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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6 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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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利利

出版社:台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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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犯罪心理画像

FBI犯罪心理画像试读:

前 言

从古至今,犯罪一直是难以避免的社会现象。而如何了解罪犯心中的想法、分析他们与普通人有哪些巨大的差别以及差别有多大,一直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不过,随着科学的发展,研究人员将注意力转向了两个方面:一个是通过研究罪犯的想法来预防更多犯罪案件的发生;另一个则是通过研究帮助罪犯洗心革面。

研究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对于那些未知罪犯的分析,不仅能够刻画出嫌疑人的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还能通过分析帮助调查人员缩小侦查范围。这一分析方法被称为犯罪心理画像,又被称为犯罪者画像、行为分析,最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被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行为科学部门应用于破案。目前,它在侦查、审判等领域中被广泛应用。

犯罪心理画像具有可预测性,通过心理画像技术能够预测哪些特殊的社会人群具有潜在的犯罪风险。不仅如此,它还能够依据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痕迹来分析罪犯属于哪种类型的人、最有可能犯过哪类案件等。

通过犯罪心理画像侦破案件存在一些争议,但心理画像师通过收集和分析证据,会发现很多案件中的蛛丝马迹,进而对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进行刻画,为调查人员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有研究表明,美国每年都有数以百计的案件采纳心理画像专家的建议,从中获得侦破线索。更有FBI行为科学部门的心理画像专家表示,在1978年到1994年间,他们对案件的分析判断有92%都是正确的。

本书通过介绍各种类型的真实案件,如杀人、强奸、精神变态犯罪等,讲述心理画像专家是如何通过收集犯罪现场的蛛丝马迹来推断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别、生活习惯、受教育程度以及汽车颜色、保养程度等信息,如何根据这些情况预测犯罪嫌疑人的下一次犯罪行动等。如果你想更加深入地了解那些心理画像专家是如何像预言家一样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那么,请打开这本书一探究竟吧!ChapterI错综复杂的犯罪动机年幼孩子被“绑架”背后的真相

一天上午,当美国著名的心理画像专家格雷格·麦克拉里正在埋头研究手头的案件时,一位FBI探员轻轻地敲了敲门:“不好意思,打扰你格雷格,有一件棘手的案件需要您的帮助。”格雷格放下手上厚厚的一沓资料,示意他坐下慢慢讲述。

昨天下午,911报警中心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是一个年轻的妈妈打来的。电话刚刚接通,她就着急地向接线员哭诉,她2岁的儿子被人绑架了,已经失踪两个多小时了。接线员一边安慰她,一边询问她准确的地址。

随后,FBI探员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在了解案情后,他们对附近的地方进行了仔细的搜查,结果一无所获,也没有目击者看到过孩子的行踪。那位年轻的妈妈心急如焚,一直担心地走来走去,当得知探员没有找到孩子的下落时,她一下子瘫坐在地上,放声痛哭起来。

探员们一边安慰她,一边询问她事情发生的经过。原来,她本来打算带着2岁的儿子去超市购物,但她刚进车里就感到肚子疼痛难忍。于是她立刻下了车,快速地穿过了停车场,到公寓大门附近的公共卫生间方便。

由于她租住在这个公寓已经半年了,与邻居们相处得不错,因此大家都彼此熟悉,所以她让儿子单独留在外面。但在去卫生间前她郑重叮嘱他,不要到处乱跑,乖乖地待在大门口,她很快就会回来。

可是,大概在30分钟之后,当她从卫生间出来时,却发现孩子并不在大门口。此时,她并没有感到很紧张,以为孩子可能在大门附近的地方玩耍。但事情并非她预想的那样,当她在大门附近转了一圈后,却没有找到孩子,而且她还询问了附近路过的邻居,他们都没有看到孩子的身影。

这让年轻的妈妈顿时心急起来,更让她惊慌的是,在停车场的地面上,她看见儿子的一只针织连指手套被丢在地上。于是,她马上返回公寓中,打了911报警电话。

后来,媒体得知了这一情况,对这起幼儿绑架案进行了报道,希望更多的民众能够为FBI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同时,孩子的妈妈也走进了电台播音室,她通过麦克风声泪俱下地乞求绑架者能够将她的儿子送回来,声称可以将自己的所有财产都给绑架者,只要他将孩子还给她。在场的电台工作人员和FBI探员,尤其是有孩子的父母无不感动落泪。

可是,虽然FBI探员也很同情失去孩子的年轻妈妈,但依照惯例他们仍然需要对她进行测谎测试。结果,她顺利地通过了测试。

由于FBI探员尚未掌握有价值的线索,而且他们深知侦破儿童绑架案必须分秒必争,时间拖得越久,对被绑架的孩子越不利。因此,FBI探员来找心理画像专家格雷格·麦克拉里,希望他能够帮他们尽快抓到绑架者,解救无辜的孩子。

格雷格在了解案情后,又仔细听了911报警电话的录音。在听的过程中,他不由得嘀咕:“好像不太对劲。”当格雷格正在分析案情时,案件又有了新的进展:

那位陷入悲痛无法自拔的妈妈收到一个小邮包,邮包上面只写着收件人的地址,却没有写寄件人的地址,而且邮包里面也没有字条或是信件,仅有孩子妈妈在停车场找到的针织连指手套的另一只。看到这只手套,那名年轻的妈妈再次陷入恐慌中,悲痛得大声哭了起来。

听闻这一情况,此时的格雷格顿时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他对FBI探员说:“不用再费尽心思查小孩子的下落了,被‘绑架’的小男孩已经死了,凶手就是伤心欲绝的妈妈。”探员相当不解地问:“怎么会?是那个年轻妈妈报的案,而且她一直处于精神崩溃的状态中。”

于是,格雷格就自己的分析、判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首先,这起“绑架”案本身就有问题。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没有任何人比她更关心自己的孩子了。可是,这位年轻的妈妈却让自己的孩子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放任他独自一人在卫生间外面待这么长时间,这样做是相当不符合逻辑的。如果她真的要待在卫生间里很长时间,为何不将孩子一同带进去或是临时安排其他人照顾呢?这一点就让人相当起疑。

其次,通过911报警电话的录音可以听出来,那位年轻的妈妈在报案时明确地说,有人“绑架”了她的孩子。但是,处理过多起儿童绑架案的格雷格表示,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说,他们往往很难接受“孩子遭到了绑架”这种可怕的假设。一般来说,当父母找不到孩子而导致他们陷入歇斯底里的悲痛、恐慌情绪时,他们通常会对报警中心说“我的孩子找不到了”“我的孩子跑丢了”“我的孩子失踪了”之类的话。可是,在这起案件中,年轻的妈妈却在报案阶段就使用了“绑架”一词,这表明她在孩子出事前就已经知道了将要发生的一切。

另外,对于丢失孩子的父母来说,通过媒体垂泪乞求绑匪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对于此案中的年轻妈妈亦是如此,不能主观臆断地说她那样做就有嫌疑。一般而言,父母那样做完全是出自内心迫切希望孩子安全归来的愿望。可是,无法否认的是,也有少数人会别有用心地公开露面,这是他们所使用的迷惑警方和公众的欺骗伎俩。

格雷格还分析称,其实,这起案件中最能说明孩子的妈妈是凶手的一点就是针织连指手套的寄回。一般来说,儿童绑架案有三种原因:一是绑架者是为了勒索钱财而将孩子绑走;二是对于那些猥亵儿童犯来说,绑架孩子是为了满足他们的变态性欲;三是孩子可能会被一些情绪变化无常的人绑架,这类人可能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因此,他们会想方设法地绑架别人的孩子。

如果是出于第一种原因而绑架孩子,那么,绑架者必然会通过电话或是书信与孩子的家人联系,以此提出他们的要求。而基于其他两种原因的绑架者则根本不会与孩子的家人有任何联系。

因此,以上三种绑架者都不会仅仅寄回孩子的一件物品,以此告诉孩子的家人孩子在自己的手中。如果绑架者必须向孩子的家人证实这是一起绑架案,必然会在寄回孩子物品的同时附带提出赎回孩子的条件,否则,就失去绑架的意义了。

因此,格雷格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年轻妈妈只是根据自己想象中的绑架模式而设计和实施了一起“绑架”案。可是,她并不了解这类犯罪的真实动机和实际需要。

这位年轻妈妈之所以这样做肯定是事出有因的,而且在此过程中,她成功说服自己这样做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因此,她才会轻易地通过了测谎测试。于是,格雷格决定重新对孩子的妈妈做测谎测试,并且从联邦调查局请来一位资深的测谎专家。而在测谎前,格雷格故意让孩子的妈妈知道警方已经将她列为重大嫌疑人。

果然,此次测谎结果与上次完全不同。在测谎专家有针对性的审问下,孩子妈妈终于承认了犯罪事实:是她亲手杀死了年幼的孩子。其实,当格雷格了解案情时就已经分析出孩子妈妈杀害年幼儿子的犯罪动机:因为她是一个单身的妈妈,尚且年轻,本应该享受20多岁年轻人该享受的一切,可是孩子却成了她的累赘。当她带着孩子生活时,可能认识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可是,在他们建立自己的新家庭后,男人可能并不想与不属于自己的孩子一起生活。于是,年轻的妈妈就暗生杀机。

在孩子妈妈的带领下,FBI探员在树林深处找到了孩子的尸体。他们发现孩子的身上穿着滑雪衣,被裹在厚厚的毛毯中,而且尸体还被一个密不透风的塑料袋严严实实地套住。

这与格雷格之前的分析完全吻合:如果是谋财的绑架者或是满足性需求的猥亵儿童犯,他们绝对不会费心地让孩子感受到“温暖”,也不会考虑不能让孩子的尸体遭受风吹雨打。

格雷格还指出,很多谋杀案的犯罪现场都能明显地表现出作案者强烈的愤怒;抛尸现场则往往能够体现出作案者的鄙视和敌意。而在这起案件中,作案者埋葬尸体的方式则显示出了她对孩子残存的爱意和负疚感。【犯罪心理画像及其起源】

犯罪心理画像是指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侦查人员、行为分析专家、物证专家等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的心理特点、动机、相关行为等信息进行分析的过程。

一般来说,犯罪心理画像又被人们称为犯罪人画像、行为画像、犯罪现场画像、心理画像、作案人画像等。犯罪心理画像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FBI(美国联邦调查局)成立的行为科学小组,后来,他们创立了一种基于犯罪现场分析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是谁杀害了医生的妻子

1986年10月30日早上7点,美国宾尼法尼亚州维尔克斯巴里市伯奇街的居民们已经开始了一天忙碌。此时,FBI派驻当地的探员正在准备投入工作。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早上的宁静。

电话那端传来一名男子的声音:“我叫尼尔,在伯奇街75号的牙医沃尔西弗的住所发生了袭击事件,请你们尽快前来调查。”随后,FBI探员戴尔·明尼克与安东尼·乔治赶到了案发现场。

当他们到达现场后,首先看到地上躺着一位男子,但他并没有生命危险,已经恢复了意识。于是,明尼克与乔治探员开始询问他一些情况。那名男子叫爱德华·格伦·沃尔西弗,拥有一家牙医诊所,今年33岁。他对探员说:“在天刚蒙蒙亮时,有人闯入了我的家中,企图勒死我,并用钝器重击我的头部,后来我就晕了过去。”

随后,明尼克与乔治探员又询问陪伴在沃尔西弗医生旁边的男子。他回答道:“我是沃尔西弗的哥哥尼尔,住在街的对面。我接到弟弟的电话后,就立刻赶了过来,并报了警。”

这让探员们不免感到疑惑,为何沃尔西弗医生在醒来后没有立刻报警,而是打电话给他的哥哥呢?于是,明尼克问沃尔西弗医生:“你在醒来后为什么没有立刻报警呢?”沃尔西弗医生回答道:“我被打得晕头转向,醒来后只记得哥哥尼尔的电话,就立刻打给了尼尔。”

虽然他的回答有些牵强,但探员们暂时没有对这个问题深究,而是继续查看案发现场。当探员们了解到沃尔西弗的妻子贝蒂与5岁的女儿丹尼尔还在楼上时,他们感到更加奇怪,爱德华和尼尔竟然还没有上去查看她们的情况,也不知道她们此时有没有生命危险。

尼尔似乎看出了探员的心理,他急忙对探员说:“每当我要上楼查看贝蒂和丹尼尔的情况时,沃尔西弗总是称自己相当难受,而且不断地呻吟,说伤口疼得厉害。为了照顾沃尔西弗,我只好待在楼下,因此到现在还没有上楼。”而爱德华则为自己辩解道:“我是担心闯入者还在房间中,因此不敢轻举妄动。”

于是,明尼克和乔治随即上楼查看情况。当他们对房间进行彻底的搜查时,并没有发现闯入者的踪迹。但当他们走进沃尔西弗医生的卧室时却发现,沃尔西弗的妻子贝蒂已经死在卧室中。她侧身躺在床边的地板上,头朝着床脚,脸上呈现出青紫色,嘴角处的泡沫已经干涸,颈部则有瘀伤。探员们初步推测,贝蒂有可能是被罪犯用手掐死的。

另外,他们还在床单上发现了不少血迹,但死者贝蒂脸上的血迹已经被擦去。贝蒂身上穿着的睡衣被掀到了腰部,但经验尸官检验后确认,她并没有遭到性侵。

探员们发现,住在隔壁卧室的丹尼尔还在熟睡中,她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在她醒来后,明尼克问她是否听到打斗或者破门而入的声音。她回答道:“我睡得很沉,并没有听到任何异常的声音。”

明尼克和乔治在勘查完楼上的情况后走了下来,但他们并没有说明楼上发生的命案,而是接着询问沃尔西弗医生:“在凌晨时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将事情的原委仔细地讲一下。”

沃尔西弗想了几秒钟,回答道:“当天蒙蒙亮时,我被破门而入的声音吵醒了。于是,我立刻从床头柜中摸出了手枪。但我并没有叫醒正在熟睡的妻子,而是独自一人去楼下查看情况。当我悄悄走到卧室门口时,我看到楼梯处有一个块头比较大的男子站在那里。当时,他可能并没有注意到我。于是,我尾随着他下了楼。可在我下楼后却找不到那个男子。正在寻找时,有人突然从背后袭击我,并用绳索之类的东西套住了我的脖子。我立刻将手中的枪丢掉,用手挡在即将收紧的绳索里。同时,我用脚朝后猛踢,好像踢中了他的腹部,从而让其松了手。但我还没有来得及转身,后脑勺就遭到重击,随即我就晕了过去。醒来后,我立刻打电话给哥哥尼尔。”

此时,急救人员也已经赶到案发现场。他们对沃尔西弗医生的外伤进行了处理。但在处理的过程中,医护人员发现他的外伤看起来并不是很严重,而且后脑勺只有一处挫伤,脖颈后面有几处红斑,而胸部左侧也仅有一些小擦伤。不过,他们还是将他送到了医院,以便让医生对其进行仔细的检查。

随后,医生对沃尔西弗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后,医生也认为他的情况并非很严重。但沃尔西弗却对医生说:“我曾经晕过去,是不是需要留在医院再作观察。”于是,医生只好将其留在医院中。

其实,探员们自始至终都对沃尔西弗所说的话深感怀疑,他所描述的事实与案发现场的情况存在矛盾:沃尔西弗声称闯入者在天刚蒙蒙亮时从二楼的窗户进入房间,这一说法根本不成立。虽然在房子外面有一副旧梯子,通过这副梯子能够直接爬入卧室开着的窗户,但探员查看梯子时发现,它已经腐朽不堪,连中等身材的人都承受不住,更别说沃尔西弗所称的“大块头男子”了。

与梯子接触的地面,泥土相当松软,在地面上并没有出现凹痕,这表明梯子没有承受过任何重量的人或物品;梯子靠放的铝制檐槽上也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并且梯子的横梁上也没有露水、泥浆、青草等。如果有人在凌晨踩着梯子进入房间的话,必然会留下这些痕迹。

另外,房间中的情况也与沃尔西弗医生描述的不吻合:贵重的物品在检查后并没有发现遗失,尤其是在卧室中放置的位置较为显眼的首饰也没有丢。如果闯入者是为了谋杀而来,为何不对付一个持枪的昏迷男子,而要返回楼上,杀害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呢?

更让探员们感到疑惑的两点是,如果沃尔西弗已经被人勒得几乎要晕过去的地步,为何在他的脖颈正面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沃尔西弗与他的哥哥尼尔在事发后都没有担心贝蒂与丹尼尔是否安全,也没有上楼查看她们的状况。

随着探员们对沃尔西弗医生的深入调查,更让他们对他所说的话感到匪夷所思。他所说的情况总是不停地发生变化,回忆起来的细节也越来越多,对闯入者的描述也越来越详细。他对探员说:“在事发当天,我看见闯入者穿着黑色的无领长袖运动衫,头上还套着蒙面袜,并且蓄着小胡子。”

在沃尔西弗描述的细节上也有些前后矛盾:他曾称在听到动静后,自己拿着枪一个人下了楼,没有叫醒熟睡中的妻子,可后来他又说在听到声响后曾与妻子说过话;起初,他称书房抽屉里的1300美元被偷了,但探员们发现那笔钱的存单时,他又改了口;当探员们接到报警电话赶到案发现场时,他似乎刚刚恢复意识,说话也有些含糊不清,但到了医院后,他却称自己之前曾听见探员打电话叫验尸官前来。实际上探员打电话时,他应该还没从昏迷状态中完全清醒过来。

当探员们继续对案件进行调查时,爱德华·格伦·沃尔西弗也不断提供更加详细的细节。他声称,其实闯入者并不是仅有一人,而是两个人。

在探员们对沃尔西弗展开调查时发现,在一年前,他曾与助理牙医的关系暧昧不清,在案发前也曾与她有来往。当探员问沃尔西弗这一情况时,他却说,这段关系早在一年前就结束了,现在往来只是由于工作上的事情。

不过,贝蒂的朋友却向FBI探员反映,虽然贝蒂非常爱她的丈夫,但她对沃尔西弗的不轨行为感到不满和厌倦,因为沃尔西弗时常在外面与其他女人关系暧昧不清。在案发前不久,贝蒂还曾对朋友说,她已经给丈夫下了最后的通牒,如果他再这样下去,她就会提出与其分居。因此,探员们怀疑,这有可能是沃尔西弗杀害妻子的动机。

由于探员们总是向爱德华·格伦·沃尔西弗询问案件的相关问题,这让他烦不胜烦。后来,沃尔西弗按照律师的建议,拒绝再向探员谈论任何事情。于是,探员们只好将破案重点放在沃尔西弗的哥哥尼尔身上。

不过,让FBI探员感到意外的是,尼尔不愿意接受测谎测试,他认为测谎并不是完全准确,如果测谎结果不好的话,会影响他的声誉。但后来在警方和贝蒂家人的一再要求下,他才与探员们约好在法院接受询问和测谎。

不幸的是,当FBI探员们在约定的时间等候尼尔时,他却遭遇了车祸并当场死亡。据了解,当时,尼尔驾驶的汽车与一辆大卡车相撞。后来调查发现,在他行驶的过程中,可能当时打弯动作过猛,又非常紧张地拐过来,从而导致了这场事故。

由于重要证人的死亡,导致这起案件的侦破一直无法进行下去。虽然FBI掌握了大量的间接证据,指向爱德华·格伦·沃尔西弗就是杀害妻子的凶手,但却缺少确凿的直接证据指控他。在犯罪现场,探员们找到了沃尔西弗的指纹和毛发,可因为那是他所居住的地方,这些证据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在凶杀案发生18个月之后,探员们希望能够借助心理画像专家提供的权威意见,并出具一份详细的案情分析报告。因此,他们找到了FBI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并将详细的案情资料交给他。

道格拉斯在仔细查看大量的案卷资料后,得出了结论:这是一场虚假报案,凶杀案的罪犯是熟悉死者的人。由于FBI已经掌握了嫌疑人,道格拉斯不再为罪犯做心理画像,而是做出了一份强有力的说服报告,以此请求法官批准抓捕嫌疑人。

道格拉斯分析,从盗窃方面来看,这一说法是不成立的。由于爱德华·格伦·沃尔西弗的住所是一户私宅,并且在私家车道上停放着两辆汽车。如果闯入者真要作案,这是一起高风险的犯罪;根据道格拉斯多年的办案经验,他认为如果闯入者从二楼窗户进入房间,而在不查看二楼房间的情况下就立即下楼,这种做法是完全不可能的。

在这起案件中,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闯入者携带了凶器,因此这表明该案不可能是预谋杀人。同时,死者贝蒂也没有遭到性侵犯,这就表明预谋强奸失败而杀人的说法也是不成立的。另外,犯罪现场也没有证据证明闯入者有盗窃财物的企图,因此盗窃的说法同样是不成立的。

从作案手法来看,凶手掐住受害者的脖子,是一种典型的亲近型犯罪方式。如果是陌生人作案,他是不可能选择这种作案手法的。同时,一个有预谋且精心策划的罪犯更加不会采用这种手法作案。

通过FBI探员的深入调查,收集到了更多的证据,加上道格拉斯富有说服力的权威报告,法院批准逮捕爱德华·格伦·沃尔西弗。面对警方的审讯,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位杀妻的牙医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心理画像技术的权威性】

心理画像技术并不是侦查人员、行为分析专家等凭空杜撰出来的,而是通过大量的侦查工作,对经验和理论进行总结、创新而形成的。所以,心理画像技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并且具有科学性、客观性。从思维过程上来看,心理画像技术主要通过犯罪行为来分析犯罪心理,再从犯罪心理分析罪犯的生活环境等。在运用心理画像技术的过程中,需要综合犯罪心理学、生理学、精神病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一场精心策划的杀人游戏

12岁的德布拉·休生活在美国俄亥俄州基诺亚的小镇上,小镇上的大多数居民都认识她,因为她是一个很懂礼貌而又可爱的小女孩,与人见面总是亲切地打招呼。一天晚上,德布拉在好友家中玩耍,到了晚上8点她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朝着几条街外的家中走去。

可在第二天早上,当德布拉的爸爸敲她的房门时,德布拉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回应他。本以为她睡得香甜,爸爸准备过十分钟再去喊她。但在十分钟过后,爸爸在门外喊了几声,仍然没有听到德布拉作答。于是,爸爸只好推开房门去叫她。可房间里根本没有德布拉的身影。这让爸爸不免感到不安:孩子去哪里了?

他首先打电话询问了德布拉昨天一起玩耍的朋友,得知昨天晚上8点她就已经离开了。后来,他又打电话询问与德布拉相熟的其他朋友,她们都没有见到德布拉。这让德布拉的爸爸感到非常惊慌,他立刻拨打了FBI办事处的报警电话。

FBI探员闻讯立刻赶来,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他们对德布拉所住的社区进行了地毯式的搜查,但并没有发现德布拉的身影。

正当探员们进行搜查时,德布拉家中的电话却响起了。当时,德布拉的爸爸正与探员们在外面寻找德布拉,接电话的是德布拉的阿姨。她刚拿起电话,就听到一名男子的声音:“德布拉已经被绑架了,如果想让她活命的话,赶紧准备好8万美元。”德布拉的阿姨想知道孩子是否安全,于是她对绑匪说:“我要听听德布拉的声音。”但是电话那端却传来“嘟嘟”的响声,绑匪已经挂断了电话。

随后,德布拉的婶婶立即将这一信息反馈给FBI探员,并告诉探员,从声音可以初步判断出绑匪是一个白人男子,年龄大概在20岁左右,但无法听出他是来自哪个地区。由于德布拉的阿姨对通信系统比较了解,所以她推断绑匪所使用的电话有可能是当地的。

考虑到绑匪会再次打电话到德布拉家中,FBI探员在她的家中安装了监听设备。很快,德布拉的爸爸接到了绑匪的电话,但赎金的数额却有所改变。绑匪在电话中说:“是我绑架了德布拉,如果准备好5万美元的赎金,我就会放了她。”当德布拉的爸爸要求听听女儿的声音时,对方却说:“不可以,先准备好赎金,我很快就会再打电话告诉你如何付款。”

通过绑匪打电话的声音,德布拉的爸爸猜测他好像是墨西哥口音。随后,FBI探员将录音交给声音鉴定专家进行辨别。

距离德布拉被绑架已经过去了两天,第三天,当FBI正在展开调查时,有人在基诺亚小镇附近的乡间小路上发现了德布拉的衣物,但FBI探员并没有从中找到有价值的线索。不久,又有人在附近的另一条乡间小路上发现了德布拉的其他衣物,而且在这些衣物中还有一张地图,地图中清楚地标明了发现德布拉衣服的两个地方。

于是,FBI探员根据地图上的其他标志进行搜查。不久,他们在一座桥的对岸发现了汽车的轮胎印和脚印。因此,FBI探员推测,有可能是绑架者站在这座桥上扔掉某些东西。他们随即派出警犬进行搜索,但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一连几天过去了,FBI探员仍然没有德布拉的信息,因此,他们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绑架者有可能已经将德布拉杀害了。于是,他们一边派人在附近搜索德布拉的尸体,一边让人继续监听德布拉家中的电话。可是,绑匪似乎早已察觉到FBI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再也没有打过电话。

这让FBI的调查工作陷入了困境,不知该从何处着手。于是,他们向FBI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请求帮助,希望他能够协助他们破案。雷斯勒在了解案情后,仔细听了绑匪的电话录音并查看了之前发现的地图,他推断:其实,这是凶手精心策划的一场杀人游戏。而凶手一直牵着FBI探员的鼻子走,凶手的所作所为只是在误导警方,让他们以为依据那张地图就能发现线索,并让他们误认为德布拉的尸体被丢进了河里。

其实,对于办案经验丰富的雷斯勒来说,他时常遇到这种狡猾的凶手。所以,他建议FBI探员调整调查方向,而不应该被凶手牵着自己的鼻子走。

雷斯勒分析,其实,在一开始当凶手打电话给德布拉家人要求他们准备赎金时,德布拉就已经遇害了,凶手只是在拖延时间;从类似的案件模式来看,德布拉可能遭到凶手的殴打或强奸,在此过程中而导致其死亡;凶手有可能不是有预谋地绑架和杀害她,可能是由于一时冲动而将她杀害,因此才会精心设计这场“游戏”;凶手担心如果FBI彻底调查的话,必然会查到自己头上,所以他便使用诡计以误导警方,他这样做的真实目的就是让FBI探员找不到德布拉。

从电话录音来看,也表明凶手是在策划一个杀人游戏。当他打电话时,故意用假口音迷惑对方。在基诺亚小镇上,只有2000个居民,如果FBI投入警力全面排查的话,很快就能找到真凶。凶手正是了解这一点,才故意不断地误导FBI,以干扰他们的调查方向。

结合这些分析,雷斯勒对凶手做出了初步的心理画像:白人男子,年龄大约30岁左右;身体较为健硕,在类似的案件中,这类罪犯往往都会将自己练得很强壮,由于能够在小镇上悄悄地绑架德布拉,也表明凶手非常强壮;罪犯比较喜欢穿牛仔靴,以凸显自己的力量感;外表通常打理得干净利落,因此比较吸引单纯女孩的注意;这起案件有可能是凶手冲动之下所犯的罪行,所以有一定的诱因,可能是因为与女性有冲突或矛盾,导致他在压力之下变得较为狂躁。

雷斯勒还分析,通过凶手的作案手法可以看出:他比较熟悉警方的调查工作,因而他有可能从事警察或是私家侦探等工作。在作案时,他可能正处于失业的状态,失业的时间大概有6~9个月。对于凶手来说,这可能是他第一次失业,再加上感情遇到问题,可能是与女友分手或是与妻子离婚等,导致性格本来就有些暴躁的他变得更加暴躁,从而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除此之外,凶手还有可能出现窃听警用频道或是违规开车等违法行为。

根据雷斯勒提供的犯罪心理画像和分析,FBI探员很快找到了两名嫌疑人:一名是铁路警察,他曾经住在警局旁边,在9个月前因为事故而被解职;另一名是31岁的革职警察,由于与18岁的女孩同居而被警局开除。

革职的警察曾被FBI探员调查过,而且他还到警局接受询问,表现得非常配合,他所交代的情况都是FBI已经掌握的信息。后来,FBI对其测谎,他也顺利地通过了测试。因此,FBI将其排除在了嫌疑人之外。

但雷斯勒听闻此事后却表示,测谎测试往往只对普通人较为适用,如果罪犯是非常聪明的人,他们很容易能够通过测谎。于是,FBI在雷斯勒的建议下,对他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才排除了他的嫌疑。

而那名铁路警察名叫杰克·盖尔,他的情况与雷斯勒所做的心理画像非常吻合:前段时间,他由于与前妻的共同财产分割而闹矛盾,并且他还因为盗窃罪而被捕;他有一辆装有各种无线电对讲机的汽车,很有可能会窃听警用频道。

获取这些线索后,为了不打草惊蛇,FBI决定先不对杰克·盖尔采取行动,而是等他放松警惕之后,再对他实施抓捕。

大半个月过后,德布拉家中的电话响起了。当德布拉的爸爸拿起电话时,电话那端的绑匪操着一口墨西哥腔问道:“赎金是不是已经准备好了?”德布拉的爸爸立刻回答:“都已经准备妥当。”德布拉的爸爸刚刚说完这句话,电话就被挂断了。

此时,FBI一名专门负责声音鉴定的探员正在监听中。他从电话声音推断出,绑匪的口音正是杰克·盖尔伪装出来的。因为FBI探员在调查杰克·盖尔的同事时得知,他之前总是模仿墨西哥口音与他们聊天。

第二天,德布拉家中的电话再次响起了。在德布拉的爸爸与绑匪交谈的过程中,FBI很快追踪到了罪犯的电话信号来源——是基诺亚小镇上几英里外伍尔柯商店墙上的付费电话。于是,FBI在这部电话上也安装了监听设备,并在附近安排探员进行监视。如果绑匪再次使用这个电话,就对他实施抓捕。

正如FBI预料的那样,没过多久,杰克·盖尔就到伍尔柯商店去打电话。当他拨通电话后,德布拉家中的电话也随之响起。德布拉的爸爸接起电话,就听到绑匪说:“今晚交赎金,到了黄昏时分,我会再次给你打电话,到时候再告诉你交赎金的地点。”杰克·盖尔打电话的过程以及声音都被监控人员录下。

后来,心理画像专家雷斯勒查看那些照片发现,狡猾的杰克·盖尔从头到尾都戴着白色的手套,可以看出他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非常清楚如何才能避免留下指纹。

杰克·盖尔打完电话后就离开了,为了不让他脱离FBI的视线,监视人员一路尾随他。可是,杰克·盖尔毕竟做过警察,他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很快,他似乎感觉不太对劲。监视人员为了不打草惊蛇,只好不再跟踪他。但是,FBI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安排其他探员在杰克·盖尔的住处附近进行密切的监视。

果然,到了黄昏时分,德布拉家中的电话再次响起,德布拉的爸爸立刻接起电话,绑匪在电话中说:“现在你需要立刻赶到伍尔柯商店墙外的电话旁,到时我再给你下一步的指示。”此时,在伍尔柯商店附近监视的人员发现杰克·盖尔在打完电话后,将一张纸条放在电话旁边的电话簿中。

而德布拉的爸爸按照绑匪的要求到达了伍尔柯商店墙外的电话旁,并取走了那张纸条。纸条上说,让德布拉的爸爸拿着赎金,在基诺亚小镇上的一条河边交易。但德布拉的爸爸在指定的地点等了5个小时,也没有见到绑匪,最终,他只好先回家了。

对此,雷斯勒分析,这其实都是杰克·盖尔一手策划的。他这样做是想要不在场的证明,证明自己当天没有出门,绑匪不是他。可是,FBI已经掌握了大量的证据,果断抓捕了杰克·盖尔。

在雷斯勒的帮助下,FBI探员最终找到了德布拉的尸体,而抛尸地点与杰克·盖尔所提供的地图标示的方向完全相反。狡猾的杰克·盖尔没能逃脱法网,为他的罪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犯罪心理画像的方法】

一般来说,犯罪心理画像主要有三种方法:对犯罪现场分析的方法、调查心理学方法、诊断评估方法。

对犯罪现场分析的方法是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提出和发展的,他们较为注重犯罪现场,并将犯罪现场出现的各种信息与受害人的详细情况输入到数据库中,在计算机系统的帮助下,完成对犯罪分子的心理画像。FBI行为科学部在自1979年起对大量罪犯进行访谈的基础上,建立了支持犯罪心理画像的数据库。

调查心理学方法是英国的Canter所创立的。他认为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特征往往会反映在日常行为上,因此,他提出了犯罪的一贯性假设,并将它应用到犯罪心理画像中,即人际关系的一致性和空间的一致性。而诊断评估的方法则是基于临床实践经验的犯罪心理画像方法。布置犯罪现场,杀害漂亮女郎

最近,卡拉·布朗与未婚夫马克·费尔搬到了伍德里弗镇阿克顿大街的新居中。一直以来,他们都是与他人合租,现如今即将结婚的他们也住进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因此,他们格外开心。卡拉·布朗是个标准的金发美女,一头金黄色的长发,曼妙的身姿,性格友好热情,而她的未婚夫也是高大帅气,他们二人可谓是天生一对。

为了庆祝搬进了新家,这天晚上,卡拉与马克在新居举办了聚会,邀请一帮好友前来畅饮,大家都玩得相当开心。

第二天早上,马克由于要上班先离开了新居,在出门前他对卡拉说:“亲爱的,下班之后我会先去朋友汤姆·菲根鲍姆那里拿一座狗屋,因为他之前曾答应送给我们,随后我就会回来。”卡拉微笑着对马克说:“好的,没问题。那我今天就在家里好好收拾、整理一下。”然后,她与马克拥抱告别。谁曾想,这竟是卡拉与马克的最后一次拥抱。

马克在下班后去了朋友汤姆·菲根鲍姆家,与他一起将狗屋搬到车中,然后邀请汤姆去看看他的新居。于是,马克载着汤姆朝着新家驶去。

很快他们就开到了马克的新居,马克将车停好后想让卡拉出来看看精致的狗屋,但是一连喊了好几声都无人作答。对此,马克并没有在意,想着她可能去商场添置新的家具了。

可是,当马克与汤姆将狗屋放置在后院时,却发现后门没有锁,这让马克不禁感到有些意外,卡拉怎么会如此大意呢?下次一定要提醒她。

于是,他带着汤姆开始参观他们的新居。他们先看了主要的房间后,马克带着汤姆走进了地下室。可当他们进入地下室时,眼前一番乱糟糟的景象让马克感到不对劲儿:几张小桌子被掀翻在地上,沙发和地板上还有一些水渍……

马克不禁嘀咕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前两天我和卡拉明明都已经收拾好了啊!”

马克一边嘀咕一边往前走,此时,他发现洗衣间的门打开着。他本想顺手将门关上,却看到了让他震惊的一幕:卡拉跪在地上,上身穿着羊毛衫,但腰部以下却赤裸着。两只手被电线反绑在身后,头被浸在一个水桶中。

马克立刻跑了过去,将卡拉从水桶中拉出来。此时,汤姆听到声响也赶了过来。他们发现卡拉的脸已经浮肿发紫,她的额头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下颚也有一处伤口,但她已经没有了呼吸。

悲伤过度的马克瘫倒在地,他难以接受眼前的事情。在汤姆的努力安慰下,他的情绪才稍稍稳定下来,让汤姆取来一条毛毯,盖住卡拉的尸体。然后,他与汤姆向警方报了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火速赶到了案发现场,经过法医初步勘查尸体发现,卡拉的头部可能遭到钝器重击,从而导致她头部受到严重的创伤。在她的脖子上系着两只袜子,这表明卡拉是被罪犯勒死的。法医认为,她被浸入水桶前已经身亡。

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虽然警方知道保存犯罪现场对破案来说非常重要,但取证过程却非常不顺利。调查人员携带的相机因为闪光灯的问题而无法正常工作。另外,由于卡拉和马克曾在新居举行聚会,很多朋友都前来道贺,导致警方在提取指纹时出现了一定的困难。

于是,警方先对卡拉和马克的新居附近的居民以及他们的好友展开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有一位名叫保罗·梅因的居民对警方说:“在案发当天的下午,我大部分时间都与朋友约翰·普兰蒂坐在家门口的门廊上聊天。”随后,警方又问询约翰·普兰蒂,他对警察说:“在案发当天,我本来是在外面找工作的。后来路过梅因家,就在梅因家待了一会儿。随后,我又去别的地方找工作了。”

另外,他们还向警方提供了一个信息:在案发前一晚,也就是卡拉与马克举办聚会的那晚,他们曾和一个朋友一起帮卡拉搬家。本以为他们也会被邀请参加聚会,毕竟梅因也是卡拉的邻居,而且另外一个朋友则与卡拉曾上同一所中学。可最后他们都没有收到邀请,后来那位朋友只是在屋子外面与卡拉打了一声招呼。

他们所讲述的这一点的确与事实相符,因为一位参加卡拉聚会的朋友称,他曾看见一个人在外面叫卡拉的名字,随后卡拉与对方聊了几句。因此,警方认为,那个人可能就是保罗·梅因的朋友,也是卡拉曾经的中学同学。

而在警方调查的过程中,曾与卡拉住在一起的室友称,卡拉与她的继父关系一直不好,而且她还听卡拉说继父曾打过她。可在警方调查卡拉的继父时,却没有证据证明她的继父与卡拉被杀害的案件有关。

此时,警方将怀疑的视线转向了卡拉的未婚夫马克·费尔身上。因为他与朋友汤姆·菲根鲍姆最先发现尸体的,并且他可以自由出入房子。可是,卡拉的家人与朋友都不相信马克是凶手。因为他们俩非常恩爱,而且平日里也不会闹矛盾。随后,警方对马克进行了测谎测试。结果,他顺利地通过了测试。

可是,让警方有所怀疑的是,在对卡拉的邻居保罗·梅因进行测谎后发现,他的测试结果非常差。虽然警方对他有所怀疑,可是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因为在普兰蒂离开他家后,谁也不知道他后来做了些什么。这让警方的调查陷入了困境中,一连几个月,案件都没有任何的进展。

于是,当地的警方向FBI寻求帮助。随后,FBI派探员阿尔瓦·布希协助警方。与此同时,FBI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也接到通知,希望他能协助布希一同帮助当地警方破案。

道格拉斯在了解案情并仔细查看犯罪现场的照片后,他与FBI探员布希一起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犯罪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故意布置了犯罪现场,以此让现场变得混乱不堪,让警方无法提取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凶手有可能住在距离受害者不远的地方,因为在以往类似的案件中,大都是熟人或是邻居作案,而不认识的人必然不会大老远跑来行凶;凶手必然对卡拉较为熟悉或是对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并且了解卡拉与马克的生活习惯,因此才会找机会作案;如果罪犯身上沾有被害者的血液,他一定会在附近的地方清洗和处理血衣。

从犯罪现场来看,凶手并不是有预谋地将卡拉杀害的。如果是有预谋的,他必然会随身携带作案工具,但受害者卡拉却是被勒死的,而且还受到钝器的重击。道格拉斯分析,卡拉可能拒绝了凶手的某种要求,导致对方相当愤怒,从而将其杀害。

凶手可能是以帮助搬家为理由前来卡拉的新居,这表明卡拉是认识凶手的,否则是不会让他进房间的。可是,对于凶手来说,他的真实目的是与卡拉发生性关系,在遭到卡拉的拒绝和反抗后,他恼羞成怒而将其杀害。

从犯罪现场中的地板和沙发上的水渍可以看出,罪犯在勒死卡拉后,本以为她只是被勒晕了过去,因此他试图用水将其弄醒,但却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于是,他便将卡拉拖到洗衣间,将她的头按在水桶中。这看起来似乎是一种变态的怪诞仪式,实际上则是凶手故意布置的,是想要转移警方的视线并掩藏事情的真相。

道格拉斯分析,凶手之所以将卡拉的头浸在水桶中,可能还有另一种含义:即卡拉拒绝了凶手的要求,因此他想让卡拉蒙受耻辱。

另外,道格拉斯认为,在警方调查的过程中,必然已经和凶手接触过了。凶手肯定会表现得非常配合,以为自己这样做就能够掌控整个局面。在风头渐渐过去后,他可能会悄悄地离开。凶手有可能承受着一定的精神压力,所以他可能会酗酒或有很大的烟瘾。正是由于酒精的作用,凶手才有可能会借着酒劲走进了卡拉家中。在作案时,他有可能没有喝得酩酊大醉,否则他就不会在案发后对犯罪现场布置一番。

凶手作案后有可能会改变自己的容貌:如果在案发前没有胡子,事后可能会蓄起胡子;如果在案发前蓄有胡子和长发,那么在案发后,有可能将其剃掉。凶手有可能生活比较邋遢,不修边幅,虽然想让自己看起来很有条理,但由于过度控制而让自己心力交瘁。

依据这些分析,道格拉斯对凶手做了初步的心理画像:白人男子,年龄大概在25岁到30岁之间;从犯罪现场来看,由于布置得很混乱,表明凶手有可能是初次杀人;从死者被捆绑的手法来看,凶手有可能从事车间工人等工作;凶手可能仅有中学学历,智商一般;性格较为暴躁、凶残,在此之前可能曾犯下一些轻罪。

如果凶手已经结婚的话,目前可能处于分居或是婚姻关系比较差的状态,抑或是已经离婚。处理过很多案件的FBI犯罪心理专家雷斯勒认为,类似案件的凶手往往都在婚姻方面很失败,虽然表面上看来他们有些自信,但内心深处却有很大的缺陷。

凶手有可能一直都在关注警方的调查进度:当他得知警方没有公开新的线索时,他的心理上也会随之放松;如果得知警方有了新的线索和进展,他就会乱了阵脚。于是,道格拉斯建议警方,现在可以向世人宣布一条新的线索,以此吸引凶手的注意,让他慌乱的同时露出马脚。

对此,FBI探员布希提出自己的想法:“我们可以通过开棺验尸让媒体将舆论的声势造大,这样凶手就能很快得知这一最新情况。”道格拉斯表示认可地点了点头,同时他还建议,媒体在对外公布新线索时,还要强调警方势必要侦破这起案件的坚定决心,即使用上几十年的时间,他们也会追查到底。凶手若是得知这一信息,必然会焦躁不安,四处打听,甚至还会去开棺验尸的墓地,亲眼查看警方的工作进展。

于是,FBI与警方通力合作,他们根据道格拉斯的心理画像和分析进行深入的调查,追踪到了与此案有关联的两名嫌疑人——保罗·梅因与约翰·普兰蒂。这两个人在案发当天曾在卡拉家隔壁逗留过,而且约翰·普兰蒂还喝了酒。另外,警方在此之前调查他们俩时,他们二人的证词有所出入。对此,警方认为,这有可能是喝酒的原因,也有可能他们二人之中有一个人在说谎。

让警方更加怀疑他们俩的是,他们的行为与道格拉斯所做的心理画像很吻合。特别是普兰蒂,在警方调查的过程中,他表现得相当配合,并且很积极地接受了测谎测试。另外,经警方调查得知,他在案发后曾悄悄地离开过本地,过段时间后又悄悄地回来了。

随后,警方根据FBI探员布希的建议进行开关验尸,并请来著名的验尸官玛丽·凯斯博士负责验尸,同时,还通知了诸多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让警方庆幸的是,受害者的尸体保存得很好。验尸官经过仔细勘查发现,死者卡拉是因为溺水而亡,并不是被勒死的。更重要的,她还发现死者身上留有咬痕的证据。

紧接着,FBI探员阿尔瓦·布希让警察以是否有资格领取政府救济金的名义对梅因进行表面的调查,实际上则是故意试探他的口风。

警察与梅因交谈的时候,先简单说了一下救济金方面的事情,而后故意将话题引到卡拉被谋杀的案子上,他们故意说:“最近大家都在谈论那个年轻漂亮女郎被杀的案子,听说她好像遭到枪击,然后凶手又将其浸在水桶中。”梅因听后立刻摇摇头说:“她不是被枪击的,而是被凶手勒死后,将她的头浸到水桶中的。”

当警方正在调查梅因时,有一名参加卡拉聚会的朋友提供了新的线索:在卡拉遇害后,曾有一名男子谈论起卡拉的事。他说他去过卡拉的家中,曾看见卡拉的尸体,同时他还看到她的肩膀上有一些咬痕。当时,这位朋友并没有在意,以为他在胡说八道。但后来那名男子说,自己要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以免被警方当成杀害他人的凶手。经警方调查得知,那个男子正是约翰·普兰蒂。

FBI探员布希得知这一线索后感到非常诧异:卡拉身上的咬痕是他们在开棺验尸后才找到的,普兰蒂怎么会在卡拉遇害后不久就知道这一点呢?除了凶手,谁会知道得如此详细?

另外,警方在调查普兰蒂的过程中发现,在卡拉遇害后他蓄起了胡子。而且,他与妻子在案发前就已经离婚了,与其他女性也很难相处。这些信息与道格拉斯所做的分析非常吻合。

根据这些证据,布希要求约翰·普兰蒂提供一副齿模。约翰·普兰蒂很配合地接受警方的调查,但他刚刚提供完齿模,就立刻打电话询问案情的进展。

经过鉴定发现,约翰·普兰蒂的齿模与卡拉身上的咬痕完全吻合。因此,法院判处约翰·普兰蒂犯有谋杀罪和私闯民宅强奸未遂罪,他被判服刑75年。【犯罪现场】

在很多谋杀案中,罪犯为了隐藏犯罪现场的证据和掩盖真正的犯罪现场,会对犯罪现场进行巧妙的安排、设置、伪造,这往往会误导侦查人员的调查方向。不过,对于侦查人员和心理画像专家来说,他们会借助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经验进行仔细的勘查和分析,从而找出罪犯遗留的蛛丝马迹。

所以,对于侦查人员来说,当身在侦查犯罪现场时,需要弄明白几个问题:受害者真正的死因、现场是否存在挣扎的痕迹、犯罪分子所用的作案工具或凶器摆放在哪里、罪犯有没有从犯罪现场带走某些物品等。伪造犯罪现场,残忍杀害家人

1997年12月22日,美国田纳西州的民众正在家中满怀欢喜地迎接圣诞节的到来,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在兴奋地装扮圣诞树和准备礼物。尤其是小孩子,他们早早就在床边放置好圣诞袜,期盼圣诞老人的“礼物”。可就在此时,911报警中心却接到了一个男子的电话:“我叫威廉·R·史蒂文,我的妻子桑迪·史蒂文和岳母默特尔·威尔森在家中被人杀害了,请你们尽快派人来调查。”

于是,911报警中心立刻将这起案件转给了FBI探员布兰特·科伦。接到通知后,布兰特·科伦立刻与同事瑞·雷达前往案发现场。到了案发现场后,他们发现桑迪·史蒂文和默特尔·威尔森分别是在各自的卧室中遇害的。

史蒂文夫人的尸体全裸躺在卧室的床上,虽然膝盖上有血迹,但却没有受伤。在她头部附近的地方有几本色情杂志,还有一本装有她个人裸体照片的相册。威尔森女士的尸体也躺在卧室的床上,虽然没有全裸,但她的睡衣却被拉了起来,内衣被扔在地上。

验尸官仔细勘查发现,史蒂文夫人先是被凶手捆绑,然后将其勒死的,而且她还遭到了性侵。而威尔森女士却是死于刺伤,从脖子上的伤痕可以看出,她曾被凶手掐、勒过。不过,她没有遭到性侵。

FBI探员瑞·雷达在查看现场后,认为这是一起入室强奸抢劫杀人案。可是,有着丰富的犯罪现场勘查经验的布兰特·科科伦却在仔细观察现场后对雷达说:“我并不赞同你的看法,虽然犯罪现场与其他性犯罪现场有共同之处,但也有很大的不同。你仔细看看这些凌乱不堪的物品,并非是凶手随意翻乱的,而是凶手故意伪装的。”

表面上看起来每个房间都乱糟糟的,但仔细观察却发现其中大有文章:圣诞树虽然倒在了一边,但树上悬挂的玻璃球却一个也没有破碎。这表明它似乎是被轻轻地放倒在地的,而不是用力地推倒。

在威尔森女士的房间中,钱包里的东西被扔得满地都是,可是,钱却没有少一分。而且,她的梳妆台抽屉虽然被打开了,但里面的贵重物品却似乎一样不少。在史蒂文夫人的房间中,虽然衣服被扔得到处都是,但看起来却像是被刻意摆放在那里。另外,房间也没有破门而入的痕迹。

随后,布兰特让调查小组的同事收集现场的指纹。结果,他们在犯罪现场提取了30多枚指纹,包括杂志和相册上的指纹。另外,调查小组还在史蒂文家附近的拖车下面发现了一个帆布包,里面有一把20厘米长的厨房或屠宰用刀具,并且上面还沾有血迹。同时,还有一件沾有血迹的白色T恤衫。于是,他们将这些指纹和血迹带回法医实验室化验鉴定。

随后,布兰特探员对报案者史蒂文先生进行询问。他问史蒂文:“你在什么时候发现你的太太和岳母遇害的?”史蒂文面露悲伤,回答道:“最近一段时间我一直在外面出差,现在正值圣诞假期,我打算回来陪太太过圣诞节。谁知……谁知回来后竟然发生这样的悲剧。”说完,他掩面痛哭。

虽然史蒂文的言语中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可疑之处,但直觉敏锐的布兰特还是认为他非常可疑。由于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布兰特也不能凭借直觉妄下定论,一切还需要深入的调查。

后来,警方调查了解到,威廉·R·史蒂文与他的妻子桑迪·史蒂文已经结婚3年了,感情一直不错。他的岳母威尔森女士与他们住在一起半年了,关系也很和谐。从初步的调查结果来看,史蒂文似乎不在嫌疑人之列。

不久,化验的结果也出来了:威尔森女士先是被凶手用手捂住她的嘴巴,然后用刀刺伤她的胸膛。虽然伤口比较浅,但由于大量出血而导致其身亡。在威尔森女士的手上还发现由于自卫而留下的伤口。而调查小组在拖车下面发现有血迹的刀具,正与威尔森女士身上的伤口相吻合。

经化验得知,史蒂文夫人膝盖上的血迹则是来自于威尔森女士。对此,警方推测,这有可能是凶手在行凶时将威尔森女士的血滴到了史蒂文夫人的膝盖上。另外,在其他物品上也发现了威尔森夫人的血迹。

而在此时,心理画像专家格雷格·麦克拉里也接到FBI的通知,希望他能够前来协助FBI破案。于是,格雷格与布兰特探员取得了联系,并且从他那里拿到了案情报告以及犯罪现场的照片等资料。在他仔细看完这些资料后,格雷格也提出了与布兰特相同的见解。

从凌乱不堪的犯罪现场来看,这是凶手刻意伪造的,因为在实施谋杀的过程中,这些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凶手意在隐藏自己的真实动机和犯罪事实。

另外,格雷格还通过犯罪现场的照片分析出,这起凶杀案并不是一个凶手所为,因为两名受害者是被凶手用不同的凶器杀害的,即作案方法各有不同:

威尔森女士是被凶手用刀刺伤的,而史蒂文夫人则是先被凶手捆绑后,再将其勒死的;威尔森女士没有遭到性侵,但史蒂文夫人受到了性侵犯;史蒂文夫人的房间本应该有很多转移血迹,即不仅在她的膝盖上有威尔森女士的血迹,床上的杂志、地板等物品上也应该出现那些血迹。

虽然犯罪现场被凶手伪装了,不过,扔在拖车下面的一些物品却没有处理掉,上面还残留威尔森女士的血迹。

另外,格雷格指出,史蒂文夫人头部附近色情杂志的摆放表明,凶手在故意惩罚和贬低死者。同时,这也是性犯罪的动机。

通过犯罪现场的照片,格雷格还分析出,这是一个无组织的性谋杀现场。史蒂文夫人是凶手的主要攻击目标,也是性侵犯的主要对象。而威尔森女士则是一个机会型被害人,她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

一般来说,在无组织的谋杀案件中,凶手认识受害者并清楚地知道他们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之前与受害者没有深入的人际接触,因此,在谋杀的过程中他们会采用闪电式的袭击。另外,在无组织的谋杀案中,受害者的尸体通常会被凶手留在犯罪现场,并很容易让警方发现,而且还会在犯罪现场找到很多证物。

在这起凶杀案中,凶手所使用的凶器没有很好地处理,而是在犯罪现场附近被找到的。

此时,FBI在深入调查后发现,史蒂文的邻居——一个18岁的年轻男子以及史蒂文的雇员——科瑞·米里,他们两个人的指纹与犯罪现场所提取的指纹相吻合。因此,他们在这起凶杀案中有重大嫌疑。

在初期审讯中,他们二人一直矢口否认。后来,在FBI探员的针对性审讯下,他们交代了让探员震惊的真相:原来是威廉·R·史蒂文雇佣他们杀害了他的妻子和岳母。

于是,FBI探员立刻抓捕了威廉·R·史蒂文。起初,史蒂文拒不承认,后来在FBI探员的严厉审讯下,他才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他早就发现妻子桑迪·史蒂文与其他男子关系暧昧不清,这让他既恼怒又痛恨。因此,他雇用了自己的邻居和职员,让他们杀害妻子。同时,还告诉他们在事后将犯罪现场伪装布置一下,如同入室抢劫那样。但是,他忘记了交代一件事:他的岳母也在他的家中。

当一名凶手在杀害史蒂文夫人时,另一个人则在其他房间布置案发现场,在此过程中,他发现了威尔森女士。情急之下,他随手拿起了厨房中的20厘米长的刀,刺伤了威尔森女士。

由于证据确凿,最终法院判处威廉·R·史蒂文犯有一级谋杀罪,并判处死刑。【犯罪现场细节】

对于心理画像专家来说,犯罪现场的细节,尤其是犯罪现场的照片非常重要。他们往往可以依据这些证据找到破案的蛛丝马迹,从而帮助侦查人员尽快破案。

1992年,FBI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和罗伯特·K·雷斯勒以及其他犯罪心理专家一起撰写了《犯罪分类手册》并出版。在这本书中,他们告诉刑侦人员在犯罪现场应该注意的一些细节问题:

犯罪现场是在室内还是在室外?犯罪时间大概在何时?凶手大概在犯罪现场待了多久?案件涉及几名凶手?犯罪现场是不是杂乱无章?能否在犯罪现场找到更多的犯罪证据?犯罪是随机发生的还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一般来说,犯罪现场不会出现凌乱不堪的局面或是表现得很有组织性,大部分的犯罪现场都会介于这两者之间。

凶手作案时是携带作案工具还是使用犯罪现场的工具?凶手是将作案工具带走了,还是留在了犯罪现场?凶手是使用单一的作案工具,还是多种犯罪工具?犯罪现场是否有弹药的痕迹?凶手是刻意将死者的尸体留在犯罪现场,以让他人发现,还是随意留下的?一般而言,犯罪现场是否留有犯罪证据,是犯罪分类的重要线索。

最后,对于刑侦人员来说,需要知道的是,凶手是随身携带作案工具,还是偷袭受害者而将其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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