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覆灭的序曲(套装2册 甲骨文系列 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天国之秋)(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6 1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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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谭凯(Nicolas Tackett),裴士锋(Stephen R. Platt)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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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覆灭的序曲(套装2册 甲骨文系列 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天国之秋)

王朝覆灭的序曲(套装2册 甲骨文系列 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天国之秋)试读:

总目录

CONTENTS封面版权信息

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

天国之秋

目录

CONTENTS

致谢

凡例

唐代中国地图

绪论

第一章 中古中国的官僚贵族

第二章 权力的地理

第三章 京城精英的婚姻网络

第四章 晚唐藩镇

第五章 黄巢和中古大族的衰亡

结语

附录A 配套数据库的使用方法

附录B 估算晚唐京城精英的总量

附录C 九世纪出土墓志的来源

参考文献

人名索引

综合索引

译后记

返回总目录致谢

首先,最为重要的是,我希望向我的博士导师韩明士(Robert Hymes)表示衷心的感谢!过去十年间,他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帮助和经久的鼓励,我由此完成了博士论文,并得以向更早的时段拓展,方有本书问世。在求学期间,我也有幸参与了其他老师所开设的研习班,这在我成为一名历史学家的道路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对此我十分感激。他们是:韩文彬(Robert Harrist)、李峰、柯马丁(Martin Kern)、宁爱莲(Ellen Neskar)、Richard Bulliet、张希清、施珊珊(Sarah Schneewind)、Hal Kahn、韩森(Valerie Hansen)、裴志昂(Christian de Pee)和蓝克利(Christian Lamouroux)。另外要感谢史乐民(Paul Smith)参加了我的博士论文答辩。我也要感谢包弼德(Peter Bol),他在过去数年的研讨会上对我宣读的论文进行评议,并引导我们使用GIS和人物群体分析。

我能够在中国从事研究,得益于哥伦比亚大学游学奖学金(Columbia University Traveling Fellowship)的资助和富布莱特-海斯博士论文研究海外项目(Fulbright-Hays Doctoral Dissertation Research Abroad Program)的支持。我也在盖蒂研究中心(Getty Research Institute)和斯坦福大学“人文入门”项目访问了一年。感谢所有帮我顺利得到这些奖学金的人,特别是Charles Salas和Ellen Woods的帮助。我也要感谢给我提供机会接近研究材料的人: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王小蒙、李举纲,上海博物馆李朝远,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孟繁峰,以及常熟博物馆、常州博物馆、扬州博物馆、上海图书馆、山东省石刻艺术博物馆和北京大学内诸多博物馆的工作人员。

撰写此书期间,我也受益于与诸多朋友的交流,他们是:Miranda Brown、丁爱博(Albert Dien)、黄义军、叶娃(Ye Wa)、Tim Davis、Alex Cook、Linda Feng、穆拉尼(Tom Mullaney)、Brian Vivier、邓百安(Anthony DeBlasi)、陆扬、朱隽琪(Jessry Choo)、张聪、李苏姬(Sukhee Lee)、Lewis Mayo、张天虹和饭山知保。当来到伯克利加州大学工作之后,我有幸与许多同事展开深入的讨论,他们的意见精彩而富于启迪,尤其在Lomas Cantadas(又名El Toyonal!),许多对话有时候甚至相当激烈。特别感谢姜士彬(David Johnson)和Geoffrey Koziol对我书稿详细的评议,以及哈佛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的编辑Kristen Wanner的细致工作。数年来,我也得到了来自荣新江、李鸿宾、伊沛霞(Patricia Ebrey)、柳立言、陈弱水以及其他很多人的无偿帮助。从农民成为文化地理学家的刘侃,用她那独特的视角为我提供帮助。

最后,我想特别感谢我的父亲谭旋(Timothy Tackett),他最早启发了我对历史的兴趣(二十年前关于法国一个省的档案),也一直是我持续动力的来源,并对我写作此书给予了建设性的意见和批评。谭凯凡例

1.本研究所用到的主要史料包括大量墓志和其他与丧葬有关的传记。书后所附人名索引提供了与本书中所有人物相关的墓志编号。在正文(不包括脚注)中,一个人名后所标的星号(﹡)表明此人有相关石刻信息存在。若要全部的引用信息,读者可以从人名索引中得到墓志编号,并查到全部的微软Access数据库(或链接到微软Excel表格)。若需下载操作指南,可参考附录A。

2.本研究主要统计所用原始数据都可以在附属的Access数据库中查到。附录A对此数据库有所介绍。它包含了比人名索引中提及的多得多的墓志(超过3000方)和人物(超过30000人)。对主要(并非全部)人物所进行的统计都能在数据库中找到,即通过Access导航界面中的“查询”(queries)窗口。这些统计已经被清晰地标注,比如表1.1的内容能够通过查询“Fig 1 1 Forty-four excluded eminent clans”得到呈现。另有一些脚注指向数据库中其他的查询,比如第th一章第14个脚注,需要读者在数据库中查询“Fig 1 note14 9 c choronyms”,同样能够在导航界面中找到。

3.本书年代使用西方历法,以减少混乱。每一个中国年份都转换为相应的公历年份,即便中历新年比公历新年要晚几周。因此,在本书中的时间若标为一个年份的十二月,实际上在公历而言,已经到了下一个年份的一月或二月。

4.在关于中国的地图中,海岸线(不包括上海和渤海之间的部分)、河流(不包括黄河下游)和大部分东南县城以及一部分其他地区县城的经纬度,都取自第四版“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CHGIS,剑桥,马萨诸塞州:哈佛燕京学社,2007年1月)。一些增加的县城经纬度来自马瑞诗(Ruth Mostern)和Elijah Meeks制作的“宋代中国电子方志系统”(Digital Gazetteer of Song Dynasty China,v.1.1,2010)。剩下的大部分地理信息,包括唐代海岸线和河流方向,与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卷相一致。下一页的地图呈现了九世纪唐王朝实际可以控制的大致疆域。当然,唐政权实际上并未如此清晰地划定其疆界。把唐代中国的疆域放入当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之中,主要是为了给读者提供一个参照。唐代中国地图绪论

出生于九世纪中国最著名门阀之一的卢氏(818~881),拥有毋庸置疑的高贵家世。虽然她的家族起源于中国东北部的范阳,但至迟两百年前已迁徙至伟大的都城洛阳。在这里,卢氏的祖先融入了当地贵胄的社交圈,并通过此关系网,深入政权机构,掌控政治权力。像她这样身份的女性并非特例,卢氏能够追溯其祖先至七百年前的汉朝,在此期间家族仕宦从未间断,数百位宗男出仕于汉代以来各朝,包括唐朝(618~907)。当她十四岁时,出于家世门第的考虑,她的家庭为她选择了一位门当户对的年轻人,后者来自另一个定居于洛阳的家族。不幸的是,她丈夫在她尚且年轻之际去世了。然而,她依然保有其高贵的社会身份,继续教育子嗣并安排他们的婚事。当她儿子考取荣耀的进士身份,以及878年她的女婿(另一个著名的洛阳家族后裔)成为宰相(中国最有权力的人之一)时,她一定倍感自豪。然[1]而三年后,卢氏的生命和她所了解的整个世界,突然走到了终点。最初,对于长安、洛阳的两京居民来说,威胁似乎很遥远。虽然一系列叛乱在870年代爆发于中原地区,但唐帝国的军队成功地在870年代末击溃了叛军,把他们赶到遥远的南方。然而,在880年七月,黄巢(死于884年)突破了帝国防御体系的薄弱环节,跨过了长江。仅仅花费四个多月即占领洛阳,并在年末推进到长安。随即展开了一次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大屠杀,卢氏的女儿和身居宰相的女婿即为受害者。卢氏本人稍有运气,与其两个儿子逃难至自家的乡村庄园,在洛阳以东一百里外。但她的运气并未继续,也许由于伴随着战乱的瘟疫,一个月后的881年晚春时节,她和其中一位儿子因病去世。经过一年半多的动荡之后,当局势足够安全时,她的小儿子将她的遗体运回洛阳,祔葬于其丈夫墓侧。此时,卢氏五个孩子中的四个已经去世且没有后嗣,剩下的家庭成员心境悲凉。她的侄子在墓中一方墓志的侧面,匆匆留下了一句话:“天子幸蜀,岁再周矣,巨寇黄巢,尚稽[2]诛擒。巩、洛兵荒,人无生理。”

即便唐僖宗从四川回驾长安,一度强盛的唐王朝也已经徒有虚名。帝国的正统已经崩溃,军阀控制了地方,开启了将近三十年的剧[3]变,遍布全国的大量独立势力互相征伐。十世纪第一个十年的中期,大部分规模较小的独立势力已经被纳入更大的独立政权中。此时,907年四月,控制着黄河流域和大部分北方中国的军阀处死了早已是傀儡的唐朝最后一位皇帝,宣告了王朝的灭亡。在唐王朝灭亡后出现的五代和大宋王朝(960~1279)并不仅仅是相沿续的不同政治体。十世纪见证了一个全新社会秩序的整合。在第一个千年的大部分时间内保持了声望的中古世族,在经过多次改朝换代后,完全消失于历史舞台。降及宋朝,事功文化(a culture of merit)使得早期的门第观念黯然失色,旧秩序一去不返。

本书试图以唐王朝最后一个世纪为中心解释这一引人注目的社会和文化转型。虽然数代学者已经研究了唐、宋精英之间深层的差异,大量的碑刻材料却提供了新的契机,允许我们细致追索从一个社会秩序到另一个社会秩序的社会文化进程。基于成百上千的男女传记,本书将要论述的是中古中国的门阀世族如何在中唐时期重要的政治和制度变迁下,依然维持其影响力;以及为何随着王朝的崩溃,世家大族消失得如此彻底。由此,首先需要探讨的是,这一延续千年的精英社会内部运转的重要细节。随后的研究,则将涉及唐以后的文化转型,即出现新型的精英自我认同,从而抛弃了曾为卢氏及其所属旧式世族所秉持的理念与价值。中古精英的转型

事实上,在晚唐和宋初之际,中国经历了一系列巨大的转变,从[4]而彻底改变了社会。一场商业革命带来了经济领域显著的货币化,[5]市场网络则从特定地区向乡村扩张,城市中心也发展和壮大。随之而来的是人口迁徙,中国的人口重心转移到了南方,推动长江三角洲[6]和东南沿海地区达到了未曾有过的高度。同时,显著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农业生产力,而大范围使用的印刷术也大幅增加了识字人口的数[7]量。在同一时期,随着从全新途径理解经典的理学(Neo-Confucianism)的发展,以及新宗教崇拜和实践的广受欢迎,中国也[8]经历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和宗教的发展。这些变革如此根本,以至于后世的中国人认为宋代本身即开辟了一个全新时代。数百年后的历史学者陈邦瞻(死于1623年)即说过:“今国家之制,民间之俗,官[9]司之所行,儒者之所守,有一不与宋近乎?”

但是也许在这一所谓“唐宋变革”中最引人注目的转变,是中国社会政治精英的性质和构成的转变。十二世纪的学者郑樵(1104~1162)曾简明地描述过其观点:“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自五季以来,[10]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换句话说,在唐代,一个人的家世具有决定性作用,而在宋代,人们不再觉得有什么关系。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对于唐、宋精英性质的阐释,历史学家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姜士彬(David Johnson)、伊沛霞(Patricia Ebrey)、毛汉光、孙国栋等人描绘了相对有限的中古士族,并根据血缘关系定义其地

[11]位。郝若贝(Robert Hartwell)、韩明士(Robert Hymes)、包弼德(Peter Bol)和柏文莉(Beverly Bossler)皆已描述了一类新的、更具规模的精英家族,他们在宋初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并以才智和[12]教育为基础奠定自己对社会和政治的主导地位。他们体现了有时被称为“中国式贤能政治”(Chinese meritocracy)的核心元素,这些核心元素构成了随后的一个千年内中国和西方社会最显著的区别。

虽有对这两类精英之间明显区别的一般性解释,关于这一变革如何发生,依然有不同的意见。就本书而言,最重要的是对于什么导致了贵族的衰落,甚至这一衰落趋势何时开始等问题,尚未取得共识。对于包括杨筠如(1903~1946)、唐长孺(1911~1994)和其他有影响的六朝史学者来说,贵族早已在隋朝(581~618)建立时即开始衰落,此时中国已经结束了汉代以来的数百年分裂状态,重新统一。根据这种看法,战争和叛乱给予贵族沉重打击,其权力基础也被削弱,而新兴且稳固的中央政府则将其控制力延伸至地方社会。同时,对家族成员出仕朝廷的世袭权力予以承认的制度,也正在被消解,以防止[13]旧时精英持续垄断政治权力。

更为常见的是,学者多将这一转变时间置于唐代。当然,对于精确到何时,或为何会发生转变,依然没有取得共识。举例而言,二十世纪前期中国伟大的历史学家陈寅恪(1890~1969)强调开始于武则天时期(690~705)的科举制度扩大化所造成的影响。在陈氏看来,此后唐朝两个世纪的党争和战乱,经常展开于大族子孙和新兴的[14]进士阶层之间。相比之下,另外的学者,比如杜希德(Denis Twitchett)和砺波护,强调八世纪中叶安史之乱后制度和政治格局的[15]再造。根据这一论点,“均田”(equal field)制(一度指经常性的土地再分配)的崩坏和对商业的弛禁,为新兴在地和商业化的精英提供了适宜他们发展的环境。同时,新型财政机构的设置有助于管理商业利润,藩镇的成立也为安史之乱后的地方带来了秩序,藩帅们更倾向于辟署才智之士,而非世家子弟。此外,新型财政机构开始任用商人子弟和其他新贵,从而为“新兴”(newly risen)精英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入仕机遇,并取得政治影响力。

然而,史料表明,所有这些有影响的理论低估了旧时的精英在制度和社会结构转变过程中的适应能力。事实上,一些重要的研究已经指出,直到唐朝末年,旧时的家族依然能够成功地保持对政治权力的控制。姜士彬观察到,即便在安史之乱以后,大部分唐代宰相依然拥[16]有贵族世家背景。孙国栋通过大量分析唐代官僚,得出了相似的[17]结论。毛汉光则在一项包括唐代各阶层官僚的研究中,证实了仅有少量家族能持续增加他们的影响力,其表现为在唐朝最后三十年[18]中,朝廷中接近一半的官职为他们所掌握。本书的几个章节将提供大量新增加的材料,用以支持这一观点。

但是如果旧时的家族在九世纪下半叶继续掌控着自身的政治生命,那么他们到底是如何存续如此长一段时间呢?并且,为何他们会如此突然地在十世纪消逝呢?事实上,像许多唐朝政治精英一样,卢氏及其丈夫来自能够追溯到数百年前的未曾断裂的家系,更需要加以解释。一个显著的现象是,卢氏及其丈夫所属的家族中,很少有族人[19]被九世纪后的史料所提及。基于一些笔记内容,姜士彬推测,受到“暴力反贵族倾向”(violently anti-aristocratic feeling)影响的几场唐末“阶级战争”(class wars)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一推测与笔者[20]的研究所呈现的结果相近。但即使姜士彬也认为,在九世纪时,士族已经“仅仅是一种理念”,“在现实的社会和政治中,已经找不[21]到”精英。相同地,根据伊沛霞的观点,旧时的士族仅能构建一个“身份集团”(status group),其生存建立于“微妙的平衡”[22](precarious balance)之上。但是,社会中遗存下来的古老阶层,真的能够维持其身份和权力如此之久吗?是否有足够的材料证明他们很好地适应了王朝内部出现的制度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能够直到九世纪末依然对官僚机构加以掌控?

这些问题指向当前讨论的一个终极问题,即唐代精英及其消逝。正如前文所示,并非所有学者都以同样的方式定义唐朝精英。我们可以这样追问:根据接下来第一章对重要家族的列表,这些唐代的世家大族是否首先为身份精英(status elite)?或是否为随着中国的土地[23]占有制度之变迁而兴衰的社会经济精英(socioeconomic elite)?或是否为本质上根据能力占据官职的政治权力精英(political power elite)?换句话说,在我们语境中的精英社会,如何才能更好地在韦伯所示身份、财富和权力三位一体体系中,建构其外形?本书的目标之一即对以上问题加以梳理,首先探究唐代的身份精英(status elite)(第一章)和社会经济精英(socioeconomic elite)(第二章)。此后,在开始对存续下来的官僚贵族进行仔细讨论前,笔者将同时考虑他们的高等身份和对政治权力的主导权。

就这些问题而言,相比于宋史学者能够接触到大量史料,唐史学者却被稀少的史料束缚了探索的脚步。经过1960年代至1970年代的研究高潮,包括对传统史料中稀见材料的发掘,以及从孤立个案中推测典型情况,关于唐代社会的研究不可避免地走入了死胡同。这种情况在新材料的出现之后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大量丰富的新出碑志材料——特别是下文将要提及的墓志铭——拥有全面振兴唐史研究的潜能。随着这些材料变得触手可及,我们能够比十年前更好地重新审视唐代社会的细节,并有效地解决一些未能得到回答的问题。早期的历史学者不得不把他们的研究对象局限于一小部分人,这些人握有大权且受到优良教育,他们的传记使得传统的正史蓬荜生辉;如今则有条件将这些人放置于更广泛的精英社会中讨论。碑志材料除了便于我们重新梳理下层官僚、军人和宦官群体,也便于审视包括商人和大土地经营者,这类人虽然富有且在地方上有影响力,但并未取得一官半职。通过研究这些上层的边缘群体,有助于充分认清身份精英、经济精英和政治精英之间的关系,并更好地理解那些持续了数百年的影响力,仅仅因唐朝灭亡而消逝的家族。

随着对新资料的利用,本研究也试图从三个重要方面来再次定义晚唐精英。首先,本书避开这样一种观点,即唐宋变革仅仅从单一的社会经济轨道才使得唐代世家大族被新兴精英取代。正如世界历史上[24]最为成功的精英,唐代中上阶层在新环境下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事实上,在八世纪到九世纪的材料中,很难揭示有一个紧固的新兴阶层开始威胁到旧式的社会秩序。把唐后期的党争解释为阶层对抗的尝[25]试,已经很大程度上失效了。很明显,与其说唐代的权力斗争加速了旧时精英的消亡,不如说新兴精英在王朝末期,填补了因中世大族的消亡而留下的权力真空,从而占据主导地位。因此,贵族的衰落和新秩序的建立,应该视为独立的社会文化现象。

其次,当下的研究建立在多区域的综合视角之上,大部分唐史学者把中国视为一个整体,聚焦于发展带来的影响,特别是北方和南方之间的差别。但是,还有其他途径来理解帝国的地理,从而得到更为清晰的关于权力的社会政治结构。举例而言,当我们探究唐代精英的实质时,有必要区分两京——唐朝两个京城和连接京城的走廊地带——和地方,关于这两者的区别可以参考第二章。同样重要的是,需要注意中国东北方的三个自治的河北藩镇,它们在很多方面与中国其他地区从政治上和文化上保持隔绝状态。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文化隔绝的结果,河朔地区会成为新型“凭才用人”(meritocratic culture)的起源地,并在随后几个世纪中占据主导地位。

再次,本研究基于碑志材料更新了技术手段,从而可以更好地分析家族和婚姻网络。正如韩明士在其关于宋代福州精英的研究中所说,如果不考虑个人的亲属关系,我们便无法理解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26]然而,如今几乎没有系统性的关注整个精英社会网络的尝试。但我们将看到,数字技术允许我们重构十分庞大的晚唐贵族及其婚姻网络。本书的一个目标即评估对这类社会网络的解释权,并假设这种网络构成了一项重要的“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从而帮助精英阶[27]层在权力中重塑自己。在第三章,笔者将要论述贵族的婚姻网络如何成为一项实在的资源,其重要性堪比身份和声望,以此保证其长期的政治生命。除了关注权力的实态,网络也能解释文化转变的动力。从定义上说,网络包括个人和家庭这两者之间在一个经常性平台上的交互影响,并因此而共享平时的信仰和礼仪活动。作为特定亚文化的具体化身,网络可以被想象为一种文化的基本元素之一。因此,原则上我们能够从转换社会网络构成的视角,来探究精英的自我认同之转换心态。

为了有效地处理大量的传记类、地理类和为此研究所准备的网络数据,有必要利用各种定量分析技术。自从1980年代以来,对于在历史研究中使用定量分析,已日趋式微。经过对早期历史时期进行定量分析时因狂妄自大而导致的惨痛教训,对于数据统计和其他形式的数据操控,应该被更加小心和负责任地展开。一直比较危险的是,表格和图标能够“简单化”(flatten)数据,掩盖其独一无二的潜在意义,歪曲个人案例中的独特性格。不幸的是,读者很少能够接触到原始数据,因此他们无法有效地评估方法上的细节。然而,如果历史学家足够细心,便能够通过利用一些新兴的可获得数据库,以足够的潜能改变中古中国史领域,特别是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Chinese Historic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CHGIS)和中国历代人物传记数据库(Chinese Biographical Database,简称CBDB)。无论何时,为使读者有机会全面评估本研究中的图表,原始数据都能从作者或出版者的网站上得到(参考附录A)。另外,一部分数据已经被加入CBDB。

最后,需要用几句话说明一下对“aristocracy”(贵族或世族)[28]概念的使用问题。构成本研究的唐代精英,与晚近的欧洲贵族一样拥有类似的特征。即包含基于良好教养的一种受过高等教育的气质、礼仪行为和道德准则,并由此而引向持续的联姻。其优越感根植于古老的(真实或虚构的)血统,记载于能够追溯数百年的谱牒中。在下一章中,笔者将揭示这类精英,根据积功原则,他们拥有事实上(而非法律上)的世袭权力。总之,这类精英同时拥有道德和政治的主导权。他们的权力和声望也必然独立于政权,并能在多次改朝换代后持续下去。

不过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本书所论的中国门阀世族,虽然文化上类似于欧洲贵族,本质却不一样。不同于欧洲的例子,中国的贵族在六世纪以后并不在法律范畴内,其成员并无世袭的贵族头衔(titles [29]of nobility)。由于并不因武勇而自豪,故更类似于罗马元老院贵[30]族,而非后世欧洲的“剑之贵族”(nobles of the sword)。唐代中[31]国的大家族也没有延续数代的大量土地财富。更进一步说,前文已经强调,在中国,贵族无法被定义为君主专制或资产阶级的发展障碍。最后,由于纳妾制度的存在,世袭在中国的含义也与欧洲不同。[32]作为一种史料的墓志

唐代的墓志(Tomb epitaph)由正方形板状岩石(也有砖块乃至瓷器的例子)制成,通常一英尺半至两英尺宽,刻有长度为数百至数[33]千字不等的死者传记。这些墓志被平放于墓室地面上,周围是死者棺椁和其他随葬品。刻字则通常被充满装饰性刻纹的墓志盖给保护着。因为在九世纪,墓志铭被视为一种文学体裁,在晚唐人的文集中[34]现存大约200篇。近数十年来,考古学家和盗墓贼让上千方唐代墓[35]志重见天日。图0-1即一方墓志的拓片。此外,还有其他数量有限的碑志,特别是数十方神道碑和竖于墓外的其他纪念碑。正是这一大量的新出传记材料,为全面地重新审视唐代贵族及其消逝提供了可能。

墓刻文本包含了历史学者感兴趣的丰富信息,常常包括无法从其他史料中得到的信息。其中包括长篇谀辞,展示了那个时代的价值与理想。也记录了死者的卒、葬地和时间,以及父亲、祖父、曾祖父、丈夫/妻子,乃至外祖父、岳父和女婿等信息。在本书第二、三章,笔者将利用这些信息分析精英的地理变迁,并还原家族和婚姻网络。墓志还提供了大量有用的数据,得以分析人口模式,包括成婚年龄和死亡年龄、子女数量和迁移信息。墓志经常详细地叙述了死者(或其丈夫)的仕宦经历。最后,墓志包含了很多引人入胜的逸闻,使得墓主人在千年之下宛如目前。

在本项研究语境下,墓碑的一项特殊作用是作为社会富裕阶层的标记。墓志是精英墓葬的必需品,且局限于那些能够负担详备葬礼的[36]家族。许多这类墓碑清晰地表达了一种墓葬地将湮没无闻的忧虑。如一段简短的铭文所述,万古之下,大地的力量将把山河改换,[37]正所谓“陵谷恐平”,“松柏摧为拆薪”。根据一方墓志所刻:

山作田兮田作海,万古存兮谁不改。[38]

青松新陇晓无年,千载惟留铭记在。图0-1 李皋(733~792)墓志的拓片

正如笔记小说所示,唐代时期的许多古墓因一些事故而被偶然发[39]现,类似于如今许多古墓因为农民犁地或打井挖窖而被打开。墓主人家如何知道遥远的将来没有人会发现他们的墓葬呢?为预防这种可能性,有必要向未来的人解释墓主人值得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因此,这些家族有充足的理由确保将记录了去世者生平“事实”的文[40]字,刻在被认为永不消逝的载体——石头上。有一方墓志的作者[41]解释道:“今斯记者,欲异代识焉。”另一方墓志则写道:“墓宜有[42]志,岂他人可以详先君之德之行?”

然而准备一方墓志仅仅是一场典型葬礼中的一个步骤,完成所有这些步骤需要花费大量资金。人们需要雇请占卜师选择一个进行葬礼[43]的吉日。如果找不到吉日,将去世者权厝于靠近祖茔的临时坟墓[44]中,以等待更合适的时机,也不少见。在这样的情况下,即需要重新择定另一个葬日。人们还需要雇请堪舆师选择一处合适的位置下[45]葬,以确保去世者的灵魂得到安息。如果墓地选址不佳,去世者家属随后会发现“风水失衡”(the fengshui was not balanced),墓地[46]“不福遗嗣”,需要立即破费迁葬。定下墓址之后,去世者家属有时尚需买下那块土地。特别是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墓志里时常提及购[47]买墓地,行文与当时的土地契约相似。

就开支而言,这才刚刚开始。精英的墓葬并不仅仅是一个存放棺椁的坑,它包括一个通常由砖石砌成,用石门封闭的地下墓室,在其上则封起一个大土堆。各种随葬品被摆放于墓室中,包括青铜镜、观[48]赏用的玉器和漆器以及上釉的陶瓷,其中不少价值不菲。其中一部分随葬品仅具象征性,其他部分则用于去世者的死后世界,正如一方墓志所说:“今于兆中,皆取夫人平昔服玩之物样制,致于其内,[49]神道固当喜用之。”除了准备墓葬,在葬礼方面也需要花销,包括[50]收殓仪式和送葬队伍。这两项内容,都需要雇用挽郎和祭司,包[51]括朗诵墓志铭的人。

最后,关于墓志本身的问题。首先,需要购买两块厚岩石,一块用作志石,一块用作志盖。这些石头开采于帝国境内某处的一座名山,[52]并且花费相当多的资金运至墓地。随后,需要请人撰写墓志铭,(先用笔墨)书写,最后将墨迹刻到石头上。特别是在地方上,有特殊的加工作坊专门负责这些事。在一些制作粗糙的墓志上,有暗示其出自加工作坊的明显痕迹。这类墓志很少记载撰者和书者,但有时会注意总体字数,毋庸置疑,这是一种计算最后工作报酬的记账手段。[53]甚至有一些例子表明,两方墓志出自同一人的加工。比如郑恕己(去世于851年)*和吕建初(826~869)*的墓志中重要的内容逐字[54][55]逐句地相似。甚至笔迹也可能出自同一人之手。

在洛阳、长安两京地区,家族成员之间会分摊这些开销。撰者和[56]书者通常是同族、姻亲或志主的门生故吏。例如,当崔元立(806~826)*年纪轻轻即去世时,他的长兄购买了石材,并请另一位从兄撰写了墓志铭。【译按:原文生卒年作“(806~86)”,今据原墓志更正。】在孙备(832~870)*的例子中,他的母亲八百里外发信,请了孙备最友爱的堂兄弟来撰写墓志铭。【译按:原文作孙备母亲本人“traveled four hundred kilometers”,然据原墓志,当是“以书走[57]八百里”。】在这些例子中,撰者和书者的署名——大体包含了他[58]们的全部官衔——部分提升了志主的社交声望。因为这些原因,当卢初(732~775)*在他去世五十四年后改葬时,他的后人并未替换由他身居宰相的叔父撰写的旧墓志,而仅仅简单地加了一段补遗文

[59]字。但是,即便两京精英很少雇请撰者和书者,他们也需要请人把墓志铭文本刻于志石上,刻工通常需要负责填满书者留下的空白。[60]这些刻工身份低微,他们属于工匠而非有教养的文人,也与志主[61]毫无关系。他们很少署名,除非是朝廷所属的石工,会有低级的[62][63]职务。有趣的是,许多刻工的署名显示他们来自一个小家族。这些家族因为在雕刻质量方面负有盛名,故而被请求在志石上署他们的名字,以示已为镌刻付出了酬劳。

我们无法弄清丧葬过程的每一步需要花费多少钱,然而一些墓志披露了土地的价格,如宦官同国政(787~851)*家族花费了113.35[64]贯钱在长安郊区购买了7.56亩墓地。这一首都附近的真实价格[65](15贯每亩),比长三角地区扬州郊区的土地价格贵了两倍。但是关于其他葬礼内容的花费,并无相关信息。然而,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幸运的是,少数墓志揭示了整个殡葬过程的价格。事实上,价格随时在变动。当冯审中(810~852)*在河东节度押衙(chief of staff)任上去世时,节度使派了一位下属护送其遗体返回长安家中,并向家属[66]额外提供了200贯钱,用以资助开销。卫景弘的兄弟揭示了类似的价格,当时卫景弘客死他乡;而在这个例子中,钱财还有资助去世者遗孀和遗孤的用途。一些葬礼据说花费更多。当李浔(803~860)*在汉水流域去世时,一位朋友资助了300贯,用以购置棺木和返葬长安。而当张氏(761~817)*的大女儿就其母亲的遗体从长安返葬洛阳而四处求助时,一位女婿觉得必须捐献300贯钱。由此可见,这些花费中的一部分涉及远距离返葬的支出,这一过程中,一些特殊的仪式是必要的步骤,以确保去世者的灵魂与身体不致分离。当然,返葬的花费还不是唯一的大笔开支。一位节度使帐下的军将去世于当地,[67]又欲葬在当地,其节度使提供了500贯钱和50匹布。相较而言,[68]200~500贯钱已经足够50~100位成年男子生活一整年。不过其[69]家属还经常抱怨,说他们“罄家内之资财,备迁葬同礼”。[70]

当然,有很多途径节约成本,比如租赁而非购买墓地,或者[71]将自己家的田地改为家族葬地。在购买用于墓志的新石块的地方,甚至可以使用旧石料。比如,王时邕(799~845)*的墓志铭即刻在了一块从一个世纪前的佛教石碑上切割下来的石头上。赵公亮(842~884)*的墓志上则能追溯到一位此前去世的人,名为杨希[72]适,后者的志文已经部分被磨平。另一种常见的省钱方法是不为志主的夫人另写一方墓志。在傅存(801~860)*的墓志中,即在志[73]题和正文第一行之间笨拙地加入了一行告示其夫人去世的附言。另一位夭折的男孩则被埋入他父亲的墓中,并在他父亲的墓志边上刻[74]写了一段简短的文字。

然而,即便有节约成本的途径,晚唐上层社会的葬礼无疑是昂贵的。史料表明,墓志仅存在于复杂的墓穴中,且局限于有财力担负精[75]致葬礼的家庭。禁止奢侈的律令虽能影响丧礼的部分内容,但对[76]墓志本身并不有效。由此,可以公正地说,任何拥有墓志的个人很明显来自社会富裕阶层。这并不是说这些人来自一个平均水平的社会经济阶层。再者,任何地方发现的出土墓志,只能单独地粗略地随[77]机展示当地的精英社会之侧面。相比于断代史,墓志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精英史料,从最有权力的朝廷官员到颇为谦逊的土地所有者。因此,镇江(位于江苏省)周围发掘的一系列晚唐墓葬中,简易[78]的墓葬仅有砖志,复杂的墓葬才有石志。据此可以推测,这种差异反映出存在两个截然不同的社会经济人群。墓志也对社会史学家更加有用,因为可以据此制定精英阶层的经济水平线。

本书分五章:

第一章讨论唐代世族的姓氏,如今学者普遍以此区别世族成员,但有其便利和局限。大量材料表明,在当时,姓氏和郡望经常被用来指定“大姓”(great clan)。然而,虽然这些家族保持着重要的身份集团,笔者认为,他们的境况在九世纪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其中大部分重要家族(除了居住于东南边缘地带的那些家族)与他们的祖籍地早已经没有联系。进一步说,这些家族的繁衍能力——得益于纳妾行为的存在——导致大量的人都能自称出自名门望族,从而导致姓氏的声望被大幅降低。因此,很明显,在朝廷身居高官的九世纪政治精英中,仅有一小部分属于这些旧时家族的真正后裔。

如果姓氏不足以区别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社会精英成员,历史学家将如何呢?接下来的两章将先后讨论居住形态和婚姻网络,用以替代区别和描述这些成员的标杆。在第二章,将对比居住于帝国不同地方的富裕家族(以出土墓志为依据)结构。这一对比清楚地区分了居住于长安、洛阳两京地区(及周围)的国家精英,和居住于藩镇的地方精英。笔者认为,这种居住形态在中心与边缘之间创造了一种“殖民”关系,从而明确地将唐帝国与晚期中华帝国相区别。

第三章论述了通过紧密编织并高度设限婚姻圈的手段,居住地十分集中的两京地区主流政治精英,包括先唐时期的小部分大族,如何得到强化和被强化。这一婚姻圈分为两个联姻群体:一个群体围绕皇室家族,另一个群体围绕最有名的旧时门阀。在晚唐,正是这两个群体的成员构成了垄断权力的主要政治精英。被纳入京城精英婚姻网络的社会资本,也为这些精英控制官员的选拔和向更高级的职位升迁提供了便利。

在随后的第四章,笔者重新评价了八世纪中叶安史之乱后建立起来的藩镇组织和官僚结构,正是它们取代了很大部分曾经由中央政府控制的行政责任。历史学家经常说,这些藩镇使府,同时构筑了一个隔绝中央政府权力的离心势力和一条重要的新路,以确保向上的社会流动。事实上,笔者指出,中央政府和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官僚精英皆能很好地适应新的环境,并极大程度上保持对权力的掌握。九世纪的后半期,国家精英的京城社会网络很好地接合了所有潜在的向上流动道路。

但是这些——经过此前数次改朝换代和叛乱依然存续的——精英如何随着唐朝的崩溃突然完全消逝了呢?这一问题将在第五章得到解决。虽然安史之乱吸引了更多的中国历史学家的注意,但第五章将要展示九世纪晚期的黄巢之乱对于旧族而言更具破坏性。当叛军占领长安和洛阳这两京后,他们从肉体上消灭了大部分京城精英,包括集中于两京的祖屋和财富。正是这一肉体消灭——而非其他任何因素——近乎全部消灭了他们。

[1] 对卢氏(818~881)及其丈夫李杼(802~850)的生平信息,能够通过出土于卢氏墓中的三方墓志予以还原。对墓志文本的著录和墓葬的描述(在考古报告中被编号为“M9112”),参见《偃师杏园唐墓》,第168~252、361~369页。对于范阳卢氏中卢氏这一支谱系的还原,参见《新唐书》卷73上,第2885~2912页;她的曾祖父见于表格的第2907页。本书第三章提供了她这一家族的更多信息,笔者标之为“父系5485”。葬于洛阳最早的祖先是卢赤松(569~625),其墓志拓片见《邙洛碑志三百种》,第67页。正文所指宰相是崔沆(死于880年)。

[2] 参见出土于卢氏墓的墓志。关于黄巢之乱的更多信息,参见第五章。

[3] 对于黄巢之乱后北方地区的军阀为取得优胜地位而互相征伐的描述,参见第四章以及Wang Gungwu(王赓武),The Structure of Power in North China during the Five Dynasties,pp.6-84。

[4] 日本记者和历史学家内藤虎次郎(1866~1934)被认为首论述了这一巨大的变革。内藤氏的理论在二十世纪中叶日本中国史学者和1960和1970年代的美国中国史学者之间颇为流行,不过内藤氏所宣称的宋朝标志着“近世”(early modern period)的开始,则并未被美国中国史学者真正接受。对这一理论的概述和最新的评论,参见Miyakawa Hisayuki(宮川尚志),“An Outline of the Naito Hypothesis and Its Effects on Japanese Studies of China”;柳立言的《何为“唐宋变革”?》。最近,在中国大陆对这一理论出现了一股迅疾的出版风潮,比如李华瑞的《二十世纪中日“唐宋变革”观研究述评》;《唐研究》第十一卷(2005),特别是张广达的专稿《内藤湖南的唐宋变革说及其影响》;李华瑞主编的《“唐宋变革”论的由来与发展》。

[5] Shiba Yoshinobu(斯波义信),“Urbaniz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s in the Lower Yangtze Valley”;同氏,Commerce and Society in Sung China;Denis Twitchett(杜希德),“The Tang Market System”;同氏,“Merchant,Trade,and Government in Late Tang”;G.William Skinner(施坚雅),“Introduction:Urban Development in Imperial China”;斯波义信:《宋代の都市化を考える》。

[6] Robert M.Hartwell(郝若贝),“Demographic,Political,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s of China,750-1550”,pp.365-394。

[7] Mark Elvin(伊懋可),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Susan Cherniack,“Book Culture and Textual Transmission in Sung China”。

[8] Peter Bol(包弼德),“This Culture of Ours”:Intellectual Transitions in T’ang and Sung China;Valerie Hansen(韩森),Changing Gods in Medieval China,1127-1276。

[9] 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第1191~1192页。陈氏认为,唐宋之间的变革是第三次重要的历史变革,前两次变革,包括古代文明的最初成型,和随之而来的公元前三世纪统一帝国的建立。

[10] 郑樵:《通志》卷25,第439页。沈括(1031~1095)也有同样的观察,他在一篇文章中描述了中古上层家族的风俗,并指出:“其俗至唐末方渐衰息。”见沈括《梦溪笔谈》,第772~773页。

[11] Patricia Ebrey(伊沛霞),The Aristocratic Families of Early Imperial China:A Case Study of the Po-ling Ts’ui Family;David Johnson(姜士彬),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同氏,“The Last Years of a Great Clan:The Li Family of Chao chun in Late T’ang and Early Sung”;毛汉光:《唐代统治阶层社会变动:从官吏家庭背景看社会流动》;孙国栋:《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唐宋之际社会转变研究之一》。

[12] Robert M.Hartwell(郝若贝),“Demographic,Political,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s of China,750-1550”,pp.405-425;Robert Hymes(韩明士),Statesmen and Gentlemen:The Elite of Fu-chou,Chiang-hsi,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g;Peter Bol(包弼德),“This Culture of Ours”:Intellectual Transitions in T’ang and Sung China,pp.32-75;Beverly Bossler(柏文莉),Powerful Relations:Kinship,Status,and the State in Sung China,960-1279。

[13] 杨筠如:《九品中正与六朝门阀》;唐长孺:《门阀的形成及其衰落》,特别是第11~20页。关于六朝世族的兴衰,更新的研究参见陈爽《近二十年中国大陆地区六朝士族研究概观》,第17~18页。

[14]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特别是第20~24页。吉岡真有类似的观点,认为“新精英”(new elite)来自重要的地方精英家族,参见吉冈真《八世紀前半における唐朝官僚機構の人的構成》。

[15] Denis Twitchett(杜希德),“Introduction”,特别是pp.20-21、24-31;同氏,“Merchant,Trade,and Government in Late Tang”,特别是p.93;同氏,“The Composition of the T’ang Ruling Class:New Evidence from Tunhuang”,特别是p.79;砺波护:《宋代士大夫の成立》,第193~203页;砺波护:《中世貴族制の崩壊と辟召制》。同时参见爱宕元《唐代後半における社会変質の一考察》,此文认为科举和安史之乱后的藩镇秩序同时刺激了新精英的诞生。

[16] David Johnson(姜士彬),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pp.131-141.

[17] 孙国栋:《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唐宋之际社会转变研究之一》,第213~218页。对于孙氏统计范围之定义和分类的批评意见,见David Johnson(姜士彬),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pp.145-146。

[18] 毛汉光:《唐代统治阶层社会变动:从官吏家庭背景看社会流动》,第223~224页;Nicolas Tackett(谭凯),“The Transformation of Medieval Chinese Elites,850-1000 C.E.”,pp.63、101。

[19] 关于唐朝灭亡后旧时贵族全部消逝的记载,参见David Johnson(姜士彬),“The Last Years of a Great Clan:The Li Family of Chao chun in Late T’ang and Early Sung”,pp.48-59;同氏,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pp.141-148;Patricia Ebrey(伊沛霞),The Aristocratic Families of Early Imperial China:A Case Study of the Po-ling Ts’ui Family,pp.112-113。

[20] David Johnson(姜士彬),“The Last Years of a Great Clan:The Li Family of Chao chun in Late T’ang and Early Sung”,pp.68、100.

[21] David Johnson(姜士彬),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p.48.

[22] Patricia Ebrey(伊沛霞),The Aristocratic Families of Early Imperial China:A Case Study of the Po-ling Ts’ui Family,pp.32、113-114。【译按:此处对“身份集团”(status group)、“微妙的平衡”(precarious balance)的翻译使用了范兆飞的译词,见《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第112、137页。】

[23] 日本学者在唐宋变革期土地占有制度方面的研究综述,参见Joseph P.McDermott(周绍明),“Charting Blank Spaces and Disputed Regions:The Problem of Sung Land Tenure”,pp.13-16。

[24] 关于精英努力适应已经改变了的政治环境的另一个例子,也许可以追溯到罗马帝国元老贵族和爱琴、安纳托利亚地区的土地所有者,他们在罗马帝国灭亡后只是“转换了认同”,而非“渐趋消逝”。参见Chris.Wickham,Framing the Early Middle Ages:Europe and the Mediterranean,400-800,pp.206-207、238-239。

[25] Howard J.Wechsler(魏侯玮),“Factionalism in Early T’ang Government”;Michael T.Dalby,“Court Politics in Late T’ang Times”,pp.652-654;砺波护:《中世貴族制の崩壊と辟召制》。

[26] Robert Hymes(韩明士),Statesmen and Gentlemen:The Elite of Fu-chou,Chiang-hsi,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g,pp.35-38.

[27] Pierre Bourdieu,“Le capital social”.

[28] 西方学者通常在一个宽泛的意义上使用“贵族”(aristocracy)这一概念。见Chris.Wickham,Framing the Early Middle Ages:Europe and the Mediterranean,400-800,pp.153-154。Wickham在比较罗马帝国崩溃后的起源于欧洲和地中海的不同社会时,也使用了类似的包含性概念。【译者按:相比于中文“贵族”一词而言,西文中aristocracy一词的含义其实更为宽泛。之后的译文中,当作者以aristocracy指称中国家族的时候,一律译为门阀世族或世族;而贵族一词出现的时候,都特指欧洲的贵族。】

[29] David Johnson(姜士彬),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p.5-17.

[30] 关于罗马元老院贵族,参见Chris.Wickham,Framing the Early Middle Ages:Europe and the Mediterranean,400-800,pp.155-165。类似于唐代的世家大族,罗马元老院精英的声望来自他们的官衔和文明、风雅的生活方式。然而,与唐代的世家大族不同的是,罗马元老的身份也取决于他们广大的土地财富。

[31] 对于为何土地所有权在定义唐代贵族时起的作用不大,参见第一章题为“大家族后裔的地理分布”的部分。

[32] 基于良好婚姻在保持贵族地位中的重要性,很难理解庶子经常与嫡子拥有相同的身份。对此的解释是,除了传承父亲的血统,庶子通常会由嫡妻教育和抚养。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抚养关系与血缘关系同样重要。参见Francesca Bray(白馥兰),Technology and Gender:Fabrics of Pow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pp.353-354;Patricia Buckley Ebrey(伊沛霞),The Inner Quarters:Marriage and the Lives of Chinese Women in the Sung Period,pp.230-231。

[33] 墓志铭中包含着丰富的文献。由中国的唐代墓志权威学者撰写的全面概述,参见赵超《古代墓志通论》。关于墓志作为宗教对象及其文体发展,参见Timothy M.Davis,“Potent Stone:Entombed Epigraphy and Memorial Culture in Early Medieval China”。

[34] 所有传世文献中的墓志铭都被收录于清朝编的《全唐文》(Complete Tang prose)中。一部分事实上并不是为下葬而准备的,比如韩愈(768~824)为李于(776~823)所撰写的墓志铭,更多是一种反对服食药石的宣言,而非死者之铭。关于这篇墓志铭的讨论,参见Timothy M.Davis,“Entombed Epigraphy in Early Medieval Commemorative Culture and the Rise of Muzhiming as a Literary Genre”。

[35] 关于出土墓志的更多著录信息,参见附录C。

[36] 关于宋代墓志的类似讨论,参见Beverly Bossler(柏文莉),Powerful Relations:Kinship,Status,and the State in Sung China,960-1279,p.10。

[37] 分别引自王岐(747~803)和傅存(去世于860年)的墓志。

[38] 引自陈环(780~842)的墓志。类似的例子,参见Nicolas Tackett(谭凯),“The Transformation of Medieval Chinese Elites,850-1000 C.E.”,p.12。

[39] Timothy M.Davis,“Potent Stone:Entombed Epigraphy and Memorial Culture in Early Medieval China”,p.266;李昉:《太平广记》卷369,第2937页;同书卷386,第3083页;同书卷390,第3119页;同书卷391,第3124页;同书卷391,第3126页。

[40] 引自陈师上(779~839)的墓志。无数墓志皆明确表示石头是一种不会消逝的材质。比如王振(768~833)的墓志写道:“石可不朽。”

[41] 引自范孟容(791~831)的墓志。数方墓志皆自认为是对志主一生的“实录”(veritable records)。

[42] 引自李公度(784~852)的墓志。对此观念的另一种表述是“葬宜有铭”,见韩愈为杜兼(750~809)所撰墓志。

[43] 关于占卜师具体工作的一个有趣例子,参见骆氏(746~808)的墓志。这些占卜十分认真,因为一些特定的葬日很明显更受欢迎。比如,根据笔者整理的数据,834年的37方墓志中有12方(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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