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阅读与收藏·良友文学丛书:赶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6 06: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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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舍

出版社: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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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阅读与收藏·良友文学丛书:赶集

人文阅读与收藏·良友文学丛书:赶集试读:

《良友文学丛书》新版出版说明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著名编辑赵家璧在上海良友图书公司老板伍联德的支持下,历经十余年,陆续出版《良友文学丛书》,计四十余种。其中三十九种在上海出版,各书循序编号,后出几种则无。该套丛书以收入当时左翼及进步作家的作品为主,也选入其他各派作家作品。其中小说居多,兼及散文和文艺论著;第一号是鲁迅的译作《竖琴》。丛书一律软布面精装(亦有平装普及本),外加彩印封套,书页选用米色道林纸,售价均为大洋九角。《良友文学丛书》选目精良,在现在看来,皆为名家名作;布面精装的装帧更是被许多爱书人誉为“有型有款”。不可否认,在装帧设计日益进步的当下,这套出版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丛书外形已难称书中翘楚,但因岁月洗汰,人为毁弃,这套曾在出版史上一度“金碧辉煌”过的丛书首版已然成为新文学极其珍贵的稀见“善本”。

在《良友文学丛书》首版八十周年之际,为满足现代普通读者和图书馆对该丛书阅读与收藏的需求,我们依据《良友文学丛书》旧版进行再版(四种特大本不在其列)。本着尊重旧版原貌的原则,仅对旧版中失校之处予以订正。新版《良友文学丛书》采用简体横排的形式,以旧版书影做插图,装帧力求保持旧版风格,又满足当下读者的审美趣味。希望这一出版活动对缅怀中国出版前辈们的历史功绩和传承中国文化有所裨益,也希望广大读者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日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良友文学丛书》新版校订说明

一、本丛书收录原良友图书公司编辑赵家璧主编《良友文学丛书》共四十六种(四种特大本不在其列),乃为目前发现且确系良友版之全部。

二、此番印行各书,均选择《良友文学丛书》旧版作为底本,编辑内容等一律保持原貌,未予改窜删削。

三、所做校订工作,限于以下各项:(1)将繁体字改为简体字;(2)原作注释完全保留;(3)尽量搜求多种印本等资料进行校勘,并对显系排印失校者在编辑中酌予订正;(4)前后字词用法不一致处,一般不做统一纠正;(5)给正文中提到的书籍和文章及其他作品标上书名号,原作书名写法不规范﹑不便添加符号者,容有空缺;(6)书名号以外其他标点符号用法,多依从作者习惯,除个别明显排印有误者外均未予改动。

《赶集》再版序

舒乙

一本小书,叫《赶集》,却有不少特点,值得一书:

第一,《赶集》是老舍先生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赶集》出版于一九三四年九月,由上海的良友图书印刷公司出版,是赵家璧先生编辑的《良友文学丛书》中四十六种图书里的第十一种。《赶集》是老舍先生在济南写就的第一批短篇小说的合集。此时,他的正差是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文学主任兼文学院文学教授。在这一时期,不论是长篇小说,还是散文、杂文以及短篇小说,都是他利用课余时间创作的。

老舍先生于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九年在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任中文讲师,并利用假期从事文学创作。他在英国创作了三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和《二马》,从此走上了文坛。到出版《赶集》时,刚好走完了他的第一个十年文学创作历程。这十年是他的文学创作的发轫期、上升期和喷发期。除了上述三部长篇小说外,他还创作《小坡的生日》、《大明湖》、《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等长篇小说,成为我国现代长篇小说的奠基人之一。

一九三〇年到济南之后,老舍先生写了一系列散文,其中最有名的是关于济南的系列散文,如《一些印象》中的《济南的冬天》、《济南的秋天》,等等,后来被编进了中学语文教科书,成了散文写作的范文。

在此期间,老舍先生还创作了一批幽默的小品文,还写了不少新诗,同样是在一九三四年,比《赶集》早五个月,也是在上海,由时代图书公司出版了名为《老舍幽默诗文集》的合集。他被誉为最优秀的“幽默写家”。

此外,也许是刚由英国回来,也配合着教学的需要,老舍先生此时,特别是在一九三一年、三二年,还有一批译文问世,如丘奇的长篇论文《但丁》,在《齐大月刊》上连载了四期。

老舍先生的短篇小说创作,相对来说,起步得比较晚,始自一九三一年十月的《

五九

》,距今已有八十一年了。到一九三四年九月,收入《赶集》的短篇小说共有十五篇。其中,比较有名的是《大悲寺外》、《

马裤先生

》、《

微神

》、《

开市大吉

》、《

歪毛儿

》、《

柳家大院

》、《

抱孙

》和《

黑白李

》等八篇,特别是《微神》,是他的名作,和稍后的《断魂枪》并列为老舍短篇小说的代表作。

老舍先生自己解释过,书名为什么叫“赶集”:“这里的‘赶集’不是逢一四七或二五八到集上去卖两只鸡或二斗米的意思,不是;这是说这本集子里的十几篇东西是赶出来的。”

白天教书,只好晚上写。写长篇作品不便,于是由靠背戏改唱短打。因一九三二年以后,上海刊物增多,各处约稿者日增,便只好以写短篇小说来对应。

这便是《赶集》的“赶”的来历。他在给赵家璧先生的信中(1933年8月28日)特别提到《大悲寺外》、《微神》和《歪毛儿》这几篇,自认为“也还不算坏。”

第二,《赶集》初版本的装帧非常考究,至今仍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样版。《良友文学丛书》分精装和平装两种,精装特别精彩。精装书的封面是软布面,书名压制成凹型字,有立体感,下角压有一枚“良友”的徽记,整体显得既朴素又华贵。精装本还特别分别印制了一百本作者签名本,非常别出心裁。出版前请作者在扉页左下角印制好的竖形空格内一一签名,编号发行,编号也是事前分别印制上去的。我于二〇一二年二月在济南收藏家徐国卫先生处见过其中之一,是《赶集》的第五十七本,书皮是绛红绸布的。面对老舍先生七十八年前的亲笔签名顿感无比珍贵和亲切,也品味到出版家的创意匠心和周到细致。

第三,《赶集》的出版和此前《离婚》(1933年8月)的出版标志着老舍先生和赵家璧先生亲密合作的开始。

赵家璧先生(1908—1997)是我国现代杰出的出版家。我曾在一篇悼念他的文章中称他一生中有两个高峰,一个是《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7)的出版,另一个是“良友”和“晨光”文学书系的出版。这两个高峰让他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出版事业上的第一人,有着不可磨灭的光辉业绩和历史功勋。另外,他和老舍先生有着非同一般的亲密的合作关系,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永载史册。

如果说:“良友”时期的赵家璧是众人的伯乐和助手,那么,“晨光”时期的赵家璧则是老舍先生的合伙人和专职编辑。当然,“晨光”也出版别的作家的作品,不过,那都是“副”的,“晨光”的主角是老舍先生。

这是有缘由的。

老舍先生和曹禺先生一九四六年春受美国国务院的邀请准备赴美讲学,由重庆抵达上海,在上海逗留了十九天,在那里等船,并和先期返沪的文化界朋友们道别,出席了不少于十一次欢送宴会,做了几次讲演,着重向大家报告“文协”在大后方的工作状况,期间,老舍先生和赵家璧曾有过重要的交谈。

老舍先生在上海住在友人王景康先生家中。在一九四六年二月十六日下午的聚会上,他和赵家璧先生相见。两人相约,过几天单独见面,有重要事情相商。二月十九日,赵家璧先生在王景康家中和老舍先生见面,在仅留下他们两人时,老舍先生握住赵家璧的手,说了一席至关重要的肺腑之言。多年之后,赵家璧先生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对这段话有详细的记载。

这里,要插一段注。

赵先生写回忆录,总的来说并不算晚,但唯独写老舍先生却相当迟,几乎是挨到了最后时刻。原因是他有顾虑。

赵家璧先生在“文革”中也吃了不少苦,虽然有鲁迅先生写给他的一批信为他“保驾”,仍是灾难重重,以至在“文革”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心有余悸,对有的事还是不大敢坦然直说,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和老舍先生合作办书店的事。“文革”后,赵家璧先生曾多次来到北京,每次必到我们家中来坐坐聊聊。有一次,他单独把我拉到一边,低声问我:“和你父亲合伙办‘晨光’的事,我想了很久,还是不大敢露,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可以写出来?”

赵先生清楚地知道,这件事和老舍先生的死有直接关系。小红卫兵们在黑八月的那场可怕的暴力事件中,挥着皮鞭逼问过老舍先生:“在美国,为什么要拿美金?”

这个“美金”,后来正是办“晨光”的本金。想到这儿,赵家璧先生便不敢写了。他怕写出来再给老舍先生的名声带来什么负面影响。

我当时直截了当地对赵先生说:“请写吧,一定要写。这是历史。用不着顾虑!”

实际上,赵先生早已酝酿成熟了,下定决心写出来。

果然,赵先生很快就发表了一篇长长的回忆录,题目叫《老舍和我》,写于一九八五年,其中,有这么一段,我照抄如下,写的是一九四六年二月十九日老舍先生在王景康家中对赵家璧先生说的一番话:

家璧,你目前的处境,我从各方面都了解到了。你办出版社的态度一向是认真负责的。“良友”的名誉卓著从三十年代起直至现在,文艺界朋友都知道你曾出了不少力,做出过贡献。但是事业主要靠人去做,牌子仅起小小的作用。现在“良友”既然有人作梗办不下去了,我们两个人来合办一个新的。一个作家和一个编辑,携起手来,办一个出版社,也可以打出一块新牌子来,你不必恋恋不舍那块“良友”的老牌子了。我到了美国,可能会拿到一点钱,如果有多,我就给你汇些美金来。你自己也去想法凑一点钱,这个出版社,除了出《老舍全集》外,其他仍然按你过去经营“良友”的办法多出好书,要为作家好好服务。我仅投一点资,一切由你去主持,赚了钱分我一份,亏本我不管,不能再向我要。我们用“相见以诚”四个字来共同合作。

这段话中的“新牌子”,就是后来的“晨光出版公司”。“晨光”的首要任务是出版《老舍全集》。虽然,《老舍全集》这个名称后来并未正式出现,但就内容来看,“晨光”的确出版了全部老舍著作,构成了事实上的《老舍全集》。在“晨光”出版的三十九种文学著作中,老舍的占了十六种。“晨光”是一位作家和一位编辑家的合作成果。“晨光”的原始资金来源于老舍先生。到美国之后,如其所料,他得到了《骆驼祥子》英译本的版税稿酬,陆陆续续地寄回上海,总计约两千美元。到一九四七年十月正式核准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公司资本总额为五亿元,分五百股,赵家璧二百股,舒舍予一百五十股,陈熙元二十二股,陆祖琬九十八股,胡青三十股。以上五人为发起人,其中陆祖琬、胡青是赵家璧、舒舍予的夫人,陈熙元是赵家璧的外甥女婿。公司设在赵家璧的家中,上海哈尔滨路258号,雇员只有一名,是赵家璧的表兄陆元勋。

到一九四九年底,老舍先生回到北京,曾建议中止“晨光”的业务,但未获批准,拖到一九五四年四月,在“公私合营”运动中,“晨光”并入了“新美术出版社”,赵家璧被安排到“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担任副总编辑兼摄影编辑室主任。

过去,作家几乎无一例外都曾梦想过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出版社,为的是不再受中间商的盘剥。老舍先生也不例外,早在三十年代,他就让自己的三个侄子去学印刷技术。一个学检字,一个学排版,一个学印刷,各管一道工序,合起来可以办一个属于自己的印刷厂,将来,又编又印,组成一家完整的出版社。这个梦想,后来并未真正实现,但三个侄子里有两个却都学有所成,新中国成立后,一位担任了报纸主编,另一位担任了北京一所大国营印刷厂的厂长,他们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就是中共的地下党员。

不过,这个梦想,部分地在“晨光”身上还是得到了实现,它坚持了在版税稿酬上保护作家利益的原则。“晨光”的一般版税都在百分之十五左右,每年春秋两季各结算一次,而且交稿时可以预付部分稿酬。

总之,一句话,赵家璧先生和老舍先生的合作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实践,出版了事实上的《老舍全集》,还出版了一批其他作家的好作品,给了作家们高达百分之十五的稿酬,以此漂亮地打造了一个中国现代文学出版业的新高潮,从而在中国图书史上留下了极其辉煌的一页。

以上便是由《赶集》新版本引出的话题,不算少,记录下来可以当做一篇序,就这么办吧。2012年8月12日于北京序

这里的“赶集”不是逢一四七或二五八到集上去卖两支鸡或买二斗米的意思,不是;这是说这本集子里的十几篇东西都是赶出来的。几句话就足以说明这个:我本来不大写短篇小说,因为不会。可是自从沪战后,刊物增多,各处找我写文章;既蒙赏脸,怎好不捧场?同时写几个长篇,自然是作不到的,于是由靠背戏改唱短打。这么一来,快信便接得更多:“既肯写短篇了,还有什么说的?写吧,伙计!三天的工夫还赶不出五千字来?少点也行啊!无论怎着吧,赶一篇,要快!”话说得很“自己”,我也就不好意思,于是天昏地暗,胡扯一番;明知写得不成东西,还没法不硬着头皮干。到如今居然凑成这么一小堆堆了!

设若我要是不教书,或者这些篇还不至于这么糟,至少是在文字上。可是我得教书,白天的工夫都花费在学校里,只能在晚间来胡扯;扯到哪儿算哪儿,没办法!

现在要出集了,本当给这堆小鬼一一修饰打扮一番;哼,哪有那个工夫!随它们去吧;它们没出息,日后自会受淘汰;我不拿它们当宝贝儿,也不便把它们都勒死。就是这个主意!

排列的次序是依着写成的先后。设若后边的比前边的好一点,那总算狗急跳墙,居然跳过去了。说真的,这种“歪打正着”的办法,能得一两个虎头虎脑的家伙就得念佛!

蒙载过这些篇的杂志们允许我把它们收入这本里,十分的感激!老舍一九三四年,二月一日,济南。五九

张丙,瘦得像剥了皮的小树,差不多每天晚上来喝茶。他的脸上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只有一对深而很黑的眼睛,显出他并不是因为瘦弱而完全没有精力。当喝下第三碗茶之后,这对黑眼开始发光;嘴唇,像小孩要哭的时候,开始颤动。他要发议论了。

他的议论,不是有统系的;他遇到什么事便谈什么,加以批评。但无论谈什么事,他的批评总结束在“中国人是无望的,我刚说的这件事又是个好证据。”说完,他自动的斟上一碗茶,一气喝完;闭上眼,不再说了,显出:“不必辩论,中国人是无望的。无论怎说!”

这一晚,电灯非常的暗,读书是不可能的。张丙来了,看了看屋里,看了看电灯,点了点头,坐下,似乎是心里说:“中国人是无望的,看这个灯;电灯公司……”

第三碗茶喝过,我笑着说:“老张,什么新闻?”

出我意料之外,他笑了笑——他向来是不轻易发笑的。“打架来着。”他说。“谁?你?”我问。“我!”他看着茶碗,不再说了。

等了足有五分钟,他自动的开始:“假如你看见一个壮小伙子,利用他身体气力的优越,打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你怎办?”“过去劝解,我看,是第一步。”“假若你一看见他打那个小孩子,你便想到:设若过去劝,他自然是停止住打,而嘟囔着骂话走开;那小孩子是白挨一顿打!你想,过去劝解是有意义的吗?”他的眼睛发光了,看看我的脸。“我自然说他一顿,叫他明白他不应当欺侮小孩子,那不体面。”“是的,不体面;假如他懂得什么体面,他还不那样作呢!而且,这样的东西,你真要过去说他几句,他一定问你:‘你管得着吗?你是干什么的,管这个事?’你跟他辩驳,还不如和石头说几句好话呢;石头是不会用言语冲撞你的。假如你和他嚷嚷起来,自然是招来一群人,来看热闹;结果是他走他的,你走你的路;可是他白打了小孩一顿,没受一点惩罚;下回他遇到机会还这样作!白打一个不能抵抗的小孩子,是便宜的事,他一定这么想。”“那末,你以为应当立刻叫他受惩罚,路见不平……那一套?”我知道他最厌恶武侠小说,而故意斗他。

果然不出我所料,他说:“别说《七侠五义》!我不要作什么武侠,我只是不能瞪着眼看一个小孩挨打;那叫我的灵魂全发了火!更不能叫打人的占了全胜去!我过去,一声没出,打了他个嘴巴!”“他呢?”“他?反正我是计画好了的:假如我不打他,而过去劝,他是得意扬扬而去;打人是件舒服事,从人们的兽性方面看。设若我跟他讲理,结果也还是得打架;不过,我未必打得着他,因为他必先下手,不给我先发制人的机会。”他又笑了;我知道他笑的意思。“但是,”我问:“你打了他,他一定还手,你岂是他的对手?”我很关心这一点,因为张丙是那样瘦弱的人。“那自然我也想到了。我打他,他必定打我;我必定失败。可是有一层,这种人,善于利用筋肉欺侮人的,遇到自家皮肉上挨了打,他会登时去用手遮护那里,在那一刻,他只觉得疼,而忘了动作。及至他看明白了你,他还是不敢动手,因为他向来利用筋肉的优越欺人及至他自己挨了打,他必定想想那个打他的,一定是有些来历;因为他自己打人的时候是看清了有无操必胜之券而后开打的。就是真还了手,把我打伤,我,不全像那小子那样傻,会找巡警去。至少我跟他上警区,耽误他一天的工夫,(先不用说他一定受什么别的惩罚)叫他也晓得,打人是至少要上警区的。”

他不言语了,我看得出,他心中正在难受——难受,他打了人家一下,不用提他的理由充足与否。“他打人,人也打他,对这等人正是妥当的办法;人类是无望的,你常这么说。”我打算招他笑一下。

他没笑,只轻轻摇了摇头,说:“这是今天早晨的事。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我又遇见他了。”“他要动手了!”我问,很不放心的。“动手打我一顿,倒没有什么!叫我,叫我——我应当怎样说?——伤心的是:今天下午我遇见他的时候,他正拉着两个十来岁的外国小孩儿;他分明是给一家外国人作仆人的。他拉着那两个外国小孩,赶过我来,告诉他们,低声下气的央告他们:踢他!踢他!然后向我说:你!你敢打我?洋人也不打我呀!(请注意,这里他很巧妙的,去了一个‘敢’字!)然后又向那两个小孩说:踢!踢他!看他敢惹洋人不敢!”他停顿了一会儿,忽然的问我:“今天是什么日子?”“五九!”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泪流下来了。“呕!”张丙立起来说:“怪不得街上那么多的‘打倒帝国主义’的标语呢!”

他好像忘了说那句:“中国人没希望,”也没喝那末一碗茶,便走了。

热包子

爱情自古时候就是好出轨的事。不过,古年间没有报纸和杂志,所以不像现在闹得这么血花。不用往很古远里说,就以我小时候说吧,人们闹恋爱便不轻易弄得满城风雨。我还记得老街坊小邱。那时候的“小”邱自然到现在已是“老”邱了。可是即使现在我再见着他,即使他已是白发老翁,我还得叫他“小”邱。他是不会老的。我们一想起花儿来,似乎便看见些红花绿叶,开得正盛;大概没有一人想花便想到落花如雨,色断香销的。小邱也是花儿似的,在人们脑中他永远是青春,虽然他长得离花还远得很呢。

小邱是从什么地方搬来的,和那年搬来的,我似乎一点也不记得。我只记得他一搬来的时候就带着个年青的媳妇。他们住我们的外院一间北小屋。从这小夫妇搬来之后,似乎常常听人说:他们俩在夜半里常打架。小夫妇打架也是自古有之,不足为奇;我所希望的是小邱头上破一块,或是小邱嫂手上有些伤痕……我那时候比现在天真的多多了;很欢迎人们打架,并且多少要挂点伤。可是,小邱夫妇永远是——在白天——那么快活和气,身上确是没伤。我说身上,一点不假,连小邱嫂的光脊梁我都看见过。我那时候常这么想:大概他们打架是一人手里拿着一块棉花打的。

小邱嫂的小屋真好。永远那么干净永远那么暖和,永远有种味儿——特别的味儿,没法形容,可是显然的与众不同。小俩口味儿,对,到现在我才想到一个适当的形容字。怪不得那时候街坊们,特别是中年男子,愿意上小邱嫂那里去谈天呢,谈天的时候,他们小夫妇永远是欢天喜地的,老好像是大年初一迎接贺年的客人那么欣喜。可是,客人散了以后,据说,他们就必定打一回架。有人指天起誓说,曾听见他们打得咚咚的响。

小邱,在街坊们眼中,是个毛腾厮火的小邱子。他走路好像永远脚不贴地,而且除了在家中,仿佛没人看见过他站住不动,那怕是一会儿呢。就是他坐着的时候,他的手脚也没老实着的时候。他的手不是模着衣缝,便是在凳子沿上打滑溜,要不然便在脸上搓。他的脚永远上下左右找事作,好像一边坐着说话,还一边在走路,想像的走着。街坊们并不因此而小看他,虽然这是他永远成不了“老邱”的主因。在另一方面,大家确是有点对他不敬,因为他的脖子老缩着。不知道怎么一来二去的“王八脖子”成了小邱的另一称呼。自从这个称呼成立以后,听说他们半夜里更打得欢了。可是,在白天他们比以前更显着欢喜和气。

小邱嫂的光脊梁不但是被我看见过,有些中年人也说看见过。古时候的妇女不许露着胸部,而她竟自被人参观了光脊梁,这连我——那时还是个小孩子——都觉着她太洒脱了。这又是我现在才想起的形容字——洒脱。她确是洒脱:自天子以至庶人好像没有和她说不来的。我知道门外卖香油的,卖菜的,永远给她比给旁人多些。她在我的孩子眼中是非常的美。她的牙顶美,到如今我还记得她的笑容,她一笑便会露出世界上最白的一点牙来。只是那么一点,可是这一点白色能在人的脑中延展开无穷的幻想,这些幻想是以她的笑为中心,以她的白牙为颜色。拿着落花生,或铁蚕豆,或大酸枣,在她的小屋里去吃,是我儿时生命里一个最美的事。剥了花生豆往小邱嫂嘴里送,那个报酬是永生的欣悦——能看看她的牙。把一口袋花生都送给她吃了也甘心,虽然在事实上没这么办过。

小邱嫂没生过小孩。有时候我听见她对小邱半笑半恼的说,凭你个软货也配有小孩?!小邱的脖子便缩得更厉害了,似乎十分伤心的样子;他能半天也不发一语,呆呆的用手擦脸,直等到她说:“买洋火!”他才又笑一笑,脚不擦地飞了出去。

记得是一年冬天,我刚下学,在胡同口上遇见小邱。他的气色非常的难看,我以为他是生了病。他的眼睛往远处看,可是手摸着我的绒帽的红绳结子,问:“你没看见邱嫂吗?”“没有哇,”我说。“你没有?”他问得极难听,就好像为儿子害病而占卦的妇人,又愿意听实话,又不愿意相信实话,要相信又愿反抗。

他只问了这么一句,就向街上跑了去。

那天晚上我又到邱嫂的小屋里去,门,锁着呢。我虽然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我不能不哭了。每天照例给邱嫂送去的落花生,那天晚上居然连一个也没剥开。

第二天早晨,一清早我便去看邱嫂,还是没有;小邱一个人在炕沿上坐着呢,手托着脑门。我叫了他两声,他没答理我。

差不多有半年的工夫,我上学总在街上寻望,希望能遇见邱嫂,可是一回也没遇见。

她的小屋,虽然小邱还是天天晚上回来,我不再去了。还是那么干净,还是那么暖和,只是邱嫂把那点特别的味儿带走了?我常在墙上,空中看见她的白牙,可是只有那么一点白牙,别的已不存在:那点牙也不会轻轻嚼我的花生米。

小邱更毛腾厮火了,可是不大爱说话。有时候他回来的很早,不作饭,只呆呆的楞着。每遇到这种情形,我们总把他让过来,和我们一同吃饭。他和我们吃饭的时候,还是有说有笑,手脚不识闲。可是他的眼时时往门外或窗外瞭那么一下。我们谁也不提邱嫂;有时候我忘了,说了句:“邱嫂上那儿了呢?”他便立刻搭讪着回到小屋里去,连灯也不点,在炕沿上坐着。有半年多,这么着。

忽然有一天晚上,不是五月节前,便是五月节后,我下学后同着学伴去玩,回来晚了。正走在胡同口,遇见了小邱。他手里拿着个碟子。“干什么去?”我截住了他。

他似乎一时忘了怎样说话了,可是由他的眼神我看得出,他是很喜欢,喜欢得说不出话来。呆了半天,他似乎爬在我的耳边说的:“邱嫂回来啦,我给她买几个热包子去!”他把个“热”字说得分外的真切。

我飞了家去。果然她回来了。还是那么好看,牙还是那么白,只是瘦了些。

我直到今日,还不知道她上那儿去了那么半年。我和小邱,在那时候,一样的只盼望她回来,不问别的。到现在想起来,古时候的爱情出轨似乎也是神圣的,因为没有报纸和杂志们把邱嫂的像片登出来,也没使小邱的快乐得而复失。

爱的小鬼

我向来没有见过苓这么喜欢,她的神气几乎使人怀疑了,假如不是使人害怕。她哼唧着有腔无字的歌,随着口腔的方便继续的添凑,好像可以永远唱下去而且永远新颖,扶着椅子的扶手,似乎是要立起来,可是脚尖在地上轻轻的点动,似乎急于为她自造的歌曲敲出节拍,而暂时的忘了立起来。她的眼可是看着天花板,像有朵鲜玫瑰在那儿似的。她的耳似乎听着她自己脸上的红潮进退的微音。她确是快乐得有点忘形。她忽然的跳起来,自己笑着,三步加一跳的在屋中转了几个圈,故意的微喘,嘴更笑得张开些。头发盖住了右眼,用脖子的弹力给抛回头上,然后双手交叉撑住脑杓儿,又看天花板上那朵无形的鲜玫瑰。“苓!”我叫了她一声。

她的眼光似乎由天上收回到人间来了,刚遇上我的便又微微的挪开一些,放在我的耳唇那一溜儿。“什么事这么喜欢?”我用逗弄的口气“说”——实在不像是“问”。“猜吧,”苓永远把两个字,特别是那半个“吧”,说得像音乐作的两颗珠子,一大一小。“谁猜得着你个小狗肚子里又别什么坏!”我的笑容把那个减去一切应有的分量。“你个臭东东!打你去!”苓欢喜的时候,“东西”便是“东东”。“不用打岔,告诉我!”“偏不告诉你,偏不,偏不!”她还是笑着,可是笑的声儿,恐怕只有我听得出来,微微有点不自然了。

设若我不再往下问,大概三分钟后她总得给我些眼泪看看。设若一定问,也无须等三分钟眼泪便过度的降生。我还是不敢耽误工夫太大了,一分钟冷静的过去,全世界便变成个冰海。迅速定计,可是,真又不容易。爱的生活里有无数的小毛毛虫,每个小毛毛虫都足以使你哭不得笑不得,一天至少有那么几次。“好宝贝,告诉我吧!”说得有点欠火力,我知道。

她笑着走向我来,手扶在我的藤椅背沿上。“告诉你吧?”“好爱人!”“我妹妹待一会儿来。”

我的心从云中落在胸里。“英来也值得这么乐,上星期六她还来过呢。还有别的故典,一定。”爱的笑语里时常有个小鬼,名字叫“疑”。

苓的脸,设若,又红起来,我的罪过便只限于爱闹着玩;她的脸上红色退了,我知道还是要阴天!“你老不许人交朋友!”头一个闪。“英还同着个人来?”我的雷也响了。“不理你,不理你啦!”是的,被我猜对了。

一个旧日的男朋友——看爱的情面,我没敢多往这点上想。但是,就假使是个旧日的——爽快的说出来吧——爱人,又有什么关系?没关系,一点关系没有!可是,她那么快乐?天阴得更沈了。

苓又坐在她的小黑椅子上了。又依着发音机关的方便创造着自然的歌,可是并不带分毫歌意。

她和我全不说话了,都心里制造着黑云;雷闪暂时休息,可是大雨快到了。谁也不肯再先放个休战的口号,两个人的战事,因为关系不大,所以更难调解。家庭里需要个小孩,其次是只小狗或小猫;不然,就是一对天使,老在一块儿,也得设法拌几句嘴,好给爱的音乐一点变化。决定去抱只小猫,我计划着;满可以不再生气了,但是“我”不能先投降;好吧,计划着抱只小猫:要全身雪白,短腿,长身,两个小耳朵就像两个小棉花阄儿。这个小白球一定会减少我们俩的小冲突。一定!可是,焉知不因这小白宝贝又发生新战事呢?离婚似乎比抱小白猫还简当,但这是发疯,就是离婚也不能由我提出!君子吗;君子似乎是没多大价值;看不起自己了;还是不能先向她投降;心中要笑;还是设计抱小猫吧!

英来了,暂时屈尊她作作小白猫吧。无论多么好的小姨子,遇到夫妻的冲突,哪怕小有冲突呢,她总是站在她们那边的。特别是定了婚的小姨,像英,因为正恋着自己的天字第一号的男性,不由的便挑剔出姐丈的毛病,以便给她那个人又增补上一些优点。可是我自有办法,我才不当着她们俩争论是非呢;我把苓交给英,便出去走走;她们背地里怎样谈论我,听不见心不烦,爱说什么说什么。这样,英便是小白猫了。

英刚到屋门,我的帽子已在手中,我不能不庆祝我的手急眼快,就是想作个大魔术家也不是全无希望的。况且,脸上那一堆笑纹,倒好像英是发笑药似的。“出门吗,共产党?”英对我——从她有了固定的情人以后——是一点不带敬意的。“看个朋友去,坐着啊,晚上等我一块吃饭啊。”声音随着我的脚一同出了屋门,显着异常的缠绵幽默。

出了街门,我的速度减缩了许多,似乎又想回去了。为什么英独自来,而没同着那个人呢?是不是应当在街门外等等,看个水落石出?未免太小气了?焉知苓不是从门缝中窥看我呢?走吧,别闹笑话!偏偏看见个邮差,他的制服的颜色给我些酸感。

本来是不要去看朋友的;上哪儿去呢?走着瞧吧。街上不少女子,似乎今天街上没有什么男的。而且今天遇见的女子都非常的美艳,虽然没拿她们和苓比较,可是苓似乎在我心中已经没有很分明的一个丽像,像往常那样。由她们的美好便想到,我在她们的眼中到底是怎样的人物呢?由这个设想,心思的路线又折回到苓,她到底是佩服我呢,还是真爱我呢?佩服的爱是牺牲,无头脑的爱是真爱,苓的是哪种?借着百货店的玻璃照了照自己,也还看不出十分不得女子的心的地方。英老管我叫共产党,也许我的胡子碴太重,也许因为我太好辩论?可是苓在结婚以前说过,她“就”是爱听我说话。也许现在她的耳朵与从前不同了?说不定。

该回去了,隔着铺户的窗子看看里面的钟,然后拿出自己的表,这样似乎既占了点便宜,又可以多销磨半分来的时间;不过只走了半点多钟。不好就回家,这么短的时间不像去看朋友;君子人总得把谎话作圆到了。

对面来了个人,好像特别挑选了我来问路;我脸上必定有点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似乎值得自傲。“到万字巷去是往那么走?”他向前指着。“一点也不错,”笑着,总得把脸上那点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作足。“凑巧您也许知道万字巷里可有一家姓李的,姊妹俩?”

脸上那点刚作足的特点又打了很大的折扣!“是这小子!”心里说。然后向他:“可就是,我也在那儿住家。姊妹俩,怪好看,摩登,男朋友很多?”

那小子的脸上似乎没了日光。“呕”了几声。我心里比吃酸辣汤还要痛快,手心上居然见了汗。“您能不能替我给她们捎个信?”“不费事,正顺手。”“您大概常和她们见面?”“岂敢,天天看见她们;好出风头,她们。”笑着我自己的那个“岂敢”。“原先她们并不住在万字巷,记得我给她们一封信,写的不是万字巷,是什么街?”“大佛寺街,谁都知道她们的历史,她们搬家都在报纸本地新闻栏里登三号字。”“呕!”他这个“呕”有点像牛闭住了气。“那么,请您就给捎个口信吧,告诉她们我不再想见她们了——”“正好!”我心里说。“我不必告诉您我的姓名,您一提我的样子她们自会明白。谢谢!”“好说!我一定把信带到!”我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那小子带着五百多斤的怒气向后转。我往家里走——不是走,是飞。

到了家中。胜利使我把嫉妒从心里铲净,只是快乐,乐得几乎错吻小姨。但是街上那一幕还在心中消化着,暂且闷她们一会儿。“他怎还不来?”英低声问苓。

我假装没听见。心里说,“他不想再见你们!”

苓在屋中转开了磨,时时用眼偷着撩我一下;我假装写信。“你告诉他是这里,不是——”苓低声的问。“是这里,”英似乎也很关切,“我怕他去见伯母,所以写信说咱俩都住在这里。也没告诉他你已结了婚。”

我心中笑得起了泡。“你始终也没看见他?”“你知道他最怕妇女,尤其是怕见结过婚的妇女。”我的耳朵似乎要惊。“他一幌儿走了八年了,一听说他来我直欢喜得像个小鸟,”苓说。

我别不住了:“谁?”“我们舅舅家的大哥!由家里逃走八年了!他待一会儿也许就来,他来的时候你可得藏起去,他最不喜欢见亲戚!”“为什么早不告诉我?”我的声音有点发颤。“你不是看朋友去了吗?谁知道你这么快就回来。我要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你光景是不会相信么;臭男人们,脏心眼多着呢!”

她们的表哥始终没来。

同盟

“男子即使没别的好处,胆量总比女人大一些。”天一对爱人说,因为她把男人看得不值半个小钱。“哼!”她的鼻子里响了声,天一的话只值得用鼻子回答。“天一虽然没胆量,可是他的话说得不错;男子,至少是多数的男子,比你们女人胆儿大。天一,你很怕鬼,是不是?我就不管什么鬼不鬼,专好走黑路!”子敬对爱人说,拿天一作了她所看不起的男子的代表。“哼!”她的鼻子里响了一声,把子敬和天一全看得不值半个小钱。

他们俩都以她为爱人,写信的时候都称她为“我的粉红翅的安琪儿”。可是她——玉春——高兴的时候才给他们一个“哼”。

看见子敬也挨了一哼,天一的心差点乐碎了:“我怕鬼;也不是谁,那天电灯忽然灭了,吓得登时钻了被窝?”“对了,也不是谁,那天看见一个老鼠,嘴唇都吓白了?”子敬也发了问。“也不是谁,那天床上有个鸡毛,吓得直叫唤?”“也不是谁,那天——”

玉春没等子敬说出男子胆大的证据,发了命令:“都给我出去!”

二位先生立刻觉出服从是必要的,一齐微笑,一齐立起,一齐鞠躬,一齐出去。

出了她的屋门,二位立刻由情敌改为朋友。“子敬,还得回去,圆上脸面。”天一说:“咱俩一齐上她的屋顶,表示男子登梯爬高也不眼晕?”“万一要真眼晕,从房上滚下来呢,岂不是当场出丑?”子敬不赞成。“再说,咱们的新洋服也六十多块一身呢;爬一身土?不!”天一看了看自己的裤缝比子敬的直些,更不愿上房了。“你说怎么办?”“咱们俩三天不去找她,”子敬建议:“到第三天晚上,你我前后脚到她那里去,假装咱们俩也三天没见面了,咱们一见面,你就问我:子敬,老没见呀,上哪儿啦?我就造一片谣言,说什么表嫂被鬼迷住了,我去给赶鬼。然后我就问你:天一,老没见呀,上哪儿啦?你就造一片谣言,说家里闹狐狸精,盆碗大酒坛子满屋里飞,你回家去捉妖。这个主意怎样?”“不错,可也不十分高明,”天一取了批评的态度说:“第一,我三天不去,你要是偷偷的去了呢?不公道!”“一言为定,谁也不准私自去。咱们俩讲究联合起来,公开的,和她求爱;看到底谁能得胜,这才叫难能可贵!谁要是背地里加油,谁就不算人!”子敬带着热情声明。“好了;第二,咱们造谣,她可得信哪?”天一问。“这里还有文章,”子敬非常的得意:“我刚才说什么时候去找她?晚上。为什么要在晚上?女人在晚上胆子更小。你我拼命的说鬼,小眼鬼,大眼鬼,牛头鬼,歪脖鬼,越多越好,越厉害越好,你说,她得害怕不?她一害怕,咱俩就告辞,她还不央告咱们多坐一会儿?这,她已经算输了。咱们乐得多坐一会儿,可是不要再提半个鬼字。然后,你或者我,立起来说:唉!忘了,还得出城呢!好在路上只经过五六块坟地,不算什么;有鬼也打他个粉碎!你或是我这么说完就走。然后剩下的那位也立起来,也说些什么到亲戚家去守尸那类的话,也就出来。谁先走谁在巷口上等,咱们好一块儿回来。”“她相信吗?”“管她信不信呢,”子敬笑了:“反正半夜里独自走道,女人就来不及。就是她不信咱们去打鬼守尸,她也得佩服咱们敢在半夜里独行。”“对!现在要说第三,咱们三天不去,岂不是给小李个好机会?你难道不知道她给小李的哼声比给咱们的柔和着一半?”“这——”子敬确是要思索会儿了;想了半天,有了主意:“你要晓得,天一,在爱情的进程里须有柔有刚,忽近忽远;一味的缠磨,有时适足惹起厌恶,因为你老不给她想念你的机会,她自然对你不敬。反之,在相当的时节给她个休息三天,你看吧,她再见你的时候,管保另眼看待,就好像三个星期没看电影以后,连破片子也觉得有趣。咱们三天不去,而小李天天去,正可以减少他的价值,而增高我们的身分。咱们先约好,你给她买水果,我买鲜花;而且要理发刮脸,穿新洋服,这一下子要不把小李打退十里才怪!”“有理!”天一十分佩服子敬。“这只是一端,还有花样呢,”子敬似乎说开了头,话是源源而来。“咱们还可以当面和小李挑战,假如他也在那儿的话——我想咱们必定遇上他。咱们就可以老声老气的问他:小李,不跟我到王家坟绕个湾?或是,小李,跟我去守尸吧?他一定说不去;在她面前,咱们又压过他一头。”

天一插嘴:“他要是不输气,真和咱们去,咱们岂不漏了底?”“没那回事!他干什么没事发疯去半夜绕坟地玩呀,他正乐得我们出去;他好多坐一会儿——可是适足以增加她的厌恶心。他又不认识咱们的亲戚,他去守哪门子尸呀;当然说不去。只要他一说不去,咱们就算战胜,因为女子的心细极了,她总要把爱人们全丝毫不苟的称量过,然后她挑选个最合适的——最合适的,并非是最好的,你要晓得。你看,小李的长像,无须说,是比咱俩漂亮些。”“哼!”天一差点把鼻子弄成三个鼻孔。“可是,漂亮不是一切。假如个个女子‘能’嫁梅博士,不见得个个就‘愿’嫁他。小李漂亮及格,而无胆量,便不是最合适的;女子不喜欢女性的男人;除非是林黛玉那样的痨病鬼,才会爱那个傻公子宝玉,可是就连宝玉也到底比黛玉强健些,是不是?看吧,我的计划决弄不出错儿来!等把小李打倒,那便要看你我见个高低了。”子敬笑了。

天一看了看自己的拳头,并不比子敬的大,微觉失意。

小李果然是在她那里呢。

子敬先到,献上一束带露水的紫玫瑰。

她给他一个小指叫他挨了一挨,可是没哼。他的脸比小李的多着二两雪花膏。

天一次到,献上一筐包纸印洋字的英国罐形梨。

她给他一个小指叫他挨了一挨,可是没哼。他的头发比小李的亮得多着二十烛光。“喝,小李,”二人一齐唱:“领带该换了!”

她的眼光在小李的项下一扫。二人心中痒了一下。“天一,老没见哪?别太用功了;得个学士就够了,何必非考留洋不可呢?”子敬独唱。“不是;不用提了!”天一叹了口气:“家里闹狐狸。”“哟!”子敬的脸落下一寸。“家里闹狐狸还往这儿跑干吗?”玉春说:“别往下说,不爱听!”

天一的头一炮没响,心中乱了营。“大概是闹完了?”子敬给他个台阶:“别说了,怪叫人害怕!我倒不怕;小李你呢?”“晚上不大爱听可怕的事,”小李回答。

子敬看了天一一眼。“子敬,老没见哪?”天一背书似的问:“上哪儿去?”“也是可怕的事,所以不便说,怕小李害怕;表哥家里闹大头鬼,我——”

玉春把耳朵用手指堵上。“呕,对不起!不说就是了。”子敬很快活的道歉。

小李站起来要走。“咱们也走吧?”天一探探子敬的口气。“你上哪儿?”子敬问。“二舅过去了,得去守尸,家里还就是我有点胆子。你呢?”“我还得出城呢,好在只过五六块坟地,遇上一个半个吊死鬼也还没什么。”子敬转问小李,“不出城和我绕个湾去?坟地上冒绿火,很有个意思。”

小李摇了摇头。

天一和小李先走了,临走的时候天一问小李愿意陪他守尸去不?小李又摇了摇头。

剩下子敬和玉春。“小李都好,”他笑着说,“就是胆量太小,没有男子气。请原谅我,按说不应当背后讲究人,都是好朋友。”“他的胆子不大,”她承认了。“一个男人没有胆气可不大好办,”子敬叹惜着。“一个男人要是不诚实,假充胆大,就更不好办。”她看着天花板说。

子敬胸中一恶心。“请你告诉天一以后少来,我不愿意吃他的果子,更不愿意听闹狐狸!”“一定告诉他:以后再来,我不约着他就是了。”“你也少来,不愿意什么大头鬼小头鬼的吓着我的小李。小李的领带也用不着你提醒他换;我是干什么的?再说,长得俊也不在乎修饰;我就不爱看男人的头发亮得像电灯泡。”

天一一清早就去找子敬,心中觉得昨晚的经过确是战胜了小李——当着她承认了胆小。

子敬没在宿舍,因为入了医院。

子敬在医院里比不在医院里的人还健美,脸上红扑扑的好像老是刚吃过一杯白兰地。可是他要住医院——希望玉春来看他。假如她拿着一束鲜花来看他,那便足以说明她还是有意,而他还大有希望。

她压根儿没来!

于是他就很喜欢:她不来,正好。因为他的心已经寄放在另一地方。

天一来看他,带来一束鲜花,一筐水果,一套武侠爱情小说。到底是好朋友,子敬非常感谢天一;可是不愿意天一常来,因天一头一次来看朋友,眼睛就专看那个小看护妇,似乎不大觉得子敬是他所要的人。而子敬的心现在正是寄放在小看护妇的身上,所以既不以玉春无情为可恼,反觉得天一的探病为多事。不过,看在鲜花水果的面上,还不好意思不和天一瞎扯一番。“不用叫玉春臭抖,我才有工夫给她再送鲜花呢!”子敬决定把玉春打入冷宫。“她的鼻子也不美!”天一也觉出她的缺点。“就会哼人,好像长鼻子不为吸气,只为哼气的!”“那还不提,鼻子上还有一排黑雀斑呢!就仗着粉厚,不然的话,那只鼻子还不像个斑竹短烟嘴?”“扇风耳朵!”“故意的用头发盖住,假装不扇风!”“上嘴唇多么厚!”“下嘴唇也不薄,两片夹馅的鸡蛋糕,白叫我吻也不干!”“高领子专为掩盖着一脖子泥!”“小短手就会接人家的礼物!”

粉红翅的安琪儿变成一个小钱不值。

天一舍不得走;子敬假装要吃药,为是把天一支出去。二人心中的安琪儿现在不是粉红翅的了,而是像个玉蝴蝶:白帽,白衣,白小鞋,耳朵不扇风,鼻子不像斑竹烟嘴,嘴唇不像两片鸡蛋糕,脖子上没泥,而且胳臂在外面露着,像一对温泉出的藕棒,又鲜又白又香甜。这还不过是消极的比证;积极的美点正是非常的多:全身没有一处不活泼,不漂亮,不温柔,不洁净。先笑后说话,一嘴的长形小珍珠。按着你的头闭上了眼,任你参观,她是只顾测你的温度。然后,小白手指轻动,像蟋蟀的须儿似的,在小白本上写几个字。你碰她的鲜藕棒一下,不但不脑,反倒一笑。捧着药碗送到你的唇边。对着你的脸问你还要什么。子敬不想再出院,天一打算也赶紧搬进来,预防长盲肠炎。好在没病住院,自要纳费,谁也不把你撵出去。

子敬的鲜花与水果已经没地方放。因为天一有时候一天来三次;拿子敬当幌子,专为看她。子敬在院内把看护所应作的和帮助作的都尝试过,打清血针,照爱克司光,洗肠子;越觉得她可爱:老是那么温和,干净,快活。天一在院外把看护的历史族系住址藉贯全打听明白;越觉得她可爱:虽够不上大家闺秀,可也不失之为良家碧玉。子敬打算约她去看电影,苦于无法出口——病人出去看电影似乎不成一句话。天一打算请她吃饭,在医院外边每每等候半点多钟,一回没有碰到她。“天一,”子敬最后发了言:“世界上最难堪的是什么?”“据我看是没病住医院。”天一也来得厉害。“不对。是一个人发现了爱的花,而别人老在里面捣乱!”“你是不喜欢我来?”“一点不错;我的水果已够开个小铺子的了,你也该休息几天吧。”“好啦,明天不再买果子就是,来还是要来的。假如你不愿意见我的话,我可以专来找她;也许约她出去走一走,没准!”

天一把子敬拿下马来了。子敬假笑着说:“来就是了,何必多心呢!也许咱们是生就了的一对朋友兼情敌。”“这么说,你是看上了小秀珍?”天一诈子敬一下。“要不然怎会把她的名字都打听出来!”子敬也不示弱。“那也是个本事!”天一决定一句不让。“到底不如叫她握着胳臂给打清血针。你看,天一,这只小手按着这儿,那只小手——打得浑身发麻!”

天一馋得直咽吐沫,非常的恨恶子敬;要不是看他是病人,非打他一顿不可,把清血药汁全打出来!

天一的脸气得像大肚坛子似的走了,决定明天再来。

天一又来了。子敬热烈的欢迎他。“天一,昨天我不是说咱俩天生是好朋友一对?真的!咱们还得合作。”“又出了事故?”天一惊喜各半的问。“你过来,”子敬把声音低降得无可再低,“昨天晚上我看见给我治病的那个小医生吻她来着!”“喝!”天一的脸登时红起来。“那怎么办呢?”“还是得联合战线,先战败小医生再讲。”“又得设计?老实不客气的说,对于设计我有点寒心,上次——”“不用提上次,那是个教训,有上次的经验,这回咱们确有把握。上次咱们的失败在哪儿?”“不诚实,假充大胆。”“是呀。来,递给我耳朵。”以下全是嘀咕嘀咕。

秀珍七点半来送药——一杯开水,半片阿司匹灵。天一七点二十五分来到。

秀珍笑着和天一握手,又热又有力气。子敬看着眼馋,也和她握手,她还是笑着。“天一,你的气色可不好,怎么啦?”子敬很关心的问。“子敬,你的胆量怎样?假如胆小的话,我就不便说了。”“我?为人总得诚实,我的胆子不大。可是,咱们都在这儿,还怕什么?说吧!”“你知道,我也是胆小——总得说实话。你记得我的表哥?西医,很漂亮——”“我记得他,大眼睛,可不是,当西医;他怎么啦?”“不用提啦!”天一叹了一口气:“把我表嫂给杀了!”“哟!”子敬向秀珍张着嘴。“他不是西医吗,好,半夜三更撒呓症,用小刀把表嫂给解剖了!”天一的嘴唇都白了。“要不怎么说,姑娘千万别嫁给医生呢!”子敬对秀珍说:“解剖有瘾,不定哪时一高兴便把太太作了试验,不是玩的!”“我可怕死了!”天一直哆嗦:“大解八块,喝,我的天爷!秀珍女士,原谅我,大晚上的说这么可怕的事!”“我才不怕呢,”秀珍轻慢的笑着:“常看死人。我们当看护的没有别的好处,就是在死人前面觉到了比常人有胆量,尸不怕,血不怕;除了医生就得属我们了。因此,我们就是看得起医生!”“可是,医生作梦把太太解剖了呢?”天一问。“那只是因为太太不是看护。假如我是医生的太太,天天晚上给他点小药吃,消食化水,不会作恶梦。”“秀珍!”小医生在门外叫:“什么时候下班哪?我楼下等你。”“这就完事;你进来,听听这件奇事。”秀珍把医生叫了进来,“一位大夫在梦中把太太解剖了。”“那不足为奇!看护妇作梦把丈夫毒死当死尸看着,常有的事。胆小的人就是别娶看护妇,她一看不起他,不定几时就把他毒死,为是练习看守死尸。就是不毒死他,也得天天打他一顿。胆小的男人,胆大的女人,弄不到一块!走啊,秀珍,看电影去!”“再见——”秀珍拉着长声,手拉手和小医生走出去。

子敬出了院。

天一来看他。“干什么玩呢,子敬?”“读点妇女心理,有趣味的小书!”子敬依然乐观。“子敬,你不是好朋友,独自念妇女心理!”“没的事!来,咱们一块儿念。念完这本小书,你看吧,一来一个准!就怕一样——四角恋爱。咱们就怕四角恋爱。上两回咱们都输了。”“顶好由第三章,‘三角恋爱’念起。”“好吧。大概几时咱俩由同盟改为敌手,几时才真有点希望,是不是?”“也许。”

大悲寺外

黄先生已死去二十多年了。这些年中,只要我在北平,我总忘不了去祭他的墓。自然我不能永远在北平;别处的秋风使我倍加悲苦:祭黄先生的时节是重阳的前后,他是那时候死的。去祭他是我自己加在身上的责任;他是我最钦佩敬爱的一位老师,虽然他待我未必与待别的同学有什么分别;他爱我们全体的学生。可是,我年年愿看看他的矮墓,在一株红叶的枫树下,离大悲寺不远。

已经三年没去了,生命不由自主的东奔西走,三年中的北平只在我的梦中!

去年,也不记得为了什么事,我跑回去一次,只住了三天。虽然才过了中秋,可是我不能不上西山去;谁知道什么时候才再有机会回去呢。自然上西山是专为看黄先生的墓。为这件事,旁的事都可以搁在一边;说真的,谁在北平三天能不想办一万样事呢。

这种祭墓是极简单的:只是我自己到了那里而已,没有纸钱,也没有香与酒。黄先生不是个迷信的人,我也没见他饮过酒。

从城里到山上的途中,黄先生的一切显现在我的心上。在我有口气的时候,他是永生的。真的;停在我心中,他是在死里活着。每逢遇上个穿灰布大褂,胖胖的人,我总要细细看一眼。是的,胖胖的而穿灰布大衫,因黄先生而成了对我个人的一种什么象征。甚至于有的时候与同学们聚餐,“黄先生呢?”常在我的舌尖上;我总以为他是还活着。还不是这么说,我应当说:我总以为他不会死,不应该死,即使我知道他确是死了。

他为什么作学监呢?胖胖的,老穿着灰布大衫!他作什么不比当学监强呢?可是,他竟自作了我们的学监;似乎是天命,不作学监他怎能在四十多岁便死了呢!

胖胖的,脑后折着三道肉印;我常想,理发师一定要费不少的事,才能把那三道湾上的短发推净。脸像个大肉葫芦,就是我这样敬爱他,也就没法否认他的脸不是招笑的。可是,那双眼!上眼皮受着“胖”的影响,松松的下垂,把原是一对大眼睛变成了俩螳螂卵包似的,留个极小的缝儿射出无限度的黑亮。好像这两道黑光,假如你单单的看着它们,把“胖”的一切注脚全勾销了。那是一个胖人射给一个活动,灵敏,快乐的世界的两道神光。他看着你的时候,这一点点黑珠就像是钉在你的心灵上,而后把你像条上了钩的小白鱼,钓起在他自己发射出的慈祥宽厚光朗的空气中。然后他笑了,极天真的一笑,你落在他的怀中,失去了你自己。那件松松裹着胖黄先生的灰布大衫,在这时节,变成了一件仙衣。在你没看见这双眼之前,假如你看他从远处来了,他不过是团蠕蠕而动的灰色什么东西。

无论是哪个同学想出去玩玩,而造个不十二分有伤于诚实的谎,去到黄先生那里请假,黄先生先那么一笑,不等你说完你的谎——好像唯恐你自己说漏了似的——便极用心的用苏字给填好“准假证”。但是,你必须去请假。私自离校是绝对不行的。凡关乎人情的,以人情的办法办;凡关乎校规的,校规是校规;这个胖胖的学监!

他没有什么学问,虽然他每晚必和学生们一同在自修室读书;他读的都是大本的书,他的笔记本也是庞大的,大概他的胖手指是不肯甘心伤损小巧精致的书页。他读起书来,无论冬夏,头上永远冒着热汗,他决不是聪明人。有时我偷眼看看他,他的眉,眼,嘴,好像都被书的神秘给迷住;看得出,他的牙是咬得很紧,因为他的腮上与太阳穴全微微的动弹,微微的,可是紧张。忽然,他那么天真的一笑,叹一口气,用块像小床单似的白手绢抹抹头上的汗。

先不用说别的,就是这人情的不苟且与傻用功已足使我敬爱他——多数的同学也因此爱他。稍有些心与脑的人,即使是个十五六岁的学生,像那时候的我与我的学友们,还能看不出:他的温和诚恳是出于天性的纯厚,而同时又能丝毫不苟的负责是足以表示他是温厚,不是懦弱?还觉不出他是“我们”中的一个,不是“先生”们中的一个;因为他那种努力读书,为读书而着急,而出汗,而叹气,还不是正和我们一样?

到了我们有了什么学生们的小困难——在我们看是大而不易解决的——黄先生是第一个来安慰我们,假如他不帮助我们;自然,他能帮忙的地方便在来安慰之前已经自动的作了。二十多年前的中学学监也不过是挣六十块钱,他每月是拿出三分之一来,预备着帮助同学,即使我们都没有经济上的困难,他这三分之一的薪水也不会剩下。假如我们生了病,黄先生不但是殷勤的看顾,而且必拿来些水果,点心,或是小说,几乎是偷偷的放在病学生的床上。

但是,这位困苦中的天使也是平安中的君王——他管束我们。宿舍不清洁,课后不去运动……都要挨他的雷,虽然他的雷是伴着以泪作的雨点。

世界上,不,就说一个学校吧,哪能都是明白人呢。我们的同学里很有些个厌恶黄先生的。这并不因为他的爱心不普遍,也不是被谁看出他是不真诚,而是伟大与藐小的相触,结果总是伟大的失败,好似不如此不足以成其伟大。这些同学们一样的受过他的好处,知道他的伟大,但是他们不能爱他。他们受了他十样的好处后而被他申斥了一阵,黄先生便变成顶可恶的。我一点也没有因此而轻视他们的意思,我不过是说世上确有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并不是不晓得好歹,而是他们的爱只限于爱自己;爱自己是溺爱,他们不肯受任何的责备。设若你救了他的命,而同时责劝了他几句,他从此便永远记着你的责备——为是恨你——而忘了救命的恩惠。黄先生的大错处是根本不应来作学监,不负责的学监是有的,可是黄先生与不负责永远不能联结在一处。不论他怎样真诚,怎样厚道,管束。

他初来到学校,差不多没有一个人不喜爱他,因为他与别位先生是那样的不同。别位先生们至多不过是比书本多着张嘴的,我们佩服他们和佩服书藉差不多。即使他们是活泼有趣的,在我们眼中也是另一种世界的活泼有趣,与我们并没有多么大的关系。黄先生是个“人”,他与别位先生几乎完全不相同。他与我们在一处吃,一处睡,一处读书。

半年之后,已经有些同学对他不满意了,其中有的,受了他的规戒,有的是出于立异——人家说好,自己就偏说坏,表示自己有头脑,别人是顺竿儿爬的笨货。

经过一次小风潮,爱他的与厌恶他的已各一半了。风潮的起始,与他完全无关。学生要在上课的时间开会了,他才出来劝止,而落了个无理的干涉。他是个天真的人——自信心居然使他要求投票表决,是否该在上课时间开会!幸而投与他意见相同的票的多着三张!风潮虽然不久便平静无事了,可是他的威信已减了一半。

因此,要顶他的人看出时机已到:再有一次风潮,他管保得滚。谋着以教师兼学监的人至少有三位。其中最活动的是我们的手工教师,一个用嘴与舌活着的人,除了也是胖子,他和黄先生是人中的南北极。在教室上他曾说过,有人给他每月八百圆,就是提夜壶也是美差。有许多学生喜欢他,因为上他的课时就是睡觉也能得八十几分。他要是作学监!大家岂不是入了天国!每天晚上,自从那次小风潮后,他的屋中有小的会议。不久,在这小会议中种的子粒便开了花。校长处有人控告黄先生,黑板上常见“胖牛”,“老山药蛋”……

同时,有的学生也向黄先生报告这些消息。忽然黄先生请了一天的假。可是那天晚上自修的时候,校长来了,对大家训话,说黄先生向他辞职,但是没有准他。末后,校长说,“有不喜欢这位好学监的,请退学;大家都不喜欢他呢,我与他一同辞职。”大家谁也没说什么。可是校长前脚出去,后脚一群同学便到手工教员室中去开紧急会议。

第三天上黄先生又照常办事了,脸上可是好像瘦减了一圈。在下午课后他召集全体学生训话,到会的也就是半数。他好像是要说许多许多的话似的,及至到了台上,他第一个微笑就没笑出来,楞了半天,他极低细的说了一句:“咱们彼此原谅吧!”没说第二句。

暑假后,废除月考的运动一天扩大一天。在重阳前,炸弹爆发了。英文教员要考,学生们不考;教员下了班,后面追随着极不好听的话。及至事情闹到校长那里去,问题便由罢考改为撤换英文教员,因为校长无论如何也要维持月考的制度。虽然有几位主张连校长一齐推倒的,可是多数人愿意先由撤换教员作起。既不向校长作战,自然罢考须暂放在一边。这个时节,已经有人警告了黄先生:“别往自己身上拢!”

可是谁叫黄先生是学监呢?他必得维持学校的秩序。

况且,有人设法使风潮往他身上转来呢。

校长不答应撤换教员。有人传出来,在职教员会议时,黄先生主张严办学生,黄先生劝告教员合作以便抵抗学生,黄学监……

风潮又转了方向,黄学监,已经不是英文教员,是炮火的目标。

黄先生还终日与学生们来往,劝告,解说,笑与泪交替的揭露着天真与诚意。有什么用呢?

学生中不反对月考的是不敢发言。依违两可的是与其说和平的话不如说激烈的,以便得同学的欢心与赞扬。这样,就是敬爱黄先生的连暗中警告他也不敢了:风潮像个魔咒捆住了全校。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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