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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3 04: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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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马克·吐温

出版社: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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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新课标)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新课标)试读:

译序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出版于一八八四年,是一八七六年继《汤姆·索亚历险记》出版后马克·吐温的一部更为重要的作品。它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中最富有意义的作品之一,得到了读者的高度评价,并享有广泛的国际声誉,但也遭到一些敌视者的诋毁和排斥。

众所周知,马克·吐温是一位善于写讽刺小说的幽默大师,也是一位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我们读他的作品,都有百读不厌、余味无穷的感受。《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先后问世,二者相隔八年;在这段时间里,作者根据美国社会情况的逐步变化和他对实际生活的观察和体验,在写作手法上便有所深化。这两部杰作的故事情节是有连贯性的:在写作《汤姆·索亚历险记》时,作者沉浸在童年时代的生活回忆中,作品充满了乐观的气氛;而在八年后写《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时,马克·吐温的文字却表露出他对曾经使他满怀信心的美国的愤怒和憎恶,表现出他的严峻的批判态度。他虽然始终没有掌握正确的阶级观点,却在这部书里鲜明地提出了反对种族歧视的主题。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美国的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化,财富急剧集中到少数垄断资本家手中,富者越富,贫者越贫。频繁的罢工和镇压,农民的贫困化,促使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对立迅速加剧了。社会日益动荡不安,美国人心中的“民主自由”信念的稳固地位被大大动摇了。曾经起过迷惑作用的“美国特殊论”在事实面前彻底破产了。这一切反映在文学上,就使批判现实主义的倾向日益占了上风。马克·吐温的创作也就随着时势的变迁,进入了一个更加成熟的阶段:在他的笔下,讽刺和批判的成分增多了;两部书中的几个主要角色的地位也有了一些变化。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中,汤姆占着绝对的首要地位;而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书中,哈克和黑人吉姆却成了最主要的角色,汤姆则退居比较次要的地位了。

从童年时代起,马克·吐温就对黑人有了好感。他在晚年写的《自传》里说过,他从小就和黑人在一起,和所有的黑人交朋友,“我爱上了这个种族的某些优良品质”, “直到现在,我还是像当年一样,一见到黑面孔,心里就高兴”。他在许多作品中描写了黑种人物,他对待黑人的态度,不是悲天悯人的救世主的态度,而是真诚的喜爱和深切的同情。他所刻画的黑人都没有服服帖帖、奴颜婢膝的可怜相,而是有各自的生活理想和独立的人格,并有许多优良品质;在某些方面他们甚至胜过了白人。《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的吉姆就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最典型的黑人形象。吉姆虽然是一个处于奴隶阶层的黑人,却丝毫没有奴才相。他虽然是个小人物,却具有真挚的感情和清醒的头脑,而且很有骨气,绝不是一个逆来顺受、听天由命的懦夫。他始终怀念着被卖到别处的老婆和孩子,一心想逃到自由州去找工作,将来攒下钱来把他们赎回来。同情和掩护吉姆的哈克说,“我相信他惦记着家里人也是跟白种人一样的。”这话虽然出自哈克之口,实际上却表达了马克·吐温对黑人的同情和关切。在他看来,不分种族和肤色,人人都应享受自由、幸福的生活权利,这是马克·吐温民主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

吉姆对自己的未来怀着美好的憧憬,努力争取自由;同时他还是个心地纯洁善良、毫不自私、乐于舍己为人的好人。在他和哈克一同逃亡的途中,他们是相依为命的。他不但随时随地照顾哈克,还不惜冒着牺牲个人自由的危险,留下来伺候受伤的汤姆。他和这两个白种孩子是平等相待、互助互爱的朋友关系,而不是奴隶和主子的从属关系。马克·吐温塑造的这个忠诚纯朴、机智勇敢的黑人形象,使人感到真实可信,令人印象很深;这是作者在艺术上的一个可贵的成就。比起斯陀夫人笔下的汤姆叔叔,吉姆是个截然不同的人物。

哈克是我们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早已熟悉的一个可爱的角色。他是有教养的人们所不齿的一个顽童,规矩的孩子也不屑于和他做伴。但是汤姆却和他成为最亲密的朋友。汤姆厌恶枯燥乏味的学校教育、虚伪的牧师骗人的说教、庸俗而呆板的生活环境,以及家里的种种规矩,一心追求传奇式的冒险生活。哈克既要逃避他那醉鬼父亲,又要找个自由自在、称心如意的新天地。于是他们就和另一个孩子结伴出去当“海盗”,结果他们却找到了真正的强盗埋藏的大量黄金,成了他们所在的圣彼得堡小镇上两个富有的孩子。他们立即受到了上流社会的重视,被迫过起阔绰生活来了。但是他们并不感到幸福,反而觉得这是一种令人无法忍受的束缚。《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中心人物是哈克,书中讲的是他帮助黑奴吉姆逃亡的故事。追求自由是他们的共同目标,他们是同生死、共患难的。但因哈克受了种族歧视的传统思想的毒害,有时会觉得自己帮助一个黑奴摆脱他的主人的管制,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死后将要下地狱的;他甚至曾经打算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去信,向她告密,叫她把在逃的吉姆接回去。可是他又想到吉姆的种种好处,以及他们在逃亡途中的一些欢乐情景,于是便受到良心的谴责,打消了那个邪恶的念头。他的思想感情一度陷入矛盾和混乱的境地,最后他终于清醒过来,打定了主意,在心里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随即他就把写好的信撕掉了。

马克·吐温写下了这个情节,不但无损于哈克的形象,反而增强了这个人物的真实性,显示了作者刻画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特长。哈克帮助吉姆摆脱奴隶的处境,帮他争取自由,原是做了一件好事,他却认为自己犯了罪,这是他在种族歧视思想的影响下必然产生的一种颠倒是非的可笑的想法,也是作者讽刺美国种族歧视的妙笔。

马克·吐温自从12岁丧父之后,就开始进入社会。他先后做过各种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他对他所接触的各色人物和自然风光都进行了仔细的观察,并形成了深刻的印象,因此他的写作也就有了充实的基础。正如高尔基一样,他把社会当作自己的一所活的大学。他在密西西比河流域生活的时间较长,有几部重要著作都描绘了这条河上的景色和风土人情,以及形形色色的人物。《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都富有密西西比河的风土气息;在后者之前出版的《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一书更是把这条河写成了一个具有无穷生命力的巨人,引起了读者浓厚的阅读兴趣。《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写了在沉船中格斗那样的惊险场面,刻画出当时的一些亡命之徒和醉鬼的凶相。他们混到哈克和吉姆的木筏上来,给这对逃亡者带来了种种的灾难。作者虽然是用极度夸张的手法描绘了“国王”和“公爵”这两个可笑的角色,可作品却像漫画一样,能使读者产生真实感。老波格斯酒后臭骂舍本上校,遭到恶霸上校的枪杀,可上校作为凶手竟能逍遥法外,这就是当时歹徒横行无忌的写照。格兰纪福和谢伯逊两家的世仇和相互残杀的恐怖气氛使局外人提心吊胆,而双方家族的长者和少年却把杀人和被杀不当一回事。这种完全丧失人性的情景并不是作者的杜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毫无保障。这样的社会太可怕了。美国资产阶级所吹嘘的“民主、自由、幸福的国家”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国家?

种种事实使马克·吐温感到痛心疾首,宗教、教育、资产阶级的民主选举、种族歧视所造成的无数惨剧,以及政治的腐败、经济的混乱和弥漫全国的投机之风,都成了他的讽刺对象。他对这一切现象的揭露和批判日益深刻而辛辣。他运用他所擅长的艺术夸张的手法,把他手中的一支笔当作一把锋利的解剖刀,无情地解剖着那具遍体毒瘤的尸体,企图引起人们的警醒,使它起死回生。这种愿望当然是无法实现的。

马克·吐温和其他同时代的幽默作家不同,他不是只图逗乐的笑匠,他的作品都是有针对性的讽刺作品。他在晚年写的《自传》里说,“四十年间,我在公众面前一直算是一个职业的幽默作家。当初同我在一起的还有七十八个幽默作家。……他们为什么消失了呢?因为他们老是为幽默而幽默。为幽默而幽默是不可能长久的。……而我呢,老是训诫。这就是为什么我坚持写作了三十年。”足见马克·吐温是有意识地把幽默当作一种艺术手段,以求达到教育(即马克·吐温所说的“训诫”)读者的创作目的。

美国黑人的命运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一直掌握在奴隶主手里,林肯打着解放黑人的旗号,在南北战争中令黑人摆脱了南部农奴主的统治,名义上解放了黑人,实际上只不过是为北方工业资产阶级夺得了黑人的劳动力;在北方和南方妥协之后,黑人始终处于被剥削、被欺压的地位。直到今天,黑人还在许多地方遭到三K党一类的恐怖组织的残杀。觉醒起来的黑人唯有通过顽强的斗争,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和自由。

马克·吐温对黑人的同情和关怀是真挚的;他确实希望通过他对种族歧视的讽刺和批判改变黑人的命运,但这种主观的愿望并没有实现。他自己对黑人本身寻求解放的力量是估计不足的,否则他就不会把吉姆获得自由归因于他原来的女主人的良心和慈悲的作用。不过马克·吐温虽然只是一个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但他为黑人发出的呼吁激起了人们的思考,为黑人追求解放的斗争起了奠基的作用。这是他不可磨灭的功绩。

由于顽固的种族主义者和卫道士们对哈克和吉姆这两个角色的憎恨和畏惧,《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至今还被一些图书馆和学校视为禁书。种族歧视者是不会甘愿自行退出历史舞台的。

这部书是我和张振先合译的,但他只译了全文的百分之十二三;我对他的译文做了彻底的修改,全书已经没有合译的痕迹了。振先原来是个基督教徒,有些涉及《圣经》和基督教的教义,以及关于教徒生活习惯的问题,他都毫不费力就能解决。

他在这方面对我是很有帮助的。张友松

说明

这部书里使用了好几种方言土语,包括密苏里的黑人土语,西南部边疆地带极端粗野的方言,“派克县”的普通方言,还有“派克县”的普通方言的四个变种。这些方言色彩并不是随意拼凑,或是凭臆测写成,而是煞费苦心,以我对这几种语言的熟悉度,作为可靠的指南和支柱而写成的。

我之所以说明这一点,是有原因的:如果不加以说明,许多读者就会以为这些人物想要说同样的话,而没有说好,那就与事实不符了。马克·吐温第一章我发现摩西和“蒲草帮”

你要是没有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那本书,就不知道我是什么人;不过那也不要紧。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著的,他基本上说的都是真事。也有些事情是他胡扯的,可是他说的基本上还是真事。那本来是不要紧的。从来没撒过谎的人,我根本就没见过,除非是像波莉阿姨或是寡妇那样的人,也许还可以算上玛丽。波莉阿姨——她是汤姆的姨妈——和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都是那本书里提到过的人物。那本书大半都靠得住,不过我刚才说过,有些地方是胡扯的。

那本书的结局是这样的:汤姆和我找到了那些强盗藏在山洞里的钱,我们就发了财。我们每人分到六千块钱——都是金圆。把那些钱都堆在一起,真是多得吓人。后来萨契尔法官就帮我们拿去放利,这下子一年到头我们每人每天都可以拿到一块钱的利息——这简直多得叫人不知怎么办才好。道格拉斯寡妇拿我当她的儿子,说是要让我受点教化。可是因为那寡妇举手投足间都很讲究规矩和体面,实在太令人烦闷,在她家里过日子可真是一天到晚活受罪;所以我到了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就偷着溜掉了。我又穿上我那身破烂衣服,钻到我那空糖桶里去待着,这才觉得自由自在,心满意足。可是汤姆·索亚又把我找到了,说他要组织一个强盗帮,他说我要是肯回到寡妇那里做个体面人,他就可以让我加入。所以我又回去了。

寡妇对我大哭了一场,说我是个可怜的迷途羔羊,还拿一些别的话骂我,可是她没有一点儿坏心眼。她又给我穿上那些新衣服,弄得我简直没法子,热得直淌汗,浑身上下都觉得不自在。嗐,这以后老一套又来了。那寡妇一摇吃晚饭的铃,你就得按时到。到了桌子跟前还不能马上就吃,还得等着寡妇低下头去嘟哝一番,抱怨那些饭菜做得不好,其实饭菜做得也没有什么不好,只可惜每样菜都是单做的。要是用一个桶,将各种各样的食物和在一起,连汤带菜搅和搅和,那就会好吃得多了。

吃完晚饭,寡妇就拿出她的书来,教我摩西和“蒲草帮”的事,我急得要命,想要弄清摩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慢慢地她才吐露出来,原来摩西老早就死了;这下子我就不再关心他的事了,因为我才不关心什么死人的事情哩。

一会儿,我想抽烟,就请寡妇让我抽,可是她不肯。她说抽烟是下流的习惯,也不干净,叫我千万不要再抽了。有些人做事就是这样的。他们对一件事并不清楚,就去反对。你看,就拿摩西这件事来说吧,他又不是她的亲戚,又是个死了的人,对谁都没有什么好处,可她偏要为他瞎操心;我干的事虽然有点好处,可她反而要拼命地找碴儿。其实她自己还闻鼻烟哩;那自然就算是对的,因为那是她自己干的事情。

她的姐姐华森小姐是个相当瘦的老姑娘,戴着一副眼镜,她是刚来和寡妇一起住的;她拿一本识字课本,老把我盯得很紧。她逼着我挺费劲地读了差不多一个钟头,然后寡妇才叫她对我放松了点。我再也熬不了多久了。后来又待了一个钟头,实在无聊死了,我觉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华森小姐老爱说:“哈克贝利,别把脚跷在那上面呀;哈克贝利,别那么嘎吱嘎吱地蹭呀——坐正了吧。”一会儿她又说:“哈克贝利,别那么打哈欠、伸懒腰吧,你怎么老不打算乖乖地学点儿规矩呀?”后来她把地狱的情形跟我说了一大套,我说我就想到那儿去。她简直气得要命,可我并不是在和她捣蛋,我只不过是想换换空气,至于到什么地方我倒不在乎。她说我说出刚才的那种话实在是罪过,说她无论如何也不会说那样的话,说她活着为的就是将来好升天堂。哼,我可看不出如果上她要去的地方会有什么好处,所以我下定决心,不做那个打算。可是这点我从来没有说过,因为说了只会给自己找麻烦,没什么好处。

她既扯开了头,就接着把天堂的整个情形又跟我说了一大堆。她说在那儿什么事都不用做,只是整天地到处走走,可以弹着竖琴,唱着圣歌,永远那么过日子。所以我觉得那也没什么了不起。可是我从来没有那么说过。我问她觉得汤姆·索亚能不能上那儿去,她说不行,他还差得远哪。我听了很高兴,因为我就愿意和他在一起。

华森小姐老是找我的碴儿,这真是怪讨厌。一会儿,她就叫那些黑奴进来做祷告,随后大家都去睡了。我拿了一支蜡烛上楼到我的屋里去,把它放在桌上。随后我靠着窗子坐在一把椅子上,想法子开开心,尽量想些痛快的事,可是简直办不到。我觉得闷得要命,差点儿就想死掉了。星星闪着光,树林子里的叶子沙沙地响,叫人听了怪难受。我还听见一只猫头鹰因为有人死了,远远地在嘿嘿地笑;还有一只夜鹰和一条狗因为有人快死了,在那儿号叫;还有风想跟我说点儿悄悄话,我又听不出它说的是什么,所以它就把我吓得直打哆嗦。后来我又听到远远的树林里有那种鬼叫的声音,那是游魂想说说自己心里的事,又说不清楚,所以不能在坟墓里好好儿待着,只好每天晚上都那么唉声叹气地游荡着。我简直被弄得垂头丧气,害怕得要命,所以很希望有个伴儿和我在一起。一会儿,有一个蜘蛛爬到我肩膀上来,我拿手指头把它弹掉,它正掉在蜡烛上;我还没来得及动弹一下,它就被烧得蜷缩了。这种事我很清楚,不用别人说,我也知道那是个很坏的兆头,一定要给我惹出些倒霉的事,所以我就害怕起来,差点儿把身上的衣服都哆嗦掉了。于是我站起来,就地转了三圈,每次都在胸前画个十字;然后拿小绳子把我的一绺儿头发扎起来,好避妖巫。可是我对这个避灾的办法还没有什么把握。人家拾到个避灾求福的马蹄铁,要是还没有钉在门框上又把它丢了,那才用这个办法;可是我从来没听见谁说过弄死了蜘蛛还能用这个办法避灾。

我又坐下来,浑身发抖,我就拿出烟斗来抽袋烟;因为这时候全家人都睡得挺死,一点声儿都没有,所以寡妇也就不会知道我在抽烟。后来待了老半天,我听到镇上的大钟老远地当——当——当,敲了十二下;这下子四周又清静下来,比以前更清静了。一会儿,我听到漆黑的地方那些树林里有一根树枝子啪的一声断了——那准是有什么东西在动哪。我一声不响地坐着听。马上我就听见那儿有一阵刚刚可以听到的“咪呦!咪呦!”的叫声。这可好了!我也就尽量地小声叫着:“咪呦!咪呦!”随后我吹灭了蜡烛,从窗台爬出去,爬到那木棚上。我再从那儿溜到地下,爬进树林里去。果然不错,又是汤姆·索亚在那儿等着我哩。第二章我们帮里的秘密誓词

我们踮着脚尖顺着树林子里的一条小路朝寡妇家的花园尽头往后面走,弯着腰不让矮树枝蹭着头。我们从厨房那儿过的时候,我让树根绊了一跤,弄出响声来了。我们马上蹲下,悄悄地待着。华森小姐的大个子黑奴吉姆正在厨房门槛上坐着;我们可以把他看得很清楚,因为他背后点着火哩。他站起来,伸着脖子听了有一分来钟。然后他说:“那儿是谁?”

他又听了听,随后就踮着脚尖走下来,正站在我们俩中间;我们差不多都能摸着他。后来过了一阵又一阵,老没有一点声音,我们三个离得可是很近啊!没多久我脚上的踝骨那儿有个地方痒起来了,可是我又不敢抓。我的耳朵也跟着痒起来;然后我的背,正在两肩当中的那个地方也痒起来。我感觉要是不能抓一抓就非痒死不可。是呀,我后来有许多次注意到这样的事了。只要你和那些有身份的人在一起,或是参加了丧礼,或是不困的时候偏想睡着的话——反正是你在不能随便抓痒的地方,那你就浑身不知有多少处都会痒起来。一会儿,吉姆说:“嘿,你是谁?你在哪儿?他妈的,我要是没听见什么才怪哪。好吧,我知道我该怎么办:我就坐在这儿听着,反正会再听见那个声音的。”

于是他就在我和汤姆中间的地上坐下。他靠着一棵树伸着腿,有一条腿快伸到我腿上来了。我的鼻子又痒起来,痒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可是我还是不敢抓。后来鼻子里面也痒。再后来连屁股也痒起来了。我简直不知道怎么才能坐着不动。这样难受了足有六七分钟,可是我觉得时间比这还要长得多。这时候我身上已经有十一处都在痒。我想我可能连一分钟也熬不下去了,可是我还是咬紧牙关,打算再熬下去。正在这时候,吉姆的呼吸声大起来了,随后他就打起呼噜来——这下子我马上就觉得舒服了。

汤姆向我打了个招呼——嘴里出了一点声儿——我们就手脚并用地爬开了。爬了十英尺远以后,汤姆小声告诉我说,他想开个玩笑,把吉姆拴在树上。可是我说不行,他可能醒来,那就要闹开了,那么他们就会发现我不在了。后来汤姆又说他的蜡烛带得不够,想溜到厨房里去再拿一些。我不愿意让他那么做。我说吉姆恐怕会醒,醒了就会来找我们。可是汤姆偏要冒一下险。所以我们就溜进去,拿了三支蜡烛,汤姆还把五分钱放在桌上,算是蜡钱。随后我们就出来,我简直急得要命,真想走开;可是怎么也拦不住汤姆,他非爬到吉姆那儿去拿他开个玩笑不可。我等着,好像等了很久,因为四周清静得要命,叫人闷得慌。

汤姆刚一回来,我们马上就绕着花园的围墙,顺着小路一直走,不久就爬到了房子对面那座挺陡的小山的山顶上。汤姆说他刚才把吉姆的帽子轻轻地从他头上摘下来,挂在他头顶上的一根树枝上了,吉姆动了一下,可是没有醒。从那以后,吉姆就说妖巫们迷住了他,把他弄得昏昏沉沉,骑在他身上游遍了全州,后来又把他放在那棵树下,把他的帽子挂在树枝上,好让他看出那是谁干的事情。吉姆第二次再说这个故事的时候,他就说妖巫们骑着他一直到了新奥尔良;再往后,他每次说起来,都要添油加醋,慢慢地说成妖巫们骑着他游遍了全世界,说是差点儿把他累死了,并且还说他背上被弄的全是鞍子蹭的大泡。吉姆因为这件事可是非常得意,他把别的黑人都不放在眼里了。黑人们甚至从多少英里外来听吉姆说这件事。他在那一带地方比任何黑人都让人看得起。外乡来的黑人都张着大嘴站着,上下打量着他,就好像他是个什么了不起的怪人似的。黑人老爱在厨房里漆黑的地方讲妖巫的故事;可是谁要是在那儿谈话,冒充他对这类事情全都知道的话,吉姆就要像碰巧赶上似的进来说:“哼!你对妖巫的事懂得个什么?”于是那个黑人马上就住了嘴,只好让位给他。吉姆用一根小绳子串着那五分钱挂在脖子上,说那是魔鬼亲手给他的一道符,他说魔鬼还对他说过,他可以拿它随便给谁治病,他要是想要找妖巫来的时候,只要对这个钱念念咒,就可以随时把他们找过来;可是他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他对那个钱念的到底是什么咒。黑人们从四面八方来找吉姆,他们为了要看一眼他那个五分钱,于是有什么就给他什么;可是他们都不摸它,因为那是魔鬼亲手摸过的。从那以后,吉姆当佣人就不大对头了,因为他亲眼见过魔鬼,又让妖巫们骑过,简直骄傲得不得了。

好吧,言归正传,汤姆和我走到了山脊梁上,我们就往下看着村庄,还可以看见三四处灯光在那儿一闪一闪地,那也许是有病人的人家吧。星星在头上照得特别亮。下面的村庄旁边就是那条大河,足有一英里宽,怪清静、怪神气的。我们下了山,找到乔埃·哈波、贝恩·罗杰和其他两三个男孩儿,他们都藏在那个老硝皮厂里。于是我们解开一只小船,顺水划下两英里半,划到山边那个大断岩的地方,就上了岸。

我们走到一片矮树林里去,汤姆就叫每个人都起誓保守秘密,然后他指给大家看,在矮树林长得最密的地方有个小山洞。然后我们点起蜡烛,手脚并用地爬进去。大约爬了二百码,那个洞就大起来了。汤姆在那些过道里摸索了一阵,忽然在一道石壁底下一低身,那儿在人注意不到的地方有个小洞。我们顺着一条很窄的过道走进去,走到一个像屋子一样的地方,四壁都渗着水珠,又湿又冷,我们就在那儿停住了。汤姆说:“好吧,咱们现在就来组织这个强盗帮,就把它叫作汤姆·索亚帮吧。要加入的都得宣誓才行,并且还得用血写上自己的名字。”

人人都愿意。于是汤姆就拿出一张写好了誓词的纸念起来。誓词里叫每个孩子都宣誓对本帮决不变心,决不泄露秘密;有谁伤害了本帮的人,不管叫谁去杀那个人和他的全家,被派的人就非那么办不可,非得把他们杀了,再在他们胸前砍上一个十字的帮号,否则就不许吃东西,也不许睡觉。帮外的人不许用这个暗号,谁要是乱用,就跟他打官司;再用就把他杀掉。本帮的人有谁泄露机密,就割断他的喉咙,然后把尸体烧毁,把骨灰在空中撒掉,还要拿血把他的名字从名单上涂掉,帮里就再也不提他,还要咒他一顿,永远把他忘掉。

大家都说这真是个漂亮的誓词,问汤姆这是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他说有些是,其余的都是从海盗和强盗小说里抄来的,每个有派头的强盗帮都有这么一套誓词。

有人提议对于泄露秘密的孩子们也应该把他们全家都杀掉才好。汤姆说这是个好主意,于是他就拿起铅笔把这个写了上去。然后贝恩·罗杰就说:“那么你瞧哈克,他可没有什么家人;那你拿他怎么办呢?”

汤姆说:“咦,他不是有个父亲吗?”“是呀,父亲他倒是有一个,可是近来你根本找不着他。他从前老是喝醉了就和硝皮厂里的猪睡在一起,可是现在已经有一年多没在这带地方露面了。”

他们商量了一阵,打算取消我入帮的资格,因为他们说,每个孩子都得有个家或是一个什么人,这样触犯帮规时可以让帮派成员杀,要不然对其他成员就不公平了。这么着,谁也想不出办法来,大家都很为难,坐着不出声。我差点儿急得要哭,可是我忽然想出了一个办法,我把华森小姐提出来了——他们可以杀她呀。大家都说:“哦,她倒是行。那就好了,哈克可以入帮了。”

然后他们都拿别针把手指戳破了,挤出血来签名,我也就在那张纸上画了个押。

贝恩·罗杰说:“那么,咱们这个帮要做哪行生意?”

汤姆说:“只干抢杀。”

于是汤姆就拿出一张写好了誓词的纸念起来。誓词里叫每个孩子都宣誓,表示对本帮决不变心,决不泄露秘密。有人问:“可是咱们去抢谁呀?抢人家的住宅呢,还是抢牛羊呢?还是……”“瞎说!偷牛羊什么的不算明抢,那是暗盗。”汤姆说,“咱们又不是夜贼,那简直没个派头。咱们是拦路虎式的大强盗。咱们要戴上假面具,专劫过路的商车和讲究的马车,把人杀掉,抢掉他们的表和钱。”“咱们非得老把人杀掉不可吗?”“哦,当然。最好是杀,也有些老行家认为不必,可是大伙儿多半认为最好是杀——除了有些人要带回洞里,扣留下来等着赎。”“赎?什么叫赎?”“我不知道,不过人家就是那么办的,我在书里看到过。所以咱们当然非那么办不可。”“可是咱们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那又怎么去办呢?”“嘿,管他妈的,反正咱们就非这么办不可。我不是告诉了你,书里是那么说的吗?难道你打算不照书行事,把事情都弄糟吗?”“哦,汤姆,这事说说倒是很好,可是咱们都不知道怎么去赎他们,那到底这些人该怎么个赎法呢?——我想要弄清楚的就是这一点。那么,你猜这是怎么回事呢?”“哼,我也不知道。可是也许咱们可以把他们扣留下来,等人来赎。那就是说,把他们扣起来,等到他们死了就算完事。”“啊,这可妙得很。那就行了。你怎么不早说呢?咱们就把他们扣留下来,等到他们赎死了为止,他们可真是一群讨厌的家伙——把东西都吃光了,还老想着要逃跑哩。”“贝恩·罗杰,你怎么这样说呀。咱们有守卫的看着他们,他们稍微动弹一下,就一枪打死他们,他们怎么跑得了?”“守卫!哼,那倒好。那就还得有人专门看着他们,整夜坐着不能睡觉。我想那简直是件傻事。为什么不能等他们一来就拿根棍子威胁,让人把他们赎了呢?”“为什么?就是因为书上没有那么说。那么,贝恩·罗杰,你到底是不是打算照书行事?——问题就在这儿。难道你觉得写书的人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对吗?难道你觉得你还能教他们什么吗?还差得远吧。不,小伙子,咱们就得照老规矩赎他们才行。”“好吧,我倒不在乎;可是我说无论如何那也是个笨法子。哦,咱们把女的也杀了吗?”“哼,贝恩·罗杰,我要是像你那样什么都不懂,那我绝不会充内行。把女的杀了?不——谁也没在书里看到过有那样的事情。你得把她们带到山洞里来,对她们总得客气得跟什么似的;慢慢地她们就会爱上你,再也不想回家了。”“好吧,要是那样,我就赞成,可是我并不相信这一套。过不多久,咱们就会使整个山洞都挤满了女人和等着赎她们的男子汉。这里会挤得连我们自己的地方都没有了。好,接着说下去吧,我没什么说的了。”

小汤密·巴恩斯这时候已经睡着了,人家一叫醒他,他就害怕起来,并且还哭了,他说他要回家找妈妈去,再也不想做强盗了。

于是他们都拿他开玩笑,叫他哭脸娃娃,那么一来,可真把他气坏了。他就说他马上要去泄露所有的秘密。可是汤姆给了他五分钱,叫他别作声,并且说我们全都先回家去,下星期再碰头,去抢个什么人,还要杀几个人。

贝恩·罗杰说他不能常出来,只有礼拜天才行,所以他想要从下个礼拜天开始;可是大家都说礼拜天干这种事情是有罪的,这话就把问题解决了。大家同意尽早碰碰头,定个日子,后来我们就选了汤姆做大头目,乔埃·哈波做二头目,完了以后就动身回家去了。

天刚要亮以前,我就爬上了木棚子,从窗台爬进房里。我弄得满身是油和泥土,新衣服全脏了,我也累得要命。第三章我们打埋伏,抢劫阿拉伯人

第二天早上,华森小姐因为我把衣服弄得那么脏,唠唠叨叨地说了我一顿;可是寡妇并没有骂我,只是把我衣服上的油渍和泥土都刷洗干净了;她显得那么难过,使我觉得我可真得乖一会儿了。过后华森小姐带我到小屋子里去祷告,可是什么也没祷告出来。她叫我天天祷告,说是随便我求什么都能求到。可是结果并不是那样。我试过了。有一回我弄到一条钓鱼线,可是没有钩儿。光有线没有钩儿对我也没什么用。我试了三四次,想祷告出几个钩儿来,可是不知怎么的,老是不灵。后来有一天,我请华森小姐替我求一下试试,可是她说我是个傻瓜。她可根本就没有跟我把道理说清,我也没法子弄清那是怎么回事。

有一次我在后面树林子里坐下,把这件事想了好半天。我心里想,要是一个人能祷告什么就能得到什么,那为什么狄肯·韦恩卖猪肉亏的钱赚不回来呢?为什么寡妇让人偷掉的银鼻烟盒儿求不回来呢?为什么华森小姐不能胖起来呢?不,我心想,祷告根本就没什么道理。我去把这话告诉了寡妇,她说一个人祷告所能求得的东西是“精神上的礼物”。这可搞得我莫名其妙了,可是她把她的意思告诉了我——我得帮助别人,尽量给别人做事,时时刻刻都得照顾别人,永远不要为自己打算。据我看,她这话大概把华森小姐也包括在内了。我又出去到树林子里把这件事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盘算了半天,可是我还是看不出这有什么好处——有好处也是别人的;所以后来我也就想着干脆不用再为这件事情伤脑筋了,随它去吧。有时候寡妇把我带到一边,跟我谈起老天爷的事,她说得怪有劲儿,简直馋得人直流口水;可是也许第二天华森小姐又说出另一套,把寡妇的话全给推翻了。我琢磨着,我可以看出来有两个老天爷,要是在寡妇那个老天爷那儿,一个可怜虫还可以有点办法,可是落到华森小姐那个老天爷手里,那他可就再也没救了。我把这个都想通了,算计着要是寡妇的老天爷要我,那我就跟他去;虽然我可弄不清,他有了我以后,对他会有什么好处,因为我实在糟透了,又没知识,又下作,脾气又不好。

爸有一年多没露面了,这倒叫我觉得挺痛快;我再也不想见他了。从前他只要是没有喝醉,只要能抓到我的时候,就老是揍我;只要他在这儿,我多半都逃到树林里去。唉,大约就在这时候,大家疯传在这个镇的上游差不多十二英里的地方发现他在河里淹死了。反正人家猜着那是他。人家说这个淹死的人正是他那么个身量,穿着一身破衣服,头发特别长,这些都像爸;可是脸一点也看不清楚,因为泡在水里那么久了,简直泡得不怎么像脸了。他们说他是仰面朝天地漂在水面上的。他们把他捞上来埋起来了。可是我心里踏实了没多久,因为我碰巧想起了一件事。我知道得很清楚,一个男人淹死了不是仰着漂在水面上的,而是脸朝下漂在水面上的。所以我就知道死的不是爸,是个穿男人衣服的女人。这么一来,我心里又不自在了。我猜老头儿不久就会突然再露面,虽然我希望他别来。

大约有一个月的工夫,我们时常当强盗玩,后来我就不干了。所有的孩子们也都不干了。我们谁也没有抢,谁也没有杀,只不过是假装着玩就是了。我们老是从树林里跳出来,朝着那些放猪的和坐着大车送菜去赶集的女人冲过去,可是我们从来没有揍过什么人。汤姆把猪叫作“元宝”,还把萝卜、青菜什么的叫作“珍珠宝贝”。每次做完“强盗”我们就到洞里去,把我们干的事儿大谈特谈,还合计合计我们打死了多少人,打中了多少人。可是我可瞧不出这究竟有什么好处。有一次,汤姆派了个孩子拿着一根烧得冒火苗的棍子,在镇上到处跑了一遍,他把那个叫作口号(那就是强盗帮集合的信号)。过后他就说他从间谍那里听到了秘密情报,知道第二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人和有钱的阿拉伯人要到空心洞去露营,他们带着两百只大象、六百头骆驼、一千多匹驮货的骡子,这些动物身上全都满载着钻石。这些人只不过带了四百个卫兵护送,所以我们可以埋伏下来——他是这么说的——他说我们可以把他们都杀了,一下子把东西全劫过来。

他说我们得把刀枪都擦得亮亮的,做好准备。他永远都是那样,哪怕是为了追个萝卜车子,他也得叫大伙儿把刀枪擦好;其实什么刀枪,只不过是些木头片儿和笤帚把儿,你不管怎么擦,哪怕把人累死了,也不会比没擦的时候好。我不相信我们对付得了这么一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可是我想要看看骆驼和大象,所以第二天星期六,我就去参加了这个埋伏。一接到命令,我们就跑出了树林子,冲下山去。可是那儿并没有什么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也没有骆驼,也没有大象。什么都不是,只不过是个主日学校的野餐会,又偏偏只是个初级班。我们把人群冲散了,把那些孩子们往山沟上面撵;可是我们什么东西都没抢到,只不过弄到了一点儿油炸饼和果子酱。贝恩·罗杰算是抢到了一个布娃娃,乔埃·哈波弄到了一本颂主诗歌和一本讲《圣经》的小册子。后来主日学校的老师冲过来了,逼着我们把什么都扔下,我们撒腿就跑。我没看见什么钻石,我也就对汤姆这么说了。他说不管我看见没看见,反正那儿就是有很多钻石。他还说那儿有阿拉伯人,还有大象和别的东西。我说,那么,我们为什么看不见呀?他说要是我不那么没知识,要是我念过一本叫《堂·吉诃德》的书,那我就不用问都明白了。他说那都是被耍了魔法的结果。他说那儿其实有好几百个兵,还有大象和财宝,等等。他说有人跟我们作对,他管那些人叫作魔法师。他说他们为了要使坏心眼跟我们作对,把那些东西全都变成了一个小毛孩子的主日学校了。我说,那好吧,咱们只好去找那些魔法师算账。汤姆就说我是个笨蛋。

他说:“嗐,魔法师可以叫一大群妖怪来。你还来不及叫一声‘哎哟’,他们就叫你完蛋了。这些妖怪的身高有大树那么高,胸围像教堂那么粗。”

我说:“咦,咱们干吗不去找些妖怪来帮咱们的忙呀——那咱们不就能把那一群魔法师打垮了吗?”“你打算怎么把他们找来呢?”“我也不知道。可是人家是怎么把他们找来的呢?”“嗐,他们就把一个旧洋铁灯或是一个小铁圈儿擦一擦,跟着就只见四处连打雷带打闪,一团团的黑烟在地上直滚,妖怪们一下子就像一阵风似的跑进来了。不管你叫他们干什么,他们都马上就干。哪怕是叫他们把一座制弹塔连根拔起,砸到主日学校的学监头上——或是随便谁的头上都行——这对他们都不算一回事儿。”“谁能叫他们这么飞跑过来呢?”“嗐,还不是擦那个灯或是小铁圈儿的人嘛。谁擦那个灯或是小铁圈儿,他们就跟谁;并且随便他说什么,他们就得干什么。要是他叫他们去用钻石盖一座四十英里长的皇宫,再把皇宫都装满口香糖,或是你想要的随便什么东西,哪怕是叫他从中国接个公主来跟你结婚,他们也得办到——他们还得在第二天天亮以前就把这些事办好才行。还不止这个哪:他们还得随你的意思把这座皇宫抬着上全国各地去转,你明白吧。”

我说:“那么,我看他们可真是一堆大傻瓜,有了皇宫不留着自己用,偏要帮人家瞎忙一阵。还有咧——要是我是个妖怪,我宁肯跑到天边去,也不肯把自己的事扔下不管,更别提他擦一擦那旧洋铁灯,就乖乖儿去听他使唤。”“你怎么这么说呀,哈克。嗐,你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反正他把灯一擦,你就得去。”“什么!我是个像大树一样高、像教堂一样大的妖怪吗?那么,好吧,我就来吧;可是我他妈的准得把那个人吓得爬上全国顶高的树上去。”“呸!跟你说话简直是白费劲,哈克。你好像什么也不懂,不知是怎么回事——简直是个十足的大笨蛋。”

我把这些事翻来覆去地想了两三天。后来我就想着要试试看,到底这里面有什么道理。我拿起一个旧洋铁灯和一个小铁圈儿,跑到树林里去,就擦呀擦呀,累得我淌汗淌得像什么似的,心里老打算着盖一座皇宫去卖给人家;可是白费劲,连一个妖怪也没来。这么一来,我就觉得那些梦话不过是汤姆瞎说的罢了。我想他是相信真有那些阿拉伯人和那些大象的;可是我呢,我的想法可不一样。我看到的分明都是关于主日学校的事儿呀。第四章毛球儿神卦

后来,三四个月混过去了,那时冬天已经过了不少日子。我差不多天天都在上学,也能稍微拼拼字、念念书、写写字了,还能把乘法表背到六七三十五;我估计着,我哪怕能永远活下去,也不能再往上背了。反正我是不喜欢搞数学的。

起初我恨那个学校,可是过了些时候,就慢慢儿也能熬下去了。只要我上学上腻了,我就逃学,第二天挨的那顿鞭子倒还让我起劲一点。所以我上学的日子越长,就觉得对很多事情越不在乎了。寡妇那一套我也慢慢儿适应了,很多事情也不令我那么着急了。可是又得在屋子里住,又得在床上睡,这叫我顶憋得慌。天还不冷的时候,我常常溜到树林里去睡,这才能让我歇一歇。我最喜欢我从前过日子的方式,可是我慢慢儿变得也有点喜欢新的一套了。寡妇说我虽然长进得慢,可是挺稳,我的行为也叫她很满意。她说她不觉得我丢她的脸了。

有一天吃早饭的时候,我碰巧把盐罐儿打翻了。我赶快伸手想捏点儿撒了的盐往左肩膀后边一扔,好避邪运;可是华森小姐的手伸得比我更快,她拦住了我,说:“拿开手,哈克贝利——你怎么老是弄得这么一团糟!”寡妇替我说了句好话,可是那也不能替我避开邪运,这我知道得挺清楚。吃完早饭,我就出去了,心里觉得很犯愁,吓得直发抖,猜不着邪运要在什么地方落到我头上来,也猜不着会是什么样儿的邪运。有些邪运是有法子避开的,可是这个不是那么回事;所以我就根本没有去想什么办法,只是垂头丧气、提心吊胆地游荡着。

我走到前面的花园那儿,爬过高木栅栏的梯磴。新下的雪有一英寸来厚,我看到有人的脚印儿。那些脚印儿是从采石头的方向走过来的,看得出那个人是在梯磴旁边站了一会儿,然后又绕着花园的栅栏走了一圈。那个人到处站了一会儿,可是没有进来,真是奇怪。我摸不清这是怎么回事。不知怎么的,反正我觉得有点稀奇。我刚要跟着脚印儿转一圈,可是我又先弯下身去把那些脚印儿看了看。起初我什么也没看出来,可是再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因为通过脚印儿可以看出那人的左靴跟上有个用大钉子钉成的十字架,那是弄来避邪的。

我马上拔腿就跑,溜下山去。我老是回头看,可是谁也没看见。我拼命地跑到了萨契尔法官那儿。他说:“怎么啦,我的孩子,你跑得简直喘不过气来了。你是来取利钱的吗?”“不是,先生,”我说,“有我的一点儿利钱吗?”“啊,有呀,昨天晚上收进了半年的——一百五十多块钱哪。对你是挺大的一笔钱哩。你最好是让我把它跟你那六千块的本钱一起放出去,因为你要是拿去,你就要把它花掉了。”“不,先生,”我说,“我不要花。我根本不要了——连那六千块,也都不要了。请您收下吧,我要送给您——连那六千块跟利钱都送给您。”

他吃了一惊,好像摸不清那是怎么回事。他说:“哎呀,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我的孩子?”“这桩事情请您什么都别问我,”我说,“您收下吧——好不好?”“哎呀,这简直叫我莫名其妙。出了什么岔子了吗?”“请您收下吧,”我说,“什么都别问我——那我也就不用扯什么谎了。”

他琢磨了一会儿,然后说:“哦!我想我明白了。你是想把你整个的财产都卖给我——不是给我。那就对了。”

然后他在纸上写了点什么,念了一遍,又说:“你瞧,这儿写着‘作为代价’。那意思就是说我把它从你那儿买过来了,也把钱付给你了。这儿这块钱是给你的。现在你签上字吧。”

于是我签上了字就走了。

华森小姐的黑奴吉姆有个像拳头那么大的毛球儿,那是从一头牛的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老爱拿那个耍魔法。他说那里头有个精灵,什么事都知道。所以那天晚上我就去找他,告诉他说我爸又上这儿来了,因为我在雪地里发现了他的脚印儿。我想知道的是他要干什么,他是不是要待下去?吉姆拿出他的毛球儿来,冲着它念了一会儿咒,然后把它拿起来,再一撒手把它扔在地板上。它摔得挺重,但只滚了差不多一英寸远。

吉姆又试了一次,然后又试了一次,可是它老是那样。吉姆跪下去,拿耳朵贴着它仔细地听。可是没有用。他说它不肯说什么。他说有时候没有钱它就不肯说话。我告诉他我有个花不出去的又旧又滑溜的两毛五的假银角子,因为铜都从上面镀的银里露出一点儿来了,无论如何也瞒不过人;就算铜没露出来也不行,因为它光得简直像是上了油似的,所以每回都叫人看出来了。(我想我从法官那儿拿到的那一块钱,我还是不提吧。)我说那是挺坏的钱,可是也许毛球儿肯把它收下,因为它也许根本分不出真假。吉姆把它拿来闻闻咬咬,又擦了一会儿,然后说他想个法子让毛球儿把它当成好钱。他说他打算切开一个生的白土豆,再把那个银角子夹在当中放一整夜,第二天早晨就看不出铜来了,摸着也不油滑了,这样马上就能把镇上的人个个都哄过,毛球儿更甭提了。嗐,我本来就知道土豆能干这一手,可是我忘了。

吉姆把那个银角子放在毛球儿底下,又跪下去听。这回他说毛球儿行了。他说要是我想要它说话,它就可以给我算个命。我说,算吧。于是毛球儿就讲给吉姆听,吉姆再告诉我。他说:“你老子还不知道要怎么办。一时他想走,一时他又想留下。最好是沉住气,随他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有两个天使围着他头上转哪:一个白白亮亮的,一个黑乎乎的。白的天使催他往好路上走一会儿,黑的插进来又整个儿拆了台。眼下还不能说到底哪个能控制住他。可是你的八字还不错。命中有不少凶险,可也有不少吉利。有时候你会受伤,有时候会得病;可是回回都能逢凶化吉。你命中有二女缠身,一白一黑,一富一贫。原配穷的,续娶富的。离水越远越好,可别冒险,因为卦上注定了你命中该被绞死。”

当天夜里我点上蜡烛上我屋子里去的时候,爸就在那儿坐着——可不就是他吗!第五章爸重新做人

我把房门关好了。然后我转过身去,一眼就瞧见他在那儿。从前我老是怕他,他太爱揍我了。起初我以为我会很怕爸的出现,可是待了一会儿我又觉得不是那样的——那就是说,他这么突如其来地一露面,就叫我吃了一惊;可以这么说吧,弄得我好像连气都喘不过来了。可是我马上就明白了,我根本不怎么怕他。

他差不多有五十岁了,看样子也像那么老。他的头发又长,又乱,又油腻,往下耷拉着,你可以看到他的眼睛从乱头发后面闪出光来,就好像他是藏在藤子后面一样。他的头发全是黑的,还没有发白;他那又长又乱的络腮胡子也是那样儿。他脸上没有一点儿血色,从他露出来的脸就看得出来;他的脸是白的,可又不像别人的那个白法,简直白得叫人看了难受,白得叫人看着浑身起鸡皮疙瘩——像雨蛙那么个白法,像鱼肚那么个白法。说到他的衣服——除了一身破烂,别的什么也没有。他把一只脚搭在另外那个膝盖上;那只脚上的靴子张了嘴,露出两个脚趾头来,他老是要把它们扭动扭动。他的帽子丢在地板上——一顶旧的黑垂边帽,顶子都瘪了,像个大锅盖似的。

我站着盯住他,他也坐在那儿盯住我,把椅子稍微往后翘起一点。我把蜡烛放下。我发现窗户是开着的,就知道他是从棚子上爬进来的。他老是从头到脚打量我。过了一会儿他说:“衣服倒是笔挺的——真神气呀。你觉得自己很有点大阔佬的派头,是不是?”“没准儿,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说。“不许你跟我顶嘴,”他说,“自从我走了之后,你就有些摆起臭架子来了。我非得把你的面子拉下来,否则决不罢休。听说你还受了教育哪——能念能写。现在你自以为比你爸爸强了,因为他不会,是不是?我非把你受的这个教育连根拔掉不可。谁让你没事儿掺进去搞这种无聊的傻事,嘿?——是谁叫你干的呀?”“寡妇。是她跟我说的。”“寡妇,咦?——那么又是谁叫寡妇那么爱管闲事,管到别人的事情上面来了呢?”“谁也没叫她管。”“好了,我得教训教训她,让她别总去管闲事。你可得记住——赶快退学,听见了没有?这些人打算叫别人的孩子长大了就跟他亲老子摆架子,还装得比他老子都强,我可得教训教训她们才行。瞧你再去上那学校瞎混,叫我抓住可够你受的,听见了没有?你妈在世一辈子不会念书,也不会写字。咱们全家人个个都是一辈子不会这一套,连我都不会,你却偏要在这儿打肿脸充胖子,我这人可受不了这个气——听见了没有?好,我来听听你念书吧。”

我拿起一本书来念了些华盛顿将军和打仗的事。我刚念了差不多半分钟的工夫,他就猛一下抬手把我的书使劲打了一拳,打到屋子那一边去了。他说:“啊,原来如此。你真的会念啊。刚才你说了我还有点儿不信哩。好了,你听着,你得给我放下你的臭架子来。我见不得这个。我要盯住你,你这自作聪明的家伙。要是我在那学校附近抓着你,我可要好好地揍你一顿。你要知道,你一上学就得信教,我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个儿子。”

他拿起一张蓝色和黄色的小图画,上面画着几头母牛和一个孩子。他说:“这是什么?”“这是因为我功课学得好,他们给我的一点儿东西。”

他把它撕了,说:“我要给你点儿更好的——我要赏你一顿牛皮鞭子。”

他坐在那儿,嘴里叽里咕噜地发了一阵牢骚,随后他又说:“瞧,你这不成了个透鼻儿香的花花公子了吗?哼,一张床,还有一份铺盖,还有个镜子,地板上还铺着地毯——可是你的亲老子得在硝皮厂里跟猪睡在一块儿。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个儿子。我反正得先打掉你这副臭架子,再跟你一刀两断。嗐,你这副神气架子还真是摆个没完——人家说你发财了。嘿?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瞎扯——就是那么着。”“你听着——跟我说话得加点儿小心;我现在差不多忍无可忍了——可别再跟我来这套没规矩的话。我到镇上来了两天了,尽听见人家说你发财的话。我在大河下边老远就听说了这件事。我就是为这个来的。明儿你把那些钱给我拿来——我要。”“我没钱。”“放屁。在萨契尔法官手里哪。你去拿来——我要。”“我没钱,这是实话。你去问萨契尔法官吧,他也会跟你这么说。”“好吧,我去问他;我得把他的钱挤出来,要不然我就得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嘿,你口袋里有多少?我要。”“我只有一块钱,我还要去……”“不管你要拿去干吗,那都不相干——你干脆全给我拿出来。”

他接过去,还咬了一下,瞧瞧是不是真的,然后他就说要到镇上去买点儿威士忌酒;他说他一天都没有摸到一杯酒喝了。他从窗台爬出去,爬到棚子上以后,又把脑袋从窗口伸进来,骂了我一阵,说我不该摆臭架子,还想赛过他。等我猜着他已经走了,他又回来了,又把脑袋伸进来,叫我对上学的事加点小心;因为他要盯住我,要是我不退学的话,他就要揍我。

第二天他喝醉了,他上萨契尔法官那儿对他乱吵乱骂了一场,想硬逼着他交出钱来,可是他没能办到。然后他起誓要告他,叫法院强迫他把钱交出来。

法官和寡妇到法院去告状,请求法院判我跟他断绝关系,还要判他们俩当中随便哪一个做我的监护人;可是法官是才上任的,还不知道老头子的底细;所以他说法院对这种事能不管就不管,最好能不拆散一家人就不拆散;他说他还是不愿意把一个孩子由他父亲手里夺过去。这么着法官和寡妇就只好不管这件事了。

老头子这下子可得意忘形了。他说要是我不弄点儿钱给他,他就要把我揍得浑身发青发紫。我从萨契尔法官那儿借了三块钱,爸拿去就喝醉了。他出去大吹大吵,大骂大叫,敲着个洋铁盆子,在镇上到处都闹遍了,差不多一直折腾到半夜。后来他们把他关起来了,第二天把他送到法院去,又关了他一个星期。可是他说他很满意,他儿子服他管了,他准备收拾收拾我,叫我也受受罪。

他被放出来以后,那个新来的法官叫他重新做人。法官把他带到自己家里去,给他穿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叫他跟家里人一块儿吃早饭,吃午饭,又吃晚饭,对他可以说是好到家了。吃完晚饭,法官就跟他讲戒酒一类的大道理,讲得老头子哭起来了。他说他一直都当了个大傻瓜,把这一辈子都糟蹋了;可是现在他要重新打鼓另开张,重新做人,叫谁都不必再替他难为情。他还希望法官帮他的忙,别瞧不起他。法官说听了他那些话,恨不得抱抱他;所以连法官也哭了,法官太太也哭了。爸说他从前一直都叫人误会,法官说他相信这话。爸说一个倒了霉的人最需要的是同情,法官说的确不错。这么一来,他们又都哭起来了。然后到了睡觉的时候,老头子就站起来,伸出手去,说:“请看看这只手,诸位先生,诸位太太小姐;你们把它抓住吧,咱们来拉拉手。这只手呀,从前简直是个猪爪子,现在可不是那样了;它现在是个要改邪归正的人的手,这个人宁愿死也不再走老路了。诸位记住这些话——别忘了这是我说的。我这只手现在是干干净净的了;咱们拉拉手吧——别害怕。”

于是大伙儿一个又一个地通通都来跟他握手,并且都哭了。法官太太还亲了亲他的手。然后老头子就在一张保证书上签了字——画了个押。法官说这是自古以来最了不起的好事,至少也差不多是这样。后来他们把老头子安排到一间漂亮的屋子里,那是间空着的客房。夜里不知在什么时候,他又发了酒瘾,简直熬不住,于是就从楼窗爬出去,爬到门廊顶上,再顺着一根柱子溜下去,拿他的新上衣换了一壶酒劲儿挺冲的威士忌,过了一场瘾后又爬了回去;天快亮的时候,他又爬出去了,醉得跟什么似的,从门廊顶上滚下去,把左胳膊摔坏了两处。太阳出来以后,才有人发现了他,那时候他差点儿快冻死了。后来他们到那间空屋子去一看,满屋都弄得乱七八糟,简直就不能下脚。

法官真有点儿生气。他说他觉得干脆给这老头子一枪,送他回老家,也许就能叫他改掉他的毛病,别的办法法官可想不出来了。第六章爸跟死神的斗争

后来过了没多久,老头子就好了。他起来到处走动,跟着就去找萨契尔法官上法院打官司,叫他交出那笔钱来;他也找上了我,怪我不退学。他抓到我两回,拿鞭子揍我,可是我还是照样上学,多半都是躲着他走,或是跑得叫他追不上。我从前并不怎么喜欢上学,可是我觉得现在我偏要去,为的就是跟爸赌气。那个官司可是件磨洋工的事儿——看样子简直就像根本没日子开庭似的;所以我不过两天又要从萨契尔法官那儿借两三块钱给他,免得挨他的皮鞭子。每回他拿到钱就喝个烂醉,每回喝醉了就在镇上闹个天翻地覆,每回闹出乱子,就叫人家给关起来。他搞这套把戏正合适——这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后来他老爱在寡妇住的地方转来转去,实在叫她太讨厌了,所以最后寡妇就对他说,要是他还老是围着那儿转,她可就要对他不客气了。哼,这不简直把他气疯了吗?他说他倒要叫人瞧瞧哈克贝利·费恩到底该归谁管。所以春天里有一天,他盯住了我,把我抓到手,用一只小船把我带到大河上游三英里远的地方,再划过河,到伊利诺斯州那边去。那儿是一片树林子,没有人家,只有个破旧的木头小屋子,那地方树木长得挺密,不认得路的人谁也找不到。

他老叫我跟他在一块儿,我根本就得不到逃跑的机会。我们就住在那个小屋子里,一到晚上,他老是把门锁上,把钥匙搁在枕头底下睡觉。他有一杆枪,我猜是偷来的。我们捉鱼打猎,就靠那个过日子。没隔多久,他就把我锁在屋子里,一个人走三英里路,到渡船码头上的铺子去,拿鱼和打猎打着的野物换威士忌酒,拿回来喝个醉,痛快一阵,再揍我一顿。后来寡妇探听出我待的地方了,她就派了一个人过来,想找到我,可是爸拿枪把他赶跑了。从那以后过了不久,我就在那儿待惯了,并且还喜欢待在那儿——除了挨鞭子,什么都挺好。

日子过得懒洋洋的,怪有趣。整天舒舒服服地躺着,抽抽烟,钓钓鱼,也不用念书,也不用学什么功课。两个多月的工夫飞快地过去了,我的衣服弄得又破又脏;我真不懂,当初在寡妇那儿住着,我怎么也会慢慢儿觉得对劲了——在她那儿,你得洗脸洗手,得使盘子吃东西,得梳头发,得按时睡觉,按时起床,老得为书本儿伤脑筋,还有华森小姐一天到晚都得给你找碴儿。我再也不想回去了。我本来已经不骂人了,因为寡妇不喜欢那样;可是我现在又骂上瘾了,因为爸并不反对。整体说来,在树林里过的日子倒是挺痛快的。

可是后来爸把他那根胡桃棍儿使得太顺手,我简直受不了啦。我被他打得浑身都是伤痕。他又常常把我锁在屋里,自己走了。有一回他把我锁在屋里,走了三天一直没回来。那可真叫人闷得要命。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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