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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7 2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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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铁道企协人事管理委员会

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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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集(2006~2012)

铁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集(2006~2012)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铁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集(2006~2012)

作者:铁道企协人事管理委员会

排版:中国铁道出版社

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6

ISBN:978-7-113-14829-4

本书由中国铁道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2006年规范选拔程序坚持任用标准 为企业深化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北京铁路局 江少斌

今年以来,随着铁路运输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和运输生产力布局调整的逐步深化,铁路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在改革实践中,北京铁路局干部人事部门认真贯彻《铁路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干部任用规定》),不断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努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为企业各项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基本情况

全局各级党委和干部人事部门坚持把《干部任用规定》作为全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从深入学习、扩大宣传入手,立足机制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将落实《干部任用规定》的贯彻落实。

1.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学习宣传。一是路局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结合今年深化改革的实际,强调提出,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人力资源再配置的问题,要将《干部任用规定》贯彻于各项改革任务始终,突出公开公正,突出阳光操作,把干部分流安置的过程转变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过程和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过程。二是把《干部任用规定》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党干校举办的党政正职班、工会主席班、中青年干部班、组织人事干部轮训班等各种培训班次的教学计划,增强了学习教育的系统性。三是把《干部任用规定》作为新提拔干部的必读书目,并且规定在年度职代会和试用期满考核述职报告时,要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规定》的情况做为一项专题进行报告。四是把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干部任用规定》的过程,利用民主推荐会、考察动员会和干部谈话等各种场合,不失时机地大力宣传《干部任用规定》的相关要求,增强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五是召开了有主要运输站段组织(人事)干部参加的干部人事工作座谈会,对站段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了《干部任用规定》的专题培训,书面下发了培训提纲,就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从而增强了操作性。通过上述多种方式的学习宣传,有效地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在全局基本上达到了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职工了解,为《干部任用规定》的贯彻落实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有效机制。一是理顺管理职能,建立健全了直管站段的人事干部管理机制。在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北京铁路局人事(干部)管理办法》,对直管站段后全局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和界定,对撤销分局后人事(干部)管理职责的上移和下放进行了重新明确,对全局人事(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对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要求和行之有效的,进一步充实完善;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监督检查办法》基本精神和形势任务需要的,及时予以废止;探索试点的,加大推进力度。二是充实完善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套制度。对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和试用期满考核等关键环节,都在实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干部考察责任制。整章建制,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的操作流程,对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协商、讨论决定、任职谈话等选任环节和局管干部配偶及直系亲属提职提级等都作了细化,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在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方面,制定了《铁路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3.强化贯彻落实,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任干部。为了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我们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任免量大的情况下,坚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今年提拔的363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全部按照要求办事,认真落实各个程序和环节,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按照《干部任用规定》的要求,严格任职条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四统一、五公开”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把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环节。

一是选拔干部必经民主推荐。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任职条件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进行民主推荐,在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结果相互印证的基础上,推荐意见集中的作为考察人选,推荐意见不集中的不作为考察人选,推荐意见接近的实行差额考察。

二是考察干部力求全面深入。发布考察预告,在不同层次的干部中进行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查阅有关资料等,综合分析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在干部职工中的公信度,提出考察意见和任用建议。

三是研究干部坚持集体讨论。任免干部包括提拔、交流、平调等均按规定提交局党委常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中讨论,研究决定。会前在班子成员中进行充分酝酿,并按规定征求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会上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充分发表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干部任免。

四是任用干部坚持公示、谈话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干部均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会议讨论前,全部都认真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进一步规范了征求意见的方式,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真失实,把干部选准用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干部任职前由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指出不足,提出要求。提拔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发给《干部任用规定》,提出学习要求,试用期满在述职考核的基础上由党委决定是否继续任职。

总的来看,由于认真落实了这些基本的程序和要求,坚持了未经民主推荐程序的不列为考察对象,未经组织考察的不上会讨论,多数人不拥护的不予提拔,做到了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规定》、《干部任用实施办法》的不审批。

4.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干部选任工作质量。注重对干部选任工作过程的监督,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条件、资格公开,考察干部预先进行公告,拟提拔干部任前必须公示,干部任用结果必须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举报电话必须公开,统一干部考察谈话记录纸、《干部考察情况报告表》、《会议讨论干部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加强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规定》的自查和监督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个别谈话、走访有关部门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通过查阅集体研究干部的会议纪录和干部档案、干部任免材料等,深入开展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促进了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主要成效

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核心意义在于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成效应置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下来检验,应有利于促进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和整体素质提高。

1.在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过程中,保证了原分局机关干部的分流安置工作得到平稳圆满的完成。按照路局、路局党委的安排和部署,积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与铁路办事处密切配合,突出阳光操作、保证公平公正,突出有情安置,确保队伍稳定,通过在较短时间内,逐人制定了领导干部分流安置方案,并狠抓方案落实,圆满完成了352名原分局机关领导干部的分流安置任务。

2.在运输站段生产力布局调整和非运输单位整合重组过程中,保证了调整单位领导班子的迅速组建。第二次生产力布局调整涉及全局38个运输站段,撤销21个,新组建为17个运输单位。我们在考察考核的基础上,本着强化专业管理、优化班子结构、配强党政正职,在原正职中优中选优,班子中至少保留一名全日制大学生或40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的指导思想,迅速组建了17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共涉及领导班子成员333人,由原单位党政正职改任新组建单位副职40人,调整出领导班子105人,办理领导班子二线14人,并逐一审定了站段中层干部正职的安排方案,保证了布局调整的高效平稳实施。

二是依据铁道部关于站段内部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部局要求,按照新的定员编制对全局44个生产力布局调整站段进行了新一轮调整,彻底解决站段班子超职数配备问题。此次调整共涉及187名领导干部,其中,办理干部二线14人,调整出领导班子111人,班子内职务调整62人。

三是以站段升格为契机,对全局运输站段领导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同时,对40个拟升格为党政正职按正处级配备的主要运输单位符合提级条件的29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对主要运输站段党政正职后备干部进行了民主推荐,对14个领导职数超编的站段进行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综合群众评议、党政正职评价、路局主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评价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分排序,并做为进一步落实编制,进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重要依据。通过考察,增进了对主要运输站段领导班子整体情况的准确把握,促进了对站段领导干部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及个体素质的进一步了解,进一步落实了领导班子定员编制,初步掌握了站段党政正职后备干部人选,并对40个升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考核提级,其中79名站段党政正职提为正处级,215名站段领导班子副职提为副处级。同时,强化考核调整,先后对6名安全管理失职的领导干部给予了警告处分,4名就地免职。

3.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领导干部素质得到提高。到目前,全局69个运输主要站段领导班子成员共621人,平均年龄46.7岁,45岁以下224人,占36.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586人,占94.4%,其中全日制大学毕业生73人,占11.8%;党政正职中全日制大学毕业生11人,占党政正职的8.1%。提速区段运输站段56个,站段领导班子成员514人,平均年龄46.8岁,45岁以下184人,占35.8%;大专及以上学历的486人,占94.6%,其中全日制大学生58人,占11.3%;党政正职中全日制大学毕业生8人,占7.3%。其年龄、文化结构较调整前均得到不同程度改善,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三、几点体会

通过贯彻落实《干部任用规定》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四点体会。

1.必须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干部任用规定》的重要性,增强落实的自觉性。《干部任用规定》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党的干部路线和群众路线有机结合的具体体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认真贯彻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克服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弊端,确保组织选人与群众选人的一致性,尊重干部在群众中的公信度,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自觉坚持《干部任用规定》的基本精神,认真落实《干部任用规定》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做好。

2.必须从全局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规范和机制建设。要适应直管站段体制要求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程序和要求,健全完善与《干部任用规定》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只有这样,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才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能有效保证《干部任用规定》的贯彻落实,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加强。

3.必须立足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的质量,从源头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这是贯彻落实《干部任用规定》的基本目标。我们坚持《干部任用规定》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考察谈话、会议研究、任前公示、任前谈话、试用期制度等基本程序,其中民主推荐意见不集中的不作为考察对象,推荐意见接近的实行差额考察,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认真核实,影响任用的不予任用。同时,对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进行了规范,保证了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做到了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会、不审批。由于坚持了《干部任用规定》的要求,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没有发生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必须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带头落实,这是确保《条例》全面贯彻的关键。路局党委始终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作为重点,带头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干部任用规定》和的基本精神上来,并结合实施制定了我局《干部任用实施办法》。在深化和拓展“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中,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查找和整改贯彻《干部任用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有效保证了《干部任用条例》在全局的贯彻落实。坚持公开选拔推行竞争上岗 为铁路大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武汉铁路局 傅超

在实施铁路局直管站段的新体制下,武汉铁路局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的部署,抓住体制改革契机,确立“人才兴局”目标,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广纳群贤,公开选拔,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体制需要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为实现武铁大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客观分析形势和任务,抓住体制改革契机,确立人才兴局的基本思路

新局初建,百事待兴,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建设一支适应体制改革要求的、能够担当武汉局改革发展的干部队伍,是摆在新的领导班子面前的首要任务。

1.推进新武铁大发展,迫切需要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体制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武汉局地处路网中心,贯通南北,承东启西。在铁路大发展战略中,处于优先发展地位,是规划建设中的四大路网性客运中心之一、六大机车车辆检修中心之一和重要的集装箱运输中心站。面对这些难得的发展机遇和部党组、湖北省及全局十万多名干部职工的厚望和期盼,要实现新武铁大发展各项奋斗目标,构建政治工作新格局,需要一大批眼界开阔、思维超前的领导人才;需要一大批懂管理、善经营的经营管理人才;需要一大批业务精通、技术熟练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建局初期,这种渴求,尤显重要和迫切。

2.新武铁人才资源丰富,迫切需要各级组织为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和宽松的环境。原武汉、襄樊分局过去有着光辉的历史,创造过辉煌业绩,积累了安全管理、运输组织、技术创新及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成功经验。武汉铁路局成立后,聚集了大量的管理人才、经营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人才资源相当丰富。据初步统计,全局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138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19名,中级专业技术人才2133名)。在这些专业技术人才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2693名。这些都是建设新武铁的宝贵财富,是谋划发展新武铁的动力之源。如何使用好这些人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效能,迫切需要全局各级组织为这些优秀人才提供展示作为的平台和机会。

3.新武铁的改革发展,迫切需要对现有人才资源进行全面整合。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管理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既不同于过去路局的管理,也不同于原来分局的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对于新组建的武汉局来说,更是一个新的课题。要适应这种管理体制的变化,推动全局的改革发展,只有对全局原有人才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对现有人才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做到配置合理,资源优化,分工具体,责任明确,人尽其才,释放能量,才能真正发挥“1+1>2”的效应,体现新体制的优势,推动各项工作突破性开展。

二、坚持公开选拔,积极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体制要求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为了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新体制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路局成立后,首先确定了必需精干高效、积极稳妥推进的干部分流安置工作基本思路,按照先机关、后基层,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确定方案,分层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和各岗位职责的不同,路局、局党委在制定公开选拔方案,推行干部竞争上岗过程中,坚持注重实际,区分层次,分步实施。一是对原武汉、襄樊分局未进入路局领导班子的6名成员和已经原郑州局考察拟提拔为正处级的6名领导干部予以直接聘任(用),履行职责。二是对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的人选,采取先明确牵头人,然后再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程序,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集中研究公示后,履行聘任手续。三是对专业化要求高的运输、安全、机务、车辆、工务等部门,均拿出1个副处职(级)岗位在全局内实行公开招聘。四是对局机关各部门科职干部岗位,全部实行竞争上岗确定。五是对各基层单位中层、一般干部岗位,实行全员解聘,开展周期性全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实施中,路局、局党委坚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程序,阳光操作。在公开招聘副处级(职)领导干部中,路局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人事部门负责组织,邀请各专业评委测评打分,纪委部门全程参与,实行封闭出题,现场答辩,择优聘任。在推行局机关科职干部竞争上岗中,要求被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工作人员全部参与测评,纪委派专人监督,人事部门全面考察,集体研究,最终确定。在基层单位实行干部周期性竞争上岗中,要求基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纪检部门和职工代表全程监督,广泛发动,严格程序,提前公示,上会研究,经路局人事部门审核后,最后下令聘任。所有这些措施,确保了全局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全过程的公开透明。

3.稳步推进,初显效应。路局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分局撤消后干部严重超编、干部难以安置等问题,干部职工普遍认可,效果比较明显。一是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局机关共选拔聘任处级干部134人,科职干部135人;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6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79人,中级148人;年龄在35岁以下30人。二是安全生产比较稳定,发送吨、运输收入稳步增长,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运输能力得到有效释放。三是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用人导向。通过全局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实施,一大批有知识、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得到起用,初步消除了分局撤并之后干部职工的焦虑和阵痛,“岗位靠竞争、晋升凭业绩”的思想观念正在逐步形成,干部队伍保持稳定。

三、勇于实践,积极应对新体制带来的新变化,不断探索适应铁路局直管站段改革要求的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

按照新的管理体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体制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武汉局积极应对新体制带来的新变化,并确定下一步将重点在建立选拔机制、完善选拔方式、规范选拔程序等方面逐步加以规范。

1.进一步理顺干部管理关系,积极构建适应新体制需要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路局成立后,针对原武汉、襄樊分局在干部管理、选拔等方面存在的不同,相继制定出台了《武汉铁路局干部管理办法》、《武汉铁路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武汉铁路局周期性全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用)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干部的管理、选拔、任用办法,明确了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民主推荐方式、组织考察程序和竞争上岗的基本方法、基本要求,完善了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2.不断完善选拔任用方式,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任用的渠道。按照上级和中央的要求,路局初步形成了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为重要形式,与组织选拔、民主推荐和依法选举等干部选拔任用形式一并,构成路局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方式。并明确要求竞争上岗将成为基层单位提拔中层干部、管理岗位补缺以及从工人中聘用干部的主要方式。同时,路局还将不断探索基层工会主席和专职团委书记的直选工作,积极尝试党内直选工作,不断探索适应各类岗位需要的、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

3.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程序,大力推行干部选拔任用的“阳光工程”。公开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已纳入到路局在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在推行干部选拔任用中,必须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程序,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群众公认的原则,必须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民主监督,必须落实职工群众在选拔任用干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路局直管站段后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的思考

哈尔滨铁路局 吴克实

今年3月18日各铁路分局在一天之内全部被撤销,全路实行了铁道部、铁路局和基层站段三级管理模式,这是全国铁路系统管理体制上的重大变革,也是实现铁路大发展目标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一重大变革不仅给铁路运输指挥和经营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挑战,也给直管站段后干部监督工作如何搞好对接、如何进一步强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

一、直管对接中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干部监督工作一直得到局党委和路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干部监督工作文件、制度,设立了干部监督工作机构,还在两级机关和部分站段中聘请了专兼职干部监督员,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有关情况,坚持每年都对管内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全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得到了规范。但是,随着干部监督工作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实行路局直管站段后,一些问题开始显露,干部监督工作在与站段对接中遇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上不适应。过去,路局监督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分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而对基层站段贯彻落实中央《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只是抽查。由于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正职政治素质比较好,思想认识比较高,无论是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是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都远强于站段。目前,在站段领导干部中,谈及到干部监督工作,谁也不敢说不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存在着“不愿接受监督”、“监督是对我们不信任”、“监督就是挑毛病”、“我是一把手,出了问题我负责”的特权思想;在班子成员中存在着“你好我好,和气共事”、“你是台柱子,我是伴唱的,你说咋办就咋办”、“别为一些事情闹绷了脸,伤了感情犯不着各挨五十大板”回避躲避掩盖矛盾的庸俗作风;在职工群众中存在着“用谁不用谁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不了解内情,无法监督”、“怕给小鞋穿”盲从顺服不敢监督的心理。甚至有的干部职工,从来不知道路局干部人事部门里还有一个干部监督科。这些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弱化了干部监督工作。

2.工作制度上不适应。过去,路局制定出台的一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是针对四级管理体制模式的情况制定的。现在,分局被撤销后,路局直接对站段进行管理,这些文件规定中有的过于原则性,基层不好把握操作,需要修改完善。把过去由分局负责的工作内容进行重新梳理,该由路局负责的拿上来,能让站段去做的放下去。如:干部监督工作的“季度抽检、半年互检、全年总检”制度中的季度、半年监督检查工作均由分局负责组织进行,现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再如:每年一次的《干部任用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路局对站段仅是抽查,现在也需要进行修改完善。还有,以往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多放在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上,而对领导干部日常作用表现情况的监督却没有开展。现在实行直管站段后,干部日常作用情况的监督越来越显得重要,而这方面的工作制度和监督内容却有些滞后。

3.机构建制上不适应。干部监督科作为路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常设办公室,在建制级别上应当得到提高。目前,运输站段领导班子成员有的提为正处级、有的提为副处级,站段内设机构正职有的提为正科级,而干部监督科却仍然级别不变,这使得干部监督工作无论是在重视程度上还是在监督力度上都不大利于工作的开展。因为,干部监督科除对基层站段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人事系统内部干部选任情况进行监督外,还应负责对机关处室领导干部和站段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作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制太低,有点蚂蚁斗蟋蟀的味道。

4.队伍结构上不适应。去年,局党委和路局为了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在路局和分局两级机关及部分基层站段中聘请了87名干部监督员,这些人员大部分都是兼职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分局撤销后,原来在分局工作的,有的调入路局机关,有的被充实到基层站段,还有的由监督者变成了被监督者。由于这部分人员分布情况发生了变化且不均匀,许多站段又没有干部监督员,导致干部监督工作组织保证体系失去了应有的效能,需要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5.规范运作上不适应。路局实施直管站段后,为了搞好干部管理工作的对接,干部人事部门及时对各运输站段的干部助理进行了业务培训。但由于人员素质和工作经历相互之间存在着差异,实际工作中一些干部助理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仍然弄不明白,不知所措。有的没有形成干部拟调整变动方案就提交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或党委会、段长办公会议进行讨论任用干部,有的对提拔任用干部没有形成考核材料,有的会前沟通不充分,有的会议记录不规范,等等。

二、直管站段后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直管站段后干部监督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全局各级领导班子及广大干部人事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以保证我局干部监督工作健康发展,为实现哈局跨越式发展目标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强化干部监督意识。干部监督工作,是整个干部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措施,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是事关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大问题,是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特别是干部监督工作。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强调,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越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越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吏治上的腐败是最大、最危险的腐败;加大干部监督的力度,必须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当前,在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站段党政一把手中存在着自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不愿接受监督;上级组织远离基层鞭长莫及,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等现象,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思想教育等有效形式和方法尽快加以解决。要认真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全路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部党组的要求上来,使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对干部的爱护,监督就是对事业的尽责,监督就是对工作的促进,任何人都必须生活在必要的监督之中,牢固树立起“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从而使被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监督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2.完善干部监督制度。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必须对原有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要按照中央《干部任用条例》和全路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对《哈尔滨铁路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和《哈尔滨铁路局两级机关和基层站段兼职干部监督员管理办法》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对符合中央精神要求的,继续坚持并抓好落实;对不适应路局直管站段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操作性不强的内容,结合实践中摸索积累的经验,加以补充完善。总之,要体现出直管站段的特点,要便于基层操作执行,确保制度行之有效。要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哈局关于对违反〈干部任用实施办法〉行为的处理暂行规定》,认真确定干部选拔任用每个环节的责任,确定每个环节出现失误的责任追究对象,明确推荐责任、考察责任、决策责任和考试责任,严肃责任追究,严防“带病提拔”。建立实施领导干部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实时监督。制定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规定,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对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该怎样、不该怎样、做了不该做的事该怎样处理等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便于实施监督。要继续坚持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拓宽干部监督渠道。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干部监督主体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干部监督工作必须改变过去单一作法,不断拓宽干部监督渠道,使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法制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职能部门监督与非职能部门监督结合起来,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结合起来,从而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互动、横向互动的大监督格局。要抓紧调整补充干部监督员队伍,在路局机关内把那些了解掌握干部定编的、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和机关党委同志聘为干部监督员,在基层站段把基本素质好的、能够代表职工利益、敢于负责大胆监督的同志聘为干部监督员,自下而上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网络体系,做到层层有人监督,处处有人监督。要注意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效能的提高,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先审计、后离任”的要求,尽最大努力减少因领导干部失责给单位或部门带来的经济损失。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凡提职提级干部都应进行考廉,对违反上级规定要求的,与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做好查处工作。搞好干部监督工作,还须适当提高干部监督机构的地位,使监督工作有深度、有力度,监督的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4.加大干部监督力度。一是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力度,重点放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任职条件把关的监督上。二是加大对干部日常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的监督力度,重点放在对机关部门正副职和站段领导班子成员发挥自身作用情况的监督上。三是加大对举报信件的调查处理,重点放在对实名举报和电话举报的核查处理上。

5.规范干部任用行为。路局对站段实行直管后,局党委和路局为搞好干部管理工作对接,先后出台了《哈尔滨铁路局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细则》、《哈尔滨铁路局基层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工作细则》,路局干部人事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先后制定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模板》和《讨论决定干部会议程序模板》,这些文件和模板对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干部助理和负责会议记录人员,都应认真学习掌握,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自觉规范干部任用工作中的行为。

6.夯实干部基础工作。干部基础工作包括的内容较多,主要是指信息库的维护管理、人事档案的规范管理和基础资料的归卷管理。干部基础工作,为人们提供了历史佐证。干部基础工作质量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干部工作者素质的高低。基础工作质量较高,提供的佐证才具有可靠的参考价值,反之提供的佐证毫无价值,将是一场空劳。为此,干部人事部门每年都要对基层单位干部基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好修正补充,以促进干部基础工作质量的提高。现在全局干部人事系统内开展的创建“干部之家”活动,已对干部基础工作达标要求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应当坚持开展下去,实实在在地把干部基础工作抓上来。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监督的几点思考

沈阳铁路局 田孝斌

随着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前监督,是适应铁路管理体制改革需要、超前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铁路大发展的重要保证。对此,本文就如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前监督,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必须充分看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监督的重要作用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前监督,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主动前移监督关口,提前介入,超前预防,把监督工作想在前、做在前、防范在前,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变问题处理为过程监控,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问题、萌芽问题,防患于未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前监督,对于做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选准用好干部,切实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扎实、廉洁自律过硬和联系群众、勤政务实、依法办事、懂经营、会管理、精通业务、开拓创新、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坚持标准不到位的问题。如:提拔任用的干部工作经历不够、任职资格条件不具备、任前培训时间达不到要求、破格提拔不征求上级意见等。如果加强事前监督,这些问题就会得到及时避免。

二是有利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能否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协商、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组织谈话、试用期考核等各项程序,做到按章办事,不简化、不变通,不走样,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履行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如:提拔任用干部时,或是点名推荐或是由主要领导提出任用方案或是会议直接确定通过,而不是由干部人事部门首先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提出意见等。如果加强事前监督,这些问题就会得到及时纠正。

三是有利于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通过严格的制度和纪律,规范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选人用人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执行纪律不到位的问题。如:擅自提高职级待遇;超编配备干部;不经过集体研究,搞“个人说了算”;借工作变动之际,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如果加强事前监督,这些问题就会得到及时防止。

四是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不断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管理力度,高质量操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证。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工作质量不到位的问题。如:新提拔任用干部的相关材料不能按时归档;《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缺项;研究干部的会议纪录没有班子成员逐人发表意见情况;提拔任用干部或没有考察材料或考察材料内容简单雷同、无任用建议、无考察人签名、缺点不足写成希望;任免通知与会议记录时间不一致等。如果加强事前监督,这些问题就会得到及时克服。

二、必须充分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监督的难点问题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前监督,必须充分把握其中的难点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有的放矢,开展好事前监督。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随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不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人事干部的思想认识有了明显提升,重视程度有了明显增强。但是,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上,仍有少数同志存在着思想偏差和模糊认识。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现行的监督措施已经够用了,力度已经够大了,没有必要再搞事前监督,搞事前监督是多此一举,是和自己“过不去”,是在消弱自己的“权力”。有的人事干部觉得,搞事前监督是“内部人揭内部人的短”、“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不好下手;是对同志的不信任、不尊重;是自己给自己“加码”,既牵涉精力,又会得罪同志、得罪领导、得罪拟提拔干部;工作好坏都是自己干的,用不着事前监督等等。的这些思想“误区”如果不及时消除,势必会严重阻碍事前监督的开展。

二是实施过程存在“盲区”。干部人事部门担负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任,同时也担负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监督职责,既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具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职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前监督,重点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程序履行和各项标准、各项纪律执行过程的监督,也就是重点加强对干部人事部门内部的监督,是“自己监督自己”。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路局负责干部监督和干部调配的工作人员同属一个部门,工作起来会自觉不自觉地放松要求、抹不开情面。同时,由于路局、站段人事部门同为一个系统,上下之间、同志之间彼此熟悉,工作起来会自觉不自觉地降低标准,打不开局面,甚至疏于监督。此外,开展事前监督,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相互间的通力配合,经常性地沟通信息、通报情况,这样才能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但在实际中,由于处于各自的工作考虑,个别时会出现信息沟通、情况通报不及时的现象,从而影响了事前监督的合力。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消化”,事前监督就会变成纸上谈兵、流于形式。

三是具体落实存在“特区”。党政主要领导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负有第一位的责任,事前监督能不能得到落实并真正地开展起来、收到实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政主要领导的行动。只有党政主要领导切实负起第一位的监督责任,才能为事前监督奠定坚实的基础。但在履行第一位监督责任方面,个别人员还存在“特区”现象。突出表现为不能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不能发挥带头作用,抓好自我监督,甚至带头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和纪律;不能从严对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提出要求,放松对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从而使第一位的监督责任得不到落实,甚至在行动上抵触监督。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给事前监督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必须充分用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监督的有效方法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前监督,是一项新的要求、新的任务和新的课题。事前监督的方法很多,但最根本、最主要的有以下四点。

一是立足学习抓教育,在增强监督责任上功夫。要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规定》、《干部任用监督检查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力度,做到经常性的提神醒脑,警钟长鸣。通过深入的学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人事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用人观”,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规定》和《监督检查办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主动自我监督、主动落实监督的责任意识,打牢思想防线。特别是负责干部监督的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变“要我监督为我要监督”,超前思考、超前动作,切实做到把事前监督融入、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完善措施订制度,在健全监督机制上下功夫。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规定》和《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根据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实际,超前防范,从选拔任用干部的推荐责任、考察责任、决策责任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建全适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发展的,便利、管用、真正有约束力的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划定“红线”,设定“高压线”,使事前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变“人治”为“法治”,为事前监督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三是强化检查严规范,在加大监督力度上下功夫。要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规定》和《监督检查办法》为准绳,经常性地对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协商、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组织谈话、试用期考核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步骤、各个过程的落实情况、履行情况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干部定编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超前监督与规范。要坚持干部人事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做好季度自查、抽查和年度综合检查、特殊时期专项检查工作,坚决做到坚持标准一点不差、履行程序一步不缺、执行纪律一刻不松。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基础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体上质量、上水平。

四是畅通渠道拓范围,在延伸监督领域上下功夫。要切实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作用,提高干部监督联席会议质量,整合、开发、利用好各种干部监督信息资源,形成干部监督信息互通、力量互补、手段互助、资源共享、责任同负的合力局面。要切实发挥干部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的作用,建立起有效的管理办法,认真调查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为群众反映问题开辟“绿色通道”。要切实发挥兼职干部监督信息员队伍的作用,构建有效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及时把各种干部监督信息反馈上来。要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日常行为的监督,在生产力布局调整、主要领导工作变动和急需配备干部等特殊时期,提前谈话警示教育,注射“预防针”。同时,要注意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生活行为的监督,为全面掌握情况、选准用准干部提供可靠依据。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上海铁路局 朱桂东

干部监督工作是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实现铁路大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是各级党政组织和干部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中央和部党组对干部监督工作十分重视,2003年底,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去年,又召开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下半年,部党组也召开了全路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对加强铁路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促进了全路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开展。我们应牢牢把握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干部监督工作应做到自觉、规范、约束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我们党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干部监督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是,不可否认,由于种种原因,对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干部监督乏力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干部不肯接受监督或不愿抓监督工作的问题,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形成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必须强化自觉意识,规范监督制度,加大约束力度,做到干部监督工作自觉、规范、约束三者的有机统一。自觉,就是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来增强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针对干部思想中容易出现的不愿接受或消极对待监督的问题,采取多种教育手段加强教育培训,帮助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律和相互监督意识,真正使每个领导干部认识到监督是对自己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切实提高他们接受监督和开展监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规范,就是不断健全和完善一些旨在加强对干部超前警戒和约束的干部监督制度。对现有的或已经建立的干部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对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没有刚性标准的制度,要积极研究细化、量化的措施。对目前没有但又急需的有关干部监督制度,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抓紧研究制定,以消除制度涵盖的空白。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做到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按制度监督、按规定监督的良好氛围。约束,就是通过严格的考核来实施和接受监督。把开展干部监督工作情况作为新时期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之中,建立严格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明确一级对一级的监督责任,上级要及时了解下级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抓干部监督工作不力或对下级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以此来强化对干部的约束作用。

二、把握好干部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铁路企业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着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干部人事部门首先应根据形势的要求和工作的实际,在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同时,着重把握好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点抓好《铁路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铁路企业干部任用规定》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是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按《铁路企业干部任用规定》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是否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严肃追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人员的责任。二是强化对管理范围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主要监督是否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认真执行中央、部党组的重大决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是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的各项规定,按程序办事,公道正派地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讲实话、务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是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在这两项任务中,尤其应以领导干部用人上的监督和《铁路企业干部任用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中之重,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这是干部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长期任务。

三、干部监督的方式、方法、程序应体现时代要求

干部监督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要求,必须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形成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干部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果。一是干部监督工作的方式应从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随着干部工作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应打破相对封闭的格局,步入开放式监督的轨道。要改变以往相对单一的监督方式,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的渠道,逐步向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谈话诫勉、来信举报等多形式的监督转变,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的有效监督,扩大和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干部监督工作的方法应由单一型监督向复合型监督延伸。通过采取自身监督与纪律监督并重,制度监督与立法监督并用,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并行,预防性监督与惩治性监督并举等多种监督方法的实施,进一步整合力量,作用互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严密性和有效性,改变传统的单纯依靠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做法,逐步做到干部监督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的效益。三是干部监督工作的程序应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化。长期以来,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事后监督上,即干部出现了不良苗头或问题才去制止、纠正和处理。这种事后监督,实际上是一种被动监督。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的结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活动领域和所处的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单纯的事后监督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应着眼于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体系,把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实现干部监督关口的前移。

四、干部监督工作的发展在于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完善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干部监督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就必须不断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新提拔干部试用期制度”、“领导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干部监督制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干部监督的新观念,使被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监督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干部监督工作向“有章可循,违章必纠”的制度化轨道发展。二是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由干部(人事)、纪检(监察)、组织、审计、机关党委等部门参加,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综合分析干部队伍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剖分析案例,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对来信来访或举报中反映的比较严重、线索清楚的问题,由纪委进行立案审查;对于匿名来信或一时难以查证的,或反映干部一般问题的,由干部人事部门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重要或涉及面比较广的,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三是健全完善干部监督群众参与机制,扩大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的范围,依靠群众搞好干部监督工作。严格选拔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制度,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的,干部人事部门一律不予考察。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参与干部监督管理。四是健全干部监督信息工作机制,建立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改变干部监督信息来源窄、途径少、获取滞后、管理分散的局面。通过对干部监督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增强监督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进一步规范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大对执行《铁路企业干部任用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对《铁路企业干部任用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逐步建立并完善推荐、考察、决策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以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责任不明,出现用人失察失误无人负责,难以追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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