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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0 2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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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韦清琦(译)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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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果麦经典)

刀锋(果麦经典)试读:

第一章

1

我以前写起小说来没有这么多顾虑。称之为小说,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还能叫它什么。我没有多少故事可讲,到结尾时也无关什么婚丧嫁娶。人死了便一了百了,故事的大结局同样如此,而婚配倒也能恰如其分地给故事收尾。老于世故的读者对此不屑一顾是欠妥的,因为大团圆可是惯常的安排。普通人天生的善心会使他们相信,这样一来该说的也都说了。不论其间有何种你喜爱的悲欢离合,有情男女还是终成眷属,此时他们的肉身已功德圆满,他们的志趣又传递给了即将到来的下一代。然而我却会让读者不得安生。这本书集录了我对一个人的回忆,而我也只是间或与他有些近距离的接触,在这其中的间隔里他有哪些遭遇我也知道得极少。我想凭着杜撰倒也能煞有介事地填补上其中的空白,让叙述更加连贯,但我无意于此。我只求写下我所知道的事情。

多年前我写过一篇小说《月亮和六便士》,用名画家保罗·高更作为主人公,还设计了一系列情节来描画该人物。我对这位法国艺术家了解很少,于是就根据那些为数不多的材料虚构着故事。在本书里我就不打算这么做了。我什么也没有虚构。其中有些人物尚健在于世,我就给他们另取了名字以避免尴尬,并想方设法保证不会有人认出他们。我写的这位不算什么名人,或许他永远不会出名;或许生命终结时,他在尘世的耽留不会有任何痕迹,如同投石入河时水面的涟漪转瞬而逝。我这本书,假如还有人读的话,只能凭其或许存有的内在意趣。不过他为自己选择的人生道路,可能使他性格中那股子奇异的力量以及可爱之处对世人日渐产生影响,从而在他离世之后很久,人们也许意识到在这个时代里还曾有过这么一位非凡之士。到那时候,人们对我写了谁就恍然大悟了,想要略知其早年生活的人或也可以得到满足。我认为敝书纵有诸般不是,但对于日后为我这位朋友立传的作家而言,仍可作为有用的资料来源。

我不愿佯称所记下的谈话内容是一字不漏的记录。不论在什么场合我都不会做笔录,但是对于我关注的事情我能记得很清楚。尽管以自己的语言转述,我相信还是忠实于原话的。刚才我自称什么也没有虚构,现在则要更正一下。对于我没有听到也不可能听到过的言词,我自作主张地让笔下的人物说了出来,而这也是自希罗多德以来的史学家们所得心应手的。我这么做也出于跟史学家们同样的原因:让本来单凭记述、了无趣味的场景生动活泛起来。我希望自己的书有人翻阅,有可读性,为此我自认为这么做无可厚非。倘若聪明的读者一眼看穿并加以指摘,那也完全是他的自由。

另一个让我动笔时带着点儿顾虑的原因是,我所涉及的人物大多为美国人。了解人是很困难的事情,而我觉得除本国同胞外,其他异域之辈根本无法理解。人不仅是其自身,也代表着其出生的地区、他们蹒跚学步的城市公寓或农庄、孩提时玩的游戏、不经意听到的无稽之谈、吃的食物、上的学校、喜欢的运动、读的诗,还有信奉的神。正是这些共同点塑造了他们,而你没法道听途说地理解这些,只有生活于其中才能明白。只有成为他们的一员你才能懂得他们。除了观察,你无法了解外国人,因而要在书中还原出他们的真实性的确不容易。即便如亨利·詹姆斯这样观察细致入微、长居英伦四十年的人,也未能创造出一个道地的英国人形象。而我除几个短篇小说外,从不涉足国人以外的描画,短篇中的斗胆尝试也是因为在这样的文体中可以较为简略地处理人物。你可以提示给读者宽广的空间,由他们自己去填补细节。可能有人会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变成英国人,那何不在此书中如法炮制呢?回答很简单:我做不到。那样一来他们就不是原先的他们了。我不想装模作样地说他们就是原汁原味的美国人,如同美国人看待自己那样的;他们只是一个英国人眼里的美国人。我并不谋求复制出他们的言语特性。英国作家这么做往往导致糟糕的后果,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也只有美国作家复制的英国人说的英语。俚语就是个很大的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国系列小说里用了很多,但总没有英国人用得到位,于是并没有产生他所追求的口语化效果,反倒让英国读者感觉颇不自在。2

一九一九年我在去远东时正巧途经芝加哥,出于与本故事无关的原因我在那儿停留了两三个星期。我刚刚成功推出一部小说,为此我一到芝加哥便被约了访谈。次日早晨我接到了电话。“我是埃利奥特·坦普尔顿。”“埃利奥特?我以为你在巴黎呢。”“不是的。我正好来看望我姐姐。我们想今天请你过来共进午餐。”“我很乐意。”

他留了时间和地址。

我认识埃利奥特·坦普尔顿十五年了,此时他应是五十八九岁的光景,身材高大,举止优雅,相貌堂堂,一头浓密的波浪黑发,几抹渐现的斑白更增添了外表的不凡。他一向穿着考究,日常服饰在“夏尔凡”购买,而正装及鞋帽则要到伦敦置办。他在巴黎左岸时尚的纪尧姆大街拥有一套住房。不喜欢他的人说他是做投机买卖的,但对该指控他一概愤而拒斥。他不乏品位和知识,也不讳言早年定居巴黎时,曾给求购名画的有钱收藏家出谋划策。他通过人脉关系打听到某潦倒的英国或法国贵族准备变卖顶级画作,便很乐于助其牵线美国某博物馆的主管,因为他碰巧知道这位主管正在寻求这样一位大师的这样一幅杰作。法国有众多古老的家族,英国也有不少,他们出于情势所迫不得已出售一件布尔的签名作,或是齐本德尔本人打制的书桌,又希望不要闹出多大的动静来。于是他们很高兴结识这么一位举止无可挑剔的饱学之士,并把交易托付给他悉心打理。人们自然会推断埃利奥特从中拿了好处,有教养的绝口不提,没口德的则到处说他家里的所有摆设都待价而沽,说他请有钱的美国人来享用美酒大餐,几幅名画便随后不见了踪影,或是一件镶花衣柜变成了普通的喷漆柜子。要是问起如此稀罕的东西是怎么不在的,他会一本正经地解释道,那配不上他的品位,于是换了件更精致的。他还补充说总盯着同样的东西看会很乏味。[1]“Nous autres Américains,我们美国人,”他说,“喜欢变来变去。这既是我们的弱点也是我们的优势。”

定居巴黎、自认为了解他的一些美国女士说他家底其实很薄,他能过得这么风光完全是因为总能精打细算。我不清楚他有多少钱,但他那有着公爵头衔的房东向他收取的租金可不少,家里的陈设也是价值不菲。墙上挂的均是名家画作:华托、弗拉戈纳尔、克劳德·洛林等等;镶木地板上铺着华丽的萨伏内里及欧比松地毯,而客厅里还摆[2]放了一套路易十五时期的petit point,那种精美或许只能属于蓬帕杜

[3]夫人,而他也正是这么宣称的。不管怎样,他足以维持他所认为绅士应有的体面生活,而不用为生计奔走,至于过去的那些手段还是不提为宜,除非你不想跟他交往了。没有了衣食之虞,他便投身于自己最有热情的事业,即社会关系的经营。与英法穷酸贵族的生意往来使他早年初到欧陆时就站稳了脚跟,也成为他结交权贵的介绍信。对于收到他信件的那些美国名媛而言,他的家世颇有些分量:来自弗吉尼亚的古老家族,追溯其母亲先祖,曾有参与签署《独立宣言》者。他广受青睐,为人聪明,精通跳舞、射击,还是个优秀的网球手。他能够为任何一次聚会增色。他从不吝惜鲜花和昂贵的盒装巧克力,尽管他很少请客,但只要做了东就一定会别出心裁,让人满意而归。贵妇[4]们很乐意受邀去苏豪的波希米亚风格餐厅或是拉丁区的小酒吧。他随时准备助人一臂之力,总是有求必应,无论那是多么烦人的事情。他花了很大力气来博得半老徐娘们的欢心,于是很快便成为众多深宅大院里的ami de la maison,即家庭宠儿。他把和蔼可亲做到了极致;假如你措手不及,情急之下临时安排他坐在一位无趣的老太太旁边,他也总乐于从命,你可以指望他打趣逗笑,因为他深谙此道。

两三年后,他便在伦敦和巴黎打开了局面,结识了一个美国青年所能认识的所有人物。他定居巴黎,并赶在社交季的尾声,于初秋时节将伦敦城外的大户人家逐个拜访了一轮。原先介绍他进入社交界的女士们惊奇地发现,他的朋友圈已如此之宽广,不禁百感交集。她们一方面欣喜地看到,这位曾栖身她们羽翼之下的年轻人已大获成功,另一方面也略感不快,因为某些与她们自身只有面上往来的人,他也能混得很熟。尽管他仍然乐于助人且帮助得很到位,但她们还是不安地意识到,自己成了他向上攀的踏脚石。她们担心他势利。而他当然很势利,势利得彻头彻尾,势利得寡廉鲜耻。只要能受邀去一个他渴望的酒会或者能与某名头响亮、家底深厚的倔老太攀上关系,什么样的侮辱他都可以承受,什么样的回绝他都可以不顾,什么样的无礼他都能忍耐。他百折不挠。他锁定的猎物一定要捕捉到,就像一位坚毅的植物学家为了找到稀世兰花品种,可以置洪水、地震、高烧及心怀敌意的土著人而不顾。一九一四年的战争给了他最终的机会。大战爆[5][6]发时他加入了救护队,先在佛兰德服役,后转至阿戈讷;一年后[7]回来时他的衣服扣眼里多了一条红绶带,凭这个在巴黎的红十字会站稳了脚跟。此时他的手头已经很宽裕,在权贵们捐资筹款时他也能慷慨解囊。他总能运用优雅的品位和组织天赋来助推慈善活动,并获取很高的美誉度。他加入了巴黎两家门槛最高的俱乐部。对于法国顶[8]层社会的妇人而言,他就是ce cher Elliott。他终于达到了目的。

[1]法语: 我们美国人。

[2]法语:针绣挂毯套件。

[3]蓬帕杜夫人(Madame de Pompadour,1721—1764),法王路易十五的著名情妇、社交名媛,颇引起争议的历史人物,曾作为铁腕的女强人凭借自己的才色,影响到路易十五的统治和法国的艺术。

[4]苏豪(Soho)、拉丁区(Latin Quarter),分别在伦敦和巴黎。

[5]佛兰德(Flanders),中世纪西欧的一个国家,今为欧洲西北部的一个地区,在北海沿岸,包括法国西北部部分地区、现比利时的东佛兰德省、西佛兰德省以及荷兰的西南部部分地区。

[6]阿戈讷(Argonne),法国东部山林区。

[7]红绶带(red ribbon),意指获得了某级别的法国勋章。

[8]法语: 那亲爱的埃利奥特。3

初遇埃利奥特时我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青年作家,他丝毫没有对我加以留意。他总能记住每张见过的脸。所以偶尔遇见时他还是会很和蔼地与我握握手,不过无意深交;假如我,比方说在剧院,看见他和身份很高的人物在一起,那么他是不大容易看见我的。后来我作为剧作家进步神速,就很快意识到埃利奥特对我更热乎了。一天我接到了他的便笺,邀我去克拉里奇酒店的午餐会,那是他在伦敦时的住处。聚会规模不大,规格也不算高,我的想法是他在掂量我的斤两。但此后,由于我的成功让我结交了很多新朋友,我也开始与他更频繁地接触。不久之后我于秋季去巴黎待了几周,在一个共同的熟人家里遇见了他。他问了我的住所,没过一两天我便又应邀跟他共进午餐,这回是在他的寓所;我到达时很吃惊地发现这次可是名流荟萃了。我暗自发笑。我明白他对社会关系有着精准把握:在英国社会里我一个作家不足为奇,但在法国,作家只因身份是作家就能有不俗的声望。我的情况正是如此。在接下来的年月里我们的关系相当密切,但从未发展到朋友的程度。我很怀疑跟埃利奥特·坦普尔顿做朋友的可能性。他只对人的社会地位感兴趣。要是我凑巧去巴黎或是他来伦敦,他就不停地请我赴会,那些场合多半是他需要另有陪客或不得不接待一拨儿欧游的美国人。我怀疑他们之中有些是他的老主顾,有些则是带了介绍信的陌生人。他们就是他生活中的过客。他觉得总应该要招待一下,又不愿意动用自己的权贵朋友。最能打发他们的是带他们吃顿饭,看场戏,但这也常常很不容易,因为他已经提前三周都跟人约满了,而且他也隐隐感到即便那样安排了也差强人意。而我只是个人微言轻的作家,他可以毫不在意地对我大倒苦水。“美国人写介绍信太随意了。倒不是我不乐意见介绍过来的人,而是我真不明白为什么要带他们去烦扰我的朋友们。”

作为补偿他会送出大捧大捧的玫瑰花以及大盒装的巧克力,但有时候他这么做还不够。适逢此类场合他便邀我参加他组织的酒会,尤其在跟我发了那么多牢骚后,更显得此举有些可笑。“他们迫切地想见你,”他写信恭维道,“某某夫人可是饱读诗书的,她看过你写的每一个字。”

接下来某某夫人便告诉我她是多么喜爱我写的《佩林先生和特雷尔先生》,还就剧作《软体动物》向我道贺。这其中前一部的作者是休·沃波尔,后一部则是休伯特·亨利·戴维斯的作品。4

假如我留给读者的印象是埃利奥特·坦普尔顿充其量不过一小人,那么这就待他不厚道了。[1]

首先他是那种法语称作serviable的人,据我所知,英语中还找不到完全对等的词。字典中“serviceable”作“乐于助人、和蔼可亲”之意的用法已经相当老旧,用来形容埃利奥特倒很合适。他为人大方,尽管在早年曾出于隐秘的动机而撒出大把鲜花、糖果及礼物,但当事情过去已无必要再慷慨解囊时他仍会继续。馈赠使他愉快。他很好客。他的厨师不比巴黎任何一位逊色,在他的餐桌上你满可以放心,定能吃到当季最新鲜上市的珍馐。他的红酒也是其评判力的明证。诚然,他挑选宾客是考虑其社会影响力而非是否适合做伴,不过他也留意邀请至少一两位擅长搞笑逗乐的,于是他的酒宴几乎总是趣味盎然。人们暗地里嘲笑他,指其不过一鄙俗势利小人,可却又欣然接受他的邀约。他的法语纯正,口音无可挑剔。他下了很大功夫学会了英国人说话的样子,你得有很尖的耳朵才能听出他偶尔冒出的美国腔调。和他聊天很轻松,前提是别让他说到王公贵妇之类的话题,不过如今他的地位已经很难撼动,所以即便谈到,也能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尤其是你和他私下闲聊时。他的口舌既恶毒又亲善,而关于那些尊贵人物的八卦新闻,没有他不知道的。从他口中我知道了谁是X公主的幼子的父亲,而德·Y侯爵的情妇又是哪一位。我相信马塞尔·普鲁斯特打听到的宫廷秘闻也不会比埃利奥特·坦普尔顿更多。

在巴黎时我们经常一块儿吃午饭,有时在他的寓所,有时则上馆子。我喜欢逛逛古玩店,偶尔出手买几件,更多的时候则是赏玩,而埃利奥特总是很有兴致地陪我。他知识渊博,对美丽的事物情有独钟。我觉得他对全巴黎类似的店铺都了如指掌,和店主也都熟稔得很。他热衷于砍价,每当我们朝外走时他就对我说:“假如看中了什么,你自己别买。给我使个眼色,其余的交给我就好。”

当他只用报价的一半拿下我中意的物件时便会喜形于色。看他讨价还价是种享受。他争辩、劝诱、发火,吹捧卖家的德行,对他冷嘲热讽,对物件挑三拣四,威胁再也不跨进门槛了,叹气、耸肩、警告、横眉立目,并最终在达到目的时无奈地摇摇头,仿佛认了输。然后他对我耳语道:“你要下吧。价格就是再翻一倍,也划算。”

埃利奥特是热忱的天主教徒。定居巴黎不久,他便遇到了一位以循循善诱、规劝异教者迷途知返而著称的神父。这位教士应酬颇多,也是出了名的才子。他的传教服务对象只限于有钱人和贵族阶层。埃利奥特免不了要受此人吸引:虽出身寒微,却能成为顶级权贵的座上客。于是他向一位新近改投神父门下的美国阔太吐露说,自己尽管生于圣公会教徒家庭,但一直仰慕天主教会。她邀请埃利奥特与神父见面,三人单独吃了一次晚餐。女主人将话题引向天主教,神父果然谈吐不似凡俗,神乎其神,丝毫不假意卖弄,虽为教士,但能通晓世故,与埃利奥特这另一个通晓世故者聊得颇为投机。埃利奥特发现神父对他相当了解,不觉深感荣幸。“旺多姆公爵夫人那天还说起你,说觉得你聪明绝顶。”

埃利奥特欢喜得涨红了脸。的确曾有人向那尊贵的夫人引荐过他,但他绝没想到公爵夫人对他还有印象。神父谈起信仰来可谓智慧与仁善并举;他心胸开阔,观点紧跟时代,而且宽容大度。他让埃利奥特感觉到教会恰如一精英俱乐部,有教养的人不入其门便是愧对了自己。六个月后他得到了教会的接纳。这一门庭的改换,加上他对天主教慈善会的慷慨捐赠,为他打开了几扇过去向他紧闭的门。

他摈弃父辈信仰的动机或许很复杂,但他皈依天主教的真诚却是不容置疑的。每周日他去上流社会光顾的教堂做弥撒,定期做忏悔甚至去罗马朝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虔诚换得了回报:他得到了教皇侍从的称号,而他为此所付出的勤勉工作还为他赢得了——我想是——“圣墓大教堂”。他作为天主教徒的职业生涯,比起他做[2]homme du monde来,毫不逊色。

我时常问自己,是什么样的势利心态,使得如此睿智、和蔼且有教养的人能如此执迷。他绝非暴发户之辈。他父亲当过南方某大学的校长,祖父也是很有身份的牧师。埃利奥特何等聪明,怎不知很多接了他帖子的人不过想混一顿大餐,其中还不乏蠢钝无用之徒。然而他们响当当的头衔使他可以对其余都视而不见。我只能猜度,与这些从古老家族走出来的世袭贵族交好,侍奉其女眷于鞍前马后,赋予了他一种永不疲累的成就感;我还觉得在所有这些背后涌动着澎湃的浪漫情怀,使他在弱智儿般的法国公爵身上看到了追随圣路易斯征战圣地的十字军,而吵吵嚷嚷、只知猎狐的英国伯爵身上仿佛还流淌着追随[3]亨利八世去“金缕地”的先祖的血液。与这些人为伍,他感到自己似乎还活在可以纵横驰骋的过去。我觉得当他翻阅《欧洲王族家谱年鉴》时,他的内心是热血沸腾的,一个又一个的名字让他回忆起关于古战场、历史性的包围战和著名的决斗场面,以及诡谲的外交纷争与香艳的宫廷秘闻。不管怎样,这就是埃利奥特·坦普尔顿。

[1]法语: 热心助人的、乐于效劳的。

[2]法语: 上流社会人士。

[3]金缕地(The Field of Cloth of Gold ),或译“金锦原”,英王亨利八世和法王弗朗索瓦一世两位“文艺复兴王子”于1520年举行为增进友谊的会议的会场,位于今法国巴兰盖姆镇海滨城市加来附近,其时会面极为华贵奢侈。5

我正在梳洗准备出门赴埃利奥特的午宴,此时前台的电话打过来,说他已经等候在下面了。我有些意外,不过还是一收拾停当便下了楼。“我是想我来接你会比较安全,”我们握手时他说道,“我不清楚你对芝加哥有多熟悉。”

他这种感觉我在一些多年旅居海外的美国人身上有注意到:美国处处都有凶险,欧洲人在这里独自一人寸步难行。“时间还早。我们可以步行一段。”他提议道。

空气中有一丝凛冽,不过万里无云,迈腿而行不无惬意。“我本打算在你见到我姐姐之前先向你介绍一下的,”埃利奥特边走边说,“她到巴黎来和我住过一两回,但我想那时你都不在。待会儿人不会很多,你懂的。只有我姐姐、她女儿伊莎贝尔和格雷戈里·布拉巴宗。”“那位室内装潢师?”我问。“没错儿。姐姐家房子布置得太糟了,伊莎贝尔和我打算重新装修一下。恰好听说格雷戈里在芝加哥,于是就请伊莎贝尔把他约来了。当然他谈不上知书达理,不过挺有品位。他为玛丽·奥利方装饰过兰尼城堡,为圣额斯家族装饰过圣克莱门特·塔尔博特府。公爵夫人对他非常满意。你会亲眼见到路易莎的房子。我真不明白这么多年她是怎么住的。说到这个,我也不明白这么多年她是怎么住在芝加哥的。”

原来布拉德利夫人是孀居于此,有两男一女三个孩子,但儿子已长大成家,一个在驻菲律宾的政府部门任职,一个则承父业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做外交官。布拉德利夫人的丈夫曾到世界不少地方供职,在罗马做一等秘书若干年后被委派到南美西岸的一个共和国做公使,并在那里去世。“他过世时我想让路易莎卖了芝加哥的住房,”埃利奥特继续说,“但她偏就喜欢这宅子。布拉德利家族在这里住很久了,也是伊利诺伊州最古老的望族之一。他们一八三九年从弗吉尼亚迁来,买下了如今属芝加哥区域的六十英里见方的土地,至今还是他们的。”埃利奥特略作迟疑并看看我的反应。“我想你也许会把来这儿的布拉德利先辈归为农民。我拿不准你是否知道,在中西部刚进入大开发的上世纪中期,一大批弗吉尼亚人受到这里未知因素的诱惑而告别了富足的故乡,都是体面人家的孩子。我这位姐夫的先父切斯特·布拉德利看准了芝加哥的未来,并在这儿加入了一家律师行。不管怎样他赚的钱也足够子孙衣食无忧了。”

埃利奥特说话的语气——而不是说话的内容——似乎在暗示,已故的切斯特·布拉德利置祖传的高屋大院及成片的田产不顾而走进了律师行,这或许算不得明智,但他还是攒积起相当一笔财富,至少抵消了当初部分损失。之后有一回布拉德利夫人给我看几张在乡下拍的小照,他称之为他们的“地”,同时丝毫没有什么羡慕的意思。照片上可见一幢中规中矩的木屋,带一座漂亮的小花园,但不远处还有谷仓、牛栏和猪圈,四周则是荒芜而平坦的田地。我不由得想到,切斯特·布拉德利先生弃田进城,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不多时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并在一座窄而高的棕色石砌楼房前下了车。门口有几级陡台阶。这宅院是一连串房屋中的一座,沿街排开,位于湖岸路的起点。论其外表,即便在最绚丽的秋日里也显得了无生气,你会怀疑还有谁能对它情有独钟。开门的是一位高大结实、白发苍苍的黑人管家,他把我们领向客厅。我们进去时布拉德利夫人从椅子上站起身,埃利奥特为我做了引见。她年轻时应该颇有些姿色,脸蛋虽不是很小巧,五官却相当不错,尤其眼眸顾盼有神。然而她灰黄的脸庞不施粉黛、皮肤松弛,而且显然,她已经在与中年发福的斗争中败下阵来。我思忖着她一定不甘心就这么认输:她穿着如铠甲般活受罪的紧身胸衣,挺直了腰杆坐在直背椅上,这样才能比坐在软垫椅上更舒服些。她穿一条有不少繁缛饰带的蓝色长裙,衬着鲸骨的领口高而硬挺;一头纤细的银发烫成规整的波浪卷,梳理得一丝不苟。另一位客人还没到,我们就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埃利奥特告诉我你走的南线,”布拉德利夫人说,“有在罗马逗留吗?”“是的,我在那里待了一个星期。”“亲爱的玛格丽塔王后怎么样?”

我说我不清楚,她的问题多少让我很意外。“哦,你没去看望她?真是个好女子啊。我们在罗马时她对我们很关照的。布拉德利先生那会儿是一等秘书。你为什么不去看看她呢?[1]难道你跟埃利奥特黑白分明,他能去奎里纳尔宫你就去不得?”“不是这么回事,”我微笑道,“实际情况是我不认识她。”“是吗?”布拉德利夫人说得好像她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会不认得?”“实不相瞒,一般来说作家不会和国王王后们走得很近。”“可是她人真的很不错,”布拉德利夫人劝告般地说,似乎我对王室成员的无知是一种很傲慢的清高。“我敢肯定你会喜欢她的。”

此时门开了,男管家领着格雷戈里·布拉巴宗走进来。

格雷戈里·布拉巴宗有负其名,不像是个浪漫派的人物,而是个肥胖的矮个子,且除了耳畔颈后的一圈黑鬈发外便秃如蛋卵,一张通红裸露的脸仿佛随时都会汗如泉涌;还有敏锐的灰眼睛、肉感的嘴唇以及笨重的下巴。他是英国人,我在伦敦几次放荡不羁的聚会上见过他。他天性快活爽朗,笑声不绝,可是你都不需要有很强的性格判断力就能辨识,他那欢闹的友善只是一个极为精明的生意人的外壳罢了。多年来他一直是伦敦最成功的装潢师。他声音洪亮,一双小胖手也很有感染力。凭着表情达意的手势和滔滔不绝的激昂话语,他能让原本还有疑虑的客户的想象力亢奋起来,因而抗拒他的发号施令几无可能,何况他还会让你感到是得了便宜的。

男管家又走进来,托了一盘鸡尾酒。“我们不等伊莎贝尔了。”布拉德利夫人说着端起一杯。“她在哪儿?”埃利奥特问。“和拉里去打高尔夫球了。她说要迟来的。”

埃利奥特转向我。“拉里就是劳伦斯·达雷尔。伊莎贝尔要和他订婚的。”“我原先不知道你喝鸡尾酒,埃利奥特。”我说。“我是不喝的,”他一口咬定,同时又啜了口拿在手里的鸡尾酒,“可是在这禁酒的鬼地方还能喝什么呢?”他叹道,“连巴黎的一[2]些馆子都开始卖了。当下的世道实在败坏传统礼法。”“胡说八道,埃利奥特。”布拉德利夫人说。

她说得够温和,但语气之坚决让我觉得她是个有个性的女人,而且我从她看埃利奥特那种既感好笑又不无犀利的眼神中可以猜出,她对这位弟弟是不抱幻想的。

我很想知道她准备怎么拜托格雷戈里·布拉巴宗。他进来时我看见他出于职业习惯打量了一眼屋子,并且不自觉地耸了耸浓密的眉毛。这真是间不可思议的屋子。墙纸、大花窗帘布以及家具上包覆的软垫,其风格都如出一辙;壁挂油画都收在厚重的镶金画框里,显然是布拉德利夫妇在罗马时购得的:拉斐尔派的贞女像、圭多·雷尼派的贞女像、祖卡雷利派的风景画、帕尼尼派的儿童像;他们在北京期间也有所斩获:精雕细刻的红木桌、巨型景泰蓝花瓶;有在智利或是秘鲁买到的物件:肥臃的硬石雕像及陶土花瓶。有一张齐本德尔写字台和一只镶花玻璃橱;灯罩皆为白色丝绸质地,没脑子的画家却在上[3]面绘了穿华托式衣着的牧羊少男和少女。整个屋子丑不忍睹,可是——不知何故——又很讨人喜欢。这种经久居家的气氛,让人感到这堆杂乱无章的东西是有意义的。所有这些彼此不协调的物件自成一体,因为它们都是布拉德利夫人生活的组成部分。

就在我们喝完鸡尾酒时,门被一个姑娘撞开了,后面跟着一个小伙子。“我们迟到了吗?”她问道,“我把拉里带回来了。他有什么吃的?”“我想有的,”布拉德利夫人微笑道,“打铃让尤金多加一个位子。”“是他给我们开的门。我已经跟他说了。”“我女儿伊莎贝尔,”布拉德利夫人转过头对我说,“这位是劳伦斯·达雷尔。”

伊莎贝尔急急地与我握了手便赶忙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宗。“您是布拉巴宗先生?我太想见到您了。您为克莱门蒂娜·多默做的装潢我喜欢极了。这里房间太糟糕了不是么?我对妈妈不知说了多少年了要改一改,现在您到了芝加哥,这可是我们的机会呀。说实话吧,您对这屋子怎么看。”

我知道布拉巴宗绝不会这么做。他飞快瞥了一眼布拉德利夫人,但她无动于衷的表情什么也没透露。他明白了是伊莎贝尔说了算,继而哈哈大笑起来。“住在这儿肯定是很舒适的,加上有很多别的好处,”他说,“可是如果要我直说,嗯,我觉得这里糟糕得很。”

伊莎贝尔个子高挑,鹅蛋脸,鼻梁挺直,眼眉清秀,嘴唇饱满,这看来是家族特色了。她称得上标致,尽管显得丰腴,我把这个归于她的年纪,想来再过几岁或会苗条一些。她有一双有力而好看的手,虽然有点偏胖;她的双腿在短裙的衬托下,同样略显丰满。她皮肤细腻,色泽红润,加上刚锻炼过身体,又坐敞篷车回来,那气色无疑更好看了。她那活力四射的体态像是要冒出气泡来。她容光焕发,十分健美。她那爱笑爱闹的愉悦、对生活乐趣的享受,以及发自内心的快乐,都是那么地讨人喜欢。她的清纯使得优雅如埃利奥特者也顿显俗不可耐。她的鲜活更让布拉德利夫人苍白而有皱纹的脸掩不住疲惫和老态。

我们走向里屋去吃饭。格雷戈里·布拉巴宗一瞧见餐厅便眨了眨眼。四壁贴的是暗红色仿呢绒墙纸,还挂着好些技法拙劣的肖像画,这些面色阴愠的人物都是已故的布拉德利先生的直系先祖。他自己也赫然在列,唇须浓重,穿着双排扣长礼服配上浆领,姿态显得十分僵硬。布拉德利夫人的画像由一位法国画家在九十年代所作,悬于壁炉架上方,她身穿浅蓝色缎质全套晚礼服,脖子上配珍珠项链,秀发间还有一颗闪亮的星钻。她一只手珠光宝气,手指拈着花边纱巾——这头巾绘制得极为精细,似能数出每个针脚;另一只手则漫不经心地握着鸵羽扇。满房间的黑橡木家具森然而立。“您觉得这里怎样?”我们落座时伊莎贝尔问格雷戈里·布拉巴宗。“肯定花了大价钱。”他答道。“的确,”布拉德利夫人说,“是布拉德利先生的父亲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我们走到哪儿都带着。里斯本,北京,罗马。亲爱的玛格丽塔王后很欣赏哪。”“假如都是您的,您怎么处置?”伊莎贝尔问布拉巴宗,可是在他开口之前埃利奥特抢答了。“烧了。”他说。

三个人开始讨论怎么改造房间。埃利奥特极力推荐路易十五的风格,伊莎贝尔想要一张长餐桌和意式餐椅。布拉巴宗认为齐本德尔风格与布拉德利夫人的个性更合拍。“我向来很看重这个,”他说,“个性。”他转向埃利奥特,“你肯定认得奥利方公爵夫人?”“玛丽?她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之一。”“她请我装饰餐厅,我在看见她的那一刻就说了乔治二世风格。”“你说得非常正确。上回在那儿吃饭时我注意到了房间的摆设,太对她的品位了。”

于是谈话继续下去。布拉德利夫人听着,但谁也不知她在想什么。我说的话很少,而伊莎贝尔的男朋友拉里——我忘了他姓什么——更不言语。他坐餐桌对面,在布拉巴宗和埃利奥特中间,我不时地瞥眼看他。他非常年轻,与埃利奥特一般高,几近六英尺,颀长而柔韧。他面容愉悦,不算很俊美但也不平庸,有点儿羞涩,绝不是很张扬的那种。令我感兴趣的是,在我记忆中,他尽管自进来后没说几句话,但一副神闲气定的样子,而且似乎以一种很奇特的方式参与着谈话,虽然并没有张嘴。我注意到了他的手:修长,但与他身材相比不显过大,形态优美又十分有力,我想画家一定会很青睐。他身材偏向单薄而并不柔弱;其实我应该说,他属于那种瘦长结实,很有耐受力的类型。那脸庞在平静的时候颇为严肃,晒得很黑,不过即便没有晒也显得血色不足,而他虽五官端正,但并不引人注目。他颧骨很高,太阳穴则有些下凹。他深棕色的头发略带卷曲。他的眼眸显得比实际的大,因为他眼眶深陷且睫毛长而浓密。他的眼睛与众不同,不像伊莎贝尔与母亲及舅舅共有的那种明快的淡褐色,而是有极深的光泽,以至于几乎与瞳孔同色,呈现出特异的饱和度。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雅,这种魅力使我明白伊莎贝尔何以为之吸引。她的目光不时在他身上停留片刻,我能看得出她眼神里不仅有爱,还充溢着亲昵,两人四目相对时他更流露出迷人的柔情。没有什么比年轻人的爱恋更感人的了,我这个中年人在羡慕他们的同时——我不知道为什么——也为他们感到惋惜。这样的想法很愚蠢,因为据我所知,他们的幸福并未受到阻挠,他们境况顺利,没有任何理由不走向婚姻并从此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伊莎贝尔、埃利奥特和格雷戈里·布拉巴宗仍继续在谈房子的重装,试图从布拉德利夫人这里至少得到个许可,即总归该做些什么了,然而她只是和气地微笑着。“你们可不能这么催我。我得有时间考虑。”她转向小伙子,“你怎么看,拉里?”

他环顾了一下餐桌,眼中带着笑意。“我觉得无所谓。”他说。“你这个坏蛋,拉里,”伊莎贝尔嚷道,“我特意跟你说要力挺我们。”“假如路易莎姨妈对现状很满意,那大动干戈的目的又是什么?”

他的问题一语中的,让我不由笑起来。他看看我也笑了。“别因为你说了蠢话就笑成那样。”伊莎贝尔说。

可是他的嘴咧得更大了,我注意到他长着细小洁白且整齐的牙。他的眼神里有某种让伊莎贝尔脸红心跳,并摄住她呼吸的东西。若我没有判断错误,她是疯狂地爱着他的,但我不明白是什么让我感到在她对他的爱情里,还有一些母性的成分。这在如此年轻的姑娘身上是有点儿出乎意料的。带着唇间轻柔的微笑她再次把注意力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宗。“别理他。他蠢得很,而且压根儿就没怎么读过书。他什么都不懂,就知道飞。”“飞?”我说。“他在大战中当过飞行员。”“我原以为他年纪小,应该没打过仗。”“他是还小。太小啦。表现很恶劣,逃学跑到了加拿大。说得头头是道让人相信他有十八岁了,于是进了空军。签停战协议时他正在法国服役呢。”“你要让伯母的客人提不起劲儿来了,伊莎贝尔。”拉里说。“我打小就认识他了,他回来时穿军装的样子可爱极了,束腰军装上挂了那么多绶带,于是我就坐在了他门口台阶上,这么说吧,他要一直到答应娶我,才能得到些消停。竞争激烈得很哪。”“是吗,伊莎贝尔。”她母亲说。

拉里向我倾了倾身。“我希望你别信她说的一个字儿。伊莎贝尔并不是坏姑娘,不过她会说瞎话。”

午餐用完,埃利奥特和我不久就告辞了。我跟他说过要去博物馆看画,他也说了会带我去。我不是特别喜欢结伴去画展,但也不好说更喜欢独自去,就由他陪着。在路上我们说起了伊莎贝尔和拉里。“看见少男少女两情相悦可真愉快啊。”我说。“他们现在谈婚论嫁,有点儿太早。”“为什么?年纪轻轻就相爱,然后结婚,多好。”“别逗了。姑娘十九岁,而小伙儿也才二十,还没找到工作。他收入可怜得很,一年三四千吧,这是路易莎告诉我的,而路易莎说到底也不宽裕。她的财产只够她自己用。”“那他可以找个事儿做。”“说到点子上了。他没打算找工作,他似乎很满足于无所事事。”“我敢说他在战争中受够了,也许他想休整一下。”“他休整了一年,肯定够长了吧。”“我看他是个好小伙子。”“噢,我丝毫没有要反对他的意思。他出身家世都挺不错。从前他父亲来自巴尔的摩,曾在耶鲁还是什么类似的大学做过罗曼斯语助理教授。母亲生在费城古老的贵格会教家庭。”“你说了从前。他们都不在了?”“是的,他母亲难产死的,父亲大概在十二年前也去世了。他由父亲在大学里的一个朋友抚养大,是位住在马文的医生。这也是路易莎和伊莎贝尔认识他的缘由。”“马文在哪里?”“就在布拉德利老宅的地界,路易莎到那儿过暑假。她很为这孩子难过。纳尔逊医生是单身汉,根本不知道怎么带孩子。是路易莎坚持要将他送到圣保罗教堂,并且每逢圣诞节把他接出来。”埃利奥特像法国人那样耸耸肩,“我想当初她就预见了这个不可避免的结果。”

此刻我们到了博物馆,把注意力转向画展。我又一次被埃利奥特的学识和品位折服了。他领着我在各展厅游走,仿佛我就是一个团的游客,而没有哪位艺术学教授能像他这么富有教益地侃侃而谈。我打定主意还要一个人来一次,可以随心逛逛优哉一下,于是此刻便不再多言语。过了片刻,他看了看表。“走吧,”他说,“我从不在画廊待超过一个小时。这就是一个人的艺术鉴赏力所能延续的极限时间。改日再看完吧。”

分别时我说了好多感谢的话。或许艺术见识是增长了,可心里总也不痛快。

在跟布拉德利夫人道别时她告诉我,伊莎贝尔要请几个她的小朋友来吃晚饭,之后还要去跳舞,要是我能来的话,那埃利奥特和我可以在她们走后好好聊聊。“这可是一件好事啊,”她补充道,“他在海外待太久,感觉跟这里脱了节。貌似在这儿找不到有共同语言的人了。”

我接受了邀请,而当我们在博物馆台阶上道别时埃利奥特告诉我他对此很欣慰。“在这个大都市里我就像个迷失的幽魂,”他说,“我答应路易莎要陪她六个星期,自一九一二年后我们就没见过,但我直到回巴黎之前都度日如年。巴黎是这世上体面人唯一能住的地方。我亲爱的老弟,你知道在这儿他们怎么看我的么?他们把我看成是怪胎,野蛮人。”

我笑笑便离开了。

[1]奎里纳尔宫(the Quirinal),建于奎里纳尔山上,1870年至1946年间为意大利皇宫,后改为总统府。

[2]原文“Evil communications corrupt good manners”,引自《圣经·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三十三节,和合本译作: 滥交是败坏善行。

[3]指法国画家华托(Watteau )作品中的女子服装式样。6

次日傍晚,我在电话里婉拒了埃利奥特的接车,独自安然抵达布拉德利夫人的宅邸。先前有人来拜访我,耽搁了一点儿时间,因而到得稍晚了些。上楼梯时,客厅传出阵阵喧哗让人觉得晚宴规模不小,于是当我发觉连自己在内仅十二个人时便大感意外。布拉德利夫人身着镶珠硬领的绿缎晚礼服,显得雍容华贵,而埃利奥特裁剪入时的装束也尽可能地显现着他个人的优雅。我同他握手时阿拉伯香水味扑面袭来。他把我介绍给一位高大偏胖的男子;那人红脸膛,穿着晚礼服显得有些忸怩。他就是纳尔逊医生,不过那时我并不以为意。其他人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但他们的名字我一听便忘。女孩子们都年轻俊俏,男孩子们也玉树临风。唯一给我留下印象的是个小伙子,也只因为他格外高大魁伟,长着宽阔的肩膀和足有六英尺三四英寸的个头。伊莎贝尔样子楚楚动人,身着一袭白色丝质窄底长裙,遮住了丰满的腿;衣裙的款型显露出她发育良好的胸部;裸露的胳膊胖乎乎的,但脖颈却很好看。她兴致勃勃,眉目左右顾盼。她无疑是个漂亮可人的女郎,然而也不难看出,若不加注意,她的体态也会因臃肿而走了形。

我的晚餐座位被安排在布拉德利夫人和一位不怎么起眼的害羞姑娘中间,她似乎比其他人年纪还要小。落座时善解人意的布拉德利夫人解释道,她祖父母住在马文,以前和伊莎贝尔一起上学的。她的名字——我只听到人们这样提到她——叫索菲。餐桌上谈笑风生,每个人都扯足了嗓门,而且似乎彼此都很熟识。在我不用忙着跟女主人说话时,便试着与那位芳邻搭讪,但收效不大。她比其他人都安静。她不算漂亮,面孔很有意思,长着小巧的翘鼻子、宽嘴巴和碧蓝的眼睛;浅棕色的头发很简单地束着。她很瘦,胸脯几乎和男孩子一样平坦。有人打趣时她也跟着笑,但有些不得已的意思,于是你觉得她并没有像她装出来的那么乐不可支。我猜她是想勉力做个通情达理的人。我看不出她是有些傻还是腼腆得厉害,总之换了若干个话题都不了了之,只好请她跟我讲讲来吃饭的都是些什么人。“噢,你知道纳尔逊医生的吧,”她边说边指指坐在布拉德利夫人正对面的中年男子,“他是拉里的监护人,是我们在马文的医生。他非常聪明,为飞机发明了好些个东西,谁也用不上。他不干活儿时就喝酒。”

她说这些时,浅色的眼睛里泛出些许光泽,使我怀疑我是不是一开始小瞧她了。她继续逐个向我介绍那些年轻人,姓甚名谁,父母何人,如果是男生还得交代一下上过哪所大学,做了什么工作。可给我的收获不算很多。“她很可爱。”或者,“他打高尔夫球很棒。”“那个浓眉毛的大个子是谁?”“哪个?噢,那是格雷·马图林。他父亲在马文的河边有一座好大的房子,是我们那儿的百万富翁。我们很为他感到骄傲呢。他教我们打球。马图林、霍布斯、雷纳还有史密斯这些都是富人。他是芝加哥的顶级富豪呢,格雷是他的独生子。”

她列数名字时有一种快活的揶揄口吻,让我好奇地瞥了她一眼。她瞧见了,脸红了起来。“再跟我说说马图林先生吧。”“没什么好说的。他很富有,德高望重。他在马文为我们建了新教堂,还为芝加哥大学捐了一百万美元。”“他的儿子长得很英俊啊。”“他很不错的。你怎么也想不到他祖父是住棚屋的爱尔兰人,而祖母是饭馆里的瑞典服务员。”

格雷·马图林的相貌与其说英俊,不如说是震撼,保持着一种粗糙、未雕饰的状态:短而钝的鼻子,肉感的嘴,爱尔兰人的红润皮肤,浓密乌黑油亮亮的头发,还有同样浓重的眉毛下面的清澈湛蓝的眼睛。他虽然身材魁梧,却比例匀称,假如脱去了衣服一定是个健美的男子。他显然非常强壮,那种男性的孔武令人印象至深。坐在他身边的拉里尽管只矮了三四英寸,与之相比却纤瘦了很多。“他有一大堆崇拜者呢,”我这位害羞的芳邻说,“我知道有一些女孩为了得到他什么都干得出来,简直就要杀人放火了。但她们没机会了。”“为什么呢?”“你什么都没听说,是吗?”“我怎么会知道呢?”“他爱极了伊莎贝尔,爱糊涂了,而伊莎贝尔是爱拉里的。”“他为什么不使劲儿把拉里挤走呢?”“拉里是他最好的朋友。”“这就麻烦了。”“如果你跟格雷一样节操高尚的话。”

我不能肯定她这番话是全心全意的,还是带着一丝嘲讽的口气。她的仪态毫无失礼之处,既不唐突也非莽撞,可是我总觉得她要么少了些幽默感,要么就是不够机灵。我在想她和我谈话时内心是怎样的,不过我明白我是不可能知道的。她明显缺乏自信,我觉得她还只是个生活封闭的孩子,周围的人都比她大了不少。她的举止中的质朴谦和打动了我,但是如果我想的没错,我猜她很多时候是形单影只的,默默地观察着周边的大朋友并对他们形成了确定的看法。我们成年人很少去揣测小孩子是如何不留情面又是以什么样的洞察力为我们盖棺论定的。我又朝她那双碧蓝的眼睛看了一眼。“你多大了?”我问。“十七。”“你看书多吗?”我又随意问了句。

但她还未及回答,布拉德利夫人便恪守女主人的职责,拉我与她聊起来,等我脱身时晚餐已告结束。年轻人一下子走得干干净净,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剩下我们四个进了客厅。

对于这回受邀,我是有点意外的,因为在随便说了几句之后,他们转入正题,谈起了一件我原以为他们倾向于私下讨论的事情。我拿不定主意,是该慎重起见起身告辞,还是做个不偏不倚的听众,或对他们还能派上用场。商量的议题是拉里很奇怪地不愿意去工作。引发此事的是马图林先生,即晚宴上那个小伙子的父亲,他想把拉里招于麾下。这是个绝好的工作机会,凭拉里的才干和勤勉,丰厚的收入是指日可待的。年轻的格雷·马图林也很希望他加盟。

我记不得原话了,但大意很清楚:在拉里从法国回来时,他的监护人纳尔逊医生建议他去上大学,但他拒绝了。他想闲一段时间,这很自然;他熬过了艰难的战争时日,两度受伤,虽然不是很重。纳尔逊医生想他还没有从战场的激荡中恢复过来,让他休整到彻底恢复,也不失为明智之举。然而一周周、一月月过去,如今他脱去戎装已一年有余。他在空军似乎表现英勇,复员时在芝加哥已是颇有名气了,于是不少公司都向他示好。他表示了感谢,但都婉言谢绝。他没有解释缘由,只说尚未打定主意要干些什么。他和伊莎贝尔订了终身,这对于布拉德利夫人来说毫不意外,因为他们原本就形影不离,她也知道伊莎贝尔爱着他。

她也很喜欢他,认为他会给伊莎贝尔快乐的。“伊莎贝尔的性格比他强,可以带给他所缺失的。”

虽然两人还很年轻,但是布拉德利夫人倒很乐意让他们立即成婚,不过前提是拉里不能无所事事。他有一点自己的积蓄,但即便其数额十倍于此,她也会坚持他应当去工作。我所能回忆的情况是,她和埃利奥特希望从纳尔逊医生口里得知拉里的打算。他们要他用自己的影响来使他接受马图林先生提供的职位。“你得知道我在拉里面前向来不是权威,”他说,“从小他就自行其是。”“我知道,就是你把他带野了。他现在能这么出色真是奇迹了。”

久耽于杯中物的纳尔逊医生恹恹地看了她一眼,红脸膛似乎更红了一些。“我整天忙,有自己一摊子事情要做。我收下他是因为他没别的地方去了,而他爸爸是我的朋友。他可真不好对付。”“我不明白你怎会这么说,”布拉德利夫人毫不客气地答道,“他脾气可好了。”“这孩子从不跟你吵,但就是我行我素,你朝他发火他就说声抱歉,让你气咻咻地发脾气。这样的孩子你拿他有办法?假如是我自己的儿子我就上去揍了。可我不能揍一个举目无亲的孩子,他爸将他托付给我时是知道我会善待他的。”“扯远了,”埃利奥特有点烦躁地说,“目前的情况是:他已经游手好闲有些日子了;现在天赐良机,他抓住了就能挣很多钱,如果他想娶伊莎贝尔就必须抓住。”“他必须认识到在如今这个世界上,”布拉德利夫人插话道,“男人是必须工作的。他现在身强力壮,早已康复。我们都知道有不少美国兵,从战场上回来后什么也不做,成了家庭的负担,社会的累赘。”

接着我说了我的意见。“可是拒绝了这样那样的工作,他说了什么理由没有?”“什么也没有,就说他不感兴趣。”“可难道他不想做番事业吗?”“显然没有打算。”

纳尔逊医生又给自己来了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他喝了一大口,然后看了看他的两个伙伴。“要我说说我的感觉吗?我谈不上是个判定人性的大法官,但不管怎样我从医也三十多年了,多少了解一些。战争改变了拉里。回来和去的时候不是一个人了。并不只是长大了几岁。肯定有什么事使他变了性情。”“什么样的事?”我问。“我不知道,他不愿多谈自己的战争经历。”纳尔逊医生扭头朝向布拉德利夫人,“他有没有跟你讲过什么,路易莎?”

她摇摇头。“没有,刚回来时我们还很想让他讲一讲自己的历险,可他只会端出他那招牌笑容,说没什么好讲的。他甚至对伊莎贝尔也不说。她试过很多次,但一无所获。”

谈话差强人意地继续着,不一会儿纳尔逊医生看看表,说要告辞了。我打算一同离去,但埃利奥特按住我,要我留下。待他走后布拉德利夫人向我致歉,因为我给拉进了他们的家务事,恐怕烦着我了。“可是你瞧,我是伤透了脑筋啊。”她最后说。“毛姆先生是非常审慎的,路易莎,不论和他说什么都不用担心。我倒是没觉得鲍勃·纳尔逊和拉里有多亲近,但是路易莎和我认为有些话还是不对他说比较好。”“埃利奥特。”“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其余的也跟他说吧。我不知道你吃饭时注意到格雷·马图林了吗?”“这么高的个头,想不注意都难。”“他对伊莎贝尔可是一往情深哪。拉里不在时他一直呵护着她。她也很喜欢他,要是战事再拖得长些她也许就嫁他了。他向她求过婚。她既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路易莎猜她当时是想等拉里回来再做决定。”“他怎么没去参战?”我问。“他踢足球损伤了心脏。虽然不严重,但军方不要他了。反正拉里一回家,他就没有任何机会了。伊莎贝尔很干脆地回绝了他。”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我什么也没说。埃利奥特继续讲了下去,凭着出众的外形以及牛津口音,他去外交部做一名高级官员是再合适不过的。“拉里当然是个好小伙儿,当年他偷偷跑去参加空军也的确算是个壮举,可是我对性格的判断是很在行的……”他会心地笑了笑,并说了一句我只在他谈及艺术品交易获利时才会听到他说的话,“否则眼下我也不会拥有这么一笔相当可观的优质金边证券了。我的意见是,拉里绝不会有大出息。他既没有说得出口的家产,也没有什么社会地位。格雷·马图林就大不相同了。他有个古老显赫的姓氏,家族里出过一位主教、一位戏剧家,还有几个出名的军人和学者。”“这些你都是怎么知道的?”我问。“这种事情人们自然都会知道,”他轻描淡写地说,“实际上我有天在俱乐部碰巧翻了翻《英国名人辞典》,看到了这个姓氏。”

我想我也犯不着重复刚才晚餐时那位小邻桌告诉我的:格雷那住棚户的爱尔兰祖父和端盘子的瑞典祖母。埃利奥特继续侃侃而谈。“我们都认识亨利·马图林很多年了,一个大好人同时也很有钱。格雷正跻身芝加哥的顶级经纪行,站在世界之巅了。他想娶伊莎贝尔,站在她的角度上说,不可否认是绝配啊。我是全力赞成的,我知道路易莎也是。”“你离开美国太久了,埃利奥特,”布拉德利夫人苦笑道,“你忘了在这个国家,女孩子不会因为妈妈和舅舅觉得好就嫁了。”“这真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路易莎,”埃利奥特没好气地说,“凭我三十年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终身大事根据地位、财产和人际圈子来安排,肯定比什么恋爱结婚牢靠。伊莎贝尔要是在法国——世上唯一的文明国家——就会不假思索地嫁给格雷,然后过一两年,假如她愿意的话,可以让拉里做她的情人。格雷可以找个有名的女演员,金屋藏娇,这样皆大欢喜。”

布拉德利夫人可不是傻瓜,她带着狡黠戏弄的神情看着她弟弟。“这我不能苟同,埃利奥特,纽约的剧团到这儿来演出时间有限,格雷豪宅的娇娘能住多长时间谁都说不准。这让大家都心不定啊。”

埃利奥特笑了笑。“格雷可以在纽约证交所买个席位,毕竟如果住在美国,除了纽约我还真不知道可以待在其他什么地方。”

之后不久我便离开了,但在我告辞之前,埃利奥特问我是否可以和他一起与马图林父子共进午餐,我不知道他的目的。“亨利是美国商界的佼佼者,”他说,“我觉得你该认识认识他。多年来他一直为我们打理投资。”

对此我并没有特别的意愿,但也没有理由拒绝,只好从命了。7

由于要逗留一段时日,所以我住在一家会所里,这儿有很不错的图书馆。次日一早我便到那儿去翻阅一两本大学杂志,这类期刊如不订阅总是很难读到。时间尚早,图书馆里只有另外一个人。他坐在一张宽大的皮椅里专心地读一本书,我很惊讶地发现居然是拉里。他是最不可能在这儿现身的。我从他身边经过时他抬头认出了我,准备欠身起立。“别起来了,”同时几乎不假思索地说,“读什么呢?”“一本书。”他微笑着说,不过这笑容是那么动人,原本这作为拒答的回答也就丝毫不显得无礼了。

他合上书,用他那特有的朦胧眼神看着我,同时手拿着书,让我无法看到书名。“昨晚玩得高兴吗?”我问。“好极了。到五点才回家。”“那你这么早就来读书,很用功呀。”“我常来的。通常这个时间就我一人。”“我不打扰你。”“你没有打扰我,”他又笑答,我现在知道了,他有着特别温馨的微笑——不是灿烂飞扬的那种,而是用内心之炬点亮了面容。他坐在由外伸的书架围成的小阁子里,旁边还有一张椅子。他把手放在扶手上。“你可否在这儿坐一会儿?”“好吧。”

他把一直拿在手里的书递给我。“我在读这个。”

我看了看,是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当然是很优秀的读物,在该学科领域也是重要的著作,而且可读性极强;然而我没有料到这么年轻的小伙子,一位飞行员,手里会有这么一本书,何况他还一直跳舞到凌晨五点。“你为什么读这个?”我问。“我很无知。”“你也还很年轻呢。”我微笑道。

他良久不置一词,我开始感到这沉默让人难堪了,准备起身去寻找我要的杂志。但我有一种感觉,他是想说什么的。他失神地看着前方,面色凝重而专注,似乎在沉思。我等待着。我很好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当他开口继续说话时,仿佛浑然不觉此前的一大段静默。“我从法国回来时,他们都希望我去上大学。我上不了。在经历了那么多之后我感到回不去学校了。反正在预科学校里我也没学到什么。我感到自己无法和大学新生们在一起生活。他们也不会喜欢我。我不愿意演一个我没有感觉的角色。而且我认为那些教师也教不了我想学的东西。”“当然我知道这并不关我事,”我答道,“可是我很难信服你的说法。我想我能理解你的意思,也知道经过了战场上的两年,再从头做个大学一二年级里的那种花样男生,想想就很泄气。但我不相信他们会不喜欢你。我不是很了解美国大学,但我不相信美国大学生会跟英国差别有多大,也许更爱闹一些,更爱捉弄人,但总体上是正派理性的,而且我认为的确就是这样,假如你不想过他们的生活,他们也会欣然赞同的,你只需机智老练一些,就可以过你想过的生活。不比我几个兄弟,我从来没到过剑桥。我有机会的,但我拒绝了。我只想着走出去看世界。我一直为此很后悔。我觉得去上大学会挽回我不少过失。在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你学习是很快的。没有人指引而走在黑洞洞的死胡同里,会浪费很多光阴。”“你也许是对的,我并不在意犯错误。或许在其中一个死胡同里我可以找到我一直要追寻的东西。”“你追寻什么东西呢?”

他踌躇片刻。“反正就是有东西,我也还说不大清。”

我沉默不语,他这么说我还真的无以应对。在很早的年岁里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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