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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6 01: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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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岚

出版社: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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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入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

环保投入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环保投入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作者:陶岚排版:aw出版社: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09-01ISBN:9787562530312本书由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导论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一、研究背景

随着人类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一方面不断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不断消耗着自然资源,加速对自然环境的掠夺。“经济增长是否要以环境的损害为代价”,“能否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通过对环境的有效利用,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了全人类都要面临的问题。企业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财富贡献者,同时又是资源的首要消耗者和污染的主要制造者,必须重视环境问题,履行环境责任。环境责任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际社会早已将企业的环境责任纳入到企业社会实践中且制定了相关标准和规范。2001年12月12日,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SAI)发表了SA8000标准,即SA8000:2001,明确了企业的环境责任。在企业社会责任日益受关注的今天,社会判断一个企业是否成功的标准不再是唯利益论,即只看重企业的经营收益与利润最大化,而是采用多元化的标准对企业进行评价:如企业家的道德伦理水平、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企业的员工满意度等。与社会责任有关的多维度评价标准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现实背景(1)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我国企业环境责任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我国工业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GDP的不断增长,我国经济和社会转轨时期的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方面,不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有短视行为,只重视短期经济绩效,而不关注企业的长期经营与发展,更不关注企业发展对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近几年来,被媒体和公众曝光的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层出不穷:2004年的沱江污染事件,2005年的汀江污染事件,2007年曝光的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废水COD超标排放事件,以及2010年曝光的紫金矿业事件。据统计,自2009年以来,我国已连续发生了30多起特大重金属污染事件(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中金岭南铊超标事件、四川内江铅污染事件、山东临沂砷污染事件等)。一系列环境污染事件触目惊心,企业的发展以巨大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另一方面,我国当前尚处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完善,许多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法律监管不严、处罚力度不够大、缺乏对企业环境行为的有效监管和规范性的行为引导条例等问题,使得企业在造成环境破坏后,不必承担相应的经济后果,造成不少企业对自然资源进行肆意地开发和利用,导致无法弥补的环境损害。这些都表明了我国现阶段关注企业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政府、消费者、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期望不断提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渐兴起,且越来越受到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关注,企业的经营目标不仅仅是获取利润,还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2002年,联合国正式推出《联合国全球协约》(UN Global Compact),协约共有九条原则,呼吁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其中包括呼吁企业应对环境问题未雨绸缪,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环保技术的开发与普及。在中国,原国家总理温家宝同志曾多次提出企业的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他表示企业应该将社会道德植入企业内部经营理念中,企业家也应具有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基金已于2011年4月29日结束募集,该基金成为我国首只绿色投资基金。该基金主要投资于绿色科技产业或公司,以及积极履行环境责任、致力于向绿色产业转型或在绿色相关产业发展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公司。该基金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加入到绿色投资者的行列中来。2010年7月,我国首个碳交易中心“碳减排联盟”在武汉正式成立,包括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武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近50家机构和企业成为首批会员,会员企业均承诺将主动采取措施降低企业的碳排放量,实行低碳经营。由此可见,无论是政府、债权人、股东,还是消费者,或是企业自身,对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呼声均不断提高。

2.理论背景

本书的理论背景在于:制度理论对经济学中企业理论的修正。

无论是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者,还是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者,均以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基本假定为基础,认为企业存在的唯一目标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任何企业行为都是企业追求效率的结果。经济学家们认为企业在遵守法律、创造利润之外,不必承担其他的社会责任。他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必定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这些成本如果不能转嫁给消费者,那么必然会导致股东利润的减少。但制度理论将企业放入到一个开放的环境中,认为企业不仅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且受制于制度环境,解释了为什么企业花费很大资源去做一些和效率生产无关的事情。正如制度学派的重要代表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 North)指出的那样,各种经济活动的存在并不是市场运行的结果,他们首先被特有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决定。新制度学派确定了“制度”作为该理论的研究对象,从政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研究企业行为的变化及其存在的问题。该学派所确立的“制度”既包括各类有形的机构或组织,如国家、公司、工会、家庭等,也包括无形的制度,如所有权、集体行为、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社会意识等。制度理论中的代表性观点为合法性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以迈耶和罗恩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与效率机制迥然不同的合法性机制。他们认为许多组织制度和组织行为不是为效率所驱使,而是源于组织在当代社会中追求合法性以求生存发展的需要,为获得社会合法性,组织必须遵守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规则。弗里曼1984年出版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一书,是最早关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系统阐述。他认为,企业不再单纯地将股东利益最大化视为企业的经营目标,企业追求的是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而不仅仅是股东的利益(陈宏辉,2003)。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消费者、供应商/经销商、雇员、政府、社区等。

制度理论修正了传统企业理论的企业完全理性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假设无法适用所有制度环境的局限性,认为企业的行为是对制度压力的反应性行为,强调外部因素对企业决策的影响,以及企业面对的社会和文化压力对企业行为的影响。近年来,随着企业生存的制度环境日益复杂,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制度理论对企业的行为进行解释。本书将立足于制度理论,用合法性机制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解释。二、研究目的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各方都有自身的利益,共同参与构成了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企业价值只有与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相一致,遵循价值规律,通过以价值为核心的管理,使所有利益相关者均能获得满意的回报才能得以体现和提高。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履行环境责任会提高利益相关者的满意度,从而增加企业回报利益相关者的能力,企业价值会随之提高。然而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其本质是追求利润和利润最大化,这使得他们作任何决策的出发点就是能不能收回成本并实现利润。企业环保投入的增加,必然导致企业经营成本的提高,最简单的例子便是企业需要花费巨额资金用于能源和废弃物的管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环保投入与利润之间的矛盾便呈现出来。

在此背景下,本书着重论述和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企业为什么要进行环保投入。本书主要围绕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论,从环保行为经济后果的角度,分析企业环保投入的成本与收益。

第二,哪些因素影响企业环保投入。本书从制度理论的合法性机制出发,在制度理论框架中解释企业环保投入虽然有悖于“效率机制”,但仍被广大企业所采纳的原因,并结合大量样本实证分析对研究结论进行检验。

第三,企业的环保投入能否为企业带来价值的提升。在我国目前制度背景下,主要考核企业环保投入行为到底能否为股东、公众与社会等利益相关者所接受和认可,为企业带来价值的提升,以实现企业、社会、利益大众等多方共赢。三、研究意义

1.研究的理论意义

第一,本书在回顾和整理学者们对于环境绩效相关定义的基础上,对企业与环境的关系进行总结,并采用环保投入强度对企业的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考核,为国内在此议题上的后续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第二,本书全面分析验证了利益相关者对环保投入强度与企业价值关系的影响,将企业价值驱动置于企业的具体经营环境中,这不但丰富了环境绩效领域的研究内容,而且为企业在复杂的环境中合理地配置、使用、管理环保投资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第三,本书运用外部性理论、企业伦理理论、合法性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的价值创造进行过程分析,将现有文献中企业环保投入对企业价值影响分析进行了归纳和完善。

2.研究的实践意义

传统企业的发展模式是高投入、低产出,自然资源消耗高,利用率低,废弃排放物多,环境污染严重。这些粗放的生产方式严重损害了企业经济发展的环境基础,造成过度开发消耗资源,生态环境的再生和补偿能力严重滞后,这些都将阻碍企业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在当前,我国企业不仅面临着激烈的国内竞争,而且必须接受世界经济环境的挑战。在全球环保潮流和污染日趋严重的双重压力下,企业的环境成本与费用与日俱增,产品定价不能不考虑环境影响,投资决策时考虑环境因素已是势在必行。因此,从长远角度来看,企业只有增加环保方面的投入,重视绿色环保,才能在减少环境恶化的同时,减少企业发展阻力,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近年来,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到企业对环境的社会责任。2010年11月,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发起,联合武汉市60余家有较大影响力和行业代表性企业组成武汉碳减排协会,并号召协会内所有企业主动加大环保投入、节能减排。企业环保投入的增加,必然会带来企业运营成本的增加,影响本期会计利润。企业的环保成本投入,能否为利益相关者认可,能否使企业自身价值得到提高,本书的研究成果,将有助于解决此问题,为我国企业的环保行为提供借鉴意义。第二节 主要思路与研究方法一、研究框架

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介绍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本书的主要逻辑框架。

第二章,研究回顾及文献综述。本章依次对企业环保投入范围的界定、企业的环境责任、企业的环境管理行为驱动因素、企业环境管理行为对企业价值影响的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和回顾,总结概括了研究现状及尚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第三章,企业环保投入行为的驱动因素分析。基于新制度理论下的合法性视角,分别从外部利益驱动和内部公司治理两个方面,分析了影响企业环保行为的因素,并提出实证假设,为后文的企业环保行为与企业价值探讨奠定了分析基础。

第四章,企业环保投入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分别分析了企业环保投入行为对企业短期会计利润和长期价值的不同影响。站在利益相关者角度,从产品市场、资本市场、要素市场出发,分析环保投入对企业长期价值的影响机制,并提出研究假设。

第五章,实证检验。分别构建模型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首先检验了企业环保投入行为的影响因素,然后将企业环保投入强度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

第六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本章首先对研究结论进行了总结;其次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对策建议;最后指出本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今后的研究建议与思路。二、研究方法

本书主要围绕企业环保投入在外部驱动和内部公司治理环境下的价值创造和实现过程展开,主要采用定性、定量研究,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定性研究主要是指文献研究与理论探索方面。在充分梳理和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构了本书的理论基础。围绕企业环保投入强度的影响因素,推导出相应的研究假设,研究概念的操作性定义和测量。

定量研究是指研究样本的确定和选取、数据的搜集与统计分析。根据所提出的研究假设,主要通过构建多元Logit回归模型,对数据进行分析,检验研究假设的正确性。主要的统计工具为SAS9.0和STATA11.0。第二章研究回顾及文献综述第一节 环保投入的研究一、环保投入的内涵与范围的界定

1.环保投入范围的界定

目前,学界对环保投入的范围界定主要分为“费用说”和“投资说”两种。费用说的主要观点认为,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不断消耗着环境资源,为了对已污染的环境资源进行保护和治理,投入到环境资源保护与治理中的费用就是环保投资。美国是费用说的典型代表。在美国,环境保护投入主要包括污染防治费用、损害费用、治理费用和管理费用,没有包括用于支持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各种费用(欧阳鹏,2009)。而投资说的主要观点则认为,环保投入是为了增加未来的经济发展能力,进而增加未来的人类福利,社会中有关的各个投资主体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到环境保护的各项活动,用于治理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从而形成自然资本存量的一种经济活动(龚玉荣、沈颂东,2002)。日本是投资说的典型代表。在日本,环保投入除了包括治理产业污染的投资外,主要集中在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上,更加注重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资金投入(任勇,2000)。在我国,对环保投入范围的划定缺乏统一的口径,但总体来说对环保投入范围的划定综合了费用说和投资说的观点,认为环保投入既包括用于污染整治的费用,也包括用于改善生态环境的资金投入。厉以宁、章铮(1995)认为,环境保护投入应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投入、环境保护投入(主要是指防治环境污染的费用)、发展环境产业的投入。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年报将环保投入划定为用于更新改造投资中的环境保护部分,列入国家统计局年报的环保投入只有事业单位治理污染的资金。2000年全国环境保护规划纲要中规定的环保投入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中的环保投资、与环境相关的部分城市公共设施投资、综合利用的投资、自然环保投资和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投资。我国最权威的环保投入范围的界定来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发布的《关于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按照环境保护的对象将环保投入分为环境污染治理投入、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环境管理与科技投入三类;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将环保投入分为环保固定资产投入、环保工程或设施的运行费用、环境管理与科研费用三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

2.环保投入主体的界定

环保投入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企业主体、个人非盈利组织等社会团体三种。本书对环保投入的研究以企业投资为主,仅围绕企业的环保投入问题展开。目前,在世界各国,政府是环保投入的主导力量,投资总额巨大,企业仅承担部分环保费用。在美国,政府主要负责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但政府也在逐渐减少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放手由企业自主承担。企业主要承担由企业生产导致的污染防治费用。在日本,对于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建设的、与企业有直接关系的那些公共污染防治项目,相关企业必须负担部分建设成本。而在瑞士,来自企业与个人的环保投入资金占到整个环保投入的67%。在我国,政府仍是环保投入的主力军。“十一五”期间,我国用于环境保护的总投入约为1.3万亿元人民币,这其中绝大部分资金来自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06—2010)。二、企业环保投入范围的界定

在微观层面研究企业环境保护投入的问题,首先需要对企业的环境保护投入范围进行界定。但对于不同主体的环保投资权尚未准确界定和落实,即哪些投入属于政府承担,哪些投入归属企业承担,缺乏明确的界定,因此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企业环保投入范围的界定缺乏统一的标准。理论界对企业环保投入范围的探讨,主要从环境会计角度,围绕企业环境成本与环境资产的确定展开,因为企业的环境保护投入会因为会计确认标准的不同而被资本化或费用化。它主要由环境成本与环境资产组成。

1.企业环境成本的确认原则

许家林教授指出,在权责发生制下,对环境成本的确认,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原则:第一,导致环境成本的事项确已发生,即支出能导致企业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且该项支出与环境相关;第二,环境成本的金额能够可靠估计。他还指出,由于环境成本具有不同于企业其他成本的特征,因此应该全面认识环境成本的固有特征。由此他提出了企业环境成本的三个特征:第一,可追溯性,即企业行为导致的环境问题,企业应对其负有可追溯的历史责任。通俗地讲即为“谁污染谁负责”。第二,相关性,即企业对供应链上下游的其他责任方造成的环境问题负有相关责任。第三,递增性。随着工业的发展,企业环境成本逐年递增(许家林等,2006)。在具体确认方法上,目前我国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以法律法规为原则的确认,即企业为了达到法律法规的环境标准而发生的费用。比如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标准等。第二,企业自主进行确认,即企业根据自身在进行环境保护时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环保确认。

2.企业环境成本的定义

由于不同国家、不同会计职业组织或机构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各国环境会计适用环境的不同,各国对于企业环境成本的定义也存在差异。

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组(ISAR)指出,企业环境成本是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企业为运营活动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而发生的一系列支出,以及企业为实现环境目标、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发生的其他支出。

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认为,企业环境成本是企业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支出和企业因污染导致周围环境损失的支出。其中,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支出包括企业为预防、保护和修复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而采取的相关行动所发生的支出;环境损失支出主要包括企业因未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而接受的处罚、企业因环境污染而支付给相关受损者的赔偿金等。

日本环境保护部(Japan Environment Agency)2002年颁布的《环境会计指南》(Developing an Environmental Accounting Systems)指出,企业环境成本是指用于防止、控制或者避免环境负荷的产生,消除环境影响,对引起的环境危害进行补救或是有助于以上工作得以进行的投资和费用,以货币单位计量。日本环境保护部给环境成本下的定义中不包括由企业生产的环境负荷而带给不相关第三者的负担(农产品污染、渔业污染、空气污染等)。

国内许多学者也给出了企业环境成本的定义,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郭道扬教授(1999)指出企业环境成本是以保护生态为目的,充分考虑产品生产对环境带来的外部性影响,按照所测定的人力劳动耗费和自然资源耗费标准对产品投入进行计量,并列出必需的资源耗费和环境治理补偿费用,发生的这些资源耗费与环境治理补偿费用就是环境成本。乔世震(2002)指出环境成本是与企业环境活动有关的责任成本。罗国民(1997)认为企业环境成本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生态资源的价值。

3.企业环境成本包含的内容

环境成本的构成及分类是对环境成本准确确认与计量的前提,由于确认及分类标准的不同,不同组织机构对环境成本内容的划定存在差异。

White和Savage(1995)将环境成本分为内部成本与外部成本两类。内部成本指在利润表中已有,并会受到目前及未来法令法规和市场状况影响的成本,主要包括废弃物处理、空气排放控制系统的购买与维修、受环境绩效影响的物价变动等。外部成本包括企业为达到现行法令法规而付出的成本,如企业为达到政府对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而付出的成本。

Bailey(1991)将环境成本分为四大类:作业成本(Usual Costs and Operating Costs),指与环保产品直接有关的成本,包括厂房建设、设备、原料、人工与能源成本等。隐含的法规成本(Hidden Regulatory Costs),指遵守政府环保法令法规所需的成本,包括申报、披露、许可、监督、测试、训练与检查的成本。或有负债成本(Contingent Liability Costs),包含违反法令法规而产生的罚金,对企业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等的诉讼、判决与解决的成本。这三类成本都需要经过估算,而且要注意发生可能性与金额的低估。无形成本(Less Tangible Costs),指借着减少、减低污染物与消费者对环境产品需求的增加,企业可以透过改善与消费者、职工的关系及企业形象,达到增加收入、减少支出的目的。如果一个企业能将其环境保护目的与企业目标相结合,则所有节省的支出可与或有负债成本相抵消。

美国环境保护署(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1995年环境计划的环境会计专案(Design for the Environment Program,Environmental Accounting Project)所作的报告——《作为经营管理工具的环境会计入门:基本概念和用语》(An Introduction to Environmental Accounting as a Business Management Tool:Key Concept and Terms)认为,企业的环境成本主要由三大部分构成:潜在隐藏成本、或有成本和对外形象成本(Relationship/Image Cost-Consumer,Community and NGO Relations)。其中对外形象成本指有些环境成本很难具体化,因为较不容易观测与计量,而是与客户、员工及社区的认知有关。这些成本包括组织形象、员工关系、供应链上下游关系及社区关系等公开成本。具体划分标准见表2-1。

日本环境部在《环境会计指南》中将环境成本分成了三类:经营区域内成本,主要指企业在主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减轻在其经营区域内产生的环境负荷所需承担的费用;上下游成本,为了减轻在公司经营区域上游和下游所产生的环境负荷所需要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管理活动成本,企业用于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管理活动的费用。该标准对环境成本的内容架构及观念阐述得相当完整。具体范围与内容见表2-2。表2-1 美国环境保护署对企业环境成本的分类续表2-1表2-2 日本环境部2000年环境成本分类续表2-2

国内关于环境成本的内容与分类有以下几种主要观点。

王立彦(1998)按照不同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和功能三种分类标准对企业环境成本进行分类。他认为按照空间范围划分的企业环境成本包括企业导致污染而发生的并且已经明确是由企业承担和支付的可用货币计量的费用,如排污费、环境罚款、环境清理费等。按照空间将环境成本分为过去环境成本和将来环境成本。过去环境成本是企业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在本期会计期间内确认的费用;将来环境成本是企业对将来环境污染在本会计期间内预提的环境性费用。按照不同功能将环境成本分为弥补过去、维持现状、预防将来环境成本。肖序(2002)按照企业活动对环境负荷的影响将环境成本分为直接降低环境负荷成本、间接降低环境负荷成本和环境损失成本。环境损失成本主要指企业因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的赔偿金、罚款、各种排污费及环境责任案件的诉讼成本等。许家林(2006)根据导致环境成本的具体形态,将环境成本范围划定为14类。国内学者对环境成本内容及范围的划定见表2-3。表2-3 国内学者对环境成本内容及范围的划定续表2-3

从以上回顾可以发现,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均已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官方的对环境成本内容及范围界定的体系标准,而我国对环境成本范围的划定尚处在探索阶段,目前还没有权威机构发布有关环境成本的范围及内容界定的正式文件。

4.企业环境资产的确认及内容

出于对环境绩效的考虑,企业当期的环保投入除了形成当期环境成本外,还有一部分应该根据效益的产生资本化处理,计入环境资产中。ISAR(2003)认为环境资产由符合资产确认标准而被资本化的环境成本构成。许家林(2006)认为,只有那些企业发生的环境成本中同时符合环境资产要素的定义、可用货币计量、与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和能够可靠地计量等确认标准的项目才有可能被资本化,确认为环境资产。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判别某项环境成本是否资本化时所遵循的方法存在差异。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所发布的潜在事物摘要EITF(The Emerging Issues Task Force)第89-13号与90-8号中认为以下三项环保投入将被资产化处理:投入是为了延长使用年限、增加产能与改善运行效率或安全;投入是为了减轻或防止未来所发生的污染;投入是为了增加产品的销售,且可从售价中回收。

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提出了两种方法判别环境资产:增加的未来利益法(BF),即导致未来经济利益增加的环境成本应资本化;未来利益额外的成本法(ACOFB),即无论环境成本是否带来经济利益的增加,只要它们被认为是为未来利益支付的代价时,就应该资本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采用的是BF法。

由此,我们发现,企业环保投入的准确确定依赖于对企业环境保护投入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的标准,不同的划分标准会对企业环保投入的范围产生影响。本书对环保投入的计量参考国际标准组织环境管理系统ISO14000系列中的ISO14001环境系统说明书对环保投入的计量方式进行。采用该标准的原因主要有:首先,该系列在1996年发布,是目前全世界最为普及的环境管理标准,可以认为它就是目前最具权威性的环境管理标准,因此,采用该标准的计量方法具有权威性,有利于将我国环保投入数据与其他国家数据进行横向比较与研究。其次,在我国,1995年正式成立了“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于1997年将ISO14001/ISO14004/ISO14010—14012等五个标准等同转化为我国的国家标准,广泛开展试点认证工作。截至1998年底,有55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1认证。由此可见,ISO14001标准已经成为我国现存最权威的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再者,由于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环境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会计核算上的准确要求,因此,相当多通过了ISO14001体系认证的企业已经按照该体系的标准对环境费用、环境资产等事项进行了计量与披露。只是由于缺乏专门的会计科目,企业自行将环境成本、费用归入已有会计科目中进行披露。因此,可以认为,该标准是我国目前被广大企业所普遍接受的、最具权威性的环境会计计量标准。三、环保投入效率的研究综述

国内外关于环保投入效率的研究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方面从环保投入与经济增长关系角度研究环境投入与收益的变化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问题;另一方面从环保投入机制角度研究环保投入机制的优化问题。

1.环保投入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综述

人类对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研究始于“罗马俱乐部”的报告《增长的极限》(德内拉·梅多斯等,2008)。随后一大批经济学家研究指出加大环保投入可以提高治污技术,从而一方面避免环境的持续恶化,另一方面可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这其中以1993年Panayotou提出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简称为EKC)为典型代表。该研究借用1955年库兹涅茨界定的人均收入与收入不均等之间的倒“U”形曲线,提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认为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之间存在一种倒“U”形关系,即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时候,环境污染的程度较轻,但是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环境污染由低趋高,环境恶化程度随经济的增长而加剧;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也就是说,到达某个临界点或称“拐点”以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又由高趋低,其环境污染的程度逐渐减缓,环境质量逐渐得到改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提出后,关于环境投入效率的理论探讨不断深入。此后Shafik、Bandyopadhyay、Panayotou等人的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然而,也有学者指出EKC不适用的情况。如Bartz S和Kelly D L运用“校准-模拟法”证明美国的EKC并不存在;Jie H(2007)通过对EKC的研究拓展发现,适用于发达国家的倒“U”形曲线并不一定普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Hui L等(2007)运用元分析(Meta-analysis)方法对已有EKC研究文献作定量分析,发现采用不同的数据、研究方法和环境质量衡量指标,将对EKC的存在性和拐点位置产生影响。

近年来,我国许多学者也对环保投入效率问题进行了研究。孙冬煜(2002)利用所构造的“环境保护投资优先增长模型”进行研究,解释了环保投资优先增长的现象,并认为要解决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环保投资需比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得更快些。张彬等通过建立内生经济增长模型,研究环保投资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分析我国环保投资和能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戴桂林等(2010)通过构建环境治理投入与经济增长关系两个阶段模型,发现在我国环境治理投入可以通过经济机制与改善环境承载力促进经济增长。韩强等(2009)针对2002—2006年我国工业领域的环保投入与产出进行了环比分析,认为各地区的环保投资效率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吻合,得出我国环保投资效率偏低的结论。总体来看,国内学者对环境保护投入的研究主要以政府为投入主体展开,研究政府的环保投入与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关系,从国民经济管理角度研究环境问题,侧重于从国民经济宏观核算的统计角度研究其环境投资与收益的变化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问题,主要是服务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平衡,缺少从企业主体角度出发,站在企业微观层面研究企业环保投入的相关问题。本书的研究恰好弥补了这方面的空白,为企业的环保投入提供了实证证据。

2.环保投入机制的现状研究

对于环保投入机制的研究,主要从环保投入主体、环保投入结果、环保投入来源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现行环保投入机制运行中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解决方案。就现有的研究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环保投入上已经建成了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有利于环保投入效率的提高,而我国现行的机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存在一定的弊端。

1)国外环保投入机制分析

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环保投入机制,他们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环保投入机制的优化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意义(黄志刚,2008)。总结西方发达国家的环保投入机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环保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政府是环保投入的主导,投资总额巨大,企业也承担部分环保费用,且此部分比例逐渐加大。美国政府对环保投入力度非常大,到2000年美国总的环保投资就已经达到1710亿美元,占GNP的比例高达2.6%(王子郁,2001)。政府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但政府也在逐渐减少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放手由企业自主承担。企业的污染防治费用,基本上全部由企业自主承担。针对中小企业,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会提供商量补助或优惠政策。自日本开始全面防治产业污染以来,中央政府的环境预算大幅度上升。到2000年估计日本近年来的环境投资占GNP的比例为1.50%2%或者更高(任勇,2000)。日本的绝大多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由地方政府实施和管理的,大部分投资也来自地方政府。瑞士环境保护投入主要由政府、企业等社会组织团体和家庭三部分构成。1996年瑞士联邦统计办公室的调查显示,来自企业与个人的环保投入资金占到整个环保投入的67%。从发达国家的环保投入主体上看,虽然政府仍是环保投入的主力,但政府正在将企业逐渐引入到环保投入的主力军中,激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2)环保投入的市场调节体系较发达。发达国家根据生态和经济规律,运用价格、成本、信贷、税收等经济杠杆,运用市场手段,将企业的微观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环保投入的经济绩效,加强企业、公众等主体对环保投入的认同。美国政府通过征收资源税、提供环保示范补贴、减免税款等多种方式加强市场机制在环保投入中的作用。比如为了鼓励企业自主安装环保设施,政府规定凡安装节能设备的公司均可享受税收的减免优惠。瑞典的氮氧化物税的征收使1992年实际氮氧化物排放比上一年减少了30%40%。日本政府则通过成本选择机制,运用高额罚金、赔偿费等手段迫使企业增加环保投入。一旦企业因不及时采取环保措施而造成污染,将面临停产、高额的罚金甚至刑事处罚。日本企业如果不采取脱硫等环保措施,遭受的惩罚成本将是环保投入的12.6倍(任勇,2000)。

2)中国环保投入机制现状研究

相对发达国家完整而成熟的环保投入运行体制,我国的环保投入体制还处于起步阶段。鲁焕生和高红贵(2004)的研究表明,中国70%以上的环境保护投入是政府和公共部门承担的。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我国环境保护的投入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企业、其他非官方机构的环保投入力度逐渐加大,但对于主体的环保产业投资事宜尚未准确界定和落实。现将众多学者的观点总结如下(尹希果等,2005;田宏莉、冯惠娜,2004;陈柳钦、曾庆久,2004;鲁焕生、高红贵,2004;杜崇波、张新国,2003;李淑梅,2003;林致远,2002;刘丽明、何恒,2002;凌丹等,2002)。(1)我国环境保护投入严重不足。虽然我国环保投入总额2000—2006年7年间涨了2.5倍,占GDP比例由1.02%上升到了1.22%,但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2%3%)(杨文杰,2009)。由此可见,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治理的初级阶段,面临着复合型的污染问题,亟需加大环保投入。(2)环保投入主体单一,投入结构不合理。从地区结构看,东部发达省份环保投入数量较大,比例较高,而西部欠发达地区投入基数较小;从部门结构看,环保投入主要集中在重污染行业,如冶金、化工、钢铁等行业;从方向结构看,环保投入主要用于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两方面;从投入主体上看,政府仍是环保投入的主力军,主要通过国家预算内资金扶持。但在工业污染的治理中,企业环保投入所占比重逐年增大,从2000年的7%上升到2006年的78.9%,成为工业污染治理的主力军。这说明我国环保投入的市场化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6)。(3)环保投入资金运行效率低下,环保设施技术水平低。虽然我国的环保投入正在不断增加,但普遍存在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治污效果不显著的特点。颉茂华等(2010)通过对2000—2007年我国环保投入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随着我国环保投入力度的加大,我国的污染物排放量却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且上升幅度较大,并认为造成该现状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环保投资效率低下。

总体而言,我国环保投入特点为:政府是最大的投资主体,企业和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未得到充分调动,环保投入过程缺乏有效的市场手段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由此可见,研究企业的环保投入行为,分析企业的环保投入动机及环保投入带来的一系列经济后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二节 企业与环境的关系一、企业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基于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剑桥大学的马歇尔(Marshell)和庇古(Pigou)在20世纪初提出的,他们指出外部性是指私人边际收益和社会边际收益之间的非一致性,即某些经济主体的行为影响了其他经济主体的利益,却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或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的现象。1924年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进一步提出了“内部不经济”和“外部不经济”的概念,认为如果某企业给其他企业或整个社会造成了损失,而这种损失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是“外部不经济”,此时,企业的边际私人成本小于边际社会成本。此后,奈特、埃利斯和费尔纳等学者从产权界定的角度分析了“外部不经济”。他们认为,对稀缺资源缺乏产权界定是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主要原因。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科斯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深入探讨。科斯认为,明晰产权,实现外部问题内部化是解决外部不经济的主要手段,只要产权明晰,外部性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后的补偿得到解决。

企业的运营实质上就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环境影响的互动过程。因此,从环境角度来看,企业的运营就是企业输入环境能源,如水、洁净的空气、矿产资源等,输出产品、副产品以及污染物和废弃物的过程。环境既是经济资源的提供者,又是各种工业及生活废弃物的吸纳者。因此,由企业活动而引发的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外部性,而且这种外部性主要是“外部不经济性”,企业的生产活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后果,而企业不必为此承担足够的成本,表现为当经济主体利用资源的私人成本少于社会成本,那么他就能获得比承担相应社会成本更多的收益。因此,在不加任何干预的情况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都将按高于社会效率的水平来利用资源、产生污染,按低于社会效率的水平投入来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活动。这种外部性决定了企业不会自觉控制对环境资源的占用。因此,来自生产和消费的外部性造成的环境问题会不断增加。最为显著的两个例子是大气污染与水污染。一些企业通过向空气和公共水域中排放生产废物而节约排污成本的现象,可谓屡见不鲜,典型的如松花江事件、紫金矿业事件,均给自然环境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性损害。利用科斯的外部问题内部化手段,无法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的外部不经济。这主要在于企业排污量的测定存在一定技术上的局限性,使得对排污企业排污量的界定缺乏有效的方法;又由于企业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为为数众多的公众,这会导致通过协商补偿而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成本非常高,协商而导致的交易费用很可能超过可能得到的补偿,这将使谈判失去动力,从而无法达成交易协议来解决外部不经济问题。

外部不经济的另一方面包括经济主体进行环境保护时,其活动产生的收益无法独自享有,而部分或全部地被其他经济主体和社会所享有,此时便产生了“搭便车”现象。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无法获得相应的报酬,因此企业往往缺乏主动进行环境保护的动力,致使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供给不足。庇古认为当出现环境问题的“搭便车”现象时,依靠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是不能解决的,即出现所谓的市场失灵。造成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在于环保后果的公共属性——非排他性。非排他性是指只要某一社会存在公共产品,就不能排斥该社会任何人消费该种产品。正因为环保后果的非排他性,不同经济主体就会产生强烈的可能利用环境所带来的好处,而不采取任何措施保护环境的动机。笔者认为,正是由于环境问题的产权不明晰以及环保后果的非排他性,使得企业在利用环境时,总是避免承担环境成本——废水、废气和废渣等造成的环境污染,从而造成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为了解决环境污染的外部不经济问题,1968年,戴尔斯提出了污染权交易理论,该理论为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作出了极大贡献。该理论将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所有者与利益代表者,在市场上按每单位允许的排放量,公开出售一定数量的污染权,并利用出售污染权的收入来维护和提高环境的质量。具体形式有污染权拍卖和污染权销售两种,同时也允许污染者之间进行污染权的交易。这种方式有利于限制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使有限的环境资源得到最优配置,该方法目前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已取得了成功。目前,在我国北京、湖南、江苏等地已经开始实施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工作,但该方法仍存在一定局限性。首先,政府只是环境问题中众多利益相关者中的一部分,因此将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所有者和公众利益的代表往往会忽略其他利益相关者(如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等)的利益,这容易造成排污权的定价成为各级政府博弈的产物,而对定价的公允性产生损害,另外政府的权力过大就可能影响排污权分配的公平性,引发政府官员的环保寻租行为。其次,排污权交易过程首先要确定环境容量,并对环境容量进行科学的评价与测算。政府管理部门一般根据环境目标控制点的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污染物的性质和扩散模式,确定区域内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即环境容量。但目前的测定方法在准确性和客观性上存在局限,不同方法之间的相容性较差。二、企业的环境责任——基于企业环境伦理理论

1.企业环境伦理理论

随着人类的物质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进一步改造世界的能力不断增强,工业化浪潮也给全球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就企业与环境的关系而言,企业伦理学从伦理角度研究了如何使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的企业环境伦理道德问题。

企业伦理观念是美国学者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责任伦理观是其代表性的思想。责任伦理首先由马克斯·韦伯于1919年在他的演讲《以政治作为职业》中提出,他呼吁社会倡导一种超越良知伦理的责任伦理。企业环境伦理是关于企业与环境关系的道德研究,它是企业伦理观念从企业社会伦理到企业自然伦理的一种拓展。汉斯·尤纳斯(1984)认为,关注环境强调的应是有能力的、存在着的主体,对无能力的自然和未来时代(尚未实现的主体)的责任伦理,这种责任可称之为未来责任或关护责任。企业的环境伦理广义定义包含三个层次(沈介文,1998)。第一个层次是企业具有的自然生态观,即企业对所处的自然环境的看法,以及企业对于人类与大自然之间关系的了解;第二个层次为企业在大自然生态中扮演的角色,即所谓的企业自我行为的期许,以及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的行动对自然生态造成的影响;第三个层次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于环境保护行为的规范,特别是针对经营过程中因生产而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行为规范。因此,企业对于社会,乃至整个地球,在享有它应得到的权利的同时,站在企业环境伦理角度,还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因此,企业真正的利润最大化,并非是单纯地从自身经济利益和短期效益出发,而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考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企业内部解决污染产生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工业的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才是符合伦理要求的,也是企业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企业环境伦理学为企业环境责任的确定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2.企业的环境责任

从严格意义上讲,企业环境责任是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其产生于环境破坏的严重性,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外部不经济性是造成环境破坏的根本原因。不同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责任的关系,有不同的解释。

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John Elkington)于1997年提出了“三重底线”的概念,他认为就责任领域而言,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分为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经济责任也就是传统的企业责任,主要体现为提高利润、纳税责任和对股东投资者的分红;环境责任就是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就是对于社会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企业在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时必须履行上述三个领域的责任。卡罗尔(Carroll,2004)将企业的社会责任比喻为一个金字塔,由程度最基本到程度最高依次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以及慈善责任。他将企业的环境责任隐藏在伦理责任与慈善责任之间,认为企业在谋求自身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企业环境责任是企业对社会所承担的环境保护义务,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能因为追求经济效益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必须从保护生态环境、尊重自然的道德责任感出发,以可持续发展为活动经营的指导原则,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企业发展的基本宗旨。美国著名的环境与经济组织——环境责任经济联盟(Coalition of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Economies,CERES)在2000年的永续管理计划中明确了企业经济活动与环境的关系,并号召企业将“三重底线”纳入到企业管理的目标之中。我国学者许家林认为,现有社会责任评价内容既包括内部责任,也包括外部责任,但两者之中均包括环境责任,它指企业对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主要涉及来自于道义上的环境责任、法律原因导致的环境责任和传统经济意义上的委托代理责任所引申出来的环境责任三个方面。

环境保护已成为人类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社会责任,但关于企业环境责任的理解,不同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看法。美国学者乔治·恩德勒认为,企业的环境责任是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消耗较少的自然资源,输出较少的环境污染。马燕(2003)认为,企业环境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自身发展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兼顾环境保护的社会需要,并自觉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赵惊涛(2010)认为,企业环境责任由企业环境道德责任和企业环境法律责任两部分组成。企业环境法律责任是指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必须承担的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资源的社会责任。企业环境道德责任和企业环境法律责任也是相互渗透和转化的。企业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还必须考虑社会整体利益。这种社会利益的考虑含有道德因素,是一种社会责任,同时也是自律责任。白平则(2004)认为,企业经营以企业环境责任与利益最大化为二元化目标是不现实的。政府应该承担主要的环境责任,而企业只有在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后,才会适当履行环境责任。由此可见,目前学界对于企业环境责任的理解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尚存在分歧。

3.企业的环境责任与环境管理

企业的环境责任需要依靠公司的环境管理行为来具体体现,表现在公司内部环境意识的提高、经营理念的转变等。企业环境管理行为是企业环境责任实现的手段。人们对环境管理行为的认识,是随着环境责任意识的提高而不断改变的。早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发达国家企业也对环境管理持抵制态度(Mohan,1999)。在那个阶段,企业管理主要是针对运作效率,包括设计、过程和市场营销等。环境问题在企业计划中根本没有被考虑,企业对建立环境领先地位的目标及受制于规则的政策表示了极大的抵触(Fischer,1993)。直到20世纪90年代,“环境管理”这个概念才由美国学者Klassne和Mc.Lauglilin(1996)提出。他们认为环境管理是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为把企业产品的环境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而进行的努力。该定义没有明确表述企业的所有决策是否一定要结合环境考虑。Shrivstava、Hart和Stuart(1994)等提出了一个总的定义,认为环境管理是企业如何在活动过程中处理环境问题。中国学者秦颖(2006)认为,企业的环境管理就是企业把对环境的关注结合到企业管理活动中,把因环境问题(如污染排放、环境事故、环境罚金、资源浪费等)造成的风险成本降到最低限度,使环境管理成为企业战略管理的一部分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措施。就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实践来看,企业的环境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微观基础,其具体内容被概括为“5R”原则。

一是研究(Research),即在企业决策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保护对策;

二是减量(Reduce),即采用环保技术与工艺,在材料选择、设计、制造、包装上均要考虑环保因素,以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

三是再利用(Reuse),即使产品多次重复利用,以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减少生产该产品消耗的能源和资源;

四是循环(Recycle),即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

五是保护(Rescue),即积极引导消费者在使用商品过程中,尽量降低其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治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

根据以上原则,环境管理的具体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是直接控制。主要是通过环境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实施,配合各种行政措施来实现对企业环境活动的控制。二是通过市场经济机制的手段(如排污权的出售等),使用市场手段调节环境问题的外部不经济性。三是通过自愿性环境协议等非强制性措施督促企业进行自我约束,减少环境污染行为。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环境事项纳入管理的范畴,并且服从正式的管理和原则,环境管理体系(Envi-romental Management Systerm,EMS)逐渐形成。根据ISO14001的3.5定义: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组织内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还包括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等管理方面的内容。可以这样描述环境管理体系:这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而且有协调动作的管理活动,其中有规范的动作程序、文件化的控制机制。它通过有明确职责、义务的组织结构来贯彻落实,目的在于防止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主要有三种:英国标准学会于1991年颁布的BS7750,它被认为是有关环境管理体系的第一个国际准则;欧盟的生态管理和审计规划(EMAS),它是1993年被欧洲委员会采用的,该准则目前在德国和奥地利被广泛使用;国际标准组织的ISO14000系列,该系列最早在1996年发布,它是目前使用最为普及的指南,可以认为它就是目前最具权威性的环境管理指南。

企业进行环境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要控制和改善环境业绩。ISO14001的环境系统说明书中指出,环境管理系统的运用,是为了环境绩效的改善。环境绩效是对企业在涉及环境问题方面的财务业绩和环境质量业绩的统称。其中的财务业绩是指企业发生与环境有关的问题所导致的财务影响;环境质量业绩是指企业由于努力和不努力从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作出贡献或者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所形成的环境质量绩效(许家林、孟凡利,2004)。因此,一个企业进行环境管理的过程,就是一个企业对环境绩效考核的过程,考核过程中的环境成本与收益将直接决定企业的环境管理行为。第三节 企业环境管理行为的驱动因素分析

随着环境风险的不断加大,强制性规则越来越严格,环境信息的公开披露越来越频繁,消费者环境意识不断增强,投资者对环境的日益关注,社会责任投资概念的延伸,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承担环境责任的行列中来(White,1992)。到底是哪些因素驱动企业自主承担环境责任,施行环境管理行为,学界对此进行了探讨。本书站在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角度,分别从企业内部制度环境和外部制度环境两个层面归纳了现有文献的研究成果。一、内部制度驱动因素分析

在企业内部制度环境层面,有的研究指出企业具体特征对企业环境管理行为具有驱动作用,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结构(Ramus、Steger,2000;Sharma,2000;Sharma,et al,1998)以及企业学习(Marcus、Nichols,1999);有的学者指出管理者素质会对企业环境行为产生影响,如领导的价值观(Egri、Herman,2000)和管理者对环境的态度(Cordano、Frieze,2000;Sharma,2000;Sharma,et al,1998)。关于内部制度环境驱动因素的研究总结如表2-4所示。表2-4 内部制度环境驱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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