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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4 01: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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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夫林·沃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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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园风雨后

故园风雨后试读:

主要人物表

查尔斯·赖德—主人公,也是故事的叙述者

塞巴斯蒂安·弗莱特—主要人物,查尔斯·赖德的好友,外貌惊艳,气质出尘,后因家庭的束缚远走他乡

茱莉娅·弗莱特—塞巴斯蒂安的妹妹,后与查尔斯相爱

马奇梅因夫人—塞巴斯蒂安的母亲,极其虔诚的天主教徒,掌控着全家

雷克斯·莫特拉姆—茱莉娅的丈夫,交游很广,极富手段

安东尼·布兰奇—查尔斯和塞巴斯蒂安在牛津时的好友

桑格拉斯先生—牛津大学历史讲师,企图讨好马奇梅因夫人并从中获利,后被赶走

西莉亚·赖德—查尔斯的妻子,博伊·马卡斯特的妹妹,后与查尔斯离婚

马奇梅因勋爵—塞巴斯蒂安的父亲,早些年逃离了家庭,居住在威尼斯

布赖兹赫德(布赖德)-塞巴斯蒂安的哥哥,性格怪异

科迪莉亚—塞巴斯蒂安最小的妹妹

堂兄贾斯珀—查尔斯的堂兄,在牛津时经常教育查尔斯

卡拉·希克斯—马奇梅因勋爵的情人“我”的父亲(内德·赖德)-查尔斯的父亲,与查尔斯不和

博伊·马卡斯特—查尔斯和塞巴斯蒂安在牛津时的朋友,查尔斯妻子的哥哥

麦凯神父—为马奇梅因勋爵做临终忏悔的神父,深信天主教徒临终时都会进行忏悔

贝丽尔·马斯普拉特—布赖兹赫德的妻子

库尔特—塞巴斯蒂安在突尼斯认识的德国人,一直受到塞巴斯蒂安的照顾,后死于军营

布伦达·钱皮恩—雷克斯的情人

范妮·罗丝康芒—马奇梅因家的亲戚

阿洛伊修斯—塞巴斯蒂安的小熊

胡珀—战争时期查尔斯的部下

再版序

这部作品此次再版,做了不少小的补充,同时进行了一些实质性的删减。它令我渐渐失去了以往在同代人中所享有的尊重,引我走向了一个陌生的世界,那里充斥着来自书迷的信件和各类报刊摄影记者的围追堵截。它的主题——天恩对一群命运截然不同却紧密相连的人之作用——也许宏大得有些刻意,但我无意为此致歉。让我不甚满意的是它的表现形式,这其中明显的缺陷,大概要归因于写作时的自身境遇。

1943年12月,我在跳伞训练时受了轻伤。这反倒成了一件幸事,让我有机会在服役的过程中休养。随后,这难得的空闲期又因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指挥官而延长,让我可以等到1944年6月这部作品完成时,才回归部队。创作这部作品时,我时常感到一种陌生的激情,同时又伴随着对重返战场的渴望。对我而言,那是一段现时的穷困与令人惶恐的灾难彼此交织的阴暗时光——大豆与基本英语填满了生活里所有的缝隙。这使得整部作品对美酒、美食、仍在眼前的往日繁华和精致华丽的语言风格都充满了饥渴之感。但这些令现在已不再贫乏的我有些倒胃口。我已经对那些粗俗的段落进行了修改,却无法清除干净,因为它们是这本书不可或缺的部分。

我一直对茱莉娅犯下大错后的彻底爆发,以及马奇梅因勋爵去世前独白的处理举棋不定。这些片段当然无法如实记下当时真实发生的言语。但它们的写作手法确实不同,就像早期查尔斯与他父亲之间的场景。我本无意把这种手法运用在这部竭力逼近真实的作品之中。但在这里我执意原样保留它们,因为就如同勃艮第(Burgundy,好多书都把这个词拼错)美酒和月光一般,它们都是全然于心情的书写;也因为读者喜欢它们——虽然这并非我要考虑的头等大事。

1944年的春天,还没人能预料到英国老式乡间别墅当下受到的狂热追捧。在那时,这些先辈留下的、可以代表我们国家艺术美感的建筑,似乎难逃衰败和被抢掠的厄运,就像16世纪的修道院一样。于是我才辅以热忱,将其安置在作品之中。布赖兹赫德庄园现今已向游客开放,其中的珍宝也经由专家之手重新排布,庄园的建筑甚至比马奇梅因勋爵时期保存得更加完好。英国的贵族们在某种程度上保有了自己的身份,这在当时看来似乎也绝无可能。类似胡珀式的行军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制止。因此这本书从某个角度看像是对空棺材唱出的颂词。这些内容,倘若不被彻底毁掉,就绝无可能符合今日之情状。这本书其实是写给年青一代的读者们的,作为一份来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纪念品,虽然它表面上写的是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的故事。伊夫林·沃于库姆弗洛里1959年序幕故园风雨后

当爬上山头,来到C连驻地的边界时,我停下来,回头望了望山下的营房。透过清晨的薄雾,整片驻地一览无余。那是我们就要离开的日子。三个月前,当我们进驻这里,地面上还白雪皑皑,而此时,初春的第一片绿叶已经展露枝头。那时我便想,无论再怎样荒凉的场景出现在我眼前,都不会比此刻更加残忍。直到现在,我也丝毫找不出任何有关这里的美好回忆。

我与军队之间的爱,其实早已死去。

这里是电车线路的尽头,从格拉斯哥回来的醉汉可以一直在座位上打盹儿,等着到终点时被人叫醒。从电车站到营地还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他们可以趁这段时间,在经过警卫室前扣好上衣扣子、整理好军帽。这四分之一英里本是水泥路,现在却长满了野草。这里是城市的尽头,鳞次栉比的居民区与霓虹闪烁的电影院在此终结,穷乡僻野由此开始。

营地所在的地方,不久前还是牧场与耕地。农舍依旧处于小山的怀抱之中,不过已经被改造成营地办公室;常春藤仍旧爬满围墙,围墙庇护的地方曾是一片果园,现在也仅剩下半亩破败的老树,立在我们的洗衣房后面。在军队进驻之前,这里本已计划要被夷为平地。也就是说,如果再有一年的和平,这里就不会有农舍,不会有围墙,也不会有苹果树。光秃秃的河岸间,五英里半的马路已经建成。马路旁纵横交错的明渠,说明市政承包商已经着手设计排水系统。再有一年和平,这里就会成为近郊的一部分。现在,我们冬天时住过的小屋正在等待被拆除。

路对面有一幢建筑,时常招来许多闲言碎语和冷潮热讽。那是一所疯人院,即便在冬天也被树木半掩着。这幢建筑无论是坚固的围栏还是庄严的大门,都让我们的营地相形见绌。在暖和的日子里,我们会看到一些患者在整齐的碎石小路与美丽的人工草坪间漫步、跳跃。这群幸福的叛国者,放弃了力量悬殊的抗争,抛却所有质疑,扔下一切责任,以这个文明世纪的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安然享受着这份遗产。当我们经过时,士兵们常常会冲着围栏那边喊:“老兄,帮我把被窝焐热吧,我用不了多久就会过去!”不过我们新来的排长胡珀,却很嫉妒这些人的优越生活。“要是希特勒来了,准会把他们统统扔进毒气室,”他说,“我觉得我们也可以跟他学学。”

我们在隆冬时节进驻此地,那时我带来的还是一群生龙活虎又心怀希望的士兵。当我们从沼泽迁移到这片港口区域时,我们最终要前往中东的消息已经传开。可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只是每天扫雪、整理阅兵场地,我看着他们从失望变成无奈地顺从。他们贪婪地捕捉着空气里炸鱼店的气味,竖起耳朵听着熟悉的、和平时期工厂传出的汽笛声和舞厅乐队的音乐声。休息日,他们会无精打采地站在街角,在军官走过来时偷偷溜掉,生怕敬礼的样子会让自己在新任情妇面前丢脸。在营地办公室,有一大堆申请小额补贴和假期调用的条子等待批复。仅仅是在半战斗状态下,每天一大早迎接我的,却都是装病者的哀号,以及满腹牢骚的士兵一张张哭丧着的脸和呆滞的眼神。

而我,本该担负鼓舞他们的责任,但我已自顾不暇,又怎么帮他们呢?原先把我们整编起来的那位少校,现在已经提干离开了。继任者来自其他团,年轻一些,但不那么友善。战争爆发时招募来的那批在食堂工作的志愿兵,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他们离开的原因五花八门,反正已经走得差不多了:一些自行退出,一些晋升到其他部队,一些进了参谋部,还有一些志愿当了特工;有一个在射击场自杀,还有一个上了军事法庭——他们的位置被那些应征入伍的士兵取代。如今,广播不停地在前厅播放,晚饭前就被喝光的啤酒也越来越多。这里不比以前了。

在这里,不过三十九岁,我就明显觉得自己老了。每到夜晚,僵硬和倦怠都会侵袭我的身体,让我不愿走出营房。我开始养成固定的习惯,只坐那几把椅子,只看那几份报纸。我每顿晚餐前都要喝上三杯杜松子酒,不能多也不能少。我听完九点钟新闻就立刻上床睡觉。我总会在清晨起床号吹响前一小时醒来,躁郁不安。

在这里,我最后的爱死去了,死得悄无声息。某天,就在离开营地前不久,在起床号吹响前,我醒了过来,独自躺在营房里,凝视着全然的黑暗,旁边还有四位呼吸深沉、偶尔嘟囔几句的同伴。我开始琢磨这一天要做什么,是不是已经写下了要参加武器训练课程的两个下士的名字?这批请假回去的士兵中,是不是又是我的手下逾期回来的最多?我可以放心让胡珀带新兵班出去勘察地形吗?躺在黑暗里,我惊讶地发现,心里一些长久以来令我厌烦的东西已经悄然死去,就像一位丈夫时常有的感受:在结婚第四年突然意识到,自己对那个曾经爱过的妻子不再有渴望、温存和尊重;无法从她的陪伴中体会到快乐,不再想取悦她,也不再对她的言行及所思所想感到好奇;不再期望让一切重回正轨,也不再为这不幸的境况自我苛责。我了解这一切,当婚姻幻灭,一切都变得单调乏味。我们曾紧密相连——军队与我,从第一次强行求爱直到现在,此刻却什么也不剩,除了法律、责任和习俗带来的冰冷联结。我演绎了这个家庭悲剧的每一幕场景,发觉早期的争吵来得愈加频繁,眼泪越发无用,和解渐渐换不来甜蜜,直到双方的情感变得淡漠,指责愈加冷酷,错不在己而在对方的想法越发根深蒂固。我抓住她话语中的每处错误,并且学会在她犯错时表现得忧心忡忡。我从她的眼神里读出因无法理解而产生的空洞与愤恨,从她紧抿的嘴角上找出有关自私与一意孤行的蛛丝马迹。我了解她,就像一个人必须了解日复一日和他共同生活了整整三年半的那个女人一样。我了解她的邋遢、魅力与技巧,了解她的妒忌心和追逐私利的热情,以及说谎时手指上不自觉的小动作。此刻她已经魅力全失,不过是个志趣不合的陌生人,而我却曾在某个愚蠢的时刻,不顾一切地与她拥抱。

因而,在我们开拔的当天,我对目的地毫不关心。我会继续完成我的工作,但除了默许一切,我什么都不会多做。我们接到的命令是在九点一刻于附近的铁路支线上车,带上装有未过期口粮的帆布背包。这就是我需要知道的所有事情。副连长已经随一支先遣小队离开。连队物资前一天已经打包停当,胡珀已经提前查看了路线,连队在早上七点半列队集合,士兵们的背包都堆在营房前。1940年的一个令人兴奋的早晨,我们也是这么集合,误以为自己要被派往法国,前去为加来而战。在那之后,又有过许多次这样的集合,一年要换三四次驻地。这一次,我们的新指挥官下达了一个不寻常的“安全”演练指令,甚至还要求我们拿掉一切制服和运输装备上表明身份的徽章,令人不胜其烦。他说这是“战时条件下有价值的训练”,“如果我发现有营妓在那头等着我们,就说明这次秘密行动已经暴露了”。

伙房的炊烟升起,融于薄雾之中,消散在营房之间。一排排营房宛如一片漫不经心搭建起来的简易迷宫,又好似一个巨大的、尚未完成的建筑群落,刚刚才被一群考古学家发掘出来。

这处波洛克式建筑群的发掘,把20世纪的“公民—奴隶”群体结构,与其衍生而来的部落无政府状态联系在了一起。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有能力规划排水系统、建设永久性高速公路的先进文明,被一个最低等级的野蛮民族占领的历史。

我想未来世界的考古专家大概会像我这样来描绘眼前的这番景象。我转过头,询问连队的军士长:“胡珀先生来过了吗?”“今天一早上都没见过他,长官。”

我们一起走到已经废弃的营地办公室,我发现有一扇窗子刚刚被打破,而营地设备损坏记录这会儿已经做完了。“晚上风刮的,长官。”军士长告诉我。(所有的设备损坏都会被归于此类原因,或者是“工兵演习”。)

胡珀来了。他是个面色蜡黄的年轻人,头发向后梳,额前没有分缝,说话带着单调的英国中部口音。他来这里已经两个月了。

部队上的人都不大喜欢他,因为他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不在行,有时还会单独点名某个士兵完成他的指令,比如“乔治,稍息”。但我倒是有点喜欢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刚来的晚上,在饭堂发生了一件事。

当时,新上校刚来不到一周,我们还没有摸清他的脾气。那天晚上,他在前厅喝了几杯杜松子酒,有几分醉意。他第一次看到了胡珀。“那个年轻的军官是你们连队的,对吧,赖德?”他对我说,“他的头发该剪了。”“没错,长官。”事实如此,我说,“我会尽快处理的。”

又几杯酒下肚,上校开始盯着胡珀看,并且大声说道:“上帝啊,看看他们现在送过来的这些军官!”

那天晚上,胡珀似乎成了上校眼里的一个大麻烦。吃过了晚饭,他突然又大声地说:“在我之前的那个团里,要是有年轻军官这副样子,其他下属早就动手帮他把头发剃了。”

没人对他说的事情感兴趣。我们的无动于衷似乎激怒了他。“你,”他对A连一个面相正派的小伙子说,“去找把剪刀来,替这位年轻的长官把头发剪了。”“这是命令吗,长官?”“这是你指挥官的愿望,据我所知,那就是最好的命令。”“是,长官。”

于是,在一片充满寒意的尴尬气氛中,胡珀坐在椅子上,脑后的剪刀有一下没一下地忙碌着。理发一开始,我就离开了前厅,随后才找到胡珀,为他所受到的“欢迎”表示歉意。“这个团不常发生这种事情。”我说。“哦,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说,“我经得起这点玩笑。”

胡珀对军队并没有什么幻想——或者说,他并不觉得这里和他所了解的那普通又迷雾重重的世界有什么分别。为延期参军做出所有能做的微薄努力之后,他被迫来到部队服役。他认命了,他说:“这就像得麻疹。”胡珀身上没有半点浪漫主义,孩提时代便不曾随鲁珀特亲王的战马驰骋,也从未置身于桑索斯河畔的篝火旁边。在我除了聆听诗歌——那些学校会推荐多愁善感的少年们阅读的、歌颂坚忍的印第安诗歌——鲜少流泪的年纪,胡珀却常常哭泣,但既不是为亨利在圣克里斯平日的演讲,也不是为温泉关墓志铭。他不大记得历史上那些重大战役,却对体现人道精神的立法举措与新近的工业革新了如指掌。加利波利、巴拉克拉瓦、魁北克、勒班陀、班诺克本、龙塞斯瓦列斯、马拉松,以及西边的战场——像亚瑟王陨落的地方,成百上千个昔日战场的号角声,即便在我此时这般万念俱灰、无所依凭的状态下,依旧让我无法抗拒,带我回到思维清晰、生机蓬勃的少年时代。但胡珀对此始终无动于衷。

他很少抱怨。虽然他很难让人放心交给他哪怕最简单的任务,但他自己十分看重效率,并且有时会以自己有限的商业经验,对部队的开支与供给状况评头论足:“要是在生意场上,这么做准会遇到麻烦。”

当我清晨从烦躁中醒来,他却睡得很香。

我们相处的这几周里,我觉得胡珀就是新一代英国年轻人的代表。所以每当有人发表公共言论宣称未来社会需要怎样的年轻人、世界又亏欠了他们什么的时候,我就把“胡珀”代入这些泛指的言论中去,以检验它们的合理性。因此在起床号响起前的黑暗时光里,我有时会琢磨“胡珀集会”“胡珀旅社”“国际胡珀合作”以及“胡珀的宗教”这些东西。他是所有这些复合概念的试金石。

这些日子他也确实有些改变。和在军官学校学院训练队时相比,他更不像个军人了。这天早晨,他背着全副装备,看上去更没个样子。他就像跳着鬼步舞一般走过来,把带着羊毛手套的手掌举在额前,算是向我敬礼。“军士长,我有话要和胡珀先生说……你这家伙,到底去哪儿了?我让你去检查路线的。”“我迟到了?对不住啊,我一直在忙着收拾行李。”“那是你勤务兵的事。”“嗯,严格来说是的。不过你也知道,他有自己的事要做。像这些家伙,你要是不好好待他们,他们就会在其他方面找你麻烦。”“好吧,现在赶紧去检查路线。”“好——嘞。”“看在基督的分上,别说‘好——嘞’。”“对不住,我确实在注意了,刚才是顺嘴了。”

胡珀转身走了,正好军士长回来。“指挥官正往这边走,长官。”他说。

我过去迎接他。

指挥官猪鬃般的红色小胡子上还带着水珠。“嗯,东西都点清了吗?”“是的,我想是的,长官。”“你说‘你想’?你应该说‘你确定’。”

他的目光落在了打破的窗子上。“这个,记入损坏记录了吗?”“还没有,长官。”“还没有?我倒很想知道,要是我没看见,它什么时候能被记上去。”

和我相处,他会觉得不自在,他的咆哮也仅仅源于胆怯。不过我却觉得,这样的状况再好不过。

他带我往木屋后面走,来到把我们与运输排隔开的栅栏前面。他迅速跳过去,走向杂草丛生的沟渠与堤岸,这里曾是农场的边界。他开始用手杖刨地,像一只找松露吃的猪,不一会儿就发出心满意足的嚎叫声。他刨出了一个“垃圾坑”,那是热爱整洁的列兵们的最爱,里面有扫帚头、旧炉盖、生锈的水桶、一只袜子、一块面包,它们连同香烟盒与空罐子一起,被埋在酸模和荨麻下面。“看看这里,”指挥官说,“这就是我们留给接管这里的团的美好印象啊。”“这真糟糕。”我说。“这是个耻辱。在你们离开之前,记得把这些东西都烧干净。”“好的,长官。军士长,去转告运输排吧,告诉布朗上尉,指挥官先生希望这条沟渠可以清理干净。”

我好奇上校会不会容忍我这次抗命。他容忍了。他站了一会儿,犹犹豫豫地用手杖戳了戳沟里的脏东西,然后以后脚跟为轴,转过身,大踏步走开了。“您不该这样做,长官,”军士长对我说,自打我进入连队,他就一直给我建议和支持,“您真的不该这样。”“那并不是我们的垃圾。”“也许不是,不过您要明白,您要是得罪了上级军官,他们就会在其他方面找您麻烦。”

我们走过疯人院时,两三个上了年纪的疯子在围栏后面,客客气气、叽叽咕咕地说着些什么。“再见啦,老伙计,我们会回来看你们的。”“我们不会离开太久。”“一直笑到我们下次见面吧。”士兵们回应道。

我和胡珀走在先行排的前头。“我说啊,你知道我们要去哪儿吗?”“不知道。”“你觉得这次当真要去打仗吗?”“不。”“又是白折腾?”“对。”“人人都说我们要去打仗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想。经过了这么多次训练和演习,要是从没真的打一仗,那实在是太蠢了。”“我倒不犯愁。时候到了,会有很多仗给大家打的。”“哦,我可不想打那么多仗。只要够我去和别人说‘我打过仗’就行了。”

一列老旧的火车,由一位铁路运输官负责,正在铁路的支线上等着我们。一支杂役队正把最后一批行李从卡车上卸下来,搬到行李车上去。我们用半个小时做好了出发的准备,但一个小时后火车才开动。

我和我的三个排长单独享有一节车厢。他们吃着三明治和巧克力,抽着烟睡着觉。谁也没带一本书。最开始的三四个小时里,列车常常会停在两站之间,他们便趁这个机会把头探出窗外,记下镇子的名字。后来他们对此丧失了兴趣。中午和夜晚,会有人来给我们的杯子倒上一些不冷不热的可可。火车慢吞吞地向南行驶,沿途都是铁路干线那种单调又乏味的风景。

当天主要的事,是指挥官的“命令下达会”。一个传令兵召集我们在指挥官的车厢里集合,指挥官和他的副官头戴钢盔,全副武装。他说的第一件事情是:“这是一次命令下达会,我希望你们在出席的时候可以着装得体。当然,实际上我们刚好在火车上,但这并不是你们放松自己的理由。”我觉得他正打算把我们打发回去,不过盯着我们看了一会儿后,他说:“坐下。”“营地那边的状况可真让人难堪。不管我走到哪儿,都能发现玩忽职守的军官。部队撤离后的营地状态,最能说明一个团级军官的能力。而一个营与其指挥官的声誉也就靠这个。而且,”——下面的话,他确实是这么说的,还是我通过他愤怒的声音与眼神为他配上的台词呢?我想它其实并没有说出口——“我不想我的职业声望被几个临时军官的懈怠毁掉。”

我们坐在一边,笔和本子都已就绪,等着记录接下来的工作细节。一个较为敏感的人此时大概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表现不够出色了。也许他已经察觉,所以才用暴躁如学校校长一般的语气补充道:“我只要忠诚的合作。”

随后,他翻开笔记本,念道:“命令。”“情报。本部正在从A地到B地的途中。这里是C地的主干线,易受敌军的轰炸和毒气攻击。”“目标。准备前往B地。”“方式。火车约在二十三点十五分到达目的地……”

……

重点出现在会议尾声的“管理”一项。C连抽出一排人,其余的人负责在列车到达支线时,将车上的货物卸下来,那里等候着三辆载重三吨的卡车,它们会把这些货物运到新营地的物资临时堆放处。士兵们需要一直工作到任务完成,而剩下的一个排则要前往那里担任守卫,在周边站岗放哨。“有问题吗?”“可以给执行任务的士兵发点可可喝吗?”“不能。还有问题吗?”

当我把这些命令告诉军士长时,他说:“可怜的老C连又遭殃了。”我心知肚明,这是对我违抗命令施加的处罚。

我向排长们传达了命令。“我说,”胡珀抱怨,“这可让咱的小伙子们有的受了。他们估计要发脾气了。指挥官好像总派咱们去干脏活。”“你去做警卫。”“好哇。不过我说,我怎么才能在黑灯瞎火的时候,找到我该去哪儿做警卫呢?”

熄灯后不一会儿,我们就被一个传令兵搞出的动静惊醒了。他闷闷不乐地走过车厢,还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一个经验丰富的中士喊道:“第二轮来啦。”“敌人正在向我们喷洒液态芥子气,”我说,“务必保证窗户全都紧闭。”然后我写了一份简单的报告,说明我们这里无人员伤亡,也没有设备被污染。在卸车之前,一队士兵将被派下车,对列车外部进行清理。指挥官似乎对这个报告很满意,因为我们再没听到他的指令。夜深之后,我们都睡下了。

最终,在入夜很深的时候,我们才抵达支线。安全作战行动训练要求我们,执行任务时需避开车厢及站台。黑暗中,大家从正在运行的列车车厢跳到煤渣跑道上,这给我的部队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和破坏。“在路堤下面的路上集合。你们C连真是一如既往地行动迟缓啊,赖德上尉。”“是的,长官。我们在用漂白剂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麻烦。”“用漂白剂?”“清理车厢外部,长官。”“哦,你们干得非常认真,我信了。别干了,进行下一项吧。”

直到这会儿,我那些半梦半醒、心怀怒气的士兵才在路上噼里啪啦排起队来。又过了一会儿,胡珀那个排出发了,消失在夜色中。我发现了几辆卡车,旁边排成队的士兵正在手递手把货物从陡峭的路堤上运下来。当这些士兵发觉自己正在做目的明确的事情时,他们便愉快了不少。最开始的半小时,我和他们一起传递货物,随后我停下来,去迎接随第一辆返回的卡车一起回来的副连长。“那营地还不算糟,”他汇报说,“是一幢很大的私人宅子,还有两三个湖。运气好的话也许还会逮到几只鸭子。村里有一家酒吧,还有一个邮局。附近没有镇子。我已经想办法给咱们俩搞到了一间屋子。”

早上四点,运送货物的工作完成。我坐上最后一辆卡车,穿过幽深的小路,路旁垂悬下来的树枝不断抽打着风挡玻璃。而后我们离开了小路,驶上私人车道。再然后,我们来到两条车道交会的空地,那里有一串防风标志灯,标记着临时堆放处的位置。我们就在这里卸了货,最终在向导的指引下,来到我们的新住处。此时天上星光暗淡,还下起了蒙蒙细雨。

我一直睡着,直到勤务兵过来叫醒我,才疲惫地起身,默默穿上衣服,刮好脸。走到门口我才问副连长:“这地方叫什么名字?”

他告诉了我。这一瞬间,仿佛有人关掉了脑子里的无线电,那个在我耳畔、在无数个日子里不停愚蠢地大喊大叫的声音也突然间随之消失。无边无际的沉默接踵而至,起先是空虚,但渐渐地,随着我的外在感官重新振作,那甜美的、纯真的、久已忘却的声音开始在耳畔回荡。他说起的那个名字于我而言是如此熟悉,这个有魔力的名字,具有古老的力量;因此仅凭声音,那些幽灵一般的昔日岁月的记忆,便已在我周围翩然飞舞了。

我呆呆地站在小屋外面。雨已经停了,但天空依旧乌云密布,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此刻仍是清晨,不远处炊烟直直升起,飘散在铅灰色的天空中。眼前的车道,起先是一条碎石路,后来荒草密布,现在则满是车辙,到处是烂泥。它依着山坡的轮廓延伸,最终消失在山丘下面。道路两旁,一些波纹状屋顶的铁皮小屋四处散落,里面吱吱嘎嘎、喋喋不休地传来口哨声和嘘声,以及一个营的士兵发出的嘈杂声,这动物园一般的声音,昭示着一天的开始。在我们的前面和周围,有一片我更加熟悉的美丽树林。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被一个蜿蜒的山谷所环抱。我们营驻扎在一个缓坡上,正对面的原野尚未被侵染,径直将我们的视线引向邻近的地平线。这中间有一处水源,名为“新娘河”。它发源于不到两英里外一处名为“新娘泉”的农场,我们过去常常步行去那里喝茶。新娘河的下游水量很可观,最终汇入埃文河。埃文河在这里被水坝拦截,形成了三个湖泊——其中一个不过一片芦苇荡大小,但另两个湖面要宽广许多,映衬出云朵与种植在湖边的大山毛榉。这里的树林里生长着橡树和山毛榉,橡树灰白且光秃,山毛榉则因新萌出的嫩芽而有几分绿意。它们与绿草地和广阔的林间空地一起构成了既简单又设计精心的图案。这里还有小鹿来吃草吗?像是生怕人们的目光无可停驻,水边还立着一座多利安式的神殿。另有一座爬满了常春藤的拱门,横跨在连接起来的堰堤最低处。所有这一切,都在一个半世纪之前被设计和建造,因此到今天,也许正是它们成熟的时刻。从我站的地方看过去,房屋正好被一处绿色的小山尖阻挡,但我知道它们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样的方式矗立。它们就藏在一片菩提树后,宛如一只伏在凤尾草丛中的雌鹿。

这时胡珀凑了上来,向我打招呼。他打招呼的方式多半是学来的,别人却都无法模仿。因为守夜,他的脸有些发灰,而且还胡子拉碴。“B连的人接了我们的班,我已经打发小伙子们去洗漱了。”“好。”“房子就在上边,拐角的地方。”“没错。”我说。“下周旅部的人才会过来。这地方当兵营可是够宽敞了。我刚刚在周围侦察了一圈,不得不说,这地方真是非常华丽。古怪的是,这里还有一座天主教堂。我进去看了看,里面还在进行礼拜——只有一个随军牧师,还有一个老头子。我觉得很尴尬。这档子事你比我在行。”也许是我看上去漫不经心,为了激发我的兴致,他打算做最后的努力,因此又说道:“这里还有一座大到吓人的喷泉,就在台阶前面,全部用岩石砌成,上面还雕了各种各样的动物。你一定没见过这样的东西。”“不,胡珀。我见过。我以前来过这里。”

这句话似乎因为小屋的房顶回音而显得更响亮,在我耳边回荡。“哦,好吧,这里的一切你都知道。我也要去洗漱了。”

我来过这里。我知道这里的一切。第一部我也曾在阿卡狄亚生活第一章初遇塞巴斯蒂安·弗莱特——以及安东尼·布兰奇——初访布赖兹赫德庄园“我以前来过这里。”我说。我以前来过这里。二十多年前,六月里一个晴朗无云的日子,塞巴斯蒂安第一次带我来。当时,沟渠旁还簇拥着淡黄的绒线菊,空气中充满夏天的丰盛气息。我一直记得,那一天特别晴朗,尽管我后来造访得愈加频繁,每次心情也不尽相同,但最后一次故地重游的时候,我忆起的还是初次来这儿的情景。

那一天,我同样对自己即将抵达的目的地一无所知。当时是八人划船周,在牛津——这个像昔日的雷昂尼斯一样、眨眼间被滔天洪水淹没的地方。不过那时,它还是一座精雕细琢的小城。在她宽敞又安静的街道上,人们行走议论,宛如身处纽曼的年代。她秋日的雾霭、灰白的春光,以及呈现在夏日的稀有光彩——就像那一天,栗树的花正在盛放,清晰的钟声在辽阔的天空飘荡,轻而易举就翻越山墙与圆屋顶,散发出几个世纪以来的青春气息。正是这种幽深的寂静,让我们的欢笑回响,静谧而欢愉,穿行于喧闹之中。每逢八人划船周,总会有一群闹哄哄的女人来到这里,竟有好几百人之多。她们嘁嘁喳喳、摇摇晃晃地走在鹅卵石小路和石阶上,参观、玩乐、喝冰镇红酒、吃黄瓜三明治。她们还会撑船,让她们的方头平底船聚拢在大学生们的驳船周围。她们在《伊希斯》杂志社和辩论社彼此问候,不时来上一段古怪、轻浮、令人无比困扰的“吉尔伯特与沙利文”式玩笑,还以她们独特的大合唱在学院的礼拜堂里引人侧目。回音与不速之客充斥着每一个角落,而我们的学院却没有回响,因为这里正是所有吵闹的源头。我们当时正在举行舞会。我住在前院,窗前的空地上此时已经铺好了地板,搭上了帐篷,棕榈叶和杜鹃花包围着门房。最糟糕的是,我楼上住的那个胆小如鼠的自然科学学院学监,竟在这段时间把他的房间租给女士们做衣帽间——关于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的告示,此时正挂在距离我的橡树大门正上方不到六英尺的地方。

所有人里,对此反应最强烈的就是我的校工。“没有女伴的绅士们,在接下来这几天里被要求尽可能外出用餐。”他沮丧地宣布,“您在学校里用餐吗?”“不,伦特。”“他们说,这是给仆人们的机会。得了吧!我还得去给女士衣帽间准备一个针插垫。她们为什么要跳舞?我看不出什么名堂。以前划船周的时候从没有什么舞会,纪念舞会另当别论,可它是在假期里,也不会和划船周一起进行。这些人就像是茶喝不够、船划不够似的。要是你问起我,先生,我觉得这都赖那场战争。要是没有战争,这一切都不会发生。”那时是1923年,对伦特和其他成千上万的人来说,他们没法再像1914年时那样过日子了。“现在晚上喝酒,”他继续说,同时像他平时习惯的那样,人在门口,身子一半在里面,一半在外面,“约上一两个绅士一起共进午餐,这是应该的。但根本不该有什么舞会。这都是那些从战场上回来的家伙带回来的东西,那些人又老又无知,还不愿意学习。真是这样。还有些人甚至跑到城里的共济会去跳舞,不过学监会抓到他们的,你看着吧……啊,塞巴斯蒂安少爷来了,我不该站在这儿说话,还有针插垫等着我去准备呢。”

塞巴斯蒂安走了进来。他穿着纯灰色法兰绒上衣,白色双绉裤子,打着一条夏尔凡领带,上面是邮票图案,刚好和我的那条很像。“查尔斯,你们学院到底怎么了?有马戏团来表演了?就差没看到大象了。我得说,整个牛津突然变得好古怪。昨天晚上,这里居然挤满了女人。你得马上走,这地方太危险。我刚好有台车、一篮草莓和一瓶佩拉庄园葡萄酒——别装了,这酒你肯定没尝过。它和草莓相配极了。”“我们要去哪儿?”“去见个朋友。”“谁啊?”“一个姓霍金斯的。带上点零钱,以备我们一会儿遇上想买的东西。这台摩托车是一个叫哈德卡斯尔的人的,待会儿我要是摔死了,记得把这玩意儿还给他——我不大会开摩托。”

穿过大门,在曾是传达室的冬季花园外,正停着一辆莫里斯—考利双座汽车。塞巴斯蒂安的泰迪熊正端坐在方向盘上。我们把他放在我俩中间,“照看好,别让他着凉了”,然后出发。圣玛丽教堂钟敲九下,我们差点撞上一个牧师,他戴着一顶黑草帽,留着白胡须,正不紧不慢地在高街上逆行。莫里斯—考利穿过卡尔法克斯,途经车站,很快来到博特利路,身旁就是开阔的田野。那时候,人们总是毫不费力就可以抵达乡下。“天还早呢,对吧?”塞巴斯蒂安说,“女士们还在做那些女人们下楼前要做的事呢。懒惰真是毁了她们。我们逃出来了,愿上帝保佑哈德卡斯尔。”“那个哈德卡斯尔到底是谁?”“他本打算和我们一起来,不过懒惰毁了他。瞧吧,我跟他说好约在十点见的。他在我们学院念书,是一个阴郁的人。可他应该过着双重生活,至少我这么觉得。毕竟他也不能成天扮哈德卡斯尔,白天也这样,黑夜也这样,总是一张脸,对吧?不然他早就死于无趣了。他还说他认识我父亲,但那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没人认识我老爸,社交圈里人人都想避开他。你没听说过吗?”“真可惜,我们俩都不会唱歌。”我说。

到斯温登,莫里斯—考利身下便不再是平整的马路了。等到太阳终于爬上山顶,我们来到一片干燥的石墙与长条石屋中间。这会儿已经将近十一点,塞巴斯蒂安突然把车开进了一条小路,然后停了下来。天气很热,我们不得不去找个阴凉的地方休息。在一个覆盖着被羊群啃食过小草的山丘上,我们找到了一片榆树林。在树下,我们吃草莓,喝葡萄酒——正如塞巴斯蒂安所许诺的,这两样东西的确很般配。酒足饭饱,我们点上土耳其粗雪茄,仰面躺在草地上。塞巴斯蒂安注视着头上的树叶,我则望着他的侧影。四下无风,蓝灰色的烟雾升起,一直飘进蓝绿色的树荫之中。雪茄的香气,混合了夏日的芬芳,再加上那上等佳酿的绵长余韵,让我们仿佛离开地面,悬浮在这草地一指之上。“这地方真适合埋金子,”塞巴斯蒂安说,“我要在每一个让我觉得快乐的地方,都埋上一件宝贝。这样等到我又老又丑、满心绝望时,就可以回来,挖出宝贝,想起那些好时光。”

这是我大学入学的第三个学期,但我的牛津生活,其实直到第一次遇见塞巴斯蒂安,才算真正开始。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当时学期已经过半。我们来自不同的中学,在牛津又分属不同学院。所以要不是某天晚上他在我们学院喝得烂醉,而我又刚好住在前院一楼的房间,恐怕上完这三四年大学,我都不会遇见他。

我的堂兄贾斯珀曾警告过我住这类房子的种种危险。当时,我初来乍到,只有他一个人觉得我会是个能够听从悉心指导的对象。我的父亲就从没给过我任何建议。他一如往常,在跟我相处时小心翼翼地避开所有严肃的话题,直到我出发的前夜,父亲才提到大学这个话题。他十分谨慎又含糊地对我说:“我一直在谈你的事呢。我在雅典娜俱乐部那边遇见了你未来的院长,我想谈谈伊特剌斯坎人对不朽的看法,他倒想说说在工人阶层推广学术讲座的事情,所以我们折了个中,谈了谈你的事情。我问他该怎样安排你的生活费,他说‘一年三百镑,别给再多了,大多数人拿的都是这个数’。我觉得这个答案不怎么好,我上学的时候,生活费就比其他人要多那么一点,而在我的经验里,无论何时何地,一个人手里多几百镑的现钱,总会让他在众人面前显得更体面,也更受欢迎。想到这个,我打算一年给你六百。”他说着,不时还在觉得自己很风趣的时候抽抽鼻子,“不过我又想,一旦你们院长听说了这件事,他恐怕会觉得我是有意冒犯他。所以我决定,给你五百五十镑。”

我谢过他。“嗯,这确实是一种娇惯。不过,你知道,这些都来自家里的存款。我想,现在是该给你些建议的时候了,不过我自己就从没收到过任何建议,除了你的远房亲戚阿尔弗雷德。你知道吗,那个夏天,我出门闯荡之前,他骑着马专程赶到鲍顿来,只为了给我一点建议。你知道他的建议是什么吗?‘内德,’他说,‘有件事我求你一定要照办,就是上学的时候,每到周日都要戴礼帽。这比什么都重要,看你体不体面——人家不看别的,就看这个。’而且你知道吗,”我父亲继续说,同时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我总是戴着我的礼帽。其他人有的会戴,有的压根儿不会,我也看不出他们有什么不同,也没听过有人议论,但我总戴着礼帽。这只表明了在恰当的时机,一个谨慎的建议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我希望我也可以告诫你点什么,但很可惜,我没什么建议给你。”

我的堂兄贾斯珀弥补了这一缺憾。他是我父亲一个哥哥的儿子,我父亲曾不止一次半开玩笑地称他是“家族之首领”。他今年上四年级,预计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穿上牛津划船队的蓝色队服。他是坎宁俱乐部的秘书,同时还是学生活动室的总管,在学院中颇有声望。在我来学校的第一周,他便前来正式拜访,还留下来喝下午茶。他吃了很多东西:蜂蜜面包、鳀鱼吐司、富勒牌核桃仁蛋糕,然后点上烟斗,瘫坐在我的柳条椅里,给我拟订行为准则。他的建议覆盖了方方面面,甚至直到今天我还记得他说的大部分话,那些翻来覆去的言语:“……你在读历史?那真是门令人尊敬的学问。这个学校里最糟糕的科目要数‘英国文学’,‘现代经典’次之。学习的时候,你要么拿‘优’,要么就混个及格,任何中间等级的成绩都是没有意义的。费了功夫,成绩却只是‘中等偏上’,那时间可就算是白白丢掉了。你应该去听最好的讲座,比如阿克赖特讲德摩斯梯尼。不要去管那些讲座是不是你们学院的。关于衣着,要穿得像你在乡下的时候那样好。永远不要穿粗花呢的外套和法兰绒的裤子——永远都要穿成套的衣服。去伦敦找一个裁缝,那里的裁缝手艺好,而且赊账期也长。至于俱乐部,现在就要加入卡尔顿,等二年级一开始就去‘烤架’。如果你想加入辩论社——那也不是什么坏事,不过你得先在外面有点名声,比如先去坎宁或者查塔姆活动活动,最好再在报纸上写点文章……远离野猪山……”此时晚霞映在对面的墙上,再过一会儿天就完全黑了。我往壁炉里添了煤,然后打开灯,贾斯珀在伦敦定做的宽大运动裤和利安德领带显得愈加气派。“别把导师当成你以前学校的校长,应该把他们当成你在家时的教区牧师……明年你就会发现,你要用上半年时间,才能甩掉那些第一年结交的不合适的朋友……提防那些天主教徒,他们都是些口音难听的鸡奸佬。事实上,你应该跟所有宗教组织撇清关系,它们什么用处都没有,只会招来祸害……”

最后,在临走前,他说:“最后一件事,记得换个房间。”我的房间很宽敞,有深深的凹窗和来自18世纪的镶板画。作为一个新生,我很庆幸自己能拥有这样的房间。“我看到有太多人,都毁在这前院一楼的房间里了,”我堂兄语气凝重地说,“人们不断造访,他们会把自己的长袍留在这里,然后等要去饭堂前再来这里换上。出于礼节,你得给他们递上一杯雪利酒。转眼间,你这里就会变成一间酒吧——而且还是免费的。所有学院里的不良分子,都会在这里蹭吃蹭喝。”

我不知道我是否有意无意地听从了他的哪条建议。不过,我是肯定不会换房间的。我的房间窗户下面还有一片紫罗兰,每到夏天,窗前都花香四溢。

人回忆过去时,很容易给青年时代的自己贴上或过分成熟或过分天真的虚假标签,篡改自己的成长历程。我应该想一下——而我也确实想过——用莫里斯的作品或阿伦德尔的画作装点自己的房间,书架全放上17世纪的对开本大书,以及有着俄罗斯皮革及波纹丝绸装帧的第二帝国时期的法国小说。但这都不是真的。在第一个下午,我得意扬扬地在壁炉上挂了一幅凡·高《向日葵》的复制品,还找来一扇屏风,上面是罗杰·弗赖的普罗旺斯风光——它是我在欧米茄工坊清仓处理时便宜买来的。我还在墙上贴了麦克奈特·考弗的海报和一张来自诗歌书店的韵律示意表。最不堪回首的,是我在壁炉架上的两根黑色蜡烛之间,摆放了一个波莉·皮切的瓷质人偶。我的藏书贫乏而单调:罗杰·弗赖的《视觉与设计》,美第奇出版社出版的《什罗普郡少年》《维多利亚名人传》《乔治王朝诗选》《罪恶之街》,以及《南风》。我在大学里最早交到的几个朋友,大致也是这种风格:来自公立学校的柯林斯,他天生就是要当老师的,拥有丰富的阅读量和孩童般的幽默感;还有一个由本学院知识分子组成的小圈子,他们处在过分华丽的“唯美主义者”和住在大学路、惠灵顿广场公寓里致力于“实事求是”的无产阶级学者之间,极力保持着“文化中立”。只有在这样的圈子里,第一学期的我才有了被接纳的感觉。他们可以提供我在中学时所享受的那种陪伴,而中学时代又刚好使我形成了接纳他们的性格。不过即便在牛津最初的日子——牛津的大学生活本身,以及拥有自己的房间和支票簿——令我愉悦,但我心里仍觉得,牛津可以给我的,不止这些。

随着塞巴斯蒂安的到来,这些灰色人物就纷纷淹没于背景之中,消失不见了,就像是薄雾中的高地绵羊。柯林斯曾向我揭露现代美学的谬误之处:“……所有关于‘有意味的形式’的论证成立与否,全要看体积。如果你想让塞尚在他的二维画布上表现三维空间,你就得同时允许兰希尔笔下的忠诚之光,闪现在西班牙猎犬的眼睛里……”不过直到塞巴斯蒂安慵懒地翻阅着克莱夫·贝尔的《艺术》,念叨并议论说“‘会有人对一只蝴蝶、一朵花,怀有和对一座大教堂、一幅画同样的情感吗?’是的,我会”的时候,我才豁然开朗。

其实在认识他之前,我就已经见过他了。那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因为从开学第一周起,他那迷人的外貌和仿佛从未听闻过任何世俗规范一般的怪异举止,就已经令他成为这一年最引人瞩目的新生。我第一次见他,是在杰默理发店里,当时最令我惊讶的倒不是他的样貌,而是他带着一只巨大的泰迪熊。“那位,”刚一坐下,理发师便对我说,“就是塞巴斯蒂安·弗莱特少爷。他真是个有趣的年轻绅士。”“显然如此。”我附和道。“他是马奇梅因勋爵的二少爷,他的哥哥是布赖兹赫德伯爵,上学期刚离校。那位可不太一样,是位安静的绅士,安静得像个老人。可你猜猜刚才这位塞巴斯蒂安少爷想要什么?他想给他的泰迪熊要一把毛刷,毛刷的毛得很硬的才好。而且这位少爷还说,这刷子并不是用来刷毛,而是用来在他生气时,打屁股、吓唬那只熊的。他买走了一把上好的、象牙镶背的毛刷,还在上面刻了‘阿洛伊修斯’——那只熊的名字。”一个男人,到他这个年纪,本该早已对学生们的种种空想感到厌倦,可他却对此如此着迷。不过此时,我仍对塞巴斯蒂安心存厌恶。等到后来见他乘双轮小马车,以及带着假胡子在乔治餐厅用餐的情形,都没能改变我对他的印象,尽管柯林斯此时在读弗洛伊德,并且可以用其理论对他的怪异之处进行合理解释。

直到我们真正见面,那仍然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场景。三月初的一个晚上,将近午夜,我正用热红酒招待学院的知识分子们。火在壁炉里熊熊燃烧,整个屋子弥漫着浓重的烟气和香料味,而我也听腻了无休止的形而上学。我打开窗子,此时前院外面传来了不寻常的响声:是醉汉们的痴笑,掺杂着跌跌撞撞的脚步声。一个声音说“停下”;另一个则说“来吧”;又一个说“反正时间足够……回学院……等‘汤姆’不响了再说”;还有一个比它们都清楚的声音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有点不舒服,我得离开你们一分钟”,然后就跑到了我的窗前。我认出那正是塞巴斯蒂安,可眼前这张脸,和我之前见过的生气勃勃、充满欢乐的面孔截然不同。他无神的眼睛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身子前倾,把头探进我的房间。他吐了。

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一场宴会是很寻常的事情。这里有一份公认的价目表,方便我们邀请校工来处理这种情况。至于喝酒,我们也都一路试错,不断学习。而塞巴斯蒂安,在那样窘迫的状况下,他选择了一扇打开的窗户,多少也体现了他的疯狂与可爱。可这毕竟是一次不吉利的会面。

他的朋友把他送到了门口。几分钟后,宴会主人、一个与我同年级、和蔼可亲的伊顿毕业生,回来向我道歉。他同样醉醺醺的,解释起来颠三倒四,最后还眼泪汪汪。“他喝了太多种酒了,”他说,“这并不是酒的数量或者质量问题,而是因为他是混着喝的。你得知道这个,知道这个才算是理解了问题的关键。你得知道,人若理解一切,就能宽恕一切。”“是的。”我说。可等到第二天伦特数落我的时候,我又变得牢骚满腹了。“五个人,喝了两大壶热红酒,”伦特说,“这里没法不变成这样,甚至都来不及去窗子外面解决,是吧?人哪,要是做不来什么事情,就不要勉强。”“这并不是我们聚会时弄的,是别的学院的人。”“好吧,不管是谁弄的,把这摊东西弄干净都是件恶心的差事。”“餐柜上有五先令。”“我看到了,谢谢你,但任何一个早上我都宁愿不要这钱,也不想看到这烂摊子。”

我拿上长袍出门,留下伦特继续完成他的工作。那些日子我还常常去上课,直到十一点后才回房间。一回房间,我就看到房间里摆满了鲜花,事实上,那场景就像是整个花卉市场一整天的存货全被塞进了我房里每一个可以当容器的东西里。伦特正在把剩下的花用牛皮纸包起来,准备一会儿带回家。“伦特,这是怎么回事?”“昨晚的那位绅士送来的,先生。他还留了张字条给你。”

字条上的字是用孔泰粉蜡笔写的,占满了我一整张上好的沃特曼绘图纸:我非常懊悔。阿洛伊修斯拒绝和我说话,除非亲眼看见我得到原谅,所以请来参加今天的午宴。塞巴斯蒂安·弗莱特。我后来回想,这的确是他的风格——毫无来由就假定我知道他的住处。不过那时,我也确实知道。“真是位有趣的绅士,我确信为他打扫是一种荣幸。我看你要在外面吃午饭了,先生。我已经告诉柯林斯先生和帕特里奇先生了。他们本打算和你一起去食堂用餐。”“是的,伦特。我出去吃。”

那个午宴——事实证明,它就是聚会——成了我人生新的开始。

我内心犹豫不决,因为那个地方很陌生,同时我耳畔似乎还传来了微弱、自负的警告,像是柯林斯的语调,劝我不去为好。可这些日子里,我一直都在寻找一种情感上的慰藉,又对那里满怀好奇,同时怀着淡淡的、莫名的恐惧,可也总觉得自己能在墙上找到一扇矮门,虽然我知道其他人会比我先到。那扇门后,就是一座封闭而令人迷醉的花园。它位于这灰色城市的中心,从整座城市哪一个窗口,都无从窥见它的样貌。

塞巴斯蒂安住在基督教会学院主楼的高处。我到的时候还只有他一个人,正在剥鸟蛋。桌子正中央有一个铺满苔藓的鸟窝,鸟蛋正是那里取出的。“我刚刚数过了,”他说,“每人五颗,还剩两颗,所以这两颗归我。不知怎么的,我今天饿极了。昨晚后来我一直待在‘多比尔和古多尔’药店,因为实在是醉得不行。我现在还觉得那时发生的一切都好像是在做梦。请不要叫醒我。”

他如此迷人,散发着不属于任何性别的柔美。这种美属于极致的青春,令其可以肆意歌唱爱情,可一旦寒风来临,便会很快香消玉殒。

他的房间里有各种各样奇怪的摆设:一台哥特式的小风琴、一个做成象脚样子的废纸篓、一堆蜡质水果、两只过于巨大的塞夫勒细瓷花瓶,还有几张镶了框的杜米埃作品,再加上房间里原有的朴素家具却配着一张大型午餐桌,令这一切显得更加不协调。他的壁炉架上还摆满了伦敦的小姐夫人们送来的请柬。“那个野蛮人霍布森,把阿洛伊修斯带到隔壁去了,”他说,“这样或许也好,因为这里的鸟蛋也没他的份。你知道吗,霍布森讨厌阿洛伊修斯。我希望也能有一个像你住处那儿那样的校工。今天早上他待我很和善,这种事要是换了其他人,说不定就是另一副脸色了。”

客人到齐了。其中有三位来自伊顿的新生,温和、优雅、落落寡合。他们前一晚刚在伦敦参加了一场舞会,但谈论起这件事,却像是在说一场互不相熟的亲戚的葬礼。每个人一进来都直奔鸟蛋而去,随后才注意到塞巴斯蒂安,再看看我这边,礼貌但漠然地打招呼:“我做梦也不敢如此冒昧地提醒您,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今年头一次吃鸟蛋。”他们说,“你从哪里弄到的?”“妈妈从布赖兹赫德寄过来的。那里的鸟儿总是早早就为她下蛋。”

等到我们把鸟蛋都吃光,开始享用奶油龙虾块的时候,最后一位客人才姗姗来迟。“哦,我亲爱的,”他说,“我先前脱不开身。我刚刚在和我那荒……荒……荒唐可笑的导师共进午餐。我要走的时候他还很意外呢,我告诉他我要回去换衣服,踢……踢……踢足球。”

这个人很高,很瘦,皮肤有一点黑,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我们其余人都穿着粗花呢衣服和皮鞋,他则穿了一套光滑的巧克力棕色西装,上面的白色条纹很是扎眼。脚上是一双绒面鞋子,还戴着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领结。一进屋,他就脱下了他的黄色耐洗革手套。他有点像法国人,又有点像美国佬,也许还有那么点犹太味,总之浑身上下充满了异国情调。

这位不必说,正是安东尼·布兰奇,“唯美主义者”的杰出代表人物之一。在所有查韦尔艾奇和萨默维尔的女学生中间,他都是罪恶的代名词。走在街上时,人们常常把他指出来给我看,而他总是一副神气十足、趾高气扬的样子。在乔治教堂,我还曾听过他对陈规旧习提出的质疑。而现在,在塞巴斯蒂安的魅力之下,亲眼得见,我发觉自己正贪婪地欣赏着他。

午宴用罢,他站起身,来到阳台上,手里拿着一个在塞巴斯蒂安房间一堆古董中意外出现的扩音喇叭,向下面低着头、穿着运动衫往河边走的人们深情款款地朗诵《荒原》:“我,提瑞西阿斯,早已受尽了苦难。”他啜泣着从威尼斯式的拱门向下面的人群喊道。“就在这张沙……沙发或床上扮演过。”“我,曾在底比斯的墙下坐过。”“又曾在最卑……卑贱的死人群中走过……”

然后,他轻快地走进房间。“看我让他们多惊讶!所有划……划船的小伙子都是我的格蕾丝·达林。”

我们坐在一起,小口啜着君度酒。最温柔也最漠然的那个伊顿学生伴着自己的手风琴,唱起了“她的武士被人抬进了屋”。

直到下午四点,人们才陆续离开。

安东尼·布兰奇第一个离开。他轮流向我们每个人致以正式又恭维的告别。对塞巴斯蒂安,他说:“我要在你身上射满带倒刺的箭,让你变成一个小针……针插垫。”然后对我说:“塞巴斯蒂安发现了你,真是太完美了。你原本藏在哪里呢?我要钻进你的地洞里,把你像一只老白……白鼬一样赶……赶出来。”

不久之后其他人也都离开了。我起身想和他们一起走,却被塞巴斯蒂安的话拦住:“再喝点君度酒吧。”于是我留下了。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得去一趟植物园。”“去做什么?”“去看看常春藤。”

这似乎是个不错的理由,所以我和他一起去了。当我们走到默顿学院墙下时,他挽起了我的胳膊。“我之前从未去过植物园。”我说。“哦,查尔斯,看看你还有多少东西要学!那儿有一个美丽的拱门,还有各种各样的常春藤,比我知道的还多。要是没有这植物园,我简直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最后,我回到了我的房间,发现它还是我早上离开时的样子。我忽然发觉自己被前所未有的空虚包围,这熟悉的氛围从未如此令我恼怒。出了什么问题?除了金色的水仙花,似乎没有什么是真实的。是屏风的缘故吗?我把它掉转方向,看不到上面的图画,多少让我好过了一点。

这是那扇屏风的末日。伦特一直都不喜欢它,所以没过几天就把它搬走,放到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楼梯下面,那里面堆满了水桶和拖把。

那天也是我与塞巴斯蒂安友谊正式开始的日子。所以也就有了后来,六月的那个上午。在榆树荫下,我躺在他身边,看着他唇间吐出的烟雾袅袅升起,飘进枝叶的缝隙。

我们继续上路,一个小时后就饿了。我们在一家小旅馆前停了下来,它的另半边是个农场。我们吃了鸡蛋和培根,还吃了腌核桃和奶酪,喝的是啤酒。整间餐厅没有阳光,旧挂钟在暗处嘀嗒作响,一只猫趴在空荡荡的门口,睡得正香。

我们再一次出发,在下午早些时候到达了目的地。熟铁大门对开着,乡间草坪上坐落着两座传统风格的林间小屋,另有一条林荫路连接着更多大门和开阔的公园。行过一处拐角之后,一片全新的、私密的景观突然呈现在眼前。我们身处山谷之上,脚下大约半英里的地方,灰色与金色相间的灌木丛宛如屏风,映衬着一栋老宅的圆顶和石柱。“怎么样?”塞巴斯蒂安一边说,一边把车停下来。距圆屋顶稍远的地方,有一条河向远处延伸,直至消失在视野中。周围还有几个低矮的小山丘,安然静候着,如护卫一般。“怎么样啊?”“住在这儿一定很棒!”我说。“你一定要去看看前面的花园和喷泉,”塞巴斯蒂安俯身向前,把摩托车发动起来,“这是我家人住的地方。”尽管当时我忙于欣赏美景,可从他的话里,我仍隐约感受到一种不祥的寒意——他说的不是“我家”,而是“我家人住的地方”。“不过别担心,”他接着说,“他们都走了,你不必去见他们。”“可我很乐意见见他们。”“好吧,不过你见不到。他们都在伦敦呢。”

我们驶过房前,来到一侧的庭院。“所有地方都上了锁,我们最好走这条路。”开过仆人居住区的过道,那里像座堡垒,石头铺地,石头做顶,“我要带你去见霍金斯婆婆,她曾是我们家的奶妈。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见见她。”他带我爬了一段没铺地毯却也一尘不染的榆木楼梯,楼梯之上是一条宽木板打底、中央铺着细长的厚地毯的通道,接下来则是铺着油布的过道,然后是许多小楼梯,还有几排深红色和金黄色的救火水桶,指明了楼梯井口的位置。我们走上最后一段楼梯,来到一扇门前面。那圆顶是假的,为的是模仿香波堡的穹顶。里面只是多一层楼,被隔成了许多小房间。这里是育婴室。

霍金斯婆婆坐在敞开的窗子旁,喷泉就在她眼前,远处还有湖泊和神殿。在目力所及的最后一个小山尖上,有一座闪闪发光的方尖石碑。她双手摊开,放在膝上,两手间搭着一条念珠。她睡得很熟,经过了努力工作的青年时期、经历丰富的中年时期,此刻她所拥有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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