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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01: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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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继荣

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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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联盟的动态稳定性与协同机制研究

战略联盟的动态稳定性与协同机制研究试读:

序言

Preface

合作是一个古老的话题,然而对合作的关注度却从未像今天这样高。200多年前,亚当·斯密关于劳动分工的古典理论已经显示出了“一般企业中劳动分工所产生的结果”,即合理分工合作所带来的“劳动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以及劳动技能、熟练程度和判断力的提高”和“节省了转换工种过程中损失的时间”(Smith,1776)。这意味着分工合作不仅可以带来规模经济,而且可以内生知识。但是事实上,对规模经济的追求一直主宰着企业的发展,直到今天企业之间大量的并购现象也都体现了规模经济的主导思维,而对知识增长的追求只是在现代社会才显得尤为重要,一系列关于创新、核心竞争力和学习型组织等问题的研究无一不是在考虑知识增长的问题。由此来看,斯密的理论展示了今天仍旧值得去认真思考的诸多有价值的命题,因为分工的经济学意义可能比人们对它肤浅的理解要复杂得多(杨小凯,黄有光,1999),而且经济活动组织问题本来始终就是微观企业和宏观经济研究的焦点。然而,“至今还没有证据表明,(分工)这种理论在他(Smith)那个时代之后取得过任何实质的进步”(杨小凯,2003),因为自新古典经济学以来经济学家把注意力从经济活动组织转向了资源的配置,规模经济也取代了专业化经济。

专业化和分工理论的最新发展由杨小凯和黄有光在20世纪90年代开创,他们重新“恢复了专业化和分工问题在主流经济学核心中的应有位置”(杨小凯,2003),并通过“分工经济和交易成本之间有效的两难折衷”“来解释资源的稀缺程度是如何由个体自利决策及其交互作用内生决定的”(杨小凯,2003)。在他们的理论中,“个体在选择其专业化水平时所做的自利决策之间的交互作用的结果,将决定市场中全社会分工网络规模的大小。反过来,分工模式和分工网络的规模大小又会决定需求和供给”(杨小凯,2003)。这种见解对于管理学的研究肯定是有启迪意义的,因为管理学以微观企业的经济活动组织为研究对象,并围绕资源获取及配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形成了管理的理财、运营和营销三大职能。

在管理理论中,企业面临的最主要决策是对其生产组织模式的选择,按照杨小凯和黄有光的理论,这涉及两个层次的优化选择问题,一是对其专业化水平和模式的选择,即在非专业化的内部化生产、专业化生产并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专业化生产并组建战略联盟三者之间进行选择(Das和Teng,2000)。杨小凯和黄有光重点关注了前二者之间的选择问题,按照他们的理论,专业化水平和模式的选择结果将决定社会的分工水平,并对应着市场中的需求和供给。可以理解的是,当企业选择了既生产最终产品也生产中间品的非专业化生产时,它除了和最终产品的用户之间存在交易外,不会与任何中间品生产商发生供求关系,此时对于该最终产品所在的价值链来讲,企业的专业化水平比较低,而分工的网络规模也很小。而在专业化生产下,该价值链上每个环节涉及的中间品都由不同的企业负责生产,于是每个企业都是一个供给者,也是一个需求者,交易因而得以产生,并且只要“看不见的手”能够有效协调所有的交易,分工网络将逐步得到扩大。问题是,“看不见的手”协调交易的成本有时候是极其高昂的,并且能力、技术诀窍等隐性的知识常常是无法通过交易而获得的,于是,选择非专业化的内部化生产可能是更为经济或有效的,科斯的理论就是对此种情况进行的解析(Coase,1937)。问题是,非专业化的内部化生产也是有成本的,而且最主要的是它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和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这样,战略联盟作为折衷内部化生产的成本和看不见的手的协调成本的结果而得以产生,本著作关注的也正是战略联盟这种经济活动组织形式。

企业生产组织模式决策涉及的第二层次的决策是既定的专业化水平和模式下的资源配置问题,这是传统理论研究的核心,可以借助于规划模型进行求解,或者按照经济学是一个边际分析问题。这一层次的决策问题在杨小凯看来远没有前述专业化水平和模式的决策重要。但是,对于整个生产组织模式的决策来讲,必须将上述两个层次的决策问题整合在同一框架下,这就是杨小凯和黄有光用来形式化专业化和分工理论的超边际分析模型(杨小凯,黄有光,1998)。我们也将利用这种模型从不同生产组织模式的决策中内生战略联盟,它不仅能够显示出企业之间构建战略联盟的参与约束,也能通过战略联盟生产组织模式下的个体决策行为及其交互影响反映出激励相容约束条件,而这两个条件的满足正是实现战略联盟的协同和稳定发展的条件。

如何将事前具有不同专业化水平的人汇集起来使之进行有效的分工合作,是管理学关注的核心问题,当然也是一切经济活动组织问题关注的核心,而且正是因为人的因素才使得这一问题呈现出复杂性和重要性。尽管经济活动组织还面临物质资源的配置问题,并且往往是在资本雇佣劳动的情况下进行(张维迎,1994),但是人的行为选择属于私人信息,我们无法准确判断其真实的努力水平。于是,早期的管理理论强调通过严密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来规范人的行为,现代管理理论则注重激励制度的设计。但是,无论如何,企业内部的管理是依赖层级组织中的权威力量来协调人们行为的他组织过程。权威力量是相对于市场的一种协调机制,其特点是由企业主或资本所有者制订一系列的计划、制度及其安排来强制实施,因而在科斯(1937)的理论中是没有成本的。问题是,当生产联合进行因而无法推导出投入品的贡献时,必须通过监督以及通过调整报酬或解雇加以惩罚,否则工人们有动机减少努力(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而监督肯定是有成本的。更为重要的是,“由一个中央权力机构以集权的方式为整个经济系统制订计划”受到了知识域的约束,而试图“把所有应当加以运用的但最初由许多不同的个人分散掌握的知识交由某个中央权力机构去处理”又是高成本的。于是,“中央计划者将不得不去发现某种其他方法,从而使‘当事者’或‘现场的人’能够根据具体时空中的情势进行决策”(哈耶克,1945),这样就产生了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它会带来另一类成本——代理成本。

当人们试图去降低某类成本而选择其他的解决问题方式时,又会导致另一类成本的产生,经济活动组织的复杂性就体现在这些两难的折衷之中,而战略联盟正是这些两难的有效折衷结果,并被波利斯和杰米森(Borys和Jemison,1989)、迪屈奇(Dietrich,1994)等称为半结合组织。战略联盟的显著特征在于不同企业之间,甚至是同类企业之间以关系性资产为纽带、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的长期性合作关系,相对于企业之间通过市场进行的交易关系,战略联盟能够节约市场交易成本,并能够获得信息、能力、技术诀窍等与核心竞争力有关的知识资源。相对于企业内部依靠权威协调下的关系,战略联盟能够节约监督成本,也能节约制订计划所需要的知识资源获得成本。然而,战略联盟是建立在自由选择、自愿交换、信息不完全及决策分散化条件下的自组织系统,如何确保联盟成员之间的行为选择一致和同步,远比通过市场进行交易和中央集权下的权威管理复杂,因为其中存在的不仅是发现彼此之间真实努力水平的信息揭示问题,以及团队生产中的偷懒问题,更主要是围绕关系性资产投入而隐藏信息和行为的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因此,波特(Porter,1990)就断言,战略联盟是一种不稳定的合作模式,其他一些学者也肯定,战略联盟与生俱来就是难以实现协同的。

在过去的20多年中,战略联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而且这种发展势头将继续得以保持,同时,许多研究也表明战略联盟的成功率仅仅在三成左右,这意味着对战略联盟协同进行深入研究是非常有价值的。战略联盟的协同基于三个基本的情景变量,即资源约束和技术可行性的信息散布在不同成员之间、每个联盟成员都具有各自独立的偏好、每个联盟成员都有多种生产组织模式供其选择。在这样的情境下,协同的关键便是设计一套能够同时满足联盟成员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机制,以确保联盟成员之间的策略性行为成为一个均衡,因为,在赫维茨(Hurwicz,2006)看来,“只要经济活动涉及不止一个经济人,关于经济环境的关键信息散布于经济人之间的事实就会成为经济机制设计问题的根源所在”。我们将关注战略联盟协同的机制设计问题,并试图在企业选择其生产组织模式的决策行为及其交互影响的过程中揭示战略联盟协同的参与约束条件和激励相容条件。

本著作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竞争性战略联盟的动态稳定性与协同机制研究”(编号:70972143)的资助,其研究逻辑基于协同学理论框架而展开,即从战略联盟的失稳条件分析入手,揭示战略联盟稳定性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并探索其中的主变量以及由专业化经济性、分工协作效应和学习效应构成的战略联盟序参量,最后将研究的重点放在战略联盟协同原理及其机制设计方面。需要说明的是,项目研究中的战略联盟稳定性分析早在2003年初就已经开始,并形成了一些前期成果,之前已由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并得到了重庆工商大学欧洲研究中心的配套资助。本著作的重点将放在战略联盟协同方面,但是考虑到研究逻辑的严密性和认知的完整性,本著作也涉及了战略联盟的稳定性分析。感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本研究的支持,感谢重庆工商大学对青年学者的关怀和帮助,感谢书中提到的和未提到的相关领域内的专家和学者,也感谢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曾召友副总编辑和林伶编辑为著作出版付出的辛勤工作。由于战略联盟所涉及的知识范围较广,整合相关知识从中得到高价值的启示,并形成对战略联盟协同的系统性认知,是一个成本很高的过程,加之水平所限,著作中的不足甚至错误在所难免,热忱欢迎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作者2015年5月

1.导言

1.1 研究背景

兹尼丁和布莱德奥(Zineldin,Bredenlöw)在2003年曾经指出(1),没有任何公共和个体管理及其组织的发展在极短暂的时期内能像战略联盟一样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事实确实如此,战略联盟从20世纪末以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而且“合作仍在继续”(Kenichi (2)Ohmae,2003),“几乎每一天我们都会听到有关企业进行联合、合作或者联盟的新闻”。吉野和朗甘(Yashino and Rangan,1995)(3)强调指出,“无论我们把这些企业间的活动叫做什么,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公司间的相互联系都涉及了全世界不同地区合作伙伴间的合作,而且这些合作都涵盖了企业大量的经营活动。”战略联盟已经成为商业活动中的重要元素,并且充斥了合作情境下的每一个角落(4)(Spekman et al.,1998)。战略联盟的兴起和发展,带来了商业模式的根本变革,企业的价值创造视角已经从内部的价值点的挖掘和价值链的整合转移到了内外部相结合的价值链环节的优势互补上来,单一企业的市场竞争方式逐步被企业之间通过合作来打造市场竞争优势的方式所取代,“依靠企业自己的力量进行单打独斗是那些想在全球市场上取胜的企业在竞争中采取的最没有吸引力的方法”(Jack (5)Welch,1987)。同时,企业的经营理念也从竞争转向了合作,“双赢”一词成为了企业管理界最常用的语言,一个成功的企业不仅要和原材料供应商及产品的销售客户合作,更主要的是需要和竞争对手的合作。战略联盟带给企业最主要的变革是管理模式的变革,区别于单一企业内部在核心权威协调下的传统管理,即计划、组织、指挥和监督,战略联盟是一个没有核心权威,或者核心权威不能发挥作用的合作关系系统,在这样一个系统中如何确保彼此拥有平等参与权和话语权的企业之间的在思想上相互协调,在行为上同步行动,就成了战略联盟成功运营的关键问题,正如英国著名学者和战略管理专家安德鲁·坎贝尔(1992)所言:“对于那些希望在合作中相互学习、互惠互利的企业联盟或合资企业来讲,协同则常常正是它们所寻求的目(6)标。”

然而,伴随着战略联盟的快速发展,其居高不下的失败率,以及由此而显现出来的不稳定性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大量的调查研究表明(见表1-1),战略联盟的失败率在50%以上(Beamish,1984;Kougt,1988;Bleek和Ernst,1991;Das和Teng,2000),有的调查则显示这个比例甚至达到了70%(Zineldin和Bredenlöw,2003),这表明,战略联盟并不是一种稳定的合作模式(Porter,1990)。那么,导致战略联盟不稳定,甚至失败的原因何在?在战略联盟作为一种发展趋势在未来将得到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如何才能确保联盟成员之间的协同以促进其稳定发展呢?这些问题构成了目前和未来战略联盟相关研究领域中的重点。(7)表1-1 战略联盟稳定或不稳定的相关研究资料来源:1.Das,T.K.,Bing-Sheng Teng.Instabilities of strategic alliances:an internal tension perspective[J].Organization Science,2000,11(1):77-101.2.Xu Jiang,Yuan Li,Shanxing Gao。The stability of strategic alliances:Characteristics,factors and stages[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2008,14:173-189.

战略联盟的不稳定是一系列复杂因素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被归结为联盟管理中的冲突(Killing,1983;Kougt,1989)、文化差异(Park和Ungson,1997)、控制或管理权结构(Killing,1983;Harrigan,1988;Beamish,1984;Yan,1997)、合作伙伴特征(Harrigan,1988;Park和Ungson,1997),以及外在环境(Yan和Gray,1994)等方面(Yan和Zeng,1999)。特别是,在英克朋和比米什看来,战略联盟不稳定是联盟成员之间谈判能力改变的结果(Inkpen和Beamish,1997)。事前平等的具有同等谈判能力的联盟成员,一旦以其核心技术投入战略联盟,由于竞争性学习(Hamel,1991),或者由于知识或技术的溢出效应,获得对方知识和技术的一方的谈判能力就会得到提升,事前的谈判能力平衡状态被打破,获得对方知识和技术的一方于是在纳什议价过程中占有优势,并要求得到更多的联盟收益,包括对战略联盟的管理和控制权,因而导致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冲突。英克朋和比米什(1997)的主张为从资源基础论角度理解战略联盟不稳定性开阔了视野,与知识和技术等无形资产相对的是有形资产投入后的情况。由于战略联盟以其关系性资产的投入而显著区别于其他形式的企业间合作,在有形资产投入时,这些资产的套牢问题就突出了(Williamson,1985),战略联盟内部的机会主义行为因而产生,这就导致了联盟合作的交易费用的上升,当交易费用达到一定程度时,战略联盟就会失败(Hennart,1988)。事实上,战略联盟的机会主义行为在没有关系性资产投入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在曾明和陈小平看来,战略联盟具有团队生产的特点,其中的偷懒问题也会存在,从而导致类似公地悲剧的结果发生(Zeng和Chen,2003)。

上述对战略联盟不稳定性的解释可以归结为资源基础论、交易费用理论、社会困境理论以及博弈理论等研究视角(蔡继荣,2006),其核心是强调了联盟合作中的关系性风险,即联盟成员之间缺乏交流和可能的机会主义破坏联盟未来发展的可能性(Das和Teng,1999)。这意味着,战略联盟的稳定与否其实是联盟成员之间关系质量的外在表现。因此,要使得战略联盟稳定就必须确保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质量水平,或者,就是要在确保联盟成员之间目标的兼容性基础上,实现行为的相互协调和同步,其本质是要实现战略联盟的协同。

目前,对于战略联盟协同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供应链联盟方面,而对能充分体现竞合关系特征的竞争性战略联盟协同的研究比较鲜见。在这些研究中,供应链协同是指供应链中各节点企业为了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而进行的彼此协调和相互努力(Manthou et al.,2004),并且由于协同是实现供应链有效管理的关键(Ito和Salleh,2000),因此新一代的供应链战略可被称为协同供应链(Anderson和Lee,1999)。对于如何实现供应链协同,相关研究强调信息共享及其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Lee和Whang,2000),面向服务质量改进和成本降低的供应链系统集成和改进(Hammer,2001;Croxton et al.,2001),以及供应链绩效评估和利益分配(Stewart,1997;Lambert和Pohlen,2001)等,斯曼特潘和斯瑞哈兰则综合了供应链协同的构成要素(Simatupang和Sridharan,2005),提出了供应链协同的整合框架,主张通过合作绩效系统、信息共享、决策同步、激励和整合供应链过程来实现协同。这些研究对于理解战略联盟的协同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但是,供应链协同强调信息技术在信息共享和决策同步中的作用,忽视了供应链中成员企业行为选择对协同的影响;强调需求预测、产品设计、生产计划、库存管理等运营管理层面的优化技术,甚至是对优化技术和算法本身的探讨,从而使研究偏离了协同的主题;供应链协同的视角往往从核心企业出发,即使是在供应链集成和过程控制层面的研究中,因而仍旧属于企业内部管理思想主导下强调管理而不是强调协同的研究。

对于竞争性战略联盟目前的研究主要是围绕联盟合作的获得、联盟风险控制等主题展开的。在这些研究看来,战略联盟内部同时存在着竞争和合作的张力,其平衡决定着战略联盟是否稳定(Teece,1992;Das和Teng,2000)。其中的竞争张力强调个体利益、机会主义行为、零和博弈(Khanna et al.,1998;Yoshino和Rangan,1995),它给战略联盟带来合作冲突和关系性风险(Das和Teng,1999);而合作张力与友好、集体利益、公共福利等相关,它使得联盟成员间的合作关系稳定,促使联盟目标的实现。竞争和合作张力的同时存在对战略联盟的维持和发展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Das和Teng,2000),但是,相关研究更关注战略联盟中的竞争张力,并产生了围绕合作冲突导致战略联盟不稳定性的诸多成果,在这些成果中,战略联盟合作中的竞争性学习(Teece,1992)、专用性资产和专有性核心资源投入带来的套牢问题和技术溢出问题所导致的联盟成员谈判能力平衡状态的改变(Yan和Gray,1994;Inkpen和Beamish,1997),以及联盟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Das和Rahman,2010),都是战略联盟合作冲突和关系性风险产生的原因。因此,如果能够有效规避这些冲突和风险,就能够确保战略联盟的稳定发展。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达斯和滕斌圣提出了信任和控制相结合来降低和管理风险的框架(Das和Teng,2001),其中的信任是通过联盟成员之间的善意信任和能力信任以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促进联盟伙伴的融合,并减少对正式契约的依赖;而控制通过治理结构、明晰契约、管理权分配和其他的正式机制来控制和规范联盟成员的行为。曾明和陈小平则认为战略联盟的合作关系是一个社会困境(Zeng和Chen,2003),并提出了此困境的结构性解决和动机性解决,其中的结构性解决强调联盟收益分配的调整,而动机性解决涉及一系列社会心理因素的作用。上述这些研究从系统视角开始了探索战略联盟协同的研究,突破了传统的企业管理思维,特别是从竞争和合作张力共存视角对战略联盟合作关系系统的认知,反映出了哈肯(1977)协同动力学的基本思想,其中的合作风险控制也初步展示了实现战略联盟协同的一些要素,有助于对战略联盟协同机制的理解。然而,既然战略联盟协同表现为竞争和合作张力的平衡,那么此平衡条件及其所具有的特征是什么,现有的研究尚没有明确揭示。同时,竞争和合作的共同作用给战略联盟带来协同效应,并由此推动着战略联盟系统的演化发展,那么战略联盟的协同效应体现在哪些方面,这些效应在各个联盟成员之间的分享及其如何影响联盟成员的行为选择,并如何反馈到竞争和合作张力方面等,现有的研究尚没有从系统动力学的角度做出完美的解释。

本著作以竞争性战略联盟为研究对象,旨在探索战略联盟的协同机理,并遵循协同学的基本思想,从一个比较宏观的视角来考察战略联盟的失稳条件,并以此获得影响战略联盟协同的主要因素,分析其影响机理,在此基础上设计战略联盟的协同机制。在本书的研究看来,战略联盟稳定性实际上是联盟关系协同的动态过程中体现出的战略联盟的系统状态特征,是联盟系统中竞争和合作这对张力共同作用的结果(Das和Teng,1999),导致战略联盟不稳定的相关因素皆可以归结为竞争和合作这两个潜变量之内。在这些影响因素中,关系性资产是主变量,它不仅构成战略联盟的动力,其投入也增强了联盟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并使得联盟成员能够获得协同的效应。然而,也正是关系性资产的投入为机会主义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如果联盟成员的参与约束或激励相容约束发生改变,则机会主义行为就会产生,由此给联盟合作带来风险。因此,战略联盟的协同就是联盟成员之间的在满足其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条件下采取协调一致的、同步的合作行为,在没有核心权威协调的情况下,这需要在一定的机制下才能实现。战略联盟的协同机制设计是确保联盟成员之间合作关系质量的关键,在突破传统的管理思维的情况下,设计出满足联盟成员之间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机制,以促进战略联盟能够成为企业之间的自组织行为的均衡结果,需要考虑联盟成员之间的目标兼容、相互依赖、权力和收益分享无争议等条件。为此,本著作将重点分析契约规制的弱势,并提出针对专有性资产投入时的双边依赖协同机制、针对专有性核心资源投入时的黑箱交易机制,以及考虑联盟成员参与约束的基于可靠性理论的协同机制等。

本著作的研究有助于丰富管理协同理论研究。自1965年安索夫在战略管理中引入“协同”一词,到目前“协同已经成为学术界和管(8)理实践领域中的最基本的概念”(Campbell和Luchs,1992)。然而,截至目前相关研究中协同所关注的一直是“公司多元化的业务”和“使公司得以更充分地利用现有优势开拓新的发展空间”的问题,“大多数关于协同实施战略的文章主要讨论如何在同一组织内实现知识和技能的共享”(Campbell和Luchs,1992)。在这些研究看来,对公司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管理是公司战略的本质内容(Portner,1985),一个缺乏对下属企业间相互关系进行认真管理的(9)多元化公司“并不比一个共同投资基金强多少”,因此,协同的目标就是建立可以支持公司不同类型的业务单元之间相互联系的新型的管理程序,甚至是新的公司文化(Kanter,1989;Bartlett和Ghoshal,1989)。这说明,在传统的研究中,协同将一般的不同组织单元之间的关系都纳入了研究范畴,其结果是“协同形式的多样性,协同实践的复杂性,以及协同概念涉及领域的广泛性,都使得协同成为一个令人生畏的话题”,并且,“虽然协同成为多元化战略的核心概念已有40余年,但它带给人们的却是希望多于实效”(Campbell和Luchs,1992)。本著作认为,协同的内涵不同于管理,它所关注的应该是平等主体之间在没有权威力量协调下的自组织行为及其效果,而不是在一个核心权威力量统筹下的组织内部的他组织行为及其效果,这意味(10)着对协同的认知回归到了哈肯(1977)的自组织理论中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需求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增强,企业必须在时间和成本两个维度方面去适应客户的要求,并通过围绕价值链的纵向和横向整合去协同创造竞争优势。同时,更为主要的是,对于企业来讲,重要的任务已经不再是已有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而是如何获取资源的问题,或者说是如何解决资源稀缺的问题。这意味着,目前企业所面临的,甚至是经济学所面临的管理情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需要的已经不再是对微观组织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而是不同微观组织之间的协同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著作基于自组织理论的协同认知具有明显的理论创新意义,有助于对于战略联盟合作关系的属性和特征的把握,有助于对协同的深刻理解,有助于丰富现代战略理论。

本著作的研究对于企业参与战略联盟和已有战略联盟的运营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常认为,经济全球化下市场和生产领域的相互依存是战略联盟发展的原因,然而,全球化经济对战略联盟的发展只起到了促进作用。无论如何,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企业打造和维持市场竞争力的难度加大,于是,正如索尼公司主席阿基奥·莫里塔所言,在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没有一家公司能孤立地生存。在我们的世界里,任何一家公司如果要想(11)在全球市场中进行竞争,都不得不考虑和其他公司的合作”,战略联盟因此而得到快速发展。这种发展趋势带来的企业管理实践中的一个最显著特征是组织间关系的深刻变化,公司之间的并购、分立及其相关活动异常活跃,从而形成了西方企业第五次并购热潮的特点。其中最典型的是公司之间的竞争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基于零和博弈的组织间竞争关系被基于非零和博弈的组织间合作竞争所取代,行业间或内部的合作行为更加普遍,无论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很多都把战略联盟作为了组织再造和变革的战略选择。今天,战略联盟已成为商业活动中最具普遍性的经营组织模式,联盟成为了充斥微观经济研究的核心概念之一,包括供应链、知识链、集群等在内的涉及企业间长期协作关系的组织模式均可以归结在战略联盟的框架之内。在此背景下,探索战略联盟的协同机理,科学设计战略联盟协同机制,对于指导战略联盟的稳定发展是有重要指导意义的。

中国企业的战略联盟伴随改革开放而发展起来,或者说中国经济的发展实际上就是借势跨国战略联盟而取得的。早期对外开放的城市依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和“三来一补”而发展,中国的汽车工业等重要产业,在“以市场换技术”战略下,也凭借中外合资经营取得重大发展,截止到2007年,中国有122 821家联合投资企业(12)(Epstein,2009)。今天,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制造中心,尽管对其效应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但是不容置疑的是战略联盟作为主要的生产组织模式起到了关键作用。问题是,在中外合资经营中也出现了或隐含着不稳定的因素,有数据显示,在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中国的战略联盟的失败情况从1990年的55起增加到1994年的(13)1065起,1999年战略联盟的失败数量为304,最典型的是1985年9月广州汽车工业集团公司与法国标致公司合资成立广州标致汽车有限公司,该合资企业是我国轿车合资项目中唯一以失败告终的战略联盟。1997年3月,法国标致以1法郎的价格将所持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广汽集团,合资项目宣告失败。中国中外合资战略联盟不稳定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但是联盟成员之间的激励不相容是主要原因,例如广州标致的失败就是由于法国标致公司不愿意以换代车型和技术投入联盟,而广汽集团又缺乏产品的自主开发能力,致使落后车型销售不力,从1994年开始连年亏损,到1997年时已经累计亏损29亿元人民币。中外合资战略联盟中中外企业的激励不相容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甚至(14)是对“技术换市场”战略的思考,其背后隐藏的是围绕技术及其所决定的中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比发生变换的复杂博弈,深层次揭示其中的机理,对于指导中国企业的战略联盟实践,特别是国内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实践,推动其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1.2 相关研究综述

协同系统中诸多子系统的相互协调的、合作的或同步的联合作用和集体行为(Haken,1977),是不同的分散的人或团队在一起工作时产生的合作的、联合的行动(Harris,1981)。按照协同学的研究逻辑和步骤,战略联盟协同的研究应该涉及相互联系的三个重要方面(15)的内容:一是研究稳定性的丧失,即寻找稳定性丧失的时间、条件和领域,旨在阐明战略联盟不稳定的原因、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二是导出协同机理,按照协同学即得到伺服原理或者驭使或支配原理,旨在探索战略联盟的协同机制及其对联盟成员的影响,并确定实现战略联盟稳定时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条件;三是建立模型和对其进行求解,以揭示战略联盟系统整体演化发展的特征和稳定性边界。纵观目前关于战略联盟协同的相关研究,其主要集中在不稳定性的研究方面,并在战略联盟协同机制设计方面开始探索,而通过模型对战略联盟系统演化发展进行研究的文献尚不多见。实际上,相关研究的演化发展与对战略联盟系统稳定性的认知相联系,目前人们对于战略联盟稳定性机理探索尚处于相关研究的前沿,而对协同机制设计和联盟系统演化的动态模型构建是未来重要的研究方向。1.2.1 战略联盟系统稳定性丧失的相关研究

战略联盟系统稳定性丧失的研究关注的是战略联盟的不稳定状况,造成战略联盟不稳定的原因和影响因素。这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弗兰克对战略联盟不稳定性进行调查揭示(Franko,1971),在他对1100家合资企业的调查中,有28.5%的战略联盟是不稳定的。然而,弗兰克等学者早期的研究并没有引起理论和实践的高度关注,人们关注更多的依然是战略联盟价值的问题。直到20世纪末保罗·比米什和皮特·凯琳指出现在是对跨国联盟合作的现状和未来进行整合思考的时候了(Beamish和Killing,1996),以及英克朋和比米什对战略联盟的不稳定性做出精确界定(Inkpen和Beamish,1997),相关研究才成为热点并延续至今。然而,截至目前,关于战略联盟稳定性相关的研究仍旧存在着“理论缺口”和“管理缺口”(Bell et al.,2006)。

对战略联盟的不稳定状况的揭示,是20世纪90年代前后相关研究的主要关注点(详见表1-2),这些研究大都坚持结果导向性的原则(Yan和Zeng,1999),认为战略联盟的所有权结构变化或解体就是战略联盟的不稳定性,其中古默凯舍等强调所有权结构的变化(Gomes-Casseres,1987),其研究表明,有三分之一的跨国联合投资的所有权发生变化,在5933家美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中,有37%的被整体出售,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的不稳定战略联盟占到52%。一些对日本的国际联合投资进行的调查显示,其中与美国联合投资的战略联盟中有68%的所有权结构变化(Hennart和Zeng,1997),而在亚洲比如中国和韩国的联合投资联盟的不稳定率较低(Beamish,1993;Lee和Beamish,1995)。另一些研究则强调战略联盟的解体,其中哈利根、考特、帕克和鲁索等的调查研究表明战略联盟的不稳定率在50%以上(Harrigan,1988;Kougt,1989;1991;Park和Russo,1996)。值得强调的是布里克和厄恩斯特(1991)对全球战(16)略联盟的跟踪调查,在其研究中,成功的战略联盟只有30%左右。他们的另外一项研究表明,尽管战略联盟以每年25%的速度在快速发展,但是其寿命只能维持7年左右,80%以上的联合投资都以(17)失败并被其中的一方所收购而告终结。对战略联盟不稳定性的另外一些研究则坚持了过程导向的原则,在他们看来,战略联盟发展过程中的结构调整或重新谈判就意味着不稳定性。其中,克林就认为联盟成员之间的控制权结构发生变化就是战略联盟不稳定的标志(Killing,1983),在他的研究中有35%的战略联盟是不稳定的。总之,无论统计口径是否一致,上述研究都表明战略联盟并不是一种稳定的合作模式(Porter,1990),因而对其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战略联盟不稳定的原因分析是20世纪末期相关领域中的重要研究内容(详见表1-2)。其中赫拉特、帕克、曼迪克和特奥曼对联盟合作冲突分别从交易费用观点、博弈理论观点和资源困境视角的解释具有代表性(Hennart,1991;Parkhe,1993;Madhok和Talhman,1998),并意味着对于战略联盟稳定性的研究从实证揭示转向了深层的理论分析。这些研究聚焦于战略联盟何以不稳定,深刻揭示了战略联盟中的合作冲突,对于理解联盟系统的稳定性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这期间,斯贝克曼、伊莎贝拉和卡沃伊对战略联盟的研究做出了(18)经典综述,其研究在战略联盟理论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Spekman、Isabella和Macavoy,1998),其中不仅指出了相关领域中研究的不足,更展现了战略联盟不同发展阶段的管理要点,指出了稳定性将成为未来研究的主要方向。阎爱民和曾鸣(1999)对战略(19)联盟的不稳定研究做出了概括和总结,指出了其中存在的缺乏明确统一的战略联盟不稳定性概念,对战略联盟不稳定和绩效之间的关系不明了,关注于静态的结果而不是战略联盟的动态发展过程,以及缺乏管理相关性等问题,并对战略联盟的不稳定性进行了中性的、动态的、面向多种情况的重新定义。表1-2 战略联盟不稳定性相关理论研究资料来源:Das,T.K.,Teng,B.S.Instabilities of strategic alliances:an internal tensions perspective[M].Organization Science,2000,11(1):77-101.

战略联盟的不稳定是联盟系统内部机会主义行为及其合作冲突带来的关系性风险(Das和Teng,1999)的必然结果。在赫拉特看来(Hennart,1991),尽管战略联盟是有利于节约市场交易费用的一种可选择方式,但是,企业以其难以复制的或不易保护的知识性资产投入联盟时的难以定价和执行许可协议的困难,或者联盟成员之间共享某一品牌时的搭便车现象,或者海外合资企业的产品回流时对本地母公司的市场冲击,都会带来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冲突,由此带来另一类交易费用的产生。然而,交易费用与关系性资产投入相关,在威廉姆森的理论中(Williamson,1985),交易费用的产生是以专用性资(20)产套牢(Lock-in)效应的结果为条件的。战略联盟涉及互补性的资产和能力的投入,其中的套牢问题及其机会主义也必然带来内生的交易费用,从而导致战略联盟不稳定。于是麦多克(Madhok)和托曼(Tallman)(1998)将交易费用理论和资源基础论相结合来解释战略联盟的不稳定性。在他们看来,对专用性资产投入所带来的可剥夺准租的争夺导致联盟合作中的冲突和不稳定性。然而,除了专用性资产的投入外,战略联盟更主要的是对知识和技术诀窍的获取(Porter,1990;Parkhe,1991;Hermens,2001),因而涉及专有性核心资源的投入,并且即使是专用性资产的投入也会伴随着技术的投入。在此情形下,联盟成员之间的竞争性学习(Porter,1990),或者技术在共享过程中的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都会使得联盟成员之间的谈判能力平衡状态被打破(Inkpen和Beamish,1997),于是首先获得对方知识的一方就对战略联盟缺乏激励(Hamel,1991;Yaprak,2010),或者在战略联盟中要求得到更多的控制权或收益份额,从而使战略联盟发生由于一方或几方未曾深思熟虑的股权结构变化、结构重组或联盟关系中结,即战略联盟的不稳定。

对战略联盟不稳定的原因做出分析的还有博弈论视角和社会困境视角的研究。其中,以博弈理论为基础对战略联盟不稳定性的研究(Heide和Miner,1992;Parkhe,1993)表明,战略联盟中自利企业之间的行为选择本质上构成一个囚犯困境(Prisoner' Dilemma),因为尽管参与联盟的各个企业都能认识到联盟中的合作会给自己和对方都带来收益,但是别人合作而自己不合作的收益大于双方都选择合作时的收益,结果整个联盟中的企业都会选择不合作行为,这意味着联盟中有欺诈行为因而存在道德风险,从而使联盟难以维持。而在社会困境理论视角的研究看来(Zeng和Chen,2003),战略联盟具有团队生产的性质,其合作关系是一个社会困境(Social Dilemma),因而联盟中存在竞争性的和合作性的行为选择平衡问题,产生这一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联盟的价值是一个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由于贪婪(Greed)和担忧(Fear)的存在,合作者都不会在联盟中投入过多的资产和技术,这是联盟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对于可能形成的潜在竞争者的担忧使得合作者尽力去阻止信息的共享和知识的交流,这就破坏了联盟价值创造,动摇了联盟的合作基础(Cremer,1999;Zeng和Chen,2003)。博弈论和社会困境视角的研究都表明,战略联盟不稳定性其实是与生俱来的固有特征,但是,它们不能解释为什么有的战略联盟能够维持很长的时间,比如德国大众汽车在中国的合资经营,而且赫拉特(Hennart)(1998)、德里奥斯(Delios)和比米什(Beamish)(2004)的研究表明,战略联盟的不稳定情况与全资公司并无显著差异。

通过上述对战略联盟不稳定性机理的分析可以看出,战略联盟的不稳定是一系列复杂因素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被Yan和Zeng(1999)归结为合作管理的内在冲突(Killing,1983;Kougt,1989)、文化差异(Hennart和Zeng,1997)、控制权或所有权结构(Harrigan,1988;Yan,1997)、联盟伙伴特征(Hennart et al.,1999;Harrigan,1988;Park和Russo,1996),以及外在环境因素(Yan和Gary,1994)。最新的因素分析则是由江旭等(2008)做出,他们详细总结了之前战略联盟不稳定性的相关研究,在达斯和滕斌圣(1999)关于战略联盟发展阶段划分的基础上,发展了一个战略联盟的发展动态过程模型,借此对战略联盟稳定性影响因素进行了归结。(21)在江旭等(2008)看来,战略联盟的发展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包括联盟伙伴选择、联盟结构化和契约谈判、联盟运行和联盟绩效评估,根据每个阶段的特征,可以对影响战略联盟稳定性的因素进行归结,包括与联盟伙伴相关的因素、与联盟结构相关的因素、与联盟运营相关的因素和与联盟绩效相关的因素(详见表1-3)。表1-3 战略联盟稳定性影响因素相关研究资料来源:根据江旭等(2008)的研究整理而成,其中的作用机理为相关学者提出的理论假设。1.2.2 战略联盟协同机制的相关研究

战略联盟的不稳定性,无论是弗兰克(Franko,1971)等人的股权结构变化,还是哈利根(Harrigan,1988)和考特(Kougt,1989,1991)的联盟解体或被并购,以及英克朋(Inkpen)和比米什(Beamish)(1997)的为联盟成员任何一方所始料未及的联盟终结,阎爱民和曾鸣(1999)的重新谈判契约和所有权或控制权结构调整,都意味着战略联盟合作关系的某种变化,是战略联盟中的合作关系风险的结果(Das和Teng,1999)。因此,战略联盟的协同就需要围绕与联盟伙伴相关的因素来寻求答案。(1)战略联盟协同条件的相关研究。选择适宜的合作伙伴对于战略联盟的协同来讲是先决条件(Larson,1992;Luo,1997;Das和Teng,2003),于是,围绕联盟伙伴的选择,相关研究提出了诸多的选择标准,例如Das和Teng(2003)强调联盟伙伴的资源、目标、动机和战略的匹配性,其他一些学者则强调联盟伙伴的声誉、经验、诚信、能力和对战略联盟可能带来的贡献(Gulati,1995;Richards和Yang,2007),其核心是发现一个目标兼容、资源互补且能够彼此信任的合作伙伴。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因素能够起到诚信水平、能力大小等稳定合作必须条件的信号揭示作用(Larson,1992)。然而,由于战略联盟的不稳定本质上属于事后的道德风险问题,它不仅需要依靠事前可观测的信号来判断联盟伙伴的适配性,更需要联盟成员之间的友好协商、信息交流、互信,以及适宜的控制机制来对合作关系进行规制(Larson,1992;Zeng和Chen,2000;Das和Teng,2001)。上述研究所揭示的可观测标准并不能有效揭示联盟伙伴的真实信息,也不能随着战略联盟动态发展而形成一劳永逸的结果,特别是战略联盟是特定成员之间的长期性合作关系,它固定了交易对象,减少了交易谈判频次,因而并不能作为一种机制起到常态化的动态过程性的协同作用。

战略联盟协同需要建立在联盟成员的可置信承诺及其所形成的相互依赖性基础之上(Anderson和Narus,1990;Mjoen和Tallman,1997)。战略联盟以关系性资产的投入为其基本特征而显著区别于其他形式的合作关系。关系性资产的投入不仅是战略联盟的动力,因为,一方面,企业“必须使用的关于环境的知识从来就不是以一种集中的或一体化的形式存在的,而是以由不同人拥有的、分散分布的、不完全的,并且常常是相互矛盾的知识的形式存在的。因此,社会的经济问题并不仅仅是一个如何配置‘给定’资源的问题”,“它是一个使(22)用任何一个人都不完全拥有的知识的问题”;另一方面,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于其拥有的独一无二的有价值的资源,而这些资源通常又是稀缺的、不可完全模仿的、不可替代的(Barney,1991;Peteraf,1993)。因此,战略联盟就成了获取其他企业资源的一种有效方式(Das和Teng,2000),包括学习技术的诀窍和能力(Prahalad和Hamel,1990;Hamel,1991;Khanna、Gulati和Nohria,1998)。然而,对于战略联盟的协同来讲,关系性资产的投入是联盟成员的可置信承诺,因为战略联盟中涉及的关系性资产通常是威廉姆森(1985)所定义的专用性资产,或者是与普拉哈拉德和哈默(1990)的核心竞争力,詹森和麦克林(1976)所指的专门知识,及Inkpen和Beamish(1997)所强调的本地知识等有关的专有性核心资源,其投入联盟后的套牢效应和溢出效应可能改变联盟成员的谈判能力对比状态(Inkpen和Beamish,1997),并给投入方带来风险。因此,相对于事前对联盟成员资源、能力和诚信水平的预期和推测,关系性资产的投入能准确表明投入方对战略联盟的信心和对战略联盟稳定发展的努力水平,因而是一种有力的揭示信号(Zaheer和Venkatraman,1995),能够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信息对称性,增加其他联盟成员的投资信心(Anderson 和Weitz,1992)。当联盟成员各方均以关系性资产投入时,双边的承诺得以建立,这就有利于规避机会主义行为(Kale et al.,2000;Jiang et al.,2008),提高其在战略联盟中的努力水平。不仅如此,当联盟成员各自以其关系性资产投入时,也增强了彼此之间的相互依赖(Parkhe,1993),而且由于联盟系统内部的专业化分工结构,以及战略联盟的长期合作属性,联盟系统内部存在紧密的相互依赖关系(Wong et al.,2005)。这种相互依赖关系有利于加强联盟成员之间协同一致的对外响应,促进彼此之间的协调一致的努力水平和投资与收益的平衡(Jiang et al.,2008)。并且,在关系性资产投入和相互依赖关系紧密的情况下,企业退出成本的高昂,有利于缓解联盟成员之间的冲突,从而有利于联盟关系的协同和稳定维持(Spekman和Salmond,1992)。可见,关系性资产的投入能够起到联盟关系协同机制作用。

与关系性资产相联系的是股权及其与之对应的一系列权利系统,它们可对战略联盟协同产生重要影响。战略联盟中的权力系统伴随着关系性资产的投入而产生,并围绕关系性资产的产权归属形成股权或所有权结构,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Residual Right)等权力结构体系。战略联盟中股权存在的普遍性表现在,它不单单局限于股权式联盟中依据关系性资产的数量所确定的投资股份,也可能包括非股权联盟中涉及联盟合作的资产范围。股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可以被认为是联盟合作关系的一种协同机制,这是因为,按照麦久恩(Mjoen)和Tallman(1997)的观点,由于股权大小决定着持有人对剩余的索取权利,以及在共同管理中(例如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并进而决定着其对高层管理人员委任的影响力,拥有优势股权地位的联盟成员因而有能力对战略联盟的运营和发展决策实施控制,因此,越是重要的关系性资产,其投入方就越要求尽可能多的股权(Mjoen和Tallman,1997)。这样,在战略联盟中会产生争夺股权及其相关的权力的冲突(Killing,1983;Kogut,1989),由此对合作关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然而,股权本身可被视为战略联盟的协同机制(Teng和Das,2008;Pateli,2009),不同的股权结构安排意味着不同的联盟关系治理方式。在滕斌圣(Teng)和达斯(Das)(2008)看来,战略联盟有着不同的结构,依据这些结构可将战略联盟划分为联合投资、少数股权联盟、供应链关系、联合生产、合作投标、航空工业中的代码共享等形式,其划分依据的本质其实是不同的股权安排(Hennart,1988;Pisano,1991)。由于战略联盟的不同结构影响着联盟运营过程、控制机制和退出的可能性等战略联盟的方方面面(Das和Teng,1996),因此,战略联盟结构选择是联盟关系决策中至关重要的决策(Killing,1988;Teece,1992),其中影响着联盟结构的选择的主要参考变量是协同成本和技术剽窃(Gulati和Singh,1998)。在Teng和Das(2008)的研究中,联盟中的股权安排是应对机会主义风险时联合参与者的利益的有效途径(Gulati,1995;Teng和Das,2008),它使得联盟成员认识到彼此的利益交织在一起,从而降低机会主义行为的激励。分享股权也造成双边抵押(Mutual Hostage)的惩罚机制(Kogut,1988),并通过增加退出成本限制了机会主义行为,有助于战略联盟关系的维系。股权的分享也有利于运营过程的整合,通过密切的交流和管理系统,使得联盟成员行为可直接观测和度量,从而协同其行为(Larson,1992)。他们还认为选择适宜的治理方式可以解决管理者无法写出完备合同,以及无法准确判断未来的联盟价值的问题。而在帕特里(Pateli,2009)的研究中,依据股权结构可以刻画出可供企业选择的从准市场到准等级制的战略联盟形式连续图(见图1-1)。在Pateli(2009)看来,由于无法指定完备的合约,以及无法精确评估战略联盟未来的价值,对联盟关系的治理方式进行选择就非常重要。Pateli(2009)针对新兴技术工业的实证研究表明了联盟成员选择股权式联盟的倾向性的影响因素,并揭示出,准等级制下企业能够比较精确地估算出可获得的价值,并有助于减少对联盟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担忧。然而,准等级制下企业将面临与合作伙伴的竞争关系而导致的内在不确定性。图1-1 等级制连续统中的战略联盟治理模式资料来源:Pateli,A.G.Decision making on governance of strategic technology alliances[J].Management Decision,2009,47(2):246-270.(2)战略联盟协同机制的相关研究。上述关于战略联盟协同条件的研究实际上为机制设计指明了方向,尽管其视角和重点并不在于设计出适宜的机制。其中,Das和Teng(2000)针对战略联盟中存在的关系性风险(Relational Risk)和绩效性风险(Performance Risk)提出了信任和控制相结合的机制设计思想。在Das和Teng(2001)看来,关系性风险是合作不满意的可能性和结果,是联盟成员之间由于卸责、欺骗、信息扭曲、占有资源等追求个体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而绩效风险是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比如需求波动、竞争加剧、宏观政策变化等,对于实现战略联盟预期目标的影响,即使此时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比较满意(Das和Teng,1996)。这两类风险需要信任和控制相结合的机制来解决,其中的信任,在布瑞德契(Bradach)(23)和艾克尔兹(Eccles)(1989)看来就是一种控制机制,包括善意信任(Goodwill Trust)和能力信任(Competence Trust),前者是联盟成员之间的互信和真诚合作,是社会心理学视角的信任;而后者是基于资源和能力的信任,意味着联盟伙伴愿意以其资产、物权、营销力、技术等投入联盟,从而能够确保联盟绩效的实现。依照Das和Teng(2001)的观点,信任机制中的善意信任有助于减少关系性风险,而能力信任有助于缓释绩效风险。在Das和Teng(2001)的研究中,控制是通过建立实现预期目标和状态的工作标准,使得联盟系统中的相关要素得到规制的过程(Leifer和Mills,1996),它通过治理结构、联盟契约、管理权安排和信息机制来实现,并可以划分为由规则、流程和制度构成的正式控制(Formal Control),以及通过建立组织规范、价值观、文化和内在目标来减少联盟成员之间偏好差异和行为不协调的信念控制(Clan Control)或社会控制;而正式控制又可划分为行为控制(Behaviour Control)和产出控制(Output Control)。这些控制机制对于关系性风险和绩效性风险的规制作用有所区别,其中的行为控制有助于减少关系性风险,产出控制有助于减少绩效风险,而社会控制对减少两种风险都起作用。

Das和Teng(2001)的机制设计对于战略联盟协同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所强调的信任有助于减少机会主义行为,较好整合联盟成员,并减少对于正式合同的依赖,因此可被视为一种协同机制(Bradach和Eccles,1989;Adler,2001;Gulati和Singh,1998)。然而,信任特别是善意信任是一个社会心理学概念,它以个体感知为基础,在给定的情境下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感知风险水平。同时,由于善意信任是一种心理状态而非行为过程,因此,它可能并不能减少真实的风险(Das和Teng,2001),过渡地信任对方可能成为贪图自利的合作伙伴的利用对象(Zeng和Chen,2003)。而能力信任其本质属于建立在关系性资产实际投入基础上的可置信承诺,并通过关系性资产投入后所建立的相互依赖性来协调联盟成员的行为,作用机理是建立在资产投入和退出成本等利益基础上的。Das和Teng(2001)的控制尽管对于联盟关系的协同产生重要作用,但是,控制的本质含义是其组织的过程,实施控制必须明确行为主体和对象,这对于战略联盟协同的自组织过程来讲,显然是一个不适合的概念。另外,Das和Teng(2001)的绩效风险是外生的环境变量,尽管其可以通过绩效或联盟成员的收益影响其对战略联盟合作关系的参与约束,但是并不能影响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满意度,而且这些外生变量的取值变化同样也会影响非战略联盟的生产组织模式。战略联盟协同强调的是联盟合作关系质量,是联盟合作关系中内在张力作用下的结果(Das和Teng,2000)。

曾明(Zeng)和陈小平(Chen)(2003)则强调联盟关系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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