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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2 21: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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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绍霆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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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远古的理想

周礼:远古的理想试读:

前言

提起乌托邦,提起太阳城,提起这一类西方人所设计的理想社会,东方人并不陌生。那么,我们东方自己呢?生活在亚洲东部、拥有绵延数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有没有产生过类似的充满想象力、饱含着对美好生活激情的作品呢?这些作品是不是也像西方同类作品那样广为流传,发生过深刻的影响呢?

答案毋庸置疑:有。《周礼》就是一部。只要稍具文史常识,就知道《周礼》为儒家经典十三经之一,与《仪礼》、《礼记》并称三礼,且为三礼之首。它所阐发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印记。需要注意的是,《周礼》构筑了一个理想化的社会,并不等于说那完全是作者的空想。实际上,《周礼》中还包含了若干周代的史料。既有史实的成分,又有理想的成分,两相掺杂,固然使这部书留下了更多的疑团,但同时也使这部书生发出更明亮的光辉。“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的话提醒我们,周代的制度是儒家心目中的典范,名之以“周”的礼仪将会成为后世的楷模。在漫长的古代社会里,环绕着《周礼》的神圣光环是难以消除的。

翻开《周礼》,可以发现,全书分《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篇,几乎每篇都以“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数语起首。以下,在《天官》则说“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先总述天官一系自大宰以下六十二种职官的名称、职级、属员数额等编制情况,再分叙各种官职的职掌范围。如大宰就为六卿之首,百官之长,天下政务由他掌理,以辅佐王者统治天下。《地官》的体例与之相同,在“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数语之后,同样先总述地官司徒以下七十九种职官的编制情况,再分叙各官职掌。《春官》、《夏官》、《秋官》各篇都是如此,五篇中一共说明了五大系列三百四十余种官职的情况。这些官职除个别的,如《地官》中的司禄、《夏官》中的军司马、舆司马等十数条阙失外,其余的讲得都很具体。他们的执掌范围,上至国家的政治、军事、财政、司法、祭祀等重要事务,下至地方行政,甚至包括了直接管理平民百姓生产生活的,可以说,《周礼》以大量的篇幅,通过官制介绍这样一个特定的角度,系统阐述了作者心目中理想社会的情况。这个社会由各式各样的制度控制着人的行动,显得很有秩序,各人的负担也很均衡,整个社会呈现出一派和谐的气氛。《冬官》一篇,情况有些特殊,它实际是一篇《考工记》。《考工记》不以“惟王建国”数语开首,开宗明义即称:“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说明主要讲述百工之事,所记内容为先秦时期官营手工业中的三十个工种,即“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搏埴之工二”的概要情况,包括各工种的工艺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的检验方法。由于手工业生产不光是一个加工制造的问题,它还要涉及原料的选择、产品的设计思想等等,所以《冬官》的内容必然会涉及到更为广泛的领域。有人讲,这一部分内容可以看成先秦时期中国科技发展状况的一个总结,这当然不是过誉之词。

读者可能会问,这样两种差异很明显的材料,怎么会出现在同一本书里呢?这需要从《周礼》被发现的经过说起。《周礼》名曰“周”,实际上在西汉以前并不为人所知。先秦诸子议论周代礼制的不在少数,却没有一人明确提到过有这么一部书。直到西汉初惠帝时废除秦代的挟书律,又鼓励献书,一些为免遭焚毁而藏诸山崖屋壁的先秦古文旧书这才开始露面。据《汉书·景十三王传》记载,献王曾得到过李氏所献的一批古文书,其中就包括《周礼》,当时还称为《周官》。献王立于景帝前二年,薨于武帝元光五年,此书初次露面当在这二十余年间。这时,已缺《冬官》一篇,献王以重金悬赏,终不可得。之后,这部《周官》被收入皇家秘阁,重又度其不为人知的岁月。百年时光流逝,西汉末刘向、刘歆父子奉命整理皇家藏书,直到此时,它才再度出现在世人面前。这次,刘歆即以《考工记》补足已经亡佚的《冬官》,凑满了《周官》六篇的数量。他这样做,似乎也有道理。按《周官》本身而言,其中如《天官》篇大宰、小宰诸条所载,亡佚的《冬官》篇包含着有关百工之事的内容,讲手工业工艺的《考工记》显然与之有联系。从思想上说,《周官》全书浸透了阴阳五行思想,而《考工记》同样如此。内容相关连,思想又一致,刘歆所为或许事出有因。甚至有人推测,《考工记》原本是为写作《冬官》而作的一篇札记。果真如此,则以《考工记》补《冬官》更顺理成章了。只是,从体例上看,两者的差异太明显了。

刘歆整理了《周官》,现在所见的,大致就是这个本子。他还奏请将它列之于经,并定名为《周礼》。可以说,没有刘歆,就没有今天所知道的《周礼》。然而,诸多纠葛也由此而起。其中最令人关心的是《周礼》的作者和成书年代问题。

尽管《周礼》本身没有提到它论述的是何朝何代的典章制度,更没有“周公若曰”之类言辞,但是刘歆却认定,它是“周公之太平之迹”。东汉初,刘歆的学生杜子春设席授业,传《周礼》之学,一时歆学大盛,众多鸿儒竞相为《周礼》作解诂。至东汉末,经学大师郑玄博采众家之说,作《周礼注》,认为《周礼》就是周公为周成王所制官政之法。由于郑玄在经学界的声望,《周礼》为周公手作之说为后世学者所宗。然而这个结论实在漏洞太多,《周礼》中所述制度与西周政制不相吻合的不胜枚举。周初封国,无有过百里的,而《周礼》中却称“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令人吃惊。因此到了历史科学发达的今天,周公作《周礼》之说越来越难以令人信服。

关于《周礼》作者的另一个极端的说法是刘歆伪造说。此说始倡于宋人,代表人物为胡安国、胡宏父子。胡宏认为,刘歆伪造《周礼》是为了“附会王莽,变乱旧章,残贼本宗,以趋荣利”。《周礼》是古文经,在群经中出现最晚,又无传授,发现经过也人言人殊,尤其是刘歆在其间所起作用,并非丝毫无可怀疑。今文学家认为此书来历不明,不能说完全是宗派之见。然而,汉初民间所献之书不是绝无仅有的少数几部,秦火劫余,要一一指明其端绪,事实上也难以办到。仅凭此一条,断言为刘歆伪作,多少感觉牵强。更何况,这场争论中除了经学中的今古文之争外,还夹杂着政治斗争的背景。胡氏父子力主刘歆伪造,目的之一就是反对王安石援引《周礼》作变法的依据。学术问题,又加上政治问题,不纠缠成乱麻一团,才是咄咄怪事。

除了以上两说,不少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周礼》成书年代的各自看法。有的认为《周礼》所述什九是西周旧制,当是东迁以后作者得见西周王室档案,故讲古制极为纤悉具体,但其中也增入了作者自己的设想。有的则认为从《周礼》所显示的伦理思想、政治制度等方面分析,此书当作于西周末的厉王、宣王、幽王时代。也有的学者从全书的思想体系着手,认为它的主体思想由儒、法、阴阳五行三家复合而成,呈现“多元一体”的特点,故而《周礼》当成书于汉初高祖、文帝之际。从目前学术界的情况看,最有影响的说法是战国说。自东汉经师何休提出《周礼》为“六国阴谋之书”的观点以后,历代都有人景从其说。至近代,此说赞同者越来越多。清儒崔述《丰镐考信录》、皮锡瑞《经学通论》,近代学者钱穆先生《周官著作年代考》、郭沫若先生《周官质疑》、顾颉刚先生《周公制礼的传说和周官一书的出现》、范文澜先生《经学讲演录》等等,均持此说。然而,学术上的争论,向来不依赞同者的多寡为是非的标准。关于《周礼》的作者和成书年代的探讨,必定还会长久持续下去,直至得到一个满意的结论为止。

那么,这些学者为什么要耗费如许精力孜孜以求呢?为的是《周礼》太富于研究价值了。

概而言之,《周礼》的价值主要有二。一是它包含了周代的史料。以后世人的眼光,可能难以理解《周礼》所述的官职系列中何以会有专管饮食、衣服之类琐事的。殊不知,这恰恰是当时真实情况的记载。身处当今之世而欲考求古代中国的实况,诸如古代的田制、兵制、学制、刑法、祀典诸大端,《周礼》是可以提供给人们许多帮助的。

再有就是它对后世的影响。王莽变法、王安石变法,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大事件,而这两件事,恰恰都规摹了《周礼》。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起义曾经席卷大半中国,太平天国的领导人所制订的《天朝田亩制度》被誉为中国农民的理想最集中的体现。而这部《天朝田亩制度》的一个重要思想源头,又正是《周礼》。甚至在今天,当我们漫步北京城,站在天安门前观赏景色时,东边可以看到曾经是太庙的劳动人民文化宫,西边有设有社稷坛的中山公园,又有谁会想到,这种宫殿居中、左边祖庙、右边社稷的格局,正是《周礼》的规定。要想了解中国,了解中国的历史,读一读《周礼》是大有益处的。

问题在于怎么读。《周礼》文繁事富,许多词汇语法现代人难以理解。上文提到过地官司徒“佐王安扰邦国”一语,一般人都会把“扰”字同乱字连在一起,作扰乱解。而在这里,“扰”字偏偏与“安”字同义,含有使人驯顺的意思。一部《周礼》,此类情况不少,欲破此关,充分利用前人的研究成果是不可或缺的,特别应该重视的是最基本的三种:一、郑玄《周礼注》,二、贾公彦《周礼注疏》,三、孙诒让《周礼正义》。郑玄的注实际上为《周礼》学作了第一次总结,简奥融通,功力最深,为学习研究《周礼》必读之书。贾公彦疏成于唐初,它是阐释郑注的,实际上已经将魏晋六朝诸家之说包括在内,故而是《周礼》学的第二次总结。孙诒让正义成于清末。他根据宋元明清历代学者的研究,疏通证明,折衷最为恰当,在清人新疏当中没有超过此书的。在目前,也可以说孙氏正义是《周礼》学的最后一次总结。如能将这三种基本参考材料理清,则《周礼》也就基本上掌握住了。

在读这些注疏时,它们的体例是必须了解的。宋代以前,注和疏是分别印行的,至宋代才把注疏合刻成一部书。《十三经注疏》中的《周礼注疏》流传很广,研读者经常使用。书中大字都是《周礼》正文,大字下面双行夹排的小字是郑玄的注。接着又有一个大字

〔疏〕,则表明以下为贾公彦的疏。这些疏文以小圆圈相间隔,小圆圈前都有“某某至某某”数字,如果它们指的是大字中的文字,则圆圈后的疏文是解释正文的;如果它们指的是小字中的文字,则疏文是对郑玄注的说明。《周礼正义》的内容排列次序是:《周礼》正文,郑玄注,一个大字“疏”,对正文的疏,空一格,“注云”,以下为对注文的疏。也就是说,“正义”同贾公彦疏一样,不但要解释正文,而且要给前人的注作注解。理不清这个头绪,这一类注疏是很难读通的。

读注疏书时还应当注意注释术语的用法。下面将郑玄《周礼注》中常用的一些术语简介如下,其余注家的可以以此类推。

(一)单纯解释词义的:

某,某也。或者作:某者、某也;某,某;某者,某;某,言某也。这些注释的基本格式,意思是某一词应当解释为另一词。

谓之、曰、为。约略等于现在经常说的“叫作”,被解释的词往往放在这些术语之后,说明词则在前。

犹。约略与现代汉语的“等于说”相当,用来表示释者与被释者为同义或近义关系。

谓。使用“谓”字时,被释的词语在前面,“谓”字后面是解释。

貌。含有“……的样子”之意。

(二)与读音有关的:

之言、之为言。它们都是声训术语,解释者与被解释者或者是同音,或者是双声、叠韵等某种语音上的联系,一般用以解释词源。

读为、读曰。这两个术语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的。

读如、读若。一般用于注音,所谓“比拟其音”,有时也用本字来说明伪借字。

(三)指明误字或版本异同的:

当为。指出因形或声相近而发生的字、声之误。

书、故书。它们都指的是不同的版本。

现在放在读者面前的这本小册子,就是借助了上述几种基本参考材料,并参阅当代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而草成的。篇幅有限,也由于笔者水平有限,这本小册子难以把整部《周礼》作全面、详尽的介绍,只能选择读者可能感兴趣的若干问题,谈谈笔者的看法。这些问题分成五个类别:第一类是《周礼》作者有关理想社会总体框架的构想,以下四类分别是《周礼》作者有关如何管理政府机构和官吏、如何治理百姓、如何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设想,以及主要是体现在《考工记》中的一些科学思想,或者说科学思想的萌芽。按所涉及问题的不同,每一类中还分成若干小节,各节都由《周礼》原文、今译和述评三部分组成。《周礼》原文依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年版《周礼注疏》转录。个别文字同其他版本有出入,又比较紧要者,疑为衍字、误字者,均加注说明。为了方便阅读,笔者试对原文作了标点,主要依据的是黄侃先生对《周礼》的句读,以及林尹、闻人军诸先生的著述。如有错讹,当由笔者负责。《周礼》中不乏关于同一问题的论述散见各篇的例证,为了述评方便,将散见各处的原文纳于同一节中,所以一节之中可能包含两段以上的原文。今译,笔者力求忠实于原文,尽可能直译。为了使读者能理解《周礼》作者时代的一些特殊语汇,理解《周礼》作者的一些设想,译文中糅合郑玄、贾公彦等所作的注疏,作了些说明。这样做,大概还是必要的。述评,当然要叙述《周礼》作者表达了什么想法,更希望指明,这些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发挥过什么样的作用,对于今天的我们又可能有甚么样的启迪。

写作时,金良年先生提供了许多意见和资料,对于这本小册子的完成极有帮助,在此深表谢忱。

笔者学力未逮,疏漏之处必多。高明有所指正,则不胜感激。第一章 理想国的总蓝图建出造一个房屋蓝,图蜜,按蜂构图施筑蜂工房,而,最蜜人蜂大却的是区别一在种本于人能在的造行房为之。前为要了设生计活得更舒适一些,人们想方设法在构想蓝图时就作了种种改进,让房屋建造得尽可能完美些。对生活于其中的小环境如此,对生活于其中的大环境——社会又怎样呢?历史上,许多哲人抨击他们所处的尔虞我诈、恃强凌弱的社会,渴望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于是,在他们笔下出现了一幅又一幅理想社会的蓝图。《周礼》就是其中之一。这是一幅充满东方情调的蓝图。王高踞整个社会的顶端。他生活在位于整个国家中心的王城中央的王宫里,统治着国家。在他之下,是以天官冢宰为首的百官,辅佐王管理社会,协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官员分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大系统。天官冢宰上佐王治,下领百官,是王的主要助手和百官首领,他所率领的百官形成了一个无所不在的管理层,为王执行各种政务。据研究,这些百官的设置又同战国时开始盛行的阴阳五行学说不无关系。王直接统治方千里的王畿。同时,他也是这片土地上占地最多的人,他的儿子兄弟,他的公卿大夫也在王畿中占有大小不等的土地。王畿之外,则是各诸侯封国,像众星拱月一般护卫着王畿。中国自古以来讲究以农立国,农业生产是任何一个朝代都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古代中国在农业生产中曾经实行过的井田制,经过《周礼》作者的剪裁增补,形成了一个颇为完整的方案,成为理想社会中把劳动力固着在土地上的主要手段。按照《周礼》作者的设想,井田制下的农民,按照劳动力的强弱多少,领受一定量的土地,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耕作,他们所需付出的代价是负担赋税和徭役。这样的负担大体上是均平的,又不重,看来农民应该满足。以上诸端,是《周礼》作者所想象的理想社会的基本框架,也是本章所谈的主要内容。一 王占据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原文〕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天官·冢宰》

〔今译〕

王建立国家,首先要辨别东南西北的四方,勘定王所居宫室的位置;以此为中心划分王所在城市的土地,营建宗庙、社稷、朝廷、市集、道路,并度量郊野的土地进行分封,实行井田制度;设置各种官员,执掌各自的职守,辅佐王治理民众,使民众不脱离中直正确的范围。

〔述评〕

这是《周礼》第一篇《天官》的开首第一句话。以后的《地官》直至《秋官》各篇,同样以它开宗明义,可见作者强调的程度。它应是《周礼》的总纲,王在理想社会中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在此被规定下来,理想社会中的一切都由此生发展开。

任何国家都包含了国土和人民两个要素。《周礼》作者认为,这两者的中心都系于王一身。普天下的民众数量众多,由王设官,让官员们治理民众,成为社会的中坚。他们都要对王负责。王、官员、民众三个层次,一层控制一层。王居于中心地位,而分封的诸侯国,布列在王畿四周,拱卫着王所居的王城。这里特别要注意“辨方正位”四个字。它不是单纯识别东南西北的方向,随便找一块地方作为王宫的位置。按照《地官·大司徒》里的说法,“辨方正位”的关键在于取“地中”。所谓“地中”,乃是“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这样一块无与伦比的宝地。王占据“地中”,即占据了自然的中心,让天地四时环列王的周围。如此,才可以和王的社会主宰地位相称。再则,按照阴阳五行学说,君为阳,臣为阴。之所以要辨方正位,就是要确保君王处于面向南的位置,以体现君为阳,而使人臣处于面向北的位置,恰好处于阴。这样一来,君阳臣阴,他们之间的尊卑高下就表明得一清二楚。

按照《周礼》作者的设想,王超然六官之上,驾驭六官治国,所以用不着专述王权的《王篇》。但是,王的权力还是可以从《周礼》中了解一个大概的。王有官吏任免权。天官冢宰以下各官,都由王所立,官员的薪俸、赏赐均出自王。王有制订法律的权力。《周礼》多处提到要公布法令,又讲要听王命,不听王命和不守法的同样要受惩罚。可见王言出即法,制订法律的权在王。治朝权,即处理国家日常政务的最后决定权,它也属于王。王视朝时,百官中地位最高的大宰只能在旁赞佐,以下更不用说了。司法终裁权也操之于王。六乡狱讼尽管罪名已定,即将刑杀,但杀与不杀,最终还要听王的裁决。较六乡偏远的六遂等处,则由王派人去裁决。可见终裁权在王手里。宗法社会中,祭祀神明、祖先是头等重要的大事。在《周礼》中,祀五帝、祀大神示、享先王这一类重大祭典,主祭者必定是王,这是王掌握最高权力的一个重要标志。最后还有军权。如同下文将会看到的,《周礼》作者主张兵农合一,管理百姓的官员同时又是军队的将领。平时他们管理百姓,爆发战争,则要领兵出征,他们的任免都掌握在王的手中,则王拥有军权应无疑义。

但是君阳臣阴,固然以君为尊,却不是绝对君权,不是王独裁,它还要受制约。《秋官·小司寇》里讲到,国家有重大事情,如兵寇之难、徙都他迁、无嫡选庶之类,都要召集百姓询问他们的意见。《地官·师氏》里提出,要以善道教导王。《地官·保氏》里规定,要匡正谏议王的恶言恶行。此外,《周礼》还设计了一系列制度,限制王的开支。比如,王拥有赏赐臣下的权力,但是他颁赐的常赐以及特殊的恩赐,所谓好赐,都有一定的额度。好赐只能以官府一些开支的结余部分支付,并非王可以随意规定。上述种种,无非是说王的所作所为,包括他的言论都要符合一定之规,要从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出发。无论从中国的历史传统来看,还是从当时普遍的分散的一家一户小生产的现实状况看,需要有这么一个人凌驾社会之上来实行统治。所以《周礼》作者非但规定了要有这么一个君王,还要把他安置到一个崇高的地位。然而,他既然由此执掌政权,就不能不受到由这个地位而带来的一些制约。而臣下,除了服事于王的一面,还有按照规定约束王的言论行动的一面。君阳臣阴,除了说君尊臣卑之外,还有互相制约的意思。体味阴阳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不注意到这一点。对于君主专制的国家而言,《周礼》所描绘的确实是一种理想状态。问题是,它也仅仅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而已。

〔思考〕

这里所说的“王”更像当时的天子还是诸侯?和当时还没有出现的皇帝又有什么相似之处?二 突出王地位的都城规划

〔原文〕匠人。建国。水地以县,置槷以县,眡以景。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广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阶。四旁两夹。白盛。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三尺,四阿,重屋。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宫中度以寻,野度以步,涂度以轨。庙门,容大扃七个。闱门,容小扃参个。路门,不容乘车之五个。应门,二彻参个。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分其国以为九分,九卿治之。王宫,门阿之制五雉,宫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门阿之制以为都城之制,宫隅之制以为诸侯之城制。环涂以为诸侯经涂,野涂以为都经涂。——《冬官·匠人》

〔今译〕

匠人。始建国都。用带悬绳的水准仪器测量平地,树立标杆,以悬绳校正使它直立于地面,观察阳光下标杆的影子。沿影子顶端画圆弧,识记好日出时的影子与日落时的影子。白天参考日中时分的影子,夜晚参考极星的位置,确定东西方向和南北方向。

匠人。营造国都。国都为每边九里的正方形,每一边设三座城门。国都中设南北向和东西向交错的干道网,南北干道每条三涂,共三条,合计九涂,东西干道每条三涂,共三条,合计九涂,统称九经九纬。涂的宽度以轨作单位,一轨相当于乘用车辆两辙间距离六尺六寸,加上两旁各有七寸余地,合八尺。南北向和东西向的涂道都可以容纳九辆车子并行,即每条涂道宽七丈二尺。王宫前左边设祭祀祖先的宗庙,右边设祭祀土神谷神的社稷,王宫的前面为朝廷,后面为市集,市集和朝廷各占地相当于一个人的授田面积一百亩,即每边一百步见方(一步合六尺)。夏后氏的世室,正堂南北进深十四步,它的宽度比深度增加四分之一,有十七步半。五室,即中央室和四角上各一室,它们的布局,可以用三个四步,四个三尺来表示。台阶高九级。室的四边各有两窗夹着正中的门户。用蜃粉把墙壁刷白,装饰宫室。门堂的面积为正堂的三分之二,它的室的南北进深为正堂的三分之一。殷人的重屋,堂南北进深七寻(一寻合八尺),堂基高三尺,屋顶形式是四面可以落水的重檐顶。周人的明堂,以筵作计量单位(一筵长九尺),东西宽九筵,南北进深七筵,堂基高一筵。五室,每室长、宽各二筵。室内用几作计量单位(一几长三尺),堂上用筵作计量单位,宫中用寻作计量单位,野地用步作计量单位,道路用轨作计量单位。宗庙的门,容得下长三尺的贯通鼎上两耳用来提举鼎的横木大扃七个,宗庙中的小门容得下二尺长的小扃三个。隔离朝廷和内宫的路门稍狭于五辆乘车并行的幅度,朝廷的正门应门可以容纳三辆车子并行。路门之内有九室,供九嫔居住。路门之外也有九室,供九卿处理政务时使用。把国都划分为九个区域,分别由九卿负责治理。宫城城门规制高五雉(一雉实际高一丈),宫城四隅的角楼规制高七雉,国都城墙四隅的角楼规制高九雉。国都城内干道宽九轨,环城道路宽七轨,城外通郊野的道路宽五轨。宫城城门的规制,用来作为宗室、卿大夫采邑城墙的规制;宫城角楼的规制,用来作为诸侯所居城墙的规制。环城道路的标准,用来作为诸侯所居城市道路的标准,通郊野道路的标准,用来作为宗室、卿大夫采邑道路的标准。

〔述评〕《冬官·匠人》里论述的都城规划,包括两个方面:城市分布的构想和城市格局的规划。

按照《考工记》作者设想,全国城市可以分为三个等级。王是国家的元首,又是天下大宗子,他居住的国都里设有宗庙社稷,理所当然成为整个国家宗法血缘统治网的中心,是第一级城市。诸侯接受王命,以政治和宗法的双重身份,在各自的封疆内营建自己诸侯国的首府,构成宗法血缘统治网的大据点,作为王室的屏藩。诸侯所居城市列第二级。第三级城市称“都”,它们是宗室、卿大夫的采邑。他们接受上命,同样以政治和宗法的双重身份,在采地内建立各自的统治中心。“都”是宗法血缘统治网的基层据点。三个不同级别的城市,代表了统治范围大小不等的区域间一种政治上的统属关系。这种政治上的统属,由血缘宗法体系而得到加强。王是天下大宗,被分封的诸侯是小宗,小宗要服从大宗;而在诸侯封国内,诸侯又成为卿大夫们崇奉的大宗,受采地的卿大夫则是诸侯的小宗。大宗小宗彼此维系,使三个等级的城市构成一个完整不可分割的体系。它们彼此间层次分明,按宗法与政治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起一个由国家的首领股肱达于指趾的统治网。这样的城市体系,关系到国家政体,是整个城市规划的基础。由此建立的城市,服务于突出王所居住的国都的中心地位的目的。

城市格局的规划服务于同一目的。从三个层次的城市形制看,不同层次的城市依统治者地位的尊卑而有明显的等级差别。城墙以高为尊。国都因为是王居住的地方,城墙角楼可以高九雉。诸侯地位比王低,城墙角楼的高度相应要低两雉。“都”里的卿大夫又比诸侯地位要低,所以只能有五雉高。道路以宽为尊。国都干道要宽九轨,诸侯城的干道只能宽七轨,“都”则比诸侯城又要窄两轨。国都的城高、路宽都是九个数量单位。九,乃是最大的个位数,多一,则成最小的十位数。所以天下至尊的王,居处要用九来显示其地位,自最尊者以降,低一个层次,递减两个数量单位,保证了国都的城墙是最高的,国都的道路是最宽的,以此象征王的至尊地位。需要说明的是,《考工记》里只提城墙、道路,显然是以偏概全,其他的可以类推。这种省略的写法是《考工记》,也是整部《周礼》的常用手法。《考工记》里只讲王城的布局,略而不谈第二、三等级城市的布局,但从国都不难想见其余。

国都的布局围绕着突出王至尊地位这一思想展开。从匠人营国这一节所述,不难看出国都有一条南北中轴线。它南起国都正南门,越外朝,经宫城,穿市集,北抵国都正北门。这样,由城外北向入宫,依次要穿越国都正南门、外朝正门、外朝、宫城的正门、内朝,内宫正门,才能达到内宫,一路上门、朝重重叠叠,王者所居的内宫处于这样的位置,气派自是不凡。再者,王的宫城被安排在王城中央,它的四周分布着各种重要建筑:前面是外朝,后面为市集,宗庙居宫城左前方,右前方是社稷。五大建筑群连成一体,其中无疑以宫城最为壮观。在其他建筑的衬托下,王的宫城更显得突出,王的地位也由此被抬高了。再看道路。国都的道路网以九经九纬为主干,除去南北向、东西向中央各一条直达宫城城门干道外,其余四条干道构成井字形,正好把宫城围在当中。如果把国都内干道和外面的环城道路、郊野道路联系起来考察,就可以发现,这个庞大的道路网直达边陲,把整个国家都联成一体,而且是由远及近逐步聚积,逐步推进,直到宫城形成高潮。

这些构思,从不同角度强调了国都核心的宫城。它们未必全都是《考工记》作者的创见。西周时期的《小盂鼎》铭文中已经提及门朝设置的问题,当时应该已经有了中轴线思想的雏形。前朝后寝的规制,更是早在殷商宫殿中就实行过。而以文字把这些构思比较完整地表述出来,《考工记》之功非浅。《考工记》西汉末年才与《周官经》一同被世人所知,在此之后兴建的一些都城,或多或少受到了匠人营国思想的影响。

东汉营建洛阳就是一例。依不少考古学家的意见,东汉时的洛阳,南北两宫大体就设于中轴线上,宗庙社稷按左庙右社的方式布置,纵横交错的道路网方正如棋盘,与《考工记》的思想相吻合。东汉末年,洛阳被董卓焚毁,曹魏时重建,在宫城和城垣间辟御道,庙社官署分列御道两侧,使中轴线更加显明。北魏孝文帝营都洛阳,把它作为推行汉化政策的重大措施。他本人推崇《周礼》,重建洛阳时按匠人营国的一套行事,应在情理之中。北魏新建的洛阳,彻底改变了汉代的南北宫制,集中把宫城设置在内城中央微偏西北处,贯彻了营国制度以宫城为中心的思想。非但如此,当时的洛阳,还延伸南北主干道,使之直抵南郭圜丘,加强了中轴线的主导作用。这种强化主体结构的构想,正是《考工记》中营国制度的精髓。

隋唐时对长安的建设,上承北魏建设洛阳的经验,而有新的改进。王城制度即是当时创立的,宫城以及庙社官署由此都聚集在一起了。南北主干道两侧设东西两市,与位于中轴线北端的王城相呼应,使整个城市面貌整齐壮观。虽说与前朝后市的说法有出入,营国制度所强调的以宫城为核心的思想依然被肯定了下来。

运用营国制度建设都城的典范,毫无疑问应属北京。至今,明永乐年间营建的格局仍然清晰可辨。紫禁城位居北京的中央,城内按前朝后寝的格局布置。乾清门相当于《考工记》中的路门,门外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大殿是朝,门内乾清宫、坤宁宫等宫是寝,其中乾清宫为正寝。在紫禁城的南北中轴线上,依次设有五门,即午门、太和门、乾清门、顺贞门、神武门。将此五门相连,再延伸出去便是全北京的中轴线。它南起正阳门(又叫前门),经大明门(清改为大清门,今已不存)、天安门、端门,穿过紫禁城,越景山,直抵鼓楼。现在分别为劳动人民文化宫和中山公园的原太庙和社稷,就在紫禁城前中轴线的两侧。鼓楼一带原来曾设市集,后来废撤。围绕着宫廷区,北京的道路横平竖直,交错成网,进一步突出了宫城的中心地位。虽然,整个北京城原来没有摩天大楼,只是在平面上布局,由于道路网的设置,主轴线的安排,位于中心的紫禁城还是可以在人的感觉中形成一种突出高耸的印象,引发出对帝王的尊崇心理。即便是今天到北京游览,又有谁不被故宫那种雄伟的气势所折服呢?当然也不难想象,帝王时代的人们会对这样的建筑生发什么样的感想。而这,大概就是《考工记》作者所要追求的吧!

说起来或许很少有人相信,匠人营国的思想,同它诞生前后(战国时期)的城市格局并不相符。据考古发掘所知,战国时齐都临淄南北近九里,东西长七里,规模超过了诸侯城所许可的范围,而与王城相似。一统六合的秦始皇营建咸阳,似乎也同匠人营国的思路风马牛不相及。秦始皇除了在渭北营造离宫,对于咸阳的建设,重点放在渭南。他先建信宫作朝宫,又辟大道直达骊山北麓,建北宫为正寝,了无匠人营国思想的痕迹。有人解释咸阳的城市布局,说是引渭水注浥都城,代表了银河;渭河上架桥南渡,又与牵牛织女的天象相合。秦始皇气吞宇内的气魄,或许正需要以天象才能说明。在思想深处,秦始皇建设咸阳可以说与《考工记》并无二致;但是从表现手法上看,一则气势恢宏而充满想象,一则态度严谨而讲究规矩,明显大异其趣。汉承秦制,西汉时营建长安仍然继承秦代依地势谋布局的传统,与匠人营国思想看来还是没有什么牵连。匠人营国思想在西汉未被人所知,到了后来才越来越发挥它的影响。东汉以下建洛阳,隋唐建长安,明清建北京的过程正说明了这一点。匠人营国思想之受重视,与古代王权加强的趋势、儒家思想统治地位加强的趋势,恰成正比。这一点,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思考〕

古代都城的建设对今天的城市规划产生了哪些影响?三 以大宰为首的职官体系

〔原文〕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治官之属:大宰,卿一人。——《天官·冢宰》

〔今译〕

(王)于是设立天官冢宰,派他率领他的部属掌理天下政务,以辅佐王均衡稳妥地统治天下。这一官府的编制:大宰,由一名卿担任。

〔原文〕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天官·大宰》

〔今译〕

大宰的职务,总掌立国的六种应该遵守的准则,用来辅佐王治理天下邦国。第一是政治方面的准则,用来经营天下邦国,治理整个官府,条理约束百姓。第二是教化方面的准则,用来安定天下邦国,教导整个官府,使之有所遵循,安抚百姓,使他们柔顺善良。第三是礼仪方面的准则,用来协和天下邦国,综理大小百官,调和百姓,使他们敦睦相处。第四是管理方面的准则,用来平定镇服天下邦国,端正大小百官各安其位,均平百姓的待遇负担。第五是刑法方面的准则,用来禁止各地的反叛,诛罚犯法的大小官吏,督察纠正百姓的行为。第六是事工方面的准则,用来富裕天下,任用官吏,使他们各尽其能、建立功业,生养百姓。

〔原文〕以官府之六属举邦治。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邦教,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五曰秋官,其属六十,掌邦刑,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邦事,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天官·小宰》

〔今译〕

用官府的六官隶属制度来推行有关天下邦国的政治。第一是天官,有属官六十,掌理天下邦国政治事务,大事听从尊长指挥,小事可以自行处理。第二是地官,有属官六十,掌理天下邦国教化事务,大事听从尊长指挥,小事可以自行处理。第三是春官,有属官六十,掌理天下邦国礼仪事务,大事听从尊长指挥,小事可以自行处理。第四是夏官,有属官六十,掌理天下邦国管理事务,大事听从尊长指挥,小事可以自行处理。第五是秋官,有属官六十,掌理天下邦国刑法事务,大事听从尊长指挥,小事可以自行处理。第六是冬官,有属官六十,掌理天下邦国百工事务,大事听从尊长指挥,小事可以自行处理。

〔述评〕

这里摘录的只是《周礼》中提到职官制度框架的一些片段。把它们联系起来考察,大体上能了解《周礼》作者设计的职官制度的概况:它的首脑是谁,执掌些什么职权,在他之下又分成哪几个系统,各自管理些什么事务。

六官中无疑大宰地位最高。清人方苞说:“合教、礼、政、刑、事而成治,治之使各得其分,谓之均。”即大宰不仅要管天官一系,还要将其他五官的事也统起来,这就是大宰“以佐王均邦国”的本来意思。实际上,《周礼》中天官一系的属官的职权,也说明了这一点。大宰的副手小宰兼管内宫外朝,宰夫可算朝廷上的总管,而宫正则是内宫的总管。其余属官最重要的有两部分,一部分掌管内宫大小事务,与王最接近,一部分掌管财政收支,握有国家命脉。大宰位于王之下,百官之上,应该没有什么疑问。

拿天官的执掌同其他各官作一比较,可能看得更清楚些。地官主要管地方事务,包括对于土地和百姓的管理,生产和流通的管理,应该说也很重要。但是,地官一系虽然要管理财富的增加,它们的分配使用却归天官管。这里就有了高下之分。而且天官负责了宫廷事务,处于王的周围;地官却是与下层打交道,所处地位也不能同天官相比。天官之所以以“天”命名,地官之所以以“地”命名,恐怕道理也在这里。天阳地阴,天尊地卑,地官在《周礼》官制中应该位于大宰统制之下。

地官如此,其他各官更毋论。祭祀是古代国家的大事,《周礼》作者把它归春官管。与祭祀有关的用品器物、音乐舞蹈,乃至占卜巫祝之类以及史官也归春官管理。这一系,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地位固然清高,但实际权力则恐怕不大。军旅之事至关紧要,在《周礼》中,夏官主其事,连同兵甲乘骑等有关军务方面的事,都由夏官负责。但是,第一,《周礼》作者的思想中并无常备军之设,如同下文会提及的,他主张兵农合一。而农,平时是归地官管的。第二,征伐之时领兵将领并非一定是夏官的长官大司马,其他各官的长官都可统帅。这样,夏官的职权似乎局限于军旅之事的行政方面。秋官主要管刑法,冬官则大概是百工制造方面的主管:都与春官、夏官相仿管理某一方面的政务。从他们的职权看,无法与天官相比。实际上,可以这样设想,《周礼》作者把君与臣分别看作阳和阴,规定了君臣间的关系,而天官冢宰与其余百官之间,也存在着与之相仿的关系,而不是并列的关系。百官在大宰的统率之下,共同辅佐王实行统治。

这一套官制既非《周礼》形成时的实况,后世也未见实行,至少没有原封不动地实行过。宗法制与分封制确定了周天子“天然尊长”的地位。作为王权的辅弼和补充,周天子之下有一个以王的兄弟叔伯为主的亲缘贵族集团,即所谓卿士集团。他们位尊权重,实行世卿世禄制度,但员数无定,分职不明。直至汉代,虽然职位确定了,实行所谓三公九卿制,但是他们的职务似乎相当驳杂,如大司农,身为国家财务总管,又兼管仓储、水利、货运乃至各种官卖事业。这与《周礼》中六官的主管虽然同样称卿,非特人数变为九卿,各自职司分明的情况相去也很远。

由魏晋至隋唐,中国官制发生重大变化,实行了三省六部制。演化到明清,六部成为国家机构的主体。不过六部与六官也不一致。六官分理治、教、礼、军、刑、事各类政务,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职司的划分颇多出入。而且六部平列,它们之上,在唐有尚书省,在宋称中书门下,与《周礼》中天官冢宰总领六官的区别非常明显。明初曾设丞相,后被朱元璋废除,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皇帝以国家元首兼行政首脑,与《周礼》体现的精神相去很远。清代情况也与明时相仿。可见,作为一种官制,《周礼》的一套并没有完完全全实际施行过。

这并不等于说,《周礼》的官制对后世一无影响,事实恐怕恰恰相反。北朝时,西魏的宇文泰为扩充自己的势力,力求汉化,表示要行《周礼》。公元556年西魏实行新官制,名称都仿《周礼》,宇文泰自任太师、大冢宰,与太傅、大司徒和太保、大宗伯地位最高,称为三公。当然,这只是形式相似,以鲜卑化武装组织为主要支柱的西魏政权,实质上与《周礼》的理想国绝对不是一回事。

唐玄宗下令编撰《唐六典》时,又一次想仿效《周礼》,曾“手写白麻纸六条,曰:理、教、礼、政、刑、事,令以类相从,撰录以进”。如果实现了他的意图,则《唐六典》应依《周礼》体式,分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六大部分。实际是唐代官制与《周礼》所述大不相同。后来人们所见的《唐六典》依然按唐代国家机关体系,分为三师、三公、尚书省等三十卷。

唐玄宗的想法,并非一无可取,他分明看出了唐代国家机关的主要部分——尚书省所辖六部同六官之间的承继关系。《周礼》的六官将并不属于国家行政事务的职司也划了进去,显得有些杂乱。如果将管理内宫事务的官员,以及掌管对君王进行谏议的官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监察的官员,以及史官等划出,则《周礼》有关国家行政事务的分类,仍然有自己的合理性。后来六部的大致职掌范围,不妨看成对《周礼》中有关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官员作了一些调整的结果。后世的吏部,掌官吏的任免、铨叙、考绩、升降等事,无非是天官、夏官中一些相应属官的结合;户部,掌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项,则只需把天官属下的理财官并入地官即成;礼部,掌典礼、科举、学校等项,也就是把春官所属去掉一部分,再加入原由地官一系承担的选举职能,规模就大致齐备;兵部、刑部、工部,与夏、秋、冬三官之间,变化要更小些。这样看来,隋唐以后实行了千余年的六部制,说它远远地、微弱地但又是确实无疑地反射出《周礼》六官的影子,并不能算过分吧!《周礼》时代对于国家政务的分工,居然能影响到如此久远的后世,它的魅力,它对国家政务分类的合理性、科学性,无论如何不能低估。

还应该注意,《周礼》以天、地、春、夏、秋、冬命名六官,体现了一种思维模式,即以“月令”为代表的、以阴阳五行为核心的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在古代中国长期居于支配地位,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过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以“月令”为代表的思维模式,下列特征非常明显:

第一,农业生产居于中心地位。全部图式围绕着农业生产而安排,并用以指导、调整农事活动。

第二,图式的时空观念以自我,即主体为中心,以五为单位,以农业生态为内容和标志。东、南、西、北四方之外,特别突出土主中央,强调土的地位;春、夏、秋、冬四季之外,特别强调土旺四季。土,乃是主体的象征,所以图式的时空观念中,时间和空间有机联系,主体客体密不可分。

第三,支配时空变化的内在力量是五行的运动,是阴阳的矛盾对立。

第四,天人一体,天人相与,天人感应。天起决定作用,人事活动只能顺应时令安排,否则要招致巨大灾难。当然,人事也可能反作用于天,引起天气的异常变化。

这种思维模式的产生,至少同中华民族独特的发展环境是有关系的。大河上下的中心地区发育出高度的文化,对于四周林立的小邦,产生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可以说是一种必然。这里的气候变化又四季分明。这种四季分明的气候又极度地影响了中华民族赖以为生的农耕活动。

前面我们曾经说过君阳臣阴的对立,天官与其余五官并非并列,都是讲《周礼》作者依据“月令”的思维模式描述的理想国管理层的结构。它们不是简单的两极、简单的三层。地官以下的五官,排列得很有规律。土地是整个国家的基础,主管全国土地的司徒应该居于核心的地位,故而要以地官来称呼。其余四官也不是随便安排的。农事以春耕、夏种、秋收、冬藏为序,所以主管教化树人的宗伯就同春天播下种子相仿,就要名之以春官,主管依法刑人的司寇就同秋天收割作物类似,就要名之以秋官。秋天主刑杀——顺便说一句——是中国的老规矩。处决刑犯,一般都在秋天。道理是同“月令”、同五行的理论相符合。

〔思考〕

1、祭祀活动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在后世有所下降,到今天几乎已经消亡,那么,《周礼》中主管祭祀的职官后来司职哪些事务?

2、“六官”和“王”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四 规定行政区划,实行分级控制

〔原文〕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地官·大司徒》

〔今译〕

夏至那天中午,八尺长的标杆的日影在一尺五寸的地方,叫做地中。地中这地方,正处东南西北四方的中心。天地之气在这里和合,故而春夏秋冬依时交接,不会苦于多寒多暑,刮风下雨总是适逢其时,阴天晴天的变化相当协和。所以这里各种物产齐备而又能自由生长,是建立王的国都的理想地点。以它为中心,划定每边千里的王畿,在边界上种植树木作为阻隔。

〔原文〕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1〕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七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以周知天下。凡邦国,小大相维。王设其牧,制其职,各以其所能。制其贡,各以其所有。王将巡守,则戒于四方,曰:各修平乃守,考乃职事,无敢不敬戒,国有大刑。——《夏官·职方氏》

〔注释〕

〔1〕郑玄称:“七伯者,字之误也。”当为十一伯。

〔今译〕

于是辨别九类服事于王的邦国所在的地域:中央每边千里的称为王畿。王畿向外延伸五百里的地方称为侯服,作为王的斥侯。又从侯服向外延伸五百里的地方称为甸服,为王治田出税。又从甸服向外延伸五百里的地方称为男服,为王任职理事。又从男服向外延伸五百里的地方称为采服,为王治理人民、供王所需。又从采服向外延伸五百里的地方称为卫服,为王作卫御。又从卫服向外延伸五百里的地方称为蛮服,这里已经靠近夷狄,要用政教羁縻他们。又从蛮服向外延伸五百里的地方称为夷服,这里已在夷人之中了。又从夷服向外延伸五百里的地方称为镇服,这里深入夷狄之地必须镇守住。又从镇服向外延伸五百里的地方称为藩服,它在最外面作为藩篱。凡是分封邦国,有方一千里的土地,公爵国方五百里,可以封四个公国;侯爵国方四百里,可以封六个侯国;伯爵国方三百里,可以封十一个伯国;子爵国方二百里,可以封二十五个子国;男爵国方一百里,可以封一百个男国。这样,就能够知道天下分封邦国的数量。凡是被分封的邦国,大小邦国之间应该互相维系。王选择诸侯当中的贤能者作为州牧,管理各邦国。规定邦国的职事,应该根据被分封诸侯的才能;规定邦国的贡赋,应该取决于它们的出产。王要外出巡视,则告诫四方,说:各自修平你们的职守,考核你们供奉王的职事。不许有敢于懈怠而不敬戒的。有不敬戒的,国家将有诛杀的大刑。

〔述评〕

中国幅员辽阔。国家如何对这片广袤的土地实施有效的控制,如何使政令畅达于四面八方,对此,任何一个想有所作为的统治者,任何一个希望对此有所建树的思想家,都不得不加以认真考虑。《周礼》作者依据以往的经验,根据他自己的思考,给出了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答案。其大略,如上引的论述。这里只就其中的两点进行一些探讨。

一个是国都所在地选择的问题,或者说统治者如何占据对国家来说政治上、经济上至关紧要的地区的问题。《周礼》作者的回答非常简明,国都要设在“地中”。这里是东南西北四方的中心,气候适宜,物产丰饶。以“地中”作为都城的所在地,不但具有政治上的意义,可以让四方诸侯臣服于中央;更具有经济上的意义:这里是普天下最富庶的地方,确保王在经济上掌握着强大的实力。按照《周礼》的规定,王畿方千里,而最大的诸侯国公国不过方五百里,而且地处偏远。无论从实力看,还是从所处形势看,大大小小的诸侯国都难以与王相抗衡。历史上的夏商周三代的统治中心都处于中华民族先民开发最早的地区,又恰好是现今中华民族生活的中心地带。对此,《周礼》作者并没有停留在描述这一水平,而是按照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的思维方式作了理论的概括。以“地中”建王城,以王城为中心划定王畿,之外是层层叠叠的各级地域。这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因为,找不到这样一个实际存在过的“地中”,也从来没有过这样一个个正方形叠加而成的行政区划。但是其思想毫无疑问具有合理性,而且影响深远。刘秀在天下大乱之后建立东汉,李氏父子在群雄并起的局势下缔造唐朝,都与他们成功地控制了位居既是当时中华民族的中心地带、又是经济最发达地区的中原不无关系。朱明之能脱颖而出,也同朱元璋击败张士诚占据了最为富庶的江南地区有关。反观历次混乱割据局面,包括近代史上的军阀割据,难道与割据者不能控制,或者说不能牢固控制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毫无关系吗?还处于以农立国的时代,谁掌握住最为富庶的地区,谁就最有希望建立对全国的统治。《周礼》的总结,无论如何应该受到重视。

另一个是如何实施对整个国家的控制的问题。如《周礼》所述,王直接控制王畿。其中心有六乡、稍外有六遂,再外就是王自己的公邑和宗室、臣下占有的采地。较大的采地分布在外围形成屏障,核心是组织严谨的六乡和六遂。这些在下文还将详述。王畿外的九服,不是王直接控制,而分封给诸侯。这些诸侯分别享有土地、民人,但承认王为天下共主,要将自己的出产贡献给王,遵照王的意旨服从王。为了加强影响力,王还设立州牧,接受王命驾驭一方诸侯。

虽则这种分封制早已被郡县制所替代,但人们不能不承认分封制有其合理性。尤其使人感兴趣的是,《周礼》所表述的思想居然同现代系统论的观点十分吻合,更使《周礼》熠熠生辉。

国家社会可以看作一个大系统。控制大系统的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是确定这个控制系统的合理结构。大体上,控制系统可以分为集中控制、分散控制、等级结构控制三大类。

集中控制系统中,关于各被控对象的信息,关于系统及其各子系统的外部影响的信息,都馈入一个控制中心,由它产生控制信号并发给各被控对象。看来这是一种最优控制,但实际情况恰好相反,当系统规模不大,结构相应简单时,集中控制的优越性可以得到发挥,但对付国家社会这一类大系统时,它的弱点就暴露无遗。大系统要实行集中控制,必须取得并加工大量信息。由于大系统情况复杂,要探索最优化的解决方案,导致了难以克服的计算困难,即使有可能求得其最优方案,也需要极长时间。加工信息的能力界限,限制了有效地对一组复杂对象进行集中控制的可能性。集中控制的另一个重要特性是结构的高度刚性,它必然会使系统长期保持稳定,控制着系统各部分的演变。归根结底,它或许会破坏整个系统。再者,集中控制降低了系统工作的可靠性,控制中心的指令如有错误不可能得到纠正。更可怕的是它会强烈影响到整个系统的状态。集中控制系统与其他控制系统相比,并不占有优势。相反,由集中控制造成社会和经济的停滞不前,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的崩溃的例子并不罕见。典型的一例,如南美印加人甚至农时安排、耕作方法,乃至私生活都受严格控制,都要受最高统治者印加沙帕的训令进行。结果如何?拥有二十万军队的印加帝国居然被仅有一百六十八人的西班牙征服者的分遣队所打败。

与集中控制相反是分散控制,它由若干分散的控制中心来共同完成大系统的总任务,每个分散控制器只能获得大系统中的部分信息,进行局部控制。这种控制方式自有其优点;每个控制器接收、处理的信息量小,便于决策、反应,可以提高局部控制的效果。同时,控制分散,即使一个控制器失灵,影响也有限,不至于引起整个大系统瘫痪。不过,不利之处同样存在。比如控制分散,各控制器之间的协调不可能十分有效,不利于总体任务的实现。

剩下的就是等级结构控制。它的特性是逐级把系统分为若干子系统,较高级的控制器控制下属的子系统,而各子系统也具有自己的控制装置,如此层层分解,直到分为基本的子部分为止。这样的系统中,低级的设备决定的是比较简单的局部控制问题,留给上级控制的信息量大为减少,能与它们的处理能力相适应。在具有等级结构的系统中,控制指令在越是高级的控制器中发出时可能只是最一般化的形式,传到越是低级的控制器,它们就越来越具体、详细,《周礼》所言,即是如此。王的指令,不可能非常详尽周到,它可能只是一些原则,它要靠各级执行者的补充,加以丰富。王对邦国一是委托州牧管理,至多是一种间接的控制,另外就是间隔一段时间的巡视,也不可能经常进行。可见,《周礼》所设想的对国家社会的控制,实则同现代系统论中对大系统实行等级结构控制并没有根本的区别。数千年前的人,已经设想得同具有现代思维的人基本一致。他们的智慧,令我们感到惊讶,更感到兴奋。中华民族是一个聪明的民族,它的文化早就通过自己独特的途径,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思考〕

从现代世界各国的情形来看,首都的选址一般会考虑哪些因素?五 王是千里王畿最大的土地占有者

〔原文〕载师掌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职,而待其政令。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场圃任园地,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以时征其赋。——《地官·载师》

〔今译〕

载师掌理规划土地的法令,根据土地的土质、位置确定各种土地的用途,安排土地进行生产,征收国家规定的赋税。规划土地的法则是:用王城中的土地安排房舍居宅。用城外郭内的土地安排种植果木瓜蔬麻枲的场圃。用离城五十里以内的近郊土地安排授给卸职官员替代俸禄的宅田,安排授给仕者的士田,安排授给卿大夫命士的圭田,安排授给商贾子弟务农者的贾田。在离城百里以内的远郊安排官田,即各官府胥徒及在官的百工商贾人等的子弟所受之田;安排牛田、牧田,即牧养政府的牛和其他六畜之田,或是为公家畜牧者子弟们所受之田;安排赏田,即赏赐给有功人员的田。用离城一百里至二百里称为甸地的土地安排六遂,共七万五千家,以建立副六军,其余的土地设置公邑。六遂和公邑都是王直领的王田。用离城二百里至三百里称为稍地的土地安排王的大夫们的采地家邑,每家方二十五里,其余的设置公邑。用离城三百里至四百里的称为县地的土地安排卿的采地,即小都,每家方五十里,其余的设置公邑。用离城四百里至五百里称为畺地的土地安排三公及亲王子、母、弟的采地,即大都,每家方百里,其余的设置公邑。凡是安排进行生产的土地,要征收土地税,只有国家分配给官吏的宅邸和官府办公处所占用土地免征。因为靠近城的地方,百姓负担的徭役比较重,所以他们纳税的税率较离城远的要低。场圃廛里的税率为二十分之一,近郊土地十分之一,远郊土地二十分之三,甸地、稍地、县地等,包括小都大都,不超过十分之二。只有漆林的税率是二十分之五。凡是住宅不种植桑麻的,要按占地面积征收称为里布的税收。凡是分给土地而荒废了不耕种的,罚以相当于三家的、称为屋粟的赋税。凡是百姓不从事任何职业的,罚出相当于一般家庭的赋税和徭役。载师总掌按时征收赋税的法令。

〔述评〕《载师》一节所述,主要是有关古代社会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的占有情况,有关从土地上获取的财富如何进行分配的一些规定。王直接统治王畿,王畿内的土地并不全部归王占有,有相当部分还要分封给宗室、臣下,授与其他一些人。按照以往学者的研究,王所占有的,包括官田、牛田、牧田、六遂、公邑等。公邑最多,《载师》里说“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似乎只有甸地中有公邑,考其实,公邑遍布甸、稍、县、都。《周礼》中常有“四等公邑”的说法,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四等”,非指第四等级,而是在距王城四种距离不等的区域内都有公邑存在。所谓“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仍是《周礼》一贯的举一概全的写法,指甸以下都有公邑。公邑构成王最大的经济来源。六遂位于郊外距王城一百至二百里的甸中,共有居民七万五千家,每家受田二百亩,共有一千五百万亩。六遂居民编组为副六军,被置于靠近王城之外,军事上的意义不言自明。有副必然有正,正六军为六乡居民组成。关于六乡人言人殊,有说它在近郊的,也有称其在城内的,究竟包括哪些人也莫衷一辞,只是对其有七万五千户,每户受田二百亩,没有多大分歧。

王畿内另一类是分封给宗室百官等的土地,《周礼》中称为采地。所谓采地,表明其主人只是采食这方土地上的租税,不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受封者犯罪或无人承袭时,采地由天子收回,成为公邑。之所以如此,无非是王畿为王直辖之区,不能再有分封的邦国,不能再有其他的土地所有者,只能以采地的形式出现。《周礼》中经常提到“三等采地”,它同上述“四等公邑”的情况相似,指的是采地分布于稍、县、都三个等次不同的区域内。这些采地的分布呈现距王城越远,面积越大的规律。受封者各以其地位的尊卑而获大小不等的采地,尊者地大。大夫地位低,采地只有方二十五里,只能算是稍稍给予,所以大夫采地集中的地域就称为“稍”。分封给卿的方五十里,分封给公和宗室的方一百里,反正是越大距王城越远。王畿最边远的地方成为公和宗室占有的大都的所在地,故而这里即以“都”命名。《周礼》没有提到王畿外九服各邦国的情况。依《周礼》惯例,不难举一反三,了解各诸侯同王一样,也有其直辖的区域,分封给各自宗室、卿大夫的采地;甚至卿大夫们也会在自己的采地内设置“侧室”、“贰宗”。如此,自王以下,宗室、诸侯、各级卿大夫,分别可以支配、占有大小不等的土地。中国历来就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说法,王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而按《周礼》所述,王又是实际上控制土地最多的人。他拥有六乡、六遂,以及大量公邑。这里所提供的赋税都归他所有。此外,三等采地上的租税,采邑主不能独自享有,要上交四分之一给王。各诸侯国,也要按规定缴纳贡物。也就是说,王除了是最大的土地主,可以支配他直接拥有的土地所提供的赋税外,还有他的臣下所提供的钱物可归他支配。这样的经济基础,构成了王享有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的基石。

由此也可以解开一个经常使人感到迷惑的疑团。古代社会的生产力相当低下,除了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限度的必需之外,所剩无几。偏偏在古代又有至今被人们赞叹不已的豪华、壮丽、雄伟的建筑存留下来。这似乎是一个矛盾。考虑到全国的财富被高度集中起来,聚沙成塔,看似矛盾的地方,至此可以释然了吧!

这里还要说一说《周礼》中规定的税率。后世儒家经常称赞《周礼》税率之低。如果真是像这部经典中所说的那样,园廛等等仅仅二十而一,那倒是值得称羡的。然而细细考察,实际上《周礼》的税率与其说是低,还不如说高得相当可以了。《周礼》一贯以均平相标榜,而《载师》中有关税率的记载却有高有低,什么道理呢?很简单,税租只是劳动者负担的一部分,他们另外还要负担徭役,包括兵役。近郊以内为六乡所在地,这里的居民组成正六军,为王的主要武装;承担的徭役势必较其他地方为重,承担的赋税自应相对减少。甸、稍、县、都的税率为十分之二,也不是以此为劳动者负担的最高限额。甸内有六遂,组成副六军,徭役负担也不轻。所以实际上劳动者的负担为十分之三,甚至十分之四,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如此沉重的负担事出有因。不少学者统计过《周礼》所列各类职官,数目不尽相同,有说五万余,有说八万余,最多的称有三十三万左右。这样一个庞大数量的官吏群,超过了秦汉以后很长一段时期中国实际官吏的数目,成为加在劳动者身上的一个沉重负担。更兼当时生产水平低下,平均每个劳动者要将自己相当大的一部分劳动贡献出来,完全可以想象到,《周礼》对于劳动者而言,很难说是一个福音。

〔思考〕

和后来两千多年的中国实情一样,《周礼》所描述的只是一个农业社会,除了农耕之外别无其他成规模的产业,所以,人力和土地就成了基本的、唯一的国家资源。在当代,这种情形发生了哪些变化?六 规整均平的井田制度

〔原文〕(遂人)凡治野,以下剂致甿,以田里安甿,以乐昏扰甿,以土宜教甿稼穑,以兴耡利甿,以时器劝甿,以强予任甿,以土均平政。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莱百亩,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余夫亦如之。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地官·遂人》

〔今译〕

(遂人)治理郊野百姓的原则是:不管受田多少,都按照下等役法征发徒役,即一律照受下地的五口之家可胜任农业劳动者两人的标准征发;用分授土地的办法安置民众;用劝导男女乐于婚嫁的办法,来和顺民众;根据土质情况,教导民众种植适宜的庄稼;用官府在春耕时借给民众耡粟的办法,帮助民众不失农时;用铸作农用器具供民众使用的办法,来吸引民众从事耕作;鼓励身强力壮、除耕种自己所受土地之外尚有余力的人帮助他人耕作;用均平土地贡赋的办法,摊平民众的地税负担。分辨郊野土地的肥沃程度,区分为上地、中地、下地,按照民众家庭人口的多少分别授与。上地,授与一家七人者,宅居一处,不休耕的地一百亩,休耕的地五十亩;授与家中正夫以外的劳动力——余夫不休耕的地二十五亩,休耕的地十二亩半。中地,授与一家六人者,宅居一处,不休耕的地一百亩,休耕的地一百亩;余夫按这个比例,授与不休耕的地二十五亩,休耕的地二十五亩。下地,授与一家五人者,宅居一处,不休耕的地一百亩,休耕的地二百亩;余夫按这个比例,授与不休耕的地二十五亩,休耕的地五十亩。凡是治理郊外六遂的沟洫道路,规划是这样的:一夫,即一夫所受的一百亩地与邻地间有宽二尺的水渠,称为遂;遂的岸上有宽四尺的小路,称为径。每十夫的田地之间有宽四尺的水渠,称为沟;沟的岸上有宽六尺的道路,称为畛。每百夫的田地之间,有宽六尺的水渠,称为洫;洫的岸上有宽八尺的道路,称为途。每千夫的田地之间,有十六尺的水渠,称为浍;浍的岸上有宽十六尺的道路,称为道。每万夫的田地之间,有宽三十二尺的水渠,称为川;川的岸上有宽三十二尺的道路,称为路,用来直通王畿的边界。

〔原文〕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地官·大司徒》

〔今译〕

凡是设置都鄙中的三等采地,先划定它的地域,在边界上种树挖沟,作为它界限的标识。按照它地域大小,配置一定户数的居民,构成一方采地。不休耕的土地,一户配给一百亩;休耕一年的土地,一户配给二百亩;休耕两年的土地,一户配给三百亩。

〔原文〕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地官·小司徒》

〔今译〕

于是划分土地疆界,在都鄙,即卿大夫们的采地上按照井牧的办法规划田野。井,是指土地分划后,形制像“井”字那样规整;牧,则是指分配授与民田时,根据土地肥瘠不等而有差异。一个人受领一百亩地,九个人的地合成每边一里见方,称为井。四个井合为一邑,四个邑合为一丘,四个丘合为一甸。每甸六十四井,另加水道面积三十六井,也叫一成,一成每边十里见方。四甸合为一县,县内有称为浍的大水道,一县总共占地合每边二十五里见方,正好是一个大夫的采地面积。四县合为一小都,每边五十里见方,正好是一个卿的采地面积。四小都合成一大都,每边一百里见方,正好是一个公的采地面积。使采地中的百姓各有依赖土地山泽维持生计的事业,并命令他们依照法令缴纳租税和服徭役。

〔原文〕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冬官·匠人》

〔今译〕

九个人的地合成每边一里见方,称为井。井与井之间的水渠,宽四尺,深四尺,称它为沟。每边十里见方为一成。成与咸之间的水渠,宽八尺,深八尺,称它为洫。每边一百里见方为一同。同与同之间的水渠,宽二寻(合十六尺),深二仞(合十六尺),称它为浍。

〔原文〕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地官·小司徒》

〔今译〕

于是均平地分配土地,稽查这方土地上的人口,详细了解他们的数目。受上等土地的家室,一户七人,可以胜任农业劳动的有三人。受中等土地的家室,一户六人,可以胜任农业劳动的合计二家五人。受下等土地的家室,一户五人,可以胜任农业劳动的有二人。凡是发起大规模的征调,如军役出征等,一般不要超过一家一人;把家中的余夫作为羡卒。只有当王举行田猎和追捕寇贼时,才竭尽全力,一齐征发。

〔述评〕

上面的引文,讲的都是王畿内实行井田制的情况。九服中的各诸侯国如何,《周礼》中没有讲。依照《周礼》一贯的以一概全的笔法,并不难想见。

按照《周礼》的规定,王畿内无论王田,无论采地,都要将土地按一定份额均平地分配给农民耕种,并向他们收取租税,要求他们承担徭役。这些土地形制规整,彻底实行了网格化。大片土地与纵横其间的沟洫、道路互相配套,显得井井有条。请注意,《周礼》讲到沟洫,通通是由小至大。表明作者构想的沟洫系统,主要的作用当是排除田间积水,使积水能顺着小沟排向大川,恐怕并非用于灌溉。

王畿内的土地占有,有王田、采地之别,分配给农民土地,随之出现两种不同的办法。一种施行于王田,从《遂人》中所述,可以见其梗概。它大体将土地先区分成不需休耕和需要休耕两大类,又将前者按肥瘠程度不同细分为上中下三等。分配时,受上地者搭配需要休耕的土地最少,而受下地者搭配最多。这样做可以使农民有大体持平的收获量,以体现分配土地的均平。为了更彻底地体现这一点,劳动力多的家庭,除了接受以家庭为单位的一份土地外,还可按“余夫”的数量再分配到一些土地。前文提到六遂有七万五千户居民,一千五百万亩地。这仅是据其总户数,按一户受中等土地的情况而言,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地亩数也不以此为限。六遂如此,六乡当也是如此。公邑中农民受田情况亦与之相仿。另一种是采地里分配土地的办法。基本原则同实施于王田中的并无差别,也是按地土的肥瘠程度和家庭劳力的多少而有区别,具体标准却有不同。最明显的是采地中有需要休耕二年的土地,王田中却没有明确提到这一点。可见,王田总的来说应比采地肥沃一些。

受田的农民除了要负担赋税,还要负担徭役。《周礼》规定,征发徭役一般不应超过一家一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适龄者才需要倾巢而出。

井田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极重要的土地制度。古老的人类经营农业之初,就遇到了规划的问题,以解决原始公社成员之间的均与不均。正是这种古老的平均主义,导致把土地划成整齐的块地,出现了网格化的田野。待到进入阶级社会,有了贵族,有了王,原先平等的公社成员之间出现了等级差别。但是传统未必会在一夜之间消失,生产力未必会在一日之间突然提高。财产私有的观念,以及后世的强调绝对君权的专制主义还来不及充分发育,井田制的躯壳由此得以保存。但是其实质却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公社成员间均平地分配土地的形式,而成了统治者剥削原公社成员剩余劳动的方式了。

历经夏、商、周各代,井田制不可能不发生变化。《周礼》所述,有不少当是前代实施井田制的实况,也有相当部分出自作者的构想。所以,《周礼》所讲的井田,同中国历史上存在过的井田,有着明显的差别。它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原先少量的公社职员被大量的政府官僚所取代。《周礼》中述及的诸多职官,或许有原始公社时代职员的影子,但是其身份完全变更了。他们有职级,享俸禄,成了不同于原始公社职员的政府官僚了。第二,历史上存在过的井田时经常会提到的“公田”不见了。《诗经》中说“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土地有公私之分,表现得非常清楚。《周礼》中却不提公田。虽然有“作田役”的说法,指的是进行田猎,而非耕作公田。第三,与上述变化有关,农民提供剩余劳动不再是去耕种公田,而是缴纳租税和服徭役。之所以把《周礼》描述的土地制度还称为井田制,不光是它还保留着其外貌,更在于井田的特质——土地的公有,它还不能买卖,以及均平分配还保留着。

待到土地可以买卖,对土地的占有权变成了实际上的所有权,造成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之时;更进一步,由于土地的兼并,大量土地被迅速集中于私人之手,而国家控制的土地越来越少之际;特别是由于土地大量集中到少数人手里,造成社会急剧动荡的时候,统治集团不约而同会想起井田制,想恢复,或者说变相恢复井田,以缓和社会矛盾。

王莽篡位后下令,把天下田地都改名王田,不得买卖;没有土地的,要分给他们土地。矛头所向,当然是大土地所有者。真的要兑现,王莽又没有这个力量,结果只好收回成命。这是恢复井田制的一次失败。

三国时期的王朗,鉴于社会大动乱出现了渐渐平缓的迹象,提出了重新实施井田制的主张。当然,人们看到的是豪门依然占有大量土地。

到了宋代,这可以说是一个土地占有最不均平的年代,不同派别的思想家,如李觏、程颢、张载、林勋、朱熹等人都把目光投向井田制,一时间掀起了一个高潮。其中林勋还进行了具体设计;主张每夫授田五十亩,不实行劳役地租而实行实物地租,主张把井田上的农民划成“良农”、“次农”、“隶农”等等,以适应宋代已经形成的阶层等级的现实。

在明朝,还有人讲到井田。海瑞就是其中之一。他针对越来越汹涌的土地兼并狂潮,明确提出“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税,尚可存古人遗意”。

看来,从王莽到海瑞,各人主张井田的出发点、措施等等并不一致,但是,都看到了土地私有化的发展对于国家统治集团的威胁和冲击,也看到了完全恢复井田制的无望,因而共同要求抑制土地兼并的趋势,避免社会混乱的加剧。方法可以不同,井田制的均平原则却使他们感到陶醉。从这一点上说,《周礼》作者应该满足;他所描绘的画图,打动了不止一代人的心弦。

〔思考〕

1、土地制度对农业生产的哪些方面能够产生作用?

2、用现代人的知识来看,井田制有什么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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