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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8 11: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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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攻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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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河

月亮河试读:

第一章 弧山

荆棘无处不在,它们从山上那黑褐色的岩土中钻了出来,带刺的枝藤爬得漫山遍野,它们互相缠绕着、纠结着,像是掐架的妇女般难以分开。

被手机吵醒对每个人来说都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我花了五秒钟的时间才睁开眼睛,然后又花了三秒钟的时间打开了床头灯,灯光照亮房间,陌生的陈设让我惊讶莫名。

我是一名旅行者,从美国毕业回国这三年,我一直在旅行。国内大大小小的名山名水几乎都留下了我的足迹。山!除五岳外还踏足黄山、庐山、普陀山、五台山、九华山、峨眉山等,水!除长江和黄河外还有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对于我这样一个资深的旅游者来说,风景名胜早已让我失去了兴趣,特别是那漫山遍野中攒动的人头,还有那海水中翻滚的“饺子”,都完全破坏了大自然的原始美感。所以最近这一年来,我一直在寻找未被开发的自然美景,我深入过神农架、徒步过唐古拉的冰川、穿越过撒哈拉沙漠,甚至攀登过珠穆朗玛峰,当然并未至顶。除了这些,我还到过很多不知名的荒无人烟的地方。三年多的漂泊,让我常常一觉醒来不知身处何方。有时,热带雨林的猴子还在我的脑海里滑翔,身体却被冰川山洞里的阴风冻醒。当然,现在我的眼里既没有猴子,也没有冰冷的山洞,我正睡在酒店房间里一张温暖的大床上。

手机还在“叮叮叮”地响着,短暂的迷茫之后我拿起了手机,对面墙上的时钟显示才五点半钟,我对着手机不耐烦地说:“喂!秦小爱,怎么了?”“为了确定你还活着!”秦小爱的声音有些冰冷,这让我更加心烦意乱。“当然,你不知道我活得有多好!呼吸着没有污染的空气,自由地徒步在山川河流之间,拍摄着人间最美的风景,没有比这更好的生活了。”我热情洋溢地说着,这与秦小爱的冰冷截然相反。听到我的声音,秦小爱完全沉默了下来,我感觉自己有点过分了,但我却不想认错,只好赶紧闭上嘴巴。

短暂的沉默之后,手机里传来了秦小爱略带幽怨的声音:“玩够了就回来吧!伯伯的身体越来越差了,我知道他很想你,还有伯母,所有人都很想你!”停顿了几秒,秦小爱接着说,“对了,这个月的生活费我已经打到你的卡上了,用完了你再告诉我。”

说完不等我开口便挂断了电话,手机里传来“嘟嘟嘟”的断线声。我烦躁地将手机扔在床上,掀开被子下了床,走到窗边。我又用力地将窗帘掀开,透过窗户向外望去,外面漆黑一片。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中旬了,天亮至少还需要一小时的时间,但我已经无法入睡,因为秦小爱那幽怨的声音一直在我的耳边盘旋。

我的名字叫石宇森,在美国留学时大家都叫我Ussen。我的爷爷曾经是位军人,最高做到过师长,退伍后开了一家纺织厂。我的父亲继承了爷爷的纺织厂,而且将其发展壮大起来。如今这个纺织厂已经雇用了上千人,年产值达到了数千万元,还有了一个很气派的名字——森纺集团。我是家中的三代单传,从小被家人娇惯的我养成了一种叛逆的性格,我经常捉弄身边的小伙伴、同学甚至是老师。但是因为我的家财,他们被我捉弄了不仅不生气,反而想办法来讨好我,那种嘴脸着实让我鄙视和反感,我不愿与他们为伍。所以,从小到大我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性格也越来越孤僻。

秦小爱算是我唯一的朋友,而且从小到大她都一直陪在我身边,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直到三年前我们才分开。秦小爱的爷爷和我的爷爷是战友,我爷爷当初开纺织厂的时候,从秦小爱的爷爷那里借了一笔钱,纺织厂最初的发展并不顺利,爷爷花了六年的时间才攒够了钱还债,可是秦小爱的爷爷却因为得了重病没钱医治而去世。爷爷悔恨交加,他并不知道秦小爱爷爷得病的消息,因为他们从未在他面前提起过,也从未来讨过债,这更增加了爷爷的愧疚。他们俩亲如兄弟,就像我的父亲和秦小爱的父亲一样。爷爷后来将那笔钱当作利息交给了秦小爱的父亲,并且告诉他,从今以后纺织厂有他们家一半的股份。“有些债是永远也还不清的,就算纺织厂能经营百年也是还不清。”这些都是我从父亲的口中得知的,以及这句话。

我的父亲是一位颇有天赋的商人,而秦小爱的父亲也是一位出色的管理者,纺织厂在他们的经营下很快便发展壮大起来,慢慢地成立了公司,后来又发展为多元化的集团,年收入达到了数千万元,但父亲依然秉承了爷爷的承诺,纺织厂自始至终都有秦小爱家的一份。在股份制的合同中,尽管秦小爱的父亲万般推却,父亲还是强行签了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给他。父亲这一点让我颇为敬佩,一挥笔,就送出去上千万元,而且这个数字每年都在增加,这并不是每个富翁都能做到的。我觉得自己视钱财如粪土的性格是继承了父亲的优点,而且是唯一的。后来我才明白,我只不过是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富二代而已。

秦小爱和我是同年同月生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从小学、中学、高中到出国留学,我们一直在同一所学校,甚至是同一个班级,青梅竹马得不能再青梅竹马了。我那孤僻的性格很难与人交往,秦小爱是我唯一的玩伴,事实上我刚刚接电话的手机完全是因为她才买的,这三年来,除了她没有任何人给我打过电话,而我也没有任何要拨的号码,当然,除了她的。但我给她打电话基本上是为了要钱,而她除了告诉我钱已汇出外,声音里总带着一丝期盼,抑或是幽怨般的思念。

秦小爱并不招我讨厌,相反,我一直都很喜欢她。她将她父亲身上的谦虚、慷慨、聪明、睿智完全继承了下来,而她的身材样貌方面又完全继承了她母亲的。她纤细苗条的身材搭配着精致的脸蛋,这样一个女孩是很难令人反感的,即使是我这样的怪胎。更何况秦小爱从小就不像别人那样恭维我,反而常常指责我的错误,甚至去我的父亲面前告发我。我总觉得我那怪癖的性格与我的父亲是分不开的,因为他宠我的时候能将我当成王子,而打我的时候下手也毫不留情。有一次秦小爱目睹了我的父亲打我的场面,当场就吓得大哭起来。那是她第一次为我流泪,后来还有很多次,但那次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告发过我了,那时我们念初一,我那小小的心里能感觉到她对我的愧疚,而我却并不介意她的告发,也不介意父亲的狠打。我肿着脸,流着鼻血在她面前昂着头,仿佛战场上得胜归来的勇士。“屁大点事,哭什么?”我用手指擦掉了她的眼泪。

秦小爱和我小时候的场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不自觉地笑了起来,接着打了个哆嗦。我的身体很好,甚至可以说是很强壮。但是在初冬的夜晚,仅穿着睡衣也是无法抵御寒冷的。我躺到床上,盖上棉被,然后继续回忆着曾经和秦小爱在一起的日子。事实上,这三年来,有无数个夜晚我都是在这种回忆中度过的。我知道秦小爱真正开始爱上我,并不是因为那次歉疚,而是初三那年我帮她打了几个小流氓,准确地说是为了她,被几个小流氓打了。那时候,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但放学后我却很少跟她一起走,通常我是等她走后几分钟再走。那天,我走到离家不远的胡同里,看到了有四个高中生模样的小流氓正在抢她的书包,秦小爱死拽着不放,其中一个小流氓便打了她一巴掌,我飞跑上去对着那个人的裤裆就是一脚。我那时候的力气不大,要是现在,恐怕那家伙这辈子算是废了,但接下来我几乎被废了,四个人围着我拳打脚踢了十多分钟后才停下来,然后拿着我和秦小爱的书包跑了。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站了起来,而秦小爱在我的旁边已经哭得稀里哗啦了。“屁大点事,哭什么?”我再次用手指擦掉了她的眼泪。

我觉得那次挨打是我所有的挨打中最值得的一次,因为那几个人没有再碰秦小爱。那次她送我回到了家中,并且跟我父亲解释了我打架的原因,我因此才免去了一顿皮肉之苦。从那以后,我们上课一起去,下课一起回,我常常牵着她的手说:“以后哥哥罩着你,保证再也没有人敢欺负你了。”事实上,后来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都是她一直在照顾着我。

我不知道是怎么开始讨厌秦小爱的,仔细回想起来应该是听到了父亲和母亲的那次谈话吧!我的性格异常孤僻和反叛。很小的时候我就很有主见,我的书包、文具还有玩具都是我自己挑选的,父母或别人送的我都不要,收了也是扔在一边。我挑的大部分都是灰色或黑色的,这和很多小朋友喜欢的花花绿绿完全不同。我不喜欢别人操控我的生活,我喜欢一切掌握在自己手中,他们让我往东,我偏偏往西,即使我本来便是要往东的,但他们说了出来,我便偏要改变方向。这种性格上的缺陷让我的童年失去了很多色彩,而在听到父亲和母亲的这次谈话后,我的未来失去得更多。“你说要不要在他们出国前把亲事定下来?”“是不是早了点,他们刚满十八岁呢!”“我觉得一点也不早了,就你儿子那德行去哪里找爱爱这么好的姑娘,趁着爱爱对小宇还有感情,趁早把亲事定了,然后再送他们出国留学。”“这事也不是你我说了算,还得和老秦两口子商量商量,还有爱爱,要她自己愿意才行。”“跟你说吧!我已经问过爱爱了,她一百个愿意呢,这多亏了我当初一直把他们安排在一个班上。我看小森也已经喜欢上了爱爱,明天我就去跟老秦两口子商量商量。”

后面的话我没有继续听下去,十八岁的我已经完全明白了他们的意思,我听出了他们的阴谋,而我那扭曲的内心时时在谋划着对策,我最亲密的人就在此刻成了我最大的敌人,让我反感。但我一直没有发作,因为我打算出国后再慢慢地报复她。不知道什么原因,出国前家长们并没有安排我们订婚,但这对我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父亲将我们安排进了芝加哥大学商学院,攻读管理和金融,而我对这些完全不感兴趣,在到达学校的第二个月,我就更换了专业,进了艺术学院。当秦小爱知道后,跑到我的面前劝说时,我一把将她拉到了怀里,然后用嘴堵住了她的嘴,那是我第一次吻她,她那两只漂亮的大眼珠吃惊地看着我,很生气的样子,但她推我的手却很无力。我贪婪地吻着她,直到她快要软倒时才将她放开。“别劝我,帮我保密。”说完我便离开了,我不知道秦小爱当时站在那里是什么心情,但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直到五年后毕业回家时,父亲才知道我更换专业的事,大发雷霆亦已无济于事。

一丝微弱的阳光透过窗户射了进来,我甩开了脑中的回忆,快速穿好了运动服,打开门,往楼梯跑去。我有早起跑步的习惯,这很可能是我那时身上唯一的优点了。

我住的是一家三层的破酒店,并不是我住不起更好的,而是因为这里根本没有,这已经是这座小城里最好的酒店了。我快步跑到楼下时也没弄清这是哪座城市,在我的视线里,这里就没有超过五层的楼,两三层的居多,这显然是座偏僻的小城市。不过,身处哪里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是否有值得我探险的区域。最近一年多来,我的爱好从旅行变成了探险,我爱上了穿行崇山峻岭、攀爬悬崖峭壁、徒步沙漠冰川。

我沿着酒店左侧的小路一直往前跑,路的左侧是大片的果园,右侧是一排排的栾树,树上仅有几片枯黄的叶子,奄奄一息。

清晨,那清新的空气使我的思绪慢慢清醒起来。我是昨天傍晚到达这座城市的,但是从哪里来的?这又是哪里?我竟然无法记起了。我跑了一刻钟左右,天已经完全亮了起来,而我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座连绵起伏的山峦,它横卧在我的眼前,黑压压的一片,像一条巨龙。这连绵的山峦看上去并不远,但我继续跑了十分钟左右便开始折回。俗话说“望山跑死马”,而我则并不想当那匹死马。

我跑回酒店时已经浑身湿透,但我的精力依旧充沛,特别是当我从前台的小姑娘口中得知,那是一片荒芜的群山时,我简直兴奋到了极点。因为我知道我的下一站是哪里了。我迅速地跑回三楼的房间,站在窗户前,那座山峦若隐若现,我似乎听到了它的召唤声。

我花了十分钟左右冲了个澡,换上了登山服,并且检查了背包里的各种装备。最后,我将莱卡相机挂在脖子上,走出了房间。

我在酒店的门口找了辆出租车,出租车花了四小时的时间,穿过了几千米荒无人烟的旷野,最终到达了山脚下。当我从出租车里下来时,那个司机用非常诧异的眼神看着我,也许他是在诧异我为何要来这么荒凉的地方,又或许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我是唯一一位乘坐了四小时,却没有和他说一句话的顾客。我那孤僻的性格很难与人交流,除了必要的话外,很难有人令我张嘴。但这位司机先生跟我恰恰相反,尽管我不搭理他,但他却一路上自言自语地说了四小时,却没有令我生厌,因为我从他的话中得知了这座山的名字——弧山。我当时以为是狐山,几天之后才明白是弧,而不是狐。车费一共是156元,我给了他200元,并且说“不用找了”,这是我从上车后跟他说的唯一一句话。司机收了钱之后一溜烟似的将车开走了,似乎怕我反悔,要回多余的钱。

我开始打量面前的这座弧山,据目测,这座山的高度没有两千米也有一千八百米,而且两侧一眼望不到头。我很奇怪,这样的一座山,我竟然从来没有听到过它的名字。

如此神秘的一座山更增添了我对它的兴趣,我先用莱卡相机照了几张照片,然后拨开山脚下的荆棘,开始了对它的探索。在我登过的山中,弧山的高度只能排在中下,而陡峭程度更是处在倒数之列,但在攀爬弧山的过程中,我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荆棘无处不在,它们从山上那黑褐色的岩土中钻了出来,带刺的枝藤爬得漫山遍野,它们互相缠绕着、纠结着,像是掐架的妇女般难以分开。我用了一把长近四十厘米的丛林刀开道,荆棘的枝藤被丛林刀切断,但依旧缠绕在一起,阻挡着我的去路。我前行得异常艰难,大约一小时后,我回头望了一眼,这一眼让我非常沮丧,我爬了不足两百米远,而通向山顶的荆棘却是一望无际,以现在的速度到达山顶,至少需要二十小时。我不得不停下来,我需要寻找一条捷径。

我停下来才发现这弧山的怪异,因为除了这种长满尖刺的半人高的荆棘外,没有其他植物,哪怕是一棵小草或是一束野花都没有,这对一座山来说,是非常不正常的。我拿起脖子上挂的莱卡相机,换上了长焦,我的镜头在山上来回扫视着、拍摄着。远处一片片的荆棘被拉近到了我的眼前,我用相机观看了前方近千米的距离,依旧没有发现其他植物。但我却越看越兴奋,因为我发现了一条道路,一条从山脚通往一处山壑的道路。刚开始,我以为只是那里的荆棘比较稀疏而已,当我把镜头拉近之后,我便确定了那是一条道路。我立刻有了一种发掘某种秘密的快感,仿佛看见了住在山中的野蛮人。我压制住内心的激动,开始仔细地观察这条荆棘之路,它从山脚盘旋而上,最后通向两座山中间的深壑处。这种道路应该不是野蛮人能够开发出来的,因为它看上去很像是一条行车道。这条道路离我最近的地方大约有两百米远,它虽然不能到达山顶,但是也很接近了。最重要的是,这条道路上的阻碍非常少,走那里,或许还能窥探出某些秘密呢!我收起了相机,改变了方向,手中的丛林刀,朝着这条道路最近的地方挥去。

弧山上的这种不知名的荆棘着实让我头痛,它全身长满了尖刺,而且相当锋利。当我到达这条小道时,身上的登山服已经被划开了无数道口子,皮手套也破了好几处,尽管它们都价值不菲,但我却并不心痛。我每个月花在相机和登山设备上的钱,恐怕远远超过了一般的四口之家一年的开销。钱在我的眼里只是个数字而已,秦小爱每个月给我汇来五万元,经常不到二十号,我就会打电话跟她说:“我没钱了。”

秦小爱!我不自觉地又想起了她,我想若是我在山里遇到了野蛮人,被他们俘虏了,我最想念的人肯定是她。她的声音温柔而甜美,总能让人感觉到温暖和关爱,而且她从来不对人恼火,即使面对我的挑衅。

我更换专业的事为了不让家里人知道,我故意把秦小爱拖入了爱河。我知道她喜欢我,于是用爱情控制着她,同时也在设计着对她的报复计划。秦小爱从来都没有错,我报复的应该是我父母对我爱情的操纵,秦小爱从头到尾都不知情,她只是个可怜的倒霉鬼。可我那时候是没有什么同情心的,在学校、在公园、在酒店的房间里,我把秦小爱拉进怀里肆意地吻着她嘴唇,抚摸着她的全身。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却不知道我在吻她时,脑中邪恶地想着怎样去伤害她。那段日子里,秦小爱每天幸福得像盛开的曼陀罗,走路都带着翩翩的舞姿。我现在想到她那时的样子,也不自觉地被她的快乐感染着,露出了孤单的笑容。

但她这样快乐的日子并不长,我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三个月后,当我搂着一个金发女孩出现在秦小爱面前时,她惊呆了。而且,我还故意在她的面前狠狠地吻了那个金发美女。当时秦小爱就站在旁边,像个木偶,没有任何表情,但我看到了泪水在她的眼珠里打转,她从我的身边跑开了,我在她的身后喊道:“你不会因为这个就去告发我吧?”我知道即使我不用这样恶劣的话去刺激她,秦小爱也不会告发我的,我太了解她了。但我喊出这句话时,有一种因报复而产生的强烈的刺激感。

秦小爱听到了我的嘲弄,停了两秒钟,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又跑开了。我从她的背影中,也能感觉到她的眼泪正从她的脸颊滚滚而落,她那忧伤的背影让我的快感瞬间消失。

我极度烦躁地推开了怀里的金发女孩,而那个金发美女龇着牙冲了过来,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这让我明白了,不是每个女孩都如秦小爱那般温柔与善良。那次我真的深深地伤害了她,她在宿舍里哭得嗓子都哑了,说不出话来,然后大病了一场。

秦小爱在学校里是个有名的东方美人,关注她的男生很多。我的恶劣行径很快被一些人传开了,成了众矢之的。这下我更加孤单了,连秦小爱我也不敢去见了,我无数次远远地注视着她,她的表情冷淡,背影落寞而凄凉,优美的舞步也消失不见了,有很多男生想要去讨好她,都被她拒之门外。热情洋溢的秦小爱从此变得冰冷与麻木,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便是我。我那报复的快感仅仅持续了一秒钟,而失落与悔恨却种在我的心头,一直到现在。

尽管如此,在那时,无论是在我的嘴里,还是在心里,我都没有认错和道歉的概念。没有了秦小爱的陪伴,只有莱卡相机伴着我出现在人烟稀少的区域,而秦小爱则把精力都放在学业上,我常常能听到她获奖的消息。

在弧山的小道上走了十几分钟后,我终于可以确定,这是一条人工开辟的道路,而且很有可能是一条行车道,只不过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经过这里了,这是一条荒废了很久的山道。因为荆棘已经从两侧爬进了道路,只能勉强容下一个人通过。有些地方,两侧的荆棘已经缠绕到了一起,拦住了道路,但并不多,我用丛林刀很快便能将它们分开。这条道路盘旋而上,通往顶端那两座山的山壑处。我将要多走很长一段距离,但行程却会轻松很多,我边走边用莱卡相机拍摄着四周的山峰。

如果问我留学四年学到了什么?答案恐怕只有英语和摄影了。我自认为已经掌握了摄影的精髓,从构图、变焦、虚化、广角、长焦、微距、顺光、平光、侧逆光、刺光、景深到光圈、快门、色温、感光度、曝光补偿、色彩偏移等,在不同的环境下,我都能迅速地调节到我想要的最佳设置。另外,我还能熟练地摆弄各种不同型号的相机,佳能、尼康、宾得、索尼、松下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莱卡。我已用它摄下了无数的自然美景,从我的专业角度来说,其中不乏一些顶级佳作。我将这些照片陆陆续续地寄往各类报纸和杂志,我并不在乎它们能否见报,我只是希望有人能跟我分享这些大自然的美景而已。当然,它们有一些出现在报纸杂志上,我也陆陆续续地收到了一些微薄的稿费,这些对我来说并不重要。这三年来,我已拍摄下了成千上万张的照片,但我此刻却还不知道,对我影响最大的一组照片,即将诞生于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

第二章 酒莓果

我把那棵树压在身下,一只手撑着地,另一只手揉了揉眼睛,此时,我的头眩晕得厉害,眼里的世界在剧烈地摇晃着。

我一边爬山一边拍着照片,前进得很慢。当我离山谷(也就是这条小道的顶端)只有百米的距离时,太阳已经呈四十五度角,斜挂在西边的空中,正在慢慢地坠落。看了一下手表,已经是下午三点三十分了。途中我补充了两次食物和水,我背后的巨大背包中,除了登山的一些工具外,还准备了两到三天的食物和水。我现在并不饿,再等几分钟,我就可以看到山的另一边了,是另一座山还是驻扎着野蛮人的部落?我猜想着,但内心并不十分激动,直到我站在山谷处,俯视着另一边的一切时,我几乎停住了呼吸。一幅人间绝美的画面在我的眼前展现,一道道梯田,一个个村落,袅袅的炊烟,羊群与牛马在田中并肩行走,鸭子与天鹅在河中嬉戏,我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这是一座世外桃源,没有城市的喧闹,没有机器的马达声,只有安逸与宁静。让我震撼的不仅仅是这些,而是眼前的这一切,似乎排列成了某种奇特的图案。长期摄影的我,有一种敏锐的直觉,下面的这一切将是最好的素材。我拿起相机,用最快的速度更换了广角镜头,调到了最佳的设置,我花了几分钟的时间,选取了最佳的视角。“咔嚓”一声,我拍下了这座世外桃源。很快,我便发现了,这个奇特的图案——一张弓。

我拍完照片就地坐了下来,我仔细地从相机的屏幕上观察着这幅照片,美不胜收。它太像一张弓了,从相机屏幕上看去,这是一个完美的弓形。它的最远端是一条弧形的河,它从山的一端出现,流向山的另一端,如同弓身。这座山峦呈一条直线状,如同弓弦。在山脚下的不远处,有一条笔直的公路,穿过了大大小小的村落,穿过了河流的正中,伸向远处,消失在蓝天白云之间。这条公路就像是一支箭,一支尚未拉动的弓箭。在这幅未被拉动的弓箭怀抱里,散落着大大小小的村落,一道道梯田从山脚处延伸到河边。在照片的西北方位还有一个圆形的广场,广场的四周有几栋不高的楼房,那里显然是小镇的中心。眼前的这幅画面似乎具有某种神奇的魔力,它令我的心狂跳不已。

直到此刻,我在看到桌上摆着的照片时,还会有某种奇特的感受,似乎有某种力量牵引着我的心。

我坐在山壑处,发现了这张弓。这令我兴奋不已。我立刻站了起来,我用照片和视线下的景物对比了一番。“太完美了!”我看着相机里的照片,发出了惊叹声,这既是对照片的惊叹,更是对大自然的杰作发出的惊叹。我不打算再拍另一张全景照了,我拍了成千上万的照片,但却很少在同一个镜头上拍摄两次。当我看到第一张没有出现失误后,我绝对不会在相同的地方拍摄第二张,这并不是我在节省胶卷,而是不想事后在多张只有细微差别的照片之间纠结。现在有很多摄影师,喜欢把同一个镜头拍上很多次,然后又纠结其中哪一张更好。这样做,往好听里说,叫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往不好听里说,叫做无用功、自讨苦吃。而在我看来,那种做法还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

既然不打算再拍一张这样的全景照,我便将广角镜头换成了长焦。我想看看两侧的山峰上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事物,如果没有?我会放弃爬上这种只有荆棘,没有任何趣味的山顶,然后立刻下山去探索下面那座神秘的小镇,它太有吸引力了。就在我摇头叹息时,突然被镜头里一小片红色的花丛吸引了。从镜头里看,这片红色的花丛有十平方米左右。在花丛间,我还发现了几个苹果大小的果实,这种果实呈圆形,表皮鲜红,我不自觉地舔了舔嘴唇。这是除了那荆棘外,我在弧山上发现的唯一一种植物。我对植物没有任何特别的兴趣,我决定爬上山顶去看看这片花丛,完全是出于好奇。什么样的果实能够生长在如此恶劣的土壤中?能够生长在这种丑陋的荆棘间呢?

有句话叫“好奇害死猫”,因为我的这次好奇,这座弧山差点成了我的葬身地,好在我足够幸运。

好奇心让我决定一探那神秘的花丛和奇特的果实,幸而那花丛并不在山顶,离我只有一百多米的距离。此时已经接近四点了,太阳即将落山,我计划着用最快的速度开辟一条通往花丛的道路,尽量在天黑前返回,然后下山,前往下面那座神秘的小镇。我身边的小道显然是从这座小镇通往外界的。我观察了一下,从我现在的位置,通往小镇的下山道路,比我上山时要宽阔一些,而且并不十分陡峭。我想,即使天完全黑下来,我也能借着手电筒下山。

我做好了决定便迅速行动起来,我挥舞着登山刀,一边砍着,一边拔着那可恶的荆棘。在我专心致志的工作下,一小时不到,我便站在了这片红色的花丛前。确切地说,我面前的并不是一片花丛,而是几棵不知名的树,我从未见过生长得如此奇特、如此对称的树。这些树高只有半米左右,却分出了八条枝干,向四面八方张开,每条枝干的末端又长出八朵花,而每朵花正好有八片粉红色的花瓣,每朵花大约有巴掌大小,这八朵花围成了一个圆。这种树,无论是枝干还是花朵都生长得完全对称,唯一的瑕疵是有些枝干上结了果实,有些则没有。这种果实色泽鲜艳,有些像柿子,但比柿子要圆得多,它们看上去已经完全熟透了,在晚霞的照射下,发出诱人的光泽,让人情不自禁地流下口水。我数了一下,这种怪树正好有八棵,一共结了十一个这种鲜艳欲滴的果实。

经过这三年的游历,我已经有了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尽管这种果实看上去香甜可口,却引起了我的警觉。说实话,我刚穿过了近两百米长的荆棘地带,我已经累得口干舌燥了,但我还是压抑住了这种奇怪果实带给我的诱惑。我又仔细地观察了这八棵怪树,惊奇地发现,这八棵树也正好围成了一个圆,占了十多平方米的面积,在这八棵树围绕的正中间,生长着另一棵完全不起眼的矮树,我走近了才发现,这是一株小西红柿树,上面挂着六个小拇指大小的西红柿。我当时如此地肯定它就是小西红柿树,是因为上面挂着的果实与小西红柿一般无二,我并未见过真正的小西红柿树,幸而我的错误认识让我逃过了一劫。

我喜欢新奇的事物,熟悉的事物比较难以勾起我的兴趣,更何况是几个未熟透的小西红柿。我将注意力又集中到那八棵怪树上,我又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这八棵怪树的外围,有一米的真空地带。那讨厌的荆棘似乎很害怕这种怪树,在离它还有一米多远的地方蜷缩着,不敢靠近,这完全是一块私人领地。这儿的一切都令我感到惊奇,我闻所未闻。我用相机从各个角度拍摄了十来张照片后才停了下来,这种怪树带给我的惊喜一点也不比下面那个小镇少。

我收起相机后决定尝尝这种果实,我天生有一种冒险的精神,小时候我便经常做一些其他孩子眼中危险的事:挑战老师的权威,和高年级的学生打架,从三四米高的墙上往下跳,等等。在大人眼中我那是调皮捣蛋,在同学眼中我那是找死的行为,而我自己则认为这是一种勇气,一种挑战自我的勇气。

当然,勇气并不等于愚蠢,我对自己的智商还是相当有自信的。我决定尝尝这种果实,那是因为我感觉到它们并没有毒。经过三年的登山探险,我多多少少能够分辨出一些有毒的果实。当然,我不会就这样一口咬下去,我先从包里取出了一些解毒的药物放在口袋里,如果这种果实真的有毒,这些药物未必有效,因为它们大多是治疗蛇毒和鼠毒的药物。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种果实绝不会有毒。准备好药物后,我摘下了一颗,拿在手中,它的皮很薄,我轻轻地用手撕了一下,有点像撕熟透了的西红柿皮,而它的果肉则比西红柿要硬很多。我用舌头舔了舔,那果汁香甜得像甘蔗汁,而且有一点点粘嘴。我等了片刻,身体并无任何不适应的症状,接着我咬了一小片果肉,有点像咬果冻的感觉,比果冻要硬一些,但是味道比果冻更加香甜可口。我慢慢地品尝着这种水果,也密切感受着身体的状况,没有任何变化。它的味道太美了,不知不觉间,整个水果进了我的胃。我舔了舔嘴唇,那香甜的味道从嘴里传到鼻尖。

这种果实没有毒,我吃完它后,为自己的勇气感到了自豪,但很快它便让我尝尽了苦头。此时太阳已经只剩下一些余晖了,吃了两顿的干粮,这种怪果对我有一种无法拒绝的诱惑,于是我又一连吃了四颗,直到它们将我的胃填满。树上还剩六颗,我决定把它们摘下来带走,当我摘到第三个的时候,我眼前的怪树突然摇晃了一下,我的头开始眩晕,身体不由自主地栽倒在一棵树上。我把那棵树压在身下,一只手撑着地,另一只手揉了揉眼睛。此时,我的头眩晕得厉害,眼睛里的世界在剧烈地摇晃着。

我醉了,我的理智告诉我,我是醉酒了。我有过很多次醉酒的经验,最严重的一次便是那次报复秦小爱后发生的。我一个人在酒吧里喝到不省人事,最后被人给扔了出来,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大街上,手上的那块欧米茄手表也消失不见了。当时那种眩晕的感觉和现在一模一样。我躺在地上,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在地上打了个滚,我立刻从自己的口中闻到了一股酒味。接下来,我便一无所知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脑海中的画面从模糊逐渐变得清晰起来。那是在一座小区的花池旁边,秦小爱的身边站着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小男孩。“石宇森,你要是再敢在班上掀女同学的裙子,我就去告诉石伯伯。”秦小爱那稚嫩的脸庞出现在画面里,小男孩满不在乎地说:“你要是敢说,我下次就掀你的裙子。”小小的秦小爱害怕地捂着裙子跑开了。画面慢慢地切换到了一个宽敞的客厅里,一个高大的男人挥着胳膊,一巴掌打在小男孩的脸上。“啪”的一声重响将我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我醒来时感觉脑袋很沉,头晕得厉害,但阳光照在身上,倒是暖洋洋的。“啊!”我吃惊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朝天上看去,太阳光刺进了我的眼睛,差点让我再次摔倒。我最后的记忆是在傍晚,醒来时,已经是上午了。“是那种美味的怪果让我在这里躺了一夜吗?”我摸了摸昏昏沉沉的脑袋,吐了口气,然后立刻闻到了口中传来的酒味。“的确是酒味!”我连吐了几口气,最后证实了我的想法。“难道这种怪果里含有酒精?但为什么吃的时候感觉不到呢?”我无法考虑太多,但手表证实了,现在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十点钟了。我并不饿,但却感觉口干舌燥,我从背包里取出水壶,喝了几口水,但头仍然昏昏沉沉的。

我转头看了看那八棵怪树,其中一棵已经被我压断了,还有一个怪果也被我压烂了。一些果汁沾在我右边的袖子上,湿了一大片。我闻了闻,烂果上没有任何酒味。旁边的两棵树上还挂着三个这种果实,我决定将它们收入囊中。但就在我准备采摘的时候,我看见了中间的那棵小西红柿树。“小西红柿似乎有解酒的功效?”我不知道怎么突然冒出了这个想法,不自觉地伸手摘了两个,然后往身上蹭了蹭,就在我准备要将它们扔进嘴里时,一声暴喝吓得我全身颤抖了一下,手中的两个小西红柿掉落在地上。“住手!”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他身材矮小,一米六五左右,穿着一件旧得不能再旧的棉袄,头上裹着一条灰色的头巾,留着一点儿胡须。如果他把手里的镰刀换成羊鞭,那便是一个活脱脱的牧羊人。他站在离我十来米远的地方,好奇地看着我。他的外表虽然很瘦小,但却很有精神,特别是盯着我的那双眼睛,像是看见了恐龙。

我看到他手里的镰刀,不自觉地警惕起来。我的手往背后的登山包摸去,寻找我的丛林刀。“我没有恶意!那个,有毒。”他用手指了指地上,我一低头,便看见刚刚从手里掉下的小西红柿。“有毒?这不是小西红柿吗?”“长得像而已,它的名字叫酉莓子树。”中年人边说边朝我走了过来,他的声音和表情都很友善,但我依然没有放松警惕。他走到那棵酉莓子树旁边,蹲了下来,然后仔细地观察着,眼神里透露着惊喜。接着,他用镰刀将那棵小树连根挖了起来。他的工作很细致,再加上一双巧手,那棵小树被他挖出来时,根须完好无损,果实健在。

他挖好酉莓子树后,看了看那八棵怪树,转身奇怪地看着我,问:“你吃了酒莓果?”他用手指着那怪树上仅存的三个果实。“酒莓果?我想是的。”“吃了几个?”“五个,这个没毒吧?”我紧张地问。“你的酒量很好啊!”他奇怪地朝我笑了笑。接下来我从他的口中得知,酒莓果吃到肚子里后,会在胃里发酵成一种纯度很高的酒精,让人立刻醉倒。更为神奇的是,每个酒莓果都会让人醉一次,但会相隔二十四小时,也就是说,我吃了五个酒莓果,一共要醉五次,接下来四天的傍晚时分,我都会醉倒在地。

酒莓果的功效让人感觉神奇,但那酉莓子则更加神秘莫测。它本身是没有毒的,但如果在喝酒后食用,会让人心脏衰竭而死。酒莓果在胃里酿出的酒精,配合这种酉莓子,便是一种致命的毒药。而且这种毒药很难被检查出来,即使是用最先进的仪器,也只能查出是饮酒过量而导致心脏衰竭而死。

中年人的话让人难以置信,但至少醉酒的状态已经被我亲身体验过了。我知道大自然中有很多神奇的植物,远远超过人类目前已知的范围。我自然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去试验,我选择了向中年人道谢。不知道是因为他救了我一命,还是这个神秘的中年人有着某种魔力,我竟然跟他聊了起来。我告诉他我是一个探险者,走过很多的山川河流,昨天刚到这里,而且已经醉过一次了,现在头还是晕的。“接下来的几天里,你需要好好休息,醉酒的状态会一次比一次厉害,跟我回村子吧!”他的话让我无法拒绝,我已经完全相信了他,除了他那热情而诚恳的声音外,还有他的眼神。他的眼神很难形容,那绝不是一双只有三十来岁的人的眼神,那里面包含了无穷无尽的沧桑,望一眼便能将人吞没。一眼之后,我再也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了。下山前,他将最后那三个酒莓果从树上摘了下来,装进了口袋。

下山的路上,他左手拿着酉莓子树,右手拿着镰刀走在前面,我跟在他的后面。他那旧棉袄包裹着瘦削而矮小的身材,但下山的脚步却稳健有力。显然,这条路他经常走。在走到半山腰时,我看到右侧的斜坡上有一大片墓地,一个个土丘的坟头林立在那里,黑色的坟头里埋藏着一个个逝去的灵魂。一眼望去,我立刻在中间发现了一座很特别的坟墓。那座坟墓之所以特别,除了它比别的坟墓大很多外,它是唯一的水泥制成的坟墓,而且被一片花丛包围在中间。那些花,我一朵也叫不出名字,我终于在弧山上看到了生机,但它竟然是在一片墓地间,真让人难过。“小石,休息一会儿吧!”此时我已经知道了中年人的名字,他叫齐土生,而他也知道了我的名字。齐土生坐在地上,眼神却停留在那座水泥坟墓上,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复杂,带着感激、敬佩、思念和难过,他的表情在不停变换。我想他肯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而且他的故事跟墓中人有着密切的关联。但我并没有探听别人隐私的嗜好。

一刻钟后,他叹了口气,然后站了起来,我们继续下山。两个半小时后,照片里那座神秘的小镇已经在我的脚下了,而我也知道了这座小镇的名字——月河镇。月河镇一共有十一个村落,每个村子有一百人到三百人不等,总人口不足三千。

月河镇之所以得名,是因为最外面那条半圆形的河流,它有一个很美的名字——月亮河。当然,这一切都是齐土生在下山的路上告诉我的,关于月亮河,除了一个美丽的传说外,还有一段催人泪下的故事。接下来的四天里,我从小镇上六个人的口中,听到了这个完整的故事,它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气、什么是责任。它改变了我的一生。还有,它是个真实的故事。(插画:臧思睿)

第三章 月亮河

当我看到月亮河时,那种感觉是难以言喻的,它太美了,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谁也无法抵挡。

齐土生的家就住弧山脚下,只有四间平房。其中,两间卧室,一间厨房,一间饭厅。与简陋的房子相比,那宽敞的院子简直令人吃惊,足足有上千平方米大小。院子被泥土筑起的院墙包围着,院墙有一米五高。宽敞的院子里栽满了各种奇特的植物,其中有一小片菜园,里面种着各种蔬菜瓜果。在院子的西侧,种着一片果木树,有桃树、梨树、杏树、石榴树和苹果树等,这些树的枝干上捆着一层厚厚的稻草绳,用来抵御寒冬。在这些树的旁边有一大片葡萄架,干枯的葡萄枝藤紧紧地缠绕在一根根竹竿上,像爬山虎一样从竹竿爬到墙头,有很多枝藤已经越过了墙头,伸向外面。院子的东侧种了十几种不知名的中草药,除了板蓝根外,我叫不出其他任何一种的名字。在院子里种植草药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但如果把弧山上那种带刺的荆棘也种在院子里,就令人费解了。齐土生的院子里便种着一大片这种毫无用处的荆棘,他用铁丝网将这块荆棘围在院子的最里侧,连种植的土壤都是从山上挖下来的,那种黑褐色的块状岩土,像石头一样坚硬,那丑陋的荆棘从里面钻了出来,真让人惊奇。

齐土生回到院子后,第一件事便是将手中的那棵酉莓子树种在荆棘之间,那几个酉莓子还挂在树上,像喝醉了似的,摇摇欲坠。铁丝和栅栏显然是防止孩子们进入的。让我感觉奇怪的是,这种荆棘既无观赏性,亦无实用性,在院子里种植如此多的荆棘有什么用呢?难道它有某种药用功能?我迷惑地看了看他,他并没有领会到我的疑惑,冲我笑了笑。

齐土生身材矮小,长得有些难看,但他却有一位长相标致的妻子,和一个六七岁左右、活泼可爱的儿子。齐土生种好酉莓子树后,小心地将那栅栏用铁丝扣好,然后走出来,将已经跑过来的儿子抱在怀里,并在那嫩滑的脸蛋上狠狠地亲了几口。孩子嘴里“爸爸,爸爸”地叫着,他的妻子则站在门边看着她的男人和孩子,一脸幸福的笑容。当她看到我时,那笑容立刻变成了惊讶。

齐土生的妻子姓罗,单名一个芳字,儿子叫齐伟凡。这个三口之家显然很少接待客人,特别是像我这样的外地人。他们对我好奇而又热情,此时已经到了午饭时间,我醉酒的状态已经过去,但肚子开始叫唤起来。不得不说,齐土生的妻子做得一手好菜,尽管只有几盘简单的蔬菜,但都是美味。“石先生,乡下没什么好招待的,但蔬菜绝对是纯天然的,没施过化肥,也没打过药,您尝尝。”

在得到我真心的夸赞后,她显得很开心。她告诉我,像我这样装束的,她从未见过。齐土生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而他的妻子罗芳却恰恰相反,她对着我问东问西,热情洋溢,她的热情战胜了我的孤僻,我竟然回答了她所有的问题,而且描绘得有声有色,她们对我的经历感到惊奇,甚至把我当成了四处游历的侠客。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也这样看待自己。有时候,我甚至自喻为当代的徐霞客。

齐土生的妻子没有未卜先知的本领,所以饭煮得不够。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我盛第二碗饭时,发现锅里的饭已经见底了,我感觉很不好意思。她发现了我的窘迫,笑着说:“石先生,我再煮点饭,炒两个菜,你们慢点吃。”我没有拒绝,因为我的确是饿极了。

齐土生家的这顿饭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种其乐融融的家庭气氛似乎触动了我的某根神经。吃完饭后我便想立刻逃离这里,我告诉他们我想四处走走,他们立刻借给我一辆自行车,并且嘱咐我六点前一定要回来。我当然明白,他们是在担心,我会醉倒在荒野。

临行前我给他们拍了几张全家福。我想:“一个嵌着全家福的相框,应该是这个温暖的家庭里唯一缺少的。”“石先生,你一定要去月亮河看看,那里很美,特别是月峰桥。”我骑上自行车时,齐土生的妻子在后面喊着。“我一定去!”我在自行车上向他们挥着手。

自行车是那种老式的凤凰牌,有些笨重,但骑着很舒服。我身上只背了一个相机,行李都放在了齐土生的家里。我沿着他们指点的方向,很快就进入了一条宽敞的马路,路的两边种着大片的小麦,有些已经探出了嫩绿的芽儿。初冬的阳光照射在上面,发出一片片绿油油的光泽,生机盎然。我停了下来,拍了几张照片,然后继续骑行。我知道,这条马路便是我在相机中看到的“箭”。一直沿着这支“箭”走,便会穿过小镇的中心,到达那条美丽的月亮河,还有齐土生妻子口中的月峰桥。即使齐土生的妻子不说,我也决定去月亮河看看,我想知道是怎样的一条河,能将这个小镇勾勒出一幅如此神奇的图画。

在越过一大片空旷的田野后,我终于看到了小镇最繁华的一面,我到达了小镇的中心。一条古老的街道,两侧是清一色的二层小洋楼,灰白相间的砖头墙壁、尖尖的屋顶、笨重的圆木大门,再加上不同灰度的石头铺就的路面,远远望去,这条街就像是一条艺术长廊。

这里有小商品店、服装店、五金店、肉店、蔬菜水果店、学校、医院、饭店、照相馆、公共汽车站,甚至还有一家公共图书馆和一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来来往往的行人并不多,他们的平静和我的惊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是啊!他们就生活在这儿,这儿是他们的家,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没什么特别的。

我很快就发现了小镇上唯一的照相馆,里面的空间不大,但陈设让我的眼前一亮,一进门,正对面是一面照片墙,门的左侧是一块照相的区域,挂着淡蓝色的幕布,周围有几具摄影灯和三脚架。右侧是一排简单的木制沙发和茶几,沙发上垫着棉坐垫,茶几上放了一些杂志,那是顾客等候的区域。照相馆的陈设很现代,这让我一时难以适应,我一进门,便像是从一个时代跨进了另一个时代。我走进去的时候,沙发上正坐着一个人,他正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看着手中的杂志。

他没有发现我,我也没有去打扰他。我径自走到了照片墙前,仔细地观察着这些照片,这些照片有房屋、田野风光、河流、人物,还有几张结婚照。很明显,这些照片全都取自这个小镇,只有最大的那一张我不敢确定。这张照片挂在墙的正中间,照片上是一座非常漂亮三孔式拱桥,它横跨在一条宽阔的河流之上,照片的角度大概在桥的侧面六十度角,无论是桥,还是河流都比较完整地呈现在这幅照片之中。由于职业的关系,我对好的照片总是用挑剔的眼光去审视,在我的眼里,这幅照片无论是从构图、光线还是后期处理,都达到了一流的水平,唯一的缺憾是那座大桥上站着一个人,因为是远景,看不出这个人是男人还是女人,但他的上半身从桥上伸出来,破坏了桥的完美感。但也不尽然,我想了想,如果没有这个人,照片上的河与桥的确很完美,但完美也就代表着平淡无奇,没有任何亮点。有了这个人影则完全不一样,在河、桥、人之中,人所占的比例显然是最小的,但却最能吸引观看者的眼球,成为焦点。而且这个人影赋予了照片故事性,这个人是男是女?跟这座桥是什么关系?是它的设计者吗?因这个人影而不完美的照片变得有些神秘了。

我正在细细品味着这张照片时,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这是月亮河和月峰桥,是不是很漂亮?”

不知什么时候,沙发上的那个男人已经站在了我的旁边,他三十五岁上下,身材健壮,个头跟我差不多,有一米八左右,穿着朴素,但很干净整洁,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温文尔雅。“的确很美,我想这幅照片肯定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我这样说是因为这幅照片挂在墙的正中,而且是这里最大的一幅。

他看了看我,问:“我想你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的吧?”“嗯!”我轻轻地应了一声。“那么,它对你来说是一个很美的故事。”他停顿了两秒,接着说,“但对于小镇上的每一个人来说,它是一段无法忘记的回忆。”他在说话的时候,手伸向了那张照片,但在半空中停了下来,然后又缩回去。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忧伤,显然是照片勾起了他的回忆。“真抱歉,先生,我姓乔,是这家店的老板,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乔先生回过神来,对我抱歉地笑了笑。“我想洗一些照片。”说话时我已经从相机里取出了胶卷。“相机真漂亮!”乔先生看到了我的莱卡相机,赞叹道。“谢谢!全部洗一张,5吋的。”我将胶卷递给了他。

他接过胶卷,走到一张吧台前,给我写了一张收据,递给我说:“三天后来取,取的时候再付款,每张五角。”“谢谢!”我从乔先生手里接过了收据。“我们这里很少有外人到来,我想你是一位旅行者吧!”“我想是的。”“那你一定要去月亮河看看!那里很漂亮,你可以拍到很美的照片。”“我正准备去呢!”

我和乔先生话别后骑上了自行车,这座小镇上的人似乎对月亮河,还有月峰桥有着特别的感情,齐土生和他的妻子是,眼前的这位乔老板也是。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河和桥?我的兴趣完全被激发出来。离开照相馆后,我直奔月亮河。从小镇通往月亮河的公路全是下坡,我骑行得很轻松,不过两侧那一望无尽的梯田,美得像是某位大师的国画,我不得不停下车拍照。半小时后,月亮河终于出现在我的眼前。

当我看到月亮河时,那种感觉是难以言喻的,它太美了,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谁也无法抵挡。那是一条宽八十米左右的弧形长河,清澈的河水透着淡淡的蓝,放眼望去,像一座巨大的湖泊。河水自东向西流着,但宽阔的河面显得很平静,如果不是桥孔中传来的流水声,很难发现河水是在流动着。我站在被修整过的河岸上,那淡蓝色的河面在我的眼中,像是一匹蓝色的布带,飘向远方。从河堤到水面,还有那么几米长的河滩,河滩上布满了沙石,一些小石头在阳光下闪着亮晶晶的光芒,引人注目。在簌簌的冷风中,浅滩上的水闪着微波,漂亮的鹅卵石随处可见,它们在河水中有节奏地晃动着,勾人心魂。

月峰桥横跨在宽阔的河面上,这是一座三孔式拱桥,主孔几乎横跨了六七十米的河面,两边的侧孔跨在布满沙石的河滩上。这是一座现代化的三孔式钢筋混凝土大桥,桥面有六米宽。城市中那古老的石桥总是令旅游者流连忘返,啧啧称奇。而这儿却恰恰相反,古老的小镇外,一座现代化的大桥显得如此格格不入,别有一番风景。

在桥头竖着一座高一米五、宽一米的石碑,石碑的正中刻着三个大字“月峰桥”。它的左侧有一排小字:“总设计师孟峰。”它的背面密密麻麻地刻着无数个小字,我仔细地看了一下,上面写着:“建桥工人:孟峰、秦小月、庞博、牛莽、韩长林……”足足有上百人之多,这是一座纪念碑。这座桥如此年轻,让我惊讶,不过那闪着粼光的石碑,崭新的桥面和石栏,都说明了一切。

我走上了月峰桥,我用手摸了摸石栏,光滑冰冷的感觉从手指传递到心头,我禁不住打了个哆嗦。虽然已经进入了初冬,但下午风和日暖,并不感觉到寒冷,或许是石头无情,拒绝吸收阳光的温度吧。就在我缩回手时,我看到了一个驼背的老人,他迈着蹒跚的步子从桥头走了过来。他的背驼得很厉害,几乎弯成了一个7字,他的头发已经完全花白,看上去已到了古稀之年。他左手的拐杖撑在地上,连同整个手臂都在不停地颤抖着,而他的右手扶着冰冷的石栏,支撑着身体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我第一眼看到孟老头时,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凄凉,让我浑身发冷。那并不是花白的头发,或驼背带给我的感觉,那是从内心、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那是一种气场。我从未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我做过的好事除了小时候维护过秦小爱外,再也想不出其他的。但坏事我可以数出几箩筐,所以我认为那天,我跑过去搀扶孟老汉的举动是他的气场造成的,他的气场激发了古老的“人性本善”。

我搀扶的这位老人是值得任何人尊敬的,我感谢自己的那次举动,感谢那位老人,感谢他那天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因为他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也许这就是月亮河的魅力所在,当你每次看到它时,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年轻人,你很陌生啊!”这是老人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声音铿锵有力,不像是一个老人发出来的。“我是一位旅行者!”“旅行者?噢!城里人现在很兴这个。”我没接老人的话,只是扶着他慢慢地往前走着,走到桥的中间才停了下来。“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你觉得月亮河怎么样?”“很美,简直就是人间仙境。”“水泽万物,你看这河水清澈见底,水流不急不缓,滋养着这里的一切,是善善之水。”他笑了笑,解释道,“这是瞎大师说的,文绉绉的,我也不听不懂。”我不知道瞎大师是谁,也没有问。他继续问道:“那这座桥呢?”“它像一道彩虹!”“彩虹?我喜欢这个比喻。”老人的兴致好像被“彩虹”激发出来了,“到了夏天,彩虹在这里像青蛙一样常见。不过我更喜欢冬天,再过几天,到了霜冻时,河面上会铺上一层厚厚的雾,它比仙宫更美。年轻人,不管你走过多少地方,都不会看到那么美的画面。”

我当然不会去反驳老人的话,他把彩虹和青蛙放在一起,让我感觉很新奇,“它的确无与伦比。”

我的赞美让老人很受用,他仔细地看了看我,然后微笑着用双手抚摸着栏杆,那种感觉,像是在抚摸自己的孩子。“难道这座桥是老人的作品?”这是我当时的想法,这样说既正确又不正确,虽然这座桥不是他设计的,但如果没有他,便不会有这座桥,因为他是总设计师的父亲。当然,这是我几天以后才知道的。“我听说这里有一个很特别的故事。”“它的确是一个很特别的故事。”

我们每个人都爱听故事,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我不知道一个故事对一个人的影响能有多大?但接下来,我听到的这个故事改变了我未来的一切,事业、爱情和人生的方向,还能有什么呢?

这个故事是由小镇上的六个人向我叙述的,是关于这个小镇,关于这条月亮河,还有这座月峰桥的,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这个故事正是从我身边这位老人的口中开始的,当他说这是一个很特别的故事时,故事便已经开始了。他像是在对我说,更像是在对自己说,我一直在旁边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他,也没有离开。刚开始是出于好奇和对老人的尊重,慢慢地我完全被故事本身的魅力吸引了。为了更好地让读者阅读,我便用我的语言将老人的话呈现出来,让我们一起回到十年前的那个下午。

第四章 孟峰

传说,月亮河中的鹅卵石,每十万颗里面会有一颗幸运石,如果你足够幸运,正好拾到了这颗幸运石,并且把它装到透明的瓶子里,晚上睡觉前对着它说出自己的梦想,梦想便会成真。

八月中旬的晌午,烈日从正空直射下来,像一道道火焰炙烤着大地。道路上露出了一条条裂缝,向前延伸,像是刚刚经过了一场轻微的地震。路边池塘里的水早已干枯,池塘底,像九十岁老太婆那干枯的手背,一片片地龟裂。

这是一年中紫外线最强烈的时节,在这条崎岖而又干裂的道路上,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正踩着一辆二八的凤凰牌自行车,往家赶着。在这条道路上,除了他以外,再也没有一个行人。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湿透,汗水从他的额头上流了下来,流过眼眶、鼻梁、脸颊,最后一部分顺着他的脖子流到了他的胸口,另一部分顺着他那瘦削的下巴尖往下直淌。咸咸的汗水刺得他的眼睛有些疼痛,他用一只手扶着车把手,另一只手抬了起来,擦拭着眼角。就在他的手挡住了眼睛的视线时,前面的道路上出现了一道很大的裂缝,不幸发生了,车轮撞在裂缝上,他整个人从车上摔了下来,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住,而那凤凰牌自行车倒在他的身后,车轱辘还在刺啦刺啦地转动着。

他这一跤摔得真不轻,身上一共摔破了四处,右腿和右胳膊各破了两处,血从擦破的皮肤里渗了出来,而左手腕伤得更厉害,红肿了一大块,痛得他紧咬着牙。好在他的手没有骨折,还能动。对于在月河长大的孩子来说,摔这么一跤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他平时干农活,小磕小碰也是常有的事,因为他这个年纪,正是充满活力且多动的时候。

他的名字叫孟峰,家住在月河镇的一个偏僻的村庄,村庄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月润村。他马上就满十八岁了。十八岁,对于月润村的孩子来说,已经是个不小的年纪了,大部分像他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已经是家庭里的主要劳动力了,但他却还在读书。确切地说,他七月份刚刚参加完高考,而现在,他正是从学校查询完高考的成绩后,骑车回家的路上。

他本不想去学校查成绩,并不是因为离得太远,是因为他知道他没考上,但是他的父亲却逼着他去。他不想去,他知道是什么结果,因为他是故意考不上的。听上去匪夷所思的事情,其实解释起来很简单,他们家没有钱供他读大学。

高考对于他来说真的不难,最难的是中考,很难想象,在一届学生中,有一两百的农村孩子,去竞争那两到三个的高中名额,录取率将近百分之一,那种竞争的残酷,近似屠杀。只有每门课都接近满分的成绩,才有成功的可能。而这些成功的孩子在进入高中后,优势立刻体现出来,每年从月河镇考上高中的孩子中,还没有一个在高考中落榜的纪录。只是这个纪录在今天被他打破了。

孟峰趴在地上哭了起来,他哭不是因为身上的疼痛,也不完全是在为高考落榜而难过,高考落榜是他故意为之的。高考时,他每门课只做了一半分值的题,而且是从后往前做的,后面的题相对难些。尽管如此,他还是考了一个很不错的分数。他想,要是自己认真做,全部做完,考进他梦想的那所大学,应该不成问题吧!可是还想这些做什么呢?从自己决定的那一刻开始,不就已经跟自己说好了,不要再想了吗?自己已经读完了高中,相比其他的孩子已经幸福许多了,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如果真的拿着那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回去,全家人将继续为他的学费而受罪,特别是他的父亲,想到了父亲,他在心被撕裂着。

在高考前的那天,他在家无意发现了那一叠收据,看完后,他的心便碎了。那一刻他便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不再读大学了,他知道自己无法说服家人,特别是那固执得像驴一般的父亲,他便想到了这个办法。考个落榜的分数,这样便能一了百了,彻底断了他们的念头,这样当然也会痛苦,但在他看来,这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他一点也不后悔这个选择,可是眼泪为何还是如此的不争气,比汗水流得还要快?

他哭并不是因为痛苦,更多的是在告别吧!告别了他热爱的校园,告别了他钟爱的书本还有他那指尖的钢笔。从此,他将和父亲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从此,大地就是他的校园,家里的那一亩三分地就是他的书本,钉耙锄头锹就是他指尖的钢笔,他要用新的钢笔在新的书本上,写出新的人生。

哭吧!哭吧!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哭完之后就要覆行一个男子汉的义务了,要用自己的双手撑起一个破落的家,父母养育了自己十八年,用血汗钱供自己读了高中,是到了自己报答他们的时候了,十八岁了,一切都将是一个新的开始。

孟峰一只手扶着自行车回到家的时候,整个人都快虚脱了。他的家很简陋,泥巴垒砌的土墙,围起了一个不大的院子,院子里有三间瓦房,一间是父母的卧室,一间是自己的,还有一间堂屋。堂屋有点类似城里人家的客厅,是吃饭和招待客人的地方。但又有那么一点点不一样,城市里的穷人家可以没有客厅,但在农村,却不能没有堂屋,甚至睡觉的房间都可以没有,但堂屋必须有那么一间。

堂屋,或许有那么点子孙满堂的意思。所以,大户人家的堂屋一般都很大,装修得很气派。堂屋的上座,会贴着墙摆放着一张条形的木案,称作条几。在过去,条几的两端用来放置油灯,中间供奉着一尊观音像或财神类的菩萨。如今,只有大户人家的条几上还供奉着佛像。孟峰所知道的,就只有村长韩长林家的条几上,供奉着一尊不小的财神。

孟峰家的堂屋着实小了些,本来就不大的堂屋,里面还被隔出了一间厨房,在这间堂屋里,除了上座靠墙的条几外,在正中,还摆放着一张方方正正的木桌,木桌的四周,围着四条长木凳子,这桌凳便占去了堂屋面积的七七八八。且说这方桌,桌面坑坑洼洼的,都已经破旧得不成样子了,上面朱红色的漆脱落掉了八九成,还未脱落的,也已经被岁月洗成了油黑色。再说那条几,样子更加凄惨,其中有两条腿都已经折断,是孟峰的父亲孟老汉,用铁丝绑着两根木棍在支撑着。这么寒酸的堂屋,即使在贫困的月河镇也是不多见的。

但就这么一间破旧的堂屋,成了孟老汉的骄傲,但凡有村民进了他的院子,甚至只是路过他家院子的大门口,被他看见了,他都一定会邀请对方进堂屋坐坐,只要一进他的堂屋,他立刻用手指着四周贴满奖状的墙壁,骄傲地说:“看,这边是小峰小学得的奖,左边是中学的,右边是高中的,那张最新的,是那小子去年刚得的……”

贴在墙上的那一张张奖状,在孟老汉眼里,如同收藏家眼中的名贵字画,是一幅幅瑰宝。孟老汉每周都要用鸡毛掸子将上面的灰尘掸干净,然后心满意足地欣赏一遍。但实际上,他连斗大的字也不识一个。

孟峰走进堂屋时,他的母亲手里正端着一盘青菜,从后面的厨房里走了出来。她一眼就看见孟峰胳膊上的伤痕,孟母立刻将盘子放在方桌上,跑到他的旁边,关心地问:“小峰!手腕怎么肿成这个样子?啊!腿也破了?快坐到凳子上,我去拿药。”孟母快步走进了房间,很快又走了出来,手里多了一瓶云南白药。庄稼人经常磕磕碰碰,擦破点皮是常有的事,所以家家户户都备有这种止血效果好、价格又便宜的云南白药,只是这药粉倒在伤口上,让人疼痛难忍。孟峰就痛得牙齿直打战。“忍着点,你这是怎么了?腿上破了这么一大块皮?”孟母给儿子胳膊上敷完药,开始敷腿上的。“骑车不小心摔了一跤,妈,没事,过两天就好了。”“骑车怎么摔成这个样子?唉!你这手腕肿成这个样子,恐怕没十天半个月的,是消不下去了,你这孩子。”孟母看着儿子的样子,不忍心责备,兀自叹了口气。“我去小月月家借瓶跌打损伤的药水,给你揉揉,能好得快些。”孟母说完便走了出去。

孟老汉一直都坐在堂屋里,他的背有些驼,身体干瘦,特别是那双手,干枯得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他的头发很稀松,有一大半已经花白了,他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肉来,两边的腮干瘪着,鼻梁倒是很挺拔,但是额头上的皱纹跟田里的裂缝一样深,他刚刚四十多岁的年纪,看上去如同六旬的老人。

孟峰偷偷地看了一眼父亲,鼻子酸酸的,眼睛有些湿润。他知道,父亲都是为了他才老得如此快,如果自己早一点发现那些收据该多好,那样他就可以早早地放弃读高中了,父亲也可以少受些苦。

孟老汉没有发现儿子的异样,他虽然看见儿子眼睛红红的,但以为是被手上的伤弄哭的。“小子,这点伤也值得掉眼泪?想当年,你老子我年轻的时候,摔的跤比你惨多了,胳膊和腿都骨折过好几次,没什么大不了的,养养就好了。”

孟老汉嘴里虽然这么说,心里还是很疼儿子,儿子就是他的心头肉。老婆在家他不好意思表示关心,老婆一出门,他立即走到儿子身边,柔声问:“你这手肿得倒也不轻,痛吗?”“爸,还好,不痛。”孟峰的声音里有些怯弱。

孟老汉检查了一遍儿子的伤,才踱步回到了他的座位上,他知道儿子跟自己不一样,自己皮糙肉厚的,从小摸爬滚打着长大,大字不识一个。儿子可比自己有出息多了,都已经是个高中生了,不,应该说马上就是个大学生了。咱老孟家终于出了一个大学生,孟老汉的心情很好,他把那条几里的半瓶白酒取了出来,给自己满了一杯。“还有半个月就要开学了吧?开学前一定要把手养好。对了,考上了哪所大学?北京的还是上海的?”孟老汉伸手端起桌上的酒。“我没考上!”孟峰那声音轻得只有自己能听见。“什么?”孟老汉递到口边的酒杯停了下来。“爸,我没考上大学。”孟峰提高了嗓音。“你说什么?”孟老汉又问了一遍,酒从他手中的杯子里洒了出来。“爸,我说我没考上,我落榜了。”孟峰几乎是喊了出来。“别叫我爸!你这个浑球!”孟老汉气愤地将手中的酒杯朝孟峰砸了过来,孟峰本能地一躲,酒杯砸在门框上,摔成碎片落在地上。孟老汉真的气极了,这个不孝子!他竟然没考上,我这一辈子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他竟然没考上?“我要打死你这个不孝子。”孟老汉拿起靠在墙边的扫帚,朝孟峰的腿上抽去,孟峰一闪身,躲了过去,扫帚打在凳子上断成了两截。

孟峰一看老爹是真打,吓得飞快地跑出了堂屋,孟老汉气势汹汹地追了出去,一边追一边骂:“你这个浑球,你给我站住,老子要打断你的腿!”

孟峰的腿虽然破了些皮,但不影响行动,一溜烟似的跑进了隔壁秦伯伯家的院子。“老妈,救命啊!”孟峰一进院子就看见了老妈手里拿着跌打损伤的药水,便喊了出来。“小峰,你跑什么?”孟母不明所以,看见儿子冲进了秦家的堂屋。但她很快就明白了,因为孟老汉手里拿着断了的扫帚棍追了过来,口里还在大骂:“你这个不孝子,给我站住,老子今天要打断你的腿!”“你这是干什么?疯了吗?”孟母在院子里拉住了丈夫,秦伯伯与秦婶也从堂屋里走了出来,秦伯伯劝着孟老汉说:“哟,老孟,什么事不能好好说?孩子都这么大了,你还要打?”“今天我就是要打死这个不孝子,谁劝也没有用!”孟老汉似乎铁了心要打儿子,妻子和叔婶三人都拦他不住。“谁那么大的胆子?敢在我的院子里喊打喊杀的?”一位满头花白的老人从堂屋里走了出来,手里举着拐杖。这老人是秦伯伯的母亲,孟峰喊奶奶,秦奶奶可是孟峰的护身符,孟峰虽然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但小时候也常干些调皮捣蛋的事儿,孟老汉只要一打他,他就跑来找秦奶奶庇护。这孟老汉的脾气在村子里是出了名的固执倔强,但一见到秦奶奶,立刻温顺得像只绵羊。孟峰小时候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长大后才知道,自己这个老爹是吃秦奶奶的奶水长大的,算是秦奶奶的半个儿子,而且秦奶奶还不止一次救过他那老爹的性命。

秦奶奶已经七十有一了,但身体却还很健壮,特别是说话声,比年轻人还洪亮:“哟!这不是小孟嘛,你拿着个扫帚气势汹汹地想干吗?想把我这房子拆了?”“奶奶,您让小峰那孩子出来,我要教训教训他。”“你敢,那是我孙子,还容不得你打。哼!你是不是也要教训教训我这老太婆啊?”秦奶奶冷哼了一声。“奶奶,您这是说哪里的话?我……”“你什么你?还不快点给我滚回去,你气得我老人家都吃不下去饭了。”“奶奶,您别生气,我这就走,这就走。”孟老汉几乎是夹着尾巴逃出了院子。

孟老汉前脚走出了院子,孟峰后脚就从秦家堂屋里钻了出来,跟他一起钻出来的还有一个女孩。女孩叫秦小月,十六岁,正是孟母口中的小月月,她是秦伯伯的女儿,秦奶奶的孙女。“吓死我了!”孟峰见到老爹走了,终于松了口气。“哈哈!哥哥,放心吧!有奶奶在,孟伯伯打不到你的,不过孟伯伯好像很久没有追着你打了,这次你又闯什么祸了?”秦小月嬉皮笑脸地问。

秦小月这么一说,孟峰才发现,老爹似乎真的好久没有打过自己了,好像是从自己上高中开始,他就不再跟自己发火了,看来自己这次是真的让他太失望了。“我没考上大学,我落榜了。”孟峰的话将院子里所有人的眼神都汇聚到他的身上,他知道,从他决定的那一刻起,这一切,他都必须去承受。

孟老汉无法不失望,因为他压根儿就没有想过儿子会落榜。怎么可能会考不上?儿子的成绩他是再清楚不过的了,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他的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不,比名列前茅要强多了,他一直都是全校第一名。只有初二那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得了个第二名。要不是儿子那次考试前得了重感冒,第一名又怎么会轮到老周家的那丫头。再说了,老周是中学的校长,谁知道那次考试他有没有帮女儿作弊?孟老汉对那次的考试成绩总是耿耿于怀。

儿子在他的眼里就是第一名,就是状元。他甚至固执地认为,儿子肯定能拿个市里的高考状元回来。而现在儿子竟然告诉他,他没考上,落榜了!孟老汉不仅仅是失望,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的心很痛。他被秦奶奶赶了回来,失魂落魄地走回到自家的堂屋,摆在桌上的饭菜还在冒着热气,可他哪里还有胃口。他盯着墙上那一张张奖状,一遍遍地看着。“孟峰在月河小学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统考中获得全校第一名,特发此奖状,以示鼓励。”“孟峰在月河中学初一期末统考中获得全校第一名,特发此奖状,以示鼓励。”“孟峰在高三统考中获得全校第一名,特发此奖状,以资鼓励。”孟老汉并不认识这些字,但他早已将上面的内容背了下来。看到了那张最新的奖状,这是去年过年时,儿子从高中带回来的,才过去半年,大红的奖状上还闪着油光呢。“怎么可能落榜?怎么可能考不上?……”孟老汉口里一遍遍地念叨着,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结果,眼泪从他那满是皱纹的脸上滑落下来……

孟峰落榜打击的不仅仅是孟老汉一个人,在秦家的堂屋内,没有一个人敢说话,所有人都沉默着。就连一向活泼的秦小月,也只是安静地蹲在孟峰的旁边,用心疼的眼神看着孟母用药酒擦着哥哥的手腕。

孟母轻轻地推拿着,孟峰的手腕上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他咬着牙,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只是手上的疼痛怎么也比不上心里的。“小峰,你跟奶奶说实话,你真的没考上大学?”秦奶奶坐在上方的椅子上,开口打破了沉默而又压抑的气氛。

秦家和孟家从上一辈开始就很亲,秦小月的父亲秦尧,跟孟峰的父亲孟舜从小一起玩到大,比亲兄弟还亲。孟舜这个名字还是秦奶奶给取的,老人家没什么文化,只知道“尧舜禹”的传说,便给两个男孩取名“尧舜”,给小女儿取名秦禹。女儿嫁在了几里外的月和村,但两个儿子几十年来都留在她的身边,虽然孟舜不是她亲生的,但在老人的眼里,跟自己亲生的儿子没啥区别,孟峰更是老人看着长大的。秦尧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直到孟峰出生两年后才给她带来了一个孙女,就是秦小月,所以老人特别疼爱孟峰这个孩子,在老人眼里,小峰就是她的亲孙子,而这个孙子也没令她失望,一直都是两家人的骄傲。“对不起!奶奶。”孟峰虽然早就做好了准备,但这一刻到来时才真正的明白,自己的决定给两家人带来了多大的失望与伤害,但他一点也没有为自己的决定而后悔。“那你告诉奶奶,还差多少分?”秦奶奶的声音铿锵有力。

孟峰用蚊子般的声音说了出来,他不敢看奶奶的眼睛,低着头躲避着所有人的眼神。“哥哥,你开什么玩笑?除非你是闭着眼睛考试的。”秦小月已经初中毕业了,在这个家里,她是最了解哥哥学习成绩的人,因为了解,所以敬佩。在学习上,哥哥一直都是她的偶像,虽然她没有考上高中,但她的成绩并不差,甚至是很优秀的,如果放在城市里,她绝对可以考进数一数二的高中,但是在农村,那近百分之一的录取率,竞争实在是太过残酷了。

所以孟峰一说出高考的分数,秦小月立刻感到不可思议。其实,别说秦小月了,堂屋里所有人都不敢相信,别人家的家长可能不了解高考分数的意义,因为家里没有希望。但他们两家不一样,有一个全校第一名的高中生,三年来,他们都一直在等着孟家的第一个大学生出炉呢,这对他们来说都是扬眉吐气,光耀门楣的事,他们怎么可能不了解高考分值的意义?“那你尽力了吗?看着奶奶回答。”老太太的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奶奶,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我已经落榜了。”“不重要?你个小浑蛋,你知道你是多少人的期望?”老太太站了起来,用手中的拐杖狠狠地敲着地面,拐杖撞击着地面,连接发出“砰砰”的响声。

这次老太太是真的生气了,她是这两家中仅存的长辈,别说这两家了,在整个月润村,老太太也是最长的一辈了。在农村,长幼有序,长辈是最受尊重的,更何况老太太曾经的事迹,让所有的村民都对她都敬重有加。但她一直是个慈爱的老太太,很少跟晚辈们发火,更别说对孟峰这个小孙子了。孟峰小时候闯祸被孟舜追着打,每次都是她护着,在孟峰的印象里,奶奶这是第一次跟自己生气。

老太太一生气,那种威严让堂屋里所有的人都很紧张,秦小月吓得用左手捏着右手,孟峰也低着头,不敢说话,但他心里更多的还是难过。他知道,他让这个疼了他十八年的奶奶失望了。“妈,您别生气,别吓着孩子们。”秦尧走过去扶着老太太有些颤抖的胳膊。“是啊!妈,小峰是个懂事的孩子,您先坐下来,听听孩子怎么说。”秦小月的母亲也走过去劝着老太太,夫妻俩一左一右地扶着老太太坐在了椅子上,只有孟母没有说话,小声地叹了口气。“奶奶、伯伯、婶婶,还有妈。”孟峰边说边站了起来,“我知道你们疼我、爱我,对我期望很大,十八年来,你们省吃俭用地供着我读书,别人家的孩子十八岁时,早就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了,犁田打坝什么都能干,在咱们家,稍微重一点的活你们都不让我插手,我连桶水都没担过。你们怕我压坏了身子,影响我的学习。可是为了我的学习,你们已经付出了所有啊!我上了三年高中,你们已经砸锅卖铁了,我知道还欠了不少钱,以前是我不懂,我以为拼命学习就可以报答你们,我以为只要我考第一就行了,其实不是那个样子的。现在我才明白,我不能再连累你们了,你们已经呵护了我十八年,我已经读完了高中,已经很满足了,我现在一点都不想上大学,只想和你们一起劳动,一起照顾这个家。”孟峰说完时声音已经哽咽了,这些话憋在他的心里太久了,他一直想说出来,却一直没有那个勇气,今天终于一口气把它说了出来。这一刻,孟峰感觉轻松多了。

孟峰的话让堂屋里的每个人都很不好受,父母们没有钱供应孩子读书,会有强烈的惭愧感和无能感,这便是孟峰一直不敢说出这些话的原因,他害怕大人们为此自责。但是在农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孩子都只能读到初中毕业,他出生在这个家庭,尽管穷困潦倒,但却已经感到非常的幸运了。“小峰,你是因为学费的事才故意考差的?你这孩子,学费是我们大人的事,我们会想办法的。”秦尧没有儿子,视小峰如同儿子一般,心里不忍心责备。“大伯,我马上就十八岁了,已经是个大人了。”孟峰含着眼泪,倔强地说。“你个臭小子,装什么懂事的大人?回头我跟你爹商量一下,让你复读一年,上大学的钱我们已经给你凑得差不多了,你只顾着好好考试就行了。”老太太听完孙子的一席话,脸色缓和了许多,这孩子真的长大了,只是这么好的苗子,她不能因为自己这一辈的无能,毁了孙子的前程。在农村,读书考大学是唯一的出路,这种想法早已根深蒂固了。而且,在很多时候,确实如此。“不,我不要上大学了,我绝不会再去复读的,我要回来和你们一起劳动。”孟峰说完流着泪跑了出去,他一路疯狂地跑着,一连跑了几里路,一直跑到了月亮河边,被月亮河挡住了去路,才停了下来。这个小镇已经干旱了两年,别说地里的庄稼了,连人吃水都成了问题,幸好还有月亮河。这个干旱的年头,在月河镇,不管你是富贵还是贫穷,每天早上都要挑着水桶,走上几里地,从月亮河里把水挑回家,因为月亮河里的水,已经是小镇上唯一的水源了。

月亮河又叫观音河,或许是先人们觉得它像观音菩萨一样,能够拯救众生吧。观音河的水流虽然很小,但却从未干枯过。

孟峰站在河边,对着月亮河大声地喊:“我不要上大学,我要回家劳动!”“劳动,多么光荣的字眼。虽然他的身材超过了父亲,肩膀也比他的父亲宽厚,虽然他看上去健壮有力,但劳动,并不是他想的那么容易,不像嘴上说出来那么简单。在学校读了十多年的书,虽然也常回家劳动,但最艰苦的他都未曾尝试过,只是从今天以后,他要真正地去劳动了,他将一点一点地去体验生活的艰辛,一点一点地去承担生活赋予他的责任。”老人说到这里时咳嗽了好几声,但他越说越兴奋,仿佛回到了过去的岁月。我扶着他在桥上坐了下来,我无法切身体会孟峰那样做需要多大的勇气,因为我从来没有为那些事情发过愁。但从老人的口中我看到了一个真正勇敢的少年。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敢于挑战权威,敢于冒险,敢于向一切恶势力说不。但我们的勇敢却是那么的不同,他的勇敢是在承担,而我的勇敢更多的是在逃避。

我惭愧地坐在老人的身边,他的故事在继续,十年前的那个月河镇慢慢地浮现在我们的面前……

在长江流域的中下游,有一个很小的城市,在城市的西南边有一个异常偏僻的小镇,这就是月河镇。月河镇是由十一个村落构成的,这十一个村落被一条月牙形状的大河和一座座荒芜的山峦包裹在怀里,这条河便是观音河。因为它的形状像一弯新月,所以,人们也叫它月亮河。月润村的位置在月亮河的牙尖附近,属于中上游。

月河镇两年多来只下了四场雨,最大的一次仅仅将地面打湿了半个钟头,旱灾越来越严重了。现在,月亮河的水成了小镇上唯一的水源。只是这月亮河的河水越来越小了,宽阔的河渠只有在河底才能看到一小股水流,河滩上布满了石子和细沙。孩子们喜欢来这里挑选光滑的鹅卵石,然后把它装进透明的瓶子里,摆在床头。除了因为鹅卵石光滑漂亮外,还因为一个美丽的传说。月河镇的每个孩子都从父母那里听到过个这个传说:传说,月亮河中的鹅卵石,每十万颗里面会有一颗幸运石,如果你足够幸运,正好拾到了这颗幸运石,并且把它装到透明的瓶子里,晚上睡觉前对着它说出自己的梦想,梦想便会成真。

孩子们都喜欢传说,相信那是真的。所以家家户户都有一瓶漂亮的鹅卵石。有些着迷的孩子会捡上无数瓶,而大人们也不会反对。因为,有梦想总是好的。

孟峰的床头就有一大瓶漂亮的鹅卵石,还是上小学时和秦小月那丫头一起捡的。二人各捡了一瓶,一个说要送给未来的老婆,一个说要留给自己当嫁妆,孟峰还说:“那我长大了娶你吧!到时候咱们交换。”

孟峰从秦小月家跑了出来,走在河滩上,回想起童年往事,只是那无忧无虑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长大了,这河水越来越浅了,烦恼却像这河滩一样,越来越宽了。

他还记得上小学时,他固执地认为,他那瓶鹅卵石里就有一颗幸运石,他每晚都偷偷地对着那瓶鹅卵石小声地说:“我要上初中。”结果他真的考上了初中;中学时,他对着鹅卵石说:“我要上高中。”结果他如愿考上了高中;上高中时,他对着鹅卵石说:“我要上大学。”显然,幸运石不在他的瓶子里,是被别人捡走了。

孟峰在河水边蹲了下来,河水清澈透明,河底大大小小的鹅卵石,随着视线,在河水中有规律地晃动着。这月亮河的河水冬暖夏凉,味道甘甜,喝上一口,会让人从内心散发出一种幸福的感觉。只是这河水真的越流越细了,现在看上去就像是一条小溪。为了取水方便,村民们在河中央挖了一个很大的坑,足以储存全村三百多人的用水。孟峰不知道再这样继续干旱下去,河水会不会干枯,在这个干旱的年月中,月亮河中的水,是村民们最后的希望。

尽管水是如此的宝贵,也没有一个人提议挖一条河道,将河水引至村里已经干涸的水库,那样河水就可以源源不断地流进水库,水库储满了,全村至少半年内吃水无忧。而这个工程并不算浩大,因为水库离月亮河并不远。但却没有人提议,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在这条河的下游,还有八九个村落,还有着两千多的村民,这条观音河也是他们的希望啊!

朴实的村民大多数都没有什么文化,在柴米油盐的小事上,可能会斤斤计较,但在大是大非上,他们总比那些所谓见过世面的,坐着高级轿车穿行于闹市的官员更加睿智,更加善良,也更加可敬。

孟峰用手从河里捧起水,大口喝起来,他从中午跑了出来,跑到这月亮河边,一坐就是一个下午。他这一天都没有吃东西,实在是饿极了,这甘甜的河水倒是让他喝了个水饱。他看着河水,视线顺着河水逆流而上,仿佛想一窥小河的源头,但他不知道这条河的源头在哪里。别说是他,村子里恐怕没有一个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有人说是当年隋炀帝开凿大运河时,留下的一个未完工的分支。也有人说源头就是黄河,还有人说是长江,因为长江似乎离这里比较近。

孟峰不知道源头在哪里,但这并不是他当前要考虑的事,他要考虑的是明天该怎么过。读了十多年的书,突然放弃了,他一下子找不到方向了。虽然他在决定放弃的那一刻就已经想好了,他要跟父母一起劳动,他要干活,赚钱,养家,孝敬老人,但具体要怎么做呢?他还是不知道,他已经想了一下午了,也没有想出一个具体的办法来。“哥,别想了,回家吧!”秦小月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身后,他竟然一点也没有察觉到。“丫头,你怎么来了?”“哥,我已经在岸上看了你一下午了,我爸让我盯着你,说只要你不做傻事就别打扰你,让你好好静一静。”秦小月这丫头说到这里停了一下,咬了咬嘴唇接着说,“哥,就算你不读大学,你也是我最敬佩的人,所以,你千万别想不开啊!”秦小月说完已经泪眼婆娑了。

她已经十六岁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在村里是个数一数二的小美女,她去年中考落榜后就一直在家帮助父母干活,她乖巧懂事,人又漂亮,性格还活泼开朗,深得所有人的喜爱。中午时,她是第一次听到哥哥说出那样的一番话,她很心疼哥哥,他是那么优秀,优秀得让所有同学仰视。他完全可以考上最好的大学,那可是大学啊!是多少人梦中的大学啊!她自己就梦见过大学,学校里那耸立的教学楼,教室里那一排排华丽的座位,校园中那漂亮的六角凉亭,还有一个个女俊男帅的大学生,他们躺在青翠的草坪上阅读、辩论、竞赛……

她相信哥哥肯定也梦见过,可是哥哥竟然放弃了,因为怕拖累家人而放弃了大学梦,而且他是那么的坚决,直接用高考的分数来表示出他的决心,不留余地。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决心和勇气啊!小丫头终于忍不住扑到哥哥的怀里,哭了出来,她在替哥哥哭泣,以前哥哥是她心目中的偶像,现在这个偶像一下子变得高大起来了。“小月,小月,别哭,哥哥怎么会想不开呢?放心吧!哥哥还要照顾爸爸、妈妈、伯伯、婶婶,还有奶奶和你呢,不上大学是哥哥自己的决定,哥哥一点都不觉得委屈,哥哥没事。”孟峰扶起小丫头,用手指轻轻擦去了她脸上的泪珠,兄妹俩感情从小就很好,小丫头心里在想什么,他再清楚不过了。“哥,你的手还痛不痛?”秦小月看着哥哥的手,心疼地问。“还好,不碰就不痛。”“哥,你饿不饿?”“嗯!有点。”“嘻嘻!你看。”秦小月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她一下子从口袋里变出一个大梨在哥哥面前晃悠。“给!”

孟峰也不客气,接过来张口就要咬,秦小月立刻止住了他:“还没洗呢。”说着从他手里将梨拿了回来,在河水中洗干净,再次递给了哥哥,说:“吃吧!干净了。”

孟峰接过梨,三口五口下去,就只剩下一个很小的梨核了。夕阳西下,兄妹俩手牵着手从月亮河边往回走着。“哥,你真的决定不再复读了?”“嗯!我决定了。”“要是有钱给你交上大学的学费呢?”秦小月调皮地问。“那我也不读了,什么?家里哪里还有钱交学费啊?那可是很大一笔钱,借都借不来。”“真的有,你没发现奶奶手上少了些什么吗?”“什么?”“那一对玉镯子啊!奶奶前些日子把它们卖了,那可是我们家的传家宝,已经传了好几代了,以后是要传给我的,奶奶卖之前还跟我商量了一下呢,我同意了。”

秦小月的话让孟峰的心很不安,为了能让他读书,两家人真的是费尽了心血,倾尽了所有。现在,他真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了,不管对错,他都已经没有了回头路,复读,那是不可能的。“哥,你要是真的不读大学了,就娶了我吧!”“小丫头片子,你才多大啊?小姑娘家说这话,也不知道害臊?”“害臊什么?你小时候可是说过要娶我的,我都记着呢。”“我什么时候说过?”“你说过,你就说过,小博可以作证,你是赖不掉的。”“我都不记得了,小博又怎么可能记得……”“小博肯定记得的,我每年都会提醒他一次……”

“……”

第五章 劳动

劳动,并不是用嘴说说就可以做到的,劳动除了决心外还需要智慧,劳动不是一鼓作气的活儿,是一种漫长的坚持,需要沉稳的脚步和平静的心。

早晨,天空中刚现出一丝曙光,孟峰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在这个夏季,因为干旱显得格外炎热。白天,空气中的分子都能爆裂出火花,人们入睡得都很晚,一天中只有很短的时间比较凉爽,这也是睡觉最好的时间,连公鸡都不愿早起。

孟峰轻手轻脚地来到了厨房,拿起扁担,挑起两个空水桶走了出去。出门时父亲那呼噜还在有节奏地响着。以前这个时候,父亲应该起床了,只是昨天他喝多了,他下午把那半瓶白酒一口气灌了下去。他的酒量一点也不好,平时最高兴的时候也就喝个两三杯,昨天是完全醉倒了,孟母从秦伯伯家回来的时候,他正趴在地上,是从凳子上摔下来的。孟母将丈夫扶到了床上,他便一直睡到现在,晚饭也没有吃。孟峰知道父亲的心里是太憋屈、太难受了。

月亮河离家大概有四里半的路程,大概在两千米到两千三百米之间,这个距离是相当准确的,因为不是他自己估算的,而是父亲告诉他的。小时候他问父亲的时候,父亲告诉他的就是四里半的距离,他问父亲是怎么知道的,父亲说,他从月亮河挑水回来,走了四千五百零七步,然后根据自己的步长计算出来的。这种算法虽然不太准确,相差得也不会太远。孟峰想,不知道自己要走多少步?父亲身高才一米七二,自己有一米七六,比父亲高出了半个头,自己肯定用不了四千五百零七步,估计四千步就差不多了。不过孟峰出门时忘记数了,心想着回来再数吧。

天空中虽然仅有一丝曙光,但足以让他分辨出道路了,因为这里他太熟悉了,他在这里生活了整整十八年,这里是他的家。

他挑着水桶,延着干裂的小道往月亮河走着,道路的两边是干旱的土地。去年,地里还能种点土豆或红薯类的抗旱食物。今年,地里只剩下纵横交错的裂缝了。干旱了两年多,家家的存粮都所剩无几,大多数人家勉强能再维持两三个月,自己家人口少,估计能维持到年底吧!只是再不下雨的话,全村迟早都是要断粮的。不过相对于粮食,水是更紧缺的资源,村里所有的水井都干涸了,在方圆十几里内,有水的地方就剩月亮河了。要是月亮河里的水也干了,那会怎么样?孟峰不敢想象。不过奶奶说过,月亮河里的水从未干涸过,这让孟峰的心里踏实了不少。

孟峰来到月亮河边,灌满了两桶水,用肩膀挑起来试了试。“一点也不重,比想象中的轻多了。”他一肩挑了起来便往回走,心里还数着步子:“一、二、三、四、五、六、七……”当他数到一百的时候,感觉这两桶水似乎重了很多,数到两百的时候,那两桶水似乎变成了四桶,压着他肩膀的骨头疼痛难忍。他的左手腕还肿着,只能用右手扶着扁担,走路的步伐已经有些不稳了。他咬着牙,又数了一百步,终于坚持不下去了。他将水桶停在路边,弯着身子,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感觉自己要被压垮了。这上坡路,每走一步,对他来说,都成了一种煎熬。“自己不是要回来劳动的吗?要减轻父母的负担吗?难道连两桶水都挑不回去吗?”他为自己的无能感到羞耻。喘完气,又换了左边的肩膀将水挑了起来,他将步子迈得大些,这样似乎可以少走几步,只是他越急切,身体便越承受不了肩上的重量。这次他还没走到三百步,便停了下来,他歇了两分钟,接着换上右边的肩膀。他就这么边挑边歇边换肩,也不知道歇了多少次,可是才走了不到一半的路程,他第一次觉得月亮河离家原来是这么的远。

他的身体素质并不差,小时候一口气便能从家跑到月亮河。他一直没觉得从月亮河挑担水回来,是什么难事。他甚至认为,自己一口气便能将水挑到家,不像父亲那样,一路上要歇个两三次。他现在才知道自己错了,劳动并不像他想的那样简单。“咦!怎么是你?我还以为是你爸呢,村里只有你爸起得比我早,你怎么来挑水了?”

孟峰听到声音,才看清对面走来的人,是庞博,自己的初中同学,小时候的玩伴。在初中时,自己和庞博是同班,庞博的成绩很好,是那几个高中名额的有力竞争者,只是最终输给了自己、周晴还有韩承宇。庞博初三落榜后就一直在家劳动,自己上了高中后便跟他没了交集。周末从学校回来也很少见到他,偶尔的碰面也只是匆匆一瞥。

孟峰看见庞博挑着水桶从自己的对面走过来,他的个头比自己要高一点点,有一米七八左右,他的身体看上去比以前更加强壮了,腰也比以前粗了,肩膀也变得宽了,脸上黝黑的皮肤隐没在周围的昏暗里,几乎能融为一体。他肩上搭着块毛巾,看上去已经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了。孟峰知道,自己以后也会变成这个样子。“我没考上大学,在家劳动了,以后我会起得比你早。”孟峰说完挑起水从庞博身边走了过去。

孟峰的话让庞博心里惊诧了一下,他没考上?怎么可能?略微一惊之后,庞博便挑着水桶往月亮河走去。自从中考失败之后,他已经不再关心考试方面的事了,他现在关心的是,月亮河里的水还能流多久?当然,他打心里希望孟峰能考上大学,一来是因为他既然赢得了那个名额,就应该继续走下去,别浪费了,自己当初可是第四名,要是自己能上高中,考大学绝对不是问题,他有那份自信。二来似乎是潜意识里的,他考上了大学,便会离开村子,那样就没有人和自己竞争她了。庞博想到这里,黝黑的脸颊微微发烫起来。

孟峰这次挑着水一口气走了很远,他不想让庞博瞧不起他,两桶水都挑不回去,还谈什么劳动?只是庞博已经走远了,又怎么会一直看着他?是他那脆弱的自尊心在作祟。

尽管这次他咬着牙,坚持着走了很远,但身体的疲劳让他无法承受,他还是停了下来。后面的路他也休息得更加频繁了,因为走走停停,他已无法计算自己迈出了多少步,但终究快到家了,他已经能从黑暗中看到远处的房子了。只剩下最后几百米的距离了,他弯着腰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他在聚集着力量,最后这几百米他想一口气走完。“咦!你还在这儿啊?”

孟峰听到声音,一回头就看见了庞博,他挑着满满两桶水从后面走了过来,这一刻,孟峰的脸直接红到了脖根。“我刚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慢慢就好了,别着急。”

庞博的声音还停留在他的耳边,只是人已经超过他很远了。庞博那隐隐约约的背影让他感到惭愧,他再次将水挑了起来,他不能忍受自己的无能,最后几百米,他终于一口气走完了。只是,他将两桶水倒进厨房的水缸后傻眼了,那两桶水倒进去后,还不足水缸的四分之一。他知道父亲每隔一天挑一次水,每次挑三趟或四趟。他早上起床的时候就想着把水缸挑满,现在,他看着空空的水缸,几乎失去了再挑一担的勇气。“走吧!你不是要劳动吗,第一天就干不下去了吗?别让我瞧不起你,走吧!去挑水。”他的内心在一遍一遍地告诉着自己,他怕停下来自己真的会失去勇气,他挑着空桶,再次出了门。路上他又遇上了庞博,只是庞博挑着满满两桶水往回走,而他则是挑着两只空桶往月亮河走去。

他加快了步伐,几乎是小跑着来到了河边,他想这一次从庞博的后面反超过他,挽回自己的颜面。只是事情不像他想的那般容易,这一次,他走了不到五百步后,就再也走不动了。他不得不停了下来,两条腿不停地颤抖着。他两边肩膀的皮都被磨破了,汗湿的袖肩粘在破了的皮肤上,那种盐撒在伤口上的疼痛让他无法坚持。他把袖肩往上拽了拽,衣肩紧粘着破了的皮肤,撕动了伤口,痛得他眼泪都流了下来。他肩膀上的骨头似乎被压得变形了,轻轻一抬手,肩上的骨头便痛得让他麻木。他再也挑不动了,这两桶水他无论如何是挑不回去了,他好想坐在地上大哭一场。他想哭不是因为身体上的疼痛,而是因为自己的无能,因为自己的渺小,自己就这点本事,要怎么照顾家啊?

天渐渐亮了起来,他作着最后的挣扎。他把短袖脱了下来,垫在肩膀上,他光着膀子,再次将水挑了起来。他低着头,弯着腰,一步一步地往前走,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走多远,但总不能一直停在路上啊!能走多远算多远吧!难不成还能被两桶水压死?只是他的腿抖得厉害,身体开始摇摇晃晃的,水从桶里溅了出来,顺着水桶流到了地上,立刻被大地吸进了身体,不留痕迹。

突然,两只粗糙的大手托住了他的扁担,“放下来吧!”孟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走到了儿子的身边。“爸!”孟峰喊了一声,肩上的担子已经被父亲接了过去。孟舜的肩上搭着折叠的毛巾,扁担压在毛巾上,他挑起两桶水,四平八稳地往回走着。

孟峰手里拿着短袖,光着膀子,跟在父亲的身后。火红的霞光已经照亮了道路,很多村民也都挑着水桶出门了,孟老汉挑着水和迎面走来的一个个村民打着招呼,却面无表情。孟峰则跟在父亲的后面,看到迎面而来的,那一个个望着自己疑惑的眼神,他的心很痛,他现在才明白,父亲是多么的伟大,自己是多么的渺小,那种愧疚和无力感让他的心受着火烧般的煎熬。一路上,父亲只歇了一次便将水挑到了家。“这一刻,孟峰终于知道了,什么才是劳动。劳动,并不是用嘴说说就可以做到的,劳动除了决心外还需要智慧,劳动不是一鼓作气的活儿,是一种漫长的坚持,需要沉稳的脚步和平静的心。”老人说出这番话时,晚霞照在他那苍老的脸上,深刻的皱纹和睿智的眼神已经向我展示了一个真正的劳动者。

这时候,我已经完全被老人的故事吸引了,我忘记了齐土生的嘱咐,我忘了我吃了五个酒莓果,我马上就要醉倒在月峰桥上了,但我却浑然不觉。

在那个夏天,这个不到三千人的小镇被干旱困扰着,烈日锤炼着每个人的意志。但是人们依旧平静,并没有因为干旱而感到恐慌,只是每个人在累了的时候都要抬起头,看看天,心里盼着一场能让他们喘口气的雨水。

孟峰高考落榜的消息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村民们茶余饭后谈论最多的是干旱,因为它跟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其次便是村里的三个高中生,村长韩长林家的小儿子韩承宇、中学校长周宏剑家的小女儿周晴,还有一个便是我们知道的,孟老汉家的儿子孟峰,因为这三个高中生就意味着三个大学生,而大学生在这个小镇里,比月亮河里的水还要稀缺。

在这个小镇,值得大家关注的新闻并不多。孟峰高考落榜显然算一个,大多数朴实的村民为之惋惜,也有少数嫉妒孟老汉的,在心里偷着乐:“你孟老汉生了个聪明的儿子,整天那么神气,这下,看你还能神气吗?”

孟老汉真的神气不起来了,以前走在路上总是抬着头,挺着腰,逢人便寒暄起来:“我家的小峰又考了第一,我家的小峰又被老师表扬了,我家的小峰又……”现在呢?他几乎不怎么出门了,没事就窝在家里,就算出去干活也是弯着腰,低着个头,像是做了贼,怕被别人认出来似的。

孟峰落榜是一条新闻,但还有一条更大的新闻,周校长家的小女儿周晴,不仅考上了大学,而且是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上的,是市里的状元,而且是女状元。“了不得!了不得啊!”村民们一说起来就赞叹道。据说她考进的还是首都北京的一所高校。别说在月润村了,在整个月河镇都是个爆炸性的新闻,什么周校长家祖上积德啊!教女有方啊!什么书香门第家,跟土鳖孟老汉家就是不一样啊,是龙是虫最后才能见分晓,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一遛才知道。各种闲言碎语传得沸沸扬扬,这也是孟老汉不敢出门的原因,这让他在村民面前抬不起头来,觉得丢人。

还有一位就是韩村长家的小儿子韩承宇,他也考上了北京的一所高校。只是跟状元一比,显然逊色不少,完全被周晴盖过了风头。

孟峰在心里早就知道他们会考进大学,就像知道自己会落榜一样。孟峰也知道周晴和韩承宇考进了哪所大学,不像那些村民传来传去的,不是把学校的名字忘记了,就是念错了。高考前,他们就在一起商量过彼此的志愿,小镇上就他们三个应届高中生,他们是同学,也是最好的朋友。在往返学校的路上,来来回回的无数趟,三人都是一起去,一起回。村民们每每看到三人结伴归来,总是夸耀着说:“我们村的三大才子回来了。”而三人对这个团体有着自己的称呼——三剑客。

周晴的志愿是北京师范大学,她想和父亲一样,当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韩承宇想报的是北京医科大学,他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孟峰当初说的是北京大学中文系,因为陈独秀、鲁迅、周作人、胡适、徐志摩等一大批大文豪,他们或是在此执教过,或是从这里毕业。孟峰想像他们一样,成为一个大文豪,用笔去书写月亮河,让世人都知道还有这么一处世外桃源。

孟峰想起当初三人说出的志愿,每个人都信心满满的。大学,仿佛就在他们的脚下。但是现在呢?周晴和韩承宇的脚已经踏在理想的道路上了,只有自己,成了一个农民。并不是他看不起农民,他打心里尊敬和佩服农民,因为他的祖祖辈辈都是农民,他为勤勤恳恳的父辈们,还有所有的农民都感到自豪。但是在他的心里,一直有着一个更远大的理想。如今,这个理想成了一个永远无法企及的梦!他想,幸运石肯定是被他们捡走了。

当初月润村一次考上了三名高中生,就已经创造了一个奇迹,因为这三个名额是月河镇十一个村子里,数百名学生所共有的,却一下子被月润村独占了。对每个村民来说,这都是一件值得荣耀的事。而现在,村里又一下子出现了两名大学生,虽然比很多人心中预测的少了一个,但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更何况,这两人都考到了首都北京,而大部分村民,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这个省市,有很多,甚至连这十一个村子构成的月河镇,都没有跨出去过。北京,对于他们来说,那简直就是人们心中的圣地,可望而不可即。

而现在,有两个年轻的后辈,会背负着他们的理想前往圣地,他们将把月河人的质朴、勤劳和勇敢带往圣地。而终究有一天,他们也会把外面世界的先进技术带回到村子里。或许那时,人们再也不用为吃水发愁了,庄稼会生长得像牛犊一样健壮吧!想一想,这都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

相对于村子里的轰动,孟家显得太安静了,孟老汉一天到晚都不说一句话。孟峰也差不多,除了吃饭,就是帮助母亲干着家务,洗衣、做饭、打扫房间、修整院子等。很多工作他都已经很熟练了,家里的那一亩三分地早已干裂了,只等着老天什么时候大发慈悲,赐下雨水来。否则,下地干活是没有必要的。

所以,孟峰基本上不用出门,除了早上去月亮河挑水。现在,孟峰能像父亲一样,连着挑三担水了,虽然途中休息的次数多些,但是毕竟能挑完三担水。只是每次挑完水后,全身都痛得像散了架似的,痛得最厉害的便是肩膀上的骨头,会痛上一整天,一直痛到晚上进入梦乡之前。但是早上醒来后,他又继续挑着水桶出门,父亲是挑一天休息一天,他现在是一天都不停歇。他给自家挑一天,给小月月家挑一天,两家人从来都是不分彼此的,只是大家都心疼他,一个个劝着他休息休息,伯伯不让他挑,婶婶也不让,奶奶更是心疼孙子,小月月甚至哭着求他了,可是谁也劝不住他。他起得越来越早,挑完三担水后,别的村民才刚刚出门。

无论是村民们对他的惋惜声,还是流言蜚语声,他都不在意。他在意的是父亲,父亲不肯跟他说一句话,这让他受不了。他知道,父亲想让他复读,想让他继续考大学,但是他不能,他拒绝了。父亲很生气,气得不再理他,他便拼命地劳动,拼命地干活,孟老汉是出了名固执倔强的驴脾气,没想到生个儿子更加固执,更加倔强,比他还驴。他竟然用这种方式来表示自己的坚持,两个男人,在这个家里无声地对抗着。

孟母是一个很温柔娴熟的女人,在外面,她从不与人争执;在家里,她相夫教子,总是把家务活做得井井有条,每件事她都顺着丈夫的意思,从不违逆。周围十里八村都找不出一个像她这么温柔的女人了。但这一次,连她都开始责备起孟老汉了,但是没有用,孟老汉就是不肯理儿子,秦伯伯一家也来劝过了,甚至连秦奶奶都来了,但孟老汉只说了一句话:“这事你们都别管。”说完便把自己关进了屋里,气得秦奶奶举着拐杖要打不孝子,最后还是被秦伯伯和婶婶劝了回去。

十多天之后,孟峰终于病倒了。每天高强度的体力劳动,让他的身体无法承受,再加上晚上睡眠不好,终于倒下了。在一天早上,他在挑完三担水后,倒在了床上,身体烫得能将鸡蛋焐熟。他发高烧了,身体几乎不能动弹,是孟母早上喊他吃早饭时才发现的。他跟那些常年干活的村民不一样,他在家里是独子,从小成绩优秀,在两家人的呵护下长大,在这之前,他都没有干过一件像样的体力活,他是两家人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啊!

村里唯一的赤脚医生被请来了。赤脚医生姓华,已经快五十岁了,大家都称他为华医生。华医生很受村民们尊敬,他家祖祖辈辈都在这个小村庄行医,华医生从七八岁就跟着父亲学医,从十六岁就开始正式出门就诊。三十多年了,人们都称他华医生,很多人都忘记了他的名字。孩子们问起的时候,大人们总是开玩笑地说:“他叫华佗。”

赤脚医生是早期用来形容赤着脚,一边种田,一边行医的人。他们的医疗知识大多是祖辈们传下来的,没有经过国家的正式培训和认可。但在这种落后的村庄,赤脚医生是必要的,城里的医院虽好,但是太贵了,像月润村这样的穷村子,有些人家,恐怕连感冒药都买不起。小镇上虽然有一家简陋的医院,但村民们感个冒、发个烧,都不愿去,嫌来回跑麻烦,去找赤脚医生多方便,随叫随到,还非常便宜。

华医生家世代行医,到了华医生儿子这一代,终于摆脱了赤脚医生这个称号。华医生的儿子名叫华盛,他是全镇三千人中,为数不多的大学生。他从一家医学院毕业后回到了镇里,多方走访后,终于说服了市里的领导,在小镇开了一家医院——月河医院。月河医院很简陋,只有三间平房,但对月河镇来说,已经难能可贵了。

华盛当初为了说服市里的领导,费尽了口舌,写了无数封信,跑了无数趟市政府,但却没有一点效果。他是从北京医科大学毕业的,曾在一家大医院实习过,还当了一年的住院医生,他在当医生期间曾帮助一名京官治疗,手术很成功。那名官员很欣赏他,甚至有招他做女婿的打算,但他在有了足够的临床经验后便回到了月河镇,因为这里需要他。

华盛在四处奔走无果后,突然想起了那位京官。接着便给那名京官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之后便了有月河医院的这三间平房和一些简陋的医疗器械。如今华盛有了一个比父亲更响亮的称呼,那就是“华院长”。华院长的事迹在月河镇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华医生给孟峰的诊断是劳累过度,睡眠不足,好好休养无甚大碍。但两边的肩膀让人担心,肩膀上的皮肉都烂了,华医生根据孟峰的疼痛情况判断,应该伤到了骨头。

华医生很恼火,把孟舜狠狠地骂了一顿。“他还是个孩子,你怎么让他干这么重的活?肩膀烂成这个样子,都伤及骨头了,你这个爹怎么当的?不就是没上大学吗?我看你这个儿子,就算不上大学也会比他老子强,你自己好好反省反省。”华医生很喜欢教训人,在月河镇,他有这个资格,被他教训的村民,多数都会笑呵呵地称是。孟老汉虽然没有笑着称是,但也没有辩解,只是沉默着不说话。

华医生教训完孟老汉后,给孟峰开了两服药,打了个点滴,把肩膀包扎好后,嘱咐他好好休息,告诉他两天后再过来换药。华医生说完便匆匆忙忙地走了,三百多人的小村庄,谁没有个小病小痛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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