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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5 06: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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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斯蒂芬·韦斯塔比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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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一颗心:一位心外科医生手术台前的生死故事

打开一颗心:一位心外科医生手术台前的生死故事试读:

前言

伍迪·艾伦有一句名言:“脑子是我第二喜欢的器官。”我对心脏也有这样的情感。我喜欢观察它,停止它,修复它,使它重新跳动,就像机械师喜欢掀开轿车的引擎盖修理引擎一样。当我终于明白了心脏的工作原理,接下来的事也就顺理成章了。毕竟我在年轻的时候当过艺术家,原先在画布上摆弄画笔,后来只是改成了在人类的肉体上摆弄手术刀。对于我,心脏外科是兴趣多于工作,喜悦多于辛苦,这是我拿手的活。

我的职业生涯有一条奇怪的轨迹。我念中小学时谦虚低调,上了医学院却变得十分外向;刚做医生那会儿雄心勃勃,后来又变成了一个内向的外科开拓者和教师。这一路上,常有人问我心脏外科到底有什么魅力。我希望接下来的这本书能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

但是在开始讲解之前,我还是想先介绍一下这个鲜活跳动的器官。每一颗心脏都是独一无二的,有的肥胖,有的苗条;有的厚实,有的纤瘦;有的跳得快,有的跳得慢。没有两颗心脏是相同的。我经手过12000颗心脏,它们大多病得厉害,搞得患者精神苦恼,胸部剧痛,总是疲倦,还会有程度可怕的喘不过气。

人类心脏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它的运动:它的节奏和效率。关于心脏运动的事实是惊人的:它每分钟搏动超过60次,泵出5升血液。换算下来,也就是每小时搏动3600次,每天86400次。每年它都要搏动超过3100万次,80年里会搏动25亿次。每一天,心脏的左右两侧都要往身体和肺部输送超过6000升血液。这真是一项繁重的工作,需要巨大的能量才能完成。因此当心脏衰竭,就会产生严重后果。人类的心脏有如此惊人的成绩,我们又怎么能想象把它替换成一部机械装置呢?甚至替换成一颗死人的心脏?

我上学时在生物课上学到,心脏位于胸腔中间,由四个部分组成:两个集流室,左心房和右心房;两个增压室,左心室和右心室。在教科书的插图上,它们整齐地排列在一起,仿佛一座两层的房子,楼下是起居室和厨房,楼上是两间卧室。心脏的外面是松软且能够扩张的肺部,就像一座瑞士木屋的屋顶,持续补充血液中的氧气,排出二氧化碳。(我们大多数人还知道,一些别的化学物质也能随呼吸排出体外,特别是酒精,当它在血液中的含量超过肝脏的代谢能力时,我们就会呼出酒气。)

富含氧气的血液从肺部流出,进入左心房,一路流过四条不同的静脉,左右两侧各有两条。在心脏充血的阶段,也就是心舒期,血液通过二尖瓣(又叫“僧帽瓣”,因为形似主教的帽子),进入强有力的左心室。而在心室收缩的阶段,也就是心缩期,二尖瓣闭合,左心室内的血液通过主动脉瓣射入主动脉,再经由各条动脉流遍全身。

有趣的是,右心室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工作方式。右心室的形状仿佛新月,贴在左心室旁,中间由“室间隔”分开。因为新月的形状,右心室在泵血时如同风箱。左右心室就这样协同工作着。心脏的这种节律很让我着迷,就像观看钢琴家的双手或是舞蹈家的双足。

但心脏真有这么简单吗?我母亲以前常从屠夫那里买来绵羊的心脏,它们价格不贵,味道也好,也很适合解剖。在剖开羊心的时候,我明白了心脏要比教科书上的插图更加复杂难懂,因为两侧心室的形状和肌肉结构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它们实际上也不是“左右”的关系,而更像是一前一后。其中左心室较厚,呈圆锥形,靠环状的肌束来收缩和旋转。现在我们可以想象左心室的真实工作方式了:当强有力的心肌收缩变厚时,它内部的腔室就会变窄变短。而当心肌放松,也就是处于心舒期时,左心室又舒展开来,主动脉瓣随之关闭。舒展的腔室变宽变长,将血液通过二尖瓣从心房吸入。就这样,在每一个收缩和舒张的周期,心室都先变窄、团紧、变短,接着再扩张、舒展、放长。这真像一曲阿根廷探戈,但它和真正的探戈相比又有两个重大分别:第一,一个心动周期的时长不到一秒;第二,这支舞会永远跳下去。

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需要“生命之血”和氧气。缺了这两样,身体组织就会以不同的速度死去,先是脑,最后是骨头。组织死亡的速度取决于每个细胞需要的氧气量。当心跳停止,脑和神经系统不到5分钟就会损坏,接着就是脑死亡。第一章乙醚厅

谢谢您来接我的班,今夜酷寒,我心中不适。——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第一幕第一场

生与死,胜与败,希望与绝望,这些状态之间只有一线之隔,只要多死几个肌肉细胞、血液中的乳酸高出分毫、脑部稍稍肿胀,就会使人从前一种状态进入后面一种。举着镰刀的死神盘踞在每一个外科医生的肩头,死亡永远是最后的结局。人死不能复生。

1966年11月,我十八岁,正在查令十字医院的医学院读第一学期,开学还不到一个礼拜。学校位于伦敦中心,和医院只隔了一条街。当时的我想要亲眼看看一颗生机勃勃的跳动心脏,而不是解剖台上的一块粘糊糊的死肉。学校门卫告诉我,街对面的医院每周三会做心脏手术,我想看的话就该去乙醚厅,爬上没有人去的顶楼,找到屋檐下方的一道绿门。他还警告我不要被抓,因为临床前学生是不许去那里的。

那天下午,时候不早,天色已经暗了。河岸街上细雨蒙蒙,我出发去找乙醚厅。那原来是老查令十字医院手术室上方的一座式样古旧的铅灰色玻璃穹顶。自从入学面试之后,我就再也没踏进过医院那道神圣的大门。我们这些学生只有通过了解剖学、生理学和生物化学三门考试,才能够赢得这份殊荣。于是,我没有通过正门的希腊式柱廊进入医院,而是从亮着蓝灯的急诊室溜了进去。我找到一部电梯,那是一只摇摇欲坠的旧铁笼子,是用来把设备和尸体从病房送到地下室的。

我担心自己来得太晚,手术已经结束,那道绿门也已经锁上。幸好并没有。穿过绿门是一条落满灰尘的昏暗过道,里面堆着老旧的麻醉机器和废弃的手术器械。在九米开外,我看见了穹顶下手术室的灯光。我站立的地方是一间旧手术室的参观廊,下面不到三米就是手术台。一层玻璃满怀敬意地将参观廊与手术台上的紧张场面隔开。参观廊里有一道栏杆,还有一条弧形的木头长凳,一代代外科学生扭动的背部把它磨得十分光滑。

我坐下,双手扶住栏杆。四下没有别人,只有我和死神。透过蒙了一层水汽的玻璃,我费力地朝下方望去。这是一台心脏手术,病人的胸腔还开着。我边走边寻找最佳的视点,最后在主刀医生的正上方停下。他是个名人,至少在我们医学院是。他长得又高又瘦,仪表不凡,手指修长。在20世纪60年代,心脏外科手术还是激动人心的新鲜事物,能做这项手术的就那么几个人,彼此离得很远。受过这方面专业训练的人也不多,他们往往是老练的普通外科医生,先去某家率先开展心脏手术的医疗中心访问,然后自告奋勇在自家的医院开展新项目。他们必须紧张快速地学习,代价则以病人的性命来计。

两名手术助手、一名洗手护士正挤在敞开的伤口上方,急速递送着手术器械。接着我看见了:那是他们目光的焦点,也是我的兴趣焦点——一颗跳动的人类心脏。严格地说它不能算跳动,只是在蠕动。心脏通过插管连着心肺机,一组成圆柱形的碟片在槽中转动,槽里盛的是富含氧气的血液,一只粗制的滚压泵正在挤压管子,促使这些生命之血回到病人体内。我仔细望去,依然只能看见那颗心脏,病人全身都盖着绿色的手术巾,在场的人谁也看不到病人的脸。

主刀医生不停地在两只脚之间切换重心。他穿着一双硕大的白色手术靴,为了防止袜子沾血,那个年代的外科医生都穿这种靴子。手术团队已经置换了病人的二尖瓣,但那颗心脏仍在为脱离心肺机而挣扎。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一颗跳动的人类心脏,就连我这新人也看得出来,它太虚弱了,那鼓胀的样子像一只气球,虽然还有脉动,但已经不在泵血。我背后的墙壁上有一只盒子,上面标着“对讲机”。我打开开关,眼前的这一幕有了声响。

在一片放大了的嘈杂背景声中,我听见主刀医生说了一句:“我们最后再试一次。加大肾上腺素,通气,然后关掉心肺机看看。”

一片寂静,人人都在看着这个挣扎的器官为最后一线生机而奋斗。“右冠状动脉里有空气。”第一助手说,“给我一根排气针。”他将针头推进主动脉,泛着泡沫的血液从伤口渗出。接着,病人的血压开始好转。

看到时机出现,主刀医生转头对灌注师说:“关掉心肺机!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心肺机已关闭。”灌注师回答。他音调平平,不像有多少信心的样子。

心肺机一关,病人的心脏就全靠自己了。左心室正将血液泵往身体,右心室将血液泵往肺部,两者都在苦苦支撑。麻醉医生期盼地盯着监护仪,看着上面的血压和心率。几位医生都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他们沉默着从心脏上拔掉插管,然后缝合创口,每个人都巴望着它能强健起来。心脏先是无力地颤抖了几下,接着血压开始缓缓跌落。有什么部位在出血,血量不大,但出个不停。出血点在心脏背面,他们够不到的地方。

将心脏抬起的动作使它发生了纤颤。它又开始蠕动了,就像一袋软虫扭个不停,这不是正常的收缩,因为缺乏协调的心电活动。它在白费力气。麻醉医生看了一会儿监护仪才发现这个异常。“是VF!”他喊道——我后来明白,“VF”意思是心室纤颤(ventricular fibrillation)。“准备电击。”他接着说。

主刀医生已经料到这个,把除颤器的电极板紧紧贴上病人的心脏。“30焦耳。”呲啦!没有起效。“加到60。”

呲啦!这一次心脏除颤了,但接着它就呆在了原地,完全没有心电活动,仿佛变成了一只湿漉漉的棕色纸袋子。用我们的话说,这叫“心脏停搏”。

血液继续流入胸腔,主刀医生用手指捅了捅心脏,左右心室都收缩了几下。他又捅了捅,心律恢复了一些。“太慢了,给我一针管肾上腺素。”他接过注射器,毫不手软地从右心室扎到左心室,针头中射出一股清澈液体。接着他用修长的手指按摩心脏,想把这股强力兴奋剂推进冠状动脉。

感恩的心肌立刻有了反应。接下来的一幕和教科书上写得一模一样:心率开始加快,血压开始飙升,它越来越高,几乎到了冲破缝合线的危险境地。接着,就像是慢镜头,主动脉上插管的部位破了一个口子。哗啦!就像间歇泉喷射,猩红色的血液直喷到手术灯上,几名医生也给溅了一身血,绿色的手术巾也浸湿了。有人小声说:“坏了。”他说得太保守——这场战斗,他们输了。

还没等他们用手指堵住创口,心脏就已经流空了血。血从手术灯上一滴滴落下,几道红色的溪流在大理石地面上流动,粘住了他们的橡胶鞋底。麻醉医生发疯似的朝静脉里挤压血袋,但已经不起作用了。生命的气息迅速消逝。当注入的肾上腺素效力减退,这颗肿胀的心脏像气球一样鼓起,再也不动,永远停止了。

几个医生在绝望中默默伫立。每周都是如此。接着主刀医生离开了我的视野,麻醉医生也关掉呼吸机,等待心电图变成一条平线。他从病人的气管中拔出管子,然后也从我的视野中消失。病人的脑已经死亡。

就在几米开外的地方,雾气笼上了河岸街。下班的人们匆匆走进查令十字车站躲雨;辛普森餐厅和鲁尔斯餐厅里,有人终于吃完了午餐;华尔道夫酒店和萨伏伊酒店内,酒保正在摇晃鸡尾酒。那些皆是生机,这里只有死气。手术台上刚刚有人孤独地死去。不再痛苦,不再气短,不再有爱,也不再有恨。什么都不再有了。

灌注师把机器推出手术室。在服务下一个病人之前,它还要用几个小时来拆分、清洗、组装和消毒。只有洗手护士还待在原地,接着麻醉护士也进来了,她刚刚在安慰等候室里的下一位病人。两个人摘下口罩,默默站立了片刻。周围所有表面都洒满了黏稠的血液,病人的胸腔也依然敞着,但她们好像都不在意。麻醉护士的手探到手术巾下,握住了病人的手掌。洗手护士从病人脸上拉下浸透鲜血的盖布,把它甩到一边。这时我看见了,那是一名年轻女子。

她们都不知道我就在上层的乙醚厅里。没有人看见我进去,除了死神,而现在它也带着病人的灵魂离开了。我在长凳上轻轻挪动,想看清女子的面孔。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凝视上方的穹顶。她肤色苍白,但颧骨精致,秀发乌黑,仍看得出是个美人。

和两个护士一样,我也不能离开。我要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们从病人的裸体上揭下血淋淋的手术巾。我在心中无声地呐喊:把撑开她胸骨的丑陋牵开器也拿走,让那可怜的心脏回到原来的位置吧!当她们终于撤掉牵开器,她的肋骨缩了回去,那可怜的没有生命的器官重新被盖住。它平躺在那里,空了,败了,上方只有一道可怕的深深裂缝,分开了她两只浮肿的乳房。

对讲机依然开着,两名护士交谈起来。“她的孩子怎么办?”一个说。“大概是给人收养吧。她没结婚,父母也在伦敦大轰炸的时候死了,她没有别的亲人了。”一个回答。“她住在什么地方?”“在白教堂一带,可能皇家伦敦医院还不能做心脏手术吧。她在怀孕的时候得了重病,是风湿热。生的时候差点死掉。也许那样倒好呢。”“孩子现在在哪儿?”“大概还在病房,得让护士长来安排了。”“护士长知道她死了吗?”“还不知道,你去告诉她吧。我找人来帮忙把这里收拾一下。”

她们的口吻那样平淡无奇。一个年轻女人死了,留下一个孩子举目无亲。再没有爱,也没有温暖,她就这样在手术室里那些缠着管线、泡着鲜血的机器之间永远消失了。我对这一幕准备好了吗?这是我要追求的吗?

两名护士生进来清洗遗体。我认出她们是我在周五晚的新生舞会上见过的两个女孩,都来自受人尊敬的私立学校。她们带了一桶肥皂水和几块海绵,开始擦洗她的身体。她们拔掉了血管插管和导尿管,但是看得出还是很害怕那道切口和它下面的东西。切口仍在不停流血。“她动的是什么手术?”和我跳过舞的那个女孩问道。“看样子是心脏手术。”另一个回答,“大概是瓣膜置换术吧。可怜的姑娘,才和我们差不多大。她妈妈肯定伤心坏了。”

她们在切口上盖了一块纱布吸血,然后用胶带封好。洗手护士回来了,她谢了两个女孩,说工作完成得很好。接着她又叫外科住院医师进来关闭切口,准备把遗体送去太平间,因为所有死在手术台上的病人都要送到验尸官那里尸检。这个年轻姑娘的身体还要切开一次,从颈部切到耻骨,所以眼下关闭她的胸骨或是缝合那几层胸壁根本没有意义。住院医师拿了一根大针和几段粗线,把她像缝邮包那样缝了起来。她的切口边缘仍旧张着,向外渗着血清,邮包可要比这整洁多了。

现在是晚上六点半左右,我本来说好了去路边那家酒馆和橄榄球队的人一起买醉的。但是我怎么也走不开,仿佛被眼前这个空壳、这具皮包骨头的尸体吸住了。我从没见过这个病人,现在却感觉跟她很熟了似的。毕竟我陪她度过了她这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光。

三个护士用力给她穿上了一件浆得很白的荷叶领寿衣,在背后系上扣子,然后用一根绷带固定好她的脚踝。她已经因为尸僵而有些变硬了。两名护士生带着善意和尊重完成了这项工作。我知道将来会再和她们见面,也许到时候可以问问她们此刻是什么感觉。

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了,我和遗体。手术灯依然照在她脸上,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她们为什么不给她闭上眼睛呢,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透过那两只扩散的瞳孔,我能望见镌刻在她脑海中的痛苦。

根据我偷听到的零星对话,再加上一点医学知识,我大致描绘出了她的生平故事:她今年二十多岁,出生在伦敦东区。父母在德军轰炸中丧生时,她肯定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带着那些战争景象和巨响留下的创伤度过童年,她总害怕一切会分崩离析,只留下她孤单一人。她在贫困中长大,患上了风湿热,那是单纯由链球菌引起的咽喉痛,但会诱发破坏极大的炎症。风湿热在贫困拥挤的地区相当常见。也许她有几个礼拜关节肿痛。她不知道同样的炎症发展到了心脏瓣膜。那个年代还没有这方面的诊断测试。

她患上慢性风湿性心脏病,成了大家口中的病孩子。她或许还得了风湿性舞蹈病,身体不受控制地抽动,步态不稳,情绪混乱。她怀了孕,这是干她这行常有的风险。这让情况更加糟糕,因为她那颗患病的心脏必须更加辛苦地工作。她开始呼吸困难,浑身浮肿,但总算熬到了生产的时候。也许皇家伦敦医院成功地为她接了生,但是也发现了心力衰竭的迹象。心脏有杂音,是二尖瓣关闭不全。他们给她开了心脏病药物地高辛,想让她的心跳强健一些,但是她没有遵医嘱服药,因为那药让她恶心。很快她就浑身乏力,呼吸困难,没法再照顾孩子,就连平躺都做不到。她的心力衰竭越发严重,前景很不乐观。他们推荐她到城里找一位外科医生,那是一位真正的绅士,穿一套晨礼服,裤子是细直条纹的。他和蔼而富有同情,说只有在二尖瓣上动手术才能治好她的病。但结果并非如此。手术终结了她悲哀的生命,东区又多了一个孤儿。

搬运工来的时候,手术灯已经关掉很久了。太平间的推车(一口装着轮子的铁皮棺材)给拖到手术台边上并排放着。她的四肢已经僵硬,身体被随随便便地拖进这只人肉沙丁鱼罐头,脑袋“砰”地撞了一下,令人心里一揪。然而再也没有什么能伤害她了。我终于不用跟她对视,松了一口气。搬运工在棺材上罩了一块绿色毛毯,让它看起来像是一部普通推车。他们走了,去把她锁进冰柜。她的孩子再也见不到她,也永远不会有妈妈了。

欢迎来到心脏外科的世界。***

我还坐在原地,手臂搭着栏杆,双手撑着下巴,从乙醚厅的穹顶望向空荡荡的手术台的黑色橡胶表面。在我之前,一代代预备外科医生都曾在这里观望。乙醚厅是一座上演角斗赛的环形剧场,人们来到这里,俯瞰一幕幕生死戏剧。如果当时有人和我一同观看,分担这可怜女孩的死和她孩子的悲惨命运带来的冲击,这景象或许还不会那么残忍。

几个助理护士带着拖把和水桶进来了,她们要抹掉她最后的痕迹——干结在手术台周围地面上的血,迈向手术室门口的血脚印,麻醉机和手术灯上的血。到处都是血,现在她们正小心翼翼地擦掉。一个瘦小的女孩抬起头来擦手术灯,正好看见穹顶下的我,看见昏暗中我苍白的面孔和凝视的眼神。她吓了一跳,我知道自己该走了。但是我看见手术灯的顶上还有一点血迹,除我之外没人能看见。它粘在那里,已经变成了黑色,好像在说:“我的一部分还在这里。记住我。”

绿门在我身后关上,我走进那部颤巍巍的电梯。她的遗体刚才就是从这里送去太平间,放进一只冷冷的冰柜里。

尸检通告贴在医学院门廊的公告板上。尸检的对象一般都是老年病人,要是有年轻人也都是吸毒成瘾者,交通事故死者,跳地铁自杀的,或者是心脏手术失败的病人。我看见她也在名单里,时间是周五上午。她名叫贝丝,不是“伊丽莎白”,只是贝丝,今年二十六岁。准是她。尸检那天,遗体会从医院地下室的太平间里推出,装进铁皮箱子,由一个滑轮系统在轨道上拖行。箱子经过地下通道进入医学院,然后上电梯送进解剖室。我该去吗?该去看她的肠子和脑子被挖出,看她已死的心脏被切片,告诉大家她是如何在泉涌般的猩红色血泊中死去的吗?

不,我做不到。

那天在乙醚厅里,贝丝给我上了相当重要的一课:不要纠结。要像她的主刀医生一样,手术完了立即走人,明天再救别的患者。罗素·布罗克爵士(Sir Russell Brock)是那个年代最有名望的心脏外科医生,他对病人死亡的态度出了名地直率,他说过:“今天的手术名单上有三个病人,我不知道哪一个能活下来。”这样说好像太麻木了,甚至有些残忍,但在当时,纠结于病人的死亡是一个危险的错误,到今天依然如此。我们必须从失败中学习,争取下一次能有所改进。如果沉迷于悲伤或者悔恨,只会带来无法承受的痛苦。

我在之后的职业生涯里常常思考这个问题,当时我的兴趣转向了心脏外科中的一个艰难领域:给心脏有复杂先天畸形的婴儿和幼儿做手术。有的小患者还在蹒跚学步,他们开开心心来到医院,一只手抱着泰迪熊,另一只手牵着妈妈。他们嘴唇发紫,小胸脯不停起伏,血液黏稠得就像糖浆。他们从来不知道健康的生活是什么样子,而我的任务就是努力给他们健康。我要让他们拥有粉红的皮肤、充沛的精力,将他们从迫近的厄运中解放出来。我诚心诚意做着这件事,但有时也会失败。那时我该怎么做?和哭泣的父母一起坐在黑暗的太平间,握着一只没有生命的冰冷小手,责备自己不该冒这个险吗?

心脏手术都有风险。既然做了外科医生,就要一意前行,决不回望。一台手术做完,就接着治疗下一个病人,我们总是期盼更好的结果,从不怀疑。第二章卑微的开始

勇气就是做你害怕的事。如果你不害怕,就谈不上勇气。——爱德华·V. 里肯巴克,《纽约时报》,1963年11月24日

我是乘着二战后的第一波婴儿潮来到这个世界的。我出生在斯肯索普战争纪念医院的产科,生日是1948年7月27日,狮子座。斯肯索普是个好地方,我在那里一直生活到十八岁。那是一座钢铁城市,也是下流笑话的长期笑料。

我亲爱的母亲在漫长而痛苦的分娩之后筋疲力尽,但是她很高兴有了第一个孩子,从惨烈的产房把我安全带回了家。我这个粉红健壮的儿子,从刚刚张开的肺叶深处发出嘹亮的哭声。

我母亲是一位聪慧的女性,举止文雅,富有爱心,很受大家欢迎。战争期间,她在城里的商业街上打理一家小小的银行。就算其他柜台前面都空着,老顾客们也喜欢到她那里排队,对她倾诉自己的烦恼。我父亲十六岁加入英国皇家空军,和德国人作战,战后在我们当地的合作杂货店找了一份工作,努力改善一家的生活。那段日子很不容易。

我们当时穷得要命,住的是肮脏的公房,房门号是13号。那种房子的墙上都挂不了画,因为灰泥会掉下来。房子的后院有一间波纹钢板防空棚,我们用来养鹅养鸡。厕所在房子外面。

我的外祖父母就住在街对面。外婆为人亲和,处处护着我,只是身子很弱。外公在炼钢厂工作,战时是我们这一片的防空队员。每到发薪日,他总会带我到厂里领工资。我对厂里的景象着了迷:白热的铁水倒进铸模,男人们戴着扁帽,光着上身,大汗淋漓地往锅炉里加煤,蒸汽列车喷着火焰,在轧钢机和矿渣场之间叮叮当当来回行驶,到处都是飞溅的火星。

外公耐心地教我用硬笔和软笔画画。当我画出烟囱上方的红色夜空、一盏盏路灯和一道道铁轨时,他就坐在一旁抽着忍冬牌香烟。外公一天要抽二十支烟,加上一辈子都在烟火缭绕的炼钢厂工作,实在不利于养生。

1955年,我们有了第一台电视机,那是一只十寸的方盒子,播放画质粗糙的黑白节目,只能收到一个台,就是BBC(英国广播公司)。电视大大扩展了我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就在那一年,剑桥大学的两位科学家克里克和沃森描述了DNA的分子结构。在牛津大学,医学家理查德·多尔(Richard Doll)发现了吸烟和肺癌之间的联系。有一档名叫《你的生命在他们手中》(Your Life in Their Hands)的节目宣布了一则激动人心的消息,它从此改变了我的人生。消息说,美国的几位外科医生靠一部新机器补好了一颗心脏上的破孔,他们管它叫“心肺机”,因为它能替代心脏和肺发挥功能。电视里的几位医生穿着拖到地面的白大褂;护士们穿着上了浆的考究制服,戴着白色帽子,很少说话;病人以僵硬的姿势直挺挺地坐在床上,床单都折了回去。

节目里介绍了心脏手术,还说伦敦哈默史密斯医院的外科医生很快也会试着做一台,同样是修补心脏上的破孔。我这个七岁孩子在电视机前看得入了迷,简直像被催眠了一样。就在那一刻,我决定要做一名心脏外科医生。

十岁那年,我通过了本地文法学校的入学考试。这时的我已经是一个安静、顺从而怕羞的少年了。老师把我归进了“前途光明”的一类,督促我用功学习。我天生有艺术才能,但这时只能从艺术课上退出,专心主课。不过有一件事是明确的:我有一双灵巧的手,我的指尖和大脑直接相连。

一天下午放学之后,我和外公还有他的高地梗犬“威士忌”一起到市郊散步。走上一座山丘之后,他忽然停下步子,抓住自己的衬衫领口。他的脑袋垂了下来,皮肤变得惨白,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像一棵砍倒的树那样瘫软在地上,说不出话来。我看见了他眼中的恐惧。我想跑去找医生来,但是外公不许。他不能丢掉工作,即便他已经五十八岁了。我只好搂着他的脑袋,直到痛苦平息为止。这次发作持续了30分钟,等他恢复之后,我们才缓缓走回家。

外公的病我母亲早就知道一些。她告诉我,他骑车去上班时,常会“消化不良”。外公不情愿地放弃了自行车,但他的健康并没有改善多少。他的症状更加频繁了,就连休息时也会发作,爬楼梯时发作得尤其厉害。他受了寒气胸口就不舒服,于是我们把他的旧铁床搬到火炉跟前,还把便桶放进屋里,省得他还得往外走。

他的脚踝和腿肚都因为积液而肿得厉害,必须穿更大的鞋子,每次系鞋带都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从那时起,他变得不太外出,只在床和火炉前的一把椅子之间挪动几步。我常常坐在他身边,给他画几张素描,好让他的心思从这恶劣的症状上分散一会儿。

我到今天还记得11月那个阴沉潮湿的下午。那是肯尼迪总统在达拉斯遇刺的前一天,我从学校回家,看见外祖父母家的屋外停着一辆黑色的奥斯丁希利。那是医生的车,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透过水汽凝结的前窗朝屋里张望,但窗上拉着帘子,于是我绕到屋子背面,从厨房门口悄悄走了进去。我听见了抽泣声,心沉了下去。

起居室的门半开着,透出昏暗的灯光。我定睛朝里望去,只看见医生站在床边,手里拿着一只注射器。我的母亲和外婆站在床脚,搂紧彼此。外公面如死灰,胸口不停起伏,脑袋向后仰着,嘴唇发青,鼻子发紫,里面滴出发泡的粉红液体。他痛苦地咳嗽一声,喷出带血的泡沫,溅落在床单上。接着,他的脑袋歪到一边,睁大眼睛注视墙壁,目光落在写着“祝福这一家人”的海报上。医生在他的手腕上搭了搭脉,然后轻声说:“他去了。”一股平静与释然的氛围降临房间。痛苦结束了。

死亡证明上说死因是“心力衰竭”。我避开大人的视线,悄悄走进外面的防空洞,和小鸡坐在一起,悄悄地崩溃。

那之后不久,外婆诊断出了甲状腺癌,肿瘤开始封堵她的气管。医学上有个术语叫“喘鸣”,专门描述肋骨和膈肌努力将气体送过狭窄气道时发出的嘶嘶声,我们听见的就是这样的声音。她去了六十多公里外的林肯医院接受放射治疗,然而射线烧坏了她的皮肤,使吞咽更加困难。医生建议给她做气管造口术,这给了我们一些希望。但是手术开始之后,医生却发现气管变窄的面积太大,无法在下面找到造口的地方。我们的希望破灭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痛苦挣扎,直到死去。要是他们允许她使用麻醉安乐死就好了。在这之后的每天晚上放学后,我都会坐到她身边,尽我的努力让她舒服一些。很快,阿片类药物和二氧化碳麻醉模糊了她的意识。她在一天夜里安详地走了,死因是大面积脑出血。外婆终年六十三岁,是我的祖父母辈中最长寿的一位。

我十六岁那年在炼钢厂找了份工作,学校放假时就去上班。但是,一次卸料车和拉铁水的柴油火车相撞之后,他们就解雇了我。我发现医院在招临时搬运工,就争取到了一份手术室里的搬运工作。手术室里分成几个完全不同的群体,每一个都需要好好对待。病人们穿着病号服,为准备手术而禁食,战战兢兢,缺乏尊严。对待他们就要和蔼友善,安慰尊重。年轻护士友好风趣。年资较高的护士自大专横,公事公办,对我的要求是闭嘴听话。麻醉医生不喜欢等别人。外科医生态度傲慢,眼里根本看不到我,至少起先是这样的。

我的一项工作是将麻醉了的病人从推车搬上手术台。我事先总要读手术清单,了解每个病人接受的是哪类手术。然后,我会调整上方的手术灯,使灯光正好照在切口上(作为画手,我对解剖很感兴趣,也知道一点各个器官的位置)。渐渐地,外科医生们开始注意我,其中几位甚至问起我的兴趣。我告诉他们有一天我要当心脏外科医生。没过多久,他们就允许我参观手术了。

我很喜欢在夜里工作,因为急诊病例多:有人断了骨头,有人破了肠子,还有人动脉瘤出血。动脉瘤出血的病人大都死去了,护士为他们清洁遗体、穿上寿衣,我负责把他们从手术台上抬起来,放到铁皮太平间推车上,每次都发出“扑通”一声闷响。然后我再把遗体推到太平间,堆进冷库。我很快就熟悉了这份工作。

我第一次去太平间,免不了是在死一样寂静的夜里。那是一幢没有窗户的灰色砖楼,和医院主楼是分开的。老实说,想到里面的东西我还是怕的。我转动钥匙,打开了那扇沉甸甸的木门,门后面就是太平间了。我进了门,可是怎么也找不到灯的开关。幸好事先领了一只手电筒,我壮了壮胆,跟着摇晃的光柱走了进去。

手电在黑暗中照出绿色的塑料围裙,锋利的器械和光亮的大理石地板。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死亡的气息——至少我认为死亡的气息是这样。终于,手电照到了一个电灯开关,我打开了头顶的几盏氖灯。这并没有让室内的气氛轻松多少。我看见墙上有许多方形的金属门堆叠起来,从地板一直排到天花板——这就是冷库了。我需要找一只冰柜把尸体放进去,但不知道哪一只是空的。

有的门上插着一张硬纸卡片,上面写着人名,我心想那里面一定是有人了。我找了一扇没有名字的门,扭动把手,但里面赫然现出一个裸体的老太太,身上盖着一条白色亚麻被单——一具无名尸体。真倒霉。我又试了第二层的一扇门。这回运气不错,里面是空的。我拉出滑动的铁皮托盘,把吱吱作响的升降机推到带来的尸体旁边。这东西要怎么操作才能不让尸体掉到地上?用皮带、手摇柄和一把蛮力。我放好尸体,然后把托盘重新推进冰柜。

太平间的门还敞开着——我可不想被独自关在里面。我快步出门,推着吱嘎作响的推车回到医院主楼,准备去装下一位“乘客”。我心想,病理学家可真不容易:要在那种环境里度过一半的职业生涯,在大理石的解剖台上挖出死者的内脏,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后来,我哄一个老太太病理学家让我旁观了尸检过程。虽然我之前就见过病人被手术弄得面目全非,或者遭受可怕的重创,但是一开始旁观尸检还是令我不太适应:一具具年轻的年老的尸体从喉咙切到耻骨,内脏掏空,头皮从左耳切到右耳,拉下来盖住面部,就像一只只剥了皮的橘子。一把振动骨锯锯开颅骨,仿佛敲破一只煮熟的鸡蛋。接着,一个完整的人脑就暴露在我的眼前。这一团柔软的、灰色的、布满褶皱的东西,它是怎么支配我们人生的呢?这样颤巍巍的一团胶体,外科医生又到底是怎么给它动手术的呢?

我在那间昏暗荒凉的解剖室学到了许多东西:我明白了人的身体是何等复杂,生与死的界限是何等微妙,病理学家的内心又是何等的冷静超然。病理学是容不下感伤的。他们对死者或许有一丝同情,但对尸体的亲近是绝对没有的。我却在心里替来这里的年轻人难过:那些婴幼儿和少男少女,有的得了癌症,有的心脏畸形,他们有的注定要度过短暂而痛苦的一生,有的因为一场悲惨的事故而突然丧命。看见一颗心脏,你要忘记它是爱和奉献的源泉;看见一个脑子,你也不要把它视为灵魂的容器。忘记这些,统统切开。

很快我就能辨别尸体上一些常见的迹象:冠状动脉血栓形成,心肌梗死,风湿性心脏瓣膜,切开的主动脉,还有扩散到肝脏或肺部的癌细胞。烧焦或腐烂的尸体气味很坏,这时就要在鼻孔里涂满维克斯软膏,好让嗅觉神经轻松轻松。在所有死因里,我觉得自杀是最令人伤心的。我把这个感想说给老太太听,她叫我“要做外科就要克服这种想法”,还说等我到了可以喝酒的年龄,心里就不会这么沉重了。我注意到酒精是外科医生放松消遣的首选之一,这一点在他们夜间急诊的时候尤其明显。然而我能说他们不对吗?

我开始怀疑自己到底能不能考进医学院。我在学业上并不出色,数学和物理都念得很辛苦。在我看来,这两门学科才是测量智力的真正标杆。不过我生物学得很好,化学也过得去。最后我通过了好几门考试,都是些从来用不上的学科,像是拉丁文和法国文学、附加数学和宗教研究之类。这些我认为都是努力的结果,和智力无关,但也正是努力让我得以搬出公房。另外,在医院打杂的这段时间也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还没有出过斯肯索普,就已经了解了生命和死亡。

我开始在医学院里寻找自己的位置,每到学校放假就回医院兼职。我当上了“手术部助理”,成了一名清理血液、呕吐物、骨屑和粪便的专家。这是一个卑微的开始。

我意外收到了剑桥一所著名学院的面试通知,一定是有人替我说了几句好话,但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是谁。剑桥的街道上满是生机勃勃的年轻学子,他们穿着长袍,用私立学校的口音大声交谈,个个看上去都比我聪明得多。教授都是饱学之士,他们戴着眼镜和学位帽,骑车经过卵石铺成的路面,去学院晚餐会上喝了葡萄酒再喝波特酒。我一下想到那些浑身污垢的炼钢工人,他们戴着扁帽,围着围巾,在灰霾中沉默地骑车回家,晚餐只有面包和土豆,饭后或许喝一杯司陶特黑啤。我的心沉了下去。这不是我该来的地方。

面试官是两位杰出的研究员,面试地点是一间四壁镶着橡木的书房,窗外就是学院里最大的方院。我们都在磨得很旧的皮革扶手椅上坐下。面试氛围相当轻松,没有人谈到我的出身。我满以为他们要问我“为什么想学医”,结果根本没问,我白准备了。他们倒是问了我为什么美国在不久前入侵越南,有没有听说美国士兵可能患上什么热带病。我不知道越南有没有疟疾,于是答了“梅毒”。

这让气氛热络了起来,尤其当我说这对健康的危害或许比不上燃烧弹和子弹的时候。他们接着问我,雪茄烟会不会是丘吉尔死亡的原因(那时他刚刚过世)。我对吸烟的话题早有准备,于是不假思索地说了一大串:吸烟会导致癌症、支气管炎、冠心病、心肌梗死和心力衰竭,烟民的尸体在解剖室里有什么样的特征。“问我看过尸体解剖吗?看太多了。”我还在解剖后清理过脑子,肠子和体液。“谢谢。”他们说,“我们会在一两周后通知你结果。”

接着我又给叫去了查令十字医院,它坐落在河岸街上,位于特拉法加广场和科文特花园之间。建立这家医院的初衷是服务伦敦中部的贫苦市民,它在战时做出了杰出贡献。我很早就到了,但面试是按姓氏字母排序的,所以我照例又是最后一个。我焦虑地拨弄着大拇指,打发漫长的等候时光。一位和蔼的护士长用茶水和蛋糕接待面试者,我和她礼貌地交谈了几句,问了问医院在战争期间的情况。

面试在医院的会议室里举行。我坐在会议桌的一头,另一头坐着总面试官,他是一位杰出的外科医生,来自名医云集的哈利街,身上穿一件晨礼服。坐在他身边的是一位以脾气暴躁闻名的苏格兰解剖学教授,系列剧《医生当家》(Doctor in the House)就是根据他的事迹改编的。我挺起腰杆坐在一张直背木椅上——这里可容不得松松垮垮的坐姿。他们先是问我对这家医院有多少了解,我答得很好——这要感谢上帝,或者刚才的护士长,也可能两位都该感谢。接着他们又问了我打板球的纪录如何,会不会玩橄榄球。问完这些,面试就结束了。我是今天最后一个面试对象,他们早不耐烦了,对我也没有掩饰。

我在路上闲逛着,经过市场上花花绿绿的摊位和繁忙的酒馆,走到了科文特花园。这里众生云集:流浪汉、妓女、街头艺人、银行业者、到查令十字医院就诊的病人,各色人等会聚;黑色的出租车和鲜红的伦敦巴士在河岸街上穿梭往来。我在人群和车流间漫步,不经意走到了萨伏伊酒店的气派大门前。我不确信自己有没有胆量进去——当然,我身上穿着面试的正装,头上涂了百利牌发乳,模样应该够精神了。正在犹豫之际,那位一尘不染的看门人替我做了决定。他把旋转门一推,一声“先生,请进”将我迎了进去。这是接纳的标志。我从斯肯索普一脚踏进了萨伏伊。

我踌躇满志地穿过大堂,经过萨伏伊烧烤餐厅,半路上只稍停片刻,仔细看了看那份镀金边框的菜单。太贵了!我继续向前,奔着美国酒吧的招牌走去。这一路上贴满西区明星的卡通画、照片和画像,上面都有签名。酒吧门口没人排队,因为这时才下午5点。我坐上一只高脚凳,鬼鬼祟祟地吃了几块免费饼干,开始仔细阅读鸡尾酒单。我还是第一次喝酒,完全不知道该点什么,但侍者已经站到身旁,我只能匆匆决定:“请来一杯新加坡司令。”一杯下肚,就像打开了一个开关,我的人生从此变了。当时要是再点一杯,我是绝对找不到查令十字车站的。

就在同一个星期,查令十字医院的医学院给我寄来了一封信。我在父母焦急的环绕下拆开了信封,仿佛是在拆解一枚炸弹。他们给了我一个入学名额。什么条件?只要通过生物、化学和物理考试就行了,考几分没有要求。查令十字是一家小规模医学院,每年只招五十个学生,但是学院虽小,校友里却有不少值得追随的大人物,像是动物学家托马斯·赫胥黎、探险家戴维·利文斯通等等。我是家里第一个大学生,第一个立志成为医生的人,希望也会是第一个心脏外科医生。第三章布罗克勋爵的靴子

他已经当了一年医生,总共看了两个病人……不对,好像是三个。对,是三个。他们的葬礼我都去了。——马克·吐温

要想通过皇家外科医师学会的考试,成为会员,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医学院的解剖教室里做一名解剖演示员。向新生讲授解剖中的细节,帮助他们一片一片地分解尸体,从一具完整的死尸上拆分出皮肤、脂肪、肌肉、肌腱和器官,这样就能透彻地了解人体,通过考试了。学生会领到一具具油腻腻的死尸,它们躺在铁皮推车上,都做了防腐处理。每具尸体供六个学生使用;他们入学不久,心灵还很敏感。他们排队进入解剖教室,穿着浆得雪白的大褂,带着崭新的解剖器械——手术刀、剪刀、钳子和钩子,全都卷在一块亚麻布里。孩子们个个年轻,鲜嫩得就像青草。就像刚开始的我。

我给一组组新生轮流鼓劲,帮他们维持学习的动力。有少数人撑不下去。花费无数个小时分解尸体,这并不符合他们对医学的憧憬。为了让他们坚持下去,我会尽可能给他们一些建议,比如多喷点香水,不要不吃早饭,解剖的时候尽量想些别的事情——足球、购物、性生活,什么都行。我会告诉他们,学这门课,及格就行,别让尸体挡你的路。这些建议只对一些学生有用。还有一些会做噩梦,梦见他们解剖的尸体夜里来找他们。

我的第一次外科考试要求掌握解剖学、生理学和病理学——这些学问并不能让你掌握手术的技术。在伦敦有一些应试课程,教课的都是从前的考官,他们反复向你灌输考点,教给你医学院希望你掌握的知识。这些课程的宗旨是花钱上课就给过,只要不是傻子,都能通过考试。但是即便如此,也还有三分之二的考生不及格。我第一次应考时也没通过。

在这片单调乏味的求学氛围中,皇家布朗普顿医院打出了招募“外科住院医师”(Resident Surgical Officer)的广告,申请者“最好”是皇家外科医师学会的成员,但也不强求。我能申请上吗?我才刚刚通过第一轮考试,还要至少努力三年才能全部考完。但是现在申请对我并没有损失。

虽然希望不大,我还是得到了这份工作,几周后就到布朗普顿上班了。医院给我分配了两位导师,一位是马蒂亚斯·帕内特(Matthias Paneth)先生,他是个仪表堂堂的德国人,身高一米九八;另一位是克里斯托弗·林肯(Christopher Lincoln)先生,新上任的小儿心脏外科医生,身高与帕内特相当。初见面时,我觉得这两人的性格截然不同,但各有各的可怕之处,直到比较熟悉了才不再害怕。在查令十字医院做住院医师的那段脚不沾地的日子里,我明白了一件事:要跟上医生的节奏,就必须把一切都写下来。医生说出的每一条命令或要求,都要原原本本地记录。一旦忘记什么,就有大麻烦了。于是,我不论走到哪里都带着一块笔记板。这让帕内特先生忍俊不禁,他后来总喜欢问我:“韦斯塔比,这个你记下了吗?韦斯塔比,那个你记下了吗?”

我这本外科日志的开篇就写得惊心动魄。当时帕内特团队在门诊后给一个病人预约了手术,那是一位来自威尔士的身材矮小的老太太,要接受二尖瓣置换术。老板帕内特自己要先看两个自费病人,于是请我先开始手术。我换上蓝色刷手服,相当得意。不仅如此,我还在一只打开的储物柜里发现了一双白色橡胶手术靴,已经磨得很旧,脏兮兮的。我本可以穿一双新的手术鞋,但还是满怀渴望地穿上了这双被丢弃的二手靴。为什么呢?因为靴子后面的带子上写着“布罗克”的字样。我要继承布罗克勋爵的靴子啦。

那时,温布尔顿的布罗克男爵已经有七十岁,不再亲自手术了。帕内特隐约跟我提过原因,说他“总是因为无法做到尽善尽美而失望”。在我念医学院时,他已经是皇家外科医师学会的主席,还兼任学校外科学系的主任。而今天我将名副其实地踏上他的足迹。我大步走出医生更衣室,径直走进手术室,向大家介绍了自己。

老太太躺在手术台上。洗手护士已经用碘酒给她消了毒,用几张湖绿色的亚麻手术巾盖住了她的裸体,现在正不耐烦地在大理石地板上踢踏她的手术鞋。任劳任怨的麻醉医生英格利希大夫(Dr. English)和主灌注师正在麻醉机旁下象棋。我看出大家都已经等候了一段时间,于是戴上口罩,迅速刷手上台。想到自己的技术终于能够发挥,我实在有些跃跃欲试。

我仔细确定了两处解剖标志——脖颈底部的胸骨上窝和胸骨最下方的剑突。从上到下笔直一划,就能将两者精心地连成一线——这就是此次的手术切口。老太太因为心力衰竭,显得瘦弱憔悴。她的皮肤和骨骼之间已经没有多少脂肪,不用电刀也能切开。另外那名外科助理医师这时还没到场,我不等他了,直接开始手术。我想叫护士们对我刮目相看。

我拿起振动骨锯试了试,“嗡嗡”几下,听声音够锋利的。于是我大着胆子用它锯开脖颈下方的骨头。灾难发生了:切口中央先是溅出一点带血丝的骨髓,接着就忽然涌出大量暗红色的血液。坏了!我瞬间惊出一身汗。护士长看出情况不对,迅速绕到第一助手的位置。我抓起吸引器准备吸血,但她已经开始下令了:“压住出血点!”

英格利希大夫从棋盘上缓缓抬起头来,对眼前的忙乱好像无动于衷。“给我拿一单位血。”他平静地吩咐麻醉护士,“再给门诊部的帕内特先生打个电话。”

我知道问题出在哪了:是骨锯撕开了右心室。但怎么会呢?按说胸骨后面有一片组织间隙,心脏周围的心包里还有一些液体,骨锯应该碰不到心脏才对。护士长看透了我的想法——之后的六个月里,她还要看透许多次。“你知道吧,这是再次手术。”她这表面是在陈述,其实却在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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