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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2 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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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市街镇工作协会

出版社: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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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治(上):经验提炼与梳理

居民自治(上):经验提炼与梳理试读:

序一贯彻市委“1+6”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社区居民自治

上海市街镇工作协会会长 潘烈青

中办发〔2000〕23号文件下发,其核心内容就是强调社区自治。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反复强调“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按此要求,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建设,强调推进社区民主自治,专门下发沪委办〔2014〕45号文《关于加强本市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10年又下发《关于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为此,如何创新居民区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居民自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新局面,已成为广大基层社区工作者都在思考和实践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上海多年的实践,我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正确把握居民自治的方向和原则

(一)要全面了解居委会的地位与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目前社会上对居委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居委会是一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既然是自治组织,政府就不要去“管头管脚”,可以让他们充分自治。如,有一次居委会换届选举,我们起草了一个方案,在听取意见的过程中,有的同志就认为“政府吃饱饭没事做”,自治组织,想怎么选就怎么选,想选谁就选谁,你们何必去规定它呢?这种观点,讲得客气点是对居委会的地位与作用缺乏全面了解;讲得重一点,实际上是个错误观点。

与此相反,还有一种观点就是把居委会当作政府的一个延伸机构,通俗地讲,就是政府的“一条腿”。因此,随意指挥居委会,随意调动居委会干部的现象经常发生,造成大量行政工作往下沉,“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出现了“千条线穿一根针,千理万理理不顺”的尴尬局面。长期以来,沉重的负担使居委会的自治性质发生了异变,行政化、机关化倾向越来越严重。这种观点,也是片面理解了居委会的地位与作用,忽视了居委会的特点与优势。

那么,怎么正确认识居委会的地位与作用?我们不妨共同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中第一百十一条表述了居(村)民委员会。什么组织可以放进“国家机构”?由此可见,居委会尽管不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和机构,但它从事的工作是同国家政权有关联度的,它是城市社会管理服务中的神经末梢,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党的执政基础。严格地讲,它是一个带有政权色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仅具有基层性、群众性和自治性,还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全面正确认识了居委会这一特殊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后,前面所讲的第一个观点显然是离谱的,关乎执政基础的自治组织,我们党和政府能不去重视它、关心它吗?肯定不行!因此,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基层工作,强调要把居委会做实、做强、做大,就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高度来认识、来加强。第一个观点不成立。那么,第二个观点为什么也是片面的呢?这就要从居委会特点和优势来分析。目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已处在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涉及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的具体利益,社会转型期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加剧,由于这些矛盾大多集中在基层社会,而居委会恰恰在化解和缓解这些矛盾中有独特的优势。它的基层性,能够及时了解群众的疾苦和社情民意,有利于它在第一时间做出积极应对;它的群众性,每天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做点点滴滴的好事,实际上就是感情投资,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它的自治性,就是用协商、沟通、合作、妥协的柔性化管理方法,协调和处置矛盾,群众容易接受。因此,居委会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中有着政府和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我们让其承担过多与居民利益无关的行政事务,占用它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它的优势就无法充分发挥,其自治功能也会削弱。我们强调为居委会减负,目的就是强化其自治功能,让其腾出更多精力和时间,更好地服务居民群众。(二)推进居民自治必须把握的原则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居委会是一个带有政权色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从事的工作是同国家政权有关联度的。因此,我认为,在推进居民自治过程中,必须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居民自治工作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要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二是要有利于群众得实惠,三是要有利于基层社会的管理与服务。

总之,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创新社会治理”和市委提出的“创新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发挥好居委会自治组织的功能和优势,逐步在基层社会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开创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二、自治的内容、方法和体系构架

(一)自治的内容

前几年,我经常听到一些专家学者批评上海居委会做政府工作比较多,很少搞自治。如我们创建“居委会自治家园”时,准备请一些专家、学者帮助总结提炼。但讨论时,有些同志就认为没基础,很难建成。我给了一批名单让他们去看、去听,回来,他们还是没有感觉,说居委会只汇报如何举办社区活动,如何组织居民唱歌跳舞,没有汇报如何搞自治。又如,一次居委会主任培训时,有位主任递了一张纸条给我,大概意思讲,他们居委会条件很差,居民层次低,目前推进自治有困难,能否晚点推。其实这些讲法都是对自治缺乏了解,认为实行“三会制度”是自治,其他的就算不上。我可以负责地讲,居委会每天在做的工作90%以上都是自治工作。什么叫自治工作呢?也就是组织法明确的“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老城厢的居委会条件是差了点,但居委会调解的任务很重,这就是自我管理。我所居住的小区,每天晚上都能听到志愿者摇铃喊喇叭,提醒广大居民睡觉前关好门窗、关好煤气、注意安全等,你说这不是自治工作吗?如果你把居委会每天在做的工作按“三个自我”梳理归类,我看大部分都能归上,关键是我们对自治的理解和意识强不强。就拿居委会最常见的唱歌跳舞来分析,街道经常会举办一些歌咏比赛或社区活动,如果我这个主任自治意识不强,就会把此项工作仅仅当作简单的行政任务来完成,目的就是组织居民好好排练,争取得个好名次。如果居委会主任自治意识比较强,他就会抓住各项工作的契机,精心策划,注重过程,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社区工作讲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我们要通过各种社区活动,让老百姓在参与中得到实惠,让他们在社区活动中熟悉更多的人,这样不断增强其社会资本,人脉多了,他就会热爱、关心社区,就会不断增强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样的机会很多,关键看我们能不能抓住和把握。(二)自治的方法

上面的分析说明我们居委会一直在做自治工作,但为什么社会不这么认为呢?这就涉及第二个问题——自治的方法。也就是我们做自治工作,是用行政方法,还是用自治方法,由于我们长期习惯用行政方法,造成社会误解居委会一直在做行政工作。那么,什么叫自治方法?也就是用社区的资源、社区的力量,解决协调社区事务和矛盾,这就是自治的方法。经过前几年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我们体会应该更加深刻,自治实际上就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最好、最具体的体现。自治就是走群众路线,我们一定要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来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社区事务及矛盾。过去,我们代老百姓做主太多,做了好事,老百姓不理解,没感觉。现在,我们一定要让老百姓自己来当家做主。实践中这方面的教训和经验很多。如,一次我到闵行江川街道汽轮新村第三居委会,他们主任讲了一个案例很说明问题。汽轮新村是个老小区,前几年街道为他们部分老小区进行改造维修,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改造完了,尽管每户居民或多或少都得到了实惠,但有些老百姓却不满意,意见牢骚一大堆,居委会感到很委屈。后来街道对余下的老小区改造维修,居委会吸取了上一次教训,凡是涉及居民利益的事,干脆就让老百姓自己讨论决定怎么改。居委会主任感慨地说,想不到,讨论的过程,就是达成共识的过程,透明度高了,共识达成了,反过来老百姓把改造维修工作作为自己的事一起积极配合参与。最后,第二期改造维修工程顺利完成,家家户户都很满意。这样的案例在实践中大量存在,现在不少街道、居委会甚至在动拆迁工作中也用居民自治的方法,把愿意动迁的居民组织起来,去做钉子户的工作,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因此,我们基层干部的习惯思维一定要改,凡遇居民群众利益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让居民通过民主协商来决定,来参与解决。要学会用大多数人的办法,来解决大多数人的问题,这就是居民自治。(三)自治的体系构架

自治的体系构架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实践中存在不少模糊概念。如有的提出要重建组织构架;有的提出一居一个自治模式;有的在居委会上面搭出一个理事会等。这就涉及一个依法和规范的问题。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文件反复强调“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居委会组织法对自治机制也作了明确。因此,我认为居民自治模式只有一种,它就是“1+1+1+X”,特色载体可以丰富多彩,如下图。居委会自治架构

自治构架图清晰表明:第一个“1”,就是居民区党组织,它是居民自治工作的领导核心;第二个“1”,是居民会议,它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第三个“1”,是居委会,它是在居民区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居民会议的决定,去组织实现居民自治,它是一个组织者、实施者、操作者;最后的“X”,(也可以往下细分)是居民自治的延伸载体和网络支撑,它有组织法明确的几大条委员、楼组长,也有社区层面各类组织和居民群众。最后,各类新的自治载体是基层在实践过程中创造发明的,如塘桥街道贵龙苑居委会“戴老师议事厅”、嘉定街道桃园居委会的“睦邻点”、新华街道新华居委会的“葫芦缘议家社”、江川街道汽轮新村第三居委会的“小板凳议事团”等。这些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自治载体越多,说明我们的自治活力越强。

三、推进居民自治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党的领导核心如何把握体现

居民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因此,居民自治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开展,这个意识大家都有,实践中碰到的困惑就是基层党组织怎么来体现领导核心作用。有一次,我参加一个街道居民自治交流会,听来听去都是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在交流。再一问,这个会他们没叫居委会主任来参加,居民自治工作中居委会是组织者、实践者,这么好的交流会都不让参加,这就是一个问题。因此,我认为“领导核心”不等于“包办代替”。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应该体现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上。有的基层总结得很好,他们形象地讲,“掌舵不划桨”,也就是你是领导,但不要事无巨细,样样揽在手上;第二句“信任不放任”,也就是党组织要信任居委会及其他组织,让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去开展工作,但是方向原则要抓住;第三句“支持不把持”,也就是党组织要支持各类组织,但不能大包大揽;第四句“保障不设障”,也就是党组织要为大家保驾护航,不在工作上设置障碍。具体做好四件事:一是把握方向。党组织要按照“三个有利于”把握自治的方向,让居民自治依法健康推进。二是定好规矩。制订有利于“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游戏规则”,让居民自治稳步有序推进。三是牵头协调。党组织要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协调各方上做文章,形成基层多元治理格局。四是发挥作用。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与先锋模范作用。这样,我感到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就会充分体现。(二)要处理好居委会与业委会的关系

这个问题是实践中碰到的矛盾最多,也是争论最多的问题,我印象很深。市政府曾下发《沪府发[2007]19号》文,明确“居委会代表全体居民整体利益,要加强对本居民区内的业主委员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其他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有些同志对这句话不理解,因为我参与了文件起草工作,就遭到有些同志指责,批评我是误导了领导。有些同志甚至讲,你们为啥不写让业委会指导居委会。实践证明,19号文件的提法是正确的,而且我们必须坚持。理由:一是居委会是带有政权色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在选举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居民就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见,它是一个带有政治色彩的组织;而业委会只是一个维权组织,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居委会代表全体居民的整体利益,而法律对业委会规定,不得做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它代表的也不是全体居民,而是有房屋产权业主的部分利益。因此,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居委会是组织者、实施者、操作者,业委会是参与者。居委会有权对业委会进行指导、监督,而业委会应当主动积极配合居委会开展自治管理,接受它的指导、监督。(三)要处理好居委会与社工站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末,上海个别街道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化,逐步减轻居委会负担,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居民事务工作站,在居委会层面推行“议行分设”的模式。对这个问题,我一直有不同看法。我认为,一是法律规定居委会就是一个“议行合一”的组织,如果居委会只议事,就容易边缘化、空心化。我与推行这种模式的主任聊过,他们感到很为难,老百姓选他们出来,他们却不知道怎么做。街道也不召集这些主任开会,只开社工站站长会议。他们无奈地说,有时路过居委会,他们会去社工站,问有什么事可以让他们去做。这样的居委会不就是一个“摆设”吗?二是居委会光议事,不可能会坐班,而社工站只注重做好一些具体事务,那么基层网络建设谁去做?前几年,市科联有位领导跟我反映一件事。一次,她80多岁的老母亲住院,两个月党费没及时交,后来社工站打电话到她姐姐处去催,她姐姐当时很生气地说,我母亲住院两个多月没人关心,晚交党费却来讨要,你们也太过分了。实际上社工站也很委屈,他们仅是一个具体操作者,没义务去走街串巷、了解社情民意;而居委会是虚的,也不会去做这些事。三是每个居委会建一个社工站成本肯定提高,很可能产生新的“大锅饭”,有没有必要。我认为,创新是要解决问题,如果是为了炒概念、赶潮流,特别是为今后改革设置障碍,就没必要这样“瞎折腾”。

通过十多年的实践,大部分地区目前已逐步理顺了这个问题。2006年,市民政局也专门印发《上海市社区居民事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要求》的通知。明确:一是工作站的性质和定位。它是政府、社会出资购买其服务的非营利性公益服务组织,具有一定人员规模的工作站应当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二是工作站的设置和人员聘用。要根据服务需求和工作量,可在街道层面设置若干个,实施“多居一站”,也可按照综合类、专业类进行分类设置。三是工作站承接的工作。承接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下沉到基层的社会性事务工作,承接从居委会剥离出来的社会性事务,承接社会公益性服务。四是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与工作站的关系。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与工作站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工作站按工作项目合同,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避免将工作站建成街道办事处的下属机构和居委会的工作机构。五是工作站的运作方式。初始阶段可采取一些必要的扶持措施,通过签订合同或项目管理的方式,购买工作站的服务。有条件的街道应当积极探索工作站的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投标,逐步规范购买服务的操作程序。工作站要通过优质服务取得发展,实行优胜劣汰。

四、怎么有效推进居民自治

(一)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居民自治有序推进的重要保证。有次座谈会,有一位社区干部讲,“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是约束人”,我感到这句话很有道理。在基层社会复杂的管理事务中,你居委会干部去劝阻一些不利于基层社会管理的问题时,有些居民就很逆反,明明他不对,但道理比我们还足。但如果有了制度,这种情况会逐步改善。因此,我们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必须要把握:凡法律明确的,我们按法律要求办;法律没明确,但政府规章和政策明确的,我们就按规章和政策意见办;法律和规章政策都没明确的,我们就应该引导社区居民民主协商制订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或其他制度办。当然,在引导社区居民制订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其他制度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我们制订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各类制度,不能与上位法相违背、相抵触。具体讲,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不得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居民合法权益的内容。二是民主性原则。以居民公约为重要形式的制度是全体居民的行为规范,内容涉及全体居民的利益,所以要在居民会议上讨论制订和修改。我们强调民主性有几个好处。首先,民主协商的过程容易形成共识;其次,就是有不同意见,也让居民了解过程,知道这不是居委会的要求,而是大多数居民的意见,居民就会有所约束,就会自觉遵守。有一次,我到松江区方松街道松云水苑居委会,几年前那里“群租”泛滥,好好的小区被搞得“脏乱差”,居民意见很大。居委会就引导业主共同讨论怎么来治乱,通过讨论达成了共识,制订了《业主公约》,要求规范出租。后来,大家严格按《业主公约》来执行,谁违反了就由物业按《业主公约》来处罚,很快就治愈了这个“顽症”。闸北、杨浦有的居民小区在解决乱停车等问题中,也是靠居民民主协商、订出规定,来约束引导大家,效果很好。三是实用性原则。制度不在于多,不在于“富丽堂皇”,不要图形式,不要“喊口号”,不要“千篇一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居委会的实际需求,什么问题突出,就先从解决突出问题着手,而且要便于操作,简便易行。可以用朴素的群众语言,让居民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该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遵守了怎么办,违反了怎么办?让居民看得懂、记得住、能执行,这就是一个好制度。(二)要加强引导

居民群众是居民自治的主体,怎样有效引导居民广泛参与,是广大社区干部需要共同研究和不断实践的重要课题。总结上海的实践,我认为主要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通过服务来凝聚人。在开展第一批“居委会自治家园”创建中,有些专家对古美街道古华三村的做法很感兴趣,他们居民区书记重点就是抓“人才工程”。乍一听,居委会层面怎么会有“人才工程”,实际上书记是抓人才资源,一旦小区居民碰到困难,居委会就出面帮社区居民“搭桥”,很多居民中的“急、难、愁”矛盾就这样得到解决。服务到位了,社区居民认同了,归属感不断加强,参与意识也越来越强。如一户居民家中有一位智障人士,享受到居委会与居民无微不至的关怀,多次到居委会表示感谢,同时也要求给智障人士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工作。后来,居委会安排这位智障人士参与小区值班巡逻,想不到他做得很认真,小区居民很认可,他的家人也很开心。我们很多居民自治很有活力的居委会普遍认为,只有服务为先,让老百姓在参与互动中不断得到实惠,他们的参与热情才会不断被激发。二是要真心实意让居民群众说了算。我听南京东路街道承兴居委会洪克敏讲过一件事,十多年了,我记忆犹新。十多年前,承兴居委会在一次居民代表大会上讨论“居民公约”。由于这个公约事前也是走民主程序制订出来的讨论稿,居委会本想通过居民会议决定后就可实施,因此会前印制了100多份。想不到,会上有3个居民代表又提出了几点修改意见。此时,洪克敏思想产生了激烈斗争,如果凭她的威信,引导大家先通过再修改肯定不成问题,这样事前的准备也不浪费。但是,她想到这样居委会是方便了,可提意见的居民代表会怎么想?最后,她权衡利弊,反而引导大家暂不通过。这样做,目的是让居民代表深信,居代会不是走过场,居委会是真心实意听取大家意见的。这件事后,承兴居委会的民主氛围逐步形成,凡是与居民利益相关的事,承兴居委会都是组织居民群众民主协商来讨论决定,居民的参与热情也越来越高涨。三是要善于捕捉民主协商议题。你让居民群众讨论、民主协商,议题很重要。如果讨论的议题与他们的利益无关,他们就不感兴趣,参与热情不会高。因此,我们一定要善于抓住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敏感话题,把它转化为民主协商的议题,这样,居民群众才会感兴趣,如前面讲的“小区维修改造”,涉及居民切身利益,他们就会来参加。有一年,我带了部分街镇分管领导和科室同志去沈阳市多福社区考察,印象深刻。多福社区是个老旧社区,集中居住着大量失地农民,几年前还是一个典型的“脏、乱、差”小区。据介绍,很多居民将垃圾从窗户直接扔下来,社区活动也很少有人参与。后来,社区干部抓住区政府为小区维修的契机,做了几件让老百姓感兴趣的事:第一,筹划了一个“千福图”,垃圾清除后,腾出空地建了一个小绿地,绿地从四面八方看过去都是福字,绿地后面造了一个背景墙,发动社区2300多户居民,每家写一个福字,合成了“千福图”;第二,征集社区牌楼对联,发动全体居民集思广益,最后采纳了大家一致认可的双头诗,上联“多福人人人福多”,下联“顺心事事事顺心”。据说,创作这副对联的居民原来从不关心社区,现在看到居委会和居民这么看得起他,把他的双头诗刻在牌楼上,激发了他的社区参与热情,现在他是社区文化带头人;第三,举办了社区“百家宴”和“灯展”活动,现在这两项活动已成为社区品牌活动,深受广大居民欢迎;第四,拍了社区“全家福”,2300多户居民,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这可是全国唯一一张社区“全家福”。从这张“全家福”足以看出该社区的凝聚力和居民的参与意识。综上所述,如何引导居民,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社区契机很多,关键是我们如何去把握、去策划。(三)积极培育

我们要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一是要开拓我们的工作思路。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积极培育多元参与主体,发挥好居委会层面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组织的作用,努力构建社区成员共同参与的居民区治理平台。二是要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除了要引进和培育一些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来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中的事务工作外,居委会更要重视培育社区群众兴趣爱好的活动团队。我们不要小看这些“准社团”,我们不去重视、不去关心,这些自发的活动团队照样存在,可能活动完了就是一个“发牢骚”的阵地,产生负面作用。但如果我们去重视、关心了,他们就会团结在居委会周围,成为我们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主力军,成为社区的正能量。杨浦区有位居委会主任讲得很有道理,居委会主任能力再强,只不过是两只手,就是把居委会委员全部加上,充其量就是10多只手,如果居委会有20多支团队,每支团队有二三十人,我就成了“千手观音”,居委会还有什么难事办不了呢?所以,我们要按照习总书记强调的,“社会治理根本上是服务和管理人的过程”的要求,尽可能通过社区工作和社区活动,把社会人变成社区人,再把社区人尽可能“组织化”,“组织化”程度越高,我们的管理和服务就越方便、越到位。三是要创新自治载体。要抓住、发掘一些自发的、草根的活动载体,引导培育成为民主自治的新载体。如我跟江川街道汽轮新村第三居委会的“小板凳议事团”聊过,他们原来就是几个关心社区的居民,经常在一起发发牢骚,提提意见。想不到街道和居委会很当一回事,经常与他们沟通交流,现在他们成了小区的智囊团。嘉定镇街道桃园居委会的“睦邻点”,原先也是居民自发成立的活动点,在街道和居委会的鼓励、支持下,现在成了居民自治的有效载体。四是要挖掘培育“社区领袖”。要发挥社区一批德高望重、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骨干的作用。如塘桥街道贵龙苑居委会的“戴老师议事厅”,戴老师就是居民群众信得过的业委会主任,居委会借她的威望成立了小区议事厅,社区碰到矛盾和问题,都由“戴老师议事厅”来协商解决。欧阳路街道董家宅居委会的“卜阿姨下午茶”,也是由一位退休女教师牵头,原来就是十来个知心朋友经常在一起聊天、喝茶,由于卜阿姨的热心、热情,她利用这一平台,主动协调邻里纠纷,为孤老和居民排忧解难,深受小区居民的爱戴,现在“卜阿姨下午茶”已成为董家宅居委会的得力帮手。我们每个居委会如果都有几个这样的“社区领袖”,居民自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就会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跃上新台阶。

以上是我在市民政局基政处岗位上多年实践探索的一点体会,仅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序二怎么样当好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主任

浦东新区张江镇碧波路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蔡卫国

碧波路居民区地处浦东新区张江镇,在内环线/罗山路的张江立交桥的东面。我们居民区有两个单位,一个是碧波路居委会,另一个是汤臣高尔夫园区社工站,后者不叫居委会,为什么,因为开发商没有给我们居委会配套的用房,所以就按原来的习惯,称它为社工站,是镇政府的派出机构。碧波路居委会,居民住户一共是934户,是一个较高档的商品房小区,汤臣高尔夫园区都是高档别墅小区,占地面积1.4平方公里,我查过有关资料,就占地面积而言,该园区是上海地域最大的一个小区。碧波路居民区规划居民1781户,现有居民近5000名,居民来自26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20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外籍居民占25%左右,户籍人口1000余人,占20%左右,是一个典型的国际化社区。我是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

在这样高档的商品房小区,怎样加强居委会建设?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从五个方面谈一点体会。

一、“新官”上任,迎难而上

我到碧波路居民区工作之前,一直在张江镇文广服务中心工作,从来没有想过会到居委会工作。镇里派我去也是事出有因,由于碧波路商品房小区建成后,业主入住四五年了一直没有业委会,业主碰到一些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谁也不去解决。由此,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并到张江集团公司上访。集团领导跟他们说:没有居委会,不能成立业委会。其实,当时张江处在快速发展阶段,还顾及不到筹建居委会。后来,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政府于2005年5月9日成立了碧波路居委会。5月12日,时任浦东新区副区长参加了揭牌仪式。在居委会成立之前,镇党委派我去当负责人,我有过想法,就找领导谈:为什么派我去?领导说:这样高档的商品房小区,需要一个懂文化的人去管理,我们相信你一定能胜任的。没办法,我就这样被赶鸭子上架了。

我一上任,这些居民天天围着我,说:“蔡书记,你来了,你能为我做什么?”我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一句实在话,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我从来没有做过居委会工作,不知道居委会能做些什么事情,对居委会的概念是一张白纸。当时,我没有退却,对居民说:“上级就给我派了两个助手,他们也没做过居委会工作,虽然,我们三个人都不懂居委会工作,但我有一句话,就是你们需要我做什么,就提出来,我能做到的,我当场给你们讲应该怎么做,怎么完成;如果你提出的要求我不能完成的,你给我时间,一般情况下,我三天会给你答复;如果实在做不到,我会实话实说,你们也不要火气这么大。”我又对他们说:“我们相识是一种缘分,不是我想过来,是你们要我过来的,那你们就要配合我工作。”经我这么一说,这些居民开始缓和下来。经过一段时间的摸底,我对这几个挑头的居民有所了解,认为他们本质是好的,也有一定的能力,经过再三权衡,我觉得不能把他们作为对手,而应该作为队友。于是,通过民主的程序,把他们中的几个骨干选为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委员。把这些人吸收进来后,我就对他们说:现在我们是一个团队的人了,我们共同去调查,看看居委会要办些什么事,列出一张清单来。这些人倒也积极,开始调查和罗列起清单。有了清单,我就不怕了,就可以按照清单做事情了。我带领大家讨论清单,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下次再列,一步步来,先易后难。有了工作目标,大家的劲头上来了,团队的氛围也有了。

这件事给我的体会就是:你不要一味地想去管他们,想把他们压下去,那会适得其反。我有一句话:服务是宗旨,认同是核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什么意思呢?就是让他们感到,我是来服务他们的,不是来管理他们的;通过我的服务,最终达到让他们认同管理的结果。认同是很重要的,没有人认同,我也就没有立足之地了。

二、选好突破口,用文化凝聚人

居委会的工作走上正轨了,今后怎样发展呢?发展的突破口在哪里呢?其实,镇领导派我来,就是考虑到这里是高档商品房小区,这里的居民经济条件好,许多居民家里的保姆就有三四个,小汽车好几辆,但这里的居民缺少精神文化生活,而我在这方面有特长,选择文化这个突破口是对的。领导对我说:你去的两个月里,举办一个大一点的活动,把人气带动起来。但我想:两个月里就举办一个大活动,有点来不及。我对领导说:举办一个活动就是一个品牌,要扩大居委会的影响力,你叫我做居委会工作,我就要有这个信心,办法总比困难多。我打算在暑期的时候,好好举办一个活动。领导也同意了。以前,我是镇文广中心的副主任兼图书馆馆长,举办文化活动,对我来说还是驾轻就熟的。“小手牵大手,走到一起来——亲子互动游戏”,成为我们碧波路居委会成立以后举办的第一个文化活动,而且是一个品牌活动。2005年8月,我们举办了一个“小手牵大手”的亲子活动,这比较顺其自然,也容易为居民所接受。这个活动,许多居委会都在做,我就想做出一点特色来,所以,在“小手牵大手”后面加了一个“走到一起来”,以示区别。多少年来,我做这个活动一直沿用这个名字,逐渐将它建成一个品牌,一直让它存在下去,去做好它。

第一次举办“小手牵大手,走到一起来”亲子活动,一共有39户家庭参与。开始的时候,我按老规矩,规定亲子活动一定要三口之家一起来参加。后来,我下去排摸,发现小区里老人多,孩子还不止一个,养两个三个的都有,都是中外结合的家庭,没有计划生育的。我想,都是做活动,多多益善。为此,我修改了原来的规定,不一定是孩子和父母,也可以是三代同堂。39户人家,100多人,在小区的篮球场上开展亲子活动,很热闹的。我们弄了点气球、飞镖等,还邀请了外籍人士参加,中外结合嘛。一个中美结合的家庭,丈夫是美国人,任通用的亚太地区执行总监,妻子是中国人,带着他们一岁多的小孩来参加活动,并担当主持人,主持得很好。活动是居委会办的,我也叫物业公司参与,让他们提供场地。活动中,我给每家都发了通讯表,内容包括参加人员姓名、家庭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这是我们居委会的第一张居民联系表。你想,小孩子在一起玩耍,大人就互相认识了。通过这个活动,使家庭和家庭之间的门打开了,有的现场组成临时家庭,玩得开心不已。就这样,居委会的影响力扩大了。原来人气不足、文气不足的小区,通过亲子活动,小区有了文气,有了居民之间的交流了,居民们开始注意居委会了。接下来,我开始着手发展他们做志愿者工作。“相约九号”成为我们最具特色的品牌活动。到了2005年10月,我们有近百户居民“走出小家,融入大家”了。这时,我酝酿很久的“相约九号”文化活动也准备付诸实施。经过策划和精心组织,我们于当年10月9日,搞了一个“社区一家亲”广场文艺汇演活动。这个活动进一步体现了“走出小家,融入大家”的精神,达到的结果就是“社区一家亲”。从2005年10月9日开始,到2014年10月9日,这个“相约九号”品牌活动已连续办了十年,风雨无阻,晴天就在室外,雨天就在室内,反正我有的是地方办活动。我们“相约九号”活动有一个主题,叫“相约九号你我他,健康快乐每一天”,让老百姓出来健康快乐地活动。在这里,中外文化共同传播,中外人士相互交融。有的居民说:“物业公司收了我们那么多钱,从来不给我们搞活动,而居委会给我们搞活动,还有礼品送,我们很开心的。”的确,我们搞“相约九号”活动的时候,每次都准备哈密瓜等水果,还有各种烧烤,还请民间艺人表演节目等,每一次活动都要花费三万多元。这样,让中外文化融合在一起,使外国人喜欢中国文化,也使中国人喜欢外国文化。活动中,各国的歌曲、舞蹈、魔术等,都在这个舞台上展现,大家一起交流。有的居民说:“居委会来了不到半年,就办了这么多活动,今后我们把物业管理费交到居委会吧。”这话虽然不现实,但表明了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认同为核心嘛。居民,特别是那些老人,他们就是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居委会对我好,我就对居委会好,我就认同你,很朴实的。可见,在高档商品房小区,采取“文化为媒介,活动为载体”的方式,使居民“走出小家,融入大家”,成效是显而易见的。现在社区,老人与小孩最多,他们在家里,闲来无事,如果你开展一些多姿多彩的适合他们的活动,他们才会“走出小家,融入大家”。举办活动要根据你的实力,有钱就办得大一点,没钱就办得低调点,总之,要因地制宜。

文化活动办起来了,活动载体建起来了,我们开始引导居民自己策划、自己组织文化活动。近几年,我们“相约九号”的一场活动,大约2个小时,10多个节目,其中有8个节目是居民自己策划的,还有一些节目是外请的。这就是居委会自治工作,一定要注重老百姓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一定要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我们居委会的工作就是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让他感觉到自己是当家做主的。

三、理顺关系,协调做好自治工作

高档商品房小区的居民自治工作有别于旧公房小区,我在实践中体会到:理顺关系对做好自治工作很重要,这是做好居民自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要处理好居民区党组织与居委会的关系

在居民区,党的领导是核心,居委会是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我要说的是在具体工作中,党组织书记如何做好这方面工作。

作为一个党组织书记,个人不能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这是非常重要的。有些人认为,书记最大,是说了算的。我认为,居民区书记是带头人,居委会主任是当家人,“党政”应该分开,居民自治的工作由居委会去做,这个一定要把握好。在实际工作中,居民区书记的权力比居委会主任要大,但作为居民区书记要掌握分寸,做到“掌舵不揽舵,信任不放任,支持不把持,保障不设障,到位不越位,授权不授责”,这“六不”原则是处理好居民区书记与居委会关系的要诀。作为书记来说,你对居委会的工作要信任,一旦方针政策制订以后,就要放手让居委会去做,但不能放任。打个比方,到北京去旅游5天,定好经费标准以后,你就不要管其他了,管他是乘高铁啊,乘飞机啊,哪怕自己开车去也不管他,反正在这个时间节点、经费里面,让他自己支配,只要安全和快乐就行了,这就是信任不放任,支持不把持。如果你管得太具体,那就不对了,太累了。书记要保障居委会工作,按照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去做,还有就是开展居民自治工作,这是非常重要的。不要什么事情都要照你的方法、你的思路去做,他只要是在政策范围内,他只要是居民自愿做的,只要是想居民之所想,急居民之所急,都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嘛。书记还要到位不越位、授权不授责,你叫手下去做事,你是领导,做对了是应该的;如果做得不对,不要去责怪他,要想想自己的领导问题,这非常重要,要讲究领导方法,不然对协调矛盾不利。居民区书记不要冲在第一线。在解决矛盾的时候,书记尽量要退在第二线。为什么?你冲上去,最后一张牌打光了,就没有回旋余地了。第一线主要由社区干事和居委会主任冲上去,他们解决不了,你书记再上去,给他协调协调,出出主意,想想办法,这样才能做到小事不出居委会,大事不出街镇,矛盾不上交,但有些矛盾该上交的还是得上交,一般矛盾不要上交,要不然,有的时候有些事你是无法改变的,捂在里面像吹气球一样,总归是越吹越大,到最后肯定要爆掉,这没办法的。在常规情况下,你这个平台能解决的,你就不要上交,这个就是第一个处理好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关系。

2.要处理好居委会与业委会的关系

高档商品房小区的自治工作,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处理好居委会与业委会的关系。业委会是随着物权制度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就是说,有了商品房、产权房以后,才有业委会的。业委会是整个小区全体业主选出来的业主代表中的代表。我们居委会是全体居民选出来的,一般是5~9人。而业委会是按照小区的规模大小,由全体业主选出来的管理人员,也是在5~9人,基本上以7个委员居多。业委会与居委会最大的区别在于,居委会服务于辖区全体居民的公共事务,业委会服务的是全体业主的合法物权。业委会手里有权有钱,最厉害的就是,物业公司干得不好,可以炒掉它。在物业公司的选聘中,目前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全体业主投票,一家一票;第二种是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一种是公开招标,一种是邀标。如果公开招投标,那么,业委会对这个物业公司的掌控程度不是很强的;要是邀标的话,很可能是业委会看中的物业公司,那么物业公司就是在业委会的掌控之下。因此,业委会在这方面的权力是非常大的。那么,当居委会与业委会打交道的时候,如果居委会对业委会的指导与监督能力不强,那么你的工作就很辛苦,这时候就要看居民区书记或主任的个人素质了,这关系一定要处理好。居委会与业委会的关系处理不好,最终损害的是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方面很重要的。另外,条件允许的话,尽可能让业委会的主任、副主任或部分委员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为居委会的委员,实行居委会委员和业委会委员的交叉任职。这样,大家都能熟悉各自的工作重点,便于开展工作。我们就是这样做的。因此,居委会和两个小区业委会的成员关系处理得较好,大家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尊重。

3.要处理好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刚才,我们讲了物业公司的招投标过程,最后由业主大会和他们签订合同确定的,它与业委会属于合同关系。因此,这个物业公司是听业委会,而不会听你居委会话的,特别是在一些比较高档的社区,业主交的物业费和延伸服务费比较多,物业公司也比较强势。现实中,比较强的物业公司对居委会的依赖程度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居委会对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力就比较弱。怎么办呢?我的做法是与物业公司建立相互信任关系,与他们交朋友,能不能交好朋友,要看你居民区书记和主任的个人能力强弱。2012年5月19日,时任市委副书记殷一璀同志来我居委会调研,她问了我一句话:你对当前的社区工作怎么看?我说:“领导,你是要听真话还是假话?”她说:“要听真话。”我说:“我讲了以后,你肯定会不开心,我们居委会工作是一个‘四不像’工作,30%是政府交办的工作,30%是居民自治的工作,还有40%的工作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工作,都是一些杂乱无章的事情。”我说:“按照目前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思路和方法,我们的社区工作30年不会进步。”这句话讲了以后,领导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她说:“你为什么这么评价。”我说:目前为止,你们天天在讲居民自治,党的领导什么的,但是现在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我们许多自治工作无法开展,我们居委会大量的工作是在和物业公司、业委会打交道,天天在救火,打个比方,我既是幼儿园的园长,又是敬老院的院长,还是救火队队长。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不行了,物业公司和老百姓不行了,老百姓和业委会不行了,这种事经常发生,三年一次选举业委会成员,两年一次选聘物业公司,还有个指标,稳定压倒一切。你说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要把好业委会的人选关、选举关、培训关、监督关、指导关,我说这五关一关都关不住。上面的领导比较好办,对下面是“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你不行就拉倒,换一个人。而居委会对业委会没有监督指导权的,全靠居民区书记的综合素质,就是人格魅力,你吃得定他吗。我给领导举了一个例子:上海市物业条例规定,房产证上有名字的才是业主,夫妻结婚后,老公出钱买的房子,写的老婆名字,然后老公不是业主,你说这道理哪里行得通啊,打官司谁赢啊。因为这条法律法规的缺失,居委会在落实业委会成员时,特别是一些能办事、会办事、想办事的人时,因房产证上没有他的名字,就不是业主,就不能成为业委会成员的候选人。我觉得,夫妻两个人的婚后房产,一方没有名字,也应该是业主嘛,你说这不是法律的缺失?殷书记说:“你是最敢讲,也是最会讲的居民区书记,这一点是现实。”我在实际工作中是变通处理的,比如,这个老公很能干,但房产证上没老公名字,只有老婆名字,我就把他老婆选入业委会,工作让老公去做,这是违规的,但没有违法。就这样,我们把好了业委会的人选关。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关系非常重要,业委会手上有维修基金,有使用权、招投标的权力,这些权力很重要。因此,有些人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拉帮结伙想进入业委会,这样的人进来后,居委会对业委会的监督指导是不利的。居委会在物色业委会成员时,最起码5人当中有2~3人是你的人吧,要不然他们把你卖了都不知道。虽然规定业委会的重大会议要请居委会参加,但是我们不可能全部去参加的,同样,我们也没有这个精力去参加,他不叫你参加,你也不可能过去的。但是,你把关选上的人,就是你的眼睛,那么你就对业委会有一个监督指导的权威,这非常重要。

刚才讲了物业公司是业委会聘用的,签了合同后,大多物业公司不会买你账,这时候,居委会要靠感情投资。但是,感情投资很难,各家有各家的办法,各得其法。居委会的优势就是群众基础,许多话可以通过群众的嘴巴说出来,可以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我想你对物业公司也是有一定威信的。一般情况下,居委会对物业公司的去留,是有建议权的,导向作用还是有的。因此,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关系要搞好。

4.要处理好居委会与上面条线部门的关系

居委会是按照居委会组织法中的六大任务开展工作的,但是这部居民组织法太陈旧,已经不适合我们现在社区工作的要求了。可是没办法,我们现在只有这部法。现在,居委会工作千头万绪,什么事情居委会都有份,什么工作都离不开居委会,居委会是政府的最后一道防线。2016年上海有两大任务都与居委会有关,什么三违整治、人口管理,等等。就拿房屋登记工作来说,其实房地局把房地产单子一拉就是了,可是他们不做,让我们居委会来做;还有人口管理,居住证好办不好办都是靠居委会的,难事都让居委会来做,好事就轮不到居委会了。居委会一没钱、二没权,但是许多事都要我们来做。再比如,为居委会减负。居委会的台账多,有人统计,10年中,有的居委会做了100多本台账。我就没有这么做,我们居委会台账不多的,我把所有台账资料都存在电脑里,要一张打一张,改头换面就行了。我们自己给自己减负,方法最重要,有些工作要实打实地做,有的是要应付的。我有一句话:“费随事转,权随责走。”这八个字,就是你叫我做事可以的,你给我钱就行,这就是“费随事转”,现在无钱不能办事啊,你哪怕让老人去做事,起码一块肥皂、一条毛巾要发吧,对志愿者,你最起码也要意思一下。总之,居委会要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六大任务开展工作,书记要敢于担当。我建议你们要理一理,不要做甩手账,上面批给你,你要看看该怎么做,不然的话,你就会很累,也不一定能把工作干好。

四、更新观念,创新服务

高档商品房小区里没有穷人,没有旧公房小区的那种帮困服务,但有其自己的服务特点,我一直讲八个字,叫做“哄哄老人,骗骗小孩”。为什么不提中间人群呢?因为,中间人群就是那些年轻人,除非一些来咨询计划生育工作,打个居住证什么的,其他人是不会来的,要是他天天来,我想他可能有点不正常。一个年轻人,天天去单位上班,他去居委会干嘛,早出晚归的,哪有功夫到居委会来。现在,一个高档的商品房小区,服务基本是由物业管理的,什么保洁、保安、保修、保绿等,这些服务都到位以后,他对居委会工作基本是没有概念的。你不要把居委会想得多伟大,显得神通广大,有多重要,没有什么重要的,对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所以,我们的服务理念要更新,要更加符合高档商品房小区的特点,要创新方法,才能为居民服务好。

要把服务重心放在“哄哄老人”上。高档商品房小区的服务对象最重要的是老年人群,现在老年人越来越多,有的小区已占到三分之一了。这些老人退休在家,能量不得了啊,他在家里不出来是要闷死的,但他也不可能天天去旅游,也不可能在家里天天搓麻将的。对这种情况怎么办?我们居委会就要顺应老年人群的这种需求,利用居委会自治家园的优势,开展为老服务工作。可以把这些老人组成不同的团队,组织这些团队从早到晚在社区各个角落参加活动。就拿楼组长、团队骨干、居民代表等人来说,也都是一些积极的老人,如果把为老服务工作做好了,那么,居委会60%的工作就做好了。

在“四老服务”中,我把老有所为放在最后,而把老有所乐放在第一位。为老年人提供快乐是我们居委会需要重点考虑的事情。老年人需要什么快乐,居委会就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社区大妈喜欢跳“广场舞”,她们觉得跳“广场舞”快乐,我们居委会就为她们提供各种条件,帮她们协调解决跳“广场舞”遇到的各种问题等。第二个是老有所健,健康和快乐是一对孪生姐妹,跳“广场舞”会令大妈们更健康,生命在于运动嘛。但是,我说的这个健康有两点:即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我们居委会是教育人,引导人的,我们在支持大妈跳“广场舞”的时候,也要有适当引导,让她们既快乐,又健康,达到身心健康。第三个是老有所学,活到老学到老嘛。老年人学习为了什么?是为了颐养天年,为了晚霞更灿烂,为了人生更精彩,走好他们最后的一段路。许多老年人非常珍惜学习机会,只要我们居委会提供了这样的学习平台,老年人就会来的。人都是会感恩的,你为他服务好了,反过来他也会为大家服务的。一些老年人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发挥自己的余热,为他人服务,为社区服务,这就是老有所为了。最终的结果是我所需要的,为他创造快乐、健康、学习的环境,最终达到老有所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就是我们社区工作者所期望看到的情况。比如,有一位退休的音乐老师,她为我们组建一支合唱队,免费教大家唱歌,这样既解决了资源问题,又解决了资金问题,最终是大家走出小家,融入大家。

我们服务的另一个重点放在“骗骗小孩”上。服务小孩的黄金时间段就是暑假、寒假,主要是暑假,寒假稍微短一点,大量的亲子活动,还有暑期工作,学生的社会实践要敲章的。

五、居委会工作法

我在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岗位上感受到,居民区工作千头万绪,有些工作错综复杂。因此,要做好居民区的工作,首先要解决居民区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自治。要居民感到社区和谐,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方法。因此,我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总结了36法为代表的系列群众工作法,并在实际工作中为凝聚居民人心、引导居民参与、促进社区和谐、提升社区品位、推进民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工作方法一

时时体察居民需求、事事维护百姓权益,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为宗旨、认同为核心、文化为媒介、活动为载体、和谐为目标,全力打造中外居民快乐的自治家园。

1.总体把握“十二Qin(g)”

社区民情掌握抓好三“清”

人头清(每户基本情况)

资源清(社区可用资源)

头思清(工作思路到位)

社区居民交往立足三“情”

个人生日祝福信送温情

重要节日感谢信显深情

传统假日慰问信传友情

社区文化特色注重三“倾”

倾情培育文体团队

倾力打造品牌活动

倾心凝聚社区居民

社区服务意识练就三“勤”

串门入户,了解民情勤

及时答复,回应问题勤

宣传法规,推陈出新勤

2.条线工作把握“十二xiɑo”

社区价值观教育,善于三“小”

善于讲清“小道理”

善于宣传“小人物”

善于开展“小活动”

小区综合治理,突出三“晓”

治安防范要知晓

违法乱纪要分晓

邻里和睦要明晓

社区文明创建,强化三“效”

环境文明要长效

秩序文明看成效

服务文明讲实效

社区安全防范,做到三“消”

消除治安工作漏洞

消灭消防安全隐患

消减实有登记空白(三个实有,即实有人口登记、实有房屋登记、实有单位登记)

3.品牌工作把握“十二性”

抓活动品牌方面

文体活动突出参与性

主题活动突出引领性

志愿活动突出经常性

带队伍品牌方面

语言的艺术性

队伍的灵活性(AB角)

能力的综合性

建制度品牌方面

坚持学习制度的长期性

坚持听证制度的开放性

坚持考核制度的科学性

优项目品牌方面

关注项目需求的针对性

关注项目实施的操作性

关注项目内涵的延伸性

工作方法二

1.培育“三感”

培育荣誉感。人都是有荣誉感的,居民区自治家园做好了,被市里、区里评上先进了,这是一种荣誉。居民群众之间肯定有个比较,我的比你好,我的这块招牌是实打实的,我的荣誉感肯定比他要强啊。现在买房看两个,一看房子的品质,二看物业的服务,房屋能不能升值,和物业服务水平有很重要的关系。

培育责任感。领导把我安排到这里工作,我就要把工作做好,这是我的责任,对居民群众来说也是这样,也需要共同努力把小区建设好,小区是我家,发展靠大家,我爱我家。

培育归属感。小区的物业水平提高了,管理规范了,小区房价比同类型小区升值了,居民群众就会出去说:我们小区怎么怎么好等。有句话讲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草窝,这就是一种归属感。因此,作为一个社区工作者,一定要把居委会当成家,那么,居民群众才会把自己当作家的主人,才会同心协力地把这个社区工作做好。

2.抓好“三引”

舆论引领。居委会是做人的工作的,做好正能量的舆论引导工作是很重要的,比如,我们讲要加强人口管理、三违整治等,就是要通过正确的舆论,去引导业主不违章搭建、不搞“群租”等,齐心构建中国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正确的舆论导向。如果没有正确的舆论引导,一些人就容易走偏方向。

作为引导。作为决定地位,地位决定经费。如果你没有什么作为,居民不认可你,那你就没有向心力、凝聚力,你在领导那里也不会得到重视。

方式引新。为民服务的方式不能一成不变,过去“进百家门,连百家心,解百家难”的方式,在高档商品房小区已经行不通了,现在是“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进人家门难啊,居民家里很干净的,我们去要带上鞋套,再难进的门也要进啊,否则怎么为居民服务呢?现在,我们要面对的一个最迫切的现实,就是停车难问题,要顺乎民意,体察民情嘛,老百姓买了车没地方停怎么办,居委会肯定要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居委会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啊。《绿化管理条例》规定,你调整绿化可以的,你减少一个平方的绿化,必定要增加一个平方的绿化,要不然你是违法行为。你不要以为这事是街道或者镇政府说的,你就可以去做了,不可以的,过去是为民做主、替民做主,现在是由民做主和让民做主。那么,你现在就要通过召开听证会、协调会等,争取大多数居民同意后才能去做,这里面有许多文章要做。汤臣豪园小区有一个安装卫星电视的案例:

小区开发时,开发商承诺有卫星电视,事实是小区从2000—2006年一直享受免费的卫星电视服务(开发商从北面的汤臣高尔夫园区借用信号到汤臣豪园小区)。由于政策原因,从2007年开始不允许借用信号。为了履行承诺,开发商出钱为小区安装卫星电视接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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