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书房:闲人再思录(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2 2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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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J.K.杰罗姆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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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书房:闲人再思录

幽默书房:闲人再思录试读:

拿定主意

“好吧,你建议选哪块,亲爱的?你瞧,要是配红色,我那顶品红色的帽子就没法戴了。”“嗯,那干吗不选灰色呢?”“是啊,是啊,我想灰色更合适一些吧。”“料子倒是不错。”“是啊,这是一种很漂亮的灰色。你懂我的意思,亲爱的;不是平常的灰。当然,灰色向来就是一种安全的颜色。”“它很安静。”“不过话说回来,我觉得红色看上去很温暖。即使当你并不暖和的时候,红色也让你觉得暖和。你懂我的意思,亲爱的。”“嗯,那为啥不选红色呢?它很适合你——红色。”“哦,你真的这么想吗?”“嗯,要是你已经有了一点其他色彩的话,我的意思是,当然啦。”“是啊,这是红色的缺点。不,我想,总的来说,灰色更稳妥些。”“那你要灰的了,夫人。”“是的,我想最好是选灰的,你不这么认为吗,亲爱的?”“我自己非常喜欢灰色。”“这料子穿着很不错。我要用它配——噢!你还没剪吧?”“我正要剪呢,夫人。”“那就好,先别剪。我再看看那红色的。你瞧,亲爱的,我刚刚想到——栗鼠毛皮衬着红色很好看。”“确实如此,亲爱的。”“你瞧,我已经有了一件栗鼠毛皮。”“那就买红的吧。干吗不呢?”“嗯,我正在琢磨我那顶帽子。”“你难道没有别的衣服配那顶帽子吗?”“压根儿没有呀,而且它配灰色确实很漂亮。——是啊,我想我还是选灰色吧。它始终是一种更安全的颜色——灰色。”“我想你说过要十四码,夫人?”“是的,十四码就足够了;因为我要给它配上——等一等。你瞧,亲爱的,要是我选了灰色,我的黑色短上衣就没啥可配的了。”“它跟灰色不搭配吗?”“不是很好——没有配红色那么好。”“那我就剪红色的啦。很明显你自己也喜欢红色。”“不,就个人而言,我更喜欢灰色。但你得方方面面都考虑到,而且——天哪!那钟肯定不准吧?”“是的,夫人,它慢了十分钟。我们总是让时钟稍稍慢一点。”“我们十二点一刻要赶到杰纳威夫人的商店。买东西多耗时间啊!怎么回事,我们啥时候出来的?”“十一点左右吧,不是么?”“十点半。我这会儿想起来了;因为,你知道,我们说好九点半出来。我们已经用了两个小时!”“我们好像没办多少事,对吧?”“压根儿就没办一件事,我原本打算要办好多事呢。我得去杰纳威夫人的商店了。我的钱包在你那儿吗,亲爱的?噢,没事儿,它在我这儿。”“嗯,你到现在还没决定选灰色还是红色呢。”“这会儿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刚才我已经打定主意来着,眼下又完全没了主意——哦,是的,我记起来了,红色。是的,我要红色。不,我不是说红色,我是说灰色。”“你刚才说的是红色,你还记得吗,亲爱的?”“哦,确实如此;你是对的。买东西最糟糕的地方就在这里。你知不知道,有时候我完全被搞糊涂了。”“那你决定选红色了,夫人?”“是啊,是啊,这样再好不过了,对吧,亲爱的?你是怎么想的?你没有其他色调的红色吗?这种色调的红太难看了。”

店员提醒她,她已经看过所有色调的红色,这就是她所选中并喜欢的色调。“哦,那好吧,”她答道,那神情,仿佛万念俱灰似的。“那么,我想,我只能选这个了。我不能再在这个问题上左右为难了。我已经浪费了半个上午。”

来到店外,她想起了反对选择那块红色料子的三个无可辩驳的理由,以及为什么应当选择灰色料子的四个不可否认的论据。她很想知道,如果她回去找商店巡视员理论,他们会不会给她换?她的朋友急着去吃饭,认为他们不会换。“这就是我痛恨购物的原因,”她说,“你根本没有时间认真地思考。”

她说她再也不去那家商店了。

我们笑她,但我们又好到哪里去呢?来吧,我高高在上的男性朋友,你难道不曾站在衣橱面前,大费踌躇,琢磨着究竟该穿哪身行头,才会在她眼里留下更深刻的印象,是那套完美地展示你宽阔肩膀的粗花呢西服,还是那件正统的黑色长礼服,毕竟,对于一个接近——比方说吧——二十九岁的男人的身材来说,长礼服多半更合适一些;或者,再好一点,为什么不来套骑马装呢?我们难道没听她说,琼斯穿着长筒马靴和马裤看上去多棒,而且,“真见鬼”,我们的腿比琼斯的更好看。可惜,如今的马裤做得松松垮垮。为什么男性时装越来越倾向于把男人的大腿藏起来?当女人越来越不羞于展示她们的大腿时,我们却变得越来越不愿意暴露我们的大腿。为什么我们祖先的长筒丝袜、紧身马裤和干净利落的齐膝短裤今天就派不上用场了呢?究竟是我们变得更加谦逊,还是因为世风日下,使得遮遮掩掩更加明智?

就我自己而言,我实在搞不懂,女人凭什么爱我们。吸引她们的,必定是我们真正的价值,是我们纯正的优秀品质——肯定不是我们的外表,穿着粗花呢“套装”,黑色的安哥拉山羊毛衣和背心,竖起的衣领,以及烟囱管礼帽!不,必定是我们的品格力量让她们一见倾心。

有一次,我在一场化装舞会上以角色的身份出现,突然想到,我们的祖先想必有过一段美好的时光。我当时扮演的角色是什么,记忆中早已杳然,而且我也不是特别在乎。我只记得,那应该是一个军人的角色。我还记得,就胸部及其周围而言,装束对我来说小了两个尺码,而帽子则大了三个尺码。我给帽子塞了些衬里,一天当中只吃一块肉排,喝半杯苏打水。小时候我得过数学奖,圣经史也得过奖——不是经常,但总归是得过吧。一位文学批评家(现在死掉了)曾经赞扬过我的一本书。我知道有过很多次,我的行为赢得了一些善良人士的赞许;但回首平生,我对自己感到最骄傲、最满意的时候,莫过于那天晚上,当时,我扣紧了最后一个扣子,凝视着穿衣镜中的自己,真人一般大小。我是梦想中那个完美的人。这话本不该我说;但说这话的不止我一个。我就是一个光彩夺目的梦中人。底子是红色的,凡是可以装饰金穗的地方都镶嵌着金穗;而那些没有空间镶嵌金穗的地方,则挂满了金色的绳索、流苏和饰带。金质的纽扣和搭钩把我拴得结结实实的,金质刺绣肩带和腰带从我身上穿过,白色的马鬃羽饰在我的头顶飘拂。我不敢保证每一样东西都适得其所,但不管怎么说,我想方设法让每一样东西都派上了用场,看上去很不错。它很适合我。我的成功让我更清楚地认识到了女人的本性。此前一直冷漠而疏远我的姑娘们,如今都围拢在我的身边,羞答答地渴望关注。我的颔首微笑,便让她们神魂颠倒,拿腔作势。那些没有被引荐给我的女孩都怒气哼哼,对那些被介绍给我的女孩言行粗鲁。有一个可怜的孩子,我和他的女伴一起在舞池外面坐了两支舞曲(至少是她坐着,而我则优雅地站在她的身旁——为我制作服饰的人建议我不要坐下),我为这孩子感到难过。他是一个可敬的年轻人,父亲是个棉花经纪人,我敢肯定,他原本会成为她的如意郎君。但他竟然傻到来这里充当一个啤酒瓶。

或许,说到底,这些古老的时装还是淘汰为好。这身行头要是穿上一个礼拜,很可能会损害我天性中的谦卑。

你可能很惊讶,在我们这个灰暗的时代,化装舞会为什么不更加流行。“乔装打扮”和“改头换面”这种孩子气的本能,我们所有人身上都有。我们总是越来越厌烦自己。在我曾经参加的一次茶叙上,众人的讨论陷入了这样一个话题:在某个时间点上,我们当中有没有人愿意换成别人,穷光蛋换成百万富翁,家庭女教师换成公主——不仅换外部的条件和环境,而且还要换健康状况和性情气质,换心,换脑,换灵魂,以至于除了记忆之外,你最初的自我没有一丝一毫精神上和身体上的特质保留下来。普遍的意见是:我们不愿换,只有一位女士持肯定的观点。“哦,不,你不会真的愿意,亲爱的,”一位朋友说,“你只是以为你愿意。”“不,我真的愿意,”前面那位女士坚持道,“我烦透了自己。我愿意成为你,哪怕是为了换换口味。”

年轻时,对我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我决心成为哪种人?十九岁时你问自己这个问题;三十九岁时我们说:“真希望命运之神不曾让我成为这样一种人。”

那些日子里,我阅读了大量写给年轻人的善意忠告,我断定,不管我今后将成为兰斯洛特爵士、图菲尔斯德罗克先生,还是成为埃古,那都是我自己的个人选择。不管我是欢乐地还是严肃地度过一生,那都是我从正反两个方面仔细考量过的问题。为了寻找榜样,我转向了书本。拜伦那时候依旧流行,我们当中很多人决心要做一个悲伤而忧郁的年轻人,悲观厌世,自言自语。我决定加入他们的行列。

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很少露出笑容,或者,即便笑的时候,那也是一种疲倦而苦涩的笑,掩藏着一颗破碎的心——至少本意是这样。头脑浅薄的旁观者误会了。“我完全知道那是怎样的感觉,”他们会说,满怀同情地看着我,“我自己经常有这样的感觉。我想,那是由于天气的突然改变。”而且,他们会强迫我喝不掺水的白兰地,并建议我吃点生姜。

而且,对于一个忙着把自己的隐秘伤痛埋藏于沉默的山丘之下的年轻人来说,令人痛苦的是,竟然有个庸常之辈拍拍你的后背,问道:“嗨,今天早上的‘忧郁’怎么样啦?”以及听到自己崇高的忧郁情绪被那些原本应当更懂的人称作“生闷气”。

要想扮演拜伦式的年轻绅士,还有一些实际的困难。你必须非常坏——或者更准确地说,必须“曾经”非常坏;只不过,唉!在粗鄙无文的生活语法中,将来时居于首位,过去时并非由不定式构成,而是由现在时陈述式构成,“曾经是”就是“是”;靠那点寒酸的收入,要想坏是不可能的。哪怕是勾引最单纯的少女,也得花钱不是。在爱情的法庭上,不可能有免费的贫民诉讼;拜伦的招式也派不上什么用场。“把回忆淹没在杯中”,听上去倒是不赖,但话说回来,那杯中之物要想恰到好处,还得是某个价格不菲的响亮牌子。痛饮托考伊白葡萄酒或阿斯蒂葡萄汽酒,倒是颇有些诗意豪情;可是,倘若你囊中羞涩、钱袋干瘪,要想杯中之物深到足以淹没点什么东西的话,也就只好喝那种四加仑半一桶、每桶五先令九便士的淡啤酒,或者类似价格的玩意儿,当然,罪孽也就变得寡淡无味了。

很可能——让我想想——我内心的确信或许是:恶行,即便是风雅的恶行,也只是一件丑陋而肮脏的东西,光天化日之下令人憎恶,尽管——正如破衣烂衫和污垢之于艺术——它兴许给文学提供了生动的素材,但对于把它披在身上的人来说,它终归是一件散发着邪恶气味的衣服,由于缺乏意志,一个好人可能屈尊披上这件衣服,但你必须竭尽全力避免它,随着精神活力的恢复而抛弃它。

话虽这么说,但我对于把自己训练成为一个忧郁少年越来越厌倦;怀疑之中,我碰巧读到了一本书,主人公是个快活无忧的翩翩少年,属于汤姆和杰瑞那一伙。打斗的场合少不了他,斗鸡也好,斗人也罢;跟女演员们打情骂俏,扳掉人家的门环,熄灭街上的路灯,跟一个无人理睬的守夜人大肆开玩笑。尽管劣迹斑斑,他还是深受书中女人的喜爱。我怎么就不能跟女演员们打情骂俏、熄灭街上的路灯、对警察玩恶作剧并被人喜爱呢?自书中主人公的那个时代以来,伦敦的生活早已物是人非,但很多东西还是保留了下来,女人的心永恒不变。就算职业拳击已不复存在,至少还有白教堂区附近肮脏后厅里的所谓拳击比赛吧。就算斗鸡早已过时,泰晤士河畔不是还有一些潮湿的地下室吗?在那里,一个绅士花上两个便士,便可以在杂种猎犬捕杀老鼠的游戏中一赌输赢,体验到一个真正赌徒的感觉。诚然,始终环绕着主人公的那种不计后果的欢乐氛围,我本人并没有从这些场景中感受到,倒是发现了另外一种氛围,让人联想到杜松子酒,发霉的烟草,以及对警察的提心吊胆。但一些本质的东西想必是一样的,第二天早晨,我可以用书中主人公的原话大声喊道:“押蟋蟀赢,但我觉得魔鬼就在我的脑袋里。狗娘养的把我当傻瓜了!”

但在这方面,我那要命的囊中羞涩照样跟我作对。(说到收入对品格的这种影响,倒是给哲学家的头脑提供了不少素材)如果碰巧你是在场唯一拥有硬领的绅士,而人们预期你能慷慨做东,请大家喝一杯杜松子酒,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罗瑟希德贫民窟里组织的“友好出拳”的五级“拳击比赛”和斗鼠比赛,也会变得昂贵起来。诚然,爬上街灯柱、扑灭煤气灯还是相当便宜的,前提条件是你一直没有被当场逮住,但作为一种娱乐消遣,这种勾当实在缺少变化。再者说,现代伦敦的街灯柱也很不适合这项运动。我很少紧抱过比这玩意儿更难抓牢——更缺少“弹性”——的东西。从攀爬者的角度看,听任街灯柱上积累太多的污垢实在是又一个不利的条件。等到你爬上第三根灯柱的时候,对这种“欢乐”偷窃的厌恶便把你淹没了。你最迫切的愿望,便是痛痛快快地洗个澡,再擦点山菊油什么的。

拿警察开玩笑,在你这边也并非全是乐趣。兴许是我在动手时没有考虑周详。回过头来看,现在我才意识到,对于此类性质的运动,考文特花园和马尔伯勒大街实在是很糟糕的选择。给一个胖警察戴上头罩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玩笑。在他跟自己的头盔奋力拼搏的同时,你可以向他提几个滑稽好笑的问题,等到他好不容易把脑袋挣脱出来,你早已跑得不见踪影。但是,玩这样的游戏,得在特定的街区,那里的警察每十二平方码不能超过三个。要是另外两个警察——他们已经盯你十分钟了——正从旁边的街角注视着眼前的一幕,你就没有多少闲工夫去享受这个场面所带来的乐趣了。等到你跑过整个蒂奇菲尔德大街、两次转过牛津市场的时候,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看法:一个玩笑绝对不应该拖得太长,以至于变得令人厌烦,眼下到了回家去找朋友们的时候了。另一方面,“治安法”如今把增援的兵力提高到了六七个人,他们刚刚开始享受追捕的乐趣。你一边在汉诺威广场奔跑,一边在脑海中勾画着明天上午法庭上的情景。你将被指控酗酒和妨碍治安。你向治安法官(或者后来向你的亲戚)解释:你只是在效法一个人,此人在书中干过此类勾当,并受到赞赏;但这样的解释毫无意义。你会被判处罚金,通常是四十先令;下一回你去梅菲尔德家拜访,姑娘们不在家,梅菲尔德是位好心肠的夫人,一直把你当儿子看待,她会严肃地跟你谈话,敦促你写下一份保证书。

多亏了你的年轻和体质,你在诺丁山甩掉了警察的追捕;为了避免返回时出现任何令人不快的意外,你绕道康登镇和伊斯灵顿区,走回了布卢姆茨伯里区的家中。

我总算放弃了嬉戏玩闹的癖好,因为我向上帝发了一个誓,那是某个礼拜天的一大早,我正紧紧抱着梭霍区附近一条小街上一幢朴实无华的房子的排水管。我老老实实地对上帝提出:“只要让我逃过此劫,”我想我是这样喃喃自语的,“我就再也不‘胡闹’了。”上帝同意了这个提议,让我逃过了这一劫。诚然,那是一次大费周章的“逃脱”,涉及一扇被砸碎的天窗,三个煤气灯泡,在一个煤窑里待上两个小时,以及掏出一个金币向一个餐馆侍者租了一件大衣;最后,当我终于在自己的房间里惊魂甫定时,我估量了一下自己——看看身上还剩下点什么——我恐怕只能这样反思:上帝他老人家完全可以把这活儿干得更麻利些。但我并不想逃避履行合约中的条款;我对未来的期许是要过一种简朴的生活。

因此,我想方设法寻找新的榜样,总算找到了一个适合我的。大约在这一时期,那位德语教授作为一个小说主人公而变得流行起来。他长发飘飘,别的方面则邋里邋遢,但他有一颗“铁石般的心”,偶尔是金子般的心。书中的大多数人物在评判他时所依据的都是外表,还有他的谈话——说着荒腔走板的英语,谈话对象主要是他已故的母亲和他的妹妹丽莎——因此认定他是个无趣之人,但话说回来,他们并不了解他的心灵。他最重要的私人财产是一条瘸腿狗,那是他从一伙残忍的暴徒手中抢救出来的;每当他不用荒腔走板的英语高谈阔论时,他便在喂这条狗。

不过,他最擅长的是拦截脱缰失控的马,并因此救了书中女主人公的性命。这样一项特长,再加上荒腔走板的英语和那条狗,使他显得魅力十足。

他看上去似乎属于那种性情平和、温和友善的家伙。我决定试一把,争取成为他那样的人。当然,我不可能做一个德语教授,但我可以蓄起飘飘长发,而且已经蓄起来了,尽管公开场合,很多人建议留短发,提这种建议的主要是小男孩。我费尽周章,想弄到一条瘸腿狗,但没能如愿。七晷区有个独眼商贩,我最后只好求他帮忙,他提出帮我打瘸一条狗,额外加五先令,但这个建议被我拒绝了。一天夜里,我偶然遇到一条相貌奇特的杂种狗。可惜不是瘸腿,但看样子病得不轻,而且我觉得,我并不是在偷窃任何人的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于是我把它弄回了家,开始喂养它。想来我必定是过分精心地喂养它了,因为到最后,它变得如此健康,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它是一条脾气很坏的恶狗,它太老了,没法教会它懂点规矩。它成了街坊邻里的祸害。它心目中的玩乐就是咬死鸡仔,从家禽店偷走兔子。为了消遣,它咬死小猫,围着小孩们的腿脚汪汪乱叫,把他们吓得要命。有几次,我真想亲手把它打瘸,要是我能逮住它的话。养这条狗我一点好处也没得到——无论什么好处。人们非但没有赞赏我把它养活了,反而称我为傻瓜,还说,如果我不淹死那畜生,他们就要自己动手了。它彻底糟蹋了我的好名声——我说的是这一时期的好名声。当你在路当中发现有人朝你的狗扔石头时,恐怕很难装作是一个有着金子般心灵的年轻人;石头是唯一能打中它并影响它的东西。

找不到脱缰的野马对我也是个不小的妨碍。我们这个郊区的马并不属于那种类型。有一次,而且只有一次,出现了这样的机会,让我一试身手。那是个很好的机会,因为那匹马失控得不是很厉害。实际上,我甚至怀疑它是不是知道自己已经脱缰。后来才知道,那是它的一个习惯,如果在“玫瑰与王冠”酒店外面等候赶车人,要是它认为等待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合理期限的话,它就会自行跑回家去。它从我的身边跑过,速度大约是每小时七英里,缰绳很方便地拖在它的旁边,很适合一个新手初试身手,我已做好准备。然而,就在那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几个爱管闲事的警察把我推到一旁,他们自己把这事给办了。

我没什么好后悔的,正如事情的结果所证明的那样。就算救人的话,我恐怕也只能救出一个秃头推销员,此人烂醉如泥,骂骂咧咧,把一些空的衣领盒子掷向围观的人群。

有一次,我透过一间很高的公寓房的窗户,注视着三个人决心要截住一匹脱缰失控的马。每个人都深思熟虑地走到马路中间,摆好架势。窗户太远,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但他们的架势却暗示了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第一个人在那匹马冲向他时伸开双臂,勇敢面对,直至那匹马距离他大约二十码时,他才退缩。接下来,当那畜生明显决心继续狂奔时,他别无他策,只好再次退到路边,目送着那匹狂奔的马,明显有些悲伤,仿佛在对自己说:“噢,好吧,如果你打算一意孤行,那就不关我的事了。”

第二个人,眼看着这场灾难要落到自己头上,没有片刻的犹豫,走进了一条小街,消失得无影无踪。第三个人倒是坚守了阵地,当马从他身边跑过时,他朝它大喊大叫。我听不见他说什么。但我毫不怀疑,那应该是很好的建议,只不过那畜生明显太过兴奋,听都不听。第一个人和第三个人后来碰面了,并很有共鸣地讨论此事。据我的判断,他们应该是在为脱缰野马的顽固不化深表遗憾,并真心希望它不会伤着任何人。

我忘记了这一时期我所扮演的其他人物。其中有一个,我知道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麻烦,他是一个坦率、诚实、热情、直来直去的年轻人,说话从不拐弯抹角。

我只知道有一个人,在直言不讳上取得了真正的成功。我曾听他张开手掌拍着桌子,大声说道:“你们想让我奉承你们,想让我用一大堆谎言把你们塞饱。那不是我,那不是吉姆·康普顿。不过,如果你们想听听我诚实的意见,我只能说,这孩子是我所听过的最神奇的钢琴演奏家。我并不是说她是个天才,但我听过李斯特、梅茨勒以及所有一流演奏家的演奏,我更喜欢她。这就是我的看法。恕我直言,要是冒犯了你们的话,我也没办法。”

那孩子的父母会说:“遇到一个敢于说出真实想法的人是多么令人振奋啊!为什么我们不全都坦率直言呢?”

我尝试过的最后一个角色,我认为扮演起来很容易。他是一个深受人们赞赏和喜爱的年轻人,他最大的魅力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他始终只做自己。其他人都伪装和表演。他从未做出任何努力试图成为别的什么东西,而只想成为自然而简单的自我。

我想,我也要做自然而简单的自我。但是,问题来了:什么是自然而简单的自我呢?

这是我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可我直到今天也没解决。我是什么?我是一个伟大的绅士,勇猛无畏,昂首挺胸,从这个世界走过,瞧不起一切卑琐,容不下一切渺小。我是个卑劣狭隘、谨小慎微的人——是那个勇猛无畏、昂首挺胸的我极其鄙视的人,迂回曲折地爬向一个可怜的目标,在强者面前畏畏缩缩,对一切痛苦胆战心惊。我——还是打住吧,亲爱的读者,我不想用我所能提供的细枝末节,折磨你脆弱敏感的耳朵,让你看到这个令人鄙视的家伙究竟多么卑劣,我碰巧就是这样一个倒霉蛋。你也不会理解我。你只会感到吃惊,发现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的人类标本竟然会存在于我们这个时代。我亲爱的先生太太们,你们最好是对这样的恶人一无所知。别让我用这样的知识让你们烦恼了。

我是个哲学家,以同样欢乐嬉戏的心态欢迎雷电和阳光。只不过,时不时地,当世间万物并没有完全按照我的愿望如期降临,当愚蠢而邪恶的人坚持做愚蠢而邪恶的事,从而影响到我的安逸和快乐,我就会怒火中烧,烦躁不安。

正如海涅在谈到自己时所说的那样,我也是圣杯骑士,勇于探寻真理,对所有女性都谦恭有礼,对所有男人都尊重恭敬,渴望献出自己的生命,为我们伟大的船长效犬马之劳。

接下来的瞬间,我发现自己置身于敌人的阵营,在黑旗之下战斗。(这想必让对阵双方的将军莫名其妙,他们手下的所有士兵都是来自敌军阵营的逃兵)女人不就是男人的玩物么?难道因为你守身如玉,我就不能寻欢作乐吗?男人不就是饿狗么,为了有限的几块骨头彼此争斗?干掉别人,以免你被别人干掉。所谓真理,不就是未被揭穿的谎言么?

我热爱一切活着的东西。你,我可怜的姐妹,你身背重负,挣扎于孤寂的路途,我要从你疲惫的脸颊上吻干你的泪水,用我的爱照亮你脚下的黑暗。你,我隐忍的兄弟,你气喘吁吁,拖着沉重的脚步,在这条踩踏出来的小路上,一圈接一圈地艰难跋涉,就像一匹半瞎的可怜老马,鞭子是你唯一的激励,食槽里的草料所剩无几。我要跑到你的身旁,从你疼痛的肩膀上分担些许的分量;我们将联辔垂首,并肩前行,而你,请记住,一定要向我讲述许多年前你嬉戏玩耍的原野,讲述你曾经参加并赢得的辉煌赛跑。而你们,面黄肌瘦的顽童,布满污垢的脸上,眼神里透着惊奇,我要把你们抱在怀里,跟你们讲童话故事。我们将漫步走进想象中的芬芳国度,暂时把那悲伤的旧世界留在我们身后,你们将是王子和公主,并懂得爱情。

可是,一个自私而贪婪的人还是经常出现,穿着我的衣服——这个人在烦恼中度过一生,不断谋划着怎么为自己弄到更多的金钱,更多的食物,更多的衣服,更多的享乐;这个人忙于琢磨他自己需要的很多东西,以至于没有工夫去操心别人的需要。他认为自己就是宇宙的中心。听着他牢骚满腹,抱怨连连,你不由得想象,这个世界被争分夺秒地创造出来并做好准备,就是为了让他从中得到享乐。他会推推搡搡,胡踩乱踏,把手伸向他的这些许多欲望;当他够不着、抓不到的时候,便会咒骂天地不公,咒骂人世间的男男女女挡了他的路。不管怎么说,他都不是个好人。正像我所说的那样,我真心希望他不要这样经常出现,穿着我的衣服。他坚持认为他就是我,而我只是一个感情用事的傻瓜,糟蹋了他的天赐良机。有时候,我暂时摆脱了他,但他总会卷土重来;然后摆脱掉我,而我则成了他。这真是莫名其妙。有时候,我倒是真想知道,我究竟是不是我。

事与愿违

很久很久以前,亲爱的读者,当你我还很年轻,当仙女们还居住在玫瑰花蕊中,当月光每夜在天使们的脚下弯曲,这世上生活着一个善良而聪慧的人。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世上曾经生活过这样一个人,因为在我说这话的时候,那位可怜的老先生正在弥留之际。时时刻刻都在等待那张可怕的传票,他陷入了沉思,回顾自己从前经历过的漫长岁月。在那个愚蠢而错误的时刻,这一生在他看来是多么丰富啊!不仅让他自己、也让其他人流下了苦涩的泪水。假如他更聪明一些,知道得更多一些,生活的道路该会明亮多少!“唉!”那个善良的老先生说,“要是我能凭借现在的经验再活一辈子就好了!”

此时,就在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一个身影正在向他逼近,他以为那就是他所预期的,于是从床上稍稍抬起身子,虚弱地喊道:“我准备好了。”

可是,一只手轻轻地把他推了回去,一个声音说:“还没到时候;我带来的是生,而不是死。你的愿望将得到满足。你将再活一辈子,过去的见识将与你同在,指引着你。好好利用吧。我会再来的。”

随后,这个好人沉沉睡去,醒来时,他再次成为一个小孩,躺在母亲的怀里。但封存在大脑里的,是他已经活过的那辈子的见识。

他再一次生活、恋爱和劳作。于是第二次,这个年迈而疲惫的男人躺在那里,过去的生活留在他的身后。天使再一次站在他的床边,那声音说:“好啦,你现在满意了吗?”“我很满意,”老先生说,“让死神来吧。”“你是否已经明白?”天使问。“我想我已经明白,”老人答道,“经验就像是一个走进未知土地的旅人对自己曾经走过道路的记忆。我所拥有的智慧,只能收获愚蠢的奖赏。见识常常阻止我去做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我避免了过去犯过的错误,不料却掉进了我所不知道的其他错误中。我经由新的道路,抵达了老的错误。在我逃过悲痛的地方,我也失去了欢乐。在我抓住幸福的地方,我也摘下了苦果。现在让我随着死神去吧,我或许可以跟他学点什么。”

那个时期的天使就是这个样子,送出一份礼物,只会给一个人带来更多的麻烦。或许,我对自己在有点令人震惊的环境下作出判断时的冷静估计过高,但我倾向于认为,假如我生活在那个年代,倘若有神仙或天使来找我,想送给我什么东西——满足我内心的渴望,实现我的雄心壮志,或者任何诸如此类的小玩意儿——我不会给他好脸色。“收拾起你那袋宝贝花招滚蛋吧,”我将对他说(这话固然有些粗鲁,但我的感觉应该就是这样),“今天我不会从你的袋子里拿任何东西。我不需要任何超自然的帮助,从而让我陷入麻烦。我想要的所有烦恼,这里都能得到,所以你的拜访不是什么好事。带上你那小玩笑去找别的傻瓜吧——我不知道它是什么,但我足以知道我根本不想知道。我不是假道学。我不反对以平常的方式玩玩无害的‘怪题’游戏,有时候我自己也玩上一把。但是,如果每次都是我付账,而赌注则是我尘世的幸福和未来的生活——凭什么,我不玩了。迈达斯1的故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实例;你们这些家伙对他玩了一个微妙而下流的花招!假装你们不理解他,肆意歪曲这个可怜老头的话,仿佛你们是老贝利法院2的一帮律师,千方百计让证人犯错。我为你们这帮家伙感到羞耻,我还要明确告诉你们——你们来到这里,用你们的胡说八道愚弄那些毫不猜疑的可怜的凡夫俗子,仿佛我们过去受到的骚扰还不够似的。还有那对可怜的农民老两口的实例,你们答应满足他们的三个愿望,到头来只有一块黑乎乎的布丁。而且就连这块黑布丁,他们也从未得到。我猜,你们觉得这很好玩是吧。那就是你们神仙的幽默!我说,真可怜,你们,你们所有人,对你们的时代没有做过什么好事。正如我前面说过的,带上你们老掉牙的天国笑话,去找别人兜售吧。我读过神仙传说,我也读过神话,我不想要你们的任何赐福。再者说,我也没打算得到它们。我要是想得到赐福,我会容忍我们这里通常习惯的那种赐福。你们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就是被伪装起来的那种——对于这样一种福,没有人会认为它们是福,如果不告诉他的话;它们看上去不像是福,感觉得不像是福;事实上,老实说,它们不是福。别人认为对我们来说是福,而我们自己却认为不是福。它们有它们的缺点,但不管怎么说,它们比你们的赐福更好,而且它们去得更快。我不想要你们的赐福,不管什么价钱。如果你们硬要留一件在这里,你们前脚走,我后脚就把它扔出去。”

我确信我应当那样回答,我觉得那是在做好事。总得有人直言不讳,因为跟那种神仙和天使鬼混,没有一个人有片刻的安全。几乎不能让孩子出门。你不可能知道某个自封的滑稽神仙正等着在他们身上玩什么样的荒唐花招。可怜的孩子不会知道,还会认为得到了什么值得拥有的东西。让我惊奇的是,有些这样的天使竟然没有涂油,也没有插羽毛。

我很怀疑,即便是灰姑娘的好运,是不是真的像我们所相信的那样令人满意。离开了没有地毯的厨房和黑乎乎的甲虫,宫殿看上去想必美轮美奂——头一年、或许头两年是这样。还有国王!多么深情,多么殷勤,多么温柔——头一年、或许头两年是这样。再后来呢?你瞧,他是国王,在宫廷里长大成人,那里的氛围对于培养家庭美德没什么帮助;而她——是灰姑娘。而且,这桩婚姻未免仓促了些。哦,是的,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小姑娘;但是,我们的国王陛下那一刻或许太过冲动。是那双小巧可爱的纤纤玉足,一路跳进了国王的心房。穿在那双仙女的跳舞鞋中!那天夜里,穿梭于雍容华贵的宫廷贵妇中间,多像郁金香丛中的一支百合啊!她如此甜美,如此清新,如此不同于国王所熟悉的其他女人。当她把她战栗的小手放入国王的手中,她看上去多么快乐!在那含羞低垂的睫毛背后,潜藏着怎样的可能性啊!那天夜里,国王坠入了爱河,国王的脚下回旋着音乐,眼里闪烁着光亮。接下来,仿佛是为了进一步激起国王的好奇心,她突然而奇怪地消失不见了,就像她来时一样。她是谁?她来自何方?她身上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她是否只是一场春梦,一个萦绕心头的幻想,国王再也无法一睹芳容,再也无法拥入怀中。国王的心难道要永远饥渴,被记忆所萦绕——不,老天在上,她真真切切,是一个女人。这儿有她珍贵的跳舞鞋,想必是为了让人亲吻而故意留下的;鞋子的尺码也刚好可以让一个男人把它塞进紧身衣的胸前。还有哪个女人有如此可爱的纤足——不,仙女,天使,都不曾有。搜遍整个王国,一定要找到她,找到她。诸神听到了国王的祈祷,并给了国王这样一个线索。“假如她并不完全像她看上去的样子!假如她的出身配不上国王的高贵门庭!”呸!你这鼠目寸光、耳聋眼瞎的总管大臣!一个能穿得进这种舞鞋的女子,只能是最高贵、最优秀的,而朕只不过是个少年国王,她必定远远高于朕之上,犹如天上的星星远比你那双昏花老眼更加明亮。去,搜遍整个王国,你给我听着,从东倒西,从北到南,一定要找到她,否则就没有你的好日子过。维纳斯作证,就算她是一个猪倌的女儿,她也将成为朕的王后——只要她屈尊接受朕,接受朕的王国。

噢,得了吧,不用说,这当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可国王还年轻,而且国王也是人。可怜的孩子,她所接受的教育,或者毋宁说是她的缺乏教育,她自己也无可奈何。亲爱的小家伙,令人惊奇的是,像她那样被胡乱拉扯大、被人忽视和劳累过度,她竟然没有更加无知。厨房里的生活,与农夫和用人厮混,也无助于培养智慧。谁能责备她的害羞和思维迟钝呢?国王不能,他是一个宽宏大量、心地仁慈的国王。她非常重情。当然,她的家人实在叫人受不了;岳父倒不是坏人,尽管谈起家庭麻烦的话题时啰哩啰唆,而且有点贪杯;岳母和那两个丑陋难看、举止粗俗的姨姐要是出入宫廷的话确实令人讨厌。然而,国王又能怎么办呢?他们如今是国王的亲戚,他们从不忘记让国王知道这一点。好了,好了,国王不得不预计到这些,幸亏事情没有变得更糟。不管怎么说,她不忌妒——谢天谢地。

就这样,那一天终于到来,可怜的灰姑娘在漂亮的宫殿里独自坐了一夜。朝臣们坐着马车回家了。总管大臣躬身退出了。金杖侍卫和内廷侍从上床睡觉了。宫廷侍女们道了晚安,涌出门外,一路上笑声不断,窃窃私语。钟敲响了十二下——一下、两下,楼梯上依然没有响起脚步声。曾几何时,紧接着宫廷侍女们道过晚安之后,脚步声便随即响起,那时候,侍女们没有笑声和低语。

终于,门开了,国王走了进来,发现灰姑娘依然醒着,有些不高兴。“很抱歉,我回来晚了,亲爱的——国事繁冗,脱身乏术。外交政策非常复杂,亲爱的。刚刚才离开会议室。”

国王睡去了,而灰姑娘躺在那里,满心悲伤,泪水湿透了漂亮的御枕,上面绣着王室的纹章,饰有王室字母组合而成的花边。“他为什么娶我?在那间老厨房里我还要快乐些。黑甲虫固然让我有些害怕,但那只可爱的老猫始终在那儿。有时候,母亲和姐姐们不在家,爸爸就会走下厨房的楼梯,轻声叫我上去,我们就会一起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吃着香肠当晚餐。亲爱的老爸,我现在几乎见不到他了。而且,干完活之后,坐在炉火前,梦想着有朝一日将会降临在我身上的神奇之事,多么让人开心啊!我一直想要做个公主,哪怕是在梦里,住在一座宫殿里,可它跟这座宫殿大不相同。噢,我多么痛恨它,这可恶的宫殿,这里的每个人都在嘲笑我——我知道他们在嘲笑我,尽管他们点头哈腰,鞠躬如仪,假装彬彬有礼。我不像他们那样聪明伶俐。我恨他们。我恨那些厚颜无耻的女人,她们老是在这里。这是一座宫殿最糟糕的地方,每个人都可以进来。噢,我恨每一个人,每一样东西。噢,教母啊,教母啊,来把我带走吧。把我带回到我的老厨房里。把我破旧的连衣裙还给我。让我再次以火钳作伴,翩翩起舞,再次快乐起来,并做梦。”

可怜的灰姑娘,要是教母对你的期望不那么高的话,没准更好一些,亲爱的;假如你嫁给了一个善良而诚实的自耕农,没准更好一些,他决不会知道你并不聪明,他会因为你温柔和漂亮而爱你;假如你的王国仅仅是一间农舍,没准更好一些,在那里,你刻苦学到的勤俭持家的知识将会派上用场;在那里,你会闪闪发光,而不是黯然失色;在那里,爸爸会在夜里顺便造访,抽着烟斗,逃离家庭的纷争;在那里,你甚至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王后。

但话说回来,你知道,亲爱的,那样的话你不会满足。哦,是的,有了现在的经历,如今你知道王后和苦工一样都有自己的烦恼,但要是没有那样的经历呢?独自一人时,你会揽镜自照,顾盼流连;你会端详着自己的纤手玉足,漂亮的脸蛋上飘过一丝阴影。“是的,”你会对自己说,“约翰是一个可爱而亲切的家伙,我很爱他,如此这般吧,可是——”那旧时的梦想,在那间天棚低矮的老厨房里,在即将熄灭的炉火前,你所做过的梦,将会重新浮现心头,到那时,你会像现在一样不满足,只不过方式有所不同。哦,是的,你会这样,灰姑娘,尽管你一脸严肃地摇着你那戴着金冠的头。让我告诉你其中的缘由吧。那是因为你是一个女人,而我们所有人——男女都一样——的宿命就是:永远想得到我们没有的东西,而一旦拥有之后,却发现那并不是我们想要的东西。这就是生活的法则,亲爱的。当你头枕双臂躺在地板上,你是不是认为,那一刻你是唯一一个眼泪湿透炉前地毯的女人?我亲爱的公主,要是你神不知鬼不觉地潜进你所在的城市兜上一圈,透过紧闭的窗帘朝里窥视,你就会想到,整个世界不过是一所巨大的托儿所,里面满是哭闹的孩子,没有什么东西能安慰他们。玩具娃娃被打碎了,它再也不会用甜美的尖叫声来回应我们的按压:“我爱你,吻吻我。”鼓寂静无声地躺在那里,鼓槌在鼓肚子里;我们不再在托儿所里制造出勇敢的喧闹声。茶具盒被我们笨拙地踩在脚下;再也不会有欢乐的聚会围绕着那只三条腿的板凳。锡皮喇叭吹不出我们想要的音符;木质的砖块不断掉落下来;玩具炮爆炸了,灼伤了我们的手指。别在乎,小男孩,小姑娘,我们明天会设法修补这些东西。

毕竟,亲爱的灰姑娘,你生活在一座精美的宫殿里,你有珠宝首饰和华美的衣裳,而且——不,不,别生我的气。你难道没有像梦想爱情一样梦想着这些东西吗?那么来吧,诚实点。那个从余火尚红的炉旁如此殷勤地向你鞠躬致意的英俊潇洒的年轻绅士,始终是一个王子,或者至少是一个非常富有的少年,难道不是这样吗?他决不是一个品德高尚的推销员,或温文尔雅的职员,挣着每周三英镑的薪水,不是吗,灰姑娘?然而,有很多魅力非凡的推销员,有很多讨人喜欢的职员,他们收入有限,但对于只渴望对方的爱情的明智审慎的男人和女人来说,这点收入完全足够了。为什么非得是一位王子呢,灰姑娘?难道宫殿和身穿制服的仆从,马车和骏马,以及珠宝首饰和华美衣裳,真的和你的梦想毫无关系吗?

不,灰姑娘,你是人,这就是一切。艺术家在他习惯的阁楼里瑟瑟发抖,梦想着名声!你以为他就不希望她投入自己充满爱意的怀抱、就像朱庇特投向达娜厄的怀抱吗?你以为他不在盘算着丰盛的晚餐和硕大的雪茄,皮毛外套和钻石领扣吗?她的造访将使他能够买得起这些东西。

就在眼下,有一幅图画非常流行。你可能在城里很多商店橱窗里见过它,灰姑娘。它被称作“爱之梦”,它描绘了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正睡在一张非常漂亮、但有点凌乱的床上。确实,为了那位睡觉的姑娘着想,你可能希望,那天夜晚很暖和,房间里没有穿堂风。一条光亮的梯子从天空通到房内,梯子上挤着一群胖乎乎的丘比特,你推我撞,每一个都背负着某种爱的信物。其中两个小淘气鬼把一袋珠宝一股脑地倾倒在地板上,另外四个抬着一件展开的华丽服装(我想更准确的叫法是“精美女装”),领口剪得有点低,但缺少的部分在裙裾上得到了补偿。还有几个丘比特端着女帽盒,隐约可以看到里面时髦的无沿女帽和妩媚迷人的兜帽。有些丘比特在一匹匹绫罗绸缎下摇摇晃晃,显然代表了批发商行。一些代表鞋匠的丘比特捧着小巧精致的女靴。长筒袜、吊袜带以及一些不大好说出口的物品也没有被遗忘。首饰盒,镜子,十二颗纽扣的手套,香水瓶,手帕,发簪,以及最绚丽的遮阳伞,都被爱神堆放在他的信使们的怀抱里。确实是一个实际而时髦的爱神,与时俱进。你会觉得,现代的爱神殿必定属于“天鹅与埃德加”商店那种;爱神本人有点像天国的商店巡视员;而他母亲维纳斯则毫无疑问打理着商店的服装部门。这位现代爱神,完全是一个奥林匹斯山神一般的怀特利;他什么也没忘,因为从图片的后面,我注意到一个丘比特拿着一颗胖胖的心脏,系在一根绳子的尽头。

你,灰姑娘,你可以给那个熟睡的姑娘很好的忠告。你就对她说:“从这样的梦中醒来吧。典当行仓库里的东西不会给你带来幸福。如果要做梦,就梦想爱情吧;这是一个明智的梦,即便它终归是个梦而已。但是,有了这些色彩斑斓的珠子,这些纺织品!你——所有时代的继承人——在内心里难道依旧只是像某个比猴子高级不了多少的可怜的野蛮少女,跟她共处那片原始森林?你会不会把你的黄金卖给第一个向你提出这种易货交易的生意人?孩子,这些东西只会让你眼花缭乱几天。你以为伯灵顿拱廊街就是天堂之门吗?”

哦,是的,我,一个写书的人,对那些讨厌坐办公室的冷板凳、梦想着通往名声和财富的文学生涯的年轻人,也可以说同样的话。“小伙子,你以为通过那条路,你就可以比其他人更快地抵达幸福么?你以为,在廉价周刊上对自己作访谈,发表了最初的几篇之后,便会给你带来任何满足么?你以为,那位热情洋溢的女子,读过你的所有大作,惊叹于作者如此才华横溢,在你第十次见到她时,你还会欢迎她吗?你以为,剪报的内容始终是对你的天才的惊叹赞赏,是‘今日名流’这个标题下关于你那迷人外表的短篇报道吗?你是否想过贬损的批评,恶意的报道,是否想过时刻担心在那根叫做‘大众趣味’的滑竿上下滑几英寸的永恒恐惧?你已被判处终身抱紧这根滑竿,就像某个被判处从事单调劳动的轻罪犯,唯一的希望就是不要掉下去。跟爱你的女人成个家吧,小伙子;让一两个朋友聚集在你身边;工作,思考,玩乐,那会带给你幸福。远离这个自称‘文学艺术界’的喧嚣吵闹、华而不实的集市。让那帮小丑和杂技演员为了得到那帮乌合之众的喝彩和半个便士而互相争斗吧。就让它自个儿大呼小叫、人潮汹涌、喧嚣吵闹、放射廉价的光焰吧。转身离去吧;夏天的夜晚就在树篱的另一边,连同它的寂静,还有它满天的繁星。”

灰姑娘,你我都是过来人,因此能够提出很好的忠告,但你以为别人会听吗?“噢,不,我的王子并不像你的那位。我的王子会一直爱我,我也特别适合宫廷生活。我有适应宫廷生活的本能和能力。我敢肯定我天生是当公主的料。灰姑娘,谢谢你善意的忠告,但你我之间有很大的不同。”

这就是你将得到的回答,灰姑娘;而我那位年轻的朋友则会对我说:“是的,我理解你在文学生涯中得到的失望;但话说回来,你知道,我们的情况并不完全一样。在保住我的地位上,我不大可能遇到太多的麻烦。我并不害怕阅读批评家对我的说三道四。当你身处密集的人群中,无疑有些不利,但头顶始终有大量的空间。所以谢谢你,再见。”

此外,亲爱的灰姑娘,我们的意思也并不完全是这样——这是很好的忠告。我们已经习惯了这些便宜货,我们会惦记它们,尽管我们知道它们毫无价值:你,你的宫殿,还有你小小的金冠;我,我这顶江湖郎中的帽子,以及当我摇铃时人群中发出的笑声。我们什么都想要——人间天上能够给予的一切幸福,肉体的舒适,还有内心和灵魂的慰藉;我们是内心骄傲的人,我们不会得到了一部分就善罢甘休。只有给我们一切,我们才会心满意足。毕竟,灰姑娘,你已经有过你的好时光。有些小狗却从未有过它们的好时光。你不要太贪心。你已经品尝过了幸福。在那几个月里,宫殿就是天堂,国王的双臂把你拥抱,灰姑娘,国王的吻印留在你的唇上;诸神也不可能把这些从你那里夺走。

如果我们过于贪食,蛋糕不可能永远吃下去。总有一天,我们会饥肠辘辘地捡起最后一粒蛋糕屑,坐在那里凝视着空空如也的餐桌,筵席上一无所剩,只留下大快朵颐后的痛苦。

事实上,因为其最重要的道德寓意,我们选择了这个灰姑娘的故事,这是可怜的人性一次天真的自我招供:要为善,小姑娘。在许多严酷的考验下要谦和温顺。纵使命苦也要温柔仁慈,有朝一日,你将嫁给一位王子,乘坐自己的马车。要勇敢而真实,小男孩。努力工作,耐心等待,到最后,有了上帝的祝福,你会挣到足够的钱,回到伦敦城,娶你主人的女儿。

亲爱的读者,要是我们愿意的话,你我倒是可以给这些年轻人上一堂更真实的课。我们知道,唉!一切美德之路并不通向财富,而是恰恰相反;否则的话,怎么解释我们微薄的收入?可是,你以为对他们坦然相告就一定好吗?诚实是一个男人所能消受的最昂贵的奢侈品。一般说来,如果坚持下去的话,美德只能通向偏远郊区的一幢只有六间房的寒舍。或许,这个世界是明智的:虚构自有它的用处。

我认识一位相当聪明的小女孩,她知书识字,熟悉七位数以下的乘法表,可以与人争论。就其对于命运的姿态而言,我把她视为普通人的代表;下面是我最近偷听到的她与一位老夫人之间的对话,后者偶尔善意地把自己的世俗智慧传授给她:“我今天早晨很乖,不是么?”“是的,哦,是的,对你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你认为爸爸今夜会带我去看马戏么?”“是的,要是你一直很乖的话。要是你今天下午不淘气的话。”

停了一会儿。“我星期一很乖,你应该还记得。”“还算乖吧。”“很乖,你说的。”“嗯,是的,还不错。”“我本应该去看童话剧的,但我没去。”“嗯,那是因为你姑姑突然来了,你爸爸弄不到另外的票。如果当时不去的话,你可怜的姑姑就根本不会去了。”“哦,她不会去吗?”“是啊。”

又停了一会儿。“你认为她今天会不会突然来?”“哦,不,我认为不会。”“嗯,我希望她不来。我今晚想去看马戏。因为,你知道,要是不去的话我会很扫兴。”

因此,这世界答应我们看马戏或许是明智的。我们起初相信了,但过了一会儿,恐怕我们就要扫兴了。

自己动手

我还记得——不过话说回来,我总是记得很久以前的事。你,亲爱的读者,刚刚步入壮年,也就是那些不动脑子的小青年称为中年的年龄,当然,我不可能指望你步我的后尘——那时候,有一本叫做《业余爱好者》的期刊,销量可观。杂志的目标颇为崇高。它试图向人们传授如何独立的美妙课程,极力灌输自力更生的美妙学说。有一篇解释了如何用澳大利亚的肉罐头制作花盆,另一篇讲授了如何把黄油桶变成琴凳,还有一篇介绍了如何利用旧帽盒制作软百叶窗;整个方案的原则是:利用某种东西,做成原本并不打算作此用途的各种东西,而且原本越不适合这一用途越好。

我清楚地记得,有整整两页,专门用来鼓励用旧煤气管制作伞架。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东西比煤气管更不适合用来挂帽子和雨伞了;要是真有的话,我敢肯定作者会想到它,并加以推荐。

你可以用姜汁啤酒瓶塞来制作画框。你积攒啤酒瓶塞,再找来一幅画——这就齐了。至于制作每个画框得喝掉多少啤酒,它对制作者的身体、精神和道德上的健康有啥影响,《业余爱好者》杂志概不操心。我估算了一下,一幅中等尺寸的画,十六打啤酒大概足够了。而喝掉十六打啤酒之后,你是不是对给那幅画配个框还有兴趣,是不是对画本身还有什么自豪感,那就不知道啦。不过话说回来,这当然不是重点。

我认识的一个年轻绅士——我姐姐家园丁的儿子,正像我的朋友奥伦多夫所描述的那样——成功地得到足够的啤酒瓶塞,给他祖父的照片配个相框,但结果却不尽人意。实际上,园丁的妻子很不满意。“干吗用这些瓶塞把父亲围起来?”这是她的第一个问题。“你看不出来吗?”他有点生气地答道,“那是相框。”“噢!为什么用瓶塞呢?”“哦,书上说用瓶塞。”

老太太依然莫名其妙。“这样一来看上去不像父亲。”她叹了口气。

她的长子变得有些激动:谁也不喜欢听到批评。“那看上去像什么?”他吼道。“嗯,我不知道。照我看,什么也不像,就是啤酒瓶塞。”

老太太的观点是对的。某些艺术流派可能适合这种配框方法。我本人见过一张丧贴,通过这种方法大为改观;但一般而言,结果是画框格外显眼,而它框住的东西却黯然失色。那些更诚实、更有品位的画框制作者自己也会承认这一点。“是啊,它看上去有些难看。”有一个人对我说,当时,我们站在房子的中间正打量着那幅画。“但你感觉到这玩意儿是自己动手做的。”

我注意到,有这样的想法,你就甘心接受很多其他东西,除了啤酒瓶塞画框之外。

我的另一位年轻的绅士朋友——我不得不承认,对于《业余爱好者》杂志的建议和忠告,受益最多的是年轻人,我想,一个人岁数越大,胆子便越小,人也越懒——按照书上的指导,用两个啤酒桶制作了一把摇椅。从实用的观点看,那是一把蹩脚的摇椅。它摇得太厉害了,而且每次同时朝很多不同的方向摇。我认为,一个人坐在摇椅上恐怕不想连续不断地摇个不停。到时候他肯定会对自己说:“得了,我这会儿已经摇够了;现在我只想静静地坐一会儿,以免更糟糕的事落在我头上。”不过这只是此类任性摇椅中的一把,这种摇椅对人类是个危险,对它们自己来说也是件讨厌的东西。它的想法是:它天生就是用来摇的,要是不摇的话,岂不是在浪费时间。一旦开始摇,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让它停住,也不曾有什么东西让它停下来过,直至它发现自己倒过来扣在了坐摇椅者的身上。这是唯一让它清醒过来的事情。

我曾去拜访一家人,被领进了空无一人的客厅。摇椅殷勤地朝我点头。我怎么也没想到它是一把业余摇椅。那时候我还年轻,对人性充满信任,我想,一个人在没有知识和经验的情况下,不管可能尝试别的什么,总不会傻到拿摇椅做试验吧。

我粗心大意地轻轻坐了上去。我立即注意到了天花板。我本能地朝前移动。窗户和窗外那些树木葱茏的小山在眼前一闪,瞬间飞了上去,消失不见了。地毯从我眼前一掠而过。我瞥见自己的靴子以每小时大约两百英里的速度消失在我的下面,我费了老大的劲试图把它们找回来。我猜,我的动作有些过火。我同时看到了整个房间——四壁、天花板和地板同时出现在眼前。那是一种幻觉。我看到立式小钢琴倒立着,再次看到自己的靴子从面前一闪而过,这一次是从头顶上飞过,靴底朝上。我此前从未在这样一个位置上待过,以至于我的靴子看上去似乎无处不在。紧接着,我的靴子又不见了,正当地毯从我面前冲过时,我的脑袋把它抵住了。与此同时,什么东西重重地击中了我的后腰。当理智恢复时,我想,袭击我的必定是那把摇椅。调查证明这个猜测是正确的。幸好,客厅里依然只有我一个人,因此得以能够在几分钟后镇静而端庄地去见女主人。对那把摇椅我只字未提。事实上,我倒是很希望,在我离开之前,能够幸灾乐祸地看到别的客人到来,尝尝它的滋味:我故意把它重新摆到了最显眼、最方便的位置上。但是,虽说我觉得自己能够强忍着默不作声,但我发现,当女主人要求我对那玩意儿表示赞赏时,我实在无法同意。刚才的经历深深地激怒了我。“威利亲手做的,”这位溺爱的母亲解释道,“你不觉得他很聪明吗?”“哦,是的,确实很聪明,”我答道,“我很愿意承认这一点。”“他用几个旧啤酒桶做成的。”她继续说道。她看上去似乎引以为豪。

尽管我极力控制自己的怒火,但火气还是越来越大。“噢!他做的吗?”我说,“我认为,他完全可以拿它们做点更好的事情。”“做什么?”她问道。“噢!嗯,很多事情,”我答道,“或许可以再拿它们装啤酒。”

女主人惊讶地看着我。我觉得她在期待我给出理由。“你知道,”我解释道,“这把椅子做得实在不咋的。摇臂太短,弯得太厉害,而且,要是你注意的话,其中一个摇臂比另一个更高,半径也有些小;后背的钝角过大。坐上去的时候重心就变得——”

女主人打断我的话。“你刚才在上面坐过。”她说。“就一会儿,时间不长。”我对她说。

她的语气变了。她变得有些歉意。“很抱歉,”她说,“它看上去还是不错的。”“看上去确实不错,”我附和道,“可爱的小家伙的聪明就表现在这里。它的样子消除了人们的猜疑,从而判断那把椅子可能是为了真正实用的目的而制作的。有几个我们共同的熟人——名字我就不说了,你认识他们——都是浮华自负、自鸣得意、心高气傲之辈,那把椅子会让他们有所改观。我要是威利的话,我就会用一些纺织艺术品把那台机器乔装打扮一番,垫上几块格外诱人的软垫作诱饵,用它来教人们学会低调和谦卑。我不相信,有哪个家伙走下那把椅子时还像坐上去的时候一样傲慢自大。可爱的小家伙所做的,将构成一个自动的演示者,说明人类自大的短暂性。作为一个道德警示的工具,那把摇椅将被证明是因祸得福。”

女主人微微一笑;恐怕更多的是出于礼貌,而不是真心实意的欣赏。“我想你太苛刻了,”她说,“你要是还记得,这孩子此前从未试手做过这种东西,那它确实还算不赖。”

从这个观点来考虑,我只能表示同意。我可不想向她暗示:年轻人在着手一项困难工作之前,最好是先获得知识和经验:这套理论不受欢迎。

不过,《业余爱好者》杂志在宣传时最着重推广的是用蛋箱制作家具。为什么是蛋箱,我始终搞不懂,但根据《业余爱好者》的指示,蛋箱构成了家庭生活的基础。有了充足的蛋箱供应,再加上《业余爱好者》所说的“天生的心灵手巧”,小两口面对家具问题时用不着大费踌躇。三个蛋箱做一个写字台,坐在另一个蛋箱上就可以读书写字;你的藏书排列在周围的蛋箱里——于是你就有了一个书房,设备齐全。

对于餐厅,两个蛋箱做成壁炉上的饰架,四个蛋箱加一面镜子便是一个餐具柜,而六个蛋箱,再加上一些衬垫和一码左右的印花装饰布,便构成了所谓的“温馨一角”。关于“角”,不可能有什么怀疑。你坐在一个角上,靠着一个角,不管怎么动都会碰到一个清清爽爽的角。但我并不认为它“温馨”。我承认蛋箱可以派上用场,我甚至准备想象它们的装饰作用;但“温馨”,压根儿没有的事。我尝试过很多形状的蛋箱。我说的是许多年前,当时,这个世界和我本人都更年轻,我们的财富就是未来;对未来我们很有把握,因此靠着微薄的收入便安家置业,而即便是那些期望不高的人,也认为这点收入完全不够。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不使用蛋箱或类似风格的家具,唯一的选择就是严格的古典式家具,还包括门道,加上建筑部分。

作为贵宾,我曾从星期六到星期一,把我的衣服挂在蛋箱里。我曾坐在一个蛋箱上,面对一个蛋箱,端着我的茶杯。我曾在蛋箱上做爱——经常这样,而且,如果让我再次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像那时候一样从我的血管里奔涌流过,我愿意满足于只坐在蛋箱上,直到自己被装在一个蛋箱里埋葬,上面立着一个蛋箱充当墓碑——我在蛋箱上度过了许许多多个夜晚,我在蛋箱里上床睡觉。蛋箱有蛋箱的优点——我不打算用双关语——但要说它们很温馨,那只能是骗人。

它们多么奇特啊,这些自制的房间!它们从暗影中浮现出来,在我的眼前再一次塑造成形。我看到了那只疙疙瘩瘩的沙发,那把可能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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