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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0 10: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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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著者:江苏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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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报告

江苏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报告试读:

序言

供销合作社具有光荣悠久的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掀开了新的一页。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给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具有里程碑意义。

近几年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发生了深刻变化。

2017年是极其重要的一年。这一年,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汇报,研究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全省“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两年行动计划和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等重要文件,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程度过去少有。这一年,我省承担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复的两个国家级专项改革试点任务,共有56个市县级供销合作社、20个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参与全省“2+24+20”专项改革试点,围绕重点、难点,开展探索实践,涉及面之广、联动效应之大过去少有。这一年,省级社有企业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组建了省级投资运营平台。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创新社有企业发展机制,整合资源,创办了一批综合性农业服务企业,兴建了一批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体,切实加强了基层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大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以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电子商务为标志的新业态发展速度过去少有。这一年,省和30多个市县出台了供销合作社“三定”方案,明确了联合社职能任务和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50多个县级供销合作社落实了“参公管理”,很多联合社和基层社新招录了年轻的工作人员,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绩过去少有。

一年的时间是短暂的,也是持续的、精彩的、永恒的。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历史需要被记载、被传承。

在新的时代,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迎来了生机勃勃的春天。供销合作社发展的轨迹、奋斗的历程值得梳理、总结,供销合作社完成的年度答卷需要交给社会和未来评判、检阅。今年恰逢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建社65周年及恢复成立40周年,编撰《江苏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报告2017》,既起到积累史料的作用,又起到总结宣传的作用,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希望江苏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和江苏商贸职业学院能够持之以恒,每年都编撰出版一本年度发展报告。到了改革开放50周年、60周年,再回顾今天的供销合作社,我们每个人都将为之动情、为之感慨。

是为序。2018年6月11日

2017年江苏省供销合作社主要工作报告

2017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全力抓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0782亿元、利润总额50.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4.5%;资产总额2401.83亿元,增长6.2%;电商销售额313亿元,增长84%;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589万亩,增长30.9%。省总社获全国总社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第一名,连续13年名列前三。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16个单位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4人荣获劳动模范称号,2人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受表彰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省总社和省人社厅联合表彰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47个、劳动模范58人和先进工作者17人。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力度持续加大。省委常委会听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六代会”筹备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工作。召开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指导意见》《江苏省“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7—2018年)》等文件,省财政将“江苏省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社发展引导资金”从8000万元增至1亿元。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市县供销合作社完善了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拓展了经营服务领域,创新了体制机制,正在成为服务“三农”的骨干力量。

一是实施“2+24+20”专项改革试点。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指示要求,按照全国总社专项改革试点的部署安排,动员全系统积极申报,先行先试,共收到系统54项专项试点实施方案,经过反复论证修改,筛选了19项向全国总社申

2017年江苏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事记

?11月14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六代会”筹备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把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推动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建设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不断开创新的发展局面。

?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作出专门批示。1月23日,时任省委书记李强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被评为一等奖受到表彰》材料上批示:可喜可贺!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立新功。6月29日,李强书记在《发展“三位一体”合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材料上批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会议精神,并按总社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试点,深化改革,勇于探索,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发展。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批示:省供销社要认真落实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总社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为农务农姓农,以富民增收为根本,以强化基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江苏供销事业取得更大发展。6月16日,杨岳副省长在省政府研究室《调查研究报告》(第30号)《积极转型“互联网+”共享电商发展红利——兴化市供销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启示》上批示:供销社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推广兴化经验,整合各方资源,大力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努力实现“一村一网店”的目标。8月9日,杨岳副省长在省总社呈报的《关于苏州、扬州、泰州等地开展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和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上批示:要总结苏州等地经验,加大推广复制力度,务求取得更大成效。12月21日,杨岳副省长在省总社呈报的靖江市“两办”《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靖委办〔2017〕184号)上批示: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复制推广。

?7月1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新部署,启动实施《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7—2018年)》。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下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配套文件:《江苏省“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7〕33号)、《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政办发〔2017〕47号)、《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7—2018年)》(苏政办发〔2017〕90号)。3月23日,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在省委新闻发布厅召开“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

?省总社综合业绩考核获佳绩。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2017年度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进行了表彰,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荣获一等奖第一名,连续13年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前三名。同时,系统16个单位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4人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称号,2人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省总社党组决定组建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7月,省总社正式向省政府报送《关于组建江苏省苏合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年底正式组建“江苏省苏合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搭建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

?6月20日,全国总社下发《关于确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单位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7〕29号)文件,明确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承担“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和“设立供销合作社产业发展基金”两项专项改革试点任务。7月20日,全国总社分别以供销函合字51号和供销函经字64号文批复我省“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和“设立供销合作社产业发展基金”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8月16日,省总社举办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研讨学习班,启动实施“2+24+20”专项改革试点。

?7月26日至27日,全省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现场推进会在兴化召开,举行了“江苏省农村电商发展联盟”揭牌仪式。

?8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相关任务,要求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面广点多的体系优势,加快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信息化改造,推进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到2018年全面完成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任务。

?10月15日,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主办,省委农工办、省供销合作总社等共同承办的2017海峡两岸(江苏)名优农产品展销会、江苏省经济薄弱地区扶贫成果和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在镇江隆重开幕,江苏省扶贫成果展、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成果展同时进行。12月1日,省供销合作总社组团参加江苏现代农业科技大会。省委书记娄勤俭,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视察中国江苏·现代农业科技大会省供销合作总社展区。

?1月12日,经省政府批准,省农委、省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广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模式的意见》(苏农业〔2017〕1号) ,要求各地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原则,开展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试点。扬州、泰州、镇江、盐城、常州等地部分县(市、区)正在积极推进。

?2月20日,省供销合作总社第五届理事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传达了陈震宁副省长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批示,省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诸纪录作《认真贯彻落实“两聚一高”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报告。会议按照《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规定,调整了部分省总社理事会理事。对2016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和创新工作优胜单位等先进进行了表彰。南通市社,兴化、句容、溧水、仪征等县(市、区)社及铜山区柳新供销合作社等6家单位负责人作大会交流发言。

同日,省供销合作总社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总社六届三次监事会全体会议精神和诸葛彩华主任的监事会工作报告,省总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郭乃红作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回顾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任务。会议按照章程规定,调整增补了部分省总社监事会监事;表彰了2016年度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联系点。

第一章 基本状况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拥有13个设区市供销合作社,80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1145个基层社,干部职工39万多人。培育出了苏果超市、省果品控股、高淳固城湖水产市场、张家港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常客隆连锁超市、昆山商厦等一批闻名全省乃至全国的行业龙头企业。江苏供销合作社系统业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省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

2017年,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百强县级社数量、基层社标杆社数量、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数量、兴建连锁网点数量、农产品市场数量、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活力竞相迸发、为农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正逐步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

一、综合经营情况

(一)年销售总额首次突破万亿大关

2017年销售总额首次突破万亿大关,达到10782亿元,同比增长8.5%,比2011年增长了166.2%。2011年以来的销售总额年平均增长率达27.7%。各项指标全面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流通网络不断健全,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如图1-1。(二)销售总额类别分布

在10782亿元销售总额中,农副产品类销售额4261亿元,消费品类零售额3328亿元,分别占比39%与31%;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984亿元,占比9%;再生资源类销售额381亿元,占比4%。如图1-2。图1-1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1—2017年销售额(亿元)图1-2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分类销售额(亿元)

从2015年以来销售总额的主要构成变化趋势看,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农副产品类销售额、消费品类零售额始终占据较大份额,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体现了江苏供销合作社在活跃农村双向流通市场上的良好成效。如图1-3。图1-3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5—2017年分类销售额增长趋势(三)设区市社销售总额排行榜

2017年排序列前5位的市社销售总额、贡献率,如表1-1所示。另外徐州市社、泰州市社销售总额也突破800亿元,贡献率接近8%。表1-1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前五名市社销售总额与贡献率(四)不同地区销售总额与贡献率

从地区看,苏南5市(南京、无锡、苏州、常州、镇江)销售总额4099.6亿元,贡献率为38%;苏北5市(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销售总额3575.1亿元,贡献率为33%;苏中3市(南通、泰州、扬州)销售总额2633.0亿元,贡献率为25%;省直企业销售总额(不含加盟店)451亿元,贡献率为4%。如图1-4。图1-4 江苏省各地区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销售业绩贡献率(五)商品交易(批发)市场交易额增长

商品交易批发市场交易额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17年达到2710亿元,同比增长14.3%,是2011年的2.79倍。如图1-5。图1-5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1—2017商品交易(批发)额增长趋势(六)连锁销售额稳定增长

全年连锁销售额达到2461亿元,占全部销售总额的22.8%,同比增长8.1%,与2011年比增长82.3%。如图1-6。图1-6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1—2017连锁销售额增长趋势(七)农产品购进额持续快速增长

全年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购进额达到2931亿元,同比增长33.9%,是2011年的3.91倍。如图1-7。图1-7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1—2017农产品购进额增长趋势(八)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长

全年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313亿元,同比增长84%。(九)进口交易额猛增

全年商品进出口总额11.2亿元,同比增长150.6%。其中,进口额6.7亿元,大幅增长;出口额4.5亿元,同比持平。(十)农业生产服务收入额增长

全年农业生产服务收入额6.3亿元,同比增长6.8%。(十一)综合服务营业额有增有减

全年综合服务营业额有增有减,如图1-8所示。其中居民生活服务业营业额16.6亿元,同比增长27.7%;房地产开发经营额12.5亿元,同比增长92.3%;资产经营额3.7亿元,基本稳定;而物流业营业额2.4亿元,与2016年持平,比2015年略有下降。图1-8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5—2017综合服务营业额(亿元)

二、基层供销合作社情况

(一)全系统基层社总数

2017年末,全系统有基层供销合作社1145个,保持基本稳定。(二)基层社组织性质

全系统1145个基层社中,集体企业665个,占58%;有限责任公司87个,占8%;股份有限公司74个,占6%;股份合作公司35个,占3%;农民合作社12个,占1%;其他272个,占24%。各性质基层供销合作社数量及占比如图1-9。图1-9 2017年江苏省各性质基层供销合作社数量及占比(三)基层社管理模式

全系统1145个基层社中,由县社垂直管理的780个,占68%;实行属地管理的158个,占14%;保留牌子实行民营的103个,占9%;其他104个,占9%。如图1-10。图1-10 2017年江苏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管理类型与占比(四)基层社经营模式

从基层社经营模式上看,实行自营的845个,占74%;承包经营的71个,占6%;租赁经营的95个,占8%;停业、歇业等134个,占12%。如图1-11。图1-11 2017年江苏省基层供销合作社各经营类型及占比(五)基层社改造

基层社改造又有新成效。其中,2017年吸纳农村大户或能人加入的有346个;上级龙头企业通过资本、业务带动的有269个;通过农村综合服务社或庄稼医院改造建成的有126个。见表1-2。表1-2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6—2017年基层社改造情况(六)基层社经营网点建设

2017年基层社经营网点16777个,与2016年持平。其中,日用消费品网点6335个,占38%;农业生产资料网点5550个,占33%;农副产品收购网点1753个,占10%;再生资源回收网点910个,占5%,处于2016年快速增加后的稳定期。见表1-3。表1-3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5—2017年基层社经营网点数量(个)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情况

全系统十分注重引导农民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自2013年以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势头。2017年末,全系统组织农民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达8872个,比上年增加445个;入社农户117万户,带动农户540万户。其中,农民合作社联合社588个。如图1-12。图1-12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3—2017年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类型

在各类专业合作社中,农产品类6982个,占79%;农业生产资料类63个,占1%;综合服务类1283个,占14%;其他类544个,占6%。如图1-13。图1-13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专业合作社经营类型

农产品类专业合作社中经营品种以干鲜果蔬、畜禽、水产、粮油作物等专业合作社列前,如图1-14。图1-14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农产品类专业合作社主要经营品种(三)注册商标及认证意识增强

2017年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等认证的专业合作社3739个,同比增加205个。其中,通过有机认证的有422个,通过绿色认证的1290个,通过无公害认证的2027个。近年来专业合作认证增长情况,如图1-15所示。图1-15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3—2017年专业合作社认证情况

2017年末,有产品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835个,经市、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品牌的专业合作社382个。近年来有产品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增长情况,如图1-16所示。图1-16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3—2017年有产品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数量

四、社有企业结构情况

(一)社有企业结构总体情况

2017年末,全系统共有各类法人企业1697个(不含基层社)。其中,省社所属企业14个,设区市社所属企业160个,县社所属企业1256个。(二)社有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全资企业397个,控股企业186个,参股企业548个,开放办社吸纳的有业务指导但无资产关系的企业566个。(三)社有企业产业类别情况

2017年系统各类法人企业中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企业1232个,占72%;各类生产加工企业249个,占15%;其他服务业法人企业216个,占13%。如图1-17。图1-17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各类法人企业发展状况

在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企业中,保持供销行业特色的企业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187个,农副产品经营企业199个,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202个,再生资源经营企业93个;在各类生产加工企业中,工业品生产加工企业147个,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96个,再生资源生产加工企业6个;其他服务业法人企业中,宾馆、饭店和餐饮业企业18个,物流业企业9个。(四)连锁企业情况

全系统连锁企业316家;拥有配送中心390个;连锁网点5.4万个,其中:直营连锁网点1.1万个,加盟连锁网点4.3万个。县及县以下连锁网点5.1万个,其中:县级0.4万个,乡镇级1.6万个,村级3.1万个。(五)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情况

全系统有各级政府和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5个,同比增加11个。其中,省部级及以上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2个,同比增加3个,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0个。(六)电子商务企业情况

全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209个。登记注册为电子商务企业的92个,其中,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17个,入驻商户4.5万户。

五、县及县以上机关情况

(一)机关总体情况

2017年末,全系统有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94个,其中:省社1个,设区市13个,县(区、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县社)80个。(二)机关性质

明确事业单位性质的86个,占91.5%。其他8个,占8.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7个,占71.3%,其中:省社机关1个,设区市社机关13个,县社机关53个。(三)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的71个,占75 .5 %,其中,设区市社机关13个,县社机关57个。差额拨款的9个,占9 .6 %,其中,县社机关9个。财政定额补贴的6个,占6 .4 %,其中,县社机关6个。实行自收自支的8个,占8 .5 %,其中,县社机关8个。(四)人员编制

全系统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编制233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编制1320个,占总人员编制数的56.4%。

六、事业单位情况

2017年末,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事业单位39个。其中,省社所属事业单位2个,设区市社所属事业单位8个,县社所属事业单位29个。从经费来源看,全额拨款的3个,差额拨款的2个,定额补助的1个,自收自支的33个。

七、社会组织情况

2017年,全系统主管、领办各类社会组织629个,会员8.8万个(人) ;其中,农村(民)经济组织联合会348个。(一)隶属关系情况

从隶属关系看,省社主管、领办10个,设区市社主管、领办62个,县社主管、领办的协会357个,基层社领办200个。如图1-18所示。(二)组织性质情况

从组织性质看,协会(商会)265个,学会(研究会)7个,联合会352个,民办非企单位4个,基金会1个。在265个行业协会中,服务农村双流通仍是主体。图1-18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社会组织发展状况

其中,农产品协会82个,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35个,农业生产资料协会30个,再生资源协会35个,烟花爆竹协会32个,其他协会51个。如图1-19所示。图1-19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行业协会发展状况

从会员情况看,全部会员中,团体会员3.7万个,占42%;个人会员5.1万人,占58%。

八、为农综合服务情况

(一)土地服务情况

2017年末,全系统农田服务面积589万亩,其中:土地流转100万亩,土地托管489万亩。在托管的489万亩土地中,配方施肥面积157万亩,统防统治面积154万亩,农机作业面积163万亩。此外,科学试验示范田55万亩。具体服务项目见表1-4。表1-4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6—2017年土地服务情况(二)综合服务平台

年末,全系统共建立综合服务社(中心)16008个,与去年持平。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364个;庄稼医院10329个,增加1241个。(三)技术培训

年末,全系统共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8万人次,发放科技资料516.5万份。

九、人员结构情况

(一)职工总人数

年末,全系统共有职工39.5万人,其中:实际从业人员25.1万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1.9万人,离退休人员12.5万人。(二)从业人员年龄结构

实际从业人员中,35岁及以下8.4万人,占33.5%;36—45岁10.2万人,占40.6%;46—55岁5.3万人,占21.1%;55岁以上1.2万人,占4.8%。(三)从业人员受教育情况

具有高中专以上学历的4.9万人,占实际从业人员总数的19.5%,其中:大专学历3.6万人,本科学历1.3万人,研究生学历550人。(四)从业人员分布状况

各级联合社机关3080人,企业及事业单位20.9万人,基层社3.5万人,社团组织0.4万人。(五)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情况

农村综合服务社10.5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32万人。

第二章 专项改革试点

2017年4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发文要求,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展开,对尚未完全破题的重点难点问题,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试点先行,找准突破口,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专项改革试点,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推动综合改革以点带面,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取得更多成果,为争创江苏特色经验,走在全国前列,江苏形成了“2+24+20”专项改革试点布局。

一、国家级专项改革

按照全国总社专项改革试点的部署安排,省总社动员全系统积极申报,先行先试,共收到省内54项专项试点实施方案,经过反复论证修改,筛选19项向全国总社申报。全国总社批复明确省总社承担“设立供销合作社产业发展基金”和“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2项专项改革试点任务。(一)设立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

设立江苏省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在基金的构成上,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母基金+子基金”双层结构;在基金来源上,以社有资产为基础,以争取政府财政资金为辅;在运作方式上,将由省社下属公司和具备丰富母基金管理经验及募资能力的基金管理机构共同担任,采用双管理人模式;在基金使用上,按照重要区域、重点行业、重大工程等不同类别发起设立各系列子基金并实施重点项目及工程投资。

1.总体进展

——基金方案已构建完成。

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母+子基金”双层结构,总规模30亿元,首期10亿—15亿元。其中母基金层面首期5.06亿元,基金期限:投资期3年,回收期4年,可延期2年。按照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社有企业混改、社有企业并购、新产业培育和新农村电子商务等不同类别发起设立各系列子基金,并预留一定比例直投。投资人拟由省社全资投资运营平台江苏省苏合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市县供销合作(总)社、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平台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伙人组成。母基金围绕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求,按照重要区域、重点行业、重大工程等不同类别发起设立各系列子基金。各子基金层面再次吸收社会资本、产业资本及各金融机构等资金,并实施重点项目及工程投资。

——首批基金募资已经到位。

除全国总社尚未确定外,其他合伙人募资工作已完成。截至2018年6月底,江苏省供销社产业发展基金已确定募资4.06亿元,其中: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1.5亿元,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亿元,江苏省苏合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1亿元,省内市县供销社系统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配套出资500万元。

——基金管理公司已确定。

基金管理人将由省社下属公司和具备丰富母基金管理经验及募资能力的基金管理机构共同担任,采用双管理人模式。目前省社已成立江苏新供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开始着手基金业协会备案工作,与此同时,省社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选聘江苏金财厚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公司合作方共同管理产业发展基金。

——拟投子基金及项目的储备工作正在抓紧推进。

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子基金: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通过新建、改扩建、控股或参股,在集散地建设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在产地建设农产品收集市场和仓储设施,在城市社区建设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形成布局合理、连接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路,围绕江苏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市场升级改造,完善服务功能,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检验检测、信息服务能力,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打造一批物流骨干企业,建设仓储、冷藏、配送、商务、信息服务等统一物流配送网络,提升物流配送(特别是冷链物流)能力。以市为依托,以县为重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设连锁经营共同配送体系,充分利用供销社系统内外物流设施资源,通过实施信息统一归集、车辆统一调配等措施,加快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打造集约型的县、乡、村三级统一物流配送平台,建立全省性和区域性的统一配送网路。该基金还将打造一批整合利用现有的土地、仓库、码头、配送中心等资源,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为一体的现代物流园区、物流平台。

农业社会化服务子基金:针对现阶段农村存在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该基金以农民对机械化和农资的共同需求为突破口,从提供服务的角度,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仓储、保鲜冷藏设施、采后加工设备、烘干设施、展示厅及辅助配套基础设施;智能配肥站,种子种苗培育设施,质量检测及信息化管理设施;农田基础建设;农业机械设备购置等,为农民提供部分或全部生产过程的管理。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子基金:关注全省“三农”相关的重点项目,构建“龙头企业+基层社+基地+农民+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联合体,打造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制造、旅游休闲、电子商务、园林、农耕文化博物馆于一体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服务体,形成多元性农村产业业态,带动周边村集体及农户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社有企业混改子基金:将以重点产业方向对重点社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推进骨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社有企业并购子基金:助推重点社有企业对外投资并购,扩张企业规模,增强企业竞争力。

新产业培育子基金:助推社有企业向综合服务、农村金融等方向转型,打造区域综合服务平台、农村综合服务商。

新农村电子商务子基金:以省社先农电商、供销网城等电商平台为依托,以农村电子商务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把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网络优势融入到互联网,再把互联网优势转化为供销合作社现代经营网络优势,相辅相成,支持为农服务,发展电子商务。

——江苏省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揭牌。

2018年4月27日,由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发起设立的江苏省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在南京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供销合作社系统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深化综合改革又迈出了新步伐。

2.做法及成效

该基金2017年7月20日被列为全国总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后,省总社立即向江苏省委、省政府报告,省委、省政府对全国总社开展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十分重视。2017年7月28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杨根平同志、7月31日分管副省长杨岳同志分别做出批示,要求省总社按照全国总社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求省财政厅对专项试点给予支持。

2017年8月至12月省社就产业基金实施方案与省财政厅基金管理处(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处进行对接,征求他们对产业基金的意见,以及对省政府投资基金出资参与产业基金的方案进行探讨。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已明确同意出资1.5亿元认购该基金。

省总社分别于2017年9月和2018年1月召开全省13个设区市供销社参加的基金募资会议,全省各市县供销社认购踊跃,目前13个设区市供销社全部确定投资额,已实现全覆盖,认购规模为5000万元。2018年3月省社召开全省13个设区市供销社合伙人大会,签订了合伙协议,江苏三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注册完毕。母基金投资层面南京新供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也已完成名称核准。

经过在全省范围内筛选比较后,拟将基金注册地放在南京江北新区。江北新区作为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三角洲的重要发展支点的国家级新区,投资环境优越,政策优势明显。江北新区管委会对该基金表现出极大兴趣,并确定由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亿元参与认购。

2018年4月27日,江苏省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在江苏南京举行揭牌仪式。江苏省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的揭牌,是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基金的成立,可以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产业资本、财政资金进入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搭建全省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平台,并且可以有效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对于加强各层级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实现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加快构建上下贯通、联合合作的经营服务体系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基金运行后,将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方向,服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供销合作社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二)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

推进省市县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试点。以党政支持为依托,在全省快速推进,扩大试点效应。以健全联合社治理结构为突破,协调政府出台“三定”方案,明确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为“三会”制度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修订联合社章程,依章换届,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以建立双向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提案建议制度、做实监事会监督机制为抓手,完善理事会、监事会运行机制,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以健全“三会”制度为依托,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密切与农民社员联系,重塑基层社组织功能和经营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综合实力。

1.总体进展

从省级层面看,为了加强对专项改革试点的指导,省总社协调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市、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恢复实行社员代表大会下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定期换届,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同时对优化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三大职能任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建设,将专项改革试点作为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各地反映,这个文件“含金量”高,为推进专项改革试点创造了很好的工作条件。省总社也正在全力筹备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进一步完善“三会”制度。

从系统层面看,全省共有43个市县供销合作社参加了这项改革试点,试点面达到47%。截至2018年6月底,已召开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和完善“三会”制度的试点市县社有33家,其中泰州、盐城是市县两级整体推进,实现了监事会机构全覆盖。南京、扬州、镇江、宿迁、连云港等市所属试点单位及常州、南通、苏州、江阴、淮安清江浦等市县社都已完成试点任务。海门、如皋、宜兴、淮阴区等县级社已出台“三定”方案,明确监事会机构领导职数,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全省系统已有10个设区市社、34个县级社实行理事会和监事会分设,扭转了江苏县级社无监事会的局面。

2.主要做法

——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省社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三会”试点的方案和推进措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三会”试点高度重视,多次批示指示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创出江苏特色,形成面上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省社还在开好代表大会、健全理监事会和推荐外派监事人选上,得到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试点面向市县乡镇扩展延伸。

为扩大试点效应,主动加压,将试点任务由原来批复的“两市两区”扩大到全省43个市县社,除了要求泰州、盐城市县两级社全覆盖,还要求其余11个设区市每个市都要选择2—3个市县社参加试点。同时要求承担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等方面试点任务的部分市县社和“农综社”试点的乡镇基层社探索健全“三会”制度。

——加强总体设计和组织指导。

省总社紧密结合实际,强化总体设计,力求突破重点和难点,体现方向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取得预期试点效果。省总社在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推进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监事会领导分管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督导小组,按照动员部署、面上调研、重点督导、分步验收“四步走”战略,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的落实。2017年8月,省总社在徐州举办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研讨学习会,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试点任务。省社主要领导和监事会主任在会上提出了工作要求。会议还邀请了全国总社合作指导部领导作专题辅导,统一思想,聚焦重点难点,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创新,精准发力。

——加大督导推进力度。

为使专项试点工作跟上序时进度,采取了会议调度、面上调研、重点督导、现场推进、简报通报等多种形式,推进落实。2017年11月,省社在南京召开了“三会”试点工作调度分析座谈会,集中听取13个设区市社试点工作汇报,全面分析调度面上推进情况。省总社主要领导和监事会主任到会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12月中旬以来,监事会领导用了两个月时间,按照专项试点方案和全国总社要求,带队分五批对全省各市开展全面调研督导,在每个市逐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每次调研结束后,均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由省社主要领导批转各市分管副书记、副市长关心支持。多地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对推进当地市县社“三会”试点起到了明显效果。2018年3月以来,省总社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有关市县重点调研推进“三会”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总社还建立了月报制度,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全省专项试点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各地“三会”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3.阶段性成效

——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供销合作事业的浓厚氛围。

各地利用专项试点这一“抓手”,促进了党委政府重新认识供销合作社,更加重视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供销合作社的地位和影响力得以提高。单从省里来说,继中央11号和省委31号文件下发后,省政府办公厅连续出台了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7—2018)》《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等文件,2018年2月又出台了《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给予1个亿资金及政策上的支持,力度前所未有。2017年6月,时任省委常委、分管副省长杨岳亲自到全国总社汇报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争取专项试点任务;2018年3月,新分管副省长缪瑞林到任不久就到省总社调研视察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完成专项试点任务的具体要求,工作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继各市先后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后,专项试点又加速了各县区贯彻文件的相继出台及有关政策支持。

——进一步完善了市县社理监事会组织体制。

自1990年省社“四代会”两会并一会后,长期以来,我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均实行社务委员会组织体制,取消了监事会。2008年省总社“五代会”后恢复了“三会”制度,健全了监事会,设立了监事会办公室。之后一部分设区市社按照省社模式陆续恢复了“三会”制度。开展“三会”试点,提高了各方认识,加快了各级社监事会组织建设步伐。一些地方出台了多年期盼的“三定”方案,召开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三十多年没有召开的社员代表大会,加强了理、监事会领导班子配备,增设了监事会办事机构,增强了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密切了与农民社员的联系。同时,全省系统监事会工作也有了抓手,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监事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

——进一步深化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全省上一轮综合改革试点只涉及13个市的13个县级供销合作社,由于当时省社没有顶层设计,很多地方不知道改什么、怎么改,综合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都达不到预期效果。这次“三会”试点涉及省社、6个设区市社、37个县级社,省市县三级联动,覆盖面广,影响范围大。加之事前制定了周密的推进工作方案,通过示范带动,自上而下放样子、交任务、压担子,激发了市县社投身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许多地方创出了自己的特色。如泰州市社在全省率先协调出台了含“三会”组织架构的“三定”方案,这在全国尚属首创,并率先召开代表大会,同时全力推进所属县级社“三会”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县两级社“三会”制度全覆盖,为其他市县制订出台“三定”方案、召开代表大会提供了蓝本。苏州的太仓市社推进全市6个乡镇基层社健全了“三会”制度,在全省率先实现基层社“三会”制度全覆盖,为自下而上健全完善联合社“三会”制度奠定了组织基础;并依托“三会”制度,重塑基层社的组织功能和经营服务功能,为全省基层社改革发展创造了太仓经验。

——进一步促进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经济提质发展。

专项改革试点,以点带面,以局部专项改革撬动了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健全“三会”制度这一“软件”建设,带动了为农服务项目“硬件”建设,促进了全系统经济的提质发展。2017年,省供销合作总社抓住专项试点机遇,全面动员,统一思想,以改革促发展,扭转了部分市县供销合作社经济一度下滑的态势,销售收入突破万亿元大关,经济总量稳居全国第一。其中县及县以下供销合作社发挥了中坚力量,销售规模占全系统销售总额的91%。

二、省级专项改革

省总社扩大专项改革试点,批复24个市县供销合作社分别承担7个方面的专项改革试点任务。每项试点都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召开研讨学习会,抓好思想发动,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实践。(一)探索构建规范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

1.总体情况

2017年8月,省总社批复同意南通市、南京市溧水区两个单位开展双线运行机制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按照中发〔2015〕11号、苏发〔2015〕31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地“三农”工作和供销合作社发展实际,切实厘清联合社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职能边界,推进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有效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优化机构职能,完善管理模式,更好地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推进工作。理顺社企关系,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平台,优化社有资本“三农”领域布局,推进社有企业加快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联合合作、提升为农服务综合实力。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批复下达后,南通市社、南京市溧水区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一项一项抓落实。在不断努力下,专项改革试点扎实稳步推进,取得初步成效。南通市侧重完善“三定”方案、组建集团公司,做大做强社有企业,理顺为农服务综合实力与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基层社服务导向之间的关系,加强省市级龙头企业与县以下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的对接合作,提升一体化经营服务水平。

南京市溧水区社侧重以创新县基一体化管理模式和供销合作社人才工作机制为重点,组建供销集团公司,投资入股各乡镇分公司,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

2.取得的成效

——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基本形成。

联合社运行机制得到完善。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社新“三定”方案,厘清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职能,明确了监事会机构及人员设置,其七个县级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部获得省人社厅批复同意。目前,各县市区人员参公登记和职务职级并行已基本到位。南通市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也于近期筹备召开。组建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工作职责、组成人员,成立了委员会办公室,强化对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重点业务板块的指导,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完善社有企业绩效考核及激励约束制度,派驻社有企业董事监事,确保社有资本保值增值。新“三定”方案中明确在资产管理处增挂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溧水区社完善出台“三定”方案,进一步确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解决人员畅通机制,为供销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快速构建。

南通市在资产运营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供销集团,承接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职能,打造成为联合社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的投资运作平台。一是经营管理的平台,受市级联合社委托管好社有企业的产权、股权、债权,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对外投资的平台,坚持为农服务方向,优化资本布局,投资兴办新项目;三是争取政策的平台,对上争取“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托管、产业融合项目等各项政策扶持,对下受联合社委托代持本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股权,实现各层级之间的产权联合;四是绩效考核的平台,依照上级社文件对社有企业进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南通市社大力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先后成立了5家市、县级农合联,组建7家市、县级资产投资平台,在组织架构上形成了联合社、资产公司、农合联“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通过开展联合合作,上联全国总社、省总社投资平台,下接县(市)区社及其所属社有企业,推进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加快上下贯通步伐,打造规模优势与系统优势。近年来市供销合作社先后与中国供销集团、中农集团、中棉工业、中合联及海门市、通州区供销合作社等合作建办了9家企业。目前,全系统拥有社有企业94家,经营服务网点5000多家,其中营业收入超10亿元企业3家,超亿元企业16家。

溧水区社组建了南京润立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区域供销社系统的项目投资、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商网点建设、区域农产品品牌创建等工作。供销集团完成对白马镇、和凤镇、晶桥镇、东屏镇、石湫镇、洪蓝镇、永阳街道、柘塘街道8个分公司各投资入股200万元,注册成立8家分公司,形成“供销集团+子公司(基层社)+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体系。目前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2017年总资产3.789亿元,所有者权益1.537亿元。2017年实现销售总额7121.1万元,同比增长4.7%,利润总额596.03万元,同比增长5.94%。

——以农民为主的综合性合作社建设稳步推进。

溧水区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网络优势和永阳街道的资源优势,努力建成优势互补的综合利益共同体。由区供销合作社牵头,以永阳基层社为主体,成立溧水区永阳农民综合合作社,并依法予以注册登记。农综社设理事会、监事会,按照“永阳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民服务中心+涉农企业+社员”的合作模式(简称“1+6”合作模式) ,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重点围绕永阳传统农业生产环节,加强部门之间的资源对接和业务合作,壮大为农服务主体,丰富为农服务手段;完善为民服务中心功能,由永阳农综社先行与秋湖村共同打造溧水区秋湖为民服务中心;打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打造“24 H网上永阳供销合作社”,建立智能化培训系统、搭建农产品反向销售平台、完善街村(社区)物流配送体系等功能,多渠道、多途径、多领域地带动更多农民增收致富,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城里人的生活品质;积极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中心新模式。(二)探索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润州区社积极推进专项试点工作】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润州区社紧跟形势,顺势而为,加快向城市供销社转型,由单一的为农服务型供销社转变为以为城乡居民服务为主,兼具为农服务功能的城市型供销社。省总社批准同意润州区社开展“探索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专项试点后,润州区社党委迅速行动,立即召开筹备会议,成立专项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主动汇报沟通。2017年,区委、区政府正式下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专项试点工作被列入《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区委深改组2018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解表》等文件中,成为润州区委、区政府2018年的重点工作。区供销总社认真落实改革要求,拟定工作思路,制定相关子方案、实施办法和细则,搭建组织架构,明确部门职责,优化配置人员,将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细化分工,不断提升为民、为农服务水平,呈现出改革步伐稳中有进、整体局面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目前,区社“三定”方案已获批,并筹备召开了润州区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代表大会,完善了“三会”治理结构。(三)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自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省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苏发〔2015〕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80号)下发以来,省总社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选择扬州、东台、句容供销合作社作为第一批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单位,通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和不断探索实践,全省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1.进展情况

扬州市社按照专项试点方案,从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60个“社村共建”目标任务。全系统已与33个村开展试点,共建农机、植保、粮食收储等专业合作社33个,购置农机具近90台(套) ,开展大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近7万亩。句容市社统筹协调,有序推进专项改革试点,已完成了下蜀、天王、后白、茅山4个镇级合作社组建工作,成立了后白、天王、茅山、茅山风景区和下蜀农村消费合作社,发展个人社员32064户,占农户的51.57%,团体社员372户,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领取等工作。东台市社统筹安排,将原基层社资产整合纳入市社资产经营公司,在各镇出资领办“为农服务合作联社”这一新型基层社,全面拓展与广大农民、涉农组织的联合合作,已建成14个新型基层社,在成员构成、入股比例等组织形式上实现农民社员主体,加入新型基层社农户占80%,股份达82%,“一有三无”低收入农户入社率100%。

2.取得的成效

——通过村社共建助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切实强化了与农民利益联结。

扬州市社利用财政扶持资金873万元支持经济薄弱村和基层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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