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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9 20: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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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缺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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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木石之墟

九州·木石之墟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九州·木石之墟作者:唐缺排版:辛萌哒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9-11-01ISBN:9787541154454本书由成都万有图书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章断掌一、

和曹老头有关的两个常识是:镇上的每个人都想知道他的秘密;每一个试图发掘这个秘密的人都死了。

曹老头是在一个阴雨连绵的冬日搬到东鞍镇的,他的到来起初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这座位于越州北部的小镇曾经也是采矿重地,每天白日间车水马龙,夜里灯红酒绿,但自从附近的乌金矿被开采殆尽后就繁华不再,破败到近乎荒凉,一年有一大半的时间都笼罩在越州仿佛永远不会停息的雨水中。稍微有点本事的都搬走了,还留在此处的,要么是实在无处可去,要么就是犯了事跑来避祸的。曹老头这样的远方来客,每年不多也不少,不算稀奇。

但日子久了,人们开始留意到曹老头身上的种种不同寻常之处。他在靠近废弃矿区的地方修建了一座小院,远离市镇,离群索居,极少到镇上去。每隔一段时间,镇上卖菜的何婶会给他送去一些包括米面蔬菜油盐酱醋在内的基本用品,然后回来就会和邻居们嘀嘀咕咕。“他身边带了三个跟班,个顶个的大小伙子啊!”何婶说,“但是算计下来,找我买的食物其实连一个人的正常分量都不够!”“曹老头那么瘦,吃得肯定比一般人少点。”邻居甲说,“所以那些吃的可能是给他一个人准备的。”“那几个跟班呢?难道不吃东西?”邻居乙问。“那我就不知道了。”邻居甲深沉地摇摇头,“这世上不吃东西的,要么是怪物,要么是死人。”

怪物也好,死人也罢,曹老头和他的三个跟班终于引发了大家的好奇心。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视角去观察,渐渐拼凑出更多的碎片。

——没有人见过曹老头赚钱。他只是不停地花钱。

——除了基本的饮食及其他日用必需之外,曹老头购买最多的就是各类锛凿斧锯之类的五金工具,有些是找镇民买的,有些是花费大价钱让邮差送来的,其中不少都是河络才能加工出来的精细机械或者小零件,甚至还包括了一台只有在黑市才能找到的价格昂贵的蚁视镜,透过这种造型奇特的镜子可以让人眼看清极细微的小物件。

——不知不觉之间,曹老头家附近的林地被伐倒了许多。假如他身边真的只有那三个跟班的话,这些跟班干活的效率可是相当之高,足足顶得上一二十个青壮劳力。

——有不只一个试图碰运气的淘矿人在废弃矿区里碰到过曹老头。以曹老头平时各种采买的大手笔,他显然不需要靠在废矿里捡垃圾过活,那他为什么会对这一片枯竭的乌金矿如此感兴趣呢?

——深夜的时候,时常能从曹老头家的方向看到醒目的火光,靠近了还可能闻到浓烈刺鼻的焦臭味儿。镇上的人在矿区生活了一辈子,没吃过猪肉也得见过猪跑,很容易判断出这个老头儿肯定是在家搭起了高炉,在冶炼些什么——焦炭也是曹老头大量采买的东西。

把这些线索拼凑起来,大致能得出一个猜想:曹老头来到此处的目的,是为了在乌金矿区里寻找并提炼些什么东西。从他的日常花销来看,他想要找的这样东西多半非常值钱。另一方面,人们也对跟在他身边那三个年轻人的身份做出了猜测。“那可能是三个死人!”有人猜测说,“又不吃饭,力气又比正常的活人大得多,搞不好就是三个行尸!曹老头肯定是个操纵死人替他干活赚钱的尸舞者!”

尽管这只是没有证据的推测,但尸舞者这个神秘的行当激发出了镇民们更多的联想。某些对尸舞者略有听闻的人,用他一知半解的知识声称,尸舞者会从药物和矿物中提取力量,说不定是此地的废矿中含有什么特殊的宝贝,能够让曹老头大大地收益。“那样东西一定很值钱!”大家异口同声得出这样的结论,“说不定他能从废料里提炼出金子!”“而且就算曹老头没有提炼出金子,他手里也很有钱!”这是另外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在东鞍镇这样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钱是动力,是原罪,是一切悲剧的起源。当每一个人都把曹老头当成银库的时候,自然就会有人想要去动点手脚。

然后他们就开始一个接一个地送命。

第一个死去的是在镇上开肉铺的米益。人们都以为切肉剔骨的活儿非常适合他,因为当矿上还红火的时候,米益的专长就是替矿主砍人。乌金矿枯竭后,他也一度离开东鞍去往别处,但似乎是想砍他的人有点多,于是又躲了回来。曹老头手里的钱,对他无疑有着强烈的诱惑。

当然,米益可不是只会玩蛮力的人,当年在矿区的时候,他所擅长的也从来不是扛着刀硬上。他也担心那三个跟班真的是力大无穷的行尸,于是选择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悄悄潜入曹老头的院子。

次日清晨,米益的尸体被挂在了他自己的肉铺的挂钩上。在那个本来应当挂着一扇本地产黑毛猪的粗大的铁钩上,米益浑身血污,满脸都是绝望的惊恐,尖锐的钩尖从他的胸口穿出。

这显然是一种杀鸡儆猴的警告。在这个官府都懒得过来踩一脚的地方,曹老头挂出这具尸体,就是摆明了在威胁旁人:少管闲事。

然而东鞍镇的恶棍们可没有那么容易被吓退,总得前赴后继地试完水才肯甘心。米益之后,第二个站出来的是药铺的劳先生。和米益不一样,劳先生不会玩刀弄枪,身上的肉比曹老头也多不了几两,所擅者无非是各种花样百出的毒物。在乌金矿尚未枯竭、各路矿主还在争夺不休的时候,死在劳先生毒药下的人绝不比死在米益刀下的少。而有些米益砍不动的人,劳先生也有办法去对付。

他相信,曹老头的命运也会如此。

在某一个何婶给曹老头送菜的日子,劳先生悄悄往其中的一包茶叶里掺入了毒物。这是他非常拿手的一种独门毒药,基本无色无味,只要曹老头拿去泡了茶,哪怕一口都不喝,只要鼻子里吸入了茶水的蒸汽,那也将无药可救。

第二天,劳先生并没有如往常那样早早地开门迎客。到了中午,几位熟人意识到不对,翻墙进入和药铺连在一起的劳先生的宅子,发现劳先生正坐在院子里的一张摇椅上,身躯早已僵硬,皮肤隐隐透出一种难看的橙黄色,那正是中了他的独门剧毒后应有的症状。

在那之后,还有几个人不屈不挠地继续尝试,下场和米益与劳先生差不多。若干条人命之后,东鞍镇的恶棍们终于明白了:曹老头是一个比他们更恶更凶更危险的存在,最好还是少惹为妙。

曹老头的生活重归清静。他也从来没有对那些死者发表过任何意见,仿佛所有的事件都和他丝毫无关。他仍然带着三个不吃饭的跟班远离旁人,仍然不断地在矿区里寻找什么,仍然不断在自家院子里点高炉,没人去招惹他他也绝不惹事。

卖菜的何婶在几年后病逝,她的儿子接替了母亲的生意,还是定期给曹老头送只够一人吃的食物。日子就这样慢慢过去。

来到东鞍镇的第十七年,曹老头终于迎来了死期,并不是有谁动手干掉了他,而是他的寿命自然地走到了尽头。他原本年纪就大了,身体也很瘦弱,在东鞍镇这样恶劣的环境里熬了快二十年,已经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也正是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意识到,曹老头终究还是个凡人,纵然能以种种不可思议的手段掌控别人的生死,自己却也逃不过那最后的一天。

那一天,何婶的儿子照惯例去给曹老头送货,却发现十年来头一遭,曹老头的跟班没有按时在大门口等候接货。他在门口拍门呼喊了许久,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猛然间意识到了什么,这些年来一直未曾断绝的和曹老头有关的传说涌上心头,让他做出了越墙而入的大胆决定。

他成为了十七年来第一个进入曹老头宅院的人。院子里并不如他想象那样富丽堂皇,正相反,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陈设布置,而是被各种各样的机械器具填满了:切削木料的、锻造金属的、熔炼矿石的、搅拌溶液的……与其说这是一个人类的院子,倒不如说像是河络的试炼工场。“这死老头到底躲在这儿干什么?”小何老板低声嘟囔了一句,“真能从废料里炼金子么?”

这个猜测让他产生了一些期待,但他也并未忘记自己所面临的危险。他蹑手蹑脚地在院子里绕了几圈,并没有发现那三个跟班的踪迹,于是咬了咬牙,溜进了屋里。

在浓烈的药味儿和无法分辨的腥臭味儿当中,一根即将燃尽的昂贵的鲸油蜡烛让小何老板找到了曹老头。老头子此刻下半截身子在床上,上半身趴在地上,瘦得像具骷髅,看来已经没有力气重新爬上床了。他完全没有留意到外人的闯入,布满白翳的双眼正在努力瞪视着床前地板上的一样东西。那样东西可能是和曹老头一样从床上滚落的,但他甚至连伸出手臂去将之捞回来的能力都没有,只能就这样充满不甘地死死看着。“十七年……十七年啊!”曹老头气若游丝,却仍然在用最后的一点精力不停地自言自语,就像一个失去神智的疯子,“为什么十七年了,都还不能得到我想要的?我马上就要死了,却还是不能成功……”

小何老板听不懂曹老头在叨叨什么,但能看出那玩意儿对老头很重要,以至于让他在垂死之际还念念不忘。他甚至顾不上先去翻找曹老头的钱财,急忙蹲下身来。这一看,他有些意外。

地上扔着一个黑乎乎的、形状都不规则的东西,要仔细分辨才能看清楚,那是一个打造得非常粗糙丑陋的金属匣子。他捧起这个匣子,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个匣子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铁盒,里面可能掺杂了一些曾经在东鞍镇俯拾皆是、却已经被开采殆尽的乌金。乌金固然是一种重要的工业材料,尤其在河络的手里时常会有妙用,但因为在九州各地都有相当的储量,开采难度也不大,并不能算特别贵重的金属,更何况这样仅仅是在铁盒里掺杂部分、几乎是以杂质形式存在的的合金。很显然,曹老头看重的是装在匣子里的东西——搞不好就是大家一直在猜测和觊觎着的“宝贝”。

匣子并没有上锁,只是松松地扣住,小何老板不费什么力气就打开了匣子,并且借助着最后的烛火看清楚了匣子里所装的物件。眼里所见到的恐怖让他禁不住怪叫一声,手一松,匣子掉落到了地上,里面的东西也随之滚落出来。

那是一只断掌。成年男性人类的粗大断掌。

而就在同一瞬间,蜡烛燃到了尽头,熄灭了。在一片昏暗中,除了自己紧张的呼吸与心跳声,小何老板还能听到曹老头留在世上的最后的言语。“我不甘心……不甘心……”曹老头哼唧着,“我一生追寻着的东西……只是个可笑的梦么?十七年……我不甘心……”二、

敛房是一个鬼气森森的地方。

即便已经在衙门里做了二十余年的敛房看守,居寻仍然很不喜欢这个地方。最初的时候,他甚至会整晚整晚地做噩梦,梦见那些新鲜收敛的支离破碎的尸体从白布单下陡然坐起,眼球从眼眶里耷拉下来,闪动着青色的光泽注视着他。而因为这个倒霉的工作,身边人总会以异样的目光看他,连娶妻生子都比同龄人晚了几年,以至于他不得不频繁地解释:“我只是敛房的看守,就是个守卫和尸体登记的活计,并不负责验尸剖尸——那是仵作的活儿。”

不过时间长了之后也就习惯了。看守敛房听起来晦气,其实工作并不辛苦,甚至很多时候颇为清闲,薪俸也还过得去。无非就是混口饭吃,居寻对自己说,和死人打交道还是和活人打交道其实也没太大分别。他有时候值守白昼,有时候值守夜晚,每天准点上工准点下工,不迟到也不多待,活得比河络的计时钟还精确。他依然不喜欢敛房,不喜欢每天从自己眼前晃过的死状各异的尸体,但却不会不喜欢拿到手的薪水。

今年南淮城的冬天来得比往年更早一些,十月还没完,空气中已经颇有几分肃杀的氛围。经验丰富的居寻早早准备好了小火炉和炭火,否则白天还好,在那间阴冷的小屋里值夜可着实难熬。

又是一个值夜班的夜晚。居寻仍然是掐着点儿来到敛房,等待交接的同事刘虎已经替他生火点好了炉子,看到他进门后,站起身来,把准备交接的记录递给他。“你怎么了?看脸色不大好,生病了么?”居寻问。

刘虎摇摇头:“不是。今天新送来的几具尸体……有点儿恶心。我晚饭都没吃,还吐了一场。”“年轻人,不习惯死得太惨的死人也是正常的。”居寻拍了拍他的肩膀,“赶紧回去休息吧。见得多了就习惯了。”“其实也不算是太惨,就是……很奇怪。”刘虎依旧面色苍白,“你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记录上也写得很清楚。”

刘虎逃命般地快步离开。居寻微微愣了愣神,翻开手中的当日交接记录。只扫了一眼,他就明白那几具把刘虎吓得不轻的尸体到底是什么状况了。一股寒意刹那间流遍全身,他下意识地拉紧了衣襟。“冬天真的到了。”居寻轻声自言自语着。

犹豫了一阵子之后,居寻还是走进了停尸间。两位仵作果然并没有下工,仍然在忙忙碌碌地围着尸体转,看来搞不好要熬一整夜。“来了。”仵作之一的金永康是居寻的老熟人,只是点头打了个招呼,视线仍然没有从尸体上挪开。

居寻走上前,也开始观察今天送来的这四具尸体。三男一女,尸身的腐败程度相当高,估计已经死了很久了。四具尸体上都有整齐规整的切口,各自缺失了一些诸如心脏、肺叶、肝脏之类的重要器官,而在另外一张桌子上,则放着几个盛有内脏的瓶子。“这些内脏……就是从这几个死人身上掏出去的?”居寻问。“没错,发现尸体的时候,每一个人被掏走的内脏都摆放在他们的身边,虽然遭到了鸟兽啄食,但好歹还能辨认。”金永康说,“当仵作这么多年,脑子不正常的杀人犯也见识过不少,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疯狂的。他下手非常精准,切口都并不大,简直就像我们仵作验尸一样掏出死者的内脏,然后又整整齐齐地分别摆在旁边。”“简直就像是在市集上摆摊做展示。”居寻眉头微皱。

金永康撇撇嘴:“可不是。现在尸检还没有做完,捕房的人就已经来过好几次了,虽然那帮孙子平日里能偷懒就偷懒不拿百姓的命当回事,但这种杀人方法简直就是公然炫技向他们挑衅,脸皮再厚也忍不了吧。”“尸体是在什么地方发现的?”居寻又问,“烂得那么厉害,应该是在比较隐蔽的地方吧?”“在南淮城西北方向的山谷里。”金永康回答,“那里没有什么物产,风景也一般,平素去的人就不多。还是一个和家里闹别扭逃婚的富家女,离家出走躲到那里,才意外发现了尸体。发现的时候,四个死人几乎是并排躺在一起,已经烂得难以分辨相貌年龄了。我验尸之后大概能判断出三个男的都上了年纪,最年轻也有四十岁左右,最老的估计得有六十岁以上;女性死者却只有二十来岁。”“死因弄清楚了吗?”“暂时还没有。”金永康显得很疲惫,“除了掏出内脏的那几处伤口之外,尸体还被山谷里的鸟兽虫豸啃食过,到底是因为被挖内脏而死、还是罪犯是在他们死后才干的这缺德事,还得细细详查。今晚是回不了家啦。”“你们辛苦了。”居寻同情地说,“这几个死人,我光是看一眼都觉得难受。幸好我只是个看门的。”

他回到自己的小屋,裹上早就备好的毯子,开始自己和自己下棋,以此打发无聊的长夜。方才所见的那几具尸体固然让人震惊,但毕竟事不关己,感叹两句之后也不愿去多想。

时间慢慢到了岁时之初,这是万籁俱寂的凌晨时分,按居寻的经验也是最容易犯困的时刻。他掀开毯子站起身来,准备沏一壶浓茶提提神,刚刚把茶叶罐子打开,耳朵里忽然听到一阵响动。

声音是从敛房东侧的围墙处传来的,似乎有什么人在轻轻敲击墙壁。这种声音居寻过去也曾听到过,跑出去查看却发现原来只是顽童们炫耀胆量的恶作剧。他本来懒得搭理,但那声音持续不断地响起,而且声响越来越大。“该死的小兔崽子!”居寻狠狠地骂了一句,掀开温暖的毯子,先是提起衙门配发的铜棍,想了想又扔下了,随手捡起一根木柴。他气哼哼地提着木柴夺门而出,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过去。

没错,还是上次小兔崽子们捣蛋的那一堵墙。那些混蛋小子们为了在同伴当中彰显自己的胆量,约好了半夜偷偷溜出家门,聚在一起玩夜探敛房的鬼把戏。那天碰巧敛房收入了一具怀疑是被家人谋杀的富商的尸体,声音响起的时候,居寻以为是凶手派人来抢尸,紧张得差点尿裤子。

这一次老子不会再被你们吓到了,居寻想。他快步走到围墙边,用手中的木柴敲了敲墙壁,怒吼一声:“你们这帮小王八蛋!要是再敢捣乱,老子就……”

他的话并没有说完。墙体猛地一下裂开了,眼前一团浓重的黑影闪过,居寻还没来得及看清这黑影到底是什么,胸前就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冲击力,整个身体向后飞了出去。那一瞬间居寻产生了一种古怪的错觉,觉得自己好似变成了一个羽人,腾云驾雾地在半空中飞翔。然后这个倒霉的临时羽人就重重撞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树上,晕厥过去。

苏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还没睁开眼睛,居寻就感到浑身上下每一块骨头都在痛,尤其是胸口被撞击的部位。他禁不住发出了大声的呻吟。“佟捕头!他醒了!”一个男人的声音说。“让大夫看看他。”另一个男人回答说,“如果身体状况允许,我们就抓紧时间开始询问。”

佟捕头?居寻一愣。佟这个姓氏在南淮城并不多见,如果后面在加上捕头的话,那就只可能会是一个人:按察司专门处理特殊事务的分署的捕头佟童。

这个特殊事务分署,通常被称之为邪物署,用来处理各种超出常规的疑难案件。这些案件的背后,要么牵涉到一些古老而不好招惹的组织,要么牵涉到一些不为常人所知的古怪人物,甚至于会和超自然的灵异力量有关——尽管这样的所谓“灵异”最后通常都会被证实只是人为——寻常的办案者难以应付。

难道那一桩离奇的剖杀案,果然背后有重大文章?居寻猜测着,缓缓睁开了眼睛。在适应了一段时间光线的刺眼后,他看清楚了站在身前的人。果然是佟童。“不需要大夫,有话就问吧。”居寻龇牙咧嘴地说,“我还撑得住。”“那就多谢了。”佟童也毫不客气,“四天前的晚上,你遇袭的时候,有没有看清楚袭击你的人的长相?”“我都昏了四天了?”居寻一怔,“这孙子下手够黑的……没看清楚。当时我听到墙外有动静,好像是有人在敲打,就过去看看,结果墙突然一下开裂了,我只看到一个人影子,就被打飞了。”“突然一下开裂了……”佟童思索着,“敌人是赤手空拳吗?还是有什么足够硬的武器?”“我真没看清,抱歉。”居寻说,“事发突然,除了那一团黑影之外,我根本什么都没看到,也没看清打我的到底是什么。”“那动作和姿态呢?有没有哪怕一丁点模糊的印象?比方说……动作硬不硬、像不像活人?”佟童仍然不甘心,继续追问。“我已经说过了,完全没有。”居寻艰难地摇着头,“到底怎么了,佟捕头,为什么那个家伙那么重要?而且你为什么要问我他像不像人?这是什么意思?那是什么鬼怪吗?”

佟童犹豫了一下,慢慢地说:“四天前的那个夜晚,敛房里发生了杀人案。除了你之外,在场的两名仵作、一名杂工和三名闻声赶到的巡夜人全部被杀死。之前一天收入的几具尸体也被抢走了。”

居寻下意识地想要支撑着坐起来,然后从腰到肩一阵疼痛让他不得不停住动作:“这么说,老金和他的徒弟,都死了?还有你说尸体被抢走,是被掏掉内脏的那几具吗?”“就是那四具。”佟童说,“所以加在一起,已经有了十条人命——你差点成为第十一条。”“那我还得感谢天神庇佑了。”居寻苦笑着,“不过佟捕头,如果只是普通的凶杀案,是不会惊动到你们的。这事儿……是和什么鬼怪啊妖魔啊有什么关系吗?是不是那四个人的死法是什么邪恶的祭祀?”“倒不是因为那个。”佟童摇头说,“鬼怪也好,邪教也好,其性质的认定很严格的,不是看到几具尸体就能确定。不过,这件案子之所以把我们牵扯进来,确实是因为一样怪异至极、平时绝少能出现在人们视野里的东西。”“怪异至极?”居寻想了想,“倒也是,凡是需要你们出马的,一定是各种疑难的、可能牵涉到一些冷僻知识的怪案。这件案子会和什么怪东西有关呢?”

佟童叹了口气:“敛房被血洗后,捕快们清理了现场,找到了一样很要命的玩意儿。那个东西如果被证实的话,我们的一些常识可能就需要被改写了。”

说着,他拿过一个木匣子,打开匣盖,端到居寻的眼前。居寻低头一看,匣子里装着一只断掌,对于一个敛房的看守来说,这样的断手残肢原本半点也不新鲜。但他知道,佟童想让他看的东西必定不一般,于是强忍着脖颈处的刺痛,努力低头看过去。

显而易见,这是一只男性人类的手,粗大厚实,布满汗毛,还有着不少厚厚的老茧,从这些老茧和异乎寻常的突出关节来看,应该不是普通的干苦力活的粗人,而是个练武之人。“这就是一只男人的手掌啊,”居寻喃喃地说,“哪儿有什么特异的地方呢?”“我帮你换一个方向,你再看看。”佟童说着,把木匣转了个向,让这只手掌的断口部位朝向居寻。

居寻倒抽了一口凉气,“啊”的一声惊呼出来,双手止不住地颤抖。如果这个木匣是捧在他自己手里的,居寻相信自己一定会失手将它跌落到地上。“这……这不是人的手!”居寻努力控制着自己发颤的嗓子,“这不是人的手!不是人!”第一章死亡与复生一、

羽原第二十七遍检查了那副绑在自己手腕上的河络特制机簧弩,没有问题,每一个部件都流畅自如,当目标出现的时候,这把弩绝对可以在眨眼之间连续射出三十支利箭,让任何人都来不及作出反应。河络的手工制作毕竟是很可靠的。

其实她并不想使用这种机簧弩。作为羽氏家族年轻一代的精英人物,她更喜欢使用羽族自己的长弓,也对自己的弓术充满信心,机簧弩在她的眼里有些投机取巧。但是没办法,这一次伏击的藏身之所实在太小,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让她施展自己的绝技——事实上,这里光是藏下她自己就已经足够费力了。

她已经在这片狭小的空间里躲藏了三天。如果换成家族里其他的高手,也许早就坚持不下去了,但是羽原不会。很小的时候,她就被族长相中,送到了九州最神秘也最可怕的杀手组织天罗里去进行特训。到了今天,她已经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刺客,精准,冷血,坚韧,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纵然其他的家族精英会嘲笑她走的路子不够正,她也并无所谓,因为天罗的荣誉从来不必表露于外。

而这样的荣誉,是用一次又一次的成功刺杀换来的。为了守护住它,今天的羽原也绝不能失败。

时间快到了。但羽原并不能确定刺杀对象会不会按时到达,那是因为对方的特殊身份——一位来自东陆的人族贵宾。羽原自己就是个羽人,非常了解羽族在接待外族贵宾时的做派,在那一堆可笑而繁冗的虚荣仪式的折磨下,很难有人还能做到万事准时。但是无所谓,天罗培训出来的忍耐能力可不是开玩笑的,即便对方会迟到几天,她依然可以等。

正在这么想着,远处隐隐传来了车队行进的嘈杂声响,里面还间杂着让羽原闻之作呕的羽族礼乐。居然准点到了,羽原想,这可有点出乎意料。不过这样更好。

她用手指在眼前轻轻戳了两下,把藏身之所的透视孔露出来,以便观察清楚形势。如她所料,藏身之所之外的街道早已戒备森严,光是她现在所在的这条宁南城的主干道上,就至少驻扎了五六十名羽人武士,个个全副武装身手不凡。再加上那位人族贵宾随身的卫士,成功刺杀的难度很高。

不过不要紧,最重要的还是位置和时机。所谓百密一疏,再严密的防范也会有盲点,而天罗却总是能精确地把握这样的盲点。

就像羽原正在做的这样。

车队渐渐靠近了。虽然还没有进入伏击区域,但以羽原过硬的目力,已经能够看清楚整个队伍大致的情况了。她扫了一眼,心里咯噔一跳。

——那位贵宾竟然没有如她所料想的那样坐在装饰豪华的马车里,而是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行进于车队的前端,看上去骑术还不错。

这可是算计之外的突发情况了。骑在马上的人无疑比关在马车里的要灵活得多,羽原之前计划好的致命一击的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太出乎意料了,羽原想,按照羽族一向的惯例,和平年代接待异族贵宾的时候一定要讲足了排场,宛州制作的充满华贵气息的精致马车,瀚州引进的高大健壮的纯血名马,假如道路不好还会大张旗鼓地临时修路,恨不能让客人在马车上舒服得打呼噜——这正是谋划这次刺杀的核心前提。但这位贵宾……还真是他妈的与众不同。

没办法,时机稍纵即逝,万一被车队走过去就前功尽弃了,不得不硬上。羽原咬了咬牙,悄无声息地抬起手腕,准备发射。

但就在即将按下机簧的瞬间,羽原的身子一下子僵住了。她感到一个坚硬锐利的物体悄无声息地顶在了自己后背,正对着心脏的部位,从形状判断似乎是一支箭的箭头。她甚至没有听到声响,不知道这个硬物是怎么在她不知不觉间穿破背后的掩蔽物,直接按到她身上的。“千万别动。”背后的人开口说话了,是个男人,听声音居然还挺和蔼,“我的手不是太稳,要是一不小心在你身上戳个窟窿出来,那可就太糟糕了。”“你能在我完全不知不觉的时候就制住我的要害,我相信你的手一定很稳。”羽原叹了口气,“所以我更不能动了。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发现我的?能够识破天罗伪装的人,在这世上并不多见。”“久病成良医吧。”身后的男人发出一声轻笑,“我和你们天罗打过无数次交道,也不止一次差点被你们干掉,所以对于你们惯常的手法还是略有一些经验的。羽族对于到访的贵宾一向是护卫森严,这种皇族级别的更是会直接动用虎翼司,还经常把人塞进他们的豪华马车里,寻常的刺杀手段很难行得通。我站在你们的角度去揣想,假如我是一个天罗,想要在宁南城内刺杀一个异族来宾,可能最佳的位置就是这里,就是你的眼睛所看向的那一片区域——年木的下方。”“你说得没错,但是……时机已经错过了。”羽原喃喃地说。就在她被这个突然出现的神秘男人制服的当口,那位骑着马的贵宾已经悠闲自得地策马通过了伏击区域。那里有一棵需要十多个人才能环抱的参天巨树,也就是每一座羽族城市的中心和精神象征:年木。羽原所策划的刺杀方案,就和这株年木息息相关,但刺杀对象已经远离了年木,计划自然是失败了。

男人恍若不闻,继续说下去:“在客人到来之前,虎翼司当然会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但出于羽族固有的对年木的敬畏,他们只会检查年木上有没有藏人或者有没有安装一些危险的机关,而不会在上面停留过久,更不敢长时间踩踏,也就很难注意到你们真正所做的事情——你们很早就用天罗刀丝在年木顶端最粗大的那根树枝上做了手脚。天罗丝太细了,细到肉眼都难以看出痕迹,但只要你用弓箭准确地射在那几个被你们切削过的脆弱的断点上,那根树枝就会整体断裂并且跌落。作为年木上的一根树枝,它实际上比一棵普通大树的树干还要粗重,加上坠落的力道,足以把马车砸得粉碎,同时也把马车里坐着的人砸成肉泥。”

羽原低垂着头:“都被你说中了。现在我落到你手里了,你打算怎么样?杀了我?还是把我交给虎翼司?”“首先我会建议你把左手从腰上拿开。”男人说,“不管腰带里藏的是哪一样天罗的玩具,以你的身手,偷袭不到我,省省力气吧。然后再回答你的问题:我不会拿你怎么样,你回去吧,告诉羽昊炎,羽家的势力还远不能和风云两家相比,还是先韬光养晦闷声发大财比较好。越早露锋芒,越容易挨刀。”

羽原的身体又是一僵:“你……你怎么知道我是羽家人的?”“栽赃嫁祸这种事儿也是要动动脑子的。”对方并没有正面回答,“风氏又不是傻瓜,明知道人族贵宾访问宁南是大事中的大事,还非要挑这会儿来搞破坏,那不是唯恐别人不怀疑到他们头上么?风云两家缠斗了那么多年,不会犯这种幼稚的错误的。羽昊炎毕竟还是太年轻了。”

羽原默然。过了好一阵子,她才轻声发问:“你刚才还没有回答我,你到底是谁?是虎翼司的人吗?是风云两家的高手吗?”“都不是。我不过是你想要刺杀的那位人族公主的保镖而已。”男人说。

羽原突然间脑海里灵光一现,反应过来:“石秋瞳的保镖?那你就是云湛?那个南淮城的羽族游侠?”“是的,我就是云湛。”男人回答,“很久没回过宁州了,没想到还有人听说过我的名字。”“那倒是好。”羽原喃喃地说,“能把你顶在我背上的这支箭送给我吗?回去告诉我的族长,阻止我的人是云湛,那我也就足够交差了。”二、

宁南城最近最大的新闻就是一位宛州人族贵宾的到访。这位贵宾名叫石秋瞳,是东陆强国衍国的国主石之远的女儿,受封常淮公主。和一般人印象里娇弱的王族千金不大一样,石秋瞳自幼好武,才干出众,多年来一直是父亲的最重要臂助。她的来访,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和石之远亲临也没有太大分别,具备独特的政治意义。

另一方面,宁南是整个宁州被人族同化程度最高的城市。这座在各族大战停息后才兴建起来的城市,原本就没有那些传统羽族城市那么古板,再加上靠近人羽交界处的天拓峡,渐渐发展成宁州的商业中心。来自富庶的衍国的石秋瞳,也必然会为宁南带来许多可观的商机。

所以宁南城上上下下无不为了这次到访而精心准备,尤其是城内最大的两股势力:代表着官方的城主,和比官方面子更大的宁南城的实际掌控者——宁南云氏家族,这两方都绝不能容忍出现任何闪失。

在石秋瞳进城的这个夜晚,在各种把人累得半死的仪式和晚宴终于平安完结之后,人族公主终于住进了专为她修葺一新的驿馆,宁南城主翼休喆和云氏家主云濡泽也总算可以稍微松一口气了。喧嚣暂时平静后,两位宁南最有权势的大人物一起坐在年木前两根古老的树桩上,守卫们都乖乖地拉开距离,不妨碍两人的谈话。“我记得常淮公主上一次来宁南的时候,我们还没搞出那么大的阵仗。”云濡泽说,“算起来应该是十一二年前的事情吧?那会儿我还是云家的一个无名小卒,都没捞到一睹人族公主芳容的机会。”“那时候不一样啊。”翼休喆说,“一来当时石秋瞳才只有十四五岁吧?还没有现在这样在衍国举足轻重的地位;二来那时九州的局势也还没有现在这么乱。表面上的和平终究也是和平,貌合神离至少也还能看见笑脸么,而现在……大家都有一些快要撤掉桌布掀桌子的迹象。”“不谈这些了,战争的话题说起来头大。”云濡泽摆摆手,“老实说,这一次你的表现已经比以前轻松多了。半年前,唐国那位王爷来这儿的时候,你那黑眼圈看上去就像刚刚被人给揍了。”

翼休喆笑了笑:“其实二者的重要性基本是一样的,唐国和衍国毕竟是现在宛州国力最强的两个公国。不同的是,麓王随身带来的武士并不太顶用,护卫的责任全都压在我们身上,而公主么……带了一个很好用的保镖,确实如你所说,我轻松多了。”

云濡泽的眉头微微一皱:“很好用的保镖?你指的是云湛么?”“还能是谁?”翼休喆又是意味深长地一笑,“说起来,云湛这些年来一直在宛州活动,绝少回宁州,我对他也不是太熟。他好歹曾经在你们云家做过人质,能替我讲讲么?”“其实我对他也不太了解,毕竟他离开云家的时候只有十六岁。”云濡泽说,“这个人身世很复杂,亲生父亲姓云,养父风靖源是个没落贵族,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用着‘风蔚然’的名字。风靖源患有重疾,在他七岁那年病逝,临死前把他托付给了自己的远亲、也是我们云氏的死敌:雁都风氏的族长风长青。据说风长青一开始对他还不错,但他在自己的第一个起飞日无法凝翅,被证明是无翼民,对我们羽人而言几乎就等于被判极刑,风长青索性废物利用,利用风云两家和平谈判互换人质的机会,把他扔到云家当了质子。”“但是我听说,云湛并不是真正的无翼民。他虽然的确无法像普通羽人那样感应明月的力量而凝翅飞翔,却能够感受到暗月的召唤,是万中无一的暗羽体质。”翼休喆说。“对,我收到的线报是这么说的,可惜这些人并没能够亲见。”云濡泽说,“云湛来到云家后,经历了一些事情,然后被当时还在云家效力的羽族第一高手云灭带走,恢复了自己本来的姓名。云灭是他的叔叔,他父亲的亲兄弟,把自己的一身本领倾囊相授。老实说,单只一个云灭已经够我们头疼的了——当然也够风家头疼——再多一个厉害的徒弟,着实让人有些消受不起。幸好云湛后来一直待在南淮城,当起了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游侠,倒是没有回来找麻烦。而在游侠的外表之下,他还是著名的武士组织天驱的成员。”“嗯,后面这些我都大致了解了。”翼休喆说,“听说他一贯好逸恶劳,经常穷得半死,不过查案确实有一手,连南淮城的官家都时不时要求助于他,只是即便是官家出马也治不住他的种种偷奸耍滑,甚至天驱的命令他也经常违逆。但是这一次,他居然肯万里迢迢地跟随常淮公主从宛州来到宁州,看上去,关于他和公主之间的种种传闻,也许是真的。”云濡泽苦笑一声:“是真的才麻烦。现在我们需要维系和衍国的关系不假,但国家之间的关系变得比殇州的天气还快,难保不会有我们想要对石秋瞳动手的时候。到那会儿,云湛就会成为一个巨大的威胁。”“但愿那一天尽量晚点来到吧。”翼休喆也陪着苦笑。两位在宁南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眉间的皱纹深得像被刀子划出来的。

就在同一时刻,那位让整个宁南城都陷入紧张中的石秋瞳公主,也正在驿馆里休息。宁南是一座受人族文化影响很深的新兴城市,旧日的驿馆曾完全按照宛州的建筑方法先打地基再用砖石泥土修建,和宛州大城市能见到的人类深宅大院几乎无异。近些年来,在羽皇的号召下,传统复兴的风潮重新兴起,宁南城也耗费巨资修建了新的驿馆,尽管在建筑特色上还是吸取了许多宛州风格,但却巧妙地结合了羽人的树屋传统,将这座驿馆建造在了森林之上,形成一个美轮美奂的高空中的奇观。

现在石秋瞳就坐在驿馆贵宾房的高处,确切地说,屋顶上,这是这位不同寻常的公主若干不符合身份的小爱好之一。她已经脱了鞋,赤足踏在琉璃瓦上,在她的身下,由秘术控制生长方向的巨树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道道牢固的拱桥,把整座驿馆托举在半空中,那些沿着树干发散而出的茂密枝叶更是有如绿色湖泊。夜风拂过,树叶起伏荡漾,就像一道道碧绿的波纹向着远方散播,映入眼帘赏心悦目。这也是在和羽人们满面堆欢虚与委蛇一整天之后,难得享受到的只属于她自己的一点点宁静的时间。

可惜这样的宁静没能持续太久,房檐的另一侧响起了悉悉索索的攀爬声。石秋瞳平时性子沉静和蔼,但一旦发起脾气就像晴空霹雳,从宛州带来的侍卫都了解这一点并且绝不敢在她不愿意的时候去打扰她。敢于公然捋虎须的,找遍全九州,大概有且仅有一个人。“每次我想要好好安静一会儿的时候,就会有闲杂人等来搅扰。”石秋瞳轻叹一声,但声音里并没有包含什么不悦。宁州的月色流淌如水,把她的面容照得明亮而飘渺,她依然美丽,依然看起来很年轻,却已经不再是十年前初来宁州时的犹带稚气的少女。“我千辛万苦护送您老到这儿,一分钱不收还耽搁好多生意,最后换来一块‘闲杂人等’的狗牌。真是好人难做。”来人也是一声长叹,然后老实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石秋瞳身边。这无疑就是让云濡泽和翼休喆两位巨头都大感头疼的游侠云湛。他有着羽人中不太多见的黑色的瞳孔,一头披肩的银发像是被月光染成的。“你那是自找的。我早就说过了,这一趟不给钱,是惩罚你上次办理工部盗窃案的时候,又打塌了半条街。”石秋瞳悠悠然说着。“妈的,这也能赖到我头上?”云湛忿忿地说,“那帮盗窃图纸的窃贼想要栽赃给河络,自个儿挖地道的水准又太差,打着打着就塌了……我总不能去帮他们挖地道吧?你纯粹就是随手抓一个借口不给我钱。”“你反正都习惯了,还那么多话干嘛?”石秋瞳侧过头来,眼神里带着笑意瞪了他一眼,“你这个混账东西手里是不能有钱的,有点儿钱就拿去乱花,还是穷着好。”“没错,反正你给我在游侠街东头的宛南面馆挂了账,卤肉面管够,保证我饿不死。”云湛翻了翻白眼,“说真的,我还真有点儿怀念宛州了,自打进了宁州地界之后就很难找到肉吃。以后我要是当了羽皇,一定要在这帮不开化的扁毛里大力推广吃肉的风俗。”“别忘了你自己也是‘扁毛’的一员,再说你这德性要当上了羽皇,每天得有多少羽人为了种族的名誉去暗杀你……”石秋瞳摇摇头,“说正经的。我之前问过你,你都没有回答我,这一次到底为了什么一定要护送我来宁州。我要是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女人,你也不会……”

她的脸上微微有点儿红,没有把话说完。云湛仰着头,好像是在赏月,始终没有作声。石秋瞳看了他一眼:“算了,不想说我也不再问了。至少这一趟有你陪着,我省了很多心,而且……也算是完成了我惦记很久的小心愿吧,你马马虎虎算是陪我走了一次远路。”“我也想陪你出来溜达溜达,知道你在宫里憋得难受,不过那确实不是主因。”云湛终于开口说,“我离开南淮,主要还是要躲开天驱的那帮大爷们,不想他们给我找事儿。虽然最终可能躲不过,但是……能赖一天算一天。”“那我就大概明白了。”石秋瞳说,“之前我收到过情报,天驱和辰月这两家又杠上了,而且血羽会还在中间虎视眈眈想要坐收渔利。而你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组织和组织之间没完没了的仇杀。”

云湛对着天空呼出一口气:“可不是?这种黑帮火并最让人厌烦。”

云湛的所谓“黑帮火并”云云,其实只是在开玩笑。天驱和辰月是九州历史最悠久的两个古老组织,所作所为也绝非“黑帮”二字可以概括。千百年来,辰月教的教徒们游走于九州大地,撒播着战争的种子,用各种方法燃起君王们心中的战火。外人从来无法得知辰月确切的教义,尤其是最核心的信仰,但一般的判断是,辰月一直在努力维系、或者自认为在努力维系世界的均衡。他们不追求绝对的混乱,却也不能忍受绝对的平静。有人打过一个比较精当的比方:辰月教把九州看作一潭池水,把众生视作池水里的鱼群,而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不断地往池水里投放凶恶强壮的鲶鱼,来让鱼群保持活力。

天驱却正好和辰月相反,总是以守护和平为己任。他们和辰月一向是死敌,却也和辰月一样,拥有着能在乱世中左右战争局势的惊人力量。纵然这两个组织在如今这个时代实力已经被削弱了许多,却仍然不容小觑。云湛就是天驱中的一员,和辰月也打过不少交道。

而石秋瞳所提到的血羽会,则是一个最近几十年才出现的组织,真正成气候不过十来年。这个组织和天驱辰月不同,鱼龙混杂,也谈不上什么信仰,无非就是一个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的大帮会,正符合云湛嘴里所说的“黑帮”。然而正因为没有天驱和辰月那样血统纯正,这十多年来,血羽会这个没有节操的黑帮不管不顾地吞并扩张,至少从势力上来看十分庞大,隐然已经可以与天驱辰月分庭抗礼。“这一次,应该不只是杠上了那么简单。”云湛说,“我怀疑双方搞不好要正面冲突。”“正面冲突?”石秋瞳有些吃惊,“那样的话,岂不是会搅得整个九州不得安宁?”“从最近的一些蛛丝马迹来看,可能性很大,他们甚至邀请了一些早就不问世事的老家伙出山,不知道在密谋些什么。”云湛说,“但这也只是我根据天驱内部的一些迹象作出的猜测,具体的情况还不得而知。你知道的,天驱内部从来没有十成十地信任过我,即便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都不会在第一时间告诉我。不过么,一旦事情闹大了,他们肯定还得把最难的题目扔给我。”“那倒也是。现在天驱里面能干的人不多了,山中无老虎,你这个蠢猴儿也不得不去充充大王。”石秋瞳说。

云湛一脸的苦恼:“那可不是——所以我才得躲得远远的。天驱那帮子人啊,嘴里喊喊‘守护安宁’‘铁甲依然在’倒是挺在行,真要动脑子,还得靠我老人家。但是这种黑帮斗殴太无聊,半点趣都没有,又不会给钱,我实在不想管。”

石秋瞳噗嗤一笑:“所以你老人家才拿我当挡箭牌。不过也好,你欠了我个人情,下次又可以给你派活儿不给钱了。”

云湛正想回答,却忽然间眉头一皱,向石秋瞳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石秋瞳会意,也凝神倾听,果然隐隐听到驿馆的东南方向有一些响动,不过距离驿馆还有点儿远,应该来自于宁南城人类华族客商的聚居地,那里当然也有其他种族的住客,但还是以人族为主。“没事儿,在华族客商的聚居地,就是通常被老顽固的羽人们称作‘吸血街’的地方。”云湛说,“不是冲着你来的。”

但过了一会儿,喧哗的声音还没有止息,还加入了从远到近的疑似官家的马蹄声,看来发生的事情还不小。云湛看了石秋瞳一眼:“你是不是想让我去看看?”

石秋瞳点点头:“毕竟我们这一趟不只见羽人,还要和这些华族客商见面,最好是能搞清楚发生了什么。我不方便出面,就只能靠你了。”三、“吸血街”果然出事了。除了日常负责城市安全的城务司之外,现场还有羽皇直属的虎翼司的人。而除了封路的羽族士兵之外,整条街从里到外根本看不见其他的普通居民,无论是人类还是羽人,无疑已经被士兵们驱散并且严令不许出门。

但这难不倒云湛,吸血街于他而言丝毫也不陌生。当他还用着风蔚然的名字、在宁南云家当人质的时候,时常到那条街上去闲逛。不过,街上商铺虽多,能让他花钱的地方只有一个,那就是赌场。他会在每个月领到月例钱的当天,到赌场去好好过一把瘾,输光了才回去,以至于小小年纪居然在宁南城还混出了一点儿名气。

而在赌场把钱败光了之后,其他地方就只能瞪着眼睛干看了。好在我们的风少爷其时虽然别无长处,脸皮厚度那是令人叹为观止,没钱也能腆着脸四处乱转,店铺里的人知道他是风氏的子弟、云家的质子,自然也不敢拿他怎么样。所以身上没钱的风少爷对这条奢侈的街道倒是门儿清,十余年后,往昔的记忆依旧存在。

他远远避开军士们的视线,寻找到了一棵他所熟悉的老树,攀爬上去。这棵树有一股枝杈伸得很长,可以直接探入吸血街上的某个院子。十年前,那个院子属于一位东陆商人的当铺,现在是什么样他也不知道,只能进去了再说。

一跳进院子他就笑了起来。院里面搭着一个丑陋的棚子,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杂物,可见这里仍然住着十年前的那位抠门的当铺老掌柜:舍不得多租个仓库或者房间,宁可让当铺的货物挤占他自己的生活空间。

云湛摇着头,来到院子里东进的第二个房间,敲了敲门。房里传来一个苍老而颤抖的声音:“谁?”“姜叔,是我,风蔚然!”云湛说,“就是当年老是拿着些破铜烂铁试图从您手里骗钱的那个在风家当质子的小混蛋!”

过了一会儿,房里的人再次开口说话,这次语声里隐隐有些喜悦:“你这小混蛋,这么多年了居然没被人打死!”“祸害万年在嘛。”云湛回答。“刚才街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简单的寒暄之后,云湛直奔主题。“死人了。”姜掌柜的眼神里饱含着恐惧。“谁死了?怎么死的?”“在我们好多人的眼皮子底下死的。”姜掌柜说,“死的那个你也认识,就是专门贩卖殇州药材的那个夸父,垃悍骨。”

云湛记得这个垃悍骨,他有着标准的夸父的巨人身躯,张口说话时就像有一口大钟被敲响,留下嗡嗡嗡的回声。不过这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夸父,敢于主动走出殇州雪域,来到人类和羽人的地盘学习经商技巧,成为了一个成功的商人,这对于一向以淳朴简单、不擅长算计而著称的夸父而言,实在是殊为难得。“除了您之外,垃悍骨当初也是能和我聊上几句的人。”云湛回忆着,“在所有人都只把我当成一个混吃等死的小人质的时候,他居然还会关心一下我的父母在哪里,大概那也是夸父不同寻常的思维方式。他是怎么死的?”“被人杀死的。”姜掌柜说。“要杀死这么一个大块头的家伙,多半会是秘术师吧?”云湛说。“秘术不秘术的我不懂,不过看样子他像是被人打死的。”姜掌柜的嗓子有点发颤,“那会儿我们商户们都被城务司的士兵们赶出来了,点着灯笼带着伙计在街上打扫呢,说是明天——其实也就是今天——那位衍国的公主要到街上来逛逛,还要准备些挂起来的灯饰。这种事儿对我们人类来说太常见了,所以大伙儿都麻利地动起来了,就只有垃悍骨始终没有出来。带头的军爷以为是垃悍骨故意和他们作对,派了两个当兵的去拍门,结果门一下子就被撞开了,垃悍骨从门里面飞了出来……”“飞了出来?”云湛一怔,“这是什么意思?”“就是横着飞了出来,像是被人打飞的。”姜掌柜说,“垃悍骨那个块头,这么一飞出来,把两个拍门的倒霉蛋也撞飞啦。士兵们赶紧围过去,发现垃悍骨已经死了,胸口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打得凹了进去,两个被撞的士兵有一个当场撞死,剩下一个还有气儿,全身的骨头也不知道断了多少根。”“是谁下的手,人抓到没?”云湛连忙问。

姜掌柜摇摇头:“没有。下手的人跑得很快,连影子都没看到。城务司的大概也想到了,能打死夸父的人绝对不是善茬,所以叫了虎翼司来接手。”

悄悄潜入垃悍骨的药材铺时,云湛还在想着先前姜掌柜说的话:“打死夸父的人绝对不是善茬。”这话半点没说错,作为九州六族中的巨人种族,夸父不仅仅是身躯庞大,还拥有着惊人的力量和极为坚实强壮的肌肉筋骨,以及悍勇坚韧的性情。尽管他们人口很少,但个个能以一当十,历史上无论是人类还是羽人,都会尽量避免和夸父发生战争。

而现在,一个夸父居然会那么痛快地被人打死,让屋外的人几乎没有听到声音,下手者的厉害程度可想而知。当然,秘术也可以伪造出武术的效果,这就需要验尸才能看出来了。此刻,垃悍骨的尸体已经被运回了药材铺,由虎翼司的验尸官就地验尸。云湛躲在房顶上,耳朵里听着验尸官的初步分析:“……应该是拳头打的,一击致命,直接打断了肋骨,骨头刺入心脏导致死亡。”“不,不是秘术,秘术可以造成相同的效果,但一定会留下精神力的痕迹,那是可以检验出来的。这就是武力,纯粹的武力。”“从伤痕的大小来看,这并不是夸父的拳头,而应该是人类或者羽人的拳头。”

这可真是不一般了,云湛想,能够一拳打断一个强壮的夸父的肋骨,那得是多么惊人的力量。虽然自己或者师父云灭也能够一对一击败一名夸父,但那需要的是高超的技巧,单凭力气是没可能的。

他同时也听到了几位军官的对话,得知事发之后,垃悍骨的院子就被四面封锁,城务司和虎翼司两拨人相继在屋内搜过,并没有发现行凶者的踪迹。

这也挺有趣的,云湛揣度着。城务司虽然从等级上比虎翼司低,但日常处理的杂物更多,并不缺经验。按照姜掌柜的说法,事发之时,他们第一时间就封锁了整条街,杀人者是不太容易逃脱的。要么这位杀人者除了蛮力惊人之外,还有天罗那样出色的逃脱之术,要么……他或许用了某种独特的方法,依然藏在屋内。这种事,云湛在过去的游侠生涯中也曾遇到过,甚至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他想要给下面的羽族士兵们提个醒,但转念一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近需要操心的问题已经太多了。何况现在他名义上只是石秋瞳的一个跟班,不应该插手宁南城官家接手的案子,否则难免让羽人们脸上挂不住。眼前这桩夸父被杀案固然有些蹊跷有些离奇,却还犯不上为此自找麻烦。

很快地,虎翼司的人调来一辆特制的马车,把垃悍骨沉重的尸身运走了。现场只留下了四名名瞌睡连连的士兵分别看守前后的门。云湛也打了个呵欠,决定先回到驿馆,但是还没来得及动弹,他的耳朵里忽然捕捉到了一点异响,声音来自于身下的某一个靠近后门的房间。

他停住了动作,凝神倾听。没错,房间里确实有响动,而且不只一声,而是连续的若干声,声音略显清脆,有点近似于树枝、骨头之类折断的声响。

看守后门的两名羽族士兵也听到了这静夜里还算清晰的声音。他们迅速跑了进来,把住屋门,呼喝让屋里的人出来。云湛也不禁好奇心起,想要看看屋里面的人会如何应对。

两位士兵连声警告了好几次,呼喊的声音将前门的士兵也一起吸引过来。但无论他们怎么严厉警告,屋内的人始终一言不发,也并不现身。士兵们相互打了一下眼色,其中一人猛地一脚踹开了房门,四人一起冲了进去。

怎么能这么鲁莽,云湛心里暗叫一声糟糕,假如屋内躲着的就是先前的凶手的话,那可是个能一拳揍死夸父的绝顶高手,就凭这四名普普通通的羽族兵士,那不是找死么?

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几乎只是在一眨眼的工夫,房内传来几声沉重的打击声和一连串的惨叫,从声音来分辨,几名士兵甚至没能有丝毫的还手之力。一共四记打击,一人一下,然后房内再无声响。

云湛的额头上不觉微微渗出了冷汗。他自忖也能收拾掉四名普通的羽族士兵,但却未必能像房内这个凶手一样那么干净利落,甚至老师云灭都可能做不到那么干脆。

这到底是个什么人?

正在想着,房内已经走出了一个人影。云湛只能看见他的背影,能看出此人个头较高,体态修长瘦削,尤其从肩背的宽厚程度来看,应该是一个身材正常的羽人。而等这个人走到月光下时,云湛能看清,他的发色是淡灰色的,这更是标准的羽族的发色。

这竟然会是一个羽人?云湛觉得难以置信。作为一个羽族武士,他当然很清楚羽人在武力方面的局限:骨质中空,无法承载过重的肌肉,也就导致了绝对力量的不足,这也是为什么羽人一向以弓术和关节技法见长的原因——避开硬碰硬的力量比拼,以距离和技巧取胜。难道先前杀死夸父垃悍骨的,并不是这个羽人?

眼看着羽人已经大摇大摆走出了院门,云湛轻轻落到地上,往门里看了一眼。虽然只是粗略地扫一眼,他也能看清,那四名士兵果然已经倒毙在地上,死状也很容易分辨:两个胸口被打得凹陷下去,和垃悍骨几乎一模一样;另外两个头颅歪的很不正常,大概是被直接拧断了脖子,而且并不是关节技法的巧劲,因为颈部的皮肤下能看到大片淤血。“看来我需要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种族了。”云湛自言自语着,跟了出去。

前方的羽人看起来走得不紧不慢,步幅却大而稳健,前行速度很快。云湛一路上还要不停地寻找掩蔽,眼看被拉得越来越远,就要跟不上了。他把心一横,索性不隐匿行迹了,直接快步跟了上去。对方好像对他视若无睹,一路穿过宁南夜间僻静的街道,在拐过贫民区的一个巷口之后,忽然不见了。

云湛有些犹豫。这片贫民区他也并不陌生,里面道路狭窄,路径复杂,廉价而脆弱的建筑物不停地拆了建建了拆,形成了一个盘踞在城市边缘的巨大迷宫。即便是在十年前,他也记不清里面的道路,更别提又经过了十年的变化。如果贸然跟进去,很可能会成为对方的活靶子。

他站在巷口,还没有打定主意,突然感到脚底下踩着的地面隐隐有点震颤。凭借着多年来面对各种危险所形成的本能,他还来不及去思索这震颤意味着什么,就已经脚下用力,整个身体向后弹出。双足刚刚离地,方才所站立的地面猛然破裂,一双手从地下伸出,用力捏合,但却捏了个空。

——如果云湛没有及时躲开,这一捏之下,他的双脚脚踝恐怕已经被那惊人的力量直接捏成了碎骨。

刚刚站定,轰的一声响,探出双手的地面被整个掀开。被云湛追踪的羽人从地下一跃而出,一步纵跃到他身前,挥拳直击云湛的面门。

这一下绝不仅仅是动作迅若闪电,拳头刚刚挥出,云湛就感觉到一股可怕的劲风扑面而来,甚至连呼吸都被带得有些不顺畅。他生平遇敌无数,却从未见过任何一个敌人这么简简单单的一拳击出就带有如此的压迫力,他毫不怀疑,这样的一拳绝对能打死一个夸父。

我一定是遇上了一个假的羽人,云湛在心里叫苦,他甚至无法用拳脚去格挡,只能拼命侧身闪躲,敌人的拳头擦着他的面颊打了个空,竟然让他的耳朵有一种被硬物摩擦到的痛感。而对方一拳打空后,似乎没有预料到有人能躲开他的拳头,也愣了半秒钟,但紧跟而来的就是暴风骤雨般的连续出拳,每一拳都是那么大的力道,每一拳都向着云湛的要害招呼,看来是存心要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个跟踪者直接打死。。

云湛简直感觉自己回到了十年前,回到了刚刚拜叔叔云灭为师受训时的情景。云灭这厮训练时对他没有丝毫怜悯,下手狠得每每让云湛以为这位亲爱的叔叔就是想要弄死他。那时候云灭嫌他躲闪攻击时反应太慢,就经常这样用连续的拳脚来招待他。云灭精确地控制着力量,不会把自己的侄子打成重伤,但是鼻青脸肿却在所难免。“你现在挨我的揍,最多不过掉几颗门牙,”云灭的话语冷得象冰,“以后要是被真正的敌人揍了,搞不好掉的就是脑袋。”

眼下云湛面对的就是掉脑袋的险境,而且真正是字面意义上的掉脑袋。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古怪羽人,力量大得异乎寻常,如果被迎面打中,搞不好头颅真的会被打断飞出去。好在云灭严苛的训练并没有白费,云湛在狭窄的街头一次次于千钧一发间躲过敌人的攻击。但他没能看清这个羽人的面目——对方的脸上带着一个可能是木质的面罩,整张脸呈现出木头般的死板和僵硬。

他耐心地躲闪着,寻找着反击的时机,并且渐渐注意到了对方动作的特异之处:这个羽人出拳确实很快,每一拳也都是攻向他的要害,但招数之间缺少变化,显得有些僵硬。这样的出手动作他也曾经见到过类似的:一具行尸。在某一次南淮城的查案中,他遇上了一位极少出现在旁人视线中的尸舞者,并且与之大打了一架。尸舞者通常不会自己出手,都是依靠他们通过秘术所操纵的行尸来战斗——通常称之为尸仆。那一次云湛一个人对付三具行尸,经过一番苦战才最终取胜。那些行尸在秘术和毒药的催动下,力量和速度都高于常人,并且不怕受伤,但毕竟是通过尸舞者操控才能完成动作,反应总是显得僵硬一些。

难道眼前的这个怪物羽人,也是这样的一具行尸?云湛想着。那样倒是能解释为何这个羽人拥有不正常的巨大力量。然而这当中仍然有个很大的疑点,那就是尸仆是需要尸舞者通过秘术进行操纵的,而且距离通常不能够离得太远,但是云湛一路跟随羽人那么久,并没有留意到附近有第三个人跟随。

顾不上细想,还是得先把敌人解决了再说。云湛集中精力,观察着羽人出拳的破绽。他的判断没有错,可能是因为对自己的力量拥有太过绝对的信心,羽人出拳并没有太多花巧或者虚招,就是始终直来直去,尤其喜欢右拳一拳打头之后下一拳转而用左拳攻击心脏,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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