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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6 1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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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储朝晖

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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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常识做教育

回归常识做教育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回归常识做教育作者:储朝晖排版:情缘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17-10-01ISBN:9787567565500本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面对教育的不完美

1981年秋天第一次知道陶行知,到屯溪的延安路看了他的生平事迹展览,便被他吸引了,此后写了首自勉打油诗:

八一秋风撩醒思,志立教育造新世;抛却身边半根草,人类优教度此时。

由此确定了自己“教育是我的职业,研究是我的生命,把教育办得更好是我的人生目标”的人生定位。

自1983年开始作教育与社会调查,30多年来对教育实地调查、实践、思考,积累了太多的心里话。其实这些话或许都是常识,但没有这些经历和体验的人尚不知道这些常识。于是现实中的教育被各方面的压力挤得类似腌菜粑,既不好看,也不好吃,总是酸溜溜的,甚至对人的健康成长发展还有不小的伤害,但人们不得不把它放在嘴里嚼个不停,甚至还要被迫咽下去。

到了知天命之年,这些心中的常识常被一些媒体约稿掏出来,但都比较零碎。多位出版人都跟我说:你何不将它们结集出版?可一直忙这忙那没时间做这件事。直到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一再敦促,才有这个“教育评辨”系列的集子出来。

书中所收文章是最近十年来各媒体约写的稿子。这些文稿确实是我就所思考的问题写成,事先没有设计整体框架,但与教育的实际问题紧密扣合。将该系列取名“评辨”是由于所收文章基本采用了评论辨析的文体和表述方式,对现实教育各个方面有批判、鞭挞的意蕴,也有讲理、分析的成分。

总体上我觉得中国教育经过近70年的“齐步走”,走得人们都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独自去走路了,不会一个人依据自己的兴趣自主地迈开步子;近一二十年又以同一个起跑线为标准,让不少人产生“起跑线上的恐慌”,所有的人都想挤进同一个跑道赛跑。从遵从人的成长发展规律看,齐步走和所有人在一条跑道上跑步都不对。“散步”才是治愈中国诸多教育病的良方。因为散步是自由、自主地随意走,每人确定自己的目标,不按规定的路线和路程,自己选择时机和路程长短,这样每个人才能成长为最好的自己。中国教育当下需要的正是每个人自主地迈出自己的脚步,以自己适合的速度、方式,朝着自己认定的方向、目标,用自己的头脑思考如何走,这样才能从根子上解决教育的各种问题。

这个系列对每位教育当事人是清醒剂,从不同角度和路径构成解决教育问题的整体对策体系。中国当下的教育问题,就好比是一枚硬币,或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多面体,它的一面是各级政府,另一面是参与教育的民众,还有一面是媒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其中起着联络、反馈以及其他各种作用。当人们对政府的某些做法不满时,可以找到政府这些做法的民众基础、媒体的盲视、社会组织的无能;而当人们审视教育上的不当行为时,发现它又与体制以及政府的某些政策和做法相关,与政府管理者的素质相关,也与社会各方面的见识和发展水平相关。

表面看来这些问题好像无解,其实这个解有多个方面,多个主体。这个系列就是基于这样的假定去从多个方面求解中国教育问题。每一位读者,每一个与教育相关的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言行、选择、表达、参与改变当下不完美的教育,也都可以运用自己的理性和思考改变教育,改变自己的生活,乃至改变社会。

如果这个社会有更多的人这样想,并身体力行地去做,那么教育和我们的生活就会一天天地好起来。储朝晖2017年于北京—— 第一辑 ——最不能丢的是教育良知教育如何令人“放心”

动车追尾,会立马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然而,社会上还有一些领域,“追尾”事件并不立即产生显见的严重后果,但若处置不当,其更大、更严重的后果将在若干年后全面暴露,而这样的领域,却往往为众人所忽视。

教育就是这样的一个领域。可以作为例证的有:30多年来,各省市高考头名往往在人生与职业上表现平平;历次数、理、化、生各科国际奥林匹克竞赛金奖得主,并未成长为相应领域的前沿专家;恢复高考后进入大学的学生,已有众多人成为两院院士,而其中本科阶段在众多人追慕的清华北大上学的,仅寥寥数人。

这些表面上似乎没有多少相关性的问题,却有着相同的或相重叠的原因,就是整个社会在“心”的放置上出了问题。那些被同代人羡慕的人,一度占先而未能远行,根子在哪里呢?根子就在当初他们把心放在考进重点学校上,放在得一个国际奖上,而不是放在对真实的自然奥秘和社会问题的探索上。而这背后更深一层的原因是,社会对“心”的置放的强势驱动,使他们失去了真正的自主,形成了被动的人格,离开学校脱离老师以后,就失去了自我,最终导致他们不能长远发展。

事实上,中国教育以及众多社会方面,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学、大学,从政治、经济、社会到个人生活,都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心不知道放哪儿。房价高涨引发何处安身的问题,人们会很容易感受到;然而更为深层、更为本质的如何放“心”问题,却少有人真正意识到,但它已经成为目前教育乃至整个社会发展当中突出的实际问题,由此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也已经频频出现。

从个人的成长和生活角度看,如何安身立命的核心在于如何放“心”。从社会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的角度看,“心”的误放是其深层根源。减少和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不能仅仅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在一个长久缺乏独立思考的人群中,“心”的置放成为一件很难的事。

放“心”之所以成为难事,是有其社会背景的。社会从外部决定着对不同内构的“心”的选择,个体根据选择构建自己的内心。现在选人用人的机制就决定了具体某一个个体的“心”怎么去放:政治狂热时,会有更多人选择将“心”放到政治筐里;经济至上时,会有更多人选择将“心”放在经济篮里;功利主义盛行时,就有更多人把“心”放在功利上;分数崇拜会导致更多人有“分”无“心”;痴迷于自然奥秘的社会氛围,能使更多人放“心”于探究真理,将“求真”作为自己的理想与追求;致力于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氛围,能吸引更多人放“心”于创造理想社会。

在一个常态的社会里,崇尚是多元的,每个人依据自己的体验独立思考,依据对社会的感受自觉地放“心”,依据对社会的选择建构自己的“内心”。当社会中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改变这种状态的时候,放“心”就会走向偏态,就会让一部分人被“放心”,最终必然引发巨大的社会问题。

经历了30余年的高考,已经将越来越多的人的“心”吸引到对分数的追逐上,以致越来越多的人对自然奥秘不感兴趣,对社会问题不感兴趣,对他人与社会责任不感兴趣,一心追逐的是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甚至造就了“北清率”。于是,大家的观念进入一种单一固定的模式,传统、保守、功利,这个思维定式限制了很多创新人才的成长,造成教育过程当中大量的人找不到自己恰当的位置,以致“丢心失魂”。

自然,个体也会根据自己已有的“心”的内构进行社会选择,尤其是那些清醒且善于独立思考的个人,当下不少学生用脚投票所进行的学校选择便是这样的例证。然而这种选择是有限的、有条件的,对于更多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来说,要么承受自己“心”的内构与社会崇尚相冲突的煎熬,忍受既有社会规则对自己切身利益的损害;要么被同化,从而成为倾翻整个社会“心”态的一员,导致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而,如何解决放“心”问题,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而且是整个社会体制的设计问题。多元的社会需要多样的放“心”之处,个体多样化的潜能优势是“心”的内构多样的源泉,整个社会的良好心态是由自然、自由、自主的万千“心象”组成的。

改善这种状况,就需要切实解放思想,维护每个人的独立思考权利,阻止单极化过程,杜绝任何力量强制造成千人一脑、千人一面,或强行给人戴上有色眼镜,尤其是年轻人的目标不能只限定于考重点大学,仅限定于得奥林匹克金奖,要自主地把“心”放好,要让“心”去远航。

那么,学校在学生培养上就不应仅仅进行知识训练,更应转向以人为本,涵养德性,启发悟性,增强志性,培育长远的志向,还应培养独立精神、自由思想、合作意识,也就是要“育心”。学校不能将学生屏蔽于社会问题之外,而应引导学生探究如何安身立命,如何解决各类社会问题。

如何放“心”,是比提高分数更难的事,却是一件更重要的事,只有把“心”放对了位置,接下来做其他的事才能够做得更好,我们的国家才能够更加兴旺发达,我们的未来才会更加光明。

无论是教育界,还是社会其他方面,都要明了并切记一个常识:放好了“心”才能远行。教育应补上敬畏生命这一堂课

2013年,河北省平山县两所幼儿园因争抢生源发生矛盾,一家幼儿园园长用注射器将毒鼠强注射到酸奶中,派人将其和拼音本等物装在一起,放到了另一所幼儿园孩子的上学路上,导致两女童误食死亡。另有复旦大学投毒杀害室友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因口角捅死室友案等校园命案。教育领域接连发生类似事件,不能不让人震惊和痛心!

导致这些案件发生的具体原因或许是多样的,但深层根源几乎相同,就是一些人对生命缺乏敬畏感。这一判断并非臆断,我就曾亲历过两次尴尬的场景。一次是天津某商场大火后的第七天,被邀请到天津给一些公立幼儿园园长作讲座,开讲前我提议:敬重生命是做好幼儿教育工作的前提,今天正好是天津一商场火灾中那些遇难同胞的头七,让我们一起默哀一分钟。然而,应者寥寥。另一次则是在芦山地震后的次日,我在深圳参加一个有近两百名中小学校长的集会,现场还有一些中小学生,活动开始前主持人建议为地震中遇难的同胞默哀,然而,应者依然寥寥。

这两个令人心碎的场景,或多或少是一些校园惨案原因的注解,它表明当下即便是在教育行业内部,对生命失去敬畏的现象绝不是孤立的。教育领域里对生命的敬畏感的缺失,正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再深一步追问,这些园长或校长们为何如此?有人或归因于他们的人文素养不高,有人或归因于整个社会功利思想的影响。然而,教育领域本身的问题亦难辞其咎:现有校长、园长的产生和履行责任过程中只存在向上负责的机制,没有对学生生命和终身成长发展承担责任的有效问责机制。唯有等到发生命案,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中间存在一个长长的责权虚空空间。所以许多学校长期实行的是考试分数高于生命的教育,从这样的学校走出来的学生,自然难以得到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教育。

早在80多年前,陶行知就明言:中国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翻身?要等到人命贵于财富,人命贵于机器,人命贵于安乐,人命贵于名誉,人命贵于权位,人命贵于一切,只有等到那时,中国才站得起来。

没有对生命的敬畏,就谈不上任何教育。当下与教育相关的部门,再也不能仅仅是看着学生们“感谢舍友不杀之恩”而无动于衷,而是要行动起来,从建立敬重生命的底线开始,从思想理念、管理体制、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入手,完善当下的教育,补上敬畏生命这一堂课。及时兑现教师工资是政府的义务

2015年,山东济南、安徽肥东等地先后发生教师集中讨薪事件。类似事件2014年也在多地发生,虽然教师一方与当地政府就是否欠薪和欠薪多少问题说法不一,但依据调查,欠薪事实确实客观存在。

自1950年以来,由于国家对教师生活实行了“包下来”的政策,我国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一直受到重视,却又一直未得到完全彻底的解决。应该说,60多年来,相对于教师工作的专业性以及所内含的劳动价值,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总体收入是偏低的。大多数教师以奉献精神做了大量不为人知的工作,难以以有限的薪金加以衡量。这种情况决定了中国教师通常对讨薪难以启齿,同时对欠薪的承受能力相对较弱,一遇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外部因素,就会成为矛盾触发点。

由于教师工资调整机会少,每次调整都是小幅度的微调,跟不上社会其他行业工资上涨的步子,所以在经济紧缩时期,教师职业会显得相对稳定,教师工资显出一定的优势;而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教师工资就显得相对较低。目前中国正经历一段较长时间的经济增长和物价上涨,依据过去60多年的发展情况预测,未来中国即将进入一个教师工资问题多发期,各级政府对此应该有充足的认识,提前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是应尽的责任(《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政府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该正常增长的就应增长,曾经给过承诺的就应该不折不扣地兑现。找借口不执行政府已经发布的政策文件,这种推诿在网络时代难以长久维持。失信于教师而引发的教师停课讨薪,也会在学生心中留下政府缺乏信誉的印象,给社会发展留下长期负面影响,或将积累成更多更大的问题。

有调查表明,总体上各地是有足够的财力保障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一些地方的教师欠薪是由于财政经费使用不当,上了一些不该上的项目,导致多年多项欠账累积,以及财政经费使用上的不公开不透明。从这个角度而言,一个地方是否存在教师欠薪问题,是判断当地政府是否清正廉明、健全运行的一个外在表征。在这方面,各地人大和教育督导部门应依法履行督政职责,对教师欠薪诉求进行及时调查,督促政府及时整改,以免引发新的矛盾和事态扩大。

各地在处理教师讨薪事件时要避免简单的维稳思维——凭主观臆想把教师当成不稳定因素,采取粗暴的压制做法,制造不必要的对立。应切实保障教师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畅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即便是各方存在误解,也要找到误解产生的原因,通过有效沟通,倾听教师意见,消除误解。在充分调查、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依法解决相关问题,依法妥善解决教师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建立法治政府的实践。教师“被慈善”说明什么

湖南省长沙县委、县政府曾联合发布《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要组织干部,发动群众,完成任务。”这一文件要求教师每天捐一元,并在工资中强行扣除,这一做法与现行各项法规政策是直接相抵触的。

首先,这些捐款的去向不明,仅仅泛泛地说捐款的目的是帮扶贫困。“慈善会在财政局开了一个专户,主要就用在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助居等活动上。”没有具体的捐助对象,没有明细的使用账目,使用过程没有向捐资人公开,也没有监督机制。所以完全可能导致以慈善的名义行非慈善之实。

其次,这一做法完全是非自愿的。这种“捐款”成了工资单上固定的一项,捐款人既不解又不自愿。在他们不完全知道所捐出的钱如何使用的情况下,不自愿不仅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他们对自身权利的正当维护。

更为恶劣的是,这项自2004年就开展的“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原本一年是365元,2010年又提高到了400元,并且长沙县所有的中小学都这样收取。不但未经任何程序涨了捐款额,还变成了强制。这就严重违背了慈善事业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暴露了强捐者本身所做的已经完全不是慈善事业了。

这件事之所以值得关注,是因为这不是一两个孤立的案例。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教师,在补发增补工资中每人被“捐”出两个月工资计4000元左右;淮安市淮阴区教职员工,被要求每人至少捐款500元支持“爱心淮阴”的活动;河北等地教师入职先要“捐资助学”,交钱之后方能入编。

而各地的调查表明,教师基本权益受到各种侵害的例子目前依然很多。令人愕然的是,侵害教师权益的主体中,大多有当地政府部门的身影闪现。发生强捐的“三湘第一县”长沙县经济发展较快,但教师的工资却未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发到位。

全国尚有不少地方,以当地财政困难为由,未能依照国家规定的教师工资标准给教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克扣的方式多种多样:有些不让教育部或省级文件与一线教师直接见面;有些是以编制不足的名义,不给在岗任教的教师入编,从而低工资聘用;有些评上职称的老师,被“高职低聘”拿较低的工资;有些地方瞄准教师入编难,动辄收数万乃至十几万的“入职捐”,让本就收入不高的教师难上加难;有些地方政府以直接在工资中扣除的方式强行向教师借款;有些则以各种名义强行向教师募捐……五花八门,将教师的工资当作唐僧肉,将教师作为索取的对象。

爱心捐助,济贫扶困,本是社会理当倡导的善举,是构建现代文明、和谐社会之需要。然而,一旦一些行政机构借助手中的权力,要求下属职工“被自愿”地捐款,就让献爱心的本身变了味。

如以扶弱济贫的观点看,在强捐过程中,明显存在相对强势和相对弱势。“被捐款”者相对弱势,不但得不到相应的保护,他们本应拥有的基本权益反而受到剥夺,因此从本质上看,这个过程不是一个公平和慈善的过程,而是一个违反公平与慈善的过程。长沙县2010年“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捐款到账312万元,其中201万元来自乡镇,这表明,他们从在乡村从业的弱势人群手中强占了资源,这样的“慈善”从源头上就不慈善。

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以“爱心行动”为借口弄出的“政府慈善基金”,外表看起来很光鲜,实质上都是为了少数人的面子光亮,而违背大多数人自主意愿的强捐行为,这本身是超出其行政职能范围的;若以“入编费”“上岗费”为名收取教师的钱款,则属于滥用职权的行政权力异化和权力寻租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又对那些有教师资质却交不起钱的人构成侵权。这种行为的后果是,通过这种方式录用的教师质量难以保障,即便从了业也是带着心灵伤害工作。这种伤害将会无意识地传播给他所接触的同事和学生,最终伤害的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

长期以来,我们过于强调师德,而忽视对教师正当权益的维护。长沙县慈善会会长说:“你们老师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也是扶贫帮困的先锋,走在前面,不在乎这三四百块钱吧。”

不少老师面对这种“被捐款”行为,确实一声不响地忍受着。

这种强捐还显示出公权对私权习惯性的傲慢。即便是私权有理,在明显使用不当的公权面前也难以理直气壮地说“不”,于是给了居心叵测的人利用公权实现一己意愿的可乘之机。只要世间发生了什么,他们总会灵敏地用手中的权力发起捐款,以众人的“被自愿”堆砌其“大爱”形象。

显然,这种“被自愿”的行为与“乱摊派、乱收费”无本质区别,是打着慈善的旗号进行拙劣的“爱心表演”,当然更是对公民爱心奉献的一种公开亵渎,也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强行切割与侵害。

所有这些做法,受影响最大的是底层的一线教师。一线教师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它的直接效应是降低了教师的社会地位,使得优秀的人才不愿做教师,大多数人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良好教育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进而影响到底层社会民众公平地享受教育,动摇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基础。

让慈善回归纯洁自主,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这本身就是教育必不可少的内容。简政是师生减负的前提

教育部多次明确要求,小学低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禁止公布小学生成绩和排名。但在一些地方,歪风邪气一直没能得到有效遏制,有很多媒体做过这类报道。我了解到,在江苏某地,有教师反映当地个别小学的一年级学生每学期要考试排名五六次,其中有学校抽考、教育局抽考、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依据考试结果给学校排名,学校给班级和老师排名。有老师说,如此一番折腾,一年级的小孩就被“考疲”了。结合媒体的报道以及我在各地调查走访中的发现,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在一些地方甚至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中小学教师和学生负担重背后的作用力与作用机制。依据学习生成理论,即便从考试的发起者所期待的提高考试分数的角度考虑,这种做法本身也难以实现目的。通俗地说,学习成绩的提高有赖于经历相应的学习过程,当考试排名的频次过高,就必然干扰或中断学生对某个相对系统的知识单元的完整学习过程;考试排名的频次过高,还需要占用师生更多的原本可以用于教学的时间和精力,在一个相对长的时期内看,就会减慢教学进度,从长远看也就迫使师生减少教学内容,从而在长时间的竞争中落败。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这种过于频繁的考试排名会严重摧毁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由于考试过于频繁,就必然有较多的简单重复,就必然要把原本完整的知识单元掰碎,从而严重损伤儿童学习过程的自然性和趣味性,导致学生的好奇心受损甚至消失,厌学情绪增长,为后续的长远学习增添了障碍。过度的排名,必然造成大多数排名不在前列的学生逐渐丧失学习的信心,又因为任何一位学生不大可能在连续不断的考试排名中始终保持在前列,所以这种方式对学生学习自信心的打击将是全面的。不少学校因此出现了一批放弃学习的学生,有的甚至连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都难以完成。即便有个别“常考常胜”的学生,最后也可能被后续学习中的某一次考试击败,这样的事例并不鲜见。

在一个微观的班级环境里,放弃学习的人增加了,班级里的学习氛围就会恶化,最终必然影响到那些当初考试分数比较高的学生,由此引发的班级学习生态恶化问题,并不是在短期内能够轻易解决的。这些问题可能还会由一个、几个班级扩展到整个学校,产生越来越多不想学习、拒绝学习的学生,他们会远离教师,内心孤僻,对学校失去归属感。贵州毕节曾经发生的几个学生宁可流浪住垃圾桶也不愿上学的事件,就是典型案例。由此造成的结果就不是简单的学生成绩不好的问题,而是为社会制造了“危险品”。

教学本身当然需要评价伴随,但频次适度的评价才有利于改善学生的学习过程。考试仅是教育教学评价的一种,它的频次也要适中,从实践经验看,每学期一次期末考试、一次期中考试足矣。对于排名而言,更不宜频繁,每个学期最多搞一次即可。多则必滥,造成对师生过度且不必要的干扰。

现实中,为何考试和排名的频次在中小学多起来了呢?我以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的“婆婆”太多,大家都想对学校发挥影响,将学校的考试成绩列入自己的政绩清单。在若干所中学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有的学校一年接到的各个部门的文件总计400余份,其中一些部门绕开监管,以便函的形式给学校发文,而某些便函的效力甚至高于正式的文件。学校因此不堪重负。

由此可见,各行政部门以行政方式管理学校,把学校当作自己的下级,于是政出多门,“上面千条线,落地一根针”,这是造成基层学校师生负担过重的体制性原因。实现学校自主管理,政府主管部门不再用接连不断的文件对学校进行管理,而是简政放权,并积极创造条件转向依法治校,学校依章办学,才有可能从体制层面解决师生负担过重的问题。

明智的教育行政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过多的考试排名减下来,全面评价教育品质,不能再让多头管理、急功近利继续给师生施加太多负担了。破解择校热,应打破利益共同体

长期以来,小升初择校成为北京等全国大中城市的老大难问题。深入分析后不难发现,现有义务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和不同人群对学校选择权利的不平等是这一问题持久未解的根源。

择校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以优择校,学校想选择学习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于是各种“升学班”屡禁不止;二是以权择校,有一定权力的人利用或借助他人权力达到择校目的;三是以钱择校,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用钱买名额。由此产生了办班、“条子生”、“择校费”三大利益链。

然而,小升初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选择,依据义务教育的属性,人人都有平等享受的权利,解决小升初择校热实质上就是要斩断这三条利益链。

择校问题出现后,各地也采取了一些解决措施,但没有抓到关键点,在一些地方问题反而有所加剧。原因在于相关权力部门的掌控者与优质学校在一定程度上站到了利益的同一边,普通民众与相对薄弱学校则站在利益的另一边,这种利益格局导致一些所谓的“名校”对政府的公开政策充耳不闻。不打破这一利益格局,任何均衡义务教育的具体措施都只能是隔靴搔痒。

那么择校问题是否就无解呢?并非如此。

义务教育应是政府向公众提供的公益产品,各级政府首先要坚定每一个人都能平等享受义务教育资源的目标和理念,同时要有可操作、可监控的机制和规程。这个机制其实并不复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生产队分少量稻谷蔬菜时就有一个很好的做法:由某一个人将所分物品依照户数分成若干堆,然后让那些老弱户先选取,一般户后取,分堆的人最后取,这个过程在各户的监督下进行,大家都感到很公平。2007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马斯金将这一做法总结为“分蛋糕”的理论。

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基本原理就是运用好上述“分蛋糕”的理论,让无权无钱的普通民众子女最先选择,让义务教育的直接提供和决策者的子女最后选择,并严格按这一原则制定出各地可操作、可监控的规程,在公开透明的状态下完成这一过程,这才是从根本上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关键。

遵循这一原则,义务教育的区域环境将会得到持续改善,毕竟,没有哪个决策者希望自己的孩子进到最差的学校,他们必然努力改善差校,尽快实现校际均衡;遵守这一原则,才能拆分优质学校与权力掌控者的利益共同体,才有可能使由于权力的倾斜导致的“择校”问题得到根本性的矫正,政府也才有可能在教育方面重建自身的信誉,恢复自己的执行力。“替考事件”暴露惩治乏力法治缺位

国务院和教育部多年来三令五申强调严肃考纪,并在考场硬件技术设施上投入巨资。近些年各地在防治替考上并非无所作为,但个别地方在管理上依然存在诸多漏洞,说明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所做的工作,仅是掐掉了替考的“苗”,却没能斩草除根。纵观近几年的高考替考事件,虽然相关部门反应比较迅速,但在处理问题时,往往把重点放在抓获并惩罚替考者上,却未能深挖背后的组织、策划者,以及与之勾结的各个关键环节的放行人;或者把重点放在技术环节,而在相关的管理制度上依然没有进行完善,结果导致打击替考年年有成绩,却未能将其根除。

替考的根子何在?其源头当然是想寻求他人替考的考生,抑或他们的家长。他们不惜代价,通过各种渠道寻找替考者。很显然,为了自身利益,为了能够让自己或子女迈入理想学校的大门,他们不择手段,早已把个人诚信抛诸脑后。而这种现象多年未曾断绝,一定程度上也说明,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存在缺失,有效的诚信体系亟待建立。

替考之风之所以猖獗,根子在那些以组织替考牟利的策划者、实施者,历年来的多起案例表明,这些人确实隐蔽存在着,正是他们采取各种手段打通了各个环节,充当“上线”,为替考者提供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准考证”等,暗中为他们安排行程、住宿以及其他细节,并且负责打通与考试相关的各个部门的通道。可以说,这些策划、组织者是一系列替考事件的幕后黑手。然而,近年来曝光的替考案中,这些幕后操纵者往往逍遥法外,并未被挖出来得到惩治。如果不对这类人进行严厉打击,高考替考问题的根子就很难挖干净。

在现有的考试招生管理体系下,替考者必然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审核环节才能完成替考行为,对于有组织地替考,办理学籍、身份证、准考证等,替考“上线”即组织者不可能单独完成,如果不找出教育考试系统中那些与替考者合作的人,即便增加了识别、验证设备,也无法彻底防治高考替考。如果教育系统中的相关当事人不是主动合作,恐怕也是暗中配合,至少是工作失职,然而多年来,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若不能严肃追查“内鬼”,深挖替考背后的利益链,就会继续给替考者留下可乘之机。扫清这条灰色通道,让它暴露在阳光下是当务之急。

要解决上述问题,单靠一两个部门很难实现,需要相关部门独立履行各自的监督责任。若真要清理替考现象,就要顺着上述几条线,对曾经找人替考或者曾为他人替考者进行一次系统清查,即便他们已经进入大学就读甚至走上工作岗位,依然要追究他们的责任,如果查出有公职人员牵涉其中,更要诉诸党纪国法。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彻底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在我看来,即便不能全部查清,查处几例也能起到震慑作用。

现有的考试招生体制是镶嵌于行政体制之内的,是与行政体系合为一体的,而非一个专业的学业测评体系,其基本特点是并不专业,与地方行政权力交叉融合,导致考试招生的各个环节缺乏主动性和裁决能力。于是对于替考这类问题的监督属于同体监督,自己监督自己,这为一些投机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我看来,治理替考乱象,从体制上还需要尽快实现依法治教,颁布考试法,通过法律赋予考试机构相对独立、专业的权力。对于高考替考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对违法行为明确可操作的处罚,从制度设计层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建立明确的责任制,从而建立以诚实守信为荣的法律和制度基础。消除教育腐败应依法治教

教育是立国之本。2014年“两会”,教育领域腐败尤其是高校腐败的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王树国和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等多人对此发表意见,认为针对大学的腐败现象,须创造出不易腐败的土壤。

在2014年“两会”召开前夕的2月27日,袁贵仁向全国教育系统表示,绝不允许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为此,教育部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列为年度工作要点,提出了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多项具体措施。

2013年,考试招生、科研课题、基建、后勤服务、职称评定、乱收费等教育领域的一桩桩贪腐案例浮出水面。可以断定,被揭露出来的仅仅是教育腐败的冰山一角。然而,现实中还有不少人对这种现象熟视无睹,其托词是社会上比教育更腐败的还多着呢。确实,相对于经济领域的腐败,教育领域在腐败程度方面或许显得“清水衙门”一点。但是不要忘记,在一个个心地纯洁的稚童面前,小贪就会成为一个人终身难以解除的心结,会导致一个人人生价值取向的偏移。试想,当一个学生从学校毕业后一转身发现自己的老师和校长贪腐,他得到的将会是一种什么教育?

正因为此,教育系统的腐败不同于社会其他行业的腐败。教育若不能成为社会最后一块净土,就会成为社会腐败堕落的源头,它所造成的社会损伤远非经济账所能算得清楚的。它对人才成长和发展造成的恶劣影响将会延续数十年、几代人。所以亟待下决心斩草除根。

消除教育腐败的治本之策是加快依法治校和依法行政,加速去行政化的步伐,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走上依法治教之路。要从根本上消除过度行政化,将学术权交由真正通过规范专业程序组建的学术委员会,改变行政权力不受监督的现状,使教育系统内部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不存在不受监督的权力。

而在微观上,首先,对已经发现的腐败案例,要坚决实行“老虎”“苍蝇”一起打,增强公众的反腐信心。其次,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道德教育、法律教育,守住底线。要从小处严辨义利,杜绝“苍蝇”式腐败,防范集体腐败。再者,要正确处理腐败与其相关方面的复杂关系:切实提高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待遇;规范校办企业的薪酬分配;完善课题经费分配和管理制度,提高对基础研究者的劳动价值的支出和奖励。

陶行知当年办学时,在自己上衣两个口袋里,一个放公款,一个放私款,他称那些公款私款混在一起的现象为“混账”。教育是一项被赋予特殊使命的工作,无论社会上发生什么,教育工作者都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教育必须是干干净净的,否则就是反教育。须以此为准则,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还教育一片洁净天地。“红牌专业”产生的内在机理值得警惕

由麦可思研究院撰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的2010年就业蓝皮书《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新增了失业与预警的内容。8个本科专业、7个高职专业连续三届失业人数最多,因而被冠以“红牌专业”之名。从2007—2009三届的半年后就业率来看,三年就业率平均下降最快的本科专业大类是历史学,高职高专专业大类是水利。毕业半年后失业人数最多的10个本科专业失业人数为10.38万人,占了本科失业总人数的33.3%,其中有8个专业是2007—2009连续三届失业人数最多的专业: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毕业半年后失业人数最多的10个高职高专专业失业人数为12.50万人,占了高职高专失业总人数的30.2%,其中有7个专业是2007—2009连续三届失业人数最多的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英语。

连续三年调查结果的一致性足以给人们提个醒,这些所谓的“红牌专业”大多是前几年比较热门的专业,以致过多的人报考,过多的学校在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新开这类专业,因此不少学校的这类专业本身就存在先天不足,教学质量不高,从而导致了就业的困难。

导致这种局面的直接原因是高校和学生双方的盲目行为:简单凑热闹而缺乏深入的调查、理性的思考、平常心态的挑选。

从学生方面来说,比较科学的专业选择事实上应当从幼儿玩游戏的时候就开始,在玩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活动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潜能所在,然后通过学校内外的实践活动逐渐明晰,确立自己的志向,再在各自潜能和志向的基础上选择自己的专业。然而大多数学生在应试环境下缺少这样的成长发展过程。从学校方面来说,应根据自身的师资、条件和学科优势以及社会需求确定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而事实上,近些年不少学校没有任何依据地跟风开设自己的专业,这些专业与那些有良好基础学校的同样专业相比没有任何竞争优势,也不能为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成长与就业服务。这就是“红牌专业”产生的内在机理。

事实上,经过千百万年的进化,人类个体潜能的多样性与社会需求的多样性之间是相一致的,也就是俗话说的“天生我材必有用”。每个人将自己的真实潜能充分发挥出来都是天才,由于你在这方面与别人相比有先天的优势,就不必担心就业问题;即便是被列入“红牌专业”,也要看这所学校的这个专业在全国的位次,位次靠前的学校毕业生依然能找到合意的工作。因此,简单地看“红牌”就将走向另一个极端。

简言之,消除“红牌专业”,需要学校和学生、家长都具有各自的慧眼,看准自己的潜能、志向和社会需求,不为浮云遮望眼。逃回“北上广”

正值一年一度的大学生就业入职之际,一度曾因过高的房价、户口等因素逃离“北上广”(北京、上海、广州)的往届毕业生,却有一些人又悄悄“逃回北上广”,给那些即将就业或今后要就业的大学生一个信号:这些年轻人经过一两年的体验,最终还是认为,在“北上广”再艰难,也比在其他二三线城市好。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多年来,各级政府在大学生就业方面所重点推进的基层就业工程(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村官工程、大学生入伍)依然存在局限,仅仅做这些与就业相关的直接、浅层的工作远远不够,深入到对社会的改进之中,才能创造出更加充分、公正、公平的就业和发展机会。

曾有一位立志改变农村教育的青年大学生,上大学期间就在农村做过志愿者,对农村有比较充分的了解,毕业后也到了农村一所学校去当教师。但两年后,他的看法完全改变,他的“美梦”在现实中破碎,因为他不只是感受到了农村的艰苦,而且发现,在现有的农村学校管理与评价方式体系下,他就是累死也无法实现他大学时的想法,他的才干很难在现有管理模式下的乡村学校发挥出来。于是他无奈地选择离开,回到城里谋生。

这个例子与很多人逃离二三线城市回到“北上广”,有基本相同的深层原因。而这样的事情,事实上也不是近一两年内才有。然而一旦这种看法成为大家共同的潜意识,它将构成新的社会问题。

造成这一社会问题的根子,在于官本位的社会权力结构,它直接导致民众的权力被削弱,导致本该属于基层的权力上收,导致各用人单位的外行管理,导致能力和事业发展成为就业中次而又次的因素,找份工作不请客送礼就根本找不着门。于是有了就业中的“拼爹”现象,有了招聘中的种种预设条件的定向招聘,办个企业天天有人来揩油水,办个小事都要送礼托关系走后门。

官本位的权力结构,构筑起一个个地方、单位、行业或其他组织的封闭小集团,这种由权力结成的层层叠叠的关系网,让人必须拿出生命的很大一部分耗费在人际关系上,难以获得相对独立自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他们不只对外是封闭的,而且对能力是封闭的,对创新是封闭的,因而就不可能有求贤若渴的需求,只求维护内部寻租的通道;不可能有公正、公平意识,只会听指令安排接收;不会考虑人才培养、管理、发挥作用等长远计划,只求挖坑埋下眼前的萝卜;政府、事业单位高高居上,能吸纳大量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服务业,难以发展起来。

一个官本位的单位如此,众多官本位的单位也都如此,它的整体效应就是每年不断地解决就业、不断地有高就业率,同时却有很多人难以安心乐业:一次就业的质量越来越差,基层岗位就业本身的吸引力越来越低;二次就业的比率越来越高,就业成本也就会越来越高,高过一定比率,就会引发社会问题。

官本位的社会结构,保护了体制内极少数人的利益,却与大多数人的人性直接冲突。对自由、独立、尊严等价值的追求是人类的天性,每个自主自觉的人,都倾向于选择在能更好实现自由和人生价值的地方生活,这便是大城市的魅力所在。与其在二三线城市的“关系酱缸”中厮混一生,还不如逃回一线城市自食其力,创造和实现自我。于是逃离又逃回,恰是向着人的自由与天性的回归。

看清了这个事实与全过程,从“许多人定要走过弯路才清醒”的就业当事人的角度看,政府鼓励到基层就业,仅仅是为了延缓部分大学毕业生的城市就业时间,让一些人走上就业的弯路或反复之路。于是,越来越多的学生坚定地、不择手段地留在大城市,认定大城市才是他们就业的最终归属。

严格来说,这些问题已不仅仅是大学生就业的问题;但是,如不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就必然引发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持久与恶化,导致新的社会问题。因而,唯有解决了这些社会问题,才能真正解决不断积累的就业问题,避免它演化为新的社会问题。

简言之,就是要在二三线城市创设一个更加公正、透明、公平的社会,逐渐消除官本位的社会,建设平民本位的社会,逐渐让市场发挥比市长权力更大的作用,逐渐扩大人的聪明才智自由发展和发挥的空间,这才是更大程度、更有效彻底地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

有人可能会觉得,这是一个太过复杂的问题,实在是太难了。但再难也可从简单的地方做起,比如在招聘工作中制定几条关键的规则:所有用人单位招聘的程序都需公开透明,未经公开透明程序不得录用人员;聘用人员以职业能力与岗位实际需要相符为第一选择标准;明确就业招聘的回避规则,父母或有直系亲属在某一行业或部门工作的,子女不得在本地区的本行业和本部门找工作。以上规则先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始做起。

再比如,在管理上更加人性化,将学校、企业等基层用人单位的“一长制权限”作些规范,让越来越多的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运行;让更多人在工作岗位上能够更好地发挥创造才能,更加通畅地发表意见,建立更加民主的人际关系;让更多人能够体验到创业的冲动和激情,能有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相对独立和自由的上升空间;让这个社会中平民子弟的前景更加光明灿烂。地震后的三点建议

因为长期在学校里跑,从幼儿园到大学,和师生们打交道多了,感情自然深了,更深知教师和学生是当今社会生态中的弱势人群。这次地震(指汶川地震)一下子让那么多教师和学生丧失生命,着实让我十余日饮泪无语!

我不能不想起2008年年初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希望引起大家对教育问题的关注,然而尽管一些媒体将我的话发表出来了,却并没有太多的人真正关注。现将当时的讲话引录如下:“两会”马上要开了,关于目前的教育,我讲三个“不等于”。

第一,投入不等于收益。要让收益与投入能够相当,在这方面我们要做很多工作。包括大家刚才讲的农村的空校、经费的使用等问题,我都不展开讲了。

第二,不出事儿不等于没问题。现在对各地的要求是不出事儿,很多学校为了达到不出事儿的目的就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欠债问题,因为怕出事儿,因为逻辑上的颠倒,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

第三,工作业绩不等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各个地方教育上摆出来的工作业绩都很多,我们不能否定这些业绩,业绩是存在的,有些可能存在一些夸大,有些是实际存在的。教育是什么?教育归根结底要学生能够成长、发展。我们的很多业绩可能和学生的成长发展相关性太小。如果办教育不把学生的成长发展放在一个核心地位,放在关键地位,我们办的就不是教育。

很多学校是建起来了,但是跟学生的成长发展有多大关系呢?总结工作经验,有很多,如投入上怎么样,发表文章怎么样,可有考虑过学生成长发展到底怎么样?这个问题希望引起媒体和大家的关注。

我很痛心一些人对教育上存在成堆的问题的忽视,更痛心自己花费20余年调研说出的心里话未能对避免地震灾区的生命灾难产生丝毫作用!

灾难已经发生了,但全国各地学校存在的问题依然存在,从防患于未然角度考虑,我提出自己的三点建议:

一是选派专业人士对全国的校园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是依据我的长期调研,从安全和有效教学方面考虑,学校大小有个最佳规模——幼儿园为3~4个平行班,小学为5~6个平行班,中学为7~8个平行班。应对一些地方为贪大求利而建的超过上述规模的巨型学校限期分拆整改。

三是切实从制度层面考虑建立以学生成长发展为本的教育制度,以保障整个民族未来发展的生命活力。

学生是中华民族的太阳,总得有人去保护太阳!救灾是一种社会重建

汶川地震之后,因为有人提出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应组织人去做灾后的心理干预工作,我提出向社会募集资金援建灾区的学校。为了将这些学校办好,我主张援建的学校以当地的地名加“行知”二字命名,要将新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理念运用于学校建设,中国陶行知研究会长期对它们的教学进行指导、评估。

因为要做这些工作,我又将自己当年参与编辑,看过多遍的《陶行知全集》12卷拿出来再次翻阅,感到其中一些精辟论述似乎就是针对这次灾难而言,故摘录数段并解读如下。

陶行知在《生存圈边》一文中说:“人类的社会好比是一个圆圈。这圆圈我称它为生存圈。有些人是安安稳稳的住在圆圈的中心,叫做生存圈心的人;其余的是人山人海的拥挤在圆圈的边沿,叫做生存圈边的人。……在那生存圈心过舒服生活的人们,已否感觉到这人[1]间的不平?”相关的统计数据说明,这一状况在近20年内变得极为突出,客观上已造成社会的分裂,一遇灾难便暴露出深刻的矛盾,这是一个比地震本身造成的灾难更为难以解决的问题。

要解决这一问题该如何办呢?陶行知当年给出了他的回答:“国难当头,不把绝大多数的主人翁请出来亲自解决,何能打破这个难关?……近年来的政治就坏在这个‘代’字:始而代老百姓说话,继而代老百姓吃饭,终而代老百姓当国;弄得老百姓始而有话无处说,继而有饭无法吃,终而有国无力保。……中国有国外之难,有国内之难。国外之难要集中发挥四万万民众的力量才能打得出去,国内之难要把四万万的民众请出来做主人翁,才能消弭公仆间小权私利之争。我们要同时解决这国内之难与国外之难,非把四万万民众拥护起来不为功。……我们应该用全副的精神力量对着那‘天下为公’的实质上[2]去追求。”

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救灾就不应是少数人包办的事。1924年,各省发生水灾,当时采取赈灾附加捐的方式收了一大宗收入,陶行知说:“我们希望除了急赈之外,要以工代赈,拿这笔钱来帮助灾民自立。我们还希望办理赈灾的人和收款的人要涓滴归公,不要趁[3]‘水’打劫。国民的眼睛都要一齐打开,尽他们监察的责任。”

为此,救灾就不应只是自然和物质条件的恢复问题,而是社会的重建,人与人的关系重建,这种重建体现在教育上,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真正准确定位教育。陶行知1938年10月4日在战时儿童保育院说:“不要把保育难童的工作认为是慈善事业,应认为是保育中国[4]的幼年主人……特别要注意天才儿童,使之能获得自由发展。”重视教育的话已经说得太多了,这次地震的严酷事实可以说检验了有多少人将它当真,有多少人将它当成伪装。

二是准确定位儿童在教育中的位置。儿童无疑是教育的中心,而这一观念被批判、抛弃、忽视,导致大量学校办的不是教育,实际上成为禁锢孩子、毁损孩子、扼杀孩子的过程,正如陶行知在《贺国际难童学校成立》中所言:“过了一天又一天。心中好比滚油煎!难童学校从怀孕,八个半月见青天。人间最贵是生命,别人生命不值钱。第二生命是学问,别人学问轻如棉。一误再误到现在,细想都因人心偏。但是人有金刚志,百折不回利而坚。如今胜利宜属谁?儿童幸福[5]应在先。幸福要靠自己造,手脑双挥万万年。”

三是准确定性教育。教育是什么?很多人已经习惯将教育理解为狭义的学校教育,陶行知认为:“教育是解决问题的,所以不能解决问题的,不是真教育。……我们要对付国难,就须以教育为手段,使我们的力量起了变化,把不能对付国难的力量,变成能对付国难的力量,这样才能达到目的。……我们从此要改造教育,使教育普及于大众;使受教育者都能实践力行,从行动上去求得真知识;并使大众组织起来,自动去做他们的事;而仅用脑的知识分子,要使他们变成兼用手的工人,仅用手的工人、农人等都变成兼用脑的知识分子。这才能把少数人的力,变成多数人的力;空谈的力,变成行动的力;散漫的力,变成有组织的力;被动的力,变成自动的力;仅用脑和仅用手的力,变成脑手并用的力。于是我们就可以造成极伟大的民族力量,[6]来解除一切国难。”

简言之,这次救灾中必须明确灾民才是真正的主体,所有人、所有机构都不应越俎代庖,都必须为他们服务,帮助他们自立,让他们自主地选择一个他们认为幸福的发展和生活方式。

[1] 陶行知.生存圈边[M]//陶行知全集:第2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180-181.

[2] 陶行知.国难会议与名人会议[M]//陶行知全集:第2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220-221.

[3] 陶行知.赈灾附加捐[M]//陶行知全集:第1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650.

[4] 陶行知.保育难童的工作非常重要[M]//陶行知全集:第4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229.

[5] 陶行知.贺国际难童学校成立[M]//陶行知全集:第7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1106.国际难童学校为1945年创办的培才学校。

[6] 陶行知.国难与教育[M]//陶行知全集:第3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501-502.免费教育和义务教育不能混为一谈

把高中或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这一要求在几年前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的时候就有人提出过,然后在各种不同场合有过多次辩论。2016年“两会”,依然有不少代表委员关注这一话题,说明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为此,必须首先说清楚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规范性的基本特点。规范性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等,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现在不少学者提出将幼儿教育或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很多是从这个学段的教育缺少经费的角度提出来的,认为纳入义务教育就会有更多的或更有效的经费保障;或者认为既然现在政府财政有保障,就应该用于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

岂不知这种想法只顾及义务教育的一个特性,而忽视了它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强制性与规范性是不能任意延长的,延长了可能就会违背人的天性,不利于人的成长发展。对于3至6岁的幼儿而言,主要的活动是游戏,不适合用规范和强迫,不可能制定出统一的标准。到了高中阶段,经历过叛逆期的孩子,各种优势潜能的差异发展已经呈现出来了,实行统一的课程或强迫教育事实上也不可行。在教学实践中,初中二年级后辍学率、厌学率的上升就是某种实证依据。那些辍学的孩子学校“关”不住,家长也管不住,唯有学校进行适合其天性的多样化教学,让他们找到归属感,才是对他进行了有效的教育。

其实,那种认为只有把义务教育往上扩大到高中,往下提前到学前教育阶段才能明显提高人的受教育年限的想法,可以理解但值得商榷。在我看来,义务教育年限延长甚至是违背人的成长和发展规律的。正因为此,日本曾经延长义务教育年限若干年后又不得不缩短义务教育年限。美国各州的义务教育年限不同,也以9年为最普遍,全世界范围内也是以9年义务教育为主流。这绝不是偶然,而是由于人的成长发展的阶段性以及自主与规范、标准之间的限定性,决定着义务教育不能想当然地延长。

至于有些地方政府说幼儿教育、高中教育的经费投入不足,这完全可以通过政策调节增加投入,完全可以实行免费,但免费教育不等于义务教育,普及教育也不等于义务教育。事实上,正如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并非由于《高等教育法》,高中阶段的经费投入也不必指望把高中纳入义务教育。即便政府要普及高中和幼儿教育,也并没有必要把高中和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在我看来,是否纳入义务教育,需要考虑的第一个因素是,是否更利于学生的成长发展,是否符合儿童的天性。然后才是考虑到经费、社会需要等其他因素。一些地方高中的债务负担沉重,恰恰是此前过于急功近利提高高考升学率的后遗症,如果再盲目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或是将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成绩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考核指标,则背离了教育的宗旨和规律。

简而言之,各地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民众需求,适当实施幼儿、高中的免费和普及教育,但不能匆忙纳入义务教育,不能用一个标准强迫实施,而是要留给家长、幼儿园、高中学校,尤其是学生多样化自主选择的空间。即便是普及和免费,各地也要量力而行,不具备条件,没有解决好当地农村教育和教育均衡问题的地区,就不能在政绩的驱动下匆忙上阵。让法治阳光普照校园

经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长期以来,中国的法治教育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与社会对法治的需求相比相对滞后,尤其是未能真正进入课堂教学主渠道,缺乏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编写出版的“中小学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丛书试图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建设,是一项有积极意义的探索。

中国法治教育进课堂已有一百余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共和国教科书”中就有《公民须知》一册,可谓中国法治教育进课堂、进教材的肇始;后来由于诸多历史原因未能延续下来,导致中国法治教育长期未能深入有效实行。

当下,校园内外的法治问题还比较突出。校园侵害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不少学生受社会恶习的影响,遇事用拳头说话、意气用事的现象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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