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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3 23: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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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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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到深处却成空

梦到深处却成空试读:

内容提要

这些是用透明的阳光、清新的空气和纯净的水组成。造化又用她奇妙的针把这些我的故事别人的故事穿缀成生活。

梦到深处却成空

火车赶上来了,载着悠然的火车,呼啸着越过奔跑心儿,越过生命里充满阳光和感伤的秋天。

是的,那是一个充满了希望,充满了诗意的秋天,心儿和悠然就在这美好的季节里结束他们精心维系了二年的恋情。“我已经尽力了,该付出的都已经付出,却始终唤不回你爱我的心,为什么,难道我所作的一切都是错的吗?”心儿已泣不成声。“对不起,唉,我……”悠然转过身去,不敢再看心儿。然而,命运的不公平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让他面对这别离的小站,这诗意的秋天,这阳光下流动的人群产生一种深恶痛绝的恨。“为什么,是啊,我也想知道这究竟是为了什么?”悠然在心里呐喊着,然而面对心儿,他只能沉默,继续沉默,因为他明白现在无论他说什么对于心儿而言都是一种莫大的伤害。“我终究没能走进你心里”心儿停止了哭泣,用大而空洞的眼睛望着悠然,“还记得去年咱们在圣诞节时一块种下的小松树吗,我有去看过它喔,它现在长得很高,和你一样高了”小松树呀快长大,穿新衣呀发新芽……“心儿不再说话,阳光却已是泪流满面,她不知道她此时的声音就像一把刀子,了无声息,却又毫无偏差的刺进了悠然裸露的心里,他的心已经碎成了冰块,在心里缓缓融化成水,悠然朝着天空慢慢抬起头来,看见使鸽群掠过蓝色的天空,就像在他的生命里划过的一道痕迹,深深的,痛彻心肺的,心儿心儿,不要怪我,我不能那么自私,不能,不能!”于是,埋在他心底的千言万语只汇成了一句:“太久了,记不得了。”“笛——”火车马上就要开了,悠然最后看了一眼心儿,飞快的转身上了火车,再见了,心儿,再见了,我今生唯一的爱——人——。

一个星期后,心儿收到一封没有属名的信件,刚打开信封,一个墨绿色的小松树饰物立刻滑出来,是他!心儿沉寂许久的心一下又活了起来,展信一阅:心儿:这封信是我在火车上给你写的,我原想把一切都埋在心里,可是每当我一闭上眼,你哭泣的脸就会清晰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所以我决定告诉你一切,心儿,不是我不接受你的感情,我心中是十分,百分,万分的愿意的,然而造化弄人,我不可以,因为我得了白血病,很讽刺吧,我恨天恨地恨自己却怎么也逃不开命运的捉弄,我终究还是要面对,但你不需要心儿,你是那么的美,那么的好,你值得更好的人去呵护,而不是我,一个随时都可能对世界道再见的冤灵,以前不敢当面向你坦白是因为我知道以你的善良一定不会离开我的。所以,我只好远远的逃开,逃开没有你的世界去独自等待上帝的召唤,心儿,不要再想我,忘了我吧。祝岁岁平安如意!爱你的悠然×年×月×日“不要,不要……”女孩已心碎成片。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关于爱与被爱的故事,不管你信不信。

爱情,曾与我擦肩而过

雨是我在大学时代里唯一心动的女孩,她的长发乌黑亮泽,随风翻飞,呈现不同的妩媚,明眸皓齿,肌肤似雪,身段婀娜,再加上慧黠灵俐,活脱脱的一个美人胚子,然而这么美好的一个女孩,却仅仅和我擦肩而过,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

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递字条的样子,我趁晚自习时偷偷把字条放到雨的抽屉里,第二天清晨我就早早来到教室里等待雨的到来,我的纸条的内容大概是希望和她作比普通朋友特别一点的朋友,好不容易雨才姗姗来迟,似乎她也感觉到了我热烈的探视,回头冲我浅浅一笑。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俩一起相知相守,和漫天飘飞的落花一起沉醉,与夜晚的轻风明月共同徘徊,一切都那么美妙,我是一个感情内敛的男孩,从未向雨说过那三个字,也天真的以为只要她能感受到我的好,那么一切都不再重要,然而我却粗心地忽略掉了雨是一个极敏感,极无安全感的女孩,于是,这份无知最终酿成了一个悲剧性的错误。

不知从何时开始,雨便有意无意的疏远我一开始我不以为忤,以为是功课过重的原因,但慢慢地,我听到了一些关于雨的闲言碎语,我一直不敢也不愿相信,直到某天我看见她和另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并肩在街上漫步我才震惊的相信。“为什么,为什么要背叛我,我对你还不够好吗?”我激动得大吼。“什么叫背叛,你给过我任何爱情的诺言吗?我一直在默默的等待,但等待一份真心好累,我已承受不了,没有承诺的感情对我来说就像风中摇摆的风筝随时都会飘落,我不要老活在担心中,你明白吗?”雨的眼睛红了,而我,沉默了,是啊,爱情不光要做还要会说,而这个机会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了,我又能怎样呢?就这样,带着懊悔与伤痛,我只能眼睁睁看着我所爱的人渐渐离我愈来愈远。

毕业离校那大,我与雨显得很默契的邂逅在宿舍的楼道上,彼此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相互凝视了许久,而后擦肩而过。

走出校园后,我一直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和事业,不知道雨的去向也不曾有任何联络,但我却在一次与一位同学闲聊时她告诉我,雨多次与她谈心时都说起那时我很笨很傻,是个爱情傻瓜啊,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对不起,雨,还有,我爱你。

美丽的初恋

很久没有拿起那支秀挺的毛笔,只因为他走了,握着再没有那安稳的感觉,我非常清晰的记得,他走的那天,我是紧紧地握着它的。

我与彬家是多年邻居,自小就青梅竹马,成天黏在一起玩,我上初中那时,老爸说我的字写得歪歪扭扭,没有一丝女孩气质,逼我练毛笔字,于是那时品学皆优而又常来我家的他自然而然就成了我的老师,说不清当时的感觉,只是觉得彬那时好高大,那一年,他高二。

刚开始,我特别害怕周末,因为每到那天我就要来家里检查我的练字本,每逢此时,他总是浓眉紧皱,嘴巴一撇,逐个逐个字地指正着数落我一番,把我说得面红耳赤,浑身难受。

他点评完后,就会说:“倒墨汁,让师傅教你几招!”说罢,把着我的手,写上一两行,一边写一边在我耳边指点着,那时他是大哥哥,我是小妹妹,相互间无拘无束。

不觉中我已到高三了,成绩不是很出色,所以爸爸又请他帮我温习准备高考,他现在已是大学生了,空余时间多了,更是常常来我家帮我讲这科练那科,那时我发现自己对他的感觉似乎已不是“大哥哥”因为每次我见到他,心跳就不自觉地加快,胸闷,有种发胀的感受,每次他一离开,我心中就怅然若有所失,一天,温习结束,我给他倒茶,忽然问:“彬哥哥,你们大学里都是勇往直前拍拖,你是不是也……”谁知话还没有问完我已是满脸通红的低下头去,但又忍不住偷偷拿余光瞅他。只见他似笑非笑地看着茶杯,说:“你彬哥哥好可怜,又没才又没貌还没钱,人家不愿意要!”“骗人,我不信,彬哥哥个子有1米八,五官帅气,举止潇洒,才不会丑。”“噢,那你以为呢?”彬哥哥突然把脸凑向我,满脸的促狭让我再一次红了脸。

高考放榜那天,我带着雀跃的心蹦回了家,远远看见他那辆自行车放在门口,就故意放慢好不容易装出一幅苦瓜脸进屋,他一见,似乎明白了什么,敛起了笑容,轻轻拍着我肩膀柔声讲:“今年考不上没事,明年继续,我还陪你。”我呼的一下大笑:“讨厌,谁要你陪,骗你哪,我呀考上了!”他一愣,随即顿悟过来,抓住我的耳朵轻拧,笑叫:“好啊你个小妮子连我都敢骗!”大家笑成一堆,晚饭后,他提议陪我出去走走,一路上我不停问他大学生活将是怎样,一个劲地讲着我的猜想,他只是微笑地听着,走到一片草皮地边,他拿起我的手掌,轻柔地在上面飞快的写着字,我当时心情特别激动,脑子都糊成一团,良久,只听他说:“到了大学后交上……朋友可不能把我给忘了。”“我才不会,我才看不上他们呢,我只想跟你……”他温热的手掌捂住了我的告白。“傻女孩,不要轻意许下诺言,那必须用一生来偿还的。”彬的眼睛柔柔的看着我,我禁不住沉溺在那明亮的深渊中,愣愣地点点头,然后,彬的唇轻轻贴上我的额头,那一晚,我失眠了,仿佛觉得生命好像更充实了许多。

此后我真是好幸福,最使我感动的是他仍爱握着我的手教我练字,仍爱在我耳边轻语,在一刻我清晰地感到我靠着一座峻秀的青山!

然而不过一年光景,这座青山却要离我而去,要移到北方的一个城市去。当他把这一切告诉我时,我觉得天地仿佛都凝固了。我最怕的一刻终于来临了,忍不住潸然泪下,大声地质问:“为什么一定要去那工作,为什么不可以留下呢,为什么……”其实我最想问地是为什么狠抛下我离我而去不管我,可少女的最后一点矜持让我开不了口,他不置一言,默默地捧起我的头,吻着那止不住的泪水,然后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那时我分明感到颈边的湿润。

他就要走了。临走前一晚,他拿着一支精致的毛笔,默默地站在我面前,轻轻托起我的手掌,郑重在手心上一笔一划的写着教过我的楷书,我痒痒地感受了那三个字:“我爱你。”

泪水再次滑落,这是我的初恋吗?我衷心的向上天祈祷:我不要有第二次,尽管它曾是那么的美丽。

飘飞的纸鹤

秋风瑟瑟。漫山遍野的草早已受不了如此的冷风,接二连三地倒了,黄了。松针软软的,上面踏了两只沉沉的脚。磊提着一盒东西,向那个熟悉的山头爬去。风吹着他凌乱的头发,不过,也不能不承认,是他一周未梳的头发挡住了风的去路。他的目光盯着前方,当看到那山头上的一条青灰色的长石时,眼中突然渗出一滴液体,大概是风太大的缘故吧,他这么告诉自己。

那两只脚此刻在山头上。也不知这是第几十次来这儿了,唯一不同的是前面那些次是两个人,和那个水晶般纯净的长发女孩。他喜欢和她坐在这长石头上,听她风铃般的声音,她喜欢靠在他怀里,任他和风儿抚摸她的长发。这里的每片落叶,每棵小草,都记载着他与她的故事。这些,都似在昨天。磊呆坐在石头上,冰冷。他缓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刀,站起来,继而又蹲下去,在刚才坐的那块石头上,恶狠狠地刻下了两个字:何必。何必呢?

既然她这么瞧不起自己,又何必去想她,又何必去伤心呢?磊不是一个没有自尊心的男孩,可那天,那天的她是怎样的把他那个叫自尊的东西,从心中挖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放在地上一脚一脚的踩,直到粉碎!真的,我不如你,不如你学习优秀,你是理科第一名,学习标兵,品学兼优,美丽出众。我不配做你的男朋友,我只不过是文科班那几十个你所谓连地球引力都弄不清,连灯泡都接不燃的傻瓜中的一个,相貌平平。更可恶的是最近又交了几个被你称作狐朋狗友的朋友,学会了抽烟,喝酒和打架。学会了不在乎学习的每况愈下。是啊,我不如你。也许,我真的如你所形容的一样,废品站都会抛弃我。“我恨你!”磊大声朝山谷中叫到,回答他的,是空荡荡的天空。磊的手伸向随身带来的那个盒子,用尽力气扯开了它。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从撕裂的大口子中流下来。那是一只只小小的纸鹤。纸鹤!哼……磊哭都忘了怎么哭。

那时候,学校中正流行一首歌,叫《千纸鹤》:“折一千只纸鹤,结一千颗心情,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通……千纸鹤,千颗心,折折叠叠都为了你。”磊不失时节的为她折了一千只,后来竟染上了手中一拿纸片就折成纸鹤的毛病。千纸鹤,千颗心吗?心与心的相通终于成了传说,天长地久?几天长,地天久呢?磊冷冷地打燃了火机,点着了一堆草根,把身边的纸鹤一把把地往火里扔,看着这些东西慢慢化为灰烬,还有自己的一千颗心。纸鹤片刻成了一堆冰冷的灰,在秋风中飞上衣黄的天空,旋转着,似在跳着一曲悲壮的舞。

烧完最后一只纸鹤,磊无力地拖着双脚下了山,在黄昏来去的人群中寻找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自己……下星期,磊便要离开家乡了。要离开了呀,这穷困而贫瘠的土地,在将别的日子里,突然变得那么美丽,磊竟有些舍不得走了。但父亲工作调动,他和母亲自然得随父亲一起,去那个听都未曾听过的地方。临别前一天的晚上,朋友们为磊准备了一个欢送会,在河堤的草坪上。一个月前,朋友们还和磊在这儿,看河边金黄的油菜花和湛蓝的天空,谁曾想过离别即在眼前呢?那天晚上,燃起的那一大堆篝火,照亮了好大一片草地,亮得看不见星星。磊抱着吉它,和朋友们唱着熟悉的歌,一首接一首,直到火变成了一些类似星星的火点。回家的时候,磊的铁歌们儿,安,从背后叫住了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片,递给磊,磊迎着月光,看到这是一张小卡片,一面是一个美丽的,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另一面是几个绢秀的字:祝你一路顺风——是丹!“你恨她吗?”安问。磊尽力克制住自己将涌出的泪,苦笑着说:“恨又如何,爱又如何?我曾那么坚信别人所说的‘初恋不会成功’绝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如今呢?哈……既然她瞧不起我,我何必再去烦她?不过,我会永远记住她,以及她那些精典的话。”“以后你自己多保重。”安没有多说。谁会知道,那一夜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独自蜷缩在路边的大树下,颤抖着哭了一场,流了十几年都未流过的那么多的泪水,第一次感到,泪竟如此冰凉。磊就这样离开了,告别了家乡和他的初恋,就在第二天一大早,在他的朋友和心爱的女孩在梦中的时候。前方是否有新的生活,鬼都不知道。

到那个城市后,磊去了新学校,在感觉到那里的人像参观外地人一样看着他之后,作为回报,他送去了打量大猩猩的一眼。磊不喜欢那个地方。既然来了,就无可挑剔,只有你去适应它。“老爸的话仍在耳边。是啊,我是一只八哥鸟,树嫌八哥是八哥飞,八哥嫌树,还是八哥飞。”面对新的生活,就不要去回忆昨天“磊自己的话藏在心里。但是,似乎每夜闭上眼,全是丹的影子,丹的声音,然而每一天想到她,都是一次揭旧伤疤一样的刺痛,从脚底到头顶的摧残。有人说,如果你觉得心里很累很累时,大概你已经老了。是吗?磊看着床头镜子里,自己无神的眼睛,对自己说”你十七岁,但已经老了。“这个城市里的文科班素质很高,磊来后,那本来都已落下一大截的功课更是力不从心,排名次下来,第一次月考,他考了第三名,不过是倒数的,班上五十七个人。磊很消沉,甚至想放弃,但他耳边耳鸣般反复响着那句”你不如我!

离高考还有三个多月时,老师们惊异地发现,磊变得发疯似地学习,每天最早来学校和最后离开的是他,开夜车到两点,第二天仍不打盹的也是他。甚至那个看着他便摇头叹气的数学老师,竟发现有天磊在钻那些足以杀死他脑细胞几个的几何和代数题。第六次月考他考了第四名,正数的。磊并未太兴奋,仍沉默地过着他的生活,直到遇到君。君是个特别的女孩。磊不开心时,她的笑容总能传染他,让磊也不由得让大脑指挥嘴角上翘,磊想说话时,那双大眼睛总会盯着他,用心的倾听。终于有那么一天,磊发现,自己不小心爱上了君。她成了磊生活中的阳光,磊在一个下雨的夜里,对君说了那三个字,然后在以后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磊身边有了一个叫君的漂亮女朋友,磊的成绩优秀和君的美丽体贴,使他们周围充满羡慕的月光,磊喜欢这种感觉。

高中三年就这么过去了,像风一样。磊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向往已久的那所大学,临走磊送了君一个自己做的项链,上面有一滴“玻璃水”,两边是两只小贝壳,磊告诉君,这个饰物的意思是,就算大海只剩下最后一滴水,那两只小贝壳也在一起,一只是你,一只是我。

那个叫丹的女孩,似乎早已经随岁月的风沙埋入了尘封的记忆,谁还记得她呢?

故事到这里本该结束了,但是,当磊到了大学的第三天,收到了一封淡蓝色的信,信上绢秀的字迹,磊似曾相识,而其中的内容,让他无法呼吸:磊:首先祝贺你考上了那么好的大学。真为你高兴。你终于证明了你自己,不比别人差,我似乎看到了那个勤奋上进的男孩。也许,你很吃惊收到我的信。或者,我本不该写这封信,但,不管你愿不愿听,我必须告诉你一个三年来都未解释的事实。三年前,我冲入你的教室,当着全班人面说了那些伤人的话后与你分手,知道为什么吗?我都是为了你好。别以为我是装崇高,扮神圣。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原谅我的,我当时看到你与那些坏学生在一起,打架,消沉,心里像刀绞一样,我是一个女生,没办法阻止你,但,我知道你爱我,而且我清楚,你是一个十分好强的男生,所以,便用了一着十分笨拙的棋:激将。我忍受了三年的罪恶感和孤独,伤害了一个爱我至深的心,但我也是迫不得已,如今,我的计划成功了,也再也无法挽回这一切了。和你分手后,我便再也没有涉足爱情的河流,我知道,有些爱是一生一世的。记得我给你的承诺吗?我怀念那些在你怀中度过的往昔,那个秋天,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我不知道今天的丹在你心中摆在什么位置,爱人?朋友?还是什么都不是?或者你根本早就恨透我,忘掉了我?想知道你的解释。一发不可收拾,不说了,你会回信吗?丹凌晨一点二十分

看完信,磊沉默了,他不知如何是好,两年来他所坚信的一个事实却在十几分钟内完全被否定了,他头脑中一片空白,老天真会开玩笑!如果当年丹这么告诉他真相,也许他考不上大学,但他决不会失去丹,而如今,他已经深深爱上了君,他如果告诉君要和以前女友和好,无异于将自己给君的一切承诺变成咒语,把自己给君的爱变成利箭。他只有选择伤害丹,尽管他心里会永远记着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直到八十年后一杯黄土把他的身体和灵魂和记忆全都埋葬。三天后,在对失眠作了三天抗争后,眼睛红肿的磊,在学校邮局前,投进了一封信,他知道,这封信会让那个让他奋进让他上大学的女孩心碎,但,他只有如此啊。

信中,磊说了几十个“对不起”,最后又引用了一段自己都不懂的话:“爱情像一列火车,单程车票,一个时间只卖一次票,我们买了票,却不小心丢了,再去搭车,便只能看到过去的车尾了。我们这样错过了,只能留下遗憾,不管是否因为不小心,是否在乎。”磊走在这个大城市霓虹灯闪烁的街头。在这陌生的城市,抽一支熟悉的烟,走向路的另一端,人生是个玩笑,现在磊明白了。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一千只纸鹤,在天上飞呀飞,越飞越远……

非现代性的

我并不是靠回忆或翻看日记才能想起初遇他的情景,那些都还没有我现在的感觉来得真切。

对我来说它总是那么真切地存在,假设要是去忘掉或模糊的话,我就不是正常理智的我了,一定是我得了遗忘症抑或是成了不会思考的植物人。可惜这些都没有出现,我仍然正常得要命,没有丝毫的混乱,我的并不聪慧的脑子并不在这上面添点儿乱。你想这时我的脑子能添点乱多好,那就没有人记住这个开始了。可是打一开始我就不打算用深沉的调子写出来,我认为这终究错了,我打算用神经质的思维迷乱地描述它,这样才能让你明白最初最原始的情形,假若你不屑于我的良苦用心,我不知道该怎样让你静下心来。我想我们首先就应该建立一种和谐和信任,这很重要。那时我很着急我们中文系九九级的男生怎么老不进球,我直觉得他们个个打得都很不错,相当沉着冷静,有时机敏得像个猴子。如果你认为我对他们的称赞仅是为衬托金毛的更好的话,那我就显得太小气,况且生怕落俗的心讨厌这种烂三货的伎俩。我完全是用欣赏的态度真诚地称赞他们,这仅仅是因为我的篮球打得臭得很,而他们个个比我强。但我的焦急丝毫没有一点儿用处,我们九九级的比分和九八级的越拉越大,像现代的乌龟与兔子赛跑一样。看着比分的距离越拉越大,我的焦急却不见了。我也很好奇自己怎么就放弃了。我当时就审视自己,发觉我的放弃完全不是因为我对九九级的失望,我很心安理得地站着,很心平气和。要是我当时有消极性的不怀好意的想法,我当时就能看出自己的羞愧,既然我不羞愧,那么我的放弃就是光明正大的。我的放弃丝毫没有影响我看比赛的兴致,我怀着多么敬仰的心情看他们比赛,并且我把他们都神圣化了,我跟自己打赌这一定是英雄与英雄的友谊赛。

在我的敬仰让我欢天喜地时,我开始注意到金毛。他除了篮球打得很从容很谦和外,打球时爱笑爱露他的白牙齿,有着有点儿长的乱发外,简直没什么特别了。他总爱笑,特别是他球没有投进的时候,我从没有见过这么谦和的神情。他球打得很棒举手投足间都能显现他的从容,还有他凌乱的长发,我不明白眼睛怎么老盯着他看,我不知道除了做这些我还能干什么,这就足够我忙活的了。我的眼睛始终放不开他而注意别的东西,我真的说不清,跟我一块儿来的朋友说我不害羞盯着人家大男生看,而她自己何尝不是呢,我不喜欢跟金毛打配合的那个高个子,那人好高,伸手能摸到篮板,但是他看到金毛没投进时不是皱眉头就责怪金毛,没有一点儿涵养。没进球又有什么关系,就是输掉这场球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根本就不会输。金毛进球时我拼命鼓掌,看都懒得看我的手掌是否拍红了。

男生比赛完后金毛边抽烟边看女生打球,他把篮球当作了椅子来坐,我注意到他在盯着一个九七级的女生看,盯着眼睛还不时吐着烟圈,那女生窗的是短衣短裤,身材好,长得也漂亮。我那时就站在他旁边,能清楚地看到他抽烟时眯起的眼睛上的睫毛。他很专注地看着比赛,说专注或许不好,用投入更好吧。这种神情很像他一贯的作风,不像装出来的。我深深惊呀他的投入,这让我既嫉妒又崇拜。但我由此推断他不是清教徒,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我们到图书馆后还一直讨论着金毛,在我们看来这永远是个不朽的话题,远比现代汉语、古文有意思得多。应该说这样的关注总在频频发生,我很快被日子里的七荤八素把脑子灌满了浆糊,把对金毛的瞬间喜爱抛到九霄云外,谁还记得那档子事儿。可有一天与我同看见金毛的女友给我说,她在图书馆看见了金毛,他两手托腮,样子可爱极了。这真是坏事儿,我虽然没有亲见他托腮的情景,但凭着我的想象我完全可以看到他托腮时的可爱状,我被想象中他的可爱打动了,我感觉到我的心被可爱温柔地撞了一下。别问我中了什么样的邪,我单单去想,一个大男孩既能沉稳从容面对比赛,又具有放松后的自在可爱,舍此我还寻什么寻,舍此我还选什么选。就爱他吧。

但爱慕的开始不是剧烈的狂热的,没有言情小说里面写得的来得容易。以后的很久时间我就想忘了似的。因为充其量他只是我向往美好的一个寄托,我把希望寄托在他那儿,就相当于我有了具体的奋斗目标。我要是没有具体目标,生活起来就好像是缺乏了动力激情,于是我就找了他。我的具体目标是无论如何得有的,而他的确定只是个偶然,所以让我狂热地追求他简直是不可能。并且我坚信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以我现在的自身素质、修养,谈起恋爱来一定不好玩,没有味道,我不希望傻乎乎地去做恋人,免得做错事情自己以后后悔不已。我需要抓紧时间充实自己,所以我根本没心思跟金毛发展。

事情就耗在那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关于金毛的消息就像潮水一样涌过来又退回去但主要的消息也就那么三次。第一次是我们室长在图书馆也碰见了他,我们室长抬头看见是他,就指着一个金毛没有注意到的位子说,同学这有个位子。室长说金毛看了那个位子嫌它不好,但为了不辜负我们室长的好意,还是坐了下来,没一会儿图书馆管理员是走过问我们室长“满面春风”是什么结构,我们室长说是偏正结构,但语气不是太肯定。于是管理员就转问金毛,金毛把声音压低了给管理员说。我从我们室长的描述中断定金毛很谦和外加注重公德。为了这个得到,害得我一直向我们室长说恭维话感谢她。第二次是我的室友从同学那里打听到金毛家住攀枝花,彝族人,每年都得奖学金。

同时也说彝族男人脾气坏爱打女人,要我小心。我说我不怕,我天生就有被虐狂,当然这只是开开玩笑。第三次是在火车上从我们老乡那儿得来的。我老乡的室长就是金毛的老乡,有一次金毛生病,在医院里对他那老乡说,他真可怜也没个人给他削苹果。然后在火车上我就开始练习削苹果。这只能是无意识的举动,后来我为了老乡的话,去拜访那老乡时特意留心金毛的老乡,结果没在。也是无意识的举动。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的,我对金毛的了解就是这样。谁都知道单有这些对了解一个人是非常有限的,我也知道,可是没什么关系,真的没有什么,反正我并不急于了解他,要是你急于了解他那准会坏事儿。这里面的道理我有点儿说不清,但我知道准会坏事儿,有时候我走路或去食堂时也会遇到金毛,并且我摸到了他的一个规律,大概下午总在五点半左右去打开水晚饭,我碰到他时我能一眼就认出他,不管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可我的眼光总没能和他接触,因为他走路时眼睛总是平视前方,他的个子大概有一米八几,所以眼光就高于我的头顶,与他的这种相遇,重庆人叫打望,是当天美好的话题,这给我和我的室友带来了极大的乐趣。但我遇见金毛的机率并没有我的室友多,我的生物钟是颠倒的,我老是白天睡觉晚上看书。

可有一次我去上课时,我指着教室里还在上课的人说,金毛一定在里面。其实我是瞎说,结果下课时那班同学出来,我真看见了金毛。这可把我乐坏了,就好像我平白无故地捡了个便宜。我就看着他出教室,甚至他走出教室好一会儿我还没回过神找个座位来坐。于是我的室友都在起哄,可除了我们外没谁明白里面的秘密,弄得别人有点儿莫名其妙,那天的课就有我折腾的了。当然我根本不可能去听课,这突其不意的收获让我诗性大发,在草稿纸上写起诗来。那是首歪诗,题且大概叫《我是否爱了你》,我扔草稿纸的时候把它也扔掉了,我也不知道写了什么玩意儿。大学的课好像并不都具有听的价值,我大部分时间是逃课的。大学就这点儿好,逃课也没人管你,只要你能及格就没人找你麻烦。可那天我恰巧就去了。

我差点儿把重要的事忘掉,我有四分之一的动机就为了给你说这事儿,我一直得意于我的逃课而忘了正经事。我就这样,我这会儿高兴做这事儿我就一直做它,直到兴致消失了为止。我要给你说的是我做的一个梦。我知道没几个人爱听梦这类东西,我也讨厌听。可这个梦很吸引人,你真该听听。做这梦的时候在进行期末考试,我白天都在抱着课本发疯地看,到了晚上我就做了这梦。有天我去学校附近的亲戚家吃饭,是我姨家,对头的。可我压根儿是这里的异乡人,连旧同学也没有,我姨家和我家是一个地方的。我不记得那天她们给我做了什么饭。我对吃的不太计较,就是在梦里也不计较。我在他家的木楼上溜达,左看看右看看,用我的鞋底蹭着地板就像在我家一样自在。金毛这时就在那木楼的楼梯口露出了他那个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脑袋。我对金毛的出现一点儿不感惊奇。其实我也是个假正经的人,可我真的也不喜欢对芝麻大的事儿就大惊小怪。我把金毛的出现看作是理所当然,就像我逃课一样自然而然。我们就在木楼上瞎聊起来。我这人有这毛病,爱把每个人都当作熟悉顶熟悉的人。我们从木楼上聊到饭桌上,这时我姨告诉我,金毛是我姨夫的亲戚,那么我和金毛就是亲戚了?我在梦里那个乐呀,就是心花怒火放的那种。吃过饭后我们一块回校,就走在西旁好像是枫树的那种路上,地面上有一层落叶,我至今也没见过那样适合散步的路。我和金毛就这么熟悉起来。在以后的某一天我无意瞧见一本杂志,封面人物是金毛,头发现在更长些,笑着一张轮廓分明阳刚气十足的脸,那样子潇洒得不能再潇洒酷得不能再酷。我翻开杂志,就像介绍某个什么星似的,简直就等于是。再以后我和金毛一起参加一个宴会。那宴会真大,人也多,很让人误认是中央什么迎春茶会之类的,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我再去找金毛时怎么也找不着。我正眼里巴地四处寻他,寻着寻着梦就断了。

我从来没有作过这样的梦,第二天在醒来时我的心花怒放,一点儿没消褪多少。我真的从没有做过这么好的梦,我一直是很会做梦的。我发过誓一定要把这梦作为小说的素材来写,如果某一天你读到类似这梦的小说,那没准就是我写的。

春节回家我差不多没想意识到金毛这样一个角色的存在。我很不习惯把这个地方的东西拖到另一个地方继续幻想。可开学后一回到学校这个环境就马上觉得感觉又复活起来,我又开始到处搜索金毛的影子。在开学的至少是三个星期我都一眼也没瞧见过他。他真是个神秘的人物,他才大三,不可能就离开学校了吧。我边看书边猜测,这并不影响我看书,我为什么老是不停地看书呢?八成就是为了更好地猜测。我终于还是有一次在上写作课时遇见了金毛。他的长发剪掉了,不过剪不剪对我都没什么关系,我不在乎什么长发不长发的。他的脸还是一样的黝黑,他的眼睛还是平视前方,他一点儿没变。那天本来是幸福的一天,因为在傍晚时我又遇见了金毛,他手里拿着两本书去我们经常上课的教学楼上自习。大学里就自习多,你不上自习就没事儿干。可那天比傍晚晚一点儿时我遇到了一点麻烦。那是让人心情变坏的麻烦,我不想给你把这麻烦再说一遍,我不喜欢老是惦记着已经过去的坏心情,总之那麻烦惹坏了我的心情,让我简直不想呆在寝室,我背着书包也去金毛去的那幢楼,我在考虑去那时,就想到了金毛也在那儿。我觉得我必须找到金毛,把那麻烦从我心里倒出来,我要问他为什么会这样,然后经他说我才知道关于他的东西。我要跟他说话。

我进的那个阶梯教室没金毛,我坐了一会儿,我什么也没不想干,那麻烦弄得我一点儿心情也没有。就在没心情的这个节骨眼上,一个男生执勤似地给他的女朋友撑着伞走了进来。其实的小得就让人觉察不到。要命的是那女生很得意地甩了甩她的披肩长发才坐下来。

她真有点儿姿色。要是她不甩她的披肩发我不会决定马上就走,或许我会再坐会儿。可她不但甩了,而且是很得意地甩。我站起来马上就走,一刻也不能停留。我不明白那些恋人为什么就喜欢一起上自习,谈恋爱和学习有什么关系,他们非要把它们扯在一起不可。这简直要了我的命。我在那幢教学楼并没能恰巧看见金毛,于是我决定去了另一幢,我讨厌这幢教学楼。可到了另一幢教学楼的门口,我发觉自己根本就不想进去。你要是有烦恼连教室也烦。我从图书馆借书回来,真是奇怪,我的心情慢慢地好了。去他妈的麻烦见鬼去吧。回来后我边听耳机边看英语,我的心情从来没有那么舒畅过,那讨厌的英语一点儿也不让我厌烦了。我的心情越来越舒畅了,于是我就想起了应该给金毛写信。等熄灯后室友们爬上床去睡后,我点上蜡烛开始给金毛写信,我可讨厌在刺眼的灯光下写这种信,也讨厌写这种信的时候有人总在说话。那封信简直糟透了,我完全是瞎扯一通,我认为写情书就是瞎扯。我大概写到凌晨两点,写完后我把它装进信封,写上金毛的名字,还贴了邮票。其实根本用不着贴邮票,我只要把它往中文系九七级本科信箱里一投,他就能收到,哪里用得着邮票。可是我还是贴了,我以为这样才可以表明我是多么的真诚,我那时的确是诚心诚意的。我真想知道他有什么反应。我的猜测也是白搭,我能猜出个什么结果,开玩笑,我真的不希望他认真起来,一认真我就害怕,我仅仅希望他能有一丝的感动,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当然我不可能得到有关金毛收到信的任何消息,我没在信里署上名字,我认为这样可以表明我是纯洁的。我总是卖弄我的纯洁。

没几天就写了第二封信,那天晚上我觉得孤独得要命,我觉得非写不可。我把那封信写得太好了,你看了你根本就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我孤独时总能什么都写得很好。关键是我这样做时我就不觉得孤独了,我真把金毛当作最贴心最贴心的人了。你要是觉得有人和你很贴心很贴心,你就孤独不起来。我的第二封信投完后,学校就开始停课举行校运动会了。开幕式时恰巧了,我看见金毛走在一方阵里,西装革履的,却不时左顾右盼。你如果见了他那神态就会和我一样,认定他连个道貌岸然的善男也不是。运动会上我有时乱窜,偶尔也拎着参赛运动员的两只鞋子从始点跟着跑到终点。我并没见金毛参赛,否则我会拼命给他写稿拼命给他加油,结果我懒得什么也没做。这运动会一点儿也不好玩儿。就在运动会的最后一天的晚上,我的室友发现金毛在对面男生寝楼上弹吉它。这可让我们兴奋死了,我们一起在阳台上尖叫,喊起金毛的名字,直嚷嚷他弹的真好,让他再来一曲。我一点儿也不懂音乐,可我还是喊着弹的真好,我只想好好夸夸他。金毛的眼睛好像是瞅着我们阳台的,我们就断定金毛一定从信里发现了珠丝马迹,知道了是我写的。这简直让我室友们嫉妒死钱了。那天晚上我激动得几乎失眠了,我洗涮时手握着水筒,就像抓了金毛的手臂一样具体。我相思了那么长时间终于有了点儿回报有了点儿反应。我突然心痛起来,我是令人幸福的心痛,我真愿意一直这么痛着。

第二天我的一个室友私作主张,通过她们什么玩意部长问金毛怎样处理那个给他写情书的女孩。她一直说我不像玩玩,我动真格的。室友的这个举动真是给我添乱,我乱得不得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可第二天的第二天,我那个室友一脸沉痛地给我说,金毛说他要考研。我听了差点儿没笑死,他考研和我有什么关系。笑过后我才回过神,金毛在拿这个理由拒绝我。这本来的是我的室友私作主张的,根本不是我的意思,可不管怎样遭拒绝的是我。

如果你没在这事儿上遭过拒绝,你根本没法明白那是个什么滋味,那实在不是让人高兴的事情,我简直沮丧得要命,我一沮丧就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可这校园到处是人,根本就找不到属于你自己的空间。我在一个混帐教室里慢慢哭了起来,我的鼻涕和眼泪一块也出来了。我极讨厌爱哭的人,有些女孩受到一点儿打击就哭,我最看不起了。我真不喜欢那个时候的我,我完全是不能控制自己,我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有这反应。这是多么丢人的事,不说也罢。只是我为了拒绝的事伤心了两天。这两天我总揣本英语书早出晚归,有时看一会儿,发一阵儿呆。这个学校,你发呆也找不到地方。过了这两天,我就平静起来了。于是我写了第三封信,想作个有始有终的了断,在信的末尾,我没忘写上“这个游戏一点儿也不好玩,不玩。”我差不多要忘了那让人伤心的事时,我那个常在一起疯几乎总爱形影不离的室友对我说,对那件事她绝对不能给我讲,她已经和别人许诺不准给我讲。她总爱这么卖关子,存心吊我胃口,可她越吊,我就越想弄清楚不可。她真是个不爽的家伙,我费了很大劲,说了好多迷糊她的的话,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金毛昨天去找了我!天哪!我完全想象不到事情从这起了变化,你也一定想不到。他也真是个不爽快的家伙,既然已经拒绝了,干吗又来找呢,他简直存心戏弄我,存心又来勾起我的幻想。我本打算死心了事,可是我还禁不住激动起来。天知道我究竟想干点儿什么才好。

毛留下话,可以认识一下,我最好能去找他一下。在考虑到底还要不要认识一下金毛,或许我该忘掉这个不爽快的家伙时,我已经打定主意要找他了。

我要会一会这个让我伤心两天的家伙。我是恰巧听了一个讲座才去找金毛的。我没想到那个讲座会那么好,讲座的名字叫《我有一梦想》主要讲你梦想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只要你努力,讲座完后我讨了演讲人的签名,那演讲人还送了我一句话:“你一定能够做到!”我揣着那张签名就去找金毛了。我找到金毛时他手里拿着明天的早餐走着,我叫住了他说,我就是那个给你写情书的,我们谈谈吧,他一下明白了过来,不好意地看了看手里的相思蛋糕,说我先把它拿上去。我看着他极尴尬地走掉,还真觉得有点儿意思。等金毛再出来,他的鼻梁上就多了副眼镜,这真有点儿意思,我早就说过他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我蹬实了脚上的高跟鞋,站直了身子,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我还不习惯把谈话当作战场上作战似的,所以想什么就说什么,那很像很熟悉的朋友间的谈话。只不过金毛在说话的过程中老是把他的黑色上衣翻上翻下,这动作还真让人猜测不透。但我得承认,金毛既健谈又理智,到底是大三的,跟大一的就是不同。谈话结束后我说声bye撒腿就跑,完全不顾金毛在后面盯着我的背影看。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全没了什么激动,浑身懒洋洋的,打着呵欠夹着书本上去上课了。以后再遇见金毛咧嘴哧哧笑笑,打个招呼就完了,继续看书,睡觉写文章。还能做什么?不知道。不过有一天看着看着书,又诗意缠绵起来,随手写下一首《我不知道爱了你》。我硬说我的爱情消失在我的诗里,你信吗?

无言的结局

这个季节,经常有雨飘落……

客子独自坐在书桌前,给自己冲了杯浓咖啡,点了一支烟,然后推开窗户。夜很静很静,静得可以听到雨的呜咽、风在叹息和树叶落在敲打地面的回声。晶莹的雨丝不时飘进窗户,打湿桌上摊开的信纸;清凉的秋风微微吹来,吹散那浓浓的烟雾,吹散那淡淡的咖啡清香……客子微闭着双眼,经皱着眉头,脸上的表情很是迷茫,很是无奈……

一片叶子飘进了屋子,静静的躺在书桌上,湿漉漉的小东西,在台灯的照射下,晶莹而清亮;随之而来的是寒意,使客子浑身肌肉紧崩。客子看着那片树叶,思绪随风而起……(一)

午夜,沉寂而安宁。沉寂的寝室,安宁的梦。整个世界仿佛进入了一个空灵的梦境,清新而静密,祥和而沉寂,完全没有了白天的喧嚣和浮燥,人们都在沉睡,在恬恬梦境中享受着恬恬的安逸,祥和的梦境亦露于脸表,睡梦中的人都在微笑,仿佛向人们展开着伊甸园中的快乐……“叮铃铃……”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划破天际,遥遥传入客子的耳鼓。客子翻了个身,极不情愿地从被窝里伸出了一只手去摸桌上的电话。“喂,谁呀?”客子有点气愤,没了平常接电话的风度。“喂,您好!如果再不说话,我就挂了!”听见那端没反应,客子的声音提高了许多。“是……客子吗?”半响,话筒那边传来了一句,声音有点犹豫,也有点忧郁。“我是,请问您哪哪位?”听到是找自己的,客子一下清醒了许多,声音也恢复了温柔。“是我,敏……晓敏……”那端仍然很犹豫。“敏子,真是你吗?”客子有点兴奋。“是!是我!晓敏!”声音很谈。“哦!敏子,你好吗?好长时间没见你了,挺想你的。给你打电话打不通,写信你又不回。知道吗,我一直在找你!”客子兴奋地说。“我很好,就是有点忙……你……好吗?”“我?当然好了!过得很充实,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学习,很难得有点闲时间。就是太想你……最近都忙些什么?”客子突然感觉电话那端很冷,气氛很凝重,仿佛还听到了晓敏的一声轻叹……“我……我要……结婚了……”那端传来的声音有点颤,很忧郁……“你……你说什么……”客子打了个寒颤。“我要结婚了!”声音有点坚决。

客子头脑一片空白,“结婚……跟谁……”

以下的话客子一句也没听清,他只听见脑袋里有蜜蜂的嗡嗡的叫,耳边有蝉在鼓躁。不知怎么挂的电话,反正客子在桌上趴了一夜,没动……天亮了,又恢复了白天的喧闹……(二)

敏子,是和客子一块长大的伙伴,长客子两岁,由于两家的关系比较好,所以客子和敏子也很要好。敏子像待小弟弟一样照顾客子,有好吃的,一定要和客子一块吃,有好玩的,也一定和客子一起玩,用“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来形容最恰当不过。两家大人看小孩很投缘,经常拿他们调侃,“客子,长大后娶敏子做媳妇好不好?”客子眨巴着大眼睛,“那当然!”“那我愿意!”客子迫不不及待地回答。“那当然!”“愿不愿意?”“愿意!”两家大人一阵大笑,笑得敏子和客子摸不着头脑,拉起手又疯去了。

客子上初中的时候,敏子初中毕业了考上中专,离开了他们生活的那片土地,没有敏子的日子,客子饭吃不香,觉睡不好,总感觉少了点什么。每天放学,他总要跑到敏子家里去看一看,不知道是为什么。

客子和敏子在一起,总有聊不完的话题。一放假他们就待在一起,一起学习,一起吃饭。有时,两个人还躺在一张床上,听着彼此的故事安然入睡。

客子上高二的时候,敏子中专毕业分配到北京工作。他们的信越来越频繁,内容不仅涉及学习、生活、理想,而且还有那妙不可言的默契,或许就是人们所说的那种“感觉”吧。

高二的暑假,敏子回来了,早上进的家门,中午就来找客子,那天他们聊了很久。敏子说着她上学和工作的酸甜苦辣,客子很认真地听着,时不时问一些生活方面的问题,敏子认真地回答着,眼睛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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