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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4 10: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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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A.P.勒讷 著,陈彪如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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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制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原理(汉译名著本15)

统制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原理(汉译名著本15)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统制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原理(汉译名著本15)作者:[美]A.P.勒讷[著] 陈彪如[译]排版:咪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时间:2016-10-01ISBN:9787100124171本书由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原    序

这个研究大约是从十二年前我在伦敦经济学院做学生时开始的。在这期间,研究的范围和方向都发生了变化。起初,它是要提出一个社会主义社会价格机构的理论。社会主义社会被理解为完全或几乎完全是集体主义的。在我关于这个问题的思想发展过程中,虽然其他事务不断妨碍我的写作,但是我渐渐认识到,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成长起来并因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工运动而发扬光大的民主生活方式的保持和进一步发展,同消极地“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比较起来,不仅是社会主义理想的一个更紧要得多的部分,而且也更迫切地需要加以关注。现在这从苏联和德国的历史来看是非常清楚的。许多社会主义者确曾认为,一些社会主义者显然至今还认为,私有财产废除以后就会自动产生人类友谊;如果把社会主义和这种信念等同起来,那么人们一定要抛弃社会主义,以为它是虚伪的。在国家本身不是彻底民主的情况下,国家统制或占有生产资料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它甚至比社会主义的“对立物”——资本主义——距离社会主义更加遥远得多。《统制经济学》这个书名是1932年提出来的,当时的想法是,价格机构原理也可应用到不是社会主义的而是独裁的集体主义社会。这个名称也许更适合这本书的目前形式,因为现在着重点已经从集体主义转移到这样一种思想,即对社会组织问题具有自觉的认识并对经济体系实行自觉的统制。我曾经把集体主义从它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理想的手段提高到它本身就是目的的地步,我并不认为我犯了什么罪过;像许多社会主义者一样,我只是要特别强调一下它的重要性罢了。统制经济学还是和放任经济学大不相同的,可是统制的意思不一定是集体主义。它意味着慎重地实施最能促进社会利益的一切政策,而不要预先判断集体所有与经营或某种形式的私人企业这个争论问题。

按照原来计划,我打算对完全集体化经济的每个经济问题提出一个理论解答,然后看看,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这个问题事实上在多大程度上(如果有的话)和靠什么方法获得了解决。但是,不把教条式的从而是完全的集体主义经济和依据社会利益组成的社会的理想等同起来的做法,依然许可按照同样程序进行,只要稍加修改就可以了,像本书第一章所叙述的那样。

现在我几乎不可能确切地指出,这部著作在哪些方面表现了真正的创造性。其中大部分内容无疑是从伦敦经济学院我的老师那里吸取来的。我得感谢莱昂内耳·罗宾斯教授、弗雷德里克·海耶克教授、希克斯教授和罗伯逊教授在运用经济分析工具方面给予我的基本训练。我对阿诺德·普兰特和南非大学威廉·赫特教授极为感谢,他们非常坚持而我却长期否认以自由企业作为起点来明智地考察社会问题的可能性。哈罗德·拉斯基教授和莫里斯·多布教授在把我的兴趣引导到我写作的题目上,是有帮助的。在这本书里,正像实际上在一切现代著作中一样,自然处处可以看到凯恩斯先生的影响。我特别感谢康恩先生和乔安·罗宾逊夫人,他们花了很大力气才使我克服了对凯恩斯在经济理解方面的伟大成就所抱有的偏见。我也感谢卡莱茨基博士和奥斯卡·兰格教授,不仅因为他们对我的思想和理论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而且因为他们不断提出宝贵意见,要我注意社会组织这个比较重大的问题,纯粹的经济问题必须与它符合一致。在我开始从事这部著述的长时期内,我荣幸地会见到英、美、加拿大各地的经济学家,他们许多人无疑对我是有影响的。我很抱歉,不克一一列名致谢。

出版商允许我采用我写的以下几篇文章中的一些材料,谨向它们表示谢忱。《需求弹性的图解说明》,《经济研究评论》,1933年10月号。《替代弹性的图解说明》,《经济研究评论》,1933年10月号。《资本投资与利息》,曼彻斯特统计学会1936—1937年小组会。《经济理论中的瑞典踏脚石》,《加拿大经济政治学》季刊,1940年11月号,多伦多大学出版。《从庸俗政治经济学到庸俗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杂志》,1939年8月号,芝加哥大学出版。

我还感谢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卡尔·迪伐因教授和明尼苏达大学乔治·斯提格勒教授,他们阅读了原稿并改正了一些错误。伦敦大学曾经接受一份早先起草的原稿作为部分地满足博士学位(经济)要求的论文。

阿巴·勒讷于纽约

缩  略  语

ac    平均成本

af  平均要素量

afc  平均固定成本

ap  平均产品

apc  平均私人成本

apr  平均私人收益

ar  平均收益

avc  平均可变成本

e  需求弹性d

e  供给弹性s

F  综合要素

M  边际替代率

mc  边际成本

mei  边际投资效率

mf  边际要素量

mp  边际产品

mpc  边际私人成本

mpr  边际私人收益

mr  边际收益

msb  边际社会利益

msc  边际社会成本

P  综合产品

p  价格(产品)

pf  要素价格

vap  平均产品价值

vmf  边际要素量的价值

vmp  边际产品价值

σ  替代弹性第一章统制经济引言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不是废除私有财产而是扩大民主制度

这本书名为《统制经济学》,自然有与放任经济学迥然不同的含义,但是统制的意思不一定是集体主义。它意味着慎重地实施最能促进社会利益的一切政策,而不要预先判断集体所有和经营或某种形式的私人企业这个争论问题。与统制相对立的放任,并不是要摆脱重商主义的教条和私人垄断的利益。这种摆脱本身可以看作是为社会利益而实行的统制。亚当·斯密肯定是抱着这个看法。说得确切些,统制经济学是与这样一种态度相对立的,即认为政府要听其自然,只因为它是政府,作为政府,它是无权干涉企业的。这个右派教条(有时是由私人势力鼓吹起来的)系根据一种反社会的态度,它不是(或拒绝)把经济活动看作满足人们需要的手段,而是把企业看作纯粹个人谋生或发财致富的方法,财富的发现者或获得者享有不可动摇的权利——这种权利有时与民主制度本身等同起来。这被右派和左派的教条弄得模糊不清了

右派教条实际上是说,政府决不应当干涉牟利的企业,与此相反的左派教条,是要实行百分之百的集体主义,把任何追求私人利润的企业都看成是不道德的,而不予以法律保障。我们的任务是要采取一条介乎这两种教条之间的道路,既不认为私人企业是唯一完善的制度,也不认为国家所有制是唯一完善的制度——这就是要考虑一个国家,它能运用它的统制权来使最能促进公共利益的方针在每一特殊场合下都能够得到实施。统制经济可以同时获得资本主义经济与集体主义经济的利益

我们的程序将要表明,在一个依据社会利益组织起来的完全集体化的社会里,各种经济问题怎样可以得到解决。接着要研究,在一个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这里经济活动仅只是由私人企业为了利润才进行的——这些问题怎样可以得到解决或者依然得不到解决。这种社会叫作资本主义的而不叫作个人主义的,因为,与资本主义社会相对立的集体主义社会,在把各个公民的需要和愿望的满足作为衡量它的效率的根本标准方面,也完全是个人主义的。随后要讨论,从这两种迥然不同的“纯粹”经济形态可以获得一些什么教训,这些教训又怎样可以应用到“非纯粹”的或“混合”的经济,在这种经济中,上述两种教条是不存在的,而两种纯粹经济形态的最好措施却能加以利用。我们把这叫作统制经济,把它和现实世界——尤其美国作一对比;我们把后者叫作非统制的经济,因为它的强大的反集体主义偏见,使得现行经济制度能否最好地促进社会利益要听天由命。我们这样把现实世界尤其美国说成是非统制的经济,可能引起两种误解和惊异,最好预先加以纠正。统制必须和管理区别开来

首先,非统治的意思并不是要否认现实经济事实上在许多方面是为了社会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我们有公用事业的管理、清洁食物法、所得税、社会保险;并且各级政府——地方的和中央的——为了一般利益而在许许多多方面都实行限制、统制甚至自行从事经济活动。可是我们还是可以认为现实经济是“非统制”的,因为所有这些活动都是局部的和偶然的,并且这些活动也没有像统制社会资源使之得到最好的利用一事已成为公认的政府责任时那样被组织起来。相反的,这个责任是以某种不明确的方式交给私人企业的经理人员,当这些人被笼统地说成是和被神秘地认为是“企业”或“工业”的时候,他们对投资者利益十分正当的关心就被忽略了。统制经济所面临的三个主要问题是就业、垄断和收入分配

一个统制的经济在做其他任何事情之前要先完成三项首要任务。它要利用一切现有的资源,特别是所有寻找工作的人们。在美国,它要立刻消除一切可怕的贫困,然后采取其他步骤来缩减收入和财富的悬殊情形。它要从整个经济中消灭垄断和它所带来的剥削与经济浪费。不论国家采取怎样多的方法进行相对微小的干涉,即使这些干涉都真正是为了一般利益,除非完成这些首要任务,否则这种经济仍然是“非统制”的。

其次,这个名词不是指那些使生意人感到烦恼的管理的数量或复杂性。统制经济肯定要比目前美国生意人和经理人员遭受的管理要简单得多、少得多,更不用说德国或俄国了。管理的复杂性是每一时期为某些相对微小的问题着想而从事零星立法的结果。在统制的经济中,经济活动的管理确实比在非统制的经济中要更彻底些。然而为了效率的缘故,把管理的复杂性减到最低限度是统制原理之一,由于统制原理的普遍实施,所以进行流线型的管理是可能的。非统制经济可以比注1作一部没有司机的汽车,车子里的许多乘客都要伸手去掌握和转动方向盘,而复杂的管理却规定了他们可以转动方向盘的次序和程度,以便防止他们因此而互相争斗起来。统制经济则有一个司机,所以这些管理是不必要的。在福利经济学中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是可以调和的

实用的集体主义和教条的集体主义是大不相同的,它非常接近开明的资本主义者的观点,后者在其完全竞争的理想行不通的场合,也赞成国家采取行动。的确,实用的集体主义者和开明的资本主义者是这么密切地靠拢,所以要在两者都拥护的体制以外去探索他们之间的差别。前者认为,除非竞争的企业更能促进社会利益,否则采取集体组织。后者主张,无论什么地方,只要可能就恢复自由竞争,在这由于技术原因证明是不可能的时候,才容许集体组织。结果两者是一回事。

因为这里探讨的统制经济忽视了纯粹资本主义和纯粹集体主义的教条,它可能引起这两种教条的信奉者的仇视。纯粹资本主义者会把它叫作社会主义,而纯粹集体主义者则把它叫作资本主义。统制经济不是一个很好的名称,然而我们却不能为力求摆脱两种教条而合理组织起来的民主社会取个适当的单独名称。“混合经济”这个名词有时是指某种类似我们的统制经济的东西,它既包含有以利润为动机的私人企业的因素,又包含有集体主义的因素。这是一个很糟糕的名称,因为它意味着,任何单一的统制原理是不存在的,而只有一些不同的也许是互相矛盾的原理的杂凑。统制经济的基本点是,它拒绝把集体主义和私人企业作为社会组织的原理,然而承认它们两者都是十分正当的手段。它在组织方面的基本原理是,在任一特殊场合,最有利于社会的手段就是应当普遍采取的手段。也许更好的名称是服务经济,因为问题是,哪个方法最有用,就决定采用哪个方法。

社会主义者可以根据一定的历史理由断言,他们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本来没有关于集体主义的教条,它只是在我们所说的意义上的一种统制经济,在这里,公共利益是断定任何工业是否应当集体化或归私人企业所有的标准。但是,其他的人为了另外的目的而这么经常地盗用“社会主义”这个字眼,所以,或许最好是放弃它不受教条束缚的主张。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靠拢,也使得经济理论更接近正统经济理论。自由企业以及它是怎样运行的,这不仅在资本主义社会与集体主义社会进行对比时要加以考虑,而且是我们的有意识的统制经济中要加以利用的主要工具之一。大多数经济论著是从市场均衡状态下决定的客观价格和数量的理论开始的,有时另外补充一些福利方面的考察。在这里我们主要关心的是,为了人们的福利,要怎样统制我们的经济;我们只是附带了解一下,事实上当前社会怎样或在什么程度上满足了这些福利方面的考虑(如果有的话)。

这两种思潮,一种来自开明的资本主义,另一种来自开明的社会主义,是并驾齐驱的,就所建议的经济制度的具体性质来说,是无法辨别的。可是这两种思潮的差别还是辨认得出,正如同山上小溪中的水流入平原的河里以后很久,我们说它是可以辨别的一样。它们不仅有言语上的差别,可以作为追溯其起源的线索。说不定它们在估计政治的可能性方面也有所不同。从开明的资本主义发展出来的一派强调的是恢复竞争。另一派强调不可避免的垄断企业要由国家统制或经营。在任何具体情况下,国家首先要做什么和应当做什么,自然要取决于政治情势和一些社会势力会进行什么反抗,为一般利益而采取的行动可能对它们产生不利的影响。旧资本主义派通常赞成姑息政策,而旧集体主义派则主张采取激烈手段来摧毁敌对的私人势力的基础。在这个研究里,我们不要涉及这个政治问题的是非曲直。我们要假定一个政府,它希望为一般社会利益而管理社会,它是够强大的,足以克服任何局部势力的反抗。这样,我们将能够专心探讨,为了社会利益政府最好做一些什么事情——哪些安排可以最有效地诱导社会各个成员,在追求他们个人目的的时候,按照最有利于全体社会的方式进行活动。任何一个政客或政治家也许不得不作出妥协。在这里,我们只打算表明,从社会来看什么事情是可取的。除非政治妥协问题严重地影响这个制度的运行,否则我们就必须把这些问题交给政客们去处理了。第二章货物的最适度分配分配的数量问题是要分给每个人多少

统制经济所面临的许多问题,彼此之间都是密切相关的,实际上它们构成一个单独的、极端复杂的经济问题。因此,当我们对这些问题分别加以研究的时候,它们显得很不自然,这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为了阐述方便起见,这种割裂在所难免,不自然情形会继续存在下去,一直到研究完成时将各种不同的问题综合起来为止。

作为第一个问题要划分出来进行研讨的,是现有的货物在各个人或各个家庭中间进行分配的最好的方法,这些个人或家庭便是我们社会的消费者。当然,现有货物的数量本身要取决于货物的分配方法,只因它对生产动机是有影响的。但是我们希望迟些时候再来考察这些问题。所以我们要暂时假定这些货物已经生产出来了。

我们还必须牵强地把这个问题再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关于货物在消费者中间的数量分配——即一般要分给每个消费者多少的问题,我们要把这个问题留待下一章去讨论。另一部分是抽掉一般要分给每个消费者多少的问题,而集中探讨质量分配——即每个消费者的份额是由哪些种类的货物构成的。我们将会看到,货物的数量分配问题和质量分配问题是如此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所以,如果一个问题不解决,另一个问题也不可能完全得到解决。然而,我们要是把它们这么划分开来的话,我们的分析就简单化了。质量问题是各种不同的货物怎样在不同的个人间进行配置

但是分配问题的第二部分不单纯是质量上的。它不仅涉及任一消费者的份额是由哪些种类的货物构成的,而且涉及这些货物要依什么比例(或数量)来供应。因此,这样安排要更好些,即把问题的第一部分——它是探讨一般要分给每个消费者多少(下一章的主题)——改叫作收入分配问题,而将那个名称留待后面更仔细地来下定义,并把问题的第二部分叫作货物的配置。这是我们要在本章进行探讨的。

第一条原理——它必定是支配货物配置的——是让每个消费者得到对他比对其他消费者相对更有用的东西。

这里强调的是“相对”这个字眼。它的意思是指一特定货物对一个人的有用性相对于另一些货物对同一个人的有用性,而不是指一宗货物对一个人的绝对有用性是否大于它对另一个人的绝对有用性。我们无法从客观上证明,一宗货物的一特定单位对于一个消费者是否绝对地比对于另一个消费者更有用些。每个人都可断言,他是最迫切需要这一单位货物的人,或他是可以从这一单位货物获得最大量满足的人,没有客观方法对他们进行判断。而且,把一宗货物给彼得还是给保罗这个简单问题,也就是彼得一般要多得一些还是保罗要多得一些的问题,所以它是属于收入分配的,我们要留到下一章讨论。关于人类的满足或人类的福利须作出一些假定,包括各种货物间边际替代率渐减原理

然而,要是我们能够比较不同货物对不同消费者的相对有用性或相对评价,我们将会找到货物最适度配置的标准。如果两种(或更多一些)货物对两个(或更多一些)消费者的相对有用性是不同的,那么,把货物在消费者中间重新配置,就会改善情况而不致损害任何人。这样,我们就可以躲开收入分配问题。

假如维克托和马克都有适当的肉和水果供应,但是维克托是个吃素的人,而马克是要大量吃肉的,于是同肉比较起来,水果的相对有用性,对吃素的维克托要比对肉食者马克更大些。在这种情形下,如果维克托多得一些水果而少得一些肉,马克多分一些肉而少分一些水果,那么货物配置改进的结果,对双方都有好处。在维克托和马克之间进行比较的只是肉和水果的相对有用性,注意这一点是重要的。也许马克对肉和水果都比维克托更喜欢些,也许正好相反。我们不曾比较肉或水果对维克托和对马克的绝对有用性。但是,在我们能够应用这个最适当地分配货物的客观标准以前,我们需要先作几个假定。

首先,我们必须假定,消费者确实由于获得食物、衣服、娱乐以及我们看到人们正在努力争取的其他一切东西而感到满足,由于被剥夺了这些东西而感到痛苦。看来这是如此明显,因而可能认识不到,它是我们大家从我们的痛苦和满足的感觉推己及人,而对其他人作出的一个假定。要观察其他人实际上享到什么乐趣或遭受什么痛苦,是不可能的。可是我们能够看见他们的面部表情或听到他们在谈话或感叹时发出的声音,并能由此推断他们的苦乐,我们假定,他们的苦乐有点类似我们自己的。

其次,我们必须假定,消费者一般是要努力获得为他们提供较大量满足而不是较小量满足的东西,要是任凭他们在几种替代办法中进行选择的话。我们并不认为这是普遍真理,因此,我们不允许孩子和病人挑选我们认为对他们有害的东西,而是由父母或监护人代他们挑选。在这种情形下,这些监护人可以看作是我们所关心的消费者。

我们的第三个假定是,一宗货物替代另一宗货物的有效性一般是渐减的。我们可以把这叫作边际替代率渐减原理。

对我们的研究目的极为重要的相对有用性,不是指各种商品对任一消费者的全部供应的相对有用性,而是指各种货物的微小增量(或减量)的相对有用性。这是因为我们关心的是,通过货物从其用处相对小的地方移到用处相对大的地方——恰如维克托和马克之间的移转——来实现货物在不同消费者间的最适当的配置,这些调整是以微小的增量进行的,直到实现货物的最适当或最适度的配置时为止。

各种货物的微小增量(或减量)对一个消费者的相对有用性,叫作一宗货物对另一宗货物的边际替代率。它是这样来衡量的,即要增加的货物一单位需以其他货物若干单位来代替,才不致使消费者的处境变好或变坏。任何货物的一定增量对一个人的用处愈大,要使这个人的处境不坏下去(或好起来),用来代替它的其他货物的数量就愈大,它的边际替代率也愈大。把这一点倒转来,我们不妨说,一宗货物的边际替代率愈大,要替换它就愈困难——要使这个人的处境不因替代而坏下去,则牺牲这宗货物一单位,就需要较大量其他货物来补偿。边际替代率这个名称很别扭,又很冗长,然而我们要多次使用它。所以我们将把它简称为M,并且要谈到M渐减原理。

如果我们假设,维克托不是一个很严格的素食者,所以他的肉类供应对他是有一些用处的,我们可以想象,他要是能再得一篓水果,他才愿意放弃四磅肉的供应(当然,在肉的牺牲少于四磅时,他就更加愿意得到一篓水果了,但是他不愿意为了多得一篓水果而放弃四磅以上的肉)。水果(对肉)的M为四,因为一篓水果可以代替四磅肉。肉(对水果)的M是其倒数,即四分之一,因为一磅肉只能代替四分之一篓水果,如果一整篓水果需要四磅肉来代替的话。

另一方面,马克是相对地更喜欢肉,他愿意为了多得一磅肉而只放弃一篓水果。显而易见,把肉和水果在维克托和马克二人之间重新配置,对双方都有好处。维克托为多得一篓水果可以放弃四磅肉,而不致使处境变坏。另外这一篓水果可以从马克那里得到,他只要得到维克托要放弃的四磅肉当中的一磅就会提供这部分水果,仍不致比原来的处境差些。这就留下三磅肉的纯剩余,可由维克托和马克来分享,从而使他们两人的处境都比以前好。(剩余物同样可用其他商品——水果——来表示。马克愿意为了另外四磅肉而放弃四篓水果。维克托只要再得一篓水果就会放弃四磅肉。于是现在约有三篓水果的纯剩余,要想个办法在他们两人中间进行分配。)

在这个例子中,若干磅肉对若干篓水果的M,在维克托为四分之一,在马克为一。若干篓水果对若干磅肉的M自然是这些数字的倒数,即在维克托为四,在马克为一。货物的最适度配置包含边际替代率(M)的均等化

只要在维克托和马克之间两种货物的M有差别,就可能改善货物的配置,使两个人的处境都好起来。如果各个M间的差别小于300%(这就是我们的例子,其比率为四比一),那么,从重新配置获得的好处也不会有那么大,但是,只要各个M间有一些差别,就可从货物的适当重新配置取得一些利益,这就是把每宗货物都从M小的地方移到M大的地方——把肉从维克托转给马克,把水果从马克转给维克托。

这种有益的重新配置可以进行下去,直到维克托没有肉或马克没有水果时为止。当这种情形发生时,货物的重新配置就必须停止。因为无法再对每一方的牺牲进行补偿。继续把货物从一个消费者转给另一个,也许仍然是可取的,然而现在这必定是多分给一个消费者而少分给另一个消费者的问题,它属于不同消费者间的收入分配问题,这要留待下一章讨论。

另一种情况也会排除进一步实行有益的货物重新配置的可能性,这就是各个M在不同消费者间依据M渐减原理而趋于均等化。由于维克托放弃了大量的肉并获得更多的水果,他的肉类供应已经减少,他可能不像从前那样愿意再放弃一些肉来换取另外几篓水果,现在他的水果供应很丰富了。他不再愿意用四磅肉来换取另外一篓水果。现在他也许只肯用三磅肉来换取另外一篓水果。如果重新配置继续进行下去,过了一会儿,维克托就只肯用二磅肉换取另外一篓水果了。随着他获得的水果愈多,留存下来的肉愈少,水果对肉的M(即接受一篓水果作为代替品来交换若干磅肉)就从四下跌到三,再下跌到二。肉对水果M(即接受一磅肉作为代替品来交换若干篓水果)则从四分之一增加到三分之一,再增加到二分之一。

同时,马克放弃水果而获得更多的肉,所以他也不像从前那样愿意再放弃一些水果来换取更多的肉。他不再愿意仅仅为了多得一磅肉而放弃一篓水果,然而他却愿意用一篓水果换取一又二分之一磅肉。如果重新配置继续进行下去,他的肉类供应继续增加,他的水果供应愈益减少,他就更加不愿意用水果来换肉了。他将坚持用另一篓水果换二磅肉。随着马克获得的肉愈多,留存下来的水果愈少,水果对肉的M就从一提高到一又二分之一,再提高到二,而肉对水果的M则从一下跌到三分之二,再下跌到二分之一。

在这一点,各个M(水果为二,肉为二分之一)对于维克托和马克是一样的。现在货物的重新配置不可能再提供什么利益。维克托只肯用二磅肉来换取另外一篓水果,马克只肯用一篓水果来换取另外二磅肉,可是双方都不能从这种重新配置获得什么好处——不再有任何剩余可以利用了。而且,如果把肉从维克托转给马克,把水果从马克转给维克托的重新配置超过了这一点,各个M将会继续发生变化,以致它们变成不相等的,然而方向相反。这样,重新配置不会提供剩余,而会造成净损失,现在进行方向相反的重新配置,即把肉从马克转给维克托,把水果从维克托转给马克,却可提供一些剩余。

当每宗货物的M对其所有者至少是和对其他人一样大时,水果和肉在维克托和马克之间的理想配置就算达到了。如果维克托和马克是每宗货物都有一些,那么,任何人的M都不可能大于另一个人的M,所以它们必定是彼此相等的。这就是下面这一常识性原理的确切表述:注2货物要流到最有用的地方去。

我们不妨撇开我们对维克托和马克的稍嫌冗长的探讨,而把论证一般化,以便应用到社会上一切消费者和他们所消费的所有许许多多不同种类的货物上面。

只有每一宗货物A对任何其他一宗货物B的边际替代率(M),对持有一些A的一切消费者不小于对持有一些B的任一消费者时,才算实现不同种类货物在不同消费者间的最好配置

如果这个边际替代率对任一消费者是比较小的话,那就可能把一些A从他转给另一个消费者,把一些B从另一个消费者转给他来改进配置情形。这会提供一些剩余,用来改善双方的处境,正如同我们最初举的维克托和马克的事例一样,在这个事例中,A是水果,B是肉。改进原来配置情形的这种可能性表明,它不可能是货物的最适度配置。

从这点推定:凡是不只一个人消费的货物的M,对于所有消费这种货物的人都必定是一样的(因为没有一个人的M会小于另一个人的M),虽然它可能小于那些根本没有这种东西的消费者的M。(在任何情形下,M都是用消费者共同有的另一种货物来计算的。)这是通过自由交换而自动实现的,然而它会被打乱,如果发生任何垄断剥削的话

现在我们已经将我们的原理阐述明白并且加以发挥,但是怎样把它应用到实际中去呢?我们显然不会当真建议政府视察人员或心理学家去调查每个消费者关于市场现有的每两种货物间的M,并把货物从M较小的消费者转给M较大的消费者。

幸运的是,货物的最适度配置可以自动实现,而无须任何政府视察人员的干涉。维克托愿意至多用四磅肉去换一篓水果。马克愿意一篓水果至少换取一磅肉。所以,当交换率是在四磅肉对一篓水果和一磅肉对一篓水果之间的限度内,他们就都愿意进行交易。维克托会再多换得一些水果,马克会再多换得一些肉,他们的M也将因此互相靠拢。只要他们的M还存在着差别,就会有相应的一系列的交换率,双方愿意依照这些交换率进行交易。所以交易会一直进行下去,直到各个M通过交易的自动重新分配而趋于相等为止(或直到维克托没有肉或马克没有水果为止)。

两个孤独的人依以进行交换的比率是任意的(在我们的例子中,最初交换率是在4∶1到1∶1的限度内),它取决于这样一些情况:交换双方的相对贪心与诡诈以及他们对欺骗的相对感受性。重新配置带来的剩余也许几乎全部为交换的某一方所占有。相对另一个人来说,这使得他的处境好起来,并将影响到他的M和将来进一步交易依以进行的交换率,这时交换的某一方不愿意再按原来的交换率进行交易了。然而这是两个人进行一系列交易后留存下来的两种货物的相对量问题,这又是和我们留到下一章讨论的各个人的收入分配问题密切联系的。只要交换对双方是有益的,他们就继续进行下去,这种交易要进行到各个M相等(或一个人将其M比较小的货物调光)为止,这一点依然是不错的。最后总是货物最适度配置的情形,尽管因讲价能力而获得的不同好处可能影响到不同消费者的相对福利,从而影响到收注3入的分配。

现在我们更加关心的是这样一个考虑,即自由交换不一定总是一直引导到货物的最适度配置。如果交换的一方是个处于优势的卖主,他估计到他提出的交换率对另一方将要购买的数量有怎样的影响,他可能将其价格或交换率确定在一个水平,这同任何其他价格比较起来,会使他从交易中获得最大利益。另一方只有认为价格是既定的,从而把交易进行到他的M等于市价的一点,然后他就不愿再从事交易了。甲方的M不会和价格相等,因而不会和乙方的M相等,所以货物的最适度配置并没有达到,依另一个不同的交换率从事进一步的交易来进一步的重新配置,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甲方也许不愿这样做,他害怕损失掉他因乙方把他的价格作为既定价格而获得的利益。如果他按照新的交换率再从事交易的话(要是他被劝诱再从事一些交易,这个交换会对乙方更有利些),乙方也许要坚持到第二天,按照这个更合算的价格进行交易。为了保持他控制价格的垄断地位,他就牺牲掉追加交易所带来的直接利益。到头来他可能是利多害少,而乙方却是利少害多。在对两个消费者的相对福利的影响进行考察时,我们又发现我们碰到各个人的收入分配问题。在这里提出这个问题,不是因为它就两个孤独的个人间的交易这个意义来说是很重要的,而是因为这是我们初次接触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普遍现象,即为个人利益而行使的垄断权力对整个经济造成的损害。所以,用一个算术例子弄清楚这条原理,是有益处的。

假设肉食者马克是个厉害的商人,他能凭其更顽强的性格来威吓维克托。他也许把价格定为三磅肉换一篓水果,尽管他为这篓水果仅只获得一磅肉,他的满足也不会受到损害。维克托同意这个价格,并用肉来换取水果,直到他的M从四下跌到三为止。交换超过这一点时,他就不合算了,因为另外一篓水果不足以补偿他依马克规定的价格而必须牺牲的三磅肉。

同时,马克的M在不断上升,他和维克托的水果对肉的M间的差别由于两方面的移动而缩小了。不过价格规定得更接近维克托的M(四),而不是更接近马克的M(一),所以这种移动不会是从一一直到三(这是维克托停止交易的一点)。这时马克的M,譬如说,上升到二;这就是,如果他再牺牲一篓水果来换取二磅肉,他的处境既不会变好,也不致变坏。按照二和三之间的任何价格进行交易,维克托和马克都能获得好处。然而马克不肯把他的价格降低到三以下,因为他晓得,这样做将会毁坏他在坚定或顽强方面所享有的声誉,以致下次维克托不愿按照他规定的价格进行那么多的交易(甚至全然不肯进行交易);为了更好的条件,他要坚持下去。结果,交易停止在维克托和马克的M仍有差别的一点,因而不会达到货物的最适度配置。这种浪费是由马克的垄断政策或剥削政策造成的。不妨用货币来克服物物交换的不便

如果我们丢开两个孤独的消费者这种不切实际的事例,进而考察一个包括许多消费者的社会,这里没有一个人可以对交换率发生任何重大的影响,因为每个消费者都把价格看作是既定的,那么,以上两种错综复杂情形也就消失了。这就不会有收入分配的不确定性,不会发生垄断的剥削,不会偏离货物的最适度配置。在任何两种货物间的每一交换率下,各个消费者都准备把交易进行到他所需要的货物的M下降(和他所牺牲的货物的M上升)到市场交换率的一点。所有这些消费者供给的总和就是市场的总供给,所有各个人需求的总和就是市场的总需求。任何一宗货物所获得的价格愈低,通常每个消费者需求的数量就愈大,所有消费者共同对这宗货物需求的总量也愈大。如果在一特定的交换率下,对任何一宗货物的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这将促注4使价格上涨,并使需求下降,直到它和供给相等为止。每个消费者要进行交换直到他的M与价格相等的一点;因为价格对于每个人都一样,所以M对于每个人也是一样的(这些人是例外:他们将其所有的东西都搞光后,依然发现他们的M小于价格)。这样,通过各个人完全自由的交换,这里没有人能对价格施加有意识的影响,一切货物的最适度配置就自动达到了。

这意味着,在统制经济中,简单地依据对消费者实行收入(或一般货物)分配的某种原理,把不同数量的种种货物分配给不同的消费者,然后准许他们彼此进行物物交换或货物的交易,当这些货物都相对获得最高评价时,交换就会停止下来;这样来使一定供应量的货物达到最适度的配置,是可能的。

这种物物交换的方法,虽然不像由一个稽查员把货物从M较小的地方移转到M较大的地方那么令人讨厌,但却依然会带来不少麻烦。每个消费者都得寻找另外一些消费者,他们愿意用他所需要的货物去交换他原来持有的东西。每两种货物就有一个有组织的市场,可能是有帮助的,然而这意味着四十九万九千五百个不同的市场,虽则不同的货物只有一千种。(这一千种货物中的每一种都将有九百九十九个市场,必须与它进行交换的每一种货物有一个市场,总共有九十九万九千个,可是每个市场都计算了两次,即进行交换的两种货物各计算一次,所以市场数目只有四十九万九千五百个——依然太多。)然后还会发生运输问题,而且像理发或电烫发这些无从运输的货物怎么办,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幸而有更好得多的办法来解决这一切问题。这就是在各个消费者中间进行的分配,并不是依据所采取的某种收入分配原则来分配种种数量的不同种类货物,而是依据同样原则来分配种种数额的金钱。消费者可以用这种种数额的金钱来换取现有各种货物和劳务。当货币价格较高时,某一特定货物的需求就小些,当货币价格较低时,需求就大些,货币价格能够进行调整,以使每种货物的需求数量等于现有供给数量。每种货物的价格对于一切消费者都是一样的,每个消费者都要把他的金钱用来购买他比较喜欢的货物,我们假定,这些货物是使他获得最大量满足的东西。他要购买的各种货物的数量是这样的,即要使他所购货物对他的M等于它们的相对价格。各种货物的价格可以用来反映它们的M

举个例子,如果肉是三角一磅,水果是六角一篓,凡是肉和水果都要购买的消费者,将分别购买这么多的数量(或按照这样的比例购买),使肉对水果的M等于二分之一,水果对肉的M等于二。如果M和相对价格()不相等,消费者就可多买其中一种货物而少买另一种货物来改善他的处境。假如他的水果对肉的M不是二而是三。这就是说,另外一篓水果足够补偿他所牺牲的三磅肉。要是他少买三磅肉,他可节省九角钱(3角×3)。他不妨用六角钱再买一篓水果,这就剩余三角钱,可以用来多买一些肉,或多买一些水果,或多买他所喜欢的任何东西,来改善他的处境。所以一个消费者的M同相对价格不一致时,他少买一些肉和多买一些水果,就可得到好处,直到他根本不买肉或水果对肉的M下降到二为止。

由于购买一些货物(不论哪一种)的每个人都使他的M(用他购买的其他每种货物来表示)和相对价格相等,而相对价格对于每个人又都相同;所以M对于所有的人也都是一样的(任何东西都不买的人除外,他们的M要小于相对价格)。这样就能最便当地达到货物的最适度的配置。每个消费者得到货币收入,然后在商店里按当前价格把它花在他最喜欢的物品上面。

M渐减原理对于这样达到的货物最适度配置不是真正必要的。在这条原理完全不存在的情形下,货物的最适度配置还是可以达到,但是调节每个人的M使之和相对价格相等的,是M的渐减。如果所有M都是不变的或渐增的(这种情形可能发生,要是一个消费者对于任何货物的M,由于他在同另一种货物的交换中获得愈多而愈大,他就会比从前更渴望继续交换),那么,在物物交换的机构下,交换将继续进行下去,他会把他的全部金钱用于购买特定货物的某一品种。消费者并不是这样做法的这一明显的事实表明,M渐减原理至少对消费者实际消费的一切货物来说是有效的。任何其他货物或货物的组合在经济上都仿佛是不相干的,所以M渐减原理适用于一切可能的数量组合的每两种货物,这个假定是许可的,而且会使我们感到非常方便。

我们对实现货物最适度配置问题提出的这个解答,对许多读者来说也许是令人遗憾的。从当前自由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形看来,显而易见的是,所有边际替代率和物物交换都仿佛是毫无必要的废话。为什么这全部论证不是多余的,有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许多社会主义者对使他们联想到当前资本主义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感到厌恶。这就有必要表明,货币作为进行货物适当分配的手段,这个用处不只是从资本主义经验不加批判地吸收过来的资产阶级信念,而且从基本原理来考虑时证明它是可以达到一些值得想望的目标的。当我初次听到社会主义和1917年的俄国革命时,据说它们打算停止货币的使用。其实像机器、工厂、大城市、铁路、警察和军队、黄金、银行和货币这许多东西,是人们在试图建立更美好的世界时要努力摧毁的那个社会的一些不相干的方面。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所以需要表明货币是个强有力的工具,要废除它——即使是可能的——至少是和由于电气是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最高度发展的东西而要废除电气是一样的愚蠢。

需要进行论证的第二个理由是,它可以一再用来取得其他的结果,这些结果仿佛不是对每个人都是那么明显的。对这些概念和论证有个清楚的理解,要比记住这个特殊结论更重要得多。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能干涉货物的最适度配置

假如我们的第二个假定——消费者总是要选取对他最有益的东西(也就是使他获得最大量满足的东西)——可以认为是普遍真理的话,或者,假如人们认为,就这个意义来说的“合理”行为的任何背离都可以适当地加以处理,即指派监护人来看管这些违犯者,并代替他们作为“消费者”,那么,这一章也就告一段落。然而实际情形不是这样的。政府总是要或多或少地干涉人们的选择,而且常常争辩说,它要干涉的是那些不聪明的选择。于是一特定货物的消费可能由于抬高价格(征税)而受到阻碍,如同威士忌酒,或由于降低价格(贴补)而受到鼓励,如同教育事业。但是这种干涉不在本章讨论范围以内,因为在这种种情形下,干涉的目的是削减威士忌酒的生产和扩大教育服务的生产,而这一章我们关心的只是货物和劳务的一定供应量在消费者中间实行最有效分配的方法。

对一特定货物和劳务的消费一般地加以鼓励或限制——甚至达到对一些货物实际上禁止使用或者根本免费供应和强制使用的程度——不属于本章的范围。在这里有关系的是政府要在某一部分人民中间限制或鼓励某种消费时实行有差别的干涉。这样,它进行的干涉是使不同消费者有不同的价格。它可能禁止未成年人饮酒或玩赌具。它还可能按特别便宜的价格对低收入阶层供应某些食物,而不增加他们的收入。在这种种情形下,M不会对一切人都是一样的,在满足消费者的欲望方面,现有货物的供给没有得到最适当的利用。就上述任一事例来说,牺牲最适度地配置货物的原则,也许有很好的、很充足的理由,但在肯定其正当性以前,必须进行仔细的考察,充分认识这种牺牲的意义。第三章收入的最适度分配

在第一章里,我们把一个社会各个消费者之间收入分配的问题同把现有的各种货物分配给各个消费者从而构成他的消费份额的问题划分开来。我们研究了后一问题,集中分析货物最适度配置的性质,并得出结论说,我们依据统制经济所采取的任何收入分配原则,把种种数额的金钱给予各个不同的消费者,让他们在商店里按照一定价格购买他们所喜欢的货物,这些价格要调节得使每种货物的供求都相等,这就能最满意地实现货物的最适度配置。现在我们必须考察收入分配问题,要记住,凡是会使一个消费者的处境因牺牲另一个消费者而好起来的一切决定或行动都涉及这个问题。即使价格发生变动,货币收入仍可用来表示真实收入

把种种数额的金钱付给消费者,让他们换取现有的各种货物,这个办法在为我们提供一个机构来对付收入分配问题方面迈进了一大步,然而一般要分配给任一消费者多少货物的问题和要分配给他多少金钱(货币收入)完全是一回事,这一点还不够十分明白。

由于消费者所购货物的价格发生变动,他们的货币收入完全不变,也会使一个消费者的处境因牺牲另一消费者而变好起来。如果肉价上涨而水果价格下跌,那么,素食者的处境变好了,肉食者的处境变坏了,尽管他们的货币收入没有变化。

但是,如果另有一条独立的原理,它决定着一切现有货物的价格,我们就可以把货币收入作为衡量真实收入的尺度,这个真实收入是就实际消费的货物和劳务来说的。我们从保持货物最适度配置的原理中得出这样一条独立的原理。不论我们采取什么收入分配原则,各种货物的价格要决定于一个水平,这一水平使得每种货物的供求相等,这样我们就可以把货币收入作为衡量真实收入的尺度了。

这并不是说,物价不会发生变动,或这种变动不会使一些人的处境变好和另一些人的处境变坏,尽管他们的货币收入保持不变。然而它确实意味着,我们必须撇开这些变动,要是变动系由于各种货物的需求或供给发生变化的结果,而货物仍保持最适度的配置。如果我们能够说,在旧局面下,消费者的实际相对福利刚好是和我们所要求的一样,那么,当价格发生变动时,我们就要对货币收入进行一些调整来抵消价格的变动,从而使消费者的相对地位依旧不变。可是我们没有方法对不同消费者的福利直接进行比较。我们的唯一客观的一般标志是他们的货币收入,而货币收入却不曾发生变化。我们也许有充分理由认为,一个消费者的处境变得比从前好,另一个消费者则不如从前,然而我们没有理由假定新局面比旧局面好,更没有理由假定旧局面比新局面好(即更接近我们希望创造的那种局面)。要取得货币收入最适度分配的标准,我们必须假定各个不同的人们都感到同样的满足

这种多少有点令人不满意的状态,是对各个消费者的满足不可能用同一尺度来衡量的必然的结果。在第二章里,我们靠相对评价或边际替代率(就是像肉和水果一样的一些客观货物之间的比率)避免了这个困难。我们在研究收入的分配和探讨收入的最适度分配时,怎样才能克服这个障碍呢?

如果在第二章我们所设的假定以外再增加两个假定,我们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第二章曾经假定,经济社会的各个消费者都能感觉到满足;如果他们能够在两种或多种可以代替的货物中进行选择的话,他们将选取提供最大量满足的一种货物。

我们追加的头一个假定是,各个人所感到的各种满足,就它们是一类东西这个意义来讲,是同样的。换个讲法,一个人获得的满足大于或小于另一个人所享有的满足,这个说法不是没有意义的。当一个人说:“你的需要大于我的需要”,他可能是正确的,或者是错误的,然而即使不能表明他究竟是否正确,也无须坚决认为他是精神错乱。各个人所感到的满足是同一类的东西,这是无从证明的。作出这个假定的唯一理由是,尽管有少数哲学家说我们无法判断这一点,然而没有一个人的行为显示出它是不符合这个假定的。不承认这一假定,事实上是否定了下面这个说法的意义,即除我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也都会感觉到不论什么样的痛苦或快乐。

这个假定使社会上一切人所感到的全部满足成为最大量的概念变得有意义了。如果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满足的条件是,所有社会上的消费品或收入,都应给予那些能从这些消费品或收入的享受中获得最大量满足的人,而不应给予其他任何人。如果收入是在这些人中间进行分配,他们是依据符合这个标准的方式来享受的,那么,分配的任何变化都意味着用比较小的(充其量不过是相等的)满足来代替损失掉的满足,因而任何变化都没有好处。我们还必须假定收入的边际效用渐减原理是普遍适用的

关于我们要达到的目标,虽然现在有了一个相当清楚的概念。但是,看来还没有什么想象得到的措施来实现它。要实现收入的适当分配,似乎要先找出每个人从每一单位收入将会获得多大的满足。我们利用追加的第二个假定——收入边际效用渐减原理——就可使努力追求的目标略有实现的可能性。

这条原理是说,每个人从他的收入获得的满足的数量,取决于他的收入的大小,因而他的收入愈大,他总能获得更大的满足,如果他的原来收入是比较高的,他从其收入的一定增加量所获得的额外满足(收入的边际效用)就要小些。例如,他的收入从二千元增至二千一百元时,如果和他的收入从一千元增至一千一百元时比较起来,他从这同一增加额一百元所得到的额外满足就要小一些。一个人的收入愈大,他对收入的一定的绝对增加量便愈觉得不重要。这叫作效用渐减原理,因为,如果我们认为一个人的收入是依连续的相等的增加量增加起来的,譬如说,从一千元增至一千一百元,一千二百元,一千三百元……等等,那么,他从每一次增加所获得的额外满足(即收入的边际效用),就随着一次一次的增加而减少,因为他每次增加的收入虽然相同,然而它是从比较高的原来水平开始的。

收入边际效用渐减原理能够从下述假定推求出来:消费者是这样花费他们的收入,即要使他们从其所购货物获得的满足成为最大量。在一定收入下,购买来的一切物品,就其花费的金钱来说,比可能另行选购的其他任何东西都可提供更大量的满足,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所以不买那些东西。从这点推定,如果收入更大些,用增加的收入来购买的另外一些物品,当然就是收入较少时被排除掉的那些东西,因为它们提供的满足比较小;如果收入再大些,甚至会买那些提供更小满足的物品。收入愈大,用相等的收入增加量购买另外一些物品所得注5到的满足就愈小。收入边际效用渐减原理的意思就是这样。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小额收入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的移转,就会知道,一个人的所得和另一个人的所失要等于各个人的收入对他们的边际效用。如果边际效用不相等,把小额收入从收入边际效用比较小的人转给收入边际效用比较大的人,总会有好处——满足的总量将会增加。这种收入再分配是和把东西给予更需要的人这个观念符合一致的。

把收入从收入边际效用比较小的人转给收入边际效用比较大的人不一定在一单位收入移转后就停止下来。边际效用不相等情形也许不会消失掉,根据上述理由,这种活动可以反复进行下去。可是收入边际效用渐减原理表明,这种行为迟早是要停止的。因为,随着领受人的收入增加,依照这条原理,他的收入的边际效用就会逐渐减少。同时,另一个人的递减收入的边际效用将会增加。这样继续下去,差别就愈来愈小,最后两个人的收入的边际效用刚好彼此相等。当收入达到这种分配情形时,就无法再扩大这两个人的满足的总量了。由于收入的分配使社会上一切人的收入边际效用都趋于相等,总满足也就达到最大量。要给予满足能力比别人大的人们以相当高的收入,从而使他们达到这样的一点,即收入的边际效用渐减使得他们的边际效用恰等于满足(欲望或需要)能力比较小和收入也比较少的那些人的边际效用。一切人享用收入的边际能力都要趋于相等,这样我们将会实现按需分配的原则。通过收入边际效用的均等使总满足成为最大量,是不可能的

在这里我们碰到一个严重的困难。我们假定,各个人都能感觉到满足,他们感到的满足是一类东西,这些假定就使总满足成为最大量这个概念变得有意义了;而收入的边际效用渐减原理将这点简化为这样一个任务,即,使社会上一切人的收入边际效用全都相等。可是我们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我们无从确实地发现任何一个人的收入边际效用大于、等于或小于任何另一个人的收入边际效用。

即使知道任何两个人从收入获取满足的能力是完全一样的,但是还要知道,他们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均将会使高收入的边际效用小于低收入的边际效用,收入的均等将会使他们的边际效用相等,并使两个人一共享有的总效用达到最大量。即使知道一个人有较大的满足能力(在一切收入水平下),但是还要知道,收入平均分配的结果是满足能力较大的人的收入边际效用要大一些,所以收入分配必须不均,即满足能力较大的人多得些收入,满足能力较小的人少得些收入,从而使收入的边际效用相等,并使总满足成为最大量。可是这些事情是无从发现的。每个人都可以说,他的满足能力是异常大的,所以他的收入要比其他任何人都多些,如果要使总满足成为最大量的话。这种要求的真实性是无法验证的。但是收入的平均分配可使概然的总满足成为最大量

在收入对不同人们的边际效用没有可能来发现并从而使之相等时,也就不可能使总满足成为最大量。但仍有可能这样来分配收入,以便使概然的总满足成为最大量,这个总满足要大于任何其他收入分配应该提供的概然的总满足。如果在任何收入分配情形下都不可能发现任何两个人当中哪一个人的收入边际效用比较大些,那么,收入的平均分配可使总满足的概然值成为最大值。

当我们考虑到下面一点时就可看到这是不错的:把收入从一个富人转给一个穷人,总满足将会增加,如果这两个人的满足能力是一样大小的话;因为在这种情形下,收入的移转是趋向平均分配,这会使他们的边际效用相等。然而我们不能假定满足能力相等是实际情形。富人的满足能力可能大于或小于穷人。如果穷人的满足能力大些,那种做法就会增进收益。如果富人的满足能力大些,那种做法就会减少收益(甚至可能变成损失)。增进收益的可能性抵消了减少收益的可能性,因为在任一特殊事例中,这两种可能性是一样大。在满足能力相等的情形下,仍然会有净收益,这是显而易见的,但这只是一种概然的收益,因为满足能力不等时,收益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第 一 图

这个论证可以用第一图来说明。AA′和BB′曲线表明A和B两个人在不同的收入数额(从任何一端依横轴衡量之)下所享有的边际效用(依直轴衡量之)。曲线都是从直轴向对方向下倾斜,以便符合边际效用渐减的原理。如果每月二百元的收入在A和B间平均分配,则收入对他们的边际效用可以分别用q和q的高度来表示。12

A代表有较大满足能力的人,所以他的曲线要绘得高些。在收入和B一样的情形下,他的收入边际效用是大于B的,即q大于q。从12这点推定,把小额收入从B转给A,总满足将会增加。如图所示,今设A的收入增加二十元,B的收入减少同一数额,两个人的总收入保持不变,八十元加一百二十元等于二百元。F加G的面积代表A所增加的满足,F的面积表示B所减少的满足。G这块阴影面积表示净收益,只要A的边际效用大于B,它就是正量。偏离最初平均分配的一点越来越远,这就是,把收入从B转给A,直到边际效用在s处相等,即A的收入为一百五十元,B的收入只有五十元时为止,总满足一直是会增加的。总收益可以用qsq的面积来衡量。12

这是做不到的,因为我们无法发现边际效用曲线是多么高,甚至无法发现两条曲线当中哪一条比较高。让我们再假设我们是从两个人平均分配收入开始,然后考察一下,关于偏离平均分配对总满足的影响,我们究竟能够知道些什么。现在我们不能使用图中的曲线,因而必须对这些曲线进行猜测。我们所知道的不过是,由于收入边际效用渐减原理的关系,这些曲线是从直轴向对方向下倾斜,两条曲线当中的一条可能高于另一条。

要是现在把小额收入从一个人转给另一个人,它可能是上面考察的那种性质的移转,从B转给A,这就是,从收入边际效用比较小的一个人转给边际效用比较大的一个人。在这种情形下,正像G这块阴影面积所表明的,总满足会有净的增加。但是收入系从收入边际效用比较大的一个人转给边际效用比较小的一个人是同样可能的。在这种情形下,变化属于收入从A转给B的性质。B的收益可由K的面积来表示,A的损失可由K+L的面积来表示,所以总满足要减少,减少的数量等于网状面积L所表示的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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