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精讲+真题解析】讲义与视频课程【21小时高清视频】(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1 0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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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精讲+真题解析】讲义与视频课程【21小时高清视频】

2017年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精讲+真题解析】讲义与视频课程【21小时高清视频】试读:

第一部分 复习指南

第一章 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概述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安排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上半年报名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2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下旬;下半年报名时间为7月份,考试时间为11月下旬。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订购考试辅导资料、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安排现场报名。考生可登陆湖南财政网或各市(州)会计行政管理网站上的链接网址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工作(考生在缴费前需开通网上银行)。中央和省直在长单位以及省、部属在长各大、中专院校考生应选择长沙市市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缴费等工作。

三、考试科目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定为以下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三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3小时;三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打印准考证及考试安排

考生须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若遗失准考证,可在报考所在市州考试前补充打印。有关考场设置、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等具体信息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执行,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六、其他事项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因与其他考试相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不得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不安排补考,各类型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登陆湖南会计人员网上服务窗口(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好个人申报资料,并持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本人相片及相关有效证件到报考的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七、考试大纲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采用财政部最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无纸化考试题库,《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如下: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会计报告

五、会计档案

六、其他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二、代理记账(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四)法律责任

三、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会计专业职务(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一)交接的范围(二)交接的程序(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  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一)汇票(二)本票(三)支票(四)信用卡(五)汇兑(六)托收承付(七)委托收款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三)守法合规原则(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五、基本存款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

六、一般存款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

七、专用存款账户(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

八、临时存款账户(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程序(四)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

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二)银行的管理(三)存款人的管理

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的概念(二)票据的种类

二、支票(一)支票的概念(二)支票的种类(三)支票的出票(四)支票的付款(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三、商业汇票(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二)商业汇票的出票(三)商业汇票的承兑(四)商业汇票的付款(五)商业汇票的背书(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四、信用卡(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二)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三)信用卡的资金来源(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

五、汇兑(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二)办理汇兑的程序(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1.税收的概念

2.税收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三)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1.征税人

2.纳税义务人

3.征税对象

4.税目

5.税率(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3)累进税率

6.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2)从量计征(3)复合计征

7.纳税环节

8.纳税期限

9.纳税地点

10.减免税(1)减税和免税(2)起征点(3)免征额

11.法律责任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增值税的概念

2.增值税的分类(1)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三)增值税税率(四)增值税应纳税额

1.销项税额

2.销售额

3.进项税额(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1.消费税的概念

2.消费税的计税(二)消费税纳税人(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税目

2.消费税税率(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认

2.销售量的确认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三、营业税(一)营业税的概念(二)营业税纳税人(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营业税税目

2.营业税税率(四)营业税应纳税额(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四、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三)企业所得税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收入总额

2.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1)成本(2)费用(3)税金(4)损失

5.不得扣除的项目

6.亏损弥补(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3.纳税申报

五、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2.个人所得税税率(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2.代扣代缴

第三节  税收征管

一、税务登记(一)开业登记(二)变更登记(三)停业、复业登记(四)注销登记(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六)纳税人税种登记(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二、发票开具与管理(一)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3.专业发票(二)发票的开具要求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三、纳税申报(一)直接申报(二)邮寄申报(三)数据电文申报(四)简易申报(五)其他方式

四、税款征收(一)查账征收(二)查定征收(三)查验征收(四)定期定额征收(五)代扣代缴(六)代收代缴(七)委托征收(八)其他方式

五、税务代理(一)税务代理的概念(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1.中介性

2.法定性

3.自愿性

4.公正性(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一)税收检查

1.税收保全措施

2.税收强制执行(二)法律责任

1.税务违法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3)没收财产(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5)停止出口退税权

2.税务违法刑事处罚

3.税务行政复议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一)《预算法》(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二、国家预算(一)国家预算的概念(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中央预算

2.地方预算

3.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2.各单位的职权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一)预算收入(二)预算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二)预算的审批(三)预算的执行(四)预算的调整

六、决算

七、预决算的监督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二)公平竞争原则(三)公正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二)强化宏观调控(三)活跃市场经济(四)推进反腐倡廉(五)保护民族产业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一)集中采购(二)分散采购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一)采购人(二)供应商(三)采购代理机构

七、政府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

5.询价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一)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

2.集中汇缴(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2.集中汇缴程序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一)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二)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一、会计职业道德概念

二、会计职业道德功能(一)指导功能(二)评价功能(三)教化功能

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区别

1.性质不同

2.作用范围不同

3.表现形式不同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三)会计行为的法治与德治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爱岗敬业(一)爱岗敬业的含义(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二、诚实守信(一)诚实守信的含义(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

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4.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三、廉洁自律(一)廉洁自律的含义(二)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四、客观公正(一)客观公正的含义(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

1.依法办事

2.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3.保持独立性

五、坚持准则(一)坚持准则的含义(二)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

1.熟悉准则

2.遵循准则

3.坚持准则

六、提高技能(一)提高技能的含义(二)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

1.要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2.要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七、参与管理(一)参与管理的含义(二)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1.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基础

2.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强化服务(一)强化服务的含义(二)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1.强化服务意识

2.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1.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2.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3.职业道德警示教育(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一)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含义(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环节 

1.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认知

2.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

3.树立坚定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

4.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三)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1.不断地进行“内省”

2.要提倡“慎独”精神

3.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结合(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结合(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执法检查相结合(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

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第二章 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复习技巧

很多参加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并非都是科班出身,零基础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大有人在,一举通过考试的也不在少数,究其原因,无非是我们对学习的态度和方法是否端正。接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方法:

一、两大技巧(1)关于看教材

根据往年的考题可以发现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题都来源于教材,所以熟记教材是必须的。而看书要循序渐进,考生可以分以下四步走:

第一,通读教材,以最快的速度从头至尾、一字不落的通读。在这一步中,不要求你完全掌握理解其中的知识点,只需要你大致了解教材的基本框架构成。

第二,分章节重点学习。根据考试大纲结合教材,分章节逐一去学习,其中的重点知识、难点知识也要逐一突破。一定要一步一个脚印,不要遗漏掉其中的知识点。

第三,重点知识学习,每个章节的知识点都学习完之后,对整本教材的知识点进行梳理与归纳。对熟悉的知识点加深记忆与理解,对知识盲区重点突破。

第四,查漏补缺,对自己存在问题的地方,针对性的学习。这遍在看书的过程中可以走马观花,熟悉的地方可以不再去看,只看自己还比较生疏的地方。(2)关于做题

在备考期间除了需要看书之外,做题也是必不可少的。做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每学完一个章节或者一个知识点后,就做些相关的练习题。通过做题不但可以对知识点加深印象,还可以揣测出本知识点的出题方向。有利于考生对知识点印象的加深,提高学习效率。

第二个阶段:做模拟试卷和历年真题。做模拟试卷的过程中可以知道会计从业考试的题型,考试重点;做历年真题,研究考题的命题思路,找出每个知识的考点,并对此部分考点再次学习加深印象。

第三个阶段:模拟考场,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做整套试卷。学会合理分配时间,这样在考试时才不会紧张以致考试时间不够。

二、三大忠告(1)学习态度要老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决不自欺欺人,不懂不能装懂,虚心向他人请教。(2)平时学习要扎实:不放过每一个知识点,尤其对容易混淆的东西要下更大工夫搞清楚,基础要牢固,半途改行者更要夯实基础,而牢固的基础来自扎扎实实的点滴积累。(3)正确理解学习和考试的关系: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新的知识,而考试只是验证自己掌握知识程度的一种手段。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尽可能全面、熟练地掌握书中的内容,而不是单纯从考试的角度去考虑哪些内容需要,哪些内容不需要。这样,即使考试时题目难一点或偏一点,也不会茫然无措。

三、六大学习方法(1)会看书:要取得好成绩,抓住教材内容的细小变化很重要。充分利用教材与圣才题库和电子书。(2)带着思考学习:多问为什么,给自己出题,书本常合起来想想,实践中遇到这类题该怎么办?注意比较归纳,逐步浓缩,形成清晰的知识串。久而久之,离开课本也头头是道,不会到考试时,脑子里一团糟。(3)关注错误:平常多做实战演习,每次对照标准答案做总结,把做错的知识点在教材中标出来,并对做错的题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真正的原因:是概念理解不正确,是计算错误,还是粗心大意?通过对比反思,归纳小结,加深对概念的理解。然后适当做一些相关练习,提高计算的正确率,严密关注错误,做到不再重犯。(4)重视弱点:记忆是成人学习的薄弱环节,但有些内容又必须要记。所以在记忆环节,要格外重视。(5)开阔视野:要博采众长,平时多看相关的报刊杂志,及时学习新准则、新方法,这样考试时遇到新知识点就不慌了。(6)温故而知新:在完成一个章节学习内容后,先趁热打铁,对该章内容融会贯通,再将第一章至该章的内容贯穿起来过一遍,然后才开始学习新的章节。

第二部分 教材精讲[视频讲解]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视频讲解]

考情概览

一、考查力度

本章内容在考试中所占比重较大,是整个试卷分值的三分之一左右,是考试的绝对重点。考察深度不大,只要知道基本的法律规定就可以做对题目,但是考察内容比较细致。

二、考查形式

各地题型不完全一样,总共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五种题型。

三、考察重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制度的具体规定。

四、应对策略

反复研究历年考题,揣摩命题人思路;细读教材,寻找命题点,模拟命题式学习。

五、本章结构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三节 会计核算

第四节 会计监督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六节 法律责任

第七节 案例分析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律制度,调整和规范各种会计关系。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了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会计法规体系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制定的,用来规范会计核算实务、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主体和相关会计人员职责,以便及时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其基本构成如下:(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我国现行的会计法律是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1.《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它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例题】2000年6月21日,(  )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A.国务院

B.财政部

C.财政部与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联合

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答案】A

1.《总会计师条例》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规定的细化和补充,共分五章二十三条,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共分六章四十六条,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以第33号令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主导,它分为十一章五十条,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和会计要素准则等方面的内容。它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和会计核算的主要方面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为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了基本框架。

2.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1)《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就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及其程序作出具体规定。(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企业会计准则的补充。它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细化,以解决实务操作问题,为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3)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份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4)财政部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5)财政部于2004年6月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它是财政部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例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属于(  )。

A.会计法律  

B.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C.会计行政法规  

D.地方性会计法规【答案】B【解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应当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如《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等。【例题】我国会计法律体系按其效力由高到低排列正确的是(  )。

A.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

B.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

C.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D.会计法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行政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答案】B【解析】我国会计法律体系按其效力由高到低排列顺序为: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括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和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等内容。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指代表国家对会计工作行使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例题】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部门是(   )。

A.中国会计学会  

B.国务院财政部门

C.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答案】B【解析】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制度、准则、办法等。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在有关的会计法规中,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工作经历。(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例题】《会计法》中所指的会计主管人员与(  )同义。

A.主管会计  

B.会计主管

C.主办会计  

D.会计机构负责人【答案】D【解析】我国《会计法》中所指的会计主管人员与会计机构负责人同义,会计主管人员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条也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4.在《总会计师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总会计师必须具备的条件,其中包括“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例题】要担任总会计师,须在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答案】C(二)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格管理

根据《会计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由于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对本单位的一切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负有责任,当然也必须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有责任。【例题】2009年,光明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公司财务部预测本年度将发生600万元亏损,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王某责成总会计师李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技术处理。”总经理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授意会计人员造假  

B.指使会计人员造假  

C.强令会计人员造假  

D.纵容会计人员造假【答案】B【解析】授意是指暗示他人按其意思行事。指使是指通过明示方式,指使他人按其意思行事。强令是指明知其命令是违反法律的,而强迫他人执行其命令的行为。《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会计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责之一,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

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一)真实性要求

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二)相关性要求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三)明晰性要求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在会计核算中坚持上述基本原则,会计记录应当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必须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四)可比性要求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五)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在实际的经济业务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并不总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其实质内容。会计信息要想反映其所拟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就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能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否则,其最终结果不仅不会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反而会误导其决策。(六)重要性要求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七)谨慎性要求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在会计核算中坚持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例如,要求企业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就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例题】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体现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  )。

A.可比性要求  

B.谨慎性要求

C.实质重于形式要求  

D.真实性要求【答案】B(八)及时性要求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在会计核算中坚持及时性原则,一是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即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二是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即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将编制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传递给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

27.下列关于及时性要求正确的有(  )。

A.要求会计信息口径一致

B.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

C.要求会计信息满足会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D.要求及时处理会计信息【答案】BD【解析】在会计核算中坚持及时性要求,一是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二是及时处理会计信息。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一)依法建账

建账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依法建账是建账的最基本要求。这里所说的“法”,既包括《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都规定,各单位应当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上述这些规定,是各单位建账应当遵循的法律依据。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

2.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各单位产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统一进行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另外,《会计法》还规定:“个体工商户会计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另行规定。”【例题】企业应当依法建账。这里所说的“法”,包括(   )。

A.《会计法》  

B.《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C.《公司法》  

D.《税收征收管理法》【答案】ABCD【解析】依法建账是建账的最基本要求。这里所说的“法”,既包括《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也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如《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二)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或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引起或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如签订合同或协议的经济业务事项,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往往无需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当实际履行合同或协议并引起资金运动时,才需要对履行合同或协议这一经济业务事项如实记录和反映,进行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例题】(  )是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活动。

A.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B.债权债务的结算

C.经济合同的签订  

D.收入、支出的计算【答案】C【解析】《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经济合同的签订是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活动。(三)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成果,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因此,《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都要求,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例题】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   )。

A.真实性和相关性  

B.清晰性和谨慎性

C.真实性和完整性  

D.重要性和及时性【答案】C【解析】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真实性和完整性。(四)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通常包括:收入确认方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等。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都会影响会计资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进而影响会计资料的使用。因此,《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备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了解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及其对会计资料影响的情况。(五)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记录文字是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为记载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和辅助说明会计数字所体现的经济内涵而使用的文字。会计记录文字,是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资料不可缺少的重要媒介,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会计记录文字的使用必须规范。根据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的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例题】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有(  )。

A.依法建账

B.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C.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D.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答案】ABCD

三、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核算的内容,是指应当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和有价证券是各单位的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是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其中,款项是指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以及单位其他部门使用的备用金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反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加强监督与管理,保证其流通性和安全性,提高其使用效率。(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是指单位的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即实物资产),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设施等。其中,一部分是单位的流动资产、一部分是单位的固定资产。这些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是单位的经常性业务(交易或会计事项),也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各单位必须加强对财物收发、增减和使用的管理和核算,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会计秩序,合理降低其成本费用水平,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性,提高其使用效率。(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等。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债权和债务是各单位在其日常经济业务中产生的,其发生的种类、时间和规模,会直接对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利益等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各单位应及时、真实、完整地核算和监督其债权债务的发生、收回或偿还、结存情况。(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从会计意义看,资本是指企业所有者(或投资人)投资转入的资本金(即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本钱)。基金是指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或筹集的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如政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教育基金等)。单位资本、基金的增减,直接涉及到企业所有者(或投资人)在企业所享有的权益比例的变化,或单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责任与义务等。因此,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董事会的决议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对于企业来说,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种经济利益的流入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债务的减少,同时所有者权益也随之增加。但是,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收入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根据法令和法规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收入是指各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支出是财政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履行其法定职能、发挥其特定功能时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支出和损失。其中,政府的财政支出表现为各级政府为实现其职能,对财政资金的再分配;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表现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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