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五:13-15魔龙的狂舞(全3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3 05: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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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乔治·R.R.马丁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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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五:13-15魔龙的狂舞(全3册)

冰与火之歌卷五:13-15魔龙的狂舞(全3册)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冰与火之歌卷五:13-15魔龙的狂舞(全3册)作者:【美】乔治·R.R.马丁排版:燕子出版社:重庆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8-22ISBN:9786229118252本书由重庆出版集团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作者介绍乔治 R·R·马丁George R.R. MARTIN

乔治 R·R·马丁,1948年出生于美国,世界级奇幻大师。其著名销售包括《热夜之梦》、《沙王》、《光逝》、《风港》(已由我社引进出版)、《图夫航行记》、《局中变》、《子女的肖像》等。迄今为止,他已获包括四尊雨果奖、两尊星云奖、一尊世界奇幻文学奖,一尊世界恐怖文学奖、十一尊轨迹奖在内的无数奖项。“冰与火之歌”乃是他封笔多年后的复出作品,却以厚积薄发之势,彻底颠覆了文学界对于奇幻小说的认识与概念。2011年,美国《时代周刊》将马丁评为“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百位人物”之一,肯定了乔治·马丁在欧美文坛上的至尊地位。序幕

人味在夜空中飘荡。

狼灵停在一棵树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洒满了斑驳阴影。松林的风为他送来人味,里面混合着更淡的狐狸、兔子、海豹、鹿,甚至狼的气味。其实这些东西的气味也是人味:旧皮的臭气,死亡和酸败的气息,且被更浓烈的烟、血和腐物的味道所覆盖。只有人类才会剥取其他动物的毛皮毛发,穿戴起来。

狼灵不怕人,就和狼一样。他腹中充满饥饿与仇恨,于是他发出一声低吼,呼唤他的独眼兄弟,呼唤他的狡猾小妹。他在林间奔跑时,族群的同胞紧跟在后。他们都闻到了气味。奔跑时,他也能透过他们的眼睛看出去,看到奔跑在前的自己。群狼透过长长的灰下巴喷出温暖的白色蒸气。他们的爪子结了冰,像石头一样硬。狩猎开始了,猎物就在前方。血,狼灵心想,肉。

落单的人类是脆弱的。尽管人类身材巨大、体格强壮,有双锐利的好眼睛,但他们耳朵不灵,鼻子也不灵。不过,虽然鹿、麋鹿乃至兔子跑得更快,熊和野猪的战斗力更强,但结成族群的人类却最危险。狼群靠近猎物时,狼灵听到了幼崽的哭嚎,听到昨晚的积雪在粗糙的人爪子下碎裂,还听到人类的硬皮和灰色长爪碰撞的叮当声。

那是剑,他心中有个声音在说,那是矛。

树上长出了冰齿,从光秃秃的灰色枝条上垂下。独眼闯过灌木丛,溅起一阵雪。他的族群同胞紧跟在后。他们冲上一座山,冲下一道坡,来到前方的树林——人类就在那里。其中一个是母的。她抱在胸前的毛皮包裹装了她的幼崽。把她留在最后,一个声音低语道,男的更危险。那些男人冲他们咆哮呐喊,但狼灵能嗅出他们的恐惧。有个人拿着跟他一样高的木齿。他把木齿朝狼灵丢来,但由于手在发抖,木齿飞得太高。

下一秒,狼群已扑了上去。

他的独眼兄弟把扔木腿的人撞倒在雪堆里,趁对方挣扎时撕开了他的喉咙。他的妹妹窜到另一个男人背后,偷袭成功。现在只剩下母的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骨头做的小玩意儿,但当狼灵的牙齿咬住她的大腿时,她扔掉了这个。她倒下去,还用双臂护住吵闹的幼崽。她那身毛皮底下皮包骨头,但奶子里全是奶。最美味的是幼崽。狼把最美味的部分留给他的兄弟吃。在屠杀现场,狼群大快朵颐,冻雪凝成了粉红和鲜红色。

几里格外,在一栋有泥巴稻草墙、茅草屋顶和一个烟孔的单间硬泥地房屋里,瓦拉米尔浑身颤抖地咳嗽,舔了舔嘴唇。他双眼血红,嘴唇开裂,喉咙极度干燥。尽管他浮肿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热血和脂肪的味道却充盈在他嘴里。美味的孩子肉,他心里想着小肿,人肉。难道他堕落得如此之深、以至于贪恋人肉了吗?他几乎能听见哈根在冲他咆哮:“人可以吃野兽,野兽也可以吃人,但人若吃人,就变成了孽畜。”

孽畜,是的,这几乎成了哈根的口头禅,孽畜,孽畜,孽畜。吃人肉是孽畜。占据狼的身体与狼交配是孽畜。夺取其他人类的身体更是孽畜中的孽畜。哈根是个弱者,惧怕自己拥有的能力,而我撕碎了他的第二次生命,令他哭叫着孤单地死去。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他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最后一样就是人肉的滋味。

当然,实际上是狼干的。他从没用人类的牙齿吃过人肉。但他不应嫉妒他的族群,狼群就跟他本人一样形容憔悴,饥寒交迫,而那些猎物……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怀抱里的婴儿,他们从战败中逃离,却逃向了死亡。不,反正他们过不多久也会死,要么因为严寒,要么因为饥饿。这样死更加干净利落。这是慈悲。“慈悲,”他大声说。干燥的喉头发出的声音也极为干涩,但能听见人类的声音真的很好,即便这是自己的声音。空气潮湿发霉,地面又冷又硬,火堆发出的烟比热多。他尽最大可能靠近火焰,不断咳嗽不断发抖,体侧的伤口阵阵抽痛。鲜血把他马裤膝盖以上的部分完全浸透了,又凝结成干硬的褐色血痂。

大蓟警告过他伤势可能演变至此。“我已尽力帮你缝合伤口,”她说,“但你必须好好休息,让伤口自己长好,否则会再度撕裂的。”

大蓟是他最后的同伴,一名像老树根一样顽强的矛妇,她风蚀的脸上长了个疣子、且爬满皱纹。其他人陆陆续续抛弃了他。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掉队或是去前方搜刮,实际上是逃回了自己的村子,或逃向乳河,或逃向艰难堡,或在森林里孤独地死去。瓦拉米尔不清楚他们的下场,也不想知道。我本该抓住机会占据他们中的某个。那对双胞胎之一,或是疤脸大汉,或是红发少年。但他害怕,害怕被人识破,害怕遭人围殴。哈根的警告也仍然在他脑海里徘徊。犹豫中,机会就这么失去了。

战斗结束后,几千人逃进了森林,他们又饿又怕,只想摆脱长城下的大屠杀。有人提出要返回被自己抛弃的家园,有人想重整旗鼓再攻打长城,但大多数人茫然失措,不知该去哪儿,也不知该做什么。纵然他们摆脱了黑斗篷的乌鸦和灰铁衣的骑士,但更残酷的敌人始终不离不休。他们每天都扔下更多尸体,饿死,冻死,或是病死,甚至在这些曾一同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攻打长城的同胞兄弟里,也开始了自相残杀。

曼斯完了,幸存者们绝望地互相转告,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犸被杀,曼斯被捉走,其他首领狼狈逃窜,抛弃了我们。”大蓟给他缝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这些‘英勇’的掠袭者都上哪儿去了?”

她不认得我,瓦拉米尔这才意识到,有什么好奇怪的?没了野兽的他看起来哪像个大人物。我是“六形人”瓦拉米尔,我跟曼斯•雷德同桌吃饭。他十岁时给自己起了瓦拉米尔这样一个名字。一个适合领主的名字,一个适合歌谣传唱的名字,一个伟大的、令人畏惧的名字。然而他依旧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从乌鸦面前逃开,可怕的瓦拉米尔大人最终成了懦夫。他不能让矛妇知道这个,所以他告诉她他叫哈根。事后他疑惑自己为何偏偏挑中这个名字。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但他仍然纠缠着我。

逃亡途中某日,有个人骑着憔悴的白马从林子里跑出来,呼吁大家赶往乳河,说是哭泣者正在那里集结战士,计划杀过头骨桥,占领影子塔。很多人随他去了,但更多的人没去。后来,又有个穿戴毛皮和琥珀饰品、面色阴沉的战士在篝火间走动,敦促所有的幸存者前往北方,到瑟恩的峡谷避难。瓦拉米尔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要跑去瑟恩人自己都觉得不安全、不想再待了的地方,但总之有几百人去了。还有几百人追随森林女巫,那女巫声称自己预见有舰队会从南方赶来搭救自由民。“我们得去海边,”鼹鼠妈妈宣称,于是她和她的追随者们向东而行。

瓦拉米尔若是够强壮,也会随他们去。然而冰冷的灰海实在太遥远,他心知自己到不了。他已死过九次,但这一次将是真正的死亡。松鼠皮斗篷,他怨恨地想,为一张松鼠皮斗篷就捅我。

斗篷的主人已死,她的后脑勺被撞成一团掺着骨头渣子的红泥,但她的斗篷实在温暖厚实。当时正是大雪天,瓦拉米尔又把所有的斗篷都丢在了长城,连同睡觉盖的兽皮、羊毛内衣、绵羊皮靴、毛皮镶边的手套,贮藏的蜜酒与食物,从睡过的女人头上取下的发束,乃至曼斯送他的黄金臂环。这些他统统丢在了营地,一样也没带。我燃烧,死亡,然后我逃了。我被痛苦和恐惧折磨得几乎发了疯。这份记忆依旧让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他一个。其他人也逃了,成群结队地落荒而逃。战斗失败了。骑士们来了,他们身穿坚不可摧的盔甲,杀掉每一个敢于抵抗的人。不逃就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要逃离死亡可没那么简单,所以瓦拉米尔在森林里撞见那个死女人之后,立刻跪下来剥她的斗篷,一点也没注意她的孩子。直到那男孩从藏身之处猛扑出来,将一把长长的骨匕首捅进他体侧,并从他攫紧的手指间扯走那件斗篷。“那是他娘的斗篷,”男孩逃走后,大蓟向他解释,“是他娘的。他看见你抢劫她……”“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她的骨针刺穿皮肉,他不禁一缩。“别人砸碎了她的脑袋。乌鸦干的。”“不是乌鸦,是硬足民。我瞧见了。”她用针把伤口缝好。“真是一伙野蛮人。现在谁来约束他们呢?”没有人了。如果曼斯死去,自由民就全完了。瑟恩人、巨人、硬足民、牙齿如锉刀的穴居人,驾着骨制战车的西海岸人……大家全完了——连乌鸦也不例外。他们或许还不知道,但到头来,那帮黑衣杂种会跟所有人一起死。因为大敌已临。

哈根粗嘎的嗓音又回荡在他脑海。“你会死上十几回,孩子,每回都很痛苦……但当真正的死亡到来时,你反而会重生。大家都说,第二次生命更单纯也更甜美。”

六形人瓦拉米尔很快就能知道真相了。从混浊的烟气中他能闻到死亡的味道,他把手伸进衣服里触摸伤口,更能觉察到真正的死亡正向他走来。他体内冰凉,冻彻骨髓。刺骨的严寒将把他带走。

讽刺的是,他上一次死亡却是由于火。我被点着了。一开始在惶恐中,他以为是长城上的弓箭手用火箭射中了他……但火焰是从内部冒出来的,吞噬了他。那种痛苦……

瓦拉米尔死过九回。一次被长矛戳死,一次被熊咬破喉咙,一次是生下死产的幼崽时失血过多。他六岁时被父亲的斧子劈开头颅,死了第一回。但哪回都没体验过这样五内俱焚的痛苦。肚肠首先起火,火沿着翅膀燃烧,吞噬了他。他挣扎着企图飞离,却惊恐地发现拍打翅膀反而让火势更旺。前一刻他还翱翔在长城之上,用鹰眼监视下方人们的一举一动;后一刻他的心脏已被烈火烧成黑炭。他的精魂号叫着缩回了自己的身体。他短暂地发了疯。这份记忆令他战栗不已。

他这才注意到火堆已熄。

只剩烧焦的灰黑木头,余烬中有几点火星。它还在冒烟,只是需要加柴。瓦拉米尔咬紧牙关忍住痛,爬到大蓟去打猎前为他收集的那堆断枝边,抓了几根木条投进灰烬。“着啊,”他沙哑地哀告,“烧啊。”他冲余烬吹气,并向统治森林、山丘和原野的无名神祇发出了一声无言的祈祷。

诸神没有回应。过了一会儿,连烟都没了。小屋正变得越来越冷。瓦拉米尔没有打火石,没有火绒,也没有干燥的引火物。单靠他自己,绝无办法重新点火。“大蓟,”他嘶声叫嚷,声音充满痛苦,“大蓟!”

她下巴尖、鼻子平,一边脸颊生了颗带四根黑毛的疣子——这是张丑陋、坚韧的脸,却也是他现在最渴望在小屋门口看到的脸。我应该在她离开前就占据她。她到底去了多久?两天?三天?瓦拉米尔弄不清。小屋里总是很黑,而他又总是迷迷糊糊,搞不清外头是白天还是晚上。“等着,”她说,“我会带吃的回来。”于是他就像白痴一样等着,回想着哈根、小肿和他漫长的一生里犯下的其他无数过错。昼夜交替,大蓟始终没回来。她不会回来了。瓦拉米尔怀疑自己暴露了身份。也许她看透了我的打算?或是我在高热之梦中说漏了嘴?

孽畜,哈根的话声再度响起。好像他就在这里、在这个屋子里。“她不过是个丑陋的矛妇,”瓦拉米尔辩解,“而我是个伟人。我是瓦拉米尔,狼灵和易形者,她活下去而我死了,这不公平。”没有回答。没有人。大蓟已经走了。她抛弃了他,正如其他所有人一样。

正如他母亲。她为小肿哭泣,却从未为我掉眼泪。那天早上,父亲把他从床上抓起来交给哈根时,她甚至没看他一眼。他被拖进森林,一路尖叫、踢打,直到父亲给了他一巴掌,叫他安静。“让你的同类料理你吧。”父亲把他丢到哈根脚边,扔下这么一句狠话。

他没说错,瓦拉米尔颤抖着想,哈根教会了我太多东西。他教我如何打猎捕鱼,如何处理动物尸体,如何剔除鱼骨,如何在林间穿行。他还教会我狼灵之道和易形者的秘密,虽然我的天赋远在他之上。

多年后,他动身寻找父母,打算要他们知道当年的小瘤已长成伟大的六形人瓦拉米尔,然而双亲皆已死去又被火化了。树归树,溪归溪。石归石,地归地。尘归尘,土归土。小肿死的那天,森林女巫就是这样对他母亲说的。然而小瘤不想化为尘土。这个男孩梦想有朝一日诗人们会传颂他的事迹,少女们会渴望他的亲吻。长大以后,我要当塞外之王,小瘤暗暗发誓。他没能达成这个目标,但也相去不远。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众人敬畏的对象,身为曼斯•雷德的左右手,骑在十三尺高的雪熊背上参战,还驱使着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都怪曼斯,我不该听他鼓惑。当初我该用熊爪把他撕成碎片。

被曼斯收服以前,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个土霸王。他霸占了哈根从前的居所,一个由苔藓、泥巴和粗木搭建的大厅。周围十几个村庄向他进贡面包、盐和苹果酒,献上果园的水果和菜园的蔬菜。肉他自己搞,而想要女人时,他派出自己的影子山猫去尾随。凡是他看得上眼的姑娘都会乖乖上他的床。没错,许多女人是流着泪来的,但这没关系。瓦拉米尔会把自己的种子给她们,并留下她们一束头发作为纪念,然后将她们遣走。时不时,村里会派出手执长矛的英雄,前来杀死野兽,解救自己的妹妹、情人或女儿。这些家伙被他统统干掉了,但他从未伤害过女人,甚至让她们中的许多人怀上了孩子。一帮小兔崽子,跟小瘤一样弱小,但没一个有天赋。

恐慌驱使瓦拉米尔站起身,他感到天旋地转。他按住体侧不断滴出的血珠,踉跄着挪到门口,一把掀开门上蒙的那块褴褛兽皮,发现面前是堵白墙。好大的雪啊。难怪里面这么黑这么多烟雾。积雪把小屋给埋了。

他用力推雪,雪往两边分,那么柔软湿润。门外的夜晚犹如白色寒神降临:苍白的薄云围绕在银月周围,一千颗星星冷冰冰地注视大地。他可以看见其他被积雪掩埋的小屋在雪地中的隆起,前方则浮现出一棵身披冰霜铠甲的鱼梁木的暗淡形影。南边和西边的丘陵已化为一片广袤的白色原野,除了吹雪,没有旁的动静。“大蓟,”瓦拉米尔虚弱地叫喊,不知她走了多远,“大蓟。女人。你在哪里?”

遥远处,一匹狼回以嗥叫。

瓦拉米尔不禁浑身颤抖。他像小瘤熟悉母亲的声音一样熟悉这嗥叫声。那是独眼。是他那三匹狼中最大、最老、最威猛的。潜行更瘦、更快、更年轻,而狡猾狼如其名,但他们两个都生活在对独眼的恐惧中。那匹老狼无所畏惧,手段残酷野蛮。

在鹰体内死亡的同时,瓦拉米尔也失去了对其他野兽的控制。影子山猫逃进森林,雪熊开始胡乱攻击周围,在被长矛刺穿前一共把四个人撕成了碎片。不过它最想收拾的是瓦拉米尔——这头母熊对他恨之入骨,每次他占据它的身体或是骑到它背上,它都怒不可遏。

然而狼对他来说不一样……

他们是我的兄弟。我的族群。多少个寒夜里,他和他的狼相依而眠,他们毛茸茸的身躯挤在他周围,为他保暖。等我死后,他们会享用我的血肉,仅留下骨头去迎接春天的融雪。这个念头让他感到怪异的欣慰。一直以来,都是他的狼为他寻来猎获,他死后让他们分享尸体似乎是唯一合适的回报。他的第二次生命,或许将以吞食自己温热的尸体开始。

狗是最容易建立联系的野兽,因为它们跟人类最亲,几乎就是人类。占据狗的身体如同套上旧靴子——套的次数越多,皮革就越软。靴子是为脚打制,狗则最称项圈,即便是无形的项圈。要占据狼的身体则困难得多。人类可以与狼为友,乃至摧残狼的意志,但没有人能驯服狼的野性。“狼和女人都是男人一生的伴侣,”哈根常说,“找到你的真命天子,就可以相伴到死。跟你结合的狼将成为你的一部分,你的一部分也会成为狼。人和狼都将发生改变。”

这位猎人说,其他野兽最好别碰。猫虚荣薄情,随时可能背叛;鹿和麋鹿是天生的猎物,若是占据它们的身体太久,勇士也会变懦夫。至于熊、野猪、獾、黄鼠狼……哈根根本不予考虑,“有的形态跟人类格格不入,小子,你决不会喜欢变成那个样子。”按照哈根的说法,鸟类又是其中最糟糕的。“人必须脚踏实地,若在云间逗留太久,或许就不想下来了,从此生活在虚空中。我认识一些喜欢占据老鹰、猫头鹰和乌鸦身体的易形者,即便回到本体内,他们也总是忧郁地呆坐着仰望那该死的蓝天。”

并非所有易形者都这么想。小瘤十岁那年,哈根带他去参加了一次易形者的聚会。与会者大多是狼灵,与狼结合,但也有其他更为陌生、奇妙的易形者:波罗区跟他的野猪长得太像,缺的只是两颗獠牙;欧瑞尔带着他的鹰;荆棘带着影子山猫(看到它的第一眼,小瘤就想拥有自己的影子山猫了);还有山羊女吉赛拉……

然而他们的天赋都没有六形人瓦拉米尔强,连高大严峻、双手刚硬如石的哈根也做不到。瓦拉米尔生生把他从灰皮体内赶走,抢走了他的灰皮,猎人最终哭泣着死去。你没有第二次生命啦,老头。当时的瓦拉米尔还是“三形人”,灰皮成了第四形,但老狼虚弱得很,又几乎掉光了牙齿,很快便随哈根去了。

如今的瓦拉米尔可以占据任何野兽,令它们屈从他的意志,让它们的身体成为他的身体。无论狗还是狼,熊或者獾……

包括大蓟,他心想。

哈根会说这是孽畜的行为、是最黑暗的罪行,但哈根已死,被吞食后又被烧掉;曼斯同样会诅咒他,然而曼斯要不是死了要不就是被抓了。没人会知道这件事。从今以后,我会以矛妇大蓟的身份活着,而六形人瓦拉米尔将永远消失。放弃这具身躯,他也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天赋,可以预料,他将失去狼群,作为一个脸长疣子、骨瘦如柴的女人度过余生……但他至少能活下来。只要她回来。只要到时候我还有力气占据她。

瓦拉米尔感到又一阵眩晕袭来,这才发现自己已跪倒在地,双手被雪掩埋。他抓起一把雪,塞进嘴里,雪在蓬乱的胡须和干裂的嘴唇上摩擦,他急切地吸进里面的潮气。但雪水过于冰冷,几乎不能下咽,他意识到自己实在烧得厉害。

融雪让他更饿。他需要食物,不是水。雪停了,风却越刮越大,冰晶飘散,打在他脸上。他挣扎着向前去,体侧的伤口一次又一次被撕裂,呼吸则成为一团参差不齐的白云。他终于走到鱼梁木前,找到一根长得可以当拐棍的断枝。他沉重地倚着它,拖着脚步朝最近的小屋行去。或许村民们逃亡时遗留下什么……一袋苹果,几片干肉,任何能让他支撑到大蓟回来的都好。

他几乎就要走到了,拐棍却在这当口被他压断。他倒在地上。

他只能四肢摊开,任凭鲜血染红雪地,究竟过了多久,瓦拉米尔并不清楚。雪会埋葬我。这是种平和的死法。他们说到最后你会感到温暖,暖洋洋地昏睡过去。能再感到温暖,实在是太棒了,尽管想到再也不可能见到曼斯•雷德经常歌颂的长城之外的温暖土地、青绿之地,他又感到丝丝悲哀。“塞外的世界没有你我这种人的容身之地。”哈根曾说,“自由民对易形者是又敬又怕,但长城以南的下跪之人会猎捕我们,把我们像猪一样地宰杀掉。”

警告我的是你,瓦拉米尔心想,但带我去看东海望的也是你。当时他还不满十岁,哈根用十几串琥珀和堆得老高的一雪橇兽皮交换了六袋葡萄酒,一块盐巴和一把铜壶。在东海望做交易比黑城堡方便,因为那里有船,船会卸下来自海外神奇土地的货物。乌鸦们将猎人哈根视为朋友,很重视他带来的长城之外的消息。有的乌鸦知道他是个易形者,但对此避而不谈。正是在东海望,小男孩埋下了去温暖南方的梦想种子。

雪花,正在瓦拉米尔的额头上融化。这比烈火焚身要好多了。让我就此睡去、长眠不醒、开始第二次生命吧。他的狼靠近了,他能感觉到他们,他完全可以就此放弃这具虚弱的肉体,成为一匹狼,在夜幕下打猎,并对月嗥叫。狼灵成为真正的狼。不过,哪匹好呢?

狡猾显然不够格。瓦拉米尔经常干出被哈根称之为孽畜的行为,即当狡猾被独眼骑时,占据她的身体。不过要他当一辈子婊子,他可不干,除非是别无选择。潜行作为年轻的雄性,更适合他……但独眼更高大凶猛,而每当狡猾发情时占有她的也总是独眼。“据说你会忘记一切。”哈根在丧命的几星期前曾告诉他,“当人类的躯体死去后,易形者的精魂可以在动物体内存活,但记忆会一天天迅速消退,那只野兽会变得越来越不像狼灵,越来越回归本性。终有一天,人的痕迹不复存在,只有野兽存留。”

瓦拉米尔知道猎人说的是真话。占有欧瑞尔的鹰后,他能感觉到那位易形者在对他咆哮。欧瑞尔被变色龙琼恩•雪诺所害,他对凶手的恨意之深,竟令瓦拉米尔也不由自主地痛恨起那狼灵男孩——是的,当他看到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悄无声息地跟在雪诺身边,他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易形者之间总能互相感应。曼斯应该准许我占据那匹冰原狼,那样的话我将获得帝王般辉煌的第二次生命。毫无疑问,他可以做到这件事。雪诺的天赋虽然强大,但年轻又未经训练,尚在对抗自己本应引以为豪的本性。

鱼梁木苍白树干上的红眼睛朝下瞪着他。诸神正在审判我。瓦拉米尔又发起抖来。他做过很多坏事,恐怖的事。他偷过东西,杀过人,也强暴过人。他饱餐人类的血肉,舔过从将死之人被撕开的喉咙里喷出的火热鲜血。他曾在林间跟踪敌人,并趁对方睡觉时扑上去,扯出他们肚子里的肠子,将躯体在泥巴地上撕成碎片。他们的肉好美味啊。“那是野兽干的,不是我,”他嘶哑地争辩,“那都是你们赐予我的天赋。”

诸神没有回答。他的呼吸在空气中凝成苍白的迷雾,他能感到胡子结了冰。六形人瓦拉米尔闭上双眼。

他又梦见那个古老的梦。海边的小屋,三只吠叫的狗,还有一位妇人的眼泪。

小肿。她为小肿哭泣,却没为我掉眼泪。

小瘤的降世早了一月,生来体弱多病,大家都以为他活不长。他妈直等他快满四岁才为他正式命名,那太迟了。村里人都习惯了叫他小瘤——他还是妈妈肚里的一团肉时,姐姐米哈就这样叫他了。米哈也是照这样给小肿取名字的。小瘤的弟弟出生正当时,生得又红又胖、很是活泼。他贪婪地吮吸着母亲的奶水,母亲则决定让他继承父亲的名字。不过小肿没活到那一天,他死在二岁那年、命名日之前三天。当时我六岁。“你的小宝贝跟诸神在一起了,”森林女巫告诉哭泣的母亲,“他再也不会受伤害,再也不会饿肚子,再也不会伤心。诸神把他带回了大地,带回了森林。诸神与我们同在,他们活在岩石和溪流中,飞鸟和走兽间。你的小肿加入了他们。他就是世界,世界就是他。”

老女人的话犹如一把尖刀刺穿了小瘤。小肿知道。他正看着我呢。小肿知道。小瘤没法逃避,也没法再藏进妈妈的裙子里,更没法带着狗儿们远走高飞、躲开父亲的怒火。狗儿们。断尾、嗅探和咆哮。三条好狗。我的朋友。

父亲发现这些狗在小肿的尸体旁嗅来嗅去,他没法断定是哪条狗干的好事,所以操起斧子把三条狗都宰了。父亲的手颤抖得那么厉害,以至于挥了两斧才放倒嗅探,四斧才弄死咆哮。浓烈的血味在空气中散发,垂死狗儿的哀鸣不忍卒闻,但当父亲呼唤时,断尾还是听话地过去了。他是最老的一条狗,长年累月的驯服压倒了本能的恐惧。当小瘤潜入它的身体时,一切都晚了。

不,父亲,求求你,他想叫喊,但狗说不来人话,狗嘴里吐出的只是一串可怜的哀号。父亲只一斧就把老狗的脑袋劈成两半,屋子里的男孩无法遏制地尖叫起来。所以他们都知道了。两天后,父亲将他拖进森林。父亲带着斧子,小瘤原以为是要像对付狗那样对付他,结果父亲把他丢给了哈根。

瓦拉米尔忽然醒来,身体在猛烈摇晃。“起来,”一个声音尖叫道,“快起来,我们得赶紧逃命。有几百只那种东西。”雪为他盖上了一床僵硬的白毯。好冷。他试图移动,却发现手被冻在了地上。他用力挣脱,扯破了几处皮。“起来,”她再度尖叫,“它们来了。”

大蓟回来找他了。她抓住他的肩膀摇晃,朝他当面吼叫。瓦拉米尔能闻到她的呼吸,被冻得麻木的脸颊也能感觉到她的温暖。就是现在,他心想,现在下手,否则只有死。

于是他唤回体内残存的全部力量,逃离自己的身躯,强行闯入她的身体。

大蓟挺直身子,放声尖叫。

孽畜。这是她的声音,他的声音,还是哈根的声音?他不知道。她的手指松开了他的旧躯体,一任其倒进雪堆。矛妇剧烈地扭动、惨嚎着。影子山猫曾狂野地反抗他,雪熊更是为了自由而几乎发疯,朝树木、岩石和空气乱抓乱打,但这次是最糟糕的。“出去,出去!”他听见她的嘴巴吼道。她的身躯跌跌撞撞地倒下又站起,她的手像筛糠一样发抖,她的腿扭来扭去、好似跳着一曲怪诞的舞。这期间,他和她的精魂进行着殊死搏斗。最终,她吸了满满一口冰冷的空气,留给瓦拉米尔半个心跳的时间好好享受这具年轻躯体的活力,接着她猛地一咬,鲜血便充盈了他的嘴巴。她伸出她的手抓向他的脸。他想把它们放下,但这双手不听使唤。她抠出了他的眼珠。孽畜,沉浸在热血、痛苦和疯狂之中的他,想起了这个形容。他张嘴叫嚷,她却把他们的舌头吐了出来。

白色的世界旋转着坠落。片刻之间,他觉得自己进入了鱼梁木内,透过刻画出来的红眼睛看着一个垂死的男人在地上虚弱地挣扎,一个疯狂的女人在月光下跳着血腥的滑稽舞,她撕扯自己的衣服,脸上流下红色泪珠。接着这两个人都消失了,他正在上升,在融化,冷风吹走了他的精魂。他在雪地里,他在云团中,他是麻雀、是松鼠、是橡树。一只角鸮在他的树木间宁静地飞行,追逐一只野兔;瓦拉米尔就是那只角鸮,那只野兔,那些树。在冻土深处,蛆虫正在黑暗中盲目地挖掘,他也是它们。我就是森林,森林就是我。他欣喜若狂。一百只乌鸦感觉到他的存在,便振翅腾空,呱呱怪叫。一只巨大的麋鹿发出喇叭吹奏式的长鸣,惊动了背上的孩子们。一匹沉睡的冰原狼抬头咆哮。但在它们的下一次心跳前,他已掠过,他在寻找身体,寻找独眼、狡猾和潜行,寻找自己的族群。他的狼可以拯救他,他告诉自己。

这是他身为人类的最后一个念头。

真正的死亡来得很突然,他感到如波涛来袭般的寒冷,好似一头扎进结冻湖泊下的冰水。接着他发现自己已在月光照耀的雪地上游荡,他的族群紧跟在后。半个世界是黑的。是独眼,他意识到。他嗥叫了一声,狡猾和潜行跟着应和。

狼群跑到丘顶才停住。大蓟,他回想起来,心中的一部分为失去的机会悲哀,另一部分则为他犯下的恶行悲哀。下面的世界结了冰。缕缕冰霜缓缓地沿鱼梁木向上爬行,竞相攀比。空旷的村庄已不再空旷,蓝眼幽灵行走在雪堆间。有的穿着破烂的褐色衣服,有的穿着黑衣服,还有的什么也没穿,那些东西的身体白得像雪。寒风在丘陵间叹息,带来浓重的气味:死肉,干血,散发出霉菌、腐物和屎尿味道的恶臭皮肤。狡猾发出一声咆哮,露出满口牙齿,颈毛直竖。它们不是人,不是猎物,它们不是。

山丘下那些并非活物的东西正在移动。它们一个接一个抬起头,望向丘顶的三匹狼。最后抬头的是那个从前叫大蓟的东西。她穿着羊毛、毛皮和皮革,外面盖了厚厚一层闪耀着月光的白霜,移动时霜冻嘎吱破裂。她指尖垂下淡粉色冰柱,犹如以血凝成的十根尖刀。她没有眼球的眼窝闪烁着冰蓝光芒,为她丑陋的形体增添了一种怪诞的美。她在世时从未有过的美。

她看着我。提利昂

他一路醉过狭海。

船小,他的舱室更小,而船长禁止他上甲板。船在脚下颠簸不休,令他的胃阵阵翻腾,那些勉强咽下去的恶劣食物,等吐出来就更糟糕了。说到底,有红酒买醉,他要咸牛肉、硬奶酪和爬满蠕虫的老面包来做什么?这酒酸透了,但十分强劲,有时他会把它也给吐出来,但吐出来之后灌下去更多。“世界是酒做的,”他在漆黑的舱房中呢喃。父亲讨厌酒鬼,但父亲的意见如今又有谁在乎?父亲死了,被他害死了。一箭射穿下腹啊,大人,一箭就要了你的命。早知道我该勤练十字弓,那样的话,我蛮可以把箭钉在你造出我的那根命根子上,你这该死的混球。

甲板下面,昼夜不分。提利昂靠送饭小厮地来回记录日子,但食物他基本没碰。那孩子总会带来刷子和桶,为他清理房间。“是多恩红酒吗?”提利昂一边拧开酒袋塞子,一边问,“它让我想起了某条毒蛇。有趣的家伙,可惜被山压扁了。”

送饭小厮没回话。他很丑,但好歹比缺了半个鼻子、一道伤疤从眼睛直贯下巴的侏儒好看。“我冒犯你了吗?”男孩擦地板时,提利昂追问,“有人下令别跟我说话?是不是哪个侏儒骗过你娘啊?”男孩依旧无话可说。“目的地是哪里?至少告诉我这个吧。”詹姆提到自由贸易城邦,但没说去哪一个。“布拉佛斯?泰洛西?密尔?”提利昂宁可去多恩。弥赛菈是托曼的姐姐,按照多恩律法,铁王座属于她。我要助她伸张权利,正如奥伯伦亲王提议的那样。

然而,奥伯伦亲王已一命呜呼,他的脑袋被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的钢甲铁拳捣成一团肉酱。没有红毒蛇的煽动,道朗•马泰尔还会不会冒险?他多半会用铁链锁住我,交回我亲爱的老姐手中。也许去长城更安全。“熊老”莫尔蒙曾说长城守军需要他提利昂这样的人。莫尔蒙已是行将就木,接任司令的多半是史林特。那屠夫之子不会忘记当初是谁送他来长城的。再说,我真的愿意在那里度过余生?跟小偷、杀人犯一起就着咸牛肉喝稀粥么?在杰诺斯•史林特手下,这个“余生”还注定不会长久。

送饭小厮沾湿刷子,用力地擦。“你去过里斯的青楼没?”侏儒询问,“妓女是不是都上那儿去了?”提利昂忘了在瓦雷利亚语里妓女该怎么说,临时来想已然迟了。那男孩把刷子扔进桶,匆匆离开。

红酒让我迟钝。还在学士膝边学习时,他就学会了高等瓦雷利亚语。不过,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所操的瓦雷利亚语……从某种意义上讲,已不是一种语言,而是九种区别很大的方言。提利昂固然可以跟布拉佛斯人交流,能勉强弄明白密尔人的话,但如果去了泰洛西,能做的只有诅咒诸神、骂人是骗子和叫人上酒这三桩事——这还得感谢一位曾效力于凯岩城的佣兵。去多恩别的不说,至少那里讲的是通用语。跟多恩的食物和律法相仿,多恩方言里也有不少洛伊拿人的遗产,但好歹听得懂。多恩,是的,多恩才是我该去的地方。他爬上硬板床时,紧抓住这个念头,好像小孩子抓着玩具不放。

对提利昂•兰尼斯特来说,入睡从不是件容易事,而在这条船上,他几乎就没睡过,只是时不时饮酒过度,能迷糊一阵。这样至少有个好处,就是他不再做梦了,他的短短一生中已做过太多迷梦:关于爱、关于正义、关于友谊、关于荣耀,当然,还梦见自己长高。提利昂现在明白,这些都是彻头彻尾的幻想,他只想知道妓女上哪儿去了。“妓女还能上哪儿去?”这是父亲的回答,父亲的遗言,也导致了父亲的死。十字弓响,泰温公爵倒在血泊中,提利昂•兰尼斯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在黑暗中一瘸一拐地跟着瓦里斯前进。之前他肯定独力爬下了天梯,通过那二百三十只铁环,下到闷燃的龙头铁火盆放出橙光的房间。但他什么也不记得了,他只记得十字弓响和父亲失禁的恶臭。即便是死,他也能想法子恶心我。

瓦里斯送他出了隧道,但他们没再说一句话,直到黑水河边。提利昂曾在这里大获全胜,回报却是失去鼻子。侏儒转向太监:“我杀了我老爸。”语调像是在说:我扭到脚趾头。

情报总管打扮得像个乞丐帮兄弟,穿一袭虫蛀的棕色粗布长袍,用兜帽遮掩住光滑的胖脸和圆圆的光头。“你不该爬上去,”太监语带责难。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他明明警告过父亲,不许再提那个词。若不放箭,他就会看轻我的威胁,就会夺走我的十字弓,好比从我臂弯中夺走泰莎。事实上,我放箭时他正要起立。“我还杀了雪伊,”他对瓦里斯坦白。“你早就清楚她是个什么东西。”“是的。但我没能看清我老爸。”

瓦里斯咯咯笑道:“你现在看清了。”

我该把太监一并杀掉。手上多沾点血算得了什么?他不知自己为何没拔出匕首下手,但肯定不是由于感激。瓦里斯虽从刽子手刀下救了他一命,却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受詹姆逼迫。詹姆……不,我不要再想起詹姆。

于是他又拿了一袋酒,像吸女人奶子一样贪婪地吸它。酸红酒溢下下巴,浸透了他入狱以来一直穿着的肮脏外套。地板在脚下晃荡,他想起身,床板却立起来,把他狠狠地甩到隔板上。这要么是一场风暴,他意识到,要么就是我烂醉如泥了。他把喝下去的酒全吐了出来,躺了一会儿,思考船会不会沉。是你干的好事吗,父亲?难道天父也封你做他的首相啦?“这是弑亲的代价!”他对外面呼啸的狂风说。要送饭小厮、船长连同其他所有人为他陪葬似乎不太公平,可诸神什么时候公平过?世界晃啊晃,黑暗最终吞没了他。

当他醒来时,脑袋像要裂开。船正在慵懒地打转,船长跑来宣布到港了。提利昂要他安静。某位高大的光头水手用一条胳膊把他夹住,不顾他虚弱地踢打挣扎,将他一路带到储藏室。空酒桶正在那里等他。一个矮小的桶,即便对侏儒而言也嫌太局促。提利昂在挣扎中尿了裤子,但他的抗议不起作用。他被头下脚上地塞进桶里,膝盖贴耳朵。鼻子的伤处奇痒难忍,但他的双手卡得死死的,完全挠不到。这是我这种人乘的轿子,他们钉上桶盖时,他心想。接着他被举了起来,有人叫嚷着什么。酒桶每跟什么东西碰撞一次,他的脑袋就会磕上桶底一次。世界不停地转,酒桶不住地滚,最终一阵陡然的剧震让桶子停下,也令他想要尖叫。另一个桶重重地堆上来,他咬到舌头。

这是他这辈子最长的旅程,虽然实际花费时间可能还不到半小时。他被举起放下,滚滚停停,颠来倒去,又继续滚。透过桶板,他听见外面人声鼎沸,有匹马在身边嘶叫。他发育不良的腿逐渐撑不住了,到最后腿痛令他暂时忘却了脑袋的轰鸣。

出桶跟进桶一样突然,之前他刚被滚撞得七荤八素。桶外的人操的是他听不懂的语言。有人拿东西敲,几下就把桶盖砸开。光线和清冷的空气一道涌入,提利昂贪婪地吮吸着它们。他试图站起来,却只是撞翻了桶,摔到硬邦邦的泥地上。

他面前站着一位留黄色八字胡的特大号胖子,胖子手握一根木槌和一把铁凿,睡袍宽大得足以做顶比武大会上的帐篷,袍子腰带松开来,露出肥大的白肚皮和一对下垂的巨乳,犹如两袋粗糙黄毛包裹的牛脂。这人让提利昂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被海浪冲刷进凯岩城下洞穴里的海牛尸体。

胖子微笑着低头看他。“一个醉侏儒。”胖子用维斯特洛通用语宣布。“一头烂海牛。”提利昂满嘴是血,一口吐到胖子脚上。他们身处阴暗的狭长地窖,天花板为拱形,石墙上布满硝石,四周全是葡萄酒桶和啤酒桶。这些酒足以让口渴的侏儒舒舒服服地醉过一晚。也许足以安醉此生。“无理的家伙。不过就一个侏儒来说,还蛮有趣的。”胖子笑的时候,那一身肥肉剧烈地抖动,提利昂不禁担心胖子会倒下来把他压扁。“饿吗,我的小友?困吗?”“我口渴,”提利昂挣扎着站起来,“还很脏。”

胖子喷了口鼻息。“先洗澡,就是这样。再大吃一顿、好好睡一觉,可好?我的仆婢们会帮你打理。”这位主人家把槌子和凿子扔开。“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是海对岸我朋友的朋友,也就是我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朋友。没错儿。”

八爪蜘蛛瓦里斯的任何朋友,都只有制得住才称得上朋友。

好歹胖子承诺的热水澡真不错。提利昂刚把身子浸进热水、闭上眼睛,就立即沉沉睡去。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陷进了一张鹅绒床,床垫柔软得让人觉得自己被裹在云团中。他口干舌燥,命根子却硬得像铁棒。于是他翻身下床,找到夜壶撒尿,边尿边发出满意的呻吟。

房间很暗,但透过百叶窗的缝隙,道道金黄色阳光照射进来。提利昂把命根子甩干后,蹒跚着踏过花纹繁复、柔软如同新春草地的密尔地毯,笨拙地爬上窗边座位,掀开窗户,想瞧瞧瓦里斯和诸神究竟把他送来了何处。

窗下,六棵樱桃树把一个大理石水池围在当中,细长的棕色树枝业已褪得光秃秃的。一个男孩裸身站在水池中,手握刺客的细剑摆出决斗的姿势。他轻盈俊朗,年龄不超过十六岁,留着齐肩长直金发。那雕像实在太逼真,以至于侏儒看了良久才意识到是彩绘大理石做的,虽然反光的剑是真剑。

池子对面耸立着一堵十二尺高的砖墙,墙顶装有铁刺,墙外便是城市——海一般的瓦片屋聚集在海湾边。他看见了众多方砖高塔,看见了一座雄伟的红庙,看见了位于远方山丘上的寝宫。远处,阳光在深水上闪耀,渔船穿行海湾,风帆迎风招展,他甚至能看见靠港的大船直立的桅杆。这里肯定有去多恩或东海望的船。不过他既没船费,也不是划桨的料。我可以签约做送饭小厮,让船员们一路搞我一路把我送回狭海对岸。

他还没弄清自己身在何处。这里连气味都如此奇异。凛冽的秋风中弥漫着古怪的香料,从墙外的街道依稀飘来喧哗声,似乎是瓦雷利亚语,但五个词里他最多能听懂一个。这不是布拉佛斯,他得出结论,也不是泰洛西。光秃秃的树枝和风中的寒意也排除了里斯、密尔和瓦兰提斯。

听到身后的开门声,提利昂转身面对这里的胖主人。“这是潘托斯,对吧?”“就是这样,还能是哪儿呢?”

潘托斯。好吧,至少不是君临,还不算糟糕透顶。“妓女能上哪儿去?”他脱口问道。“跟维斯特洛一样,妓女都上妓院去。可是啊,我的小友,你不能上那儿去。从我的仆婢中挑选吧,她们都会乖乖听话。”“他们是奴隶?”侏儒有些尖刻地问。

胖子捻捻擦了油的黄胡子尖——这是个提利昂看来颇为猥琐的动作。“根据一百年前布拉佛斯人强加于我们的和约,潘托斯废除了奴隶制度。我只是说他们会乖乖听话。”伊利里欧费力地鞠了个半躬。“我的小友,请原谅我暂时失陪。忝居这座伟大城市的总督之一,付出的代价便是要不时前去开会。”他一笑就露出满嘴扭曲的黄牙。“请随意参观我的宅子,包括地下室,但不要出院墙。你在此逗留过的消息走漏出去就不妙了。”“逗留?你是说我还另有目的地?”“今晚咱们有的是时间谈论此事,我的小友,到时候咱们一边大吃大喝,一边决定远大前程,如此可好?”“很好,我的胖友,”提利昂答道。他把我当成做生意的筹码。在自由贸易城邦的富商们眼中,任何东西都可以出卖。“香料爵爷和奶酪大王,”父亲大人曾轻蔑地评价他们。要是伊利里欧•摩帕提斯发现死侏儒比活侏儒更有利可图,恐怕等不到第二天提利昂就会被打包塞进酒桶运回去。在那天到来之前,我必须脱身。那天是一定会来的,他对此不抱幻想:瑟曦决不会忘记追杀他,即便詹姆也咽不下父亲中箭毙命这口气。

微风拂过裸体剑客的雕像,窗外水池泛起了涟漪。这让他想起自己在错误的春天里的短暂婚姻,泰莎会这样弄乱他的头发,但那是父亲的守卫们强暴她之前的事。逃亡途中,他想起了这些守卫,想算清楚参与的究竟有多少人。他还以为自己记得呢。十二个?二十个?一百个?他搞不清,只记得他们都是高大强壮的成年人……但事实上,任何人都比十三岁的侏儒更高大强壮。泰莎一定记得。毕竟,他们每人给了她一枚银币,她只需清点银币数量就可以了。他们付银币,而我付了一枚金币。父亲坚持要他也付账,因为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妓女还能上哪儿去?”他又一次听见泰温公爵的话音,又一次听见弓弦震动。

总督允许他在宅子里随意参观,他决定加以实行。他在一个镶嵌宝石和祖母绿的雪松木箱中找到了干净衣服。费劲地穿衣服时,他意识到这些衣服实际上是给小男孩准备的,花纹装饰有些过时,但还算美丽,真正让人受不了的是裤腿太长、袖子又太短,而衣服领口——如果他找得到办法扣上的话——足以把他勒成婚宴上的乔佛里。衣服上有虫蛀的痕迹。算了,至少没呕吐物的臭味。

提利昂的探索从厨房开始。他自行取了奶酪、面包和无花果就开吃,两个胖女人和一位厨房小弟在一旁警惕地打量着他。“早上好,美丽的女士们,”他边说边鞠了一躬,“你们知道妓女会上哪儿去吗?”眼见对方毫无反应,他又用高等瓦雷利亚语重复了一遍,只是不得不将“妓女”替换为“交际花”。这回,那个年轻些、也更胖些的厨娘耸了耸肩。

要是他把厨娘拖去卧室会发生什么呢?他们都会乖乖听话,伊利里欧如此宣称。但说到底,提利昂不认为自己想要这两个女人。年轻的那个岁数已足以当他妈,老的那个则足以当年轻这个的妈。两个人的肥胖程度都堪比伊利里欧,奶子比他畸形的头更大。我很可能会被那对奶子闷死。当然了,世上有更糟糕的死法,比如他父亲大人的死法。他要是给我拉出点金子来就更好了。泰温公爵虽然在亲情关怀上很吝啬,但钱财方面却向来慷慨。比没鼻子的侏儒更可怜的是没鼻子的穷光蛋侏儒。

提利昂把胖厨娘留给面团和锅子,前去寻找伊利里欧昨晚放他出来的那个酒窖。酒窖并不难找。窖里的酒足够他喝上一百年,包括河湾地的甜美干红、多恩的酸红酒、白色的潘托斯琥珀酒、绿色的密尔蜜酒、六十桶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甚至有从传奇的东方,从魁尔斯、夷地和阴影旁的亚夏进口的酒。挑来挑去,提利昂最后挑中一桶烈性葡萄酒,标签上说这来自伦赛佛德•雷德温伯爵的私人窖藏,他是现任青亭岛伯爵的祖父。酒入口味淡,但事后上头,色泽深紫,在幽暗的酒窖里近乎浓黑。提利昂为自己满上一杯,再倒了满满一壶,准备带到樱桃树下的花园里好好品尝。

但他出错了门,结果找不着窗下的水池了。不过不要紧,宅子背后的花园不仅一样漂亮,而且更为宽敞。他一边喝酒一边漫游。这里的院墙比大多数城堡的城墙还高,墙头的铁刺没有人头的点缀,实在是大煞风景。提利昂想象老姐的头插在上面会是什么样,耀眼的金发用焦油固定,苍蝇嗡嗡地在嘴里飞进飞出。提利昂决定让詹姆享受她旁边那根铁刺。是的,老哥老姐怎可分离?

要是有绳子和抓钩,他就能翻过院墙了。他胳膊有力量、人又不重,只需躲开尖刺就行。明天一早便着手找绳子,他决定。

在漫游途中,他一共发现了三道门——配有城门楼的大门,兽舍旁的侧门和隐藏在纠结的淡绿色常春藤中的花园秘门。秘门上了锁,另两道门都有人把守。那些守卫长得很胖,脸光滑得像婴儿的屁股,个个头戴尖刺青铜盔。提利昂一眼就认出他们是那帮名扬海外的太监,他们的故事传遍了世界各地。据说他们无所畏惧,也感觉不到疼痛,对主人誓死效忠。我要是有几百个这样的卫士就好了,他心想,很遗憾我没在成为乞丐前想到这点子。

他沿着廊柱围成的走廊,穿过尖顶拱门,来到一个瓦片铺成的院子。一个女人正在井边洗衣服,看上去与他年龄相仿,暗红色头发,宽脸上长满雀斑。“喝酒吗?”他问她。她狐疑地回望。“我没带多余的杯子,咱们得共用一个。”洗衣妇拧干所洗的几件外衣,把它们晾起来。提利昂提着酒壶坐到石凳上。“告诉我,我能信任伊利里欧总督几成呀?”总督的名字令她抬眼看过来。“一成也没有?”他咯咯发笑,盘起畸形的腿,喝了口酒。“我可不愿乖乖扮演这奶酪贩子希望我扮演的角色。但我有什么选择呢?大门出不去,你能把我藏在裙子里面吗?那样的话,我会非常感激你的,说不定还会娶你当老婆哟。反正娶过两个,娶第三个又何妨?至于我们的新房嘛……”他朝她摆出缺了半个鼻子的侏儒所能摆出的最灿烂的笑容。“我有个外甥女住在阳戟城,我没告诉你吗?等我跟她在多恩领重逢后,我可以搞出好些乱子来。让外甥女和外甥打架,这不是很好玩吗?”洗衣妇晾起伊利里欧的外套,那外套大得可以作风帆。“你说得对,我真是满肚子坏水,应该去长城好好反省。加入守夜人军团,所有的罪恶就被洗清了,大家不都这么说吗?可惜啊,亲爱的,到时候我们就不得不分手了。守夜人弟兄不准讨老婆,夜里没有长雀斑的好老婆帮着暖床,陪伴你的只有寒风、咸鱼和馊啤酒。夫人,你觉得我穿上黑衣会不会显得高大些啊?”他又倒了一杯酒。“说说你的意见吧。去北方还是南方?是忏悔昔日的罪过还是制造新的分歧?”

洗衣妇人看了他最后一眼,拣起篮子,自己走了。我天生没有讨老婆的命啊。提利昂心想。酒壶不知何时已经空了。要不要回酒窖里灌满呢?然而烈酒已经让他头脑发晕,下酒窖的台阶又是很陡的。“妓女上哪儿去了啊?”他询问晾衣绳上飘摇的衣服。之前他忘了询问洗衣妇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不是暗示你是妓女啊,亲爱的,我只想弄清楚答案。从父亲那里他得到了一个回答。“妓女还能上哪儿去?”泰温公爵这样说。可是她爱我。她是农夫之女,可是她爱我,还嫁给了我,她信任我。

空酒壶从他手中松脱,滚到院子的另一头。提利昂站起来,去拾那酒壶。当他矮下身子时,看到一个破裂的瓦片中长出了几朵蘑菇。那些蘑菇看似很白,菇伞下却有暗如凝血的斑点。侏儒拔了一根来嗅。这菇美味,他心想,却带有剧毒。

蘑菇一共七朵。七这个神圣的数字或许暗示着什么。于是他把它们全拔了下来,再从晾衣服的地方偷了个手套来包好,塞进裤兜里。这番折腾让他又一阵头晕,他只能爬回石凳边,蜷起来闭上眼睛。

等他再次睁开眼,已经回到了卧室,倒在那张天鹅绒的软床上。一位金发女郎摇着他的肩膀。“大人,”她说,“您的洗澡水准备好了。伊利里欧总督要您在一小时之内准备好,与他共进晚餐。”

提利昂从枕头堆里伸出脑袋,双手支着头。“是我在做梦呢,还是你真的说的通用语?”“我会说通用语,大人,我是被买来取悦国王的。”她年轻漂亮,身材苗条,生了一对蓝眼睛。“你肯定干得不错,亲爱的。请给我倒一杯酒。”

她为他倒了一杯。“伊利里欧总督派我来为您搓背、暖床。我叫——”“——你叫什么与我无关。你知道妓女上哪儿去了吗?”

她脸红了,“妓女当然是去赚钱了。”“或是去赚宝石、衣服、城堡。可她们究竟会上哪儿去呢?”

女郎给弄糊涂了。“这是个谜语吗,大人?我猜谜语不在行。您能直接告诉我答案吗?”

不能,他想,况且我自己也讨厌谜语。“我什么也不想跟你说,你也什么都不要问。”你全身上下我唯一感兴趣的是你两腿间的部位,他几乎把这话说出口。话堵在舌头上,但他没有张嘴。她不是雪伊,侏儒告诫自己,她只是一个自以为在跟我玩猜谜游戏的小傻瓜。说实话,连她的下体也不怎么吸引人。得了,我真是病得不轻。“不是说洗澡水准备好了吗?我们可不能让伟大的奶酪贩子久等。”

洗澡时,女郎替他洗脚、搓背、梳头,还把好闻的油膏擦到他的小腿处,以减轻他的酸痛。之后她为他再一次穿上小孩的衣服:一件有些发霉的深紫色马裤,一件装饰了金边的蓝天鹅绒上衣。“晚餐后大人还需要我吗?”替他系鞋带时她问。“不用,我跟女人两清了。”我跟妓女两清了。

郁闷的是,女郎误解了他的拒绝,“如果大人喜欢男孩,我可以替您安排一个。”

大人想要他的老婆。大人想要一个叫泰莎的女孩。“除非他知道妓女上哪儿去了。”

女郎抿紧嘴唇。她鄙视我,他意识到,但绝不可能有我自我鄙视的程度深。提利昂•兰尼斯特心知肚明,他干过的绝大多数女人都极为鄙视他这副尊容,但好歹那些人装得脉脉含情。一点真诚的厌恶好比宿醉后的苦酒,对人有好处。“我想我改主意了。”他告诉她,“在床上等我。如果可以的话,别穿衣服,估计到时候我会醉得解不开你的衣服。把嘴闭上、腿分开,咱们共度良宵。”他淫荡地看了她一眼,想吓吓她,她表现出来的却只有反感。谁怕侏儒呢?即便他十字弓在手,泰温大人也毫不惧怕。“被干的时候你会浪叫吗?”他问他的床奴。“如果大人高兴的话。”“勒死你大人才高兴。我就是这么处置上一个妓女的。你以为你的主人在乎你的死活?当然不。你这路货色,他有上百个,但他只有一个我。”这回当他咧嘴笑时,他看到了她的恐惧。

伊利里欧斜躺在加垫沙发上,大把大把地从一个木碗里抓小辣椒和珍珠洋葱吃。他额上布满斗大的汗珠,肥脸上的猪眼睛一闪一闪的。他手上的戒指熠熠发光,其中有玛瑙、猫眼石、老虎眼、碧玺、红宝石、紫水晶、蓝宝石、绿宝石、黑玉、翡翠、还有一颗巨大的黑钻石及一颗巨大的绿珍珠。光这些戒指就够我一辈子衣食无忧了,提利昂饶有兴味地想,只要拿把切肉刀把它们割下来。“坐啊,我的小友。”伊利里欧挥手示意。

侏儒坐进椅子里。这把加垫“王座”对他来说实在大得过分,乃是用来摆总督那张肥屁股的,为防万一,椅子脚还特别加厚加固过。提利昂•兰尼斯特可说一辈子活在巨人的世界里,而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豪宅将这种不适感提升到了荒诞的程度。我就像长毛象巢穴里的老鼠,他心想,万幸这头长毛象有个酒窖。想到酒窖,他又渴了,于是开口要酒。“我送来的女孩你喜欢吗?”伊利里欧问。“要女孩的话我自己会叫。”“如果她做得不好……”“她完全尽职尽责。”“我想也是。她是在里斯受训的,里斯人把性爱上升到了艺术高度。我招待过的那位国王对她非常满意。”“我是个弑君者,你没听说吗?”提利昂坏笑着喝了口酒,“我不要国王的残汤剩羹。”“如你所愿。我们用餐吧。”伊利里欧拍了拍手,仆人们便把菜端上。

先上螃蟹扁鲨汤和鸡蛋酸橙冷汤,接着端来蜂蜜鹌鹑、烤羊排、红酒泡鹅肝、黄油萝卜和乳猪。提利昂看到丰盛的食物就想吐,但出于礼貌,还是决定象征性地尝一匙汤——谁知这一匙就让他着了道。看来,那两个厨娘虽然又老又肥,活干得着实不赖。即便在宫里,也没尝到如此美味。

他一边吮着鹌鹑骨头,一边问起伊利里欧早上的会议。胖子耸耸肩。“还不净是东方的麻烦事。阿斯塔波和弥林相继陷落,两个都是世界创立之初就存在的吉斯奴隶城市。”乳猪切得很精致。伊利里欧拿起一块烤得香脆的猪肉,蘸了李子酱,送到嘴边大快朵颐。“奴隶湾离潘托斯十万八千里。”提利昂用匕首插起一块鹅肝。据说弑亲者会受到八方诸神的诅咒,他打趣地想,我还挺享受地狱的生活嘛。“确实如此,”伊利里欧表示同意,“不过世界本是一张巨网,牵一发而动全身。酒?”胖子大嚼特嚼一块辣椒,“哦,来点更妙的。”他再次拍了拍手。

仆人端上一个盖住的盘子,放到提利昂面前,伊利里欧倾身越过桌子拿掉盘盖。“是蘑菇,”总督就着四溢的香气宣布,“大蒜煮的,淋上黄油,味道鲜美无比。尝一朵吧,朋友,哦,尝一朵就会停不住。”

提利昂已把一朵肥大的黑蘑菇送到嘴边,一听此话忽然停住。“还是您先请,大人。”他把盘子朝主人推回去。“不,不,”伊利里欧总督又把盘子推回来。那一刹那,满身肥肉的奶酪贩子似乎变成了个淘气孩子。“你先请。我坚持这点,因为这是厨子专门为你烹制的。”“是吗?”他想起了厨子,想起她手上的面粉和高耸乳房上的暗蓝色血管。“她真好心,可……不用了。”提利昂把手中蘑菇扔回黄油蘸料里。“你多心啦,”伊利里欧透过黄色八字胡笑道。提利昂猜测这胖子大概每天早上都给胡须上油,好让胡须时刻金光闪闪。“据我耳闻,你可不是胆小鬼啊!”“在七大王国,宴会上主人毒死宾客是滔天大罪。”“在这也一样。”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拿起酒杯。“不过,如果宾客一心求死,主人家有义务满足他的一切需求,不是吗?”他吮了一口酒。“不到半年前,奥德罗总督就是被蘑菇毒死的,听说他走得并不痛苦,不过是肚子绞痛,两眼刺痛,然后就没了。吃几块鲜美的蘑菇总比砍头舒服,是不是?反正都是死,何不就着大蒜和黄油,非要尝到鲜血的味道呢?”

侏儒盯着面前的盘子。大蒜和黄油的香味让他垂涎欲滴。即便知道这些蘑菇意味着什么,一部分的他也很想吞下去。他没有勇敢到坦然承受钢刀的地步,但咬几口蘑菇并不太难。这个想法令他不寒而栗。“你看错我了。”他听见自己说。“是吗?我表示怀疑。如果你宁愿被酒淹死,只需开口,我也能安排。一杯一杯地灌是对时间和美酒的浪费。”“你看错我了,”提利昂提高声调重复。黄油蘑菇正在灯光下闪烁,黑黝黝地十分诱人。“告诉你,我不想死。我还有……”他不确定该说什么。我还有什么?还有半辈子好活?还有事情要做?还要养孩子、治理领地,爱护老婆?“你现在一无所有,”伊利里欧总督接口,“但我们携手,可以改变一切。”他从黄油里捡出一朵蘑菇,张嘴就咬。“确实美味。”“蘑菇没毒。”提利昂有被捉弄的感觉。“当然没有。我为什么要害你呢?”伊利里欧总督又吃了一朵。“你和我,咱们应该多点信任,是不是?来吧,吃。”他又拍了拍手。“前路是艰辛而又光明的,我的小友吃饱了才有力气上路。”

仆人端来填满无花果的苍鹭、杏仁奶浇小牛排、奶油鲱鱼、糖霜洋葱、味道呛口的奶酪,几盘蜗牛、甜面包以及带羽毛的黑天鹅。在这些食物里,提利昂没碰天鹅——这让他想起与老姐共进的晚餐——享用了苍鹭与鲱鱼,以及几片糖霜洋葱。仆人频频为他斟满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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