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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0 23: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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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詹姆斯·麦克布莱德,郭雯(译)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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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鸟

上帝鸟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上帝鸟作者:詹姆斯·麦克布莱德,郭雯(译)设计:李洪达排版:郝禾出版社:文汇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4-13ISBN:9787549623662本书由上海读客图书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言罕见黑人历史资料重见天日A. J. 华特森(美联社)特拉华州威明顿市1966年6月14日报道:一场大火烧毁了该城最古老的黑人教堂,却让一份内容离奇的黑奴记载资料得以重见天日,该资料精彩地描写了一段鲜为人知的美国历史。 位于阿比西尼亚第四大街和贝恩桥大街路口的第一联合黑人浸礼会教堂昨夜遭大火焚毁。消防部门称责任归咎于教堂工作人员使用的瓦斯暖气。火灾没有人员伤亡,然而在火灾余烬中发现的几个焦黑的笔记本(它们的主人是一位近期过世的教堂执事)却引起了全国学术界的兴趣。 查尔斯·D.希金斯,于去年五月去世,自1921年以来,他一直为该教堂信众。希金斯是一位厨师,也是一位业余历史学家,他为另一位年迈的联合浸礼会教徒“洋葱头”亨利·沙克尔福德记录口述,后者据称是1859年美国著名在逃犯约翰·布朗洗劫哈珀斯费里事件的唯一一名黑人幸存者。布朗是一名白人废奴者,他企图占领全国最大的军火库,并以此展开反蓄奴战争。这次失败的洗劫事件导致一场全国性的恐慌,并直接促成美国内战的开端。布朗被处以绞刑,十九名同案犯也在事件中丧命,其中包括四名黑人。 时至今日,人们没有发现过也不知道曾经存在过关于布朗及其同党的完整记载。 这份记载放在一个防火的金属盒内,藏在教堂祭坛后执事座椅下面的地板底下,希金斯在这个祭坛恪尽职守地主持教会仪式长达四十三年。盒子里还有一个信封,内有联邦时期发行的十二美元货币,一根象牙色嘴啄木鸟——一种几近灭绝的鸟类——身上的罕见羽毛,还有一封来自希金斯刚去世的妻子所写的便条:“如果我还能再见到你,我要把你这碎嘴的、吵死人的浑蛋撵出我该死的大门。” 希金斯无子嗣。他为宾州切斯福德的阿琳·伊莱斯做了二十九年厨子。他是第一联合浸礼会最年长的成员,被教众们亲切地称呼为“吵吵先生”和“奇葩老执事”。他去世时,人们不能确定他的确切年龄,据教众们猜测可能接近百岁。他也是本地议会会议的一大奇观,经常身着内战时期的华丽衣服出席会议,并呼吁市议会将“度庞大街”更名为“约翰·布朗大街”。 希金斯先生在这些装订得整整齐齐的笔记本中写道,他在1942年进行过一系列访谈,并收集了沙克尔福德先生一生的点滴小事。根据希金斯先生所说,他与沙克尔福德先生相识,缘于两人于20世纪40年代初在第一浸礼会教堂同时担任主日学校教师,直到1947年沙克尔福德被撵走,起因被希金斯描述为“涎皮赖脸,瞎碰一个名字叫蜜桃的小鬼……” 根据希金斯先生的文字,在此事件之前教众们显然以为沙克尔福德先生是女人。根据希金斯先生的说法,他显然是个身材矮小的男人,“长着姑娘似的身量,一头卷发……还有一颗恶棍的心”。 希金斯先生说,记载这段生平的时候,沙克尔福德先生的年龄是一百零三岁,但他又写道:“也许不止这个岁数。洋葱头比我年长至少三十岁。” 虽然沙克尔福德先生的名字出现在逃过大火的1942年的教会登记册上,但现有教众都不够年长,不足以记得此人。 教众们宣布,计划将沙克尔福德先生的生平记录交给一位黑人历史专家进行甄别,稍后将会把这些笔记付梓出版,所获收入将为教堂购买一辆厢式汽车。1.与上帝相会

我打娘胎里出来时是个黑小子,各位务必要记牢。可我却当了十七年黑娘们儿。

我爹是纯种黑鬼,老家在堪萨斯地界的奥萨沃托米市,紧挨着司各特堡往北去的劳伦斯城边儿。虽说我爹是个剃头师傅,可心思却一天也没放在这营生上,净惦记着谈经布道了。爹还瞧不上寻常教堂,那种地方逢着礼拜三晚上除了宾果游戏之外啥也不让干,娘们儿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儿地凑在一起剪纸娃娃。我爹在“荷兰佬儿亨利酒馆”里给人剃头,一次摆弄一个脑袋,绝对不分心。从堪萨斯再往南去,顺着考瓦河有一条加利福尼亚小径,酒馆恰好卡在小径的某个十字路口上。

我爹的主顾大都是穷苦人,出老千的、贩黑奴的,还有顺着堪萨斯小径一路溜达到这地界儿的醉汉。甭管横看竖看,老爹怎么看也算不上个大块头儿,衣服倒是都往大里穿。他特别爱顶个高礼帽,老把裤脚吊在脚脖子上,衬衫要立领儿,皮靴要高跟儿。这套行头多半是捡来的垃圾,再不就是从横尸草原的白人身上扒下来的,这些死鬼要么是得了水肿病,再不就是打架斗殴丢了小命。爹衬衫上的弹孔足有二十五美分硬币大。头上的帽子整整比脑袋瘦两圈儿。裤腿是从两条裤子上分别剪下来的,颜色还不一样,在屁股缝那块融为一体。头发硬得划得着火柴。女人家看见他唯恐避之不及,连我妈也是,我一降生,她就永远地闭上了眼。人家说她是个低眉顺眼的棕皮肤女人,黑白混血种。“这世上,只有你妈明白男人的心思,她能琢磨出我的天机。”爹吹嘘,“我这人哪,能耐多着呢。”

甭管什么能耐,全叠在一块儿也不够高,爹把最好的衣裳全招呼在身上,再蹬双皮靴,扣上八厘米高的礼帽,满打满算也只有一米四,更别说里面还有一大截子是空的。

爹个子不大,嗓门儿倒不小。没有哪个白人能拼得过我爹那高嗓门儿,你一个也找不到。他那声音又高又尖。我爹一开口,活像嗓子眼儿里塞了一把小口琴似的,砰砰砰!咣咣咣!您可别不当回事儿,跟他说话你得留着神,我爹一边儿给你刮着脸,一边儿从嘴里往外喷射唾沫星子,再加上那一嘴臭气,你的心思得分成三份才够用。那股味儿就跟猪肠拌上锯末子差不多,老爹在屠宰场干过好几年,大部分黑人一见他就都躲得老远。

白人倒是挺待见他的。我常看见爹夜里灌足了酒,蹦到荷兰佬儿亨利酒馆的台子上,一把剪子虎虎生风,乌烟瘴气之中,那破锣嗓子听着分外刺耳:“主正降临到我们身边!他要扒光你的牙齿,拽光你的头发!”说罢这话,爹一扭身,滚到一群密苏里流氓堆里。这群已成烂泥的醉鬼专干下流事,绝对让你大开眼界。这伙白人暴徒动不动就把他打倒在地,踹得他满地找牙,可他们倒不恨我爹打着圣灵的旗号往他们身上撞——就算他是被一股龙卷风卷进屋子的也一样。那个年月里,那片草原上,抛洒圣血的救世神绝对是一位大救星,而这帮闯荡西部的白人天天都在找救命稻草。多数人早已心灰意冷,他们一路西行而来,觉着自己的遭遇跟人家传说的全然不一样,因此只要是能让他们跳出被窝杀光印第安人,只要是能让他们不给疟疾折磨死、不给响尾蛇咬死的法子,他们都愿意试一试。爹在堪萨斯地界酿的上等烧酒也是一桩护身法宝——虽说老爹满口《圣经》语录,却并不反对尝上一两口——两三口更好——那些挎着枪的亡命徒拽掉他的头发,把他揍得动弹不得,转眼却又拉他起来,说:“咱们喝两口。”这伙人从晌午就开始东游西逛,嘴里吵吵个不停,还咂吧着爹鼓捣出来的够劲儿酒。爹对自己与白人的交情颇为得意,据他说,这都仗着《圣经》。“小子,”他说,“一定得记住《哈西结书》,第十二章第十七节:‘将这杯子拿给那口渴的邻居,亚哈上尉,让他喝掉他的酒。’”

后来我长大成人,再后来,再再后来,我总算才知道《圣经》里根本没有《哈西结书》这一章,也没有什么亚哈上尉。实际上,爹根本不认字,他嘴里那一套一套的《圣经》全是白人说给他听的。

眼下城里谣言四起,说要吊死我爹,罪名是“圣灵附体”,他们还说,他跟这批最先闯荡西部的亡命徒调情,在荷兰佬儿亨利酒馆里歇脚打盹儿、端茶送水的这帮人里干什么的都有——投机贩子、放兽夹的、半大小子、行脚商、摩门教徒,甚至还有白种娘们儿。这些可怜的定居者们光操心从木板地里蹿出的响尾蛇和爱走火的后膛炮就够头疼的了,还得时刻担心烟囱装得不对劲把自己呛死,至于哪个黑鬼打着“戴王冠的伟大救赎者”的幌子在他们中间混得起劲儿,他们才懒得管呢。说真的,到了1856年我十岁的时候,镇子里头已经公开嚷嚷着要把我老爹的脑浆子揍出来。

那年春天,有个外乡人顺手代劳了,可我琢磨着,就算没这件事,他们早晚也得亲自动手。

荷兰佬儿亨利的小店不偏不倚,正好坐落在密苏里州地界旁。它相当于邮政局,能打官司,能传闲话,也管保叫你喝个痛快,附近混日子的密苏里叛军在里头玩牌、吹牛、嫖妓女,这些人越过堪萨斯边境,满嘴跑火车,成天咋咋呼呼说什么黑人要占领全世界啦,白人的宪法权利已经给北方佬儿扔到茅房里去啦。我才懒得听他们胡说八道,只想趁着爹给他们剃头刮脸的工夫,混在里头去给他们擦皮鞋,光是顾着往我那小嗓子眼儿里塞玉米饼灌麦芽酒就够我忙的了。可是刚一开春,荷兰佬儿亨利的酒馆却传起一个大恶人的故事,那是个白人,大伙儿管他叫约翰·布朗老头儿,这家伙从东边儿的一道穷山沟里来,领着“波特瓦特米枪队”的几个小子来我们堪萨斯地界寻事。听人家说,约翰·布朗老头儿带着几个杀人不眨眼的儿子,打算把大草原上的男女老幼杀得一个不留。约翰·布朗老头儿是盗马贼。约翰·布朗老头儿放火烧人家的农场。约翰·布朗老头儿糟蹋女人,还砍人家脑袋。约翰·布朗老头儿干了这件坏事,干了那件坏事,老天爷呀,他居然干了那么多坏事情,人家对他一忍再忍,现如今已经是忍无可忍。约翰·布朗老头儿这个王八蛋的所作所为简直到了恶贯满盈、猪狗不如的地步,让你大开眼界,我认识的白人都是多么善良呀,他可把人家欺负到家了,而且天知道他还打着什么坏主意呢。老天爷,我暗下决心,哪天冤家路窄,我非得亲手要了他狗命不可。

结果呢,我前脚放了狠话,紧跟着就有个破衣烂衫的爱尔兰老头儿一脑袋撞进荷兰佬儿亨利的酒馆,一屁股坐在爹的剃头凳子上。那副模样没啥特别的。堪萨斯州地界上这种人足有上百,他们到处转悠,寻思哪里可以搭便车到西部去,或者找个放牛的活计。眼前的老流氓一点儿都不显眼。这驼背的小老头儿瘦得皮包骨头,初来乍到,浑身牛粪味儿,一紧张就直抽抽的下巴上长着参差不齐的胡须。他的嘴边、眼角布满褶子,要是能拢到一块儿,快赶上一条运河了。两片薄嘴唇往后绷着,一副苦相。他身上的外套、马甲、长裤、领结都好像被耗子啃得体无完肤了似的,脚上的靴子也惨不忍睹。他的脚指头全往脚尖上挤。那副潦倒不堪的模样,就算在大草原上也真是让人看不过去,但他是个白人,因此他一屁股坐在爹的椅子上要剃头刮脸的时候,爹还是往他身上套了件围裙,干起了活儿。跟平常一样,爹照顾他的脑袋,我料理他脚底下的皮鞋,这哪还是鞋呀,露在外面的脚指头比皮子还多。

过了几分钟,爱尔兰人斜眼看看四下里无人,轻声对爹说:“你可信《圣经》?”

哎,一提到上帝我爹就跟吃错了药似的,这下子他可坐不住啦。“哎哟,老爷,可不是嘛。《圣经》上的诗文我全都会哪。”

那糟老头子笑了笑。说不上是真笑还是假笑,因为他老板着脸,根本不会笑。但是他的嘴唇好像咧了咧。谈起上帝他显得挺高兴,这也不出奇,因为他全仗着上帝的荣耀才四处奔波,还因为他本人正是杀人狂魔约翰·布朗,堪萨斯地界的第一号流氓,大模大样地坐在荷兰佬儿的小酒馆里,脑袋值一千五百美元悬赏,堪萨斯州境内半数居民要跟他打官司。“棒极了。”他说,“跟我说说,你最喜欢《圣经》的哪一章?”“哦,我全喜欢。”爹说,“但是我最喜欢《哈西结书》《啊哈帛书》《特劳特书》,还有《教皇书》。”

老家伙拧起眉毛。“我怎么不记得我读过这些?”他说,“我可是从头念到尾来着,念了好几遍呢。”“我也记不准了,”爹说,“但是,不管你会的是哪一段,陌生人,我的天,如果你乐意说给我听听,我可是很乐意听听的。”“我很乐意,老弟。”那陌生人说,“先说这一段:‘塞耳不听我主哀求的,他将来也将呼号哀求。’”“乖乖老天爷呀,这说得可真好!”爹蹦起多高,两只靴子撞得啪啪响,“再来一段我听听。”“我主伸出手去,触摸所有邪恶,使其湮灭。”“我的心坎里热乎乎的!”爹说,又蹦起来,拍着手道,“再来几句!”

那老笨蛋嘴里可就没了把门儿的了。“将基督徒置于罪前,他将扑上去攥住它的脖子!”“接着来,陌生人!”“让那黑奴脱离罪恶的暴君!”老笨蛋差不多撕破喉咙了。“这可真是金句!”“将那犯罪的撕成碎片,就跟稻谷秸秆似的!让那为奴的永世不得翻身!”“说得好!”

这俩活宝你一言我一语,简直成了荷兰佬儿亨利酒馆的众矢之的,两个人周围一米五之内起码围上来十个人,其实那些跑买卖的,摩门教徒、印第安人、妓女——包括约翰·布朗本人——本可以趴到爹耳朵旁边,一句悄悄话就能救他一命,因为堪萨斯边境地界就是为了黑奴这档子事儿才给卷到战争里头的。劳伦斯城遭了劫。总督跑得没了影,根本没有王法。从帕尔米拉来到堪萨斯城的白人拓荒者全都给密苏里州的驯马师身上踹了个遍。可爹什么都不知道。他从来没踏出荷兰佬儿的酒馆方圆一千六百米。然而大家全不吭声。爹这个宗教狂热分子手里一把剪子夹得咯咯响,嘴里呵呵傻笑。“哦,圣灵可是要来了!基督的鲜血!错不了!把那秸秆子剁碎!剁碎!我觉着我已得见我主真颜!”

酒馆蓦然安静了。

荷兰佬儿亨利偏挑这工夫走了进来。

荷兰佬儿亨利·夏曼是个虎背熊腰的日耳曼种,光脚也足有六掌高,肥掌酷似剁肉刀,唇色如同小牛肉,嗓门高得像打雷。他是我的主子,我爹、我姑姑、我姑父,还有几个印第安女人也是他的人,而且归他独享。说起那荷兰佬儿,就算买个白人来使唤也不是办不到。爹是头一个进门的黑奴,所以有点儿特权。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荷兰佬儿晌午照例来收钱的时候,爹就打开藏在理发椅背里的雪茄盒子,老老实实地奉上钱去。这一天偏就逢着中午。

荷兰佬儿走过来,伸手到爹的理发椅背后,打开盒子,拿了钱,转身刚要走,一眼瞥见坐在爹椅子上的老家伙,觉得碍眼。“你看着怪眼熟的。”爹说,“你叫什么名字?”“舒博尔·摩根。”那老家伙说。“你到我们这地界儿干啥来了?”“找活儿干。”

荷兰佬儿犹豫了一刻,斜眼睨着老家伙。他觉着怪不对劲儿。“我屋子后头有些木头等着劈。”他说,“半天给你五十美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不干。”老家伙说。“七十五美分。”“不干。”“那给你一美元怎么样?”荷兰佬儿问道,“一美元可不少了。”“我不要。”老家伙嘟嘟囔囔地说,“我等着考瓦河来船呢。”“那船还得两个礼拜才来。”荷兰佬儿说。

老家伙拧起眉毛。“要是你不介意,我正坐这儿跟基督教兄弟谈《圣经》上的金玉良言呢。”他说,“您为什么不发您的财,砍您的木头去,要不然我主上帝还以为你是只蠢头蠢脑的肥猪。”

那年月,荷兰佬儿身上老是带着一把叫作“胡椒瓶”的转管手枪。枪虽小巧,火力可不含糊。四根枪管。近距离射击厉害得很。荷兰佬儿把它塞在裤子的前口袋里,好随时掏枪。连枪套也省了。直接塞进前口袋。他伸手掏枪,四根枪管指着地面,攥着枪跟那老棺材瓤子接着说。“这种话只有那种嘴里还叼着奶头的扬基佬儿才说得出。”他说。有几个人起身躲出去了。可老家伙稳如泰山一般,纹丝儿不动。“老爷,”他对荷兰佬儿说,“这话可不客气。”

那时候我还同情荷兰佬儿来着。他不是个歹人。说实话,荷兰佬儿对我,对爹,对我姑姑、姑丈和那几个印第安娘们儿都挺照顾,那几个娘们儿专跟他干那种勾当。他还有两个弟弟,威廉和杜尔瑞,他供他们大把花钱,把钱寄给给远在德国的老娘,还有几个别的娘们儿,再加上他弟弟威廉从蚊子溪和别处哄来的婊子们,全都吃他的穿他的,这可不简单,因为那威廉连个烂货也不如,在堪萨斯地界儿跟哪个都能称兄道弟,独跟老婆孩子处不来。除了这些,荷兰佬儿还有一座小农场、几头奶牛、几只鸡、两头骡子、两匹马、一个屠宰场,还有一座酒馆。荷兰佬儿身上的担子可不轻,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说实话,其实荷兰佬儿亨利自己的日子过得也不比黑奴轻松多少。

他后退一步,手里的“胡椒瓶”还指着地面。“站起来。”

理发椅架在一座木头台子上。老家伙不紧不慢,起身走下来。荷兰佬儿扭头对酒保说:“递给我一本《圣经》。”酒保照做。接着荷兰佬儿走到老家伙身边,一只手拿着《圣经》,另一只手握着枪。“我得让你对这《圣经》起个誓,说你支持蓄奴制,支持美国宪法,”他说,“否则你这老货就别想走出去。可如果你是个废奴州那边儿过来的、蓝肚皮的谎话包,我就用这把手枪爆了你的头,让你的耳朵里流出白花花的脑浆子。手,放在《圣经》上。”

就在那当儿,我就瞧出约翰·布朗老头儿是个什么人了。不是什么善良人,而是个大魔头。可老家伙独独一桩事情不在行,他扯不来谎话——手上按着《圣经》就更不行了。这下子他给怔住了。他一甩手,按住《圣经》,眼神头一次直勾勾的。“你叫什么名字?”荷兰佬儿问。“舒博尔·艾萨克。”“我记得你刚才说是舒博尔·摩根。”“摩根是我的中间名。”“你有几个名字?”“要那么多名字干吗用?”

说话间,缩在角落里一张桌子旁睡觉的老醉鬼德克给吵醒了。德克坐起身来,斜眼扫着房间里的东西,嘟嘟囔囔地说:“怎么搞的,荷兰佬儿,那边的家伙瞧着像是约翰·布朗老头儿。”

一听这话,荷兰佬儿的两个兄弟威廉和杜尔瑞,还有一个叫詹姆斯·道尔的小伙子——这三个人改天才归西呢——全从门口的桌子旁站起来,拔出柯尔特手枪指着那老家伙,围拢过去。“此话当真?”荷兰佬儿问道。“什么话?”老家伙说。“你是约翰·布朗老头儿?”“我说我是了吗?”“这么说,你不是了?”荷兰佬儿说,倒松了口气似的,“那你到底是谁?”“我是造物主的孩子。”“你这老东西,还管自己叫孩子。你究竟是不是约翰·布朗老头儿?”“主安排我是谁我就是谁。”

荷兰佬儿把《圣经》往地下一扔,手里的“胡椒瓶”抵住老家伙的脖子敲了敲。“别放狗屁,你这蠢脑壳,上帝怎么不拿雷劈死你!约翰·布朗老头儿,到底是不是你?”

打我认识他到今天,已经过去好多年了,约翰·布朗老头儿从来不动声色,连掉脑袋——不管掉他的脑袋还是旁人的脑袋——也不例外,可关系到我主上帝,那可大不相同。他看着荷兰佬儿亨利把那本《圣经》碰到地上,胡乱嚷嚷着上帝的名讳,恶向胆边生。老家伙按捺不住火气,绷紧了脸。再说出话来,可不像个爱尔兰人了。他不再压着嗓门说话了。原来他的真嗓子又高又细,跟石墨线一样紧绷绷的。“你用造物主的大名口出不逊,也不怕闪了舌头,”他冷冷地说,“只要神圣荣耀的主一声令下,我就以他之名铲除祸害。你手里那把破枪一个子儿也不值。我主动个手指头,就夺了你的枪去。”“少放狗屁,有本事报上你的名字,叫上帝劈死你。”“不许再以上帝的名讳动粗口,先生。”“狗屁!我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叫那拖着老二的上帝劈死你!我冲死狗的屁眼儿里嚷嚷,然后从你那吃屎的扬基佬儿的嗓子眼儿里灌下去,叫你这遭上帝雷劈的黑种翻个个儿!”

老家伙大怒,身子一晃,从理发椅上蹦下来,一抖大衣,亮出一把锋利的小刀。虽说他快得像一条响尾蛇,可荷兰佬儿手里的枪管早抵住老家伙的喉咙,就差拉开枪栓了。

他还真没含糊。“胡椒瓶”的脾气可不是谁都摸得准的。它不像柯尔特步枪或是一般的步枪那么好对付。枪膛里填的是火药粉,不能受潮,偏偏那天荷兰佬儿身上的臭汗和嘴里的臭词儿全喷到自己的两只大手里了,只能这么解释了,当时那荷兰佬儿刚一拉开枪栓,只听得枪膛里一声怪叫,“嚯!”走火了。枪管炸了一根,碎片稀里哗啦撒了一地。荷兰佬儿扔了枪摔在地板上,跟头牛犊子似的乱哼哼,他的手都快炸飞了。

另外三个用柯尔特手枪指着布朗老头儿的家伙后退了一步,免得脸上溅了老家伙的脑浆——其实他们个个恨不得亲手崩出老家伙的脑浆子——可一眨眼工夫,那老东西便缴了那把夏普斯步枪,三人张大了嘴,瞪着那把仍在冒烟的半截枪管子。“我说过,我主上帝动动手指头,就夺了你的枪。”他说,“万王之王一到,恶虫臭蛆皆回避。”他用那夏普斯枪戳了戳荷兰佬儿的脖子,用眼觑着另外三个小子说:“把你们的手枪都放在地板上,否则我要他命。”

他们全乖乖听话,老家伙手里攥着枪,转向酒馆里的众人,大声说:“我是约翰·布朗。我是波特瓦特米步枪队的上尉。蒙我主上帝的祝福而来,要将本州境内的黑人悉数解放。任何人胆敢阻拦,叫他尝尝我的葡萄粒儿和火药的厉害。”

哈,当时屋子里至少站着半打醉鬼,个个揣着枪,可竟没一个人敢掏出来,因为布朗老头儿简直神了,把大伙儿都震住了。他瞟了一圈,和和气气地说:“这地方每一名黑奴,不管你藏在哪里,都请出来吧。你现在自由了。跟我走。不要怕,我的孩子。”

哈,屋子里也有几个来跑腿儿,或是伺候主子的黑人,可大都躲在桌子底下抖得跟树叶子似的,等着爆发枪战呢,老家伙这几句话一出口,这些人全都蹿出来,四散奔逃,一个都没落下,撒丫子就逃。除了他们那死命往家逃的挨刀砍的后脑壳,你什么也看不见。

老家伙望着他们一哄而散。“他们还没得到我主的拯救。”他咕哝了一句。但是他那解救人类的事业还没完呢,他朝着站在一旁、体似筛糠的我爹走过去说,我爹正念叨着:“祖啊,祖啊……”

老家伙觉得爹挺主动,因为爹用黑人土话说“祖啊”,而老家伙说的是“主”,在我听来,都顺耳得很。他拍拍我爹的后背,心里挺舒坦。“朋友,”他说,“你是个聪明人。你和你那半黑不白的可怜的闺女都得到了祝福,你们接受了我们神圣的救世主的安排,自由地生活,你的下半辈子也用不着窝在这邪恶的巢穴里,与这些有罪的野蛮人为伍了。你现在是自由人。从后门走出去吧,我手里有枪,就对着这些野蛮人,我将带你走向自由,以锡安国之王的名义!”

爹怎么想我不知道,可我自己耳朵里灌满了什么国王呀,野蛮人呀,锡安国呀之类的词儿,老家伙手里的步枪那么一晃悠,他说的“闺女”那个词儿叫我咋都想不通。没错,我身上套着个土豆袋子,跟那年月里大多数黑人孩子一个样儿,我那半黑不白的肤色和卷曲的头发也让城里好些小子使劲儿笑话我,用拳头招呼也不管用。可是,在荷兰佬儿的酒馆里,就连印第安人都知道我是个小伙子。我那年纪还没到爱女孩子的时候,毕竟在我摸爬滚打的酒馆里,女人们几乎个个嘴里叼着雪茄烟,大嚼猪下水做的肉肠子,身上臭得跟老爷们差不多。但是就连那些为人不齿的、那些灌多了酒的、那些棉铃象甲虫和棉铃都分不清的、那些辨不明红黄蓝绿的,都清清楚楚地看得出我不是个娘们儿。刚要分辩,房间里突然响起一阵刺耳的尖叫声,我只得住了口。可我立马就发现那号叫声正是从我自己的嗓子里出来的,我得承认我没忍住,尿裤子了。

爹吓呆了。他站在那儿,抖得跟一袋子棉花壳儿似的:“老爷,我的亨利呃,他不……”“我们没时间检查你是不是个神经病,先生!”老家伙厉声说,把爹那后半截话堵了回去,他手里还握着那枪站在屋子中央。“我们得走了。你们这几位朋友有种,我得把你们连同那亨丽埃塔送到安全的地方去。”嗨,叫我说什么好呢!我大名可是唤作亨利·沙克尔福德的呀。可那老家伙听我爹说了个“我的亨利呃,他可……”就以为我唤作“亨丽埃塔”,那老家伙的脑袋瓜子只是这么一根筋,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才懒得管到底当不当得真呢。就算当不得真,他也给它硬生生拗成真。他真算得上是白人中的一条男子汉。“可我那儿子……”“有点儿胆子吧。”他对我爹说,“那林子里还有只老公羊等着抓呢。《乔尔书》头一章第四段儿说得好:‘棉花地里虫一走,早有蝗虫扑上来。待到蝗虫飞走时,早有尺蠖上来啃。尺蠖啃光田里棉,还有那毛虫等在后。’”“这话说的是个啥意思?”“你只管待在这儿,总有条路给你讨生活。”“可我那儿子可不是黑……”“嘘!”老家伙说,“没时间磨牙。日后给这闺女讲《圣经》的时候再细说。”

说着,他便拽起我的手——那支夏普斯枪还上着膛呢——往后门退走。我听见顺着后巷马蹄儿声音嘚嘚直响。他来到门口时,暂时放开我的手去推门,这时我爹冲他扑了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荷兰佬儿扑向那扔在地上的柯尔特手枪,一把抓起来,用那仍滚烫的枪口指向老家伙,扣动了扳机。

子弹没打中老家伙,却击中了门框,一片碎木头向两边迸出去约二十厘米远,跟一把飞刀似的直插在门边上,笔直笔直的,齐胸高——我爹正好赶到。“噗”的一声当胸戳了进去。

一个后滚翻,我爹摔在地上,当场气绝。

这当儿,马蹄声更急,已到了我们身边,老家伙一脚踢开了门。

荷兰佬儿亨利坐在地上嘶吼:“贼黑鬼!你欠我一千二百美元呢!”“跟我主上帝要去吧,你这异教徒。”老家伙说完便一把扯住我,噔噔几步奔入小巷,远走高飞,没影了。2.上帝鸟

我们一路狂奔出城,下了那千人踩、万人踏的加州小路,直入堪萨斯平原。老家伙一伙原来有三个人,除开他还有两个年轻牛仔。那两人骑着两匹杂色花马,在前头狂奔,老家伙和我紧随其后,骑的是染了色的马,一只眼睛蓝,一只眼睛黄。那马还是荷兰佬儿的。那老家伙果然是个盗马贼。

我们打马狂奔,一连几个小时不敢歇气。一块块棉花田眼睁睁给我们甩在身后,风驰电掣之中,热浪抽着我的脸蛋子。堪萨斯地界全是平原,滚烫的土地一眼望不到边,可是你骑着马在上面跑的时候,才发现脚下不是一马平川。我的屁股蛋子在马背上可遭了罪,因为我这还是头一遭骑马。那马一路跑上一座小山包,我正觉得再也耐不住的时候,一行人却已登上一座山坡,戛然停下脚步。那是一片空地,有几座木棍支起来的三角帐篷倚石墙而立,旁边篝火尚有些余烬。老家伙跳下马,也扶我下马。“该给这几匹马饮饮水、歇歇脚儿了。咱不能磨蹭,后头还有追兵。”他盯着我看了一眼,那张老脸拧起两道眉毛。我瞧出他有几分愧意,仿佛不该掳了我、不该让我爹枉死,那眼神儿多少有点儿不寻常,他就这么着瞧了我好长时间。最后他在那被虱子咬得千疮百孔的口袋里翻找起来,半天摸出个外头包着羽毛的圆疙瘩。他掸掸上头的土,说:“刚才出的那几件事,我瞧你也不是滋味儿,但是,以自由的名义,咱们全是正义的战士,也就是蓄奴制的死对头。不管你愿不愿意,你现在也是没了家,就算你家还有几个人,这辈子说不定再也见不着了。但是话说回来,你总还是人类大家庭的一分子,到这里来跟回家也差不多。我看你还是拿着这东西吧,孩子,它代表你得了个自由身,来到了新家庭,加入到我们的队伍里,为自由而战,虽说你是个女孩儿,而且我们一有机会就得让你走。”

他把那东西递给我。甭管啥东西,反正我不想要,可他是个恶声恶气的白种佬儿,加上他还冲着那玩意儿发了一通感慨,所以我看我还是收下为妥。拿来一看,原来是个洋葱头,干巴巴、灰扑扑,上面覆了一层羽毛,结了一层蜘蛛网,到处都露着线头儿,也不知道他口袋里还有多少这类破烂。那东西比一坨干驴粪还不如呢。老家伙特别能攒破烂儿,后来那些年我总是看见他从口袋里源源不断地掏出些破东烂西,足够装满一只五加仑的大桶,可老家伙这趟到荷兰佬儿地盘只为探探情报,所以还算是轻装简从。

我接过那玩意儿攥在手里,也不知道他想干啥,心突突直跳,我瞧他是想让我吃了它。我当然不想吃。但这一场段路走下来,我还真饿了,再说我还是他的俘虏,于是我干脆一口咬了下去。那东西臭得跟什么似的,像块石头顺着我的喉管滚了下去,但是我不由分说,几秒钟之内就结果了它。

老家伙整大了眼睛,我头一次看到他那张老脸上慌了神儿,我觉着这说明他不太高兴,但是随后几年我就明白了,你可以随便理解那种表情,你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你方才把我的幸运符给吞了。”他嘟囔着,“那东西在我身上足足十四个月,有它在,没一把刀、一粒子弹近得了我的身。我瞧着主莫不是有意叫我丢了它。《圣经》里说:‘尔等与我之间,不可有无用之物阻隔。’可就像我这样敬畏上帝的人,衣兜里都装满了罪过,于我的脑壳中鞭笞不停——还有我两股之间,实话说了吧,我有二十一个儿子,活了十二个,小洋葱头。但是我的好运气现在跑到你的两只耳朵中间去了;你把我的罪恶、我的救赎都吞下了肚,就跟耶稣基督嚼着世人的罪,好让你我得活一样,你把我的罪也给吞下了肚。这是个教训,我上了这把年纪,竟让那亵渎之物阻隔了我与万王之王。”

我根本闹不清他说了些啥,不过我很快就会知道,约翰·布朗老头儿生活中的种种遭遇,都能给他扯到“我主”身上去,连蹲茅坑儿也不例外。我幸免于难,没着了他的道儿,这也算得上是原因之一,按道理说,生养我的老爹不仅是个信徒,还狂热得要命,我应该顺理成章信了才对。但是我算个什么呢,竟敢跟白人计较这些,更何况那人还刚把我掳了来,我还是把嘴巴闭紧点儿吧。“既然你给我指明了造物主的路,现在又是我的幸运符,小洋葱头,我也得给你带点儿好运气,我现在摆脱了这些身外之物,这些魔鬼才玩的把戏。”他在口袋里又翻了一通,拿出一只顶针、一条树根,还有两个空罐子、三个印第安人的箭头、一把削苹果刀、一只棉子象鼻虫,还有一把弯刀。他把这些东西塞进一只袋子递给我。“拿着,愿它们给你带来好运,直到你有朝一日遇到那指给你造物主的康庄大道的人,洋葱头。因为先知将化作人,化作少年,或是个女孩,就像你这样的,人人必得那万能神的智慧,当他们遇到他们自己的先知,带他们找寻造物主的圣言,他们给那已经预备好了的人示下信号,那其中也包括你,小洋葱头。”说完,他又加了一句,“愿你在旅途中也遇到另一个小洋葱头,让她做你的幸运符,好让你摆脱那些个身外的把戏,让你如同我一样,成为自由之人。”

说到这里,他把口袋里最后一样东西也掏出来,一片怪模怪样、黑一道白一道的长条形羽毛,他把羽毛丢到我头上,塞在我的卷发里,停了一刻,寻思着,眼睛瞧着。“这是上帝鸟的羽毛。那可是稀罕东西。我把我的稀罕宝贝给你,也不觉得难过。《圣经》里说:‘拿出自己的宝物,给那需要的人,你便向主的路走近了一步。’秘诀就在这里了,小洋葱头。但是你知道,不应该相信太多异教徒的话,别对那伟大的统治者的言语作过多的解释。你这里解释一下,那里解释一下,不知不觉就全是邪恶了。我们既是战士,属于那正义、神圣的言语,他老人家也允许我们堕落个一两回,譬如让我们弄弄幸运符啦什么的。但是我们不能蹬鼻子上脸。你明白了?”

我根本闹不清他说了些个啥,可瞧他那股狠劲儿,我只能点头称是。

他好像挺满意,把脑袋朝天摆了一摆:“如我们的万王之王一般教诲子孙,他们便不会离弃。我聆听你的教诲,哦,威力无边的神,我感谢你,每时每刻庇护我等。”

我觉得上帝自然是点头赞成他的,这一番话讲出来,老家伙似乎心满意足,立马把我抛到了九霄云外。他转过身去,从口袋里扯出一张巨大的帆布地图。他噔噔噔地踩着靴子走到帆布帐篷旁边的小屋,一屁股坐在地上,把脑袋埋进那张地图,再不出声儿了。他转念想了一想,又示意我坐在他身旁的地方,我也照做了。

另外两个骑马的也跳下马走过来,看样子这两个是那老家伙的儿子,因为差不多跟他一样丑。走在前面的膀大腰圆,约二十岁,比荷兰佬儿高些,光脚差不多一米九。我从来没见过哪个家伙身上披挂着这么多家伙,两把七连发重步枪挂在大腿根旁的皮兜子里——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这玩意儿。还有一把宽剑、一杆猎松鼠的步枪、一把铅弹猎鹿步枪、一柄鹿刀和一把夏普斯步枪。走起路来身上活像开了个五金铺。他可真是个凶神哪。后来我得知他的名字叫作弗雷德里克。另一个家伙个子矮些、壮些,一头红发,一条胳膊有点儿残,年纪也老了不少。他叫欧文。两人都没说话,等着老家伙吩咐。“饮饮马,给我们撮堆火来。”他说。

两人马上着手操持,我在老家伙身边的小棚子里坐下。虽说遭了绑,可我真的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说句公道话,在约翰·布朗老头儿手下头获得自由的头几个小时,跟保持自由之身的最后几个小时的感觉一样——自由比当黑奴饿多了。

老家伙坐在帆布帐篷里,后背抵着墙壁,脸贴着地图。营地里空空如也,却着实繁忙。四处扔着几把枪、几件家具。那地方臭烘烘、热腾腾的,一股怪味招来不少蚊子,它们乌云似的聚成一团团。其中一团落到我脑袋上,给我叮得不轻。我用手乱拍,招得几只老鼠在老家伙身后的石头缝里乱窜起来,就在他肩膀上方。有一只老鼠从石头缝里跌下来,恰好跌在老家伙面前的地图上。一人一鼠面面相觑。对上帝创造出来的每一种生物,老家伙都有办法对付。后来我有幸亲眼见到他如何抱起一只初生的羊羔儿,温情脉脉地把它送上屠宰场,我目睹过他只需要轻拍软语一番便可驯服一头烈马,不费吹灰之力便使那陷在沼泽地快要灭顶的犟骡子脱离险境。老家伙小心翼翼地提起那老鼠,轻轻放回岩石缝里,让它找兄弟去,那鼠兄鼠弟便老实得跟小狗似的,越过老家伙的肩膀瞧着他观看地图。我觉得老鼠兄弟跟我差不多。它们想闹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呢。于是我开口打听。“中溪。”他咕哝了一句,似乎没心情扯闲话。他对两个儿子没好气地说:“给那孩子弄饭。”

那大个子弗雷德里克绕过火堆来到我身边。他身上的家伙什儿太多了,就跟开了乐队似的。他友善地俯瞰着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这还真难住我了,我可没时间编个女孩名字。“亨丽埃塔,”老家伙钻在地图里突然说了一句,“是个黑奴,不过现在自由了。”他自豪地说,“从今以后,我要叫她小洋葱头。我自有我的道理。”他冲我挤挤眼睛,“这闺女眼睁睁看着她可怜的爹被那恶棍荷兰佬儿亨利宰了。他真是个浑蛋,我本该一颗子弹结果了他,可当时没来得及。”

我发觉老家伙只字没提自己死里逃生那回事,可想到我爹死在碎木飞镖下的惨状,不禁鼻子一酸,于是我揉揉鼻子,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来。“行了,行了,小洋葱头,”老家伙说,“我们马上把你安顿好。”他往旁边一靠,又把手伸到那口袋里,摸索了一通,拿出另一个小礼物——一条皱皱巴巴、被虫蛀得不成样的裙子和一顶软帽。“这是给我女儿艾伦准备的生日礼物,”他说,“从店里买的。把它送给你这样的漂亮丫头,庆祝你重获自由,想必她也一定开心。”

我打定主意,再也不跟他打什么哑谜了,我本来也没打算吃他口袋里那颗烂洋葱,苍天在上,我也绝不打算穿那件裙子、戴那顶软帽。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也别想动摇我的决心。可我现在小屁股都要保不住了,虽然我的屁眼儿不大,可毕竟也长在我自己身上,我也爱惜着呢。再说,老家伙可不是个吃素的,而且我还在人家屋檐下。我没辙了,眼泪又唰唰地淌下来,这下给我得了不少便宜,大伙儿全都对我百依百顺,我马上意识到女孩子家哼哼唧唧地哭鼻子是个好法宝。“没事。”老家伙说,“你只要感谢上帝的慈悲心肠就行了。你不欠我的。”

就这样,我拿过裙子,心一横,钻到树林子里把它套在身上。软帽我弄来弄去总是戴得不对劲儿,可最后还是想办法扣上了。因为老家伙的儿子闺女全是巨汉,搞得那条裙子直接拖到我的脚面上。他那几个闺女,个子最矮的也将近一米八,光着脚就有这么高,可鄙人的身材随家父。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设法把那身披挂招呼到身上,然后钻出树林,勉强说:“多谢照顾,老爷。”“我不是你的老爷,洋葱头。”他说,“你跟天上的鸟儿一样自由。”他转身朝弗雷德里克说:“弗雷德,牵我的马,教洋葱头骑,敌人说不定很快就赶上来。要打仗了,咱们可不能磨蹭。”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打仗”这个词,可当时我脑子里只想着怎么脱身。我真恨不得马上飞回荷兰佬儿的酒吧。

弗里德带我来到荷兰佬儿那匹杂毛老马身边,扶我坐上去,自己也跨一匹马,牵着龙头稳稳地带着我的马前行。我们一边往前走,弗雷德一边跟我聊着天。他可真能侃。他的年龄比我大一倍,但我看出来他是个半吊子,您要是听出来我话中有话,就会明白我是说他的脑子不好使,一团糨糊。他嘴里叽里咕噜,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因为他老是心神不定,一分钟也安稳不住。我们就这样往前走了一阵子,他说个没完,我却默默无语,最后他说:“你喜欢庄稼汉吗?”“喜欢,老爷。”我说。“我不是你的老爷,洋葱头。”“知道了,老爷。”我说,我改不了口。“别管我叫老爷。”“知道了,老爷。”“好吧。那我就管你叫小姐。”“好的,老爷。”“要是你一直管我叫老爷,我就一直管你叫小姐。”他说。“好的,老爷。”

我们俩我一句“老爷”他一句“小姐”的,这么着有好几分钟,最后我简直气炸了,只想搬起一块石头把他的脑袋砸开花,可他是白人,我又不是,于是我禁不住又哭起来。

一见我淌眼泪,弗雷德拧起眉头。他勒住马说:“我很抱歉,亨丽埃塔。当我没说好吗?”

我们不再争辩,缓步继续向前。沿着小溪走了大概八百米光景,棉花地便到了尽头。空地和棉花地的交界处是一堆石头和一大片树林。我们下了马,弗雷德朝四下里看看。“咱们先把马放在这儿。”他说。

我瞅准一个逃跑的机会。我一心琢磨着脱身之计,便说:“我得上茅房,可是人家是姑娘,得背着人。”睁着眼说自己是姑娘,我简直要噎住了,可那光景,说谎是我的家常便饭。说白了,蓄奴那会儿,黑鬼们个个是说谎精,不管男奴女奴,哪个敢跟主子掏心窝子呢。我们黑人这一辈子全靠装样子,只有锯木头的黑奴不用说话,所以活得最长。我可不打算告诉他咱是男儿身。但是,我主上帝光芒普照,底下不管哪个——别管黑白男女——都得上茅房,我实在是憋不住了。弗雷德的脑袋笨得跟糨糊差不多,我又看到了一个脱身的机会。“闺女家的确得背着人,小洋葱头。”他边说边把两匹马拴在一根低垂的树枝上。“但愿你说话算数。”我说,我见过新英格兰来的白种女人这么说来着,她们把马车停在荷兰佬儿的酒馆前,自己进去方便,出来的时候嗵地一摔门,嘴里吭吭地咳嗽,头发甩得跟炸培根似的,因为那股头油味儿真能把奶酪都凝固住。“当然了。”弗雷德说,往旁边退了一步,我便钻到附近一棵树后方便。弗雷德为了表示自己没有歹意,走到足足三十米开外,背对着我盯着那些树木傻笑,我后来跟他打了几年交道,才发现他这个人真是不错。

我蹲在一棵树后撒了尿,突然就往外蹿。我简直飞了起来。我跳上荷兰佬儿的杂毛马,使劲儿踹马肚子,那马儿应该知道回家的路吧。

问题是,那畜生却不认得我。一路拽着马缰绳的是弗雷德,我一跳上马背,那畜生立刻觉出背上那人不会骑马。马儿撅起两蹄,往前猛冲,好像要带着我飞上天。我给扔到半空,脑袋撞到石头上,失去了知觉。

醒过来的时候,弗雷德正站在我身旁,脸上也没了傻笑。我摔了那一下,裙子翻到脑袋上,新帽子也甩到背后去了。应该补充一句,我小时候从来不知道内衣为何物,我可是在酒馆子里长大的,身边全是社会渣滓、干粗活的,要不就是打手。这下我的命根子可是一览无余了。我忙不迭把裙子拽到脚踝处,坐起身来。

弗雷德一脸茫然。感谢上帝,他的脑子不够用,一团糨糊。他的机灵劲儿大概是滑到九霄云外去了。他问:“你是娘们儿?”“什么嘛,你要非问不可,”我说,“我也不知道。”

弗雷德眨眨眼,慢吞吞地说:“爹说我不是抽屉里最快的那把刀,人家说什么我都信。”“我也一样。”我说。“咱们回家去的时候,也许我们可以问问我爹。”“问啥?”“问你是不是娘们儿。”“换我可不问这个,”我立马说道,“他操心的事够多了,还有打仗什么的。”

弗雷德考虑了一会儿。“你说得对。还有啊,我爹可不那么容易被人骗。《圣经》是怎么说娘们儿来着?”“我可不知道。我不认得字。”我说。

他开怀大笑。“我也不认得字!”他乐开了花,“我家里好多兄弟姐妹,只有我不会那把式。”看到我跟他一样蠢,他似乎很开心。他说:“跟我来。给你看点东西。”

我们撇下马儿,我随着他走到茂密的树丛中。走了几步后,他竖起手指要我别出声,我们便悄悄向前爬去。爬过一丛灌木后,来到开阔地,弗雷德突然停住了脚步。他只是悄悄地站着,好像在听。我听到一阵啪啪声。我们继续前进,最后弗雷德给我看他想给我看的东西。

一根粗大的白桦树顶上,有一只啄木鸟正笃笃地敲着。那鸟儿真是个大家伙,黑白两色,还有一圈红色。“见过吗?”他问。“我分不清什么鸟儿是什么鸟儿。”

弗雷德抬眼盯着鸟儿。“他们管那个叫作上帝鸟,”他说,“因为漂亮,人们一见就会说:‘上帝啊。’”

他观察那鸟儿。那傻东西差不多把他给迷昏了,我真想挣开他跑路,可他离我又太近。“我呀,什么鸟都能抓住,下套儿也行,”他说,“但是那种鸟儿……那可不是个天使。人家说上帝鸟的羽毛能让人明事理,受用一辈子。我恰好不懂什么道理,洋葱头。记忆力什么的。”“那你怎么不去逮一只来?”

他不睬我,盯着那粗壮的树干,啄木鸟一下一下地啄着。“逮不着。它们怕人。爹说,异教徒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都靠不住。”

你猜怎么着?我口袋里塞的正是他爹给我的花里胡哨的玩意儿,还有一根羽毛,看上去好像正是从我们盯着的那种鸟儿身上弄下来的。

我的眼睛觑着逃走的机会,既然他疯疯癫癫的,我想不如把他弄得更迷糊一点儿,让他忘记我是个男儿身,这样我不就更容易逃走了嘛。我在我的小口袋里翻了一会儿,掏出他爹给我的那根羽毛,递给他,把他吓得屁滚尿流。“你从哪儿搞到的?”“这可不能说。不过给你了。”

他给吓趴下了。问题是,我自己也不知道这东西是不是上帝鸟身上弄下来的。他爹说是,可我不知道他爹嘴里有几句真话。那个亡命徒,再说,那年月,白人肚子里鬼点子多着呢,我自己是个说谎精,看别人自然也一身骚。可是似乎又的确不像个假玩意儿。羽毛是黑色的,略带点红色和白色。也许是天使身上的,或者是蜂鸟身上的,我也说不准。管他的,这东西可把弗雷德乐坏了,他想回报我点什么。“我要给你看点特别的东西。”他说,“跟我来。”

我跟他走回我们的马,他卸下身上的七连发步枪、剑、枪带和来复枪,全放在地上。他从褡包里翻出一张毯子、一把干玉米粒,还有一根橡木棍子。他说:“咱们不能在这儿开枪,怕敌人听见。看我的,不费一枪一弹就能打到野鸡。”

他带我来到一个中空的树墩,在周围的地上撒上一条直线的玉米粒,一直通到树墩,还扔了几颗在树墩子里面,然后选了个不太远的地方坐下。弗雷德手里拿着刀,在毯子上剜了两个窥视孔——一人一个——然后用毯子裹住我们俩。“世界上所有的鸟儿都怕人,”他悄悄说,“可是罩上毯子,你就不是个人了。”

我想说我不管怎么都不觉得自己像个人,可我还是忍住了。我们就那样坐在毯子下面,瞪眼往外看着,过了一会儿我觉着累,便靠在他身上睡着了。

弗雷德一个打挺儿,把我吓醒了。我从我那个洞里往外一看,瞧得真切,一只野鸡正凑过来,忘情地吃着弗雷德的玉米粒。那野鸡顺着干玉米粒,径直走进了空心树干。它把脑袋往里一探,弗雷德便折断了他手里握着的橡树枝。那野鸡听到声音吓得僵住了,说时迟那时快,弗雷德忽地把毯子盖在野鸡身上,一把攥住鸡脖子。

我们如法炮制,又抓了两只,然后打道回府。老家伙和欧文正对着地图争得不可开交,让我们用猎物做晚饭。我们在篝火边烤熟了野鸡,我便开始担心弗雷德那张大嘴巴会不会把他今天的见闻说出来:“弗雷德,你还记得咱们说好的吗?”“说好的什么?”“没什么。”我说,“可是你也许不能告诉别人我给了你什么东西。”我嘟囔了一句。

他点点头。“你的礼物让我明白事理了,洋葱头,光是念念那名字,我已经长了点儿心眼。我感激你,绝不告诉任何人。”

我真为他难过,他那颗糨糊脑袋真是空空如也,可他对我又是如此信任,竟不知道我长着男儿身,随时准备逃跑哩。他爹已经把那羽毛给了我,不让我告诉别人。我把那羽毛给了他儿子,也告诉他不要说出去。真是该信的不信,不该信的轻信。那年月,白人对黑鬼说的话比他们之间互相说的还多,因为他们知道,黑鬼什么也不会,只会说“嗯哼”,要不就是“嗯”,然后就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这给了我一种感觉,白人可以随便耍弄。黑人总是比白人先走两步棋,他们考虑到每一种可能性,确保每句谎话都让白人称心如意。白人一般都是傻瓜蛋,我就是这么想的,我觉得弗雷德也是那类人。

然而我想错了,弗雷德的脑子没有完全坏掉。他爹的脑子也没坏。鄙人拿别人当傻瓜,岂料自己才是头号笨蛋。你一对别人指手画脚,就会出这种事。错把地狱当天堂,早晚醒悟悔断肠。3.老家伙的军队

野鸡刚刚烤熟,老家伙手下那帮当兵的就一个接一个地晃了进来。约翰·布朗老头儿那支令人闻风丧胆的军队我听得耳朵都要磨出茧子,实际上却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面黄肌瘦,遍体鳞伤,垂头丧气,准保让你大开眼界。这帮人无一例外全是半大小子,瘦得像泡了牛奶的马鬃似的。还有一个外国来的犹太人、一个印第安人,其余的面相也颇不善,全都奇丑无比,愁眉苦脸。他们好像刚刚打劫回来,坐着一辆破马车吵吵闹闹地冲进营地,车子咣当乱响,就跟卖干货的铺子似的,车上放着瓶瓶罐罐、杯盘碗盏,还有家具啦,牌桌啦,纺锤啦,还有一条条皮货,各种破烂在马车周围挂了一圈。

他们抢了各种东西,单单没有吃的,野鸡的肉香把他们一下子吸引到篝火旁。大家站成一圈。其中一个,就是那个叫韦纳的犹太人——又高又瘦,穿一件吊带裤——给欧文递过去一张报纸。“拿着,吃完了再拿出来。”他一边说一边瞧着火,“要不上尉肯定要马上开路。”

可是老家伙走过来看见了他,一把夺过报纸。“韦纳先生,毫无疑问,劳伦斯那边的报纸已经出来了。”他说,“可是别担心,我已经拜读过了。”他转向其他人说:“大家伙儿,填饱肚子之前,咱们先感谢那神圣的供养者,给咱们这些粮食,我们毕竟借着他老人家之名传播自由。”

人们低着头站成一圈,把老家伙围在当中,他手中擎着帽子,那张皱纹累累的老脸正好位于烤鸡和篝火正上方。

三十分钟之后,篝火熄灭,饭菜凉得跟从冰窖里拿出来的差不多,可老家伙还在那儿喋喋不休。我实在该给各位学学约翰·布朗老头儿是怎么布道的,可我又觉着一百年之后的各位读者坐在暖烘烘的教堂地下室里,穿着斯泰西·亚当斯牌皮鞋,披着人造毛大衣,只需抬屁股走到墙角,按个按钮就能烤火、热咖啡,绝对没法儿感同身受。老家伙的布道只能看不能听,动之以情超过晓之以理。你得身临其境才行:广袤无垠的堪萨斯平原上,空气里弥漫着烤野鸡的香味儿和水牛粪的臭味,蚊子嗡嗡叫,大风从这边呜呜地往你身上吹,老家伙从另一边对你怒喝呼号。说到祷告,老家伙真个是凶神恶煞。一件事儿好像才讲完,另一件事儿便“呼啦”一声冒出来,冲散了前头那个,然后另一个又冲上来击碎前一个。过了一会儿,几件事儿全都挤在一起,粉身碎骨,互相矛盾,最后你根本闹不清谁是谁,还有他干吗要布这篇道。那篇气势磅礴的演讲恰似一阵旋风,呼啸着吹过平原,把沿途卷上来的灌木丛、棉花象鼻虫和一座座平房一股脑儿碾成齑粉,四处抛撒。他讲得大汗淋漓,汗水顺着古铜色的脖子滴下来,划过衬衫,什么滚烫的祭品啦,耶稣灯台上的羊羔啦,从他口中咆哮而出;就在这当儿,我身上那件裙子痒得要命,身上还有蚊子咬,差不多要把我活吃了。最后,欧文嘟囔了一句:“爹!我们得上路了!这地方有骑马的敌军呢!”

老家伙一下醒过神来。他咳了一声,又说了一串“至尊圣母玛利亚”和“感谢上帝”之类的话,结束了长篇大论。“我应该给汝等完整地讲一次,”他不满意地嘟囔着,“而不是随便拼凑几个词儿,就打发了我们伟大的救世主,他用鲜血付出了代价,我们的生活都是拜他所赐。”他特别喜欢用“汝等”“尔等”这样的字眼儿。

人们一屁股坐下,大快朵颐,老家伙在一旁看报纸。读罢,他沉下了脸,过了一小会儿,又把报纸搓成拳头大的一团,叫喊起来:“怎么搞的?他们动手打了咱们的人!”“谁挨打了?”欧文问。“我们在国会的人!”老家伙展开那团报纸,大声读给每一个人听。我听明白了,两个家伙为了黑奴问题动了手,就在华盛顿特区美国政府的大厅里,其中一个还把另一个打晕了。似乎有个来自马萨诸塞州,叫作萨姆纳的家伙吃了亏,而另一个南卡罗来纳州的小子在他脑袋上敲断了自己的手杖,结果拥戴他的人民给他邮寄了好多根新手杖。

老家伙把报纸一丢:“备马,动身。我们今晚就杀回去。动作快点,咱们得干活!”

这些人根本不着急离开,他们刚刚在这里安顿下来,正忙着胡吃海塞呢。“有什么大不了的嘛。”一个家伙说,“多等一天也无妨。”“黑鬼们都等了两百年了。”老家伙说。

那家伙哼了一声。“让他们等吧。咱这营地干粮可不太够。”说话的跟其他人一样穿得破破烂烂,身体倒挺壮实,挎着六连发手枪,还穿着真正的马裤。那根粗壮的脖子酷似南美兀鹰的脖颈,上面密布皱纹,他边说边不住嘴地啃咬着野鸡。“我们不是来吃喝的,马丁牧师。”老家伙说。“两个傻瓜在国会里打了一架,说明不了任何事。”他说,“咱们自己有自己的战争。”“马丁牧师,你想偏了。”上尉说。

牧师嚼着野鸡肉说:“我得好好念书,这样就不劳烦你给我讲这讲那了,上尉,我压根儿不信你那套说辞。我每次从你这里出去,再回来时总有一张新面孔在这里吃东西。咱们这儿粮食本来就不够吃。”他冲我点点头说,“那是谁?”

我心里盘算着逃跑的事,正拼命大嚼野鸡肉呢。“马丁牧师,那是小洋葱头。”弗雷德里克骄傲地说。“她打哪儿来?”他问。“从荷兰佬儿亨利的酒馆里偷来的。”

牧师的眼睛睁大了,转向老家伙:“美利坚合众国有那么多难缠的家伙,你干吗偏偏跟他过不去?”“不是我要跟他过不去,”老家伙说,“我去他的地界打听消息。”“这下你可打听出麻烦来了。我可不想跟荷兰佬儿为了鸡毛蒜皮干仗。我到美国来可不是为了跟他开枪玩儿的。”“没人要开枪。”老家伙说,“咱们东奔西走,正是为了救赎,《圣经》里说:‘不舍真理,我主必垂青。’”“别跟我扯什么《圣经》,”牧师哼了一声说,“这里谁知道的也没我多。”

他这话可真是说偏了,我在上帝这颗绿色小星球上活了一百一十一年,从来没见过有人能跟约翰·布朗老头儿似的张口闭口不离《圣经》。老家伙伸伸懒腰,转过身去,冲着那牧师一口气说了六七条《圣经》引文,牧师刚要拿出看家金句回击,不料老家伙又甩出六七条更厉害的。这一下牧师彻底哑巴了。牧师举手投降。“已经够了。”他没好气地说,“可你太爱出风头。荷兰佬儿那地方聚了一伙儿穿红衬衫的密苏里人。这下他正好有借口把他们放出来。这下他们可会紧紧咬住咱们不放了。”“放马过来,”老家伙说,“洋葱头已经是咱家的一员,我得保护她,让她别再给人家当奴隶。”“她可不是我家的一员。”牧师说,他咂吧着一块野鸡骨头,冷酷地扔在地上,再吮吮手指,“我为堪萨斯州的自由而战,可不是为了给这种油头粉面的小黑鬼赎身。”

老家伙冷冷地说:“我原以为你是支持废奴州的呢,牧师。”“我现在也支持废奴州。”牧师说,“那跟为了偷别人家的黑奴开枪杀人完全是两回事。”“要是你对解放黑奴有意见,那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布朗老头儿说。“我跟着你们,还不是为了大众的利益。”“那么,我的利益就是解放这个地方的黑奴。我可是个彻头彻尾的废奴分子。”

正吵得不可开交呢,其他人也吃饱了,坐在地上看热闹。“那个就是荷兰佬儿的黑奴。买来的,花了钱哪!”“过不了多久他就想不起来了。”“这种事儿他哪忘得掉。”“等他来了我让他忘个干净。”

那印第安人奥塔瓦·琼斯走到上尉跟前说:“荷兰佬儿不是坏种,上尉。他开酒馆之前帮过我的忙。他也不支持蓄奴制。本该给他个机会,劝劝他来着。”“你给他说好话,还不是因为你自己也有一两个黑奴。”另一个男人大声说。“你这谎话精!”琼斯说。

他们又大吵特吵起来,有的人是墙头草,有的支持老家伙,其余的站在牧师一边。老家伙默默地听着,最后摆摆手,让大家安静些。“我要给蓄奴分子来个出其不意。他们干的那些事儿我们都清楚。他们杀害了查尔斯·道。他们送乔·汉密尔顿去见上帝,还当着他老婆的面。他们强奸了威廉米娜·汤普金。都是强奸犯、劫道的。罪人,全都是罪人。他们把这地界儿都毁了。《圣经》里说:‘你的敌人自有他的火来烧。’荷兰佬儿亨利是我们的对头。可他要是不犯我,我也不惹他,我不会在我这儿吃亏。”“我不跟荷兰佬儿作对。”马丁牧师说,“我跟他没有仇。”“我也是,”另一个人说,“荷兰佬儿还押给我一匹马咧。再说,咱们这支队伍成色太杂。我从康涅狄格州大老远的过来,可不是为了跟什么犹太人一起走路。”

那犹太人韦纳就站在琼斯身边,攥紧拳头朝那男人走过去说:“豆芽菜,再动动你的臭嘴,我就打断你的罗圈腿。”“够了!”老家伙说,“我们明天夜里就动身去奥萨沃托米。蓄奴分子就在那里。想去的跟我走。不想去的可以回家。但是得取道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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