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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4 0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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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堂

出版社:中南博集天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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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时光留给你

最好的时光留给你试读:

陪你到世界末日

芝麻糊是一只纯种暹罗公猫,他最初的饲主对他的命运从不质疑,因为他的美貌注定一生娇贵,这娇贵又注定是个好价钱。

芝麻糊出生不久,就被展示在宠物店漂亮的白漆铁艺笼子里。那时他的个头才刚刚顶上成年男子的两个拳头,通身浅茶色的绒毛,只有脸、耳尖、尾巴是黑色的,眼睛蓝得剔透,在暹罗猫中是不折不扣的小帅哥。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秋日,芝麻糊被我一位有钱的密友看中,毫不砍价地花重金买下,连同整个店里最好的猫舍、最好的食盆、最好的猫粮、最好的铃铛一起,浩浩荡荡地带回家里。

这就该是他的命运,一点不曾拐弯。

而那时的我独自住在一间小公寓里,写稿不分昼夜,吃饭不分早晚。常常素面朝天,戴着大黑框眼镜,随便扎两个辫子,穿着宽松的帽衫,随便往裤兜里塞入皱巴巴的人民币,挎着桃红色HELLO KITTY的购物袋,到楼下的7-11买便当和零食,模样比《萤之光》的小萤还要干物女一些。

因为地处帝都繁华地段,所以常常会在便利店里遇见漂亮的OL(白领丽人)和正如夏花的女学生,有一次听到她们聊我的小说,随即又聊到我的微博,感叹当个女作家真的不错,优雅又美好什么的。站在一旁结账的我搓了搓鼻子,望着7-11的天花板想:哦,我的生活听上去真是高级。收银员找了零钱时我还在发呆,后面的人催促起来,我忙拎起硕大的HELLO KITTY,结果碰到了后面姑娘的手臂,她不满意地嗔叫,我一面道歉一面把硬币撒了满地。

蹲在地上捡钱的时候,编辑Q急急如律令的催稿电话赶到。“今晚是deadline(最后期限)!再不交稿不是你dead(死)就是我dead!”“一定写!一定写!一定写!”

我各种讨好装可怜地挂上电话,抬起头发现所有的人都在看我,正当我自作多情地以为身份被曝光,知名度大到被围观时,店员无奈地对我说:“小姐……请您站起来好吗?挡路了……”

我灰头土脸地走出7-11,回到家里,一边喝番茄汁一边吃格力高,老老实实地熬夜写了数千字的青春与疼痛、爱情与别离。

这是我的命运,也不曾拐弯过。

这样的我和那样的芝麻糊,相遇了。

在有钱密友几百平米的大房子里,我第一次见到芝麻糊。他虽然小,但已经珠圆玉润起来,丝毫不怕人,踩着我的大腿,一跳一跳地去抓我帽子上的绒球。密友一边跟我聊天一边不断地打喷嚏,我问她:“你感冒了?”“没有呀,这几天不知道怎么回事,鼻子特别难受,一回家就不断打喷嚏。”“是不是鼻炎?”“我没有得过鼻炎呀。”“难不成……”我两只手捧起芝麻糊,看着他漂亮的蓝眼睛说,“你对猫毛过敏?”

芝麻糊也歪着头看我,模样十分可爱,我刚要搂他到我怀里,他却忽地一下子蹿到了我头上,帽子上的毛绒球,他终于够到了……

我惊声尖叫,密友笑作一团,芝麻糊趴在我头上,长长的尾巴在我眼前弯成了一个L。而我们笔直的命运也就从那一刻起,各自弯了一弯。

被我不幸言中,密友确实对猫毛过敏,端的是芝麻糊这么名贵的猫,也只能被隔离。偌大的房子里,芝麻糊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这似乎是一只宠物的顶级待遇,但代价却是不再得宠,不能靠近主人,不会受到爱抚。

我再见芝麻糊时,他已经在那间房里被关了一个多月,除了每日保姆来喂食换猫砂,他没见过任何人了。彼时毛茸茸的一团,现下却分外瘦弱,他见到我便殷切地叫,蹭我的腿,可再也没力气跳到我头上,去玩一玩帽子顶的那个毛球。

没有爱,谁都羸弱。

抱着芝麻糊不足斤两的小身子,我对密友说:“我来养他吧!”

密友千恩万谢,亲自把芝麻糊和他全部的高档家伙一道送到我的车上,连夸我舍身为友、义薄云天,几乎要挥着手绢目送我离开了。

我拉着小猫一路回家,泪流满面地看着他好奇地不停抓我的真皮坐椅,忽然觉得方才自己学周星驰在《喜剧之王》里对张柏芝说的那句“我养你”其实十分沉重。无论于人还是于猫,尽管养着不过一匙一羹,却难得日日夜夜天长地久。

等到红灯,我终于腾出手拯救我的坐椅,芝麻糊却一纵身跃到我腿上,好奇地盯着方向盘。转到绿灯,我来不及抱他下去,干脆让他就坐在我和方向盘之间,要从外面看过来,倒像是一人一猫在驾车。

我们就这样一起欢快地驶向了共同的命运。

我一个人左手抱着猫,右手抱着他的吃穿用度,脖子上挂着包,嘴里叼着钥匙,以史上最不雅的姿态回到家。搭乘电梯时,周围的人都凑过来看他,一边摸一边夸他稀罕漂亮,我扬扬得意,顿感养只名猫果然好,总比带个很矬的男人出去有面子。“这猫真漂亮!”“嘿,眼珠子是蓝的!”“毛色也好。”“外国猫吧?多少钱呀?”

我得着机会显摆,忙不迭地答:“三千多!”

我一张嘴,原先叼着的钥匙掉在地上,电梯里一下子静了下来,模样甚是尴尬,我讪笑着对旁边女孩说:“请帮忙捡下钥匙,谢谢啊——”

女孩笑着把钥匙递还给我,芝麻糊似乎不忍看我丢人的样子,干脆埋头到我怀里,以决绝的姿态不得已地痛别他一去不返的高贵猫生。

回到家里我整理东西,芝麻糊巡视房间,我累得要死地倒在沙发上,他优哉游哉地蹦到扶手前。眼见他不怕生,没有躲在桌子底下给我个下马威,我很高兴,笑眯眯地张开双手,想召唤他过来,却一下子愣住了。

那时的他,没有名字。

密友还没来得及给他起名就将他打入冷宫,只听过她喊猫咪。望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我内心柔软起来,一把抱起他,仰天长啸:“我要给你家,给你肉罐头,给你响当当的江湖名号!”

我原先救养过两只小土猫,一只起名叫酸菜鱼,一只叫水煮鱼,本想顺着叫他剁椒鱼或松鼠桂鱼,但看芝麻糊吃鱼罐头津津有味的样子,总觉得有同类相残的痛感,于是作罢。又想小时候奶奶家的院子里常光顾的几只猫咪,黄的叫大老黄,黑的叫大黑,白的叫大白,花的叫花花,想干脆叫他黑茶,但觉得这么简单有损我身为一名作家的职业道德。

从我喜欢吃的和从分辨颜色来起名,这两种方法都有欠缺,正挠头时,我忽地两手一拍,干脆两个方法并作一种,找个像他颜色的吃的不就好了!

我忙翻开零食柜子,一个个数过去:

可乐?太俗气!

油炒面?干巴巴的!

王老吉?广告嫌疑!

酸梅汤?夏天叫着爽,冬天叫着冷!

芝麻糊?芝麻糊!就这个了!

我抱着芝麻糊说:“芝麻糊,你叫芝麻糊了哦!”

芝麻糊纹丝不动,只有左边的耳朵向后扬了扬,我见他有回应,高兴地亲了他一口。芝麻糊随即又动了动左耳,这次动得更厉害。

一年后我慢慢知道他的习性,那意思其实代表不乐意——

不管怎么说,那天晚上,我的公寓不再只有我一个人。早上睡醒时我觉得胸口有点闷,抬眼看,芝麻糊正平卧在我的胸前香甜地睡着。看着他安心的样子,我暗暗许给了他一个永远。

永远是很多人都抵达不了的地方,但那天我想,我和我的小猫一定可以。

一人一猫的岁月是甜腻腻的,因为芝麻糊是一只黏人的猫。

不管我在房间里的什么地方,以我为圆心,直径为一米的范围内,一定能找到芝麻糊。

睡觉时,他就在我枕侧、身边、胸前等任何他觉得舒服的地方。有一次我做了一宿被法海追着压到雷峰塔底的噩梦,醒来时正畅想难不成我是白蛇转世,却慢慢感觉不对,怎么梦醒了还觉得背上沉重,扭头正对上芝麻糊的鼻孔,原来我趴睡时芝麻糊也一直趴在我背上睡,哪有什么白蛇转世,分明是黑猫压顶!

吃饭时,不管多饱他都会在离我最近的地方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如果是他平时不吃的蔬菜瓜果也就闻闻算了,要是正赶上他喜欢吃的火腿、面包、炖肉、腊肠,那我基本只能站着吃,只要坐下他就凑过来恨不得把头扎进碗里去。“你到底是不是从亿万富翁家出来的猫呀!这么没样子!”“喵!”“喵什么啊!不许舔!”“喵呜喵——”“啊!我的吃的!”

这是常常发生在我们之间的对话。他对食物就是这样执念,不管我多么小心地撕开包装袋,打开冰箱门,切开冰糖橙,只要动了吃的念头,他都会如同被召唤的阿拉丁神灯般瞬间出现在我面前,即使前一秒酣睡得亮出肚子,后一秒也会睁开眼睛瞥向我——手里的吃的。害得我半夜吃冰激凌都要向他报告:“闻吧闻吧,我没有背着你吃肉肉啊!”

上厕所时,芝麻糊一定会蹲卧在我腿上一起坐马桶,就连洗澡时,他都要登上玻璃房向下俯视着我。

这强烈的占有欲令我感觉,他是我的猫,而我,是他的人——

芝麻糊一点都不怕人,他是我们这边的名猫,快递员大哥、送餐员叔叔、保洁员大婶等,都分外喜欢他,到家里来都要夸赞他一番。而芝麻糊每次也都做足场面,人前威风凛凛,一副名猫架势,等人一走,他就打回原形,懒懒散散地躺在地上,翘起后腿舔舔屁股什么的——

他最喜欢美女姐姐,最讨厌身上有烟味的男人。编辑Q第一次来我家时,就感受到了芝麻糊极大的热情,那天她穿了很拉风的黑丝,芝麻糊一见就飞奔过去抱大腿。于是芝麻糊志得意满,黑丝彻底报废。

如果是美女姐姐的爱抚,芝麻糊会摆出各种邀宠的姿势,小圆脸小圆肚子亮出来随便摸。如果是抽烟哥哥的深情召唤,芝麻糊基本无视,理都不会理,要是无奈被抱起,一定扭各种不合作的动作,惹急了的话,伸爪挠张嘴咬都是有过的。

很多朋友都说我家芝麻糊像一只活泼的小狗,而不似优雅的猫咪。因为只要我在房间里,不管我走到哪儿,他都会跟在我身后。之前我住的公寓是时髦的大开间,客厅厨房卧室都连作一体,为了能让芝麻糊在屋里有更多的地方捉迷藏玩,我换了一间大一点的公寓。可搬了家后,他还是只跟着我,如果我在卧室,他就根本不会去客厅玩。

我才明白,芝麻糊并不需要那么多的房间,他要的只是我身边有一块属于他的地盘。

有一次我去外地办事,托朋友照顾了芝麻糊几日。回来后,芝麻糊更是对我格外亲近。为了安抚他,我特意打开两个肉罐头给他吃。然而芝麻糊吃得并不安稳,只要我不在他身边,他就会追着我过来,看我有没有离开。后来我干脆就蹲在食盆旁边陪着他,他这才香喷喷地消灭了两大坨肉。

孤独是种通病,芝麻糊不怕人,他怕没有人。

那年冬天有一场狮子座的流星雨,我和芝麻糊一起站在落地窗前许愿,其中一条是:年年岁岁长伴长随。我低头看他,他抬头看我,心有灵犀。

在我的悉心养育下,芝麻糊愈加膘肥体阔,很快成长为不算尾巴净长52厘米体重7公斤的巨猫——饱暖思淫欲,古话一点没错,在芝麻糊第一次喷尿到沙发上之后,他正式发情了。

我先是想给芝麻糊找个女朋友,可周围实在没有同品种同条件可相亲的适龄貌美母猫。想买一只幼猫回来,又怕芝麻糊一个不冷静,发生猥亵幼猫的悲剧。况且生了小猫,我实在养不了那么多,送人或卖掉,我又万万舍不得。想送去宠物店配个种,但又怕年轻母猫虎狼之势,芝麻糊很容易“殚精竭虑”。直接送去做手术呢,又总觉得还是只处男就被咔嚓掉很残忍,网上甚多手术风险的血淋淋例子,实在不敢冒险。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芝麻糊已经从客厅荼毒到卧室,从床铺荼毒到了衣柜——我家阳台每天都要晒很多衣物,每天漂洗的崩溃和朋友们耐心的劝导终于让我下定决心带他去做了手术。

在医院里,我们俩都像是生病的孩子,紧紧相依,各自害怕。

为了一切安全,我先给他做了术前检查,芝麻糊很乖,抽血时只哼唧了几声,随后就老实地趴在我怀里。可我知道他害怕,因为背部的毛都微微炸起了。打麻药前,芝麻糊一直看着我,我帮医生按住他,嘴里一边嘟囔着:“宝宝不怕。”眼里一边滚出泪水。猫被麻醉后闭不了眼睛,我看着失去知觉的芝麻糊被抱入手术室,抱肩蜷缩着蹲在了门外。

那20分钟里我一直不停地在念佛经,祈求世上所有的神一起保佑我的小猫。我不停地蹂躏自己的神经,甚至后悔带他来这家医院,万分之一的麻醉致死率如果降临在一只猫身上就是无可挽回的死亡,我为什么不能勤勉地每天洗床单呢?为什么不能忍受他半夜的尖叫呢?为什么不能体谅他不好的脾气呢?为什么明知有万分之一的危险还带他来到这里呢?

就在我几近崩溃的时候,大夫像天使一样打开了手术室的门。

我飞奔过去,一把握住医生的手,眼泪涟涟地急呼:“大夫!芝麻糊怎么样了?他有没有事?他还好吧!”

大夫很不配合,一点没有电视剧里那么温和可人,他皱着眉推开我的手说:“你紧张什么啊!本来十分钟手术就得了,你非要用什么呼吸麻醉,整整费了半小时的工夫,还不够我们折腾的呢!早没事了,猫都醒了,比你镇静多了!”

我讪讪地走入手术室,麻药劲过去,芝麻糊肯定觉得疼了,他趴卧在手术台上使劲“哈”着人。“你去摸摸他吧,他现在瞳孔还散着,什么都看不清,不让我们近身呢。”护士跟我说。

我心疼地走过去,嘴里低低喊着他的名字,芝麻糊空洞的眼向我声音的方向望了望,慢慢低下头,不再“哈”人了。

我轻轻地抚摸他的背脊,他委屈地“呜呜”了两声。“他不高兴呢。”我对护士说。“是呀,人家好不容易出来玩一趟,又没犯错,却被割掉了蛋蛋,能高兴吗?!”护士答。

我——无语了。

那天回去,芝麻糊和平时不一样了,他不再追着我玩,也不再闻我的吃的,把他最喜欢的羽毛逗猫棒放在他面前,他连碰都不碰。我在网上看到过,有的猫在被“咔嚓”后,性格会大变,不再黏主人,成为独来独往的沉默猫咪。我想,芝麻糊肯定是不喜欢我了。

晚上我睡觉时,芝麻糊果然不像往日凑到我身边躺下,被窝旁常有他温度的地方一下子变得格外冰凉。我有些寂寞地关上灯,强迫自己努力去适应没有陪伴的空洞。而正在我胡思乱想时,忽然我的脚下窸窣出声。是芝麻糊!他一步步朝我走来,因为有伤,所以撅着小屁股,走得比平时慢些。我伸出手,他立刻躺在我的怀里,舒服地把下巴枕在我胳膊上喵呜两声。

我的小猫没变,他一心一意地依赖着我,哪怕这依赖会有点疼,但他也从未打算离开。

芝麻糊好勇敢。

术后的芝麻糊恢复得惊人的快。两天后狂吃三罐鸡小胸肉,三天后开始在房间里撒欢似的折返跑,四天后因为没有扑到窗外的小鸟所以不高兴地弄翻了晾衣架,一周后成功突破15斤大关,曾经的暹罗帅哥终于变身猥琐宅男——

而我呢,继续我的赶稿、做杂志、写剧本的表面风光实则干物女的生活,只不过与编辑的往来电话里,常常多了“对不起、对不起,没写稿子是因为我在喂芝麻糊”这样的对话,和“喵呜喵呜喵呜呜”这样的声音。

在2012年到来之前,先有一场前奏似的红月亮表演。我照旧抱芝麻糊出去看,本来期待他会变个身,可他却一点反应都没有。直到五分钟后我才发现他变了!他比看流星那会儿变沉了——

年初很多杂志来访,问我世界末日到了怎么办,会不会害怕?

我一点也不怕,因为我想,所有的陪伴就是为了一起抵达末日那天。“合格比尼克了voi”这是芝麻糊刚刚走过键盘打下的字——咳,虽然翻译不出什么意思。

但我笃定,他也这么想。

天总会亮的

1

总记着几张面孔。失望的,落寞的,流泪的,还有天空下毫无表情的。都是这么跋涉过来,心里长着翅膀,踩着城市的泥泞,从熟悉的街道走过去,留下不熟悉的脚印。

想趁着我年少的美妙时光,能对你好一些。

后来发现,只有不再年少,才有了对你好的能力。

可是这时候,你已经不在了。

电视节目我做了十三年,什么类型都接触过,什么岗位都涉及过。记得2003年跳槽,换台换节目,拿着带子到机房,后期都在忙碌,没有人理会我。

余盐是后期主管,说:“要不你自己剪吧,对了你会不会?”

我说:“不会。”

余盐说:“我教你。”然后他打开机器,录入素材。在视频轨道里,长长的一条,他“啪嗒”按下鼠标,素材断开。他说:“看,这是切开,好了,你应该会了,自己弄吧。”

教学方式虽然简单到深得我心,但完全于事无补好吗!

他自顾自地离开。我坐在屏幕前,从深夜十一点折腾到凌晨四点,因为我只懂切开,所以把素材切成三四百段,然后乱成一锅粥。这时候余盐端着泡面进来,说:“哎哟不错哦,好了你走吧。”

说完他一敲键盘,素材恢复,跟刚输入时一模一样。我当即仆街,差点儿把泡面扣在他头上。

我还没来得及暴走,他转头对我说:“张嘉佳,现在你看我切的点,跟你有什么不同,对你有帮助的。”

很快,我因为前后期都能操刀,在新节目组站住了脚跟。

这件事我一直感激余盐。

2

其间我发现个秘密,亲眼目睹余盐给他的女徒弟送盒饭,买四个菜躲在办公室,精心搭配,荤素无比协调,层层堆叠,然后再从桌子底下摸个橙子,屁颠颠送到机房。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智商实在问题太严重,旁边那么多人,大家手里捧着寒酸单薄的饭盒,几十只眼睛瞪成乒乓球,这还看不出来就见鬼了。

女徒弟叫刘孟孟。大家痛不欲生,每次吃饭还要尽量避着她,免得她发现众人盒饭跟她不同。我好奇地问几个后期哥们,大家支支吾吾地说,余盐德高望重,老头长青春痘不容易,给他点儿机会吧。

我跟余盐越混越熟,喝酒的时候问他,这么干没意义,表白吧。

余盐一口干杯,叹口气说,你不懂,我不是要追求她,我就是照顾她。

过几天余盐被抽调到外地拍片子,临走叮嘱我,帮他搞定爱心盒饭。我满口答应,转头就忘。第二天迟到,直接睡到中午去单位。迎面撞到几个后期哥们儿,在食堂门口堵住刘孟孟。我心里“咯噔”一下,完蛋我似乎忘记什么事情了。

哥们儿手忙脚乱地劝说孟孟:“我们帮你打。”

孟孟说:“那多不好意思,我自己来吧。”

哥们儿急得青筋爆出来,看见我过来,怒目相对。我很不舒服,觉得不是什么大事,硬着头皮说:“干吗,出人命了?”

结果哥们儿差点儿跟我动手。孟孟在众人注视中,走到窗口,递进去一张八块钱额度的饭票,打份正常的饭菜。

她似乎完全没有发现异常,端着走到桌子边。几个同事赶紧让位置,孟孟紧张地说:“别,我好久没来这里吃饭啦,你们别。”

哥们儿狠狠推我一把,各自散开。我摸不着头脑,尽管我忘记任务,但不至于这么严重吧。

祸都闯了,我索性坐在孟孟对面,还没开口,问题全部堵在喉咙。

孟孟边吃边哭,眼泪一颗颗掉进饭碗。可是她哭得悄无声息,筷子依旧扒拉着米饭,用力拨进嘴巴,一嚼,腮帮子上的泪水就滑落下来。

我想,她哭什么?

一个女孩子在大家面前哭成这样,她该多难过。

一个女孩子在大家面前哭成这样,还在吃饭,她该多饿。

3

台里有份宝贵的带子,据说放在新闻库最里面。一般带子会反复使用,但这盘再也不会取出来了。

每台非编机里,这盒带子录入的素材永远都保存着,用密码锁住。

余盐回来后,听说了发生的事情,叹口气,深夜打开机器,解开密码,给我看这份神秘的素材。

镜头走进一幢陈旧的楼房,扫了几圈,听到记者的声音:“拍点儿赶紧走,给几个近景,有裂缝那些,我×……”

镜头猛地抬起,“砰”一声响,然后彻底黑掉。

我惊呆了,转头看向余盐。

余盐说:“水泥块。”

我打个寒战,说:“砸到人了?”

余盐说:“一平米多的水泥块。”

我迟疑地说:“摄影师?”

余盐说:“大刀,刘孟孟的亲哥哥。”

新闻这行,我挺了解。每天起早贪黑守在医院和派出所,斗殴车祸基本都得往这两个地方送。哪儿传来死人的消息,必须快马加鞭赶过去,抢在警察赶到前。有个哥们儿,暴雨天收到河里漂上浮尸的短信,飞驰过去,车没停稳就扑下来,扛着机器二话不说冲河里跳,就是为了拍到尸体视频。

我们蹲在楼道口抽烟。余盐说:“大刀是咱们后期的,懂摄像,当天摄像部人不够,借了大刀去。小区危房,年代久,又找不到责任人,台里去采这个新闻。他妈的怎么就是大刀把命丢那儿了。”

我说:“我懂了。”

余盐掐掉烟头,说:“我从没想过,居然会碰到同事死掉这件事情。把命丢那儿了,见鬼,好端端的后期,居然会死,见鬼。”

我没法接话,手足无措地说:“没关系,我以前小学同桌的愿望是一辈子旷课,夏天去运河游泳淹死了,结果真的一辈子旷课。你看,我哪里能想到,会碰到同学死掉这件事情。”

余盐沉默一会儿,说:“以前都是大刀给孟孟打饭的,他很疼自己的妹妹,觉得女孩做后期太辛苦。”

我说:“嗯。”

余盐说:“我没其他权力,只有一堆饭票。”

我看着他走掉的背影,发了会儿呆。

我们都会经过这样的年华,有无限对你好的心,却只有一堆额度八块的饭票。

4

之后孟孟都是自己打饭,再也不要余盐代劳。

我对孟孟是奇怪的态度,觉得她可怜孱弱想靠近,又觉得她满具传奇色彩想远观。

圣诞节那天,全城喜气洋洋,除了新闻部,其他节目都提前录制完毕,大家能放假的全出去玩耍。我去协助一个直播,大清早去台里帮忙。刚下出租车,发现台里兵荒马乱。

原来节目做平安夜街头采访,镜头抓到一对中年情侣,但情侣没有发现。后期做了定格,还给他们打了个晃晃悠悠飘起的一颗心,幻化成两个字:幸福。

结果中年男子已婚,属于偷情,他老婆发现了,爬到电视台悬空楼梯,举着菜刀要自杀。大姐哭得声嘶力竭,说电视台摧毁了她的家庭,导致老公索性跟她摊牌要离婚。

同事们慌忙报警,孟孟从后期房走出来。我在一楼看着她走向大姐,她戴着雪白的绒线帽,离大姐几步远,聊了几分钟。

那个大姐猛地丢下菜刀,飞奔而去,一场闹剧就结束了。

所有人好奇万分,不知道她说了些什么,可是没人上前问她。

中饭去食堂,我排她后面。现在大师傅都知道了这个失去哥哥的姑娘,他假装不看孟孟的眼睛,死命往她盘里打鱼,打肉,打花菜,打黄瓜,若无其事地端给孟孟。

坐下来,孟孟吃了几口,突然说:“片子做好了,晚上我们去喝一杯。”

我一愣,说行。

晚上去管春酒吧,孟孟说喝一杯,结果喝了好几杯。

她兴致很高,笑着说:“你猜我跟那位大姐说啥?”

我好奇万分。

她说:“我告诉她可以把录像刻录给她,老公要离婚就用这个当证据分财产。老公不离婚,电视台赔钱给她。”

我张大嘴巴,说:“那要是真的不离婚呢?电视台怎么可能赔钱?”

她说:“铁定离。后期是我,定格和那颗心是我做的。我看到素材的时候,认出了那个女孩,才做的这些。”

她笑着说:“那个女孩是哥哥以前的女朋友。”

我大吃一惊。

孟孟说:“你们都错了,我不是无知少女。”

我猛烈点头:“对对对,孟孟你太拉风。”

孟孟说:“我想辞职。”

我举着酒杯的手僵住,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

她说:“太累了。”

我说:“工作吗?”

孟孟摇头,侧着脑袋搁在酒桌上,定定望着台灯,不知道在想什么。我无能为力,于是叫了一份薯条,推到孟孟面前,殷勤地说:“吃点儿。”

孟孟突然哭了,眼泪一颗颗掉进面前的薯条竹篮。可是她哭泣的声音淹没在音乐中,用力嚼着薯条,一嚼,腮帮子上的泪水就滑落下来。

我想,她哭什么?

孟孟说:“我有个哥哥,他叫大刀。”

孟孟说:“大刀从小傻乎乎的,连恋爱都不会谈,只知道被女孩子骗。”

孟孟说:“可是他那么傻,一直担心我吃不好,将来嫁给坏人,动不动唠叨,妹妹啊,哥哥一定要把你喂好。”

孟孟说:“我不知道嫁给谁,可是,大刀连娶个坏女孩的机会都没有了。”

孟孟说:“我不要留在这里。”

孟孟的抽泣变成号啕。号啕的声音淹没在音乐里。

我一下全明白了。

是啊,所有的爱护,其实都在无声提醒她,你是个失去者。而所有的爱护,都不能弥补,只是变成一把钥匙,时刻打开非编里锁着的那段视频。

5

孟孟辞职,余盐经常找我喝闷酒。他那个水平,喝闷酒跟吃闷棍一样的,节奏非常快,嘴巴里喊一声“干”,杯子往桌上一声“啪”,然后整个人卧倒。

次数多了,酒量稍微好些。他醉眼蒙眬,说:“张嘉佳,我明天走。”

我说:“你去哪儿?”

他说:“我也辞职了。回老家电视台,虽然小城市没大出息,但待遇好点儿,据说年终福利够买辆车的。”

他又喝一杯,掏出手机,里头草稿箱有条短信,写着:孟孟,我想照顾你。

我说:“你干吗不告诉她?”

余盐说:“我能为她做什么?我他妈的什么能力都没有,送她饭票吗?妈的!”

我猛烈思考,想说服他,他已经再次卧倒。

我一个人喝了半天,莫名愤怒,直接拿他手机,把草稿箱里那条短信按了发送。

叮咚一声,短信回了。我吓出满头冷汗,颤抖着手打开,孟孟回了条:你在哪儿?

我瞄一眼余盐,发现这浑蛋居然坐直了,瞪大眼睛望着我手里的屏幕。我没管他,直接回了地址。

接着两人面面相觑,余盐的脸色由红转白,怎么又绿了。

孟孟围着红色围巾到酒吧,坐我们对面,看着余盐说:“听好多人讲,你也辞职了?”

余盐沉默半天,说:“我明天十点的飞机,你可以送我吗?”

孟孟站起来说:“如果我去了,就是答应你。”

说完就转身离开。这屁股还没坐热呢,我大声喊:“如果你没来呢?”

孟孟停顿一下,没回答,走了。

6

第二天我送余盐,大包小包。他一直磨磨蹭蹭,广播都开始喊他名字了,他还站在登机口不肯进去。

我不催他。他始终望着机场过道,那笔直而人来人往的过道,从一号口到十二号口,中间有超市,有面馆,有茶座,有书店,就是没有孟孟的影子。

我跟地勤说:“别管这位乘客了,你们该飞就飞吧。”

余盐站着,背后是巨大的玻璃,远处飞机滑行,升空,成为他发呆的背景。这幅画面,好像放鸽子。

一个渺小的傻逼,背后升起巨大的鸽子。

余盐哭了。

7

从此我没有孟孟的消息。

去年出差路过余盐的家乡,他这次酒量大涨,居然换成白酒。

喝完整瓶,他突然说:“孟孟嫁人了。”

他挪开苹果,东摸摸西掏掏,翻出那个破破烂烂的西门子手机,说:“我留着那条短信。”

我有点儿糊涂,接过来一看,发件人刘孟孟,内容是:“你在哪儿?”时间是2007年3月11日22点15分。

他醉了,窸窸窣窣地嘀咕:“我在哪儿?”

我突然很难过,对他说:“老余,别管自己在哪儿,你得对自己好一些。”

余盐趴在桌上,继续嘀咕:“是啊,我们都得对自己好一些。”

我年少的美妙时光,是想对你好的。后来发现,只有不再年少,才有了对你好的能力。

可是你已经不在了。那我只能对自己好一些。

无论你是余盐还是孟孟,无论你在哪儿,都要记得对自己好一些。

一切都会过去的,就算飞不起来,有脚印就知道自己活着。

8

2007年1月12日深夜,孟孟跟我在酒吧,她喝多了,对我说。“我不要留在这里。”

可是对很多人来说,酒空杯干,客人散尽,都还留在某一天里。

9

这个故事其实到这里就结束了,而且其实什么道理都没说。我也从此没碰到过他们。

2012年的某一天,夏秋之交,我背着包徒步,碰到一个陌生人。他说包太重,里边好多酒,萍水相逢也是缘分,不如喝了吧。

我们喝到天黑。我酒量不好,倒了,睡在路边。醒来他已经走了。

孤身一人,梅茜陪在身边,我待了很久,身上脸上头发上许多露水。

我一直不想起身,整整一宿。梅茜把它脑袋搁在我大腿上,一动也不动。它也沉默了一宿,只是会偶尔抬头看看我。

我觉得很难过。

然后天亮了。

然后我们就继续往前走。

无论你想留在哪一天,天总会亮的。

下辈子还做一家人好不好

1996年8月18日,你出生了。

一个月后,你成为了我们家里的一员。

2008年11月30日,你永远离开了我们。

至今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到你的情形。刚打开门,我就见到小小的一团雪球从房间里滚了出来。虽然这是我们的初次见面,可是你却一点也不胆怯,居然还冲着我直叫,就好像你才是这里的原住民。声音细细小小,却很有小伙子的气势。

姐姐说她去挑选小狗时,发现这只小狗最是霸道,抢食的时候还把其他小狗挤到旁边,看起来就是个厉害又不吃亏的性格,所以才特地把这只小狗选了回来。

从那天开始,你就一直陪伴在我的生命里,不离不弃。从我上大学,到进入新的工作单位,再到恋爱,结婚,最后离开中国……我生命中最美好最珍贵的时光都是和你一起度过的。

每次下班回家,你必定第一个冲出来迎接我,欢快地伸出爪子在我腿上扑腾。冬天的时候还好,夏天的时候你那爪子可是勾破了我N双长筒丝袜,也在我的腿上留下了好多“罪证”。后来我一见你扑来,只能赶紧将你拎起来放到床上,避免你的魔爪攻击。你这家伙就会顺势仰天躺倒,秀出软绵绵的肚皮,等着我给你挠痒痒,这是你最喜欢的享受了。我就喜欢看你眯着眼睛无限享受的样子,在你最舒服的时候对着你的耳朵猛吹一大口气,激得你立刻就一跃而起,无比郁闷地跳下了床……

晴朗的天气,如果我有空一定会带你一起散步。只是不知是人遛狗还是狗遛人,你在前面跑得飞快,我在后面跟得踉跄。有时一疏忽你就没影了,我不得不扯起嗓子很没淑女风度地大喊你的名字。在爸妈面前听话老实的你,在我这里总是无法无天,从没将我这小主人放在眼里。除了自由散漫目无主人,你的“恶行”简直就是罄竹难书,最可恨的就是将便便拉在路中央,害得我要在众目睽睽下用纸包起这些“黄金”扔掉。

你还是个很记仇很小心眼的家伙。记得有次我们全家出去玩,出发前忘记像往常那样和你道别,结果回来一开门可不得了,扑面而来一股难闻的臊味。原来你以随处小便来发泄自己的愤怒。不过这招可不聪明,不出意料,你挨了老妈一顿揍,还被罚到卫生间关了一夜禁闭。知道自己惹了祸时,你总是特别乖巧,好狗不吃眼前亏这个道理看来你还是懂得的。

要说你最受大家欢迎的时候就是冬天了。南方的冬天没暖气,开着空调也不舒服。这时大家都抢着要抱你,这个还没抱完那个就接了过来,就好像抢个诱人的香饽饽。毫无疑问,每次都是我占有你的时间最长,好似抱着一个小暖炉,抱在怀里全身暖暖的,比空调还管用呢。不过风水轮流转,到了夏天大家可都要远离你喽,炎炎烈日被你那毛茸茸的身体碰到,让人只觉得浑身冒汗呢。你比我们都要怕热,一吃完晚饭就跑到空调房间门口吐着舌头等着了。门一开,你蹿得比谁都快……

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你有时会很可恶地用屁股挤开我,然后给自己留下一个大大的地盘,你真是个贪心的狗狗知不知道?睡觉的时候你会和我背靠背,热乎乎的一团让我有种很安心的幸福感。我往里挪挪,你还会迷迷糊糊再挨上来,就好像你也觉得靠着我很安心。睡着的时候你偶尔还会说梦话,有时急促有时缓和,虽然不知你说些什么,可是我还是会偷偷笑你。真想知道你到底做了些什么梦,你的梦里是不是也会有我的存在呢?

虽然你给我惹了不少麻烦,不过有时你也能帮上一点忙。在电视台里做编导时,正好要做一期《夏日如何养护小狗》的生活节目,想来想去我只能让你做模特了。不承想到了洗澡的环节,你还真的很难搞定,连出动了你最爱吃的零食都没用。我和摄像搭档也是手足无措,最后只好呼唤了老妈前来救驾,折腾了大半天才算大功告成。在回家的车子上,你还一直抗议个不停……喂,你好歹也算家里的一员,小小牺牲一次色相又有什么?说你笨蛋就是笨蛋,多少人想上电视还上不了,你一只狗狗居然可以这么轻松就拥有自己的小专辑,里面的配乐都是我为你精心挑选的呢!节目播出前,家人早早就通知了亲朋好友,让他们务必要看看我家小狗的处女秀,简直比自己女儿上电视还要激动……节目完成后,我就做了一张碟片,这样我们就可以随时欣赏你可爱的身影了。

你还是个爱臭美的家伙,冬天穿着漂亮的唐装出去散步时,总能得到别人很高的回头率。别人要是夸你,你就会得意地摇尾巴;可要是说你坏话,你就会不开心,简直就是一个被宠坏的小孩子。虽然是个小伙子,可你的醋性也是不小呢,如果我抱起别人家的小狗,你就会愤怒地狂叫个不停,直到我放下小狗你才善罢甘休。就连那些小鸡、小鸟也会成为你的嫉妒对象,反正我们家的人只能宠你一个就对了!

还有,说起关于你吃的方面的话题,那可真是说上三天都说不完呢。对于狗罐头,你从来就是不屑一顾。平时你的主食就是鸡翅膀、鸡腿和鸡肝,有时你吃完了也会到我们的饭桌下遛遛,看看还有什么特别好吃的没有。你是个不挑食的好孩子,肉类禽类你都吃,还适时会吃点蔬菜和水果补充维生素,最爱的就是新鲜白斩鸡。每次我们全家出去吃饭,总会特别点一盆白斩鸡,大家几乎都不动筷子,原封不动地带回来给你吃。

除了主食,你热爱的零食也是和我有一拼,口味还随我,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你吃零食居然还看牌子!鱼片鱿鱼丝你要明珠牌的,牛肉干喜欢上海立丰的,猪肉脯喜欢大町屋的,偶尔也喜欢温州的鸭舌头……要是换了别的牌子你还就不碰,这到底是怎样一张神奇的狗嘴啊!

每次下班我总喜欢买一堆零食回家,边看电视边享受。只要我一坐下,塑料袋沙沙一响,你就像是收到指示一样箭一般蹿了过来,就这样特没眼力见儿地站在我面前。挡住电视屏幕不说,我的视线里就你那一脸快要流口水的无赖表情。书上说小狗吃多了零食对身体不好,有时硬起心肠想不给你,可你那双乌溜溜的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我,让我心里一软,只好把本来要塞进自己嘴里的东西塞到你嘴里去了。

别看你小时候霸道又厉害,在外对生人确实也是凶巴巴的,有时喜欢惹我,有时调皮得让人抓狂,但其实你的本性是很善良的呢。因为我怎么欺负你你都不发怒,实在被惹急了也是装模作样咬咬我的手指,从来不会用力咬下去……

回想起和你的点点滴滴,几乎都是满满的幸福和快乐,但偶尔,也会有点不协调的插曲。记得有一段时间各地严打犬类,我们这里也不例外。虽说我们已经为你上了户口,可一切还是小心为上,于是只能暂时将你送到了乡下。你离开的时候自己好像也有种预感,一直冲着我们叫……那段时间我们家里少了许多欢声笑语,每个人的心里都是空荡荡的。每次回到家,我总会期盼你的身影突然出现;无论做什么事,总是会想到你;有什么好吃的,也会下意识地喊出你的名字……

半个月后,乡下的亲戚那里着了一场火,差点把你给烧死在那里。这个消息令我们再也坐不住了,老爸毫不犹豫地作出了无论如何也要将你接回来的决定。

在汽车站再次见到你的时候,我们忍不住都哭了。你看起来瘦了不少,尾巴还有被烧伤的痕迹,仅仅半个月的时间就将你变成了这个样子。原本还精神不振的你,一见到我们就像是被打了针强心剂,汪汪直叫,激动万分地挣脱了乡下亲戚的怀抱,朝着我们飞奔而来……

这段乡下旅居生活结束后,你倒是老实乖巧了好一阵子,性格似乎也内向了很多,平时黏得我们也更紧,随时留意着家里人的动向,就像是害怕我们再次将你送到那里去。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你终于又恢复了原有的活泼。我们也打定了主意,无论再发生什么,我们都不会和你分开了。

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无法分离的一家人。

2004年,我只身前往遥远而寒冷的北欧,从此在那里和心爱的人一起生活。每年仅仅能回国两到三次的我,能见到你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

你还是一如既往地来迎接我,和我重复以前的游戏,眼巴巴地和我抢零食吃,缠着我带你出去散步。只是——和我游戏时你的身体已经跳不上床铺,出去散步时你没法像以前那样跑得飞快,在家里你趴在地上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多,你也渐渐开始咬不动那些喜欢的零食……我知道你一天天在变老,我知道这是自然规律。我知道,有一天,你会永远地离开我。可是我没想到,你的离开却是这样突然……

2008年12月1日,一切都没有征兆。那天早上我正兴高采烈地和老公聊着过一个月后回国探亲的事,我们还说着要买好多你喜欢的东西给你。可就在聊完之后我像往常那样打开自己的MSN,发现姐姐的昵称前有一小段话——1996年8月18日,你出生了,2008年11月30日,你永远离开了我们。

当时我的脑袋里像是有什么轰地炸开,碎成了粉末,眼泪当场就流了出来。

我知道你的身体越来越差,我知道你的病经常复发,我知道你活得也很辛苦,可是,我真的没想到你就这样走了。

为什么不再等一个月呢?只有一个月而已……

你知道吗?我的老公也很想念你,他也有好久没有见到你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你就对他很亲热,一个劲儿往他身上凑。我们还打趣说那是因为老公是洋人没有进化好,所以你比较有亲切感……我告诉他这次回来见不到你了,他也哭了……

整整一天,我都在家里发呆,然后不停地回忆那些往事……想一阵子哭一阵子,哭得我头痛欲裂,只恨不能立刻飞回国见你最后一面。

想到这次回来再也等不到你的迎接,

想到买再多的零食你也吃不到了,

想到再也不能给你挠痒痒了,

想到你就这样从我的生命里消失,

眼泪就一直停不下来……

接下来的几天,我就像是失了魂,精神一蹶不振,什么也不想做。除了回忆,还是回忆。只是,愈回忆愈悲伤,仿佛就这样陷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恶性循环。抓起电话打到家里,一开口就忍不住哭,可家人也同样沉浸于哀伤之中,反而让我的情绪更加恶劣。

老公很是担心我会情绪崩溃,很快订了去罗马的机票,请假陪我去那里散散心。

旅行或许真是舒解郁结的好方法,徜徉在罗马的秀丽风光里,我的心情确实大有好转,也想通了一些事。到达罗马的第一天,我就特地去许愿池投下硬币,专门为你许了个最美的心愿。

每次回国,我都会去露台上看看你。当时姐姐说你是我们的家人,所以绝对不会随便掩埋你,于是抱着你开了四小时车去上海,那里有专门的动物火化场。然后又将你的骨灰带了回来,安置在露台上永远陪伴着我们。或者说,能让我们永远陪伴着你。

你的骨灰前有香有花有你最爱吃的零食,还有我们,这样,你就不会太孤独了。

渐渐地,我们也接受了没有你的事实。只是老爸老妈再也不愿意养狗了。他们说自己年纪大了,经不起再伤一次心了。回家时我也尽量避免提到和小狗有关的话题,因为只要一说漏嘴,我就能见到他们眼底泛起的泪光。

房间里还摆着你最漂亮的照片,每次见到心里总是酸酸的。你的狗窝至今还没搬走,就好像你依然生活在这里。只要一开门喊你的名字,你就随时都会从哪个角落蹿出来。老爸有饭局时总是会下意识地要求将白斩鸡打包带回来,老妈路过菜场总是会下意识地询问鸡翅、鸡腿的价格,而我在超市挑选零食时总是还会下意识地挑选那几个牌子……每次见到像你的小狗总是忍不住驻足凝望很久很久,当我想要求摸摸小狗时,开口总是那一句:“我以前也有条这样的小狗……”

失去重要的家人,最难的是什么?不是日日夜夜挥之不去的思念,不是随时随地涌上心间的回忆,不是从今往后无法相见的伤感,而是习以为常难以改变的习惯。

习惯为它做些什么,习惯它正在家里的某个地方等着我们回去。

之后有一次去德国的慕尼黑旅行,在天鹅堡遇见了和你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小狗。当时我激动得难以自制,差点喊出了你的名字。站在那里,我看了“你”许久许久,终于忍不住追上了那对德国夫妻,以同样的那句话作为开场白:“不好意思打扰你们,我以前也有条这样的小狗……可惜它已经离开我了。我很想念它,没想到今天能见到和它长得这么相像的小狗,我想摸摸它,和它拍张照,可以吗?”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感觉自己鼻子酸酸的,强忍着才不让眼泪掉下来。

对方同是热爱动物的人,所以很是通情达理,女主人还很配合地让小狗和我拍照。老公抓紧机会飞快地摁下了快门,留下了我和它的好几张合影。

为了奖赏小狗的乖巧,女主人将手里的蛋卷冰激凌给它舔,它欢快地舔一口,女主人也跟着舔一口,一人一狗舔得不亦乐乎,充满了温馨和幸福。这真是——好让人羡慕嫉妒的情景……我想起了以前吃鱿鱼丝的时候,我也喜欢咬住一端,然后你咬住另外一端,用力把鱿鱼丝从我嘴里扯出去,随即乐颠颠地享受独食去了。夏天吃雪糕时,我会吃掉大半,然后将剩下的给你舔,你伸着粉红的舌头,呼啦呼啦一会儿就将雪糕舔了个干干净净……

亲爱的Lulu,我想你,只是你已经不知道了。

曾经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如今只能成为过往的回忆。

那些犹如发生在昨日的影像,如今只剩下了你的照片。

无法不难过,可是,我不要再流泪。

有人说,天堂并不存在,这不过是人们臆想出来的地方,只是因为希望以后可以和分离的家人再次相聚。

我希望真的有天堂。

我相信依然活着的人要代替逝去的家人和朋友看更美丽的风景。

所以不能再流泪,也不能再继续悲伤。

Lulu,我会带着和你在一起的回忆走更多的路,看更多的风景。

而你,也一定正在天堂微笑地看着我们吧?

谢谢你,Lulu,谢谢有你陪伴的十二年。

谢谢你给了我那么多,那么多——永远美好的记忆。

下辈子,还想和你做一家人。

那些年,陪你上自习的王语嫣

1

慕容复是王语嫣的男朋友,这件事情从他俩刚入学的时候大家就都知道了。王语嫣是学院的院花,搞不好还是学校的校花,能当她的男朋友,慕容复不知道拉了多少男人的仇恨。

不过慕容复自己浑然不觉,在许多人眼中,慕容复和王语嫣是一对不折不扣的学霸。特别是慕容复,每天的生活就是宿舍、教学楼,两点一线。王语嫣每天早早地起床买好早饭去等慕容复,中午和晚上慕容复在教室里学习,王语嫣去食堂打好饭给他送过去,等到教学楼闭楼,王语嫣再陪着慕容复回来。

钟灵不止一次问王语嫣:“慕容复这小子哪里好,你干吗跟着他受气?”

王语嫣每次都是抿着嘴笑一笑,说:“我觉得他有才华,是社会埋没了他。”

王语嫣其实是个白富美,要想找高富帅那是分分钟的事情,她却偏偏看上了慕容复,理由是对方有上进心,肯吃苦,将来一定有前途。

其实也不是没有人挖过墙脚,从学长到学弟,谁见了王语嫣的美貌都忍不住动上几动歪心思。但是任凭谁想尽办法,王大小姐就是油盐不进,谁都挖不走。用木婉清的话说,西施范蠡那都算个球,王语嫣跟慕容复才是真爱。

2

段誉最开始追王语嫣的时候,王语嫣并没有把他放在心上,这些年来追她的男生多了,帅的有,富的也有,她都从来没有动心过。

王语嫣的妈妈一直教育她,有钱又帅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个个都是花心大萝卜。慕容复家道中落,并不算有钱,尽管特别有上进心,为人又正派得可怕,但王夫人还是看不上他。王夫人千防万防,生怕慕容复来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勾引走,没想到王语嫣竟然去倒追了慕容复。

王语嫣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像慕容复那样胸怀大志又刻苦勤奋的人早晚会出人头地,自己是陪着他度过人生中最艰难的岁月的人,等将来飞黄腾达之后,他一定会对自己不离不弃,加倍补偿这些年来对自己的亏欠。

至于像段誉这样的有钱小白脸,有那么多漂亮姑娘喜欢,他对自己的喜欢不过是一时兴起。人们都说同甘共苦,王语嫣不相信同安乐的感情,她更相信自己跟慕容复共患难之后,最终能够苦尽甘来。

王语嫣像所有感情鸡汤文中描写的姑娘那样,温柔沉静,无怨无悔地跟着慕容复,因为在慕容复身上寄托着她的全部希望。

3

大二的圣诞节,班里组织聚会,王语嫣想让慕容复一起去,慕容复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这种活动有什么好去的,浪费时间又浪费钱,都快期末了,要复习啊。”

王语嫣小声地说:“可是你平时也挺努力的啊,咱们班难得聚会一次,你陪我一次吧。”“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虚荣了?”慕容复不满地皱起了眉头,“有什么好聚的呢,不就是吃饭喝酒,有什么意思呢?”

王语嫣的眼圈有点儿红,慕容复尽管一直对她要求严格,但是从来没有用“虚荣”这个词形容过她。自从王夫人知道她跟慕容复好上之后,就切断了她的生活来源,说是担心她把家当都倒贴给了慕容复,王语嫣不得不在课余时间找了两份兼职,勉强维持生活。这些慕容复并不是不知道,但是现在他因为王语嫣要去参加班里的聚会而说她虚荣。

王语嫣最终还是跟大家一起去吃饭了,如果放在大一,她一定会听慕容复的话,乖乖地陪在图书馆跟慕容复一起看书,但是现在她大二了,她已经跟着慕容复度过了一年半枯燥无味的生活,她只不过想跟班里的同学一起过一个圣诞节。

王语嫣第一次参加班级活动,男生们都很激动,段誉更激动,大家吃完饭之后他又招呼大家去唱歌,王语嫣稀里糊涂地跟着去了。

KTV里面灯光闪烁,大家有打牌的,有猜拳的,王语嫣被木婉清、钟灵还有几个男生撺掇着猜了几局拳,她本来就没参加过此类活动,输得一塌糊涂,被灌了两三杯,到第四杯的时候,段誉走过来摁住了杯子:“要不王语嫣你别喝了。”“英雄救美啊。”木婉清略带醋意地说,“幸亏今天慕容复不在。”“没事。”段誉好脾气地笑笑,“王语嫣难得参加一次班级活动,你们把她灌醉了,下次她就不来了。我来替她喝好了。”

那一天大家一直玩到后半夜,王语嫣时不时掏出手机看一眼,但是慕容复一个信息都没有给她发。

回学校的时候已经没有公交和地铁了,大家四人一组打车回去。段誉跟王语嫣是同一辆车,王语嫣坐在靠窗户的位置上,一路上她看着窗外忽明忽暗,出租车穿过喧闹的酒吧街、沉寂的居民区。灯光打在王语嫣的脸上,她还是那么沉默,就像她上衣右侧口袋里被紧紧握住的手机,静静地待在那里,没有生命。

汽车停稳的时候王语嫣还没有反应过来车门就已经被段誉打开了,她一只脚踏出去,才注意到段誉的手放在车门上方。“以前都是司机下车帮你护头,”木婉清随后出来,笑着说,“段大爷也有替我们效劳的一天啊?”“没事。”段誉继续好脾气地笑笑,“照顾女生嘛,应该的,应该的。”

王语嫣本来已经在前面走了,听到段誉这句话,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

4

慕容复似乎并不记得自己曾经跟王语嫣因为圣诞节的聚会发生过不愉快,王语嫣也没有再提起这件事。她还是每天等慕容复一起上课,帮他买饭,只是偶尔想起段誉对木婉清说的那句“照顾女生嘛,应该的,应该的”。

木婉清喜欢段誉,这好像是一个已经公开的秘密,但是阿碧喜欢慕容复,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

阿碧是从大一下学期开始喜欢慕容复的,这件事情要不是钟灵八卦说出来,王语嫣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知道。阿碧从来不主动跟慕容复说话,也没有加慕容复的QQ或者微信,她就是每天都去上自习,每天都坐在慕容复身后两排的位置,从不走近,就那样看着慕容复。但是王语嫣知道,阿碧是喜欢慕容复的。

如果阿碧真的做什么小动作,王语嫣还可以生气,可以让慕容复表态,但是阿碧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说。大家都说阿碧是个好姑娘,慕容复也说阿碧是个好姑娘,阿碧让人挑不出来错,可是王语嫣自己也没错啊,为什么偏要碰到这种事情呢?王语嫣觉得特别心慌。她想让慕容复换个教室自习,可是慕容复说:“人家阿碧什么都没有做,你着什么急?”

王语嫣把“等到她做什么就晚了”这句话默默地咽了下去,她只是说:“哦,我知道了。”

5

大三的时候,段誉参加了十大歌手赛,一首《董小姐》唱疯了台下的万千少女。十歌赛慕容复也去看了,他坐在王语嫣身边,冷冷地说:“有什么了不起?练了半年吉他就学会了这一首歌而已。”

王语嫣没有答话,她总觉得段誉的歌是唱给自己听的,尽管她知道段誉站在光芒万丈的台上,根本不知道自己坐在哪里,但她就是觉得段誉的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直到一曲终了,段誉忽然像抽风了一样,站在台上吼了一句:“王语嫣,我喜欢你!”

台下的人群沸腾了,王语嫣转过头去看慕容复的脸,慕容复眼神阴沉地看着她:“你跟这小子什么关系?”“没有关系啊。”王语嫣说。“那他为什么要说喜欢你?”慕容复问。“我也不知道啊。”王语嫣说。“你骗我?”慕容复又皱起眉头,王语嫣最怕他皱眉头了。“我没有啊。”王语嫣说。

慕容复只是冷冷地哼了一声。

王语嫣把慕容复送回宿舍之后,忽然收到一条短信,是段誉发来的:“对不起,今天在台上失态了,希望没有给你带来困扰。”

王语嫣回复:“不会,不要客气。”

段誉又简短地回复道:“你开心就好。”

王语嫣想了想,又把手机揣进口袋,沉默着走回宿舍。以前她从来没有觉得从男生宿舍到女生宿舍的距离有那么远,但是今天,明明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她却觉得像是走了一个世纪。

6

大家都开始忙着实习和找工作的时候,慕容复忽然说准备投资创业。“可是你哪里来钱投资呢?”王语嫣问慕容复。“你妈妈有没有?”慕容复问王语嫣。“哦?”王语嫣愣了一下,“我妈妈大概不会给我吧,她不喜欢我跟你在一起……”

慕容复的眉头又皱了起来,王语嫣打住了话头,不再说下去。“那我再想想办法吧。”慕容复说,“要是光靠找工作,什么时候才能买车买房啊,还是得投资,赚大钱。”“可是我们不是这个专业的啊。”王语嫣说。“你看人家大老板,有几个专业对口的?”慕容复说,“王语嫣,你读了这么多年书,把脑子都读死了,现在那帮富豪,有几个有大学文凭?”

王语嫣看着慕容复眉飞色舞地讲述了自己的创业计划,又生生地把那句“可是时代不同了呀”咽了回去。

慕容复想要成功,王语嫣知道这并没有错,而且,如果慕容复成功了,对她而言也是一件好事情,她就可以证明给王夫人看,自己的眼光并没有错,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

王语嫣更想证明给自己看,自己当初做出这样的选择是明智的。从高二到大三,整整五年的时光,如果最后证明自己错了,那将是多么残忍的结局啊。

7

段誉很少来上课了,听说他准备接受家里的集团,正在熟悉业务。听说他家里给他介绍了几个门当户对的姑娘,都被他敷衍过去拒绝了。

王语嫣想了想,从段誉大二的时候开始追她,已经过了三年了,三年里,系里的男生女生们分分合合,临到毕业的时候大多数女生都找到了好的归宿,男生们也大多脚踏实地拿到了offer开始准备步入社会工作。唯独慕容复,还在做着自己的创业梦。

王语嫣不愿意放弃慕容复,她始终相信慕容复那么努力、上进,一定会出人头地。直到木婉清的几句话彻底粉碎了她的幻想。

毕业聚餐的时候,木婉清一只手搭在王语嫣的肩膀上,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杯啤酒,半开玩笑半认真地伏在王语嫣耳边说:“妹妹,你可别再这么傻下去了。”王语嫣没有说话。“知道大家背后都叫你什么吗?”木婉清继续说,“王木头。你知道吗?”王语嫣还是没说话。“慕容复是勤奋,”木婉清说,“可是你真的觉得他努力就有用吗?他努力就能摆脱掉他身上那种男权主义的傻×气质吗?”王语嫣看着木婉清。“你以为我喜欢段誉是喜欢他有钱啊?”木婉清笑了笑,“不错,段誉是有钱,除了钱难道他就没有别的了吗?他对女人的尊重呢?他那种淡定从容的气质呢?段誉是有钱人不错,但他不是土大款,你明白吗?”王语嫣还是看着木婉清。

木婉清恨铁不成钢地叹了一口气:“你不就是怕人说你嫌贫爱富吗?但是你问问你自己,慕容复除了一门心思想发财,他心里有你吗?咱们室友四年了,王木头,女人不怕穷,一块钱掰成两块花也没关系,但是慕容复他有一块钱,他舍得给你花一分吗?”

王语嫣把木婉清手里的啤酒抢了过来,一口气喝光了。

8

慕容复对王语嫣说,自己找到了投资人,创业有了启动资金。王语嫣觉得很开心,这些天来,木婉清对她说的那些话一直扼着她的喉咙,让她喘不过气来。

直到现在,她终于觉得自己能够透过来一口气了,但是王语嫣没有想到会在慕容复的宿舍楼下看到梦姑。

梦姑是外国来的留学生,王语嫣对她根本没有任何了解,这个人也从来没有出现在王语嫣和慕容复的生活中过,但是现在王语嫣忽然看到梦姑挽着慕容复的胳膊。他们两个人像所有出双入对的情侣那样说笑着从男生宿舍里面走出来。

王语嫣没有忍住,她冲上去问慕容复:“这人是谁?”

慕容复愣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这是梦姑啊。”然后又给梦姑介绍:“这是我老乡,王语嫣。”“哦……王语嫣。”梦姑操着并不标准的普通话说,“你就是那个傍上段誉之后就甩了慕容复的王语嫣啊?”

王语嫣睁大眼睛看着慕容复,慕容复冲她使了个眼色。但是王语嫣仿佛没有看到,她眼中迅速闪现过的是自己跟慕容复这么多年来所经历过的一切,慕容复笑的样子、生气的样子,慕容复高考前总是失眠给她发信息,她每天晚上都不敢睡觉等着给慕容复回短信,慕容复过生日她用打工的钱给他买了一双篮球鞋,慕容复没有朋友班级投票选三好学生的时候王语嫣腆着脸去帮他拉票,王语嫣打工供自己上学,不敢买好看的衣服和化妆品,毕业聚餐的时候木婉清搂着她的肩膀叫她王木头。

王语嫣一直拼命睁大眼睛,但还是没有忍住眼泪。她上前一步,狠狠地扇了慕容复一个耳光。

慕容复愣住了,梦姑愣了一会儿,好像明白了什么,她也狠狠地扇了慕容复一个耳光:“骗子!”

9

王语嫣跟段誉再次碰到慕容复和阿碧,已经是五年以后了。

冬季的北京天黑得早,段誉的车今天限号,王语嫣说想出门走走,走到小区门口,忽然被一辆小三轮撞了一下,王语嫣还没反应过来,对方已经破口大骂:“你他妈走路没带眼睛啊?”

王语嫣惊诧地抬起头,她太熟悉这个声音的主人了。那人看到王语嫣,愣了一下,露出一丝窘迫的表情,但看到急急忙忙赶过来的段誉,眼神忽然凶狠起来。“我就知道你们两个人早有一腿!”那人说。

段誉想开口说点儿什么,被王语嫣拦住了,王语嫣看着眼前的人和他身后三轮车上烤红薯的大铁桶,问:“夏天卖什么呢?”“凉粉。”站在那人身后的阿碧回答。“哦。”王语嫣轻声说,然后笑了,“天热的时候,大家喜欢吃凉的,天冷的时候,就喜欢吃热的,你终于开始考虑别人需要什么了。”“这不是常识吗?”阿碧说,“哪个夏天里吃地瓜冬天里吃凉皮哦,这样做买卖要亏死的哦。”“嗯。”王语嫣轻声地说,“是的呀。做生意的人最不容易了,时时刻刻都要想着顾客需要什么,这样才能把东西卖出去。”

然后王语嫣把头转向那人:“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吗?”

那人眼中的凶光微弱了一些,王语嫣笑了,她还是像以前一样温柔,或者说是比以前更温柔地说:“没关系,你知道阿碧要什么就好了。”

10

段誉其实并不知道王语嫣在慕容复身边都经历过什么,王语嫣也从来没有对他说过。木婉清偶尔含糊其词几句,也无非是“段誉你小子终于追到美人了可不要始乱终弃”。

王语嫣其实也不知道段誉是怎样养成了现在这样的气质和品行,段誉也从来没有特别说过,他好像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

王语嫣跟段誉结婚之前,跟木婉清谈过一次。“你觉得段誉会变心吗?”“不会。”“为什么呢?”“姑奶奶这样貌美如花前凸后翘,他追了几年都没追到,他还能对谁动心?”

“……”“我跟你开玩笑的。”“那……”“有的人吧,他可以选锦衣玉食,也可以选粗茶淡饭,可以选咖啡红酒,也可以选白开水,这样的人,他说喜欢喝白开水,那就是真的喜欢喝白开水。有的人,买不起锦衣玉食,选不了咖啡红酒,他说喜欢喝白开水,但是哪天你哪怕在他面前放一排可乐,他都会扔掉那杯白开水,你明白吗?”“你说我是白开水?”“你哪是白开水啊。”木婉清露出一个嫌弃的眼神,“你明明是块木头。”“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

最开心的时候,当然是和许久不见的好友聊天,还是互相吐槽感觉一切没变。只有这个时候才会真切地觉得,距离也不是那么重要了。有的人站在你面前,你们都像隔着太平洋,交谈起来都像是在翻山越岭;有的人与你相隔万里,你都不会觉得有时差,不用多说,彼此都懂。

世界荒诞又真实,光怪陆离,但还好我们有朋友。(一)

我们几个聚会唱卡拉OK的时候,常点的歌就是动力火车的《当》。(当然以前还爱唱《最炫民族风》和《爱情买卖》。)

虽然我们唱歌时常恶搞,但每次我们唱到“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的时候,都会站起来唱得特认真,仿佛自己也在把握青春年华一样。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已经很久没见,高中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喜欢同一个妹子、一起分享种子。到了大学就散了,出国的出国,去其他城市的去了其他城市,开始各自的生活。

如今转眼五年过去了,我又回到了最初出国到的地方:墨尔本。一个好友已经在苏州开始了职业生涯,另一个好友则去了北京开始北漂生活。一个开始每天在朋友圈里吐槽自己的工作,另一个26岁的“老男人”决定去北京追逐梦想,而我则远在澳大利亚。

墨尔本这两天一直在下雨,10月末的墨尔本本该是夏天,这时却冷得让人发抖。临近考试,又为了房子的事情心烦,发了个朋友圈,一分钟以后我就收到了好友的微信。我一直觉得友情比爱情更真实。虽说在爱情来临时,我们都会忽略友情;但当爱情的光消散之后,你会发现在你身旁支撑你的,一定是友情。(二)

老实说,我和我的这些好朋友彼此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人人网已经很少上了,开着QQ更像是习惯而不是为了找人聊天,在线状态也转为隐身。以前QQ群每天都能有几百几千条消息,现在安静得谁都不知道怎么开口说第一句话。到了某个阶段,彼此都踏入自己人生的分水岭,曾经的友情好像就这么变淡了。

但就像是我发一条朋友圈说自己最近的不顺时,第一个和我私聊的肯定不是点赞后就没消息的,而是我的好友。只有这帮家伙在你顺心的时候都销声匿迹,在你失落的时候及时出现吐槽你,用他的方式关心你。

最开心的时候,当然是和许久不见的好友聊天,还是互相吐槽感觉一切没变。只有这个时候才会真切地觉得,距离也不是那么重要了,苦逼操蛋什么的也都是小事。有的人站在你面前,你们都像隔着太平洋,交谈起来都像是在翻山越岭;有的人与你相隔万里,你都不会觉得有时差,不用多说,彼此都懂。

你知道,在某个阶段你会莫名其妙地和一些人关系很好,和老朋友的联系也就少了起来;然而你又会莫名其妙地和那些人失联,最后留下的还是那些从一开始就在的好友。自己失落的时候、梦想遥远的时候、工作不顺利的时候,打开通讯录,能说上几句话的,还是原来的那些好友。随着成长,留下的朋友越来越少,而那些留下的,一定很重要。(三)

我不是内向的人,也从来不是那么不善于交际的人。虽说我也知道人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切,但比起去经营一段人脉,我更习惯于自然而然。而最近一两年我开始变得越来越懒,懒得去交际,懒得去经营所谓的人脉,更不想去从头到尾认识新朋友,懒得去分辨他们的话有几句是真、几句是敷衍。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可避免地开始忙于扮演各种角色、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我们知道彼此的名字、邮箱和电话号码,我们知道什么时候可能需要对方。我们都开始学会对人说鬼话、对鬼说人话,把什么都说得天花乱坠。

所以这时候,你会知道好友有多么重要。

在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他们陪在你身边,他们本不需要这么做,但他们用整个青春的时间包容了你。你在他们面前,可以把面具摘下来,想吐槽就吐槽、想骂娘就骂娘、想犯二就犯二,笑就笑得开心、哭就哭得彻底。在朋友面前,形象是什么,能吃吗?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从不客套、不损不欢的好友,我才没有变得太麻木。

之前在书里写:“陪伴”在我生命里是个很重要的词汇,因为我们生来就是孤独的,我们会经历一个又一个人,却不知道谁能留在你的明天里。其实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我才很珍惜每一个愿意为我停下脚步的人,很珍惜那个我可以说“嘿,接下来的路,一起走一段吧”的人。

不是说在最好的年岁里遇到了你们,而是因为遇到了你们,才有了我的这些年。

也因为这些好友,我才觉得回忆是真切地经历过。不必担心时光匆匆,不必担心回忆变模糊,记不清的只要好友在便能记得,说不清的只要好友在便可以分享。(四)我的老友们,虽然我们联系越来越少,但不要担心。或许坐办公室和当年我们一起放学后打篮球是完全不同的人生,那也没什么好担心,大不了我们又各奔东西,反正这些年我们都习惯了。往前奔的时候千万别回头看,我巴不得你们忙到没时间打扰我,谁离了谁都不会怎么样,放心吧。

但是只要你加班了、被骂了、不爽了、失恋了、梦想破灭了,只管给我“戳”个微信或者电话,放心,有这个机会我一定会狠狠吐槽你的。不过,再惨还能怎么惨?有什么好怕的?当年我们都是什么都没有的傻小子,大不了我们再一起出来吃泡面,这样我也觉得开心。这个世界荒诞又真实,光怪陆离,还好我们有朋友。“说吧,红烧牛肉还是鲜虾鱼板,我请。”“尼玛,说好的大餐呢?”

总有一个人,让你丢盔弃甲

1

老李一直要求我们叫他李小帅,但我一直叫他老李。

老李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第一次开班会的时候我就认定老李是纨绔子弟。这种人一定趾高气扬而又薄情寡义。

直到大三的时候,因为要参加司法考试,我、老李还有Nana报名参加了同一个培训班,在北京闷热的桑拿天中,我们收拾好行装来到了与世隔绝的西三旗。如果没有这样一次经历,大概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想到,老李实际上是一个贱萌的人,又贱又萌。

老李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一,下身长,脸小。在西三旗的那段时间里,老李最大的爱好就是把裤腿卷到膝盖上跟我和Nana比腿细,比完之后露出一脸贱兮兮的笑容对我们说:“同志们,你们还要努力啊。”

大概上了一个星期的课之后,有一天晚上,老李招呼我和Nana:“别上自习了,我们出去吃烧烤。”有吃的,我和Nana欣然前往。

老李不动声色地点菜叫酒,我们各自不动声色地吃完第一轮,然后老李不动声色地点了根烟说:“我跟丁小西又分手了。”

不熟悉老李如我,第一反应就是:“丁小西是谁?”但老李的好基友Nana镇定自若地抿了一口啤酒,说:“我就知道!”

汉字博大精深,老李一个“又”字透露出巨大的信息量,我一边琢磨一边点亮八卦的双眼等着他讲故事。

2

丁小西是老李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

我跟Nana都见过丁小西,是非常娇俏的姑娘,个子不高,但是非常瘦,眼睛很大,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如果不开口,就是所有男生都无法抵抗的萌系少女,但是一开口,所有关于少女的幻想就都破灭了。

用老李自己的话说:“可能我就是喜欢丁小西那种……泼妇吧……”

本来,高考的时候老李要是正常发挥,至少也是人大的水平,稍微努力一点儿没准儿就能进北大清华,但是为了跟丁小西靠近一点儿,老李生把高考数学卷最后一页留了空白,英语选择题也空出若干,人为地把自己的成绩降到了跟丁小西一个水平,两人双双来到我们学校。

这种只能在少女小说中看到的桥段竟然真实地发生在我的身边,这个故事让我的三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我觉得把连续三年稳坐年级倒数第一的老李跟人大甚至北大联系在一起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

但老李在喝了几杯酒之后引经据典的谈吐深深地震慑了我,我一直自认博览群书,即便如此,也无法像老李那样信手拈来得如此随意而又让人心悦诚服。

老李和丁小西虽然大学同校,但是在不同的学院,来到大学之后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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