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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1 00: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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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元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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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的灰姑娘

我是谁的灰姑娘试读:

第一章

第一章亲爱的敌人(1)

武汉图书馆座落在建设路上。陈子风带我去的第一个地方。从一楼到三楼,陈子风每到一处总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叫着陈老师好,陈子风一层一层地给我介绍,象个十足的导游小姐。

陈子风说,杜娟,记住这个地方,以后是你阅读的最佳场所。

是。哥哥。我扮了一个鬼脸。我喜欢叫陈子风哥哥。那是一种无限撒娇的最佳渠道,象韩剧里的台词,“哥哥,就这样爱我,哥哥,就这样笑。”就因为那声哥哥,我喜欢上了韩剧,一集集地去听那一声声切入骨髓里的情调诱惑。

从图书馆出来,陈子风带我去了书店,面对琳琅满目的书,我竟有一种挫败感,这也是我害怕进入书店的原因,总是想,已经有这么多可以供人阅读的书了,我还有必要再写吗?

我的那部长篇《请别这样爱我》还挂在网上,无人问津呢。不过,我没有对陈子风说这些,在我还没有委身于他之前,我不想欠他太多的人情,对于我这样的一个女子,偿还人情的惟一方式,就是用自己还算年轻的肉体去报答了。

我在书店里翻看近期流行的书,最关注的还是同龄们写的书。70,80都成了一个写作的符号,有时候总觉得中国文学差点什么东西,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真正好的文学,在大众生活的最深处,在大众精华的最高端。那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可以达到的境界。真正做一个彻底的文学者,其实很难,很难。

更多的时候,我是一个市场写作者,我的文字大多时候必须承担人民币的来源。湖北的《知音》,广州的《家庭》是我获得经济来源的主要途径。这两家杂志是期刊中的大哥大,发行量之大,稿费之高,很能引诱我这类女人为之献身。

陈子风不喜欢我写的文字,陈子风想改变我的文字之路。陈子风说了,小说才是文字之母,陈子风还说了,女作家和女写手是两个不一样的高度,他需要一个女作家,不需要一个女写手。

我一本书都没有挑,我对小说有一种绝望感。陈子风倒是帮我挑了好多书,清一色的小说。

哥哥,别挑了,太多了,我买不起。我不想在购书这一栏里花太多的钱。

哥哥送你的礼物。陈子风一边说一边还在挑书。

今天又不是情人节,本小姐不接受你的礼物。我笑了笑。

杜娟,你这个傻丫头呀,今天比情人节重要,对于我来说。陈子风父亲样摸了摸我的头。我很喜欢陈子风这个亲密的小动作。大约是杜大毛从来没有这样摸过我的头吧。杜大毛是我的父亲,在福山那个地方做了四十年的土皇帝。

人,在童年的时候,最缺少什么,长大就会加倍地去掠夺什么。我以为。

陈子风五十岁了,老得可以做我爸,可我偏偏喜欢同这类老男人交往,我喜欢在他们面前无限撒娇的那种感觉,喜欢他们事业有成的光环,更喜欢他们象宠女儿一样宠我的神情举止。

哥哥,别卖关子了,说吧,是什么好日子,让小妹替哥哥分享一点点快乐。我歪着头调皮地望着陈子风。

傻丫头。陈子风这回没有摸我的头,而是用男人宽厚的手掌拍了拍我的后肩。今天是你的生日。

我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人,最软性的情感总会迷失在一些莫名其妙的小动作里。

我赶紧故意把头仰得高高的,泪,顺式滑回到了泪腺细胞里。

我从小就不希望别人看到我的眼泪。我从来没有过过生日。杜大毛不记得我的生日,我自己也不记得我的生日。

没妈的孩子就是一根草。我一直这么认为。

小时候,邻居的大妈大婶,老奶奶们总是用一种菩萨心肠来问我:娟伢,想妈妈吗?这么小就没妈妈疼,真可怜。

从小我就被人无休无止地同情着。我害怕她们的同情,我不愿意让她们看到我的眼泪。那个时候,我觉得大人们其实非常残忍。她们一次又一次地把我的伤口血淋淋地撕开,然后再好心地在上面洒上一层白茫茫的盐沫,那种痛楚在我的童年里结成了一道牢不可破的疤痕。

我恨她们,我也恨杜大毛。

我妈妈董香草在我六岁的时候,自杀死了。她死得不光彩,谁也不提她,当然谁也不让我知道,她到底为什么要自杀?

哥哥。我情真意切地叫了陈子风一句。如果我们不是在书店,而是在我的小屋里的话,我肯定会用自己的身子去报答陈子风的这一创举。第一章亲爱的敌人(2)

我太需要一个男人如父亲般的怜爱。

傻丫头。陈子风付完书款后,拉起了我的手。走吧,我们吃饭去。

那是我过的第一个生日,在香格里拉过的。陈子风帮我燃起了27支小蜡烛,和电视里无数次见过的生日场景一模一样。

就是在27岁的这一天,我把自己的身体主动地交给了陈子风,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

陈子风从我身上爬起来的时候,伸手去解我的内衣,被我死死地挡住了。和陈子风上床时,陈子风就问我,为什么不摘掉内衣?我没理他,做完那事后,陈子风象个疯子一样去解我的内衣 ,我恐怖地叫着,哥哥,放手。

那事都做完了,为什么不让我看?陈子风问,顺手用力捏了一下,我痛得大叫。我害怕面对自己的乳房。

我不爱我的出身,从来就不爱。我的童年是一场恶耗,尽管在福山那个地方,我象个小公主一般被亲人以外所有的人巴结着,讨好着,甚至刻意地宠着,可我仍然害怕回忆那段日子。“杜娟,放学后,到金老师办公室里来一趟。”这是语文老师在我读小学期间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在别的女同学羡慕妒忌的眼光中,我总会大摇大晃地走进金老师那间很小很小的单人宿舍加办公室里。金老师会从那张老红色的办公桌最下面的抽屉里给我拿出许多小人书来。象《三打白骨精》、《红孩儿》、《空城计》、《封神榜》,包括《桃花扇》、外国小说《忠诚》等等,都是在金老师的指导下阅读的。他用成人的文学眼光来指导我,进入一个不属于我那个年龄该进入的世界。

我的文学细胞就是在那个年龄阶段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当然金老师爱把我抱在他的双腿之间,教我认字,给我解释许多成人的话题。金老师还爱抚摸我没有发育完全的身子。每次金老师总会叮嘱我,“杜娟,金老师很喜欢你,不要告诉别人,特别不要告诉你爸,金老师留你在学校看小人书的事,你要是告诉了别人,以后金老师就不会给你买这些小人书了。”金老师的手很温暖地在我的身上游动。

我喜欢金老师所有的爱抚动作。金老师长得很帅。我真的很听金老师的话,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金老师爱抚我的事。

我习惯了金老师的抚摸。我把这一切当成金老师对我的爱护,小学快毕业那年,金老师和我一块看《金瓶梅》,我仍然象小时候一样坐在他的双腿之间,仍然任由他抚摸着没有发育的身子,只是金老师看着看着就兴奋起来,他从我的手里夺掉书,把我抱起来,丢在他的床上,他的眼睛通红,象极了害红眼病的人。我从来没有见过金老师这种样子,我很害怕,蜷缩成一团,瞪着眼睛盯着他,我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金老师不说话,也不看我,一个劲地解自己的衣服扣子,随着皮带滑动的声音,金老师紧紧地抱住了我,我的裤子被金老师解开了,我本能地用双手去护那个地方,金老师把我的手反扭到了背后,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娟娟,金老师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你,金老师等了你五年,终于等到你快长大了。”“我怕。”我恐惧地叫了起来。

金老师用手死死地握住了我的嘴,喘着粗气地说:“娟娟,别怕,有老师在,老师永远会爱护你。”

我象只被丢弃的小猫一样被金老师重新紧紧地抱在怀里,我没有再叫,也没有再颤抖,任由金老师——

其实那个时候,我知道那是一件很丑的事,那是一件被大人们经常挂在嘴里叨唠过没完没了的事,可是我却一点不恨金老师,只是在十三岁那年,乳房发育的时候,以为怀孕了,把乳房用布条扎得很紧。本来可以发育得象团白馒头的乳房,被我强行弄成了歪瓜裂枣样。

直到我上了高中,才真正地懂得乳房对于一个女孩来说意味着什么,从那以后,我拒绝在任何人面前坦露自己的乳房,在学校澡堂洗澡时,总会等到没人才悄悄溜进去洗。直到那个时候,我才发现金老师对我的伤害是道永远也抚不平的疤痕,不管我如何努力,这道疤痕永远在一个阴暗角落里存在着。

陈子风挑起了我的疤痕,泪没有道理地从眼眶里滚了下来。陈子风松开了手,把我重新揽进怀里。傻丫头。陈子风亲了亲我的额头,抬手替我擦掉了眼角处的泪。第一章亲爱的敌人(3)

小娟,别哭了。我不看,以后再也不提这个要求。给哥哥笑一下,哥哥要走了。陈子风一边穿衣,一边做离开小屋的准备。我盯着陈子风,没有说话。在这样的时候,我又能对陈子风说什么呢?

留下来,陪我。这话对陈子风没用。陈子风说了,他不会为任何一个女人放弃自己的家庭。

陈子风走了,临走时回头对我说:傻丫头,我会爱你的。把我给你买的书认真研究一下,我会把你培养成一个女作家的。

扯淡。女作家是别人能培养得出来的吗?我对陈子风的背影骂了一句。

上床前的感觉和上床后的感觉,其实是两个天地。更多的时候,我总是用自己的身子去那么直接地解读男人,然后在这种解读之中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对男人,特别是对那种我理想中优秀男人的失望,竟有那么一种楚痛加悲愤之感。这种感觉有如在精美的食物中发现苍蝇虫子或者女人男人的发丝一样,是那么地糟糕。对陈子风就是这样,上床之后,陈子风作为名人的优雅已经荡然无存,那种感觉来得那么彻底,那么陌生,却又是那么地具体。

上床之前,我是那么崇拜陈子风,他是武汉的名人嘛。陈子风是个玩画儿的手指画家,武汉文艺界十大款爷之一。开着一辆黑色的奥迪。除此以外,我对陈子风一无所知,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不知道他家里有些什么人,当然陈子风也没有问过我,家在哪里?还有些什么人?

我住的小屋是陈子风帮我找的,租金是我自己付的,我不愿意在经济上过份地依赖某一个男人,那等于把自己卖给了某一个男人,会失去全部的自由。

人可以什么都没有,但是不能没有自由。

有时候我对自己玩文字的敏感,深恶痛绝。如果不是玩文字,我不会如此在意陈子风的诸多细小动作,我也不会如此轻便地和他上床。

我把同男人上床看作是一件衣服,冷了就穿上,热了就脱掉。这是我玩文字之后的最大变化。以前我不是这样,以前我恨锦洪犯的那个强奸罪,我认为那是一个比杀人,比抢劫都要丑恶的一个罪行。现在我不这样认为,我只是为锦洪抱屈,强奸的对象竟是一个比自己年长十多岁的老女人,看来,杜家的人都没有几个正常。

锦洪是我的五哥,九年前因强奸罪入狱。我在杜家排行老幺。可我象我的五哥锦洪一样,被杜家人称为游手好闲的小混混。

我的家庭是四五十年代典型的中国农民式的家庭,多子多福,当然这是父辈们的愿望,其实是多子多难。不过除了大姐杜梅,大哥杜锦明,四哥杜锦标,五哥杜锦洪外,二哥杜锦纶,三哥杜锦旗,六哥杜锦西,二姐杜秀都没有活过两个年头。

我爸和我妈是近亲结婚,我奶奶是我妈的亲姑姑。杜家的子女都是近亲的种子,死的死了,活着的都没几个正常。好象有科学家说过,近亲的子女,不是傻子,就是绝顶聪明。这话我赞同,因为杜梅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人,她是子城市的第一任女市长,在男人的世界里打拼,没有绝顶聪明的智慧,是搞不定那个市长位置的。

杜梅嫁了一个比女人还要女人的男人,名字叫杜春华,用我们哪儿的乡音叫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成了杜春花,典型的一个女人名字。不过,杜春华那身姿那腔调活脱一个奴才相,在杜梅面前,俯首称臣,那模样怎样看怎样恶心。

不过,我对杜梅从小就没有好感,杜梅太象一个男人婆了。

我不喜欢男人婆的女人,就象我不喜欢杜春华那种女人相的男人一样,整个阴阳错位。不过,在杜家,我的喜欢与爱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没人会把我当一个成年人来看,也没人认为我会是杜家的精华。

陈子风离开的我小屋后,我竟莫明奇妙地回忆了一番我的童年,泪水成了这种回忆的廉价陪伴品,其实我不应该哭,死掉的贞洁在今天的眼睛里,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杜红的电话就是在我哭的时候打进来的。杜红是杜梅的小女儿,一个娇滴滴的撑上明珠,武大的高材生。第一章亲爱的敌人(4)

杜红在电话中大声叫嚷着:小姨,快下来,帮我拎东西。

杜梅当初嫁给一个杜姓人氏时,在杜家大湾引起了不小的哄动,按理儿说,同姓是不能结婚的。杜梅才不管那么多,杜梅生长在福山,杜春华生长在江西,两个人没有任何一点杜氏来源的瓜葛,再说杜大毛和董香草是近亲不也照样结婚生子吗?杜梅才不相信那个呢。杜春华他爸是行署专员,那个时候在我们乡下人眼里,好大一个官儿,杜梅要的是这个东西。

和杜红站在一块,不熟悉的人总会说,杜红是我妹妹。我们身上流着杜氏家族共同的血液,当然就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可是杜红在我面前是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我大概只能做个灰姑娘吧。

我下楼的时候,杜红和一个眉清目秀,高高瘦瘦的男孩站在楼下。他们俩完全可以把东西拎上楼。我在一刹那间,脸不由自主地沉了下来。

小姨,学校这学期没课,我搬来和你一块住。这是钟,我们武大的研究生。杜红没有看到我的脸色,咪着那双好看的单凤眼,笑意盛然。

钟?衷?我的头脑里没有理由地想了两个字。不过,我没有说话。我冲钟点了点头,算是对他的招应。我不太喜欢和陌生的人说话,那句最基本的你好,认识你很高兴。在我看来根本就是一句费话,我不喜欢讲费话,尽管这个社会欢迎需要讲费话的人。

钟没有理会我的冷淡的。甜甜地说了一句:小姨好。

钟叫我小姨的时候,我的心紧缩成一团,象东北的寒流,在瞬间凝固一般。

这是一种没有理由的感觉。来得那么快,当然,我还是努力地不以为然。我对男人的兴趣绝对不会在钟这样一个比我小,而且可能还是一个男孩儿的身上。

离婚后,给我介绍对象的有很多。我对男人结交的范围作了调整,低于四十岁以下的,不见,不谈。我宁愿嫁给一个可以做我父亲的男人,也不愿意让自己去爱一个清清爽爽的小男孩。

离婚以后,我发誓要找一个可以让我情真意切地喊哥哥的男人。不过,我找了三年,除了陈子风有那么一点点让我想喊他哥哥以外,我至今没有找到哪个我想要的男人。

27年来,亲情在我的世界里几乎是一片空白,特别是我的五哥锦洪入狱后,我拒绝与人谈论我的家,我的亲人,包括那个自杀身亡的母亲董香草。我一直认为那是我记忆中最阴暗,最疼痛的污点,我在拒绝谈论他们的同时,也在拒绝自己的温情世界。

对杜红的到来,我并没有太大的热情,我并不善于和亲人们相处。

在上楼的时候,两手空空的杜红突然问我,小姨,你是不是有新的男朋友了?

钟随着杜红的话,转过头来看我,毫无思想准备的我,被杜红的话弄了一个大红脸。我以为杜红看到了陈子风,我尴尬而又苍白地问她,谁告诉你的?

不打自招了吧?要是我家家还活着的话,你是不是就不会选择离婚?早就该抱外孙了,对不对?杜红一边说,一边自作聪明地笑。

我没有接杜红的话,冷冰冰地问了一句:杜红,你家家是怎么死的?

小姨,你们上代人的事,我怎么知道。杜红显然不想谈这个问题。但是杜红的语气告诉了我,她知道我母亲很多事,最起码比我知道得多一些。除了母亲喝农药的那个粗暴的大碗,我并不记得母亲的真实模样。

母亲死的时候我只有六岁。母亲死的时候,杜梅就在家里,至如她回家的理由,我不知道,或许我不记得。那个时候我的记忆还没有形成规模。

我和杜梅很少讲话,除了年龄的差距外,杜梅几乎没有和我同处一屋生活过。她只是我血源上的大姐。我怎样出生的,杜梅不知道,我是如何成长的,杜梅更不知道。当然我的父亲杜大毛也不知道。虽然我是家里最小的女孩子,可杜大毛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来管我。

杜梅也没时间来管我,杜梅忙着结婚嫁人,忙着生子,然后就忙着当官,杜梅除性别是个女人外,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象极了杜大毛,杜梅天生就是一个会做官的女人中的男人。据说她在八岁的时候,就对杜大毛说,“长大了我也要象你一样当支书。”杜大毛为了这句话,改变了对杜梅不是男孩儿的全部遗憾,走到哪儿就把杜梅带到哪儿,杜梅受尽了杜大毛的全部宠爱。第一章亲爱的敌人(5)

真正管我的是我的五哥杜锦洪。那个时候我和他相依为命。我从没喊他一声五哥,就象杜梅从未喊过我母亲一声妈妈一样。

我对五哥杜锦洪一向直呼其名,以至到后来,想叫他一声五哥的时候,反而叫不出来。

杜大毛是我们村里的支书,土皇帝。官不大,却也管着好几千人。杜梅的前途是杜大毛一手给操办的。杜大毛最引以为傲的子女是杜梅。

我的前途也是杜梅一手给操办的,我也应该以杜梅为傲,以杜梅为荣。没有杜梅,我至今仍然象二娘的女儿杜小菊们一样蜷缩在那个贫贱的小山村里,没日没夜地去数那些永远也数不完的山坳坡地。

我的小屋子到了。杜红一屁股坐在了客厅里的沙发上,杜红指着钟手里的塑料袋对我说:小姨,那个塑料袋里的衣服,都是没有洗的,你帮我洗一下。我没理杜红。我知道,杜红每次来我这里,带来的总是一大包没有清洗的衣服。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上辈子欠了杜红什么,自己的衣服都懒得洗,还要帮杜红洗衣服,而且连她的内裤也得洗。

杜红,你应该学会自己做事。你快毕业了,要是不在武汉,谁帮你洗衣服?“他。”杜红指了指坐着看书的钟。

杜红,你小姨说得对,你要学会做这些小事,你是女孩子,女孩子就要学会洗衣服。你以为,我将来会帮你洗衣服?钟的头偏向了杜红。

我猜钟一定在笑,而且露着一口洁白的牙齿。象《天堂的阶梯》中第二男主角(忘了名字)笑的时候一样。

我就知道,你会站在我小姨哪一边。杜红不满地叫着。小姨,钟说,你那部《请别这样爱我》的小说,那里面的爱情给人一种撕裂的感觉。杜红把头转向了我,对了,小姨,撕裂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说话。我很想看看钟的表情。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个男孩儿,他怎么会在我的小说里读出撕裂两个字来?

我把目光投向了钟。钟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他大约没想到杜红会当着我的面讲他说过的话。

那部《请别这样爱我》的小说并没有出版,而是挂在网上。一直寂寞地等待着有人青睐。我没想到钟,一个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会注意到这部小说,而且还读出了我的真实内心挣扎。

我改变了对钟的冷漠,一反常态地亲自下厨给杜红和钟做了好几样可口的饭菜。

菜端上桌的时候,杜红夸张地叫着。哇,钟,你真有口福,你看看,这是清蒸武昌鱼,毛泽东同志最爱吃的一种鱼,生长在我的家乡樊口水库里,哪儿是最原始生长武昌鱼的地方,是孙权建都最早的地方。不过,盗版的武昌鱼到处都是哟。钟,在东北吃不到这么鲜嫩的鱼。来,快吃。小姨别的菜烧得一般,但是清蒸武昌鱼是小姨的绝活,一般人吃不上。我这可是借你的光,要不,小姨会打发我吃泡面的。是不是,小姨?

杜红冲着厨房喊我。杜红的话我都听见了,只是我不愿意被人当面揭穿心思。一直躲在厨房里,不肯面对杜红和钟。

钟进厨房拿汤匙的时候,我正对着空锅发愣。小姨,钟轻声地叫我。心又紧缩了一下。你还在想你的妈妈吗?其实人死的理由并不重要。钟同情地望着我。

面对钟的那种眼神,我突然很恼火,我冲着他低吼,你懂什么,你什么都不懂。

钟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厨房,那顿饭我们吃得很沉闷,尽管杜红极力地用轻松搞笑的声音来拉拢我和钟之间的陌生,但是钟再也没有说过第二句话,那道我特意为钟做的武昌鱼,钟只是象征性地动了动筷子,并没有真正地尝到武昌鱼的味儿。

钟又来到了我的小屋。当然是和杜红一块。

小姨,我向你道歉,我上次不该问得太多。钟一边说一边真的向我鞠躬,弄得我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我逃跑似的往卧室里走。

小姨。钟在我的身后叫着。

别一口一个小姨。我不过只比你大三岁。我转过脸一字一顿地对钟说。

那我该叫你什么?钟很认真地盯着我。

我答不上。是呀,钟该叫我什么?杜红叫我小姨,钟也应该叫我小姨。我这是怎么啦?正在发窘时,杜红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小姨,今天再做武昌鱼给我们吃,钟想吃。杜红用刚刚擦完屁股的手在钟的脸上拍了拍,我转身走进了卧室里。第一章亲爱的敌人(6)

这个小屋子虽小,却也是五脏俱全。有客厅,洗手间,厨房,卧室,包括晾台,大房子该有的结构这儿都具有。我这一刻很感谢设计者,给了我回避钟和杜红的空间。

我把自己关在卧室里想董香草的问题。我完全可以去问杜大毛,但是我知道杜大毛不会对我讲真话,杜大毛除了杜梅的话外,谁的话都不听。杜大毛从支书的位子上退了下来,一直闲住在杜家大湾子里。但是我很少回那个地方,除了不想让自己更多地面对童年的伤害外,就是不想去听有关杜锦洪的事。

杜锦洪犯了强奸罪。杜锦洪在广州打工时,一天晚上,他闯进了一个比他大十多岁的女人的家里。对女人实暴,被女人出差的丈夫撞上了,当场扭送到公安局里,杜锦洪判了十年。

这件事在我们村里引起了狂风暴雨般的巨浪,就算是过了九年,这场风暴的余波仍然还在。杜锦洪把杜氏家族的所有脸面都丢尽了,为这,杜梅离开了她的家乡,去了子城,终于熬到了市长的位置,总算为杜大毛挣回了脸面。

杜红说如果不是锦洪不争气的话,杜梅在自己的家乡早就混到市长这一步,说不准还会当一个女省长呢。杜红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讲杜锦洪时如此说。

我相信,杜梅天生就是当官的料,就象杜大毛天生就会当支书一样。只是我为杜锦洪痛心,我真的不相信杜锦洪会去干哪种傻事,可是杜锦洪的口供里承认了这件事,白纸黑字,谁也救不了他。

这段时间陈子风,杜红和钟一次又一次地让我如此直接地面对自己的童年,面对我一直不敢面对的许多回忆,我把自己关在卧室里,许多不愿意回想的事总是不由自主地在大脑里回旋,我其实问过杜大毛,我的母亲董香草去了哪里。那个时候我还很小很小,小得忘了去承受没有母亲的痛苦。“爸,我妈到哪儿去了?”我问杜大毛。“你妈上天去了。”杜大毛随口哄我。“不,她死了。她就埋在后山上,我刚去看过,那上面长满了杂草。”“谁让你去的?锦洪,锦洪。”杜大毛气冲冲地喊五哥。“锦洪去潭里炸鱼了,他不让我跟着他。”我表功地望着杜大毛。杜大毛不允许锦洪去后山下的水潭里炸鱼。但是锦洪爱带着他的一帮铁杆哥们去潭里炸鱼,弄个瓶子灌上炸药丢进河潭里,就能炸死好多鱼。为这事,锦洪没少挨杜大毛的揍。

锦洪不让我跟着他,说他们下河潭里的时候都不穿衣服,一个女孩家,不能到这样的场景里去。每次我总是用羡慕无比的眼光去追随锦洪,那个时候,我真的非常想,自己要是一个男孩该多好。可以象锦洪一样去河潭里捉鱼,据说哪里面用许多取之不尽的鱼。“以后不许去后山。”杜大毛丢下这句话起身往外走。“爸,帽子。”我乖巧地踮起脚跟有些吃力地把杜大毛的草帽戴在了他的头上。

杜大毛走了,没有留下一点笑容。我知道他去了大队部。那是他处理各村大小问题的地方。

我站在村口目送杜大毛的背影,阳光把我瘦小的身影缩成一个小黑点,盯着那个小黑点,泪在眼中涌动,什么时候我才能够象杜大毛那样高大,那样强健地面对生活?

就是在那一刻,我无可救药地发现自己是那么爱杜大毛,那么渴望杜大毛象关注杜梅一样关注我,关注我的生活,我的喜好,包括我的成长过程。

回忆其实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更多的时候,我愿意不停地写字,也不愿意自己去想象从前的生活。

可是杜红的到来,打碎了我的全部生活。

小姨,你在干什么?出来做饭。杜红在叫我。杜红出生在子城,她把子城当成她的家乡,那道武昌鱼就成了她的家乡菜。

我也在子城住了四年,可我从不认为子城是我的家乡,从不认为自己是武昌鱼这道菜的主人。我学会做武昌鱼只是为了打发婚姻后很多无奈的时间。

我的前夫柳顺和杜梅一样都在政府里上班。柳顺比我大十岁,老爸是子城的财政局长,离过一次婚。原因是前妻不是处女。柳顺娶了我,以为我是处女,他又一次失望。柳顺追问过我好多次,二十岁的我怎么就不是一个处女?

柳顺想不明白。

我不是不愿意去讲童年的伤害,而是不愿意告诉柳顺。他对处女的热衷让我大为恼火,他越是追问我,我越是沉默,除了学着做菜外,我几乎不知道如何打发婚姻后的漫长岁月。第一章亲爱的敌人(7)

嫁到柳家对于我来说,几乎是一步蹬天。柳顺的老爸把我的户口转进了子城,而且我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子城报社,做了一名许多人都艳羡的女记者。那时杜梅还没有当上市长呢。

其实我很感谢童年的那个金老师,他开启了我在写作路上的天赋,没有他在童年时给我指导看的那些书,作为高中生的我,是不可能写得出让人刮目相看的文字来。

码文字的活不是每个人都能干的,码文字的活其实和魂灵有关。我一直这样看待码文字这个活。

我在子城报社工作的四年时间里,为报社写了许多精彩的女性文章。我开辟的女性时空专栏,深受广大读者好评,一直列入好看栏目之首。

我用我的工作实力赢得了整个报社对我的敬重,这些与柳顺的老爸无关,与我的那位媒人大姐杜梅无关。

小姨,做饭了。杜红的声音提高了八度。我再不出卧室的话,杜红肯定会来踢门。杜红的话,杜家都奉为圣旨。

算了,杜红,你小姨可能在写作,我们还是到外面去吃吧。钟的声音。

她哪些不值钱的破文字,不写也罢。杜红生气了。

我拉开了了卧室的门。

杜红,你听着,我不欠你什么,你妈帮我找的那个婆家我已经离了。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你家家到底怎么死的?是不是与你妈有关?

在杜家,除了杜锦洪谁都不会对我讲真话。

在杜家,谁都把杜红当公主一般宠着,谁都不能对她大声呵斥,我也是第一次用这种语气对杜红说话。

神经病。杜红拉着钟的手转身离开了我的小屋子,门被杜红摔得震耳欲聋。

我站着,傻瓜般地目睹着杜红摔门而出的身影,我就那样站着,头脑里竟然全是童年的记忆。“锦洪,妈为什么要去死?”金老师布置了一篇《我的妈妈》的作文。“妹,妈为什么要死,我也不清楚。大姐是妈叫回来的,妈和爸吵过架,妹,大人的事,我们别操心了。”锦洪走过来看我的作文题目。“妈很会纺线织布,你身上的衣服是妈活着的时候织的。奶奶不喜欢妈,奶奶要妈织很多布,但是不准妈点油灯,妈总是在有月亮的时候织到很晚。奶奶是妈的亲姑姑。很多事,我也不知道。妹,你就写妈纺线织布的样子,写妈为我们做馒头,切面吃的样子。妹,妈要是活着该多好。”锦洪突然哭了。

那是锦洪第一次在我面前哭。锦洪比我大五岁。锦洪对妈妈的记忆比我多。我去洗脸架上取了一条毛巾,递给了锦洪。

锦洪总是叫我妹,不叫我的名字。象我总是喊锦洪,不喊他五哥一样。

泪总在这样的回忆中,廉价地流了一脸,我其实是那样地不愿意杜红进入我的生活,让我无休止地去回忆董香草,去捉摸她的死因,去想象杜大毛的爱。“二娘,你说我爸喜欢我吗?我爸喜欢我妈吗?我爸除了我大姐和你外,好象谁都不喜欢。”我问二娘。我爸最爱到二娘家里去玩,什么事都和二娘商量。一坐就是半夜,除了谈事情外,他不怎么说话,有时候就坐在二娘家里打瞌睡。杜大毛在二娘家里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在自己家里的时间。“娟伢,别瞎讲话。你爸工作忙,你爸肯定喜欢你。”二娘明显拿话堵塞我。“我爸喜欢我妈吗?”我继续纠缠二娘。“应该喜欢吧。”二娘想了一会才说的。“可我爸喜欢你。”我纠正二娘。“娟伢,这话不能到外面瞎讲,有损你爸的威信和声誉,听二娘的话,二娘就给你做好东西吃。”二娘真的进厨房给我炸油粑吃,那次我吃了很多金黄的油粑,终于解了一次馋嘴。从那以后我发现二娘和金老师一样,都挺有意思的,为了让我听他们的话,拼命拿好吃的和好看的来讨好我,收买我。

杜大毛很喜欢二娘,这是我亲眼看到的。他们有时候爱躲在我家暗室里亲嘴,锦洪也看见过,锦洪不准我告诉任何人,锦洪说,妈妈就是在这个暗室里自杀的。“爸,二娘又为我做好吃的。”杜大毛从大队部回来的时候,我讨好般地夸二娘做的油炸粑真好吃。“你每天就知道吃,吃,撑死你。”杜大毛那天心情很糟糕。

我继续断定杜大毛真的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妈。可我却一点也不恨杜大毛,一如继往地给杜大毛打水洗脸,洗脚。去小河边洗杜大毛刚刚换下来的脏衣服。第一章亲爱的敌人(8)

我在小河边遇到了二娘。二娘没有象以往一样热情似火地招呼我,而是狠命般在石板上捶打着手上的衣服。二娘不说话,我也不敢说话,默默地洗着杜大毛的衣服。

锦洪站在我的身边时,杜大毛的衣服只剩下最后一件了。“锦洪,帮我拧衣服,我拧不干。”我和锦洪说话的时候,二娘抬起了一直低着的头,余光瞟了我和锦洪两眼,很快又低了下去。

在路上,我问锦洪,“爸和二娘是不是吵架了?”“好象是吧。妹,等会儿回家不要提二娘,免得爸又吼我们。”“爸在干什么?”我问锦洪。“煮饭。”锦洪盯着天边哪些变幻多端的云彩说,“妹,看,哪些云彩好象大山,你说我妈会不会住在哪里。”锦洪的眼睛里充满了无数企盼和希翼。

我盯着云彩看,云彩在飘动,在变幻。大山上面出现了衣着轻衫的仙女,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的妈妈。

我要锦洪陪我坐在后山边的大青石板上,我们一块看天边美丽的云彩。云彩一会是仙子,一会是马儿,兔儿等等图案,那是我看到的最美,变化最多的云彩,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认真地看过云彩,再没有认真地想念过妈妈。

我和锦洪只顾着看云彩,忘了杜大毛还在为我们做饭的事。天黑下来的时候,云彩都不见了,我和锦洪才提着小木桶回到家里。“你们死哪儿去了?老子累死累活地养着你们,煮饭给你们吃,饭熟了也不知道回家。”杜大毛用正在吃饭的筷子在锦洪的头上用力抽打着,锦洪抱着头跑进了厨房。

我跟在锦洪后面溜进了厨房。我看到了锦洪眼睛里的泪花在转动,锦洪就是不让泪水流下来。

第二天,锦洪给我留下一张字条就走了。“妹,听爸的话,不要象我一样老是惹爸生气。爸也不容易。我去武汉打工,不要担心我。你再过一年就要上初中了,妹,好好读书,不要学我。我赚钱后送你去上大学,离开这个鬼地方。锦洪。”“爸,锦洪走了。”我拿着锦洪留下的字条,冲进了杜大毛的房间。我撞在了一个人的身上,“小心点。”二娘扶住了我。“你怎么一早在我的家里?”二娘没说话,低着头急冲冲地走了。“一大早的,不睡觉,瞎嚷嚷什么?”杜大毛象二娘没来过我家一样,大声地训导我。

我怯生生地把锦洪的字条递给了杜大毛。杜大毛看了一眼,随手丢进了马桶里,一句话都没说。

锦洪走了,这个家里一下子变得寂寞起来。我和杜大毛的关系紧崩得如一张重力之下的拉弓。“我不知道到底该做些什么,你爱不爱。撕掉虚伪也许我好过,你到底爱不爱我,唤醒自己也就不再难过,你到底爱不爱我。”小屋子里到处充斥着这首歌的声音。

我泪流满面。

小娟,怎么啦?陈子风推门而入的时候,正好看到了一张挂满泪珠儿的脸。

哥哥,我想妈妈,我真的想妈妈了。我钻进陈子风的怀里,象个孩子般哭了起来。

丫头,哭吧,哭吧。陈子风又如父亲般拍着我的后背。一种失去亲情的空白在陈子风的温泉里发芽了。

杜大毛从来没有这样抱过我,除了锦洪背我过河以外,没有第二个男人象陈子风一样抱着我。

前夫柳顺在新婚的第一夜用他熟练无比的动作剥掉了我的衣服,我如东北寒风中屋檐下的冰溜儿一般,躺在床上。想象中的爱情似乎不是这样直奔主题,想象中彩云般爱的迷幻,一直没有出现。

送走最后的一批祝贺客人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喝了酒的柳顺没有给我一个最起码的拥抱,就直接剥掉了华丽的新娘妆,我期待的爱情自始至终没有出现,柳顺程序化地做完那一套男人们做过无数次的动作后,倒在婚床上呼呼大睡。

那一晚,我没有合眼。是我自己愿意嫁给柳顺的,答应这门亲事后,杜大毛破天荒地冲着我笑了。

杜大毛亲自找人给我弹了十床棉被。弹棉被的老师傅我认识,我们村,姑娘出嫁的棉被都是他弹的。那张很大的弹弓发出来的声音是我喜欢听的,有如琴弦笛鸣流泄而出的声音一般。或许母亲纺线织布的声音也如琴弦奔泻而出的声音一样吧。

出嫁的那天,我在人群里寻找杜大毛,我很想看看杜大毛嫁掉最小的一个女儿时的样子,想知道杜大毛到底爱不爱我。第一章亲爱的敌人(9)

人群里没有杜大毛。我看到了二娘,一脸的羡慕。接我的柳家动用了警车开路,场面的隆重和风光是二娘之流一辈子只能看到一次的景致。

直到我钻进新娘车,杜大毛也没有露脸。

自从锦洪外出打工后,我几乎很少和杜大毛说话。我以全乡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初中,脱离了杜大毛的视野范围之内。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不用再为面对杜大毛那张苦瓜式的脸而胆颤心惊。

我同样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县一中。我满以为上大学指日可待。我比谁都努力。可是锦洪的丑闻传遍整个山村的时候,我羞得抬不起头来。

我没有参加高考。锦洪犯的那个丑罪给我的压力超过了我的承受能力。锦洪可以去杀人,可锦洪不能犯这样的丑罪。我恨死了锦洪。

那一段日子,我痛恨锦洪的不争气,痛恨锦洪对我的承诺无以对现,痛恨锦洪让我在同学面前无地自容。

我弃学而逃。杜大毛气得一言不发,那张苦瓜般的脸迅速布满了皱纹。杜梅从开往广州去的火车上把我揪了回家,那是我第一次真实地面对自己的大姐。“你去广州救不了锦洪。锦洪已经废了,我不希望你继锦洪的后尘,又成一个杜家的废人。”这是杜梅从我出生到成长为十八岁的大姑娘时,对我说的惟一一句完整的话。

我跟着杜梅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可我说什么也不愿意再回到学校去。我和杜大毛又陷入冰凉的气息之中。

杜梅在锦洪犯下丑罪的那一年极力申请调离了自己的家乡。杜梅去了子城,我的婚姻就是杜梅作的大媒。

我嫁到了子城,相距杜梅一百步之距。我远离了杜大毛,却又得面对杜大毛的再版,我从来就认为杜梅是杜大毛的再版,他们一样的说话方式,一样的思维模式,甚至连走路的样子也是一样的气势汹汹。

女人长着一副男人相,天生就是干大事的料。这是二娘说杜梅的话。我想,杜梅骨子里天生就继承了杜大毛的衣钵,我对杜梅从小就不亲,不恋,而且还有一种说不清的远距离感,我不喜欢杜梅过于男性化的言行举止,不喜欢杜梅对弟妹们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我的婚姻不是杜大毛和杜梅想象中的那么美满。

新婚的第二天,柳顺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掀掉了婚床上的新被子,他象一只狼狗一样睁着牛玲式的眼珠儿在床单上寻找着什么。“你才二十岁,你怎么就不是处女呢?”

柳顺凑在我的脸皮之上说。他的唾液全部飘进,我微张的嘴巴里,一种恶心般的涌动在胃里上上下下地窜动。“你不是处男,就不要要求别人是不是处女。”我冷冷地丢下一句话,起身去了洗手间。摔门声在新房里响起来了,把新房该有的喜气打得支离破落。

我和柳顺的婚姻进入了长期冷暖自知阶段,在外人面前我们装出一副恩爱夫妻模样,特别是我在子城的名气一天比一天壮大时,我成了柳顺虚夸的口头禅。

四年后,柳顺有了外遇,这对于我来说极为正常。我很平静地办了离婚证书。在杜大毛和杜梅百思不解之中去了武汉。

我在武汉频繁地换着工作,没一样工作会超过半年时间。直到认识陈子风,我的动荡生活才得以平静。

我是在东湖宾馆里认识陈子风的。陈子风在一群外国佬面前用手指绘画,我出于好奇,挤在一群外国佬里看陈子风绘画。从绘画的第一笔到最后一笔,陈子风花了三个小时,他绘画的样子很让人感动,投入的目光里布满了艺术的精髓,那一瞬间,我被陈子风的艺术风采彻底感动,陈子风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直到陈子风忍无可忍的时候问我:你到底是什么人?到底要干什么?为什么要跟着我?

我笑了。你眼睛里有很多艺术的精髓。

就是这句话,陈子风接纳了我。人和人之间的相识其实有时候非常简单,也非常容易。只不过被我们这样那样的算计而变得混浊难辩。

杜红是在我和陈子风相拥的时候到来的。杜红没有被我们的场景而惊吓,反而大大方方地坐进了客厅的沙发。

小姨,介绍一下,你的新男朋友?杜红把新男朋友几个字咬得比较重。

陈子风,耳朵陈的那个陈,你愿意的话就叫一声陈大伯,不愿意的话,就喊我一声老陈或者陈子风,哪一个称呼,让你觉得开心,你就取用哪一个,够宽大的吧。陈子风自告奋勇地对杜红介绍着自己。第一章亲爱的敌人(10)

你具备赵本山一样的小聪慧,我喜欢。我喊你陈叔叔吧,改叫陈姨父的时候,再请我去香格里拉吃饭,今天托你的福,我想吃小姨做的武昌鱼。杜红什么时候说话都是公主式的词缀。

小姨,钟,十二点准时来吃饭,你准备做清蒸武昌鱼吧。杜红转变说话对象的速度如激光般让人眼花缭乱。

这孩子,我真拿你没办法。我忘了和杜红争吵过的事,忘了杜红曾经摔门而出的事。不过,杜红似乎也忘了这回事。一向不怎么爱吃武昌鱼的杜红,和钟在一块竟变得如此爱这道菜。

我象接到一道荣升的圣旨一般兴高采烈地下楼去买武昌鱼,陈子风在身后叫我,杜娟,我不在这儿吃饭,别买我的菜。

陈子风在外人面前总是喊我杜娟。我对陈子风这种萎缩心态,一向以冷酷的笑声来呵呵两下。我从来没有指望过陈子风能够给我爱情,包括女人所想要的婚姻。陈子风不是那种可以依托终身的人。

我象个主妇一样在菜场里地挑着午餐要吃的菜。菜场里这样那样的浓烈气味薰得让人难受,我平时不大爱进菜场,更多的时候就是吃泡面。

我喜欢过一种简单化的生活,喜欢去全国各地了解乡土人情。陈子风去云南采风时,我真的很想跟着他一块去,陈子风不肯带我去,陈子风去云南采风是画协组织的活动,都是圈内人士,陈子风不会让他的圈内人士知道,有我这样的一个幕后小女人存在着。

在买完菜回小屋子的楼梯口,我听到了陈子风和杜红的笑声。我象受了感染一样加快了步伐,我推门而入的时候,陈子风正在手舞足道地讲他去云南的见闻。他的表演才能加上地道的汉口老调,几乎可以跟让全国老少喜欢的赵本山媲美。

陈子风没有象他说的那个样子,不在我这儿吃饭,他和杜红谈得兴致勃勃,直到钟出现在我的小屋子里时,他们的谈话才得以结束。

钟来的时候,我的那道清蒸武昌鱼刚刚做好。钟和杜红一块来厨房看我做菜,钟对杜红说,你怎么不帮你小姨洗洗菜呢。

你看看我的手。杜红把手伸到了钟的面前。

你的手怎么啦?钟没明白杜红的意思,以为杜红的手割伤了。

她的手是公主的手,公主怎么能干洗菜的粗活呢?我接过杜红的话。

就是嘛。杜红不知道是真没听出我语气中的嘲弄,还是故意装疯卖傻。红红的小嘴巴翘得足有半尺来高。

好了,好了。杜娟一个人是烧饭能手,你们谁也帮不上忙。陈子风站在厨房门口替杜红解围。

钟没说话。端起那盘武昌鱼去了客厅。看得出来,钟对陈子风充满了敌意。

吃饭的时候,钟津津有味地吃着那道武昌鱼。陈子风和杜红还在讨论云南的风土人情。我从桌子底下踩了杜红一脚,杜红这个小傻瓜没有看出钟不喜欢她和陈子风密切交谈。

我的小举动被钟捉了一个正着,钟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他突然问我:小姨,你妈妈喜欢吃武昌鱼吗?

陈子风和杜红的话嘎然而止。

钟,吃饭。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杜红粗暴地打断钟的话。

杜红,我迟早一天会搞清楚,你家家到底为什么要自杀?我放下碗走进了卧室。

身后传来陈子风的敲门声,我没有开门,我需要安静的理由。陈子风在门外说了一句话,杜娟,人有时候固执地去追寻某样东西并不会快乐。

我听到了陈子风的这句话,不过我不想开门,在这样的时候,我谁都不想见。我听到了陈子风下楼的声音,我仍然让自己固态般地保留着一种坐姿。杜红和钟的脚步声响在陈子风之后,我还是坐着没有动,任由电脑一直开着,那首《爱不爱我》的歌被我反复地播唱。

大脑里就是没有一点关于母亲的影子,关于杜大毛的爱。

生活对董香草公平吗?

我把自己关进了死胡筒。第二章第二章夏娃和亚当申请的专利(1)

我从来没有真正地见过爱情。

母亲董香草见过吗?我不得而知。

我认为爱情不过是夏娃和亚当申请的专利。越往下演泽越失去本身应有的魅力,往越下发展越成为时尚的一种掩耳盗铃。

谁也不知道爱情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就象谁也不知道时尚是个什么一样。杜红在我的面前榜标自己是个新潮妞,是时尚的浓缩,杜红只看时尚杂志,什么《端丽》、《都市丽人》等等,价格不菲,但是杜红从不为钱的事去计较书的价格,甚至就认为越贵的东西越好。

我和杜红虽然只相差五岁,可我和杜红却象两个世纪里的人一样。我对时尚有一种本能的拒绝感,对怀旧却无限向往,我喜欢听一些老歌,喜欢听古筝、二胡,在听《高山流水》、《二月泉》时,我甚至会泪流满面。这些都是我日益老化的表现,杜红的话。

杜红还说过,我和她为什么不能达成一致?象在时尚的问题上,象在爱情的问题上。

杜红的爱情五彩缤纷,令人眼花缭乱。杜红说有比较才有区别,杜红还说,她要找一个真正让自己认真去爱的人。她要在四年的大学里,浪里淘沙,金子就是这样淘出来的。

杜红的理由总是让我哑口无言,我很少在爱情和时尚上面说得过杜红。杜红和我是有代沟的,我一直如此认为,就象我至今认为董香草和她的姑姑,我的奶奶一样有着无限大的代沟。

我的奶奶有爱情吗?她认识董香草的爱情吗?

许多个问题一直在困惑着我。

董香草从三岁的时候就住在杜家。董香草和杜大毛从认识到结婚花掉了十五年,十五年的时间居然没有培植出爱情来。十五年以后又能培植出爱情来吗?

董香草和我的奶奶一样,只知道和男人居家过日子,只知道那个第一天睡她的男人就是她的全部,她的所有。

董香草不该嫁给杜大毛。我一向这么认为。董香草是杜家的童养媳,董香草的婆婆是她的亲姑姑,就如我和杜红的关系一样流着同样的家族血液。

杜大毛作为董香草的表哥出现时,带着浓烈的血源亲情,可亲情与爱情是两种平行的直线,无论轨道多么宽畅,永远是没有交叉点的。

董香草不那样看问题。董香草认为她生是杜家的人,死也是杜家的鬼。她对杜大毛,包括杜大毛的再版杜梅充满了浓郁的爱。董香草认为他们是她的生命,她的全部,她的一切。

杜梅生下来的第一天就被董香草的婆婆,也就是我的奶奶抱走了,我的奶奶硬生生地隔断了董香草作为母亲的权利和义务。杜大毛借着杜梅不是一个男孩,远离了董香草,孤零零的董香草除了那架纺线车和那台织布机外,一无所有。她纺了好多线,然后用这些线织成条条格格的布匹,以至到她死后,家里的隔楼里仍然留着大量的布匹。

董香草注定是爱情的弃儿。我注定是杜大毛的盯中钉。我长得和董香草一个模型里刻制出来的。

我是董香草的再版。

杜红是第四天傍晚回到我的小屋子里的,来时,手里又提着一包脏衣服。

杜红进屋的第一句话是:小姨,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你,以后不要在钟面前提家家的死,家家都死了二十多年,为什么我们活着的人,不能快快乐乐地活着呢?我认为家家活着的话也不希望你现在这个样子,家家是她自己想不开,自寻短见,与我妈无关,与我家爹也无关。不信你现在打电话问我妈,问我家爹。杜红说着就往外掏手机。但是杜红不会为这件事去打电话。

杜红的手机是新款三星牌,据说花了五千多人民币。我的手机是最古老的摩托拉拉,现在市场上才一千多元钱,我用了四年,一直舍不得丢弃,而杜红一年之内换了三款手机,当然被小偷偷走了一款,自己不小心丢失了一款,杜红更改手机的理由是正大光明的。不过,杜梅说,她的钱不给杜红花,又给谁花呢?她的钱,杜红不花,又留着何用呢?杜红的哥哥杜小威去了美国,自己考上的,杜梅一向以杜小威和杜红为骄傲,教训杜家其他子女时,杜小威和杜红就是学习的典范。

杜红身上的一切都具有流行性。武汉流行什么样的新鲜玩意在杜红哪儿都能打听到。杜红还爱去江滩玩,累了就去江滩附近的酒吧一条街里泡着,不过,杜红从不跟男友在外留宿,杜红在这一点上不具备新潮妞的开放。第二章夏娃和亚当申请的专利(2)

杜红说她的宿舍里除她以外,另外三个都在外面租有房子,都在外面体验着未婚同居的生活。

杜红住在贵族化的学生公寓里,只有四个人一个房间,而且配置齐全。比普通学生宿舍贵了两陪的费用。杜梅说了,杜红是公主,吃的住的就是公主的标准。杜梅还说了,她和杜春华没有经历过的生活一定要让杜红去经历。

杜梅和杜春华的钱除了杜红,其他的人别想花一分。杜春华在钱的问题上做得非常泾渭分明。在杜梅家里,杜春华理财,她家是典型的阴盛阳衰,杜春华也不大把老婆比他强当回事,做饭,洗衣,买菜,活脱脱一个家庭妇男。

杜梅从我出生到现在没有给过我一毛钱,没有给过我一件哪怕是她随手可以扔掉的礼物。倒是杜红,穿不完的衣服全部扔给了我,除了内裤,我什么都穿杜红的。

杜红说的第二句话是:小姨,你影响了我和钟的恋爱幸福,知道吗?我喜欢钟,真的,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的一次恋爱。女人爱上一个男人时,不愿意男人为她花太多的钱。钟的家境一般,我不想让钟为在外请我吃饭而发愁。

我总算把泡在电脑里的视线转到了杜红的脸上。我觉得杜红好象一下子成熟起来。她居然可以说那样的话,“女人爱上一个男人时,不愿意男人为她花太多的钱。”看来,恋爱真的可以让女人变得成熟可爱起来。

杜红,改邪归正了?我笑眯眯地望着杜红。杜红谈了很多次恋爱,每次都是旋风卷落叶般地架式,每次又都以没劲而告终。

小姨,这次绝对真实。我很想嫁给钟。这是我以前从来没有的想法。钟明年就要去日本留学,我想和他一块去,这个学期学校正好没课,我想补习日语。

好啊。到时小姨也去日本看看,欢迎吗?我半认真半玩笑地说。其实我真的很羡慕杜红,摆在她面前的路是那么地宽广,不象我,路,似乎越走越窄。

杜红的手机响了。杜红幸福地接着手机,我猜给杜红打电话的人肯定是钟。果然,杜红放下手机时,甜密密地望着我说,小姨,求你一件事。

我诧异地望着杜红。

你现在给陈叔叔打个电话好吗?让他开车去接一下钟,钟在机场,打不到车。

他怎么会在机场?他不是在上学吗?我更加不解。

小姨,别象我爸一样,什么事都刨根问底。哪天我们在你这儿吵架了,钟正好有个同学来武汉做电脑生意,让钟陪着去一趟广州,钟一气之下,招呼也不跟我打一个,就飞广州去了,这四天,我伤心得只吃了五个陂萨,四个鸡翅,三个汉堡,二斤水晶梨,一粒米饭都没有吃呀。

你看看你,吃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典型的崇洋迷外。

谁象你呀,一个少不更事的老古董。杜红笑得象一朵二十岁的荷花。

杜红说的四样东西我都没有吃过,我不喜欢吃。除了米饭,其他什么东西都进入不了我的正餐。童年嘴馋的白馒头和手赶面,现在已经随地都是了,反而变得不再有吃的欲望了。

我经不住杜红的哀求。第一次在晚上给陈子风打了电话。陈子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我的小屋子,带着杜红去了机场。

董香草固质地认为杜大毛就是她的爱情专利。杜大毛大约认为二娘才是他的爱情专利吧。杜大毛只有在二娘面前才有说不完的话,展露不完的笑。不过杜大毛很宠杜红,小时候杜红偶尔回一次三十四凹,杜大毛不管多累多忙都会去后山里给杜红采摘野草莓,山楂。

那是我最妒忌杜红的时候,那时我真的认为杜红就是公主,而我仅仅是个没妈的灰姑娘。

童年我最爱看的一篇童话就是那个灰姑娘的故事,那个时候我一直认为没有妈妈疼爱的我,长大就会象灰姑娘一样嫁给一个非常疼爱自己的白马王子。

从小,我就一直做着珍藏那双水晶鞋的梦。从小,我就认为上帝造人时,肯定会留给我属于我的那份爱。

长大了,我才发现自己连个灰姑娘都不如,我自始至终得不到那双水晶鞋。自始至终在自己的情感世界里演绎着独幕剧,空旷的舞台下面连个鼓掌的人都没有。

陈子风带着杜红和钟进屋的时候,我在网上听一首《灰姑娘》的歌。

午夜的钟敲了第十二回

我还是只有影子和我作陪

连窗边的猫都成双成对

仿佛在嘲笑我落单的叶第二章夏娃和亚当申请的专利(3)

人越孤单越是显得怕黑

不知道失眠的夜还可以想谁

看街上恋人爱得那么甜

难道说没有人爱也是种罪

我的灰姑娘会是谁

一颗心该交给谁安慰

究竟还要等多少夜

才会在钟声响起前与我相会

我的灰姑娘会是谁

请天使听听我的告解

不想一个人孤单飞

我的心情有谁能体会

小姨,钟还没有吃晚饭。杜红人未进门,声音就先进来了。我只好关掉电脑里播放的歌,起身往厨房走,被陈子风拦住了。

我们一块到吉庆街去吃吧。陈子风说。

好呀,小姨,我一直想去吉庆街逛逛,钟就是没时间陪我。杜红表现得比所有的人都积极。

得了吧,武汉哪个玩的地方都不会少你杜红的影子。

就是。买起衣服来,我简直就陪不了。泡起酒吧来,比怨妇还较劲。钟什么时候说话也变得象我一样刻薄。

马屁精。我小姨说什么都是好的。受不了你们。陈叔叔,我们走。杜红跑过去拉陈子风。

好了,杜红,别闹了。我这就陪你去。我起身去卧室换了一套时装。潜在意识之中,不希望杜红在陈子风面前如此熟络。

吉庆街其实并不长,60米左右,两排的大排挡店家也不是太多太杂,不过十家,但是规模都不小,店内加店外的桌子都可以坐上几十人,上百人。一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人群就从四面八方拥了过来,张张桌子坐满了人,人声鼎沸,高峰期这里根本没有位子,一个桌子一晚上要轮3到4次。其实这里吃的真没有什么东西,不外乎鸭脖子,鱼虾等武汉常见的小吃。

吉庆街人多的秘密就是一个字,热。很适合武汉人的个性。武汉火热的天气造就了武汉人的火暴性格,在吉庆街这样的地方,吃喝玩乐,对于武汉人来说,是一大乐趣。

穿梭在桌子间有无数的吹拉弹唱,卖花,插鞋,拍照无所不有。有年轻的小妹弹吉他唱通俗,有半老徐娘唱豫剧;有云南的葫芦丝,有洋人的萨克丝;有个人独奏,有2人,3人到5人的不同乐器组合;有站着唱,有坐着谈;有豪爽的大唱大跳,有羞答答刚出道的腼腆。

我点了两首萨克司:回家,献给爱丽丝。

杜红没有说什么,老是用眼睛四处寻找着什么。

吉它,钟,看,那些弹吉它的,还不如你呢。叫过来,你来露两手。杜红挥着手,欢快地招呼不远处一组弹吉它的青年男女。

钟很会弹吉它,他弹,陈子风唱,两人倒是配合得很默契。把卖艺的人给挤到一边去了。杜红双手拍得通红,一个劲地叫我,小姨,小姨,拍呀,你怎么就不拍呢,要有掌声,鼓掌嘛。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杜红活得真好。活得自在,活得真实,活得有自己的个性和天地。虽然我只比她大五岁,可我们毕竟不是一个年代的人,何况我是她的小姨,更多的时候,我真的就是一个长辈,一个处处迁就依顺她的长辈。

钟弹完吉它后坐到了我的身边。小姨,我们来喝酒,怎么样?钟挑战地望着我。

你会喝酒吗?我感兴趣地问他。

当然。东北的大老爷们,哪一个不是海量。来,喝。不醉不归。钟在开酒的时候,小声说了一句,陈子风的酒,不喝白不喝。

钟喝多了。杜红一边象个小女人一样护着钟上车,一边怪我,小姨,就是你,你怎么可以让钟喝这么多酒呢。

杜红,你讲不讲理,你要搞清楚,是钟要跟我喝酒的,不是我要跟钟喝的。再说,我以为东北男人喝酒都是一流的,我怎么知道钟的酒量这么小。

你总是有理。杜红不理我。转过头去问陈子风:陈叔叔,你管管我小姨,以后别让她在外这么闹酒。

陈子风象个地道的车夫一样,在前面开着车,一言不发。我记起来了,从我和钟闹酒开始,陈子风就没有说过多少话,看来这男人一个比一个小气。钟认识陈子风的第一天,对陈子风也是充满了敌意。

陈子风把车开到小区以后,从车上把喝多了酒的钟背在了身上,一言不发地上楼。杜红跟在陈子风后面,一个劲地提醒陈子风,慢点,小心点。

小姐,这儿我比你熟悉。陈子风没好气地抵撞了杜红一句。杜红不再说话,用手在我的身上狠命地揪了一下。

陈子风气喘吁吁地爬到了我居住的小屋子里,把钟放在沙发上后就准备走。

哥哥。我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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