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种承受:总有一种伤,让我们成长(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6 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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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芷雪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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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种承受:总有一种伤,让我们成长

人生是一种承受:总有一种伤,让我们成长试读:

前言 人生原本就是一道明媚的忧伤

很多事都忘记了,能记住的只是一次又一次受伤的经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问问别人,似乎大家都一样。

仍然记得童年时的一次次摔倒,当膝盖碰到台阶擦破了皮时,心里紧张得不得了,觉得好疼好疼,也正因为这样,我们学会了行走和奔跑。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们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何时学会行走和奔跑的,记得的只是那时的疼痛。

后来,懵懂的我们为了爱情而寻死觅活。为了多看一眼那个朝思暮想的人,大热天蹲守在他每天的必经之路上,看到他逐渐出现的身影,心中怦怦直跳,直到他的身影再也看不到了,才突然发现差点热死人。最终他的身边有了女人的身影,却不是自己。等以后,寻寻觅觅,一种爱情终于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也不过是三分甜蜜,七分痛苦,而且痛苦总是特别的持久。

再后来,当亲人永远地闭上双目,离自己而去,我们在伤心无限、悲痛欲绝之后,不得不对生命进行审视,生命无常,让我们更好地珍惜当下。当友人无情地背叛你的信任,悔恨责骂、愤怒痛斥之后是对友情的思索,让我们更好地呵护友谊,更好地善待幸福。

而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拥有一种叫作理想或志向的东西。这种东西让人在激越中品尝到一次次的失落和挫折。没有这些东西,我们似乎可以随波逐流地生活,舒舒服服地享受一些小幸福、小温馨。但一个人,没有这些东西更是不行,你的内心似乎找不到一个安放地,你的思想也似乎如无根的浮萍,狂躁不安和萎靡完全掩盖了那种稳稳的幸福。

慢慢地,经历得多了,才明白,人生总有一些委屈要我们承受。就像风,时不时吹过,但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来,又什么时候去;就像云,时不时飘过,你不知道它要在你的头顶飘多久,什么时候才会散去。在人生这场大戏中,没有委屈的日子,似乎是很少的,甚至几乎是没有的。委屈,考验的不是我们的脾气,而是内力与定力;展示的不是泪水与火气,而是容忍的胸怀。何时何地,能忍、能让、能屈、能伸,都是一种不可企及的能力。

我们必须习惯站在人生的交叉路口,却没有红绿灯的事实。但不管怎么说,我希望你像我一样,在不断遭遇伤痛的时候,不妨蹲下来,让自己的重心降低,抱抱自己,用自己的温度去温暖躯体内那颗受伤的心。站起来后,你会发现,原来受伤的地方最为坚强。流过泪的心在瞬间明白:残酷才是青春,伤痛让人成长。人生原本就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我们正是在一场场救赎、一次次领悟中摇摆着成长!

Chapter 1 刹那缘起,谁也逃离不了的一场劫

花季、雨季来临了,一股淡淡的忧伤袭来。我警醒自己,这是一场劫难,一场考验,一场每个人都要经历的关口。情海泛舟,波浪滔滔,我身似行云,意如流水。

最美的时光

一朋友问,最美的爱情出现在哪里?

在最紧张的学习阶段,在情窦初开的季节里,身边有一个人,有一个学期甚至几个学期的自然相处,后来一切似乎都顺理成章。

这种感情最纯、最真、最美,能让人一生回味。二

时至今日段潇才知道,有小光在身边是一件何等幸福的事。

小光是段潇高中的同桌,一个非常奇特的人。

她是那种很爽朗的女孩,整个高中阶段,似乎都是短发白衬衫牛仔裤的形象,活脱脱一个假小子,整天咋咋呼呼扎在男生堆里打篮球。

令人费解的不是一个女孩子会打篮球,而是这个会打篮球的女孩的成绩几乎是班里最好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决定一切,所以小光仍算得上是一个好学生,这让那群安安静静的淑女们对小光心生嫉妒。

男生则普遍都很喜欢她。

只是这认可里有没有其他什么感情我不敢说,但段潇自己却是没心没肺地把她当作“死党”。于是,他们成了一对奇特的组合,高二那年班级元旦晚会上,他们还被评选为“黄金搭档”和“默契同桌”。

我也很奇怪,为啥他俩这么能折腾。

应该讲小光待段潇真的不错,段潇有些偏科,对物理、化学极端憎恶,有一次考试化学还不及格,她就不厌其烦地帮段潇补习。有时候段潇真的怀疑她是不是女孩子,如果起了个男孩名,就能同时拥有男孩的性格和理性思维。段潇对小光说如果以后生了个女孩,就借用她的名字。她笑笑说,那要看孩子妈妈是不是顺眼,如果是唐翩就勉强批准吧。

高考前只有小光知道他对唐翩“不怀好意”,如果不是毕业喝醉了乱说话,恐怕世上只有她知道段潇从初二就开始暗恋唐翩,且被唐翩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唐翩是他人生的另一段传奇。

她也是段潇的同桌,初中的同桌,高中则只有同窗的缘分。如果说全校的男生认识小光是因为小光富有传奇性的个人魅力,那么,认识唐翩的理由则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唐翩是大家心中公认的女神,虽然大家没有选过,但这点共同的价值观还是有的。

小光曾经无数次问过段潇为什么会对唐翩“执迷不悟”,屡败屡战,说如果段潇爱唐翩理由充分的话可以助他一臂之力。段潇傻傻地托着下巴想了无数堂自修课仍然找不到答案,于是只好做出一副很痛苦的哲学家样子。的事是没有原因的。

无论小光解化学题的本事有多大,她终究是个不懂女生心事的假小子,除了从电视中学来的毫无实战性的馊主意,她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当个听众,不厌其烦地听段潇讲他的love story,或者皱着眉听他特抒情地唱《同桌的你》。比较公道地讲,小光做到这点非常不易,段潇有一副难以忍受的破嗓子。

小光跟段潇同桌整整三年,从高一到高三。这三年,他压根儿没当她是个女生,因为他觉得他不会对一个女生怀有崇拜、信任,甚至依赖的感情。

高考像过滤器般把大家区分出高低优劣,段潇考进浙江一所理工大学,小光理所当然地进了梦寐以求的名牌学府,唐翩则到江苏读了外语系。

大学里,段潇只跟两个人有书信来往:依然痴心不改地写情书往江苏寄,依然不时跟北京的小光天南海北地扯皮。小光依然力图帮他追唐翩,而且真的帮上不少忙,比如,她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段潇摘抄参考。

可惜的是,那时候段潇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小光进了大学后变化很快,一年后再见她时已是长发披肩。

那次同学聚会,小光破天荒不是跟男生扎堆,而是坐在角落里跟唐翩聊天,使得男生们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那天段潇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喝酒太多,再加上没适应小光的长发,竟然两次把小光叫成了唐翩。

这竟然惹恼了一向跟男生一样大度的小光,段潇哄了她很久才使她不再生气,这使他突然发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儿”身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但他心里清楚,追上小光不是件容易的事,段潇若干次亲眼见过优秀男士们相继兵败如山倒。小光是个优秀的女孩,用她的话说是“找个男朋友至少也要找个比自己强点的吧”。

大三暑假,段潇对这种长期写信的生活有些厌烦,不再继续写信给唐翩,好像真的没有什么由头,只是关系淡了,淡到了自然而然可以终结的地步,这让他很无奈也很悲哀。

小光说段潇太可笑了,八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还没把一个“同桌的你”搞定。

是呵,爱情是双人游戏,一个人在这边起劲儿地跑跳蹿叫,可是对手不在。

如果爱能早点说出来

记得有人曾经在网上发表过一篇文章,里面说坐在一起同桌的男女学生,到后来相互喜欢的概率是89%。

我信。

而今,许多年后,我才知道,黄然应该是我度过人生这场劫难的第一位老师。二

那是高中的事。“你好,我叫黄然,可以跟你换个座位吗?”下课期间,突然一个男生跑过来问我。由于还是高一刚刚开学,我并不认识他,于是向他投去了疑惑的一瞥。“其实不是我要和你换,是我同桌啦,他眼睛近视在后面看不到黑板,所以可不可以你跟他换个位子?”男生解释道,声音显得有点儿不好意思,一双明亮的眸子闪动而富有灵性,像是盛满哀求的泉水。

前排后排对我似乎并没有什么影响,成人之美,何乐而不为呢?只是谁曾料想我与他一同桌就是两年多。“你这人呀,怎么话这么少?还有呀,干吗整天一脸苦瓜相呢,谁欠你500万吗?”每每当我若有所思般呆坐着,黄然总会毫不留情地训斥我一番,“要多笑,知道吗?那样才会保持青春活力。”他如教训小孩子般,装得一本正经。而我总是无言以对,也许我真的习惯了没有缘由的哀伤。“嘿,我们一起逃课吧。”黄然突然扯住我的胳膊,欣喜而乞求地说道,仿佛期待一场等待多年的电影。倒是我,被他突然的动作弄得尴尬不已,竟糊里糊涂地点了点头。

没办法,面对这个有点早熟的男孩,我发现自己确实没有什么抵抗力。“那我们现在就走吧。”一边说着一边拉着我就往外走,欣喜得活像个捡到玩具的小孩子。自始至终,我都处于恍惚之中。

就这样,作为十几年好学生的我第一次逃课,而且还是开学不久的班主任课堂上。

轻轻柔柔的风,夹杂着泥土的芬芳,碧绿蓊郁的草坪沁人心脾,一棵古木枝繁叶茂随风沙哑,一切祥和宁静,反射着阳光跳动的音符,足以消却哀怨,可以搁浅时间,我竟然不知道学校附近还有此般世外桃源,以至后来被罚一千字的检讨似乎并没有一丁点后悔。“今天是我的生日。”黄然再次让我惊讶不已。“那祝你生日快乐!”事先没有任何准备的我一时不知所措。“也不用送我什么礼物啦。”

话虽如此,我还是免不了尴尬。他伸手从树上摘下一片叶子,递给我,说:“那你就在上面刻上你的名字,作为我的生日礼物好了。”说完,他直视着我。

他仿佛瞬间就变换了一个人似的,让人羞于迎接那火热的目光。我接过树叶,小心翼翼刻画着,时不时地抬头看看他的样子,心里充满了甜蜜。

这一刻那么静,又那么长。三“好饿呀,我要去买吃的了。”由于延时考试导致已经没有剩余时间吃晚餐了,大家都只能默默忍受着饥饿。“可是马上要上晚自习了。”深知黄然说得出做得到的性格,我不由有点担忧。“我堂堂男子汉怎能被如此虐待。反正我又不是什么好学生。”果然,还没等我有所劝诫,他已经冲出教室了。

在第一节晚自习过半时,他提着大包吃的回来了,当然少不了被老师批评,但回到座位,他只是眨眨眼吐吐舌调皮一笑。“快吃吧,别饿坏了。”他将吃的一一塞给我,“再不吃都凉了。”

说实话,确实饿了,在同学或鄙夷或羡慕的目光下,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也许他教给我最多的便是放荡不羁满的不在乎吧,从不曾深究是好是坏。

有时快乐很简单,只是饿的时候有填饱肚子的食物而已。“嘿,今天陪我去市区玩。”某个周末,他像是请求又像是命令地说道,根本容不得我拒绝。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生,在她身边早晚都会有这么一个人,让人无法拒绝,却不知道为什么。

我是一个心思非常重的人,喜爱独处,喜爱思考,喜爱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有了事情喜欢藏在心里;而他跟我恰好相反,他显得粗犷、阳光,喜爱和朋友一起疯。

他的出现,实际上是在我的世界里打开了一扇窗户。

只是,那时候,我还不明白这一点。四

跟他在一起疯疯闹闹,但该面对的终究还是要面对。高三越来越紧张的学习氛围时刻宣示着这个残酷的事实。“快点学习吧,好好看书哦。”这成了他最近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每次考试,我考得好他就会异常喜悦,考砸了他就会为我鼓气然后严厉地督促我学习。他的逻辑是,“反正我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就只能好好培养你了。”我无奈摇头却备感温馨,学习也乐在其中。

但许多同学和老师,都说我被他带坏了。“我决定给你调个好的位子,”那天班主任把我叫去办公室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已经有了强烈的不祥预感,“你在后面跟黄然天天讲话,不思进取,会严重影响你的学习,你已经这么大的人了,都懂事了,孰轻孰重,也不用我多说了……”

事实是,当班主任依旧滔滔不绝的时候,我渐渐地什么都已经听不见,我忘了我是怎样点头允诺然后走出办公室,也忘了接下来几天我是怎样面对已经不是同桌的黄然。

两颗心,似乎稍稍拉开一点距离,便变得遥不可及。我不知该怎样去面对黄然,或者见面又说些什么,第一次有害怕和担忧的感觉。

依旧那棵古木,第一次逃课的地方,至那次以后很多次,我和他都来到这里,快乐或悲伤,都在这里分享。缓缓流动的晚风,混杂着尚未消散的闷热,大雨潜藏在云层里盘旋,天色昏暗空气凝重一如我心事重重。“好久都没一起到这里来了。”黄然依旧是那不变的纯真和无忧无虑的笑容。“最近考试多,忙着学习。”不知为何,我突然很怕直视他的脸,仿佛那会泄露我心中深藏的秘密。“你要好好学习,然后考个好大学,千万不要辜负我的期望哦。”“你也是啊。”我那样讨厌自己,以前的我从不对他说学习的,何时我曾如此礼貌。“嗯,会的。”他又一次变得安静,陌生得让人可怕,“呵,我发现我还是害怕孤单。”他淡淡地说着,听不出是什么感情。

突然他转过脸望着我,一副冷漠的样子,而后又邪邪一笑,说:“你是不是喜欢我啊?”那一刻,仿佛有人生生地掐住了我的喉咙,又仿佛有人狠狠用刀剜着我的心,窒息而绞痛。“我……我……有没有啊,我们只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啊。”也许是天气原因,我感觉燥热得坐立不安。乌云越压越低,仿佛云层深处,有恶魔在咆哮,可能下一刻落下的不是雨,而是一张血盆大口,一秒便将我剥得只剩掩藏不住的心。

不知何时他已经闭着眼张开双手地站着,像是在深情拥抱越来越狂烈的风,时间慢慢在我脑海模糊,也许是一瞬,也许是一个世纪,我只能用很久来形容,他睁开眼,眼眸明亮,我不清楚是否是我的幻觉,总感觉明亮里却盛满忧伤。“要下雨了,我们回去吧。”风吹乱黄然的头发,昏暗的天,都渐渐模糊着他的脸。很久以后,我很想明白那刻,模糊我视线的,是否还有我眼中盘旋打转的泪水。

有些东西,比如感情,当我们都不说明时,可以满不在乎、毫不担忧,而一旦各自明白,便变得小心谨慎、浮想联翩、满是疑虑。

我也变得在乎那些渐渐稀少的取笑,比如“你和黄然是不是在谈朋友”、“你怎么还没和黄然在一起”,以往的充耳不闻,现在怎么也忽视不掉。我和黄然,似乎也渐渐没了交集。“还两个月就高考了,你和黄然在一起那么久,喜欢就追呀,室友不断地跟我说,每一次都深深地刺痛并摧残我滋味难寻的心。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想不是他,我也不会明白原来爱与失眠也是同义词。窗外月光皎洁恬淡,像揉碎的流光洒在地上,室内室外一片寂静,像屏住呼吸侧耳聆听故事的孩子。

我想,爱一个人,就要勇敢地说出来,何苦畏畏缩缩地掩埋内心茁壮滋生的真实想法。

第二天,我精心准备了一份礼物,包上精美的包装盒,准备在归家的途中送给他,告诉他我是怎样地爱着、恋着、想着他。5月的天气并不热,树叶不断的簌簌声带来一阵一阵的凉空气,沁人心脾。

我想象着各种遇见他的情景,和怎样的不好意思却又坚决示意,告诉他我喜欢你。

可是,我始终没有料到他这样的出现,也不知道怎样去回答他的问题。“哟,好巧。嗯,这是我女朋友。你拿着的是什么呀,好漂亮,送给谁的礼物吗?”直到他牵着她的手远去,渐渐消失在我的视野,我才想起我忘了回答,也许,我想,也许我是点了点头。

我抬头仰望天空,为了不让泪水肆意地流淌,天那么蓝那么空,深邃得仿佛永远不可探索和预知。

这个结局也不错,至少可以安心下来了。我竟然冒出了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想法。五

高考后的一天,我孤身一人来到了那棵古树下。尽管太阳毒辣炙热地烘烤着大地,散着腾腾白色的热气,但凉爽的树荫,将外界的燥热和内心的安定平静完美地隔离。

你曾这样说过,“你之所以不快乐,是因为你还没有遇到那个使你真正快乐的人。”

你错了,真正让人快乐的绝对不可能是外面的某个东西。这是我坚信不疑的东西,你的出现却让我对此有所怀疑。

那种心动、忐忑不安、甜蜜、忧伤……所夹杂的复杂的感觉,我一一品尝。你不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而我却懂得。

我们几乎不可能在一起的,我一开始就有预感,只是心存万一之想。

看不到如今我脸上你最期待的笑容,黄然,你也不知道,我学了你最爱的开朗。其实应该还有下一句,我更想告诉你。

后来,我时常想起,那天他玩笑而认真的话语。

那天,也是这样的天气,我们背靠在树上,微风吹动他额前的短发,他淡淡一笑,告诉我:“爱一个人就要早点说出来哦。”

心里不由得一阵抽搐。

那个曾爱着最后没在一起的人

听说他结婚了,又听说他已经有了孩子了。

听到他的这些消息,她总是为他感到高兴,又有点淡淡的失落,却并无怨怼。

她心里很清楚,他曾经是自己喜欢过的人,直到现在,仍在自己的心里占有一席之地,否则也不会有那种高兴夹杂失落的复杂情绪。

那时候,她到这个城市不久,极为稚嫩,因为参加一个读书会的活动,遇到了同样稚嫩的他。多次活动之后,大家逐渐熟悉了起来。

有一次他说:“告诉我你家在哪儿?”

她嬉皮笑脸地答:“你想干吗?”

他同样嬉皮笑脸,“我要提亲啊!”瞬时她身子抖得像筛糠一样,只笑不语。二

他是给过她机会的,各种明示暗示,即便是迟钝如她也明白,他是喜欢她的,其实只要她勇敢一点,向着他往前走一步去回应这份喜欢,两人可能就会走到一起,现在也许就不是这种样子了。

但时光又岂会倒流呢?

或许,她的所有朋友包括他,见惯了她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各种无所谓的样子,以为她是一个敢爱敢恨、率性而为的人,却没有人知道这可能只是一种伪装,一种防备,一种刻意。哎,她不明白,为什么女人总有这些奇奇怪怪的心思呢?

他不知道,爱情是她的硬伤,它亘在那里,不上不下,是她无法降伏的魔障,只要一触动它,它就很容易击中她的软肋。可能就因为她除不去,只能选择一种让自己好受些的方式去伪装。所以,当他给她选择的时候,她只能无所谓地说:“我是配不上你的人!”这并不是矫情也不是拒绝的借口,是实话。

她认为自己出身不好,是那种从山沟沟里爬出来的农村孩子,就是他们想象中那种很苦很苦的地方,一步一步终于来到这座浮华的城市。她爸爸的年龄都赶上同龄人的爷爷的年龄了,妈妈是个残疾人,她还有个弟弟,在她大学上到二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因为一场变故突然失去了经济来源,弟弟也因此而被迫辍学,她大学是靠打工和助学贷款完成的。

记得那年寒假在家里,弟弟抢着帮她干活,并哭着跟她说:“姐,我想念书,你去跟爸说说。”她准备了很多说辞并自信满满去求父亲时,父亲露出的那种深深的无奈,让她明白痛苦的人并不只是自己和弟弟,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任何言语在贫穷面前都失去了力量。弟弟,是她心中的疤,她总感觉如果不是因为她,弟弟应该会有另外一种人生,而这些是自己这辈子都还不清的,这种愧疚的感觉也终将伴随自己一生。

因此,她跟那些一起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人不太一样,实际上从她一出生开始,她就背负了一个责任,而她的家人就是她这辈子的责任,他们是她最重要的人,胜过她自己,这种责任是任何东西都要为其让路的,包括爱情。这些事情很少对人说起,连身边最好的朋友都不知道,它一直是她心底的秘密,并不是因为她感觉耻辱,而是她受不起怜悯。

在遇到他之前,她也遇到过很多其他的男人,什么样的都有,有钱的没钱的,帅的不帅的,好的孬的。在慢慢地熟识中,她知道他们大都能接受她,却很难接受她的家庭,或者确切地说无法接受她对家人的付出,不愿意同她一起承担起这个责任。这些她都能理解,因为她也是在这现实生活中浮沉,她太明白,大家都是凡人,自保已是不易,难救他人。

这些事情他从不知晓,也没必要知晓,也希望他一辈子都别知晓。

那天,当她终于下定决心拒绝他的时候,她不知道他有多难过,但是她却是比所有人都伤心。

尽管那之后她依然能和大家像往常一样嘻嘻哈哈,却总觉得失去了什么,有一堵无形的墙已经被垒起来了。后来,听说他结婚了,孩子都有了,妻子是他俩都认识的人,以前的朋友们都说那个女孩有那么多地方像她。“或许会有很多人骂我活该吧,缺乏勇气,白白地浪费自己的缘分,事后却一直放不下。是的,我承认,我有一个心魔,导致我在爱情面前一直做逃兵。我很自卑,因为我深知我能给予对方的东西太少了。我们这个年纪、这个时代、这个城市谈‘爱情’是昂贵的,动不动就房啊车啊,婚姻也变成了速食,谈恋爱似乎直接忽略了过程,而是直奔终极目标——希望领一个红本本,带上孩子一起奔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真实生活去。”她在日记里写着,“哎,这世界是如此的现实和物质,太多的人依托爱情和婚姻寻找着的是靠岸的感觉,可有多少人愿意拉着我的手陪我一起在这苦海中挣扎呢?”

她对未来还是抱着希望。

在听说他已经有了孩子的时候,她很沉默,也不愿意去和他联系,三五好友小聚谈起他时,她也很少插话。她想她和他之间的事,只是自己一个人的悲伤,像不小心划了的一道口子,流过血了,疼了,慢慢地也就结痂了,这种感觉不至于让人瘫痪,只是因为自己心动了,疼了那么一下下,没什么了不起。现在的自己很坦然,也许他早已经不再喜欢她了,而剩下的那些她对他的各种说不清的情感,就让它随时光一点点消失殆尽吧。三

有半年多了吧,他们一点都没联系,无论生活多苦多乐,她居然没有想念过他,一次都没有。昨天,他们在网上却像往常一样,相谈甚欢。她的小心脏还是忍不住为他多跳了两下,她想自己还是喜欢着他的吧,这种感觉她并不讨厌,也不害怕。她在他面前,继续做着一个“哥们儿”应该有的本分,三言两句,一起发着各种牢骚,笑着哀叹城市生活。她想爱情跟友情相比,爱情太金贵脆弱了些,还是友情坚强持久,若干年后就算我们忘了彼此也无所谓。

听着他说,生活的苦恼和压力,听着他对前途的未知和迷茫,她深深理解,因为在这个大城市,她和他,也和许多毕业几年的青年一样,心里充满了苦闷和悲怆,别人无法给予安慰和鼓励,只能附和着,陪同着,一起浮浮沉沉。他在她面前她依然感到温暖,忆起往日种种,她依然感到开怀。她依然还在喜欢着他,但她也能感受到她对他的喜欢在渐渐流逝,她无怨言,也无遗憾。

可能这就是相忘于江湖吧。

希望他能尽快规划好人生的真正旅途,希望他的小宝宝能够健康成长,也希望他在遇到人生过不去的坎儿向曾经的这帮狐朋狗友们求助。当然她也希望她一切都好好的,也希望有一天会有个人愿意陪她一起挣扎,一起溺死都无所谓啦。

和他聊得久些,终归是不好,她选择结束谈话,嚷着困了,要去睡。他说:“好吧,送给你一个大大的熊抱。”看着他发来的表情小人,努力地挥动着胳膊,她很开心。她喜欢拥抱,它能让她感觉温暖和安心,一夜好眠。

以后,她和他的交集应该会越来越少了,会各自烦恼,各自开心,身边陪着不同的人,可她依然感谢他曾在她的生命里出现过,回想起他时她依然开心,这对她来说,算是最好的结果了吧。

感谢你,那个曾经爱着最后却没在一起的人。

总有一种爱情让你泪流满面

从小到大,他的一切似乎都是按部就班地来,像钟表一样,按时上学、按时工作、按时结婚。而且他知道,他还要继续按部就班下去,按时生孩子,按时退休……

这就是命吧,他想,大家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妻子是一个很贤淑的人,结婚后她一直给他做洋葱吃:洋葱肉丝、洋葱焖鱼、香菇洋葱丝汤、洋葱蛋盒子……因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亲很喜欢她,还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诉她——虽然他从不挑食,但从小最爱吃的是洋葱。

她在大学里做一个图书管理员,工作比较清闲一点,有足够的时间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可口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母亲为他守寡近二十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也只好作罢;等与她相见,自己还没有下定决心和她厮守呢,母亲却一眼就瞧上了她的体贴和贤淑,就确定了他俩的婚事。

因此,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但婚后,他也没发觉什么不对,只是感觉生活淡淡的,但久而久之,对她也渐渐有了不错的感情。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三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淡的日子像看书一样一页页地翻过,在岁月的磨砺下,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一个学术研讨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久违的激情再次燃烧,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回忆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可能是对这些年不能在一起的补偿吧,那些天他俩一有空就腻在一起,说不出的甜蜜和温存。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当年的青涩更多一份丰韵,一双手玉葱般光滑细嫩。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十天很快过完了,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会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情话,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待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癌症,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他这才知道她的不易。那次他在家翻找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自结婚之后,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的。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后留下的,还有那些相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她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阵空荡荡的,凭直觉,他知道他可能要失去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而这个东西,他之前一直都没有好好珍惜。多么地讽刺!没有好好珍惜的时候,它会一直存在,一旦开始珍惜的时候,却即将失去。为什么会这样?

他懵懵地跑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眼睛噙着泪花,问她想吃什么。妻子笑着说,把你宠坏了,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丝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丝汤。

他泣不成声,“你不该这样宠着我,你早应该骂我一顿……”“我愿意。”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试着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但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当他准备在案板上切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火辣辣的,热泪开始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7000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肉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

他明白了,当年母亲是怎样洞若观火了,只有她才能好好地成为一个妻子,才能给予他安宁和幸福。二

有人说,男人一生会遇到两种女人,一种是温柔体贴型的,另一种是热情似火型的。娶了某一种,就会觉得另一种才是最好的。总之,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我想,这个男人,如果真的娶了他的小玉,是不是也会像对待她一样,反而会以为她才是真正的所爱,就像瑶池月宫的仙女一般。

李碧华在《青蛇》里说:“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白蛇和青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只是,当他得到白蛇,她渐渐成了朱门旁惨白的余灰;那青蛇,却是树顶青翠欲滴爽脆刮辣的嫩叶。当他得了青蛇,她反是百子柜中闷绿的山草药;而白蛇,抬尽了头方见天际皑皑飘飞、柔情万缕新雪花。”她说得真的很有道理。

还有张爱玲,也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对男人的这种心理有过精辟的描写:“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初始时,男人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优雅的香气,像是晶莹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去追寻,求得在这清爽的水流中沉沦。然而一旦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他们渐渐开始不满。他们开始想要感受艳丽梦幻、品尝激情的浓艳。在魅惑的月夜,品味红玫瑰的芳香弥散。而一旦感受到红玫瑰的浓艳,他们就又会日久生厌,又会想去品尝白玫瑰的清丽淡雅。

男人就这样颠颠倒倒不断地轮转着。

其实,女人的美,蕴含着千百个不同的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一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着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只是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不断地变化。

因此,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渴望另一朵玫瑰魅惑地来临。

这何尝不是一种劫难呢?

只是,世间有谁能放下这种刻骨铭心的白玫瑰与红玫瑰?

情,年轻时最猛烈的一场劫难

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有各种不同的歧途,我们都要注意防范。而在年轻时期,精力较足,欲念较重,此时最大的歧途是情。

可以说,情,是年轻时最猛烈的一场劫难。这场劫,人人都得面对,无法逃避。

有的人,因为情而生种种极端情绪,甚至走向毁灭。

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侥幸过了关,因为他们遵循着社会共同的价值观,无有大错,亦步亦趋。二

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假如有一个男子不知为什么就迷上了你,你就尽量享受这份爱吧。但是不要期望他能够永远爱你到永远。尤其是那些胸怀大志的年轻男子。

他现在无法控制自己年轻时的冲动,沉迷在你的美貌、温柔、娇媚之中,一旦清醒,他会变得很绝情甚至是无情,那时候,不要觉得很惊讶。

这可能就是他们的命,通过你的存在,让他心中生起一种惭愧。这惭愧心警策自己、痛骂自己,最终超越自己。他一旦超越了自己,自然也超越了你,绝情乃至无情就自然而然了。

现在,他那么地迷恋着你,可能连他自己也觉得很奇怪,找不出原因。或许是因为你和他之间有一种差异,他在你身上找到了自己;或许是他在你身上隐隐约约地找到了以前的一个影子,如梦似幻,遥不可及。

但人不可能永远沉迷在这梦幻之中,有一天,他要醒来,他会发现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幻,是不平等的,他是在虐待自己,也在被你虐待,过去他是溺水,今天的他再也不会做那种傻事了。

他甚至会怀疑,他是不是真的爱过你,你是否真的爱过他,你是否真的值得他爱。

在他清醒之后,他很可能会否定过去的一切,收回对你的迷恋,恢复他的冷漠自持。他会在心底告诉自己:从来没有爱过你,自己只是刚刚经历了一场劫难而已,现在劫难已过。

而那个年轻男子如果胸怀大志,会以最快的速度醒来,你就更别想着他能永远沉溺在你的娇媚之中了。

因此,被一个人爱着的时候,不要指望他一辈子还能如此,你要明白这一切终将归于平淡。

再没有什么比忘记更可靠

很多号码记不住,包括自己曾经使用的移动电话,但有一两个号码,即便你七八年不拨打,若是提起这个电话主人的名字,那一串数字会毫不犹豫地跳进脑海里,不用核对,绝对不差分毫,准确无误。这大概便是所谓的潜意识,不用调动你的记忆储存器就可以毫无障碍地想起的神器。

轻车熟路是潜意识游走的轨迹,你别期望做过一两次的事情,那种所谓天赋的东西便能自动开启。若不是那号码你曾经拨打了成千上万次,如不是那个号码的主人被你成千上万次地惦记,任你有再好的记忆力也不可能记得那么牢固,那么清晰。我敢打赌的是,这个电话号码刚开始在你的手机里并没有放置在一个特定的联系人下面,因为你不知道如何定名字才符合他在你心中的位置。你每次想起这个人的时候,你就会想有打个电话联系一下的念头,一念之起的同时,你会直接拨号码,久而久之,你总是想起他,你总是直接输入数字,如此,脑子里想到这个人时那一串的数字就会跳出来。

我总在尝试,自己能毫不磕绊记起的电话号码有几个,试来试去,总是那么恒定的几个,这么多年,没增没减,没换没变。这与我是欢喜的,证明这些人还好好地活着;这与我也是欣慰的,这么多年感情还能没变,证明我是重感情和执着的;不过,这与我也是遗憾的,这么多年竟然没增一个,一无所获,证明我白活了这之后的长长的一段。二

发呆的时候经常问自己,我自以为曾经刻骨铭心的经历是值得的,还是不值得?至今自问了不下千万遍,还是没有固定而不再更改的答案。

当初认为的不顾一切地去爱一个人,如同飞蛾扑火的勇气,如今看来似乎是傻子才要干的事情。那时,我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值得的,痛苦或者幸福,心酸或者甜蜜,争执或者安慰。

路总是要向前走的,时光也不可能停留在你认为如此值得的时刻。改变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悄然而至。有些改变会朝着你理想的方向奔去,有些改变会离你的期待渐行渐远,远到让你感到凄凉和悲哀的境地。也许你不奢求什么,只是不甘心把心中认为的美妙活生生地变得俗套。

曾经微笑的两张嘴巴会发出恶毒的语言相向攻击,曾经交缠相扣掰都掰不开的两只手只在做手背朝外的挥去动作时才有用,曾经甜言蜜语的拥抱会变成背对背的冷漠,曾经海誓山盟的承诺会变成相互嘲讽和指责的藉口,曾经彻夜不眠的电话煲粥会变成提都不想提起的名字,曾经相互的牵挂会变成陌生的逃离……

曾经看似那么的值得,现在真切地低吼着告诉自己是那么的不值得。而在如今所有的不值得的痛中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些值得的过往,那些值得的美好,那个值得的人。

我常常流着眼泪告诉自己要彻底忘记,不要永远活在回忆里。擦拭掉泪水,沏一杯柠檬水或者冲一包加了点奶糖的咖啡,喝了几口,心情平复了些,转念想起刚才的惆怅和悔恨,觉得也没有那么苦情,不由地又安慰起自己,替对方开脱,想知道那个人究竟在那个城市里怎样的过活。三

特别喜欢一篇《当你的女人失去了猫性,说明她要离开你了》的文章,我很能明白这种绝望过后是坚强的感觉。

女人,有猫一样的自尊,特别是陷入爱情的女人,她的这一点自尊,其实是要你对她的在乎。她在撒娇或做错事的时候,特别需要别人的安慰和教导,如果这时打击了它,它会狠狠记住,不会再犯。

八年以前,在一个下雨的夜里,心情特别低落,特别想念某个人的安慰,忍不住诉说的冲动,拿起了电话。电话那头的他睡意正酣,不耐烦地敷衍,从此以后,无论多么伤心和无助,我也没有再拨动那个号码。

我看过一句特别经典的话:有时候女人需要男人,就像逃机者需要降落伞;如果此时此刻他不在,那么以后他也不必在了。

我就想到了暗恋和单恋,之所以百般滋味回味无穷,就是在于你喜欢的那个他或她,在你主观想法中注定不喜欢你。

这样一想,你就更喜欢他了,如同一个你永远到不了的山顶。

然而,路走的多了,脚难免会痛,心难免会累,何况自己的内心深处并不似表面看起来坚强。朋友说得好,人会在一次次的灼伤之后不断地结痂,久而久之就会生长出坚硬的壳。

走了,挥挥手,尽管以湿漉漉的结局分开,尽管显得是如此的沾染俗气。温存不在,梦已醒来,发现正深秋。我告诉自己,错过了无数的春天,就不要再错过红与黄交错的秋天。

Chapter 2 锦瑟流年,昔日知音向何处

那个春天,百花正艳。像一阵暖风,你轻轻地走进我的生命,我的心如莲花开放,温婉、恬适、凝香。而后你又在我叶绿香砌的心扉上种下一粒红豆,从此天涯尽头相思成灾。茫茫人海,遇见,要经过前世的多少次回眸?爱上,更是无数个巧合聚集在一起的必然结果,这是怎样一种不可思议的缘分!为了这份情缘,曾经跪求千年。今生,生命中再也无法抹去你的记忆。于是,此情可待。

17岁的一场忧伤

那一年,他只有14岁。但在这个偏僻的山村里,人们仍然还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14岁的他已经算是一个大人了。

那时的他,高高的个子,清秀的面庞,时而会有些扭捏,一顿至少要吃两大碗米饭,一双坚毅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他是家里的长子,已经成年,自然而然的,也是约定俗成的,他的前途基本也已经确定了:他将是父亲事业上最重要的助手,而以后,也会像他的父亲一样成为一个会做生意的农民,甚至有可能成为大家眼中公认的“能人”,在这三里五村的地方,获得普遍的尊重,与此同时,娶一个山歌唱得最好的女孩,再生几个娃娃……

他虽然不甘心,却也挡不住这股时代大潮流,在家人的逼迫下,开始本本分分地当了一个农民,只是在干活之余再读书。农活虽然很繁忙,但只要想办法,总是能挤出时间看书的,看完家里留下的书,他就四处去借,三里五村借了个遍。什么传奇故事、章回小说甚至连族谱,他都找来看。

上山砍柴,偷偷带一本《四十八将闹东平》进山,一鼓作气砍好柴,然后爬到树上去看书,直到看到掉下来,不是书掉下来,是人掉下来;去河边放牛,贴身口袋里装一本《三国》,把牛往树上一拴就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书,直看到憋不住要去小便了,才忍不住把书放下,再顺便把牛换个地方。

农忙的时候,早晨耕田,中午挑粪,晚上再读书。

他读得很认真,最开始读书的时候,对一个成语都充满敬仰,以至于每看到一个成语都要记录下来,在心中琢磨好久。以后的人们说他善于提炼警句,便是从这里开始的吧。

书看多了,一种孤独、抑郁的气质在他身上开始形成。在热闹的世界里,在缤纷的大自然中,他成了一个孤独的少年。

于是,人们常常见到这个男生女相、有着一股忧郁气质的少年,在读书之后,时常站在山头向远方眺望。

父亲有点坐不住了,为了让他收心,便为他娶了一个媳妇。二

她叫秀秀,比他大3岁,三里五村的人们叫她“大秀”,因为她也是家里的长女,歌唱得好,长得也挺好看。

在她17岁那年的一天中午,秀秀坐着花轿,吹吹打打地被送进了他的家里。

他对这个姑娘是排斥的,或者说是排斥父亲给他的这个安排。对方明明是他老婆,明明比他大3岁,他偏偏喊她——妹妹。

生活真的是好纠结,媳妇都进了门,难道要书也不读了,赶紧生个大胖小子,重复“割草—挑粪—讨老婆—生儿子—儿子继续挑粪”的故事?

于是他始终不愿与秀秀圆房。

尽管很排斥这段包办婚姻,但他也逐渐发现了这个“大妹妹”的善解人意和对他的关怀照顾,他们成了一对很好的玩伴,她成了他最忠实的听众。

春天,秀秀跟着他上山去种菜、施肥,或者走上几里的路把父亲买的猪赶回来,一路上,他总是说这说那,把从书里看来的故事讲给她听,或者谈起自己的理想,秀秀很少作声,在一旁默默地听着,观察到这位“小丈夫”渴了,就拧开随身带的水壶,给他喝一口。

夏天到来,他要干的活也多了起来,一月到头,整天在地里干活。回到家,还要喂猪喂牛,清除猪圈和牛栏里的粪便,挑到田里作肥料。此外,他还管种菜、种树和养鱼。即使是很晚了,还要替做米商的父亲做账。他简直累坏了,没有时间来看书,心情烦躁,经常背着父亲发脾气,秀秀耐心地开导他,帮他把活干完。

夏天就这样慢慢过去,收完了晚稻,天气渐渐转凉,清闲日多了起来。中秋节父母他们都出门了,家里只剩下了夫妻俩,秀秀一大早起来,把屋里屋外打扫了个遍,做了早饭给他吃,把头天拔来的萝卜和采来的刀豆等菜放进箩筐里,让他挑着去河边,好把它们洗净、切好了做冬天的腌菜。他们分工明确,你来洗,我来切,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他把萝卜在河水中洗净,用手把水甩干,扔过去,秀秀轻轻接住,然后再低头看他一眼,似笑非笑,这一瞬,他觉得,何必一定要走到山外去呢?其实这种日子,也不错。

他记得小时候在外婆家,有一次跟表妹拉手的情景,具体那时候两人说了什么都忘记了,只是始终念念不忘“她的手很细嫩”。现在秀秀就在他的身边,“她的手应该更细嫩吧!”他有时这样想。

在感情上,他实在是一个敏感的人,一个感情丰富的人,一个浪漫多情的人,一个脱离了大大咧咧的人,尽管从外表上看,他高高大大的,却有着甚于女子的敏感而细致的内心。虽然只有14岁,他已然懂一个女人的心,此时的秀秀,他觉得他是懂的,她的每一份情意,他都记得明明白白的。

但连他自己都很奇怪,自己一旦生起对秀秀的情意——那是一种要怜惜她、疼爱她、拥有她的冲动,总会时不时地被另一股强大的心灵力量所裹挟,进而身不由己地狂躁不堪。这股力量是内心深处某种极为广阔、极为坚固、极为专注的念头的折射,这些念头一旦生起,他就无端端地生起强烈的义愤,不想在这个山里待下去,想出去把这个破碎的江山重新整理一番,即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就像整理自己的身体一样。

他了解秀秀的可爱,也很享受这种可爱,而且只要他愿意,这种可爱只属于他一个人的,这可能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农家少年最大的梦想吧。只是心里有些不甘心,而且这种父母之命的“被结婚”方式让他有点反感。关于结婚,父亲从没征求过他的意见,那么,想必对方的父母也没征求过秀秀的意见吧!他为秀秀感到委屈。“嗨,想什么呢?”秀秀问道。她是个开朗大方的女子,人长得丰满清秀。“没什么。”他回答道,“脚麻了,躺在草地上歇息一会儿吧!”

说着,不等秀秀答应,他就躺了下来,伸手出去把秀秀刚切好的萝卜片抓了一把放进嘴里嚼着。“讨厌,好吃鬼!我看你每天一吃就两大碗,你好像一会儿就饿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好吃的人!”“我是蛇变的嘛!蟒蛇你知道吗?肚子好大的,比你们女人怀娃娃时候还大——”他嘻嘻哈哈地说,用手比画着。“讨厌!你羞不羞……”秀秀转过身去,脸通红,心里还有一丝甜蜜。三

就这样,一直过了3年,他17岁,她20岁。

他的心仍在纠结,但在秀秀的温存下已经渐渐地消融,“好像没什么矛盾吧!”他想,“或许我们真的就是命中注定。”

就在他准备过年跟家人说两人事情的时候,秀秀在年前几天突然得了重病,村里的郎中都来看了,却只是摇头。

他心如刀绞,有点病急乱投医的味道,到处打听方子,又翻遍古书,想寻找办法,却都没有起到作用。看到母亲每天烧香拜佛,他想起几年前因母亲生病去南岳进香的事,于是果断提出要再次去南岳进香求菩萨。

家里没同意。自古以来没这样的规矩,女子从夫,怎么可以让丈夫去做这些事呢?拗不过家人,况且秀秀病又重,只好等过了年天气暖和一点再作打算。他陪在秀秀床边,一边流泪一边给她讲故事。

到大年初二,秀秀的病情急剧恶化,气息微弱。那时候医疗条件太差,今天看来,秀秀得的应该是中毒性痢疾之类的病,山里没有医治的药,一周之内就可以致命。

相逢的场面依然历历在目,但转瞬已到了告别的时候。

3年的时间,像放折子戏一样过去了,那一开始曾想象的美好也都过去了。时间终究挡不住分别,挡不住那美丽的开始,最终成繁花落寞的过眼云烟。四

她望着床前瘦削的他,心有千言万语,嘴无一词一句。脸上还是那爽朗而羞怯的笑容,羞怯是她受的家教,爽朗是她的性格。她好像觉得,这场告别,不是她要离开他,离开这个比自己小了3岁的丈夫,而是他要离开她,飞向他自己的天空。

这一刻,她和他是那样的亲近,好像本来就是亲人。她其实从来都不太懂他的,他讲的那些心事,那些典故,那些新名词,那些梦想,她一概不懂的,她只是觉得作为一个妻子,应该安静地听丈夫说说话,她想以后终究会懂的,只是刚过了3年,却再也等不了了。

哎,若非前世曾见过,今生怎会来到这寂寞清冷的小屋,促成这短暂的欢缘?她望向远方那望不到的娘家,眼泪流下来……转眼,弥留之际的目光望向了上屋场对面的楠竹坳,她希望死后能葬在那里。当年她嫁到这里,在找不到他的时候,她总在这个风景秀丽的楠竹坳坐一下午,悄悄地等着他,因为他早晚会来这里看书,慢慢地她也喜欢上了这里,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最终会长眠在这里。

夏天的时候,那里会开满各样的小花。也是在夏天农闲时分,自己的这个小丈夫会带着她去山上玩,他那么地开心,像猴子一样跳着蹦着,摘野果子,爬树,在林间小道上跑来跑去,围追堵截抓捕蜻蜓蝴蝶,然后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等她急忙去找他时,他又突然从草丛里跳出来,扯她的头发,吓唬她,追打嬉闹,让她不知如何是好,心里却暗自欢喜。阳光从高高的枝叶间倾泻下来,直到转成阴影的那一瞬,她又感觉这种欢喜是不长的,一眨眼一切会成记忆,人终究不能跟时间和命运赛跑。五

办完了秀秀的后事,他心力交瘁,大病一场。

他在病床上日复一日地数着时间,白天沉默无语,不发一言。当夜深人静,大家都睡着了的时候,他搬把椅子,一个人坐到院子里,数着天上的寒星,看着残月的西沉。

谁曾想到,造化弄人,在他心中的冰山融化殆尽,想要真的把心爱的人拥在怀里的时候,她却一去不归。

17岁的这场忧伤来得又猛又烈,坚强如他的人,也用了另一个17年去忘却。

好吧,秀秀,既然上天让我们分开,那我们就暂时分别几十年吧,等我的使命完成,心能真正地平静下来,我就听你的话,跟你一起享受属于我们两个的小幸福。

于是,他开始出山,再次开始了自己的求学生涯。

你失去的不是“他”而是“拥有他”

岁月如歌,在身边,一出出悲欢离合的剧情在上演着。每个人都是演员,每个人又都是观众。二

22岁那年,顾夕慈大学毕业,租住在郊区一间小小的平房里。小屋子里黑黝黝的,一桌一床一椅。虽然空间狭窄,可她却整日幻想着有王子骑着白马来拯救她。

屋子里,还有顾夕慈最爱的两尾金鱼,红嘴唇的“天长”和黑尾巴的“地久”。这可能是一个少女此生最大的心愿了吧。可能是一下子适应不了环境的转变,这两条鱼奄奄一息,差点死去,顾夕慈对此不知落了多少泪,可就在她绝望地几乎想放弃时,那两条鱼居然又慢慢缓过来了。

顾夕慈白天去找工作,晚上拖着疲惫回来,一头扎在小床上,小院子静谧极了,只有天长和地久静静地在角落的金鱼缸里兀自吐着泡泡,偶尔互相追逐掀起一个小小的水波。她每晚便伴着这寂静入眠,诸多烦琐不再扰心,慢慢睡去。

两个月后,积蓄即将用尽的顾夕慈日子便开始窘迫,可怜的鱼儿也从每天喂食变成了隔天喂一次。

沈轻扬说,你给我看店去吧,首饰店,干净又轻松,后面有小房间,可以住。

他们已经相识一年,随时有交往,只是不曾深入,顾夕慈只当沈轻扬是自己生命中喝茶解闷的一个过客而已,却不想困境中,他会伸手帮一把。于是顾夕慈再一次搬家,一小箱子衣服,和玻璃缸里那两尾金鱼。

沈轻扬看着顾夕慈,笑着说:“这两尾金鱼真漂亮。”

沈轻扬长了一双大眼睛,笑起来,眼中有浅浅的波浪,很笃定温暖。于是顾夕慈也笑,唇边便有浅浅的酒窝,她说:“是啊,它们叫天长地久。”

心头,却在沈轻扬温暖的笑容里泛起了涟漪。三

首饰店里首饰很多,有银制的,有玉制的,但大多数商品都只是一些仿制品,并没有多少真正的好东西,可喜爱追求时尚的女孩子却爱追捧这些。

顾夕慈搬去店里后,便对店里的商品和装饰做了很大的调整。墙上挂了几张水墨山水字画,柜台上养着文竹和自己带去的那缸金鱼。玻璃橱窗上纤尘不染,红绿美玉莹白金黄闪烁着荧荧光泽。再放点顾夕慈最喜欢的音乐,整个店里无端地就雅致起来,这样便形成了一种精致的气场,一种只有她才有的气场。

她不知道,那个小店的摆设其实就是她的心。

可能是因为店面所处的地址不好的缘故吧,店里的生意并不是特别好。很多的时候,顾夕慈就是一个人守在店里练绘画;后来又买来很多花学习插花。有时候也钻研关于衣服首饰搭配方面的书籍,以应付有刁钻的顾客上门。

沈轻扬不常来,大概是工作忙,但,来时必然清爽,笑容温暖得恰到好处,手里总提着刚上市的新鲜瓜果。还有,就是一束总是娇艳欲滴的花。只是不是玫瑰,是洁白的香水百合什么的。

不知道是怎么在一起的,那天外面下了大雨,本来生意就寥落的店里就更显得冷清。沈轻扬就撑了伞来看顾夕慈。手里,依旧是水果和鲜花。顾夕慈便关了店门,随便炒了几个菜陪沈轻扬一块儿坐在木桌旁边吃东西,边喝酒。

渐渐酒气上涌,沈轻扬就说:“夕慈,我喜欢你。”

顾夕慈心里炸开了惊雷,她其实也慢慢喜欢上了沈轻扬。只是,一直受世俗约束,又加上守着女孩子的矜持,不得不端着架子,任自己内心翻涌。如今,终是落入他的温柔陷阱,便也不再谈什么清高如许。

顾夕慈问:“这店开了多久了?怎么不见有回头客?还有,以前是谁帮你看着的啊?”沈轻扬就笑,吻她的头发,说:“傻瓜,这店就是为你开起来的。我对自己说,如果你两个月还没找到工作,那么,开家店让你安稳下来,不过我不看好花店,太累,又免不了有狂蜂乱蝶来骚扰。后来,我觉得你是女子,开家首饰店肯定没错。”

顾夕慈在感动中攀上了他的脖子。只晓得沈轻扬是个安稳的男人,一直对自己觊觎,没想到他也有颗细腻的心。

爱情里,若掺杂了些许感激,那两个人的关系便进展得更快了。

整天沉浸在蜜罐里的顾夕慈开始打电话,得意地和朋友炫耀:“白马王子等到了,没准还是个金龟婿呢。”语气自豪而没出息。四

那个男子已经反反复复来了几趟,他看中一条玛瑙手链,晶莹剔透的红色,颇有传说中的血玉之气韵,所以标的价钱也高些。可顾夕慈知道,那件饰品的实际价格不到现价的三分之一。

那个男人身穿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有点陈旧的纯棉T恤,若不是有一脸英气映衬,绝对可以普通成路边的一株草。

顾夕慈坚决不降价,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决定不卖给这个男人了。因为她忽然觉得对于这样打扮的年轻男人来说,再怎样降价,都是贵,并且华而不实。所以,顾夕慈存了心不卖他。

最后那个男人有些急了,乞求变成了哀求,他说:“小姐,你留着不要卖好不好?一个星期后我一定来买!你帮我留着好不好?”

顾夕慈看着他的眼睛,那眼神干净得像月牙泉里的水,带着乞求和哀怨。就让她在瞬间没有回绝的勇气。

一个星期后,那个男人果真来了,黑了也更瘦了。他将一叠钱放在玻璃柜台上,手链拿在手里就很快离开了。自始至终就没和顾夕慈说过话。

顾夕慈目送他的背影融入茫茫人海,随手拿起那男人刚才放下的钱,却发现多出了一点。为这多出来的钱,顾夕慈便不由自主地开始猜想,以至于连每天必练的字画也忘了。

正沉思的时候,那男子又上门来了。他将那串红玛瑙手链放到柜台上,就落泪了,对顾夕慈说:“斯人已去,这串手链,给你吧。”

顾夕慈目瞪口呆,看这个男子将手链一点点套在她的手腕上,冰冰凉凉的浸润直达心底。那天顾夕慈穿了件旗袍,白底,上面印了淡淡的墨荷,白皙的腕上衬了这红玛瑙手链,竟有别样的风情。

顾夕慈结结巴巴地说:“要不,我给你退了吧。”说着将那男子留下的钱原封未动地还回去。男子并不接,说算了,不能白让你为我保留一个礼拜。

顾夕慈感到汗颜,为自己也为沈轻扬把这店里的商品价定得太高而羞涩。她又说:“可是……这钱多了好多……”

那个男子微微一笑,凄然而落寞,他说:“那是你该得的。为你肯为我将那手链保留一个星期。”

顾夕慈还是不肯接受他的馈赠,她脸色绯红,心头已是羞愧万分了。那男人就说:“不然,你陪我吃顿饭吧。”

顾夕慈就笑了,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她说:“也好。那我请你吧。我叫顾夕慈,你叫什么名字?”那个年轻的男人伸出手,拈起她的画笔在纸上一笔笔写下两个刚劲的大字——水淼。

顾夕慈扑哧就笑了,唇边的两个酒窝就更深了。她笑:“世间怎么有这么奇怪的名字?”

叫水淼的男人被她笑得不好意思了:“爷爷听算命的说我命里五行缺水,就取了个水多的名字。”

顾夕慈好不容易忍下去的笑又被逗得无法抑制了。串串银铃般的笑声里,顾夕慈发现水淼这个男人居然红了脸。

顾夕慈关了店门,和水淼去了大排档,火锅热气氤氲,顾夕慈很久没来这种地方了,沈轻扬吃饭一般会选优雅贵气的地方。他总说:“夕慈,你是个应该被人呵护在手心的花朵。”

后来水淼喝多了,握着她的手说个不停,说那个女孩子是自己的初恋,说两个人的快乐时光,说他想在女友过生日的时候,送她一件像样的礼物,然后自己接了许多广告画,每日拼命地画,终于攒够了钱,没想到,当他捧着礼物去找女友时,却看到女友上了别人的车……

人总要向生活妥协吗?水淼问得无力而苍凉,顾夕慈的心里震了一下。不过她宁愿相信自己拥有的,是爱,而不是向生活妥协,年轻的女孩子,总有自己的骄傲,哪怕用爱情来做挡箭牌自欺欺人。五

之后,水淼便经常以帮忙的名义跑到店里来找顾夕慈,他毕业好久了,在一家小广告公司任职,靠给人画广告生活。顾夕慈看过水淼的画,画风飞扬如正好的青春。

顾夕慈知道水淼慢慢从失恋阴影里走出来,是因为自己。可是,自己不会接受。因为沈轻扬的好。顾夕慈每天待在店里拿薪水,不再有歉疚和感激,这感激,偷换成了爱,一切便顺理成章。可在顾夕慈的心底,却有着渴望。只是她不知道自己的这份渴望,沈轻扬是否懂得。

沈轻扬越来越多地流连在了店里,两人有了些许分不开的意味。好像这世上,只存在他们这一双真正的爱情,别的爱都是草,只有这爱,是万花丛中娇艳绽放的玫瑰!

女子都是贪心的,尤其面对爱情和未来,有了一,便也想要二。顾夕慈生出了婚嫁的念头,这念头随着沈轻扬的好,越来越强烈。她不动声色地逼迫,他循序渐进地推辞。

顾夕慈为了逼他,拉来水淼垫背,扬言要嫁。沈轻扬远远看着这个英气逼人的男子,一下慌了神,那天,顾夕慈赌气将沈轻扬关在外面,在屋里和水淼喝酒。暧昧的气氛下,顾夕慈借酒浇愁醉了后便坐到了水淼的腿上。

水淼慌张得厉害,碰翻了杯子,最后终于逃走。沈轻扬却一直没走,不停地抽烟,在店外来来回回往返。从清晨到深夜繁星点点,他烟抽了一支又一支,背影沉得像山。

顾夕慈站在窗前,看得心疼,终于打开门说:“我是骗你的!”沈轻扬长出一口气,将她紧紧拥在怀里。她哭了,指着鱼缸里的鱼说:“我们难道不能像它们一样吗?”

顾夕慈掉着眼泪。沈轻扬觉得歉疚,便答应带她出去散散心。

青山绿水无法入眼,她是个一根筋的女子,爱上了,便只求天长地久。

那日,两人去郊外的湖边玩,碧波荡漾,清澈见底,微风徐来,长发与长裙一起飘扬飞舞,身边爱人相携,心情自是飞云流水,如果不是沈轻扬接到父母的电话,顾夕慈体会到的,亦是幸福的快乐。

父母在电话里催促沈轻扬快点回来。他听完电话,为难地看着顾夕慈,顾夕慈猛然从他腋下抽出胳膊,扑通跳进水里去,与其这样爱而不得,不如一了百了。

沈轻扬慌了,忙跟着跳进水里去,拼死来救,水,冰凉,心,纷乱。最后两人湿淋淋爬上岸来,沈轻扬一只手还紧紧抓着顾夕慈的手腕,像嵌进去一样,生疼。但彼此心里是暖的。

顾夕慈苍白着脸色问:你为何跑下来救我?沈轻扬一直在发抖,他说,我倒情愿跟你一起死在水里面。

岸上有好事者打了电话,很快,便有媒体赶来询问。没想到这件事会闹到惊动媒体,沈轻扬只好仓皇逃离。顾夕慈的心,又凉了。

她一个人回了首饰店,然后果决地把自己的东西搬离,连同陪了她很久的那两条金鱼。许多沈轻扬不在的日子,正是它们来陪伴她的,顾夕慈都觉得自己被泪水淹没了,跟这两条鱼是一样的。不同的是,鱼有自己牵挂并照顾着,越养越肥美,越养越活跃,而她却没人牵挂,没人心疼,唯有用泪水将自己浸泡得越来越憔悴。六“原来也只是梦一场。”顾夕慈喃喃地说,眼里还噙着泪。

很久,很久,她才站起来对身边的水淼说:“原来,我原来一直自以为是的爱,也不过如此。那些以为可以抓住的幸福,原来只是途经。”

是水淼一直在陪伴,可是顾夕慈完全忽略了。他带她去了医院,给她煮鸡汤喝,熬稀烂的粥,握住她的手什么也不说。他的眼睛太清澈了,所以,顾夕慈从中看不出情绪。

抬了手腕来看,那手腕纤细得皮包骨了,昔日绚烂夺目的红玛瑙手链略显宽松了,一低手,便顺势滑落。

角落里水淼在给金鱼换水,两条鱼兴奋地跳出鱼缸,在地板上拼命喘息。因为失眠,顾夕慈觉得这两条叫天长地久的鱼太吵人,于是提议水淼搬到屋外阳台上去,他笑了笑,便照办了。一边搬一边调侃,说:“你看你,总跟这么两条鱼在一起,它们被你养得越来越肥都快游不动了,可你倒好,都瘦成皮包骨了。”

顾夕慈呆呆地看着他,仍然是发白的牛仔裤,旧旧的T恤,头发干干净净,像春天的一株小树。他们认识有一年了吧,自从那次他颓然着将好不容易赚的钱买来的手链套在她的腕上开始。好像他一直在身边,和沈轻扬约会在郊外,他有事先走了,她一个电话,水淼便去接,骑着自行车,在夜里汗流浃背地驮她回来;那次出游,沈轻扬在媒体的追逐下仓皇逃走,也是他去接了她回来……“顾夕慈,离开他。我来照顾你吧。”水淼说完,热切地看着她的眼睛。顾夕慈的眼睛潮了一下,又一下。“不,你还是让我好好地独自生活一阵吧。”

水淼走后,顾夕慈带着她的鱼缸,来到附近的一个小公园里。

鱼缸里的水像一根丝线一样落在湖水里,直到最后,“天长”和“地久”也落下。顾夕慈深深地松了一口气,就像搬开了胸口的一块大石头。七

秋天,落叶飘零的时候,顾夕慈跑到一所技校报名学理发。生活好像又回到起点,依旧租住的平房,简单的一桌一椅。

半年后,顾夕慈开了自己的理发店,小小的。一开始,顾客寥寥,因为她的心灵手巧,慢慢地,居然也开始客源滚滚。

春暖花开的时候,水淼带着他的新娘来做头发,见了面,嘴巴张得大大的,大概以为她还在干净雅致的首饰店里练插花吧。

顾夕慈对着水淼笑了一下,心里漫过酸涩,他曾经爱过她,可惜,她对另一个男人流的泪水,却将他的心给淹没了。

看着水淼,顾夕慈就想起了很多,她想起水淼曾经拈起她的笔,在画纸上写下自己刚劲的名字;想起曾经水淼骑着自行车驮着自己穿梭在黑夜里……

顾夕慈就借故找东西躲进了卧室,再出来时双目通红。迎着水淼疑惑的目光,她轻轻一笑,说:“刚才不小心,被灰尘入了眼睛。”笑容轻柔,单薄得好似秋后的蒲公英,好似风一吹,就会四散。水淼的眼里,流露出一丝怜惜。

顾夕慈假装没有看见,却给水淼的新娘精心做好了头发。

离开时,水淼走在后面,他问:“顾夕慈,你还好吗?”

顾夕慈又一笑,说:“好啊!”态度轻柔,语气轻松,眸子清澈,让水淼看不出一丝波澜。

于是,水淼便接过顾夕慈递过来的包,安心地离去了。他的新娘,还在外面等他。

顾夕慈转身,眼前便又漫过水雾。就在刚才把包递给水淼的时候,顾夕慈悄悄将那串红玛瑙手链放了进去。爱已不在,留物也是空留遗恨。

流年似水,总是无言,还君爱物,有泪双垂;伊人已去,唯有祝福,彼此安好,就是幸福。八

顾夕慈去了以前住的地方。其实,也不是有意去的。只是出去办点事,是在一个小巷子里,办完事就顺着巷子走出去,一抬头,居然到了一个熟悉的所在——首饰店。无数的落叶堆积在店门前,显得说不出的萧瑟和寥落。门锁着,从窗口望去,曾经的晶莹璀璨早已蒙尘。看来,好久都没人来过了。

那本来就是沈轻扬为了她专门开起来的小店。如今她去了,店便也空了,那些漂亮的首饰,便也蒙了尘。

风吹起顾夕慈的长裙子,像蝴蝶飞舞,拐杖践踏着落叶,顾夕慈就这样跌跌撞撞地向前走。她觉得浑身无力,心痛得几乎窒息。有两个男人都曾爱过她,却都错失,有过那么鲜嫩美好的青春,却被泪水浸泡失了颜色。手心里,依旧什么都没抓住……

人生中命运的轮回,是绕不过去的,这世间,花朵今年谢了明年还会再盛开,可爱情不同,它错过了,就永远地错过了。

不爱时,请一定要告诉她

他是一个豁达、颇有智慧的人,但最近却有些苦恼,因为几乎所有人都在催促他结婚。

恋爱两年了,迟迟地没有结婚的愿望。他静下心来想来想去,究竟是为什么,使他迟迟地不愿“婚”过去呢?

一个惊人的结论逐渐形成,连他自己都有点于心不忍,觉得自己太没良心——大约,是不够爱她吧,自己从没爱过她,只是,她待他好到了没有原则,让他不忍拒绝的地步。而他对她的好,不过是礼尚往来,更多的是一种疼惜,一种怜爱,这应该不是爱情吧。

可就是这份在他眼里不是爱情的爱情,像一株羸弱的小苗被她精心呵护了两年,渐渐地,在身边所有人的眼睛里,竟然也貌似茁壮成树,时常被亲朋好友询问婚期,现在已经发展到了逼迫的地步。

这些逼迫他无法回答,就渐渐由尴尬转为了厌烦。

厌烦里,他遇到了一位可人的女孩子。初见这个女孩的那一刻,他心里有一种久违了的冲动,他想,这才是真正的爱情吧。

然后,有了躲躲闪闪做贼似的约会。他和女孩约会时,她打来电话,他不接,她若继续打,他就关了机,事后解释说:“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

她信了,说以后带着备用电池吧。

他说不知丢到哪里去了,其实是不愿意带,怕她帮他找到,他还故意藏了个除了他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她就给他买了备用电池,充好电,放进他包里。可是,他依然会有种种借口不接她的电话,不回她的短信。

很多时候,他希望她发火,和他吵闹一番,大闹一场,让他有机会把分手这两个字说出口。可是,她是这样的隐忍、温顺,不给他获得新生的机会。他在心灰意冷的同时反省是不是自己良心出了问题?“一个男人,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呢?算了,也别折腾了,和她结婚得了。”他这样想,觉得心里安定了许多。

但总觉得有点放不下,于是他打算带女孩去九寨沟玩几天,回来后,就了却所有挣扎着的尘缘,死心塌地和她结婚。

临行前,和她撒谎去外地开一周会,她没任何怀疑,给他整理行李,帮他把手机备用电池充好电。

带着最后疯狂的绝望,他和女孩玩疯了,以至于在深山迷了路。

他打求救电话,可手机没信号,他一边宽慰惊慌失措的女孩一边不停地换地方打求救电话。天,渐渐黑了,因为不是参团旅行,没有人知道他们进山,所以,也就不会有人发现他们的失踪,更不会有救援。他和女孩的手机电池的电量都用光了,依然打不出电话去,四周一片令人恐怖的黑魅,累加上又渴又饿使他们绝望了。

他们在背风的山石上依偎了一夜。黎明时,他饿醒了,试图找点东西充饥时找到了那块救命的备用电池。他拿着那块电池,忽然落了泪。于是,在那块电池被用掉了一半电时,求救电话终于打通了。

当天下午,他们终于获救了。

所有人以为他会因此而震动,彻底地和女孩分手,和她安心到老一辈子。

他的思路却是发人深省,他在想:假如这场事故发生在她身上,是不是她要因此而殒命深山呢?会的。因为,他不爱她,就想不到为她备一块救命的电池。于是,他得出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结论:与不爱自己的人生活一辈子,是很危险的。

回去后,他果断地和她摊牌,要求分手。开始她哭,而他的一番话就让她平静了。

他说:“人生就像一场旅行,爱是最好的行李,我却给不了你,我不可以这么自私,让你行囊空空地走完这一生。而爱情,又是多么美好,你应该拥有它,即使我因为感激发誓要好好待你。可是,发誓往往是因为知道做不到,在感性的爱情面前理性是没有力气的。”

一场风轻云淡的感情长跑,就这么结束了。后来,她和别人结了婚,他为她祝福,由衷地。因为,这件事让他懂得,爱不是一时冲动,人生那么长,善意而不真切的爱,就像墙上的画饼,看到的刹那是喜悦的,可喜悦之后呢?

所以,对她的感念,就是,如果不爱她,不要用眼前的画饼成全她日后的痛苦。这才是一个男子汉应该做的。

爱与不爱,是一种化学反应,需要两种试剂遇对了才会有反应,与品质与道德没有绝对的关系。或者说,品质与道德本身就是一种试剂。

当你不爱时,请一定要告诉她,适时放手,让她有机会找到适合的试剂。所谓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爱情愿望,不过是自虐式的伪善,因为,他会失去更多。

无须等到衣锦还乡时

春节期间,各种祝福短信满天飞,也算是一个特色吧。我在家里懒懒地看书,当有短信发过来的时候,拿过来简单地浏览一下,然后快速回复一个“你也是、保重、也祝你新年愉快”之类的话,一般不会超过十个字。

一个很久没联系的朋友给我发来了祝福信息,“和风吹拂,三月阳春,江南草长,江北水暖,岭外梅香,塞上柳软,又是踏青寻芳季节,其实我想说的是……新年到了,春暖花开,你什么时候请我吃饭?

非常俗套的内容,应该也是照抄网上的吧,我想。但对这位朋友,却不想回复几个字,我给他回了电话,才得知他的一系列变故。

说起来,我们也是十几年的老朋友了。

我刚认识他时,他给我的印象很深,因为他创业的艰苦和锲而不舍。那时,我和他还是陌生人,他可能是在写字楼挨家挨户地推销产品,找上门来要我们有空试用一下他的产品,我看他也挺诚恳,就同意了他的请求,答应过阵子有需要的话就试一下他的东西。后来就给他打了电话,那年夏天很热,我们仅需要很少的一点东西,他说马上就送过来,两个小时以后,他大汗淋漓地来了,服务非常周到、细致。后来我们很熟了以后,他说他给我们送货,只要不是大件,都是骑两小时的车送过来。北京很大,几十公里的路都是正常的。

那时,他的这种精神感动着我们单位的每一个人。在开会的时候,我还专门号召公司的员工向他学习,要耐心、细致、锲而不舍。

再以后,我陆陆续续知道了他的一些经历。他也没什么文化,很小就自己出来闯荡,来北京也好多年,多年的打工生涯之后开始自己创业。我们认识时,他刚开始自己事业不久。那时一无所有,靠自己一家家客户地磕,每天骑车横贯北京的东西南北。

就这样,他逐渐积累了一些固定客户,生意好做多了。

认识了他好久,慢慢地知道他也是个典型的很要面子的人,三十好几了,也没有女朋友,总说等自己生意做大了,再风风光光地结婚。做了几年后,也有了一个小公司,生意越做越大,房子和车子都买上了。前几年,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婚礼办得一定要隆重,请了很多有头有脸的人。那时我很为他高兴,毕竟闯荡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一个家,有了一个归宿。人生,不就是为了有一个好的归宿吗?

婚礼那天,我也去道喜了。新娘子二十多岁,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姑娘,非常漂亮。当天,这个姑娘的美丽、能说会道和浑身散发的香味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成了整个宴席上最耀眼的明星。而且看得出,我的朋友对她简直着了迷,送了她不少的金银首饰。

可自从参加完他的婚礼之后,就没了他的音讯,直到今年过年给我发来了信息,这才又联系上。

原来,他的变化很大,仅仅过了两年,他就再次一无所有了。他生意因一笔巨额投资失败,公司倒闭了,自己没了工作,尤其令他痛不欲生的是,老婆知道他生意失败后,带着自己的金银首饰也和别人跑了,他又成了孤家寡人。他觉得没脸见家人和朋友,去了外地重新开始。

我知道了他的遭遇,也很痛心,毕竟是多年的朋友,在人到中年的时候几乎失去了一切,这种打击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我就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说一定要能衣锦还乡时才回来。要重新买上豪车,风风光光地回来。我知道他总是把一个男人成功的标志当成住豪宅、开名车、有漂亮的老婆,能风风光光地生活,并为这一切的实现去努力拼搏。可到头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这些表面的风光很容易就失去了。

作为一个朋友,还能说什么呢?

我在痛心他的遭遇的同时,也在反思。

年轻的时候,容易把物质看得极重,现在想想,物质上的拥有不一定是成功,它只是成功的一个条件而已,占的比例我认为也就40%左右。一个人要有好的心态、品德、性格,这个是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得到的终将失去。从事商业活动的人,要具备敏锐的嗅觉,洞察一切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商机,不能太盲目,也不能太懦弱,这两点做得太过都将是“大悲”的结局。他的挫折就是最好的说明。

对他来说,美人的离去应该算是最大的痛苦了吧。可偏偏就是这点,我并未感觉到特别的惋惜,我知道这是他对人生、婚姻、爱情理解有偏颇造成的。二

什么样的男人算是个好男人?我的评价就是当他拥有了财富、地位以后,还能对自己的原配妻子非常专一,非常爱她,能克制物质所带来的诱惑,就已经算是一个好男人了。就像东汉的宋弘。

同理,什么样的女人算是个好女人?我的评价就是,当他的丈夫遇上困难,遭受重创,处于人生低谷的时候,还能做到对他不离不弃、始终如一,并且给予鼓励、协助。可能这样的女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是世界上确实存在。为什么?因为我相信真爱存在,真正的爱情是经得起任何考验的,反是钱能买到的东西都不值钱,最值钱的东西是钱买不到的。

这位朋友,实际上是以物质来换爱情、换婚姻,它的长久也是跟物质挂钩的,当物质上出现拮据和危机的时候,爱情、婚姻也会出现危机,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什么样的种子就开什么样的花。

还有他的成功观,十几年仍然没有多少变化。成功仅仅来源于生活里面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种感受,在更多的时候它无须旁人认可,更不需别人来裁判。在生活中,我们不要把成功的刻度划得太高,也不要把成功看得过于辉煌,那么,我们就会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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