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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3 02: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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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殷谦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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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的回忆

阿曼的回忆试读:

不会放弃我的追求

流川枫一个旋风飞踢把我扫地出门,我狠狠地摔到地上,背面一抽一抽地痛了起来,我委屈地看着他指控道?“狐狸你干什么?我是病人耶!”

流川枫的眼中闪过一丝关心,但随即把狐狸眼一眯,面寒如水:“滚!”“什么?!”我哀叫道?“你叫我滚哪?这里我也有份耶,你凭什么叫我滚!”我越说越气,也不顾得背痛不痛了,从地上一跃而起,凑近他愤愤地:“你想鸠占鹊巢对不对?”我揪住他胸前的衣服指着门框的字叫他看:“看到没有,花流的天空,我阿曼的名字还在你前面呢!”“对”。流川枫居然毫不示弱。“可是这是给SD精英的,你是吗?”他挑畔地质问,眼底掠过些许期待。

我不禁有些气妥:“我的背……”

流川枫更不容情,拨开我的手,冷冷地:“滚!”“狐狸你……”我急了忙上前拦住欲关门的流川:“我不打球,做别的也可以嘛。比如柔道什么的,哪个柔道男昨天还来找过我呢,我可是个天才……”

话未说完,冷不防盛怒的流川枫劈头就是一拳,还不够,还狠狠的踹上一脚,他还嫌不解气,又扔下一句:“你!不打球,你不如去死!”吼完“砰”!“花流的天空”的大门被他关死了。

我无辜得欲哭无泪,这是什么跟什么啊,我天才樱木居然被扫地出门了,而且还是在自己的大本营内,说出去天才的颜面何存啊!莫名其妙的狐狸!

我在门口躺了大半天,确信不能苛望那狠心的狐狸开门探望了,才不情愿地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尘土,想着今晚去哪混一夜才好。“洋平,你快来接我吧,狐狸欺负我有伤在身,把我轰出来了。”我找了个公共电话,很洋平哭诉。“凭什么!他敢赶你,不会吧,放心正义军马上会赶到替你主持公道。”洋平义愤填膺,真不愧是兄弟。“我只不过说我不打篮球了,他就莫名其妙地又打又骂……”我絮絮叨叨地说着事情经过,洋平却大煞风景地打断我:“什么?你说什么?”“他莫名其妙呀!”我理直气壮。“前一句!”“我说我不打篮球”。我呆呆地重复。“什么?”我耳朵差点没被震聋,是高宫,不,还有大楠,野间,他们一起狂嚎的声音。“怎么了?”我奇怪地问。

那边一片嘈杂,自顾自的乱成一团。有哭有叫有骂,甚至还有撞墙的声音,乱了半晌,总算有人理我了:“樱木,你等着,我去接你。”还是洋平有良心。

水户他们都来了,携家带口的。“嘿,干吗?旅行吗?”我问道。他们不作声望着我欲言又止,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前抱住高宫一顿感动:“还是你们最好了,知道我心情不好到我去旅行,去野营么?干吗还带被子?”

高宫面无人色:“好……好说。”“我饿了。”我可怜巴巴地望着洋平,洋平却久久没有表示,我便率先进了一家酒楼。“吃呀!吃啊!”我冲他们一挥手,便低头狂吃,等我酒饱饭足,抬头却见他们都哭着一张脸,快哭出来了的样子,我豁达地安慰他们:“这没什么啦!跟那死狐狸呆一屋檐下我都快闷死了,我早想回樱木军营了。”“好说……”洋平挤出一丝笑容,说:“樱木你先走吧,出去等我们。”没等我反应过来,我便被他们推了出去。

我在酒楼外等了好久,洋平终于出来了。“他们人呢?”我诧异地问,今天他们似乎都怪怪的。“樱木……”洋平脸色凝重,似乎在酝酿着该如何开口:“你……到大猩猩家看能不能挤一晚,樱木军营……没有了。”“没有了?什么叫没有了?!”我惊天动地的大叫。“输掉了。”洋平别过头不看我。“什么……?!我激动地冲上去给他一个头缒,他应声倒地,一直别于身后的手有东西落下,橘红橘红的,刺痛了我的眼。

洋平飞快爬起来,抱住那个篮球,直直地递向我,我迟疑着,不知该不该接洋平直视着我的眼睛,说:“樱木,你真的要放弃篮球吗?你说过,你是,真的喜欢。”“洋平……”我呆呆地看着洋平。“你一直在创造奇迹。从门外汉到正式球员,从五犯离场到救世主,是因为你不肯认输,永不放弃,天才,没有不可能的事,这是你说的对么?如果你说不,那你还敢说自己是个天才吗?”“我……”

洋平的声音低了下去:“我,还有樱木军的人就是因为从未想过你会放弃,甚至可以把樱木军都押出去赌。樱木不会输,怎么会输给自己?”洋平把手一松,篮球便往地上一跳,如同一束生命的火焰。“啪”!球似乎便打在我的心上,洋平已转身离去。“洋平,去哪里?”我急问。“洋平回头,自嘲地笑:”刚才那一顿饭,把所有的行李压上了,高宫他们还在里面洗碗呢,好了,我也得去帮忙了。“那……”我看看手中的篮球,不能成句。“那是樱木军团唯一的家当了,你不要,扔了吧。”洋平冲我挥挥手……

我抱着球中气十足地踹着“花流的天空”的大门,流川枫仍是黑着一张酷脸出来:“干吗”?“当然不。“我说,狐狸的脸马上冷得结冰,我昂着头笑得嚣张无比:“我是个天才,大天才!”“白痴!”流川枫低骂一句,悄悄垂下睫毛,盖住眼睛的笑影。“狐狸,等着输给我吧!”我得意洋洋并没有看见洋平躲在一旁悠闲地数着钞票一边笑得也好象只偷到鸡的狐狸……

从来没有骗过你

宋江:是真名吗?

阿曼:是的。

宋江:我们做网友好吗?

阿曼:好!

宋江:那你不可以骗我。

阿曼:我不骗你,我保证。

宋江:其实不需要保证。

阿曼:那你需要什么?

宋江:怎么说呢,其实人心的渴求总是一些很抽象的东西。比如说我,我想要有人在我睡着的时候为我盖上一件衣服什么的。

阿曼:可以啊!

宋江:那也就是说我需要温暖,需要关怀,明白吗?

阿曼:喔?

……

午夜,宋江黑着眼圈下了网,头伏在键盘上睡了过去。清晨照常醒来。费力地睁开依旧干涩的双眼,一件外套轻轻地从肩头滑落,咦?

似乎有几许飞絮飘过他空寂的心湖,轻淡,却经欠不息……

宋江:真巧,总能碰见你。

阿曼::)。

宋江:很有缘。

阿曼:才不是。

宋江:你对男生很有戒心对吗?

阿曼:你才是吧?

宋江:也许,因为我怕被骗。

阿曼:?

宋江:七岁那年妈妈领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说乖乖等着,妈妈给你买糖吃。

阿曼:你喜欢吃糖?

宋江:是吧,不过现在不了。

阿曼:?

宋江:糖果就象谎言,初时甜蜜,而后果苦涩的记忆。

阿曼:好奇怪的比喻。

宋江:因为我一直等到天黑,妈妈和糖都没有回来。

阿曼:她们迟到了?

宋江:她们没有到,一直都没有,没有妈妈,也没有糖。

阿曼:如果你喜欢,可以有糖的,我送你。

宋江:不,不,不。

阿曼:?

宋江:因为糖果也是很抽象的东西,如果我跟你说我想要糖果,也就是说我需要一些温柔,需要呵护。

……

清晨,宋江抬头及时抓住正要滑落的外套,却将手边的巧克力拂落在地……如果说此时有云,那也一定已经投影于他的波心。

宋江:16岁那年,我恋爱了,她很优秀,我很爱她。

阿曼:我也很优秀。

宋江:情人节,我捧着玫瑰去找她。

阿曼:很浪漫。

宋江:为此我打了一个月的工。

阿曼:辛苦值得的。

宋江:不,她背叛了我,我的玫瑰死了!

阿曼:不!不会的。

宋江:玫瑰也是很抽象的东西,如果我说想要玫瑰,那就是说我需要爱与被爱,你明白吗?

……

这晚宋江仍是没能撑到最后,他睡了过去,醒来时,身上很暖,手边的红玫瑰似乎带着晶莹的露珠。似乎满天的云彩都涌上他的胸臆,他想飞起来了!

宋江:你在北野网吧?

阿曼:对。

宋江: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阿曼:你明白的。

宋江:你没有骗我吧!

阿曼:从来没有!

宋江:见面好么?

他真的没有骗人,他的确很优秀,他的名字也真的就叫阿曼,可宋江看着他也僵与唇边的俊朗的笑容,只能死机了。到底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网上泡妹妹的招式就是这样的啊!

这时网管过来拍一下雕塑一样的宋江:“不要泡夜网了,老板娘很担心你呢,又加衣服又送糖的,知足吧你!”

等待绝恋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想,前世我一定是一位身居大院的富家小姐。因为我总是无法与梦中的他擦肩而过。——题记

刺耳的战角,黑色的夜空飘洒着浓密的血雨,伴着破碎的肢体洒在黑色的土地上。死亡的气息弥漫着,张扬着。怒骂声、呻吟声,无数张扭曲的脸交织在一起。忽然一条赤焰在平原上弥延开来。燃烧着,燃烧着……夜空中映出一张男人的脸庞,冷竣、肃杀、仇恨……火焰腾空而起。男人的脸慢慢隐去,一只黑色的巨鸟破空而过,大地回归了宁静。

汗,顺着我额角的新月大颗大颗滴下,我挣开梦魇惶然坐起。又是这个梦!从十二岁起每年生日那晚都要做的梦!而且每次醒来枕边都不知道被谁放了一样东西,这次会是什么呢?

我紧张的摸索着,忽然手触到一块通体冰凉的东西。漆黑的卧室升腾起一圈碧绿的光芒,是一块雕成新月形的碧石坠子。我惊叹着抚着额角相同的碧色新月胎记,早已忘了梦魇带来的恐惧。

我叫阿曼,今年十七岁,就读于光渝中学,精灵古怪,有着不合年龄的忧郁。“阿曼,我们班新来一位男生耶!”我精神恍惚的坐在座位上听着小美第N次重复这句话。“好了啦,来就来嘛!值得你如此大惊小怪吗?”我终于不耐烦了,斜眼瞅着小美。突然我怔住了。门口站着一位高瘦的男生,黑色的风衣在轻风中张扬着,发丝在风中舞动,神情高傲、张狂,而他的脸给我饿感觉竟是那么熟悉,仿佛很久以前我就已相识。我困惑的抓着长发,竭力的思索在哪里见过他,然后我感到头撕裂般的疼痛……

混乱中我又做了那个梦,黑色的土地渗满腥红的血,腾空的赤焰,堆积如山的尸体,还有,那张模糊不清的脸……

我感到眼睛针扎般的疼痛,张开眼睛,我看到一片刺人的白色和小美焦急的样子。“阿曼你终于醒了,真把我吓了一跳,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晕过去呀!”小美又在耳边喳喳叫了起来,“你不知道哦,你晕倒后是夜影把你抱到医院的,好帅喔!你真幸福!”小美一脸羡慕。“夜影?夜影是谁?”我接过小美递来的苹果,轻咬一口。“就是那个新来的男生啊!”“咳……咳……”我突然被苹果卡住了。

是他?头又开始疼了。

历史博物馆里老师向我们讲述炎黄部落与蚩尤部落征战的历史,“有谁可以为我们说说关于炎黄部落与蚩尤部落的故事吗?”老师突然提了一个问题。

同学们都一片沉寂。关于那段历史每本书上都是一笔带过。同学们都只知道最后蚩尤战败。忽然夜影站了出来。在大家惊讶的目光中他开始用低沉的嗓音讲述一段故事:“蚩尤是东方部落的首领,他爱上了一个苗疆的女子。一天,北方部落的首领轩辕无极南下苗疆寻找练剑的碧石,轩辕无极见到了那个苗疆女子候也爱上了她,而碧石被蚩尤雕成一个新月形的石坠挂在那女子颈上。于是轩辕无极掠走那女子。征战开始了。女子不愿见到生灵涂炭交出了碧石。轩辕剑练成了。轩辕无极联合炎黄两个部落在逐鹿之野战胜了蚩尤,并用轩辕剑把蚩尤封印起来。那女子也在征战中死去,她叫阿曼。”

阿曼!我的心猛然一震,我紧紧抓住颈上新月形的坠子,可仍能看见手心中散发出的碧色光泽。我感受到夜影灼热的目光穿越人群注视着我。脑海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复苏,头又开始疼痛。在老师同学们的惊讶的呼声中我冲出了博物馆。

四“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今生的擦肩而过。我想,前世我一定是一位身居大院的富家小姐,因为我总是无法与梦中的他擦肩而过。”我俯在顶楼轻喃着,夜深了,我并没有回家,而是爬上了教学楼顶。“不,你并不是因为前世是身居大院的富家小姐而无法与梦中的他擦肩而过。”夜影突然出现在我身后。“那你说是为什么呢?”凉风吹散我的长发。“因为每一世我都将你深锁在怀中!”夜影忽然扬手划出一道明媚的光泽,我感到灵台一片空明,脑海中似乎有某种尘封的记忆被打开了,额角的新月也流转出白色的光芒。“轩辕无极!”我惊叫。“是,是我。”黑夜中夜影绽出一朵明亮的笑容,“星象上显示,这一世所有的恩怨将有了结。你对前世的封印也将被打开。”“为什么?为什么每一世守护我的人是你?蚩尤呢?”我激动地摇着夜影。“因为你爱的人是我!”夜影紧紧地抓住我。“不,不是!”我挣扎着。“你忘了吗?最后一战时轩辕剑被蚩尤用毕生神力逆转刺向了我。是你为我档了那一剑,而你也知道如果那一剑刺不中我,蚩尤就会神力耗尽而死,可你依然选择了救我。这不能证明你是爱我的吗?”

我颓然滑落在墙角,和蚩尤踏马高歌的时光又浮现在我眼前。“蚩尤什么时候出现?”“快了吧!”夜影轻轻拥着我,“神物既然都回到你身边,他也该出现了。”“神物?蚩尤部落的神物?我每年生日晚上出现在枕边的东西?”“时的!戒指、夜明珠、图腾、碧石、轩辕剑。”“可我并没有轩辕剑呀?”“轩辕剑出土了,博物馆不久将展出,你颈上的碧石可以唤醒它,打开封印。”

蚩尤最终还是出现了。

历史老师带我们去博物馆参观刚出土的轩辕剑,夜影让我把所有的神物全都带上。在我和夜影走到轩辕剑前时,我手中的神物突然绽出强大的光芒,周围喧嚷的人群忽地被隐在结界之外。轩辕剑渐渐升起,梦中那个男人的轮廓从剑身缓缓分离出来。夜影一跃而起抓住剑身。“阿曼,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化为实体的蚩尤激动得抱住我。白光闪起,轩辕剑横在了我和他之间,我忧伤的看着他,后退着。“为什么?”蚩尤苍白的神色狠狠的揪住了我的心,疼痛一点点蔓延开来。“因为她爱的人是我,每一世守护她的人也是我。”夜影回答。“是吗,阿曼?”

我不敢看蚩尤破碎的眼神,不敢想他为了夺回我我而失去的无数子民,不敢想他被封印在冰冷的轩辕剑上承受几千年几千年的孤寂只为再和我相聚……我摇摇晃晃地退出了结界,又一次在老师同学们惊讶的目光中冲出博物馆,我感觉到血顺着嘴角汩汩滑过。“他死了。”夜影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他自己震碎了灵脉。”“震碎灵脉?”我怪叫着,那意味着他永生永世无法坠入轮回,碎裂的在虚空世界里游走。

夜影轻轻拥住我,吻着我额角的新月,他说,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时间一天一天流淌而过,我又像以前一样上学放学。夜影总是细心地呵护我,我们被称为光渝中学的神仙眷侣。可这一切一切总抹不平我眸中淡淡的忧郁。

一天我摆布着五件神物,突然我发现他们排列成一个奇怪的图案,像某种图腾。费了好大的劲我才译出来那图案上说,如果想召回一个人的灵魂,只要在他的遗物上滴上自己的鲜血并下道咒语把自己变为人蛊,这样来世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了。我欣喜若狂。

一年后学校为毕业生举行的一次登山活动,我和夜影都参加了。当我们爬上山顶时夜影对我说:“阿曼,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们最初相遇的山峰。”

我微笑得看着夜影。我感到背后的山崖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吸引着我。我说:“夜影,这一世我陪你的时间够多了,以后没有我你要好好的活,做一个平凡的人,寻找一个真心爱你的女子共度一生。”说完我坠下了山崖,我明白人蛊的寿命只有一年,期限已经到了。“阿曼——”我听见夜影撕心裂肺的呼喊,他奋力的抓住我的手腕,而我缓缓的挣开他,然后留给他这一生最美的笑容……

第二次初恋

我叫这厮——小眼儿贼

认识李权焕的时候,我十九岁,在东北一个风沙很大的城市里上大学二年级。

这小子还是一二十四岁的楞头青,刚在韩国服完兵役来中国留学,梳着漂亮的流海,在汉城大学也念二年级,汉语说得相当不错,但和能说一口流利汉语的我相比还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毕竟这是咱母语不是!)而且我就一直没整明白,为啥他走到哪儿那些个韩国女学生就迷得嗷嗷直叫呢,我就没觉得他长得咋的!总是一副天真得可以的样子,以为自己才上幼儿园,小眼睛卡巴卡巴地中间就能夹一颗绿豆,说夹两颗都是难为他。

刚认识他那会儿,我正在他朋友全炳术的公寓里做家教,一方方正正的大金刚,说是来中国学中医的,可连李时珍都能说成是李珍邈,真有他的,我一共就认识这么两名人——李时珍和孙思邈,还让他捏一块堆儿说了。

当时已经晚上八点了,我还在一个劲儿地启发他用“一……就……”造句,什么“一起床就想上厕所;一进家门就得脱鞋,”自个儿都觉得啥时候混得这么弱智,可这大金刚就是一榆木疙瘩,咋整也不开窍,我真想抓起个烟灰缸砸他个眼冒金星,可为了中韩两国横空出世的友谊,还是忍了。“不要紧!不要紧!慢慢来!慢慢来!”漂亮的PP贴被我偷偷地在手里不耐烦地折了又折,脸上还是硬挤出了一脸无邪的笑来。“一……”大金刚愁得一个劲儿的挠头。“你看你一抓头,就掉头发。”虽然真想揍他,但我还是象五百年前出土的慈母似地从他的衣服领子上捡了几根头发递到他跟前。

算这个句式教的时间,怎么一陕西老农也能抽三袋老旱烟,就是北朝鲜的艺妓也能把腿跳抽筋了。我实在是口干舌燥得欲哭无泪,心里琢磨着这点家教费挣得容易吗?

大金刚倒是满脸懵懂、满怀歉意地对我看了又看,我只好拍拍他厚实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真白瞎你这么大个的脑袋了!”以大金刚的汉语水平,我敢肯定他整不明白这笑里藏刀的意思!“呵呵!”突然,背后传来一阵不是好笑的笑,竟有人听懂了。(我汗~~)

这才注意到一直坐在我身后等大金刚去喝酒的那个白净小伙正用一双细长的眼睛“不怀好意”地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打量着我。(大汗~~)“眼睛怎么就小得象个小眼儿贼似的……”我惊他为尤物,然后非常之尴尬地咽了口口水,随之极其不争气地发出了一声巨响——“咕噜!”。

大金刚莫名其妙地对我看了又看,我叹了口气,咋就过不去这个坎呢?我真是回天无术了。“哎气——”(象声叹词)突然,身后的“小眼儿贼”大叫了一声,不耐烦地站起来,象拍生瓜蛋子似地“啪”地拍了一下大金刚的笨脑袋,叽叽歪歪地用韩语跟这弱智说上老半天,大金刚咬着根铅笔象个白痴,小眼儿贼平均以每秒半下的速度猛劲儿要把他的头戮成个蜂窝煤似的猛戮。我在旁边傻傻地看着,心里琢磨着:“这小子倒挺像个爷们儿的!”“一吃饱我就想睡觉。”这是我在他们俩个中间唯一能听懂的一句话,小眼儿贼还是一脸的不耐烦,本来就叽哩哇啦的韩语听上去有点恐吓的意思,果然他还向大金刚挥了挥拳头。

终于,大金刚露出了一脸如梦初醒的表情,他揉着脑袋不停地点头。Mygod!看样儿,小眼儿贼真是帮我摆平了这大个儿的榆木疙瘩。“你咋就不能这么冰雪聪明呢?”我极其心酸地看了大金刚一眼,紧接着又冲小眼儿贼发出了一个恨不能掏心窝子的笑容来,不小心与他的眼神碰到了一起,他涩涩地低头一笑,这一下子让我想起什么摩说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说真格的,真是一赤裸裸的真理,我心里的小水儿突然被他激得一漾儿一漾儿的……“我叫李权焕。”小眼儿贼没头没脑地冲着空气冒了一句。“???”大金刚盯着他一脸的茫然,小眼儿贼不高兴地用力按了一下他的大头,我以我十九岁还是处女的身份保证,大金刚脑袋里的零部件一定被撞得稀哩哗啦地乱响,眼珠子直在眼底叽哩咕噜地乱转。“我叫李权焕!”这回声音直接冲向了我。“嗯?”我晕,什么意思?迎过去是一双很认真的眼睛,虽然小点,但有些让我不知所措。

突然,眼前一片漆黑,“怎么回事?”我极其慌张地伸手摸了摸周围。“唉——!”大金刚不耐烦地叫了一声,然后嘲讽地来了一句:“这儿真穷,又没电了!”

什么意思?我也是一正儿八北的中国妇女,有这么埋态俺们国家的吗?“说什么呢?你们也富不到哪儿去!”我咋听咋就这么不中听呢?“这是我来后,第二次停电了!”大金刚黑里咕洞地传过来的声音相当不高兴。

要不是黑漆麻乌地,我真能把拳头扔到他身上。“大叔,别忘了,你已经来这儿两年了!”说是十八岁来的中国,可长得跟四十似的,而且都学两年汉语了还说成这样,我……实在是无话可说。

大金刚一下被咽住了,半晌鼓捣出一句:“不许叫我大叔!你——没有礼貌!”在韩国,叫年经很轻的人大叔,是有些嘲笑的意思。“如果你不再说刚才那样的话,我也就不再叫了。”在黑洞洞的大金刚的公寓里,我觉得自个儿这话说得挺有纲的。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拍了一下我的头,我从小就有夜盲症,一时真分辨不出是谁的手?小眼儿贼还是大金刚?不就是不想让我再说了吗?我偏说……我张了张嘴,还没等发出声来,电就来了。

我一眼就看见大金刚不太高兴地坐在书桌前面,大大的圆脸上撅起一堆厚厚的嘴唇,怎么看都象是额外长出来的肉瘤子。他往前一推书本,板着脸:“今天我不学习了!”

我看了小眼儿贼一眼,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笑,好象都在为大金刚的小孩子脾气感到可笑。“随你的便!”我实在受不了大金刚的臭脾气,我偷偷看了看他,好象在生着挺大的气,“那我先走了!”我抓起包,想站起来。“不行,今天家教时间少了半小时。”“那……下次补吧!”我强装笑嘻嘻地,但心里真想揍他。“可家教一结束,我就得给你钱!”,大金刚总算毛塞顿开、学有所成了,让我哭笑不得地结束了这难熬的两钟头。大韩民国的小资总是这么剥削我的剩余价值,每次都说好是两小时,他肯定总会又多出半个小时来,象个上足了弦的定时臭弹似的,到两个点他就是不响。

大金刚甩给我一个厚厚的信封,说好每十次家教就结帐一次,他冲着我挤出满脸极其暧昧的笑容来,让我觉得要是我伸出手去就象妓女一样在跟他结算自己的身体,我真是越来越讨厌这个笨蛋了!“但今天少了半小时,我要扣你的钱!”大金刚想到没想就伸手从那个信封里抽出了几张,然后又象甩破烂似地扔在我面前。“你……!”我气得一下说不出话来。“今天不是我要不学习的!是你……”我强压怒气,从牙缝里挤话给他听。“还有你今天教得不好,是前辈教的!”大金刚一指比自己大四岁的小眼儿贼,小眼儿贼一愣。

一种前所未有过的羞辱一下子顶到我的脑门上。“你!!你!!”我中风似的浑身抖起来,大金刚简直是个SB!我瞪着他,足足有一分钟,然后一把抓起那个信封无比痛恨地扔到他那张直径足有100CM的大脸上,一堆一元的小票子飞了出来,也难为这家伙每次为了付家教费都去破这么多的零钱。他无非就是两目的,一是为了显得他大方,别人能给四张的,他能给四百张;再就是钱太碎,一不小心还能再少给点。

我用象杀了大金刚亲爹一样的眼神瞪着他,明知道他不能完全听懂,但我还是要掷地有声地扔两句:“告诉你,大金刚!别整这没用的,不就是想少给点钱吗?me还不要了!但你记住,别在中国人的地盘上干这埋态事儿,韩国人要是都你这熊蛋样儿,老娘还不干了!”说完,我想也不想推门就冲了出去,把门摔得山响,然后象个女英雌似地走了!

大金刚和小眼儿贼发懵地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就为当个满口袋几个钢嘣乱响的“小资”

其实我做家教不为别的,就为当个满口袋几个钢嘣乱响的“小资”。

大二的时候,大家都不干什么正经事儿。

一年级热血澎湃大干革命的热乎劲儿,大部分都冷了。那些个恨不得带着整个系搞大跃进的小青年儿们,二年级的时候基本已经身居学生会的要位,当然其中也包括我,想我混入这显赫一时的“政府机关”还有一段故事,在此先不说了吧。只是革命一旦成功,就象眼巴巴费尽巴力地刚玩完了个处女,就不知道在她身上还能有啥奔头,不抵那些个什么也没混上的小青年儿,还能有精力遇女无数。

所以,大二的时候,个个都象看破了红尘似的,被生理压抑的就去搞搞对象;没见过钱的,就去倒倒避孕药和卫生巾;但凡还想混得有钱有势,呼风唤雨,又不想出卖肉体的,就去做家教,怎么也得整一个口袋里有几个钢嘣乱响的“小资”干干。

一窝疯似的,一大群脸冻得又红又肿得象静脉曲张的大学生,胸前挂个牌子,写着象卖身似的“家教”俩大字儿,排成一排,站在风里雨里的闹市区,淌着鼻涕,眼泪巴巴地象民工扛活儿似的,整个一盲流团伙在逃荒,就差头上没插个草棍了。这群“盲流”里其中就包括和我一个寝室的牛校长、盆儿祖还有美代子。

想当年刚入学的时候,文科院的女生特别多,分宿舍的时候,轮到我的寝室就只剩下了三个和我一样体征明显的女同志。一个屋子四张上下铺,八张床,结果硬是被空出了四张,别的系也无心到我们这里把床位都占满,所以一个过于空旷而圣洁的纯种中文女生天堂就此悄然诞生了。

可每想到在任何一个月高风黑的夜晚,上面就躺着这么四个单薄的女人,当然还有空床上一大堆盖着布帘的杂物,我的心里不免总有些人丁不旺的凄凉。

寝室大姐——情商、智商基本为零,听说是她们村儿的书记一门心思地要培养她当个能安心扎在村儿里的中学老师,所以用三头牛给她换成了学费,特申请了个上大学的委培名额。据说,临上学之前,村书记还对她妈说:“以后要是能在村儿里生个小崽子,就更实承了。”再加上她身材壮硕,所以,大家都叫她“牛校长”,她是这个纯种天堂里的寝室长,一直从事着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的宿舍卫生工作。

另一个就是我那有点儿洁癖的死党——“盆儿祖”,身材不错,但灯一熄,就自个脱个精光,整盆儿水洗这儿洗那儿的,搞得全寝的人晚上睡不着、白天醒不了,常年的神经衰弱,象狂犬病一样怕听水声。幸好,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的安静,难得的此时无声胜有声,只可惜青山依旧在,没几天夕阳红。牛校长说她象脸盆儿的祖宗似的,床下一堆分工明确的盆儿,天天各尽其职的,都用来洗哪儿,只有她自个儿能整明白。要是哪天洗衣服向她借一个,弄不好就是一洗胳肢窝儿的。

年龄最小的就是满嘴苞米棒子味儿的山东老妹儿,完全秉承了山东人的豪爽与泼辣,特别是在寝室门大开的时候,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从隔壁的厕所里听到她那一声高过一声,响亮而无助地呼唤着寝室的房号,还有那句凄厉而催人泪下的嚎叫“我——要——手——纸!”,令人不禁想像得到她在厕所里进退两难的境遇,所以,不幸都住在一个楼层的全班女生总会在听到她这声惨烈而绝望的哀鸣之后,暧昧地叫她“拉屎没带纸”。因为太过露骨,所以含蓄地称之为“美代子”。

就在这姐仨儿天天去马路丫子上等活的时候,我总觉得知识分子就得有个知识分子的样儿,挖门盗洞的我弄了一水儿全是东南亚的洋学生,一句“俺娘哈塞腰!(你好)”,多整几句“找死么你达!(好呀!)”能把十来个韩国大脸学生逗得勾嘎的,我又给自个儿起个洋名叫“丝儿米!”,硬是和洋人打成了一片。

盆儿祖见我这个拼命往南韩人堆里扎的猛劲儿,就说我象个“事妈儿”似的,走哪儿都事儿得要命。

可就这事儿事儿的中国精神,竟真让我架起了中韩两国横空出世般的友谊。一个十七岁到中国躲兵役,还长着满脸青春痘的韩国小罗卷儿,竟当我的面把“去”念成了“雀”,就不知道本大小姐事儿事儿都好较个劲儿,从他同屋开始做米饭到米饭都糊了锅底,开始满屋子灭烟这半个多小时,小罗卷儿活活让我给整明白了“去”到底是念“去”,跟小鸡似的“雀”根本没啥关系。从此,我声名大噪,就为这执着的劲头子,别人家教都要十五块钱两小时,我就敢要一小时十六。

结果月月一千多的家教费,让我显摆得都不知道自个儿是谁?九十年代初,一个工人累死巴力地一个月才几百块,让我扬巴地给我妈打电话,声儿老大的传过去:“别给我寄钱,再寄,我跟你急!”

这段日子被我称之为“既改了革又开了放,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小资时代!”。

然而,大金刚的出现让我突然对韩国人产生了无比厌烦的情绪,甚至连刚刚有一点点好感的小眼儿贼也感到讨厌了。

牛掰的小子

“喂!等一下!”当我从大金刚的房里头也不回地冲出来,背后传来了喊声,一听就不是大金刚的,看样儿,那SB连个道歉的意思也没有。

我偏不等,象踩了风火轮似地冲到了公寓楼前面的草坪上。“等下。”一个身影挡在我前面,“你脾气真大!”“走开!”我连瞟都不想瞟一下。“韩国人不都是这样的!”小眼儿贼斯文的脸白得直发光。“再说一遍,走开!”天知道,刚才对他的那点心跳都跑到哪儿去了?“他只是节省,并不是坏人!”他说得很快,但很流利,“韩国人真的不都是这样的!”“说什么鬼话?什么叫节省?在韩国也这么省吗?”我白了他一眼,他看着我,好象没懂我的意思。“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想?”我一字一顿地。

他半天没有说话,一双眼睛深不见底的。“来教我吧!”突然,他语出惊人。“?”我吓了一跳。“真的来教我吧!”“胡说什么?我谁也不教,我不想再见到你们!”“相信我!韩国人真的是不一样的!明天来!明天来教我!”一双细长的眼睛在我面前转来转去。“不去!”我觉得韩国人都挺霸道。“明天来!我等你!”他不由分说地抓起我的手,勾了一下。“一定!记得我等你!”一双小眼睛又深不见底的。“我可没答应!”我觉得他幼稚,勾手指的事也干得出来。“反正我等你!”他握拳放在胸口上,“我一定等!”说完,也不等我回答,转头就往公寓楼走,走了几步,回头看了看我,低头又是涩涩的一笑,“你的名字告诉我,行吗?”“不行!”我坚决地。

他笑了,一口整齐的白牙,“好吧!”他帅气地转身,还冲我挥了挥手,那背影,挺牛掰!“明天一定见!丝儿米!”

我愣了!搞什么搞?这不是明知道吗?

雌性激素到处飞扬

其实,我的中文名叫戚亚,七十年代出生,一辈子根本没干过什么有心有肺的事儿,用牛校长的话来说,整个一东北大傻,就知道往自个儿脸上贴金,啥事儿都愿意抢着干,连个厕所都能刷得贼亮,就不愿意让自个儿的照片从光荣榜里下来,整天价儿谦卑得也不知道个呵碜,连累得周围的一帮朋友也跟着活得特优秀,特别是考试,别说是做弊,就是听见抄袭这两个字儿都觉得无地自容。美代子说我带动了全球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东北这疙瘩,都因为我直呱叽呱叽地往外冒石油。要不是天生一个女人身,早晚得做别人配偶的娘,道琼斯指数都得酷哧酷哧地长老鼻子了!可再优秀的女性也得有内分泌失调的时候……

第二天周日一大早,盆儿祖这妖孽还没等我起床,趴着耳根子就整了一句:“周一考ENGLISH!”逼着我啃着面包咽着凉水,带领着宿舍一溜儿的杰出女性,浩浩荡荡地杀去了图书馆。因为根本没想着去见小眼儿贼,所以冲锋陷阵的时候,还带了下半夜的干粮,大有壮士一兮不复还的悲壮。

坐在图书馆里,我率领着姐儿几个又是一番感慨,再草莽的英雌,也得受洋罪,逼虎婆作鸟兽散各自埋首苦读状。

可屁股还没坐热,盆儿祖就口水一地,眼珠子锃蓝:“喂!你小马哥来了。”我立马以其道回之,口水淌了两地。

盆儿祖说我这厮就一疾,贼好色!这不扯呢吗?上大学两年,特别是认识她这一肚子歪水儿的妖孽以来一共就看上一个,还没得手!毁了一世清誉事儿小,最主要的是心里老惦记这么个人儿,贼拉拉地难受!

大一那会儿,姐儿几个生理机能都挺正常,也没怎么失调过,倒是盆儿祖的男朋友来找过她几次,让大家倍感一身雌性激素的负担太重,因而造成了严重的思春现象。

盆儿祖是这纯种天堂里唯一在高中就早恋的,我们管她的男朋友叫“土豆“,因为他长得黑黑壮壮,一脸的青春痘,象个要长芽子的土豆似的,个子蛮高,一米八五,用美代子的话,就是一山东土豆,个儿大。

盆儿祖在高中有一群死敌,从班长、团支书到生活委员和组织委员共九个,本是围绕在以班主任为核心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小团队,但久而久之竟形成了一个“高干团伙”,九个人八个谈了四对恋爱,剩下那个哭着喊着硬缠着一个语文课代表当了对象,盆儿祖得意地说,那阵子全班攀高干、搞对象蔚然成风,大有突破传统教育体系的趋势。可土豆没考上大学,家里安排开春后就去西安读军校,所以“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这句名言在盆儿祖和土豆之间没表现出什么希望,倒是充满了离愁和惆怅,以至于在女生宿舍楼门前,川流不息的打饭队伍里,两人也毫不避讳地身子象连体、嘴唇象胶粘似的,让我痛心疾首、恨自个儿不成材地直戳盆儿祖的脑袋瓜子:“啥时候我才能搞对象呀?”

不久,土豆终于读军校去了,盆儿祖一夜就内分泌失调地长了满脸的青春痘。他们开始了一周一封的鸿雁传书,听说土豆都是在操练中间休息的那五分钟抽空给盆儿祖写的信,字歪歪扭扭的,可却能看出一颗被爱骚动的心“扑腾扑腾”地跳得欢实,也把我们感动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也就是在这种雌性激素过份分泌的情况下,我决定恋爱了。

小马哥是我们中文系的学生会主席,比我高一届。大一那阵儿,为教育新生早睡早起身体好,系里琢磨着跑早操,并立个规矩,早六点到六点半学生会的男主席检查女生宿舍,女委员检查男寝。“这不是给男女政治委员相互开眼的机会吗?”我和盆儿祖向来都对这种政治色彩特浓的事儿不感兴趣,而且一直用白眼球对待。

至使长得特象金城武的小马哥早晨六点十分推门而入我们那纯种天堂的时候,我和盆儿祖正穿着半成品四脚八叉地躺在床上,琢磨着谁去食堂买早饭的问题?当时,盆儿祖一骨碌就把被罩在了头上,露着一身遮遮掩掩、白白花花的“零部件”,反正看不着脸,看身上,你爱猜谁是谁?

倒是我临危不惧地把被往身上一裹,露着一对眼睛,柔声细语地恐吓马志远主席:“你要是敢把我俩捅到系里来个通报,我就敢现在拉你出去耍流氓,信不?”

盆儿祖后来说,她头蒙在被里一身的冷汗,真怕我对人家下什么黑手。

这位仁兄看了我半天,二话没说,扭头走了。我们清楚地听到他在门外对别人说,“这屋忘了锁门了,没人!!”

盆儿祖猛地掀开了被,象不认识我似地大眼直瞪,半晌,我才对她说了一句:“这才是——爷们儿!”

从那以后,我觉得自己疯了,花一顿饭钱,买通了师姐弄了份小马哥的课表,天天一有空就守在他的教室门口,拎着个饭盒站在食堂过道里等他,泡在图书馆里看他嘟嘟囊囊地念叨着中国古今中外的汉语……甚至在他生日的时候,去花店买了二十朵玫瑰,偷偷没留名地让花店小弟送到他的宿舍里去了。“你呀!以为是祝英台呀!啥时候你这点事还得化蝶了才能挑明啊!天天玩这么多花样,你以为人家真不知道,他就是装傻,玩你一个直心眼儿的。你就告诉他你挺稀罕他的,不就完了吗?”盆儿祖特看不惯我这小女人的手段儿。“要是他不喜欢我呢?”我长叹一声。“刀子还没下,你咋就知道死了呢?”盆儿祖向来快刀斩乱麻的脾气。

于是乎,我更是挖空心思用尽一切办法接近小马哥,就为了能让自已个儿死得痛快点。

小时候被老娘骗,跟个门牙雀黑的老丙夫学了几天的工笔,本来那时候还要学两手低头乱扒拉的古筝,可死活咱立志就不愿学这可名躁一时的青楼艺妓的活儿,再怎么当时咱也有幼儿园的文凭,靠玩泥巴的手艺,也能蒸个馒头养家糊口。可上了大学,才知道艺妓到哪儿都挺受欢迎。

那阵子小马哥搞了个全系的书画比赛,我立马头扎红丝绦穿一白褂,在宿舍闭门两天,鼓搞了幅混沌一片的工笔仕女图,牛校长说整个一“钟馗捉鬼”,但怎么的,咱竟也弄了个一等奖,我妈听这个消息,真是抱着电话喜极而泣,终算看到十来年前的投资收回点成本。

那最擅长对女学生体恤长辈关爱的系主任笑得象朵老菊花似的,亲自来过问我这“新生代画家”最大的愿望,我想都没想,“我就要进学生会!”一旁的马志远主席对我看了又看,愣是没认出我就是那全身裹着被还大发厥词的“女流氓“,不尽对我这种又红又专的思想,佩服得泪眼婆娑、五体投体。

结果在一年级的小豆包里我竟头一个混了个宣传部长,天天跟一群浑身汗味儿的大小伙子在学生会里引经博古的,牛得要命,连当时宿舍里的姐儿几个要开个卖手纸的公司,都要我去做公关。最主要的是,我终于可以近距离地自由自在地无法无天地暗恋小马哥了。

可我也没有想到,这泡沫一样的感情来得不易,破灭得却贼快。

死就死个痛快

在图书馆,小马哥捧着一摞书,满面带笑地坐在我的对面,“嗨!戚亚!这么早就来了。”“啊……”看着那张帅得都让人透不过气的脸,我的心跳得直象犀牛在河里打滚。“小、小马哥!你也来得早!”

盆儿祖狠狠地用手肘捅了我一下,疼得我呲牙咧嘴,她偷偷地把嘴伸过来,“老大,别这么花痴,好不好?”“我早上还没洗头发呢?”油咧咧的长发让我觉得今天的样子特拿不出手。“放心!闻不到馊味儿啦!”盆儿祖白了我一眼。“来,坐这边!”小马哥突然冲着门口挥了挥手,一个梳着寸发的女生大大方方地走了过来。“这……这是……谁呀?”我和盆儿祖眼睛瞪得大大的。“怎么学习还带嫂夫人呀?”盆儿祖真不愧是我铁子,厚着脸皮问的话就这么在点儿上,问到我心坎儿里去了。“什么嫂夫人哪!”小马哥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这是美美,我女朋友!”

¥!女朋友?!一股子酸劲儿差点儿没把我顶一跟头,“你什……什么时候有的女朋友啊?”我天天象个克克博似地跟得这么紧,啥时候有的,咋不知道呢?

大家好象都被我这么唐突地一问,愣住了。小马莫名其妙地看了看我。“傻瓜!人家主席的事,还得向你汇报呀?”盆儿祖又狠狠地捅了我一下,偷偷地伸过脑袋说:“拜托!把你那要杀人的眼神收一收,泪珠子都要掉出来摔成八瓣儿了。”然后,又大声地让我们四个人全都能听到,“快看书,别耽误主席谈恋爱!”

这倒底是怎么回事?我的心重重地被敲了无数下,整个人都傻了,眼睛不由自主地直发酸。“……”我无助地看向盆儿祖,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心里堵得特别难受,我为了他睡不着觉,为了他站在大冬天里等他下课,为了多看他一眼,打破头挤进学生会,差不多一年了,360天哪,我这一辈子一共才有多少个360天,能这么魂牵梦萦的恋着一个人?咋就还没开始就要结束了呢?我揉了揉鼻子,酸,再揉,还是酸,连眼睛都有些酸得发涨了,我想我是快要哭出来了……真丢人!“腾”地,我推开桌子,当意识到自己真的象盆儿祖说的,泪珠子噼哩啪拉地已经从眼眶里摔出来,砸在脚面上成了八瓣的时候,已经冲出了图书馆,坐在外面小花园的石桌子旁,孤影自怜,抽抽答答。

怎么的,四岁,咱就被隔壁的邻居小哥色迷迷地撩过裙子;上了初中,更是有一个暴露癖骑个破自行车天天对我围追堵截;就是上个街也有个把个不入流的小流氓,冲我脸上吐烟圈。可始终咱就抱着“精忠包裹”的革命信念,把自己包得象个棕子似的,连个肩膀头子,胯骨肘子都没敢露过,正儿八北一朵冰山雪莲,就差哪儿呢?人家小马根本连个看正眼的机会也没给过我,半路还杀出了这么一个程咬金来……我心里这个不是滋味儿!

我想他是不喜欢我的,否则,怎么会这样……想到这儿,我的心揉成了一团,赶紧放眼周围,看看有没有可以分散注意力的东西,不要让我眼泪巴叉地坐在这儿让人看笑话,盆儿祖这妖精真不够意思,明知道我肝肠寸断地,也不跟着跑出来安慰我一下,让自己个儿靠着根大树,幻想是她那胖得下垂的胸,把眼泪珠子一个劲儿地抹。做人咋就这失败呢?

幸好对面的空地上,一群踢着足球的男生夺了我半秒的眼球,他们被早晨的阳光照得晃眼,个个朝气蓬勃的,特别其中一个穿着白色运动T恤的,奔跑、跳跃,还有漂亮的顶球,浑身都是无法散去的活力和吸引力。如果这是小马……?不,我拼命摇了摇头,小马怎么会在这里?他应该还在图书馆里与那个不男不女的美美一起,一想到这儿,我的心又不由自主地痛起来,痛得直抽冷气,直想抓住一个人冲他大叫大嚷。空地旁边一些嘴唇画得黑黑的女生在痴迷地狂吼……为什么这些人都是快乐的,而只有我象个作茧自缚的先天抑郁?

这时,那个穿白T恤的,不经意转了一下头,……我的心重重地跳了一下——是小眼儿贼!怎么就会是他?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第一个意识就是赶紧在这厮发现我以前溜走,正窝火呢?他又冒出来说那个家教不家教的,我能让他各应死!“呀!”可还没等我抽身,也还没弄清楚这句充满了恐慌和惊吓的叫声是完全发自自己个儿的,头已经象中了九阴白骨爪似地被重重的一击,好容易忍在眼窝里打转的泪水不小心竟又被撞出了几滴。“Sorry!Sorry!”一个满脸胎毛还没褪净的韩国小子跑了过来,一脸的惊慌,他从我的不远处捡起了那个罪魁祸首——被那么几双臭脚又是踩又是踢的满是灰尘的足球,但他马上被我撞出来的两道热泪吓住了,嘴又张又合地老半天,不知道该把我怎么办好!他向身后看了看,好象要搬天将降大任于厮人的什么救兵?“……”头被撞得嗡嗡直响,今儿怎么这么倒霉!一肚子烦心事儿,还遇上这么个冒失鬼!袖子半天没撸上去,可得着个机会亮亮相了。“你!没事吧!”突然从这个小子身后钻出一张熟悉的脸,白净的肤色,细长而睫毛长长的眼睛,似笑非笑地。

——小眼儿贼!我慌乱地擦了一把脸,怎么总能遇上不怕死的鬼呢?我刚要张嘴……

小眼儿贼瞪了一眼闯祸的小子,那小子对我不停点头哈腰地,不停地说:“Sorry!Sorry!”看样儿,还不太会说汉语的他是完全被小眼儿贼震住了,这时李权焕手一扬象是要揍他,那小子哧溜一声就不见了,我真担心他会不小心掉进哪个地下道里?

我知道,小眼儿贼在这群留学生里年龄比较大,而且又刚当过兵,很多小字辈是对他惟命是从的,当然也包括大金刚,想到他,我就对所有韩国人更是没有半点的好印象!“哼!”我揉着头,脸转向另一边。

他一脸灿烂地,我没敢看,他是有点漂亮得让我迷糊。“你不用在我面前装好使!”“好使?”他在我面前坐下,眼睛不停地扫着我的头,一定奇怪怎么就大了一号?“我是说,你不用在我面前装得那么厉害!!特别是对比你年龄小的那帮臭小子!”干嘛呀!自已个儿心情不好,就拿这厮撒气。戚亚呀戚亚!你也忒不地道了。想到这儿,我有些不好意思再坐下去,抬腚就走。“去哪儿?”他拉住我,显然没有听懂我语气里的厌烦,“我们不学习了?”“学你个头!”我一甩袖子,正烦着呢?怎么总扯点让人不待见的事呢!

小眼儿贼一下子象个没打气的破皮囊似地,垂头耷拉脑的,我又有些余心不忍,怎么人家也是一国际友人,大金刚固然讨厌,但我总不能一杆子打死一船的人,这道理我这混沌脑袋还懂。“也许明天,我还能有空?”我小声嘟囊着,也不知道他听没听懂,反正就甩着那两干瘦的上肢走了,说白了更想是欠了他不少钱落荒而窜。“哇靠!戚亚!我说你哪儿去了?竟找了个没人的地界和洋人眉来眼去的。”没走几步远,盆儿祖就阴魂不散地蹦在我身后。“要知道你活得这么滋润,我还不如多K俩单词儿呢?”“你去死!我哭天抹泪的时候,你又跑到哪儿去了?”一看到她我更气大,什么铁子呀?

盆儿祖唯恐天下不乱地:“小亚,那个美美我可打听出来了,是小马哥的同班同学,不就比咱大一届吗?我觉得你整垮她没啥问题!再说那两人也是才鼓捣到一块堆没多长时间,有啥感情基础呀!根本禁不住你在里面搅和!”她讲得唾沫星子象灭火器似的喷了我一脸,一再摆出一副我象被人奸污了,要替我报仇的小样儿。“再说,今天这事儿我看也不怪人家马志远同志。架不住你挖心挠肝地喜欢他还总藏着掖着的,也不想让人家知道,你说他能懂个P呀?人家凭什么就独守空房干靠?他也是一发育正常的热血小青年儿……不过,我可告诉你别和洋人扯得不清不楚地,忘了你昨儿回来把这帮套着亚洲人皮的南韩人埋态成什么样儿,别掉了孩子就忘了生孩子疼!我看刚才那小眼巴叉的在你背后看你那眼神,象是要搞点什么猫腻似的!挺出神地!八成他看上你了!”“胡嘞嘞啥?”我被她的话吓了一跳,哪儿跟哪儿呀!我才见人家两次,看盆儿祖那样儿巴不得我现在就生个两国交汇的小杂种出来,来证实她的话。“反正你得对爱情抱着个认真负责的态度,别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盆儿祖象个老妈子似地喋喋不休。“你痛经是不是?胡扯啥?”我不乐意了。“你呀,就和我有能耐!有种你去找马志远马主席呀,是杀是剐不就一句话嘛?有时候,我真觉得你活得忒窝囊了!刚冒出个女的,你就哭得不知道自个儿是谁了,这叫啥事呀?”盆儿祖一点也不心疼我,我让她数落得怒火中烧的,扭头就走。“你哪儿去呀?”盆儿祖在后面直嚷嚷。“找小马!你不是让我去死个痛快吗?”我头也不回地,为了我那可怜的感情,它咋就连个归宿都找不到呢?“往图书馆走干啥?你还等他在那儿演孔雀东南飞呀!他刚才被叫到礼堂去了!”盆儿祖扯个脖子瞎喊,象只要上烤架的鸭子。“小亚,记住,她不就是一不男不女吗?说实在的,她真比不上你。你看你一米七的个儿,她最多一米六,你长得那叫一个嫩,她整个一糠萝卜!再说,她那三围……”“别说了!”我吼了一声,没让她说完,这妖孽说话从不分场合,让人听见多害臊,来来往往的学生还不得以为我上妓院跟莺莺燕燕抢活去呀!

不过盆儿祖说得对,我是喜欢小马喜欢得太久了,喜欢得自己太窝囊了,喜欢得连自己都已经没有了,也许真的是该知道是继续活着还是被他一刀灭掉的时候了……

黄蓉之网络全接触

话说到了新世纪,世界已经成为网络化的一体。这时地处东海某处桃花岛的黄药师敏感的嗅到了世界的发展趋势,意识到仅仅靠自己的绝世武功不足以称霸武林,还需要利用高精尖的新科技。于是痛定思痛之后把妻子的陪嫁拿出来给宝贝女儿买了一台电脑,要知道经营这么一个岛也不容易啊;尤其是岛上的哑仆问题,为了不被告自己虐待用人,黄药师可是往全国劳动保护协会送了不少银子。

时年黄蓉年方15,聪明绝顶。不几日便把什么OICQ、聊天室、BBS搞的一清二楚,于是开始了和网络的全情接触。

(一)

黄蓉先给自己取了一个美丽的名字:桃花仙子。果然是个好名字,一进聊天室就有无数的人献媚。尤其是一个叫风流倜傥白骆驼的,夸他自己武功盖世,英俊不凡,更兼饱读诗书。说的黄蓉芳心大动,细问之下白骆驼竟然还是外国人,这下黄蓉可是真的动情了。两人聊的是天昏地暗,简直是相见恨晚。没有多久就到了实质阶段,两人开始谈婚论嫁了,商量见面的时候白骆驼才说他乃西域人氏。黄蓉倒吸一口冷气,差点没有晕过去。西域啊,蛮荒之地啊!黄蓉实乃女中豪杰也,立马慧剑斩情丝,跟白骆驼断了联系。

但是黄蓉并不死心,她知道如今往外嫁是世界潮流,很多没有什么本钱的女子都靠嫁了个老外发达了。没有几天黄蓉认识了一个自称是华侨的,名叫金刀老实小笨,一开始就说要把他自己的什么汗血宝马、什么貂皮大衣送给黄蓉。还说什么他原来是要当驸马的,现在为了桃花仙子什么都不想当了,一心要回来建设桃花岛。黄蓉乐的来心花怒放,不过这次学乖了,必须把一切都打听清楚。结果那老实小笨竟然是个蒙古国华侨,这下黄蓉伤心欲绝,从此断了网恋的念头。

(二)

和BBS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是在情场失意之后,黄蓉马上开辟了另一个战场。没有多久桃花仙子就成了名闻网络的女作家了。尤其是她的处女作《迷失在西域和蒙古之间的爱情》,成为网络最经典的煽情作品,惊醒了无数沉迷在网络虚幻爱情的人。黄蓉初战告捷,再接再厉,又写了一系列传记作品:《黑白双煞传奇》、《醉生梦死酒的由来》、《王重阳和林朝英的恩恩怨怨》。这些作品内容详实,文笔生动,每一篇都引起了网络文学界的轰动。

黄蓉在网络文学界的火暴引起了着名文学网站老螃蟹的注意,专门邀请她参加该网站做内容编辑;可是黄蓉拒绝了,因为她想自己搞创作。没有料到的是该网站竟然从此对黄蓉进行了封杀,黄蓉气愤不过经过仔细调查搞明白了原来该网站的头头是西毒欧阳疯。于是黄蓉请了世界着名黑客洪七公出马黑了该网站,总算出了心头这口恶气。在之后的网络原创文学大奖赛中,黄蓉又请了朱子柳为她设计了一个投票程序,结果黄蓉以最高票数当选网络文学之星的称号。从此桃花仙子成为网络最着名的美女作家,炙手可热。

(三)

也许是写作写烦了,黄蓉开始厌倦了。于是动了开公司的念头,资金没有问题,可以让人投资。结果南帝慷慨解囊,投资了两万两金子给黄蓉开网站。黄蓉的桃花岛网站马上开张了。

黄蓉并不满足与此,她同时还插手了游戏行业,做了一个《射雕英雄传》的游戏,迅速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游戏之一。黄蓉的网站还开了一个文化论坛,结果各路英豪纷纷来显身手。其中原大理贵妃刘瑛姑的《我和周伯通的爱情故事》引起了世人注目,瑛姑有成为新一代网络女作家的可能。于是黄蓉让她主持了一个名为“心情故事”的BBS。黄药师多才多艺,成为网络最着名BBS“乱弹广场”的斑竹。

黄蓉看见腾讯公司主持了一个OICQ热买赚了不少钱,于是动员洪七公去偷了不少OICQ号来;接着举行了一个OICQ幸运号码热买。这一招让黄蓉赚了不少钱,还在桃花岛和太平洋之间造了一座斜拉索桥,海底光缆也顺便拉上了。

总之,黄蓉在网络上大获全胜,桃花岛网站也成为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站。

关于童年的记忆很清晰也很混乱,让我的记忆一涌而出却很难理出头绪。我就这样沉溺在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中跟表弟彻底地快乐,仿佛没有起始,也没有终点。

舅舅、表弟和我的童年

曾经和知知说过我的童年期很长,横跨幼儿园时期到我的初中年代,以至于当人家都已经懂得谈恋爱时,我还沉溺于和表弟在一起编傻傻的故事或在暴晒的麦田里逮蛐蛐。

我的童年离不开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舅舅,另一个是表弟。

舅舅绝对是个天才,我一直这么认为,我猜他自己也一直这么认为。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这一点来被我证实,但从他眼中时不时露出的洞察一切的神采和“哗”地转身随风飘起的夹克后襟,我想他对自己的智商是极度自信的。记得同学让我描述北京时,我头一个把舅舅提炼出来,自豪地说我舅舅绝对是燕京一景,代表了typical北京人特点,既有点大男子主义又有点小市民,弄得同学当场云里雾里,认为北京除了有神秘的故宫金銮殿,八达岭长城万里,还有一个传奇式的赵姓舅舅,顿时对首都更加神往。

舅舅一表人才,当时绝对是个帅哥。现在也是。舅舅的招牌打扮是把头发涂满发胶,出入戴一副反光墨镜,骑一辆那个时代很风光的自行车,让我很自然地与《烈火金刚》中的肖飞联系起来,猜想一路上得有多少少女少妇的回眸欣赏这位当代英雄。正因为他有那辆爱车,才练就出一手修车的好本领,家里上上下下的车有了毛病都找他修。说起舅舅的本领,可以用“versatile”来形容,他的理发手艺也相当强,下手干净利落,我初中三年的头发都是他负责剪的,以至于有一次我坐在第一排时班主任委婉地小声对我说,以后把头发留长点吧,像个男孩子。可贵的是舅舅无论何时何地都保有着他的自信,扬言哪天下岗了就开个美发店,生意保证火。对此姥姥表现出极度的支持,我才明白,原来舅舅的自信是遗传的。

舅舅的口才登峰造极。当同学说我是北京人口才的浓缩时我潇洒地一瞥:不及吾舅十之一二。我这么说丝毫不夸张。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舅舅经常用极其浅显的话为我解释极其深奥的道理。有一次我问舅舅,中国那么穷,多造点钱出来不就行了么?舅舅给我解释:你要发行一块钱,造一辆自行车,那这车就是一块钱;你要是发行十二块钱,还造一辆自行车,那这车就变成十二块钱了。舅舅一生对车情有独钟,连举例子都离不开自行车。我当时当然是没听懂,但后来大彻大悟:原来舅舅说的就是所谓的通货膨胀啊!不禁大感大慨。当然舅舅也有说错的时候。比如有一次舅舅在沙发上侧着眼睛一边颤着腿一边跟我说:酸碱中和,盐糖中和。后来初中学了无机化学,回来看到舅舅就像看到了神仙,舅舅则很冷静。再后来上了高中学习了有机化学,得知盐属无机物糖属有机物,两者不可中和。听到这个结论我的第一反应是:肯定是老师讲错了!因为舅舅是不可能错的。但是在沮丧地确定了这个可悲的事实后,回家再看舅舅,依旧冷静!

舅舅的精彩不光是针对我们这些小孩子的,对待同龄人他同样无可匹敌。记忆中的经典镜头是在寻常的家庭聚会上,大姨父爸爸三姨父舅舅和老姨父在饭桌上神聊,酒过三筹,便出现了熟悉的一幕:舅舅呈迷人的玫瑰色的脸出现在显要位置,食指伸出点着桌子:“对不对?你说对不对?!”身旁的三姨父低头看着桌子,脸上尴尬地笑着:“对,对!”后来舅舅这一招被三姨父学了去,以后的饭桌上便成了三姨父重复着舅舅当年的动作,憨厚的老姨父在一旁频频点头。这成了我们这些孩子吃过饭后的消遣,背后我也会努力把脸憋红,然后蹲在地上指着:“对不对?你说对不对?”表弟在旁边配合地答道:“对,对!”

前些日子收到表弟来信,说一天他和舅舅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舅舅嘴里嚼着一根菜指着电视说,呦,这不小甜甜么!表弟立即喷饭。我笑他太大惊小怪了。舅舅是喜欢孙燕姿和肖亚轩的新时代舅舅,我回信说,我们的舅舅永远鲜活。我说这话是认真的。我很高兴在异地上大学这么久依然可以感受到舅舅昔日的气息,我希望他永远能那么大刀阔斧地改造自己的生活,把霸气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他的热情是特有的和令人舒服的,它让我有一个值得回忆的童年。我希望当我再次回忆起舅舅的青年,我的童年,这种纯粹的不受污染的清澈可以立刻被头脑召回,借用郭敬明的一句话:遇见它们,我很高兴。

另一个值得记录的就是我的表弟,他和我一起见证了我的童年和他的童年。我一直很难界定我们之间的关系,是朋友,亲戚,还是知己、战友?也许都是。我常和妈妈说,为什么圆圆不是我的亲弟弟,妈妈笑着说我倒愿意呢你老姨肯答应么。想来也是,像表弟那么优秀的孩子是老姨和老姨父的骄傲——不,应该说是任何家庭的骄傲。表弟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各项体育运动均代表他所在中学的最高水平,学习更是一流,唯一的困惑就是清华和复旦到底哪个更适合他。然而就是这个近乎完美的青年,曾经用它的童年和少年荒废在我超长的童年中,度过了一段值得大书特书的混沌时光。遗憾的是如今人家已经学有所成,而我仍然没有跳出童年在我大脑中的后遗症状,或者像倪匡说的“残存记忆”,偶尔做出一些有悖这个年龄的事,为一些琐碎的痛苦痛苦着,为一些卑微的快乐快乐着。但我仍然珍惜我超长童年中与表弟所分享的每一刻,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那是我到现在为止人生中最快乐、最快乐的时光。

我和表弟是在舅舅的“教化”下成长的,从现在种种表现的迹象看,我们是称职的学生。表弟是个模仿能力极强的人,打小就开始模仿舅舅的举止神情,惟妙惟肖。当然我们的创作力也不可小视,为了表示对舅舅的感激,我们在12岁时就已经把音乐课上学的《我们的田野》的词给改编了,把所有的名词都改成舅舅,变成“我们的舅舅是美丽的舅舅,那河边的舅舅开满了舅舅,金色的舅舅显得多么舅舅……”当时我们没日没夜地歌颂着,觉得这就是千古绝唱。后来表弟曾经跟我提到过,孩提时代的创新意识在如今的理科学习中对他帮助极大,我也有同感,舅舅在不知不觉中的言传身教已经影响到我如今的思维方式,这也许是他所始料未及的。

我想我和表弟今天的全面发展也应该和我们童年时的自我开发有很大关系。当时姥姥家搬迁至北京的一处近郊农村,高高低低的平房住宅区里藏匿着无数条看家的狗,住宅区后面就是一片无人管理的麦地。那时我突然对音乐极感兴趣,就借着小学音乐课那点底子开始了艰苦的创作。我是作词者兼作曲者,表弟则是演唱。现在想来他的嗓子实在是太完美了,以至于他一开唱方圆一里以内的狗都跟着附和,一时千树万树梨花开,大珠小珠落玉盘,那种感觉实在很难用语言表达出来。直到有一天,邻居老贺来敲门,表情很丰富地和姥姥说了一通,我们不知道他当时说了什么,反正后来我们的创作就被迫终止了。我们幼小的心灵曾经在追求艺术和理想的道路上受到过这样的挫折,这对于今后心理承受能力的培养可以说是关键性的磨练。

关于童年的记忆很清晰也很混乱,让我的记忆一涌而出却很难理出头绪。我就这样沉溺在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中跟表弟彻底地快乐,仿佛没有起始,也没有终点。

如果说舅舅和表弟是童年中里程碑式的人物,那么平房后的那片麦地则是童年里标志性的建筑了。当年我和表弟的音乐尝试被禁止后,就把训练场改到了麦地。那年恰逢香港回归,电视里有很多歌颂祖国的主旋律歌曲,其中有一首俞静唱的歌忘了叫什么名字了,我特欣赏,就在麦地里敞开我高不成低不就的嗓子吼,表弟在旁边学洛桑模仿电吉他给我伴奏。还有我永远忘不了在夏天灼人的日光下,我和表姐以及两个表弟奔跑在麦地里捉蛐蛐蟋蟀和蚂蚱,我和表姐负责找,两个表弟负责逮,分工明确,效率极高。我们一下午就可以带回能铺满整整一垃圾桶底的蟋蟀,然后把它们的腿拔下来比赛跳,最后在周日晚上临走前都送给邻居老贺家的鸡吃掉。后来那种令人目眩的阳光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我在空旷的空间里没有目的地奔跑,有点像后现代主义的魔幻电影,让我醒来后很长时间才能辨清自己究竟身在何处。表弟在信中也经常提到麦地,我知道,童年的麦地在我们心中的地位是其它任何娱乐所不能代替的。

我突然不确定自己为什么用这么长的篇幅来写自己的童年。童年就这样逝去了,我没有任何办法留住它。童年对我来说是昨天,刚刚迈过了昨天我才来到今天。没有经历少年直接从童年到达青年是很难受的,就像中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社会直接到达社会主义社会是痛苦的一样。但是让我重新来过的话,我想我还是会选择没有少年的生活,甚至连青年都没有,因为这样我的童年还可以更长,快乐还可以更多,我的无拘无束的自由可以是现在的平方。

两片叶子的爱情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两片叶子,一片是梧桐叶,另一片则是樟树叶。他们原本是生长在湖边林荫小路旁的两棵树上,没有机会相识的,但也许是缘吧,让他们之间产生了并不应属于他们的爱情。

附近有一个清澈的湖,湖边的小路因为两旁高大的梧桐变得十分幽静,成了一个远离都市喧嚣的“桃源之地”。小路旁的梧桐栽种的非常整齐,每棵都均匀间隔,互不干扰。但正如所有的寂静都奔向一声呐喊,所有的乐思都等待一句不和谐音那样,这儿也存在不整齐不规则的一点。或许是护树人的大意,一棵粗壮的梧桐旁长了一株年轻的樟树,因为距离特别近,经过几年的生长,两棵树的树冠已经部分重叠在一起了。

在一个没有风的夜晚,叶子们已经睡去,蜘蛛为了谋生爬上梧桐树,在我们的主角之间结了一张美丽的网,而蜘蛛却因为受不了樟树的气味,搬走了。

第二天早晨,梧桐叶睁开睡眼,发现自己被蜘蛛网与一片陌生的樟树叶紧紧地粘连在一起。对面的樟树叶很年轻,绿色的叶片散发着生命的气息。他不得不承认因为她的出现,自己的心跳明显加速了。

尽管这样,梧桐叶还是觉得挺可惜,毕竟她把美丽的湖光水色挡于身后了。“你好呀,巨大的梧桐叶。”她向眼前这片手掌状的树叶打着招呼。

他很有风度的弯了弯腰,他想说话,但忍住了。“这网太结实了,与其一起发呆,不如你陪我聊天吧?”

梧桐叶欣然答应了。他心里很紧张,和如此动人的樟树叶说话——第一次,而且这么近距离--同样是第一次。看着他和她之间那张错综复杂的网,“真不知这网给我带来的是福,还是祸?”他心里发怵。“喂——”樟树叶贴在他耳边大声的说,“在和一位小姐聊天时走神,可不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哟!!”

梧桐叶吓了一跳,这才发觉自己的失态,他卷起叶尖儿,傻傻地冲她“呵呵”笑了两声。他刚才是想的太多太远了,他想到了那个在梧桐叶中间流传很广的故事,讲的是一片叶子爱上了一只蝴蝶,蝴蝶到叶子的最后时刻也没能明了,叶子只好看着蝴蝶的影子,而自己则慢慢被雪花覆盖。他觉得那片叶子是愚蠢的,为了自古以来从不曾属于过植物的爱情,却试图用生命去对抗已定的命运。他认为挺可笑,至少是无法理解。

樟树叶还在不停的说着,她的话题就像她自己一样,充满了活力,而且四处跳跃。这使得他疲于应付,满头冒汗。

她无所不谈,谈天上的云,谈湖中的鱼,谈大自然的万物,甚至还谈到了旁边石凳上的那对情侣,不仅如此,她还有意无意的向梧桐叶提出一大堆关于生命、关于自然、关于爱情的问题。梧桐叶惊讶于这些问题的深度和难度,使他不得不怀疑自己是否在听一位教授级的樟树叶上课!为了给自己留点面子,他发动了所有可以利用的细胞来思考,谨慎的措辞用句,最后总算解决了这堆问题。他一边喘气,一边暗自庆幸,逃过此劫。“没想到你还是一个这么内秀的叶子!你不怕我会爱上你吗?”她声音不大,却“一鸣惊人”。他听了这话,差点从树上掉下去。樟树叶“哈哈哈”,笑得很灿烂。

他看着她的笑容,有点痴了。他似乎体会到一种感觉,那感觉就是让故事中那叶子敢于用脆弱的生命对抗冰雪和北风的原因。

星星挂上夜空,鸟儿也已经归巢。樟树叶的依旧精神满满,没有丝毫睡意。她抬起头,望着天上的繁星,唱起了歌,那是一首《鲁冰花》。她的声音很轻,却能传得很远。歌声依着湖面划过,轻轻起舞,而湖面依然平静如镜。

她停下来,微笑着打量他满脸莫名的惊异。“我唱完了,该你了。”

梧桐叶最怕的就是唱歌,他脸皮极薄且五音不全。为了不唱歌,他便开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她说明其中的厉害关系,让她放弃这个“可怕”的念头。“如果你不唱,我真的不理你了!”樟树叶很认真的盯着他。

也罢,唱就唱,顶多落个“厚颜无耻”。梧桐叶琢磨着。

他挑了首《爱要怎么说出口》,清了清嗓子,开始唱:“……爱要怎么说出口,我的心里好难受,如果能将你拥有,我会忍住不让眼泪流……”

这次他唱得莫名其妙的好,或许是歌写得好吧?或许那声音是出自他心底吧?谁知道呢?

开始到结束,一直张着嘴巴看着他。她的反应让梧桐叶有点摸不着边儿,不知是褒是贬。过了一会,她恢复了神情,扭过头若有所思的看着倒映着星星的湖水,不再说话。一段沉默后,她突然回过身,将自己新绿色的叶片轻轻地搭在他那宽大的掌形叶片上,沉沉的睡去了。

一幕,明显让梧桐叶有点后悔,倒不是后悔唱了那首歌,而是后悔为什么没在唱完后摆个自己比较舒服的姿势?

了阵雨,为了不使她着凉,他弯下腰,用巨大的叶片盖住她的全身。“今夜无梦,却有你!”听着她平缓的呼吸,他感慨着。

第二天,他病了——重感冒外带腰部疼痛。

曾经有人说过,因为朋友的存在,生命会得到延续。而她的出现,梧桐叶却感觉时间原本沉稳的脚步变得急促了许多。她还能算是朋友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梧桐叶自己心里清楚。

那段日子,他和她过得很快乐,以至老天也嫉妒他们了。

那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还带来了凛冽的北风。一阵阵寒风吹过,树冠由绿变黄,大地也变得沉重了。

樟树叶原来的新绿不再,现在她的叶脉周围已经布满红色,只有边缘还留着一点点绿。她的叶蒂开始摇晃,她明白,自己离随风而去的日子不远了。“谢谢你陪我这么长时间!”她很伤感。“我会送你送到最远,相信我。”他挺吃力的说。

她没能忍住在眼中打转的泪水,第一次在他面前哭了。他想轻松的笑两声,安慰一下她,但他办不到。为了替她挡住寒风,他几乎耗尽了生命,宽大的叶片不再舒展,而是蜷缩起来,大部分已经枯黄,只能靠主叶脉上残留的一丝绿维持,现在的他,就像临终的人那样等待着死神的到来。

犹豫过后,梧桐叶对她讲了叶子和蝴蝶的故事,并把对叶子的看法告诉了她。“笨蛋!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笨蛋!谁说爱情一定不属于我们?如果你去追求,你也可以拥有幸福。”她面颊上挂着眼泪,异常激动。

随后是一段沉默。“如果我说我爱上你了,你会怪我吗?”他小心翼翼地问。“你这个‘笨蛋’也有很可爱的时候嘛!”她将已经全红的叶片徐徐投入他枯黄的怀中,不再理会从身边划过的雪花。

又是一段沉默。

两片叶子挣脱了叶蒂,就这样相拥着飘落大地。北风又起,他们被高高地捧起,网已不在,他们却不曾分开……

两片叶子落在了湖的中心,那里只有他们。“我说过,我会送你送到最远!”梧桐叶用最后的气息,结束了这个不为人知的爱情故事。

他们伴着寒风在平静的湖心打着转儿,好象一对舞者,正为生命而舞、爱情而舞、幸福而舞。

明年还会有新叶,还会有蛛网,当然,同样也会有爱情……

落花有声且无痕

我是一个很叛逆,很固执的女孩。我从不会为了任何人,任何事而改变我自己。我喜欢摇滚乐,常常在上课时,塞着耳机,低着头哗啦哗啦的翻着摇滚杂志。我不喜欢学校,但我在上学,我讨厌物理化,但成绩却好的出奇,一切都是为了我的父母,我总是这样想。我习惯放学的时候独自一人回家,脚把地上的落叶踩得咯吱咯吱的响,荡遍整个树林。偶尔累了,便停下,给自己唱好听的歌,望着天……

我忠爱蓝色,喜欢它的“冷”,喜欢它的“傲”,很像我的性格。我没有朋友,因为我另类,曾经我很努力的去接触别人,了解别人,试着融入到他们中间,但都以失败告终。于是我决定放弃,开始学会沉默,远离别人。我知道一切沉默的人都是善良的,我想做一个善良的人。

03年的冬天格外的冷,尤其是在北方,傍晚路灯下的的行人,一个个都显得疲惫不堪。

我出生在冬季,不怕冷,却出奇的讨厌夏天,总觉得夏日的阳光会穿透身体,融化自己。生日那天,我穿上了蓝色的T恤。出门的时候我望着天,天空很晴,很蓝,我微笑,然后翘课去“蓝调”为自己庆祝。

到了“蓝调”还是那样安静,一种寂寞的感觉。我记得我第一次来这儿,是父母离开我去澳洲的那天,那时Bar里就这么安静,这么寂寞,直到现在一点改变都没有。我坐在吧台前点了了很多饮料,一直的喝,一直坐着,想努力的回忆从前,但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只知道自己流了好多好多的眼泪把袖子都弄湿了。

到了晚上,一个男孩站到身边,很有礼貌地问我:“我可以坐这里么?”我抬起头看见他阳光的笑颜,便点了点。

他坐下后,要了一瓶啤酒对我说:“经常来么?”“是!”我回答。我想他可能对我的回答有点意外,也许他本想的以“不常来”展开的谈话,却被我的一个“是”弄的无话可说。

他沉默了很久才说话:“喜欢喝饮料?”“不。”“那为什么要这么多呢?”“想!”“哦!”又是一阵沉默。

突然想起认识扬时,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这样的。我低下头嘴角轻轻抽动着,不知道是想哭还是想笑。

他看到桌上的蛋糕问:“哦?今天是你的生日?怎么一个人过呢?”

我抬起头说:“是,今天是我生日,我喜欢一个人过。”

他站起来放下手中的瓶子:“在这儿等一下,好么?”

我看他一脸的认真,点了点头。他很快的跑了出去,很像个孩子。他离开后我脑子里空荡荡的,一直在喝手中的饮料。直到他回来的时候,我看见他手中拿了一个很精致的盒子,他递给我一脸的微笑,很像扬,我的心又抽了一下。我打开一看是一个有简单线条的指环,是我最喜欢的那种。我知道这样美丽而简单的饰品只有在“落叶”才买得到。扬在的时候我们常去那,我喜欢一个一个试指环,然后看见扬一脸温柔地对我微笑说我是小孩子。“喜欢么?”他的话打断了我。“对不起,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你拿回去吧。”我放下指环,喝了一口冰水,试图遮掩住自己紧张的情绪,他耸耸肩,表示不介意。“你手上?是……”他看到我手上的尾戒,很吃惊地问。“呵,我男朋友指环年送我的。”“哦,男朋友?看来他对你一定很好了?”“曾经。”我回答,“他走了,去了日本。”“哦?对不起。”他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挠着后脑勺“能给我说说他么?”

我吃了一惊,回头看着他的眼睛很明亮,很清澈,就像第一次见扬时我说扬的眼睛里有水的感觉一样。他见我这样的表情说:“别,别这样看着我,不说就算了……嘛!”我在空中划了个微笑,不知是给谁的。“他叫高扬,比我高一届,有很清澈的笑容,很明亮的眼睛,和你很像。和他在一起的时光我觉得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季节。我可以感觉到阳光照在身上那种温暖的感觉,他会拉着我去篮球场,让我看他打篮球,他总是说他不求有多少人为他喝彩,他只要我在他身边就够了,他天天抱着吉他在我身边给我唱《青鸟》然后会对我说`纯,如果我真的只有两天的生命,我决定一天用来爱你,还有一天还是用来爱你。他会带我去哈根达斯,会眯着眼睛看着我吃冰激凌,说我像个小孩。他说他有生之年会照顾,会一直在我身边陪我看花开,听花落的声音。可是,今年年初我就再也找不到他了,我去学校找他,给他发E-mail,打电话,怎么也找不到他,他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我低下头,泪水顺着面颊流过。

他递过纸巾:“对不起,我不应该问你的,我……你别太伤心了,其实有些事情是要慢慢遗忘的。”“忘?呵,你觉得可以忘的掉么?”我喝了口冰水努力让自己清醒一些“认识一个人需要一秒钟,了解一个人需要一小时,爱上一个人需要一天,忘记一个人需要一生一世。知道么?是一生一世……”我觉得自己有些失态,开始不说话,我一遍一遍的回忆扬的微笑,泪一直流下来,最后的半杯冰水被我灌到肚里,那冰凉的感觉渗透的全身的每一个细胞,不禁打了个寒颤。“如果你愿意,或许我也可以给你温暖。”男孩转过身很郑重地对我说。“谢谢,不过不需要了,那种温度我受不了!”我很平静的在空中划了那晚最后一个微笑,我想转身离开。“能留下联系方式么?或许有一天我会想起你。”他叫住了我。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蓝调”,怕再遇见他。我开始做一个很乖的孩子,穿着休闲服,背着纯色的双肩包穿梭在校园里,很认真的做老师布置的作业。心依然寒冷,手依然冰凉。

第二年的夏季末,我的邮箱中多了一封陌生的邮件,没有发件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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