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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6 06: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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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查尔斯·罗伯茨爵士

出版社:广东旅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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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野生动物朋友1

我和我的野生动物朋友1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我和我的野生动物朋友1作者:【加】查尔斯·罗伯茨爵士排版:skip出版社:广东旅游出版社出版时间:2019-09-01ISBN:9787557019129本书由六人行(天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言每个孩子心中,都住着一个动物英雄

查尔斯·罗伯茨,被誉为“加拿大文学之父”,罗恩·皮尔斯奖的首位获得者,是加拿大英语文学史上四位“联邦诗人”之一,还被誉为“动物小说开山鼻祖”。

罗伯茨1860年出生于加拿大,童年时期大部分是在萨克维尔附近的韦斯陶克坦特拉曼的沼泽地中度过的,他的父亲是那儿的一位牧师。父亲在闲暇时经常带罗伯茨外出到沼泽地去踏勘并学习森林知识,因此他熟悉大自然里的一花一木和飞禽走兽,这成了他以后描写各种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素材,也为他后来的动物文学创作打下了基础。

罗伯茨一生创作的动物小说作品多达七十多部,几乎每年都有动物故事新作出版,代表作有短篇故事集《野地的亲族》,长篇动物小说《红狐传奇》等。

在中国,很多人读过西顿的动物小说,但少有人知道,正是罗伯茨与西顿两人共同创立了“动物小说”这一独特的文学样式,两人也因此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同时,两人也都因其创作的动物小说名垂于世,并赢得了世界各地无数读者的赞誉和喜爱。

两人的作品中都流露出对动物的喜爱和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区别就在于西顿笔下的动物充满了悲剧色彩,而罗伯茨怀着深切的同情,在不违背故事真实性原则的前提下更多给予了动物们以美好的结局。

中国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评价罗伯茨时曾说,罗伯茨的动物故事更有文学性,在关注动物精神成长,刻画动物心理层面,罗伯茨应该算是第一人。

很多人习惯上都把动物看做一种低级生命,把人类看做一种高级的生命,认为动物没有情感,这是一种误解。在罗伯茨的动物世界里,动物对我们而言是朋友一般的存在。读过他的作品,你会从心底里发出这样的喟叹——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都有生存在这地球上的权利,每个动物都是值得尊重的有血有肉的生命。

在罗伯茨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深入地走进动物世界,走进奇妙多姿的大自然。尤其是在今天地球生态环境恶化、野生动物面临生存危机的情况下,罗伯茨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拉近与大自然距离的绝佳机会。

万物有灵且美,动物也是有灵性的生命,也应该被我们珍视和爱护。罗伯茨用他的笔为动物发声,让小说充满了人文思考和对生命的反思——对于青少年来说,没有什么比对美好人性的树立更重要的了。与此同时,这一个个鲜活动人的动物故事也告诉我们——地球是一个共生共荣的整体,只有学会包容、尊重自然万物,世界才能长长久久地存在下去。

作为公认的“加拿大文学之父”,罗伯茨笔下的动物世界充满了诗情画意般的场景,细细品读给人以欣赏油画般的感受。他对野生动物的描写也极尽深入,对于动物心理的描写更是细腻至极。跟随这套书,你将看到他笔下充满英雄气概的野生动物群像,例如充满人性的黑熊克鲁夫,狡黠的黄昏精灵帕克,聪明机智的海狸家族,勇猛无畏的荒原驯鹿,了不起的天鹅爸爸……上部好运气的驼鹿玛丽

年轻的猎人布兰尼根对鲜肉充满了渴望,他已厌倦了腌制后的鳟鱼,讨厌煮过的苹果,更不想每天一成不变地喝茶,他的搭档朗·杰克逊也和他有一样的感受,甚至以往始终在吃的培根现在也不再有魅力。布兰尼根意兴阑珊地煎着平底锅里的鳟鱼,鳟鱼肉在锅里嗞嗞作响——当一个在丛林中生活的人厌倦了美味的培根和鳟鱼的时候,那么肯定会发生一些事情。

云杉树林中有一条狭窄的、通往湖边的小路,布兰尼根穿着鹿皮长筒靴正走在这条路上,他像一只猫一样一点儿声响也没弄出。快走到湖边的时候,他听到了水花飞溅声。作为在丛林中生活的人,这个声音立刻被他经过训练的耳朵捕捉到了。他当即停下脚步,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就像一根木桩。“应该是一头驼鹿在吃百合花的根!”他喃喃自语着,慢慢地挪到了路边的树林中。

没一会儿,一缕阳光射了进来,透过云杉枝叶的缝隙,他看到一头母驼鹿正带着年幼的小驼鹿在湖中涉水而过。

布兰尼根举起枪,耐心地等待着驼鹿走到更近的射程之内。他一颗子弹也不想浪费,如今子弹很稀缺,而且这次狩猎的目的并非只是娱乐,而是为了满足他的胃口。

然而,新不伦瑞克地方法规规定,禁止射杀驼鹿,所以这种狩猎是违反法规的。因此他清楚自己很可能会为一头驼鹿付出极大的代价——如果有人猎杀驼鹿被发现,就会面临500加元的罚款,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但此时此刻,布兰尼根决定冒险试一试,毕竟这里人迹罕至,谁能发现呢?所以他没有丝毫迟疑,在母驼鹿湿漉漉地站在湖边的草丛中时,便用枪瞄准了它——如果旁边的小驼鹿没挡在母驼鹿前面,他早就开枪了。

突然,一个庞然大物如闪电般从几码远的茂密的草丛里冲了出来,眨眼间,母驼鹿就被一头黑熊扑倒在地上。布兰尼根放下了手中的枪,脸上闪过一丝满意的表情。

他自言自语道:“谢啦,黑熊先生。这头母驼鹿死了,可就怪不得我了。”

但是,事情并未如他所料地发展,母驼鹿看似心不在焉,但实际上并未放松警惕,在黑熊进攻之前它就用眼角的余光瞄到了敌人,所以黑熊的爪子只把它肚子上的皮肤抓破了,并未伤到它的后背。

母驼鹿在地上打了个滚儿,锋利的前蹄狠狠地一踢,正好踢中黑熊的肩部,伤到了黑熊的骨头。

如果这头黑熊年轻力壮,在母驼鹿的蹄下或许早就乱了方寸,狼狈地逃走了。可惜这是头老熊,捕猎经验非常丰富,它假装向后退去。愤怒的母驼鹿进行了疯狂的报复,它不断逼近黑熊,想尽快将眼前的敌人解决掉。然而,黑熊就如一个灵活的拳击手,突然出手给了母驼鹿一记重拳,一下打在了它腿部的关节上。同时,黑熊弹起了自己的身体,就如一面墙似地压到了母驼鹿的脖子上。

黑熊这一招非常凶狠,将母驼鹿的脖子压断了,就仿佛人用手折断一根粉笔一样简单。母驼鹿轰然倒地,就跟积木垮塌了一样。它的嘴上下抖动着,长长的血红色的舌头伸了出来,好像对这样的结局不甘心。

黑熊满意地发出一声咆哮,然后狠狠地咬在了母驼鹿的喉咙上。

就在此时,布兰尼根朝黑熊开了一枪,子弹击中了目标。黑熊用后腿支撑着站起身,但却突然抖动起来,就像痉挛一般。接着它缩着头跑了一圈,最后轰然倒地,一命归西。旁边的小驼鹿呆呆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最终它恢复了神志,从惊吓中清醒过来,哀号了一声后撒腿就跑,飞快地冲进了森林中。

布兰尼根非常满意,他从藏身的地方走出来,来到了自己的战利品前。这头老熊的肉已经不能吃了,相比之下,母驼鹿显然有更大的利用价值。

他拿出靴子里的刀,熟练地剥下黑熊厚厚的皮,并卷起来,准备留着做口袋用。他用湖水洗了洗手,然后准备回去把他的同伴找来将母驼鹿弄回营地。他离开时,回头瞥见小驼鹿正藏在森林里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或许我应该将小驼鹿也杀掉。”他想,“反正它迟早都会被黑熊吃掉。”但此时他心底的善念开始复苏,所以不断劝慰自己——小驼鹿能照顾好自己,在森林中很好地生存下来。

过了半个小时,布兰尼根和他的同伴带着拖车回到了湖边。此时,小驼鹿正在母驼鹿的身边站着,低着头舔舐着它可怜的母亲。布兰尼根和他的同伴一靠近,它马上跑到森林边上看着他们,目光温柔中又带着紧张。“最好也一枪打中它的脑门。”朗说道,“它看起来也很肥呢!”不过布兰尼根可不这么想,于是他开始批评朗。“天哪!”布兰尼根咕哝道,“一头母驼鹿还不够你吃吗?那头小驼鹿又碍不着你!”“它太小了,根本无法活下去。”朗反驳道,“就算我们不杀它,黑熊也会杀了它。”

布兰尼根虽然拙于言辞,但是心地不坏。“朗,我已经祝福过这头小驼鹿了。”他固执己见,“我希望它能长大,而且肉已经够吃了!”“如果你一定要这么说,那你祝福过的我就都不能杀了?”朗说道,然后向几英尺以外的石头上吐了一口含有烟叶的口水,“我觉得现在杀了它是在救它,要不然它将来会死得更惨。”“何必为这个要将它杀了呢?”布兰尼根边说边把母驼鹿的尸体搬上拖车。

朗转过身,面向小驼鹿,“你是现在和你妈妈一起上路,还是想将来面对黑熊?”他的语气里有质问,又带着些戏谑的意味。

小驼鹿看着朗,十分疑惑。“你现在死的话,可是没有丝毫痛苦。”朗再次劝说小驼鹿。

此时,恰好有一只苍蝇落在了小驼鹿的耳朵上,小驼鹿狠狠地摇着头将苍蝇甩掉了。“我说什么来着?”布兰尼根平静地说道,“它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好吧,那我就不插手了。”朗笑着说完,又将一口口水吐到了石头上。两个人在拖车上拴上绳子,然后将绳子的另一头搭在肩膀上,一开始很费劲儿,但没一会儿就顺手了。

小驼鹿看到妈妈被拖走了,从草丛里蹿出来,在后面跟着。它还不能理解为何要这样和妈妈分离,它不停地哀鸣,声音沙哑,然而母驼鹿是不会有任何回应的。拖车经过路的拐角处,在它的视线里消失了,它一下子慌了神,连忙跟上去。它用鼻子嗅来嗅去,期望母驼鹿能再次醒来。

布兰尼根不时地回头,猜想那头小驼鹿肯定是饿了,不知为何,他开始担心起小驼鹿以后的生活来。虽然小驼鹿现在的痛苦是黑熊造成的,而并非他的过错,但他依然觉得自己有责任照顾它。

他思索着,现在什么能填饱小驼鹿的肚子呢?对,用玉米面加点儿盐,做成稀粥,小驼鹿或许会接受这种新口味的。布兰尼根在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一直紧皱着眉头,朗走到他跟前,还以为他肚子疼呢。

布兰尼根怕再因为这头小驼鹿和他起争执,所以什么也没说。回到营地后,朗抽出刀,想剥下母驼鹿的皮,但布兰尼根不想这样做。“朗,别着急。”他说道,“你想过小驼鹿的感受吗?这毕竟是它的妈妈,它一定会冲过来阻止的,这一幕还是别让它看到了。我先把它拴起来,你再给这头母驼鹿剥皮吧。没有牛奶,那我给小驼鹿熬点儿粥。”说完,他将拖车的绳子解下来。

听完这些话,朗叹了口气,在母驼鹿的身上坐下,掏出兜里的陶瓷烟斗,开始吧嗒吧嗒地抽起了烟。

他讽刺布兰尼根:“你还真要当小驼鹿的妈妈啊?如果你能削平你那爱尔兰式的大嘴唇,说不定它还真能将你当成它的妈妈。”

朗说完,仰起头,抬起胳膊,做出防卫的动作,他以为布兰尼根会攻击他。不过布兰尼根根本就没有时间和他玩。

布兰尼根捋起衣袖,用手在死去的母驼鹿身上蹭了一下又一下,以使自己身上沾有母驼鹿的味道,然后他脚步轻柔地走到小驼鹿跟前,安慰着小驼鹿,语气十分温柔。小驼鹿自然听不懂英语,更无法听懂布兰尼根的方言,但它似乎知道布兰尼根没有什么恶意。

小驼鹿后退了几步,不过布兰尼根伸手抚摸它湿漉漉的嘴和鼻孔时,它还是没有抗拒他。布兰尼根手上沾着的母驼鹿的味道让小驼鹿完全放松下来。于是,小驼鹿开始吮吸他的手指,因为它饿了。“可怜的小家伙。”布兰尼根说道,“你马上就可以喝到我熬的粥了。”他任由小驼鹿吮吸他的手指,然后将另一只手搭在它的脖颈上,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小驼鹿引到了房子后面,这样小驼鹿就看不到朗剖切母驼鹿的现场了。

小驼鹿靠着布兰尼根煮的粥活了下来,并渐渐长大了。慢慢地,它不再喝粥了,而是吃自己喜欢的树叶和树枝。他们给小驼鹿起名叫玛丽。玛丽将布兰尼根当成自己的妈妈,只要不被拴着,它都会在布兰尼根的身边跟着。玛丽和朗也相处得非常好。

到了秋末的时候,玛丽的体形已经非常惊人了,它变成了长腿的大块头,经常到处乱撞。现在,它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宠物,而是这个营地的一员了。布兰尼根对它非常溺爱,朗也将它当成了好伙伴。用朗的话说,这头驼鹿又漂亮,头脑又聪明,还会交朋友。

玛丽在这个木屋周围自由地长大,除了天气恶劣和吃饭时,它常一整天都待在木屋里。晚上它并不睡在木屋里,因为布兰尼根认为这对它的健康不利。但是,也不能让它整晚都待在外面,因为熊、野猫和猞猁会在晚上出没。于是,他单独给玛丽建了一个小屋,紧挨着自己住的木屋。小屋通风好,不仅能遮挡风雨,还很结实。

住在这样的屋子里玛丽是安全的,但它却并不一直是快乐的,因为在寂静的夜里,当木屋中的朗和布兰尼根陷入沉睡的时候,玛丽总能看到一个模糊的黑影在它的小屋四周窥视、徘徊——野兽饥饿的眼神它是能感受到的,并因此陷入极度的恐惧中,乱冲乱撞。每当此时,熟睡中的布兰尼根会马上起床,冲出去保护玛丽,黑影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冬天来了,温暖的阳光被赶走了,荒野被冰冻了。大雪纷飞,持续堆积,将玛丽的小屋封住了,布兰尼根挖出一条通道,由木屋直通小屋。玛丽会安静地在干燥的小屋里待着,外面寒风凛冽,干枯的树枝发出清脆的摩擦声。可以这样说,玛丽或许不是最幸运的驼鹿,但肯定是整个东部森林里最幸福的。

或许,在朗和布兰尼根出门的时候玛丽会感到孤单,但只要他们在家,它就会和他们待在一起。能像朗和布兰尼根那样,知道怎样抚摸它的耳朵,让它变得兴奋起来的人恐怕没有了。但是,命运之神不想让玛丽一直这样快乐地生活下去,它开始处心积虑地打破玛丽平静快乐的生活。

一天晚上,木屋不知为什么突然着火了,朗和布兰尼根正在木屋里熟睡着,还打起了呼噜。他们是被浓烟呛醒的,看到着火了,他们立刻穿上厚棉衣和鹿皮靴,急忙逃到了外面的冰雪世界中。玛丽在自己的小屋里看到冲天的火光,也急于远离让它惶恐不安的大火,到处乱撞。

布兰尼根刚将小屋的门打开,玛丽就冲了出来,他差点儿被撞倒在雪堆里,玛丽则惊惶地逃到了森林里。但没一会儿,它又回来了,站在朗的后面瑟瑟发抖。

起初,朗和布兰尼根就像着了魔似的,不停地用手捧起雪扔向燃烧的火焰。但是火势实在是太凶猛了,好像连雪都燃烧起来了,熊熊大火根本控制不住。知道房子已经没救了,两个人退到远处,冷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大火将木屋完全吞噬了。玛丽站在一旁,头向前伸着,耳朵不停摆动,焦躁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面对灾难,朗和布兰尼根既没流泪,也没丧失理智。相反,他们开始冷静地思考对策。布兰尼根首先开口了。“朗,我知道你跑得很急。”他接着说道,“拿出点儿什么吃的没有?”“什么也没有。”朗回答道,“只将一个要吃饭的肚子带出来了,衣袋里还有把刀。”他边说边用手在衣袋里摸索。“还有一个烟斗,烟叶,早知道我昨天晚上就多吃点儿东西了,昨天根本就没胃口。”“我带了一个烟斗。”布兰尼根也将炭黑色的手伸向衣袋,接着说道,“还有两根火柴,只有两根。”

他们把烟叶塞进烟斗,凑近燃烧的火将烟斗点燃了。

朗问道:“咱们离什么地方最近,是康诺营地还是红河那边的吉利派?”

布兰尼根回答道:“当然是康诺营地了。”“有多远?”朗问道,尽管他是知道确切的地点的。

布兰尼根回答道:“大约有100英里吧。”

朗说道:“那现在就得出发了。”“是不能再耽搁了。”布兰尼根附和着。

他们毅然决然地转过身,朝着东南方向踏上了前往康诺营地的路。玛丽有些迷惑又感到害怕,在他们身后紧跟着。身后,他们的小木屋在熊熊大火里依然在冒着滚滚黑烟,火星四溅。

尽管冬天时他们也会外出,但是现在大雪深达四英尺,因此他们走得非常吃力,才走了半英里,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们想让玛丽在前面走,但是玛丽的胆子太小了,无论如何也不愿走在前面,只是在他们后面跟着。而且就算有时它走在前面了,也常常走错路,所以他们只得让它跟在后面。

两个人都年轻力壮,有着十足的耐力。在天气如此寒冷的情况下,他们一路前行,什么吃的东西也没有,始终用身体做着最顽强的抵抗。为了麻痹因饥饿而时而痉挛的胃,他们不停地吸烟。烟斗熄灭后,他们不舍得用仅有的两根火柴,因为还要留着备用——要用来生火取暖。最后,他们只能咀嚼烟叶充饥。

他们还确实嫉妒玛丽了,因为它可以将路边的枝叶都当成食物。他们也会将比较嫩的冷杉树枝砍下,削去外皮,吮吸里面的白皮,但是几乎没有什么汁液能够吸食,跟吃锯木屑一样。他们靠着毅力,忍着饥饿,一路向前走去。

朗首先坚持不下去了。一天下午,天空呈现出一片琥珀色,他停了下来,自言自语道:“如果不能吃东西,就得暖和一会儿了。”

本来布兰尼根还想接着往前走,但是看到朗的表情,他也停了下来。“那就将那两根火柴用了吧!”布兰尼根说道,“饿着肚子,再不生火的话,肯定会冻僵的。”“火柴现在还不可以用。”朗回答道,“得留着在后面用。”“那咱们就必须搂着玛丽睡了。”布兰尼根笑着说道。这个提议很不错,他们挖了一个很深的坑,让玛丽躺了进去,他们躺在玛丽两侧,紧紧地抱着它睡觉。玛丽则不时站起来伸展一下四肢,吃些嫩枝。在深坑里躺着的时候,它常常满足地抬起头,警觉的耳朵竖起,眼睛半睁着,不过只能听到冬日狂风的怒号,还有两个男人疲惫的呼吸声。

两个男人睡着后,因为有玛丽的体温,他们没有感觉到寒冷,但是,他们睡不了太长时间。半个小时后,布兰尼根迷迷糊糊地推醒朗,费了好大力气才叫醒了他。清醒后,他们又一次出发,尽管肚子依然饥饿难耐。“假如没有玛丽,我们该怎么办呢?”布兰尼根问道。“当然了,没有它我们肯定会冻死的。”朗回答道。

他们踏着软绵绵的雪继续往前走,只是他们停下来休息的次数越来越多,因为他们始终被饥饿和寒冷折磨着。

晚上,他们知道必须要用那两根火柴了,因为如果想活着抵达康诺营地,现在就一定要生火,暖和暖和身子。他们挖了一条沟,因为没带斧子,只搜集了一些桦树枝,还有一些松树枝。然后,朗小心地点燃了一根火柴,将干燥的树枝引燃了。

一只猫头鹰看到火光,好像被吓到了,慌慌张张飞离了他们头顶的树枝。因为猫头鹰的震动,树枝上的雪团正好掉在了火苗上,刚刚燃起的火苗就这样熄灭了。

毋庸置疑,他们必须点着火过夜,于是他们又挖了一条沟,用最后一根火柴生着了火。火势很旺,周围非常热,甚至到后来玛丽都无法和他们待在一起了。

两个人在温暖的火堆旁一边吸烟一边聊着天,话题都和烤猪肉、煮豆子、煎牛排和洋葱、撒满红糖的布丁有关,而与是否能活着到达康诺营地无关。随后他们睡了好几个小时,明火就快要熄灭的时候,玛丽回到他们身旁躺下,因此他们一晚上都没有感觉到温度骤降。

他们醒来后又饿又冷,火堆上余烬仍在,于是他们又将火点着了,然后吸起了烟。身子暖和过来后,他们又一次出发了。此刻他们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但他们都清楚,距离康诺营地还有很长一段路,前面还有千难万险,但他们已经没有心思计算能活着走到康诺营地的概率到底有多大了。

朗高大健硕,但身处这种情况——极端天气且长时间没有营养补给,他还是有些虚脱了。将近傍晚的时候,他的意识开始模糊、神志不清,他不时地自说自话。

朗对布兰尼根说道:“我走不动了,你的速度比我快,别管我了,你到了康诺营地之后让人来接我。”

布兰尼根笑了笑,说:“到那时候,你早就被冻成冰块了,接你没有丝毫价值。”朗无力地扯了扯嘴角,他知道布兰尼根不可能撇下他,因为那对布兰尼根来说是一种侮辱,也是对他们之间友情的亵渎。“递给我点儿桦树枝。”朗一边说着,一边啃着桦树皮,随后吐了几口木屑。他继续在雪地上艰难地爬行着。“如果咱们也能和玛丽一样吃树枝和树叶,那现在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布兰尼根自嘲道。“如果玛丽不在咱们身边就好了。”朗说道,“现在我一看到它就想吃肉。”

听见朗喊自己的名字,玛丽马上跑了过去,用自己的鼻子亲昵地蹭着他,用嘴轻轻地扯着他的衣袖。

布兰尼根气得脸一下子红了,他生气是因为自己的同伴竟然有想吃掉玛丽的想法。“如果没有玛丽,咱俩早就冻死了。”布兰尼根轻声说道,“咱们能用它取暖。”“你无须这样生气。”朗边说边轻轻地抚摸着玛丽的耳朵,“玛丽是你的伙伴,也是我的,我下不了手,但如果不是玛丽,我必定不会手下留情的。”“我知道。”布兰尼根说道,他的情绪稍稍平复了些。但是后来的日子里,看到朗越来越消瘦,他丝毫不怪朗说出那样的话了,尽管自己很爱玛丽,但不管怎样朗都是自己的好兄弟、好伙伴,而玛丽只是一头驼鹿。

最终,他心情沉重地谈到了那个话题。“或许你说的对,朗。”布兰尼根说道,“如果无法走到康诺营地,我们都会死,可怜的玛丽,它应该能理解。”

朗此时正靠在玛丽强有力的肩膀上艰难地前行,听到这些话,他非常气愤。

朗虚弱地答道:“不可以。不要为了我牺牲玛丽,就算你杀了它,我也不会吃的。”

布兰尼根松了口气,他想马上结束这个不愉快的话题。不过,他还是咬紧了牙齿,决定在紧要关头杀了玛丽,他不能让朗饿死在这里。他的脑袋里出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画面和结果,他用手抚摸着玛丽的耳朵,似乎希望玛丽能理解他的想法和决定。

冬日的黑夜总是来得很快,周围一片黑暗。朗沉重地靠着玛丽的肩膀,眼睛半睁着,眼神空洞。玛丽偶尔会显得不耐烦,想将朗甩开,但是它受过良好的训练,一听到布兰尼根的声音,它就乖乖地陪在朗身边。朗低垂着头,脚步迟缓。布兰尼根知道朗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同时他也知道离玛丽生命结束的日子不远了,他的心情开始沉重起来。

布兰尼根不停地逼自己下决心,他把手套摘掉,手伸进衣兜,摸到了里面的长刀,他相信自己一刀就能杀掉玛丽。如果动作够快,玛丽是感觉不到丝毫疼痛的。但不知为何,他的手一触碰到刀柄,就不停地颤抖。“玛丽……”他说道,“今天你必须死,我是不会忘记你的。”  “你在那儿自言自语什么呢?”听到布兰尼根的声音,朗迷迷糊糊地问道。

布兰尼根向前扫了一眼,突然,他看到有隐隐的光线透进森林,这让他坚定地戴上了手套。“前面就是康诺营地!”布兰尼根喊道,然后他不停地喊叫,寻求帮助。朗将身板挺直,抬起头大睁着眼睛看着康诺营地里发出的光线,他甚至听到了康诺营地发出的回应。他们鼓起余力继续前行,将最后一段路程走完了。

只要能获得食物,有充足的睡眠,到第二天,朗一定又会精神抖擞的。晚饭时,他们坐在位于康诺营地中间的木头桌子旁,疯狂地吃着鲜猪肉、豆子、苹果,大口地喝着红茶,然后向伐木工人们讲述了他们一路走来的坎坷经历。

玛丽被拴在了马厩里,正惬意地嚼着干草,它很疑惑自己的同伴正在做什么。伐木工人们围坐在桌子旁,他们身体健壮、心地善良、脾气火爆,不怕任何困难。但是他们的头目克兰西可就不是这样了,他眼神犀利,精于管理,但阴险狠毒。

闲谈中,克兰西突然问他们两个人:“我的手下早就吃腻了营地里的猪肉、牛肉,他们都想换换口味,你们带来的驼鹿现在可是非常抢手啊!”

朗放下茶杯,奇怪地盯着克兰西,不过布兰尼根以为他说的只是一个玩笑话,愉快地答道:“克兰西先生,说实话,驼鹿肉的味道确实不错。”“嗯,很好。”克兰西说道,“这里方圆百里内都没有禁猎驼鹿的官员,这头驼鹿是你们身边最值钱的了……”

布兰尼根一听,知道克兰西不是开玩笑而是认真的,脸色不由得阴沉起来。“对我们来说,”布兰尼根一字一句地说道,“玛丽是我们的伙伴,没有人能动它一根汗毛,并且现在是禁猎期,不管出多高的价钱,我们都不会卖掉它的。”

现场一片安静,只有将茶杯放在桌子上时的碰撞声。“克兰西先生,这件事情没的商量。”朗打破了沉寂。克兰西不耐烦地轻哼一声,还从未有人能够违背他的意愿,但是他还是保持着理智,毕竟他们是客人。

克兰西说道:“嗯,好吧。不过我奉劝你们,最好还是卖了它。”“不可能。”布兰尼根回答道,“我们绝对不会把玛丽卖掉的。”

听到这话,克兰西勃然大怒,他觉得自己很没有面子。“实话告诉你们,那头驼鹿的支配权已经不在你们手里了,我没开玩笑,我的手下需要它,我马上就能将那头驼鹿杀掉。今天你们俩无路可走投奔我,我好心给你们饭吃,识相的话就答应,不答应就滚蛋!”克兰西说完,从桌子旁站了起来,似乎要马上离开,去执行自己的决定。

然而,他发现每个人向他投来的目光都充满厌恶——伐木工人们都明白,老板这样对待客人是错误的。克兰西的座位是离门口最远的,还没等他走到门口,朗就已经挡在了他的前面,他怒不可遏地抓住了克兰西的衣领。

朗骂道:“你这个烂人!”克兰西也咒骂着,准备反击。这时布兰尼根冷静地走到了克兰西身旁。“你最好再仔细想一想。”布兰尼根说道,“不要为了一头驼鹿闹出人命,我希望我们的驼鹿可以平静地生活。”

布兰尼根态度温和、语调平稳,不过他的拳头早就紧攥着,都可以听到手指关节发出的响声。

克兰西停了下来,虽然无论是兵戎相见还是打枪捕猎,他都无所畏惧,但是他并不傻,他知道这两个人都不肯退让,在营地里闹出人命可并非什么好事。看到自己手下的伐木工人们正满眼厌恶地看着自己,克兰西克制住怒火,想说些什么来挽回自己的颜面。

幸好,这时一个老于世故的伐木工人走了过来。“克兰西先生,现在我们的肉还有很多。”这个伐木工人咧着嘴建议道,“我们吃牛肉就好了。”“对啊,就是呀!”好几个声音附和着。

克兰西拉了拉衣服,轻声说道:“年轻人,你们没有错,今天我有点儿太鲁莽了,不应该这么对你们。”

说完,克兰西回到座位上坐下。

布兰尼根松了口气,也笑着坐回到座位上。人们拿起刀叉,满意地接着吃晚餐。

朗站在门口,盯着目光闪烁的克兰西。

最后,朗放下利刃,也回到座位上继续用餐。

驼鹿玛丽在马厩里闻着干草和马匹的味道,舒服地晃动着耳朵,嚼着草料。它并不关心营房里发生了什么,也毫不担心自己的命运——虽然就在刚刚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它曾经两次与死神擦肩而过。认为自己是狗的熊

洞穴里,一头又黑又瘦的母熊和一头毛茸茸的小熊正亲昵地嬉戏着,母熊用鼻子温柔地摩擦着小熊。突然,母熊听到了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它猛地抬起了头。

母熊的心中满是焦虑和疑惑。它舔了舔小熊,以便安抚小熊不安的情绪,然后用爪子将小熊拨到一边,小心翼翼地将头探出洞穴。

母熊看到,一个肩膀上扛着枪的男人,正懒洋洋地走在一条山间小路上——熊的洞穴就在小路旁边。他身上穿着灰棕色的土布衣裳,脚上穿着一双沉重的靴子,像是个伐木工人。这个男人就是亚伯·史密斯。

对亚伯来说,这条小路很陌生,当然,他更不知道因为他的到来,母熊会如此紧张。母熊回到小熊身边,用鼻子轻柔地将小熊推到了洞中的角落里,焦虑地在小熊身上撒上干树叶。之后,它的眼神里充满了愤怒和恐惧。它又来到洞口,蜷伏在那里,一动也不动,静待敌人的到来。

亚伯在崎岖的山路上摇摇晃晃地前行,一旦脚踩到泥坑,他就会咒骂一句。忽然,他发现在茂盛的云杉丛后面隐藏一个山洞。亚伯对山洞很感兴趣,他慢慢地靠近洞口,准备一窥究竟。突然,母熊冲了出来,它大张着嘴,穿过树丛向亚伯猛扑了过来。

亚伯在偏远的林区长大,知道怎样迅速地思考——或者说是在思考的同时作出行动。母熊冲出洞穴的瞬间,亚伯就利用有利的位置向凶猛的母熊开了火。

亚伯的枪是火枪,本来是用来猎杀黑雁的。此刻距离是如此之近,仅七八英尺,因此枪的火力很猛,将目标打烂都不成问题。

随着枪响,首先发动进攻的母熊静止在了半空中,随后就像被蒸汽锤击中了一样,重重地落在了地上。它痛苦地咧着嘴,露出尖利的牙齿。“啊!”亚伯叫道,“太险了!”他将空弹壳抖出,又装上新的子弹,然后仔细地检查了尚有余温的母熊的毛皮和牙齿。

经过检查,亚伯发现这是一头母熊,因为长时间的冬眠,它的毛皮已经变得乱糟糟的。“唉!”亚伯同情地叹了一口气,猜测道,“洞穴里或许有它的幼崽。”

亚伯走进黑暗的洞穴,很快便发现了小熊。虽然小熊还非常幼小,但是当亚伯要将它抱起时,它还是害怕地伸出小爪子来反抗,因为它识别出了这是“敌人”的气味。看到小熊微弱的反抗,亚伯露出了宽容的笑容。“唉,你可真是活力满满啊!”亚伯笑着说。他将小熊放下,又回到母熊的身边,用刀将母熊的毛皮割下几块,塞进自己的口袋。然后他又用手、衣袖和衣襟在母熊的身上来回蹭了几下。“现在行了。”亚伯说道。他回到洞穴里,抱起小熊,“我让你成了孤儿,不过我一定尽力让你快乐,你要相信我会同你的妈妈一样。”

小熊不再挣扎,因为此时亚伯身上充满了母熊的气味,对于小熊来说,要识别出这不是自己的妈妈的确太难了。小熊将头放在亚伯的臂弯里,呼呼地睡着了。而亚伯,为了不吵到这个小家伙,连走路都努力不发出声音。

这时,在亚伯的农场里,一场悲剧正在发生。亚伯有一只叫珍妮的猎犬,这是一只棕色的长毛犬,它刚刚生下六只小狗宝宝,但非常不幸,其中五只小狗宝宝刚出生不久就死了。整整两天,珍妮一直待在昏暗的窝里看护着它唯一活着的孩子。但这天早上,珍妮去吃早饭的时候,亚伯的公牛们冲进了它的窝,跌跌撞撞地把唯一存活的小狗宝宝也给踩死了。

接下来的一整天,珍妮都在围着自己的窝打转,它抽泣、哀号,并凝望着墙角已经死去的小狗宝宝。

亚伯回到了农场。看到主人臂弯里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伤心的珍妮又一下子燃起了希望。

珍妮兴奋地朝亚伯摇着尾巴,将前爪搭在他的衣服上,用舌头去舔他手里抱着的正在熟睡的小家伙——那只小熊。开始时,亚伯还有些疑惑,但是当他看到墙角已经死去的小狗宝宝时,便恍然大悟了。“珍妮,假如你想要它,它就是你的了。这样的话,你还帮我省去了不少麻烦呢。”

小熊很快就接受了这种收养,因为它饥饿难耐,亚伯给它留下的母熊毛皮散发出来的气味能使它平静下来。虽然它的新妈妈外形看起来特别小,还有着令它不安的气味,但是在它的眼里,这位新妈妈有个最大的优点——可以将它的肚子填饱。珍妮精心地喂养小熊,并不断地舔舐、呵护着它。珍妮的奶水充足,小熊每次吃完奶,肚子都鼓得像个小西瓜。

很快小熊就接受了亚伯的牲口棚,并认为这里就是自己住的地方——它早已忘记了山那边自己出生的洞穴。

珍妮天生就是一位好妈妈,如果它的孩子还活着,它一定会利用自己的闲暇时光尽心地照顾、爱护它们。当然,也会为了它们的成长毅然决然地给它们断奶。

然而,现在的珍妮对小熊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它并未将这个意外而来的义子当成普通小狗来对待。它对小熊十分溺爱,对小熊的爱甚至超过对它主人的爱。如今,珍妮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小熊过上更好的生活。

开始时,小熊很瘦小,现在它以惊人的速度在成长,珍妮觉得这都是自己的功劳。它从未想过给小熊断奶,直到小熊自己决定不再吃奶,而是去吃厨房里的美味。

不过,即便不能再喂养小熊,珍妮也依然陪在小熊身边,做小熊坚定的朋友、玩伴和守护者。

小熊虽然顽劣,但是心地不坏,为了报答养育之恩,珍妮的每一个动作它都尽可能地模仿。然而它模仿的时候,只能偶尔发出“汪”的叫声,除此低沉的单音节以外,它就只会呜咽几声,这表示它饿了。所以“阿汪”便成了小熊的名字,并且小熊也很快对这个名字有了反应。

富有同情心的亚伯也很有洞察力,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推断,阿汪已经认为自己就是一条狗了。现在,对于珍妮亲昵的示范动作亚伯不再鼓励,并开始打击珍妮要将小熊培养成小狗的念头。有一次,珍妮为了表达对亚伯的热情,弹跳起来,并将前爪搭在亚伯的胸前,结果被亚伯果断地喝止了。虽然珍妮这样做是为了表达对主人的热情,然而,如果一头700磅左右的熊也模仿这样的动作的话,亚伯就有点儿无法承受了。

亚伯和妻子没有孩子,家里只有一群体形不大的猫。阿汪以为自己是一条狗,这种错觉使史密斯夫人和小猫们也将它当成了一条狗。只要史密斯夫人心情好,就允许阿汪在屋子里活动,并给它一些小点心吃。在阿汪小的时候,小猫们会用爪子挠它;当它长大后,小猫们仍会友好地挠它。

珍妮的腿脚显然要比阿汪灵活,有时候它会在后面追赶阿汪,阿汪就慌不择路地逃窜。当阿汪从厨房逃出来的时候,史密斯夫人会极为生气,将扫帚狠狠地砸向阿汪的屁股。在这时,亚伯往往会静静地坐在木头堆上,若有所思地吸着烟,并且对阿汪这个可怜的“逃犯”抱着满心的同情。

阿汪心地善良,因此,大多数家禽都很喜欢它,只有一头猪例外。这头猪嗅觉灵敏,是无可救药的怀疑主义者,它始终认定阿汪不是一条狗,而是一头熊。一看到阿汪,这头猪就会紧张地尖叫。

来到农场的第三年的秋天,阿汪总有一种压抑的感觉,它总觉得亚伯的农场里少了些什么。

丛林深处透出的气息越过农场和田野,神奇地吸引着阿汪。阿汪感到阵阵不安,有种神秘的力量在召唤它,搅动它的心扉,使它热血沸腾、无法安宁。

一天早上,亚伯去喂马时发现阿汪不见了。他并不惊讶,只是非常难过。他努力去安慰珍妮:阿汪会回来的。不过珍妮并不能理解他的意思,它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阿汪热血沸腾地奔跑着,它已穿越了最远处的农场和草原。有一种欲望驱使它向塔糖山荒凉的山腰奔去。在这个青黄交接的季节,齐腰深的灌木丛中遍布着如蓝宝石一样的蓝莓。

在这里,阿汪贪婪地享用着它的盛宴,不过它有一种感觉,自己来到这里并不只是为了蓝莓。这时它看到一头年轻的母熊,皮毛光滑,精致的黑色口鼻处满是蓝莓汁。看着眼前的年轻母熊,阿汪呆住了。在它眼中,这条“狗”有着令它难以抗拒的魅力。虽然才刚认识,但是和它慈祥的狗妈妈珍妮相比,这条“狗”对它来说要更为重要。

开始时,看到阿汪用力摇着短小的尾巴向自己示好,年轻的母熊还有些疑惑,但是后来它觉得这个追求者还挺可爱的。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的时间,阿汪和年轻的母熊在梦幻般的金色的秋天里漫游。在这段时间里,阿汪忘记了农场、主人,也忘记了抚养它长大的珍妮。

第一场霜冻降下时,阿汪和它的伙伴渐渐对彼此失去了兴趣。年轻的母熊友好地与阿汪分了手,然后离开了。它没有什么打算,只是想满足自己日益增大的胃口,毕竟它要囤积脂肪,以便在某个山洞或者枯树里冬眠,捱过漫长的冬天。

此时,熟悉的农场以及厨房里的美味常常浮现在阿汪的脑海里。这个荒野不仅冷,还十分寂寞。对它来说,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呢?于是,它不再在树桩底下寻找蚂蚁,而是直接奔回农场的家。

当它回到农场的时候,只看到一片被烧焦的废墟,被火熏黑的烟囱竖立在废墟上。大概在十天前,这里经历了一场森林大火,亚伯的家和方圆一英里的树木都在这场大火中化为灰烬。今年进行重建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亚伯打算先搬走,等春天的时候再修复他的房子。

阿汪接受不了眼前的一切,它不断哀鸣,闻闻这儿,嗅嗅那儿,伤心地绕着这片废墟走了一整天。因为觉得被抛弃了,它感到非常痛苦。现在,即便听到那头视它为敌人的猪的声音,或者被史密斯太太用扫帚打了屁股,它也会万分高兴。然而,就是这么一点儿安慰现在也不会再有了。

第二天,饥肠辘辘的它又一次进入森林去觅食,而不再幻想家里美味的培根。

只要还没到寒冬,觅食就并非难事,它可以刨树根。天气一变冷,蛆虫、毛毛虫、甲虫的行动就会变得迟缓,而且也有蜜蜂和黄蜂的巢穴,虽然会被蜇,但是蜂蜜太美味了。

阿汪的看家本领是捉田鼠。它会在田鼠窝旁静静地守着,田鼠一旦出窝,它就会迅速地用爪子拍下去,将田鼠一举擒获。但是,寒冬来临后,冰雪覆盖了湿润的草地,田鼠洞被足有三英尺厚的积雪堵住,阿汪的生活就变得难以维持了,它沉浸在深深的痛苦之中难以自拔。

这一天,它又一次满心悲伤地回到农场,结果看到一头老黑熊在附近游荡。这时,回到农场的还有亚伯一岁大的小牛,因为大火,这头小牛逃到了荒野,后来迷了路。现在它瘦得只剩下皮包骨了,因为为了回到农场,在持续一周的时间里,它都在用蹄子踢开积雪,以扒出的枯草为生。它站在废墟后面的雪堆里,眼神中满是绝望。

那头老黑熊正饥饿难耐,它听到小牛可怜的叫声后跑了过来,一爪子拍在小牛的脖子上,结束了它的生命。

正在附近的阿汪恰好也听到了小牛低沉的呻吟声,在它赶到的时候,可怜的小牛已经被杀死了。

事实上阿汪还记得这头小牛,它也是主人的财产。小牛小时候常常向它舞动刚长出的角。此时,看到惨死的小牛,阿汪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用尽全身的力量把凶手——老黑熊,压在身下。

这头老黑熊脾气暴躁,阿汪的公然挑战让它怒不可遏。瞬间,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搏斗,阿汪的鼻子被老黑熊弄伤了。老黑熊已然年老体弱,与这个年轻力壮的对手搏斗,它渐渐感觉力不从心了。

然而恰恰是跟老黑熊的搏斗,触动了阿汪最敏感的神经,激发了它内心深处的野性,于是这场对决的情况发生了逆转。搏斗进行了还没到一分钟,阿汪就开始了最猛烈的还击,老黑熊根本无力招架,最后只得屈服求饶。

当亢奋的心情恢复平静的时候,阿汪在死去的小牛身边躺下。风猛烈地刮着,小牛的身体恰好能为阿汪挡风。小牛已经死了,尸体也已残破不堪,然而对于阿汪来说,这是一条联系情感的纽带,能够让它回忆起过去的美好时光,并且这是亚伯的财产,它躺在小牛身边,守护着主人的财产,这能给它带来巨大的成就感。

阿汪觉得越来越饿,不知不觉地,它会吃一口身旁死牛的肉。开始时,它还心怀愧疚,会紧张地偷偷向周围瞄一眼,但没过多久,这种愧疚感就消失了。

两天后,除了啃不动的牛角和牛蹄,阿汪已经将小牛吃光了。腹中空空的阿汪不敢再待在这里了,它决定再次上路,开始又一次的流浪。

三天后,饥饿的阿汪来到一片它以前从未到过的丛林。这片丛林里面有人居住,阿汪的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它沿着蹄印找寻,闻到了一股香味,虽然微弱但很诱人,在寒冷静止的空气中飘散着。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待了几秒钟,又仔细地闻了一下——猪肉和豌豆。哦,没错!阿汪异常兴奋,它沿着小路猛冲直下,接着一个伐木营地出现在它面前。

在阿汪眼中,有人类居住的地方代表着友好、服务和庇护,它毫不犹豫地跑了进去。

除了烟囱里飘出的炊烟,这里人类的痕迹并不是太多。门是关着的,不过阿汪知道,只要用力抓挠它,门就会打开。它试着抓挠了一下,然后停下,静静地等待回应,这时从门内传出沉重、舒服的打鼾声。

现在是早上十点多钟,营地的厨师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正躺在床铺上睡觉。

阿汪继续抓挠着,还伴随着呜呜声。它蹲坐下来,以使两只爪子更方便去扒门。这一次,它非常幸运,恰好抓住了门的弹簧栓,突然将门打开了,它的一半身子越过了门槛。可它并不打算就这样唐突地进去,它犹豫了一下,冷静地扫视了一下屋内,然而它有一些失望。

打鼾的男人突然醒了,从床铺上直起身子盯着阿汪,而阿汪看到的是一个圆脸、长着红色胡子和头发的表情惊愕的男人。

阿汪原本想找到亚伯,结果却只找到这个陌生人,所以它克制住了冲进去的冲动。它的半个身子越过门槛,剧烈地摇动着屁股,晃动尾巴以示友好。

假如那个男人可以冷静观察,或者有些许智商的话,都能够判断出阿汪的这一系列动作代表着友善。只不过这个厨师过于紧张了,他被突然出现的阿汪惊吓到了。恰好,一支枪倚靠在床铺旁边的墙上,他立刻伸出多毛的大手把枪抓在手里。

阿汪更加讨好地摇着尾巴,又满怀希望地往前走了一步。就在这时,枪口喷出了一道蓝白色的火焰,声音震耳欲聋。

厨师的枪法并不好,子弹像大黄蜂一样嗡的一声从阿汪的头顶擦过,并没有伤到它。阿汪转过身,想看看男人射猎的是什么,如果射中了,它会跑过去将其叼回来交给这个男人——这些都是珍妮和亚伯教给它的。但是它一无所获,它讨好地呜呜叫着,再次冒险进入房子里。

慌乱的厨师想找到另外一颗子弹,但没有成功。他记起其他的子弹都放在了门旁的箱子里,于是他缩回床铺上,尽量不引起阿汪的注意。同时,他希望炉子旁边板凳上的培根会吸引阿汪的目光,使他找到机会迅速跑到门旁。

阿汪并未胡作非为,因为它始终记着珍妮对它的教导。但是它实在太饿了,它要做一些事情,以便赢得这个圆脸男人的好感。阿汪有些着急,满心烦躁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突然发现门旁边的地上躺着一双脏兮兮的牛皮长筒靴。于是,它用嘴叼起了男人的一只长筒靴——就像它的养母珍妮为主人做的那样——来到靠近床铺的地方,然后把它放在地上,表示自己的友好。

现在,厨师虽然仍处于惊吓之中,但他也不会傻到还不明白这头熊的用意。阿汪的这个给他衔靴子的行为消除了他的顾虑,如今,他终于确信这头熊没有丝毫恶意,于是他从床铺上坐了起来。“宝贝,”他说,“你好!你到这儿来做什么?你到底想要什么呢?”阿汪这个大块头听到人类的声音后,努力地摇动着它的屁股,在地上打滚,讨好地叫着。“这样看来,它将自己当成一条狗了呢!”厨师想了想,喃喃自语道。随后,厨师想到了一些传闻。“我还真有些感兴趣呢!”他说道,“这头熊说不定真的是被亚伯驯养过的那头。亚伯之前养过一头熊,他家着火后他就搬到伊斯特那里去了。”他坚定地起身,想给阿汪弄些吃的。他知道熊喜欢吃甜的东西,所以在桶里倒了很多的蜜糖。

伐木工人回来吃饭时,阿汪正躺在炉子边睡觉。看到这样一头巨大的熊,他们都被吓了一跳。没有人敢靠近炉子旁边吃饭,厨师却用他的大手拍了拍阿汪的屁股,然后随意地把它推到了墙角,这让他们感到惊奇。“这头熊似乎把自己当成狗了!”厨师解释道,“因此我让它和我做伴,它会给你们叼鞋、叼袜子,不管什么。这地方有一只猫、一条狗之类的,还能有个家的样子。”“你说的对!”另一个厨师回答道,“但是大概在一个小时前,我们听到了枪声,是你开的枪吗?”“哦,那是一个小小的误会,在那个时候我和它还不熟。”厨师略有些尴尬地解释道,“现在我们已经很熟悉啦。”消失的野牛群

有着如狮子一样巨大的头颅、头上长着弯角的野牛群,慢悠悠地集合在一起。它们马上就要开始往南方迁徙了,然而,由于敌人的长年骚扰,它们的队伍遭到重创,已经四分五裂,就算是经验丰富的、最凶悍的老野牛也察觉到了目前的危机。

以前,面对敌人,野牛的攻击方法既简单又直接——那就是一拥而上,不停地用蹄子踩踏对方,直至敌人被踩成肉酱。用这个办法对付宿敌效果显著,野牛的队伍也一度因此壮大。

然而,如今新的敌人——白人殖民者出现了。他们冷静、勇敢、狡诈、贪婪,还有枪。面对新的敌人的攻击,野牛遭遇了无数次的失败。野牛群越是壮大,人们对它们的追杀就越是乐此不疲。面对人类的残酷杀戮,野牛的数量日益减少。

现在,野牛南下迁徙的大幕正慢慢拉开。

从相距很远的高处望去,这支队伍整齐划一,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有数不胜数的小野牛穿插其间。这支队伍中的野牛在南下的过程中步调保持一致,好像有一种无比神圣、亘古不变的力量在维持着秩序。

强壮的野牛们经常互相较量,然而决斗归决斗,任何决斗也无法阻止野牛队伍南下的势头,因为北方只有肆虐的狂风暴雪,而南方的草场则有充足的阳光,这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它们。这支队伍声势浩大,壮观无比。野牛们吼叫着,震耳欲聋的蹄声在它们途经之地回荡着,甚至整个平原都为之震动。

在迁徙的途中,野牛群会遭到敌人——包括身手矫健、皮毛灰黄的丛林狼和饥饿的灰狼的包围和攻击。丛林狼的目标只是那些弱小的小野牛,和它们相比,灰狼的杀伤力要更大,一匹灰狼足以将一头满周岁的牛犊杀死,因此野牛们对灰狼保持着高度警惕,同它们保持着一定距离。此时,灰狼已经潜伏了两三天,它们行动之间无声无息,十分机敏地追随在野牛群的两侧,偶尔也会沿着野牛踩踏过的地方前进。

在大部队右侧的最外围,也就是大部队的西边,有一个小而紧密的野牛群,在这个队伍中,有十多头成年母牛和两头公牛。一头年轻力壮的公牛在整个队伍中似乎担任着警卫的角色。另外一头有一双敏锐、机敏的眼睛,体形庞大的公牛——在之前多次的艰难迁徙中,它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带着王者之风统领着这支队伍。

这头棕色的公牛首领现在有些心神不宁,它内心深处隐隐有着某种恐惧。在以往的迁徙过程中,虽然危机四伏,但是,它总是精明干练、勇敢无畏,甚至在面对狼群时,它都不屑于摇动头顶如弯刀般锋利的尖角。

对另外一些敌人,它还是带着些敬畏的,那就是印第安猎人,以及为数不多的白人,野牛的数量逐年锐减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这些白人。不过它非常熟悉人类的策略,也知道怎样应对,即便面对可怕的枪林弹雨,它也能保证带着队伍顺利逃脱。

它的恐惧源自某种未知的事物,而且这种恐惧还日益增加。

目前这附近并没有敌人,野牛队伍持续向南推进。秋日夜晚,在寒霜的作用下,野牛十分清醒。早上,霜雾将野牛包裹起来,它们的鬃毛上挂满了霜,鼻子里呼出的水蒸气凝结成了白气,在晨光下袅袅上升。

此时牧草还算丰盛,野牛们都满怀信心。野牛首领不时抬起它红色的鼻子,嗅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气味,警惕地注视着右侧远处山坡的坡顶,似乎未知的灾难就要从那里降临。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牛群安然无事,弥漫在野牛群中的紧张焦躁的气氛渐渐消散了。但是,野牛首领靠着自己的机警和直觉,感觉到危险就要来临了。有一点必须注意,不管多么焦躁不安,它的脾气也不会因为长时间的紧张而变得暴躁,无论在什么时候,它的小队伍都信念坚定,行动井然有序。

它们的生活还和往常一样:打闹、进食、前行、休息。一天早晨,小队伍来到了一个山丘上,野牛首领站在山丘顶上查看四周。而此时,其他的野牛群也恰好来到附近休息。野牛首领能够清楚地看到下面的一切,它非常喜欢自己现在的位置。

另一个野牛群中,一头年轻力壮的野牛取代一头老野牛,占据了领导地位。老野牛受了伤,一瘸一拐地靠近旁边的野牛群,但遭到了同伴们无情的拒绝。看到这里,野牛首领毫不动容,因为在它眼中,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自然界优胜劣汰的定律。

而当它看到,四头体形巨大的丛林狼包围了那头受伤的老野牛,凶狠地撕咬它,老野牛发出悲惨的叫声时,它非常气愤。对野牛首领来说,此时这个事件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因为它无法容忍丛林狼的胜利。于是它发出一声怒吼,向山坡下冲去,它的小队伍中的其他野牛都吓了一跳,但立刻紧跟着它的步伐,低下头,顺次而下。

丛林狼龇牙咧嘴地咆哮着,但根本不能同野牛们抗衡,于是放弃猎物仓皇逃离了。丛林狼逃走后,野牛首领的怒气逐渐平息,它平静地带领自己的小队伍回到了山坡上,后面伴随着其他野牛困惑、敬畏的鼻息声。

野牛们继续进食,就好像刚才的事从未发生过一样。但是没过几分钟,刚刚啃了几丛新鲜绿草的野牛首领又停了下来,它抬起头,又一次仔细观察着远方。这之后,它就没有了任何进食的欲望。因为一支马队出现在它的视线中,马队的每匹马上都坐着一个印第安人。现在,它的小队伍已经在印第安人的捕猎范围之内了——它深知,使自己的小队伍处于整个大部队右边已经并不那么安全了,于是它决定带领自己的小队伍加入大部队。

此时的野牛首领明显是一个入侵者,但它半未遭遇任何抵抗,因为它体形健壮、勇猛果敢、富有经验,面对它的到来,周围的野牛都没有勇气同它决斗。起初它获得的草地非常少,然而它并未抱怨,也没有向其他野牛发出挑战。渐渐地,其他野牛不自觉地为它让出了一条路。野牛首领继续巧妙地向大部队的中心前进,经过几个小时的移动,它终于成功地将自己的小队伍从外围带到了靠近大部队中心的位置。

印第安人的马队贴近了野牛群的两翼,然后随意选取狩猎目标。他们的杀戮是为了得到野牛肉,而并非为了娱乐。他们的目标是那些身体健壮的年轻野牛,且猎杀会适可而止,因为他们手中的弹药有限。

印第安人已经跟随野牛群好几个小时了,外围的野牛惊慌无措,然而大部队前面的野牛们却不受丝毫影响。有时,一些脾气火爆、有勇无谋的野牛会盲目地冲向这些印第安人,不过,枪一响它们就没命了。而野牛首领呢,它早已预料到这一切的发生,也早就有了防备。

因为印第安人的猎杀,野牛大部队外围两侧的野牛数量迅速减少。一旦发现自己的小队伍已经处于危险地带,野牛首领就抓住每一个机会带领它的小队伍前进好几百码,挤进大部队的中心。

印第安人的捕猎在几天后终止了,但灰狼和丛林狼的尾随又开始了。暂时的安宁并未让野牛首领感到高兴,相反,它无时无刻不在保持着警惕。此时,天空中万里无云,天气炎热。又饥又渴的野牛将它们遇到的每个水坑里的水都喝光了,它们经过的地方扬起令人烦躁的滚滚灰尘。

这几天的安宁只不过是更大的挑战和危机的前兆,一队白人不知从何处来到了这里。他们包围了野牛群,从野牛群的各个方向同时发动攻击。和印第安人相比,他们显得更加无情、血腥、残酷,他们杀了更多的野牛,且只要野牛皮,不要野牛肉。

每个白人猎手都在抓紧时间杀戮野牛,杀完一头野牛后,立刻又瞄准更多的野牛。晚上,他们安营扎寨,到了早晨天气还微凉的时候,就骑着不知疲倦的北美野马对行进缓慢的野牛继续大肆杀戮。

他们在路上匆匆扒完野牛皮后,就随意地将野牛尸体扔到草原上,于是草原上随处可见狼群和以食腐肉为生的乌鸦,这个场景同和煦的阳光照耀下的草原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白人的杀戮持续进行一周后,每头野牛都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中,它们加快了前行的步伐。

白人屠夫们终于得到了满足,留在了野牛群的后面。

经过这几次的波折,野牛的数量已经减少了近三分之一。现在,野牛们又放缓了脚步,好像已经忘记了此前发生的恐怖杀戮。野牛们来到了河的右岸,之前河水特别浅,但因为刚下过一场大雨,现在这条河里水流湍急。

之后的一天,高温闷热,空气中好像又有一种让野牛们躁动不安的味道。野牛们不再进食,一些年老的野牛嗅着空气中的气味,似乎预感到某种未知的灾难即将来临。

到了下午,出现了一股神秘莫测的粉黄色的雾气,雾气在东南面河水的上方飘浮着。突然之间,这股雾气迅速扩大,遮挡了湛蓝的天空,它以惊人的速度移动着,整个平原顿时被粉黄色阴影给笼罩了。

突然,一个巨大的黑黄色风柱出现在这粉黄色的雾气中央,它带着惊人的力量急速扩张,就像一摞叠起来的圆形斗篷一样急速地旋转着,将其所过之处的一切物体都吸入体内。

野牛首领带领着它的小队伍来到野牛群的最前面,它一动不动地站着观察了一会儿,直到确认了这场飓风的确切行进方向。突然,伴随着一声大吼,它向前冲了下去,好像要开始同命运抗争了。它带领的野牛紧随其后,每头野牛都坚信它的判断力,它们抛开所有的恐惧和疑问,冲了下去。

大约两分钟后,整个天空都成了黑色的,飓风像妖怪一样嘶叫着扫过河流,河水顿时被吸了上去。飓风发出的声音像一张巨大的网,将野牛群雷鸣般的奔逃声都盖住了。

野牛首领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其他野牛们则极度恐惧,连四肢都发软了。幸而,野牛首领已经弄清了飓风的前行路径,它带领自己的小队伍躲开飓风的路线,安然度过了这场危机。然而,后面的许多野牛却被飓风卷进气流中,如同秋风扫落叶一样被抛向空中,然后又狠狠地摔向地面。

过了很长时间,天空终于慢慢变亮了,暴怒的飓风消散了,河水拍击礁石和河岸的咆哮声又能听到了。又有整整三分之一的野牛在这场灾难中失去了生命,幸存的野牛仍在颤抖,然而一想到还饿着肚子,它们就又开始啃食落满沙尘的草。

接下来的几天,剩下的野牛开始穿越那条挡住它们去路的河。在过河的时候,大多数年幼的野牛都被汹涌的河水冲走了,不过野牛首领带领的小队伍没有一点儿损失。在这几天中,野牛首领没发现任何危险。

现在,它们所在的地方雨水充足、青草丰美,它们原本想在这里做短暂停歇,好觅食休整,但是,白人又一次出现了。

一看到这些可怕的敌人,野牛首领就机警地带着它的小队伍向整个野牛群内部移动,这样它们就能得到外围野牛的庇护。白人又开始了野蛮的杀戮,这一次他们不为野牛皮,也不为野牛肉,只是为了获得杀戮野牛带来的刺激。

为什么要进行这次杀戮呢?原来,白人的一个骑手的马踩到了一只獾的洞穴里,结果他从马上摔了下来,被一头受伤的野牛用角戳伤了,这激起了白人猛烈的复仇欲。

这些白人发现,和往年相比,今年的野牛的数量少了很多,“必然是那些印第安人抢走了咱们的猎物。”他们大喊道。他们思索着,这个野牛群继续向南前行,必然会遇到南部的印第安人——那里的印第安人主要是靠野牛生存的,而这些白人最看不上那些印第安人。于是,这些白人产生了一个想法,他们高声喊道:“咱们来教训一下这些红皮肤的印第安人,将这些野牛全都杀死,饿死他们。”

灭绝野牛的计划开始实施,白人包围了野牛群,想将野牛的队伍打散,然后一个个消灭,一头不留。

这些白人非常熟悉野牛的生活习惯,他们心里清楚,当野牛前进的步伐被挡住时,它们就会集体冲上去,将前方的阻挡者践踏于蹄下。

一些白人分别埋伏在野牛群的两侧,野牛们没有注意他们。另有三个白人骑着马,将野牛的去路挡住,野牛们看到他们,非常愤怒,它们哞哞叫着,刨着土,低下头,亮出它们锐利的武器——双角——它们好像已做好准备将这些白人屠夫消灭光。

然而,在这些愤怒地哞叫、奔跑的野牛即将接近前面的白人时,枪声响了,随即,一头接一头的野牛无助地倒在了白人猎手的枪口下。

枪声的效果显著,野牛群的洪流被分开了,野牛们漫无目的地奔向四面八方。在野牛们看来,枪的火焰好像随处可见,所以它们不敢再次对那些白人发起攻击。

不过,有一个小的野牛群却让白人猝不及防。

现在野牛首领站在了队伍的前面,它已经站在风口浪尖之上,如果它从众的话,便同样会到处奔逃。但是它没有,因为它知道自己应该做的不是逃亡。

这一路走来,它每一天都过得胆战心惊,无时无刻不保持警觉。此时此刻,它却有一种无所畏惧的释然。于是它径直冲了下去,向骑着马的白人冲去,像往常一样,它带领的野牛也追随着它。看到一队野牛直冲了过来,马上的白人想逃跑,却没有那么幸运。

野牛首领看准了白人首领的马,用它弯刀一般的角将马肚子狠狠刺穿了,马倒在了地上。野牛首领带领的队伍从白人首领和他的马身上踏过,不一会儿,他们就变成了肉泥。

第二个白人的马反应快,受惊后驮着他疯狂地逃走了,所以他还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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