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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3 07: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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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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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微笑的丁香花

那片微笑的丁香花试读:

简介

丁湘是一位很文静的女孩,我第一次认识她的时候是在学校阅览室里。记得当时阅览室里的人很多,我正埋头看一本画册,突然,一个女生在我的对面坐下,我抬头很疑惑地望了她几眼,她没说话却冲我笑了笑,是那种很恬静的笑。

接着她打开一本书低头就看起来,我当时很高兴,想和她说几句话,可她的脸却被垂下的头发挡住了,只好扭头看了看周围。发现所有的位子都被坐满了,才明白她为什么会坐到我的对面。

时间过的真快,我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

阅览室要关门了,我只好随人群出去,通往宿舍的小路上,路灯散发出昏暗的光。我正边走边回忆今晚坐在我对面那女孩的模样,此刻她却又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她好像是很急,匆匆地从我身边走过去。当我们错肩的那一刻,我又看见了她的脸。她像是很吃惊,但随后又冲我笑了笑。然后就走到了我的前面。我当时很激动,冲着她的背影不由自主地问了声:“嗨!哪个系的?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

第一章

蓝色水晶海豚的爱情

水晶是代表永恒,水晶海豚是代表一个美丽的故事,等待等待!无奈的等待!会有一天,一个男孩拿着水晶海豚对一个女孩说:“谢谢你的等待!”它就是美丽童话的开始!——旋雅

她是一个喜欢静的女孩,不喜欢喧哗的城市,不喜欢豪华的住宅,不喜欢与别人交朋友。只喜欢一个人静静的,不知不觉,她就是喜欢上这样的生活!

她喜欢看书,喜欢上网,喜欢座在落地窗前看着楼下的人匆匆走过,每个人的表情都是不同的!再现代的豪华都市里,还有谁不急着去赚钱的呢!

女孩是一家图书馆的管理员,每天只上半天班就可以下班,所以很轻松!她依旧像往常一样手里拿着一本书,走进了离家不远的茶店,因为她的最爱是茶,每天她都会来这里,一边看书一边喝茶。茶香扑鼻,她轻轻喝了一小口,脸上露出慧心的笑容。“好美啊!”一切都尽在邻座的那个男孩眼中,他感觉到女孩身上有着不同于别的女孩身上的气质,不是那种高贵,不是那种清高,所带的是一种静静的幽雅。他简直被眼前的女孩迷住了!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女孩静静的合上书,放下了手中的茶,拿起身边的包包,站了起来,走出了茶店。男孩愣住了,急切的想追出去,刚巧的是女孩的手机忘在了桌子上,男孩感谢苍天的安排,拿起桌上的手机飞奔了出去,他到处寻找女孩的身影,穿过了一条马路又一条马路,终于,他发现了那个女孩,只见女孩在一家水晶店的橱窗外呆呆的向里面看着,男孩慢慢走进,发现女孩发呆的原因是橱窗里的那对水蓝色的水晶海豚,发着耀眼的光芒,真的很美,男孩看了看标价,是如此昂贵。对于他现在的经济状况是根本买不起的,这个价钱可以说是他的一年收入了!

就在这时女孩往后退了几下,不经意中撞见了男孩,“对不起,对不起!”女孩急切的道歉,回过头正巧与男孩的眼睛相对,她惊慌的转过身来,男孩高兴的说:“你刚刚的手机忘记从茶店带走了,我看见了,所以。”:“谢谢!”女孩说完转身想走,男孩急切的叫住了她:“我喜欢你!”声音过大,引来了走在路上的行人,女孩停下了脚步,惊讶的转过身看向男孩,她好意外,嘴角微微上扬:“有缘的话我想你会有一天和我相遇的!”说完,女孩转身走了。留下的只有男孩眼中的落寞!

座在自己心爱的电脑前,女孩双手飞快的打着,悄悄告诉网友今天所发生的事:

水晶对海豚说:你还在吗?好久不见你!还好吗?今天我很意外,再我生命里我从没想过会有这样一个素寐相识的男生,在最繁华的街上告诉我喜欢我!我好惊讶啊!也有点高兴,好浪漫的求爱方式哦!

海豚对水晶说:你好。我在,好羡慕你啊,今天我也同样像一个女孩说过我喜欢她,她却告诉我有缘会见。水晶,你说,会吗?会有这一天吗?

水晶对海豚说:我想会的,因为我就相信缘份!我就是对那个男孩这样说,真的好巧啊!

海豚对水晶说:是啊!谢谢你。这些年来都是你对我的支持!

水晶对海豚说:是网友的话就不要说这些了!

海豚对水晶说:好了,我该走了,下回聊好吗?

水晶对海豚说:好啊,再见。最近天冷,多多注意身体!

海豚对水晶说:谢谢关心。再见!

水晶对海豚说:再见!

两人下线了,明明上天安排两人是有缘分的,因为水晶就是那个女孩,海豚就是那个男孩,不过上天却要故意和他们捉迷藏似的!

女孩依然像往常一样上网,看书,去茶店。不寻常的是时常会想起那个说喜欢她的男孩。他也希望有一天会再见到男孩,然后告诉他:“我愿意。”

她时常还会去那个水晶店的橱窗站上一会儿,那是她每天必读的工课,她希望会有一天一个爱他的男孩亲手送给她!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之间冬天来了!“好冷!”女孩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书店很冷清,因为天气冷的缘故吧,很少有人来。女孩摆放著书架上面的书,这时,进来一个人,女孩转身一看 是那个男孩——说喜欢她的男孩,两人相视,都很惊讶,互对笑了!

座在茶店里,气氛很好,男孩向女孩讲诉了自己的身世,女孩静静的听着,男孩说:“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女孩笑了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和你第一次见面是在水晶店门口吗?”

男孩也笑了笑:“因为我知道你很喜欢那对水晶海豚,我说的对不对呢!”

女孩摇了摇头:“不只这些,我希望会有一天有人送给我,我会嫁给他!”

男孩听候很失望,因为他清楚自己买不起它,女孩看出了男孩眼中的落寞,说:“我知道那对水晶海豚很贵,不过我小的时候一个算命的婆婆告诉我长大了必须有人送我水晶海豚我才能嫁给他。不然嫁给我的男孩会离我而去,所以,我才希望有人送我。因为水晶海豚从小就是我的幸运物!它对于我来说是很重要的,甚至比我的生命还重要,希望你能清楚的明白!”

男孩激动的说:“你等我,我会回来,回来的时候我一定手里握着水晶海豚,你会等吗?”

女孩摇摇头:“你不要为我这么做,我不清楚自己是否能够等你,一切听上天的安排吧!”

男孩告诉女孩:“我一定会回来的,我希望你能够等我,给我一年时间!”

说完,男孩给女孩留下了号码,不是电话的号码,而是QQ号码!看着手中这串号码,女孩全明白了,那个知心网友就是眼前的这个男孩,不过男孩走了,女孩看着男孩离去的背影,哭了。

一年后,女孩依然等着男孩,因为她相信男孩没有骗她,他会回来的,会拿着水晶海豚向她求婚。有很多人曾向女孩求过婚,不过都被她拒绝了。她要等他,即使一辈子,值得!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女孩还在痴痴的等待着!

一天,“有您的邮包。”女孩飞奔出去,接过邮递员手中的邮包,签完收,看了看地址,打开盒子,只见里面发着耀眼的光——是那对水蓝色的水晶海豚,她,哭了。

这时男孩出现在她的眼前,女孩微微抬起头,激动的拥入男孩的怀抱,多年的思念在那一刻以后全部化为甜蜜了!

如今男孩娶了女孩,据说男孩为什么让女孩等了好多年,是因为男孩为了水晶海豚而疯狂的去赚钱,不惜去做建筑工人,不小心从高高的楼上掉下来,醒来却什么也不记得了。偶然中认识了一个朋友,从而使他成为一名著名的工程师。再一次意外中,看见了水晶海豚,忽然想起了有个女孩还在等他。所以他回来了!

世间的爱情是讲缘分的,蓝色水晶海豚永远会发着耀眼的光芒,因为它象征着爱情的甜蜜!

那些凋零在流年里的雏菊

莫小奇出现的那个夏末,校园里开满了金色的雏菊。石板铺就的小路潮湿柔软,走过爬满青苔的墙垛,浓郁的香气弥漫在整个夏末的校园里。

倚在门边,莫小奇如同一只疲倦的小兽,在徒劳的抵抗下终于卸下了武装。“我不愿意上学。”这是莫小奇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那个时候,我正和同桌的麦嘉头碰头的看一本连环画。

麦嘉睫毛在我眼前忽闪着,他的皮肤苍白,四肢瘦弱。同是九岁,麦嘉的身高仅仅到我的额头。从他搬来我家隔壁,就是这个样子,妈妈说他和我一样没有爸爸,而且他有病,活不久的。“喂!你这只病猫。”莫小奇回过头来,一把扯过那本连环画,毫不讲理的把桌上的水彩碰倒。鲜艳的蓝色,黄色,红色铺天盖地,在麦嘉的白色球鞋上,变成绚烂的虹。

我如豹子一般冲出去,和莫小奇扭打在一起。结果,我们之间隔的那张破旧的课桌被掀翻,刚刚好砸到在一旁抽泣的麦嘉。老师费了好大劲才把我从莫小奇身上拽起来,我还意犹未尽揪着易小船的头发。

谁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莫小奇的脚印清晰地印在我的白裙子上,我的指甲划破了他的下巴。

回家的路上,麦嘉跟在我身后,小心翼翼的问我:“衣衣,你为什么要帮我?”

我恶狠狠的斜了他一眼,“你就会哭,打架的时候为什么不帮忙?”看他可怜巴巴的样子,我缓和了语气,“因为你身体不好,妈妈说要我照顾你。笨蛋。”“笨蛋。”一个声音重复着,“就会躲在女孩子裙子下面哭哭啼啼,你真不像个男人。”

循声望去,莫小奇站在高大的桑树上,刺牙咧嘴的朝我做鬼脸。“不准你欺负麦嘉。”我跳起来,随时准备再干一架。“你说不欺负就不欺负,我听你的。”他跳下来,脚下激起的尘土呛得朝阳咳嗽起来。“我看你挺可爱的,就做我女朋友吧。我会保护你的。”莫小奇走到我面前,捧起大把的桑梓。

甜腻的汁水混合着他手指间的泥土,我看着他浓黑的眉毛,明亮的眼睛,和我一样的尖下巴,竟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刚才那股蛮横没有了,拿一颗桑梓放在嘴里,我高声说道:“你做我女朋友还差不多,我来保护你。”

的确,那时的莫小奇不过和我一般个头,却比麦嘉结实两倍。我拉起他的手放在麦嘉手上,说:“麦嘉有心脏病,你也要保护他。”

莫小奇猛地抽出手,猴子般疯跑起来。“夏紫衣!”他朝我喊,“从此我们是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这种默契一直延续了很多年。小女孩夏紫衣和小男孩麦嘉的童年生活里多了一个跟屁虫,那就是莫小奇。做操他站我们后面,春游他帮我们拎包,打架他冲在最前面。我们的三人行,所向披靡。

为此,麦嘉的妈妈常常拉着我的手说:“衣衣啊,你真像你爸爸,都是大姑娘了,还这么顽劣。”

那一年,我十八岁,刚上大一。对于童年的记忆,我早已淡忘。麦嘉总是拿出厚厚的日记本,查出准确的日期,详细地讲给我听。站在阳光里,麦嘉已经高过我的头顶,依旧清瘦的身材,眼睛却尤其大。

莫小奇说:“麦嘉,你真像女孩。你的眼睛和衣衣的多像啊。”他搂着我和麦嘉,嗤嗤的笑。

他的手搭在我的胸前,我顿时恼红了脸,甩开他独自走在前面。

莫小奇追上来,处心积虑的说:“知道害羞了,现在可以做我女朋友了吧?”“你想的美。”我砸了他一记栗子。

嘴上这么说,我心里却柔软的荡漾开来。如今的莫小奇,已不是那个脏兮兮的小毛孩,他笑容明媚而邪气,肩膀厚实而温暖。他说话时盯着我的眼睛,已经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离开学校,莫小奇朝东走,我和麦嘉朝南走。

经过石板铺就的小巷,墙根开出了朵朵雏菊。麦嘉突然问我:“如果我不住在你的隔壁,你会注意到我吗?”“会啊!怎么不会呢,我们长的那么像。”我笑起来,声音穿过寂静的小巷,传去好远。

他沉默下来,加快了脚步走出巷子。回过头来,他默默从兜里取出一支用雏菊编成的指环。细细的茎,托起嫩黄的花朵。“送给你。”他说。“衣衣,我不能像莫小奇那样永远在你身边,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请你在我坟前种一捧雏菊。花开的时候,我会知道你来过。”

我愣住了。看着麦嘉的背影,我第一次看见死亡的踪迹,它离我们那么近,轻易就让我们阴阳两隔。

我冲过去抱住他,流着眼泪说:“不要不要,我不要你死。我说过会保护你的。”

偶后的日子,我开始有意识的疏远莫小奇。他请我看电影,我推托没时间;他送我紫水晶的项链,我说喜欢红玛瑙;他在篮球赛上左右张望,我假装视而不见。“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他终于忍不住问我。“没有。”我笑。“麦嘉要我陪他去给爷爷上坟,我先走了。”

慌忙转身,我匆匆的逃开。我怕再多注视一秒,我会忍不住流下眼泪。莫小奇,对不起,对不起。我在心里一边边解释。

夜里,我和麦嘉在巷子里遇见了莫小奇。黑暗中一个亮点忽明忽暗,我说:“莫小奇,你怎么又抽烟?”

食指一弹,亮点便飞落在墙角。“衣衣,你说的,我什么都听你的。”他说。

似乎费了很大的劲,莫小奇终于走到我们面前。他深深的呼吸,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眼睛,只听见他说:“夏紫衣,做我女朋友吧。我喜欢你。”“胡说什么呢……”没等我把话说完,莫小奇突然抓住我的肩膀,吻住了我的嘴唇。

我惊慌得忘记了挣扎,只看见麦嘉的手臂划过我的视线,准确地落在莫小奇脸上。“你这个混蛋。”麦嘉喊起来。“我就是个混蛋。从第一天开始,你就讨厌我,对不对?对不对?”莫小奇站在高高的看台上,不断地问我。

夏天的气息已经渐渐散去,阳光流转在操场的跑道上空,岁月的尘埃在脚下飞起又落下。我不断的奔跑,直到精疲力尽。我分不清脸上流淌的是汗水还是眼泪。

隔着四百米的跑道,莫小奇拿着一瓶啤酒朝我喊:“夏紫衣,对不起。如果你能原谅我,我就喝了这瓶酒,如果你不原谅我,我在你眼前消失。”

远远的,我拼命的点头。冲到他面前,我夺过他手中的啤酒,仰起头大口喝起来。

我说:“莫小奇,莫小奇,我喜欢你。可是我不能和你在一起。”说完,我泪流满面,腹中的啤酒开始翻滚,我倚在扶手上吐起来。

莫小奇从身后抱住了我,他喃喃地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在见面,时间会不会倒退一点,也许我们都忽略互相伤害之外的感觉。”

手中的酒瓶砰然落地,绿色的碎片向四周散去,仿佛一朵绝望的花。我转过身,看着他的眼睛,声嘶力竭:“你不是说你喜欢我吗?莫小奇,有种你再说一遍!”“再见,衣衣。”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现在回忆起来,我似乎忘记了莫小奇的模样。只是,在麦嘉的日记里,清晰地记载着:1993年6月18日,班里来了新同学,衣衣和他打架,还抓破了他的脸;1999年7月7日,衣衣十五岁生日,莫小奇送了一条很贵的水晶手链;2002年1月18日,莫小奇走了,衣衣哭了一整天……

我经常笑话麦嘉:“你呀,怎么总是衣衣莫小奇的,你怎么不记自己的事情?”

麦嘉摸着我的长头发,腼腆的笑:“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啊。”

他这么说时,我的心剧烈的痛起来,眼泪轻易的流了一脸。眼前的麦嘉,穿着黑白相间的条文病服,修长洁白的手上插满了针孔。午后的阳光,落在他暗黄的头发上,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慢慢蒸发。“你记得那天我打了莫小奇一拳吗?”麦嘉转过脸来,“傻瓜,你总是不记得以前的事情,要我查日记……那是我唯一一次为你打架,唯一一次保护你……还记得那个菊花指环吗?记得我当时说什么吗……”

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我拼命的点头:“记得,我都记得……”

他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请你在我坟前种一捧雏菊。花开的时候,我会知道你来过。

2003年9月26日,麦嘉死了。

他的日记里写着:我就要去见爸爸和爷爷了。妈妈说,见到了爸爸,一定要告诉他,衣衣很好,已经长大了,是个漂亮的大姑娘了。我问为什么要告诉爸爸衣衣的事情。妈妈笑着流出了眼泪,她说,衣衣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难怪她长得和我这么像。妈妈还说,我和爸爸得的是一样的病,还好衣衣没有。我很开心,这样也好,我就不用担心莫小奇回来,谁也抢不走她了。其实,莫小奇来找过我,我没有告诉衣衣他的联系方式,衣衣恐怕会恨我吧……

我悲伤的不能自己,凌乱得字迹后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是莫小奇的。“对不起,对不起。”麦嘉拼命拉住我的手指说,“我知道你一直都喜欢莫小奇,那天在操场上,还有一个人。是我,我就坐在看台的底下。去找他吧……我见到了爸爸,就不用你保护了……”

我不断地擦眼泪,抽出手来,戴在我无名指上的,是一朵嫩黄的雏菊。

再见到莫小奇,是在麦嘉的葬礼上。

天气骤然变冷,我裹着肥大的毛线衣,站在张灯结彩的广场上。处处是喜庆的颜色,像极了那年泼在麦嘉球鞋上的水彩颜料。蓝色,黄色,红色铺天盖地,变成绚烂的虹。

沉寂的黑色中,麦嘉腼腆的笑容生动一如昨天。莫小奇的样貌依旧,似乎少了年幼的张狂,多了稳健的优雅。这么多年,看得出他在新的地方过得风生水起。深深的鞠躬,他抬头看见我。

只是一点头,我们便错开了目光。

葬礼结束后,他邀我一同上街走走。时过境迁,小城早已旧貌换新颜。在伊泰莲娜得专柜前,我说:“莫小奇,送我件礼物吧。”“你想要什么?”

飞快的,我点了一下最左边的那枚银戒指:“就这个,可以吗?”

那是一枚银戒指,纤细的戒面上,夸张的镶了一朵盛开的菊花。他看了我一眼,拉着我匆匆走出了商场。广场正在放烟火,无数斑斓的烟花飞起又落下。我轻轻的叹息:“你看,它们多像那些雏菊,春去秋来,终于凋零。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它。”“夏紫衣,你记得我们见面时打的那一架吗?”莫小奇突然开口。“记得啊。我还抓破了你的下巴。”我笑起来。“那时候,我只是想让你看我一眼。我一直在等你,直到现在,你完全的站在我的面前。但那枚菊花指环,却成了我们爱情的咒。我在等你将它忘记。”莫小奇定定地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我望着天空,黑丫丫的天空里,几颗星星在摇曳着。那些我见过的最美也是最残忍的风景,已一去不返。

第二章

爱一个人,就要给她爱你的机会

九月的时候,我换了一家公司。办公室是大间,都是隔断,相互间看不见。但相邻格子间打电话却能听得一清二楚。

我左边的同事,似乎是个很黏老婆的男人。“老婆,今天晚上我想吃红烧肉哦。”“老婆,那件灰格子的衬衣烫了没有?明天我要穿的哦。”“老婆,我又馋你的葱油饼了。”刻意压低的声音竟然糯糯软软的。

我在心里暗笑,这男人是在向他老婆撒娇呢。男人一撒娇,女人就得举手投降了。少不了暗地里留意他。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年男人,事业上虽然没有什么成就,家庭生活肯定经营得相当成功吧。他的老婆,绝对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

他给老婆打电话很勤,絮絮叨叨的,最后一句总是在提要求,要他老婆做这样做那样。简直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男人。上班时间,突然想起什么来了,立马就给他老婆打电话过去。从他打电话的神情判断,他老婆竟是从未拒绝过他,对于他繁琐的要求,总是欣然领命。

熟悉之后,我笑他,前辈真是好福气,讨得这样贤惠的老婆。他跟着笑,那是,那是。有一个星期天,我嗓子疼,到医院去拿点药,竟然意外地遇见他和他老婆。他老婆,不是我想象中精明干练的情况,相反的,林妹妹般的虚弱纤瘦。客气地打过招呼,他扶着老婆,小心翼翼地走了。接待我的医生很熟悉他们的情况,说,他老婆患绝症两年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只剩下半年的时间可活。好在她求生意志甚强,竟然挨过了两年,不过,她的身体眼见着是越来越不行了,不知道还能熬多久?

医生摇着头叹息,我的心一沉。这以后,再听见他打电话,我心里便有压不住的怒气。这个男人,真是的,老婆都病成那样了,他还一天到晚地使唤他老婆,男人的心,是过于粗线条还是本来就像石头那样硬?

他用红笔在日历上重重地勾了个圈。他说,老婆35岁生日快到了,让我帮着参谋参谋,送什么给老婆好。玫瑰,生日蛋糕,唔,太没有新意了;钻戒,不行,买不起,他一本正经地思量着。我终于忍不住,一句话冲口而出:你呀,什么都不用送,以后别再使唤你老婆,让她过两天清闲的日子就行了。

他不以为然地笑笑,那怎么行,她是我老婆,不使唤她使唤谁呢?你老婆都快死了,你还让她做这做那,你还是不是男人?你对你老婆,有没有一点点疼爱怜惜啊?我的语气里充满了鄙夷,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么的面目可憎。

他的笑容慢慢地收起。你是不是觉得只有对一个人付出才是爱?其实向一个人索取也是爱。她刚生病那段时间,我想着她留在这世上的时间也不长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她为我操劳。我什么家务活也不让她干了,想着要让她吃好玩好休息好。可是她的精神状态一天比一天差,她对我说,她觉得自己这样像废人一样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不如早点去了的好。我说,我不让她走,她做的红烧肉,熬的汤我都还没有吃够,喝够呢。我开始像以前一样要她为我做这做那,她的脸色慢慢红润起来了。那时候我才明白,爱一个人,不仅仅是付出,还需要让对方感觉他被需要着。

所以,我会跟我老婆说,我要她给熨衬衣,我要喝她熬的汤。你知道我老婆是怎么说的吗?她说,当她要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她也会做几个好菜给我放在冰箱里。被人需要是一种幸福,我只想满足老婆的这种幸福。你明白吗,因为爱,所以才一个劲地索取,爱一个人,就要给她爱你的机会。

他的声音哽咽起来。而我,直到那一刻,也明白了爱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我终于懂得,假如你真的爱一个人,那么你一定让他感觉他被你所需要着,给他爱你的机会。

爱你,愿做你一辈子的保姆

他比我大了整整十岁。在无意间的邂逅后,我开始注意他,但初时是略带戏虐的,我常常很得意的跟他说,你真的真的是走在我身边的男人里面长得最不好看的一个。而他,一直很有风度的笑,没有任何反驳。

他结婚了,有老婆,有孩子。他有着中国人到国外后梦寐以求但很难达到的职位,他是一个简单 且LOW-KEY的人,他自然,理性,成熟,宽容,不完美但完整。他喜欢我,那是一种与爱无关的喜欢,在我眼里,所有不愿或是不能负责的感情都只能叫做喜欢,再深都不是爱。

他是一个慢慢走进我心里的男人,和他在一起,我变得很女人,很想做一个妻子去照顾他,看到他在阳光极端灿烂的日子里穿着一件深色的衬衣,我问他,这么热的天,你为什么不穿浅颜色的衬衣,他笑道,我穿衣服就随手抓一件,抓到哪件是哪件。我心里直纳闷,难道老婆都不管的吗?如果我是一个妻子,我会好好的帮我老公搭配好每天的穿着。他偶尔间告诉我他腰疼时穿袜子会有困难,我问他,你太太为什么不帮你穿?他说,能不麻烦别人就不要麻烦别人。我惊讶,麻烦太太难道是麻烦别人吗?他遮掩着些许尴尬说,可能我们都比较独立吧。他就是这样,从来不在我面前说他太太的半点不好。这点,我欣赏。

我告诉我的朋友,如果他没有结婚,我会嫁给他。妈妈曾经告诉我,当你看到一个男人,想一直都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时,那你就一定是想跟他生活在一起。是的,我喜欢他,我想把这种喜欢变成爱,可我克制着这种感觉,并且离他远远的,永远只是等着他来看我,来找我。

他的腰好像越来越糟糕了,医生说是坐骨神经的问题,疼痛渐渐的从腰扩散到臀部,到腿部。终于有一天,他居然请了三个月的病假。医生说,他必须平躺着休息三个月。

我给他打电话,他告诉我说,在某论坛上贴了准备找临时保姆的帖子。他太太一个人照顾他会比较辛苦。

在那个论坛上,我找到了他发的帖子,拨通了他家的电话,他太太接了电话,我自我介绍说正在等待美国大学的录取,正好有空闲能胜任这份工作。听得出她很高兴有人能愿意帮忙。我没有要求去看环境之类的,对报酬也根本就无所谓,在电话里就谈好了哪天开始工作。第二天,我交了一份请三个月无薪假期的报告,我知道我有些利用老板对我的偏爱,可是,我必须要请假。

工作交接好以后的那个周末,我就去他家工作了。当他看到请的保姆是我的时候,眼中的诧异是我预料之中的,所以,我平静的装作完全都不认识他。而他太太更是意外我的年轻,于是我告诉她说,年轻好,干活手脚利索。我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我要照顾他,因为,至少,在这个时刻,我是爱他的,所以,即便是做保姆,我也愿意。

我揽下了所有一切照顾他的工作。做饭,我知道他喜欢什么口味,洗衣服,我不介意什么内衣外套的,帮他做适当的按摩,都是物理治疗师教的。我尽量减少与他的双眼对视,因为他的每一个眼神都在怜惜我,都在叫我离开这里。我可以抗拒他赶我走的眼神,可我无法去面对他眼神中的心痛和无奈。

我知道,我的做法是极端的,是很多人都不能理解的。可是我常想,我喜欢和他之间精神上的互恋。我们没有做过世人眼中龌龊的事情,那为什么我就不能为我这个阶段的爱人做一些事情呢?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是多样化的,有些人之间是亲人的缘分,有些人是爱人的缘分,有些人是朋友的缘分。有些缘分是符合常理世人认同的,有些缘分是违背常规众人不屑的,可是,认识了他以后,我才知道,要珍惜身边每一份缘,有些缘是前世修来的,有些缘是前世未修够,要靠今生继续努力为来世修造的。

今晚,刚从他那里回来,在我的小屋里,点上了蜡烛,这点点烛光点点情,点点情深暖我心……等他好了,我会离开,仅仅做一个他喜欢并喜欢他的朋友,不为别的,只为那前世未修够的缘及期待中来世能实现的缘。

幸福,原来就是这样平静

她和彬是校友,她是美术系的才女,彬是中文系的才子。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相恋了,同学们都说他们是男才女貌,天生一对。他们自己也这样认为。

毕业后,他被分到一所小城中学当老师,她的父亲利用一切关系为她争取到了留校的资格,可她为了他们的爱情,断然放弃了别人争得头破血流的留校名额,随他来到了这个小城。父亲一气之下断绝了同她的一切来往。她虽然很伤心,可并不后悔,因为她心里一直憧憬着他们美丽的将来。

两人都没什么钱,于是就在离小城十多公里的郊外租了个小木屋,小木屋单门独户,门前一个同样用木头搭建的平台,葡萄藤爬满了平台上的木架子。房东盖了新房子,就用它来堆放杂物。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们以极便宜的价格租下了小木屋。她告诉他:很喜欢小木屋门前的那一片湖,她可以每天和他看鱼儿在水中游,看鸟儿在湖面飞,看夕阳西下,看落霞余晖……他并不说话,只是看着她静静的笑,眼神中充满了怜爱,充满了深情。

他每天早上要骑近一个小时的单车赶去上班,她就在家里画画,画蔚蓝的天空,画静静的湖水,画湖边的花红柳绿……估计他快下班了,就放下画板开始做饭,然后等着他回来共进晚餐,再一起看夕阳西下,看落霞余晖。不过他始终没有多的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她,眼神中漫出的温柔包围着她。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就好像丈夫在外奔波,妻子在家操持家务,并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只是他总是这样轻轻的拥着她,深情的看着她,没有多的话语,让她稍嫌有些平淡。不过这样也挺好,很安静。她想。他们约定等攒够钱把小木屋买下来就结婚——因为房东肯以比较便宜的价格把小木屋卖给他们。有时她甚至会想,有个孩子会更好吧?想到这里,她脸红了。

天空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打破了湖面惯有的平静,她坐在门前静静的看着湖面,偶尔用画笔在画布上涂抹两下。“咔嚓”一声快门声惊醒了她,一个二十多岁的大男孩正举着相机看着她微笑。她站了起来,没有说话,用冷冷的眼光打量着这个陌生的闯入者。“太美了!”男孩感叹着。她依然不说话。“我叫枫,是摄影爱好者,刚才无意中看到你画画的样子,觉得非常美,就冒昧的拍了下来。”看到那冷冷的目光,男孩急忙解释道。

枫长得高大魁梧,有种书卷气极浓的彬所缺少的阳刚之气。而且穿得很休闲,T恤配着牛仔裤,一双旅游鞋上沾着一些干透的和未干透的泥点,看得出来走了不少路,比起整天西裤衬衫的彬又多了分洒脱随意。再看他俊朗的面孔上一直露出帅帅的笑容,就像这个阴霾的飘着细雨的天空透出的一道温暖和煦的阳光,令她心弦为之一动。“请问可以进来避避雨么?”枫用手象征性的擦了擦他那正滴着水的头发。“哦,请进吧。”她觉得太失态了,赶紧回答道。“画得很美,不过画中的雨似乎给人一种忧郁的感觉,很像你。”枫指着她刚才的画对她说。

自己那丝淡淡的忧郁连每天在一起的彬都没有感觉到,却被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通过她留在画布上的印记一眼洞穿,她感到一阵慌乱,连忙搪塞过去,把话题引向别处。

枫很健谈,经济、娱乐、文学、艺术都能侃侃而谈,而且观点都十分独到,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她不知不觉就听得入了神。雨停了,枫起身告辞,对她说过几天把照片给她送来。

这天晚上她兴致很高,对彬不停的描述着下午的事情,而他还是那样轻轻的拥着她,静静的微笑,深情的看着她的脸听她不住的说着。他对她怎么总是这种不温不火的态度呢?她不禁有些失落,有些发恼。

枫送来了她的照片,是张侧身照。照片上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长长的秀发柔顺的披在肩上,微翘的睫毛下那双充满灵气的眼睛正出神的看着泛起层层涟漪的湖面,白皙的脸庞透出微微的红晕,画笔似有似无的拿在修长纤细的手中,一双柔若无骨的赤足慵懒的、随意的向前伸展,整个人宛如一枝出尘的百合。她从未觉得自己有如此的美丽,枫怎么能够这么准确的捕捉到她的美丽?她不禁抬头看了枫一眼,发现枫也在注视着自己,那一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一般,胸口一窒,一颗心乱跳了起来。枫看出了她的尴尬,主动找话题聊了起来。“他竟然还这样的善解人意。”她想。

交谈中她知道枫是一个喜欢流浪的人,从冰天雪地的北国流浪到了秋雨绵绵的江南,靠写点文章和拍摄一些照片获取稿酬,过着天马行空般的生活。她很想告诉枫,她非常羡慕这样的生活,因为现在的生活让她觉得太过平淡。

这以后的日子,她依然画画,不过她的画里多了一线阳光,少了一丝忧郁。彬依然轻轻拥着她看夕阳西下,看落霞余晖。只是她越来越多的想起枫,想起枫帅帅的样子,独特的言谈,能够洞察一切的眼睛。就连看到彬静静的微笑,她也会拿来与枫那充满阳光的笑容比较一番。渐渐的她开始有意无意的疏远他的轻拥,越来越盼着枫的到来。

枫来了,她尽量掩饰着心中的激动,与枫闲聊着。但今天的枫却没有了往日那阳光的笑容,在她的再三追问下,枫告诉她,明天将要离开这里了,本可以像往常一样无牵无挂的离开,可现在心中却有了份依恋,那就是她。她心中努力构筑的堤坝在这一瞬间崩塌,眼泪夺眶而出,这段时间枫带给她的快乐让她感觉到了阳光般的明亮,她不想让这种快乐消失。她止住泪,像是作了一个很大的决定,对枫说出了三个字“带我走!”枫一把拉过她紧紧拥在怀里,枫抱得那么紧,让她感觉有些窒息。但她喜欢这样的感觉,非常充实,非常安全。她也紧紧的抱着枫,闭上眼睛深深的呼吸着枫的气息,有种想要将他融入体内的冲动。是的,她决定要和这个男人去流浪,不论是到天涯还是海角或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她都愿意跟随,因为枫有一颗火热的心,有阳光般的气息,有一种可以让人不顾一切的能量。

当她缓缓睁开眼,却看到彬就站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他们,脸色苍白,眼中露出的愤怒、悲哀和绝望灼得她不知所措。她走到彬的面前,想对他说些什么,却又不知如何开口,就这样沉默着,他也沉默着,不过看她时的眼神已经变成深深的爱怜和无奈。半晌,他才轻抚了一下她的脸,然后对她说:“你走吧。”说完转身离开,他必须放手,因为她已经爱上了别人,苦苦将她留下来也不会有幸福的结果,还是给爱一条生路,给彼此一条生路。她看着他离去,想着他对她的好,再次泪流满面,只是不停的喃喃着:对不起……

她和枫开始了新的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枫依然向当地杂志投些文字和照片,她也将他的画作放在画廊寄卖,然后尽情的游玩。两人似乎都能从对方身上不停的获得灵感,不断创作出好的作品。她感受到了从前从未感受过的快乐。枫也非常体贴她,时常对她嘘寒问暖,说些让她脸红心跳的话。她觉得她找到了真正的幸福,她愿意和枫一辈子在一起。不过这时的她已经不想流浪了,想要安定下来。

她需要一份承诺,需要一个家。

于是在一个她觉得合适的机会,她婉转地向枫提出了结婚的要求。枫听后没说话,只是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然后缓缓的喷出淡淡的烟雾,让烟雾紧紧的包裹着身体,她觉得烟雾中的他看不太真切。

慢慢的,她觉得枫变了,他的作品越来越少了,人也不像最初那般阳光了,开始变得少言寡语,常常一个人坐着发呆,整个人看上去少了份灵动,多了份压抑。她非常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枫总是深深的看她一眼,然后别过头去继续沉默。两个人就在这种压抑的气氛中相互沉默着。她觉得难受极了,当初的甜言蜜语哪儿去了?当初的欢谑戏闹哪儿去了?偶尔午夜梦回,她会想起那个小木屋,会想起彬轻轻的拥着她,静静的微笑着一起看夕阳西下。好几次梦醒后,枕边都是一片片泪水浸湿的痕迹。

直到一次枫喝醉后,她终于知道了他的想法:他就是一阵自由的风,无忧无虑的穿行在天地间,累了就停下来稍作休息,可是绝不能有任何人,任何事成为牵绊他自由的负担。他爱她,不忍辜负她,可又不愿这份爱牵制着他的自由。她明白了,她向往的婚姻和承诺就是枫自由的负担。枫睡着后,她流了一夜的泪水,天亮时她留下一封信,悄悄的离开了。既然爱已成为了负担,苦苦的强求还能换回幸福吗?她终于明白了当时彬的心情。

她回到了小城,用积蓄开了个小画廊,出售自己和朋友的一些作品,生意还算不错。偶尔也会想起枫,但那感觉就像一阵风吹过——不留痕迹。

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她突然心血来潮的想去看看小木屋,去看看门前静静的湖……彬,还好吗?

黄昏时,她看到了两年前她离开的那间小木屋,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门前,是彬!穿着一身米黄色的休闲服,望向遥远的天边,看着渐渐西沉的夕阳。这场景太熟悉了,两年前他们就坐在这里相拥着看夕阳,现在却独留下他一个人,而她却只能远远相望。两年了,他是否还是守侯着他们曾经的爱情?徘徊良久,她终于决定鼓足勇气走过去。刚迈开步,她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孩从小木屋走了出来,穿着和彬一样的米黄色休闲服,手里端着两杯咖啡,微笑着递给彬一杯,然后在彬身前坐了下来。彬轻轻的拥着她,静静的微笑着,深情的看着女孩,眼中漫出无限的怜惜与疼爱,一如两年前的他们。女孩不时仰起脸在他脸上轻轻摩挲着,露出平静而满足的笑容。

她想转身跑开,可腿像灌了铅似的一动不能动,只能泪流满面的呆立在那里。此时她才明白,原来她一直在寻找的幸福其实就是自己曾经拥有过的,就像眼前的情景……

兜兜转转,终于又回到起点,原来幸福竟是这样平静。

第三章

谁的爱情没有眼泪

女人今年32岁,天生丽质,且有个与容貌极其相称的名字:杜若。

杜若结过婚,又离了,婚史3年。前夫是个成功的商人,创业之初对幸福的定义是:拥杜若在怀,看花开花落。后来,男人钱越赚越多,可留给杜若的时间却越来越少。有一天,男人喝醉了跪在杜若面前失声痛哭,说不小心让另一个女孩怀孕了。杜若一言不发,只是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一件一件剪自己的衣服,满床满地都是碎片。几天后,杜若对男人说,我会好好的,你去尽一个父亲的义务吧。

男人把所有家产都留给了杜若,同时留下的还有一句写在纸上的话:我放弃一生的幸福来惩罚自己,只希望你从此释怀。杜若拿起男人吸烟用的打火机,将那张薄薄的纸片烧了。

那是4年前的事,那年杜若28岁。

这是一条很静很老的小街,两边参差着一些青砖小楼和木板房,居民都是土著,大多开个日杂烟酒店什么的过日子,所以小街很显陈旧。惟一的亮点是这家叫“一剪媚”的发屋。发屋不大,也就30来平方米的样子,装修却很有个性,门外的彩色小灯和旋转广告灯一到晚上就光彩夺目,给僻静的小巷增添些许风姿。

那天是周六,这座城市下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小雨,在街上闲逛了一天的杜若无意中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走进了一剪媚发屋。或许因为店太小,也或许因为地方太偏僻,小店的生意显得冷清,只有一个男顾客在洗头。杜若走进去,在一张空着的转椅上坐下,就有一年轻女子过来问,小姐洗头还是焗油或者剪发?杜若把包往镜台上一放,说洗头。年轻女子就开始忙开了。杜若从镜子中看见那女子竟是长得出水芙蓉般素净,少有美容行业女子的浓艳,心里很有些欣赏。女子动作熟练,往杜若头上抹洗发液,喷水,然后揉、抹、按、捏,轻重恰到好处。

做手臂按摩了,女子拉过杜若的手放到自己腿上,从上往下,又从下往上搓揉。突然,女子握着杜若的4个手指就停住了。杜若转过头,发现女子正盯着她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看。杜若心里一动,突然就有一种感觉。她轻轻问女子,我的戒指好看么?女子不抬头,但杜若还是能看到她眼里漫过一层雾一样的东西。女子说,好看好看,你自己买的吗?杜若故意漫不经心地举起右手不停翻转,淡淡地说,我先生送的。女子点点头,继续在杜若手上揉捏。

过了一周,杜若又去一剪媚发屋。素净的女子正在给人吹发,看见杜若进来,就浅浅一笑说,来了,先坐会儿吧,我这里马上就好。旁边有男孩给杜若端来一杯水,问杜若需要什么服务。杜若还没答话,那女子就冲男孩说,这个客人还是我来招呼,你忙去吧。男孩子应一声:“是,老板。”就放音乐去了。

杜若随手拿起圆桌上的一本美容杂志,想翻翻以打发等待的时间。翻着翻着,就看到了有关银街的介绍。银街本是一条普通的街道,后来因为美容美发屋集群而闻名,这里集中了30多家发屋,且每家发屋都是明星大腕经常出入的地方。凡在银街发屋做过的人,毫无例外都与诸多明星显贵有过“零距离接触”。当然这并不成为每个发屋员工骄傲的资本,但从银街出来的人,手艺肯定不错,这是不可怀疑的。

杂志有些旧了,但并不影响它的豪华与贵族气派,大16开,铜版纸,富丽堂皇的发屋照片,各式浓淡相宜的俊男靓女,世界与人生在这光可鉴人的纸页上变得美轮美奂、无可挑剔。杜若来了兴致,一页一页往下翻,然后她又看到了一幅美丽而温暖的图片:一袭白色婚纱裹身的女子微微低头,伸出白皙纤长的左手,旁边一脸幸福的男人正把一枚精致的钻戒往女人手上套。背景用了一朵硕大的玫瑰,男人黑色的礼服和女人白雪一样的婚纱靠在红色的玫瑰花瓣上,美得人心旌摇动。更美的还是那句画龙点睛的钻戒广告词:我用钻石的坚贞套住你,从此我富有,从此你美丽……杜若下意识地抬起左手,发现无名指上的戒指与图片上的那枚毫无二致。杜若感觉眼睛酸涩,仿佛有泪要流出来。她抬起一只手捂住眼睛,许久许久才松开。后来,当她准备合上杂志时,突然发现图片不起眼的地方记有一个电话号码,那个号码正是当年男人在北京租下一个柜台创业时申请的……

冬天到来以前杜若染上了流行感冒,发烧,咳嗽,头疼,持续了一个多月才好。一天同事打电话,说公司第二天要去邻市与兄弟公司搞活动,让杜若一定参加。杜若在梳妆镜前看了自己半天,就拎了包直奔一剪媚。

发屋灯光明丽,音乐婉转,顾客多得座无虚席。杜若只好先在墙边的皮沙发上坐下等候。女子看见杜若进来,立即举着两手泡沫过来招呼。这时,从门外跑进来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直朝女子扑过来,一边妈妈妈妈地喊。女子弯下腰,狠狠地在男孩脸上亲了几口,说儿子一边玩去,妈妈正忙。男孩屁股一扭,正要转身,被杜若一把拉住。男孩转过身来,杜若一下子呆住:男孩简直是男人的翻版。女子注意到了杜若的失态,什么也没说,悄然退了开去。杜若轻轻揽过男孩,开始与他聊天。男孩并不怕生,伶牙俐齿,从善如流。他说从没有见过爸爸,他说妈妈不告诉他爸爸在哪里,他还说妈妈很棒,唱歌很好听,常有北京的叔叔阿姨打电话来找妈妈,让她去北京。杜若用手指轻轻抚着男孩的脸,问他妈妈会不会带他去北京。男孩也用手指绕杜若围巾上的流苏,绕了很久才回答,说妈妈不会去北京了,妈妈说坤坤(男孩的名字)是属于这里的,不能在别的地方长大。不知何故,男孩说完这话,竟低头在杜若怀里蹭了几下。杜若冲动地紧紧抱住男孩,霎时泪流满面。

那时女子已做完手中的活,正给顾客找钱。杜若走过去,用戴着钻戒的手扶着转椅,定定地望着女子,一言不发。女子被杜若看得惊悚起来,只好把目光投向别处。女子说,我到这座城市来,就是来向你赎罪的。这一切错不在他,而在我的处心积虑。我以为这世间的爱情只要经了时间,都会淡化,甚至轻易转移。可是我到底估计错误,也有人是要守着一个人爱一辈子的,他就是。他说没有杜若,这个世界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你是个好女人,你断了他的后路让他来一心一意当个父亲,而他只是带了躯壳来,就是这个躯壳也是给孩子的。孩子周岁后,我就带着他离开了。女子叹了一口气,望着杜若说,真的很对不起,如果你想报复,想发泄,我认了。

杜若歪头灿然一笑,顾自坐到转椅上,然后仰头冲女子说:我什么都不想干,只想洗个头,仅此而已。

爱有一双洞悉一切的眼睛

那年他们同时考研,成绩一向很好的他却意外失利。随后他去了一家公司上班,尽管薪水不高,但他很开心。

在北京,除去两人租房和吃饭的费用,攒下的钱也只能够为自费读研的她交一年的学费。她也兼职,打几份工,但换来的钱都支援了读中学的弟弟。常常在换季的时候,她只能站在漂亮的橱柜前,对着高傲的模特儿看一眼,在瞥见醒目的价格牌时,走进去的勇气便淡若无痕。她知道,一份坚定稳妥的爱情,是他所能够给予她的所有,再强求更多,便让他为难。

他所能做的,只有多加一次班,多挣一点儿钱,为她买喜欢的小首饰,或者让她少兼职一份家教。

他的努力工作,不久便得到了上司的赏识。因此,当去澳洲学习考察十天的机会来临时,上司坚决地将他的名字记下。他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请她去吃向往已久的大闸蟹。两个人坐在窗明几净的店铺里,想着或许用不了多久,他得到了提升,她也毕了业,两个人在北京便可以慢慢地攒钱,买一间小小的房子。然后换成大的,再然后像别人一样,有了孩子,亦有了车子。这样富足的生活,因为窗外春日和暖的阳光,涂上了一层格外诱人的色彩。

但他们的欣喜还没有从眉梢散去,他便从上司那里得知,为了办一些相关的手续,每个有机会去澳洲的人,都要缴纳两千元的费用。同去的人,他们几乎毫不犹豫地就交了钱。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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