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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7 04: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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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阎学通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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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权力的转移:政治领导与战略竞争

世界权力的转移:政治领导与战略竞争试读:

序言

从2004年起,笔者与徐进博士开始研究先秦时期的国家间政治思想,力图从中借鉴有益的思想认识,丰富和发展现代国际关系的现实主义理论。我们先整理编辑了先秦诸子的相关思想,于2008年出版了《中国先秦国家间政治思想选读》一书。之后应用现代国际关系的理论观念解析先秦诸子的相关思想,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中国的崛起战略,于2009年出版了《王霸天下思想及启迪》一书。2011年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翻译了笔者的一些文章及评论,并将其汇集成册,出版了Ancient Chinese Thought,Modern Chinese Power。该书出版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丹麦、伊朗的一些学者发表了书评。美国《纽约时报》还专门邀请笔者就如何运用该书思想解释中美战略竞争的问题撰写了一篇文章。该书的核心思想被学界同仁称为“道义现实主义”(moral realism)。

这项研究成果被冠以“道义现实主义”的名称,说明它得到了学界的肯定,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批评。有关批评多种多样,其中有两种观点激励我进一步将道义现实主义理论体系化。一是有些学者认为,强调道义作用的理论不是现实主义的理论,甚至有人认为“道义现实主义”这个提法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这个批评促使我进一步研究了“道义”与“利益”“权力”“实力”“权威”之间的关系,弥补了原来思想中的缺陷。二是许多人认为,道义现实主义提出的外交战略无法被共产党执政的中国政府所采纳。这个批评促使我研究了中国崛起战略需要提出何种普世价值观的问题。

认为现实主义理论是不讲道义的,这种成见是人们主观上将学术流派分类的结果,而不是现实主义理论本身的产物。20世纪60年代,国际关系学界对不同流派的理论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需要用简化的方法区分不同流派的核心观念,于是将理想主义简化为注重道德和法律的思想,将现实主义简化为注重实力和利益的理论,将自由主义简化为注重制度和规范的理论,将认知理论简化为注重观念和经验学习的理论。当现实主义被界定为从国家利益角度分析国际政治形态的理论时,人们便想当然地认为现实主义理论是不讲道义的。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把“利益”和“道义”视为水火不容的对立事物。“国家利益”经常被人们理解为物质性的,于是把讲道义和国家在其他精神方面的需求都视为与国家利益对立的事物。义利之争,源远流长,古代的思想家们在其治国的策论中,就有许多关于“义利”之争的篇章;在现代社会,这种义利之争也很常见。在美国有关对外决策的学术著作中,有许多关于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何者起决定性作用的争论;“文化大革命”后,中国政府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不能以意识形态指导对外政策的原则,而后又在90年代明确了以国家利益为对外政策出发点的理念。这些例子说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将利益和道义两个概念对立起来,于是也误以为将国家利益视为外交政策出发点的现实主义理论必然是不讲道义的。

道义现实主义理论注重道义的重要作用,但并不认为道义是无条件地发挥作用的,而是认为道义的作用受到国家实力和客观环境的限定。对于世界主导国或崛起大国来讲,讲道义对于维护它们的世界主导地位和其所主导的国际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但对于中小国家来讲,则不必然有利。道义现实主义认为,道义在21世纪的大国崛起过程中是有作用的,因为21世纪是核武器、知识经济和全球化三个要素并存的时代。核武器使全面战争不再是争夺国际主导权的有效手段,知识经济使占领自然资源产地积累财富不再是唯一路径,而全球化使非传统安全威胁加剧,从而扩大了主导国与世界各国的共同安全利益。现实主义理论所定义的国家利益是综合性的,包括了政治利益,而道义制高点或道义合法性则是世界主导国的重要政治利益。

中国政府是否会实施讲道义的王道外交战略,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政治问题。特别是在中国政府长期坚持韬光养晦对外战略的情况下,人们怀疑中国政府是否会实施王道战略是非常合理的。韬光养晦战略的重要原则是“不当头”和“不结盟”。这两项原则的本质是尽量少承担国际责任和不为他国提供安全保障。而王道战略的核心是通过承担国际责任提高本国的国际权威,这显然与韬光养晦相对立。道义现实主义认为,中国实力地位的提高将扩大中国实施王道战略的客观需求,而中国领导集体的变更将改变他们对实施王道战略必要性的主观认识。中国的新领导集体于2012年开始执政,于2013年实施了推动国内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政策,首次将“改革创新”的政策引入外交领域,这意味着中国领导集体对外交改革的主观认识开始发生重大变化。

2013年,中国对外战略从韬光养晦转向奋发有为,这一转变为道义现实主义提出的王道战略提供了现实的政治基础。习近平提出了对周边国家要“亲、诚、惠、容”的外交原则,并且指出:“这些理念,首先我们自己要身体力行,使之成为地区国家遵循和秉持的共同[1]理念和行为准则。”

本书对道义现实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进行了全面阐述,并建议中国选择王道的崛起战略。然而,笔者在此并不是说,今后中国政府必将采取王道战略,而是说有了采取王道战略的基础。2014年10月,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会专题讨论了如何借鉴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增强现代国家治理能力的问题。习近平在会上说:“我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这些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治理国家和社会,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2]的镜鉴。”

有了以王道思想治理国家的理念并不意味着就能有效实施,中国政府2013年发动的全面改革面临着极“左”和极右两股势力的强烈干扰。就在本书付梓之际,《红旗文稿》杂志发表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的文章,引发支持和反对两派的激烈争辩;同时,反对中央政府制定的香港特首普选规则的“占中”运动,使香港陷入1997年回归后的最大混乱,两派人士激烈冲突。中国政府能否采取王道崛起战略,还得看政府能否有效防范极“左”或极右势力坐大。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表明,极“左”思潮给国家带来的灾难远大于极右思潮。

在创建道义现实主义理论的过程中,笔者有几个理论研究的体会,在此与读者分享。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国际关系学界产生了创建新理论的热情,但在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上,有较大分歧。我不仅参与了争论,而且参加了理论创建,并得出三个自认为较为重要的体会。

一是创建国际关系理论要与当前的国际现象相联系。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最主要目的是帮助人们理解当前的国际关系现象。今天的国际关系现象就是明天的历史事实。当创造出的新理论无法解释当前的国际关系现象时,就说明该理论缺乏解释效力。创建道义现实主义理论所联系的最主要的客观现象就是中国崛起。

二是创建的理论概念要清晰,特别要明确该理论所解释的事务范围。理论概念模糊的优势是可适用于任何情况,但缺点是因为无条件地可适用于任何情况所以变得没有科学意义。虽然从概念到概念的理论创建可以自圆其说,但却解释不清具体的客观现象。道义现实主义将其理论限定于解释大国崛起的成败,就是为了避免因扩大解释范围而失去实际意义。

三是忍痛修改理论假设。提出一个理论假设并不难,难的是这个假设能够得到客观事实的支持。研究人员无力改变客观世界,因此就需要修改自己的理论假设使之符合客观现象。在道义现实主义理论创建的过程中,对政治领导类型与国际规范类型两者之间关系的假设进行过无数次修改,而且每次修改笔者都非常不情愿。否定自己的新思想是痛苦的,但没有这种否定就难以使理论符合客观事实。

本项研究得到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支持,得到了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在此表示感谢。本书在编写的过程中得到了马燕冰研究员和杨原博士的大力帮助。马燕冰研究员为本书做了精细的编辑和校对,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杨原博士为本书的注释做了完善工作,并就理论观点提出了修改意见。参加本书校对工作的还有何颖、王鹏、韩泽、常洁、粟燕清。在此,我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本书的出版,能促进道义现实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我与李佩芝于1977年考入黑龙江大学英语系,此后我们相识相爱,相濡以沫,如今青丝已成华发。1995年我在自己的第一本著作《中国国家利益分析》的序言中感谢她相夫教子的贡献。其实,自1982年大学毕业以来,佩芝一直是我的学术帮手。从我读研究生时起,她就帮我校对作业,此后三十多年里她帮我校对了无数的作业、文章、译著和著作。每次校对她都会提出修改意见,这对完善最终的研究成果起了重要作用。在此,我将此书献给她,以感谢她对我的学术成就作出的贡献。

阎学通

2015年5月于清华园

[1]钱彤:《习近平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10月26日,第1版。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牢记历史经验历史教训历史警示,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人民网,2014年10月13日,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1013/c1024-25825659.html上编理论原理第一章[1]道义现实主义理论原理

夫国大而政小者,国从其政;国小而政大者,国益大。——《管子•霸言》

道义现实主义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崛起国是如何取代现行世界主导国的地位的,即“世界权力中心”转移的原理。道义现实主义理论对于上述问题给出的核心解释是:崛起国的成功在于其政治领导力强于现行世界主导国。在一定程度上,这个解释也适用于许多弱国战胜强国的国际政治现象。从理论建设的角度讲,道义现实主义面临着两个重要的挑战:一是重视道义的理论是否属于现实主义的理论;二是将政治领导(political leadership)作为自变量之一能否建立起科学的系统性理论。本章将从三个方面回答这两个问题,即现实主义理论中的道义、道义现实主义理论的推论和道义现实主义的理论逻辑。第一节 现实主义理论中的道义一、对现实主义的误解

在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建立古典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之初,一些人就误认为现实主义理论否认道义原则对国家行为的影响。汤普森(Kenneth W. Thompson)和克林顿(W. David Clinton)[2]注意到:“摩根索为此比任何现实主义者受到的批评都多。”对现实主义理论有这种误解的不仅是推崇理想主义、法理主义、道德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等流派的学者,甚至连一些现实主义学者也有类似的认识。2013年笔者曾与“进攻性现实主义”学者米尔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教授进行讨论,他在批评笔者把道义引入现实主义理论的做法时说:“对于一个真正的现实主义者而言,实际上最[3]应该避免的就是道义感,最应该避免的就是四处都要插一脚。”他还说:“阎教授提出中国实施的是以道义优先的外交战略,在我看来,这使中国显得更加危险。相信我,因为我就来自这样一个国家。美国是世界上道义感最强烈的国家,美国奉行的道义优先的外交原则使得我们陷入了各种各样的国际纠纷之中,也让我们显得更具侵略性。”[4]

重新回顾一下摩根索在其《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一书中有关道义的论述,读者就能发现,现实主义理论并非不讲道义,而是强调要恰当地评估国际道义的作用。摩根索说:“讨论国际道义时要严防两个极端:既不能过高估计伦理对国际政治的影响,也不能过低估计它的影响,不能否认政治家和外交官的行为也受物质权力之外[5]其他因素的驱动。”在他提出的六项政治现实主义原则中,有两项是关于道义的。一项原则强调国际道义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他认为:“现实主义坚持国际道德原则不能抽象地用来作为国家行为的依据,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时间、地点和环境来决定其是否适用。”因此,“国家无权以其所代表的人民的名义说‘为了正义,不惜毁灭世界’”。另一项原则是讲,一国自己的道德标准并不等于国际道德标准。“政[6]治现实主义拒绝把某一国的道德法律当做普世的治理原则。”

在该书中,摩根索用了两章来讨论国际道义问题。他不是论证道义在国际政治中能否发挥作用,而是论证以民族道义取代国际道义是错误的,甚至是有害的。他认为实行国际道义在国际政治中所起的正面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但是需要区分真的国际道义和假的国际道义。他说:“把人们实际遵循的道德规则与人们假装要遵循的道德规则混为一谈,或者与著作家们写出来要求大家遵守的道德规则混为一谈,[7]这两者都是错误的。”在现实的国际政治中,人们面临着一个道德困境。一方面,人们要遵守不能剥夺他人生命的国际基本道德原则;另一方面,在以消灭对方力量为主要目标的战争中,人们又要遵守忠于自己国家的道德原则。摩根索将这一对道德矛盾称为“超越民族道[8]德与民族道德之间的冲突”。他认为,忠于自己国家的道德在民族国家出现后逐渐成为主导性的道德规范,这使不能剥夺他人生命的普世性道德式微了。因此,他反对以维护一国的道德规则为理由对外发动战争,反对将一国的道德规则当做国际上普遍的道德规则。他公开[9]指出美国为了所谓的“人权”而发动战争的决策是错误的。摩根索的这种认识与其同时代的知识分子在将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原因归于民族主义观念这一点上是相同的。然而,这正说明他并非否定道义的作用,而是认为国家依据正确的道义观念行事对于国际政治秩序有正面作用。

米尔斯海默认为,笔者强调中国的对外政策应该讲道义是危险的。他的理由看上去似乎与摩根索相似,实际上他是误用了摩根索的原理。摩根索认为将一国自己的道义理念作为普世的国际道义理念是危险的,但他并不认为遵守普世的国际道义理念是危险的,而是担心普世的国际道义理念不断式微。米尔斯海默则误以为笔者所强调的道义是中国自己独有的道义原则,而非普世性的道义原则。事实上,道义现实主义所提倡的道义原则都是普世性的,而非民族性的,例如,[10]公平、正义、文明、诚信。

此外,道义现实主义与摩根索在如何实践国际道义原则上的认识也是相同的。摩根索认为,道义是不能用武力输出的,而只能通过自身的样板作用吸引别国。他说:

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认为,美国不应把它自己的治理原则强加给其他人,而应靠美国的榜样作用来吸引其他人。其实,这才是美国通常所遵循的原则。虽然,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说,美国革命“不是只为美国人的,而是为全人类的。”但实际上,美国的政策一直是不使用火与剑输出美国长期付诸实践的那些普世性原则,而是以其成功的榜样昭示于世界。一方面,这说明美国的早期观念与美国和世界实际关系之间的巨大差别;另一方面,这也说明美国的早期观念与所谓的威尔逊观念是非常不同的。[11]

摩根索的观点与中国文化中“以身作则”的概念非常相似。在回应米尔斯海默的批评时,笔者以儒家“来而不拒、不往教之”的政治观念与基督教促人皈依理念的区别为据,解释了为何中国的对外政策[12]注重普世性的道义原则是没有战争危险的。依据上面引用的摩根索的判断,美国一些早期思想家认为,只要不以武力输出道义,就可以防止以实施道义为借口发动战争的危险。然而,美国以实施道义的名义不断发动战争的长期实践,又使得美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家们误把“履行道义”“武力输出道义”看做是相同的。

以摩根索为代表的古典现实主义理论,研究了遵循道义与发动战争之间的关系,但没有研究遵循道义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之间的关系,没有研究遵循道义与增强一国的国际领导权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研究遵循道义在推动国际规范演化中的作用。这给道义现实主义理论留下了发展空间。不同历史时期的国际道义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不同的,因此在发展道义现实主义理论时,需要避免只关注对国际道义原则的价值判断而忽视了分析遵循国际道义原则的社会功能。二、遵循道义与提升国家实力和权力的关系

既然道义现实主义属于现实主义理论,其理论分析就须坚持从权力、实力和利益的角度分析国家行为的原则。为此,我们需要从语义上厘清“权力”“实力”“利益”“道义”四者之间的关系。

在英语中,“power”是个多义词,包含“控制”“权威”“权力”[13]“影响”“实力”“能力”等多种意思。故此,在研究国际关系的英文著作或文章中,“power”一词经常被不加区分地用以表达“权力”和“实力”这两个概念。摩根索也意识到,只有明确区分“权力”和“实力”这两个概念的内涵,才能清晰地表达有关国际关系理论的含义,因此他在《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一书中用“power”[14]和“elements of power”来分别代表“权力”和“实力”。然而,“elements of power”既可以理解为“权力要素”,也可以理解为“实力要素”。摩根索对“elements of power”的界定虽然包括了地理、自然资源、工作能力、军事能力、人口、民族性格、民族道德、外交质量、政府质量等,但这并未使他改变“实力要素的总和构成权力”[15]的基本认识。客观上,在摩根索的这部著作中,“power”时而表达为“权力”,时而表达为“实力”,有时甚至包括了双重含义。由于未能严格区分“权力”和“实力”,摩根索的理论有两个缺陷。一是他提出了以“power”作为界定国家利益的原则,但却无法说清“power”本身是一种国家利益,还是界定国家利益的基础。如果“power”是“权力”,它就是一种国家利益;如果是“实力”,它则[16]是界定国家利益的基础。与之相联系的第二个缺陷是,他无法说明“power”是外交政策追求的目标,还是实现目标的工具。如果“power”是“权力”,那么它就是政策追求的目标;如果是“实力”,那么它就是实现目标的工具。正是由于没有严格区分“权力”和“实力”的不同,摩根索也无法判断“道义”与“power”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在汉语中,“权力”(power)和“实力”(capability/strength)是两个语义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政治影响力,后者是指行为能力。比如警察的管辖权是权力,而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则是实力,两者是不会混淆的。得益于汉语中“实力”和“权力”之间的明确区别,使用中文阐述国际关系理论的学者可以更清楚地厘清“实力”和“权力”分别与国家利益是什么关系,以及“道义”与“权力”和“实力”分别是什么关系。这可能是道义现实主义理论能够由中国学者创造的一个语言优势。

道义现实主义理论认为,权力是国家利益的最主要部分,因此它是国家外交政策要实现的目标。国家利益的内容可以分为政治、安全、经济和文化四类,不过这四类利益都会涉及权力。国家主权是政治利益、战争权是安全利益、发展权是经济利益、宗教信仰权则是广义的[17]文化利益。从国际政治的角度讲,领土主权、海洋权益、国际组织投票权、外空开发权等都属于国家利益。在我们明确了权力属于国家利益后,就可以避免像摩根索那样,在用“power”界定国家利益时出现了以利益界定利益的循环论证。

道义现实主义理论认为,实力是界定国家利益的基础,因此也是实现国家利益的工具。实力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物质和非物质力量,其构成要素可分为政治、文化、军事和经济四类。政治是操作性实力,[18]后三者是资源性实力。这四类实力要素构成的综合实力成为一国[19]界定其国家利益的基础。例如,霸权国的实力决定了其利益是维持现行国际权力的分配状况,而崛起大国的实力增长决定了其利益是重新分配国际权力,地区大国的利益是保持其地区主导权而不是争夺世界主导权,次区域大国则仅以保持自身的次区域主导权为其利益。冷战后的一个明显实例是,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综合实力,因此维护全球霸权就成了美国的利益。相比之下,苏联解体后形成的俄罗斯失去了超级大国的实力,于是争夺世界霸权也就不成为其利益了。

以实力界定国家利益具有限定国家利益上下限的优势。界定出国家利益的上限,可避免将不现实的奢望误作为国家利益去追求,从而有了正确判断国家行为的理性标准。例如,“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小布什(George Walker Bush)政府提出要在地球上根除恐怖主义的绝对安全战略目标,结果严重损耗了美国的实力,也未能达到目的。恐怖活动和盗窃行为一样,都是人类自古以来就有的现象,国家可能具有减少恐怖主义危害的实力,却无根除它的实力。通过实践检验,美国政府很快意识到根除恐怖主义是超越自身实力的奢望和非理性行为,于是将国家的战略安全利益目标下调为削弱恐怖主义威胁,而不是彻底根除它。

界定国家利益的下限,有助于避免因无视他国的基本利益而导致的灾难性对抗,从而有了判断本国政策的合理性标准。例如,2012年中日海军的实力在同一级别之内,双方在钓鱼岛上的分歧是可以根据搁置争议原则维持现状的。然而,日本政府却忽视了中国的海军实力决定着中国的利益底线,中国不可能容忍日本对钓鱼岛进行“国有化”。日本政府的一意孤行,导致中国政府宣布了钓鱼岛的领海基线,[20]开始对这一地区进行海上和空中巡航。由于日本无视中国实力所决定的利益底线,不合理地界定了日本的利益目标,导致其非理性政策失败。

明确了权力与实力的区别,我们还需要明确什么是道义,以便分清遵循道义与提升自身权力和实力的关系。国际道义原则的具体内容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但也有一些普世性的国际道义是在许多历史条件下都不改变的,如遵守盟约、不斩使节、偿还债务、礼遇首脑等。这些长久不变的国际道义原则往往是低层次的道义标准,然而正是由于其标准较低,所以才能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遵守。这如同绝大多数人虽然做不到像雷锋那样无条件地助人为乐,但却普遍实践着不偷窃的道德原则。低层次的道义原则是绝大多数国家普遍实践的原则,因此,在国际政治中,低层次的道义原则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大于高层次的道义原则。例如,绝大多数国家都可以长期遵守盟约,但只有较少数国家能经常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国家提供经济援助。

道义对权力的影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遵循或违背国际道义原则具有提高或削弱本国权力合法性的作用,但并不必然会相应地增强或降低本国的实力。正面的例子是,巴勒斯坦反对以色列以建定居点的方式蚕食其领土的政策是符合国际道义原则的,因此1955—2013年间,巴勒斯坦得到了联合国大会合法通过的77次谴责以色列[21]的决议的支持。巴勒斯坦遵循道义原则的行为虽然提高了它维护领土主权的合法性,但并未增强其维护领土主权的实力,它依然无力阻止以色列扩建定居点。反面的例子是,2012年执政的日本安倍政府为了扩军,试图以否定日本二战罪行的方法摆脱扩军的国际约束。安倍以总理大臣的身份亲自参拜供奉日本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这种违背国际道义原则的行为,不仅遭到中韩等在二战中遭受日本侵害的国家的反对,而且连欧洲媒体也普遍批评安倍政权,甚至连日本最主[22]要的盟友美国也命令其驻日大使馆发表声明“表示失望”。安倍政府的不道义行为虽然弱化了其扩大军备的合法性,但这并没有降低日本扩军的实力,安倍政府在2013年增加了3%的国防开支,超过了[23]当年GDP的增长速度。

另一种情况是,遵循或违背国际道义原则不仅具有增强或削弱自身权力合法性的作用,同时也具有增强或降低自身实力的作用。遵循国际道义原则有助于增强本国的内外政治动员能力,而政治动员能力则可以转化为物质实力。例如,美国于1990年发动的海湾战争是为了惩罚吞并科威特的伊拉克萨达姆政府,这符合联合国维护国家主权[24]独立的道义原则,于是有二十多个国家派军队支持美军作战。从美国方面来讲,遵循国际道义大大增强了美国进行这场战争的军事实力。而萨达姆政府违背国际道义吞并科威特的行为,虽然没有降低自身的作战实力,却拉大了它在海湾战争中与多国部队的实力对比。也就是说,在违背道义的行为不降低一国绝对实力的情况下,仍有可能降低一国的相对实力。三、国际权威与国际主导权的关系

现实主义理论将生存视为首要的国家利益,因为当一个国家不复存在时,就没有国家利益可言了。这就是为什么现实主义理论在涉及生存安全的讨论中会忽视道义的作用。然而,生存是最基本的国家利益,并非全部的国家利益。对于崛起大国和世界主导国来讲,它们的生存利益是有基本保障的,其日常面临的最主要利益冲突不是生存威胁,而是国际权力再分配的冲突,即一方扩大其国际主导权和另一方维护其已有国际主导权的冲突。在这种利益冲突中,实现自身利益所需要的实力就与道义有了直接关系。对于崛起国和世界主导国来讲,遵守低水平国际道义原则事关其战略信誉,而战略信誉的高低又对其扩大或维持自身的国际主导权具有战略性的作用。[25]

荀子说:“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这句话是说,建立王权需要以实施道义为基础,建立霸权需要以建立信誉为基础,既无道义也无信誉、搞阴谋的国家会灭亡。借鉴荀子的这一观念,道义现实主义认为,建成一种可持续的世界主导权需要奠定道义基础,其中建立战略信誉是最低的道义要求。讲道义和有诚信都是为了建立自身的国际权威,没有权威是无法有效组织和领导国际社会的。一国的世界权威是以其他国家自愿接受其领导为前提的。在任何文明、宗教、政党、社会(包括黑社会团体)中,讲诚信都是建立领导者权威的必要条件。在国际社会中,拥有国际战略信誉是一国建立国际权威和世界领导地位的重要条件。

在我们强调遵循道义对于建立国际权威的重要性时,需要区分国际权威与国际权力的不同性质。建立国际权威与遵循国际道义直接相关,而拥有国际权力则不是道义范畴的事务。“权力”是指靠强制力进行领导的力量。警察对交通的管理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美国之所以被称为“世界警察”,是因为美国经常靠军事实力迫使其他国家遵守美国提倡的国际规则。与权力的性质不同,“权威”是指靠他人的信任进行领导的力量。如医生对患者的治疗指导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从理论上讲,崛起国可以单靠提高其物质实力增加其国际权力,但这并不能使它建立起国际权威,因为国际权威建立在遵循道义的战略信誉基础之上。在国际权力相等的情况下,一国的国际权威有高低之别。

苏联解体后,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或集团具备制衡美国的实力,因此美国的国际权力大增,拥有了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权力。虽然美国长期保持了这一地位,但其国际权威却在进入21世纪后不断下降。冷战期间,美国向世界宣传《美苏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ABM条约》)是世界和平的基石,是防止核战争的保证。然而,克林顿执政后期却开始考虑单方面退出这一条约,为美国部署反导武器系统解除国际条约方面的障碍。由于克林顿政府也担心这种政策会严重削弱美国的国际战略信誉,迟迟未敢做出退出《ABM条约》的决

[26]定。2001年小布什一执政就宣布退出《ABM条约》,同年还取消了[27]对印度核试验的制裁。这两项政策使美国的战略信誉开始下降。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证明,为了发动这场战争,美国编造了伊拉克[28]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借口,这使美国的国际权威严重衰落,连其欧洲传统盟友都反对美国发动那场战争。2005年美国政府又与[29]不加入《核不扩散条约》的印度进行核技术合作,这使得美国的国际战略信誉进一步下跌。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出美国金融界的欺诈行为,2011年标准普尔将美国的信用级别从AAA降至AA+。[30]2011年,美国在“阿拉伯之春”运动中抛弃传统盟友埃及总统穆[31]巴拉克,令其在中东阿拉伯盟友中的战略信誉大幅受损。甚至连[32]以色列都认为美国缺少战略信誉。如今美国的国际战略信誉不仅远低于1991年海湾战争时期,而且也不如20世纪90年代末。第二节 道义现实主义的理论推论

只有当一种新理论以现实主义理论的假定为基础时,这种新理论才有可能成为现实主义理论的一个流派;只有当一种理论在几个假定上做出的推论是相互关联且不矛盾时,这种理论才可能是科学的理论。上一节我们讨论了道义现实主义理论中有关道义、利益、实力、权力、权威等核心概念的含义及其关系。本节将在现实主义基本假定的基础上,讨论由上述概念构成的理论推论。推论1:逐利是国家行为和国际规范演化的根本动力。

现实主义假定人性是自私的,因而假定由人构成的国家也是逐利的。我们可以在婴儿身上发现逐利行为,但看不到符合社会文明规范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逐利是人的本性,而遵循社会规范则是人的后天习俗。国家政策是由人制定的,因此人的逐利本性也必然是国家行为的动力。在这一假定的基础上,道义现实主义做出两个推论:一是逐利是国家行为的首要动力,但不是全部动因;二是国际规范的演化也是由国家的逐利行为推动的。

对于道义现实主义者来讲,在假定逐利是国家行为首要动力的同时,还认为人的不同观念会影响其决策。荀子说:“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33]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这是说,人的本性都是天生的,不是通过后天学习可以培养出来的,凡是通过后天学习可以培养出来的行为观念是“伪”。借鉴荀子的这个观念,道义现实主义认为,后天培养出来的思想观念,即荀子所说的“伪”,对国家的决策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人逐利的本性和思想观念这两者对国家决策的影响是不同的。人逐利的本性是先天的,所有的人都相同,因此人逐利的本性对所有决策者的影响都相同;然而,观念是后天形成的,每个决策者的思想观念都不同,因此观念对每个决策者的影响是不同的。在上一节我们可以看到,克林顿和小布什在是否退出《ABM条约》问题上的策略选择就不同。

道义现实主义认为,思想观念对战略决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国家利益的排序,即在特定条件下将什么利益作为国家最主要的追求目标;二是以哪种方法获利最为可取。也就是说,思想观念只影响决策者判断哪种利益更重要以及用什么方法获取,而不影响决策者对国家利益是否客观存在的判断,也不影响其政策是否应以获利为目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思想观念对国家利益判断的作用这一问题上,道义现实主义与建构主义的认识并不一样。前者认为,国家利益是客观的,决策者的观念只影响他们对国家利益排序的判断和对获取利益方法的选择;而后者认为国家利益不是客观的,国家利[34]益本身就是由社会环境建构出的一个概念。

道义现实主义者还认为,世界主导国逐利是其建立国际规范和推[35]动国际规范演化的原动力。维持任何一种国际秩序都需要以军事实力和国际规范两者相结合为基础,缺少任何一个都无法长期维持。对世界主导国来讲,维持其主导的国际秩序是其最大的战略利益,因为这个秩序保证了该国拥有最大的国际权力。为了长期保持这种国际秩序,世界主导国需要建立一种有助于维持这一秩序的国际规范。这种国际规范具有保持国际秩序稳定和降低维护国际秩序成本的双重功能。当然,国际规范对世界主导国的行为也有约束,但总体来讲是利大于弊。当某种规范对世界主导国是弊大于利时,它就会对这种规范进行修订,从而推动规范的演化。例如,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面对即将失去世界贸易第一大国主导地位的趋势,美国提出要以公平贸易原则取代其原先提倡的自由贸易原则,并且参加和推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T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36]议”(TTIP),以取代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国际贸易规则。推论2:无序体系中不同类别国家的安全自保战略不同。

现实主义假定国际社会是个无序体系,即国际社会没有垄断了军事暴力的机构,因此所有国家都只能进行安全自保,于是形成了各种[37]安全困境。在这个基本假定的基础上,道义现实主义结合不同类型国家功能不同的现实,对结构现实主义和进攻性现实主义的两个推论进行了修订。一是世界主导国的类型差别决定了其提倡的国际规范不同;二是国家类型的不同决定了安全自保战略的不同。

结构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的功能是相同的,其在国际体系中的作用也是相同的。沃尔兹(Kenneth Waltz)说:“在无序领域,单位(国家)起相似功能且倾向于保持不变。同类单位努力保持独立,甚至争取独裁。在等级领域,单位的功能不同,它们倾向于增强各自的[38]特殊功能。”沃尔兹为了阐述理论的简洁,将国家“黑箱化”,于是不考虑国家类别的差异造成其在国际体系中的不同作用。道义现实主义则认为,国家的类别不同是一种客观现实,回避这一客观现实必然导致理论解释与客观规律之间的不一致。如美国与梵蒂冈是两个类别完全不同的国家,它们在国际体系中的功能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主导着政治、安全和经济等领域的国际规范的制定,后者则主导着天主教的宗教秩序和规范的改革。道义现实主义认为,只有区分国家的类别,才能解释为何世界主导国类别的变化会导致国际规范的变化,乃至国际体系类别的变化。荀子将先秦时的主导国划分为王权、霸权和[39]强权三类。以他的分类原则为标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欧洲列强都是殖民主义的强权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美国和苏联则是霸权国家。由于世界主导国的类型不同,二战后形成的国际规范就不同于二战之前。二战结束前的国际规范是吞并原则,其后是争[40]霸原则而不允许吞并他国。

进攻性现实主义者认为,由于在无序体系中国家需要安全自助,因此大国都要进行军事侵略。米尔斯海默反对国家有不同类别的观点,并说:“国际体系迫使大国最大化地扩大它们的相对权力,因为那是安全最大化的最佳方法。换句话说,生存催生侵略行为。大国具有侵略性行为,并非因为它们想要这样做或是具有内在的主导欲望,而是[41]因为它们要将生存机会最大化,就不得不追求更多的权力。”米尔斯海默的这一观点存在着逻辑问题,因为相同原因导致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只有一种解决方法。例如,中医和西医可用不同的方法治愈相同的疾病。道义现实主义认为,侵略是大国追求更多权力的一种常见的战略选择,但却不是唯一的选择。国家类别的不同、国际规范的不同、国际地位的不同、武器技术的不同,这些差别都可能使不同类别的大国采取不同的战略去获取更多的权力。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欧洲列强采取到欧洲之外的地区开拓殖民地的战略争夺霸权;一战后,德意日以吞并邻国的战略争夺霸权;冷战期间,美苏用代理人战争的战略争夺霸权。在无序的国际社会中,小国没有大国那样的安全[42]自保能力,因此倾向于将本国的安全委托给大国的策略。这种安全委托策略使得许多中小国家并不拥有完整的主权,由于采取了这种策略,就连日本这个经济大国也没有完整的主权。这也是安倍政府将[43]成为“正常国家”作为日本政治目标的原因。如果从国家类别上区分,我们至少可以将现代民族国家分为完整主权国和半主权国两类。推论3:权力的零和性导致大国崛起的结构性矛盾和体系压力。[44]

现实主义理论将权力定义为国家间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基于这个定义,所有现实主义者都假定权力具有客观上的零和性,即一方权力的增加是以另一方权力的减少为前提的。在这个假定的基础上,道义现实主义做出两个推论:一是崛起国与现行主导国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不可避免;二是实力差距的缩小将使崛起国面临日益严重的崛起困境。“结构性矛盾”是指崛起国与主导国在权力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矛盾,这是一个由相互竞争国的实力差距缩小而自然形成的矛盾,是[45]无法避免的。大国崛起是崛起国的综合实力与世界主导国的综合实力差距不断缩小的过程。随着双方综合实力的接近以至改变强弱地位,双方的国际权力也随之改变。国际体系是封闭性的,国际权力不可能无限扩大,于是在大国崛起的过程中就出现了世界主导国不愿因自身实力相对下降而减少其国际权力,而崛起国则因自身实力上升要求增加其国际权力的现象,因此形成了双方在国际权力再分配上的矛盾。这种矛盾的主观政策表现是,世界主导国主张维持现有的国际秩序,而崛起国主张建立新的国际秩序。其实这种矛盾的客观本质就是主导国要维持现有的国际实力结构,而崛起国要改变现有的国际实力结构。这就是为什么这种矛盾被称为“结构性矛盾”。20世纪30—40年代,德国与英国的矛盾就是典型的结构性矛盾。“崛起困境”是指随着崛起国实力的迅速增长,该国对外部世界影响所产生的反弹力度在不断增大,其面临的国际体系压力也迅速上

[46]升。这个推论其实就是力学的第三定律,即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等,只不过在这里用于描述崛起国实力越强大其面临的国际安全压力就越大的规律。这个规律符合第一节中关于以实力界定利益的原则。随着崛起国实力的增大,其国家利益向外部拓展的规模加大且海外利益增多,其利益面临的外部安全威胁就增大。与此同时,这个规律也符合权力零和性的假定。崛起国海外利益拓展得越快,与他国发生的利益冲突就越多,与其发生利益冲突的国家数量也越多,从而形成了他国反弹强度增加和反弹国家数量增加的现象,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体系性压力上升。一个佐证是,中国2008年举办北京奥运会之后,出现了“中国责任论”;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后,这种国际舆论急[47]剧上升。推论4:政治实力变化可改变实力对比。[48]

现实主义者都接受国家实力发展是不平衡的这个假定。大国实力发展速度不一致,导致国际体系的实力结构改变,这种改变是世界权力中心转移的前提。在国家实力发展不平衡这个假定的基础上,道义现实主义做出两个推论:一是国家的政治领导力决定一国综合实力的升降;二是国家政治领导力的差别决定了国际格局的变化。

道义现实主义是一种政治决定论的理论,它推论国家政治领导力的差别决定一国的综合实力能否持续增长及其增长的快慢。国家的综合实力由操作性实力要素和资源性实力要素两类构成,前者是指政府的领导能力,后者是指可供决策者运用的军事、经济和文化等社会资源。当政府的领导能力强时,国家的综合实力增长就快,反之则缓慢、停滞甚至衰败。政府的领导力强,则对内具有迅速增强经济实力、军事实力和凝聚人心的作用,对外具有增加盟友和扩大国际支持的作用。将政治实力视为综合国力的根本因素,才能理解实力发展不平衡的原因所在。软实力的构成分为文化实力和政治实力,在这两者中,政治实力是其他实力要素能否发挥作用的基础。例如,美国的军事实力、经济实力和文化实力在2003—2006年间都持续上升,但小布什政府于2003年发动了缺乏国际法理基础的伊拉克战争,使得其国内外的政治动员能力即政治实力严重下降。这三年间美国的综合国力显现为萎缩状态,国际地位呈下降趋势。这个例子和苏联解体的例子都说明,政治实力是操作性实力,军事实力、经济实力和文化实力是资源性实力,没有前者,后者就无法发挥作用。据此,我们可以用图1-1表示各实力要素之间的关系。图1-1 实力要素之间的关系

以CP表示综合国力,M表示军事实力,E表示经济实力,C表示文化实力,P表示政治实力,根据图1-1,我们可得到一个简化的综合国力公式:

CP=(M+E+C)×P

政治实力决定论的综合国力方程,所体现的是管子所说的“夫国[49]大而政小者,国从其政。国小而政大者,国益大”。这个认识与前面关于遵循道义可增强国家的实力和提高行为合法性的观点是一致的。无论是中国历史还是世界历史,都表现为一个强国的兴起或一个帝国的衰败皆与其国家领导力的强弱成正相关。

道义现实主义认为大国的领导性质差别具有改变国际格局的作用。国际格局是由大国实力结构和大国战略关系两者构成的,因此国际格局的转变不仅取决于大国的实力对比,同时也取决于大国战略关[50]系的变化。国际格局从冷战时期的两极转变为冷战后的一极,不仅是美苏的实力对比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伴随了俄罗斯失去大批盟友。大国战略关系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盟主的道义水平。有诚信的大国能建立起可靠的同盟,且能扩大同盟规模。反之则失去盟友,趋向孤立。从结盟的角度讲,盟主战略信誉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同盟持续的时间、成员数量的增减和团结的程度。对于盟主的诚信与同盟的可靠性两者间的关系,郤缺说:“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51]何以示怀?非威非怀,何以示德?无德,何以主盟?”这是说,盟主只有具备了划分敌友的原则和助友惩敌的政策,才能维持同盟的可靠性。冷战时期,美国建立的北约和苏联建立的华约这两个军事同盟,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盟主具有战略诚信的重要性。

关于道义与政治领导的关系,有一点需要澄清。道义现实主义并不认为讲道义就排除了使用武力,而是认为绝不使用武力是不讲道义的。在无序的国际体系中,中小国家无力自保安全,于是采取将安全委托给大国的战略。如果一个强国采取绝不使用武力的政策,则意味着它不会使用武力来保护受侵略的中小国家。对于中小国家来说,这样的大国是没有道义的,也是没有国际战略信誉的。第三节 道义现实主义的理论逻辑

人类历史上已多次发生过世界权力中心转移的现象。道义现实主义试图解释这一现象背后的共性逻辑。具体而言,就是解释为何崛起国能够在自身实力弱于世界主导国的条件下赢得竞争,取代其国际主导地位。本节将讨论国家的领导类型、战略选择、战略信誉、国际规范和国际秩序这些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一、政治领导类型与战略选择

杰克逊(Robert H. Jackson)和罗斯伯格(Carl G. Rosberg)认为,国家的政治领导类型对和平、秩序、稳定等非物质性安全的作用[52]比其他任何因素都重要。借鉴这一观念,道义现实主义理论将以弱胜强的国际现象归结为弱方的政治领导力胜于强者的政治领导力,且国家政治领导力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其政治领导的类型。道义现实主义理论的核心逻辑非常简洁,即一国对外战略的选择是由该国客观的国家战略利益和对利益的排序及利益实现方法的思想观念这两个要素决定的。国家战略利益和思想观念又分别由该国的综合实力和领导类型所决定(参见图1-2)。政治领导与综合实力有内在联系,为了区分领导类型和综合实力两个自变量,道义现实主义理论将综合实力设定为静态的,即实力等级不因领导类型的变化而发生即时改变,对战略利益具有客观界定作用;领导类型则是动态的,即在综合实力等级不变的条件下可发生类型改变,并在既定综合实力的基础上发挥主观作用。国家的政治领导类型是指一国决策的核心集体,而不宜将其限定为最高领导一人。从外交决策的角度讲,战略选择不是最高领导人的个人选择,而是一个决策集体的集体选择。在现代社会的多党联合政府中,政府领导的类型与最高领导人的类型有可能是不一致的。不过,最高决策者的政治特点对决策集体的领导类型具有最大的影响力,因此最高决策者可视为领导集体的类型代表。图1-2 国家战略利益和思想观念与战略取向的关系

为进一步深化图1-2的逻辑关系,我们需要对国家的综合实力和领导类型进行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综合实力等级界定国家的主要战略利益,根据领导类型推导出其思想观念倾向。

本书根据综合实力将国家划分为主导国、崛起国、地区大国和小国四类。主导国,是指在一个独立的国际体系中具有主导体系事务实力的国家,不必然是全球性的主导国。例如,华夏体系不是全球性体系,但是一个独立的国际体系。这个体系不同时期的主导国都属于此类(如春秋时期的五霸)。崛起国,是指与主导国的实力差距正在缩小并分享主导国国际权力的国家(如20世纪50年代的苏联和现在的中国)。地区大国,是指在一个独立的国际体系内,虽然受域外大国的影响,但仍具有主导某一局部地区事务实力的国家,可以是现在人们常说的区域大国(如现今的德国或巴西)和次区域大国(如现今的印度或南非)。小国,是指在次区域内无主导地区事务实力的国家。以上的国家实力划分是依据它们的相对实力划分的,而非绝对实力。例如,加拿大的综合实力与澳大利亚相似,但前者位于北美洲与美国相邻,因此加拿大不是区域大国而只是个小国,后者位于大洋洲,域内其他国家的实力都弱于它,因此澳大利亚是个地区大国。依据上面四个实力等级,我们可以界定,主导国和崛起国都将体系主导权视为其主要战略利益,地区大国只追求其所在地区的主导权,而小国的战略利益则主要是维护其生存权。(见图1-3)图1-3 综合实力、政治领导、国家战略利益、思想观念的关系

本书将国家的政治领导类型分为无为、守成、进取和争斗四种类型。国家政治领导的类型不是由国家实力和国家性质所决定的,而是由领导人的性格、年龄、成长环境、世界观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领导类型形成的原因不是本书讨论的内容)。这里所划分的四类政治领导在任何国家都有可能出现。无为型,是指没有明确的政治目标,缺少拓展国家利益的动力,相信无为而治的哲学,因此是观念决定论者。守成型,是指主张维持现状,并在无外来军事入侵威胁的情况下将经济利益视为最高利益、将经济实力视为综合实力的基础,因此是经济决定论者。进取型,是指重视提高本国的国际地位,相信事在人为的哲学理念,将国家兴衰归于政治领导能力的强弱,因此是政治决定论者。争斗型,是指主张以强力手段实现目标,相信军事是最有效的击败对手的手段,因此是军事决定论者。(见图1-3)

根据图1-3中的四类国家和四种政治领导类型,可以排列组合成16种战略选择。这里仅以崛起国的四种领导类型的战略选择为例进行分析。所有崛起国都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崛起困境。虽然各类国家的崛起困境在原理上相同,但四种不同类型的政治领导会采取不同的战略来应对。下面我们将分别介绍这四种战略。

无为型领导倾向于采取逃避困境战略。动物都具有逃避危险和困难的天生本能,人亦如此。例如,在国家用“和平统一”的策略实现不了目的和用“武力统一”的策略有战争危险的两难处境中,放弃统一目标就能摆脱困境,即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这种逃避战略虽然失去了统一国家的机会,但免除了战败的危险,于是便成为无为型领导的最爱。崛起困境使崛起国面临着不断上升的国际体系压力,而这种压力主要来自于崛起国与主导国之间的结构性矛盾。然而,只要崛起国主动放弃所追求的战略利益,双方关系的紧张即刻便能缓解。实施逃避战略有两个优势:一是对崛起国的领导能力要求很低;二是可通过缓解与主导国矛盾的方法证明逃避策略的正确性。在中国,支[53]持逃避战略的人常以老子的无为而治哲学思想为支撑。

守成型领导倾向于开展经济合作战略。持经济决定论的领导,把经济视为综合国力的基础,将经济利益定为首要的国家核心利益,于是将崛起国与主导国的结构性矛盾和面临的体系压力归结为经济利益冲突。这种观念自然导向采取经济合作战略以化解冲突或降低体系压力。经济合作策略虽然不像逃避策略一样能完全摆脱崛起困境,但是具有暂时缓解与主导国的紧张关系的作用。因此,这类领导可以用暂时的关系缓解来证明经济合作策略的效力。在现今的中国,提倡以对外开展经济合作缓解国家间紧张关系战略的人,多坚信经济基础决定[54]上层建筑的哲学理念。 (见图1-4)图1-4 崛起国领导类型与战略取向的关系

进取型领导倾向于实施睦邻结盟战略。进取型领导依据国力增长的程度寻求增加本国的国际权力,这将导致崛起国与主导国的结构性矛盾加剧,主导国对崛起国的防范也将增强。由于崛起国在其影响力扩展的过程中必然是从周边国家向外部延伸,因此为了突破主导国的防范,进取型领导倾向于采取与周边国家结盟从而获得国际支持的策略。这种战略具有与主导国在崛起国周边发生军事冲突的风险,因此这种战略要求崛起国领导具有较大的领导魄力。如今,结盟观念已被批判为“冷战思维”,因此采取睦邻结盟战略需要更强的战略意志。[55]在中国,支持睦邻结盟战略的人多为现实主义者,他们以当前中[56]国在国际上缺少坚定的战略支持者的现实作为战略依据。

争斗型领导倾向于采取军事扩张战略。以暴力方式获利是人的本性之一,而且暴力手段具有迅速实现目标的特点。当崛起国的实力不如主导国时,争斗型领导会对实力弱于本国的国家进行军事攻击,甚至会冒险攻击与其实力相等的国家。军事扩张战略面临的失败风险很大,因此这要求决策者具有不畏惧战争的心理。在当下的中国,支持采取军事扩张战略的人常以西方列强的战争历史为依据,认为只有实[57]行军事扩张才能获取国际主导权。

将国家领导分为无为、守成、进取和争斗四种类型,不仅可以解释崛起国领导的类型与其对外战略偏好的关系,也可用于解释主导国、地区大国和小国的对外战略选择。国际政治中一个常见的现象是,在国家实力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国家领导人的变更往往导致该国对外战略的改变。例如,在2010—2013年间,日本的综合实力没有发生质变,一直是个地区大国,但由于2010年执政的菅直人(Naoto Kan)政府和2012年执政的安倍政府是两种不同类型的领导,因此日本在2010—2013的四年里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外战略。菅直人政府是守成型领导,因此采取了以经济合作为主轴的对外政策,提出要与[58]中国建立战略互惠关系,以保持日本的东亚地区大国地位。安倍政府是争斗型领导,因此采取与中国进行军事对抗的战略,来维持日[59]本在东亚的大国地位。

有关“战略”的定义很多,但笔者认为默里(Willanson Murray)的定义较为可取。他认为:“战略是一个过程,一种不断的调整,以便在一个偶然性、不确定性和含糊性占优势的世界上适应变动的条件[60]和环境。”战略是指根据环境变化不断进行调整的行动方案,因此上述四种战略并非固定模式。虽然各国的具体战略千差万别,但依据图1-3的原理,我们可以推演出四类国家的四类领导的不同对外战略取向(见表1-1)。表1-1 国家类型、领导类型和战略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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