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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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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商

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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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虎

孟加拉虎试读:

金鱼

一把钥匙从牛皮纸信封里掉出来,我已多年未有过私人信件。要知道当下电子邮件都快淘汰了,年轻人用一种叫陌陌的手机软件跟陌生人搭讪,更多的人用另一种叫微信的手机软件进行人际联络,哪里还需要信件这种古典主义的沟通工具。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总有一些老派人,喜欢一些不合时宜的旧物,要不然像昆曲评弹皮影这种老掉牙的东西早就灭绝了,当然,昆曲评弹皮影最终还是会灭绝的,就像世界上每天都有神秘的方言消失譬如女书,或者最后一只濒危动物死亡譬如袋狼,这是没办法的事。

再过几天就53岁了——因为女儿的预产期也在这几天,凑巧的话,说不定外孙(也可能是外孙女)会和我同一天生日——市电视台去年公布的数据是,本城男性平均死期是76岁,按这个寿限,再过23年,我就要死了。

当然,也可能活得久一些,活到86岁甚至96岁,直到同时代的那些人——朋友和夙敌——都死了,我依然像一个妖怪一样胆怯死亡。

表面看,我开始享受平静的幸福,外孙或外孙女已经长大,如果运气好,玄孙或玄孙女也在某个春天呱呱落地。也就是说,从我这代算起,四世同堂了。我甚至有可能活到一百岁,小辈们聚在一起为我祝寿。在全家福照片中,我居中正襟危坐,像一个装腔作势的国王。

天伦之乐是短暂的,小辈不可能一直陪伴我左右,更多时候,他们如同幻影并不真实。

到那时,我或许已看不清镜中的面孔,我的回忆在玻璃内嘎嘣发脆,似乎要把镜面撕开。我可以毫不虚伪地告诉你们,老而不死是一件多么可耻的事,在梦中死去是我最大的奢望。可惜每次我都准时醒来,年纪越大生物钟走得越精确,这说明身体完全被时间征服了。

当然,53岁还不算足够老,总把死挂嘴里有点矫情,如果有雄心壮志,还能干一番事业。我们乐团一名退休萨克斯演奏员,差不多就在这个年纪,退休转行,从房产中介做起,奋斗多年,成了开发房地产的亿万富翁。不过他薄福,和发妻打了两年多离婚官司,刚准备迎娶年轻的新娘,视察工地摔了一跤,颈椎以下再无知觉,64岁死于一块掐住咽喉的痰。

所以说,人生太消极是无病呻吟,太积极也未必赢到最后,还是随遇而安吧。我对现状基本满意,身体不好也不坏,不好是跟年轻时比,每个部位都开始生锈,上个月有颗牙松动了,这个月走楼梯膝盖疼,下个月鬼知道哪里又出了问题,这些现象都是突然发生的,没什么前兆,就是提醒你机器用旧了而已。不坏则是跟那些恶疾患者比,尚无器质性大病,身体修修补补还能勉强运行。尽管如此,我还是越来越讨厌自己的躯壳,年轻时打篮球,我是最挺拔的一个,肱二头肌发达,屁股紧得抓不住,那时中国大陆没男模,否则也能走上几圈T台,而今,眼袋有半枚镍币大,谢顶摸上去光滑得仿佛从未有过发囊,腆起的肚子和下垂的屁股类似孕妇,浑身像穿了肥肉做的衣服,脱都脱不下来。

今天是星期四,不用去单位,乐团收入不高,最大福利是除了演出季彩排外,一周只须去一两次。我是拉手风琴的,音乐学院毕业后一直在乐团当演奏员,我有一项绝活,后背拉琴,当然随着年龄增大,骨骼和韧带已不允许反手演奏了。不过不要紧,我还有一个难度稍弱的绝活,用风箱抖出复杂的颤音,可以模拟出火车的节奏,或马蹄的踏踏声。

吃过早饭,给阳台上的盆栽喷了点水,准备到花鸟市场买红虫和水蚯蚓,自从七年前爱犬半两死后——我喜欢喝点白酒,常用筷尖蘸一点喂它,后来上瘾了,能喝半两,它本来叫小黑,成为酒鬼狗后,给它改了名——我再没养过宠物,倒是前两年定制了一只鱼缸,养了二十多尾金鱼。

金鱼不能算宠物,宠物有体温,和主人有交情,金鱼只能算观赏物,和阳台上的盆栽差不多,再精心养护,也不会得到互动,从这个角度说,人类养宠物的初衷就很自私,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能得到什么。和很多饲养猫狗者自诩有爱心不同——喜欢宠物就是有爱心?典型的自我感动症状——我不否认和半两相处久了,会产生类似家人的感情,可我不会把宠物叫作猫女儿狗儿子。如果我是半两,甚至会恨主人,闲时逗它玩一玩,忙时可能连遛一圈都偷懒。有时去邻省演出,只能寄养在邻居家,邻居若没空,只能在房间里孤独地等主人回来,如果我是半两,不会觉得日子有什么奔头,早得忧郁症跳楼自杀了。

我住在一栋六层工房的顶楼,父亲生前增配的一室半,母亲跟我大姐住,我一周去看她一两次,买些她喜欢吃的肉松和蜜枣,有时也买些她最爱的腌鱼,大姐说腌鱼不是健康食品,我说老娘都八十多岁了,还能嚼得动腌鱼,就是有福之人,你管它健不健康,喜欢吃就让她吃,还能吃几个年头?

自从女儿初二那年和她母亲离了婚,我就一直单身。当然,也谈过女朋友,有一次还差点结婚了,对方是音乐厅的一个钢琴调音师,也是离异带个女儿,说不上漂亮,笑起来很动人,属于不惊艳很耐看的那种,交往了一年多,每次见到她女儿,总被怨毒的眼神瞥着,好像我是她父母的第三者,把她家庭拆散了似的。当然我女儿也好不到哪里去,对调音师爱理不理,调音师也被弄得灰头土脸。但这不是问题,男女在感情问题上就是人来疯,家人越反对越拧着来,我们开始谈婚论嫁,调音师希望再生个孩子,理由是感情没纽带婚姻会有问题,我暗忖我们都有女儿,不也离婚了,可见孩子这个纽带并不可靠。嘴里没当场拒绝,心里说再生一个,加上那两个丫头,三个孩子是不同的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我能力有限,处理不了这种复杂的关系,就打了退堂鼓,找她深谈一次,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她似乎也被吓住了,我们心照不宣不再提结婚的事,慢慢从恋人变成了情人,这句话有点拗口,其实不难理解,恋人以结婚为目的,情人就不一定了,有些女性不喜欢情人这个词,觉得是性伙伴的代名词,我承认这种理解也不算错,我和调音师又相处了一段时间,她对我越来越不满,我知道结局肯定如此,虽然都有生理需求,可女方总觉吃了亏,然后有一天,她恶语相向骂我是臭流氓,再然后有一天,她扑上来扇了我一记耳光,一切就结束了。

所以离异者的爱情往往没什么美感,双方各怀鬼胎,最后是索然寡味的收场。

花鸟市场在城南的一座老庙边上,给盆栽浇完水就出了门,刚下到五楼又转身上楼,健忘症提醒我可能忘了关门,当然跟无数次多余的重返一样,门关得好好的。事实上我每次都关门,家里也未失窃过,可不妨碍每每返回检查,自我怀疑也是走向衰老的特征。

在四楼撞上老王家的儿子,搂着一个姑娘正在开门,她侧面有点像影星陈冲,显然不是我上次看到的左腮有红痣的那个。二楼李阿姨家的二哈在楼梯转弯处趴着,眼眶里一半是眼屎一半是孤独。信箱在一楼北墙,东一个西一个,是住户自行钉上的,我那只涂了绿漆的铁皮箱已脱皮斑驳,因为平时不太留意信箱,等走出大楼门洞,才被眼角的余光提醒,发现信箱内斜插着一只牛皮纸信封。

即便如此,我并未认为那是一封信,以为是一家音乐杂志社例行寄来的赠刊(也用牛皮纸信封)。

信封上写着寄自日本,没有城市名和路名门牌,我猜到可能是谁,我在千万里外的欧美有一些朋友,唯独在并不算远的日本没有朋友。这样表述或许并不精确,还是认识一个人的,或许就是此信主人,可她怎么会有我的住址,时间过去了24年,她怎么会给我写信。不知为什么,我有种不好的感觉,邮戳注明一周前寄出,撕开信,抽出一份铜版纸封皮的文件,以及一张便笺,迫不及待展开便笺,甚至没去捡一把掉出来的钥匙。

笔迹娟秀纤细,显然出自女性之手:

宋方文你好,一别一生,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不在人世。人生苦短,没想到这么短。去年罹患重疾,四处问医,最后被告来日无多。确诊后回过一次国,在河岸金融大厦保险库寄存了一件东西,是整理旧物时发现的,以为早就遗失了,原来一直把它带在身边,之所以把它寄给你,是因为它也属于你。诸葛蒙瑜2016年深秋于横滨

铜版纸封皮内是一份诸葛蒙瑜跟保险库签署的租赁协议,主体是印刷的例行公文,少量填空部分是手写,租期一年,若逾期无人认领,保险库可以在指定律师的监督下销毁。在附录的一项约定里,注明了唯一取件人为宋方文,而非诸葛蒙瑜。显然诸葛蒙瑜在寄存之际,就放弃了保管物的主权,如果因邮址错误或邮差疏忽,我没收到这份经过授权的协议,那么留给我的那件东西可能就永远从世界上消失了。

从道理上讲,世界上湮没的真相远比留存下来的多,有些是被动消失的,有些是主动把秘密带进坟墓的,即便留存下来的,又有几件是纯度很高的真相呢。与其说人类在追逐真相,毋宁说是在追逐好奇心。我俯身去捡钥匙,它比普通钥匙粗壮,也更复杂一些,它无中生有,即将打开一个悬念。

从楼名可以看出,河岸金融大厦位于河畔,上楼去取了身份证——这是租赁协议中备注的取件必要证件,我得证明自己是宋方文——诸葛蒙瑜寄存在保险库里的是什么呢,破解这个谜底比买鱼食紧迫得多。

坐上通往护城河方向的9路公交车,半小时后,来到玻璃幕墙的水泥森林之中,市电视台把该区域作为本地新闻的片头背景,广大市民也认为此乃城市的面子,可我觉得巍峨如云的大厦除了造成人与城市更深层次的隔膜之外,和自己的日常并无关系,和绝大多数人的日常也并无关系。

这是一栋哥特式风格的高楼,外墙是花岗岩的,粗看老建筑,实则假古董,旋转门两侧是不伦不类的中国石狮,而不是欧式铜狮,挑空门廊上的阿波罗材质是石膏而不是石头,更印证了此楼的赝品属性。

进电梯时,我想起大堂里那个四肢特别长的保安是初中同学螳螂,他可能已认不出我,我则在短暂的迟疑后记起了他,电梯上升时我努力想他的学名,我没准备待会儿离开时跟他打招呼,试图记起他学名无非是想测试自己的记忆力。遗憾的是,到了位于17楼的保险库公司,还是没想起来。

前台小姐听了来意,带我去小会客室坐下。片刻,进来一位年轻女性,自称姓王,是客户经理。她看起来二十五岁,实际可能已三十出头,都市女性精于保养,精致妆容掩盖了她们的真实年龄,可眼神会出卖她们,人的年龄在瞳孔深处,藏得再深也会败露,如同衬衫后领的商标,总会从布料里透出来。

出示租赁协议后,王经理朝我打量一眼,这个单子是我接的,原来您就是宋方文呀。

什么时候的事?其实这是明知故问,租赁协议上写着诸葛蒙瑜九个月前签的约。

去年秋天,王经理把租赁协议翻到尾页,是10月17日。

那有九个月了。

快九个月了,我还记得那个老太太,坐在轮椅上,律师推着来的。

老太太?她不过五十岁。我错愕道。

才五十岁?头发全白了,人很瘦,特别显老。

她年轻时是个大美女。

看不出美女,说话细声细气,说是得了重病,从日本飞来看中医。

她年轻时真的很漂亮。

你们多久没见了?

很多很多年了。

她是个有心人,特地去找过你。

找过我?好像没有吧。

我当时问她,既然宋方文是唯一取件人,为什么不叫他一起来。她说不想让你知道她回国,她回日本后就不再回来了,她委托律师去核实了你的住址,会把租赁协议寄给你。

原来是这样找过我。

对了您身份证带了么?

带了。我把身份证递给王经理,她接过去,审视我的肖像,警察比照嫌犯大概也是这个样子。

稍等一下。她离开小接待室,走入办公区域,回来时手里多了把钥匙,和牛皮纸信封里掉出来的那把一模一样,跟我来吧。

电梯把我们送到负三楼,王经理说负一负二是停车场,从保险库的深度可见其安全性,出了电梯,走来一个穿褐色西服的男子,朝我们点点头,应该是王经理通知他过来的,我跟着他俩,绕了两堵水泥墙,眼前出现一扇大铁门,穿褐色西服的男子按下门侧的密码,缓缓移开的圆形铁门有半米厚,看着我惊讶的神情,他轻描淡写道,这个保险库等级还不算高,坦克撞不开而已,更高等级的保险库是核武器也炸不开的。

保险库里除了一排排不锈钢高柜别无他物,一股混合着水门汀气息的生铁味扑面而来,我心里一凛,以为误入了殡仪馆的骨灰存放处,区别之处在于每扇小门上没有逝者的遗像。那些保险小门内匿藏了多少财富,又匿藏了多少永不示人的秘密,我想每个人处于这个场景,都会产生拉开每一扇小门的冲动,即便他们不是窃贼。

王经理熟门熟路,把我带到189编号的保险箱前,这是最小的箱型,每个箱子有两个锁孔,我把钥匙插入锁孔,王经理把她那把也插入,门开了,内里是一只有点鼓的文件袋,我把它取出夹在腋下,跟两位工作人员握手告别,他们要关闭圆形铁门,我先离开,去坐电梯。

手感告诉我,文件袋里可能是一本比较厚的书,但感觉又比书轻,我急于想知道谜底,把文件袋的锁线从纸扣上解开,取出的却是一盒录像带。

回到大厅的时候,螳螂朝我走过来,显然他刚才是看到我的,他笑出一口焦黄的烟牙,老同学,好多年没见,听说成著名演奏家了。

哪里是什么演奏家,演奏员而已。

你谦虚了,我们有三十多年没见了吧。

该有快四十年了,你居然还能认出我。

我还记得你绰号叫小怪。

哦,我已经忘记这个绰号了,不过我记得你叫唐忠杰。我脑海里忽然跳出他的学名。

他对我的记忆力非常吃惊,焦黄的烟牙咧得更醒目了。我一边寒暄一边往外走,心思全在那盘录像带上。唐忠杰看出我在敷衍,显得有点失落,不过还是夸了我一句,老同学,你记性真好,还能记得我名字,怪不得能记住那么多谱子当演奏家。

我转身朝他挥挥手,我们上次见面还是少年,按本城男性的平均寿命,照这个频次,我们有限的余生或许就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了,这个闪念让我猛然伤感,我后退几步,去和他握手,在他胳膊上拍了拍,这个表示亲密的动作让他大为感动,他眼眶都快红了。

再见老同学。那一瞬间,我又把他学名忘了。

转身离开,眉头锁着一个疑问,录像带里究竟是什么,千万不要是一脸病容的临终告别,那样的话我宁可不看,转而一想,她那么爱美,怎会将最不堪的仪容留给曾经的恋人。我将塞回文件袋里的录像带又抽出来,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我没录像机了。

我本来有一台录像机,多年前买了VCD机就闲置了,因为功能皆好,一直没舍得扔,就在上星期的一个傍晚,我下楼倒垃圾,小区里响起蹩脚扬声器的循环播放:回收空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回收空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

骑过一个回收电器的小贩,我叫住他,录像机回收么?

他带一只草帽,捏着自行车刹车,一只脚抵住地面,扭头道,录像机不收,白送我都不要。

我有点生气,朝他瞪一眼,为什么白送给你,扔了都不送给你。

他倒笑了,这位大哥,不是我不收,是收了也没人要,小本生意赔不起啊。

我的倔脾气上来了,那你等着,我这就拿来送给你,我就不信送给你都不要。

我快步回家,噔噔噔噔上楼,等取了录像机返回,回收电器的小贩早不在了。我这才确信录像机真的被时代淘汰了,随手把它放在垃圾桶盖上。

放着积灰好些年,快派上用处却扔了,实在是莫大讽刺,人世间,这样的讽刺比比皆是。

从河岸金融大厦出来,去坐17路公交车,目的地花鸟市场,须知今天出门的初衷是买鱼食,收到日本来信是临时发生的插曲。生活的蹊跷在于,眼下这盘录像带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鱼食,可我再急迫地想看录像带,也不能把金鱼饿死,我已经饿死过一批金鱼了,那是一次邻省演出,说好两天往返的,为了等一个高级别领导,乐队多待了四个晚上,等回到家,鱼缸里浑浊一片,金鱼们肚皮朝天,不知是脏死还是饿死的。

在那批死去的金鱼中,最让我心疼的是一对红水泡帽子,品种说不上多珍贵,品相真是好,微颤的两只透明大泡挂在鱼头两侧,让人担心泡膜破裂,晶莹的果冻体流出眼珠,掉到粉嫩的肉瘤上。

有老法师劝我这种新玩家不该养品相这么好的金鱼,万一有个闪失,简直暴殄天物,我很不高兴,难道好金鱼就该你们这些所谓的行家养,刚入门的只能养歪瓜裂枣?结果一语成谶,一缸金鱼全死了。

虽说金鱼是冷血动物,不具备猫狗那样的亲密感,可看着婀娜多姿的它们失去光泽,成为水面的枯枝败叶,还是会有自责和挫败感。所以再度购入一批金鱼时,将等级降低了一些,不仅仅是为了省钱,潜意识里我担忧会再度失去它们,没错是再度,和已死去的上一批并无二致,或许这样说对金鱼有些残忍,但它们的个体不具识别性也是不辩的事实,我疑惑的一点是,金鱼在生物学上竟然就是鲫鱼,鲫鱼熬汤很鲜美是事实,黑不溜丢其貌不扬也是事实,金鱼光品种就分草龙文蛋四种,鳞片更是五彩缤纷,怎么会跟鲫鱼是同一种鱼呢,我去买了金鱼知识手册,第一章就解释了鳞片颜色的原理。

金鱼之所以有大红金黄霞紫湖蓝花斑乃至透明那么多色彩变化,不是在驯化过程中额外产生的,而是其基因中与生俱来的,只不过因为人类视力的局限,看不见隐藏在黑色鳞片内的其他颜色,通过显微镜观察,鲫鱼的色素细胞在转化为金鱼的过程中,进行了重新分布,随着密度的变化,色彩分离了出来,这样一诠释就很好理解,黑是万色之母,能演化出无数色彩,而无数色彩相加,又变成了黑。金鱼和鲫鱼的幼体都是灰黑色,经过一段时间发育,金鱼的一部分色素细胞消失,另一部分色素细胞增强,变得鲜艳多彩,鲫鱼的色素则恒定不变,小时候是丑小鸭,长大也没变成白天鹅。

除了颜色,金鱼体型的变化也有类似色素细胞的规律,驯化后的金鱼比鲫鱼个头小很多,头身比例却是一致的,仅是骨骼的同比例缩小而已。金鱼的变化都能从基因突变中找到来由,即所谓,纵然你穿着各种各样的花衣裳,我还是能用细胞学打出你的原形。就像魔术不能揭秘,一经科普,神秘感就阙如了。

买完鱼食,没立刻回家,换乘26号公交车去了旧货市场,我想去碰碰运气,能否觅到一台旧录像机。

很遗憾,逛了一圈,偌大的旧货市场没有一台录像机,只能失望而归。经过居委会时,想到他们之前在小区空地播放过爱国主义宣传片,与电视机配套的是录像机,就敲了门进去问,开门的是住在我们楼的李阿姨,就是那只孤独二哈的主人。听我说明来意,她说巧了,居委会本来有一台录像机,用久了经常卡,后来片子大多用VCD机了,但一些老宣传片是录像带,还得用到录像机,想买新的却没处买,结果居委会王大妈上周在垃圾桶捡到一台录像机,虽然也是旧的,比原来那台倒要好。

我知道他们捡到的正是我扔掉的那台,为免除尴尬和多余的解释,我没提自己是录像机的主人,临时撒了个谎,说要看一个老版的手风琴录像,能否借用一下。李阿姨说,借一下没问题,但这台录像机虽是捡到的,进了居委会就成了公物,陈主任出去办事了,等她回来我打个招呼,回头给你送家去。

谢了李阿姨,我先回家,李阿姨家的二哈还在楼梯转弯处趴着,王家的儿子开门出来,搂着那个侧面有点像影星陈冲的姑娘从我身边走过去。

进了屋,把录像带放在桌上,给金鱼投了食,平静的鱼缸顿时被激活,所有金鱼往水面冲,这个画面让我联想到鱼是怎么上钩的,如果这不是鱼缸,而是湖泊江河,贪嘴的鱼看到鱼饵下沉,从水底游上来咬住鱼饵,同时也咬住了鱼钩,就被垂钓者拎出了水面。

抢食的金鱼们挤在一起花团锦簇,鱼缸里有22条金鱼,草种龙种文种蛋种都有,有红色的草金鱼,有蓝色的喜鹊花龙睛,有黑色的墨狮头,有银色的银虎头,有五花的绒球和翻鳃,我还放进过一尾真正的鲫鱼,原生态的那种,菜市场买的,虽是鱼摊上最小的一尾,但和金鱼们比起来,是当之无愧的巨无霸,抢食时金鱼根本不是它对手,每次喂饵我先捞它出来单独喂,即便如此,它的存在仍让金鱼们噤若寒蝉,它一游动,金鱼就躲到犄角,到了第三天,我发现少了一条玉顶紫罗袍,鱼缸里只有这么一条紫色的金鱼,我又仔细清点一遍,玉顶紫罗袍真的没了,又在鱼缸外找,听老法师讲金鱼偶有跳缸的现象,结果鱼缸外也没有。我盯着那条鲫鱼看了很久,我之所以把它投进鱼缸,是出于玩心,跟把不同品种的金鱼放在一起的想法如出一辙,我在想它们互相杂交会不会繁育出新品,我更希望金鱼能和鲫鱼交配,理论上这完全是可行的,金鱼的前生和今世交配,后代会是什么样子呢,这是我特别好奇的,然而好奇心不但会杀死猫,还会杀死金鱼。十分钟后,鲫鱼被剖腹了,从它肚皮内我找到了那条尚未完全被消化的金鱼,鱼皮残存着紫色,细鱼骨跟腐烂的身体搅成一团,为了替玉顶紫罗袍报仇,鲫鱼被熬成了一碗汤,我将洗净擦干的鲫鱼放在油锅中煎得两面焦黄,扔入半块豆腐用大火煮开,喝着像牛奶一样浓白的鲫鱼汤,我在想,鲫鱼岂止是丑,而且是蠢,对美丽的金鱼居然不知怜香惜玉,竟然吞食同类,只配作为食材做熟了下酒。

抢食的金鱼花团锦簇,有人说它们的记忆只有七秒,如果这个说法属实,是不是鲫鱼的记忆也只有七秒。鲫鱼和金鱼真是同一种鱼么,自从玉顶紫罗袍被鲫鱼吞食,我对此产生了怀疑,即便它们在生物学上是同目同科,在人工选育的过程中,也与本质渐行渐远,史前的第一条野生鲫鱼,也是七秒钟记忆?那条吃掉金鱼的鲫鱼,肯定忘记了它们是同类,有着同样黑灰色的幼体。

一条红高头球翻鳃朝我游过来,金鱼的眼珠是死的,奇怪的是,从任何角度看,却又在凝视我,要把我吸入呆滞的虹膜里。

黄昏时分,李阿姨把录像机送来了,她说陈主任只同意借一晚,明天下午有党员活动,要播放一部红色老电影。

那个电影太老了,没VCD,只有录像带,明天午饭前千万记得还回来。李阿姨叮嘱道。

我本想说,你们要是没捡到这台录像机怎么办。话到嘴边咽下去了。

向李阿姨道了谢,回到内室。

现在,这台录像机又重新回到我的房间,看起来物归原主,其实主权已不属于我——居委会在机身粘了印有“爱惜公物 从我做起”的小贴纸——我只拥有它一晚,这很像笑话,我们的人生正是由这种笑话叠加而成。

把录像机和电视机连接起来,调试了半个多小时,录像带一推入卡座就吐出来。我担心今天会看不成,诸葛蒙瑜或许真的不在人世了,这盘录像带记录了什么内容,我不喜欢猜谜,想直接看到谜底。

录像带终于推进去了,却读不出来,电视机满屏

花。忙乱中,我睹见手背开始起皱,以为是眼花,凑近了看,皮肤上布满了黄褐色的老人斑。我吃了一惊,撩起手臂,肌肉也在萎缩,旁边有面大橱镜,正好映照出鱼缸,游动的金鱼中间,出现了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头,足有一百岁。他也望着我,张开的嘴巴黑黝黝的,只剩下三颗牙齿,上牙床两颗,下牙床一颗。

我一屁股坐到地上,连滚带爬缩到床边,一秒钟衰老了半个世纪,那盒录像带难道是潘多拉的盒子带着诅咒。

屏幕一跳,满屏雪花变成了嘶嘶哑哑的彩线,这是读片的前奏,然后一个上身裸露的姑娘出现在画面里,虽然画质粗粝,仍能辨识出她紧凑的皮肤,一个年轻男人的背脊对着镜头,他们在一张床上,她吻他,年轻男人始终没发现正在记录的机器。他听到一声叹息,是潮湿的舌尖和轻轻的齿嗑。他翻身而起,她的指甲划到他腋下。她吻他,咬他耳垂,微烫的鼻息钻进他耳中。他手臂交错搂住她背脊,她的头发遮住了他眼睛。她说,我动不了了,让我呼吸吧。画质在此处模糊了三四秒,然后镜头记录了他的侧面,他松开她,手移到她下体,手指勾起她内裤的一部分。她摆脱了他,跳下床。空镜头有点晃荡,画外音传来鞋子的声音,大概一分钟,她重新回到画面,是一个背部特写。她抬起手臂,指尖在他脸上停了一秒。他抱住她,镜头里是浅灰色的寂静。她钻进被子,两个人不见了,好像在被子里溺水挣扎。被子被踢开了,他们的身体在床上开放。这个镜头持续了很久,他们四目相对,像看陌生人,她鼓翘的乳房从他掌心中跳出来,随着身体的起伏而起伏,情欲的力量收敛在肌肤内,粗糙的画质依然能看见细汗在渗出毛孔。

她把脑袋垂在他肩膀上,长发全部遮住了脸,对不起,再给我一些时间。

可我们在一起都两个多月了。

我会跟他摊牌,让他尽快搬走。

他下了床,镜头里她的长发遮住了面孔,她垂着头,直到咔嚓一下,录像机发出跳闸声,电视屏幕重新舞起雪花,我朝大橱镜望去,一尾金鱼在撞击我苍老的面容,正是那尾玉顶紫罗袍,它吐出水泡,使往事沉渣泛起。事实上,画面刚出现一秒,我就认出了那是我曾经的宿舍,也认出了她,二十四岁的诸葛蒙瑜,我曾经的恋人。

我们相处了四个月零七天,严格说,她只是我半个恋人,在我们认识之前,她有一个男朋友,是她的大学新闻系同学,他追了她三年多,大四下半学期才确定了关系。每次我们约会完,我送她回那条水杉夹道的老弄堂——她很小父母离异,和外婆挤在北城的老屋里,外婆死后,就一个人住在那儿——每次只送到弄堂口,从没进过那个房间,因为她和那个男朋友住在一起。从表面看起来,我是介入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三者,她的那个男朋友是无辜的,当然实际情况也确实是如此,诸葛蒙瑜在遇到我之后变心了,可另一方面,这样的表述又过于简单化,诸葛蒙瑜不止一次对我说,她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他,之所以接受他,是因为他对她很好,是死缠烂打后的一种妥协。她承认自己犯了错,不该接受这份不是出于爱的感情,更不应该让他住在家里。他是外地生,毕业后在总工会一家报社当记者,又要在外吃饭又要租房子,存不下什么钱。她想既然在一起了,自己的窝虽小,就搬过来吧,一来可以减轻他经济负担,二来可以在磨合中增进感情。显然,她是个单纯的姑娘。很快她发现,同居不是甜蜜的开始,他依然对她很好,她却越来越不能容忍他的邋遢和吝啬。同居对她来说,唯一的收获就是确认自己真的不爱对方。

我是在一次大学同学聚会上邂逅诸葛蒙瑜的,她是民乐系陈惠芳的表妹,带来一起玩的。音乐学院的同学聚会,肯定是一场小型音乐会,我的节目自然是拉手风琴。我拉琴的时候,她呆呆看着我,当我们后来成为了恋人,她告诉我,那天我拉的俄罗斯名曲《再见了朋友》很忧伤,我拉琴的样子也很忧伤,她一下子就被打动了。我告诉她,她进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一直想找的姑娘终于出现了。所以说,我们是一见钟情,我问她要电话,她脸红了一下就给我了。那时候,手机还没普及,她给的是单位电话,她在一家大型百货商店宣传科工作,过了两天,我打电话约她周末见面,她同意了。我们去护城河边的一家小饭店吃饭,需要指出的是,她很坦诚,当我告诉她,她是我喜欢的类型时,她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我愣了一下,半真半假道,那我也可以追你啊。她苦笑笑,没说话。

她有男朋友的事实,没让我打退堂鼓。我约她下个周末去看电影。她迟疑了一下,不要了吧。我坚持了一下,去看吧。她就同意了。

我第一次吻她就在她家弄堂口的雨棚下,蜻蜓点水的一吻,她害羞低头,快步走入两排水杉之间。看着她的背影,我心如刀割,我把她送回来,等于是把她送到另一个男人床上,我被这个念头折磨得几乎发疯。完全意识不到我是一个破坏者,是我在试图把人家的女朋友据为己有。

在乐团借给单身职工的宿舍里,我们做爱了,我说你和他分手吧。我觉得自己有资格提这个要求了,她点头嗯了一声。

前面我说过,她很坦诚,第一次约会就告诉我有男朋友了。可这与其说是坦诚,不如说是一种自我保护。她从未跟表姐陈惠芳提起我们在一起了,她和那个男朋友的关系在亲友间是公开的,所以我事实上一直处于地下恋人的位置。当然,在那个男朋友面前她也完全隐瞒了外遇,虽然在情感上她选择了我,但在面对旧爱时,她根本开不了口。因为他虽然有一些坏习惯,对她还是很好的,谁没一点坏习惯呢,她不敢面对摊牌后他痛苦的表情,每次话到嘴边,就咽下去了。

有一天她对我说,你怎么不早点出现呢,为什么出现得那么晚。

好像是我造成了她的优柔寡断,当然,她对我是愧疚的,她赌誓说,你别多想了,我不会让他碰我的,他老实,我不同意他不敢的。

成为我女朋友之后,除了她在生理期,每次见面我们都会做爱,她的皮肤像光滑的缎子,曲线好看极了,说实在的,因为她另一个男朋友的存在,我充满了嫉妒,每次和她做爱都像在报仇,我在她手臂上乳房上屁股上啃咬,一半是激情一半是憎恨,有几次我把她咬疼了,她啊呀一声,眼里泛着泪花却不责怪我。我知道她是猜到我心思的,所以她有些忍受,可能也怀着赎罪的心态。她有时也咬我,用牙齿轻轻磕,从没咬疼过我。

有一天,她来宿舍找我,从包里拿出一只摄像机,一边让我去拿手风琴,一边说,这是我们单位新买的摄像机,日本最新款,我给你拍几段,以后你不要我了,我也好看看录像。

瞎说什么呢,我怎么会不要你。

拉最拿手的,先来一首《土耳其进行曲》,再来首《野蜂飞舞》。

我去拿手风琴,回头问她,你们一个百货商店买摄像机干什么。

我们可不是一般的百货商店,老字号,常有外国贵宾来,要拍下来当资料的。

公物拿出来私用,扣你奖金。

没事的,宣传科都是年纪大的,不敢用这种新式武器,怕用坏了,我这个小干事最年轻,一看说明书就会了,就归我用了。

她把窗帘拉开,让自然光泄进来,我开始拉《野蜂飞舞》,是用绝活反手拉的,她拍得很认真,拍完一曲说,录像带是我自己买的,就是机器假公济私用一下。

她抱住我头颈,问我,你相信有爱情么?

我说,还是相信的吧。

她说,可过去是包办婚姻,男女因为爱情主动在一起,是近一百年才有的事。

我说,古代有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是爱情啊。

她说,就算梁山伯与祝英台是爱情,也是悲剧,都变成蝴蝶了。

我说,那还有张生和崔莺莺,有情人终成眷属。

她说,我真的很爱你,你会不要我么?

我说,瞎说什么呢,我怎么会不要你。

我把她抱得很紧,这是做爱的序曲,我无法确认这盒录像带是那天拍的,还是此后的某一天,如果是那天拍的,我也无法确认是她忘记了关机,还是故意把镜头对准了床。她带摄像机到我宿舍来,记忆中就那么一次,如果是那天所拍,应该前面有我拉手风琴的内容,当然,也不排除她后来把做爱的画面单独拷贝了。

有一天看完电影,我没有送她回家,此后也没有。我实在无法忍受把她送到另一个男人身边。和之前一样,她向我表示歉意,希望我再给她一些时间,她对天赌誓自从和我在一起后再没让他碰过她。可他们睡在一张床上,即便如她所说没有性爱,我还是无法忍受,我对她说,如果你开不了口,我去找他摊牌。她惊恐地看着我,对我说,如果我去找他,她就两个都不要了。我冲她发了火,质问她为什么四个月零七天了还不能跟他结束。她哭了,说她知道我很在意,所以把零七天也记得那么清楚。她哭着说,都是我不好,我每天都想说,可就是开不了口,我的性格太懦弱了。

她哭着跑远了,我没有去追,我们短暂的恋情就这样结束了。自始至终,我只是她半个男朋友,从此我们再没有联系过。

大概过了一年多,从陈惠芳那里得知她辞职去了日本,和她分手之后,我又谈过两个女朋友,后来娶妻生女,再后来离异单身,转眼过完了半生。

时隔这么多年,她又回来了。在看录像的时候,她一直陪在我身旁。相隔了如此久远,我们却一点也不陌生。她看着画面中的两个年轻人,像看着自己的孩子。

你看那对恋人,那么年轻。她说。

是啊,那么年轻那么有激情。我说。

你能认出他们么?她说。

是的,我知道他们是谁。我说。

我知道你想说,他们是另外两个人。她说。

是的,他们是另外两个人,和我们无关。我说。

鱼缸投映在大橱镜上,镜子里有很多金鱼,是我饲养的十倍之多,它们向我游来,越游越多,我看不清镜中的面孔,我的回忆在玻璃内嘎嘣发脆,似乎要把镜面撕开。我不知道自己身处53岁,还是一百岁,我回头看她,她还是那么漂亮,我的情人,还是24岁时的模样。她靠着我的肩膀说,这些金鱼真漂亮。

我说,确实很漂亮,不过金鱼挺笨的,记忆只有七秒。

她说,要是人的记忆也只有七秒那该多好啊。

我把头偏开,眼泪流了下来。她从我眼中消失了,我知道,她永不再来。写于2018年1月6日雪

过了桥,从“绿化山”右绕二百米,菜市场隐匿在一摞破败老宅里,保存室内温度的塑料垂帘如同一条条冰挂,本是透明的,被摸得很脏,能粘住蔬菜的草腥和鱼虾的臭腥,丁德耀每次撩都皱眉,他讨厌缩头缩脑的冬天,手势僵硬,常被掀动的垂帘击中脸庞或耳垂。春天来临的时候,垂帘被卸掉,可以长驱直入,他目标明确,直奔常去的那几个菜摊。他喜欢吃鱼虾,讨厌吃羊肉和豆制品,倪爱梅喜欢后两样,所以也得买一点。

他们有分工,他买菜,倪爱梅下厨,饭后他洗碗。婚姻就是这样冗长无趣,又无法省略任何步骤,变化在于,偶尔他们会一起逛菜场,结婚七年,还能一起逛菜场,说明是一对恩爱夫妻。至少,还没有完全相厌。

为扭转他对羊肉的成见,倪爱梅做过几次鱼羊煲,让他买那种产自远郊的少膻味的山羊肉,用不同的鱼烩制,有时海鲜,有时河鲜,虽颇费苦心,他并不觉得好吃,还得装出很美味,用夸张的口吻说,鱼加羊不就是鲜字么,味道好极了。“味道好极了”是电视里的咖啡广告语,当他洗碗时,倪爱梅守在彩电前,看那些永远也放不完的电视剧。

此刻,丁德耀站在常来的鱼摊前,让小摊主潘冬子称三两虾仁,倪爱梅准备配上臭豆腐加剁椒,做一道新学的菜。设法将丈夫的忌口与自己的喜好融进一只菜盘,是她看电视剧之余的最大爱好。丁德耀有时想,养个孩子费钱又操心,两个人过日子其实也挺好。不过,每当看到这个同学的儿子会打酱油了,那个同事的女儿会唱儿歌了,心就痒痒了。

这个七岁的小男孩潘冬子也让他心痒,他跟母亲一起摆摊,父亲老潘是清洗大楼外墙的蜘蛛人,这个总是抽劣质烟的小个子男人肯定是电影《闪闪的红星》的拥趸,要不然也不会给儿子取这个名字。丁德耀喜欢愣头愣脑的潘冬子,别说,还真酷肖那个小游击队员,圆脸,大眼睛里全是机灵。说话像含糖,看到他就叫丁叔叔好,也会做生意,把鱼虾挑好,倒置马甲袋将水分滗干,再放到台秤上,磅完了往袋里多扔一条小黄鱼,或一只虾,再递给主顾。他妈妈看着儿子完成这一切,眼睛眯起来,慈祥地微抿嘴角。

丁德耀却要去扫她的兴,你应该送潘冬子去读书,这么聪明的孩子不上学,可惜了。

他妈妈不生气,还是微笑:“自己孩子自己知道,做别的还可以,读书肯定是聪明面孔笨肚肠,黄鱼卖多了,脑袋也是黄鱼脑袋,卖卖鱼挺好的。”

丁德耀叹口气,知道多说无益,悻悻然走了。

有一次,趁潘冬子母亲不在,他问小男孩,你自己想读书么?

潘冬子说,不想,我爸妈说读书没什么用,又不当饭吃。

丁德耀说,那你不读书,有什么理想?

潘冬子说,有啊,现在每天只能卖几十斤鱼虾,最好每天能卖两百斤,那样我爸就可以不用高空擦玻璃了。

丁德耀道,那长大后呢,长大后的理想是什么?

潘冬子说,长大后每天卖五百斤,讨个老婆生一对双胞胎,老婆孩子热炕头。

丁德耀说,为什么要生双胞胎?

潘冬子说,双胞胎比较好,最好是龙凤胎,一男一女凑个好字。

丁德耀说,你不上学,怎么知道一男一女凑个好字?

潘冬子说,听大人说的。

丁德耀说,不是一男一女凑个好字,是一个女字一个子字凑个好字,你看,上学还是很有用的。

潘冬子说,上学也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不上学也是老婆孩子热炕头。

丁德耀无法反驳潘冬子的话,本质上,这个孩子的梦想和他是一样的,跟绝大多数人也是一样的,卖更多的鱼,赚更多的钱,结婚生娃过小日子,他甚至无法否定这样一个事实,即便不读书,潘冬子的理想,或者说他父母赋予他的理想,确实也是可能实现的,即便卖不了五百斤鱼,卖三四百斤还是可能的,甚至于运气好的话,做更大的生意也是可能的。所以,他对潘冬子的规劝并无说服力,他只是觉得有点莫名的惆怅,学龄不去读书,跟着大人摆摊,太可惜了,要是自己儿子,肯定找最好的学校,把他培养进北大清华。

倪爱梅去过妇产科很多次,说是输卵管粘连,也就是说,射程到不了目的地。倪爱梅的问题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丁德耀也存在精子活性不足。理论上,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不过丁母坚持认为,儿子的问题是次要的,倪爱梅更理亏一些。

生儿育女,再天经地义不过,求子不得,已不是夫妻双方的事,而是两个大家庭的事,幸好这对小夫妻是独立居住,住所虽不大,距市中心也偏远,但不跟父母同住的好处还是显而易见的,至少唠叨不会随时响起,倪爱梅庆幸领证前共同按揭买下这套小户型,可以免于和公婆一起住,若不然肯定被婆婆烦死,她的小姐妹丁红和老公离婚的很大因素就是受不了婆婆的碎碎念。

世事就是气人,有些人并不想要孩子,或者说并没有做好当爹妈的准备,偏偏观音娘娘就送子来了。远的不说,丁德耀二舅的儿子小帆,还是大二学生,谈恋爱把同校女同学肚子搞大了,小姑娘私自去流产,病历卡没藏好,被父母发现了,一般情况下,为了女儿名声,会选择哑巴吃黄连,这家父母耿直,找到丁德耀二舅家理论,丁德耀二舅妈是有名的母老虎,一语不合就吵起来了,吵得整幢楼地动山摇,玻璃窗都快裂开了。

还有倪爱梅的那个小姐妹丁红,和她老公曹原群是坚定的丁克主义者,坚定到什么程度?倪爱梅和丁红喝闺蜜下午茶,聊起男女情事,丁红说为了避孕,非戴套不做爱。倪爱梅问每次都戴?丁红说每次都戴,一次都不拉下。倪爱梅将信将疑,照你这样说,肉从来没碰到过肉啊。丁红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倪爱梅说,每次戴套,隔着一层硅胶,肉怎么碰到肉呢?丁红捶了倪爱梅一拳,好你个女流氓,什么下流话都敢说。

丁红和曹原群肉从来没碰到过肉,感情却很好,因为没准备要孩子,就没存钱的打算,经常下馆子看电影,攒年假出去旅游,美中不足的是,当初没按揭买房,办完婚宴后和公婆一起住,公公在家里不怎么管事,婆婆想抱孙子,看媳妇肚子一直没动静,一开始指桑骂槐,后来就直接骂桑了,丁红想搬出去,房价已涨到连贷款的勇气也没了。小两口起念外出租房,曹原群刚一提,曹母张嘴就骂,曹原群性情怯懦,从不和母亲顶嘴,丁红却不是省油的灯,和婆婆顶嘴的次数越来越多,声调越来越高亢,曹原群三夹板两头受气,有一次没忍住,推了一下丁红,丁红反手就是一记耳光。小两口就这么完了。从民政局领完离婚证,装新潮吃分手宴,两个酒量平平的人,喝了一大瓶加了冰块的威士忌,想起过往的爱情,哭得泣不成声,东倒西歪坐进两人合伙买的而今划归丁红名下的国产SUV,做戏做全套,玩起了车震,曹原群去取避孕套,被丁红阻止了,那一刻,她想起了倪爱梅的话,心想在一起那么多年,一直有措施,这最后一次,无论如何要水乳交融,于是,这对离婚夫妇做了一次无套之爱。

不想就这一次破戒,就在丁红身体里播下了一粒不该发芽的种子,她约倪爱梅喝下午茶,告诉了自己怀孕的消息,倪爱梅惊诧地望着她,以为她这么快就有了新欢,当得知是跟曹原群告别演出造成的结果,不知说什么好,丁红倒也洒脱,说,还不是你那句话刺痛我了。倪爱梅问她打算怎么处理腹中的孩子。丁红说,我是丁克,不会要孩子的,这次身体要吃苦头了,不过和曹原群感情一场,我不后悔。

倪爱梅本不想把丁红打胎的事告诉丈夫听,丁德耀肯定会说,生下来送给我也好啊。

她知道他这副德行,就忍了两天,到了第三天临睡前,头枕靠垫没忍住,就说了,一说完就后悔了,诚如她所料,丁德耀立刻从被子里坐起来:“干吗打掉,生下来给我嘛。”

看着丈夫痛心疾首的样子,她知道他又要说他的祖母和外婆了——话说回来,让她反悔一次,她还是做不到守口如瓶,还是会说给丈夫听,这是她的秉性所决定的,夫妇之间不该有秘密,她不喜欢隐瞒,她喜欢和丈夫分享家长里短,虽然有时会顾虑引火烧身而暂时不说,最终还是会按捺不住——他已说了不下一百次,但不妨碍说第一百零一次:“你说,现在的女人生个孩子怎么这么难,我奶奶生了七个,外婆生了十一个,跟母鸡生小鸡似的,一生一大窝,现在的女人可好,生一个都难……”

见老婆沉下脸,丁德耀知道又说错话了,忙解释:“不是说你,现在的女人普遍这样,每次陪你去妇产科医院,都是一大堆不能生娃的女人在挂门诊。”

倪爱梅说,你是没说我,可我也是其中一员,我没用好了吧。

丁德耀知道麻烦来了,老婆马上就要发作了,觍着脸赔笑道,生孩子太麻烦了,实在不行,我们去领养一个现成的吧。

倪爱梅说,去哪儿领养,你以为领养那么容易呀。

丁德耀说,领养当然去孤儿院。

倪爱梅说,健康漂亮的孤儿哪轮得到我们,早被有权有势的人家走后门了。

丁德耀说,那我们去非洲领养一个小男孩,再去俄罗斯领养一个女孩,一黑一白,可拉风了。

倪爱梅笑出小虎牙,我不反对。

丁德耀说,一家四口走在路上,就是小联合国。

倪爱梅说,我听说领养小孩夫妻都要三十岁以上,我们年龄倒是够了。

丁德耀说,你还真去孤儿院打听了?

倪爱梅说,我连孤儿院在哪儿都不知道,上次你说要领养,我就百度了一下。

丁德耀说,我开玩笑的,孩子还是得自己的,说着把倪爱梅扳过来,嘴巴凑近耳朵说,我来交公粮吧。

倪爱梅说,交了那么多年了,交了也白交。

说虽那么说,等丁德耀翻身下来,她把双腿高举,屁股在上脑袋在下,脚掌顶住墙壁,这个动作是妇科医生教她的,精液更容易往身体深处游。

其实,结婚第二年,她怀过一次孕,那时她对生育并不迫切,也不采取避孕,态度是顺其自然,没有不强求,有了就生。发现例假延迟,以为是没休息好所致,大学毕业刚上班,旧同学新同事,业余活动很丰富,丁红就是这个时段认识的朋友,她们在同一家城市银行上班,过了两年,丁红跳槽去了一家日资保险公司,友情保留了下来,至今还是最好的闺蜜。

等例假延迟了一个月,才意识到可能怀孕了。丁德耀陪她去妇产科医院,检查报告印证了猜测,医生叮嘱妊娠早期以静养为主,忌冷忌辣增加营养,她嘴里答应,仗着年轻没当回事,照样嚼雪糕吃川菜,刚从邻省旅游回来,听说陈奕迅在开演唱会,拽着丁德耀去体育场门口找黄牛,高价买了门票,这是她最喜欢的香港歌手,为了看现场,宁肯吃一星期方便面。

因为观众的热情,已挥手谢幕的歌手不断返场,三小时演唱会延长了二十多分钟,终于,舞台灯光彻底暗淡下来,观众离场,倪爱梅挽着丁德耀去卫生间,那儿站满了膀胱憋上脸的人,丁德耀等了十分钟,入厕解决了。倪爱梅候时更久,夹紧裤裆,快哭了。好不容易轮到,扭着屁股挪进女厕,已不敢开胯。

过了片刻,慌里慌张出来:“奇怪,我大姨妈怎么来了。”

丁德耀说,不会吧,医生明确说你怀孕了。

倪爱梅说,所以才奇怪啊,会不会误诊了。

丁德耀说,怀孕又不是什么疑难杂症,怎么可能误诊。

倪爱梅啊呀一声,那可能就是见红了。

丁德耀说,什么是见红?一惊一乍见鬼似的。

倪爱梅说,你们男人不懂,这时候见红可能孩子就保不住了。

丁德耀也紧张起来,拉着老婆连夜去看急诊,值班护士不让挂号,说见红不属于急诊范畴,没必要半夜跑来凑热闹,明天看门诊吧。

次日一早又跑医院,妇科医生说,怀孕初期出血确实不是好现象,吃点黄体酮观察一下。

丁德耀问怎么会产生这种情况。医生说,可能是胎儿染色体异常,也可能是母体激素失调。倪爱梅说,对胎儿有什么影响?医生说,说不好,有吃了黄体酮保胎生下健康胎儿的,也有早产儿畸形儿的,各种情况都有。

倪爱梅说,听起来像冒险。

医生说,出血量大么?

倪爱梅说,蛮大的,怀孕了没再用卫生巾,流到大腿上了。

医生说,血量这么大有点麻烦,一般的见红也就是内裤上沾点颜色。

丁德耀说,吃那个黄体酮有用么?

医生一边开药方一边说,看运气吧,医学是模糊科学,谁都不能保证结果。

夫妇俩领了药,揣摩着医生的话,越想越觉得风险大,商量了一星期,跑去医院,还是上次那个医生,丁德耀说,我们认真考虑过了,放弃算了。

医生也没阻止,说了句,还在妊娠早期,做药流吧,痛苦少一点。

倪爱梅去药流室吃了药,丁德耀扶她在病床躺下,自己坐在椅子上发愣,药流痛苦比手术小,也不是没痛苦,倪爱梅一会儿晕眩,一会儿干呕,翻来倒去,脸色惨白,额头满是虚汗。

这次流产以后,就再没怀上,有时候也会后悔,“如果当时生下来,已经上小学了。”倪爱梅叹了口气。

丁德耀安慰说,医生说畸形儿可能性很大,万一真是残疾智障,岂不害人害己。

倪爱梅说,那也有百分之五十概率是健康孩子呀。

丁德耀说,谁敢冒这个险,还记得我们学校那个老魏么,生了个白痴儿子,拖累家人那么多年,觉得日子没奔头,把傻儿子活活闷死,自己也自杀了。

倪爱梅吐出一串呸呸呸:“别拿这种晦气事来对比,我们家孩子肯定健康聪明。”

丁德耀也跟着一串呸呸呸:“我们的孩子肯定健康聪明,菜场快打烊了,我去买菜了。”

倪爱梅说,快打烊了,绿叶菜最便宜,再买两条带鱼。

丁德耀说,我去冬子家买,你说,这么机灵的孩子怎么就投胎到鱼摊了,弄得书也没的读,真是可惜。

倪爱梅说,你这人真奇怪,对一个邋里邋遢的小鱼贩心心念念,身边亲戚朋友那么多小孩倒没见你多提。

丁德耀说,还真别说,就是投缘,第一眼看到就喜欢,敦敦实实没什么心眼,大眼睛里全是聪明。

倪爱梅说,你快去照照镜子,说到冬子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丁德耀配合着擦了下嘴角,冬子要是我儿子就好了,邋遢没关系,洗个澡买几套漂亮衣服一穿,就是小帅哥了。

倪爱梅说,你别真的当人家小孩面说让他当你儿子吧。

丁德耀说,说过啊,当着他妈妈面也说过,有一次他爸爸在,也说了。

倪爱梅说,人家要当你人贩子防着了。

丁德耀说,怎么可能,我这是变相夸他们儿子呢,他们开心还来不及。

倪爱梅说,要是别人这么夸我儿子,我肯定不愿意。对了,昨晚新闻里说,有个蜘蛛人摔死了。

丁德耀啊了一声,但愿不是老潘,我去菜场了,除了带鱼,你还想吃什么?

倪爱梅说,买块豆腐做麻婆豆腐吧,绿叶菜随你,尽量挑新鲜的。

说这些话的时候,倪爱梅在看《中国式离婚》,丁德耀瞄了一眼,正好是他喜欢的女演员左小青——他平时喜欢读闲书,很少看电视剧,觉得浪费时间,有时倪爱梅叫他一起看,他只好扔下书,搂着老婆看一会儿,这是丈夫的义务之一,美其名曰“陪伴是最好的长情”——就说了句,你看我们家小青,多好看。倪爱梅瞥他一眼,看着银屏里出现的陈道明说,我们家道明才好看呢,帅死了。

丁德耀嘿嘿一笑,出了门,到了楼下给倪爱梅发了条短信,外面好像下雪了,去收一下阳台的衣服。

倪爱梅回了个哦字,去了阳台,天空中雨夹着冰粒,伸出手,冰粒在掌心跳一下,化了。

把收下的衣服拢在怀里,远眺阳台外的黄昏,印象中,这个城市十年没下雪了,当然,现在还不是雪,只是雪的前奏,亦有可能,不会下一场真正的雪,即便下了,也未必会积起来,更不要奢望堆雪人打雪仗了。

朝下俯瞰,背有点微驼的丈夫出了小区,羽绒服的附帽套在了脑袋上。她想叫一声,让他买两只圆萝卜。觉得可能听不见,就咽回去,改成发一条短信。

丁德耀收到短信,回了“知道了”三字,折出小区,往菜场方向走过去。

小区门外是一条被污染的河,前几年还见人钓起过耐脏的黄颡鱼,而今除了喂养金鱼的水虱,恐怕没什么活物了。

水虱最多时是初秋,河面边缘染出一片铁锈红,捞水虱的网兜是自制的,网口蒙一层刚好让水虱钻过的细格纱,握着细长柄在岸边走来走去,网兜像在擦洗一幅流动的脏玻璃,铁锈红慢慢淡了,的确良材质的网兜内,接近褐色的深红透了出来。

过了桥,从“绿化山”右绕二百米,菜市场隐匿在一摞破败老宅里,保存室内温度的塑料垂帘如同一条条冰挂,本是透明的,被摸得很脏,能粘住蔬菜的草腥和鱼虾的臭腥,丁德耀刚一撩垂帘,脚趾被人踩了一脚,刚要发作,发现正是老潘,想起老婆刚才说昨天有蜘蛛人摔死了,情知不会那么巧是老潘,冷不防撞个满怀,还是有点白天见鬼的感觉,一时说不出话来。

后面紧跟着潘冬子妈妈,丁德耀缓了口气,问道,你们两口子心急慌忙去哪儿呀?

老潘说,是丁老师啊,批发市场的哥们打电话来,说今晚有远洋渔船到岸,让我早点过去挑点好的海鲜。

丁德耀说,天还没完全黑呢,就赶啊。

潘冬子妈妈说,挺远的,骑黄鱼车到码头要两个多钟头呢。

丁德耀说,冬子一个人守摊呀?

潘冬子妈妈说,他自己会收摊回家,没事的。

丁德耀说,那你们快去码头吧,我找冬子买两条带鱼。

丁德耀撩开垂帘,把头回一下,飘洒的雨丝间杂着冰粒,老潘的背影有点拖沓,潘冬子妈妈的背影则没有主见,丁德耀想象了一下蜘蛛人在半空中作业的画面,进了菜场。

潘冬子戴一顶雷锋式带护耳的棉帽,鼻孔一抽一抽,如同在泵两只肥厚的气泡。看见丁德耀过来,忙把鼻涕擦在袖口上,丁德耀装作没看见,天确实很冷,虽然门口挂了隔温的塑料垂帘,也是聊胜于无的摆设。

他很少有和潘冬子独处的机会,多数情况下,他妈妈会在一旁,更多情况下,是他妈妈一个人守摊,潘冬子在附近和小朋友玩——毕竟是小男孩,猴子屁股坐不住,需要奔跑和嬉闹——最少的情况是一家三口都在,平日里,进货由老潘负责,进完货送到菜场,还要做诸如敲冰块等保鲜工作,然后吸几口烟,再去当蜘蛛人。所以,丁德耀在菜场见到老潘的次数不多,但老潘知道有这样一个喜欢自己儿子经常照顾自家生意的中学老师,每次见面,总憨厚地打个招呼,递上一支烟。虽然是劣质烟,丁德耀还是会接过来,点上抽几口。

丁德耀看到有油带鱼,让潘冬子抓了四条,心想多买两条放冰箱里,油带鱼不常有的。

潘冬子说,我爸妈去码头进货了,丁叔叔下次可以多买点海鲜,快过年了,要备年货了。

丁德耀说,我刚才在菜场门口碰到他们了。

他朝潘冬子的袖口看了眼,拉长的鼻涕像鱼鳞发出银光,男孩留意到他的眼神,按台秤的手指羞涩了一下:“油带鱼煎着好吃,清蒸也好吃。”

丁德耀说,外面下冰粒了,今晚可能会下雪。

潘冬子说,真的么,我还没见过雪呢,那我早点收摊去看雪。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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