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神父探案集:小村里的吸血鬼(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2 03:00:09

点击下载

作者:(英)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布朗神父探案集:小村里的吸血鬼

布朗神父探案集:小村里的吸血鬼试读:

作品简介

切斯特顿笔下的布朗神父,生就一张圆脸和矮胖身材,天性纯朴,充满宗教关爱情怀。他一身教士服,手里总拿一把破雨伞。他表面沉默寡言,举止木讷,但藉着对人性的洞察和对犯罪心理的准确把握,总能在冷眼旁观中,寻出隐于当事人一举一动的些微琐事中的逻辑关系和心理踪迹,出人意料地揭开案情谜底。

作者简介

切斯特顿(Gilbert K. Chesterton,1874—1936)出生于英国伦敦,是享誉世界的作家、评论家和神学家,堪称英国文学史上的大师级人物。他一生笔耕不辍,创作了80部著作、200篇短篇小说、4000篇杂文、数百首诗及若干戏剧。他思想深邃,博闻强记,以犀利智巧、诙谐幽默见长。而布朗神父系列侦探小说,更是首开以犯罪心理推理破案之先河,与福尔摩斯注重物证推理一派分庭抗礼。

此中译本隶属“译言古登堡计划”。

译言古登堡计划是一个长期的、多语种的、开放的协作翻译项目。在贯彻译言“发现、翻译、阅读”精神的同时,古登堡计划也笃定“分享无边界”的理念。知识的传播不应为途径所阻碍,越是有价值的内容,越是值得被广泛地分享。

网址:http://g.yeeyan.org/

布朗神父的丑闻

记述布朗神父的事迹,若不承认他曾卷入一次重大丑闻,则有失公允。现在依然还有人,甚至是他自己所属群体的人,会说他的名声沾上了某种污点。那件事发生在某个风景如画、名声不佳的墨西哥旅馆,下面自会揭晓;在某些人看来,好像神父仅此一回任由自己的浪漫性情和对人类弱点的同情引领自己,做出了一件轻率而不合体统的事。故事本身很简单;或许正是因为它的简单才让人深感惊诧吧。

火烧特洛伊肇因于海伦;这件不光彩的事则起因于希帕蒂娅·哈德的美貌。美国人非常善于从民间创建机构,也即是民众自发创建,这一点欧洲人并不总是很欣赏。跟其它的好事一样,这事也有不好的一面;其中一点,正如韦尔斯先生和其他人所言,就是一个人或许不必一定成为官方名人,才能成为公众名人。一个美貌绝伦或者聪明绝[1]顶的女人,即便不是电影明星或者吉布森少女本人,也能成为无冕女王。在有幸或者不幸享有这种声誉的女人中间就有这么一位,希帕蒂娅·波特,她已经超越了在当地报纸的社会版块被大加赞美的初级阶段,成了被真正的记者采访过的名人。她带着迷人的微笑表达了对战争、和平、爱国主义、禁酒令、进化论和圣经等问题的看法;如果这些都不能解释她为何这般声名远扬,那就真说不清楚她的名气究竟从何而来了。天生丽质和身为富家女在她的国家可并不鲜见;但她身上就是多了某种独特的魅力,能够吸引新闻界关注的目光。她的仰慕者甚至都没有见过她,甚至都没有想过要见她;他们当中无人有可能从他父亲的财产中分得任何好处。那只是某种供大众消遣的浪漫故事、是神话的现代替代品罢了;这为她后来上演的更为夸张、更为疯狂的浪漫故事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很多人认为那件事让布朗神父以及其他许多人都名声扫地了。

对于她已经嫁给了一个功成名就、受人尊敬的名叫波特的商人一事,那些被美国式讽刺戏谑为“伤感的女记者”们要么给它涂抹上浪漫色彩,要么无可奈何地承认现实。甚至还曾称呼她为波特太太,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这样一种共识,她丈夫只会是波特太太的丈夫。

接着就发生了那个大丑闻,她的敌友对此都无比震惊,简直无法接受。她的名字竟然同一位生活在墨西哥的文人的名字成双入对(正如这个怪异的词语所暗示的那样);那人虽身为美国人,性情却很像西班牙裔美国人。不幸的是,他的恶习酷似她的美德,好像出自一个模子。他不是别人,正是闻名遐迩或者说是臭名昭著的诗人鲁德尔·罗马尼斯,他的作品因为被图书馆拒绝或被警方起诉而得以广为流传。不管怎么说,她那颗纯洁而宁静的星星却跟他那颗扫帚星相映成辉,呈现在了人们眼前。他是那种可以比作彗星的人,浑身毛茸茸的,又激情似火;前者可在他的肖像中窥见一斑,后者则体现在他的诗作里。他还极具破坏性;那彗星的尾巴就是由一次次离婚串连而成,有人说那表明了他作为情人的成功,还有人说那表明他作为丈夫的失败。这段感情也够难为希帕蒂娅的;把完美的私人生活公之于众有种种不利;就像把自家卧室展现在商店橱窗一样。记者们在报道中还提[2]及了“通过爱达到自我实现的最高境界”这种可疑的言辞。异教徒们拍手叫好。伤感的女记者则表达了浪漫的遗憾之情;有些人甚至大言不惭地引用莫德·米勒的诗句,说是在所有的口头或书面文字中,最让人伤心的莫过于“本来可以”这样的话了。阿加·P.罗克先生则出于神圣和正当的理由对伤感的女记者深恶痛绝,他说,在这件事上[3]他完全认同布勒特·哈特对那句诗所作的修改:“我们每日所见更让人伤心的;它发生了,但它本不该发生。”

因为罗克先生深信,而且理由有正当,很多事情都不该发生。他是个言辞犀利的评论家,大肆抨击全民的堕落,供职于《明尼阿波利斯流星报》,是个敢于直言、诚实坦率的人。他或许太义愤填膺了,但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表明他的态度,反对混淆是非的现代新闻业和坊间传闻。他首先抗议的就是赋予枪手和歹徒一圈不圣洁的浪漫光环。他或许太极端了,倾向于认为所有的歹徒都是拉丁佬,而所有的拉丁佬又都是歹徒。但即便他的观点不免偏狭,却也不啻为一股清新的风气,因为大众中弥漫着一股哭鼻子抹眼泪、惺惺作态的英雄崇拜,只要记者报道说某个职业杀手的笑容不可抗拒,或者说他的无尾礼服还算得体,大众就把他奉为时尚先锋。不管怎么说,此刻罗克先生的偏见丝毫未减,因为这件事拉开帷幕时,他实际上正处于拉丁人的地盘上;当时他正气急败坏地迈着大步爬上墨西哥边境外的山丘,前往那家两边种有棕榈树的白色旅馆,据说波特夫妇就下榻在那里,神秘的希帕蒂娅也在那里接受他人的膜拜。阿加·罗克是个标准的清教徒,连看上去都像;甚至可以说他是17世纪充满阳刚之气的清教徒,而非20世纪那更加柔弱、更加世故的清教徒。如果你对他说,他那古老的黑帽子、惯常阴沉皱眉的脸、和生硬帅气的五官给这片阳光明媚、长满棕榈和葡萄的南方之地蒙上了一层阴影的话,他还会感觉相当满足的。他用一双狐疑的明眸左顾右盼。这时,他抬头看见山脊上有两个沐浴在亚热带澄净夕阳中的身影;就他们当时的姿势而言,即便是不那么多疑的人也会油然生疑。

其中一个身影十分引人注目。它的姿势与山谷上方那条路转弯的角度恰好一致,好像出于本能或者有意在那个位置立起了一尊雕塑。他像拜伦那样裹一件宽大的黑色斗篷,那张黝黑漂亮的面孔也酷似拜伦。此人也有着同样卷曲的头发和卷曲的鼻孔;他似乎在像拜伦一样对这个世界大加嘲弄和斥责。他手中握着一根长长的手杖或拐杖,手柄是那种登山杖的手柄,他拿着手杖的姿势让人感觉怪怪的,仿佛那是一支矛。另一个拿着伞的人与之形成了某种滑稽的对比,整个效果显得更加怪诞。那实际上是一把崭新的、折叠得整整齐齐的伞,跟布朗神父的伞大不一样:那人穿着整齐轻便的度假服,很像一名职员;那是一个胖胖的、蓄着络腮胡子的矮个男子;然而他却举起甚至挥动那把煞风景的伞,摆出一副猛烈进攻的架势。高个男子匆匆加以回击,不过是为了自卫罢了,接着那场戏演变成了闹剧;因为那伞自动展开了,伞的主人仿佛被盖在了下面,另外一人则用他的矛刺向这块怪模怪样的大盾。然而他并没使劲去刺,也没使劲争吵,而是拔出了自己的矛,不耐烦地甩着大步沿路走开了;对方则站起来,仔细收好伞,沿着相反的方向,朝旅馆走去。罗克没有听到任何争吵,或许在这简短的、甚是荒唐的肢体冲突之前就已经吵过了吧;但是当他沿着大胡子矮个男人走过的那条路走去时,心里翻江倒海地想了很多。一个人身穿斗篷、举止浪漫并有歌剧演员般姣好面容,另一位身材短粗、一意孤行,这不正是他此行所要追寻的故事吗;他知道他能叫出那两个陌生男人的名字:罗马尼斯和波特。

走到柱廊上时,他的猜测完全得到了证实;他听到那个大胡子男人扯着大嗓门,不知是在吵闹还是在发号施令。他显然是冲着旅馆的经理或者工作人员说的,罗克听到的部分足以让他明白,他那是在警告他们提防附近的一个野蛮又危险的人物。“如果他果真已经来过旅馆,”小个子男人面对某些人的窃窃私语,回应道,“我只能说你们最好别再让他进来了。你们的警察应该管好那种人,不过,总之,我是不允许他再骚扰那位女士的。”

罗克阴沉着脸默默听着,越来越相信了自己的猜测;接着他穿过门厅,来到一处凹室,在那里他看到了住宿登记表,翻到最后一页,他发现“那家伙”的确来过旅馆。那个浪漫的公众人物,“鲁德尔·罗马尼斯”的大名赫然在目,用非常大、非常炫目的外国字体书写;往下一点,就是希帕蒂娅·波特和埃利斯·T.波特的名字,两者紧挨着,用的是端正的美式字体。

阿加·罗克闷闷不乐地环顾四周,发现周围的一切、甚至包括旅馆的小装饰都是他最最讨厌的。如果有人抱怨橘子长在橘子树上,哪怕是栽种在小花盆里,或许有点无理取闹;那抱怨破旧的窗帘或者褪色的墙纸上居然印着橘子图案则显得更加无理取闹了。但对他来说,在那些形如圆月的红、黄橘子中再嵌上银色月亮,简直是以一种怪异的方式表现出了无以复加的荒唐。那些东西让他看到了令人痛心的世风日下,也让他隐约联想到南方温暖而阴柔的气质。他看到一块黑色画布,上面隐现着华托式牧羊人拿着吉他的昏黑画面,还有片蓝色瓷砖,绘着丘比特骑海豚的简朴图案,这些都让他气不打一处来。他的直觉会告诉他,或许他在纽约第五大道的商店橱窗里也能看到这些东西;但是不管在哪里,它们都像是地中海的异教徒们发出的嘲弄和蛊惑人心的召唤。突然,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发生了变化,就像一面静止的镜子会在人影一晃而过的瞬间突然闪亮一样;他意识到此刻一个极具挑战的身影充盈了室内空间。他几乎是生硬地、有点不太情愿地转过身去,不说也知道,眼前这位正是大名鼎鼎的希帕蒂娅,多年以来,关于她,他读到的、听到的可是不少啊。

希帕蒂娅·波特的娘家姓是哈德,她绝对属于配用“光芒四射”来形容的那种人。也就是说,她将报纸上所描画的她的人格魅力完全地释放了出来。她若是内敛一些,也会同样美丽,甚至在部分人眼里会显得更有魅力;但是一向有人教导她,内敛就是自私。她可能会说她已经因为四处张扬而失去了自我;其实说真的,她的自我反倒因为四处张扬而获得了肯定;但她可是满怀真诚地展现着自己的魅力啊。因此,她那双超凡又明亮的蓝眼睛真的是顾盼生辉,正如形象的古老比喻说的那样,简直是在射出一支支丘比特之箭,令人神魂颠倒;抽象地说就是,她不仅仅卖弄风情,而且要将人心俘获。她那浅黄色秀发,尽管梳得像圣人的光环,看上去却几乎像电辐射一般耀眼。当她明白眼前这位陌生人就是供职于《明尼阿波利斯流星报》的阿加·罗克先生时,她的眼睛立刻变成了长距探照灯,仿佛要横扫过美国的地平线。

但是在这一点上这位女士搞错了;她有时是会搞错的。因为这个阿加·罗克并不是《明尼阿波利斯流星报》的阿加·罗克。那一刻他仅仅是阿加·罗克;他胸中激荡着一股强烈而真挚的道德冲动,超越了一名记者具备的蛮勇之气。他满怀一种怜香惜玉的侠胆柔肠和民族情感,又夹杂着某种特定的同样基于民族情感的道德意识,这使他鼓足了大闹一场的勇气,决心对她大加羞辱一番。他记起了原初的希帕蒂[4][5]娅,那位美丽的新柏拉图主义者,以及自己小时候怎样被金斯利的浪漫故事说震撼,书中那个年轻的修士斥骂她行为不端、崇拜邪神。他一脸冷酷,直视着她说:“请恕我冒昧。女士,我想跟你私下谈谈。”“哦,”她边说边以流光溢彩的双眸扫视过这个接待厅,“不知你觉得此地够不够私密呢?”

罗克也扫视了一圈,看样子除了那些橘子树,唯一还算显示出生命迹象的就是那个酷似大黑蘑菇的东西,他认得那是当地或者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神父戴的帽子,要不是他正漠然地抽着一支本地黑雪茄,完全可以将其归为植物。他端详了一会儿那张沉重、呆板的面孔,注意到他粗俗的农民特征,在拉丁国家,尤其是拉丁美洲国家,神父通常都是来自那个阶层;于是他边笑边压低声音说:“我想那个墨西哥神父肯定听不懂我们的语言,”他说。“这些懒人,除了他们自己的语言难得会学任何外语的。哦,我不能保证他是墨西哥人;他什么人种都有可能;印第安混血儿或者黑人混血儿,我想。但是我敢保证他不是美国人。我们的教堂可产不出那样的低劣品种。”“实际上,”那个低劣品种将黑雪茄从嘴边移开,回应道,“我是英国人,我叫布朗。不过如果你们想要私密的话,请允许我走开。”“如果你是英国人,”罗克明显缓和了语气,“你应该像一些正常的北欧人那样,本能地反对这些胡言乱语。不过呢,我现在只想说,我能证明有一个非常危险的家伙在附近游荡;一个身穿斗篷的高个子,长得就像画像里的那些疯狂诗人。”“哦,那也说明不了什么,”神父温和地说;“此地很多人都穿斗篷,因为太阳一落马上就寒气逼人。”

罗克抛过去一个愤愤的、狐疑的眼神,好像怀疑他在王顾左右而言他,为的是维护对他来说那顶蘑菇帽和空谈所代表的一切。“不光是斗篷,”他吼道,“尽管跟他穿斗篷的方式有一定关系。那家伙整个看上去就很夸张,包括他那可恶的极不自然的帅气。恕我冒昧,女士,我强烈建议你别跟他有任何瓜葛,如果他来闹事的话。你的丈夫已经跟旅馆的人都交代过了,要把他挡在门外——”

希帕蒂娅跳了起来,以一种异常的姿势遮住脸,手指插入头发。她好像在颤抖,也许是因为在抽泣,但是待她恢复了常态,竟变成了狂笑。“哎呀,你太好笑了,”她说着话,突然一反常态,猫着腰冲出大门,便消失了。“女人那样笑起来可真有点歇斯底里,”罗克不自在地说;然后竟显得手足无措,便转向矮小的神父:“要我说啊,如果你是英国人,你无论如何也该跟我一起对抗这些拉丁佬。哦,有些人总拿盎格鲁-撒克逊人说事,我不是那种人;但还是有历史这回事的。你们一直都可以骄傲地说美国的文明来自英国。”“而且,为了不至于得意忘形,”布朗神父说,“我们还得承认英国的文明来自拉丁人。”

罗克再次感到对方在搪塞,同时还站在他的对立面,以某种隐秘的方式虚与委蛇;他很不耐烦地断然表示不解其意。“哦,曾经有一个拉丁人,或者说是个意大利人,叫尤利乌斯·凯撒,”布朗神父说;“他后来被一帮人刺死了;你知道这些拉丁人就[6]爱动刀。另外还有一位叫奥古斯丁,是他把基督宗教传播到了我们的小岛;说实话,若没这两个人,我不觉得我们会有多少文明而言。”“不管怎么说,那都是古代历史,”有几分恼怒的记者说道,“我对现代历史非常感兴趣。我所看到的是这些无赖把异教带到了我们的国家,把原来的基督宗教都给毁了。另外还毁了所有的常识。所有既定的习惯,所有根深蒂固的社会秩序,所有我们的农民先祖在这个世界上赖以生存的方式,都被满天飞的电影明星的绯闻丑闻给搅成一锅热粥了,这些明星差不多每个月就离一次婚,让每个傻女孩都认为结婚只不过是离婚的一种手段。”“你说的很对,”布朗神父说。“当然,我很认同你的这个观点。但是你也不能以偏概全。或许这些南方人更容易犯那种错误。但你要记住,北方人也有其它方面的缺陷啊。说不定这种生活环境使得这些人太过关注纯粹的浪漫了。”

一听到那个字眼,阿加·罗克的满腔怒火升腾起来。“我讨厌浪漫,”他边说边拍面前的小桌子。“为了这种垃圾,我已经跟我供职的报社斗争了40年。每个恶棍与酒吧女私奔的故事都被称作浪漫的私奔;现在我们自己的希帕蒂娅·哈德,一个体面人家的女儿,兴许被卷入了某个糜烂的浪漫离婚案中,而且还把它当作王室婚礼一样满世界宣扬。这个疯狂的诗人罗马尼斯缠着她不放;可想而知,聚光灯会四处跟着他,仿佛他是腐化的小拉丁,电影里所谓的情圣。我在外边见到他了;他长了一张一贯会吸引聚光灯的面孔。如今我要捍卫体面和常识。我同情可怜的波特,一个来自匹兹堡、单纯直率的经纪人,他认为自己有权捍卫自己的家庭,并且也为此不惜一战。我听到他在接待处大吼大叫,让他们把那个无赖拒之门外;干得很好。这里的人好像都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但是我想他已经教会他们要敬畏神了。”“实际上,”布朗神父说,“你对旅馆经理和工作人员的说法我很认同;但是你不能以此评判所有的墨西哥人。而且我想你提到的那位绅士不仅大吼大叫,还到处撒美元,足以把旅馆的全体人员都收买了。我看见他们锁上房门,叽叽喳喳的很兴奋。顺便说一句,你那个单纯直率的朋友好像很有钱啊。”“我肯定他的生意很兴隆,”罗克说。“他可算是很正直的那类生意人。你说这个是什么意思?”“我是觉得那或许能给你提供另一个思路,”布朗神父说;然后极其谦恭地起身离开了。

当晚用餐时,罗克细细观察了波特夫妇;他有了一些新的观感,不过其中没有一条足以减弱他的强烈感受,即某种不当之举很可能会在波特家里掀起轩然大波。而波特本人则让人觉得还需加深了解;罗克起初以为他既无趣又含蓄,现在却发现自己心目中的悲剧英雄或受害者竟还有更深的韵味,这让他感到很高兴。实际上,波特那张脸既显得深沉,又超凡脱俗,只是上面写满了焦虑,偶尔还非常暴躁。罗克感觉他像是大病初愈,头发花白稀疏,而且很长,似乎最近疏于打理,而那不同寻常的络腮胡子也给旁观者同样的感觉。当然,有一两次他跟妻子讲话时,语气非常严厉和刻薄,因为吃的药或是消化方面的琐事大发牢骚;但是他真正担忧的无疑是来自外部的危险。他妻子[7]回应他时,就像温顺的格丽塞尔达那样优雅至极,只是带着某种倨傲的神态;然而她那双眼睛却时不时瞟着门窗,仿佛担心有人闯入似的,只是有点半心半意。因为曾经目睹她突如其来的反常举动,罗克有足够的理由担心,她的顾虑也不过是半心半意罢了。

夜半时分,那桩非常事件终于发生了。罗克本以为自己是最晚上床的,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发现布朗神父依旧蜷缩在大厅的橘子树下,平静地看书。给他道晚安,他也只是简单地回了一句,这个记者刚踏上最下面一级台阶,就听得大门的铰链咣当作响,外边什么东西把门砸得丁零当啷的;还有一个比砸门声更大的声音在大声呼喊,嚷着要进来。不知怎的,记者能确定那用来砸门的是类似铁头登山杖的尖头手杖。他回头去看昏暗的底层,发现服务员们正在四处查看门是否锁好,而不是去开门。接着他缓步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坐下来怒气冲冲地写他的报道。

他描述了旅馆如何被围攻;周遭邪恶的氛围;这地方蹩脚的奢华;神父的闪烁其词;最要命的是门外可怕的叫喊声,好像有匹狼潜行在这房子周围。接着,他正要往下写,忽听到另一种声音,于是猛地坐直身体。那是一阵长长的口哨声,他本来就很烦,听到这种声音更是厌恶至极,因为那既像是阴谋者的信号,又像是爱情鸟的呼唤。接着是一片死寂,他端坐在那里;然后突然站起;因为他又听到了另外一种噪音。那是一声轻微的嗖嗖声,接着便是猛烈的敲击声或者卡嗒声;他几乎可以肯定有人在往窗户上扔东西。他直挺挺地走下楼去,来到现在是漆黑一片、空无一人的底层大厅;或者说是近乎空无一人。因为那个小个子神父依旧坐在橘子树下,就着一盏低矮的灯读书。“你好像睡得很晚啊,”他厉声说。“生性自由散漫,”布朗神父说着抬起头,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趁着这个狂乱之夜读一读《高利贷经济学》。”“这地方被锁起来了,”罗克说。“锁得严严实实,”对方答道。“你那个大胡子朋友好像采取了一切防范措施。顺便说一句,你那个大胡子朋友可是有点惊慌失措啊;我想他在晚宴上脾气非常火爆。”“那太自然了,”对方吼道,“如果他认为这个野蛮之地的野蛮人正要破坏他家庭生活的话。”“一个人从内部搞好家庭生活不是更好吗,”布朗神父说,“而他却要防备来自外面的破坏。”“哦,我就知道你会摆出这些诡辩的理由,”对方说;“也许他是对他妻子很不耐烦;但他有正当理由。喂,你好像深藏不露啊。我相信你还知道更多的内情。这鬼地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何整夜坐在这里观望?”“哦,”布朗神父耐心地说,“我只是觉得有人可能会需要用我的卧室。”“谁会需要?”“实际上,波特太太还需要另外一个房间,”布朗神父一丝不苟地解释道。“我就把我的房间让给她了,因为我那个房间能开窗。如果你乐意,就去看看吧。”“我先要处理另外一件事,”罗克咬牙切齿地说。“你尽可以在这猴舍里耍猴把戏,我还跟文明保持着联系呢。”他大步流星奔到电话亭,给他的报社打电话;把邪恶的神父如何帮助邪恶的诗人一事整个捅了出去。然后跑到楼上神父的房间,那里神父刚刚点着一根短蜡烛,显示窗户大开着。

他正巧看到,下面草坪上有个男子,他正大笑着从窗台上解下某种简陋的绳梯,然后卷起。那是个高大、黝黑的绅士,他身边还站着一位同样大笑不止的金发女人。这一次,罗克先生将她的笑声斥为歇斯底里,也无法让自己获得丝毫宽慰。那绝对是发自肺腑的欢笑;当她和她的游吟诗人消失在漆黑的丛林时,笑声依然飘荡在杂乱无章的花园小径上。

阿加·罗克转向他的同伴,脸上带着一副可怕的最终裁决的表情;好似末日审判一般。“好吧,全美国都会听说这件事,”他说。“简而言之,你帮助她跟那个卷发情人私奔了。”“对,”布朗神父说,“我是帮助她跟那个卷发情人私奔了。”“你自诩为耶稣基督的使者,”罗克嚷道,“而你却为犯了罪沾沾自喜。”“我已经牵扯进了几次犯罪案件,”神父温和地说。“很高兴,就这次并没有涉及犯罪。它只是炉边的田园诗;结果是以美满的家庭生活收场的。”“结果是以绳梯而非绳子收场的,”罗克说。“难道她不是已婚女人吗?”“哦,是的,”布朗神父说。“哦,难道她不该跟她丈夫在一起吗?”罗克穷追不舍。“她就是跟她丈夫在一起啊,”布朗神父说。

对方恼羞成怒,说道:“你撒谎,那个可怜的小个子还在床上呼呼大睡呢。”“你似乎很了解他的私事啊,”布朗神父不无怜悯地说。“你几乎可以写一本《大胡子男人的传记》了。你好像唯独没弄清他叫什么名字。”“一派胡言,”罗克说。“他的名字就在旅客登记薄上。”“我知道,”神父严肃地点头答道,“那里用非常大的字体写着鲁德尔·罗马尼斯的大名。希帕蒂娅·波特来此与他相会,准备和他私奔,还大胆地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他名字的下方;而她丈夫则随后赶来,紧接着又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还有意紧挨着她的名字,以表达自己的不满。那个罗马尼斯(一个鄙视他人、深受欢迎的厌世者和有钱人)贿赂了这个旅馆的一群蛮人,让他们把门紧锁,把合法丈夫拒之门外。而我,你说对了,帮他进来了。”

当一个人被告知某种颠倒是非的事情;就像尾巴摇着狗;鱼捉了渔夫;地球围绕月亮转;他先得定定神,而后才能正儿八经地询问真伪。他固执地认为那显而易见全是谎言。但在沉默了一阵后,罗克最终忍不住问道:“你不会是说那个小矮个就是我们常读到的浪漫吕德[8]尔,而卷发男子则是匹兹堡的波特先生吧?”“正是,”布朗神父说。“我见到他们的第一眼就明白了。但我后来还是证实了。”

罗克默想了一会,最后说道:“我想你很可能弄错了。可在一大堆事实面前,你又怎么会这样想呢?”

布朗神父显得有些窘,他深深陷进一张椅子里,茫然地直视前方,直到他那圆圆的、甚是愚钝的脸上开始现出一丝笑意。“哦,”他说,“你看啊——事实就是,我不浪漫。”“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什么人,”罗克粗鲁地说。“而你很浪漫,”布朗神父点拨道。“比如,你看到某人长得很有诗意,你就以为他是诗人。你知道大部分诗人都长什么样吗?19世纪初碰巧出现的三个长相帅气的诗人给人们带来多大的混乱啊:拜伦、歌德和雪莱!相信我,通常情况下,能写出“美人用她燃烧的唇贴近我的唇”或者类似美好诗句的人,本人未必就会漂亮。再说了,[9]你没意识到当一个人享誉海内外的时候通常都有多老了吗?沃茨给[10]斯温伯恩画的肖像上有一头金发;但是,在大部分美国或者澳大利亚的仰慕者听说他有风信子般的发卷之前,斯温伯恩就已经谢顶了。[11]邓南遮也一样是秃顶。事实上,罗马尼斯还是有头脑的,如果你细看的话;他看起来很像有学识的人;他的确是。不幸的是,像很多有学识的人一样,他也是个傻瓜。他任由自己变得自私自利,抱怨什么消化不良。所以那个雄心勃勃的美国女士,本以为跟一个诗人私奔如同跟随缪斯九女神遨游奥林波斯山一样美妙,结果却发现跟他待一两天就够了。因此,当她丈夫随后赶来,在这里大闹一场,她也乐得又回到他身边。”“但是她丈夫呢?”罗克问。“我还是不太理解她丈夫。”“唉,你是读了太多当代性爱小说,”布朗神父说;面对对方不满的眼神,他半闭上眼睛。“我听到过很多故事,开头都是一个绝色美人嫁给了股市上的某个老头子。为什么呢?在那一点上,正如在大多数事情上,现代小说所揭示的现代社会中的事实正好相反。我并不是说那种事绝不会发生;但是现在很少发生了,除非是她自愿。现在的女孩子可以想嫁谁就嫁谁;尤其是像希帕蒂娅那种被宠坏的女孩子。她们会嫁给谁呢?一个那样的美丽富家女会有一群仰慕者;她会选择谁呢?在接近百分之百的情况下,她会选一个在舞会或者网球聚会上遇见的最帅气的男子,很早就把自己嫁出去。哦,普通的商人中也有很帅的。一个年轻的神出现了(名叫波特),她才不管他究竟是经纪人还是盗贼呢。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你会承认他更有可能是个经纪人;而且,他还相当有可能就叫波特。你看啊,你简直是浪漫得不可救药,自始至终都认为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就不可能叫波特。说真的,名字的分配可不总是那么恰如其分的。”“哦,”对方稍稍停顿过后,说道,“那你觉得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布朗神父猛然从深陷的椅子中起身;烛光把他矮小的身影投射到墙壁和天花板上,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打破了这屋子的平衡。“啊,”他喃喃自语道,“那就是它的邪恶之处。那正是真正的邪恶。比这丛林中古老的印第安恶魔还要可怕。你以为我只是在为这些拉美人的放纵辩解——哦,奇怪的是”——他透过眼镜警觉地朝对方眨眨眼睛——“最奇怪的是,从某种意义上说,你是对的。“你说要打倒浪漫。我说我要不失时机去捍卫真正的浪漫——还要加倍努力,因为除了激情似火的青春时代,真正的浪漫太少了,太珍贵了。我要说——去除“学术友谊”;去除“柏拉图式的结合”;去除“爱的自我实现这一最高定律”等等,我要为此冒险一试。除却那种并非真爱,而只是骄傲、虚荣、炒作和引人瞩目的爱以外;在必要时,我们将挺身而出,捍卫真正的爱情,哪怕是那种肉欲之爱。教士们都知道年轻人会有激情,正如医生知道他们会长麻疹一样。但是希帕蒂娅·波特年纪不小了,少说也有40了,她对那个小个子诗人的感情,充其量与她对出版商或者她的宣传人倾注的感情一样。那正是问题的关键——他就是她的公众宣传员。是你的报纸把她给毁了;她那是要活在聚光灯下;想要看到自己出现在头版头条,哪怕是丑闻[12]也不要紧,只要它足够惊世骇俗。她想要成为乔治·桑,让她的名[13]字与阿尔弗雷德·德·缪塞永久相提并论。当她真正的青春浪漫终结以后,是中年人的罪掌控了她;追求知识之罪。她没有任何才智可言;但是要成为有学识的人,并不需要任何才智。”“我得说她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相当有脑子,”罗克若有所思地说。“是,在某种意义上,”布朗神父说。“仅仅在一种意义上。在商业意义上。从任何意义上讲那都跟这里懒散的拉丁人没有半点关系。你咒骂影星,跟我说你厌恶浪漫故事。你认为那第五次结婚的影星是被浪漫故事误导了吗?这些人可是相当务实,比你还务实呢。你说你欣赏质朴、可靠的商人。难道你认为鲁德尔·罗马尼斯就不是商人吗?难道你看不出他很明白,差不多跟她一样明白,把跟著名的美人私通的大事大肆宣传,好处多多吗?他还深知自己对此事的掌控并不牢靠;所以他大惊小怪,贿赂服务员把门紧锁。但是我真正想说的是,如果人们不像美化罪人那样把过错和姿态也加以美化的话,丑闻就会少很多。这些可怜的墨西哥人有时可能的确活得像野兽,或者说会像凡人一样犯错;但是他们却不那么爱美化。你至少得认可他们那一点。”

他再次坐下来,跟站起的时候一样突然,抱歉地大笑起来。“哦,罗克先生,”他说,“那就是我全部的坦白;关于我如何帮助一次浪漫私奔的可怕故事的全部。怎么处理,悉听尊便吧。”“那样的话,”罗克说着也站了起来,“我要回屋,把我的报道做几处修改。但是,首先,我得给我的报社打电话,告诉他们,我跟他们说的都是谎言。”

从罗克打电话告诉报社神父帮助诗人和女士私奔,到他再次打电话说神父实际上阻止了此事的发生,中间相隔不到半个小时。但就在那短短的时间内,布朗神父的丑闻已经被创造出来、被添油加醋,随风飘向了四面八方。真相总是比诽谤晚到半个小时;没人能确定真相能否或者何时能够盖过诽谤。在故事见诸报端之前,嚼舌的媒体人和急不可耐的对手就已将第一个版本传遍了整个城市。罗克本人随即便加以更正和澄清,在第二个报道中讲述了故事的真实结局;但那绝不意味着第一个版本就被扼杀了。不计其数的人们似乎都读了报纸的第一个报道,但是没读第二个。一而再再而三,在世界的每个角落,总会像死灰复燃一般出现布朗神父丑闻的旧版本,或者神父毁了波特家庭之类的故事。神父的支持者们千方百计地加以提防,不厌其烦地紧随其后加以反驳,补充事实的真相,并写抗议信。这些信有时会刊登在报纸上,有时不会。但究竟有多少人只听说了那个丑闻,而没听说过后来的更正就无从查证了。可能会有许多不明真相的人,至今仍认[14]为墨西哥丑闻就跟火药阴谋那样,是普通的记录在案的历史事件。接着有人会把真相告知这些纯朴的人们,却没想到老版本在一小撮受过教育的人们中间再次传开了,而他们理应是地球上最不该被此蒙骗的人才对。就这样,两个版本的布朗神父在这个世界上久久地相互追逐;第一个是背离正义的无耻罪犯;第二个是曾经被诽谤打垮、如今重拾荣誉光环的殉道者。然而两者都不很像真实的布朗神父,他压根没被打垮;而是依然拿着他那把结实的伞蹒跚地走在人生路上,就像大多人那样;他把这个世界当做他的同伴,而绝非他的审判者。1 吉布森少女(Gibson Girl):美国插图画家查尔斯·达纳·吉布森描绘的19世纪90年代美国妇女形象。(译注)2 印度教中,人的自我实现途径之一便是无私奉献的爱。(译注)3 布勒特·哈特(Bret Harte,1836-1902年):美国西部文学的代表作家,被称为“西部幽默小说家”、“乡土文学作家”等。他的代表作是短篇小说集《咆哮营的幸运儿及其他短篇》(1870)。(译注)4 希帕蒂娅(Hypatia,370-415年):或译“希帕提娅”。希腊化古埃及的学者,是当时著名的女性哲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占星学家以及教师,她居住在希腊化时代古埃及的亚历山大港,属柏拉图学派。另外有少许证据显示,希帕提娅在科学上最知名的贡献,为发明了天体观测仪以及比重计。她最后被狂热的基督徒暴民袭击致死。(译注)5 查尔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1819–1875年):英国作家,牧师。著有历史浪漫小说《希帕蒂娅》(1853年)。(译注)6 坎特伯雷的奥古斯丁(St.Augustine of Canterbury,?-604年):本笃会会长和第一位坎特伯雷大主教。597年,奥古斯丁等人奉教宗大额我略之命,往英格兰传扬福音。后来罗马天主教会在英格兰立了根基,建立了第一间座堂,设神学院。伦敦、罗彻斯特等地,都成立了教区。(译注)7 格丽塞尔达(Griselda):中世纪传说中的一个以温顺和忍耐著称的女人。(译注)8 若弗雷·吕德尔(Jaufre Rudel):中世纪时法国南方的布拉伊(Blaye)王子,生活于12世纪上半叶的一位游吟诗人,据说死于第二次十字架东征(1147年前后)。因歌颂“远方的爱”而闻名。(译注)9 乔治·弗雷德里克·沃茨(George Frederic Watts,1817-1904年):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画家和雕刻家,象征主义运动的重要人物。(译注)10 阿尔杰农·查尔斯·斯温伯恩(Algernon Charles Swinburne,1837-1909年):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后一位重要的诗人。(译注)11 加布里埃尔·邓南遮(Gabriele D'Annunzio,1863-1938年):又译“丹农雪乌”。意大利著名诗人、小说家、剧作家、民族主义者。(译注)12 乔治·桑(George Sand,1804-1876年):原名阿曼蒂娜-奥萝尔-露茜·杜班(Amandine-Aurore-Lucile Dupin),法国19世纪著名女作家,浪漫主义女性文学和女权主义文学的先驱。(译注)13 阿尔弗雷德·德·缪塞(Alfred de Musset,1810-1857年):1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的四大诗人之一。(译注)14 火药阴谋(Gunpowder Plot):1605年11月5日,英国天主教徒在国会地下室放置炸药企图炸死国王的阴谋。(译注)

快饮者

时至今日,在苏塞克斯沿海一带,人们依然记得那个与当地风情格格不入的陌生人的荒诞故事。那里有家名为梅波尔-加兰的大酒店,环境幽静,门前花园一直延伸至海边。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确实是有两个装扮古怪的人结伴走进了那家幽静的酒店;其中一人在阳光下尤为醒目,整个海滩都能看见,因为他头戴一条鲜绿色的穆斯林头巾,围在一张蓄着黑色胡须的棕色面孔周边;另外那位可能在有些人看来显得更加狂野和怪诞,因为他虽头戴一顶神职人员的黑软帽,却蓄着黄色髭须和狮毛般的长发。人们常常看见他在沙滩上布道,或者[1]用一根小木铲指挥青少年戒酒会的合唱活动;只是从未见他进过任何酒店的酒吧。这两个怪人结伴而来将故事推向了高潮,但却并非故事的开始;为了让这个神秘故事尽可能清晰地现出真相,最好还是从头讲起。

就在这两人招摇过市、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酒店之前半小时,两个不起眼的人也走了进来,但却没能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其中一人是个大块头,长相还算顺眼,但他偏偏有种特异功能,能让自己像一幅背景一样不引人注意;只有当人们用近乎病态的多疑目光细细端详他的靴子时,才能分辨出他是个便衣督察,而且穿的是再朴素不过的便衣。另一位则是个了然无趣、乏善可陈的小个子,衣着也很朴素,不过是朴素的神职服装;但从未有人见过他在沙滩上布道。

这些旅客此时正置身于一间带吧台的宽敞吸烟室,所有这些都决定了那个悲惨的下午发生的种种变故。事实是口碑上佳的梅波尔-加兰酒店正处于‘升级改造’之中。喜欢它原有风格的一些人不由得哀叹,当前的改造简直是在降低酒店的档次,甚至可能把它毁掉。当地的牢骚鬼拉格雷先生就持这种观点。这个古怪的老绅士总是坐在角落里喝着樱桃白兰地,嘴里骂骂咧咧。不管怎么说,所有能表明它曾经是个英式客栈的标志都被小心翼翼地除去了;它正被紧锣密鼓、逐段[2]逐间地加以改造,变得酷似黎凡特高利贷者居住的假宫殿,就像一部美国电影里呈现的那样。简言之,它正在“被装修”;唯一装修完毕、能让顾客感到舒适的地方便是直通大厅的这个大开间。它曾是用来接待尊贵客人的雅间酒吧,现在却不知何故改称酒吧休息室,按照一种亚洲人会议厅的风格重新“装修”了一番。在全新的装修中处处点缀着亚洲风情的饰品;以前挂在弯钩上的枪、摆放的休闲运动杂志和玻璃盒中的标本鱼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东方的花彩帷幔,阿拉伯人用的单刃短弯刀、印度长剑、土耳其弯刀,仿佛在不经意间专为迎接戴穆斯林头巾的那个人布置的。然而,事实上,这几位客人被引领到这间休息室实属无奈,因为酒店其它常规、精致之处尚待完工,只有这里已经装饰完毕并收拾停当了。经理和其他人都在别处督促、指点,无暇他顾,因此虽说客人不多却仍不免有些受冷落。总而言之,先到的两位旅客不得不干等良久、无人理会。此刻吧台里无人侍应,督察不耐烦地按铃并敲击着吧台;但是小个子教士却一屁股坐在休息室里的沙发上,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的确,当那位督察朋友回头看时,发现小个子教士的圆脸上已经全无表情,他时不时地就会这样;此时,他好像正透过圆镜片凝视着装饰一新的墙壁。“我还不如给你一便士,听听你在想什么呢,”格林伍德督察从吧台转过身,叹了口气说,“反正这里好像没人想要收我的钱,什么都买不到。这间屋子似乎是这里唯一没有堆满梯子和白色涂料的地方,空空荡荡的,甚至都没个酒吧招待给我拿罐啤酒。”“哦……我的想法不值一便士,更不要说一罐啤酒了,”教士说着擦了擦眼镜,“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在这里杀个人简直太容易了。”“得了,布朗神父,”督察很和气地说。“你破获的谋杀案已经太多了;我们这些可怜的警察一辈子就只有挨饿的份了,连个小案子都没有。但是你怎么会说……哦,我明白了,你看到了墙上的那些土耳其匕首。这里可用来杀人的工具的确很多,如果你是那个意思的话。但还远不如一间普通厨房里多:什么切肉刀啊、拨火棍啊、等等。有这些不见得就会有谋杀。”

布朗神父似乎带着些许困惑收回了他凌乱的思维;说他也是这么想的。“谋杀一向都很容易,”格林伍德督察说。“不可能有比谋杀更容易的事了。我这一刻就能把你杀了——比我在这该死的酒吧要杯酒喝还容易呢。唯一困难的就是杀了人还能顺利脱身。杀了人还要装清白;明明是自己的杰作却谦虚地推说不是自己干的,正因为凶手有这种蠢行,才给破案带来了麻烦。他们死抱着那种杀了人又不被发现的异常信念不放;正是那种信念束缚着他们,即便是在一间摆满匕首的屋里。不然的话,每家刀剪铺里都会堆满尸体了。而那也恰好说明,有种谋杀是没法阻止的。当然,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总是指责我们这些可怜的警察,为什么没能阻止它。如果一个疯子想要谋杀国王或者总统,任谁都拦不住。你总不能让国王住在煤窑,或者把总统装在钢箱里吧。任何一个不怕担当杀人犯之名的人都可以谋杀他。这样看来,疯子跟烈士很相像——这个世界奈何不了他。一个真正的狂徒可以想杀谁就杀谁。”

神父还没来得及作答,一群欢快的行商像海豚般成群结队地涌了进来;其间有个身材高大、神采飞扬的男子,戴着一个同样硕大、闪亮的胸针,随着他一声洪亮的吆喝,谄媚的经理就像听到主人口哨声的哈巴狗,急忙跑了出来,这种反应速度自然不是那个便衣督察所能激发出来的。“实在抱歉,朱克斯先生,”经理局促不安地陪着笑,一缕油亮的头发从前额散落下来。“我们现在人手不够;我不得不处理酒店的一些事情,朱克斯先生。”

朱克斯先生扯着大嗓门原谅了他,然后为在场的每个人点了酒,甚至还赏了卑躬屈膝的经理一杯。朱克斯先生是名行商,替一家非常有名又时尚的酒类公司工作;恐怕他还真以这种地方的合法领导者自居了。不管怎么说,他开始了一段喧闹的长篇大论,几乎就是在教导这个经理如何管理酒店;其他人也似乎都奉他为权威人士。督察和神父已经退至后面的一个矮凳和小桌边,在那里观望事态的发展,直至督察不得不断然出面干涉的那个非常时刻。

因为接下来发生的事,正如前文所述,便是那个戴着绿头巾、棕色面孔的亚洲人如幽灵般骇然亮相,与之相伴的是一个不信奉国教的牧师,其给人的惊骇之感较之前者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景象恰如厄运降临前的凶兆。此时此地,预兆的迹象昭然在目。寡言少语但善于观察、过去一小时都在清扫台阶(真是个优哉游哉的劳动者)的那个小伙子;面色黝黑、身材肥壮的酒吧招待;甚至还有那个老练但心烦意乱的经理,他们都成了这个奇迹的见证人。

这两人之所以看似幽灵,按照怀疑论者的说法,完全是自然因素造成的。那个一头黄色长发、身着半教士服的男人不只是为人熟知的沙滩布道者,还是足迹遍及现代世界的宣传者。他不是别人,正是如假包换的戴维·普赖斯-琼斯牧师,其高调宣扬的口号便是“禁酒和净化海内外的英国领土”。他是个杰出的演讲者和组织者;有一天他脑海中忽然冒出一种想法,那本是禁酒主义者早该想到的。它很简单:如果禁酒正确的话,那部分功劳应该归于先知默罕默德,他或许是第一个禁酒主义者。他跟伊斯兰教领袖通信,最终说服一位德高望重的穆斯林(此人名号很长,其中之一是阿克巴尔,余下的便是一长串无法译出的真主安拉的属性)来英国,讲一讲古代穆斯林的禁酒论。这两位以前肯定都没进过任何酒店的酒吧;但如前所述,酒店的现状迫使他们来到了这里;他们本想进文雅的茶室,却硬是被带到这个新装修的酒吧休息室。若不是那个伟大的禁酒主义者傻乎乎地去吧台要了杯牛奶的话,或许一切都会风平浪静。

尽管那些行商为人爽快和善,却也不由自主地发出一阵不满的嘘声;他们窃窃私语,冷嘲热讽之声清晰可辨,什么“别用碗了,”“牵出奶牛吧”。但是那个伟岸的朱克斯先生却觉得,就凭他的财富和胸针也该来点更文雅的幽默,于是他摊开双手,佯装快要昏倒,哀叹道:“他们明知道一根羽毛就能把我击倒。他们明知道一口气就可把我吹走。他们明知道我的医生说我不能受此惊吓。他们竟然还要在我眼皮底下残忍地喝凉牛奶。”

尽管戴维·普赖斯-琼斯牧师已经对公众集会上的诘问者司空见惯,但在这个与以往大为不同、也更大众化的场合他竟然极不明智地选择贸然还击。开始时这个东方禁酒者并未开口;当然也因此愈显尊贵。实际上,于他而言,穆斯林文化自然是取得了无声的胜利;他显然比那些商业人士更有绅士风度,因此他的贵族式超然姿态渐渐激怒了那帮英国人;而当普赖斯-琼斯先生在论辩中提及那一点时,现场气氛一下子变得无比紧张。“我来问问你们,朋友,”普赖斯-琼斯先生摆出在讲坛上演讲的架势,说道,“为什么我们这位朋友是我们这些基督徒的榜样,表现出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所有的克己和友爱品德呢?为什么在这样一个吵闹、无端生事的地方,他证明自己是真正的基督宗教、真正的教养和真正的绅士风度的楷模呢?因为,不管我们抱持的教义存在多大差别,至少在他的国土,这种邪恶的植物,这种可憎的啤酒花或者葡萄藤,从没——”

就在这唇枪舌剑的紧要关头,那个经历过上百次辩论风暴的约翰·拉格雷像一支侵略军一样闯了进来,但见他红脸、白发,那顶陈旧的大礼帽扣在脑勺上,把个手杖舞得像根棍棒。

约翰·拉格雷是个公认的怪人。他常给报社写信,虽说那些信一般不会出现在报纸上,但他随后总会自掏腰包将其印成(印刷错误百出的)小册子,然后被分发到上百个废纸篓里。他争吵的对象既有观念保守的乡绅,也有郡议会的激进分子;他憎恶犹太人;他不信任商店、甚至酒店里出售的几乎每样东西。不过他的这种表现却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他熟知郡里的每个角落和每个奇怪的细枝末节;他是个敏锐的观察者。就连酒店经理威尔斯也对拉格雷先生怀有隐约的敬意,他擅于感知上流人士身上容留的怪癖;可那种敬意与他对快活伟岸的朱克斯先生五体投地的拜服可不是一回事,那人在生意上会带来实在的好处,对拉格雷的敬意不过是因为他不愿招惹这个老牢骚鬼,尽量避免跟他发生口角,或许是因为害怕他的伶牙俐齿吧。“还喝平常那种酒吗,先生?”威尔斯先生倚靠着吧台,斜睨着问道。“那是你这里唯一像样的东西了,”拉格雷先生愤愤地哼了一声,啪地放下那顶怪诞的古董帽子。“该死的,我有时会想,在英国唯一还有英国味的东西也就是樱桃白兰地了。樱桃白兰地的确有樱桃味。你能找到任何一种有啤酒花味的啤酒,有苹果味的苹果酒,或者哪怕是有一丁点葡萄味的葡萄酒吗?如今这个国家的每家客栈都充斥着无耻的欺诈,这在任何别的国家都会引发革命的。我警告你,我已经查明了一两件丑事。你等我把它印出来,人们就会警觉的。如果我能阻止我们的民众不被这种劣酒毒死——”

此时,戴维·普赖斯-琼斯牧师的举止再次失去了机智圆滑;尽管那是他几近膜拜的美德。他太不明智了,竟然试图与拉格雷先生结盟,严重混淆了‘劣酒有害’与‘饮酒有害’这两个概念。他再次提及那个呆板庄严的东方友人,大肆夸赞这个极具涵养的外国人,称他远非我们这些粗鲁的英国人可比。他甚至还愚蠢到谈起宽泛的神学观;最后竟提起默罕默德的大名,这令对方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该死的!”拉格雷先生的神学观可没那么宽泛,他怒吼道。“你的意思是,就因为那个肮脏的老骗子默罕默德在该死的沙漠里禁葡萄酒,英国人就不能喝英国啤酒了?”

说时迟那时快,督察已经一个箭步冲到了房中央。因为,就在前一刻,那位东方君子的举止出现了巨变,他原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目光沉稳而闪亮。但此刻,正如他的朋友所说,他要用实际行动为我们树立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克己和友爱的榜样,只见他如猛虎扑食一般冲到墙边,扯下一把挂在那里的大刀,犹如投石器投射石头一样猛地一甩,那把刀在距拉格雷先生耳朵上方仅半英寸的位置扎进墙里,因力度较大刀身仍在微微颤动。若不是格林伍德督察及时推一下那只胳膊,改变了目标,那刀无疑会颤动着插在拉格雷先生的身上。布朗神父继续坐在那里,紧张地注视着那一幕,嘴角拧动的样子像是在微笑,仿佛看出这突发的暴力举动背后蕴含的某种深意。

紧接着那场争吵发生了奇妙的转变;除非你对约翰·拉格雷先生这种人有更深入的了解,否则不可能理解那种转变。因为那个红脸老狂徒起身站立,放声大笑,仿佛听到了一个最好笑的笑话。他所有的恶言恶语和尖酸刻薄好像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面对那个刚才还在试图取他性命的狂徒,他肆意挥洒自己的宽宏大量。“该死的,”他说,“二十年啦,我终于遇到你这么一位好汉!”“你要指控此人吗,先生?”督察狐疑地问道。“指控他?当然不,”拉格雷说。“要是他能开戒的话,我还要请他喝一杯呢。我并不想侮辱他的信仰;我真希望你们这些鼠辈被侮辱时也能有种杀人,我就不说侮辱你们的信仰了,因为你们压根儿就没有,而是当你们的任何东西被侮辱时——哪怕是你们的啤酒。”“现在他把我们都称为鼠辈了,”布朗神父对格林伍德说,“看来一切又重归安宁与和谐了。我真希望那个禁酒演说家能把自己插在他朋友的刀上;一切都是他挑起的。”

在他说话之间,屋里的这伙怪人已经开始一一散去;酒店方发现可以清理出行商展售室用来招待这些行商,他们便在那里安顿下来,酒吧招待托着一盘酒水跟了过去。布朗神父驻足片刻,端详着吧台上狼藉的酒杯,立刻认出了那个招惹是非的牛奶杯,另外一只则散发着威士忌的味道;他转身要离开时,碰巧看到那两个怪人,东方狂徒和西方狂徒告别的场景。拉格雷依然表现出风风火火的友好态度;那个穆斯林依然流露着些许阴森可怕的气息,或许他生性如此;但是他却不失庄重地鞠了个躬,以示和解,随后离去;种种迹象都表明麻烦真的结束了。

然而,两位斗士彬彬有礼告别的场景给神父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总觉着这里面大有深意。因为说来也怪,当神父第二天一大早下来去附近教区主持晨祷时,他发现那个充斥着神奇亚洲饰物的长条形酒吧休息室里,洒满了冷寂的白色晨光,令其中的每个细节都一览无余,其中之一便是约翰·拉格雷的尸体,蜷缩在角落里,一把重柄弯刀刺穿了他的心脏。

布朗神父蹑手蹑脚又上了楼,去叫他那督察朋友;两人站在尸体旁,酒店里尚无一人走动。“我们既不能主观臆断也不能回避明显的事实,”格林伍德沉默了一阵,开口说道,“但是,我禁不住会想起昨天下午跟你说的那番话。也真是怪了,我昨天下午竟会说那样的话。”“我知道,”神父瞪着猫头鹰一般的眼睛,点头称是。“我说过,”格林伍德说,“有一种谋杀是我们无法阻止的,那就是类似宗教狂的那种人实施的谋杀。那个棕色面孔的家伙或许认为即便他被绞死,也会因为维护了先知的名誉直接升入天堂。”“没错,当然,”布朗神父说。“如此说来,说我们的穆斯林朋友捅死了他不无道理。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尚且不知道任何其他有理由捅死他的人。但是……但是我在想……”他的圆脸突然又是一片茫然,话到嘴边又吞了下去。“又怎么了?”对方问道。“呃,我知道这听上去很荒唐,”布朗无可奈何地说。“但是我在想……我在想,在某种意义上,捅他的人是谁,并不是很重要。”“这就是所谓的新道德吗?”他的朋友问。“还是古老的诡辩?耶酥会会士真的赞同谋杀了吗?”“我并没说,谁谋杀了他并不重要,”布朗神父说。“当然捅他的人有可能就是杀他的人。但也可能另有其人。不管怎样,那刀是在另一个时间捅进去的。我估计你一定想取下刀柄上的指纹;但是不要太在意那东西。我能想象,那刀可能是其他人出于其他理由捅在这个可怜的老人身上的。当然不是什么崇高的理由,但跟谋杀大不相同。要想查明真相,你还得在他身上多捅几刀。”“你的意思是——”对方直勾勾地盯着他问。“我的意思是尸体解剖,”神父说,“以便查明真正的死因。”“不管怎么说,关于捅刀子一事,”督察说,“我想你是对的。我们得等医生来;但我很确定他会同意你的说法。伤口出血并不多。那刀是在尸体变凉数小时后才插进去的。但这是为什么呢?”“或许是想嫁祸于那个穆斯林吧,”布朗神父说。“非常卑鄙,我承认,但不见得就是谋杀。我想是这里有人在试图保密,但他不一定就是凶手。”“我还没往那方面想过,”格林伍德说。“是什么让你这样想的呢?”“是昨天我们刚走进这间可怕的屋子时,我说过的那句话。我说过在这里杀个人相当容易。但是我当时想的并非那些愚蠢的武器,尽管你认为如此。我想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事。”

在随后的几个小时里,督察和他的朋友对每个人过去24小时的行踪都进行了细致而彻底的调查,包括酒水派发的方式,洗过和没洗的杯子,每个相关人士或者明显不相关人士的详细情况。旁观者可能会觉得,他们那样兴师动众,就像不单是一个人,而是有多达30个人中毒了。

似乎可以肯定,所有人都是经由连着酒吧的大门进入酒店的,因为其他入口全部因为装修工作被堵死了。有个小伙子当时一直在清扫大门外的台阶;但是他也没有什么清晰的线索可汇报。在包头巾的土耳其人和禁酒演说家进来之前,好像也没几个顾客,除了那群行商,他们说是要进来“快饮一杯”;而且他们似乎是整体行动的,就像华[3]兹华斯诗里的云一般;至于其中一人是否饮得不够快,最后独自来到了门前台阶上,门外的男孩和屋内的人看法稍有不同;但是经理和酒吧招待都全然不记得有那样一个人。经理和酒吧招待跟所有的行商都很熟,丝毫不怀疑他们是整体行动的。他们站在吧台边喝酒逗趣;又亲历了他们傲气十足的带头人朱克斯先生与普赖斯-琼斯先生之间的小口角;接着又亲眼目睹了阿克巴尔先生和拉格雷先生之间突如其来的激烈争执。然后就被告知可以去展售室,于是就去了,跟在后头的酒吧招待捧着他们的酒杯,好似战利品。“几乎没有任何线索,”格林伍德督察说。“当然,手脚勤快的服务员不在少数,就像往常一样尽职尽责,洗干净了所有的杯子;包括老拉格雷的杯子。要不是大家办事都这么麻利的话,我们这些侦探的办案效率也许就能提高了。”“我明白,”布朗神父说着,嘴角再次露出那种诡异的笑容。“我有时觉得是罪犯发明了卫生学,或是卫生倡导者发明了犯罪;在很多情况下看起来就像那么回事。人人都说污秽的贼窝和肮脏的贫民窟是犯罪猖獗的地方;但事实正好相反。说那些地方污秽,并不是因为有人犯了罪,而是因为罪行被发现了。相反,在整洁、无可挑剔和干干净净的地方,犯罪才得以猖獗,因为那里没有可以留下脚印的烂泥;找不到含有毒药的食物残渣;友善的服务生会洗去所有的犯罪痕迹;凶手可以前后杀死并火化他的6个妻子,只为了给基督教抹点黑。或许我太激动了——但是你看啊。说来也巧,我确实记得一个杯子,无疑也被洗过了,但是我还想对它多了解一点。”“你指的是拉格雷的杯子吗?”格林伍德问。“不;我指的是无名氏的杯子,”神父答道。“它就立在那个牛奶杯旁,里面还剩了小半杯威士忌。对了,我和你都没喝威士忌。我正好记得生性快活的朱克斯请经理喝酒,他只喝了“一口杜松子酒”。你可别说那个穆斯林是专喝威士忌的酒鬼,绿头巾不过是他的伪装;也别说戴维·普赖斯-琼斯牧师糊里糊涂地把威士忌和牛奶都喝了。”“大部分行商都喝威士忌,”督察说。“他们通常是。”“是的;而且他们通常还要确保喝到自己口中,”布朗神父答道。“在此案中,他们让人小心翼翼地端着他们的杯子,送到了自己的房间。但落下了这一杯。”“是疏漏吧,我想,”格林伍德狐疑地说。“那个人去了展售室后完全可以再要一杯啊。”

布朗神父摇摇头。“你得明白他们属于哪类人。这类人——有些人说他们粗俗,有些人说他们普通;那不过是好恶不同罢了。我情愿说他们大部分都是头脑简单的人,很多还是非常好的人,很有家庭观念;他们有些人或许是恶棍;或许有好几个女人;或许还谋杀过好几个女人。但是他们大都头脑简单;而且,你要注意这一点,他们只会喝到微醺的状态,不会喝到酩酊大醉的程度。很多公爵或者牛津教员会喝得烂醉如泥,但这些人在寻欢作乐时,总是免不了注意到什么事,并且大喊大叫。你难道没发现,一丁点小事就能让他们发一番议论吗?如果啤酒冒泡溢出,他们会跟着溢出,还会说,“哇,埃玛,”或者“你太好客啦,对吧?”现在我要说,如果让这样五个人围坐在展售室的桌边,他们面前只放了四个杯子,第五个人被漏掉了,这要没引起一阵喧闹是绝对不可能的。或许他们都会高声叫嚷。或许就他一个人叫嚷。他绝不会像另外一个阶级的英国人那样,安静地等着酒杯再给补上。空气中会回荡着这样的叫喊,“可怜的我怎么办?”或者,“喂,乔治,我加入青少年戒酒会了吗?”或者,“你看我戴的头巾是绿的吗,乔治?”然而酒吧招待并没有听到这样的抱怨。我敢肯定那个落下的威士忌酒杯是其他人的;某个我们还未曾想到的人。”“但是你能想出是什么人吗?”对方问道。“只因经理和酒吧招待不愿提起有这么个人,你也就顺势丢弃了那个独立存在的证据,就是在外边清扫台阶的小伙子提供的证据。他说有个人进来了一下,很快就又出去了,他很可能也是个推销员,但事实上又跟其他推销员并不是一起的。经理和酒吧招待从没见过他;或是宣称从没见过他。但他设法从酒吧弄到了一杯威士忌。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姑且称他为快饮者吧。你也知道我不常干涉你办案,我知道你该比我更能干,或者说你更喜欢做这种事。我从来没支使过警察机关,也没追捕过罪犯,或诸如此类的事。但是,我平生第一次想这样做了。我想让你找到快饮者;追踪他到天涯海角;调动整个警察机关在世界各地布下天罗地网,一定要把快饮者抓到。因为他是我们需要的人。”

格林伍德摆出一副绝望的姿态。“除了喝酒快以外,我们知不知道他的长相、外形或者任何显而易见的特征呢?”他问。“他穿着一件圆领披风,”布朗神父说,“他还跟外边的那个男孩说,他必须在第二天早上赶到爱丁堡。那个男孩就记得这么多。但我知道就算线索比这还少,你们也能追踪到目标。”“你好像对此很上心啊,”督察有些迷惑地说。

神父看上去也很迷惑,好像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他坐在那里眉头紧锁,然后突然说:“你知道,被人误解很容易。所有人都重要。你重要。我重要。这是神学最难让人相信的地方。”

督察不解地盯着他;但他继续往下说:“我们对天主来说都很重要——只有天主知道为什么。不过,那可能是警察存在的唯一理由。”督察似乎没听明白自己怎么就有了在宇宙中存在的理由。“你难道看不出,法律终归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如果所有人都重要的话,那所有的谋杀案也都至关重要。天主如此神秘地创造了生命,我们不能容忍它又被神秘地毁掉。但是——”

他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加重了语气,似乎表明在他决策过程中又迈出了新的一步。“但是,一旦我走下那个打着平等标记的神秘高地,我就看不出你说的大部分重要的谋杀案有多重要了。你总是告诉我,这个或者那个案子很重要。作为一个普通和实际的凡人,我一定会意识到被谋杀的是首相。作为一个普通和实际的凡人,我压根就不觉得首相重要。单从人的重要性这个角度来看,我要说他几乎就不存在。难道你认为,如果他和其他官员明天被枪杀,就不会有其他人站出来,说条条大路都被搜过了,或者说政府高度重视这个案子吗?当代社会的主宰者并不重要。即便是真正的主人也不甚重要。报纸上报道的人物几乎没有一个重要的。”

他站起来,轻敲了一下桌子:这在他可是罕见的行为;他的声音也再次发生了变化。“但是拉格雷却很重要。他位于那六七个可能拯救英格兰的伟人之列。他们就像被人无视的路标,孤独、忧郁地挺立在那条光滑的下坡路上,它的尽头便是这充满商业烂污的沼泽地。斯[4][5]威夫特教长、约翰逊博士和老威廉·科贝特,他们无不以乖戾或者粗暴著称,但他们都深受朋友们的爱戴,而且全都当之无愧。你难道没看见,那位拥有雄狮之心的老人是如何站起来,如同真正的战士那样宽恕了自己的敌人的吗?借用那个禁酒演讲者的话来说,他才是我们基督徒的楷模,是基督宗教的典范。当有人秘密无耻地谋杀了那样的人时——我确实觉得事关重大,重大到了任何体面人都想要支使现代警察机关的程度……哦,就说到这吧。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仅此一次,我是真想利用你。”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日日夜夜,小个子布朗神父几乎把皇家警察机关的全部资源都调动起来了,正如小个子拿破仑当年运筹帷幄,在整个欧洲排兵布阵一般。警察局和邮政局马不停蹄,彻夜劳作;交通被中止,信件被拦截,上百个地方被调查,全力追捕那个鬼影的神秘踪迹,他既无相貌又无姓名,只有一件圆领披风和一张去爱丁堡的车票。

与此同时,当然,其他的调查工作也没消停。完整的验尸报告还没出来;但大家似乎都确信死因是投毒。首要的嫌疑自然就落到了樱桃白兰地头上,接着又自然而然地转到了酒店头上。“很有可能是酒店经理,”格林伍德粗声说。“我看他就像一条龌龊的蛆虫。当然也有可能跟某个服务生有关,比如那个酒吧招待;他好像总是闷闷不乐,脾气火爆的拉格雷没准骂过他,尽管他事后通常都很宽宏大量。但是,说到底,如我所说,首要的责任,以及首要的嫌疑,无疑落在那个经理头上。”“嗯,我知道经理嫌疑最大,”布朗神父说。“因此我并不怀疑他。我倒是觉得,除了我们,一定还有人知道最大的嫌疑会落到经理或酒店服务生头上。我会说在酒店杀人很容易……不过,我想你最好还是去跟他摊开来谈谈。”

督察去了,但会谈简短得惊人,他回来后发现神父正在翻看一些文件,像是一些档案材料,有关约翰·拉格雷风风雨雨的职业生涯。“真是怪了,”督察说。“我本以为盘问那个滑头的小癞蛤蟆得花好几个小时,因为在法律上我们没掌握任何对他不利的证据。没想到他很快就崩溃了,而且我认为他是真吓坏了,就把他知道的全说出来了。”“我就知道,”布朗神父说。“当他发现了拉格雷的尸体,而且显然又是在他的酒店里中毒身亡时,就已经崩溃过一次了。因此他才会头脑发昏、竟愚蠢到再往尸体上插一把土耳其弯刀的地步,就为了嫁祸给那个黑鬼,他是这么说的。他就是吓坏了,除此以外没别的问题;他绝对不会往活人身上捅刀子,他不是那种人。我敢打赌,他不知借来了多大的胆,才敢把刀插到死人身上。但他肯定是最怕受到指控的人,因此才会犯糊涂,干出那种傻事。”“我恐怕也得见见那个酒吧招待,”格林伍德说。“我也这么想,”对方答道。“我本人并不相信凶手是酒店里的人——因为有人故意把现场布置成这样,让人认定凶手必是酒店里的人……但是你看看这些,你见过他们搜集的有关拉格雷的这些材料吗?他的一生相当有趣;我在想是否有人愿意给他立传。”“我记下了可能牵扯到这个案子的所有事实,”督察答道。“他是个鳏夫;但他有次因为妻子跟一个男人吵过架;那男的是个苏格兰人,当时是这一带的地产经纪人。拉格雷似乎相当狂暴。人们都说他憎恨苏格兰人;或许那就是其中的缘由……哦,我知道你为什么笑得那么瘆人了。一个苏格兰人……也许还是个爱丁堡人呢。”“也许吧,”布朗神父说。“不过,且不说其中的个人恩怨,他很有可能就是单纯地讨厌苏格兰人。说来也怪,那帮抵抗辉格党商业运动的托利党激进派,或者随你怎么称呼他们,全都讨厌苏格兰人。科贝特是这样;约翰逊博士是这样;斯威夫特在他最具有攻击性的文章里讥讽他们的口音;就连莎士比亚也被指控具有这种偏见。但是伟人们的偏见通常都跟原则有关。都是有原因的吧,我想。那个苏格兰人的家乡从前是贫穷的农业区,后来发展成了富有的工业区。他有能力,又干劲十足,自以为从北方带来了工业文明,却从来没想过南方的乡村文明已经存在好几个世纪了。他自己祖父生活过的地方就是农村,但没什么文明……好了,好了,我想我们只有等待更多的消息了。”“我很难相信你能从莎士比亚和约翰逊博士那里得到最新消息,”警官咧嘴笑道。“莎士比亚对苏格兰人的看法可不能算确凿的证据。”

布朗神父扬起眉毛,似乎一个新想法让他吃了一惊。“哦,现在我想起来了,”他说,“即便是莎士比亚也有可能提供更好的证据。他不常提到苏格兰人。但他非常喜欢取笑威尔士人。”

督察审视着朋友的面孔;因为他感觉自己看到了那张平静面孔背后的警觉。“天哪,”他说。“不管怎么说,还没人想过去怀疑那一点。”“哦,”布朗神父气定神闲地说,“是你最先提到的,你谈到了狂徒;还有狂徒如何胆大妄为。我想我们昨天真的很荣幸,能在这个酒吧间见识了当今社会块头最大、嗓音最洪亮、最笨头笨脑的狂徒。如果凡是脑子一根筋的白痴就有杀人嫌疑的话,我情愿说我可敬的兄弟普赖斯·琼斯牧师,那个禁酒主义者,比亚洲所有的托钵僧都更有可能是凶手。我跟你说过,在吧台上,他那个可怕的牛奶杯紧挨着神秘的威士忌酒杯,这是千真万确的。”“你觉得那跟这个谋杀案有关,”格林伍德瞪大眼睛说。“哎,你说这话是认真的吗?”

他凝视着朋友的面孔,琢磨着他那高深莫测的表情,就在这时,酒吧后面突然响起了刺耳的电话铃声。格林伍德督察掀起吧台的翻门,迅速走了进去,拿起听筒听了一会儿,便大叫一声;他并不是针对打来电话的人,而是感情的自然流露。接着他更加专注地听着,不时爆发出只言片语:“对,对……即刻过来;如有可能,把他带来……干得漂亮……祝贺你。”

接完电话,格林伍德督察回到外边的休息室,神采飞扬,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端端正正地坐下来,两手搭在膝上,盯着他的朋友,说道:“布朗神父,真不知道你是如何做到的。你好像在其他人还不知道有这么个人之前就知道他是凶手了。他无名无姓,无足轻重;他只是证据里的一个小疑点;酒店里没人见过他;台阶上的那个男孩几乎都不敢断言他的存在;怀疑他的起因不过是一只多出来的酒杯。但是我们抓到他了,他正是我们要找的人。”

布朗神父已经站了起来,他似乎感受到了某种危机,手里紧攥着有关拉格雷的文件,对于传记家来说那注定会是十分珍贵的资料;他瞪大眼睛盯着他的朋友。或许神父的这种举动让督察猛然意识到了什么,他连忙又强调了一遍。“是的,我们抓到快饮者了。他逃得真叫快,像水银泻地一样;我们刚刚才拦住他——他自称正要去奥克尼钓鱼。就是他,没错;他就是那个向拉格雷的妻子献殷勤的苏格兰地产经纪人;就是他在这个酒吧喝苏格兰威士忌,然后搭火车去了爱丁堡。除了你,没人知道这些。”“可是,我的意思是,”布朗神父开口道,语气相当迷茫;就在这时,酒店外传来重型车辆的隆隆声;两三个下级警官挡在了酒吧门口。其中一个,应上司的邀请,摊开四肢坐了下来,显得既开心又疲倦;他看着布朗神父,目光中也充满了仰慕。“抓到凶手了。长官,哦,是的,”他说。“我知道他是凶手,因为他差点把我也给杀了。我之前也抓过几个壮汉;但从来都没人像他这样——就像马尥蹶子一样,一拳打在我的肚子上,差点从我们这五个人手里逃脱。嘿,这次你可捉了一个真正的杀手。督察。”“人在哪里?”布朗神父瞪大眼睛问道。“就在外边的警车里,带着手铐,”那个警察答道,“如果你是聪明人,就别去惹他——暂时别去。”

布朗神父无力地瘫坐在椅子里;他一直紧紧攥着的那些文件散落在他四周,像片片雪花一样飘落在地。不光是他那张脸,他整个身体都让人感觉像是泄了气的气球。“唉……唉,”他不停地重复道,仿佛那是唯一能恰当表达他内心感受的词汇。“唉……我又做了一次。”“如果你的意思是说你又抓到了罪犯,”格林伍德开口道。然而他的朋友却有气无力地倾诉起来,就像冒着气泡的苏打水。“我的意思是,”布朗神父说,“总是发生这种事;说真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努力表达我的意思。但是别人总要过分解读我的意思。”“到底怎么了?”格林伍德嚷道,突然变得很恼火。“唉,当我说出一些话时,”布朗神父声音微弱地说,这本身就说明言语是多么苍白无力。“大家总是自以为是地加以引申。有一次我看到一面破碎的镜子,我就说“出事了”,他们都答道,“对,对,你说的很对,刚才有两个男人搏斗,其中一人跑进了花园,”诸如此类的。我就不懂了,“出事了”跟“两个男人搏斗”好像不是一回事啊;但是我敢说,我读过逻辑学古书。唉,这次也是那样。你们好像都确信此人便是凶手。但是我从未说过他是凶手啊。我说过他是我们需要的人。他的确是。我非常需要他,极其迫切。我需要他,因为在这个可怕的案子中,我们自始至终缺少一样东西——一个目击证人!”

大家都紧皱着眉头盯着他,像是话题转换之后一时没反应过来那样;神父继续说道:“一走进那个空旷的大酒吧或者休息室,我就明白了一切问题都源自它的空旷、孤寂;任何人都有太多独处的机会。一句话,就是缺乏目击证人。我们只知道,当我们进来时,经理和酒吧招待都不在酒吧里。但他们什么时候出现在酒吧里了呢?有可能查明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哪里吗?因为缺乏目击证人,一切都是空白。我总觉得酒吧招待或者某个人在我们到来之前还在酒吧里;只有这样,那个苏格兰人才能弄到一杯苏格兰威士忌。他肯定不是在我们到来之后才弄到的。但是我们必须先弄清楚谁在酒吧里,是什么时候,然后才能去查给拉格雷的樱桃白兰地里下了毒的是不是酒店里的人。尽管现在是一团糟,那也许全都是我的错,我还是想麻烦你们帮个忙。我想让你们把所有相关的人都召集到这个房间来——我想他们全都还在,除非那个亚洲人已经回亚洲了——然后打开那个可怜的苏格兰人的手铐,把他也带进来,让他告诉我们,谁给了他威士忌,当时谁在酒吧里,还有谁在场,等等。只有他的证言能填补事发时那段空白。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去怀疑他的证词。”“可是你看啊,”格林伍德说。“这又要牵扯到酒店管理方了;我知道你认为经理不是凶手。难道是酒吧招待,还是有别的考虑?”“我不知道,”神父茫然地说。“就连经理我也不能确定。我对酒吧招待更是一无所知。我想即便经理不是凶手,也有可能是同谋。我只知道一点,这世上有一个目击证人,他有可能看到了点什么;这就是我不惜动用你们全部警力,任他跑到天边也要找到他的原因。”

那个神秘的苏格兰人终于现身,来到了被召集在一起的众人面前,他果然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人物;高高的个子,迈着笨重的大步,一张带着嘲弄意味的斧形长脸,一头乱蓬蓬的红发;不仅穿一件圆领披风,还戴了顶苏格兰无檐帽,难怪他态度会有些刻薄了;不过谁都看得出,他是那种会拼命拒捕的人,甚至不惜动粗。这样看来,他跟拉格雷那样好斗的家伙互殴一事,就不足为奇了。也难怪警察仅凭抓捕他时的表现,就断定他是个强悍而典型的杀人犯了。但他声称自己是个体面的农夫,家住阿伯丁郡,名叫詹姆斯·格兰特;不知怎的,不光是布朗神父,就连格林伍德督察,这个经验丰富的精明人,也很快确信了这个苏格兰人之所以表现如此凶悍,完全是出于无辜被冤而深感愤怒。“现在我们需要你做的,格兰特先生,”督察直截了当、态度和蔼但不失严肃地说,“就是给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作证。因为我们的误解给你造成的痛苦,我深感歉疚,但是我相信你会乐意为正义效劳。我相信你是在5点半酒吧刚开门时进来的,服务生给了你一杯威士忌。我们不能确定当时在酒吧里的是谁在提供服务,是酒吧招待,经理还是他的下属。请你看看这些人,告诉我为你服务的酒吧招待是否在场。”“是呀,他在场,”格兰特先生机灵地扫视了众人一眼,冷冷一笑。“我到哪儿都能认出他来;你们也得承认他块头够大,够显眼。你们所有的服务生都像他那么气派吗?”

督察的眼神还是那么冷峻和沉稳,声音还是那么乏味和流畅;布朗神父的脸上则一片空白;但是其他很多人的脸上都起了阴云;酒吧招待个子并不特别高大,也一点都不气派;而经理绝对是小个子。“我们只需要你指认那个酒吧招待,”督察平静地说。“我们当然认识他;但是我们想让你独自确认一下。你指的是……”他突然止住不言了。“好吧,他太显眼了,”苏格兰人厌倦地说;然后做了一个手势,与此同时,高大的朱克斯,那个行商头领,像一头吼叫的大象那样站了起来;刹那间,三名警察猛扑上去,就像猎犬扑向野兽一般。“哦,那一切都太简单了,”布朗神父后来对他的朋友讲。“我跟你说过,我一走进那空荡荡的酒吧,第一个念头就是,如果酒吧招待如此不设防的话,没有什么能阻挡你或我或其他任何人掀起翻门,走进去,把毒药下在用来招待客人的任何一瓶酒里。当然,一个务实的投毒者或许会跟朱克斯一样,把一瓶普通的酒换成一瓶毒酒;那可在瞬间完成。对他来说那太简单了,他本来就带着一瓶瓶酒到处推销,只需备好一瓶同样规格的樱桃白兰地酒就行了。当然,还需具备另一个条件;但那也非常容易实现的。往啤酒或者威士忌里面下毒是不行的,因为喝的人太多,会死很多人。但如果众所周知有个人只喝一种特殊的酒,比如没多少人爱喝的樱桃白兰地,那就像是把他毒死在自己家里一样,只是在这种场合下可以更容易脱身。因为嫌疑马上就会落到酒店头上,或者跟酒店相关的人头上;人们没法证实是光临酒吧的成百位顾客中的某一个干了这事,即便人们意识到存在这种可能性。这差不多算是史上最隐匿、最不用怕担责的谋杀了。”“凶手到底为何要这么做呢?”他的朋友问。

布朗神父站起来,表情凝重地收拾起他先前精神涣散时散落的文件。

他微笑着说:“我能否请大家关注一下这些终将被写成《已故约翰·拉格雷的一生及其书信》一书的材料?或者就为这事,关注一下他亲口说的话?就在这间酒吧里,他亲口说过,要揭发涉及酒店管理的一桩丑闻;这桩丑闻其实很一般,无非是酒店业主与行商之间收受秘密佣金,达成一种见不得光的约定,让他能垄断此地的酒品销售。它根本就不是那种公开的、酒厂与酒店之间签订专卖合同的隶属关系;那是对酒店经理要服务的所有顾客的欺诈,是违法行为。于是那个机灵的朱克斯,趁酒吧里空无一人(这是常有的事),就走进去把酒给换了;不幸的是,偏巧有个身穿圆领披风的苏格兰人闯了进来,火急火燎地要喝杯威士忌。朱克斯明白,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装成酒吧招待,为顾客斟酒。当发现那个顾客是个快饮者时,他可真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啊。”“如果你说一开始就在空屋子里嗅出了异常的话,”格林伍德说;“我不得不说你也称得上是快饮者了。你一开始就怀疑朱克斯了吗?”“嗯,不知怎么的,听他说话能感受到一股炫富的味道,”布朗神父含糊其辞地答道。“你知道,一个人说话时有没有炫富的气息是能听出来的。我的确问过自己,他说话为什么会显得那么有钱,甚至到了令人厌恶的地步,而跟他一起的那些老实巴交的人却都很寒酸。但是当我看见那个金光闪闪的大胸针时,我就知道他是个骗子了。”“你的意思是,因为胸针是赝品?”格林伍德狐疑地问道。“哦,不;因为那是真货,”布朗神父说。1 青少年戒酒会(The Band of Hope):1847年成立于英国利兹市,旨在招募6岁以上的劳工子弟,倡导戒酒。加入该组织的所有成员均宣誓杜绝饮酒,并定期参加禁酒讲座等活动。该组织一项重要活动是举办合唱团演唱比赛。(译注)2 黎凡特(Levantine):指地中海东部沿海国家,土耳其至埃及一带。(译注)3 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年):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与雪莱、拜伦齐名,抒情代表作之一是《我好似一朵流云独自漫游》。(译注)4 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1667-1745年):英国-爱尔兰作家,讽刺文学大师,以《格列佛游记》、《书的战争》和《一只桶的故事》等作品闻名于世。他曾尖锐地讽刺批评宗教和学术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和非国教徒。1714年,他被任命为圣公会都柏林圣帕特里克教堂教长(主持牧师)。(译注)5 威廉·科贝特(William Cobbett,1762-1835年):英国散文作家,记者,19世纪上半期英国最具影响的政治活动家和政论家之一。科贝特继承了英国传统激进主义思想,致力于维护人民的自由和权利,争取议会下院改革、扩大人民代表权。(译注)

魔书风波

如果有人说奥彭肖教授是个唯灵论者,或者说他信奉招魂说,他总是会暴跳如雷。然而,这并不算完,因为如果有人说他不信招魂说,他同样会发脾气。将毕生精力都奉献给了灵异现象的研究是他的骄傲;同样令他引以为豪的是,对于它们究竟是心灵感应的还是纯粹可以感知的,他从未向任何人透露一丁点儿自己的观点。不过,他最得意的还是坐在一圈虔诚的招魂说信徒中间,描述他是如何揭露一个个招魂术士,如何识破一场场骗局的,以此打击他们的信念;确实,他是一个极具侦探天赋与洞察力的人,一旦他锁定了一个目标,他的这种禀赋便大显身手,而他又总是锁定招魂术士,因为他们是非常可疑的对象。他讲的故事之一就是曾识破一个化装成三个不同角色的招魂术士:乔装成妇人、白须老人和深棕肤色的婆罗门教祭司。这些故事让招魂说的忠实信徒们颇为不安,这的确是有意为之;但信徒们却有苦难言,因为没有一位唯灵论者能否认世上的确存在骗人的招魂术士;只是教授的如下叙述很可能是在暗示,所有的招魂术士都是骗人的。

但是,我真替那些头脑简单、天真无知的唯物论者(而唯物论者他们作为一个整体都相当天真、头脑简单)感到悲哀,他们会顺着如上叙述的思路加以推想,论断说鬼魂的存在是违背自然法则的,或者说这种事只不过是些老迷信罢了;或者还会说那根本就是胡扯乃至骗人的鬼话。教授则将其科学的炮口突然转向,用那些可怜兮兮的唯理论者从未听说过的一堆无可辩驳的实例和无法解释的现象,朝他们一顿猛轰,他还不厌其烦地一一说明所有事件发生的时间和细节,附带着人们试图给出但终被放弃的所有自然的解释。确实,奥彭肖教授谈到了几乎所有问题,唯独对他自己是否相信神灵讳莫如深,对此,唯心论者和唯物论者都不敢自诩发现了真相。

奥彭肖教授体型削瘦,有一头蓬松的白发和一对令人迷醉的蓝眸。此刻,他和老友布朗神父正站在旅馆外的台阶上侃侃而谈,他们俩昨晚入住了这家旅馆,今晨又在此共进了早餐。教授昨天又进行了一次重大实验,回来得很晚,而且显得有些恼怒,直到现在他仍对昨天那场论战耿耿于怀,在这种论战中,他总是孤军奋斗、两面出击。“哦,我并不在意你的看法。”他笑道,“即便是真的,你也未必相信。但他们这些人总是纠缠不休,一直在问我想要证明什么。他们看似不太了解我是一个相信科学的人。相信科学的人不是在设法证明什么。他是在设法找出能够让事实不证自明的东西。”“不过,他还没有找出什么东西来。”布朗神父说。“喔,我的确有些自己的见解,但它们并不像大多数人想得那么负面,”教授皱着眉头,沉默片刻之后,回应道;“不管怎样,我现在想的是,假如真有什么东西在等着我们去发现,人们探寻它时所走的路线也是错误的。他们的行为太做作了;简直是一种炫耀,他们在降神状态中表现出的灵质外观、发出的尖声怪叫以及各种人声等等,所有这些都跟那些涉及‘家族幽灵’的古老音乐剧和陈腐历史小说是一个路数。如果他们能去探寻真正的历史,而不是只读历史小说的话,我倒会觉得他们还真能找到些什么。但他们能找到的绝不是鬼魂显灵之类的。”“毕竟,”布朗神父说,“显灵只是显形。我猜想,你会说家族幽灵只是靠显形来延续自身而已。”

教授的眼神平常都显得目中无物、超然深远,但此刻突然开始凝神专注起来,就像他盯上一位可疑的招魂术士一样。那种表现酷似一个人在自己眼里嵌入了高倍放大镜。这倒不是因为他觉得神父有丝毫可疑之处,而是他这个朋友的思想竟然与自己的看法如此接近,这一点让他吃惊,自然也引起了他的注意。“显形!”他咕哝着说,“还真是呀,不过你刚才竟能这么说,真够怪的。我了解得越多,我就越觉得他们败就败在只寻求显形。如果他们能稍微用点儿心,细究一下失踪——。”“是啊,”布朗神父说,“毕竟,真正的神话传说并没有过多关注[1][2]著名仙灵如何显形;比如与提泰妮娅通灵或让奥布朗在月光下现身。但是关于人失踪的传说却数不胜数,因为他们都被仙灵偷走了。[3][4]你是在追踪基尔梅尼还是诗人托马斯呢?”“我是在追踪你从报纸上看到的那些平凡的现代人,”奥彭肖答道,“你大可以感到有些意外,不过那正是我目前做的事,而且已经有一阵子了。坦白说,我认为许多超自然现象都是可以解释的。但我无法解释凡人失踪的现象,除非他们不是凡人。报纸上报道的那些人失踪之后便再也找到——如果你也和我一样了解那些详情……对了,就在今天早上,我收到了的一封非同寻常的信,它证实了我的观点;写信的是位老传教士,一位令人非常敬佩的老人。他今天上午要来我的办公室,或许你可以和我共进午餐,我会私下里告诉你结果。”“谢谢,我会的——只要,”布朗神父谨慎地说,“只要仙灵没在那之前把我偷走的话。”

说完,两人各自离去。奥彭肖教授转过街角回到自己在此处租的一间小办公室;租下这里主要是为了办一份关于灵魂与心理的小期刊,其内容极其枯燥,充斥着不可知论。教授只聘用了一个职员,此时他坐在办公室外间的办公桌边,正在统计要出版的报告中所引用的数据和事件。教授进了办公室外间,停下来询问普林格尔先生是否打过电话。职员机械地答了声“没有”,便继续埋头机械地统计数字;教授转向自己的里间书房。“哦,对了,贝里奇,”他头也不回地补充说道,“如果普林格尔先生来了,请他直接进来见我。你不必放下自己手头的工作;如果可能的话,我非常希望你今晚就能整理好那些材料。要是我明天来晚了,你就把它放在我的书桌上。”

随后他就进了自己的办公室,脑子里仍在琢磨着由普林格尔这个名字联想起的先前那个问题;或者,更确切地说,那个问题已因此得到认可和证实。应该说,即使是考虑问题最全面的不可知论者也不能完全脱俗;就支持教授尚未定型的假想而言,传教士的来信看来有较重的分量。教授面向蒙田的雕像,在自己那把舒适的大椅子上坐下,重新读起卢克·普林格尔寄来的那封短信,约他在那天上午见面。没人比奥彭肖教授更了解这个奇思怪想者的写信特征了,他的信总是饱含种种细节,而且笔迹潦草,冗长繁复。但在这封信中,上述特征全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封简洁而有条理的打印信件,简要陈述了作者本人遭遇的一些奇异失踪的事例,这正是研究灵异现象的奥彭肖教授擅长的领域。这封信令教授颇为受用;而当他抬起头,不无惊异地发现传教士普林格尔已经悄然进了屋,他也没感到丝毫不悦。“你的职员说我可以直接进来,”普林格尔先生不无歉意地咧着大嘴笑着说,他的笑模样相当和蔼可亲。这种笑意半露半掩在灰中泛红、浓密的大胡子里;那样子真称得上是胡须丛生,是生活在丛林中的白人常会蓄的那种胡须,但他那个朝天鼻上方的双眸却丝毫不显狂野和怪异。奥彭肖教授立刻将怀疑的目光投向那双眼睛,像聚光灯或取火镜一样仔细打量着,就像平时审视江湖骗子或偏执狂一样。然而与以往不同的是,他感受到一种异乎寻常的安心。那副狂野的胡须或许是一个怪人的表征,但那双眼睛给人的印象却完全相反,它们充满了坦诚与亲善的笑意,而这种眼神绝不会出现在那些大骗子或偏执狂的脸上。在他看来,这双眼睛本应属于一个庸人、一个怀疑论者、一个高呼空洞无物但不乏真诚的口号,痛斥鬼怪神灵的人;不管怎样,没有哪个职业骗子会冒此风险,让自己显得如此轻佻洒脱。眼前这位身披紧箍着脖颈、破旧不堪的披风,只有那顶宽边软帽表明他是神职人员;不过,来自蛮荒之地的传教士通常都不会刻意将自己打扮成教士应有的样子。“你很可能以为这一切又是个骗局吧。教授,”普林格尔先生有些得意地说,“希望你能原谅我取笑你自然流露的不以为然的态度。不过,我还是要把我的故事告诉一个能理解它的人,因为这是个真事。言归正传,这是真事,也是悲剧。好吧,简而言之,我在西非的尼亚尼亚传教站工作,那里地处森林深处,除我之外,掌管该地区的威尔士上尉几乎可算整个区域里唯一的白人,因此我们两个的关系变得密切起来。那倒不是因为他喜欢传教工作,不客气地说,他在各个方面都是个粗人,他方头方脑,肩宽体壮,专心做事,几乎从不思考,更不要说有什么信仰了。”“这恰恰使这件怪事儿变得更怪了。有一天,他在休过一次短假后,又回到他在森林里的帐篷,说他遇到一件相当怪异的事,不知如何是好。他还拿来了一本皮革包面破旧的古书,把它放在了旁边摆着转轮手枪和老式阿拉伯刀的桌子上,看样子当它是件稀罕物。他说他刚从一条船上下来,这本书属于船上的一个人;那人发誓说,任何人都不能打开这本书,或看其中的内容,否则他们就会被恶魔带走,或者会就此消失之类的。当然啦,威尔士上尉说那是一派胡言。他们还因此吵了一架。后来,威尔士就开始奚落那个人,说他是个迷信的懦夫。结果就是,那人真的打开书来看,然后,立刻扔掉了书,径直走向船边——”“稍等,”正做笔记的奥彭肖教授说,“你先说说,那个人向威尔士提过这本书的来历,或者最初谁拥有这本书吗?”“当然说了,”普林格尔郑重其事地答道。“他好像说的是正要把书还给原来的主人汉基医生,他是个东方旅者,现在到了英格兰,汉基曾警告过那个人这本书的神奇之处。噢,汉基这个人很有才,但性情乖戾、傲气十足;这又增加了整件事的怪异成分。可威尔士的故事却简单多了,他说那人看了这本书后,径直走过去翻过船舷,然后就消失了。”“你自己相信这是真的吗?”奥彭肖教授停顿了一下,然后问道。“哦,我信,”普林格尔答道。“我相信这件事有两个理由。其一,威尔士这个人完全缺乏想象力,而他描述此事的时候加了一句,那是想象力丰富的人才能做到的。他说那人在风平浪静的大白天直接走过去,翻过了船舷,却没有任何落水的迹象。”

教授看着自己的笔记,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你相信它的另一个理由是什么呢?”“我的第二个理由就是,”普林格尔先生答道,“我亲眼所见的。”

此时,两人再度陷入沉默,接着,他又以同样平铺直叙的方式讲述了那件事。不管怎样,他没有一丁点儿怪人或者笃信者具备的那种试图说服他人的热切。“我告诉过你,威尔士把书放在阿拉伯刀旁边的桌上,帐篷只有一个入口,而我又恰恰站在门口眺望着森林背对着我的同伴。他就站在桌边,满腹牢骚,为这事不停地抱怨,说什么简直是胡闹,都20世纪了,连本书都不敢打开;还自问为什么不打开它,究竟能有什么大不了的。出于某种本能反应,我劝他最好还是不要打开,该还给汉基医生。‘打开它能有什么坏处呢?’他焦躁地问。‘有什么坏处?’我固执地反问。‘你那船上的朋友是什么下场?’他不再做声。其实,我也不知道他能怎么回答,但我自以为在逻辑上占上风,便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步步紧逼。‘说到这事,’我追问道,‘对于船上发生的事,你又作何解释呢?’他仍然没有回答,我四下里一看,才发现没了他的踪影。“帐篷里空荡荡的。书还在桌上,已经被打开,不过是封面朝上,好像是他把书倒扣在了那里。但那把阿拉伯刀却躺在帐篷另一边的地上,帐篷的帆布上有个割开的大口子,好像有人用这把刀砍出了一个出口。那个被砍开的口子似乎在瞪着我,但透进来的却只有帐篷外森林中幽暗的光线。我走过去,透过帆布上的开口朝外看,却无法确定那些乱成一团的高大的树与树下的灌木丛是否有被压弯或折断的痕迹,至少看不清几英尺以外的状况。自那天以后,我就再没有见过威尔士上尉,也没有他的音信。”“我用棕色牛皮纸把这本书包了起来,尽可能不去看它;然后把它带回了英格兰,本打算还给汉基医生。后来,我看到你论文中的一些说明,提到有关这类事件的猜想,我才决定来你这里一趟,并把此事提交给你定夺,因为众所周知,你这人观点持平,思想开放。”

奥彭肖教授放下笔,定睛注视着桌子对面的这个人;他长期以来阅人无数,其中包括众多形形色色、类别迥异的骗子,甚至还有举止怪异、非同寻常的老实人,就在此刻,他那些经历全都凝聚在自己的目光中,审视着眼前这个人。一般情况下,他一开始就会有个正常的会假设:那这个故事纯属谎言。总的来说,他的确倾向于认为这个故事纯属谎言。然而,他实在看不出此人是在编故事;如果这仅仅是因为他无法识别编造那种谎言的那种骗子也就简单了。问题是从外表上看,此人并没有刻意装出一副老实人的样子,而大多数招摇撞骗的人都会那么做;但不知为何,他的表现完全相反;那种感觉就像此人的确老实,但偏偏生就一副不老实的外表。教授又想他可能是个好人,只是一时被什么东西迷惑,但他的表现又不完全一样,他的神态中似乎还有明显的满不在乎;表现出就算那是幻觉,也无所谓的样子。“普林格尔先生,”就像在法庭上突然向证人发难的出庭律师一样,奥彭肖教授尖锐地问道,“你那本书眼下在哪里?”

传教士讲述时,表情逐渐凝重起来,但此时他的大胡子脸上又露出了咧着嘴的笑容。“我把它留在外面了,”普林格尔说,“我的意思是放在办公室的外间了。也许,这有些冒险;不过这样风险稍小一些。”“你这是什么意思?”教授问道,“你怎么不直接把书带进来呢?”“因为,”传教士回答,“我知道只要你一见到这本书就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看,根本不会听我把话说完。我想,听我讲完这个故事,你可能会在打开看之前仔细掂量一番。”

短暂沉默之后,他补充说,“外面除了你的职员,没有其他人;看上去他很冷漠,也很有定力,正在专心致志地计算。”[5]

奥彭肖教授由衷地笑了起来。“噢,巴贝奇啊,”他大声说,“你的魔法书放在他那儿再保险不过了,我向你保证。他叫贝里奇——我却常常叫他巴贝奇;因为他真的太像一台计算机了。在所有人里——如果你把他也称为人的话——他是最不可能打开别人的牛皮纸包的那个。好吧,那我们就去把它拿过来吧。但我还是要跟你说,我会慎重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其实,说实话,”他又盯着对方,“我也拿不定主意,我们到底该在此时此地打开看,还是原封不动地寄还给汉基医生。”

两人一同从办公室内间走入外间;就在他们往外走时,普林格尔惊叫一声,并冲向那个职员的办公桌。办公桌还在,而职员却不见了。职员的桌上放着一本已经褪色的皮革封皮书,是从棕色牛皮纸包装里扯出来的。书是合上的,不过看起来好像刚被打开过。职员的办公桌背靠临街的一扇大窗户,窗玻璃上有个边缘参差的大洞,好像有人从那里被投射出去了一样。此外再没有任何贝里奇先生的踪迹。

两个人一时愣住了,活像立在办公室里的两尊雕塑;后来,还是奥彭肖教授逐渐先缓过神来。他缓慢转过身,将手伸向传教士,脸上带着一生中从未有过的明辨是非之相。“普林格尔先生,”他说道,“请你原谅,我只是想请你原谅我先前的一些想法,对此怀有的一些不太成熟的想法。但任何不能正视这个事实的人,都无权利说自己是个崇尚科学的人。”“我想,”普林格尔含糊地说,“我们应该查问一下。你能不能给他家打个电话,看他是不是已经回家了?”“不知道他住的地方通没通电话,”奥彭肖茫然答道,“他住在汉普斯特德的某个地方,但是我想,如果他的朋友或家人找不到他了,一定会来找我们询问的。”“如果警察要的话,”对方问道,“我们能不能提供一份说明呢?”“警察!”教授从沉思中猛醒,瞪着眼道,“说明……唉,恐怕除了那副圆眼镜,他跟所有脸刮得干干净净的人没什么两样。但是如果警察问起来……快想想,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件麻烦事呢?”“我知道我该做什么,”普林格尔先生坚定地说,“我带着这本书直接去找它唯一的主人汉基医生,问问他这本书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住的地方离这里不太远,我去了之后会直接回到这里,告诉你他是怎么说的。”“嗯,很好,”教授终于开了口,同时疲惫地坐下,也许是因为他暂时不用为此伤脑筋了吧。然而,在矮小的传教士轻快响亮的脚步声消失在街上很久之后,教授依然保持着同样的坐姿,呆呆地直视前方,神情恍惚迷离。

当同样轻快的脚步声在外面的人行道上响起、传教士走进了办公室时,教授仍然坐在那个座位上,姿态也几乎没变,但教授只瞥了一眼,知道这次他是空手而来,这才放宽了心。“汉基医生想把书留在他那儿一小时,并考虑一下,”普林格尔严肃地说,“还让我们一小时后给他打电话,他会告诉我们他的决定。他特别希望,教授,下次你能和我一起去他那里。”

奥彭肖教授继续默默地发呆;突然,他开口问道:“这个汉基医生究竟是何方神圣?”“听你的口气,好像你在说他是个恶魔似的,”普林格尔笑眯眯地说,“我想有些人也这么想过。他在你擅长的领域也享有很高的声誉;但他主要是在印度有名,研究过当地的魔法之类的。所以,他在本地未必很知名。他肤色泛黄,瘦小枯干,是个喜怒无常、一条跛腿的小矮个;不过,他好像在这一带开了个小诊所,口碑还不错,我也看不出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除了一点,他是唯一可能知道这件怪事真相的人。”

奥彭肖教授很吃力地站起身,走向电话机;他给布朗神父打电话,把两人约定的午餐改为晚餐,以便他腾出时间去拜访那位英裔印度医生。打完电话,他又坐下,点燃一支雪茄,再次陷入自己深不可测的沉思中。

晚餐时分,布朗神父赶到了约定会面的餐厅,在摆满镜子和盆栽棕榈的前厅里等了一会儿。他已经知道奥彭肖教授下午有个约会,而此时夜幕开始降临,窗玻璃和绿色植物渐渐隐入昏暗,空气中充满暴风雨将至的气息。他猜想可能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因而使教授耽搁了这么久。他甚至一度怀疑教授是否还会出现;但当教授终于到来时,果不其然,他的那些胡思乱想被证实了。

眼球充血、头发蓬乱的教授终于驾着车回来了,完成了他与普林格尔一起进行的伦敦北之旅。他们去的伦敦北郊外,边缘地带依旧是灌木丛生的荒野和一片片公地,在酝酿着暴风雨的傍晚显得更加肃杀黯淡。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在一大片住宅中找到了相对独立的那栋房子;他们查实了那块铜质门牌上刻着“皇家外科医师学会会员,医学博士J.I.汉基”的字样,但他们唯独没有找到皇家外科医师学会会员汉基本人。他们找到的东西跟那梦魇低语般的下意识给他们的暗示不谋而合:一间普通的会客室,桌上放着那本带诅咒的书,好像刚刚有人读过;在另一边,后门像是被人猛然撞开,并在陡然上升的花园小径上留下了一串浅浅的脚印,跛足的人似乎不太可能那么轻快地跑上如此陡的小径。但从这跑过去的确实是一个跛足的人;因为,那几个脚印显示出某种畸形矫正靴留下的不规则印迹;再往前就只能看见两个那样的印迹(好像这个人是在单脚跳着跑),然后便再无迹可寻了。看来他们无法从汉基医生那里获得更多信息了,只知道他已经做出了决定。他读了神谕,并招致了厄运。

当他们两个进了棕榈树下的入口后,普林格尔突然把书扔到一张小桌子上,好像他的手指被书灼伤了一样。布朗神父好奇地瞟了一眼,看到封面上有两行字迹潦草的对句:劝君莫翻书但恐飞魔掳

后来,神父还在对句的下面发现了类似的警示语,是分别用希腊语、拉丁语以及法语写的。教授和普林格尔则转过脸去不看,他们精疲力竭、困顿迷惘,此时都急不可耐地要喝点儿什么;奥彭肖教授已叫了服务生,点了鸡尾酒。“我希望你能与我们共进晚餐,”教授对传教士说道,但普林格尔先生友善地摇了摇头,婉言谢绝:“实在抱歉,我想找个地方独自想想这本书和这件事。不知可否借用一下你的办公室,就个把小时?”“我觉得——我恐怕门已经锁了,”教授带着几分惊奇答道。“你忘了窗户那里有个洞吗?”普林格尔教士裂开嘴大笑着,随后便消失在夜色中。“到底还是个相当古怪的家伙,”教授皱了皱眉。

他很惊奇地发现,布朗神父正在与端来鸡尾酒的服务生闲聊,明显是关于这名服务生的私事,因为交谈中提到了一个刚刚脱离险境的婴儿。教授不无诧异地说,真不知道神父是怎么认识他的。神父只是说:“哦,我每两三个月会在这里吃一次饭,时不时会跟他聊几句。”

教授每周要来这里吃四五次饭,却从未想过和这个人聊天。就在这时,他的思绪被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打断,有人叫他去接电话。拿起电话,才知道是普林格尔找他,但他的嘴像是被什么东西捂住了,声音模糊不清,也有可能是那丛林般的络腮胡须造成的。不过,从他说的内容可以判定就是他。“教授,”电话那边说,“我再也无法忍受了。我要亲自去看个究竟。我在你办公室里,书就摆在我面前。要是我出了什么事,这就算是道别了。别劝我——劝我也没用。无论如何你也不可能及时赶到这里。我现在就要打开这本书。我……”

奥彭肖教授感觉自己像是听到了某种动静,像是猛烈的撞击造成的震颤或抖动,却又几近无声。他一次一次叫着普林格尔的名字,却不再有任何回音。他挂上听筒,瞬间恢复了一位优秀学者应有的镇定,更像是一种绝望的冷静,之后,他静静地回到了餐桌旁边的座位上。接下来,他就像在描述降神会上某个愚蠢的小把戏出了岔子一样,平静地把这个可怕而神秘的故事原原本本讲给神父听。“已经有五个人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教授说,“每个人都非同寻常;最让我想不通的就是我的职员贝里奇。因为他是最安分的人,他的失踪也是最离奇的。”“是啊,”布朗神父回答,“不管怎么说,贝里奇的如此做法的确蹊跷。他一向很尽职,而且总是非常认真地将工作与个人娱乐区别开来。不过,鲜为人知的是,他在家时却是个相当富于幽默感的人,还——”“贝里奇!”教授叫了起来。“你到底在说什么啊?你认识他吗?”“哦,不认识,”神父漫不经心地说,“就像你说的,我认识那位服务生。我常常在你的办公室等你,当然啦,在不得不等你时,我就只能和那个可怜的贝里奇在一起打发时间了。他确实是个很有趣的怪人。我记得有一次他说,他很想去收藏一些不值钱的东西,就像收藏家们收了破烂还当宝贝似的。你听说过那个老故事吧,讲的是一个收藏不值钱东西的女人?”“我不太清楚你在说什么,”奥彭肖不解地说。“不过,就算我的职员很古怪(是我认识的人里最最古怪的一个),也无法解释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当然也无法解释发生在其他人身上的事。”“什么其他人?”神父疑惑地问道。

教授双眼瞪大,看着神父,像对孩子讲话那样一字一顿地说道:“亲爱的神父,已经有五个人失踪了。”“亲爱的奥彭肖教授,根本没有人失踪。”

神父同样定睛盯着教授并同样一字一顿地说道。但教授还是要求神父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于是,神父就又一次一字一顿地说:“我说,根本没有人失踪。”

一阵沉默之后,他补充道:“我觉得世上最难的事就是让人相信三个零相加还等于零。有些事无论多么离奇,只要连续发生,人们就[6]很容易当真;难怪麦克白会相信那三个女巫的三个预言;只不过,第一个预言的意思他本就心知肚明,但最后一句的含义他却只能自己想办法实现了。不过,对你来讲,中间那句是最容易识破的。”“你的意思是?”“你并没有看到任何人消失,你没有亲眼看见船上的人消失,你也没有亲眼看见帐篷里的人消失。这一切都是普林格尔先生告诉你的,这个先放下不谈。但是你要承认,如果不是亲眼见到你的职员失踪,你也不会相信普林格尔的话。就像麦克白,假如他还没有证实自己会被晋封为考德的领主,他也不会相信自己会成为国王,道理是一样的。”“也许真是这样,”教授缓缓点着头说道。“但当它被证实了,我就知道那是真的了。你说我自己什么都没看到。可我真的看到了;我的职员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消失了。贝里奇的确失踪了。”“正好相反,贝里奇根本没有失踪,”布朗神父反驳道。“你说的‘正好相反’究竟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他根本没有消失,而是显了形。”神父答道。

奥彭肖教授直视着他的朋友,但眼神已经发生了变化,那是他聚精会神,思索一个新问题时常有的表现。神父继续说:“他戴上浓密的红胡须、穿一件齐脖颈扣紧的难看斗篷,出现在你的办公间,自称是传教士卢克·普林格尔。因为你从未注意过你的职员,想不到会是他,所以,他胡乱装扮了一下,你就认不出他来了。”“的确如此。”教授应声道。“你能向警察描述出他的样子来吗?”布朗神父问道,“不能吧。你大概只知道他的脸刮得挺干净,还戴着一副墨镜,摘下眼镜就是他最好的伪装了,用不着化装成别的样子。你从来没有正视过他的眼睛,更不必说了解他的内心了;他的眼里充满了笑意。他早就准备好了那本荒诞的书以及所有道具,然后冷静地打碎窗玻璃,贴上胡须,穿上斗篷,走进了你的办公间。他知道,你从来都没看过他一眼。”“可他为何要对我开这么无聊的玩笑呢?”奥彭肖问。“为什么?因为你从来都不瞧他一眼啊,”神父说着,他的手微微弯曲,半握着,好像要拍桌子的样子。“你叫他‘计算机’,因为你从来都是把他当机器用。连一个溜达到你办公室里的陌生人都能发现的东西,你都发现不了,只要跟他聊上5分钟,你就会发现他很有个性,举手投足都带着滑稽幽默;而且,他对你、你的理论以及你‘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