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不负爱情,我不负你(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7 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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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娅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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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不负爱情,我不负你

时光不负爱情,我不负你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时光不负爱情,我不负你作者:米娅设计:李洪达排版:郝禾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3-01ISBN:9787550026407本书由江苏酷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当我写下这些往事的时候,欧洲的冬天眼看要来临。大雨滂沱的黄昏,我坐在车里等待一个漫长的红灯。抬头是道路两旁清冷的悬铃木,低头是阴郁的水洼跟满街数不尽的落叶。而我,望着正前方频频闪烁的转向灯,被生生困成了一座孤岛。

早几年的时候,我曾迎风跨浪,手握藏着刺刀的蜜糖,走过四海八荒。我的裙底藏着江河湖海,眼中渴望着草原茫茫。我宁愿赤脚也停不下反复奔走,热血在体内暗涌,时刻期待着爱上与被爱上。

我想让所有人遇见我,让见过我的人记住我,描述我。让他们说我不羁,说我轻狂,说我微微蹙眉便倾城倾国,说我伤感起来简直忧郁得不像话!

我的双腿奔走在路上,眼睛渴望着远方,乘列车穿过荒漠雪原,从塞北到南国;搭航班扶摇而上,横跨山川大洋。

我在海洋与沙漠之间苟延残喘,在山峰与泥沼之间惴惴不安。

爱过一些人,也被一些人深深爱过。渐渐地,被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满,像是被温柔的泡沫缓缓包裹着,牵引着,慢慢越过一切恐惧与障碍。甚至于,那些被孤单划开的伤口也在时光轻柔的触摸下日渐痊愈。

我看着我自己,浑身闪着耀眼的光。

而你——

是否也曾期待着一场人生的遇见?期待一个心甘情愿守在爱情里伺机而动的亡命之徒?想象这红尘之间有那么一个人,能够完全透彻了解你,看光你的劣根性,你的阴暗面,你埋在温和表面下的偏激跟歇斯底里,以及被快乐掩盖掉的丛丛忧郁。

兴许你曾陷入孤独,将自己在遥远的异国城市越藏越深。而也正是这种难以消融的孤独,令你的青春看上去比任何人都要漫长。

兴许你曾热衷于逃离,去一些陌生的沿海城市,或者遥远的沙漠边镇。被深刻的寂寞煎熬,向路过的人们急切表达出一万种异样的低迷,然后挤眉弄眼的甲,渴望路过的乙,毫无状态的丙,又总是能够那么轻易而准确地读懂你眼中流淌过的情绪,然后用一场旅行的时间,陪你走尽人生所有的路。

兴许你是那种只要对方抛出一个诚挚眼神便肝胆相照的姑娘,那种对方要七分便将整颗心都掏出来拱手相让的姑娘。因此你总是伤得最惨,却也爱得最真最尽兴。

这些年,路过一些城市,穿过大街小巷。看过感人肺腑的赤诚,看过缠绵悱恻的拥抱,看过相顾无言的重逢,也看过雨恨云愁的别离。

我们常常忙碌到呼吸急促,没空留意城市间的车水马龙,甚至连爱欲都只是浮光掠影,对理解就真的没那么多诉求。后来,也渐渐意识到痛苦并不会因为谁的理解便活血化瘀,真正的懂得,是物以稀为贵。更何况人人都是绝缘体,各有星辰暗月,又怎会全然明了?

爱情形态万千,你追我赶是爱情,缠绵悱恻是爱情,含恨放手是爱情,至死不渝是爱情。

纵然世间有千万种相遇,可一个转身,我却偏偏遇见了你。

一个人会慢慢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节奏,且对此上瘾;而两个人会渐渐适应彼此的交流方式,且乐此不疲。

最后,谨以此书,献给在爱情中满怀孤勇、浴血奋战的你,也献给在人生道路上无惧无畏,披荆斩棘的你。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野心勃勃,来势汹汹,一生都犹如困兽之斗。

愿每一个在感情道路上乘风破浪的你,能够放肆欢呼、尽情落泪,爱是携手一路仁至义尽,行至穷途也望你一生平安喜乐。

何必去管一片海有多澎湃,只要心生欢喜,就飞奔上前尽情拥抱!未来大浪滔天,索兴往事可作帆。岁月迢迢,前路漫漫,唯愿在此后波澜壮阔的日子里——

时光不负爱情,我不负你。你有你的烈酒,我有我的江湖

他们目光灼灼,他们感人肺腑,

那两道贯穿始终的电流,

像是要执意温暖这段岁月深处一切一切的流离失所。

在我所有认识的朋友中,袁牧也是唯一一个大学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的男生。

他有一间日式料理店,取名“蘑菇家”,不是那种很地道的日本料理,有时候甚至售卖薯条、汉堡或者明虾沙拉。可食材新鲜,味道正宗,前来光顾的大多都是回头客。

餐厅在城市中唯一一座福音堂的一楼,下午五点开门,摆好桌椅布好场,一旦夜幕降临便被打回原形—酒吧,卖生啤跟好喝的烈酒,最有名的应该是加了糖浆的Mojito。

营业到凌晨两点半,收摊打烊,然后老板娘驱车上路,将酩酊大醉的朋友们挨个儿送回家。

牧也总会给朋友们打折,也给朋友的朋友打折,好像餐馆不是他家的。

像是冥冥之中约定俗成,餐馆整日外卖,不打电话前去往往扑个门闭楼空。朋友们屡屡提议,怎么着也在门上贴张告示吧,可牧也摇摇头,解释说,来的都是朋友,小店口口相传,新客要真的有心,自然想方设法打听得到。

老板娘郑屿安算是我认识的朋友中数一数二的大长腿,听说父辈来自遥远的巴音郭楞。

要知道,像我这样的霍比特星人,只乐意跟腰长腿短的小矮子们交朋友,我们的嫉妒心简直就是“众人拾柴火焰高”。

有好几次跟姐们儿粒粒文逛街,看着擦肩而过的那些身材曼妙腿长腰细的小美人,粒粒文咬牙切齿地跟我说:“在唐代,像她们这种身材的人,都会被打断双腿、挖掉双眼,捆起来做拴马桩的!”

她眉飞色舞地讲着,我挽着她的手臂,听得毛骨悚然,瞠目结舌。

其实郑屿安跟我们一伙儿人并非幼年相识,情谊深厚,她最初也不过是众多食客中的一个,经常光顾,每周四回,一三五七。她一般都来得很晚,店里基本上都没什么人了。

那是很多年之前,大家都还眉眼青涩的时候。彼时,“蘑菇家”仅仅是一间规规矩矩的居酒屋,虽然味道不正统,可清新的日式装修风格在这座准二线城市也称得上仅此一家。

我当时已经是一位初出茅庐的十八线小作者了,写不出字儿的时候,就整日泡在“蘑菇家”,跟牧也眉来眼去,拼酒拼茶。

我跟袁牧也向来以兄弟相称,走路的时候喜欢将手臂搭上他的肩。朋友屡屡调侃说:“你俩也别称兄道弟了,多累啊,不如做夫妻来得利落。小妞儿你下嫁给他啊,有店有酒,起码一辈子不愁吃喝,闲来无事的时候你就坐在落地窗边看朝阳看日落看帅哥,指不定还能撞上几段露水情缘呢!而咱老袁也不吃亏,有故事有美色,未来的某天再靠你出本自传,将来指不定还能名留青史呢!”

对座儿的几个男生听后激动得恨不得抄起桌椅板凳,我佯装出又哑又聋的样子起身给大家端瓜子酒水,而桌子那头的袁牧也正不动声色抿着笑,将那副紫砂茶壶嘴儿嘬得“吱吱”作响。

有次郑屿安像往常一样来店里吃饭,点了碗荞麦面。兴许是工作上遇到了挫折,她将头埋得很低,然后吃着吃着便开始哽咽。这可是吓坏了在吧台一头喝茶的袁牧也,可还没等他撇着眼角弄清楚状况,她便一个白眼儿杀了过来—“老板,怎么搞的!这面太咸了!”

袁牧也愣了一下,快步走上前,一边赔笑一边端起面碗闪身进厨房。他站在灶边,拿起小勺舀汤喝了一口。明明不咸啊!可即便如此,他还是给她重新煮了一碗。

良久,待袁牧也端着托盘出现在长桌尽头,已然不见了郑屿安的身影。只见桌面上放着一纸钞票,牧也晃了晃神,伸手将钱收好,坐在方才她坐的位子上若有所思般一口一口吸着面条。

牧也常常给郑屿安打折,屿安没有看账单的习惯,因此之前从未发现过。可有次郑屿安点了份套餐—一碗肥牛饭、一份天妇罗、一份炸鸡、一份海带外加饮料跟甜点,算下来一共才不到四十块。当袁牧也将账单双手奉上的时候,屿安的目光不由一愣。她也不急着掏钱了,仰头便问:“老板,算错了吧?”“折扣价。”牧也笑了笑。

郑屿安不罢休,幽幽问道:“你这是食材过期大促销吗?”

牧也满脸诧异地摇摇头。

她又问:“那你是因为做不下去了要大酬宾吗?”

牧也加大了摇头的力度,像是欲乘风破浪。他在心里轻轻笑,这姑娘,怎么就不懂得见好就收呢?

姑娘顿了一下,坚定了目光,将杯中的酒水仰头干尽,接着用试探的语气问:“那……你是想泡我吗?”

没料到她竟如此直白主动,袁牧也目光怔了怔,低下头,嘿嘿一笑。

郑屿安见状,将一百块往桌上一拍:“不用找了!”

之后的三个周,他再也没见过她。

郑屿安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带自己的项目,收入不低。她不同于这城市中身陷逼仄苦苦挣扎的上班族,满脸倦意,累得好听话都懒得说。她妆容精致,裙角带风,她习惯穿搭得体,极具自己的风格。有时候是衬衫配穆勒鞋,有时候西装搭牛仔裤,就连一件三十块的T恤,都能被她穿出自己的味道。

她在离“蘑菇家”三站路的高档小区租了间挺大的公寓,重新装修,连浴缸都是昂贵的设计师款。她认为自己工作如此努力,生活又如此艰辛,用昂贵的消费与惬意的居住环境慰劳慰劳自己好像也并不为过。

屿安大学时期曾在日本交流过一两年,因此对牧也的酒屋情有独钟。她说虽然这里的食物比不上京都的传统可口,可环境舒适啊,小小一间餐厅,装潢得有模有样,一到傍晚生意兴隆,人少的时候听着大和小调,吃面都能吃出仪式感呢!再说这里缓慢的节奏与白日里的繁忙琐碎相比,简直像是飘入了另一个宇宙。

因此,她常常下班便来店里吃饭,逢人多会跟大家一起谈天说笑摇骰子,如人少还能在牧也的特别招待下喝上一小壶梅酒。

牧也喜欢她,这个我最早知道,早到他帮她递纸巾的时候,他挖空心思给她准备小菜的时候,他用余光偷偷瞄她,暗自揣测小菜是否合她口味的时候。这种时候,我一般都翻着白眼儿坐在吧台的另一头。

郑屿安来的次数越来越多,日子久了,牧也不但随心意给她赠送小菜,还为她介绍自己的朋友。那时候的袁牧也二十过半,精力旺盛,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摇滚乐队,队友们都是大学时期的好友。他们毕业后因为种种原因在这座城市留了下来,白天做普通的工作,晚上来“蘑菇家”聚会。餐厅大门前有一方足够大的空地,牧也时常摆桌摆琴,呼朋唤友,来店前喝酒唱歌。

因此,在“蘑菇家”的马路对面,你时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顶着虔诚十字架的塔楼底层,一群人喊着崔健,敲着架子鼓,而宽阔的落地窗之后,一个男孩坐在长桌一头翻着漫画,另一头,一个长发姑娘安安静静地吃着一碗乌冬。

当然,还有一个标配版骚气小妞端着托盘穿过人群,时不时随音乐左右摇摆着。

那个妞儿,就是我。

有天恰逢心血来潮,袁牧也创了道新菜式,挺骚气的名字,叫“极地恋人”。说是菜式,其实是一道餐后甜点,简单来讲就是一坨绿油油的抹茶冰激凌,顶部浇上一杯单份Espresso。

那是个稀松平常的礼拜一,大概是糟糕天气作祟,我因为天昏欲雨导致精神颓丧写不出一个字儿,便从早到晚泡在了“蘑菇家”。袁牧也倒是没什么意见,他在后厨备菜备料,刚好留我在前门看店泡茶。

当我抱着电脑抖着腿,一路晃荡到后厨的时候,昏暗的灶台边,袁牧也正窸窸窣窣地搅拌着什么。他背对着门口,加上我的脚步很轻,许久,他都没察觉到我就杵在他身后不远处。可就在回身开冰箱的瞬间,他被吓了一大跳,惊呼一声,跟着向后退了一步,再夸张点,就差把大锅抛向半空了。

还没等他抱怨我“无影飘”的走势,我便先发制人道:“干什么呢!鬼鬼祟祟的!”

他看着我,丧丧的目光中带着BlingBling的贼光:“什么干什么?没看我正备菜呢吗?倒是你,躲到背后吓人,你想干吗?”

他的反唇相讥倒是引起了我的兴趣:“备菜?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搞什么见不得人的营生啊!看你是在煮人头寿喜锅啊,还是在包人肉水饺?”说这话的时候,我身体用力向前倾,脑袋都快要伸到锅里了!

袁牧也一边小声阻挠,说着:“你干吗?要干吗?”一边将大锅往身子后面藏。可他藏得越深,我便越是想知道。

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袁牧也终于手腕酸痛招架不住,甘拜下风。

他侧目说道:“是款刚学来的冰激凌啊!才研发出来的,还没冻好呢!”“有这等好事儿?我帮你尝尝味道不行吗?”我说着,便要将手指往锅里戳,却被袁牧也一把抓住:“嗨呀别介!这锅……这锅是给客……客人吃的,你要尝的话,等一会儿冻好了我给你端一份儿!”

我一听,满心不悦拔地而起:“你这是在嫌弃我吗?客人?你说的客人,应该是郑屿安吧?”

袁牧也没否认也没回答,垂了垂脑袋,转身继续刚才未完成的动作—他将冰激凌液放入冰箱,然后确认好温度将门带上。

在突如其来的沉默中,我作悻悻状回到大厅。在落地窗前坐了一会儿,对着暗下来的屏幕发了个漫长的呆,突然觉得室内很闷,憋得我有点儿难受。我将电脑放入吧台,转身出门去街上晃……

那天下午我提着一兜零食回到“蘑菇家”的时候,袁牧也已经从厨房忙完出来了。我故意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只见他坐在餐厅一隅,翻着漫画喝着茶。

我推门进去,将环保袋放入吧台。正要在长桌边坐下,牧也端着小盘走过来:“看看这卖相,帮我尝尝。”

他将冰激凌塑成了蘑菇的造型,可不怎么用心。周边用巧克力碎做点缀,还没等我看清,一杯咖啡当头浇了下去。

紧接着,他动作利落地拿勺子轻轻一挖,送至我嘴边:“快尝尝看好不好吃?”

我点点头,与此同时翻着血淋淋的大白眼儿。

他兴致勃勃地挖起第二口,迫不及待地再问:“你觉得,郑屿安会喜欢吗?”

我听闻,伸向勺子的脑袋悬在了半空,恶狠狠地盯着他。“怎么了?”兴许是被我的灼灼目光射中,他手头一抖。“袁牧也你丫真偏心!真不仗义!你的侠骨柔情哪儿去了?你的摇滚精神哪儿去了?”“什么哪儿去了?这……什么意思?你觉得她会不喜欢吗?”“试吃的人是我!如果它有毒,先被毒死的是我!如果它热量高,先被胖死的也是我!你凭什么不先问问我喜不喜欢呢?”“哎呀,这些我都知道的!都知道的!”牧也手忙脚乱地安慰道,可没出两句便又转回正题,“哎,那你觉得,她会喜欢吗?”“No!滚蛋!”

当天傍晚,郑屿安如约而至。她来得不算晚,听说是因为主管出差,大家该约会的约会,该吃饭的吃饭,自然没什么人留下加班。

吃完一碗乌冬,袁牧也将冰激凌端至桌前。他放下托盘二话不说站在一边,郑屿安微微一怔。“是不是弄错了?我没点这道啊!”她笑着,用目光指了指托盘。

牧也小声说道:“这是餐后甜点,赠送的。”

当时我正坐在长桌前喝一壶泡了八道的普洱茶,等着餐厅打烊袁牧也将我捎带回家。可当我的目光瞥到吧台一角的时候,我的小情绪、小愤怒又来了—

他还真是执意要将偏心进行到底啊!白天给我的那份摆盘就没这么好看!服务也没那么到位!就连微笑都没现在这般殷切!

郑屿安拿起勺子,小尝了几口。她的吃相的确好看,加上柔和文艺的灯光,感觉跟大明星拍MV似的。

过了一会儿,当屿安抬起头来无意环视四周,她用目光扫了扫身后的那一桌:“为什么他们都没有?”

牧也将手指抵至唇间,做了个“小声点儿”的手势,接着低声解释:“因为这是新品啊,给你品尝,份量有限,还没正式上架呢。”

郑屿安听闻呵呵一乐,瞬间笑出了好几道鱼尾纹。

就这样,新品试吃了一个半月。每每郑屿安问起为何还不正式上架,袁牧也便搪塞说,整体不够完美,配料还需调整。

说是品尝调整,可这期间,除了她,大家谁都没吃上一口。有次冰激凌被吉他手小野瞅见了,他伸手就要戳,却被牧也三下五除二赶到了厨房门口。

他说:“抹茶价格高倒不算什么,可男人吃抹茶显得多娘炮啊,跟你吉他手的身份配吗?”

小野大腿一拍:“哥你说得对啊!谁说不是呢!”接着二话不说盘子一搁转身出去了。

我想,也只有我记住了那个味道吧,甜甜的,抹茶的浓郁与牛奶的柔和瞬间软化心扉,让人小抿一口便想要跟爱的人手拉手逃去某座孤岛。

我见证袁牧也对屿安偏的心次数越多,便越是整夜整夜地辗转反侧。

兴许是我跟他太熟,所以他才对我殷勤不足,谄媚不够?对于如此不公的待遇,我愤怒了!我不仅愤怒,还一定要让他知道!

在此起彼伏的小失落、小感慨中,我针对袁牧也开始了为时两周的冷落。这期间,我总是以事儿多繁忙为借口,再也没在“蘑菇家”出现过。突然消失,是个人都能看出其中的蹊跷吧?哪知道袁牧也偏偏没有。他挂着一脸蒙昧真的以为我忙啊,有次他打电话给我,说“本来有几次小聚会,看你没时间也就不好打扰”。

而就在我欲擒故纵奋力玩儿消失的这两周,他跟郑屿安的关系进展迅速。当然,这是我从那群狐朋狗友们的八卦声中得知的。

听说郑屿安的光顾从之前的一周四天变成了一周七天,有时候路过店门儿还进去蹭根香蕉,蹭个苹果。而袁牧也呢,他当然内心欢快如小马奔腾了,他甚至以“日客”为借口,给屿安定制了专属营养餐。

周一鲷鱼寿司,周二海鲜乌冬,周三牛肉寿喜锅!天妇罗跟烧烤可要少吃哦,会长痘痘的!

有一次我顺路经过,那天我跟粒粒文到附近的一家火锅店约见面,酒足饭饱之余,自是一番互诉衷肠。散场以后,粒粒文提议沿街走走。

不知不觉间便走到了“蘑菇家”的对街。我抬头的瞬间,正好看到坐在窗边的郑屿安,而不巧的是,她正好也一眼对上了我。尴尬之余,我冲她招了招手,接着转身拖住粒粒文落荒而逃。

想必袁牧也一颗早衰的春心满血复活,想必复活之后定有新的动作。我一边怨天尤人,一边隔岸观火,一面劝自己要坚强,控制欲不要这么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恨情仇,失去一个仗剑走天涯的小伙伴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就在大家都以为袁牧也要跟郑屿安表白的时候,剧情出现了极速反转。

郑屿安说天大地大,自己不甘心年纪轻轻便做红尘一隅的井底之蛙,她辞了工作退了房,下定决心要去大城市闯荡。

她当面跟袁牧也讲出这席话的时候,是我结束闭关的第二天。那天阳光明媚,天气好到让人不忍心开口讲离别。

我坐在窗边的老位子上,手指敲着键盘,嘴边嘬着一杯冰抹茶。下午五点不到,郑屿安却破天荒地早早出现在了吧台一头。

袁牧也放下漫画走上前,跟她几句寒暄。刚开口问了句“喝点儿什么”,郑屿安轻轻说道:“牧也,我要走了。周六的火车。”

袁牧也的动作顿住了,他的脸上瞬间呈现出一种愣住的神情。那种痛不是一般的痛,那种震惊也不是一般的震惊,像是被人生生扯断了一只胳膊却都察觉不到似的,也像是一尊不小心有了心跳的雕塑,被迎面而来的温度烫到,直愣愣地看着,带着一丝惊异、一丝不解、一丝难以置信,但更多的是凝滞下去不再醒来,将未知与已知间的纽带掐断。那是一种恍然钝痛,看似无谓,实则痛不欲生。“牧也?”良久,她伸出手掌在他眼前晃了晃。

袁牧也回过神,脸上是海啸之后的死寂一片。他迫使自己镇静,若无其事地笑了笑:“那……先来杯抹茶吧,今早刚到的。”

郑屿安点头说“好”,在他转身离开后,向我走了过来。她拉出高脚椅,我半合上电脑屏。她也不做无谓的客套,开门见山道:“我要走了,可能挺长一段时间的。我觉得牧也人挺憨厚,你们都挺善良的……”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脸上没有一丝慌张,也没有一丝不舍。

周五晚上,牧也请大家到“蘑菇家”吃饭,说是给郑屿安送别,大家毕竟相识一场。不是什么正经的料理,他将桌子拼成长长一溜,摆上了几口火锅。

前来的人很多,三十多个,有一些陌生的面孔,说是朋友的朋友,想必都是来凑热闹的。牧也招呼大家吃鱼吃肉,自己却一杯一杯地喝着清酒。朋友劝他先吃点儿东西垫垫,他却说自己好久没这么快乐过了。

那天晚上,牧也喝了太多,不得不中途退席去沙发上休息。散伙以后,大家勾肩搭背回家,我骑电驴送郑屿安,一路上什么都没说,只在分别的时候说了句“保重”。

第二天一早,郑屿安走了,袁牧也的酒也醒了。

刚安顿好的那几天,屿安给我们发视频,展示她新租来的公寓,以及布置得恰到好处的日式家具,后来在茶余饭后也会跟我们聊些有的没的,比如她升职了,比如认识了新的朋友,比如大城市竞争激烈,职场压力巨大,不仅得注重专业技能,还得搞得定人际关系,会打扮会穿搭,总结来说就是,你要想在大城市好好活下去,想凭借自身努力出人头地,就必须长出铜墙铁壁,变身变形金刚。

有一次她将公司的派对合照发到朋友圈,袁牧也因为她跟旁边男人靠太近,沮丧了好几天。

后来的后来啊,我们之间的确还保持着一些联系,却逐日递减。可能是情感基础不够深厚,很容易便烟消云散;也兴许是友谊这种东西不过如此,光靠朝思暮想是很难撑到地久天长的。

渐渐地,牧也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小店的经营上,我呢,则专注于新书创作。想必郑屿安在崭新的职场上挂起了风帆,准备一路远航。

这期间,店里也来过别的姑娘,有爱喝梅酒的,也有在深夜号啕大哭赶都赶不走的。牧也常常也会给人赠送小菜。我们劝他别光送菜啊,该出手时就出手!他却说,自己行动迟缓,出手的时候人家都已经走了。

我们知道,这是搪塞。

就在这样循环往复的日子中,过了一年。

一年后,袁牧也的身边出现了一个新的女孩,名叫鲁悠。

鲁悠是乐队架子鼓手的妹妹,典型的小脸大胸大长腿。刚刚大学毕业,自己在淘宝上有网店,靠卖仿大牌的衣服包包维生。也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大家玩儿着玩儿着就好像变得熟络起来了。

鲁悠承认她对袁牧也算是一见钟情。在她与生俱来的情感观里,要爱就爱沉默男,要嫁就嫁帅大厨!而像袁牧也这样又会卖饭又不爱讲话的男人无疑最为拉风了!

鲁悠有事儿没事儿就来店里待着,可她跟我不一样,她身高一米七,恨不得一米五的大长腿,却偏偏不爱站橱窗,喜欢往后厨钻。她帮牧也备菜熬汤,清理锅灶,俨然一个后厨小能手。

袁牧也觉得鲁悠挺可爱的,人美事儿少不做作,好像全世界都在逢场作戏,只有她纯真如初。作为奖励,他给她做刺身,做蛋糕,做抹茶拿铁,却唯独没有做过那道名曰“极地恋人”的终极甜点。

鲁悠长着张清丽甜美却任劳任怨无欲无求的脸,袁牧也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这不就是生活最原本的样子吗?

在这般好山好水好情谊之间,岁月悠悠无疑顺水推舟。

三个月后,他们决定结婚。

作为好友,郑屿安顺理成章收到了请帖。她犹豫再三,最终压缩了一切行程,订了机票,一路赶回桐城。

婚礼十一点四十五开始,屿安十一点落地。推门而入的第一件事儿不是向一对新人道喜,而是径直冲到我的面前。她抱住我的双肩用力摇晃:“我一路上都在怀疑这个新娘的真实性。新娘难道不是你?真的不是你?”

我狠狠一怔,笑着答道:“你误会了,屿安,咱们之前厮混那么久了你还不清楚吗?我跟牧也君可是可歌可泣哥俩好!今天的新娘可是个爱笑的姑娘,叫鲁悠。你看,他们在那边呢!”

郑屿安的目光瞬间暗了下来。她全然不顾我的指引,眼眶唰的一下就红了:“你说什么?我一直以为……牧也喜欢的人是你。因为他总是跟我提到你。”

我欲出口搪塞,却霎时之间醍醐灌顶,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我看着眼前的女孩,她的惊异,她的动容,她的……“屿安,难道你……”

话没出口,耳畔一个熟悉的声音轻轻问候道:“屿安,你来了……”

我抬眼看向他,再看向她,他们目光灼灼,他们感人肺腑,那两道贯穿始终的电流,像是要执意温暖这段岁月深处一切一切的流离失所……

我作为牧也一贯的小跟班,挂着张感恩戴德的狗腿脸轮桌言谢敬酒。喝到满面通红,喝到人畜难辨,喝到想要抻着脖子仰天长啸:“祝你们万福金安,一统江湖!福如东海,日月昌明!”

郑屿安不如我来得洒脱。她坐在大厅一隅,默默吃着碟儿里的几颗豌豆,看上去身影单薄,却也刀枪不入。

她说她没喝酒,却也眼眶渐红。

待宴会结束,牧也招呼几位好友去“蘑菇家”坐坐。屿安说她来不及了,再晚飞机就要飞走了。

我借口要打车送屿安去机场,从连连的道喝声中挣脱。

在我们拥抱告别的时候,我清清楚楚地听见屿安说:“我终于明白世上什么糖最苦。他的喜糖,最苦。”

其实我多想告诉她,自打鲁悠成功打入“蘑菇家”,全世界的糖都被我的熊熊妒火熬成了锅底烧焦的可乐。

自那次分别,我跟郑屿安再也没联系过。她投入到了更高强度的工作之中,似乎是有意掐掉这段过往,斩草除根,要它从来没发生过。

兴许是有意回避,我也很少再去店里晃悠。再说我接到了一单做剧本的大项目,正忙得风生水起呢!

然而,牧也的婚后生活似乎并不如预想的好。鲁悠突如其来的转变令他觉得人生失衡,视线模糊。

好像只花了一夜的工夫,她便从之前人畜无害的小可人儿,变成了心怀猛虎的妖精。她执意接管“蘑菇家”的账目,牧也拗不过,只好全权奉上。可第一个季度算下来,总账竟然赔得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多。

要说女人有的小嫉妒、小虚荣,鲁悠都有。她拿收银机里的钱买化妆品,买包包,有时候也会招呼相识的小姐妹们吃吃喝喝。今天抽一张,明天抽一张,抽到最后店里亏空越来越多。

后来的后来,他们在爱的天平上苟延残喘着,争吵爆发,无异于将蓄势已久的势能转变成气势磅礴的动能。

牧也说:“再这样下去,赚再多的钱也不够你花的!你这花钱如流水,咱俩很难再顺着一个节奏走下去了!”

鲁悠若无其事地反唇相讥道:“既然很难齐步走下去就先停下来吧!”她说自己想回老家静一静,之后的事儿之后再说。

牧也没拒绝,给她转了两万块钱。他说穷家富路,就当是给老人们买点儿水果见面礼。

我始终待在“蘑菇家”,像一棵歪脖树,见证着它的兴衰百态。我常常在想,兴许我对它的眷恋比牧也本身都要深呢。

在一个阴雨凄凄的星期三,我忙完项目,跑去店里吃拉面。推门而入的瞬间,牧也同从前一样,坐在吧台一角。可与之前不同的是,此时此刻的他,抽着烟,喝着酒,愁容满面,凭空叹着气。

我走上前,从背后拍了他的肩,他神情呆滞地望了我一眼—“来了?坐。”

接着牧也给我端了抹茶,顺势坐在我身边的位子上,看窗外被红绿灯堵在十字路口的上班族们如同雨水一样散落开。

他耷拉着脑袋,问我:“郑屿安最近怎么样了?”“不知道啊,联系不多。你跟她的联系不是应该多一些吗?”

牧也叹了一口气,接着摇摇头。

良久,他又问:“你,你对待爱情,到底抱着怎样的态度?”

我愣了一下,态度?当然是天地悠悠爱情为上了!本想说句玩笑话,可举头撞上他无比专注的眼神,不由心底一沉。

我说:“我一直喜欢‘露水欢愉’这个词啊,如露水短暂、明澈,逢欢愉干柴烈火。爱情不就是这样吗?短暂的,极具爆发力的,来不及厌倦,来不及不满。来不及爱,便也来不及恨。”

在我意犹未尽的余光中,牧也微微怔了怔,他接着昂首望窗外,淡淡说了句:“是吗?”然后不屑一顾地呵呵笑,仰起头,将杯中的酒水干尽。

没出一个周,他在一次聚会末尾的酩酊大醉之中,宣布了离婚。大家问他为什么,他说原因很多,但最终都能归结为一句:“性格不合。”

性格不合?听到这话,大家都沉默了。

恢复单身后的袁牧也过着再普通不过的生活,本想着展翅高飞,却不料一脚踏错,坠入人生谷底。“蘑菇家”也差点因此关门大吉。

渐渐地,他停止了白日的正式营业,傍晚七点开门,成了伤心人的集散地。

郑屿安回到桐城那晚,我跟袁牧也一道去机场接她。她面色疲惫,目光还有些失焦,看来这次是真的累了。虽然她的穿戴依旧得体,妆容依旧精致,可眼睛里显然失去了当年的锐气。

牧也没有直接拉她回酒店休息,而是将车停在了一家辨识度极低的酒吧门口。他张张口:“进去坐坐?”

她点点头,没拒绝。点了双份威士忌的郑屿安极度低落,她跟我们聊天,看似云淡风轻,一字一顿中却写满了痛定思痛。她说自己的确赚了些钱,后来却大笔投进了朋友的化妆品研发项目,结果投资失败,一切都碎成了过眼云烟。

半夜三点,牧也送屿安回酒店,分别的时候,他将手臂温柔放上她的肩,轻轻说道:“回来了就好。”

就这样,大家看似回归了从前的状态。“蘑菇家”照常营业,基调却因为老板本人的起起落落而显得有些老气横秋。

待屿安安顿下来,回到之前的广告公司,升了职,一切都变得好起来了。

我依旧读书、写书、卖书,做着贫瘠却又丰盛的工作。我们常常在“蘑菇家”约见面。袁牧也照旧为我们看茶倒水,做好吃的拉面跟甜点。

渐渐地,之前所失去的情谊通通又都回来了。在屿安的提议之下,牧也开辟了线上业务。他白天在家做可口的外卖,晚上餐厅开张供应精致的酒水小菜,搭凉棚组乐队,在大家的摔锅敲碗声中,“蘑菇家”又变得生龙活虎起来。

六月的最后一天,郑屿安下了班,同往常一样来到了“蘑菇家”。可这天的她看上去有些不太一样,穿很美的束腰连衣裙,还化了淡淡的晚妆。她的腮红在脸颊晕成两片肉粉色的云,看上去可爱又娇羞。

就在袁牧也将一杯私人定制款冰凉抹茶端上桌的时候,她蓦然回首将他叫住。“怎么了?”他轻声问。

她跳下高脚椅,下巴微微扬起,目光真诚又炙热:“牧也,我真的喜欢了你好多年……我们结婚吧。”

久久地,袁牧也愣在原地,来不及点头,来不及回应,那瞬间,唯有满满的喜悦充满双眼……

他突然有种流泪的冲动。可没等到他咧开嘴,她便伸出双臂,将他一把抱住。“这句话,我真的等了好久好久……”

她的目光莹亮,长发被夜风吹起,昂首迎接七月的第一个黎明。最后的爱情陪跑员

错过的风景会过期,路过的站台回不去。

我和王二恋爱了。

我将这条配了搔首弄姿照的消息发送到朋友圈,顷刻便引起了巨大轰动。同事好友争相发来贺电,其中不乏我的前任张三和李某。

张三说:“你终于把自己卖出去了!看来经济形势日益见好!”

李某更语重心长一些,他说:“柴米油盐的好好儿过,希望这次你能长长久久。”

他们竟如此心平气和地送上祝福?竟没有流露出丝毫醋意、丝毫忧愁?为此,我非但高兴不起来,反倒深感耻辱。他们就算不吼出“哪个混蛋?我要和他决一死战!”这样的豪言壮语,类似于“感时花溅泪”的离愁别绪也该有点儿吧?就算秉持仅剩的一丁点儿不甘心保持沉默也好啊!

可残忍的是,他们没有。

后来,张三甚至补上了一句:“办事儿时候吭声,别客气,我会拖家带口将红包双手奉上的!”

想当年张三泡我的时候,他可不这么说!他说:“我是你的,你是我的,世界是咱俩的!”可惜等到恋情寿终正寝,这话变成了—你是你,我是我,世界是大家的。

张三是我初恋,跟他好上的时候,我们都刚大学毕业,很是懵懂。我俩在实习公司认识,同组,公司虐待实习生,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我俩常常一起加班卖命当牲口,卖着卖着,就卖到一起去了。

张三喜欢吃橙子,每天顺手给我带上两三只。我不爱吃,就随手丢给邻座的姑娘小金。不料小金吃了三个月,跟张三好上了。

我挂着一张窦娥脸找张三讨说法,张三反咬一口:“你把我的付出视为粪土,这是精神辱没!橙子怎么了?人家小金不仅接受,而且还感动,不仅感动,还反过来以身相许感谢我。你觉得,我不跟她好跟谁好?”他说得义正词严声情并茂,可无论如何都挡不住心虚,他维持着十多分钟的“两股战战”,一直到把话说完。“可我是真的不爱吃橙子啊!”我默默念着这句话,直到他彻底淡出我的生活。

通常情况下,率先劈腿的一方都有一套完整说辞,听上去委曲求全、严丝合缝,听听也就罢了,可千万别怪自己不够好。这是我十五岁那年听说的道理,不料二十五岁这年终究用到了自己身上。

跟张三分手之后,我伤痛惨重,干脆辞职不干。躲在家,重拾高中时的旧梦—写故事,写戏剧,写写自娱自乐没人愿意看的小黄书。投稿投得满天飞,却通通石沉大海。

而我和李某,就是在那时候搭上的。

有天,在我常常发表的那个剧本网站有人留言给我,他说:“我看你写的人物特质和故事构架很特别,李瓶儿能攀上张三丰挺新奇的,能出来聊聊么?我也爱好文学。”

我开门见山问他:“你有钱么?”

他说:“不算少。”

我又问:“你有房么?”

他说:“贷款的算么?House,单层一百五。”“你有老婆么?”

他说:“差点儿有,结果没了。”

我二话没说:“走着,猫鱼咖啡门口,六点半。不见不散。”

临下线,为了掩饰自己的“超现实主义”,我假惺惺追问一句:“你文化程度高么?”“我们从来都只谈情怀,不谈文化。”

我的小心肝儿一阵颤栗,就他了!

见了面我才了解,原来李某是个出版人,自己经营着一家公司,文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此人头面精致,衣饰讲究,接人待物也彬彬有礼,但说话斟酌迟缓,给人感觉多少有点矜持和阴沉。

一顿饭的工夫,我们自古到今,从莫泊桑聊到西门庆,他说李瓶儿能和张三丰在一起也算是各取所需,我俩也就浑浑噩噩地勾结在了一起。

共同生活到第三个月,李某的情绪化人格逐渐浮出水面。他虽说头脑灵活、才华横溢,但又习惯性地蔑视一切,同时又有些精神分裂。他抽烟喝酒,精力充沛,时而萎靡到死,时而兴奋至癫狂状态。他像儿童那样自大、天真、好奇、自私,又出人意料地粗鄙、直接、蛮横、刻薄而口不择言。他有些背信弃义,又有些不择手段。思想上的国王,行动上的小人。但奇怪的是,他似乎正是因此才成就了然。

没多久,我俩分手了。原因是我幼稚,他脱俗,我们谈天谈地谈两性谈宇宙,可谁都不适合谈生活。

李某帮我把行李拖上车,虚情假意地说,祝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没事儿了常回来住住。

我扭头回敬:“住你妈呀住!”除此之外,我还说了挺多难听的话。而且每句都是以“臭混蛋”开头。

然而我眼泪都还没擦干,就一头被王二给撞见了。他醉意朦胧的眼神告诉我:姑娘,你看咱俩是一路货,虚伪、做作又不食人间烟火!

想来也是,写作这些年,挫折没把我磨砺成大作家,反而磨成了一只矫情精。放在生活中是短痛长磨、无病呻吟,放在爱情里就是身为人畜无害小纯洁,却刻意将自己伪装成情场老手。

还好王二和我很像,长了一副鼻孔朝天、目空一切的丑陋面孔,可怕的是,我俩还总是以互相摧残、互相漠视为美德。

我们谁都没期望过要与彼此一生守候,二十岁之后所有的恋爱,我都只当作欢场一笑。看似了无牵挂,其实是不敢抱有太高的奢望。

我和王二生来平稳,都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最惨痛的遭遇不过是失恋,可我们都喜欢装出历经沧海桑田的样子。比如我,说话习惯以“作为过来人”这样的句子开头,再以“见惯了大风大浪”作句终。

不仅如此,我俩还爱攀比,比谁的手段高,比谁在爱情中更胸有城府、居心叵测,就连倒霉事儿都要一决胜负。

记得第一次与王二秉烛谈心,是在刚刚认识的时候。彼时,距离他失恋已经一年之久,经过漫长的空窗期,我俩凭借一个你情我愿的眼神瞬间交上了火。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家。王二一边吐烟圈儿一边问我:“你知道失恋是什么滋味么?”

我说:“废话,当然知道了!人家也是旧伤累累的人!”

他轻笑一下:“我以为你这种脸大胸小的人只知道吃饱了不饿着。”“老娘还没开始发育就已经学会拉帮结派勾搭男人了,对我们物理老师的暗恋史长达六年之久,风里来浪里去的,你这是看不起人么?”“那你有过分手之后孤立无援的体验么?”“有啊!张三,那个让我一夜之间过上三八妇女节的混蛋。你呢,有吗?”

王二没直接回答,重重叹了一口气,样子特别痛心疾首:“她若是不动声色地潜伏在我记忆深处该有多好?可她偏偏要做我身上的一处痤疮,偶尔隐痛偶尔爆破,动情一抠,埋下种子,来年继续隐痛、爆破。”

后来,我俩各自握着只高脚杯玩儿来玩儿去,谁都没有继续说话。然而此场旧情对决,我显然是甘拜下风。

王二身边围绕着一群与他风格一致的狐朋狗友,一个个儿人模人样,凑近了闻,满股子纨绔子弟的恶臭。他们不但纨绔还特别能作,出去旅行盖着破毛毯睡夜车,开着几辆宝马X6,凑在路边一面摆摊儿一面撸串儿,说是为了体验生活。

大节小假派对不断,最初几次我还打扮得隆重端庄,以国母特有的姿势挽住王二的手臂与他一同赴宴,后来我就不去了。因为我发现那帮混蛋最大的乐趣竟然是调侃我。

他们笑我长得像张饼不说,还说我的红唇涂得像猴子屁股。更有甚者说,我这种脸型的人,发起怒来都没什么架势可言的!忍了一会儿,我真的怒了,端起一盘羊腰子盖到了笑得最凶的哥们儿的脑袋上,一瞬间,油花飞溅,好生欢乐。

那次事故之后,我再没在聚会场合出现过。当然,也再没有人敢邀请我。

宋美龄说她喜欢法国梧桐,蒋介石就在整个南京种满了梧桐树。我说我喜欢海,王二就给我一直浪,一直浪……好在我心飞翔,好像也没那么在乎。

刚认识那会儿,我也了解过王二的过往。他家是搞消防的,我稍许打听稍许琢磨,估计是捯饬灭火器。至于他有几套房,我没问过;家底儿到底多厚、综合实力多强,我根本不关心。那些对我而言根本就不重要,我又不是要和他地老天荒永结同心!

被张三背叛后,我就再也不相信“有情人地久天长”这句话了,王二要是能毫无怨言地养上我一阵子,我也就知足了!要说结婚,那就是一辈子形影不离的厮混!我又怎么可能和他这种狐朋狗友满天飞的人厮混在一起?

在我的感情观里,婚姻必须以相互崇拜为主旨,以自由平等为基准。如果我是潘金莲,我一定会在武大郎那儿卧薪尝胆,在西门庆那儿修炼成精,最后跟武松安度余生。

可就我和王二而言,谈平等,他先天优渥自带光环,连朋友圈都金光灿灿,我追不上;谈崇拜,我们是以相互践踏、蔑视为乐,完全背离主旨。

其实也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挑剔与不适,统统都是我给自己量身推送的预防针,我知道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分开,而且想必是他先抛弃我!因为在王二的世界里,大胸长腿蛇精脸的妖孽太多,而像我这样靠点儿小才得以小骚小浪的配角终究难以彻底将他制服。

可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讲过。对于一段结局明了且悲观的关系,心照不宣往往是维持现状的至尊法宝。

我俩都是激情派。好的时候,能二十四小时腻歪在沙发里不吃不喝,你亲我一下,我舔你一口,以此维持长达一天的欢乐。王二偶尔给我唱情歌,将我俩的名字编到歌词中。不好的时候很恐怖,吵架、摔碗砸锅,我的习惯性动作是拿包穿衣欲摔门而去,他负责将我拖回来,一把摔到床垫上。然后换他摔门而去,开始长达半个月的冷战。

王二从来都不打我,可总能轻而易举将我骂哭。我哭,一定不是因为委屈伤心,只是以此发泄未燃尽的怒火罢了。

有天闲来无事,我俩钻在被子里听相声。我突然按下了暂停键,问王二最喜欢哪首歌。王二想都没想,说《最炫民族风》。

我以为他开玩笑,接着调侃道:“《最炫民族风》?看你长得白白净净一表人才,审美竟然如此重俗!”

他皱了皱眉:“你懂个屁!只有我最爱的女人才有资格和我对唱这首歌!”

王二从前爱过一个女孩儿,是能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很爱很爱的那种。这事儿是我们刚认识的时候聊起来的。也是通过这事儿,我确定自己并不是他的最终选择。因为如果你真的很想全心拥有一个人,你是不会毫无掩饰地将那些情深不寿的过往告诉对方的。

王二说他俩是大学同学,他对她一见钟情,马不停蹄追了两年。他们将青春里最美好的那段时光拱手献给了暧昧,讲过海誓山盟,也曾扎在广场的人群中一起新年倒数。最后一个寒假的情人节,她进了几百支玫瑰花在街头摆摊儿贩卖,后来还是王二打电话呼朋唤友,将那些玫瑰一抢而空。

暧昧来暧昧去,眼看大四毕业,不料姑娘转身去迪拜投奔大姨妈了。王二为此低迷了好长时间,他甚至将家里全部时钟调成了迪拜时间。

拖拖拉拉一年半,这事儿也就无疾而终了。

为了使自己看上去没那么被动,稍有动荡,我就对王二摆出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要说我俩最有默契的时候,应该是在吵架过后,我选择冷酷到底,他则很是配合地陪我冷酷。于是,接下来的那些天,我忍着憋着,心内一片凄风苦雨,他却不以为然,和狐朋狗友们继续吃着喝着,游着浪着。

不知为何,我们好像从来没问过对方爱与不爱,也从未因此事纠结过。可能是觉得对方不配,或者是觉得自己不配,又或者是因为“爱”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太过遥远又虚无的词。

那之后不久,朋友们相邀去唱K,主要是为了庆祝狐朋二号和狗友B先生的结婚周年。如此隆重的场合,我当然得全副武装欣然前往了!

一上来,大家让我和王二合唱一首。王二二话不说,点了《广岛之恋》。他跟大家解释说,这首歌最贴合我俩的境遇了!

可我怎么听都觉得这歌是在讲一夜情。

后来进来了一个女孩儿,穿连衣裙,短发齐肩,身材颀长,样貌姣好。可不知为什么,她推门的瞬间,大家都安静下来,大眼儿瞪小眼儿地两两相望。

看来他们之间很熟,那女孩儿先是站在门口跟大家打了一圈儿招呼,紧接着径直走到王二面前,站定—“我回来了。”她说。“你回来了……好久不见。”王二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抬头。可很显然,他面露讶然,言语迟疑。眼看着他就要热泪了,我赶紧坐过去,用大半个胸脯围住他的胳膊。“这是你女朋友?”姑娘问。

王二挪了挪身子,他没否认却也没点头。

我跟冰雕似的坐在那儿不敢轻举妄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围上来打圆场,其他人见风使舵,争相起哄说什么老友相逢歌一首。王二没推脱,沉默了一阵,上前点了《最炫民族风》。虽然跑调严重,却也不影响他帅得惊心动魄。

瞬间,我的心凉透了。其实我一开始就猜到了那姑娘是谁,从她看他的第一个眼神开始。直到他将话筒递到她手上,一个声音在我的耳边萦绕—“只有我最爱的女人才有资格和我对唱这首歌……”

从店里出来,王二说要先送连衣裙小姐回家,让我坐B先生的车,或者在门口等他拐回来接我。

我和连衣裙小姐异口同声:“不用了。”说着,她扭头上了不远处的一辆SUV,我转身就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可令人气愤的是,王二竟没有追过来将我拉住。

我推开家门的时候,王二已经在客厅沙发坐了好一会儿了。我憋了半天轰出一句:“我们分手。”

王二说:“这么点儿屁事儿用得着小题大做么?”

我说:“对你事儿小,对我事儿大,哽在这儿难受。”

王二说:“你听我解释不?”

我说:“跟这无关。觉得你那群屎屁尿的朋友挺无聊的,我不想一辈子活在这种氛围中。”

这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一辈子?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在人家心里,这恐怕仅仅是一桩欢场交易!我管你生活,你卖笑给我,这就perfect了。可也是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是想要和王二过一辈子的,我好像真的爱上他了。

想到这儿,我更难受了,用力踢掉鞋子冲进了卧室。

那一觉睡得很累,王二在我梦里一直跑,我跟在后面一边飙泪一边追。

第二天,我一气之下从他家搬了出去,都走出数里远了,一抬头,才发现自己在这座不算熟悉的城市里举目无亲。我打开通讯录挨个儿翻,扳着指头数有能力收留我的人。算到最后,我还是按下了李某的号码。

李某接起电话,像是早有准备,先是人模狗样说了声“嗨”,跟着来了句:“我早说过,咱们这样的人,柴米油盐是捆不住的,你俩谁踢的谁?”

我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你他妈不风凉就不会说话了么?”“还要怎么好好儿说,小姐,你都要睡大街了还这么理直气壮?”“这叫气节!懂么?”“先得活得滋润才有资格谈气节,搬来和我一起住?”“好马不吃回头草!”“原来你是马啊!我以为你是狼呢!”

……

在我的欲拒还迎、挑三拣四之下,李某从工作室给我腾出一间房,屁股点儿大,暂时救急,确保我在找到下一个男人之前不至于流落街头。以如此手法处理与前任间的关系,我打心眼儿里怀疑自己到底爱没爱过他。

我找李某诉苦,秉持一副凄风苦雨的面孔。李某问我:“你说你好好儿一姑娘,长相端正,教养良好,干吗把自己伪装得那么混账、那么恶俗呢?”

我说:“用物质掩饰真心啊,害怕受伤!还不是因为像你这样的男人太多!”

李某说:“关我什么事儿啊!不过你是该计划一下以后。”

我说:“春宵一度值千金,多打一炮是一炮。你将生活计划到六十岁,可不到三十岁就挂了,呕心沥血有何用?”“你这人生观有点儿低迷啊!”“你懂个屁,这叫现实!和你这种靠精神救济活着的人讲不通。”

不想李某一声冷笑:“闹得差不多就够了,该回去还得回去的。”

我说:“我提的分手,现在又往人家身上贴,多没尊严啊!”“傍大款是不需要尊严的!”“可是爱情需要啊!”

李某一惊:“你爱上他了?”

我没吭声,眼泪掉了几颗。“那更应该回去了,讲清楚才是万全之策。”“回什么啊!在他眼里,我就是一品相一般的爱情陪跑员,现在主力选手回归了,我只能被迫退赛。”这其中发生的一切,统统令我始料未及。王二送了我一根软肋,却吝啬于赠我一副盔甲。

那段时间,王二打了很多通电话,可我从来不接。其实是害怕,我怕他说出那句实至名归的“分手”,我怕自己一时冲动找根白绫吊死,我知道自己根本无法理性面对。

李某调侃我:“呦,你不说自己是马么?怎么又变成鸵鸟了?”

李某在公司给我找了份做校对的兼职,我白天工作,闲来搞搞创作。大半夜坐在楼下酒吧和他聊梦想,聊人生,看他泡尽各色小妞。

有那么几个瞬间,我觉得李某似乎没那么恶毒,与这座城市所有的红男绿女一样,那绘尽声色犬马的面具之下,刻着活生生的孤独。

就这样走走游游,好不容易挨到了情人节。狐朋二号叫我去唱K。我一口拒绝,说自己见不得人秀恩爱,以后都只过清明和光棍节。可话没出口,便被B先生夫妻俩从对街酒吧硬生生拽了出来。

等被拖进了包厢,我环视三圈才发现王二也在场。眩晕之余,尴尬深不可测。常唱的那几首歌B先生已经帮我点好了。我拿起话筒,吼得撕心裂肺口水狂飙,而王二似刀裁的轮廓在黑暗中闪烁。我回头看了一眼,眼泪差点儿跟着飙出来。

等到我们差不多都尽兴了,大家起哄让坐在角落里的王二唱首《死了都要爱》或者《广岛之恋》。王二沉默了一下,长舒一口气,干脆将二郎腿放下,移驾电唱机旁边。

没一会儿,他走过来,拿起话筒,又很是不耐烦地将另一只递给我。紧跟着,前奏响起来—《最炫民族风》。

我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与此同时竟然有热泪的冲动!

王二将话筒举至唇边,就着音乐凝视我的眼睛:“我跟你说过吧,只有我爱的女人才配和我唱这首歌。”“那……那个短发姑娘呢?”“哪个短发姑娘?”

看他摆出一副虚与委蛇、拒事实于千里之外的阵仗,我立马气血上涌,抓起手包要走,却被凌空抱住。王二钳住我的肩,使出一个“我吃定你了”的眼色,说:“错过的风景会过期,路过的站台回不去。你懂不懂?嗯?”

我冷静下来,决定听他把话说完。“我觉得,有时候和你在一起会变得很蠢,可那又能怎么样呢?那也掩盖不了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的事实啊!我愿意和你这么怡然自得地蠢下去,蠢到死也无妨!”

原来,真正完美的爱情是不需要人教的。自己经历过,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经过不同的人,才能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

唯有岁月不可留,好在它也不会轻易将你辜负。

最终,我和王二达成协议,做彼此最后的爱情陪跑员。陪多久呢?就以此生为限好了。爱你的样子很倾城

这世界颠沛叵测,生命的脉络起承转合。

等到一切繁华褪去,生活的真相如同海潮退去裸露于海滩的岩石,

锋利、腥咸,潮湿,左右逢源……

多年以后,他藏在时光的隧道里,窥探着光阴,贩卖着曾经。午夜钟声敲响的一瞬,我站在命运的齿轮上,手持风尘,以此铭记那段被前尘放逐的时光。

我第一次见到安河,是在Allen的卧室门口。彼时,他仍是Allen的对号先生。

那是我与Allen合租的第一年,我们都还在哲学院读书。可Allen与我不同,她习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生来就是一位金光闪闪的小公主。

而当我询问她为什么家境优渥却偏偏搬来普通公寓与人合租的时候,她满脸坦诚地回答说,自己初来布拉格,需要一棵像我这样的大树。

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正坐在客厅修理一只坏了的吐司机,Allen突然打道回府。她推开门,二话不说冲上来抱住我的肩:“我回来了!”

我周身一怔,小锤子差点儿砸到手。“这么早!怎么……”

话音没落,一具西装革履的雄性身影出现在了大门外。

Allen小跑到男人身边,邀他进来,然后郑重介绍:“这位是安河。”说着又转身眨了眼睛,“我室友。”

男人冲我微笑,露出浅而性感的鱼尾纹。他笑起来祥和而光芒万丈,令人很容易便联想到了阿波罗。

我邀他在沙发上坐下,问他要不要喝点儿什么。他摇摇头,说自己还有事儿,拿了东西马上就走。

就在这时候,Allen从卧室走出来,怀里抱着一盆仙人掌。我朝花盆看过去,只见那仙人掌周身被一团花呼呼的毛线包裹,最上端还挂着顶巴拿马式小草帽。

我指着那盆造型诡异的花,幽幽问道:“你把它怎么了?”

Allen的目光打我身上一跃而过,不由落向安河:“听说它来自撒哈拉,怕它冻着,给它织了件毛衣,怕它晒蔫儿,就给它戴了顶小草帽。后来觉得之前的陶盆花样太单调,又给它配了只波西米亚风手绘花盆。怎么样,喜欢吗?”

我正欲开口说“难看”,不料安河上前两步,接过她手上的植物,顺势抛下一串含情脉脉的眼神:“特别喜欢!它的确比之前好看了很多。”

后来,Allen将男人送出门,转身将我扑倒在沙发上,高声欢呼着:“我恋爱了!”

虽然有所预期,可我还是花了十秒钟来消化这句话,然后目瞪口呆地看向她:“你竟然喜欢大叔?!”

她将怀里的一瓶Miu Miu香水抛过来:“因为我是小萝莉啊!来,小礼物。笑一个!”

Allen的新男友叫安河,是个背景不明的纨绔子弟,他大她七八岁,在一家法国上市公司做项目经理。

Allen说她很喜欢他叫自己名字时候的样子—稍稍咧开唇角,舌尖轻轻卷起,配上梁朝伟式的忧郁眼神,含情脉脉,满怀春风三十里。

他俩的相遇也极具戏剧性。半个月前的一天,Allen深夜飙车回家,路过麦当劳正好下车买了杯咖啡。从店里出来没走几步鞋跟儿断了。她扭了脚,咖啡撒了一地,抱怨之余,只好很是狼狈地坐在花坛边休息。

就在这时候,他走了过来,将自己的咖啡递给她,弯下身子扶她回车里。他和她不像,他稳重,她跳脱,可能正是因为截然不同,所以才被彼此深深吸引住。他们整整一路都在聊巴塞罗那的海滩和威尼斯附近的彩色岛屿。

后来,他将她送回到家门口,停好车,转身往地铁走。

Allen没忍住,上前拥抱了他。“后来,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整整一个周,他每天都会约我出去,带我坐摩天轮,带我去吃冰激凌。看电影的时候,他会全程拉着我的手,他的手掌温暖厚重,我觉得他是真的喜欢我。”“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臆想与现实重合而已。可我也始终固执地认为,所谓日久生情,生出的是友情或亲情。而一见钟情,才是纯粹的、惊心动魄的爱情。”

Allen一听,立刻拍手叫好:“所以,你也觉得我俩是牛郎织女、天作之合喽?”

我冲她吐了吐舌头:“你俩不光天作之合,还可歌可泣!鬼斧神工!别臭美了,你根本不了解他,现在说这话还太早!”

大概在三月初的那段日子里,我因为工作不顺,极度沮丧。兴许是绝处逢生,就在我即将down入谷底的时候,接到了安河的电话。

他说他要来布拉格出差,刚刚落脚酒店,不凑巧,恰逢Allen回国度假。

安河约我出去坐坐,去高堡花园散步或者在总统府看塔城夜色。兴许是低落感作祟,我竟鬼使神差般暗暗答应下来。

也是到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彼时,他与Allen陷入冷战已然两周之久。

放下电话,我站在窗前,对着满眼夜色发了个漫长的呆,随即整装出门,乘地铁来到希尔顿前门。

见到安河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十八分。他租了辆MINI小跑,穿过膝风衣跟一件崭新的休闲衬衫,满身清爽,凑近了闻,周身弥漫着Bleu De Chanel 的味道。

我们在街角的地中海式小酒馆喝了茴香酒。其间,他拿起桌角的宣传单漫不经心地翻看,终了,提议去相邻街区的春季游乐场。

游乐场就要打烊。近处的几个项目都已停止揽客,月光清明,人影稀落。

我裹着外套从车上跳下来,安河从后备厢拿出苏打水随手递上。接着,他一边锁车一边随口问我,有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项目。

我咧嘴笑,不禁脱口而出:“海盗船、鬼屋和过山车。不过,我已经很多年没来过游乐园了。”

安河会心一笑,眼角呈现出几道好看的鱼尾纹。“想不到我们的爱好竟如此类似,对了,那你有没有在夜里坐过过山车?”

在夜里?我努力回忆。“应该……没有。”我用力摇头。

他若有所思地耸了耸肩,与此同时轻启其齿:“夜里坐过山车可是别有一番趣味,黑暗会将恐惧放大,刺激感更加迅猛。”

他说着,扭过头来看我:“要知道,人类的热情很容易疲于风平浪静。你如此,我如此,他们亦如此。不过,Allen喜欢旋转木马和摩天轮,可那些项目真的不适合男人!”

听他话锋一转,我心底里一沉,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其实我也喜欢摩天轮呀!”这句话在体内来回翻滚,可最终也没能说出口。

安河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我跟在他被灯光拉长的影子里。看着道路两边五颜六色的霓虹,不由心生感慨。

我们常常忙碌到呼吸急促,没空留意车水马龙,甚至连爱欲都只是浮光掠影,对理解就真的没那么多诉求了。后来,也渐渐意识到痛苦并不会因为谁的理解而活血化瘀,真正的懂得,是物以稀为贵。况且人人都是绝缘体,各有星辰暗月,又怎会全然明了?

恰恰一阵夜风拂面而来,将我的思绪翻乱。

在入口处刷了票,管理员好心提醒我们这是最后一轮,夜里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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