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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0 02: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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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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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顺利留学美国

让你顺利留学美国试读:

内容提要

本书讲述了,我们应该怎样进入美国,然而我们进入美国之后的目的是什么,我们需要了解美国哪些教育情况,在美国留学的学生为了前途怎样去奔波的。

方案一 移民进入美国

★美国有人专门办理投资移民业务,具体做法是,你只需投资十几万美元,其它的资金由美国人投入,其事业在名义上归你,实际上由美国人操纵,你可以得到合法身份,但有可能拿不回投资或在若干年后能拿回部分投资。★申请人等候面谈通知的时间会依每个领馆而有所不同,但一般至少超过60天。当面谈时间确定后,电请人即会收到领馆通知。★有条件居留者也可以在海外调整身份,成为正式的永久居民。★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须从事教学或研究至少3年并应提交原雇主的证明信函,如果是在美国大学担任教授,该学校须证明这一职位是终身职位或者终将成为终身职位。以移民的手段成为美国人,这不是做梦。你有美国亲戚或者你有去美国做生意的想法,那你的事儿就成了一半,然后你就照着我书上写的去做吧。

第一步:了解移民美国的相关政策

★也就是说,美国公民的直系亲族,只要不是美国法律规定不准进入美国的,均可以不受限制地被发给移民签证,移民美国。★美国有人专门办理投资移民业务,具体做法是,你只需投资十几万美元,其它的资金由美国人投入,其事业在名义上归你,实际上由美国人操纵,你可以得到合法身份,但有可能拿不回投资或在若干年后能拿回部分投资。★美国每年提供共14万个移民签证给职业移民、特殊移民和投资移民,目前职业移民的分类及配额均按工990年移民法案而定。

移民美国曾经是许多人的梦想,移民美国的关键是获得美国移民签证(Immigration Visa)。移民签证主要途径有以下四大类:

1.亲属移民

2.投资移民

3.婚姻移民

4.职业移民1.亲属移民的相关政策(1)亲属移民

[1]直系亲属移民

根据美国新、老移民法,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移民美国是不受名额限制的。也就是说,美国公民的直系亲族,只要不是美国法律规定不准进入美国的,均可以不受限制地被发给移民签证,移民美国。

美国移民法界定的直系亲属是指:

a.美国公民的配偶;

b.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c. 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

[2]其他亲属移民

除了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非直系亲属申请移民要受到美国移民法规定的年度限额的制约。非直系亲属依照其亲属关系的亲疏,分为四类优先人员:

a.第一类优先(P1):根据美国1990年新移民法的规定,第一类优先每年的限额为23400人。

第一类优先移民的对象:

▲美国公民的已成年(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包括养子、女(16岁以前领养的)和继子、女(18岁以前其继父母已结婚);

▲PI-2: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的非婚生、或婚生的未成年子女;

b.第二类优先(P2):根据美国1990年新移民法,第H类优先的移民配额每年为114,200人。第二类优先移民对象:

▲P2-1: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的配偶

▲P2-2:美国永久居民的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包括规定范围内的养、继子女

▲P2-3:以及他们的21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包括合法离婚的单身子女

c.第三类优先移民(P3),根据美国1990年新移民法,第三类优先的年度配额为每年23400人。

第三类优先移民的对象:

▲P3-1: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包括合符规定的养子、女,继子、女

▲P3-2:以及已婚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的配偶

▲P3-3:和他们未满21周岁的子、女

d.第四类优先(P4)根据美国新移民法,第四优先移民的年度限额为每年65000人。

第四类优先移民对象:

▲P4-1: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不受年龄限制)

▲P4-2:兄弟姐妹的配偶

▲P4-3:以及他们的未满21周岁的子、女2.投资移民的相关政策

一九九〇年美国新移民法中一个主要的变化是把投资移民单独作为一种移民类别写入了新移民法,也就是说,投资者移民在美国移民史上第一次被作为一种特别的法规正式写进了移民法。这项移民的细则虽然尚未公开报道,但移民法本身已规定了投资移民的基本条件。(1)投资移民的限额

从1991年10月1日起,新移民法每年向全世界提供10000名额的投资者签证。(2)投资移民所投资的企业类型

[1]新的商业企业,比如:快餐业、洗衣店。洗车厂等。

[2]原来已有的企业,但投资者对其进行扩大。整顿共至少要新雇用10名美国劳工。

[3]新企业必须保证能至少运行两年以上,如果新企业连续亏损难以维持二年,投资人可能会得不到移民绿卡。(3)新移民的捷径

美国有人专门办理投资移民业务,具体做法是,你只需投资十几万美元,其它的资金由美国人投入,其事业在名义上归你,实际上由美国人操纵,你可以得到合法身份,但有可能拿不回投资或在若干年后能拿回部分投资。3.婚姻移民的相关政策

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申请去美国完婚并定居美国应了解什么是K签证:

所谓K签证是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未婚妻或未婚夫)及其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的签证。其中:(1)K-1签证是专门颁发给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2)K-2签证是专门颁发给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的划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包括未婚配偶的继子、女(指和其前夫(妻)所生的子女)、养子、女等。4.职业移民的相关政策(1)概述

职业移民又称工作移民,它是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是除亲属移民之外的另一大类移民方式,这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又具有某些方面的专长和实力,并且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来讲,无疑是一种重要的途径。

根据1996年的移民法案,美国每年提供共14万个移民签证给职业移民、特殊移民和投资移民,目前职业移民的分类及配额均按工990年移民法案而定。(2)第一优先职业类

下面介绍包含在第一优先职业类中的三个小类。

[1]具有特别能力者

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领域中具有超出普通人能力的人。其具有公认的杰出成就并享有全国或世界性声誉。如果移民美国,只要继续从事其专业工作,无需事先找到美国雇主,但条件是其工作将会实质性地有益于美国。具体地讲,具有特别能力者必须是那些在上述各领域中有重大发明、突破或杰出成就的人,并因其成就获得其国家甚至世界公认同时获得有关重大奖励,比如诺贝尔奖或其他举世公认的成就奖。

[2]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是指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其成就也必须为国际所公认并获得过重大学术奖,进入美国的目的也是在某一研究机构或大学继续从事其原有的研究工作。不过,这一类别的人主要申请移民必须首先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而且该雇主机构必须在研究中曾经取得过重大成就并雇有其他全日制研究人员。

[3]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

跨国公司派驻美国的行政主管和经理也被归入“优先工作人员”类。不过,同前两个小类不同的是,这一类别涉及到若干对公司和个人的规定。

第一优先职业类每年获得的签证配额为4万个,同时也是在申请移民时在整个职业移民类中唯一免除申请永久性劳工证的类别。这一类别由于对申请人的要求高,普通人很难达到标准,故其签证配额历年来使用不完。(2)第二优先职业类

第二优先职业类共分为两个小类。

[1]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

是指专业人员,即从事那些至少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有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才能够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从事典型的专业性工作一般包括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等。“高等学位”是指学院或大学学士学位以上之学位(即不低于硕士学位)或同等专业水平,也就是说,一个人从事专业性工作仅有两年,但具有硕士学位,即符合这一类别;或者,一个只具有学士学位,但从事其专业性工作超过五年,也符合这一类别。不过,这种学位或相当的专业水平是以美国的学位或美国专门的评估机构所评定的水平为准。

[2]具有杰出杰才能的外国人

这一分类仅指在科学、艺术和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同前述第一优先类中的具有特别才能者相比,这一分类不仅领域范围更小,同时在所取得的成就上也更低,在名声上一般也最多具备全国性声誉。属于这一类别的外国人,其也可能属于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但并非必须如此,其可能具有高等学位但不一定从事专业性工作,或从事专业性工作而不一定具有高等学位,但要符合这一类别,该人土至少具有超过普通人的才能并有杰出的成就。此外,该人士所具有的杰出能力及其取得的杰出成就,将有益于美国的经济、文化或教育,符合这一类别的人,在申请移民时无需申请永久性劳工证,也可以豁免工作提供,这就是通常讲的“国家利益豁免”类。

第二优先职业类每年获得的签证配额也是4万个。这一职业类别中的第(1)类,即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是许多人申请移民的主要途径,以这一类别申请移民,虽然必须首先申请永久性劳工证,但因其在要求上低于第一优先类,在申请劳工证时又比第三优先类更为容易,因而成为具有专业知识和高等学位的外国人首先考虑的移民途径。就配额而言,虽然申请人不少,但这一类别除了本身的4万配额,每年第一优先类别有大量使用不完的配额也移交下来,因此每年的配额基本上够用,即使等候也不用很长时间。(3)第三优先职业类

第三优先职业类共分为三个小类:

[1]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

在本小类中,“专业人员”一词同第二优先类中第(1)类所指相同,在法律上,“专业人员”一向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只是泛指那些从事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备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方能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但第二优先类中第(1)小类和这一小类只有程度上的区别:前者要求硕士学位以上或者学士学位加上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而后者只要求普通学位,比如只要有学士学位,专业工作经验5年以下也符合要求。

[2]技术工人

指所从事的工作既不是专业性工作,也无需取得学位即能从事之工作。但该工作至少需要2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方能从事,当然,这里只是泛指。如果某项特定的工作,比如印刷机械修理,需要3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才能算技术工人,那申请时也须符合这一要求。

[3]非技术工人

指从事不需要培训或培训时间两年以下之工作的人,当然,具体的工作也许需某种特定的培训或经验,但如不超过两年则属于这一小类。

第三优先职业类每年获得的签证配额也是4万个,再加第一和第二类未用完的名额,但这一类中的第3小类的配额单列,每年不得超过1万个。第(1)和第(2)小类一般不用等候配额或等候时间一般不长,但第(3)小类配额等候时间通常超过6年。

第二步:准备好申请文件

★雇主应提交在劳工证申请表中所述之申请人的工作经历或经验证明。★证明包括雇用合同,其中应阐明申请人的工作职务、职责、报酬等。★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须从事教学或研究至少3年并应提交原雇主的证明信函,如果是在美国大学担任教授,该学校须证明这一职位是终身职位或者终将成为终身职位。★根据1996年移民改革法,从事健康护理工作的人,除了需要通过专业执照考试外,还须通过外国护理学校毕业生委员会的考试并有符合其工作要求的英语水平,健康护理人员(医生除外)主要包括:护士、理疗师、职业辅导治疗师、医疗技术人员、助理医师等。

不管以何种方式移民美国,都应该准备好办理移民签证时需要的各种文件。1.亲属移民准备什么文件(1)直系亲属移民的条件

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2)其他亲属移民的条件

[1]第一类优先移民所需的文件表格

a.表1-130

b.归化证明书(美国公民证书)及出生证明书

c.移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及与其父母关系证明

d.移民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e.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

[2]第二类优先移民所需的文件表格

a.表I-130

b.绿卡持有人的绿卡及出生证明

c.移民申请人现行户籍证明。出生证明

d.移民申请人与绿卡持有人的关系证明

e.移民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f.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

从目前情况看,申请P2的人上较多,形成了排队现象,一般要等候2年左右甚至更长的时间。

[3]第三类优先移民所需的文件表格

a.表1-130

b.美国公民的归化证明及出生证明

c.移民申请人现行户籍证明、出生证明

d.移民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e.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

[4]第四类优先移民所需的文件表格

a.表1-130

b.美国公民的出生证明、归化证明

c.移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d.移民申请人与美国公民的关系证明e.移民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f.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

应该指出的是、第四类优先的配额少,即:只能占移民总额27万的24%,即64800人,而全世界有260万人在申候,其中:中国大陆有20万,因此排候期相当长。一般估计,中国大陆要等候8-10年,香港40年,澳门1年。2.投资移民准备什么文件

投资者向移民局提出投资移民申请,需要提交的申请表格及证明如下:(1)1-526表,即“外国企业家移民申请表”(Immigrant Petition By AlienEntrempeur)。该表由投资者填写并签名。也是投资移民申请需提交的唯一的表格。(2)海外汇款及金额的证明。如果是投资于农村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则应提交州政府有关机构的证明。(3)购买投资物品及资产的发票或订货合同,或者供货商的赊销协议。(4)租赁或购买经营场地的合同或契约及经营场地的照片。(5)经营场地的修建或装修合同及设计图。(6)未来3年的详细经营计划,其中包括现金流向、雇员聘用等。(7)如果是营运中的企业,则应提交公司利润税单、工资税单及雇员工资表。(8)会计年度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资产平衡表、损益表等。(9)股份公司注册证明或非股份公司的产权证明或股权证明。(10)营业执照或营业登记证明。(11)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证明。(12)业务营销规划、企业宣传口号或广告。(13)如果是联合投资,则应提交投资者或股东协议。(14)申请人信函。该信函应放于材料之首,其内容为概述申请人的简况、资金来源。投资性质、投资的进度、是否符合投资移民的要求(包括投资金额、雇用员工及其工作职责、报酬)以及提出的证明材料,等等。(15)申请费。(16)申请人认为有用的其他证明材料。3.婚姻移民准备什么文件(1)美国公民要准备下述文件

[1]身份证明,包括美国出生而自动成为美国公民者的证明;

[2]未婚证明,订婚证明,订婚照片,有关书信及亲友证明、公证文书等;

[3]未婚双方相逢、相爱的时间、地点、证婚人等说明;

[4]双方证件照片各三张。(2)申请人应该准备以下文件

[1]身份证明

[2]未婚证明,并经公证

[3]订婚照片,说明双方相逢,相爱地点、时间、证婚人等说明;

[4]证件照片三照4.职业移民准备什么文件(1)申请表格

[1]1-140表,即“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表”。

[2]ETA-750表,即“外国人工作证明申请表”(如果属于劳工部划分的A类职业中的申请人需填写此表),也就是说,只有职业移民类别中的第一优先职业类(优先工作人员)无须向移民局填报此表,其余均需填报此表。

[3]申请费。(2)普通类别的证明材料

普通类别指需要首先申请劳工证的所有类别。其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

[1]获得劳工部批准的劳工证

向移民局申请时,需要提交该表(即劳工证)的正本。

[2]学历证明

必须提交在劳工申请表中所述之申请人的证明。这些材料包括毕业证书、成绩单、学位证书等。如果申请人在美国以外所受的教育,则最好能够提交经过文凭评估的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

雇主应提交在劳工证申请表中所述之申请人的工作经历或经验证明。这些村料主要包括:申请人原雇主的信函或经公证的证明、或提交其原有的工资税单或同事工友等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本人或其他人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具有某种必需的专业知识或技术的叙述性证明。

[4]申请人获得雇用的证明

证明包括雇用合同,其中应阐明申请人的工作职务、职责、报酬等。如果雇用已经发生,则应提交个人工资税单等。但第一优先职业类中的第一个类及第二优先类别中“国家利益豁免”类可免除事先获雇用的要求。

[5]雇主支付薪资能力的证明

不少被移民局拒绝的申请,其主要原因之一即在于提出申请的雇主公司太小,被认为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支付规定的薪资,为证明支付薪资能力,雇主需提交最近两年的公司税单,包括利润,工资税等等,还有资产平衡表、损益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证明等,以说明雇主的财务状况。如果是新公司,则不必要求两年的税单。没有税单的公益性公司则需提交年度报表。当然,证明付资能力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讲,公司越小,要求提供的证明则越多;公司越大,要求提供的证明则越少;如果是国际著名的大公司(如迪斯尼乐园、环球影片公司),则根本无需提交任何证明。(3)特殊类别的证明材料

特殊类别指免除劳工证申请的类别,包括移民局规定的豁免和劳工部规定的豁免。特殊类别除上述有关材料须全部提交外,还应按其具体的不同类别提交如下有关材料:

[1]具有特别能力者

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或者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成就者证明,这种杰出成就的主要证明是其所获之国际性大奖。如果未获得过国际公认的奖励,则应具备以下所列之至少三个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

由于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行业出版物或重要媒体所记载或报道;

曾经或现在仍然作为其行业评判或评选的评判员或评委委员;

在有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发表过专业著作或者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

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

身为某一著名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身处高薪阶层(年薪至少10万美元);

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表演的票房价值或者其唱片、磁带、光碟或影带等的销售有极好的商业收入。

[2]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须从事教学或研究至少3年并应提交原雇主的证明信函,如果是在美国大学担任教授,该学校须证明这一职位是终身职位或者终将成为终身职位。如果雇主是私立机构,则应证明该展主曾取得过突出的研究成果并展有另外3名以上的全职研究人员,除此以外,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下列中之至少两个条件并提供有关证明:

因为学术成就而获得奖励;

作为必须具有杰出学术成就方能参加之有关学术协会的成员;

其工作或成就被他人在专业出版物中予以专门记载或介绍;

作为行业评委的成员;

在科学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其学术著作或登载其学术文章的专业学术期刊为全世界发行。

[3]跨国公司行政主管或经理

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以优先工作人员类别申请永久居留,无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其向移民局申请所需提交的表格和其他证明材料应按照申请L-l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以证明雇主的资格及申请人的资格。

[4]理疗师

理疗师是劳工部划入豁免劳工证申请的类别,以理疗师申请职业移民,除了上述“申请表格”、“普通类别的证明材料”项所列有关表格和材料外,还需提交州一级的专业执照证明或通过州一级执照考试的证明,如果既没有执照又未通过考试,则应提交州一级理疗师执照机构出具的资格证明。

根据1996年移民改革法,从事健康护理工作的人,除了需要通过专业执照考试外,还须通过外国护理学校毕业生委员会的考试并有符合其工作要求的英语水平,健康护理人员(医生除外)主要包括:护士、理疗师、职业辅导治疗师、医疗技术人员、助理医师等。

[5]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者

要证明申请人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者,至少应符合下列要求中的王项并提交相关证明:

具有同其杰出能力有关领域之学术学位;

在该领域内从事全职研究工作10年以上

具有该行业的专业执照;

属高薪阶层(年薪至少75 000美元);

为有关专业协会成员:

在有关行业取得了公认的成就或贡献。

[6]在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者

要证明中请人属于在艺术与科学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的人,至少应符合下列要来中的两项并提交相关证明:

获得过国际公认的奖励或奖品;

身为经过挑选方能参加之国际组织协会的成员;

其作品在专业出版物上被介绍;

作为或曾经作为国际性比赛或活动的评委成员;

在科学或学术上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在国际性刊物上撰写过科学或学术的专业文章;

其作品至少在两个国家展出过。

[7]宗教人员

从1997年10月1日起,宗教人员作为职业移民类别仅包括神职人员,如牧师、神甫、修土、修女、和尚、尼姑、传教土等,原属这一移民类别的宗教工作人员不在其中。

宗教人员申请职业移民,除普通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交其资格证明,这些证明主要包括:其从事该宗教职业的官方证明、执照或其他证明;其宗教领袖或总部所出具的证明信函,证明申请人从事该宗教职业的性质及工作时间。要符合这一类别,申请人从事其职业工作至少超过2年。

在职业移民申请中,对有些案例,移民局除了雇主所提交的材料外,往往还进行独立的调查。其目的主要在于确认雇主及申请人的资格及背景。其时间长短不等,但通常超过四年,有的甚至超过2年。如果申请被搁置很长时间没有音信,又属于可能调查的类别,则一般是正在调查之中。

第三步:申请护照和签证

★如果亲族关系不能得到充分证明,或移民局怀疑亲属证明不足以证明这种关系,移民请求会被拒绝。★申请人等候面谈通知的时间会依每个领馆而有所不同,但一般至少超过60天。当面谈时间确定后,电请人即会收到领馆通知。★按照移民法,至少是照现在的规定,如果投资失败,投资者不仅无法收回资本,其永久居留身份也会丧失。

移民美国办理护照方法、步骤与留学美国所办的护照相同。这里我们只介绍签证的办理办法。1.申请护照

请参阅《方案二》内容2.申请签证(1)亲属移民的签证办理

各类优先移民在准备齐各类文件,填妥I-130移民申请表后,应由美国的亲属亲自到移民局地方办事处递交全部材料,这样司以处于优先排期的状况。如果用邮寄的办法,则失去了优先排期的条件,一旦出现材料延误,则更影响排期,如果美国的亲属在国外,则可交到美国驻当地的领事馆。

所谓排前是移民局在收到移民申请案之后,按先来先办的原则对申请人的个案排列处理。上述四类优先移民中,除第四类排期较长之外,其他三类优先排期也各不相同,等候6个月至8个月是常见的情况。

移民申请一旦获准,美国的亲属会收到移民局寄去的1-171表,申请人务必亲自持1-171表及其他文件前往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办理移民手续。中国大陆目前只有广州一个领事馆办理移民手续,其他移民也是在广州的美领馆办理。

如果亲族关系不能得到充分证明,或移民局怀疑亲属证明不足以证明这种关系,移民请求会被拒绝。(2)投资移民的签证办理

申请材料寄出后,如果有“技术性”错误,如申请表未签名、申请费不足或太多等,材料将会被原本退回,并附有改正说明。如果申请被受理,申请人一般1-2周内会收到移民局连同收据的受理通知,通知上的编号供查询时使用。在申请受理期间,如果移民局要求补交材料,会以I-72表通知申请人所需补交的材料。申请人则应在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

如果投资符合要求同时证明文件齐备,申请一般在1-3个月内即可获准。

如果受理期间申请人获通知要求面谈,则一般表示移民局对申请材料或投资计划有疑问。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则应进行认真准备,因为除调整身份以外,移民局通常不会要求面谈。

如果申请被拒绝,通常的原因可能是申请不符合要求或材料准备不足。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提出申诉,也可以重新再申请或者要求移民局“重新考虑”。这几种方式同职业移民申请一样。

投资移民申请一旦获得移民局的核准,申请人无论在海外领馆申请移民签证,还是在境内调整移民身份,一般都不会有很大问题。其配额通常都有现成名额。签证或调整身份的程序及要求同其他职业移民也完全相同。(3)婚姻移民的签证办理

美国公民应首先向居住地的移民局地方办事处提出正式申请,移民局在审查上述文件后,批准申请请求,并经美国配偶居住地的领事馆通知境外的申请人到领事馆办理K-1或连同办理K-2签证。(4)职业移民的签证办理

职业技术移民签证申请获移民局批准后,而且所申请的类别的配额截期也已到,申请人如果在美国境外,则需向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

当申请人收到NVC寄出的材料后,应将其中的OF-2301表,即,“移民签证及外国人登记申请表”的个人履历部分填好并尽早寄出。同时,如果材料全部收到,则应将OF-169材料清单表签名后寄出,表示申请人已收到全部材料,开始等候面谈通知。其他表格及材料则在面谈时提交。申请人等候面谈通知的时间会依每个领馆而有所不同,但一般至少超过60天。当面谈时间确定后,电请人即会收到领馆通知。

收到领馆面谈通知后,申请人即应按通知的要求完成各项准备,比如体检、无犯罪证明等,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预约的面谈,即正式申请签证,申请人在申请职业移民签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移民签证及外国人登记申请表”的正文部分。如果作为免除工作提供的优先工作人员的第一小类,也已获移民局批准,因此一般不需提交经济担保书。

移民局的1-797批准通知书。

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的全套材料影印件。

护照。至少6个月有效期。如有随行眷属,每人均需提交;

照片5张。应按要求拍摄。如有随行眷属,每人均需提交无犯罪证明。

体检证明。在于证明申请人未患有属不可入境类的疾病。

防疫接种证明。

申请费及签证费。

面谈通过后,即会发出移民签证。

第四步:转为永久居留

★当两年到期时,投资者向移民局提交的证明材料,同其在初次申请一样,证明其投资仍然符合规定,其临时绿卡的条件即可被解除,成为永久性绿卡。★有条件居留者也可以在海外调整身份,成为正式的永久居民。

不管以何种方式移民美国,都可以转为永久居留,也就是说获得“绿卡”。1.亲属移民永久居留

不论是直系亲属,还是非直系亲属,可以在任何时候移民美国。直系亲属不受配额限制。非直系亲属是有配额限制。但移民美国也不是难事。这从前面的叙述不难看出。如果你的直系亲属中有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我就有资格取得绿卡。进而取得永久居留权。2.投资移民永久居留

投资移民的绿卡申请获准,同婚姻绿卡一样,也只是条件性的临时绿卡。该临时绿卡有效期2年,在2年到期前的90天内,投资者须向移民局提出解除条件的申请。如超过2年,投资者未向移民局提出申请,其临时绿卡即自动取消,投资者也失去了在美的合法身份。

如果投资者在临时绿卡到期前向移民局提出解除条件申请,移民局将按照原有标准进行审查,范围包括:投资继续存在,即投资者没有撤回投资或减少投资;仍然雇有10名以上全时制美国工人;所投资的企业在继续营运;投资者仍然拥有所投资的企业。

正如婚姻临时绿卡是为了防止假结婚一样,投资临时绿卡也是为了防止假投资。因此,当两年到期时,投资者向移民局提交的证明材料,同其在初次申请一样,证明其投资仍然符合规定,其临时绿卡的条件即可被解除,成为永久性绿卡。

当然,按照移民法,至少是照现在的规定,如果投资失败,投资者不仅无法收回资本,其永久居留身份也会丧失。所以,准备选择投资移民的人,也一定要对这一移民类别在客观上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3.婚姻移民永久居留(1)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领取K-1签证进入美国后,夫妇双方必须在90天内完婚。(2)结婚后,按照美国新移民法,K-1持证人将获得二年期的“有条件永久居留权”。(3)在获得二年“有条件永久居留权”失效日期前90天,K-1持证人必须向居住地所辖的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申请面谈,以取得永久居留权。(4)所谓二年期有条件永久居留权是美国国会为防止外国人以假结婚方式取得永久居留权而特别颁布的“婚姻欺诈条例”而制定的新规定。凡假婚姻关系取得移民身份者均受此条例限制。新婚夫妇在二年期满之前90无须向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索取解除条件申请表1-751表,申请解除二年的临时永久居留条件。接获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通知面谈后,如无欺诈现象,即可第二次面谈,成为永久居民。

有条件居留者也可以在海外调整身份,成为正式的永久居民。夫妇双方如在有条件永久居留期内出国旅行,须在二年期满前半年内将申请取消有条件居留卡交给移民局,才可出国旅行。4.职业移民永久居留

须有一位美国雇主提供工作

如果你到美国为某一美国雇主工作,你就有资格申请取得绿卡。

通过受雇取得绿卡。你首先须有美国某雇主为你提供的一份特定的工作。雇主将作为请求人为你申请绿卡。美国政府发给你绿卡不是为了你的利益,而是为了帮助你的美国雇主。

事实上,要找到这么一位美国雇主并非易事,因为他不仅要给你提供一份工作,还须愿意为你办理申请绿卡的那些烦琐的文件和程序手续,包括做出你的财务记录和纳税情况以供移民局备查。你的美国雇主还得耐心等待,因为尽管你必须有一份工作才以有申请绿卡,但在你的绿卡申请获批准之前,你不能合法地开始工作。

为你提供工作的可以是美国一家公司或某一个人。倘若你本人已在美国开业,你本人或你的公司通常不能担任你自己的绿卡请求人,除非你的公司雇有许多雇员。如果你是文艺工作者你的代理人可以担任你的请求者,但你的薪金须由代理人支付,而不是由你表演的所在地支付。

在寻找美国公司或雇主给你提供工作时,你最好向雇主保证你不必因参与为你申请绿卡而承担任何法律风险。作为绿卡的请求人,他在你申请绿卡期间或进入美国之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而且他可以随时以任何理由宣布不再担任你的绿卡请求人,即使你获得绿卡并开始工作之后,他也可随时解雇你。

必须有合适的教育和工作经验为背景

从事为你提供的之份工作,你必须有相应的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验来从事给你的之份工作。比如,你是一位称职的物理学家,而给你的工作即是要你管理一面包厂,那你就不能以这项工作作为申请绿卡的依据,因为你根本没有管理面包厂的工作经历,尽管你的智力和在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使你有足够的能力干好这份工作。不管你声明自己怎样可靠、诚实、愿意努力工作,均无济于事。如果你缺乏从事所给工作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你的申请就不能获准。

没有条件合适的美国公民愿意或能够从事此项工作

如要通过受雇取得绿卡,首先得没有合适的美国人来做给你的之份工作。此项条件可能容易,也可能很难符合,这要视工作性质而定。不过,这个条件不象许多人想象的那样难以达到。许多工作确实难以找到合适或愿意干的美国人来做。通常,能够成功地申请绿卡的工作往往要有大学以上文凭,或有特殊的知识或技术。至于非技术性工作,如工作时间较特殊或有其它一些令人不快的工作条件,美国人不愿意问津,申请获取绿卡的可能性也较大。

方案二 以考察的身份进入美国

★申请人去美国是纯属商业方面的原因,不是为了旅游,不是为了探亲访友。这样做是为了减少美国领事官员的其他疑惑。★B-1签证持有人在美国的居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限之内,持证人只能在美国从事与商业目的有关的事务,这些商业事务不能为持证人带来经济收益。★所以,B-1持证人应该寻找比较适当的时机,比如,在入境后至少三个月后,以充分的理由申请永久居留。★如果申请延期未被批准,申请人也将收到一张被拒绝延长居留原因的说明。赴美国考察,学习人家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充实自己。如果你想,你可以借着考察的机会改进身份,留居美国。

第一步:了解商务考察签证

★B-1签证由于不必经过美国移民局的批准,而只须由美国使领馆审查批准,因此B-1签证申领时间会比较其他签证短一些。★B-1签证持有人在美国的居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限之内,持证人只能在美国从事与商业目的有关的事务,这些商业事务不能为持证人带来经济收益。★由于资金来源受到美国领事官员的怀疑,是B-1签证被拒绝的重要原因之一。★申请人去美国是纯属商业方面的原因,不是为了旅游,不是为了探亲访友。这样做是为了减少美国领事官员的其他疑惑。

以商务考察的身份赴美是进入美国最简单的办法之一。这里试作分析如下:1.容易获得通过

商务考察和访问签证。即B类签证,是一种最容易获得的访美签证。B类签证运用于商务、商务考察、观光旅游及探亲等目的,是一种非移民签证。

美国驻外领事馆颁发B类签证往往会给予申领人一个不确定的日期,而且没有逾期日,也就是说访问者获得B类签证后随时都可以使用。B类访问者签证在多数国家可以很快地发给申请人。目前,我国公民申请B-1签证的多是因公商务,美国对此类团公签证的限制非常小。2.商务考察签证有利有弊

商务考察或访问签证分为B-1和B-2两类;分别发给不同目的前往美国的访问者。(1)B-1签证:商务考察签证

如果你要去美国做生意,订合同,考察美国的商业环境,那么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向美国领事馆申请一个B-1签证。

B-1盘签证有以下几个特征:

[1]B-1签证申请去美国的目的是为美国以外的外国公司到美国处理商业事务,在美国作短暂的居留;

[2]B-1签证由于不必经过美国移民局的批准,而只须由美国使领馆审查批准,因此B-1签证申领时间会比较其他签证短一些。

[3]B-1签证持有人在美国的居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限之内,持证人只能在美国从事与商业目的有关的事务,这些商业事务不能为持证人带来经济收益。(2)私人企业员工也可申请B-1签证

只要按要求提供各类文件,美国并不歧视私人企业,美国主要考察的是申请人是否真的赴美进行商务活动而非借此移民美国。(3)B-2签证是专门发给到美国境内观光游览和探亲访友的外国游客

B-2签证的持证人到美国只能作为访问者作短暂的居留,目的是与商业无关的观光旅游或探望在美国的亲属、朋友。

美国领事官员对于专门去美国以旅游为目的的中国申请人目前不受理申请,对于以探亲为目的的申请。3.内容广泛(1)B-1签证作为商务考察签证的具体定义

[1]B-1签证申请人访问美国必须是短暂的;

[2]B-1签证申请人访问美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比如:为不是美国的外国雇主处理一件在美国的商务事宜;或者为美国以外的公司到美国商议采购美国的原料。产品等等。

[3]B-1签证申请人在美国的任何活动不能为持证人带来经济利益,持证人不得以获利为目的为美国公司或雇主工作。

[4]美国国务院曾对其驻各国的领事馆发过一个原则规定,对商务活动的界限作以下的原则界定:

a.不是美国的外国公司雇员赴美国的目的是推销产品、谈判合同,或向美国客户索取订单等不属于商品服务范畴的事务;

b.外国公司雇员赴美国采购美国国内的商品、原材料、零部件,以供应美国以外的地区用户;

c.外国公司雇员赴美国处理其公司的销售合同规定的各种服务事宜;

d.外国公司雇员赴美国为从美国公司获得商业上的辅导或咨询服务;

e.外国公司雇员或其他申请人到美国参加有关的商业会议或专业会议。

f.外国公司雇员赴美国为外国公司考察有关的商业环境、条件等等。

凡以上述目的访美的外国人可以有资格申请B-1访美签证,这类签证不必经美国移民局审批。

第二步:准备好申请文件

B-1签证申请人准备好以下各种文件、材料,即可去就近的美国领事馆申请B-1访问美国的签证:1.申请人自己必须准备的文件:(1)半年以上有效期的护照(2)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公司雇用证明;(3)申请人参加有关社团的证明;(4)申请人个人所得税交纳证明;(5)申请人自己所有的不动产产权证明,或不动产租赁证书;(6)申请人房产交纳证明;(7)申请人个人定期或活期存款存单;(8)申请人拥有的其他财产、股权、有价证券的证明;(9)申请人近照二张(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背书申请人英文名字)。-2.申请人雇主公司提供的文件:(1)雇主公司提供的旅行计划、工作说明书;(2)雇主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3)雇主公司的营业执照;(4)雇主公司营业税本纳证、印花税交纳证;(5)雇主公司年度损益表、负债表;(6)雇主公司营行概况说明;(7)雇主公司银行帐号、存款证明。

注:申请人雇用公司可以是私人企业。

第三步:申请护照和商务赴美签证

★由于资金来源受到美国领事官员的怀疑,是B-1签证被拒绝的重要原因之一。

★申请人去美国是纯属商业方面的原因,不是为了旅游,不是为了探亲访友。这样做是为了减少美国领事官员的其他疑惑。1.申请护照

请参阅《方案二》2.申请商务赴美签证

当申请人备齐了上述的各项文件、材料之后,即可向当地所属的美国领事馆申请签证。签证前应填好OF-156表和一张商务考察日程安排表(见附表)(1)填好表格商务考察日程安排表(2)回答好与签证官面谈时的问题

美国领事馆在签发访问者签证之前通常要与申请人面谈,内容都与表格上的各项内容和申请人所交的文件有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资金来源。

由于资金来源受到美国领事官员的怀疑,是B-1签证被拒绝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申请人在准备这方面的文件及面谈回答此类问题时,应该实事求是,并有充分的依据,给领事官员一个圆满的解释。

在这方面,越是有名的跨国大公司资金保证的信誉就越好,也就不容场引起怀疑。雇主公司经营状况的优劣也是另一个重要因素。如果雇主公司经营状态连年亏损,业绩不佳,那么派员去美国的努力很可能遭到拒绝。

[2]美国领事官员对每一个申请人都会问。

准备在美国逗留多长时间。申请人务必给出一个准确无误的返国日期,甚至可以出示回程机票或回国后日程安排的证明。对于不能回答出准确回国日期的面谈者。或含糊其词的答复,美国领事官员会感到申请人有可能滞留美国,往往会拒绝签证。

[3]对于申请B-1签证的申请人,面谈时千万注意把自己去美国的任务只限于工作方面的原因,只限于为了打开雇主公司在美国的市场,而没有其他任务。申请人去美国是纯属商业方面的原因,不是为了旅游,不是为了探亲访友。这样做是为了减少美国领事官员的其他疑惑。

[4]面谈时,申请人如果拿出确实的证据证明申请人在美国之旅以后的工作安排,比如,从美国返回后的另一次旅程安排,或业务洽谈。等等,这将排除美国领事官员对申请人可能不归的疑虑。

[5]面谈时,申请人一定不能流露自己在美国有可能参加能为申请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活动,这会导致被拒签。

第四步:申请延期

★如果申请延期的理由正当,一般地说,申请人会在30天内获得批准延长居留。★如果申请延期未被批准,申请人也将收到一张被拒绝延长居留原因的说明。

我们必须先注意商务考察签证的期限,进而申请延期。1.期限

B-1证的期限:六个月

美国签证官员在签发B-1签证时,往往会给1-3年的期限,这并不是说签证人可在美国逗留那么长的时间。led年是签证的有效日期,就是说,持证人可在1年内,或3年内进出美国。在美国的具体逗留时间是由持证人进入美国口岸时,美国口岸的移民局官员在持证人入境时所填写的I-94表格上明确注明人、出境日期。一般美国移民局驻口岸的官员给B-1签证持有人在美国境内居留的时间为从入境日起其后的六个月,因为美国人认为,六个月足够办完一件商业事务,也足够游览美国。2.延期

B-1签证持有人进入美国如确实因商务需要,继续留在美国,持证人可以办理延长居留的手续。

B-1签证申请延期,申请人必须在进入美国口岸时填写的1-94表上标明的出境日期到来之前30天正式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如果在规定出境日期到来时,延期申请还没有被批准,申请人继续留在美国境内也不算违法;但是,如果在限定的日期之后才申请延期,这已属于违法滞留美国,持证人有可能面临被逐出美国的窘境。(1)B-1签证延期申办手续

持证人首先应向居留地所属的美国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办事处(INS Regional Service Center Of fice)提出申请。美国全国共有四个这样的办事处,分管四个片区。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办事处与移民局地方办事处是不同的机构。每次申请要交35美元(请不要用现金),申请人可以通过挂号邮寄并附汇票(或支票)把书面申请延期的请求和1-94表正本(注意留底)及有关文件寄给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办事处。

一周左右,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办事处会给申请人寄回执并通知申请人有关申请材料的编号及批复所需要的时间,如果材料不足、办事处的复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的名称,或把申请人所寄的所有表格及文件寄回给申请人,并附一张1-72表格、1-72表格指明了申请人需补充的文件种类。申请人备齐了各种材料后,应立即将全部文件、材料一起寄回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办事处。

如果申请延期的理由正当,一般地说,申请人会在30天内获得批准延长居留。旦获准,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办事处将申请人寄去的I-94表格寄回给申请人,并在互一94表格背面注明获准延长居留的期限。

如果申请延期未被批准,申请人也将收到一张被拒绝延长居留原因的说明。通常被拒绝的原因是移民局官员认为申请人在寻找借口企图在美国长期滞留。在收到被拒绝延期通知后,在30天内申请人应离境,否则可能招致被逐的处罚。

被拒绝延长居留的申请人没有申诉的权利和渠道,除非申请人能另外提供新的证明,说明被拒绝的理由已被排除。或不能成立。但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2)B-1签证延期所需的表格、文件

[1]1-94表格原件(注意保留副本)

[2]1-539表格,即延长居留申请表

[3]1-134表格,即经济担保书,证明有人为申请人承担经济责任。只有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才能为1-134表格签署担保。但是,如果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有经济能力,则无需1-134表格。

[4]外国雇主要求申请人延长居留继续办理商务事宜的信函。一般比较正当的申请延长的理由有:

a.美国厂商、公司邀请申请人继续考察、谈判的证明;

b.与雇主公司有关的美国公司、商会、商展等有关商业伙伴的新的邀请;

c.其他应该拜访的美国公司名单。

[5]申请人护照(3)B-1签证延期的期限

B-1签证如果获得批准,一般延期时限不会超过6个月。

第五步:申请在美改变身份

★所以,B-1持证人应该寻找比较适当的时机,比如,在入境后至少三个月后,以充分的理由申请永久居留。★但是,如果B-1持证人想长期在美国学习,改变成F-1,当事人必须返回本籍国,依照留学生申请程序从头开始申请F-1签证。★当事人可在B-1签证仍然有效的期限内申请其他身份,比如:H-1身份,即具有突出业绩和技能且为美国所迫切需要的专业人士的身份,继续居留在美国。

B-1签证持证人有不少需要在美国合法居留更长的时间,可行的办法是将B-1签证转换成其他身份,直至申请绿卡,可行的途径如下:1.申请永久居留(绿卡)

B-1签证持证人如有正当的理由,是可以在美国改变身份,申请永久居留权的。需要注意的是,B-1持证人一旦提出申请永久居留。那就是改变在美国暂时居留的初衷。因而就没有可能申请延长居留美国,在作出申请永久居留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地考虑结果。

B-1签证持证人如果在入境后不久就匆忙申请改变身份,要求永久居留美国,极有可能被移民局拒绝,因为,移民局将认为,当事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在美国作短期的居留,当事人是用欺骗手段骗取了B-1签证。因而,移民局会对当事人进行重新审查、调查程序一旦开始,申请绿卡的请求将很难获得批准。

所以,B-1持证人应该寻找比较适当的时机,比如,在入境后至少三个月后,以充分的理由申请永久居留。

当事人可以在限期居留期内向移民局提交申请移民的各种文件,但是必须有正当、充分的理由。所谓正当、充分的理由可以包括:(1)在美国居留期间已经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组成合法家庭关系;(2)在美国的直系亲属发生了紧急情况,如:病卧不起,需要当事人长期留守照料,等等。(3)当事人需要在美国处理亲属、家庭事务,比如:继承了产业,需留下照料等等。

只要当事人的理由充分,而且带有一定的突发性,是当事人始料未及的情况。申请永久居留的理由就是正当的,就不会被美国移民局误认为当初申请B-1签征时就图谋欺骗。

关于怎样申请移民,请参看本书移民签证方案。2. B-1签证持证人转换为留学生身份

B-1持证人进入美国后,只要B-1签证期限依然有效,就可以在美国参加短期的半职教育培训,选修一二门课程。

但是,如果B-1持证人想长期在美国学习,改变成F-1,当事人必须返回本籍国,依照留学生申请程序从头开始申请F-1签证。

比较可行而又便捷的方法是:B-1持证人在不改变签证类别的前提下,申请转换成留学生身份,即:F-1身份(status)。因为F-1身份在美国没有居留期限的限制,可以较长时间在美国居留、学习。应该指明的是,F-1身份不同于F-1签证,F-1签证只有美国驻外领事馆才能颁发,是一种进入美国的证明,F-1身份可由移民局颁发,是在美国居留和学习的身份证明,是在美国合法居留的证明。

申请F-1身份应由申请人直接向美国移民局地方办事处提出,而不必返回本籍国。申请人首先需要有接收学校(不是任何一所学校,而是由美国移民局批准拥有接收外国留学生的学校)签发的1-20表,申请人有经济担保人担保其在美国学习、生活的经济开支。

移民局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及所附的必要文件后,大约需要30天左右才可以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改换身份。3. B-1转换成其他身份

如果B-1持证人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并且有专业职务,并被美国的某公司或学术机构专门聘用,那么,当事人可在B-1签证仍然有效的期限内申请其他身份,比如:H-1身份,即具有突出业绩和技能且为美国所迫切需要的专业人士的身份,继续居留在美国。

当事人如果在B-1签证有效期内在美国自组公司,成为一家公司的股东,那么他也可以直接申请H-1或L-1。关于H-1,L-1,请参阅相关书籍。

方案三 以投资人的身份进入美国

★母公司的规模无具体规定,但其规模越大的跨国公司,其申请人申请L-1签证成功的机会越大。★在美国当地移民局批准了分公司的签证申请后,分公司将收到移民局的批准通知书,寄给申请人本人,凭此批准通知书,申请人即可前往美国驻华使领馆领取L-1签证。★L-1持证人在美国离开了美国分公司,转入其他公司任职。其随行的持L-2签证的眷属的L-2签证也将被取消。这是最简便的进入美国的方法之一,只要你有钱就行。是的,有钱使许多事情变简单了。而在美国开一家公司,也是一件又风光又体面的事啊!

第一步:申请跨国办公司的条件

★所以中国专业人才赴美临时工作只能申请H和L类签证。★母公司的规模无具体规定,但其规模越大的跨国公司,其申请人申请L-1签证成功的机会越大。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对专业人士、管理人才等有一技之长的外国公民向来持欢迎的态度。尽管美国近些年来由于经济发展速度滞缓,加上美国国内失业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缓解,在美国部分排外思潮较严重的地区,反移民思潮甚嚣尘上,因而对专业人士去美国工作申请签证产生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作为靠移民发展起来,并且移民在对美国的政治、经济、科技方面的发展仍然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的时候,继续不断地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专业人士,这个大方向恐怕在短期内难于逆转的。美国政府通过对外国专门人才优惠发放去美国的签证,吸引大量的专业人才,使之服务于美国社会的政策是不会改变的。

专业人才到美国临时工作必须获得美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三种类型的、临时去美国工作的签证,即:H、L、E类签证。由于E类签征只发给与美国订条“贸易条约”,和“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的国家的人士,而中国(及香港地区)没有和美国签订这类条约,所以中国专业人才赴美临时工作只能申请H和L类签证。

专业人员、商贸企业经理人员、行政人员等赴美国合法地工作,一条普遍看好的途径是申请L-1签证。1.了解L-1签证

L-1签证是专门发给商贸企业的经理、行政管理人员及专业人才去美国从事与其本职相关的工作的专门签证。它是美国于1970年开始的一种专门签证。其具体特征有以下几点:(1)L-1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2)L-1是专门发给跨国经营的各类公司的经理、行政主管,以及对公司的运作、产品和在国际市场销售具有特殊知识的专业人员的签证,这些人员可能没有较高的学历、学位,但却是这些跨国公司的业务骨干。2.公司和个人都可以申请L-1(1)依照美国移民法和国际法有关条款,L一1申请人中的各类人员是:

[1]行政主管是指掌管整个公司的经营,确立公司的目标和策略,能行使公司内广泛范围的决定权的人员;

[2]经理人员是指管理整个公司或公司的某一个重要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整个公司或某一个重要部门的员工的工作,且对他们有权任免或升迁、休假等事项,又能对公司日常作业行使决定权的人员;

[3]专业人员是指公司内拥有与公司的产品。服务、设备,技术及经营负直接责任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才,或者其知识和劳务在劳务市场上较难觅得者。这些专业人员在学历、学位、性别、婚姻。年龄等诸方面均无具体限制,但必须有与公司派往美国担任的职务相适应的专门知识。(2)申请L-1签证的人士所服务的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跨国经营的公司;

[2]在美国已注册分公司;

[3]母公司的规模无具体规定,但其规模越大的跨国公司,其申请人申请L-1签证成功的机会越大;

[4]其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由其在国外的母公改投资,且投资额占分公司资本的50%以上(或拥有51%以上股权)。美国分公司须在美国有规模经营的实绩。

第二步:准备好申请文件

投资人进入美国,在美国办公司,需由海外母公司、美国分公司和申请人自己提供相关文件。1.跨国公司及其美国分公司需准备的文件:(1)海外母公司需准备以下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营利事业的登记证。比如:附设工厂的登记证;

[3]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4]统一发票、营业税和印花税缴纳证(申请时前一年度);

[5]资产损益表、负债表;

[6]董事会或股东会议关于在美国设立分公司的议案、报告等;

[7]进出口许可证

[8]信用状、结算申报表、报关行进出口文件。提单;

[9]公司营业计划、人事结构、员工薪酬名册、宣传广告资料;

[10]与美国厂商来往书信、销售合同、代理合同;

[11]公司财力证明:

——不动产:工厂厂房照片,一土地使用权证书;

——动产:银行存款,资产证明书、股票、有价证券;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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