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精装本】(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0 09: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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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柯南·道尔

出版社:江西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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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精装本】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精装本】试读:

回忆录

银色马

一天早晨,我和福尔摩斯吃早餐时,他突然说道:“华生,我想我必须去一次了。”“去一次?!什么地方?”“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并不觉得奇怪。最近,英国各地都在关心一件非常扑朔迷离的古怪案件,说实话,我真正觉得奇怪的是,福尔摩斯竟然丝毫没有过问。他整天眉头紧锁,低头沉思,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或者装上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吸个没完,对我提出的问题和议论,完全置之不理。每天报童都会给我们送来报纸,他也只是略微扫一眼就再也不看了。然而,虽然他什么都不说,我也非常清楚地知道他一直在认真思考些什么。

当前,人们面前有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的天才推理来解决的问题——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在比赛前离奇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所以,在他突然宣布他准备动身去调查这件充满戏剧性的奇案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感到意外,也正合我意。“如果我不妨碍你的话,我非常希望能和你一起去。”“亲爱的华生,非常高兴你能和我一起去。因为这件案子有一些极为特别的特征,所以我坚信你这趟旅行不会是虚耗时光,而是会非常有意义的。我想,我们现在就去帕丁顿,刚好能赶上火车,在路上的时候我会再和你仔细说说这个案子的情况。呃,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带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

一小时之后,我和福尔摩斯就已经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他戴了一顶有护耳的旅行帽,刚好把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孔遮住。之前还在帕丁顿车站的时候,福尔摩斯买了不少当天的报纸,现在他正在快速地浏览着那些报纸。在我们过了雷丁站很远之后,他终于收起了报纸,然后把它塞到了座位底下,又拿出香烟盒让我抽烟。“我们前进的速度很快啊,”福尔摩斯抬头看了看窗外,又看了看手表说道,“现在的速度是每小时行进五十三英里半。”“哦,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我也没有注意。但是,我发现这条铁路线附近的那些电线杆之间的距离是六十码,所以想要计算出来并不困难。关于约翰·斯特雷克被人杀害以及银色白额马丢失的事件,我猜你已经都听说过了吧。”“电讯和新闻报道上的消息我都已经看到了。”我说道。“关于这个案件,我们不是要去寻找新的证据,而是应该用思维推理的艺术详细查明事情的细节。这件惨案不同寻常,令人费解。它与很多人都有切身的利害关系,这就使我们的推测、猜想和假设都困难了许多。我们的难点在于如何把那些确定的、无可争议的事实,同那些被理论家和记者修饰过的内容区分开来。从真实可靠的依据出发得出结论,再确定眼前的案件主要的问题,这才是我们现在的责任。星期二的晚上,银色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格雷戈里警长都给我发来了电报,格雷戈里还请我协助他破解这个案件。”“星期二的晚上!”我惊讶地喊道,“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早晨了。你为什么昨天不出发呢?”“哦,这全是我的错,亲爱的朋友。我只是个普通人,也会犯很多的错误,而并不像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知道我的人所想象的那样。老实说吧,在达特穆尔北部那样人迹罕至的地方,我并不认为那匹英国名驹可以被藏起来太久。昨天一整天,我无时无刻不在希望着能听到马已经被找到的消息,这样一来,把马拐走的人明显就是杀掉约翰·斯特雷克的罪犯。谁知道一直到了今天,报纸上除了抓住了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之外,压根就没有任何关于马的消息。也就是这时候,我感到我必须有所行动了。但是,我并不认为昨天的时间是白白浪费了。”“这也就是说,你已经有了一些自己的分析判断?”我说道。“至少我已经了解了一些这个案件的主要事实了。现在我就把我所了解的向你仔细说来。我认为,把一个案件的情况对另一个人说明白,是能够帮助自己理清它的最好办法。另外,我之后还要指望得到你的帮助呢。如果我连我们现在掌握了什么情况都不跟你说,那我还怎么能得到你的帮助?”

我用力向后一仰,一下子靠在了椅背上,然后轻轻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弯下身体向前靠来,一边用他那瘦长的食指不停地点着他的左手,一边开始大致向我解释引发我们这次旅行的事件的内容。“那匹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种,”福尔摩斯说道,“它和它那声名远扬的祖先一样,一直都在赛马场上保持着非常傲人的纪录。它现在已经有五岁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他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在这件不幸的事情发生之前,很多人都认为它会赢得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所以人们在它身上投下了三比一(译者注:三比一的赌注的意思是,在双方进行比赛或打赌的时候,赢的时候只能拿到对方的一份,反而输的时候就得给对方三份。)的赌注。因为它是深受爱好赛马的人喜爱的名马,而且它也从来没有让它的爱好者失望,所以,即使是这样悬殊的赌注,也有人会押下巨额的金钱在它身上。也正是这个原因,银色白额马下星期二能不能去参加比赛,会关系到许多人的利益。”

福尔摩斯接着说:“当然,在金斯皮兰,也就是罗斯上校的驯马厩所处的地方,这是一个人尽皆知的事实。因此,上校也采取了许多的防御措施来保护这匹名驹。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因体重增加,才另换他人。斯特雷克平时给人的印象是一个非常热心的忠诚仆人,他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的驯马师。斯特雷克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不大,总共只有四匹马。马厩里每天晚上都会住有一个小马倌,草料棚中也会睡着其他两个小马倌。约翰·斯特雷克就住在离马厩差不多二百码远的一栋小别墅中,他已经结婚了,但是还没有孩子。他的家中还有一个女仆,生活过得也还算舒服。斯特雷克的别墅地理位置很偏僻,在别墅以北差不多半英里开外的地方还有几座别墅。那些别墅都是由塔维斯托克镇的商人在这里修建的,专门用来给那些疗养身体或是来达特穆尔呼吸新鲜空气的人居住。塔维斯托克镇就位于那些别墅向西二英里左右的地方。穿过一片荒野之后,再走大约二英里远近,有一个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现在是由一个叫赛拉斯·布朗的人管理着。荒野的其他方向更加荒凉,那里也只有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零散住着。就是在星期一的晚上,这件不幸的事发生了。我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就样。“这天晚上,像平常一样,这些马匹经过训练、刷洗,马厩在九点钟上了锁。小马倌内德·亨特一个人留在马厩里看守马匹,其他的两个小马倌就回到斯特雷克的家里,在他的厨房里吃了晚饭。在九点过几分的时候,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就来到了马厩,为亨特送来了他的晚饭——一盘咖喱羊肉。按照规定,看守马厩的人在值班的时候是不可以喝任何饮料的,所以女仆并没有带任何饮料过来。马厩里有自来水以供看守的人渴了之后喝。因为天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在出门的时候带了一盏提灯。“就在那个女仆离马厩还不到三十码距离的时候,突然从暗处走出来了一个人,并且叫住了她。借着提灯的黄色灯光,她看到了一个穿着像个上流社会的人。那个人头上戴了一顶呢帽,身上又穿了一套灰色的花呢大衣,脚上还穿着带绑腿的高筒长靴,那根圆头手杖在他的手里显得十分沉重。那个人给她最深的印象是——苍白过分的脸色和慌乱不安的神情。她猜想着这个人的年龄在三十以上。“‘你能告知我这是哪里吗?’那个人问道,‘今天如果没有发现你的灯光,我想我恐怕要在荒野里过夜了。’“‘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女仆回答道。“‘哦,是吗?我真是太幸运了!’他激动地叫道,‘我听说这个马厩里每天晚上都会安排一个小马倌看守马厩,之后就直接睡在这里。我想这就是要送给他的晚饭吧。我知道你不是一个愚蠢的人,所以这里有一个轻而易举的赚到一件新衣服的钱的机会,你是不会放过它的,对吧?’“说着,女仆就看到这个人把手伸进了背心口袋,然后从里面掏出了一张早就被叠起来的白纸片,‘只要你能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交到那个小马倌的手上,那我就会给你一笔能够购买一件新衣服的钱。’“他说话的时候非常地认真,伊迪丝被吓得不轻,急忙从他身旁跑开了。因为伊迪丝平常习惯于从窗口处把饭递进去,所以她就直接来到了窗下。这时窗户已经是开着的了,小马倌亨特正坐在小桌旁边等待着。正当伊迪丝准备把刚才自己遇到的事告诉亨特的时候,荒野中的那个陌生人也走了过来。“‘晚上好,’陌生人把头伸进窗里,四处张望着说道,‘我想和你说几句话。’伊迪丝非常肯定地指出:在那个陌生人说话的时候,她看到了他手里露出一角的小纸片。“‘你来这里有什么事?’小马倌问。“‘想让你多挣点钱,’陌生人说道,‘我知道你们的马厩里有两匹马——银色白额马和贝阿德,它们过几天都会参加韦塞克斯杯的锦标赛。如果你肯透露一些内部消息,我会给你很大好处的。有人说贝阿德和银色白额马在五弗隆(译者注:弗隆是英国的一个长度单位,一弗隆相当于八分之一英里。)距离的赛马中,银色白额马会落后一百码,而且你们自己人都在贝阿德身上押了赌注,真的吗?’“‘原来如此,又是一个让人讨厌的赛马探子!’这个小马倌喊道,‘现在就让你见识见识,我们金斯皮兰马厩里的人是如何驱赶你们这些家伙的。’亨特立刻就跑过去准备放狗。这个女仆吓得赶紧往家里跑,但是她在跑的时候还不时向后望,她发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内探望。大约过了一分钟,亨特牵着猎狗跑出来了。可是已经看不到那个人了。后来,亨特带着狗把马厩周围找了一遍,也没有任何收获。”“稍等一下,”我问道,“小马倌牵着狗跑出来的时候,有没有锁上门呢?”“哦,亲爱的华生,你说得太对了!”我的朋友低声说,“我也认为这一点非常关键。为了弄清这件事,昨天我就已经发了一份电报到达特穆尔了。他们非常肯定小马倌在出门前锁好了门。哦,补充说明一点,女仆递饭进去的窗口小得根本钻不进去人。“在回别墅吃饭的两个小马倌回来之后,亨特便派人把刚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驯马师。虽然斯特雷克收到消息后没弄明白这件事的真正目的,但是他还是放心不下,凌晨一点钟左右,斯特雷克太太发现丈夫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太太问他要做什么,他说他一直担心着那几匹马,压根儿就睡不着,所以准备去马厩看看它们。外面的雨点落在窗上噼里啪啦地响着,斯特雷克太太就让他不要出去,但是他根本不听,径直地带着雨衣就出发了。“早上七点钟的时候,斯特雷克太太醒来了,发觉自己的丈夫还没回来,于是她匆忙穿好衣服,然后叫醒女仆和自己一同去了马厩。到了之后,她们发现厩门大开,小马倌亨特歪坐在椅子上昏迷不醒,而驯马师斯特雷克没了踪影,马厩里的银色白额马也不见了。“她们立刻叫醒了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可是他们昨晚睡得太死了,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亨特显然是吃了麻醉药,叫了半天也没把他叫醒。于是,他们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不管,一起跑到外面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银色白额马。一开始,他们以为马被驯马师带出去进行早上的训练了。于是,他们爬上了房子附近的小山丘望向四周的荒野,没有看到他们要找的名驹,却发现了一件东西,使他们预感到发生了不幸的事件。“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金雀花丛中露出了斯特雷克的大衣,之后,他们在那附近荒野上的一个凹陷的地方,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部明显受到钝器的猛烈撞击,已经粉碎了。除此之外,他的腿上也被一种锋利的凶器留下了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斯特雷克的右手紧紧攥着一把小刀,刀把上还有凝固的血块。显而易见,他曾与对手进行过激烈的搏斗。一条黑红相间的丝绸领带被斯特雷克紧紧握在左手里,那个女仆一下子就认出来,那是前一天晚上的那个陌生人来马厩的时候戴的领带,在亨特醒后,也证实了这是那个陌生人的领带。亨特坚信就是这个陌生人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麻醉药放进了咖喱羊肉中。这样一来,马厩就没人看守了。人们在发现斯特雷克尸体的山谷底部的泥地上也看到了马蹄印,这说明在驯马师和对手搏斗的时候,那匹名驹也是在场的。可是那天早晨它就失踪了。尽管已经发出了重金悬赏的消息,达特穆尔所有的人——包括吉卜赛人——全部都在注意着这匹名驹,但还是找不到一点关于它的消息。最后还有一点,那个小马倌吃剩的饭也被化验过了,那里面真的含有大量的麻醉药。在那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所有的人都吃的同样的菜,但他们没有任何不良反应。“这就是整件案件的基本情况,我尽量把那些修饰性的话语,和一些其他人的推测都给剔除了。现在我要说的是警署为处理这件事采取的一些措施。“格雷戈里是负责办理该案的一个警长,他的能力也很强。不过他还是缺了点想象力,不然他一定会得到高升的。在他赶到出事地点之后,马上就找到了那个好像是叫菲茨罗伊·辛普森的嫌疑犯,然后就把他给逮捕了。事实上,想找到那个人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他刚好就住在荒野中的小别墅里。他出身高贵,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在赛马上挥霍了大量的金钱,现在仅仅依靠预售体育俱乐部里的马票养活自己。警察后来专门检查了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数五千镑的赌注押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辛普森在被警察逮捕以后,主动承认了他到达特穆尔的金斯皮兰马厩的目的是希望打探一些关于银色白额马的情况。他还主动说出也想探听一些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的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信息。他没有否认那天晚上的事,但是一直声称自己并没有丝毫的恶意,只是想得到最可靠的信息罢了。可当他看到那条领带的时候,顿时面无血色,而且根本解释不清为什么自己的领带会出现在被害人的手中。辛普森的衣服都湿透了,说明那天夜里他一定冒雨出去过;而且他随身携带有槟榔木手杖,如果他想用它作为武器的话,手杖上端镶的铅头完全可以给驯马师以致命的创伤。可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手中的刀有血迹,这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概括地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我十分希望你能给我一些启示,那么我会非常感谢你的。”

福尔摩斯把情况讲述得如此传神且清楚,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听得入了神。虽然大部分情况我已经了解了,我还是没看出这些事情之间的关系,或是从这些关系中看出一些重要的信息。“会不会是斯特雷克在与对手搏斗的时候,不小心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我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这种情况也有可能,”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就又少了一个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另外,”我说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警察的意见是什么。”“我担心他们现在保持的意见和我们的推论完全相反,”我的朋友又把话题给扯回来了,“据我所知,警察们都认为犯人就是菲茨罗伊·辛普森。他们认为,辛普森肯定事先配好马厩大门的钥匙,然后在那天晚上先想方设法麻醉倒看守马房的小马倌亨特,接着用配好的钥匙打开了马厩,牵走了银色白额马。很显然,他是想偷走这匹名驹的。可是马嘴上并没有马辔头,所以辛普森就用领带代替了马辔头套在了马嘴上。之后,他就把门大大地开着,牵着马往荒野里走。他可能在半路上遇到了驯马师,也有可能是被驯马师追上了,两个人就自然而然地爆发了争吵。尽管斯特雷克可以用小刀来保护自己,但辛普森灵巧地避开了他的攻击,并且用他那镶了铅头的手杖用力地敲击驯马师的头颅,直至驯马师死去。然后,辛普森找了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把马藏了起来。也有可能是他们搏斗的时候,那匹银色白额马自己挣脱缰绳逃走了,至今可能还在荒野中流浪着。尽管这种看法不太可靠,但相对其他各种离奇说法算是最靠谱的了。不管警察们是如何看待这个案件的,一旦我亲临现场,很快就会把所有的情况都弄清楚的。不过在此之前,我真的无法再找到新的信息。”

一直到傍晚时分,我们才抵达塔维斯托克小镇。塔维斯托克镇坐落在辽阔的达特穆尔原野的中心,看起来就像巨大盾牌上的一个浮雕一样。这时,两位绅士已经在车站中等候我们多时了。其中一位长着卷卷的头发和胡须,面容俊美,身形高大威武,淡蓝色的眼睛炯炯发光。另一个身穿礼服大衣,脚穿带绑腿的高筒长靴,尽管他的身材很短小,看起来却是非常的机警,络腮胡修剪得非常整齐,显得很干净利落,他就是罗斯上校——著名的体育爱好者。前面的那个人就是享誉英国警界的格雷戈里警长。“福尔摩斯先生,非常感谢你前来帮助我们。”上校说道,“警长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探查案情,我也愿意用我最大的能力为不幸的斯特雷克报仇雪恨,同时也找回我的名驹。”“你们的调查有什么进展吗?”福尔摩斯问。“很抱歉,我们的收获很少,”警长说道,“现在外面正停着一辆敞篷的马车,你可以在天黑之前就抵达案发现场,具体的细节我们可以在路上谈一谈。”

一分钟后,我们全都坐进了舒适的四轮马车里,四轮马车载着我们轻快地在古雅的德文郡城市里面穿过。警长格雷戈里的脑子里面仿佛装的都是案情,一路上都在没完没了地讲着。福尔摩斯一直静静地听着他的讲述,只会偶然插入一两句话或者问一句问题。罗斯上校有些事不关己的样子,抱着双臂靠着,帽子也拉下来遮住了双眼,而我则认真地倾听着两位侦探的谈论。格雷戈里系统地说出了自己的意见,这些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给我分析的差不多完全一致。“菲茨罗伊·辛普森无疑已经触犯法律了,”格雷戈里说,“以我个人之见,我肯定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知道这些证据还不确凿。因为一旦新的证据被发现了,那么之前的结论就无法成立了。”“那你能解释一下斯特雷克身上的刀伤是怎么造成的吗?”福尔摩斯问。“我们认为是他倒下的时候不小心自己划伤的。”格雷戈里回答道。“在来这里的火车上,华生医生——我的同伴,他的推测和你一样。如果事实也是这样的话,那么辛普森的情况就非常糟糕了。”福尔摩斯说。“这是毋庸置疑的。辛普森身上既没有刀,又没有伤痕。但是,所有不利的证据都指向他。他不仅非常关注失踪的银色白额马,也曾经接触过那个小马倌,毒害他的动机也充足,暴风雨的夜晚他也出去了,并且有一根沉重的手杖,最重要的是他的领带还被被害人拿着。我觉得,有了这些证据完全可以起诉他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只要是一个稍微有些头脑的律师,就可以轻易地推翻你所谓的证据。”福尔摩斯说道,“辛普森如果想要杀害那只银色白额马的话,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在马厩里就动手?你既然说他有复制的钥匙,可是你从他身上找到了吗?烈性麻醉剂是能够轻易买到的吗?你调查到是哪家药店卖给他的吗?况且,一个外地来的人有什么地方能藏住如此有名的一匹马呢?他是如何解释之前要求女仆交给小马倌那张纸的呢?”“他说是一张面值十镑的钞票而已,之后我们也证实了他身上的确有那张纸币。你刚刚提出的其他疑问也并不是那么难解决。每年的夏天他都会来塔维斯托克镇两次,所以他对这个地区并不陌生。那些麻醉剂也可能是他从伦敦直接带过来的。至于那把复制的钥匙,它的作用已经用完了,可能早就被丢了。那匹银色白额马也有可能正在荒野中的某个坑穴里,或者某个被废弃的矿坑里。”格雷戈里回答说。“那么那条领带呢?他是怎么解释的?”福尔摩斯接着问道。“他并没有否认,直接就承认了那是他的领带,可是前几天就已经弄丢了。而且现在我们又掌握了一个是他把马从马厩牵走的证据。”福尔摩斯侧了侧耳朵,仔细地听着,“在犯罪地点一英里左右的地方也留下了许多足迹,这就能说明星期一的晚上有一些吉卜赛人也到过那里。然后在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那个地方。我们来假设一下:辛普森可能与吉卜赛人达成了一些协议,在辛普森被驯马师追上之后,他可以让那些吉卜赛人带走那匹银色白额马。这样看来,现在那些吉卜赛人就很可能藏着那匹名驹了,不是吗?”“这当然有可能。”福尔摩斯说。“我们的人已经在荒原里寻找那些吉卜赛人了。塔维斯托克镇以及周围十英里内的每一家马厩和小房屋,我都已经去检查过了。”格雷戈里回答道。“我听说,就在附近好像还有一家马厩,是吗?”“没错,这一点我们也不能忽视。”格雷戈里点了点头,“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打赌中的第二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传言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次比赛中押了很大的赌注,更何况他和斯特雷克的关系并不算好。但是,我们早就去他家的马厩检查过了,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寻常的地方。”“辛普森和梅普里通马厩之间有利益关系吗?”我的伙伴继续发问。“毫无关系。”格雷戈里说。

福尔摩斯停止了问话,身子后仰,靠在车座靠背上。没过多久,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出现在我们的眼前,马车也靠边停了下来。离这里没多远的地方,一座长长的灰色瓦房就坐落在驯马场的后面。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铺满了平缓起伏的荒原,一直绵延到了天边,尽管偶尔也会冒出一些塔维斯托克镇的尖塔把荒原遮断。再往西边看过去,又出现了一片房屋,这就是之前说的梅普里通马厩。我们都下车之后,福尔摩斯还一动不动地双眼凝望着天空,入神地思考着,身体依旧仰靠在车座靠背上。我走过去碰了一下他的胳臂,他才突然反应过来,然后快速跳下了车。“哦,非常对不起,”福尔摩斯转过身子看着罗斯上校,罗斯上校也奇怪地盯着他,福尔摩斯说,“我在幻想一些事情。”他的眼睛中闪着动人的光彩,可以看出他在压抑自己那激动的心情。根据之前的经验来看,他显然是有线索了,但是我实在是无法想到他的线索是从哪里找到的。“你要现在就去犯罪现场吗?聪明的侦探先生。”格雷戈里说道。“我想我还是先在这里稍停一停,有些细节问题还需要再调查调查。我看,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到这里了吧?”福尔摩斯问道。“没错,就在楼上安放着。验尸要到明天才可以。”格雷戈里回答道。

福尔摩斯又转过身去问罗斯上校:“罗斯上校,斯特雷克为你服务很久了吧?”“是的,作为一个仆人,他的表现让我很满意。”罗斯上校说。“尊敬的警长先生,我猜你肯定检查过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吧?”福尔摩斯接着说道。“那些东西都在卧房里放着。既然你要看,那就自便吧。”“太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说。于是,我们四人一起进入了前厅,然后大家围坐在中间的桌子周围。格雷戈里警长拿来了一个方形的锡制的盒子,从里面取出了一些东西放在桌子上。盒子里有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盒火柴,一个海豹皮烟袋,装有半盎司的长长的板烟丝,一支制作精良的ADP牌欧石南根烟斗,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一把伦敦韦斯公司生产的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坚硬,一个铝制的铅笔盒,几张纸,最后是五个面值为一英镑的金币。“这个小刀看起来挺特别的,”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拿起刀打量起来,“这刀上还沾有血迹,应该是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小刀吧?华生,你是不是很熟悉这样的刀?”“这就是我们医生常用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的伙伴说道:“我的想法和你的一致。这把刀的刀刃相当地锋利,显然是用来做非常精细的手术的。一个人在暴雨天外出,为什么会带这样一把小刀在身边呢?同时他又为什么拿在手里而不放进口袋呢?这还真是让人感到奇怪。”“这个用来装小刀的软木圆鞘是在他的尸体旁边找到的,”警长说道,“他的妻子说这把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她的丈夫那晚出门的时候把它拿上了。这的确不是一个很好的武器,但在他被人袭击的时候,或许就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非常可能,可是你要怎么解释这些纸呢?”福尔摩斯问道。“这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另外有一张是来自罗斯上校的指示信。最后一张是来自邦德街的妇女服饰商——莱苏丽尔太太,她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斯特雷克夫人告诉过我们,德比希尔先生和她丈夫的关系比较密切,往来信件偶尔也会寄到她这里。”“德比希尔太太花钱倒是很大方呢!”福尔摩斯瞅了瞅发票上的数字说道,“一件二十二畿尼的衣服也算得上是奢侈了。但是,现在这里也查看不到任何信息了,我们可以动身去犯罪现场了。”

待我们刚刚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就走上前来拉住了警长的衣袖,看来是一直在外面等着的。想必近些天受了不少的惊吓,她的面容已经非常地憔悴了,并且瘦削得吓人。她喘着粗气问道:“警长,你找到那些人了吗?是不是已经找到了?”“很抱歉,斯特雷克太太,我们还没有找到。”格雷戈里略带歉意地说道,“不过,伦敦的名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已经前来协助我们了,案子一定很快就能解决的。”“斯特雷克太太,不久以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的一座公园里见到过你。”福尔摩斯说道。“先生,抱歉,你认错人了。”“啊!我非常肯定,穿着浅灰色镶鸵鸟毛外套的优雅女士就是你。”福尔摩斯继续说道。“先生,我并没有你说的这件衣服。”这个女人答道。“呃,那所有的事情都清楚了。”福尔摩斯低声说道,并向那个女人道了歉,然后就和警长一起走出门来。没走多久,我们就穿过了荒原,然后就到达了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就是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据我所知,那晚虽然下雨了,可是并没有刮风。”福尔摩斯说道。“确实没有刮风,雨也下得很大。”格雷戈里警长答道。“既然如此,就能说明他的大衣是有人故意放在这里的,而不是大风刮过去的。”“没错,是被人放到金雀花丛的。”格雷戈里说。“这的确是个值得注意的地方,而且我发现这里也留下了很多脚印。毫无疑问,从案发的当晚开始,这里来过很多人。”福尔摩斯说。

格雷戈里说:“我们来的时候在尸体的边上铺了一张草席,大家都站在草席上,并没有在这里留下我们的脚印。”“这真是太好了!”福尔摩斯说。

警长说:“我带过来了一只斯特雷克穿的长筒靴,一只菲茨罗伊·辛普森的皮鞋以及一块银色白额马的蹄铁,它们现在都在我的袋子里。”“你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亲爱的警长!”福尔摩斯接过了布袋,转身向低洼处走去,并把草席拉到了中间部位,然后就趴在席子上,双手托着他的下巴,长长地伸着脖子认真地检查眼前这片被踩踏的泥土。“快来!看看这是什么东西?”突然间,福尔摩斯大叫道。

因为那东西上面裹着泥巴,猛然一看,就像是一根平常的木棍。仔细观察之后,我发现那其实是一根只烧去了一半的蜡火柴。“真不敢想象,我竟然会忽略了它。”警长愤愤地说道,神情颇是懊恼。“这个东西被埋在了泥土里面,要发现它是很不容易的。我是在有意地寻找它,所以我才能看到它。”“这怎么说?你早就知道会找到这个火柴棒吗?”警长吃惊地问道。“这有什么不对吗?”说着,福尔摩斯取出了袋子里的长筒靴,拿着它一一和地上的脚印进行对比,然后一点一点地爬到了陈尸地点的坑边,慢慢匍匐着朝羊齿草和金雀花丛中前进。“你不用找了,这附近没有这种脚印了。”警长说道,“这周围一百码之内的范围我都已经认真检查过了。”“确实是这样!”福尔摩斯一下子站了起来,说道,“既然你都已经这么说了,那我实在没必要再白费力气了。趁着现在天色还没有黑下去,我想在这片荒原中随意走走,也好熟悉一下这里的地形,这样明天也不至于太盲目。这块马蹄铁我就先保存着了,哈哈,就当讨个吉利吧。”

我的伙伴有条不紊、淡定从容地安排着工作,但罗斯上校似乎非常不满意他的做法,不耐烦地看了看表,说道:“警长,我非常需要你同我一起回去,我还有一些事情想听听你的建议,尤其是现在要不要对民众发表声明,取消那匹银色白额马的参赛名额。”“完全没必要,”福尔摩斯非常坚定地大声对上校说道,“我保证会让它参加比赛的。”

罗斯上校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我非常高兴能听到你这么说,亲爱的侦探先生。那么就请你在荒原上走完之后来找我们吧,我们会在不幸的斯特雷克家里等你们,之后我们再一起回塔维斯托克镇。”

罗斯上校和格雷戈里警长很快就离开了,荒原上就只剩下福尔摩斯和我在慢慢地走着。夕阳悄悄地藏到了梅普里通马厩后面,金色的光芒洒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羊齿草和黑莓也沐浴着晚霞的色泽。尽管眼前的景色是如此的绚丽多彩,可是福尔摩斯丝毫没有欣赏的兴趣,一直低着头沉思着。

他终于开口道:“华生,这样来看,我们现在只想如何能找到那匹名驹,至于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我们就先放到一边。现在就让我们来假设一下:在这个悲剧发生的时候或是悲剧发生之后,这匹名驹挣脱了缰绳逃跑了,那么它会跑到哪里呢?按照马爱合群的本性来看,它是不会在荒原上乱跑的。如果它没有跑回金斯皮兰马厩里,那就应该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了。如果它在荒原上的话,吉卜赛人肯定会发现它的,那就可能是他们拐走那匹马了。可是,那些吉卜赛人只要知道出了乱子就都会有多远躲多远,以免警察一直纠缠着他们。我想他们应该很清楚,无论是卖掉一匹名驹还是把它带在身边,这都是一个风险很大而且还可能一无所得的买卖。”“既然这样的话,那么马现在在什么地方呢?”“我已经说过,它最终是回到马厩里的。既然金斯皮兰没有,那么它就一定在梅普里通。现在就让我们按这个设想去找,看看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格雷戈里警长曾告诉过我,这片荒原上都是干燥且坚硬的土壤。从这里看过去,通往梅普里通马厩的地势是越来越低的,在它的前方则是一长片洼地。经过星期一夜晚的大雨,它一定变得非常潮湿了。如果我们的假设是对的,那匹名驹肯定经过那片洼地,那里也一定会留有它的马蹄印。”福尔摩斯说道。

我们边走边谈,兴致勃勃,几分钟以后,我们就来到福尔摩斯说的洼地了。按照他的要求,我朝着右边走去,而他就朝着左边走去。在我还没走到五十步的时候,就听到福尔摩斯叫我,而且还在朝我招手。待我走过去之后,发现一些清晰的马蹄印出现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随后福尔摩斯取出了口袋里的马蹄铁,将它与地上的马蹄印进行对比,形状完全相同。“你看设想在这个时候发挥了多大的作用,”福尔摩斯说道,“很可惜,我们的警长没有这种能力。我们可以对既定的事情做一些可靠的设想,然后按着设想的可能做下去,结果事实也证明我们是对的。接下来就让我们继续干下去吧。”

我和福尔摩斯先是走过这片松软的洼地,又走了接近四分之一英里坚硬的草地,后来地形就有些下斜,马蹄印在这里又重新出现了。再往后大约有半英里远,马蹄印又消失了。终于在梅普里通马厩的周围,那些马蹄印又再次出现了。这次还是敏锐的福尔摩斯先看到它们的,他的脸上也浮现出胜利时的高兴神色,手指一直指着那些马蹄印。不仅如此,一个男人的脚印也出现在马蹄印的旁边。“一开始的时候这匹马是单独行走的。”我大声说出了我的想法。“事实确实是这样,但那只是一开始的时候。看,这是什么情况?”福尔摩斯说道。原来是马蹄印和男人的脚印又突然调转了方向,朝着金斯皮兰马厩的方向延伸去。福尔摩斯兴奋地吹了声口哨,我们俩便跟着足迹前进。福尔摩斯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脚印看,我就望向旁边的地上,使我惊奇的是相同的脚印又向原来的方向折回去了。“亲爱的华生,你真是好样的!”在我把我看到的指给福尔摩斯看时,他高兴地说着,“你的发现省了我们不少路,否则我们还不知道要走多少冤枉路呢。我们沿着折回的脚印的方向走吧。”

走了没多久之后,我们已经跟着脚印来到了通向梅普里通马厩的大门的沥青路上了。在我们刚接近马厩的时候,一个马夫就立刻跑了出来。“先生,不好意思,这里不允许外人停留。”那个人说道。“我只问一个问题就好了,”福尔摩斯把手指伸进了背心的口袋中说道,“如果我在明天早晨五点钟前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太早了?”“先生,上帝保佑你!因为他每天总是起得最早的人,你如果是那个时候过来,我想他肯定会接见你的。哦,先生,现在他过来了,我想你自己问他会比较好。不行,不行,先生,千万别让他看到我收你的钱,不然他会把我赶走的。如果您真的愿意给我钱的话,请过一会儿再给我吧。”

福尔摩斯已经要拿出一枚半克朗(译者注:半克朗相当于二先令六便士。)的金币了,听了马夫的话,随即又收了回来。这时,一个老人从马厩的大门里大步地向外走来,他的面容狰狞可怖,手中的猎鞭还不停地挥舞着。“你在做什么呢,道森?”他大声叫道,“不许在那儿闲谈!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还有你们这些人,你们来这里想干什么?”“尊敬的先生,我需要和你交谈十分钟。”福尔摩斯心平气和地说道。“我没空和游手好闲的人说话。快走,我们这里不收留陌生人,否则就别怪我放狗咬你。”福尔摩斯没有要走的打算,反而是身体向前探去,在老人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他却突然变得满脸通红,一下子跳了起来。“胡说!”他高声叫道,“你胡说八道!”“非常好!我们是在这里当众争论好呢,还是去你的客厅里私下里谈谈会更好?”福尔摩斯不慌不忙地说。“噢,如果你愿意的话,那就请进吧!”那老人说。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华生,你在这里稍等一下,不会很久的。”福尔摩斯说道,“那么,布朗先生,请吧。”

福尔摩斯和那个布朗先生再次走出来时,时间大约过了二十分钟,这时天空中的红光已经完全消失了。现在的赛拉斯·布朗和之前判若两人,他在刹那间的转变使我感到非常吃惊。他的额头上布满了汗珠,脸上灰白一片,双手不住地颤抖着,带动着手中的猎鞭也跟着一起摆动。他之前那种专横霸道的神色也完全消失了,耷拉着脑袋,畏畏缩缩地跟在我的伙伴的身后,就像是一条跟着主人的狗。“一切都会按照您的指示去办,一定会照做的。”他连声说道。“不能出一丝差错。”福尔摩斯回头望着他,淡淡地说道。

他唯唯诺诺的,仿佛福尔摩斯的目光有种杀人的魔力一般:“是,是的,保证一点儿差错都没有,一定会出场。那我要不要改变一下它的样子?”

福尔摩斯摸着下巴想了想,突然放声大笑道:“不,不用这么做。明天我会用写信给你。记着,别耍花样,否则……”“啊,一定不会的,请一定要相信我!”“好吧,我知道你是可以相信的。嗯,明天记得按我信上说的来做。”福尔摩斯再次交代了他。

布朗颤抖着向福尔摩斯伸出了自己的手,福尔摩斯并不予以理睬,直接就转身走掉了,我也跟着他朝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我真是很少见到像赛拉斯·布朗这样的人呢,刚刚还颐指气使,没多久就变得唯唯诺诺,真是消不了奴性的杂种。”在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返回时,福尔摩斯说道。“这么说,那匹马是被他给藏起来了?”我问道。“他一开始厉声呵斥我,想把事情赖掉。但是当我把他那天早上做的事一字不差地说出来之后,他就确定我是盯着他了。我想你应该也注意到马蹄印旁边那特别的方头鞋印了吧,很巧,布朗的长筒靴也是那样的。除此之外,仆人们可不敢把一匹马偷偷藏在马厩里。在星期二的早上,他像往常一样第一个起床了,偶然间,他发现荒原上徘徊着一匹奇怪的马,就立刻冲到荒原上去迎接它。当看到马额头上那片声名远播的白色鬃毛时,他都要开心死了。因为他下赌注的是另外一匹很厉害的马,而落到他手中的这匹银色白额马又是他下赌注的那匹马的唯一对手。接下来我又向他讲述了他开始想把这匹马送回金斯皮兰马厩,后来突然又起了坏心思把马藏起来,让他下赌注的马可以获胜,所以就把马牵回来,藏在了自己的马厩里。当他的这些行动被我揭露了之后,他就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只想保全自己的生命了。”“但是格雷戈里警长不是已经搜查过马厩了吗?”我疑惑地问道。“呵,他确实是个满肚子诡计的老马混子。”福尔摩斯嘲讽地说道。“他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伤害那匹名驹的事,你怎么还放心把马留在他手上呢?”“放心吧,他一定会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保护那匹名驹的。因为他很清楚那是他唯一能被宽恕的希望了。”我的伙伴淡然地说。“可是我并不认为罗斯上校是一个会轻易地饶恕别人的人。”“这件事罗斯上校可管不着。我可以随机应变,该说的情况就多说一点,不该说的就少说一点。这就是我们这种业余侦探的好处。哦,华生,你发现了吗?罗斯上校很傲慢,所以现在我要拿他来寻开心一下。你先不要向他透露马的消息。”“放心吧,没你的允许,我一定不会说的。”“这件事在整个案件中是非常微不足道的,完全比不上是谁杀了约翰·斯特雷克这个凶案。”“你准备去寻找凶手吗?”我问。“恰恰相反,我们连夜坐车回伦敦。”福尔摩斯的话令我大感意外。我们才到这里几个小时,并且刚开始调查时就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现在却要半途而废,我可真是理解不了。在回到斯特雷克别墅的路上,无论我怎么追问他,他就是不开口谈及此事。到了之后,上校和警长已经等候多时了。“我和我的伙伴今晚就要离开这里了,”福尔摩斯说道,“达特穆尔的空气确实是格外新鲜,我现在心情都格外舒坦了。”

警长听了目瞪口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上校非常轻蔑地看了一眼我的朋友,撇撇嘴道:“看来,你是打算放弃捉拿杀害斯特雷克的凶手了。”“这件事的确是不好做,”接着说道,“但是我可以保证,星期二的比赛,你的银色白额马一定会参加比赛,你只要准备好赛马骑师就可以了。哦,对了,可以给我一张约翰·斯特雷克本人的照片吗?”

格雷戈里警长拿出了一个信封,然后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递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说道:“亲爱的警长,请你把我要的东西都先准备好。我还有问题要问女仆,东西准备好了之后请稍等一下。”“我不得不说,这位伦敦来的顾问太令我失望了。”我的朋友前脚刚走,罗斯上校便丝毫不避讳地说道,“他的到来对我们的案情有什么帮助吗?我实在是没看出来。”“至少他已经向你保证了你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我说道。“没错,他确实是向我保证了。”上校看起来很不以为意,耸了耸肩膀说道,“只有真的见到了我的马,我才会相信他不是在瞎说。”

作为福尔摩斯的朋友,这个时候我必须维护他,正在我打算驳斥上校的时候,我的朋友走了进来。“各位绅士,”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完全准备好了,现在就动身去塔维斯托克镇吧。”一个小马倌站在马车前为我们打开了车门,静候着我们登上马车。这时,福尔摩斯突然想起了一些事,就倾身往前探去,伸手扯住了小马倌的衣袖。“我发现你们围场里有一些绵羊,”福尔摩斯问道,“平时都是谁照料它们?”“是我,先生。”小马倌答道。

福尔摩斯又问道:“那你有没有发现它们最近有什么异样?”“哦,先生,里面有三只瘸了,其他的并没有什么问题。”小马倌真诚地回答着。

福尔摩斯轻搓着双手,咧开嘴笑了起来,我看得出来他对答案相当满意。“亲爱的华生,我的假设可是相当准确哦!”福尔摩斯捏了一下我的手臂,说道,“哦,格雷戈里警长,有时间你还是关注一下羊群中的奇怪症状吧。出发!车夫。”

罗斯上校还是和以前一样,脸上明显露出了不愿相信我朋友才能的神态。但是看着警长的表情,很显然,福尔摩斯的话他还是非常注意的。“你能断定这很重要吗?”格雷戈里问。“非常重要。”福尔摩斯说。“其他呢?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案发的那天晚上,你不觉得那只狗的反应很奇怪吗?”福尔摩斯反问道。“哦,那天夜晚吗?那只狗很正常啊。”格雷戈里回答道。“正常才是奇怪的地方。”福尔摩斯继续提醒道。

四天以后,也就是星期二,我和福尔摩斯决定到现场观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于是便乘车来到了温切斯特市。虽然罗斯上校如约在车站接我们,但是从他那阴冷的面容和异常冷漠的态度,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很不开心。尽管如此,我和我的伙伴还是乘坐着上校高大的马车奔向城外的跑马场。“比赛已经快开始了,可是我的马还是没有一点消息。”上校闷声说道。“如果你再次见到它,总不会认不出来吧?”福尔摩斯问道。

上校非常生气。“你不觉得,对于一个在赛马场待了已经二十年了的人来说,这样的问题实在是太幼稚了吗?我的马额头上的白鬃毛以及右前腿上斑驳的印记是非常明显的,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也能够认出它来。”“那现在的赌注情况是怎样的?”“这才是有趣的地方呢!昨天赌注还是十五比一,现在就已经跌到三比一了,差额缩小得太快了。”上校有些激动地说道。“啊哈!”福尔摩斯感叹道,“看来是有消息泄露出去了呢!”马车慢慢地靠近了看台的围墙边上,赛马牌上的内容刚好可以被我完全看到。二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的年龄:限四五岁口。

赛程:一英里五弗隆。

赛制:每马需交五十镑费用。第一名的赛马会有金质的奖杯和一千镑的奖金。第二名得奖三百镑。第三名得奖二百镑。

一、赛马:尼格罗。主人:希恩·牛顿先生。骑师服饰:棕黄色上衣,红色帽子。

二、赛马:帕吉利斯特。主人:沃德罗上校。骑师服饰:黑蓝色上衣,桃红色帽子。

三、赛马:德斯巴勒。主人:巴克沃特勋爵。骑师服饰:黄色衣袖,黄色帽子。

四、赛马:银色白额马。主人:罗斯上校。骑师服饰:红色上衣,黑色帽子。

五、赛马:艾里斯。主人:巴尔莫拉尔公爵。骑师服饰:黄黑色条纹上衣,黄色帽子。

六、赛马:拉斯波尔。主人:辛格利福特勋爵。骑师服饰:黑色衣袖,紫色帽子。“听了你的话,另一匹准备好的马已经被我撤出比赛了,我可是把所有的希望都押在你身上了。嘿,是我眼花了吗?你们快看那是什么?我的马,那是我的银色白额马吗?”“看啊,五比四了,银色白额马的赌注变成五比四了!赛马德斯巴勒的赌注是五比十五!其余的赛马的赌注都是五比四!”赛马赌客大声叫喊着。“六匹马全都到场了,而且每一匹都已经被编了号。”我高声喊道。“你说什么?六匹全都出场了吗?这么说的话,我的马也已经到了吗?”上校相当焦躁,紧张不安地问道,“它在哪儿呢?我怎么看不到它呢?我完全没看到我的马。”“刚刚已经跑过去五匹马了,那匹肯定就是你的了。”当我向他解释的时候,磅马围栏里突然冲出来了一匹栗色马,它矫健又剽悍地从我们面前飞奔而过,上校那位名震四方的黑帽红衣骑师正潇洒地坐在马背上。“这不可能是我的马,”上校尖叫道,“福尔摩斯先生,我是如此地相信你,可是你在搞什么鬼啊?这匹马根本就没有白毛。”“喂,停下来,让我们先看看它跑得好不好。”福尔摩斯并不理会上校的话,一如既往冷静地说道,然后就拿过了我的双筒望远镜,一直盯着赛场观望了好几分钟,“太棒了!一开始就已经抢占了先机!”突然,他又大喊道,“看,他们已经朝这边来了,哦,拐过弯道了!”

站在马车上望向赛马场,场内的景象相当震撼,所有的赛马都一齐冲了过来。一开始,六匹马完全不相上下,它们挨得如此之近,好像一条地毯就能把它们盖住。然而,在赛马们跑到一半的时候,黄帽骑师,也就是梅普里通马厩的驯马师,冲到了最前面。但是,它们在经过我们前面的时候,德斯巴勒已经筋疲力尽了,就在这时,罗斯上校的名驹赶了上来,一跃向前,抵达终点,足足比德斯巴勒早到了有六匹马身长的距离,排名第三的则是艾里斯——巴尔莫拉尔公爵的马。“哈哈,那匹马还真是我的!”上校一边举起一只手放到眼睛上面以便看得更远,一边气喘吁吁地说,“好吧,福尔摩斯先生,我承认我还是完全蒙在鼓里。你不觉得是时候该说出你所保守的秘密了吗?”“上校,这是当然的,很快你就会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既然到这里了,我们还是先去看看那匹马吧。”在我们走进那只有马的主人和他的朋友才允许进的磅马的围栏之后,我的伙伴又紧接着说道,“只要你找人用酒精清洗一下马的面部和腿部,你的银色白额马立刻就回来了。”“你可真是给了我一个大惊喜。”上校欣喜地说道。“几天前我已经知道它的下落了。至于它会以这副模样参加比赛,只是我个人的一个主张罢了。”福尔摩斯淡淡地说道。

上校激动地说道:“亲爱的侦探先生,你的保密工作做得太棒了,我的马看起来多么健康和强壮啊!今天是它一生之中表现得最好的一次了。对于之前怀疑你的办事能力的误会,我在此向你表示最诚挚的歉意。你找回了我的马,实在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可是我还有一个请求:那个杀害可怜的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你一定不能让他逍遥法外。”“事实上,这个请求我也已经办到了。”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说道。

我和上校都大吃一惊,诧异地看着上福尔摩斯。上校问道:“你的意思是你已经抓到凶手了?请告诉我,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就在这个地方。”福尔摩斯说道。

上校焦急地问道:“是这儿吗?什么地方?”“没错,他现在就在我身边。”

上校被福尔摩斯的话气得不轻,满脸涨红,怒声说道:“福尔摩斯先生,虽然你确实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但我想请你解释一下你刚才是什么意思。你是在恶作剧呢,还是想侮辱我?”

福尔摩斯扑哧一下笑了出来,说道:“我可以向你发誓,我丝毫没有要冒犯你的意思,更没有把你和凶手联系起来。我的意思是,真正的凶手一直就在你的后面。”他顺势走了过去,一只手在这匹名驹滑溜溜的颈脖上摸来摸去。“难道是这匹马?”我和上校惊讶得同时大叫了出来。

福尔摩斯说道:“完全正确,就是它。如果我可以解释清楚它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才杀了人,它的罪过应该就没有那么严重了吧。至于约翰·斯特雷克,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坏蛋,压根就不配得到你的信任。听,铃声已经响起了,下一场比赛中,我们只要稍微赢一点就好了。关于这事,等到有机会了,我们再来细谈吧。”

当天晚上,我们一起坐上了回伦敦的普尔门式客车。在路上,福尔摩斯详细地给我们讲述了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从星期一的晚上达特穆尔马厩里发生了什么事,到他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福尔摩斯那高超的讲故事技巧让我们不知不觉间就听得入了神。我估计,罗斯上校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只恨时间过得太快了。

福尔摩斯说道:“我首先得说明一点:最初的时候,我对于从报纸新闻上的消息所得出的猜测是完全错误的。其实报纸上面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迹象,只是被其他的细节给掩饰住了。所以在去德文郡的时候,即使我没有发现切实的证据,还是非常相信罪犯就是菲茨罗伊·辛普森先生。可是,在乘着马车赶到斯特雷克的家门口时,我一下子意识到了咖喱羊肉具有重要的意义。你们应该都还有印象,在你们都已经跳下车半天之后,我还入迷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思考着。事实上,我当时是在懊恼,自己竟然会漏掉如此明显的一条线索。”“好吧,我也承认,直到此时此刻我还是不理解咖喱羊肉有什么用处。”上校说道。“它正是整条推理锁链的第一环。如果麻醉剂被弄成了粉末,那它一定会有气味的,虽然那气味并不刺鼻,但还是能发觉的。如果把麻醉剂粉末掺入一般的菜食中,吃的人一定会发现的。咖喱浓重的味道可以把这种气味遮盖住,这样吃的人就什么都发觉不了了。菲茨罗伊·辛普森只是一个陌生人,他是不可能把咖喱拿进斯特雷克家的,所以这种假设不成立。我们若是假设他那晚恰巧带上了已弄成粉末的麻醉剂,驯马师家里又恰好吃的是可以遮盖气味的饭菜,这种巧合太没有可信度了。所以,辛普森就可以排除了。于是,我就开始注意到斯特雷克夫妇了,因为关于晚上要吃什么的问题,只有他们才能决定。由于其他人也是吃的那些饭菜却没有任何反应,所以我能肯定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了之后才被放进给小马倌的饭菜中的。这样看来,在他们两个中,是谁避开了女仆的注意而在饭菜中下了药呢?“通常情况下,一个正确的推论是可以引出许多相关问题的。就拿这个案件来说吧,在上个问题得到解决之前,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关键点——狗没有发出叫声。根据女仆讲述的情况可以得知,马厩里是有一只狗的。可是,半夜有人来牵走了马匹,它却丝毫不出声,以致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也完全没有觉察到什么。很明显,这只狗对牵走马的人是很熟悉的。“我现在完全确定:深更半夜来到马厩,并且把马牵走的人就是约翰·斯特雷克。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显而易见,他是别有居心的。否则的话,要怎么解释他把自己的小马倌给麻醉了呢?至于具体是为了什么,我当时还没有想出来。在之前一些类似的案件中,有些驯马师找到代理人押下巨额的赌注来赌自己的马会输,之后就用计让自己的马输掉,以此来骗过所有的人。比如说,有意地在比赛时放慢马速就能败给其他人了。有些时候,他们还会使用更好控制、更卑鄙无耻的手段。至于斯特雷克使用的计谋,在我看过他的衣服口袋中的东西之后就全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你们应该还记得尸体手中握着的医用小刀吧,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人都不会用它来保护自己的。我的朋友华生是一名医生,他知道那是外科手术专用的做精细手术的手术刀。所以在星期一的夜晚,这把精致的小刀也是用来做精细手术的。罗斯上校,根据你对赛马渊博的阅历,你应该懂得,如果一匹马只是后踝骨的腱肉的皮下组织上有一道浅浅的伤痕,这是绝对不容易发现的。接受这种手术的马会一天天变跛,而人们却只会认为是风湿痛或者是过度训练造成的,根本就不会被认为是一个卑鄙的阴谋。”“无赖!真是坏透了!”上校气愤地大声嚷嚷道。“那么,约翰·斯特雷克牵着白额马到荒野的目的就很明显了。白额马的性子十分烈,一旦刀刺到它身上,它一定会高亢地嘶吼,这样一来,草料棚的小马倌就会被惊醒。因此这个卑鄙的行为也只能在荒野里进行。”“难怪他的口袋里会有蜡烛和火柴了。唉,我真是瞎了眼才会信任他。”上校大声叫道,神色相当后悔。“没错!不得不说我还是很幸运的:在查看他的东西时,我不仅找到了他的作案手法,连他的作案目的也发现了。罗斯上校,你是个见多识广、深谋远虑的人,自然知道不会有人在自己衣袋中放着其他人的账单的。一般来说,我们都只会结算自己的债务。因此我非常肯定,斯特雷克还有其他的住所,并且还有一个‘妻子’。账单上的大笔数字可以说明,他的另一个‘妻子’是一个非常奢靡的人。像上校你这种对仆人丝毫不吝啬的人,恐怕也很难相信斯特雷克会为了一件女人的衣服,就舍得花费二十畿尼吧。关于这件衣服的事情,我曾经在斯特雷克夫人不经意之间问过她,但她从未听说过。她的回答让我非常欣慰,这证明她和衣服的事毫不相干。于是我悄悄地记住了那件衣服商店的所在地,同时我的直觉让我觉得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可以有更多的收获。结果证明了,那位德比希尔先生就是斯特雷克本人。“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所有的事情都清楚了。那天晚上,斯特雷克悄悄地把马带到了一个位置较低的凹地里,然后点燃了蜡烛,并且避过了人们的视线。然而,辛普森在匆忙离开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他的领带。可能是用来系住马腿吧,斯特雷克把领带利用上了。等到他们来到凹地的时候,他就在后面点燃了蜡烛。周围环境突然变亮使马受了惊,出于本能,它感到有人要伤害自己,就尥了蹶子。这个时候,尽管还在下着雨,斯特雷克还是脱掉了大衣为那精细的手术做准备工作了。很不巧,马的铁蹄子抬起的时候正踢中了斯特雷克的额头,在他倒下的时候,手中的小刀刚好划着他的大腿。我解释得够明白了吗?”“太棒了!”上校高声喊道,“真是太棒了!你描述得好像你就在现场看着一样。”“不得不说,最后我做的那点推测还是很冒险的。以我所见,满肚子坏主意的斯特雷克应该是一个很谨慎的人,要在白额马的踝骨的腱肉上进行如此细微的手术之前,他一定是做过多次实验的。那么他能拿什么做实验呢?就在这时,我发现了后院里的绵羊,就随意问了一下小马倌,结果真是令我惊讶不已。事实证明我的推理还是很准确的。“在我们抵达伦敦之后,我就去探访了那间服装店的店主。她一眼就看出富裕的德比希尔顾客就是照片上的人,并且还告诉我‘德比希尔’的妻子是一个非常喜爱华丽服饰的漂亮女人。毫无疑问,斯特雷克是因为这个女人而欠下了大笔债务,最后不得不走上了犯罪这条路。”“等等,虽然你已经把每件事都解释得明明白白了,但是我还有一个疑问,我的马这段时间一直在哪儿呢?”上校大声问着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说道:“它呀,它在当时挣脱缰绳跑掉后,你善良的邻居把它带回了家,并照看了它许久。我们还是对他宽容一些吧。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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