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开·90后新概念·塔罗·初始(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2 05: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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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达 主编

出版社:湖北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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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90后新概念·塔罗·初始

盛开·90后新概念·塔罗·初始试读:

PART1  愚者,没有色彩的少年

愚者是O,天真、浪漫与幻想的少年。穿一身如小丑的花衣,在悬崖边。不知道他眯上眼,是在享受阳光与旅途初始的自由,还是,雀跃过头,再迈一步便踏向悬崖?正如人生的初始,我们虽一无所知,却仍要走入尘世。没有色彩的少年和他的巡回之旅

文/林为攀

谁要是没去过颜色国,谁就不配和我做朋友。我不是颜色国的人,我的故乡在草原。说起我故乡的草原,除了翱翔

天际的雄鹰,没人能说出它的大小,即使我那只历经万水千山的黑山羊也说不上来。

我的黑山羊拥有两只弯曲的羊角,古铜色的羊角像弯弯的月亮,弯弯的月亮上长满了豁口。它下巴的胡子很长,为了便于奔跑,我扎起了它的胡子。这样,它奔跑的时候就有了两条尾巴。

草原旁是一片戈壁,最坚硬的马蹄落在上面都会穿一个洞。想必黑山羊的脚比马蹄还坚硬,所以才能在戈壁健步如飞。我第一次见到它时,它不太和善,毕竟,作为一只笑傲戈壁的黑山羊,对穿鞋的我看不顺眼,也情有可原。我喜欢它的样子,别看它全身乌黑,可是那双眼睛却像炽热的火,瞬间让我折服在了它的蹄子下。它的前脚比后脚长,这样它奔跑起来的时候就像一支箭矢从我眼前飞过。凭着自身良好的运动天赋,这只黑山

羊捍卫了自己的尊严。如果它哪天觉得啃草没意思了,想开开荤,说不定翱翔天际的雄鹰都不是它的对手。

我走过去后,发现它的脚受伤了。雄鹰的呼啸还回旋在这片凄凉的戈壁。黑山羊盯着雄鹰消失的地方,要不是雄鹰跑得快,说不定已经葬身在它坚硬的羊角下了。

我包扎完它的伤口后,它用舌头舔了我的脸。快到晚上的时候,我们回到了草原。我住在辽阔的草原上,日子过得很悠闲。身边有忠实的黑山羊,眼前

有成群的绵羊,这样的日子,多久都不会腻。前些年,草原缺水,成群的绵羊渴死在烈日下。那天,我不仅看见天上有一片云,地上也有一片云。天上的云瞬息万变,地上的云已经死了。那些绵羊伸着舌头,可恶的苍蝇很快就来了。

为了赶走这些苍蝇,我来到草原西部的黑森林。黑森林从外面看,是一片地狱,不进去,没人知道里面什么样。走进里面,才发现黑森林是

天堂,头顶一点阳光,脚踩两抔泥土,眼见三瓣花丛,耳闻四声嘈杂。我

不禁对刚才的犹豫感到可笑,好在黑山羊给了我勇气,我看着它坚毅的眼神,艰难地迈动了步伐。

我很快采集到了驱赶蚊蝇所需的花粉,可是黑山羊好像还没有要走的意思,把森林咬得像得了瘌痢头。我看它肚子成一面鼓了,再吃下去,这面鼓迟早会砰的一声爆炸。我怎么赶它,它都无动于衷,伸缩的舌头把草捆成一团,然后放进嘴里嚼碎,喉咙一上一下之际,面前的草地又光秃了不少。我把装满花粉的小罐夹在腋下,腾出两只手拽它的角。我虽然掰

手腕在草原未逢敌手,可是在它两只羊角面前,我全身的力气好像都消失了。只见它一动不动,依旧低着头在吃草,刚认识它时的那种倨傲又在脸上暴露无遗。

我气坏了,手脚并用,我一定要好好打击它的嚣张气焰,让它明白,我才是主人。我把脚抵在它的身上,两只手死死地拽住它的角。这个时候,已经不是要让这只畜生回家这么简单了,这场博弈的性质已经变了,成了人和羊的斗争,是一场关乎人类尊严的战争。

可惜它压根不理我,好像我完全不存在似的。我的脸上已经有了汗珠,可是它却什么事都没有,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碰到这么贪吃的羊,作为主人,除了用拳头决出胜负,其余都无济于事。

于是我踹了它一脚,它抬起头瞧了我一眼,好像不相信我会打它。见它分神之际,我的双手再次吃紧,没想到它把头一扬,我……我手里的花粉飞了出去,我自己也摔了个嘴啃泥。我怒了,顺势滚到了它的面前,两只手抓住它的蹄子,我要把它撕成两半。我以为它会用后脚踢我,所以才在这么危急的关头,还不忘用胳膊肘护住要害。我的意思是,只要它的后脚踢过来,我就可以用我的脚夹住它的脚,因为我的脚比较短,刚才夹了几遍都落空了。而且我还留了个心眼,我暂时不使劲,权且让它多活一会儿,只要它的后脚踢过来,这个畜生就一定会变成像捆在案桌上的猪一样。到时它不嚎叫也就罢了,要是意志松动了,我就可以来个顺坡下驴,放它一马。

我等了很久,它的后脚还是没有踢过来,我抬起头看到它的后脚没有动,那条尾巴也没有动,我这才发现,这只黑山羊一动不动。我渐渐松

开了它,可是眼前的情景让我吓了一跳,只见漫天的蝴蝶聚集在一处,像一团风暴,不同的是,这团风暴好像无数条彩虹。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蝴蝶,这么多颜色,就算颜色国的颜色也没这么多吧。

这股蝴蝶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很快消失了。蝴蝶消失后,我看见了我那个装满花粉的小罐。我走上前,捡起来一看,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之前满满一罐的花粉一滴不剩,连味道都嗅不到一点,比洗过的还干净。我恨上了这只被吓呆了的黑山羊,要不是它贪吃,现在怎么会竹篮打水一场空。黑山羊也知趣,迈动了步子,跟在我身后。我瞪了它一眼,骂道:“浑蛋,现在走个屁。”

回到草原后,我那些可怜的绵羊只剩下白骨了。我晚了一步,没在那些雄鹰赶到之前首先处理绵羊的尸体。那些可恶的雄鹰一定是见到了嗡声作响的苍蝇,闻到了腐烂的味道,继而扇动它垂天之云的翼膀,出动其吞风吻雨之喙,饱餐了一顿。我把黑山羊踢得咩咩直叫唤,它一气之下,在我面前绝尘而去。

我追不到它,盯着眼前扬起的灰尘。趁着天黑之前,我把散落草原的白骨拖到一块,点上一把火,在闪烁的火光中,这些白骨渗出了油水。绵羊的集体死亡,使我不得不暂时取消了去颜色国的打算。

雨季来临后,我重新买了几只羊羔,这些羊羔随着冬天的到来,很快长得膘肥体壮,已经赶上我那只黑山羊了。黑山羊那天赌气离家出走之后,隔了好几天才回来。我那时正躺在毡房内的那条毛毯上,透过被风拂起的门帘,看到阳光吐着火,贴在草原上,草原裸露的面积在渐渐加大,像一道腐烂的伤疤。我虽然知道草原的病症,但我只是一个牧羊

人,治病救人我没学过,更何况跟人差异甚大的草了。我知道要想治好草原的痼疾,除非下雨。可是,草原上很久没下过雨了,我自己储存的水也快用完了。

我望着干枯的草原,睡不着。要是黑山羊在身旁,或许我能和它说说话。就这样,我在炎热的天气里无处打发的午后时光,一直持续到了傍晚。热浪一阵一阵袭来,拨开了我的眼皮,敲醒了我的睡意,我躺在地上睁着眼睛,只好看着远处。天上没有云,只有一轮红日,让这个白天显得格外漫长。墙上挂的马头琴像只海马盯着我,平常的时候,我的朋友经常从远方赶来,那些“嗒嗒”的马蹄扬起了尘土,沧桑有力的号子回荡在悠远的天际。他们跃上马背,头戴一夜露珠,身披一宿星辰,踏过湍急的饮马河,穿过深幽的狮头峡,吃的是鹰隼中的猎物,喝的是山顶的积雪。对这群披荆斩棘、敢与雄鹰试比高的朋友,我一直心存感激。我居安已久,早没了驰骋马上的心性。“没你矫健身姿的草原算什么草原?”“现在的日子我很喜欢。”

就这样,他们不再说话,静静听我拉马头琴。琴声苍凉,让这群铁血汉子红了眼眶。每年的这个时候,不管天气多恶劣,他们都会风雨无阻地赶来。在他们来之前,我会早早备上奶茶、烤肉、烧酒,然后靠在外面那根挂着旗帜的木柱上,悠扬的琴声吸引了天上的雄鹰。

雄鹰平展翅膀,滑翔般从我眼前掠过,我的头上沾满了羽毛。自从绵羊死后,我一直还未告诉他们我已决定取消今年的聚会。那只送信的黑山羊,直到此刻还不见踪影。我不想空手招待那些朋友。

作为草原的牧羊人,我格外看重友谊。如果那些朋友风尘仆仆赶来之后,接待他们的是草原的黄沙、头顶的烈日,我不敢想象他们会怎么看我。所以我只好让黑山羊捎信告诉他们,“你们的好朋友,今年要忙人生大事去啦”。在这片广阔的草原上,牧羊人是不能没有老婆的。现在我告诉他们,我今后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牧羊人了。他们可能刚开始会抱怨,一个以打猎为生的猎人,居然改行做起了牧羊人。但我相信,他们很快会支持我的,他们会托黑山羊带来藏红花,这朵藏红花很快会戴在他们弟妹的头上。

到现在,黑山羊还是没有回来。我很担心他们已经在来的路上

了。我起来喝了一口水,已经没有心思躺下了。我绕了几圈,还是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此时天快黑了,我走出毡房,呼啸而来的风迷离了我的眼睛。草原昼夜温差大,刚才还热浪袭人,现在却掬水成冰了。

我披上羊袄,头戴毡帽,手持竹鞭,走向东方那颗最亮的星。我低着头仔细逡巡黑山羊的脚印,天上那些星辰闪烁着眼睛,依然看不见脚印在哪儿。我只好匍匐在地,用手掌感触这块还带有余温的土地。

我就这样趴着身子慢慢前进,这块熟悉的土地,换了一个方向,让我差点辨认不出了。手掌触及的地方有硌人的沙石,胸膛发出一片摩擦声,插在腰际的竹鞭好几次被荆棘勾住。以前,我驰骋马背的时候,这些沙石在铮铮的铁蹄下像翻滚的波浪,这些荆棘像纷飞的雪花。我从未在它们面前败下阵来。

每爬一阵,我就不得不站起来休息会儿。我借助星光,看到自己的手掌磨破了,连身上的羊袄都漏了一个洞,从里面跳出飘洒的羊毛,一根根飘浮在无人的天地间。没办法,我只好打道回府。

掀开门帘,我被绊了一下,摔在了地上。我正想发火,看到黑暗中

有两颗明亮的星。我以为天上的星星坠落了,没想到这两颗星很快向我冲来,我的脸庞一热。我知道我的黑山羊回来了,它正用舌头亲吻我的脸。我抱着它在黑暗里坐了一夜。

第二天发现它一只角折断了,眼睛浑浊不堪,以往那种傲视群雄的劲头消失殆尽。我不知道它发生了什么,把剩下的水都给它喝了。它喝完后,眼睛恢复了神采,冲我不断叫唤。我知道我熟悉的黑山羊真的回来了。

黑山羊回来后,下了一场持续了五天的大雨。大雨过后,我决定穿越黑森林前往西方。西方有个零散的集市,牧

人把羊羔系在集市上的木柱上,和前去购买的人讨价还价。刚下过雨的天空像一面镜子,我和黑山羊奔驰在镜子里,扬起的灰尘模糊了镜面。草原喝足了水,不停地打嗝,我们行走在氤氲着雾气的草原上,望着葳蕤的草原,黑山羊经不住诱惑,一直低着头吃草。我左手抓住羊角,右手拍打羊屁股,走得很慢。

穿过黑森林后,我们在傍晚时分来到了集市。集市快要散场了,硕大的夕阳挂在旗杆上,我和黑山羊走到这根旗杆旁,我们颀长的身影投射到了地上。牧人的羊羔趴在地上,呼出的气息卷起了地上的尘土,我跳下羊背,摸摸这只公羊羔的头,掐掐那只母羊羔的身子。我要买两只羊羔,我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两只羊羔上。羊羔很快会从两只变成四只,四只变成四百只,所以头两只很重要。牧人见有生意上门,从颓圮的墙头抬起头,说:“放心,都是好羊。”

最后我挑了两只看起来有点蔫的羊羔。牧人不理解,说:“这两只不太活泼,还是买另外两只吧。”“我不太喜欢活泼的。”我说。我把购买的羊羔放在黑羊背上,走到门外挑了一杆帘的酒肆,打了几

斤烧酒。客人都用围巾包裹着头,只露出两只眼睛,他们的装扮能抵挡肆虐的风沙。出发的时候要穿过黑森林,回去的时候则要绕过黑森林,夜宿饮马河,昼行狮头峡。算上往返,要三天的时辰。

黑森林东西两面是一个巨大的斜坡,由东往西,朝行暮至,由西往

东,雄鹰都飞不过。抵达饮马河的时候,我才知道河流湍急,黑山羊根本无法蹚水过河。黑山羊好像也知道了,放慢了羊蹄,背上两只白色的羊羔眯着眼睛咩咩叫唤。我丢了一块石头,试探深度。石头咕咚一声,放了一

个闷屁,我还是不知道水的深度。我决定等天亮再过河。我把两只羊羔放进毡帽,用身子压倒一片草

丛,躺了下来。身旁的黑山羊默不作声,既不吃草,也不叫唤。我用手臂抵着脑袋,仰望着满天星辰,枕着星河入梦。

我睡不着,过往的时光在眼前纷至沓来。

当我还是一个猎人的时候,听到一个传说:黑森林边上有一个消失的国家,叫颜色国。颜色国什么都不缺,唯独缺少白天黑夜。人们说,颜色国是彩虹的领地。我从小到大,除了白天黑夜,见得最多的就是绿色的草原,我驯服过暴烈的千里马,射杀过疾驰的雄鹰,就是没有见过颜色国。于是我从马背上下来,拿起竹鞭,背上马头琴,豢养的羊群给了我短暂的安慰。可是时间一久,我的心又躁动不安了。我无法忘记人们的话,虽然我已经听从人们的话,已经收敛了自己急躁的脾性,放弃了那把“挽弓当挽强”的弯弓。可是,多年来,我还是忍不住想走出毡房,跨上马背,穿过疾风骤雨,与我的朋友大碗喝酒,手撕烤肉,享受飞奔的马蹄,

聆听耳旁的风声。然而我始终无法忘记那个瞽目老牧人。他来自遥远的南方,定居在这

片苦寒之地。当他年老时,他一直念诵着一句诗歌。

月挂夜空晴,牛饮瓜田霜。

在一次和雄鹰的搏斗中,他失去了自己的眼睛,所以只好放下弯弓,操起鞭绳,以放羊为生。我们经过几次交流,感情渐深。猎人失明以后,不管身姿如何矫健,打猎技术如何高超,可就像跛了一条腿的虎豹,除了静静等待死神的光临,什么也不能做。可是当他变成老牧人后,死神非但没把他带走,还越活越久。我知道他对于自己的长寿颇有微词,在他看来,一个弯弓射大雕的猎人失明以后非但不自杀,还苟活至今,有何面目面对年轻时的自己?

老人在脑海中跋山涉水,来到了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南方。那个时候,他放养的牛在南方怡人的气候中挥动着尾巴,他躺在瓜田里,望着明月,月光很快为他披上了霜露,他躺在悬挂的明月下,静静等待黎明的到来。失明后,他躺在枯黄的草地上,看不见明亮的夜空,黎明显得如此漫长。

他一直想去颜色国。老牧人的眼睛无法视物,他想借助颜色国绚丽的颜色,使自己的眼

睛重返光明。每次说起颜色国,他失明的眼睛都充满了神采。和他不同的是,我每次听到他像个年轻人一样兴致勃勃地规划自己的未来时,我的眼泪就爬满了脸颊。“你说我要是恢复了视力,那些鹰还敢这么嚣张不?”“那些鹰到时一定不敢再来了。”在一次外出中,老牧人再也没回来。那天草原换了新装,雪下了一

夜。我从马背上下来,手里拎着两瓶烧酒,掀开帘子后,没有看到他靠在

床头的身影。我不知道他是否找到了颜色国。那天,我把那匹枣红色的马牵到集市贱价卖了,然后戴起老牧人的毡帽,盖上他的毯子,第二天,羊群迎来了新的主人。

我想替老牧人找到颜色国。星辰掉进河流,树枝挑起了朝阳,天亮了。老牧人孤身一人行走在

空旷的草原,弯曲的天空像他苍老的脊背,他一人挑起了整片天空,布满泥土的靴子走进河流,滴水的脚步来到狮头峡,峡谷像一段逝去的悠长岁月。老牧人渐渐走向人生的终点。穿过峡谷后,他来到了集市,走进了酒肆,要了一碗烧酒和一斤肉,咂摸出了无法言语的况味,缺牙的嘴无法咀嚼,遂用干枯的手慢慢撕开放进嘴里。他吃得很慢,外面的阳光布满了灰尘,他无法抵达过去,他在这间荒凉的酒肆迷路了。他向人打听颜色国,碰到他的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老人趴在桌上恸哭不已。他说他要回家,人们说回家的路在脚下。他说他走不动了。他谢绝了人们的好意,对那些疲乏的马没看一眼。

人们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的眼睛已经瞎了。人们不相信一个瞎子的眼睛如此明亮,就像清晨第一颗投向太阳怀抱的露珠。老牧人喝完酒,吃完肉后,想起了遥远的南方。南方山川连绵,他年轻的身子淹没在群山中,很快来到了年轻的太阳身边。太阳的微笑让他红了脸,太阳的不苟言笑又让他大汗淋漓。他现在不明白为什么要离开自己编织的家园。

他从遥远的南方来到西方,走进一家文身店,文身师自己没有文身。说起个中缘由,文身师说,理发师无法剪自己的后脑勺,厨师不会吃自己做的菜。老牧人相信了他的技术,他从文身店出来后,两只手臂

苍蝇

红柜

上分别多了一只雄鹰和一匹骏马,在此后漫长的岁月中,伴他左右的是天空的雄鹰与胯下的骏马。

他年轻时嗜赌,曾经在一家赌坊酣战五天五夜。赌坊置身在一片湖泊中。第一天,他见到一个喇嘛戴着黄色鸡冠帽穿着深红色袈裟,走到他面前,对他说:“请跟我来一下。”年轻的老牧人出于好奇,跟在了喇嘛的身后。喇嘛领他爬上了位于山顶的湖泊,从山顶往下看,赌坊和行人已经看不见了。出现在他们眼里的,只有前面这湖清澈的水和脚下还未消融的雪。喇嘛示意他往水中看,他只看见了天上的闲云,没有看见自己的影子,身边喇嘛的影子也没看见。老牧人问起缘故,喇嘛未作答,只问他是否愿意跟他走。

老牧人割舍不下喧嚣的尘世,拒绝了喇嘛的好意,一头扎进了赌坊。当他赢得一匹红鬃烈马和一大笔钱时,五天已经过去了。他兴冲冲地跑出门外寻找喇嘛,想对他说:“尘世间如此美好,谁会想出家。”可惜喇嘛已经走了,老牧人的话在寂寥的天空下无人应答。他骑着这匹马,日行千里,来到了肥沃的草原。

当他年老时,他念念不忘的还是途中经过的那个赌坊。他时常跟我说,他要趁着还有力气,再去赌一把。他没有接受我的馈赠,而是日复一日把羊群引到草原,他想靠这群羊为自己积累赌博所需的本钱。

老牧人从酒肆出来后,一直往南走。当他抵达他年轻那会儿经过的赌坊时,是光着脚的,鞋子已经丢弃在半路了。循着人声,他摸进了赌坊,可没人愿意接收这个身无分文的瞎子。他只好靠灵敏的耳朵在心里过一把瘾。傍晚时分,有人告诉他,山顶有人叫他。老牧人对这个热情的人说:“你能带我去吗?”对方说:“人家只叫了你,没叫我。”老牧人重拾记忆,行走在记忆的征途,爬上了这座山,来到了这片湖。头戴黄色鸡冠帽、身穿深红色袈裟的喇嘛已经老了,对他说:“我找了你好久,你终于出现了。”

老牧人翘着耳朵,说:“你是谁?为什么找我?”“你不记得年轻时候的自己了吗?”“我一直在寻找自己。”老牧人想起了眼前的人,他哭了。“水中什么也没有。”“你现在试试。”“我的眼睛已经瞎了,就算有,我也看不见了。”

喇嘛慢慢靠近他,牵着他的手,老牧人感受到了一股炽热的温暖。喇嘛停下了,身后的老牧人也停下了。“你现在看看。”老牧人的眼睛是睁开的,他看不见山川日丽,也看不见飞禽走兽,只

看得见浓得化不开的黑夜。现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片光晕,白天重新回到了老牧人的身边。老牧人擦擦眼,他不能相信,也不敢相信,在生命中缺失已久的光明居然回来了。湖泊还是他年轻时看到的模样,闪烁着岁月的鳞片,湿润了他的眼睛。他在湖泊中看到自己躺在牛身旁,憧憬苍凉的荒漠、飞马奔驰的戈壁;他看到自己在赌桌上发红的眼睛,以及忙乱的身子;纵马驰骋的英姿让他仿佛回到了年轻时,他左手搭弓,右手使劲,雄鹰像一片乌云从他眼前坠落;他独居陋室,守着空瓶与记忆踽踽独行,剥

大地上的父亲

落的时光打碎了他的牙。他很害怕,看着喇嘛。喇嘛的黄色鸡冠帽只剩下半边,深红色的袈裟

也破旧不堪了。喇嘛示意他别停,继续看。他看到自己走出毡房,爬上这面湖,凛冽的寒风削去了他的毛发,落

日的余晖给他披上了深红色的袈裟,喇嘛脱下自己的帽子,戴在了他的头上,然后双膝跪地,双手合十。远处飞来了遮天蔽日的雄鹰,落在秃顶喇嘛的肩头,喇嘛很快只剩下骨架。老牧人转身而去,身后的雄鹰砉的一声消失在了绚烂的天际。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醒来后,天已经亮了。河对岸有个老喇嘛坐在一匹火红的马上,望着我笑。“你是谁?”“我是老牧人。”“难道我昨晚做的梦是真的?”“嗯。”“你为什么当和尚?”“我也不清楚。”“做和尚有意思吗?”“我现在说不上来,以后再告诉你。”“那你能带我过河吗?”“好。”老喇嘛肩头站着一只雄鹰,胯下的马正在饮水,雄鹰扑扇了一下翅

膀,吹歪了他头顶戴的黄色鸡冠帽,骏马旋即打了一个响鼻。他慢慢从马上站起来,双手依然合十。他身上穿的红色袈裟慢慢飞到河面,我赶紧把那两只还不明就里的羊羔放到羊背上,牵着黑山羊慢慢踏上了袈裟。我很害怕袈裟会无法承受我们的重量。但我和他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想必不会害我。好在袈裟很结实,我们很快到了对岸。

我说:“还找颜色国吗?”他没有回我,从我眼前消失了。

我们来到狮头峡,在烈日的炙烤下,穿行在狮子的嘴中。快到傍晚的时候,我回到了草原。毡房内燃烧着篝火,烧酒在架上发出香气,烤肉已经切好盛放在藏青色的瓷盘中,一把寒光凛凛的刀放在边上。我丢下黑山羊,抱起两只羊羔,放到毛毯上,左手提起烧酒,右手操起刀,没过一会儿,酒壶丢在了地上,刀插在了桌上。我左边一只羊羔,右边一只羊羔,躺在毛毯上很快睡着了。

这两只羊羔很争气,没过几个月,空荡的草原挤满了羊群。我决定动身去寻找颜色国。我把羊群绑在旗杆上,像一面遗落在地的白色旗帜。往黑山羊头上系了一封兜售书信。三天后,黑山羊回来了,后头跟着买主。买主用手数了数,付完钱后,牵走了我这群羊。我看到羊行走在草原上,像一群蠕动的云团,慢慢模糊不见。我拍打着黑山羊,说:“老伙计,从今往后,又只剩我们两个啦。”

远处的黑森林传来浓烟,我骑上黑山羊赶往黑森林,发现买主跟前架着一堆火,火上烤着一只羊,手里拿着一把刀,嘴里塞了一瓶酒。我说:“你猴急什么?森林都被你烧毁了。”他说:“真不好意思,我等不

及了。”说完,用嘴咬掉瓶塞,把酒倒向蹿出的火苗中,火苗顿时轰的一声,蹿到了树上,伸出血红的舌头,把树叶席卷一空。

地上那些绵羊乱作一团,咩咩叫唤不停,不一会儿就被烤出了香味。黑森林成了一朵蘑菇云,我赶紧跨上羊背,逃离了这股令人窒息的黑暗。

在老牧人的记忆中,火来自天上,在遥远的天边眨了一下眼,擦亮了一根火柴,火光倏然而至,路旁的树木被雷电劈成了两半,一半依然耸立云霄,一半断了腿,倒在了通往草原的路上。老牧人胯下的烈马停下了脚步,它无法跨过这个比饮马河宽、比狮头峡长的树干,老牧人两脚夹紧马背,大声呵斥,烈马还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勒紧的缰绳把它的嘴勒变形了,马蹄依旧在原地打转,最后吃痛不过,仰天嘶叫的马啸融化了老牧人的心。

他调转马头,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时间过去了两个月。上次偏离方向,他纵马在路上奔驰了两天,天上的云逐渐变得惨淡之际,他遇到了一个马队。马队首领慷慨地拿出了自己的水,喝完水后,年轻的老牧人问他从哪儿来。

首领抬起了头,天上的云已被黄沙遮住了。他说他好多年前的一个朋友问过同样的问题,当时他没有回答朋友,因为还没有找到答案。现在和老牧人萍水相逢,他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藏在心里太久了,首领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答案,或许在他的剪径分金的岁月里,这个答案一直留存在他心里。“我从很远的地方来。”“那是哪儿?”“心里。”

年轻的老牧人惊骇得掉了下巴,这个拥有山一般宽阔胸膛的男人在和他开玩笑。看他严肃的表情,老牧人最后并没有把握这到底是不是玩笑。只见首领还在说,他手下有那么多人,没有一个看过首领这么多话。在他们印象中,首领一直沉默着,不发一言。碰到突发状况,只要用眼神示意,他这群在刀刃中舔血的手下就会明白。首领不对熟悉的手下敞露心扉,反而对一个陌生人絮聒不停。这群坚硬的汉子哭了,他们没有本事让首领倾诉心事,让首领这么多年来一直活在闭塞的内心。首领无法迈过自己的心坎,手下也不知道如何让首领露出牙齿、开放笑容。

现在见到首领露出了笑容,这群手下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不知所措的还有老牧人,这个未谙世事的年轻赌徒,对首领奔腾的泪水感到云山雾罩。他不确定自己该不该安慰对方,他想继续往前走。“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颜色国吗?”“颜色国?”“对。”“那里有很多颜色。”

年轻的赌徒觉得这句话很可笑,当时在他的面前,就有很多颜色,别的暂且不说,就是这个首领和他的手下就不止一种颜色。首领的坐骑是一匹红白相间的飘云马,他的手下的坐骑更是颜色繁多,有会随着阳光变化而改变颜色的飞黄,还有一匹喜欢嗅同伴屁股的袖云,那匹不太合群的则是享誉草原的盗骊,其他数不过来的杂色马就更多了。“颜色国我知道在哪儿。”“真的?”“在你身边。”“哪里?”

年轻的老牧人用手指了指那些马。首领笑了,没有说话。那些手下见这个陌生人在消遣首领,有了怒气。老牧人看到他们手握刀柄,刀刃在马啸中发出寒光。老牧人不敢再造次。“行。”“走。”就这样,年轻的老牧人跟随这个马队跨过饮马河,穿过狮头峡,一只

虎视眈眈的雄鹰盘旋在他们的头顶。首领射穿了雄鹰的眼睛,并把这把蚕丝弓送给了素昧平生的年轻的老牧人。老牧人接过弓箭,差点掉下马背,弓箭很沉,有半个首领重。老牧人双手抱弓,放到了马背上,落后了马队一大截。他们轻松跃过了那棵挡路的树干,来到黑森林边的悬崖。悬崖两天后变成了一道斜坡。现在这座悬崖阻挡了他们的去路。“颜色国就在这里。”“哪儿呢?”

老牧人和其他人都没看见颜色国,只看见悬崖下杂草丛生。谁都不相信颜色国会在下面,其他人都不敢质疑首领,年轻的老牧人开口了。

首领让一个手下前去探路,这个骑着飞黄马的手下像一阵风飞奔而下,那匹马成了一道耀眼的闪电,很快消失在了他们的眼前。不一会儿,他们眼前出现了一道乌云,飞黄马回来了。这个手下没有找到,一

无所获。接着另一匹袖云马像朵云轻飘飘地远离了他们的视线,半刻钟后,这朵云摇晃着屁股回来了。这个手下也没有找到。他们都说颜色国不在这儿。

首领不信,他亲自骑着那匹飘云来到了悬崖下,他们看到飘云马飞驰在半空,踩着四朵浮云,腾空降到了悬崖。时间过去了好久,首领还没有回来,他们不担心,和老牧人聊天。“你知道我们首领之前是干什么的吗?”“不知道。”“他之前是一个和尚。”“哦。”“自己是和尚倒也罢了,还到处让人家也去做和尚,没人听他的。”“当了我们首领后,就没人不敢不听他的了,因为不听他的人都

死了。”

年轻的老牧人没有兴致听他们说话,他在担心这个认识还不到两天的陌生人。他一个劲地催促他们下去一探究竟。这些人最后不得已答应了。

就在他们想下去一探究竟的时候,传来了首领的声音。首领的声音在空中掉了个头,带着一片叶朝他们赶来。

年轻的老牧人操起马背上的蚕丝弓箭,一把射穿了这片叶,擦出了火花。火花从空中坠落,掉在森林的头上,燃起了熊熊大火。大火过后,地上尸骨累累,唯独没见到一匹马。那些马奔跑在火光中,甩下了马背上的主人。年轻的老牧人要不是肩头扛着一把弓箭,说不定也已经葬身火海

了。他站在远处看着冒烟的黑森林,看到悬崖慢慢合上了嘴,然后一棵还未燃尽的大树倒在了下面,变成了一道斜坡。

买主过了一会儿也从黑森林中逃出来了。那些他刚到手的绵羊现在都化为了灰烬,他不难过,反而安慰我也别难过。他跟这些羊还没有感情,顶多损失了一些钱。反倒是我,亲眼看着它们从小长到大,让我节哀顺变。这些损失不算什么,想当年他圈养的马被抢时,他刚开始也不难过,过了几天,他缓过劲后,哭了好几天。他感谢那些马救了他的性命,要是没有那些马,他现在就不会认识我。

他那时没有一点钱财,最大的财富就是那群颜色各异、性情不一的马。就是那群他平常不放在心上的马,在关键时刻救了他。他说,要是现在见到它们,他一定会和它们坐下来喝一杯。他说他之前一直问一个朋友来自何方,那个朋友一直没有回答他。有一天他的朋友不见了。当他赶着马群走在路上的时候,半路杀出几个蒙着面、拿着刀的强盗。强盗首领没有说话,他那些手下也没有说话,抢走他的马后,就跑了。

他没有追赶,也没有咒骂。从那时起,他也经常问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马被抢走后,他说他要去寻找颜色国。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想去颜色国,于是问他:“颜色国到底有什么好?”

他跟我说:“颜色国有很多颜色。”我说:“这些我都知道。”他跟我说:“那你知道颜色国没有颜色的样子吗?”

我说:“我没有见过颜色国,既不知道颜色国有颜色的样子,也不知

道颜色国没有颜色的样子,我得亲眼看看才知道。”颜色国虽然有很多颜色,但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举国皆失去了颜

色。颜色国的人从那以后过上了只有白天黑夜的生活。颜色国的人和我们不一样,他们之前从没见过黑夜,也没见过白天,现在国家只剩下了黑白两种颜色,他们都在白天黑夜里失眠了。人们身上的颜色也没了,只好穿上没有颜色的衣服,走在没有颜色的路上。每个人的眼睛都有厚厚的黑眼圈,他们走在路上互相致意问好,坐在一起探讨解决的办法。没有人知道怎么办。他们坐在山顶的一面湖上,湖面五彩的水珠都不见了,山顶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积雪。他们围成一圈,五个日夜过去了,还是没有找到解决的方法。他们见到一个身穿深红色袈裟的喇嘛站在岸边看着他们,另一个人一直左顾右盼,他们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暴露了。最后一天的时候,他们看到天上飞来一群黑色的雄鹰,吞噬了那个喇嘛,然后另一个人变成了喇嘛,离开了他们的视线。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终于知道该怎么办了。“世界上哪样东西拥有最多颜色?”“彩虹。”“到哪里去找彩虹?”“太阳的家里。”“太阳在哪里?”“就在我们头顶。”

他们经过一致表决,让一个年龄最长的老人执行这项任务。老人不愿意去,他太老了,他没有把握能不能到达太阳的家里,也没有把握太阳会

不会欢迎他这个老头子。他让自己的孙子代替了自己。老人对孙子说:“去太阳家里,空着手不好,要带点礼物。”“带什么礼物呢?”

谁都不知道带什么礼物好。老人最后决定献出自己的宝贝。在颜色国还未失去颜色时候,没有人

在乎颜色,当老人拿出一条闪着鳞片的鱼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呼,这只鱼太漂亮了。老人没有说话,用长指甲把鱼开膛破肚。大家都不知道老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只见他把鱼肠抠了出来,鱼肠也没有颜色,然后俯下身洗净血,之后用嘴把鱼肠吹大了,最后往上面撒了一点花粉。

鱼肠飘浮在半空中,硕大无朋,所有人都在上面看到了自己。可是这有什么用呢?鱼肠是透明的,把这样的礼物送给太阳,太阳会收吗?老人没有把握,他的孙子也没有把握,所有人都没有把握。过了一会儿,老人笑了,这下他有把握了,因为鱼肠上面落满了各种颜色的蝴蝶,那些蝴蝶闪烁着翅膀,照亮了黑夜,颜色国的人好像看到颜色又回来了,站在湖面准备跳舞,可是颜色很稀薄,他们的舞姿也不太尽兴。老人赶紧叫他的孙子钻进鱼肠,并塞给他一罐花蜜,说:“什么时候蝴蝶飞走了,你就撒点花蜜。”“可是我怎么撒呢?”“对啊,他怎么撒呢?他在里面。”“这个嘛,撒在里面也可以。”“可我不是蝴蝶。”

最后他们想了一个办法,把花蜜分成若干份,每份装在一朵雪花中,

放置在鱼肠上方,等什么时候花蜜吃光了,老人的孙子就在里面用手指弹弹这些雪花,到时雪花里面的花蜜自然会流出来,像一滴砸在地上的雨珠一样,从鱼肠的四面八方迸裂开来。“可是我要怎么去呢?”老人的孙子又碰到了难题。他现在不能钻进鱼肠里,要是钻进去的

话,鱼肠就飘不起来了。大家都知道,太阳住在天上,要想去它家,是要飞起来的。他要是钻进去的话,鱼肠只能像个雪球一样滚下山坡,到时就离太阳的家十万八千里了。“没事,你先用手拿着,到了前面的悬崖边,你再钻进去,跳下悬崖,到时自然会飞起来的。”“我不要,鱼肠太腥太臭了,会脏了我的手。”这时,老人看到岸边有一匹马,他叫孙子骑上马,脱下衣服,缠在手

上,然后捏着鱼肠。大家都表示这个办法好。就这样,老人的孙子跨上了马背,擎起了鱼肠。颜色国的人看到他慢慢从眼前消失,那个透明的鱼肠飘在他的头顶。

老人的孙子很快骑着马来到黑森林旁的那个悬崖边。他看到很多马从森林中逃窜出来,很多惨叫声从里面传出来。他身下的马也差点和它们私奔了,好在他的力气比较大。他穿过还冒着黑烟的黑森林,来到了悬崖边,定睛一看,发现悬崖不见了,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处斜坡。他急坏了,挠着头不知道该怎么办。马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停下了脚步。头顶的鱼肠像朵白云飘在空中。

他想俯冲而下,说不定借助呼啸的风声可以让自己飞起来。他拍了

拍马背,马迟疑了一下,飞奔而下,冲到一半的时候,连人带马带肠都飞起来了。老人的孙子骑在马上,手里拿着鱼肠,浮在空中,看到冒着烟火的黑森林,这个时候,天快黑了。他要赶在太阳下山之前到太阳的家,等到太阳把黑夜这扇大门关上后,他就要等到第二天才能见到太阳。他没有什么方向感,分不清东南西北。黑夜降临后,他只能在漆黑的空中乱窜,不会蹲守在东方,静静等待黎明的到来。老人的孙子很着急,天空不像大地,只能借助飘浮的鱼肠慢慢前进。太阳快睡着了,黑夜即将把被褥盖在它的身上。“什么东西颜色最多?”“不知道。”“是太阳。”“为什么?”“没有太阳,大地就是一只褪了毛的孔雀。”

爷爷曾经告诉他,要是没有太阳,颜色国就不会存在。现在太阳还在,颜色国却消失了。爷爷说,只要太阳还在,颜色国迟早也会回来。现在他看着快睡着的太阳,心里干着急。胯下的马也很着急,它在天上使不上力气,倒是头顶的鱼肠,不急不缓,胜似闲庭信步。老人的孙子脸上有了汗珠,鱼肠周围的蝴蝶渐渐飞走了。那些放在鱼肠四周的雪花,也即将融化。他没去管这些,他一直不明白,去见太阳,为何要带这些东西。他在着急之余忘记了他爷爷跟他说过的话。“太阳的花园里有很多蝴蝶,这些蝴蝶就是人们常会看见的彩虹。”“那彩虹吃花蜜吗?”“吃,天上的蝴蝶和地上的一样,都吃花蜜。”“那天上有花朵吗?”“有啊,在太阳的花园里。”“那天上的花朵和地上的一样吗?”“这我就不知道了。等什么时候去看看就知道了。”“我们什么时候去太阳的花园玩?”太阳快下山了,这时一阵风吹来,加快了他们的速度。黑夜拉上了

门帘,挡住了太阳的身子,老人的孙子伸出了手,敲了敲门,太阳睁开了眼,掀起了门帘,看到年轻人,像姑娘一样红了脸。老人的孙子觉得太阳很可爱,没有架子。他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太阳挠着头为难地说:“哎呀,我不知道那些花儿睡着没?对了,你有花蜜吗?那些小王八蛋贪吃。”“不好意思,我弄没了。”“那我试试吧,不一定能成功。”

太阳说完后,揉了揉眼睛,然后往眼前吹了一口气,那些经过的闲云,挂上的夜幕,都被太阳吹散了。然后空中像点了一把火,各色彩云接踵而至。太阳伸出手,一一细数,看看谁没来,谁来得最及时。它夸赞了最前面的红色云霞以及橙色云霞,对缺席的紫色云霞很生气。红色云霞为紫色云霞辩护,说:“紫霞妹妹的家住得太远,它是第一个出门的,现在可能还在路上,总得让它喘口气、歇歇脚。”“那蓝色云霞呢?白天我可是看见它玩得最欢,赖着不肯走。”“哎呀,蓝霞妹妹现在回家睡觉啦,可能还不知道呢。”

太阳对来客说:“真是不好意思。如果有花蜜就不会这样了。”老人的孙子从马上下来,踩在一朵云上,把手里的鱼肠递给太阳,太

阳别过了头,说:“什么东西这么臭?”老人的孙子说:“你再闻闻。”“好像有花蜜的味道。”太阳说。“真的吗?”红色云霞问。“你们这些来了的就别吃了。”太阳制止了它,然后往鱼肠里吹了一

口气,鱼肠好像变成了一个透明的天空。那些落单的云霞闻风而动,很快赶来了。太阳数了数,七朵花都到齐

了,一朵不少。太阳有些纳闷了,无缘无故为什么要叫它们来?自己为什么不去睡觉?老人的孙子回答了太阳的问题。太阳摸了摸头,说:“我就说嘛,你不会无事登三宝殿的。”

最迟赶来的紫色云霞纠正道:“哎呀,哪有这么自恋的?谦虚点会死呀。”“好啦,你们出发吧。”就这样,这七朵云霞手挽手、肩并肩,跳上了恢复原状的鱼肠,老人

的孙子跨上马背,肩上披着一条彩虹,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买主没有继续讲下去,他说他现在有点难过了,花了这么多钱的羊还没吃上一口就没了。他说他要休息会儿。我说:“按你这么说,颜色国在天上才对,为什么大家要一直在地上找?”

买主没有回答我的话,他躺在草地上睡着了。我跨上羊背,回家拿了一条毛毯和一些食物。他醒来后,有点不敢相信。我说:“别客气,吃

吧。”他吃完后问我:“还想再听吗?”我摆摆手,说:“不必了,我都知道了。”

老人的孙子赶回去后,发现爷爷和其他人都不见了。在黑夜里,肩上披的那条彩虹也无济于事,发出微弱的光。老人的孙子不知道他们都去哪儿了。第二天,下了大雨,彩虹嚷嚷着要回去,可是它们不知道,它们已经被太阳放逐了。它们在雨中分不清方向,迷路了。只有红色云霞没离开他,一直穿在他身上。他问这个一直跟随他的红色彩霞为什么不回去。“我不知道。”它说。老人的孙子慢慢老了,他遗忘了自己的国家。在那些漂泊的岁月里,

他听人说起了这个陌生的国度。他循着模糊的记忆,爬上了山顶,走到湖泊边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而身旁那个带他来的喇嘛却坐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他行走在荒凉的草原,见到了一只迷失的羊,抱着这只羊来到了一座无人的毡房。从那以后,他经常躺在地上看着闲云。他和朋友断绝了来往,因为他们不相信有颜色国。现在眼前的这个陌生人躺在地上,告诉他:“我相信有颜色国。”就这样,他和这个陌生人成了朋友。他们坐在同一只羊身上,走出了还冒着黑烟的黑森林。“看,颜色国。”他用手指了指天边。“嗯,我看见了。”我说。PART2  魔术师,来讲个故事

1这个数字犹如魔术师手中所持的魔杖。在塔罗大阿卡纳中编号为1的牌:魔术师。身穿红袍,面露微笑的俊朗少年。

他头顶无限大的符号是创造力的象征。腰间咬尾蛇的腰带寓意聪慧。百合与玫瑰包围着他,红与白,热情与纯粹的动机。1也可以是笔,用笔施术,幻化出一方天地。我来讲一个故事

文/陈娇

这是两个女孩共享一个灵魂的故事。房间看起来线条强硬,衣物被褥窗帘呈十字垂直的模样,除了电脑书籍,其他小件物品逐一被收捡起来,放在看不见的柜里床底。长期用不上的东西很容易积尘发黄变质,失去原有光泽,于是家人想尽办法延长它们的保质期,真空、冰冻、蜡封、沉水、背阳、干燥,能想的一切办法都已想到,只为了女儿醒来的那天一切看起来跟当初一样。

这是姐姐昏迷的第四十七天。虽然家人一直坚信灵魂不走,肉体不灭,总有一天会冥冥醒来,但医生的确诊已经是一个不容更改的事实,理智一天一次地重复告诫他们,接受她成为植物人的现实,不要切断前路。于是家里人人藏好悲伤,努力过回从前的生活。毕竟,还有妹妹。

妹妹已多日不去学校,她穿校服,背起书包,微笑着和家人说再见,但她只去一个地方,那便是事故现场。其实哪里还有什么现场,最热闹的

地方从来都最肮脏,因为没有人记得那里发生过大大小小的事故,永远沉醉在金灿灿的光辉里,笑骂皆宜。

那里什么都没有留下,血迹、衣物碎片、刹车痕迹、零星的恸哭,甚至痰液、树枝、陌生人的脚印什么的,全都没有,因为频繁过力的清扫,那一夜的事故早已被时间抛掷到不复记忆的谷底。

如果这便是结局,她宁愿不要那个成人礼。十八岁的生日和往常一样,在家里和亲人、朋友一起度过,买鲜花、蛋糕,做一桌新鲜美食即可。于是谁要追求新颖,非要去一次酒吧,体验人生第一场烂醉,和陌生男人搂抱亲一次嘴。男人的手几乎就要伸进姐姐的内衣里,妹妹用酒瓶爆了男人的头,热汩汩的血染红了姐姐的右边肩膀。她们拔腿就跑,姐姐大笑着,说人生停在这里也好,太过如意。红灯亮了,妹妹说,没关系,天下这一刻是她们的,十八岁胜利。夜行货车便是从那一头横过来,妹妹的笑还停在半空没有落下,姐姐伸手猛拉回她,力道太大,从未有过的大,两人踉跄着互换了位置,于是被车身抛去几米远后重重落地的便换成了姐姐。血漫出来,和人群一起扩大,酒吧里的那个男人也出现了,他看了看躺在地上的人,不怀好意地转身跑掉。

姐姐常说,生太激烈,死太直接。她不懂,一直不懂,何出此言,又是何意义。直到姐姐不笑、不哭、不进步、不后退,就以照片的形式活在空落落的房间四十七天的时候,她突然觉得那或许才是一个婉转的姿势。她没有什么爱好,无非学习与运动,不像姐姐那样,事事上心,样样介入,不愿意做一个清心寡欲、与世无关的人。她记日记,写诗,看书至深夜,听几首歌入睡。她把自己弄得忙碌,总觉得时间无用,剔除不去也

不肯赠予。在一种紧张的氛围里,她的房间常亮着灯,夜以继日,仿佛随时都是大限,所以她竭尽全力投入。

难道她知道这一天?不然怎会由了自己去平日里鄙夷厌憎的酒吧,还喝了比自己多出一倍的酒?更无畏的是,她居然和陌生人接吻,也许那双伸进她衣服里的手也被感觉到,只是故作矜持风平浪静。最后那句话又是什么意思?人生停在这里也好,太过如意。她有预感吗?

现在她终于不用担心时间的珍贵、廉价,因为时间如水,流经她却掠不去什么。她可以好好地做梦,不用担心走出梦外的仓皇和落魄,梦里都是好山好水、奇怪的故事、美丽的房子,从未见过从未得到的,在那里都可以获取。她是到一个好地方了吗,现在她过得好吗?可是姐姐啊,这必经之路,这唯一途径,是妹妹带去的,为什么从头至尾竟吝啬分享?

她还会醒来吗?她必须问问姐姐,到底是去了绿野仙境还是迷途到沼泽森林?她一定要醒来,她必须醒来。否则,没有一贯如是的牵引,她该如何行进在这苍茫人世?

四十八天,母亲和妹妹一起为姐姐擦拭身体,为她翻身,换上干净衣物,梳直头发。她的身体真白,一块斑、一颗痣、一块胎记什么的也没有。她们合力把床掉了头,好让阳光照进她身体的另一侧。母亲说:“其实只要把你姐姐掉个头就好了。”“不,”妹妹说,“姐姐会不喜欢的,她的头必须在床头,脚必须在床尾,她不喜欢颠乱的生活。”

母亲笑了,还是姐妹最亲,妹妹的话给了她莫大的安慰。母亲像往常一样又问:“你说姐姐会醒过来吗?”她只是问问,又或

者说只是自言自语,因为她并不需求答案甚至是答案就在心中。“会的。快了,她一定会醒来。”妹妹坚定地回答。四十九日夜里,下了一场雨,三月里开了很多花,樱花、桃花、梨

花、茶花,还有玉兰花。这种沁人心脾的空气最让姐姐愉情,清新的香味像无数天使的小手,在她的肌肤上推攘碰撞,毛孔微微张开,露出粉扑扑的小脸,姐姐打了个喷嚏,手脚开始动了。

她不记得自己睡了四十九天,也未发觉那里头还有长长的一个迷宫般的梦。只是觉得一觉醒来,精力充沛,心情格外好。她开了房间的灯,开始搜寻平日里触手可及的琐碎物品,看似无用,其实大用。呵,都被整齐地收纳起来了,她不记得自己几时做过这样的事。平日房间也不习惯他人进出,除了偷偷潜入没辙的妹妹。她笑了笑,那一定是她吧。

音乐盒里,收藏的全是喜欢的乐队。不知从何时起,她只听乐队音乐,搜寻各处乐队光碟,出名的不出名的,全带回来,仿佛引入一位位客人。静物乐队,羽果乐队,沼泽乐队,复活乐队,逃跑计划,唐朝,痛苦信仰。他们的歌都是她无数个夜里反复浅吟低唱的絮语。乐队的生产力相对比较薄弱,因为嵌入协作的部分太多,但出品的质量都属上乘,仿佛舞台中间,一缕灵魂或者一个恶魔在声嘶力竭,倾情投入。

她在纸上试着写诗。零碎淡漠触痛肌理的文字,不是和暴雨、葬花、山鹰、沼泽接近,就是和血液、绝望、噩梦、孤独有关。她撕了重写,撕了重写,一地的碎片仿佛窗外被雨打落的粉白花瓣。

母亲听到动静,从一场汗渍津津的梦里醒来,她梦到大女儿死了。来不及穿鞋就冲去她的房间,还未靠近,先看到泻出门外的灯光,于是她克制住脚步,缓缓接近,发现床上空着,女儿在角落静坐。她推开门用力扑

上去,抱紧女儿,眼泪像三月突然降临的大雨一样,直接而有力。女儿却无动于衷,她没有叫妈妈,也没有说任何话,胆怯的眼神缩得紧紧的像受了伤一样。

母亲叫醒了黑暗中的丈夫,又去小女儿的房间叫她,果然她说:“姐姐会醒来的,快了。”她摇晃着小女儿的身体,推了推她的肩膀,把手冰在她的脸颊,俯下身子在她耳边叫唤,她仍是安静如房间里的任何一个家具,发出细丝难辨的呼吸,起伏好似波涛不惊的湖面,异于平日里任何时候的安静。她总是个乍呼呼的孩子,嗜睡,但是也容易惊醒,即使故作沉睡也憋不过三秒。母亲甚至挠了她的胳肢窝,那是她的死穴,可是仍然没有用,她反而没入湖底,睡得更沉了。

父亲觉得事情很怪,姐姐醒来,妹妹却睡去。母亲却难掩兴奋,她说这是好事,还是姐妹情深,妹妹或许心底知道姐姐无法醒来,宁愿分一半自己的时间给她,让她清醒,自己昏睡,即使是在万物俱静的夜里,她孤孤单单地醒来,那也好过再不睁眼。

心理医生解释这样的现象是大自然的力,妹妹在心底呼唤久了,姐姐收到心灵感应,灵魂开始蠢蠢欲动,虽然肉体仍遭禁锢,也不能阻止她突破障碍、美梦成真。只是不能和周围建立关系,也不复记忆,只能像幽灵一样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否则便会如泡沫那般弹指即破,灵魂瞬间被召回去。这种经历类似于人夜间的梦游,不可叫醒,不能接近,否则魂魄不宁,只能引导她,在疲惫之前回去梦里,然后,睡则睡,醒就醒。

夫妻二人感慨万事虽艰,但上天还是眷顾他们的,它在绝境处开了道口,让希望透进来。

此后,姐妹俩都活在各自的背面,一个醒来,一个睡去,但她们也许都知道另一方的存活。一直以来,以心侍物,彼此都相安无事。

姐姐的夜里,总是神采奕奕、精力饱满,她不安于室,开始穿上平日里喜爱的衣服夜行。一个人看午夜场电影,一个人去酒吧喝酒,一个人去不打烊的商场闲逛,一个人在马路边等凌晨的公交车。这些事看起来孤独至极,做起来却温暖至极,不需要与人交流沟通,不需要与周遭维护关系,一人一世界,落眼皆伴侣。

她有使不完的精力,在阔大干净的无人马路上号啕,引吭高歌,不停地跳跃去抓高高在上的路灯,当然去够那些够不着的光芒只是一场徒劳无益的游戏,但这也让她乐此不疲。在白骨般的斑马线上反复来回,红灯亮了,打住,绿灯亮了,过去。这样往复不止,即使没有车没有人,也让她警觉遵守。

一些流浪的动物开始出来觅食,白日的水泥森林太过恐怖,仿佛每一个人、每一辆车都是一头凶狠无比强过自己的野兽,于是找一些地底黑洞,最好寻觅几个落魄伙伴,藏身取暖,不敢发出过分声响,即使胃里时刻发出饥饿信号,也要努力用皮毛掩饰。人群不似动物那般规律,日落则栖,他们有过剩的精力,从不留待明日,非要在各种娱乐会所里消耗殆尽甚至人事不省才肯归巢,然而第二日总会有什么人、什么事促使他们又将一身精力燃烧。动物们只敢在最寂静的时候爬上空气新鲜的地面,它们的脚掌柔软有力,从来不会给这个城市带来声响,人们此刻已经睡梦正酣。于是它们跟着嗅觉,找到那些黎明之前来不及被清洁工拖走的过期食品、过剩食品、遗弃食品,甚至是那些野兽的呕吐物。它们必须迅速地吃,不

然会被同伴抢光,它们也必须把自己吃到撑,才能一点一点慢慢消耗,挨过那些漫长无望的白日。

她脱了鞋,脚掌也是柔软有力的,她跟踪过很多小动物,猫、狗、兔子、老鼠、青蛙、乌龟、蚂蚁、松鼠。她一次也没被发现过,不知道那些动物是太饿了以致忽略她的存在还是在它们心中她其实也是同类。在她看来,世界上最凄美的事情,不过是一只短尾巴的兔子深夜慢慢穿过空旷的马路,无非是想找到几片可能已经发黄的菜叶子。

后来,她总是随身带一些家里的青菜叶子,幸运的时候,也带来一些煮熟的叶子或者是胡萝卜,她觉得动物和人一样,都有享受熟食的资格。有一次,她在酒吧又遇到了那个男人。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她早把那个人忘了。一群人喝酒太喧嚣,她把酒瓶和杯子移到了角落的位置,那里坐着一个看起来神情落寞的男人。刚一坐下,男人便露出和颜悦色。“原来你没死。”男人惊呼道。接着他不停地喝酒,朝她干杯。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拒绝,一杯接一杯地喝。他们接吻了,她也没有拒绝,那种感觉很像动物之间的喂食。男人慢慢把手伸进她的内衣里,她觉察到了,却没有抗拒,或许他接下来还会有所动作,那后面的动作才会让人产生真正的迷恋。男人却僵硬在那里,推开了她,使她的身体重重落在阴影里,被黑暗覆盖。她看到男人的脸在昏暗的光线中变得明媚诱惑,他的声音像一

只愉悦的信鸽飞过来:“你不是她,她终究是死了,对不对?”她抱着这只信鸽,但他却挣扎着飞走了。男人身后留下一团阴影,她

笑出声来,笑声穿过他的耳膜,又流走了。世界只余下她,被黑暗束缚得无所逃遁。

酒吧到了打烊的时间,服务生在角落里发现一位睡着的女孩,嘴角有干涸的血迹,已经没有了呼吸。黎明的时候,三月里难得一见的好阳光落在一户人家,妹妹再也没有醒来,姐姐的生命也已经完结。

有人说,其实死在酒吧里的那个是妹妹,姐姐从头至尾都不曾醒来过,是妹妹白日过自己的生活,夜里模仿姐姐的人生,她死于筋疲力尽。但奇怪的是,妹妹断气后,睡在妹妹房间里的姐姐也立刻停止了呼吸。少年和鹿

文/杨典运

在存在的时间里,总有一种臆想把人拉回到无止境的虚无之中。这个虚无好像梦一般,让人沉醉其间,有的时候没有意识到时间的流逝总是好的,这样就不会太在意时间给予人的种种罪恶感,就不会在意时间,时间说走就走,走了又化成风重新嘶吼而归,打击人、洗化人。少年的人生里就没有时间这种东西,他不知道时间为何物,时间在他身上好像也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就连回忆的痕迹都没有留下。少年和鹿为伴,鹿是少年的一切,时间好像在少年的眼中只存在过一次,那就是他有记忆的时刻。

在有限的记忆中,少年此生都与鹿为伴。这片贫瘠的土地,风沙千百次洗礼这看似无花无一物的世界。少年看了一眼今日的月色,月光虚影着身子,皎洁又彷徨。月光印刻在鹿的眼神上,好似万丈深渊,鹿的眼神本来就捉摸不透,再加上月光的色泽,更让少年感到迷惘。少年除了与鹿为伴,诗总是让他感到无尽的欢乐。少年哼唱着、呢喃着,好似在向鹿诉说。

鹿望着少年,静静地听着,鹿这时候好像有了灵性,鹿的灵性与生俱来。少年看了一眼鹿,微笑片刻,继续唱下去。

彷徨遍地开满花,此生何求,此生何求,此生何求一朵枝丫。

也不知道唱了多久,在无止境的时间里,少年总是如此,唱到自己兴起时分才作罢。岁月如流水,这般道理少年不懂,他也没有条件去懂,与鹿为伴,此生与鹿为伴,这就足够。

少年回望了一眼鹿,鹿双眼合着,好似睡着一般,但只有少年最懂它,鹿在聆听,这没有人的地方,没有人迹的土地上,鹿就是人的化身,听少年的吟唱。

月色被遮住了,黑夜不假思索地袭来。冷冷的寒夜侵袭少年的身体,少年紧紧依靠在鹿的身边,怀抱取暖,从过去到现在,或者会到永远。永远是多远,少年更是不懂,他不去思索,他哪会思索,他有鹿给予温暖,这就足够,在少年的心中,自己早已和鹿化为一体,同生,同灭。

清晨也有风,和冷夜的寒风相比,变得柔和多了,柔软轻抚少年的脸颊,脸颊上的泪珠斑驳了肌肤。少年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会在梦中哭泣。少年是没有梦的人,清晨醒来后,少年从未有过梦的回忆,他不知道梦为何物,没有人告诉他,但多少次的夜晚,他都在流泪。数不清的寒冷夜晚,他的哭泣都会把身边熟睡的鹿惊醒,鹿不曾叫喊过,鹿望着少年,许久不肯睡去,在黑夜,也只有它的眼睛是透亮的。鹿是世间最清醒的动物,哪怕是在睡梦中,它都会感受到少年的一举一动,鹿不忍心让少年回

想起哭泣,世间的哭泣都为了曾经的种种想念,有想念,就会忘记了如何面对新的未来。鹿这般想着,呆呆地注视着清晨的少年。

每一天的太阳在少年眼里都是重生,少年眯着眼睛凝望太阳,太阳是他的神,有太阳照耀着这片贫瘠的土地,有鹿永久陪伴,少年坚强地活着。少年喝了一口存留的雨水,水冰冷刺骨,但少年总一口喝下,天降之物在他眼里都是奇迹。就像记事起的与鹿为伴,鹿就像天降之物,是奇迹的化身,让他在这片土地上忘却了时间,忘却了孤独。也许,世间本身就没有什么孤独可言,只不过孤独这个词是人们为了留住时间而编造的。

少年和鹿的一天是疯狂的,彼此相依相靠,共同奔跑在土地上,扬起迎面的沙,在光芒的触碰下,这个没有人所触及的世界好像每一片土地都是自由的。“哈!”少年骑到了鹿的身上,张开双臂,闭上了眼,鹿畅游片草不生之地,少年感受着自己深藏的幸福。

鹿跳跃,少年从背后拿起了弓箭,他们追赶着一只野兔,嗖的声响下,野兔倒地。野兔也是上天赐予的,少年总是在食用前,闭紧双眼,双手合十,口中呢喃着,鹿也闭紧双眼,聆听着。

自由,多么遥远的辞藻,在这里,少年好像触及了自由的最深处,遥远的地方,总是会有自由的身影。接下来的时间里,少年和鹿总是会去向远方,他们是这片土地的寻觅者,也是这片土地的拥有者。少年和鹿相依相靠,无所顾忌,他们奔跑在哪里,哪里就是他们的家。

月色渐渐袭来,寒冷如期而至。少年早已不再畏惧这寒冷,他的双手

早已被寒冷腐化,冰冷如人心,但少年的手在鹿的感受下,却是最温暖的一双手掌,手掌磨的茧子,在鹿的眼中,是寒冷夜空中的一颗颗明珠。少年轻抚鹿的身体,轻吻鹿的眼眸,轻声细语,温暖如初,没有鹿的生活少年不敢想象,那是多么地了无生机。

少年搭建好帐篷,与鹿共眠。在鹿的心中,少年早已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自己的所有。这困顿的生活里,少年总是能够让自己安静下来,学会感受人心。鹿还小的时候,是多么弱小,少年的呵护让自己成长,与其说是成长,更应该说成是重生,鹿的眼眸中总是隐藏着泪水,隐藏在眼眸最深处,那是感恩的泪水。在鹿的心里,少年是世间唯一的依靠,是唯一的存在。

熟睡的少年和鹿,就连寒风都不忍心侵扰片刻。在少年的陪伴下,鹿没有过真正的睡眠,鹿永远灵敏地感受着这片土地的一风一动。

那是不知道多久的从前,只记得发生时风云突变。风刮得猛烈,鹿猛地清醒过来,朦胧中,鹿看到了野狼的身影,那是一

群狼,狼的眼睛在黑夜中是绿色的。野狼是这片土地上最罪恶的象征。夜晚的鹿显得格外机灵,它叫醒了还在熟睡的少年,少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那是少年未曾遇见过的场面,在少年的世界里,不曾有过野狼这种生物,少年茫然不知所措地望着鹿,他从未看见过眼前这样子的鹿。鹿无止境地不安,在低声嘶吼。少年从火堆里拿出了火把,在眼前挥舞着,少年学着鹿的模样嘶吼,学着鹿的身影扭动,想要驱赶这绿眼睛的生物。

少年依靠着鹿,不知该如何。在未知的世界里,少年遇到了从未见过的事物的时候总是会依靠着鹿,是紧紧依靠的那种感觉,只有这样少年才

会感到安心,感到有所依靠。鹿示意让少年爬到自己身上。少年在鹿的身上嘶吼着,挥舞着火把,想要用手中的火焰驱赶这狼群。鹿在喘息,少年打了个激灵,深知这是鹿要狂奔的预兆,少年紧紧抓住了鹿角。猛然间,鹿冲了出去,少年一手紧抓鹿角,一手挥舞着火把。

夜色的黑笼罩着少年和鹿,狼群紧随其后,鹿使出了此生最大的力气,一直狂奔,少年迎着风,挥动着火焰,就这般冲出了狼群的包围圈。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没有时间的地方,在不曾留恋的时间里,鹿奔跑到最快,那般急速的感觉少年永生不忘,是逃离的感觉。鹿终于累倒了,趴在了地上,少年跪在地上看着眼前虚弱的鹿,他流泪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眼睛里会有液体流出,他舔了下泪珠,是咸的,原来这就是难过。在少年的心中,第一次感受到伤痛,也第一次流下热泪,为了自己的鹿,永不割舍的鹿。

少年红了眼珠,把眼睛哭坏了。少年看着眼前的鹿,心碎这种情感原来是这种感觉。鹿趴在地上,喘着粗气,看着少年的泪水,仿佛在对少年说:“此生我都不会离你而去。”

时过境迁,野狼再也没有出现过,鹿在深夜永远失眠了,永远保持着灵敏性,少年永远地在梦中哭泣,哭泣的样子被鹿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彼此依旧相依相靠。

少年和鹿,如风如歌。在鹿的怀抱中的少年总是睡得很沉,黎明在发酵。新的一天就这般来到,少年幻想着自己有一天和鹿看遍整个世界,记住整个世界,幻想着自己站在世界的尽头,身边依靠的是自己的鹿。

天空无云,蓝得洁净,有点像洗刷过的洁净,没有白色的云的渲染显得格外明亮,少年和鹿在湖边嬉闹。他们永远想不到,这一天会过得这般漫长,原来时间是这般捉摸不透。

在了无人烟的荒地,看不见时间的尘世,到底有多少感情可以诉说?一切来得很快,快到令人窒息,少年旁边的鹿突兀地倒下了,欢笑声戛然而止。少年很久没有这般不知所措了,那次狼群事件已经快要忘记,鹿的脖子在流血。少年惧怕的血的红颜色刺伤了他的眼睛,血依旧奔涌而出,少年还没有反应过来。寸草不生的荒野,顿时尘沙四起,马蹄声、吼叫声不绝于耳。

一行骑着快马手持猎枪的猎人出现在少年的面前。猎人们嘶声吼叫,团团策马围住了少年和鹿。少年本能地拿起身后的

弓箭,怒视着猎人们,眼神中充满着怒火,泪水在蓄满怒火的眼眸中流了出来,这种疼痛无法用言语诉说。猎人头领下马走到了少年面前。“小毛孩,你是谁?这头野鹿看样子很肥美,哈哈哈!”少年突然狂舞着手臂,像驱赶狼群那般,猎人头领不解地看着他,干

干地笑了笑,少年猛地射出几支箭,猎人头领的脸色风云突变,轻而易举地躲避开来,奔跑上前,一只手快速放倒了少年。少年挣扎着,他的脸颊浸满了泪水,一瞬间,眼前一片漆黑。

总有些注定的事情是无法避免的,只不过是时间开的一个玩笑,来得早来得晚终究会到来。少年醒来后发现自己被麻绳绑得不能动弹,他看了一眼眼前的房子,是毛坯房,房间里的陈设他从未见过。少年开始吼叫,各种污秽的词语都从他的口中说了出来。

猎人头领从房外走了进来,不解地看着少年在怒吼,口中说的词语自己从未听过,根本不知道少年在说什么。他试探着问了一下:“少年,你怎么与鹿为生?”少年根本听不懂猎人头领的话,一直在咒骂,永不停歇。

少年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和鹿就这般被喧闹的世界所征服,他不再放声嘶吼,喉咙已经发不出任何声响了,转而平静如湖面般,是永远想不到的一种平静。夜深,猎人送了饭给少年,也给少年松了绑,连猎人都出乎意料的是少年没有反抗也没有发作,猎人安了心,走出了房门。

门外,猎人们在窃窃私语,他们不解,从未在这般荒地里看见过人类。少年在房间里面呆滞着,他的脑海中满是困顿和虚无,他不知道他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他不知道和他永生陪伴的鹿现在如何。

清晨,又一个清晨,少年彻夜未眠,时间好像停滞了一般,漫长的时间让少年好像已经忘记了太阳已经重新点燃了生命。他不知道该怎样或者该如何想象,猎人们不知道该把他怎么办,把他带出了房门。

少年一眼就看见了自己的鹿虚弱地躺在一边,鹿的眼神刺痛了少年,少年开始疯了似的挥舞手臂,全身都在抖动,四五个猎人都无法把他按住。少年挣脱了猎人,跑到了鹿的旁边,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下,泪水的痕迹在少年的脸颊上生了根,擦拭不掉。少年轻声细语地对鹿说:“鹿,我们还会再见的;鹿,我不会离你而去;鹿,你是我的唯一……”

猎人们看着少年说着不知道是什么的语言,心生疑惑。此时,一个拿着大砍刀的猎人走了出来,准备宰掉这只肥厚的麋鹿。

少年看见砍刀,崩溃倒下,再也站不起身来。猎人在少年眼前挥刀

斩下,少年仿佛看到了神灵,太阳神好像照耀着自己的鹿,把它带到了另一个世界。鹿的眼眸清澈如初,就像最初的月亮,闪亮人间,在猎人挥下大砍刀的一瞬间,鹿流泪了,这是眼眸最深处的泪珠,这是相依相靠的泪珠。鹿没有挣扎,从未有过的安静,好似在等待着最终的审判。

少年勉强走到了鹿的身边,亲吻着鹿的脸颊,擦拭着鹿的泪痕。少年的鹿离开了,离开了这个如梦似歌的世界;少年站起身,离开了,离开了这个文明的世界。没有人拦着少年,所有的人都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鹿的眼神是他们从未看见过的,好似神灵一般。就这样,少年回到了他的城,回到了他所生存的地方。

事到如今,这座风化了的尘世停滞了时间,喧哗了少年的心。少年行走在了无生机的土地上,迎着风,少年抬起头,看着头顶的太阳,那是他所仰望的神迹。

从未有过时间的地方,人迹罕至的荒漠,少年和鹿,少年和自己。时间风化了一切,带走了一切,少年的步履艰难又困顿,那是无法言谈的一切。少年哼唱起了那首自己写的诗,一首属于少年和鹿的诗歌,一首存在于少年和鹿心中的诗歌。

彷徨遍地开满花,此生何求,此生何求,此生何求一朵枝丫。走吧走吧遍天下,哪里有花,哪里有花,哪里有花落尽繁华。

少年哼唱着,眼睛里没有了泪水,少年的眼睛里只剩下无止境的空

洞。少年回想起自己做的梦,他一直没有想起的那个梦,在梦中他是哭泣的,梦里的世界是美好繁华的,少年和鹿在奔跑,在嬉闹,在相依相偎,在经历逃离狼群的恐惧,在欢唱属于自己的诗行。在少年的梦中总是会出现同一个场景,鹿离少年而去,去向了一个未知世界。每每梦到此,少年都会止不住地流泪。原来这就是自己不愿记起的梦境。

少年心中从未有时间一说,可梦中的他仿佛看懂了这个世界,看懂了时间流逝的含义。时间、世间吞噬了万物,留下了少年的重重背影,背影远去,留下了边际的光。机械动物学

文/黎幺

一种为解读而生的动物

文字与文字之间永远疏离,但文字与间距是亲密的。凝视自己面前一行一行交替出现的黑与白,每个作者都难免有一种冲动,要设计一个美丽的版式作为这些琴键的容器,给作品一种具有生命的形体。于是就有了斑马——一种被打印出来的动物。

对于斑马,不应称匹、称只、称群,它只有两种呈现形式:独个的一页斑马,集体的一本斑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请务必将一页斑马视作一个独立的文本,它之所以需要与其他斑马结集成册,只因它以阅读同类代替阅读自己。在非洲大草原这个巨大的、形状不规则的书架上,斑马常处于迁徙中,与其说为了求存不如说被书的本能所驱策:去有水的地方寻找读者。

当发情的季节来临,这本书会尝试凭借性欲的自然力排定其混乱无序的页码。一页公斑马追逐一页母斑马,经过一番对峙、攻防、挑逗、游戏,最终实现交配,暂时成为书中相邻的两页。一年的孕期过后,这页母斑马开始生产,起初那只是页面下方的脚注,更小的字体更小的行间距,在一个不显眼的位置伸出一个角,但从母斑马的站姿里你能察觉某种吞吐生命的艰难,某种介于创造与丢失之间的犹疑。它浑身绷紧了、打着哆嗦,膝盖发软,使它不得不更用力地蹬地,在这页身体里好像装有一个跷跷板,后半边在下坠,终于使它不能不感觉到自己里面多出来一串东西,它伸脖子、甩蹄子,呼哧呼哧喘粗气,最后成功地把这个东西排除出去。

这个阶段每一本斑马都在增殖,多出不少印着小字体的小页面,最开始无法独立成篇,仍然只能依附在母斑马身边,作为一种解释其母亲身份的补充章节,但诗情的奶水和冥思的青草必将使它们变得高大,与母体分离。

文学作品无可避免的悲剧性命运正在于读者的阅读行为往往仅因为其自身的饥饿。一个狮子的狩猎小队在草丛中潜伏多时,它们用锋利的爪牙从书里撕下一页。在斑马曾经预计过的,所有可能的被阅读的方式中,这一种最为粗暴残忍,不一会儿它已布满血的批注,体无完肤。早先还有几只好奇大于食欲的小狮子站在后面探头探脑,试图去理解它,虽然它们只不过想数一数它身上的黑条纹与白条纹究竟是不是一样多。

后来这页斑马的一切文字都被完全否定、被剥离了。狮子走了,鬣狗来了,对其表达的误解与背叛还在继续,它只剩下一具骨架,像另外一匹镂空的斑马:此时它已经被完全改写了。等到只剩秃鹫还对它抱有兴致的时候,它已经不可能被辨认了,只能静待自然将之归档,永久封存。

关于斑马的一项心理研究表明,它的一生都在对自己的极度不满中度过。它始终将自己视为一个半成品,但很难说它想成为白马还是黑马、它希望自己是白纸还是黑字、它期盼着抹去意义还是容纳所有的意义。

蚁穴逃生

打开一本书,面对一个错综复杂的蚁穴。数量可观的通道中塞满了蚂蚁,乍一看,它们似乎全都没有四肢,只能蜷缩起来、静止不动,像一些小小的煤球。这是一个专门为你设计的迷宫游戏,你从中选出一个点,朝一个方向看过去,蚂蚁们就如梦方醒,背负着你的目光开始爬行。

起初你完全摸不着北,在你眼前摆着的,是一个抽屉城市的平面图,满满地装着居民(那些蚂蚁),也满满地装着路径。大路小路,纵横交错。你竖着走一条路,横着走一条路,拐着弯走一条路,有时你看到一段阶梯状的斜行路线,就一个直角一个直角地走下去。你走格子、

跳房子,但怎么走都觉得不对。你的目光灌铅似的沉,压得驮着你的那几只蚂蚁寸步难行。

正当你陷入徒劳无益的角力之时,一道天机突然降临,用一把梳子帮你刮出一排排清晰的壕沟。你醒悟到一切谜题、一切机巧都必然可抽象出一套规则、一个公式,其中暗藏生门死门,而破解之道无非四个字:化繁为简。以不变应万变。你用手中的庖丁之刀划分、切削,用几何线条勾勒出一条曲折回旋的肠道。一切都清楚了,只要坚守一种横线优先的逻辑,从左至右,从上到下,你很快就可以走出去。

你首先从左上角开始看过去,但小心别一脚踩空,那里有一个坑,如果说得更确切一点,是两个坑。作为先头部队,那两只本该在最前方探路的蚂蚁做了逃兵。你马上跳过去,你的动作小心翼翼,好像你跳过的仍然是两只蚂蚁。不过也没错,你跳过了它们的岗位,跳过了它们的缺席,否则你还跳过了什么呢?你落在第三只头上,事实证明三总是一个可靠的数字。你和你的微型驼队就从这里开始行军,沿着一条条战壕,跨越一个个陷阱。你发觉这些陷阱翻来覆去总是那么几种。一条蛇和一口井,看上去足够危险,但你也足够轻盈。你轻车熟路,逐渐加快了脚步,什么也拦不住你,如果遇到一条河你就搭一座桥。不适感只出现在每个段落的结尾,当你滑入那一段或长或短的空白,在失重的状态下,一段同样长度的虚无也划过心底。

你的视觉旅行在客观上促成了蚁群的流动与迁徙,也许是作为回

报,蚂蚁们在它们的方块剧场里巡回表演着一出只给你一个人看的默剧。情节有时令人高兴,有时令人伤心,但你大致上是愉快的。

在外人看来,你似乎在用目光烤饼,烤熟一面就翻到另一面,烤熟一张就换到另一张。最后你把书合起来,一个庞大的蚂蚁蜡像馆就被封底封印在平行六面体的地下宫殿里,咒语只有这么一句:定价25元。

半头大象的生存状态

不知为什么,树林外站着半头大象。可以想象,如果你的手头有那么一头大象,为了准确地分出半头大象,则只能左右分而不可上下分。你对待它就像小学生对待自己的课桌,从头到尾,它的身上被画出一条也许并不那么严谨的等分线,不过至少能够保证每一边都有一只眼睛,一只耳朵,两条腿,至于鼻子和尾巴,多一点少一点,也没人愿意斤斤计较。所以你看,这所谓的半头只不过是一个大概的数目,如果非要用于数学换算,绝不应该直接计为0.5头大象,还是考虑0.1左右的误差值为好。

站在树林外的这半头大象,它能给你造成一种四倍的错觉。换而言之,虽说它只有半头,但却可以让你看到两头大象。在一边看它就是一头平常的大象——可能有少许不同,让你觉得它的这个立正的站姿过于标准,以至于就像一个训练有素的行军队列,它的一条腿完全挡住了另外一条——而换一边看,它就成了另外一头大象,一头生物教学图片上

的大象,一副大象的纵剖面。

出于一种隐私意识,这半头大象始终坚持只给人看那个近乎完整的侧面。它就像那么一件瓷器,不断地想告诉人们:我的形体美观,我的结构和谐,我是一件整体与细部都精巧绝伦的工艺品,请关注我上面画了什么,而不要询问我里面装了什么。这个机关算尽的食草机器,一切活动都旨在为自己寻找一处无懈可击的背景,以衬托它的光明面,遮挡它的阴暗面。几乎在每一道天然屏风之前都少不了它的身影,它出现在一片树林的前面,出现在一座山的前面,出现在一条瀑布的前面,出现在一处古代遗迹的前面,出现在一艘搁浅的船的龙骨前面,出现在一面镜子的前面——它跟它贴得那样近,以至于好像真的合成了完整的一只。它不懈地实践一种把自己平面化的努力,企图彻底遁入一幅只有侧脸的肖像画之中。

一个偶然的机会使这半头大象认识到另外一种美。当它来到一座山前,那里恰好有个山洞。虽然有点羞愧,但好奇让它产生了走进去的冲动。在里面它发现了奇妙的石笋和璀璨的水晶。原来里面这么好看,它想。它开始考虑要全面地看待自己,但因为只有一面有眼睛,这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直到有一天,它来到一个山坡上,下面是一条清澈的河流,从它的角度向下看,正好看得到自己的另一面。那里有一个漂亮的实验室,有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和弯弯曲曲的导管,它们全都挤在一起,但分布得十分合理,这半头大象看到自己的角质层、表皮层、真皮

层,看到刚刚还在这半张嘴里咀嚼的金合欢树叶随着一口惊愕的唾液滑过食道落进胃袋,它看到心脏在搏动,仿佛里面不断地发生着一次又一次微小的爆炸。它就那么站着,一直看了很久。

在故事的结尾这半头大象找到了另外半头大象——不要误会,它们体型悬殊,无法合二为一。它们最爱在一起做的事情,就是让对方用鼻子向自己的里面喷水,这种来自五脏六腑的清凉是多么得天独厚的享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半条蛇、半头猪、半只乌龟,所有这些半斤八两的忧伤都注定只是暂时的。

不是蚊子

寒冷、干燥让人烦恼,但有一点值得我们以睡觉的名义向冬天致敬——蚊子消失了。在夏天的梦里,有一种对轰鸣的战斗机、对从未发生过的空袭的恐惧,或者说憧憬。那是在睡眠中穿梭的蚊子,我们这个时代唯一仍常见的野生动物。它介于具体与抽象之间:在人们面前绕着圈子飞行时是具体的,但在你的巴掌下消失时就成了抽象物。双掌一合,然后再分开,怀着期待与不安揭晓答案:但里面除了疼没有别的。这时你才意识到从用力程度来看,你打的不是蚊子,而是在打另一种坚不可摧的东西。你打的就是疼本身。蚊子是金蝉脱壳的高手、是疼的至交,就在手掌相触的瞬间它用疼把自己置换了出去。但不用太惋惜,这不是那种一次性的遭遇,不同于人生中那些无可挽回的错过。很快它又

会萦绕在你面前,孜孜不倦地想从你这里得到死,似乎你制造的死是一种特别浓稠也特别甜蜜的黑色糖浆,里面装满你身上榨出来的高质量的睡眠。如果你闭上眼睛,它就对着你的耳朵做文章——嗡。这声音不是点状而是连绵的线。从形象到声音,它走上了从存在通向不存在的桥梁。接着音线被进一步拉伸、被虚化为若有若无的音丝,到后来似乎不是来自外界,而是在你的脑子里有那么一个细小的发声器官在自行震荡着。那么具体地说,什么是蚊子?微型的飞行特技、残留在手上的黑色污迹、在指甲的刮擦下渐渐鼓起的红斑。这些具体的东西都不是蚊子。

人鱼鸟

人鱼鸟的存在象征着对空间的全面征服,它们曾经被认为是生命形式的顶峰。在空中、在水中、在地面,它们都是唯一的高等动物,在自然界,它们受到的厚待曾使所有其他物种感到嫉妒。这种拥有一切生存本领的三栖智能生物,可以在任何位置、任何环境中游刃有余,但它们却有一个无法战胜也无法回避的天敌:一个选择权。

作为一只人鱼鸟,无论它在哪里,所要面临的都是同一个丁字路口。它们信仰的是一种海陆空全景模式的宗教,神给它们腮,神给它们肺,神给它们翅膀,神给它们腿,神以一切实际给予它们的东西告诫它们:最可耻的浪费是对自身天赋的浪费。人鱼鸟的一切智力活动都是为了思索如何充分利用其全部的能力,结果只发现每一种看似幸福的生活

背后必然有两个无法填补的遗憾。

它们在忧伤中裹足不前,它们的牢笼叫自由。而原本理想的状况应该是根据不同的兴趣选择不同的住处,喜欢飞的、喜欢游的、喜欢走的,要在高处看风景,或是躺下看白云,哪怕只因为口味的不同,喜欢吃鱼或者喜欢吃鸟,马上做出决定,斩钉截铁,然后迈出去、潜下去、飞起来。但你只会看到,所有的人鱼鸟都生活在一个悬置的中间状态中:它们抬起一条腿准备走路,翅膀打开一半准备起飞,身体向前伸出一半,准备跳下水。

有一位启蒙思想家通过分析身体的运动机能设计出一套评估体系,他声称如果给人鱼鸟的能力建模,结果不可能是等边三角形,每一只人鱼鸟的三种能力之中必有一种优于其他,应当以此为据划分不同的生活区域。但反对远远多于认同,倒并不是担忧阶级矛盾会由此而生,而是阶级与阶级之间孰高孰低又引发了新的争议。天上的似乎理应高一些,但在水里它们只不过是些发育不良的家伙,该怎样保全它们作为贵族的优越感?于是又一种新的解决方案被提出来:干脆将原先的一个物种分裂为三个物种,不分高低,各自独立,老死不相往来。这似乎已经是唯一的办法,为了继续繁衍生息,大多数的人鱼鸟决定接受这个提议。

但还剩一个问题,也许是最后一个问题:该由哪一部分继续保留人鱼鸟的称号,从人鱼鸟里分离出去的新的物种又该叫作什么,是鱼鸟

人、鸟鱼人或是人鸟鱼?在得出答案以前,它们就已灭绝于难以克服的身份焦虑。

一个理想头颅的案例

一把纯银的匕首,它的柄是托尔斯泰的头。要知道这个设计的目的和寓意,得事先知道它被用来做什么,如果是用来裁开书的毛边,那不妨就认为是考虑到他文豪的身份和几句关于读书的名言,但如果用来凶杀就只能表现哥萨克的彪悍。先拒绝不敬的、残酷的关于斩首的联想,然后再压制一个以削尖的身体蹦跳着行走的滑稽形象,这件东西给人的另一个直接的想象是一种机械组装的趣味,一把安装托尔斯泰脑袋的调羹、一支安装托尔斯泰脑袋的钢笔、一把安装托尔斯泰脑袋的雨伞、一把安装托尔斯泰脑袋的手杖,都成为可能。总之一切物件——出于对身体比例的尊重,最好是长条形的物件——都可以作为托尔斯泰的身体。但无论以哪一种功能物充当身体,最适合它的仍然是静静地躺着供人观赏。至于它在实用状态下所做的一切,托尔斯泰是完全不知情的,因为每次都会有一只手蒙住他的眼睛,而握住这件东西的人会暂时忘记他的存在。直到一次偶然的出神,或其他理由让使用中断,才感觉到一片麻痒的电流,好像手心里有许多只细小的壶嘴在冒热气。啊,托尔斯泰在呼吸。

高处

长颈鹿所反抗的是一种将美归于比例的谬论,它像杆AK47挑衅着眼球、摄像机以及任何一种采集图像的设备。

当你把镜头对准它的脸,在那个高度之上,不会再有其他的动物。这种不可一世的排他性还体现在它们时常显露的一丝醉态之中:长

颈鹿走路就像踩着高跷的演员,步点很难说是收放自如的,看上去更像

是故作轻松的卖弄,尤其是当它前仰后合地小跑起来,似乎有意要你为它担心,然后再证明你的担心是多余的。

总之,长脖子所暗示的软脾气,虽不算一个假象,却以一种摇摇欲坠但又坚持挺立的倔强为背景,绝非一种宗教式的无条件的温顺。长颈鹿拒绝向多数人偏爱柔媚的视觉喜好妥协,它永远不会像天鹅那样做作地将脖子扭成S形。

一句蹩脚的诗——长颈鹿的皮毛是猛兽的床单——揭示了一个事实。这个长得像烟囱的高个子是草原上的催眠能手:一名巫师或心理医生。对于狮子而言,长颈鹿的形象并不容易激发强烈的食欲,相反,只会让它有另外一种舒适感:一种从沙发床、毛绒抱枕、暖色调的窗帘中产生的舒适感,一种呵欠连连的满足感。黄色谱系以及花朵式的斑点令嗜血成性的大型猫科动物感到迷惑,这个几乎跟树一样高的食草动物和

它们竟有几分相似。从质地看,它像是一种精致的布艺制品,一件棉麻填充玩具,还可能像是一只气球。即使它体型庞大,也不过像游乐场里的游戏设施:一段滑梯或一只音乐摇摇马。它使草原暂时出离弱肉强食的严酷气氛。不要忘记,猛兽也有童年。长颈鹿化身为特洛伊木马,潜入狮子与鬣狗回到襁褓或摇篮的梦中。

从头部与四肢间的距离来看,长颈鹿的思想与行为发生关联的方式像放风筝,难免响应迟缓、时有脱节,但好处也非常明显,这使它在用餐时不必有失体面地在泥土里拱来拱去。它生活在与那些树叶长在高处的乔木同样的层次上,在那里,树冠与树冠相连,仿佛草原被抬起来端到一张桌子上。在非洲一隅的自然大课堂里,捕猎和逃亡都是必修课,每天都有无数次宣讲与实习,长颈鹿教授开设的礼仪课程则过于冷门,成为仅限于家族范围的内部研讨。它们像旗杆似的高大本身就是和平主义的雄辩:境界有高低,势力无大小。

与其他动物相比,长颈鹿可以在更近的区间聆听风撩拨树叶和雨敲打树枝的弦乐,这必然使它具有一种特殊的品位,或者说,必然使它对于声音特别挑剔,自然界常见的那种无意义的聒噪,对它来说是难以容忍的。有时你会觉得长颈鹿是为了远离市井的吵闹、图个清静,所以才会把头颅举到那么高的地方。它拒绝开口,拒绝给这个世界过量的表达再增添任何一句话,它认为语言、词汇、句子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一切意义的总和,多余的部分只是画蛇添足和信口开河,是浮夸、误解、捏

造、矫饰、附和、附会、谩骂和无休止的重复,这些嘈杂的声音废料在发酵之后成为毒品与酒精,导致一切的疯狂和混乱。

但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长颈鹿有时也讲话,只是过于简单,只够做出一些表态,不成章句,连字词也算不上,难得从它嘴里冒出来的那几个微弱而且古怪的发音很可能只是标点符号,表示停顿与终结,最多再加上对是与否、真与假、黑与白的判断。

再或许,那只不过是一两句模糊的口令,用于步伐与仪态的自我操练:1、2、1,1、2、1。

看不见的动物

这样的动物有两种——它们被光或者眼睛判决为不可见,对它们的知觉行为绝对不能称之为看。我只能以下面这种模糊的方式来描述它们:

碰巧在野外或者在你的书桌底下遭遇第一种动物的时候,你会感到眼神被绊了一下,目光的一个踉跄让你发现一个台阶、一个突起或者一个弧度。眼前的一切一览无余,但你肯定在你和视线最终到达之地的中间,有什么东西以绝对开放的形式藏匿起来。如果运气足够好,你可能会看到一个没有猫的笑,一个没有绳的结。

至于第二种动物,它的存在坚实得如同一块影子帝国的盾牌——由一亿道影子叠成,起初你认为它是黑色的,但后来你明白没有这样一种黑,也没法将它归于其他的颜色,它在颜色以外,属于另一范畴。你的目光不仅被阻断,而且被反弹,你被撞了一个跟头,翻滚着跌回自己的瞳孔。多数情况下你把它想象为一个平面,但有时也会隐约察觉其中的纵深,它可能像一口倒装的井,不解你的渴却喝掉了你的视力。

分析起来,可以说这两种动物分别遭受了两种不同的刑罚,其中的一种被光所忽略,另外一种则被光所剔除。前者名为空或透明,后者则无法命名,它连命名的可能也遮蔽了。如果就为了方便,我们可以分别称它们为阳与阴、开与关,或者哪怕男与女都无妨。但我给它们起的名字是茫然和晕眩。

生物学分类被限定在由物质到物质的范围,对于这两种动物只能是个比喻。我却不得不在喻义中暂住,将茫然和晕眩分别归于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以说明它们在精神层面的游牧与狩猎。

茫然以一种精神草本——我们的注意力为食,别名叫作若有所思。虽没有任何统计数据,但从日常所见来判断,茫然不喜好强壮的身体,它的食物来源更多集中于老年人或女性,不过也不能排除或许是牧场选择了牧群——为了肥料或物种发展的方向,老人和女人们有意贡献出一茬一茬的注意,利用茫然显得或睿智或优雅。晕眩则生生地吃掉不可再

生的意识,破坏力远非睡眠的潮汐所能比拟,精力、记忆、逻辑、意志,都在它食肉、饮血、吸髓,如报仇雪恨般的食欲之下化为乌有。它寄生于酗酒者、药物依赖者、沉溺声色者、过度手淫者,借一切恶习之锯,一小块、一小口地生产失魂落魄的行尸。

好事者想要饲养它们,享用它们因不能被观赏而具备的特异观赏性,结果,疯人院和太平间在晃眼的白色中成为茫然的草场和眩晕的兽笼。红柜

文/沈思睿

1.暗

这个城市的冬天又来了。房间里弥散着一种慵懒的香甜,伴着暗红的及地窗帘零星洒进一些有

气无力的余晖。我才昏昏然地意识到这一天开始落幕了。

开始觉得有点冷,也许外面正在下雪。那个不安分的孩子持续躁动地在床上翻着身,有好几次差点掉到床边狭窄的过道里。陈旧的木质地板被沉重的步伐拖曳,发出颓废的吱吱声。它那一把老骨头恐怕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我轻轻地叹了口气。这里的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熟悉却惹人厌恶。墙角的蜘蛛在刚搬来的时候还犀利地瞥过我一眼,在我用自身反射出的光警告它别妄想在我身上扎根后,它才悻悻地溜到墙角去了。如今这个冬天的到来无疑对它颁布了一条死讯。我有点同情地看向那个蜷缩着身子的家伙,它再也张不开那八条毛茸茸的腿嚣张地去撑那张螺旋形的大网

了。斑驳的墙面上落满了灰尘,让透过窗帘洒下的光变得星星散散,时明时暗,从远处看就像一个滑稽的半老秃子,邋遢而且爱阴暗地坏笑。

我是这个房子里唯一干净的家具。虽然床和化妆台都是红色的底调,不过我一眼就能看出它们根本不值钱,因为那木头不是红木。红木应该是我这样的木头,像暗红色流动的血,有一点光泽就能显出高贵的身价,住在这里的女人不勤于打扫,但长得很漂亮,她在每个以电话铃为约会信息的提示后开始手忙脚乱地整理妆容,到梳妆台前梳头、扑粉。镜面上有她洒上的玫瑰色指甲油,桌上有丢在一旁嵌满发丝的梳子,半开着的抽屉里是一些零钱和几双破了的丝袜,丢在地板上的丝绸睡衣上有她昨天睡觉前忘记擦掉的口红。她忙碌得都忘记要在出门前哄哄她那可怜的哭得快断气的宝贝。

女人进来的时候身上夹杂着劣质香水和酒气混合的味道。外面天已经很黑,房间里透不进一丝光。我猜想已然午夜。她径直走到床边,瞥了眼黑暗中男婴熟睡的方向,搓了搓手,而后欲给自己点燃一支烟。在按了几下打火机都没奏效之后,她开始暴躁,踢开了堆落在地板上的衣物,到房间的一个角落点燃壁炉,把没用的打火机扔了进去。我看到火光噼噼啪啪地蹿了几下,而后缓慢平静地左右晃动了起来。橙色的火照映着女人的脸,寒暖气交融下她的轮廓变得柔和起来,褪去了往日的尖嚣锋利,一脸愠怒也渐渐平和。我隐隐约约看到了她脸上涨起的皱纹,也许是被雨雪淋湿了妆容,湿巴巴地死死贴在脸颊上,或者是光线的角度造成了错觉,又或者,在这样的岁月里,女人真的开始老了。

先前哭累的婴儿此刻非常安静,只是偶尔变换着睡姿。女人爬过床

沿欲给他换条尿布,没承想刚一触碰就招来决堤。她显然是没有经验的母亲,然而她又下不了狠心去教训这个幼嫩的孩子,于是她只是愣在一旁手足无措。她开始恨恨地跺脚、咒骂,一双手牢牢地捂住双耳,直到最后投降般地蹲下,抱住头开始流泪。女人的哭泣从来都是没有声音的,她试图掩饰以显坚强。她的哭泣亦没有预兆,有时候对着烟缸,抑或床褥,抑或滴着水的水池,炙热的液体就贴着她脸上优美的弧线顺势滴落在胸脯上,点缀得它像淋了雨后饱满的玫瑰。我猜想我之所以只能本本分分地做一个壁橱便来源于此。上帝若欲给予我生命化为人形,是男人总免不了为她惊悸,每天忍受情欲胀裂的痛楚;是女人一定会为男人心甘情愿被她虏获而愤慨,最终成为怨毒的祭祀品。然而我又心疼她,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她选择了背弃我的主人,却终究没有得到自由与救赎。

我的这一段记忆并不是我终身的记忆。我早已忘却自己的身世,每次更换主人的时候我便开始重生,撕扯去之前的那段记忆,摒弃,然后缝合,与所有的过去划清界限。我从一开始便知道自己的一生漫漫无期,于是带来这与生俱来的能力,努力记住属于这段时期想记住的东西。我觉得这样很好,至少可以忘却很多烦恼,不用像人类一样有了新欢却仍惦记之前的种种,整天把自己搞得很累。

在搬来这栋房子之前,我的主人,那个高大的男人,我记得很清楚。他有着像麦穗一样健康的皮肤,有些凌乱的碎发,黑而大的眼睛背后总是藏着浅浅的忧郁。我觉得他有使不尽的力气,可他每次抚摸我的时候却出奇地温柔,像是用一张粗糙的麻布轻轻擦拭一件稀有的珍宝。他不间断的抚摸渐渐透出他温热的体温,以及内心深处不经意间掠过的焦灼。我猜想

在别人看来主人一家有着再幸福不过的光鲜外表:刚刚娶了一位美丽的新娘,并且买了大房子准备搬家。可是,只有我知道,我的主人并不快乐,他常常通过他的手告知我,他正在丧失,他正在经历疼痛。

男人把我安置在新房的卧室,我看到了满目红色的家具:书桌、床、电视柜、给女人买的梳妆台。我知道男人是想找颜色相近的家具与我相配,只是那些家具都那么新,那么光彩照人,而我却为自己身上早就丧失的色泽度黯然。他经常面无表情地坐在背对我的靠椅上抽烟,而后在刺眼的光芒里强烈地喘息,间断而剧烈地咳嗽。光晕里弥散着小颗粒的烟尘,刺痛得快要让他流出泪来。每当此时,我就开始思考自己的过去。但探索没有目的,也同样无终无果。我毫无理由地选择与回忆挣扎,仿佛男人的疼痛就是刺激我的信号。我仅仅靠浅存的判断力感知,自己曾经历过漫长的黑暗,并且失去的那上一位主人一定与男人有某种密切的联系。

后来,男人给卧室装上了厚重的暗红色窗帘。每每有风拂过,那窗帘就宛如一条蜿蜒灵动的蟒蛇。也是从那开始,我渐渐分辨不出时日更替、季节变换;学会在黑暗中审视每个人的双眸,找出人性的弱点;期待下次光明到来的时候能再度看到缠绕在窗外的蔷薇藤蔓。

只是,在我触碰到那个沉默的男人灵魂绽放的位点之前,他却搬离了这房子。

那日男人与女人大吵,一向温文尔雅的他用力掌掴她。他声嘶力竭地吼:“你每天出去都干了些什么?为什么同我在一起那么久仍旧改变不了你?”女人捂着肿胀的半张脸,散乱的长发像稻草一样枯干。她跪在地上,然后冷笑:“一个看不住自己女人的男人,还有什么资格来对我

吼!你曾经应允给予我自由,我才如此奋不顾身。但现在呢?你却把我囚于牢笼!”男人愣在原地,他瞪着通红可怖的双眼,双拳牢牢擒住,却已无力。男人在女人摔门离去后站在卧室外的阳台上抽烟。他抽得极缓极静,好似专注于把玩糖果的孩童。在用力摁熄烟头之后,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转身走近我,伸手拉开橱门,从里面拿出一件白色的羊毛开衫给自己披上,然后关上了门。一只手仿佛承载了巨大的力量,又欲探清之前所有渴望得到的东西。因我能感知巨大的压迫力,且仅非来源于肉体。男人最终只给我留下离去的背影,纯白而伤感,毫无保留地侵蚀我,无处可躲。

只剩下冷。在被黑夜的风呼啸掳掠,刮尽每一处空渊深底之际,我听到骨架咯吱咯吱地摩擦,颓然猜想大抵这就是我终年保留的最后一段记忆了。

2.明

血,我的眼前是无尽的血。这血一直从童年流淌至今,每夜我必定从梦中满脸是泪地醒来。最后一次见到我的父亲是十二年前,而今他的轮廓模糊得让我无从想

起。只是最近,他不间断地出现在我那个掺有浓重血腥味的梦里,他祥和宁静地笑着,转瞬整张脸消失不见。整个红色的背景变成一根淌着泪的白骨。那白骨仍旧笑,它低沉而慈祥地唤我:“孩子,孩子。”

一个礼拜后,一个西装革履的律师来到我家。他告诉我,我的父亲在

前几天死于心脏病突发,死时公寓里只有他一个人。律师说我的父亲死得突然,没有留下遗书,而依照遗产继承法我应该继承他的那栋房子,因为他与现居住在房内的女人并未登记结婚。而后那个律师挤了个难看的笑容给我:“你也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女人们往往不会善罢甘休。看来你免不了一场风波了。”

送走律师后,我踱步走出屋后的庭院,不自觉地来到了院后那条路上铺满石子的小巷。它被夕阳熏得有些醉红,隐隐约约变得透明。抬头看天,好似能倒映出它的血色,浸润着一大片一大片的悲伤。看不到的尽头却看到无尽的过往,以及那张在拐弯处消失不见的脸。

自从母亲走后,我很少因为难过漾上喉头而感到呛眼了,但此刻十二年前的那种感受却如此清晰。那是背叛,是真相,是隐匿,是怅惘,是不甘包裹着的脆弱,更是羞耻心每日每夜的敲击。如若说我是恨父亲的,因而十二年来与他几近断绝,但我却也是恨母亲的。纵使这种恨是近几年才生根发芽,但它依旧坚决,宛若我每次的决定,果断而激昂,宁愿承受无尽的苦楚,也绝不说服自己下后悔的定义。

我的姥姥在把母亲嫁给父亲时赠给她一个红柜。彼时父亲经商,但却时运不济。他是血气方刚的男儿,待人温柔且得体,能够承受挫折并努力脱离黑暗的现状。母亲来自大家族,虽不至恪守封建礼教去继承家业,但仍为家族的历史而敏感。她端庄且少言,遇人只露浅浅的微笑,在这片浊土中显得尤为清白。父亲所经历的挫折终究成为束缚他性格的枷锁,他哀伤而不自卑,沉默却不怨恨,渐渐摆脱对命运的信仰,把所有事物都归结于客观,骨子里的仁厚敏感的秉性被幻化为坚定的理念、自知而机械的步

伐。一年后姥姥病逝,去往下一个轮回循转。我的母亲在隔天的清晨就踏上小巷的石子路离开了,再无音讯。生,于我便开始涂抹上淡淡的悲悯,宛若在红柜上照映出的红色

的脸。

我开始厌恶被人寻觅和挂念,常常把自己锁在红柜里,以一种几近可怕的姿势蜷缩。我想把自己勒得紧一点,紧到不能呼吸也无力思考为什么会沦落到如此畸态的生活?我容不得别人对我半点的戏谑,自尊心膨胀着全身的每个细胞,让我几近癫狂。我在柜子里昏睡,直到夜深才出来,父亲从未问津。事实上他也无从知晓,他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各地奔波。

后来我常常在红柜里遇见母亲。她穿一袭白色绸缎及地长裙,饱满的额头被透过缝隙洒进的月光点缀得光洁而美好,笑起来宛若神祇。她在我对面的角落,抱膝而坐,长久而温柔地看我。我问她:“为何当初要离

开?”她依旧微笑不语。我极为痛苦地闭眼,抬头喃喃,“为何要离开?要我独自忍受孤苦。”对面的角落恢复暗的死寂,只剩下瞳孔里依稀可辨的月光倾斜下来,赐予泪水恩泽。

其实我一开始便知道,母亲的离去不是因为失望。她是有韧性的女子,骨子里是株野性的草。她离去,亦是为看清一些事情,抉择生活摆在眼前的路。有一些事情容易在人群中散播,成为饭后的谈资,但这并不阻碍她保持真我的清醒度。她从来都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如若没有,则去创造,不容置疑。我尊敬她,至少她不为生活所囚,漫漫无期的等待终不能被她所忍受。

只是思念无法阻碍事物前进的步伐,我终究还是发现自己其实并未完全看清。父亲在母亲离去后的第四个月归家,带来一位女子。她是轻浮的女子,年轻气盛,不懂收敛,宛若雨后新摘的葡萄,清新可嗅,然枝梗繁厚,错综复杂。她对红柜甚是喜欢,雀跃地抚弄,在柜门上嵌着的镜子前梳理海藻般浓密的黑发,理所当然地向父亲讨要它作为自己的嫁妆。父亲微微蹙眉,刚欲开口,便被我夺下。“这是我母亲的柜子。”我定神凝视着她,缓缓道,“她只是离开,还没有死。即便死了,也轮不到你。”女子傲慢地开口,无理地反驳,父亲仅在一旁沉默不语。我忽然从他漆黑的双瞳里读到了一世纪的夜,燃烧着灼热的不甘和落寞。原来他一直在默默忍受,本性的桀骜被强烈地压制着,一瞬间内心强硬的支撑碎裂得很彻底,宛若冰冷锋利的金属碎片刺进无尽幽深的心底,照亮所有讽刺的事实。他不爱她,也许曾经有,也许从来没有——我的母亲。那些执着、仁厚、对家庭的责任感,都是伪装,是欺骗,一旦牵制的绳索松脱,便毫不犹豫地背叛,头也不回。

他们搬到新家的第二夜,我依旧躲在柜内。深夜醒来,悄然将柜门拉开一条缝,却惊愕地发现她牢牢地将自己的肌体攀附缠绕,似欲将皮肤一寸寸勒进父亲体内。我重回橱内竟感到无以言状的恐慌,在喘息中深切地体会到生的罪恶感,不自觉地蜷缩着流了一夜的泪,搅碎了做了十五年的美梦,一闭眼便是那条条如同蚯蚓般肮脏扭曲的干涸的血。这梦一做就是十二年,冥冥中我渐渐感知母亲或许早已预料这一天的到来,如若这般,那是否意味着她也早已发现自己性格中有懦弱的一面,因而选择以一种强硬的方式去逃避。

后来,我一个人悄悄搬回了石子路小巷,每当父亲寻来便避而不见。而今想来,当时仅靠自己一个人竟顽强地活了下来,也许就是因为那股浓烈不息的仇恨。

3.终

原本我一直以为,时间能洗刷哀怨,使自己不至显得那么乖戾急躁,能渐渐平缓尖锐的轮廓。我做一切能分散注意力的事情,在学校拼命读书,看各种提升人的气节的书,殷勤地与人交往,还去过西藏旅游。直至父亲死去,我才发现那些真实的事情竟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源源不断地像从封闭的地窖喷涌而出的烈酒,冲击着脑畔。原来自己辛酸的挣扎在回忆面前是如此脆弱可笑,哪怕是一张照片、一个念想,都能使我轰然溃堤。

我最终没有去见她,因她给我寄来一封信、两张照片。她说:“你我本是毫无关联的人,也许现在也是。我知道他死了,

你的律师来找过我。人只有在走到尽头的时候才会愿意回头看之前走过的那些路,无非都是对杯盘狼藉的旅途徒加怅惘。攀不到的高峰总是引人艳羡,然待走过重山恶水到达了最终的高度却会想到要把位点放低。我们只是都不能做到看轻自己抑或看清自己。年晨,有些事情不受你我所控制,你要明白。”

两张照片是我走到空无一人的别墅前才翻看的。一张是父母生前的合影,一张是沐浴在阳光下的红柜,后面都加

了她的批注:“他走之后我常常寂寞难耐,便翻找他遗留的物品。最后竟发现自己从未和他照过相,他也没有自己的独照,均是与你母亲的合影。”“我走之前把窗帘拆了,这个红柜承载了太多。他曾经在潦倒不堪的时候想过要拿它抵债,当时我们都认定它从你姥姥手里承接了历史,应该也是清代左右的珍品了,然鉴定下来竟只值两万。”

我愕然,母亲原来就是以离开的方式做好了最有力回击的准备。冬季干燥的风敲击着房子摇晃单薄的骨架,在吱吱呀呀的摩擦声中,

我隐约地听到一声熟悉的声响。也许是红柜的门开了,它想要迎来春天做它永久的主人。苍蝇

文/李想

立冬之后下了两场雨,在家悠闲的日子逐渐寒冷紧缩,天一放晴苍蝇竟多起来。

苍蝇从哪儿来,我不知道。不过阳台外门上纱网破了洞,阳光刚好照在门上,上面时常停着苍蝇。

阳台门外另有一扇纱网。装纱网的外门是二十年前用木头框子钉起来的,从上到下用三道横隔打成四框,里头抻上一张纱网,用细木条钉在框上。最初那张纱网是珠白色的,后来从钉木条固定的地方裂开了。我们家与邻居的阳台背靠背,中间是道矮墙。我小时候还不会把钥匙放在固定的口袋,怕忘记的东西就挂在脖子上,就像笑话故事里妻子给懒丈夫做张套头饼、姑娘们在镜子里看到项链闪亮亮会记起美、小孩和小狗都需要颈圈提醒别走丢,我小时候需要把钥匙穿绳挂起来,跑着跳着心口一凉。可我还是会忘带钥匙,时常得从邻居家借道,跳过阳台,从阳台门回家去。阳台外门不会锁,但有个钩子,需要用一根毛衣针穿过纱网,从外面把它挑开。现在我家阳台外门的纱网上有了一个洞和一条缝,那条缝会在两年里越裂越大,直到我们动手把它换掉。

新换的纱网是绿色的,从外面往屋里看,一盆兰草更绿了。但门框太旧,风吹日晒,下角已经不能完全合起。纱网再怎么换,时间久了也经受不起,沿着门框钉起的地方重新裂开。这扇纱网门在冬天也懒得再挂棉门帘了。于是寒风一来,苍蝇就聚到纱网上晒太阳,躲着兰草落在上面爪子一样的影子。《古博士的新发现》里,掉书袋的博士们为苍蝇争得面红耳赤,当初觉得很有趣,现在想来也只是有趣而已。苍蝇不卫生,所以博士们追到饭

店找苍蝇,大厨就要发火。次日我在家炖鸡汤,一番折腾后盖上锅盖,回来时竟发现苍蝇们聚集在温暖的锅盖上。厨房最记恨苍蝇,我拿出蝇拍挥舞,不敢真的拍下去,在厨房里死了的苍蝇比活着的更让人难受。

苍蝇若只是不卫生,好像还不会这么惹人厌。苍蝇最让人受不了的是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当一只苍蝇执意要在午睡时趴在你右胳膊上,那简直比半夜三点被蚊子叮醒还难受——蚊子好歹为了生存,人们理所当然地搏杀它,而苍蝇这种无法理解的小玩意儿,竟能把仅有的一个月生命浪费在耍贱这种事上。苍蝇就是最大的麻烦,既招嫌又脏得让人有所顾忌。于是我起床拎起蝇拍打扫战场,把那些尖叫着的小王八蛋击落、赶跑,里里外外仔细检查过后从里面锁好了阳台门。

此后几日,每天我都在家中驱赶苍蝇,把自己反锁在屋里,阳光进不来,可苍蝇也别想。我在房间里整日整夜开着电脑,从早到晚打游戏、看电影,睡觉时下载,早晨懒散、午夜枯燥,我猜和大部分年轻人一样。我以为苍蝇真的离开了我的生活,待到真正的冬天到来,它们就会销声匿迹。但这几个夜晚我偶然惊醒,竟感觉仍有一只苍蝇落在胳膊上,不畏驱赶,胳膊躲进被子里,它竟然还敢趴到脸上来。我一怒之下跳起来点灯,手中握着蝇拍恶狠狠地辨认每一枚钉子,每一枚都货真价实。于是我重新入睡,重新忍受它的骚扰。

我怀疑自己病了。太宰治写《皮肤与心》,讲皮肤的病无非是心病。我怀疑那只苍蝇根本不存在,是我有个烦恼趴在胳膊上、鼻子上、耳朵上,它还会发声,嗡嗡嗡。每次我睁开眼巡视,那只“苍蝇”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每个人举起锅铲、擀面杖、尺子时,都不如手中握着蝇拍更像个

大侠,这很奇妙,所以我更怀疑真正的大侠们练功走火入魔时,就仿佛拼命想驱赶一只无形的苍蝇一样吧。

我不得不像习惯自己右耳的间歇性耳鸣一样学会与它共处。我蒙着头睡,脚底透风,冻醒时感觉苍蝇正在哄我的脚趾。我把蝇拍放在床下伸手就能摸到的地方枕戈待旦,惊醒了就凌空挥舞。终于我被折磨得疲惫不堪,白天坐在电脑前,时不时会睡着。有一次我早早入睡,醒来时感觉苍蝇正趴在手指上,我睁开眼瞧瞧,电脑桌在床边不远,房间里只有屏幕的亮光,一个黑点突然从床上飞离而去趴到了电脑屏幕上,我坐起来仰头看屏幕,只有我的鼠标箭头停在那儿。

操作系统默认的鼠标指针是白色。《无头骑士异闻录Durarara!!》中有个令我印象深刻的画面就是冷峻的黑色鼠标指针,我把指针改成黑色已有两年,现在它趴在屏幕上就像一只沉默的虫子一样假装乖巧。我检查房间时唯一忽略的黑点就在屏幕上。我盯着它,它好像也盯着我,我们之前有着奇怪的默契,夜晚是无声的禁令,我还有三个小时要睡,不想现在就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后半夜我手握着蝇拍入睡,这是一个久违的无蝇梦之夜,由三段组成,第一段是小马在厩中咀嚼后的草料温暖地滑入食道,第二段是新棉花缝制的小毯晾晒时无声掉落在地,第三段更像勺背在豆腐脑上的刮口一样白嫩整齐又柔顺。

之后一个星期,晚上我藏着蝇拍睡觉,但苍蝇再也没有出现,白天看着鼠标指针不动声色,就像考场上心知肚明的老师佯装无事地踱步。十一月最后一个晚上,天气冷得不像话,我在床头准备了一杯热水,晚十点半上床,到了后半夜苍蝇又出现了。我悄无声息地醒来,感觉它趴在胳

膊上,它向前爬行、起飞、又降落在胳膊上。我已经一个月没有好好睡觉和打游戏了,我必须讨还点什么。我的右手按在蝇拍上屏住呼吸,它又飞起来了,扬扬自得地盘旋一圈,准备重新落回我身上。我突然跳起直奔屏幕而去,它也夺路而逃,但我手中的蝇拍抢先一步守在屏幕上,我看见那奇怪的黑点鸣叫着撞向窗口。我几乎用了平生最大的力气拍了过去,半夜两点钟无法入睡的愤怒竟如此响亮,我觉得这一下把月亮都震了点灰尘下来,惊醒的夜晚是远处的一条野狗隔着玻璃在窗外吠叫不止。点亮台灯仔细查看,蝇拍下空无一物,这房间唯一的异常就是电脑屏幕上我的鼠标指针不见了,而且此后无论用何种办法,它都没有再出现过。线索

文/李想

5月10日或18日我曾拜访一位在围棋学校教课的朋友,朋友站在大号的垂直棋盘旁边,小朋友们面对着小棋盘,正在两两对弈。我确信自己进入这个格子的世界时没发出声响,没人抬头,教室里亮着灯,当我穿过两列桌子时小心不让自己的影子落到任何一盘棋上。

围棋教室里有个奇怪的大人坐在小朋友们之中:高出一截,穿着单调的黑色,茶色袜子从裤腿里露出来,表情比任何人都紧张。临近中午,这局棋仓促结束之后孩子们吵闹着收拾好棋盘散去,只剩下他坐在原地,一片片挑拣着从棋盘上摘棋子。朋友说这人最奇怪的就是收拾棋盘时必须按刚才的棋步倒数回去。棋子终于分装完毕,我上去跟他打招呼,他虽接过名片,眼睛却未离开棋盘,晾了半晌才说:“好像又输了。”

他的名字是他的秘密之一。他让我称呼他“张”,就像老外喊中国名字的感觉,但“张先生”太客套,“老张”对刚认识的人来说又熟得不像话。

朋友说孩子们越来越不愿跟他下棋,他毫无长进,像枯木头烂在茁壮的森林。有次教室里的人数不再恰好,大家自觉把张对面那张椅子空出来,我就坐过去。可我下得更烂,只知道吃子,为了三个子放弃大好河山。下不到中盘我就弃子认输了,张飞快地把那些棋子按顺序收回,不盯着棋盘而是看着我愉快地说:“好像赢了。”

我又有一段时间没去找朋友,夏天刚过天气渐凉时,收到一封电子邮件,来信地址不熟悉。大意是对方说自己病倒了,问我能否看望。既没有指明写给谁,也没有提示是谁写的,屏幕上惨白而简单。我猜是张。我回信问:“张,是你吗?”第二封很快发来了,张回复了一个“是”。我皱着眉说:“你忘了署名,忘了告诉我地址。”

张住在偏僻的小街,公交站牌上只有一路车。院门上长满爬山虎,自行车拥挤在门洞里,楼道光线勉强足够辨识台阶,脚步上到一楼半,底下昏黄的小灯泡才亮。

张的母亲为我开门,请我就座,并回里屋把张扶出来。我站起来时发现他们娘俩个子都不矮,张的母亲与我差不多,张则比我高出大半头,也比一般人高出大半头。张变得令人担忧,看我的目光呆滞,整个人瘦了一圈。临近中午,我们坐在局促的小客厅吃面条,面条是用方便面的料包煮的,味道和方便面一样;两道菜是青椒鸡蛋和蒜末炒青菜,小半瓶老干妈辣椒酱拧开盖子放在近旁。张花了四十分钟与碗里的面条纠缠,时常停下喃喃自语,末了我们把他扶回卧室床上。

他的枕头看上去有点硬,他枕在上面直挺挺的,让我感觉很不好。床头灯亮着,张转过头来像发现了我一样,急切地伸出手,指了指枕旁的笔记本。他想让我看。这是张写的日记,字迹潦草,许多笔画都在抖动,就像写字的手里有冲动要蹦出来,理智又在压抑着它。字迹不一定能表达快乐,但一定能把痛苦如实交代。

五月我在围棋教室见到张时就知道他有强迫症,当时他还能正常生活,除了下棋严谨刻板、下完后必须倒数一遍回归零点,其他基本还算正常。日记里的他将日日夜夜循规蹈矩不可自拔:

我写下这些字的时候知道有一天会给某个人看,我希望他能帮我,我已对自己无能为力。我从小就知道这个世界应该往复循环,因为回旋镖能回到我手中,我的伙伴们跳起又得落下,大地滋生苹果,苹果最终重返地上,宇宙诞生又覆灭,我随时间奔向未来却保有记忆,如果我倒退着生长就一定可以预知。从六岁起我就开始重复做这样的事情:前进,并返回。袖筒裤管如果第一天先穿左边脱右边,第二天我会换个顺序;早晨先系上的那颗扣子,一定得是晚上最后解下的;我最喜欢的事物无疑是弹簧和发条,而一想到钟表每天都以向前的方式重归原点我就发疯一样难受,我想世界上一定有某个枢纽在记载钟表应该返还的圈数,并在它们临终时强迫它们螺旋桨般倒转。我很欣慰许多人都认为世界上的善恶最终会返还。我生活在一个滚滚向前的星球但我知道它有朝一日会灭亡,因为它是错的。我与我的怪想法和平共处了三十年,它让我看起来异于常人。除了病,异于常人的都是可贵的天赋,而我一直不确定它是个病还是天赋,我

只知道每天按照顺序脱衣、把一局棋复原、让每一扇打开的门重新关好。最近有点严重,我躺在床上突然意识到,三十年来我的行为虽然一直保守着“去—归”的准则,但思想没有。我的思想与其他六十亿人的思想并无二致,前进扩散、狼奔豕突,如果我不试着控制它那我与动物有何区别?纳博科夫说人可贵的是意识到自己有意识。我着手做这件事,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随意想到某件事,联想,然后按原路返回。一开始我只能做些很简单的练习,比如从早晨开始,鸡蛋、碗、微波炉、坏掉的电路插板、保险丝、铜、马达、风扇,然后从风扇回溯到早晨。后来这变得极其烦琐:每当我想到一件事,它的下游往往不唯一,我选择其中一支时很难控制住自己不去想另外一种可能,往往我会同时选择两条甚至更多,而到了第三阶支线会指数级增长,一旦思维满布断无回归的可能。我花了更长的时间学习专注。

我发现在做数独游戏的时候常常面临多种选择的困境,不得不尝试其中之一,无路可走时再逐步退回。我的思维就像探入迷宫的舌头不断摸索又退后。回溯法是以时间消磨难题的野蛮手段。马克斯·贝瑟尔在棋盘上放了八个皇后。据称国际象棋的半开放性开局就像寝技半防守中一条腿伸出来控制对方腰部。巴西柔术是格雷西们以经验、地位、善良和天才换来的礼物,1993年罗伊斯出现在UFC赛场之前,格雷西家族就像怀抱着甜蜜巨大的秘密。实则卡波耶拉才是那遥远之地土生土长的欣喜果实,我看它如看正要演化出音乐、舞蹈双翼的某片古生物化石。卡波耶拉,格雷西,柔术,国际象棋,八皇后问题,回溯法,数独。

思考过于劳累,我在家休息了三天没有外出,意识到从今天起已经

到了八月。联想就像呕吐感一样汹涌,八月,八月。现行的格里高利历从罗马算法来,屋大维的骄傲自负,地上凯撒与天上彗星,一光年外巨大的奥尔特云,切斯特顿有一个恐怖想象,某个晚上我听到小女孩问爸爸为何我们头上遥远的石头会发光,爸爸则说它们在反光,就像月亮,是爱德华·洛希保护了月亮不被拉成一环。洛希极限,月亮反光,星星,切斯特顿,奥尔特云,彗星,凯撒,奥古斯都,格里高利历,八月。八月的我快要爆炸。

其后的日记更是每天记载了凌乱思维,有更多复杂难懂的东西拼在一起。笔记本只写到一半,最后他说:“世界其实是网,每样事物都辐射状般与其他事物相连,我有无数条路向前,也有无数条路返回,但我强迫自己爬同一条路。每次我想意识到什么,都不得不在专注前行和谨慎返回两件事上耗费大量精力,以至于大部分时间只好躺在床上。床、精力、意识、路线、网。”

我叹了口气,张仍躺在床上,他看着我或是我身后的某个地方,嘴唇翕动,正在新一轮意识中前行与返回。“我来讲讲自己吧。你跟着我的想法,就像看书、听音乐一样放松。”我说着拉了桌边的椅子坐下,椅背发出舒服的吱嘎声。“我的想法与你相似,但角度不同。据说我们的语言来自绳结。南美印加人也用绳结传达信息,他们把绳子编成复杂的奇普。在我看到奇普的图片之前一直以为绳结只在一根绳上拧疙瘩,其实与其称为绳结不如称为

网结,有人相信我们那失传了的结绳记事与印加人的奇普类似,网就是点与线的结合,有了网才有了横竖撇捺。如你所说世界是张网,我认为它的交点是人,每个人产生与他人联系的线索,他人再连接他人。你可以想象每天下的围棋盘上,黑白子就是人。“我小时候就有这种感觉,人与人之间有一根连线,两人远离时线被拉长,但不是无限延展,一旦超过某个限度线就会断。先天血缘建立的联系比较稳定,而后天的则不然,我与母亲之间无形的脐带还是要比与妻子的关系更牢靠。“由于彼此连线的存在,人们的活动应当有所限制,比如到一处去返回时必须把线原路收回,否则就会搅成一团。我知道你很喜欢这个想法,你现在笑了。我会记住每天上学时经过的每一棵树,并保证放学时不从它们另外一边经过,否则我与母亲之间的线就会被树挂住越扯越远。两个遛狗的人见面时,狗互相围绕打转,主人为了避免绳子缠在一起,只好苦笑着一起转,殊不知从母亲或家中到他们身上的那根连线却为此纠缠。无可避免的是当我远离母亲时有人从我的线上经过,并引来一条他身上的线,更多的线交织起来,再也解不开。“如果世界在运转之后必须归复原位,思想与行动尚还能以一人之力控制,线索却不能。我清楚地知道世界变得脏乱、庸俗、沉闷不是因为灰尘,而是太多人彼此交织,无形的连线纠结在各处,所有的道路都淤塞不通。所以我从小就在为世界痛苦,好玩吗?痛苦持续了很久,直到有一天我偶然发现了解决办法……”我说着拉开拉链,从上衣内口袋摸出一把小剪刀。“剪刀这种东西记恨一切突起物,当我光着身子面对浴室镜子时手中拿着剪刀,头发、胡须、汗毛、乳首都会如临大敌。我找到的解决办法就是,回到家把身后乱成一团的线剪掉,找到另一头接起来。传说亚历山大瞬间解开了戈耳狄俄斯之结,今天我再一次拾人牙慧。”

我剪下张日记里最后一篇最后一行,贴在了第一页第一句上。张瞪大了眼睛,露出了赢棋时的表情。PART3  权杖侍从,如光似火

塔罗小阿卡纳分为杖、杯、剑、币四大组,分别代表火、水、风、土四大元素。每组牌中都有侍从、骑士、国王、王后。小阿卡纳便是:侍从成长到国王或王后的路程。权杖代表火,权杖侍从便也是热烈的、极具行动力的少年。如光如希望。弟弟米开朗

文/潘云贵

初春的北京,雪依旧在下。夜里,我从酒吧踉踉跄跄地跑出来,准备回自己的住所。走在路上,

感觉世界都在一个劲地摇晃。脚下的高跟鞋情绪亢奋,一路上摩擦着路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我停下来,毫不犹豫地把这一双5厘米的高跟鞋脱下来,扔向了垃圾桶。一只进去了,一只砸到垃圾桶的外壳,孤单落地。胸口囤积了数

日的雪球仿佛滚走了,我突然感觉好爽:“在我面前嘚瑟的全都不得好

死!”喷着酒气的脸颊洋溢着骂人的快感,我想此刻,全世界都没有人比我幸福了。

大学期间没拿过奖学金,搬到校外住地下室负二层,挤地铁从来没有占到座,被男友玩弄后抛弃,还被小三推倒在地,现在就连打个的士,兜里也掏不出半毛钱,全世界没有人会比我幸福了。我要怎样感谢这个世界的恩赐呢?

我要尽情舞蹈,我要放声歌唱,这个伟大的时代太美太美,我喜欢!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去爱它,去爱它,爱它……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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