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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2 18: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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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邢春如,李穆南,竭宝峰,刘心莲

出版社:辽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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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教育(上)

古代教育(上)试读:

《中国文化知识大观园》编委会

主编:刑春如 李穆南 竭宝峰 刘心莲

副主编:王福选 魏茂峰 于武 张景丽

编委: (排名不分先后)

邢春如 杨坦然 刘阳 竭宝峰

高阶顺 于文 于武 赖伟中

于洋 徐瑶 仲艳秋 石伶俐

李国芳 刘华 刘莹 刘开宇

何力 陶世鹏 谢菁 刘柏林

孟瑞 苏海涛 赵文秋 于波

孙丽光 于泳 李穆南 高强

李明岩 王薇 王福选 宋力涛

赵翠琴 张晓峰 高蕾 杨丹

阎冬 李锦华 赵文佳 黄州

王鸣会 李秋山 宋之文 马晓波

李文 李宗坤 吴景山 田明亮

周加敢 刘俊 宋春正 邵军

隋克诚 任华文 梁昕 刘心莲

刘连旺 赵小玉 苗杰 马宁

邓四海 邓卫 于琪

总编辑:宋涛 安阳

编写说明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最悠久的文明之一。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近5000年之久,从公元前841年开始,有文献可考的编年史从未间断,至今已近3000年,这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是绝无仅有的。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的历史始终传承有序,从未中断。

中国人的文化是崇尚和平的文化,奉行中庸的理想人格。在多种文化相汇时,善于融合,不偏颇、不怨尤,尚调和、主平衡,使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文化如百川之海,浩淼无垠。《中国文化知识大观园》叙述中国从史前到现在的国土开辟、民族形成、社会进化、经济文化发展、政治演变的不平凡的历程。

为了全面展现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本书用了近1200万字、4卷136分册的洋洋篇幅来记述。

一、政治历史卷:分为历代帝王、王朝更替、历代名臣、权臣末路、宫廷政治、后宫政治、政治事件、千古奇案、历史典籍、中外关系、历代律令、历代官制、历代宦官、历代状元、历史掌故、历史之谜等32分册来阐述政治斗争的复杂性并揭示古代历史长河角落中最为隐秘的部分。

二、文学艺术卷:分为神话传说、历代诗歌、历代词赋、历代小说、历代散文、文学名著、文学名家、民间文学、书法与篆刻艺术、绘画艺术、建筑艺术、雕塑艺术、音乐艺术、舞蹈艺术、戏曲艺术、民间艺术、工艺美术、艺坛典故等36分册来展现中国文学形式的丰富多彩与辉煌成就,描绘古代绚烂多彩的艺术殿堂。

三、科技军事卷:分为古代生物与医学、古代数学与物理学、古代天文历法、古代地理与农学、古代化学、古代发明与发现、历代科技、科学名家、军事统帅、兵书通览、著名战役、军事思想、军事制度、军事谋略、军事工程、军事间谍等32分册来展示古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巨大成就,演绎古代军事文化的发展和军事斗争的残酷。

四、社会民俗卷:分为商业贸易、社会经济、农业制度、古代教育、古代民族史、思想文化、千秋教化、典章制度、传统节日、婚育习俗、服饰文化、饮食文化、信仰文化、诞辰与丧葬习俗、民居民俗、游艺文化、中华武术、风水与巫术等36分册来解读古代社会生活的形成、演变与发展过程,表现古代人民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

为了摒弃传统历史教科书条条框框式的说教,增加直观性、可读性、趣味性,本丛书分门别类采用辞条的形式,并辅之以大量丰富、精美的插图,以立体的方式再现中国文化的宏伟历史画卷。

由于丛书篇幅宏大、编写时间又较为仓促,书中难免存在各种疏虞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悉心指正。本书编委会

一、教育历史沿革

夏代学校

中国在史前文化时期,就已孕育了学校的胚胎。从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所见的由老人与儿童合居的大房屋,便是最早的教育场所。与半坡大房屋相似的氏族聚落布局在陕西临潼姜寨母系亲族居住区域、洛阳王湾、甘肃大地湾等母系亲族居住区域,均有完整的遗存,并与近世部分少数民族的公房制度相近。它是母系氏族社会晚期普那路亚式族外婚向对偶婚姻过渡时期的民居定式。在摩尔根所描绘的母系家庭公社中,对这类公房制度的生活细节有较多的介绍。从《诗·豳风·七月》描述周族公刘时代的公堂生活可以推知,这种以养老慈幼为主旨的原始教育形式,至少在夏代的中原区域,仍然普遍存在于农居猎居氏族群落之中,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对此也有简略的介绍。如《礼记·王制》、《明堂位》所载虞夏时代的上庠、下庠及米禀,就是这类可以称作“公堂”的大房屋,这种原始教育的形式一直延续至殷商西周,才逐步消失。

另外,由于原始宗教的产生和发展,逐步出现了卜史巫觋等神道设教人员。而在整个夏、商、西周的历史时期,礼拜自然神灵及祖先灵魂等宗教祭祀活动,都被当作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王室及所属邦国部落的重要国事活动。卜史巫觋等神道设教人员不仅是氏族部落的宗教领袖,同时也是最初的有闲文化阶层,他们不仅专司文化教育方面的知识,并有较多的时间精力从事天文、历法、卜算、农业、医术等方面的研究,从而为学校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师资和知识准备。

见于古代文献记载的夏代学校,有序、校等称谓。《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庠”字下解:“礼官养老,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汉书·儒林传序》也引孔臧等议:“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据此可知,三代学校名称虽有出入,但养老职能相通,这与《礼记·王制》有关三代居学养老的记载相符。夏代学校除养老之外,兼行习射、视学、合乐、释奠、择士、讲武、讯馘诸典,并有望气治历之事。《礼记·王制》所记夏代学校的东序与西序,其建制有堂无室,也即《尔雅·释宫》之“无室曰榭”,序与榭通。《国语·楚语》:“先王之为台榭也,榭不过讲军实,台不过望氛祥。”台榭对举连文,是因其相邻而其处明堂泽宫之内。所以,清代学者金锷《求古录礼说·明堂考》认泮池跃鲤为明堂为“洵大教之宫”,并考远古之灵台辟雍俱在明堂范围之内,夏学之东序居世室东门这外,世室即为夏代明堂之名。惠栋《明堂大道录·明堂灵台》也谓夏学东序与辟雍、灵台、灵囿同处明堂四门之外,故蒙明堂之名。以此可证夏代学校既是政治、军事、宗教祭典等项活动的中心场所,同时也是文化教育的活动中心。这反映了夏代学校教育的设置,尚未从一般的社会部门中分离出来。

夏代称为“校”的教育机构,据《说文》解释,为“木囚”、“交声”。原意为木制刑具,在于匡正人为,交与教谐音,即含有教化之意。正人、教化意义的延伸、演变,使“校”逐渐成为专门化的教育形态。从夏代中后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来看,已具备了学校产生的一般条件。以文字为例,从殷商甲骨文的成熟程度来看,夏代至少已有了原始的汉字。文字作为教育的媒介,使传授知识、技能的教材有可能产生。但是,由于有关夏代学校的记载,迄今未得到考古出土文物的实证,所以我们至今无法详细追述夏代教育的细节。

商代学校

见于文献记载的殷商学校除有庠、序、学外,又有“瞽宗”这一新型的教育机构。

商代的“庠”在文献和卜辞中均有记载,同夏代一样以养老为主要职能。按照《礼记·王制》的记载:“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郑玄注此“左学”即为下庠、小学,位在国中王宫之中。孔疏以养老在学,是为了宣扬孝悌之道。殷人举行养老之礼,先要进行隆重的祭典,届时参祭者服素白缟衣,其后一为礼食,以饭觳款待老人而不设酒;二为燕食,即在养老宴会结束后,文武百官与宾客彻夜共饮以合欢。这种养老之礼,一方面是显示尊师敬老之意,另一方面也在显示王室的恩泽。庠的教学内容如何,文献记载很少。商代的序也是讲武习礼的场所,目前也没有具体的史料说明序的教学情况,但从《孟子·滕文公上》、《礼记·王制》等文献记载来看,商的序与夏学之序没有多少区别,均兼有养老、习射等职能。

所谓“殷学瞽宗”,原为乐师的宗庙,用作祭祀的场所。祭祀中礼乐相附,瞽宗便逐步变为对贵族子弟进行礼乐教育的机构。商代颇重礼乐教育,故有“殷人以乐造士,其学为瞽宗”说法。按照先秦文献的记载,商学瞽宗位于国都南郊明堂西门之外,故也称为“西学”,《礼记·文王世子》谓周承殷制,世子求学,“礼在瞽宗,书在上庠”。《周礼·夏官·大司乐》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为乐祖祭于瞽宗。”郑玄注:“祭于瞽宗,祭于庙中。”根据周人祖述商制而立四学的历史,可以窥见商学瞽宗大体有三个特征:其一,以礼乐教育为宗。礼的教育传授有关宗教祭典方面的礼仪知识,礼乐一体,而非分科设教。其二,瞽宗依附于商代宗庙重屋阳馆之侧,也是宗庙群落的组成部分。因此,文献中“乐祖祭于瞽宗”也即“祭于庙中”。乐祖配食于庙中,则是因为典乐为宗祀、告朔、朝觐等宗庙大礼必备的设置,故而不仅作为宗庙祭典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尊祀先祖神灵的象征。商代之乐教作为宗教教育的组成部分,这种乐教是以宗教敬祖观念为主旨的。其三,商代崇尚天命,教育之中虽也包含道德因素,但未分解出纯粹意义上的伦理学教育。殷商置瞽宗,祀先贤于西学,所以教诸侯之德,这种“德”也只在于强化顺从天命和先祖意旨的观念行为。在《尚书·盘庚》、《高宗肜日》、 《微子》等有关商代历史文献中虽屡有“德”及“厥德”,但其旨意也基本限于上述范围。

卜辞的发现,证实商代学校已有某种意义上的教学活动。但目前还不能证实卜辞中的殷“学”及其教学活动与文献中的序庠瞽宗等教育机构是否属于同一范畴。惟卜辞中的“囤”,经考证即《说文》之“洩”假借为养或庠,是习射的场所,这与文献记载基本相同。按照清代学者的考证,先秦文献中之“学”、“大学”为殷代学校的总名,发而言之则有庠序瞽宗等称。但无论名称如何,文献所记殷商学校的教学活动内容与卜辞所记殷学教学活动内容是基本一致的。在卜辞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丙子卜,多子其祉学,版不大雨?”说的是丙子日卜问上天:子弟们上学回来,会不会碰上大雨?还有一片记载商王命盃伊负责教育王族成员的文字:“乎多盃伊自于教王族。”另有“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其意在讲殷时学校已有“多方”子弟来学“戒”。“戒”字在卜辞中象人手持戈之形。“教戒”是教授持戈警戒、舞蹈的技能技巧,属于军事技术和武术训练方面的教育。“多方”一辞在卜辞中屡有出现,经学术界多年研究证明即《易·既济》爻辞“高宗伐鬼方”之“鬼方”,也就是后世之昆夷、獯鬻、俨狁、匈奴,在商代卜辞中有舌方、土方、羌方、鬼方、危方诸称,通指殷商西北相邻的游牧部落民族。商代同西北边陲的游牧民族频繁征战,军事技术也相应发达起来。这些“多方小子”既称“小臣”,当属于已臣服于商朝的那些游牧部族,商王朝对这些已臣服的方国子弟(或战俘)进行军事技术教育,参加对外征伐战争,成为殷商重要的军事力量。

殷人已有典册可作教材,《尚书·多士》“唯殷先人,有典有册”。笔册工具的出现,标明商代学校已有读书习字的教学条件。商代教育活动充满神秘的宗教色彩,几乎无事不占不卜。由此,与宗教有密切关系的数术,就成为殷人教育的重要内容。从卜辞中看,商代最大的数字已达8万,数术的发达及其一般运算形式的出现,与商代盛行占筮活动直接相关,商代之数术教育实际是宗教占筮活动的附产品。

从卜辞中还可看到商代已有持竿状物者为最高权力的旌节事教的老师,“学多口父师于教”,清代学者王引之考证:父师即《周官》之“师氏之属,掌以美教国子以三德三行。父与大通,父师即大师”,也即《礼记·文王世子》之“父师司成”,主持大学教学事宜。是说虽为周初之制,但正如《尚书·洛浩》屡言“王肇称殷礼”,“大悼典殷献民”。西周初期大量使用了“殷遗多士”,周公制礼也大体沿用殷礼而略有损益。故西周之父师与卜辞中殷商父师竟名称职责完全相同。陈祥道《礼书》卷四十九也引《尚书大传》谓大师主大学之事,论学在东序。东序为夏商周三代学校之共称。就《史记·周本纪》记商末太师、少师主掌礼器而言,商代“父师”身兼双职:或赞掌国家宗法祭典大礼,或以礼乐执教于学校。这反映了商代教育也具有官师合一的特征。

卜辞中所见殷商“大学”,是用于献俘祭祖的场所,并且与宗庙之神坛并列连举,这说明商代大学也是宗庙聚落的组成部分,兼有祭祖、献俘、讯馘、养老等职能,以教授有关宗教祭典等方面的礼仪知识为主要内容,这与夏代学校的性质基本相同,与郑玄考证《礼记·王制》所言殷人“右学”为“虞殷大学”的结论,也完全相符。所以,商代“大学”绝非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机构,与叙利亚境内发掘的埃伯拉大学相比,也非同类文化遗存。正如清代学者金锷所言:“所谓大学在郊者,即郊学,对小学而言大矣。”不能因献中片断零散的“大学”字样,贸然推断商代已有完整意义上的大学教育机构。

西周学校制度

西周学校制度是典型的官师合一类型,其教育内容主要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知识。与商代相比,西周学校有较大的发展,其官学已有国学与乡学之分,国学之中已有大学与小学之分,这在先秦文献及铭文中均有具体的记录。

西周国学专为贵族子弟设立,国学中之“大学”,“天子曰辟雍,诸侯日泮宫”。辟雍又分作“五学”,居中为明堂,外雍以水,故也称为“泽宫”、“大池”。环水四周为“四学”,南学为“成均”,北学为上庠,东学为“东序”、“东胶”,西学为瞽宗、西雍。四学与森林水泽相拥,鱼游鸟栖、野兽集居,故成为贵族子弟御车围攻射猎野兽的场所,同时也进行射御方面的军事技术训练。辟雍虽承大学之名,并有天子承师问道,“行礼乐,宣德化,教导天下之人”等职,但同时也是王室举行稀尝大祭、朝觐、养老、飨射、献俘、治历望气、告朔、布政等国事活动的场所。这是西周国家“官师合一”在学校设置及其职能方面的典型例证。辟雍中之“四学”,成均习乐,上庠学书,东序习干戈羽龠,瞽宗习礼。四学之制,也有分科设教的含义。但四学中的教师仍是政府官吏兼教导之责,而非专门意义上的教师职责。

诸侯泮宫取辟雍半制,东西南方有水,形如半璧。泮宫的性质职能与辟雍相同,是诸侯国政教活动的中心。《诗·鲁颂·泮水》记鲁僖公“既作泮宫”,在那里观祇饮酒,宣讲治国善道,献馘献囚,并宣扬明德,处理政务。这是有关周代泮宫最详实的记载。

西周小学或称“外傅”、“幼学”,《礼记·曲礼》及《内则》记小学就学年龄是10岁。俞正燮《癸已存稿·学解》考《内则》“十年出就外傅”,即出居门塾之学,因其居于门学,故称“门子”。《尔雅·释宫》谓门侧之堂为塾,《尚书·顾命》有左塾右塾之分,这个左塾右塾为西周诸侯的外傅之学,是诸侯贵族弟子的初学场所。按照《礼记·学记》的记载,西周贵族子弟因出身等级差别不同,其小学设置也不同制,诸侯小学立于公宫南侧门闱,天子小学立于王宫四门,师氏守王门,保氏守王围,担任王宫小学的教导之职。西周的王宫、公宫也即明堂宗庙,学校也在明堂宗庙的范围之内。郑玄注《礼器》“鲁人将有事于泮宫”,即引《逸书》“祀馘于周庙是也”。将鲁学泮宫与周庙划同。门塾之学也在宗庙范围之内。这一点,已被20世纪70年代后期西周岐邑甲组宫室宗庙遗址的发掘初步证实。在甲组宗庙的布局中有东西两塾,与《尚书·顾命》的记载相符,在与西塾相邻相通的西厢第二室藏有甲骨卜辞,这与《仪礼·士冠礼》“筮于庙门……具馔于西塾”的情况相符,可证西周门塾之学同时也是占筮的场所。小学依附于筮史诸职,其教学内容自当以学习有关占筮数术方面的初步知识为主,这与卜辞金文中“学”字教门下子识爻而会意的构形相通,而小学的师氏保氏诸官也同时兼有掌管占筮卜问的职责。凤雏枝岐邑甲组宗庙遗址的H11窑卜辞中,有祭礼殷先王帝乙,求祜于殷先王太甲的内容,说明这个宗庙始建于武王伐纣之前,并且是诸侯一级的宗庙建制,由此推断殷时王室门塾小学为四门之学,也即《礼记·祭义》之“天子立四学”。西周王室小学立四学,实际上也是继承了殷商旧制。

西周的“乡学”设置,依据地方行政区域而定,闾设塾,党设庠,术设序,乡设校。就一般情况而言,上述西周地方行政区域的设置情况是否属实尚无定论,而西周的地方学校当有两种类型,一为乡校,这是地方上普通贵族及致仕退居乡里的绅士乡官,于余暇时聚会论谈的场所,这种场所在春秋时期仍然存在,类如郑国子产不毁的那种乡校,它很可能是早周“公堂”的孑遗。这类乡校于农闲之时,也对一般的平民子弟进行一些有关道德礼仪及农事方面的教育。《尚书大传·略说》:“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覆锄已藏;祀乐已人,岁时已毕,余子皆入学。”何休《春秋公羊经传解诂》卷七所记父老里正“十月事讫”,“教于校室”,当即这种情况。二为闾塾,这实际上并不是所谓学校,而是对劳动者进行监督管制的场所。《尚书大传·略说》“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塾,余子毕出,然后皆归。反亦如之”。上述何休《公羊传解诂》也记父老里正平旦开门坐塾上监视劳动者:晏出后时者不出,暮不持樵者不得人。这类乡学其实并不具备任何学校教育的特征,也与西周贵族的门塾之学完全不同。

内宫教育是西周王室设立的女子教育形式,主要对后妃、公宫及宫人进行一些有关宫廷礼仪和妇职的教育。《周礼·天宫·内宰》记“内宰掌书版图之法……以阴礼教九嫔,以妇职之法教九御”。《礼记·昏义》并记周代天子诸侯娶妾,妇人先嫁三月,要由女师教以妇德、妇容、妇功等“四德”及有关祭祀方面的知识,并以鱼藻等水中“阴物”作为祭品,以标示妇女的“阴德”,强调“天子听男教,后听女顺,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外内和顺,国家治理,此之谓盛德”。显然,后宫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要培养后妇“阴德”,维护王室礼仪,稳定后宫秩序。

西周国学教育内容以礼乐为中心,附以射、御、书、数。

礼教是有关政治、宗法、人伦道德规范礼仪等方面的知识教育。礼是西周立国的准绳,涉及的内容也十分广泛,《礼记·经解》谓“礼之于正国”,犹如衡之于轻重,绳墨之于曲直,规矩之于方圆,所以礼的教育在西周六艺教育中占有核心的地位。西周的礼教除了规范祭神祭祖等宗教观念和礼节之外,还在于灌输尊卑上下的等级观念和宗法王观念,以强化西周王权的政治地位。西周国学教礼包括吉、凶、军、宾、嘉五个方面,文献记载中的乡学有冠、婚、丧、祭、飨、相见等“六礼”。礼教在国学中由师氏主掌,乡学中由大司徒主掌。

乐教主要是学习有关宗教祭祀乐舞的知识,包括音乐、舞蹈、诗歌及雏形的戏剧、作文,概言之为乐德、乐语、乐舞的教育。乐教是国学主课之一,由大司乐总其责。“乐德”教育内容包括中和祗庸孝友六个方面,也是政治宗教和人伦道德的综合教育,其核心也是张扬等级名分的观念,所谓声音之道,与政相通,西周各种重要的国事活动,如:耑尝大祭,宗庙朝觐、会同、乡饮酒礼等活动都配以乐,并通过不同的乐舞表达现实世界的尊卑名分观念。所以,《祀记·乐记》注重“乐观”,认为“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西周之乐称德也有广泛的社会含义。《诗·周颂·清庙之什》称颂文王之功烈德泽,称颂内容就包括文王之德在天,而为济济多士的楷模;《烈文》称颂成王即政,诸侯助祭,审明刑典,勤明王德;《天作》称颂文王在岐邦推行文明之政,废除狄夷旧俗;《时迈》称武王“载戢干戈,载橐弓矢”,征服天下,又能惟才是举;《臣工》则反映了西周诸侯朝觐天子,参加宗庙祭祀的情景。《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季札使鲁,称《小雅》之乐,“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反映了“周德之衰”;《大雅》“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体现了文王之德;称韶箭之舞,“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显然,音乐所表现的广泛深奥的哲理不仅深入人的内心世界,而且反映了社会政治文化生活的各种观念,因而成为西周学校教育必不可缺的内容。所以,后代学者认为:“通检三代之书,乐之外无所谓学”。而西周乐德之理的精微,“也必得大学始可教授,而学者亦必知此,可与于祭射之列,故学者之学乐,亦为用世之具。”西周的乐语教育包括兴、导、讽、诵、言、语六个方面,而乐舞教育又分作大舞和小舞,其中“大舞”有“六乐”之称,分别为《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韶》、《大武》,相传是黄帝、唐尧、虞舜,禹、汤、文武6代史诗性配乐舞蹈,分别颂扬了上述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通过乐舞教育,使学生了解到民族的创业历程和社会的沧桑有变,增加爱国的情感,并通过舞的动作和韵律,使学生活动血脉,陶冶性情,提高艺术欣赏和艺术创作的能力。

礼教与乐教互为表里,相辅而行:“乐所以修内”,“礼所以修外”,“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移俗,莫善于乐”。礼教配合乐教,可以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调和尊卑贵贱之间的冲突,有利于巩固西周的王权统治,这也是西周重视礼乐教育的根本原因。

六艺中的射御是培养武土的教育,西周礼法中规定士子要习“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学“五御”: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射御教育不仅仅是一种体力或技艺的练习,而是一种综合性的教育,其中包括道德情操和内心志向的培养。在射御二教中,以射最受重视,在西周铭文中屡有王室贵族子弟在辟雍、学宫习射的记载。如:周康王时的《麦尊》:“觔若日竭,在壁倣,王乘于舟为大丰,王射大奔禽。”穆王时的《静嗣》:“王命静嗣射学宫……射于大池。”射艺的高下常作为士子被奖励、提升的标准,诸侯贡士也要经过射礼的考核,以定优劣。

六艺中的书数是有关读写算的知识教育。书是识字教育,分作“六书”:象形、会意、转注、指事、假借、谐声;数是数术知识教育,分为九数:方田、粟米、衰分、少广、商功,均输、盈不足、方程、勾股。数术教育具有明显的实用实效特征,并放置于小学讲授,因而称为“小艺”,是学习礼乐的基础;射御在大学阶段学习,故而称作“大艺”,也是修习礼乐的必要准备;礼乐之教,则是最高境界的道德学问,是学为人君、治理天下所必备的修养,故称为“大道”、“大德”,而射御书数虽不可少,却毕竟是“器”,所谓“君子大道不器”,中国古代教育重德轻技的传统大抵发源于此。

总括西周的学校教育,“学在官府”是其最突出的特征。这一特征体现在教师方面,是“官师合一”,教师既行教事,又兼管国家的日常事务;体现在教学场所方面,学校的设置同时是举行祭祀、朝觐、养老、飨射、献浮、治历、望气、告朔、布政等日常国事活动的场所;体现在学校习礼乐所必需的礼乐重器及典漠训诰简册方面,则基本秘藏于官府之内,民间自然无力购置;在知识技能的传授方面,则是“官守其业,而有官族”,奴隶主贵族世代垄断着知识学问,视之为私己的财产,秘不外传。就这些特征而言,西周的学校教育与古希腊、罗马的教育截然不同,后者多为私立学校,教师地位很低,多被视作卖艺者流,如雅典的文法、弦琴学校多为残废军人或赎身奴办理。西周的学校则均为官办,执教育也均为现任官吏。这种“官”与“私”的两种类型,反映了东西方两种教育形态最初的历史渊源。

礼乐礼制

《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季文子使太史克对鲁宣公说:“先君周公制《周礼》。”《尚书大传》说:周公“制礼作乐”。礼乐制度为西周主要的社会调控手段,集中表现了西周时期封建领主贵族的政治思想。《左传》昭公五年说,“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隐公十一年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隐公十一年又引周谚说:“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这里触及到“礼”的各个方面:“礼”的目的是“守其国”、“定社稷”、“利后嗣”,也就是用以维系统治:“礼”的作用是“行其政令,无失其民”,实际也就是实行封建领主阶级对广大人民的统治;“礼”的内容有两方面,一是所谓“序民人”,即确定等级秩序,一是“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即确立周的宗主地位与异姓诸侯的臣属地位,二者均从属“礼”的目的。

礼可分为吉、凶、军、嘉、宾五类。礼主要有两条原则:一是“君子劳心,小人劳力”;二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左传》襄公九年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国语·鲁语下》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训也。”可见,这条原则至迟在周初已明确也规定了。《孟子·滕文公上》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劳心者自然指各级贵族,劳力者则指从事各种劳作的平民和奴隶。这条原则反映了礼对社会分工进行了明确的限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则明确指出礼冕服玉人只适用于贵族,而刑主要是针对广大平民的,这就道出了礼的本质。

礼对当时人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两条基本要求,一是亲亲,即亲其所亲;二是尊尊,即尊其所尊。亲亲、尊尊的目的在于维护贵族内部的等级关系,解决并处理其内部分歧。贵族内部凡是有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之间的关系,以及衣食住行、丧葬嫁娶、祭祀祖先鬼神乃至军制政令等都必须按照一定的礼制来进行。因此,从本质上来说,礼是周王室维护封建领主制度的工具。凭借该工具,周王室在庶人以上的范围内建立起符合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秩序。礼乐制度成为当时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正如《礼记·曲礼》所言:“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公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淮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

礼乐既然是一种等级制度,自然存在着如何维系这一制度的问题,这里有暴力的因素,也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就意识形态因素而言,周人主要把“礼”本身作为辨别善恶、顺逆的准则,变成一种道德规范。这可从春秋时人们谈论西周礼的情况得到印证。《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说:“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从这里可以看出,分别上下尊卑的礼主要靠“德”、“孝”这两个道德规范来确定并维系其等级。维护等级尊卑,也就维护了“君令臣共”的“德”和“父慈子孝”的“孝”。这样,循着“君令而不违”等“礼”的准则去行事,便是“善”,反之自然是“恶”。由善恶又导出顺逆。《左传》隐公三年说:“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也就是说,破坏贵贱、长少的等级制,破坏亲疏、旧新的血缘制,即破坏了“礼”,是“逆”;反之,以德行、孝道去维护“礼”,则是“顺”。若“去顺效逆”,必然“速祸”。“孝”在西周社会的作用,主要是用以维系宗法制。宗法制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的。嫡长子继承,使周天子以及封建领主贵族的家庭财产不致分散,地位不致下降,体现了对父母的孝。而孝于先祖,便意味着“小宗”孝于“大宗”,诸侯孝于宗室。“孝”有利于维系宗法制,自然就有利于维护礼乐制度,有利于对人们的行为规范进行调控。

周王室虽然通过礼乐制度来调节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对于庶民,则主要运用法律条文来制裁其反抗。在《禹刑》、《汤刑》的基础上,周代又制定了《九刑》。周公制定周礼,在所作的誓命中说:“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这表明《九刑》的主要内容,在于严惩那些所谓“盗”、“贼”的行为,维护封建制度的基本法则和封建领主贵族的根本利益。据《尚书·吕刑》所记,除墨、劓、倖、宫、大辟五刑之外,还有鞭刑和流《周礼》书影放。判处五刑的律条,墨刑和劓刑各有一千条,倖刑五百条,宫刑三百条,大辟二百条,共三千条。法网之严密,远远超过前代。

这些严密的法网,主要是惩治庶民的。一般贵族犯法,或有特赦,或有权宜,即使按律判刑,还可以“赎刑”,即交纳一定数量的罚金,可以免刑。礼与刑对维护西周封建统治起到了互补作用。

春秋官学

《诗·郑风·子衿》曾描绘过一幅东周时代因官学颓败而使士子浪荡街头的情景,郑玄认为此诗讽刺了乱世学校不修的社会现实。官学急剧衰败的主要原因在于:春秋时期铁制工具和牛耕犁的普遍使用,极大提高了生产力的水平,为诸侯、领主们提供了“辟草菜,拓土地”,扩大私田面积的条件。随着私田的日益增多,出现了“私肥于公”的情况,打破了旧有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经济格局。经济的下移必然导致政权的下移,周天子大权旁落,形成了诸侯大国争霸的局面,“礼乐征伐”已不能“自天子出”,而是“自诸侯出”,甚至“自大夫出”,进而出现“陪臣执国命”、“政在家门”的局面。政治经济权力的下移,也导致了学术的下移,官学赖以生存的政治经济基础逐日瓦解。原本在宫廷专门掌管典籍,身通六艺的士人纷然出走,流落民间。《论语·微子》记载:宫廷中司礼乐的大师挚到了齐国,乐师干前往楚国,乐师缭去了蔡国,乐师缺进了秦国,打鼓的方叔流落黄河地区,摇小鼓的武人居汉水地区。

春秋中晚期还出现过两次重大的学术下移、典籍扩散事件。一次是在周惠王、襄王之间,因先后发生王子颓及叔带争夺王位的内乱,世代掌管周史的太史司马氏离周去晋。一次在周敬王立位之前,王子朝争夺王位失败,旋率召氏、毛氏、尹氏、南宫氏等贵族和百工,携带王室所藏文典逃奔楚国。从此,东周王室文化大幅度衰落下去,而楚国则取得了与宋、鲁并列的三大文化教育中心之一的地位。

在文化下移的历史过程中,昔日的官府之学成为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学说的源薮,史传儒家出于司徒之官,道家出于史官,阴阳家出于掌天地四时之官,法家出于理官,名家出于礼官,墨家出于清庙之守,纵横家出于行人之官,云云。所传虽不尽准确,但二者之间的历史渊源是不容怀疑的。在学术下移的过程中,士阶层的兴起和壮大,也为私学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师资条件。昔日的官学之士离开官府,分散到晋、卫、赵、秦、楚、齐、鲁诸国,促成了春秋战国多元性文化的格局,打破了官掌学术,私门无著述的旧模式,从而为私学的产生创造了成熟的文化环境。

春秋私学

春秋末期,群雄角逐,邦国林立,大量的士奔走于诸侯公室之间,谋求生计。忙于攻战的诸侯无暇顾及学校,而各国为了谋取霸权或求得生存,对人才的需求又急剧增加,在旧官学基本瓦解的历史条件下,客观上需要一种新的教育模式来填补这一历史空白,承担培养人才的职能,私学便由此应运而生。

私学是相对于官学而言,由私人授徒办学的教学组织形式。在孔子生活的时期,私学已经出现了。从一些零散的古籍记载来看,在孔子之前或孔子的同时期,即有一批有识之士在开办私学。在孔子之前授徒讲学的相传有周室的老聃,楚国的老莱子、伯昏无人,郑国的列御寇、邓析、壶丘子林;与孔子同时在鲁国讲学的有少正卯,还有王骀、柳下惠、常枞、詹何等人,《吕氏春秋·下贤》记:子产相郑,拜望老师壶丘子林,其师门弟子以年龄长幼依次排坐,并不因子产位至宰相之尊而加置上坐,却让他依次坐在门旁。《说苑·反质》记讼师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只要学生缴学费,便教以雄辩之术。应该说私学并非孔子一人首创,但他确是把私学推向新境界的最杰出代表。

孔子一生除极短暂时间内从政之外,绝大多数时间从事教育,整理文化典籍,是最负盛名的私学大师。他广开私学之门,“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他创办的私学规模最大、最正规,成就远远超过他的先人和侪辈。

在壶丘子林、邓析时,私学已出现收徒不论出身门第,学习缴费的现象,至孔子办学时,又第一次公然宣称“有教无类”,无论出身、性格、趣向如何,凡“自行束惰以上”者,都可前来受教。孔门弟子中,贵族、富商、平民、贱人无所不有,甚至“暴者”、“大盗”、“刑戮死辱”之人,只要虔诚求教,都未尝不诲。孔门弟子不仅不受出身贵贱的限制,同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其门人有许多就来自诸夏以外的蛮夷之邦,而孔子本人也多次发愿到东夷施行礼义教化。孔子“有教无类”的主张,体现了中国古代从未有过的普及教育观念,对中国2000多年的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孔子一生培养了一批掌握经术及治国本领的统治人才或教师。他的学生在其生前就积极参预了齐、鲁、宋、卫诸国邦邑的治理和政务,并有相当的政绩。在孔子死后,弟子七十二贤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门徒遍及卫、陈、楚、魏、齐、鲁诸国,使儒学传习辗转,影响扩及夷夏诸邦。

至战国时期,随着社会局势的巨变和民间学术文化的发展,又有许多哲人、学者投入到教育行列之中,专以一家之言立教。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有墨子、孟子、荀子等人。墨子继孔子之后,成为第二显赫的私学大师。《吕氏春秋·当染》记孔墨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不可胜数”,故后世冠之以“孔墨显学”的美称。墨子门人百八十人,学门师长称“巨子”,师生情义深重,凡师门驱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在墨子之后,规模较大的私学大多集中在齐鲁燕赵一带。如孟子门徒数百人,于威宣之际游学于齐国稷下;弟子多达3000人的淳于髡、学黄老道德之术有门人过百人的田骈,以及荀子、邹衍、邹爽、慎到、环渊、接子、邹忌均以所学称著于世,率徒游学齐鲁赵卫魏诸国,或称“稷下先生”,或“尽地力之教”,或为“帝王之师”,“谈天、雕龙、炙毂过,辩坚白同异,行礼义之化”,各著书言治乱之世,以所学传习天下,私学门户纷呈,而又不拘于私见,与百家争鸣的学术文化繁荣局面珠联璧合,相映生辉。

私学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体系,基本脱离了国家政府部门独立出来,在很大程度上打破“政教合一”的传统,完成了学校教育独立化的历史进程,标志着中国古代出现了完整意义上的学校教育类型。

总括而论,春秋战国时期的私学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自由讲学,各具特色。私学的创立者多为当世声望高卓的学术犬师,教学内容、方法、原则均由自己拟定、创新,教育观点凡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能成一家之言,便可立为师门。《汉书·艺文志》记儒家“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道家讲求“清虚自守”,“君人南面之术”。阴阳家讲求天文历象;墨家贵俭、兼爱、尚同、非命,并重视应用科学技契数五教图术的传授;而法家则以刑名之术,驯化学人。凡此种种,足见私学之一斑。

为诸家学派的基地。春秋战国时期较为著名的思想家,大都是聚徒讲学的教育大师,各私学大师均以己学为讲学的主要内容。《吕氏春秋·劝学》谓“师之教也,不争轻重尊卑富贵,而争于道”。所言即是指此。私学成为诸家学派宣扬自己的主张、“辩其谈说”的论坛和基地。一般来说,某家学派的理论越具特色,社会声望越大,吸引的生徒也就越多,生徒越多,也就越能扩大该学派的影响。思想家与教育家合二为一,是这时期私学的主要特征之一。各大私学与各派学术思想的相互交融,将先秦“百家争鸣”的学术局面推到了鼎盛阶段,而“百家争鸣”的学术论辩又大大提高了私学的教育水平。

是参议时政的论坛。私学大师们恪守自己的政治信条,描绘“治国安邦”的理想蓝图。他们往往站在时代的前列,清议时弊,品评君主,设计未来。他们常常携其弟子不辞劳苦地周游列国,不厌其烦地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诸如孔、墨、孟、荀等私学大师终身均以匡正时弊为念,这反映了当时的教育为社会政治服务的特点。

以教士、养士为职能。春秋战国是一个需要智能,并产生智能的时代。在剧烈的社会变动中,大小统治者都迫切感到用贤和得人的重要,《管子·霸言》总结这一形势:“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各国争士、养士蔚然成风。所谓“养士”,“不在所与居,在所与谋也”,即招纳、供养士,以士为师友,让其发挥智囊的作用。率先用士养士的是齐桓公,他用管仲为相,养游士80人,由于他善于养贤使能,便第一个登上了霸主的宝座。士在社会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致使“入楚楚重,出齐齐轻”,“得士者昌,失士者亡”。战国中期,一些封君为自立门户,也不惜重金延揽天下名士。“养士”的盛行刺激了私学的扩展。许多平民把读书做士,视为跻身仕途的捷径,纷然投师从教。私学与“养士”形成了相互依托,相辅而行之势,甚至有时两者又合二为一,战国时期荀子就曾带徒依附于春申君门下,公孙龙带弟子充当平原君的宾客。这在当时均是依养士之门而立教的显例。

游学列国,进行学术传播和交流。私学有一特殊的活动——游学,这也是私学突出的特点。私学大师多率其众徒游学于列国,“上说下教”,以扩大其政治影响和学术影响。孔子曾率弟子周游8个诸侯国。孟子也是前呼后拥“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出齐入梁,游学列国。荀子本人是赵国人,多次率徒游学于齐、楚、赵之间。其他私学大师也多如此。游学活动的展开,活跃了学术空气,扩大了学术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术交流,拓宽了弟子们的视野。

总之,私学的产生,是对中国古代传统文化教育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带来了春秋战国文化的繁荣,对百家争鸣的出现,对历代私学的发展以及官学的改造,都有着深远影响。

稷下学宫

稷下学宫的缘起

战国中叶,齐国创设的稷下学宫,为当时惟一的新型官办高等学府。它的涎生,使当时中国文化教育的中心转至齐国。稷下遂成为各种学派荟萃的园地,百家争鸣的场所,开创了先秦文化教育的新局面。

稷下学宫初建于田齐桓公当政时(前375~前357),与古希腊柏拉图创设雅典学院的年代大致相当。因学宫设于齐国都城临淄(今山东淄博市淄川区)的稷门(城西门)处,而称作“稷下之学”或“稷下学宫”。经齐威王、宣王二世,稷下学宫达到了鼎盛。到田齐王建当政时(前264~前221),齐田局势岌岌可危,稷下学宫也江河日下。至公元前221年,齐为秦所灭,这所高等学府便随之消失。它前后历经桓公、威王、宣王、渭王、襄王、王建六代,凡140年左右。

稷下学宫是由齐国养士逐渐演化、升华而成的产物。春秋战国时期,在列国争相养士的热潮中,齐国养士最早最多,齐桓公时便因养游士而称霸。除公室养士之外,私门养士之风也十分盛行。齐国孟尝君田文养“食客数千人”,以此培植个人势力,与公室争斗。列国公室私门竞相养士,大大有助于人才的吸收和培养,而且为从事文化教育事业的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和闲暇。这也成为稷下学宫产生的历史条件。操办学宫的历届田齐王都继承了先王的遗旨,给稷下先生以很高的政治地位和优厚的生活待遇,并且一如既往。齐国像当年养士那样,根据学者的水平和名望,将其分作若干等级。甚至稷下先生的学生的待遇也由老师的地位而定,徒随师贵。当年孟子要离齐它去时,宣王曾以“养弟子以万钟”作为挽留的条件。给先生万钟,用作养其弟子之资,可见稷下学宫既养师亦养其徒,兼养士与育士于一身,这是稷下学宫脱胎于养士之风的显证。稷下学宫的构成及其特征

稷下学宫不同于西周时官府之学,也不同于秦汉以降的太学、国子监等官学,它集收徒讲学、研究学术、参议国政于一身,是一个特殊的教育机构,也是中国古代官学的一个重要设置,具有鲜明的特色:

有教无类,择优聘师。稷下学宫在招收学生方面,借鉴了当时私学中“有教无类”的办学方针,取缔了以往奴隶主贵族享有的教育特权,所招学生不问门第出身,用度由国家供给,学生最多时达“数百千人”。在选择教师方面,不分贵践,择优聘用,统称“稷下先生”。如出身家奴、身为赘婿的淳于髡就被推为稷下先生。凡来稷下的学者大师,齐王都要亲自召见,通过问对,察其学术水平,并据社会声望的高低,带徒多少,授予不同的头衔。最高的列为“上卿”或“客卿”,次等的列为“上大夫”和“大夫”,也有的被尊称“博士”。稷下先生受到充分的尊崇,致使天下著名学者纷至沓来,络绎不绝。孟子曾两次游学于稷下学宫,荀子也频繁出入此地。孟、荀均被列为客卿,号称“稷下之冠”的淳于髡拜为上卿。此外,被列为上大夫和大夫的比比皆是,齐宣王时“邹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当时稷下先生“千有余人”,凡列为大夫者,皆“为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尊宠之”。这种尊师重教的措施,招揽了各国名士携其弟子前来讲学,致使稷下学宫人才济济,成为一所“跨国”性的高等学府。

稷下学宫采用了民主管理体制,学宫中主持教学、掌管重大学术活动的为“祭酒”,均为学问渊博、德高望重的学界泰斗。如荀子“三为祭酒”,并有“最为老师”的美称,即年龄最大,学术水平最高。“祭酒”的称谓便由此而流传后世,成为秦汉以后全国最高学府——太学或国子监的负责人。

兼官学与私学于一身,容育士与养士于一体。稷下学宫是由田齐创办的官学,但其基本细胞却又是私学。前往讲学的学者,大都办有私学,带其弟子同入稷下。淳于髡“弟子三千”;孟子“从者数百人”;田骈有徒百人;宋研、尹文“率其群徒,辩其谈说”。这些大师的从游弟子多者数千百人,少者也有几十或数人。弟子来稷下学宫仍从其师受教,这样便形成了官学中有私学的局面,私学成为官学中的个体。稷下学宫成为官方主持之下,私学云集的一种官资私办的联合体。实际上稷下学宫是由春秋私学向汉代官学过渡的一种中间形态。

教学与咨询相结合。稷下学宫人材济济,荟萃了儒、道、法、阴阳、名等各家各派有谋略的知识分子,自然形成了一个“不治而议论”的咨询群体。战国时期,群雄角逐,战争频仍,呈现“诸侯放恣,处士横议”的景象。正是在这种局势下,稷下先生们纷然为社稷安危出谋划策。稷下先生虽有上卿、客卿、大夫之别的封位,但这仅标明荣誉、待遇的高低,他们没有加入实际的官僚行列,不负责具体政务,“不任职而论国事”,发挥着“智囊团”的作用。他们议论时政的利弊,并提出自己的主张,所谓“各著书言治乱之事,以干世民”。“议执政之善否”,或“咸作书刺世”。这承袭了春秋时期郑国“乡校”清议政治的风尚。

稷下先生即为国学老师,也为谋士。他们在带徒授课的同时又充当着国君的顾问。博学强记的淳于髡喻谏齐威王之举,至今仍然传作美谈。正是有淳于髡等稷下先生的晋谏,齐威王励精图治,复兴霸业,重用邹忌、田忌、孙膑等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改革军政,增强了国力。稷下先生们不仅在齐国谏威王、说宣王、劝滑王,而且率徒游学,穿梭于各国之间“上说下教”,各抒己见,陈清利害。从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脉络追溯其渊源,稷下学宫这种教学兼咨询政治的形式,是历史上由政教合一向政教分离转变,由养士演变、升华为育士学堂过程的中间形式。

教学自由与严格学规相结合。稷下先生可自由招生,来去自由,“合则留,不合则去。”学生进校后,也有择师的自由,听课的自由,不限于仅听一个老师的课,也不拘于从一而终地追随某个先生,出现了学无常师的状况,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各种学说,扩大视野。这便呈现出教与学双向选择的自由。此外,在稷下学宫,还常有“游学”活动,即稷下先生携其学生周游列国,进行讲学或交流学术,对于扩大该学说的影响,活跃学生的思想起了积极作用。它充分体现了稷下学宫教学自由的精神。但是在自由讲学的同时,还有一套对学生严格管理的规则,《管子·弟子职》篇据郭沫若考定是稷下学宫的学生守则。这个守则从学生日常起居的衣着服饰,从课内听讲到课外复习,从尊敬师长到品行修养,面面俱到。可以窥见昔日稷下学宫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的风纪。教学自由与严格学规的结合,使得学校呈现出既严肃、又活泼,既紧张、又自如的有张有弛的教学秩序。

兼容并包及百家争鸣的办学方针。稷下学宫的教学组织者、领导者,是由众人推举的学界名流。国君不直接干预教学与学术研究,形成了权力与学术相对分离的格局,为学术向深度、广度方面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也为百家争鸣创造了环境。自稷下学宫建立之后,桓公、威王、宣王等都礼贤下士,网罗众家,广招天下英才,广开言路,显示了当时国君的开明、豁达大度。它向各国有识之士敞开大门,为其提供优厚的物质条件和学术环境,不囿于一家一派之言,容纳“百家之学”;不分国籍、不论出身门第,延揽天下学界精英,使稷下学宫声望日隆,教学和学术水平也日益提高,成为战国时期的文化教育中心,并成为百家争鸣的论坛和文化沙龙。

见于史书的稷下先生中有:儒家的孟子(邹人)、荀子(赵人)、徐劫和其徒鲁仲连(齐人);道家的宋研(宋人)、尹文(齐人)、环渊(楚人)、接予(齐人)、季真(齐人)、彭蒙(齐人)、慎到(赵人)、田骈(齐人)、慎、田二人后由道家转向为法家;阴阳家有邹衍(齐人)、邹爽(齐人);法家学派有邹忌(齐人);名家有鬼说(宋人)、田巴;还有“学无所主”的淳于髡(齐人)。按国籍分,以齐人最多;按学派分则以道家学者最盛。稷下道家又分作三派:宋研、尹文派;彭蒙、田骈、慎到派及整理老子遗说成《老子》的环渊派。后以宋、尹为代表的道家学派发展为黄老学派。此外,法家在稷下学宫中也有举足轻重的位置,被认为是稷下之作的《管子》记录了大量法家思想,是法家在稷下学宫中实力雄厚的佐证。

稷下学宫除正常教学外,还有定时举行的由各学派参加的学术研讨会——“期会”,刘向《别录》中说:“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也。”各家学派济济一堂,有的讲“阴阳之术”,有的“序君臣父子之礼”,还有的讲“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等。各家学者持之有故,畅所欲言。通过“期会”,使诸学派得以交流,打破了封闭式的门户之见,拆除了学派间的森严壁垒,出现了学术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盛况。在“期会”上,师与师、师与生之间可以展开驳难,充分显示了学术民主的气氛。争鸣的结果,使各派势力消长出现了起伏不定的现象,诸家通过互相批评攻伐,又互相吸收,“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既相互驳难具有排他性,又相互借鉴具有趋同性,各派在“相生相灭,相反相成”的对立统一过程中,不断分化和交融,使稷下学宫后期,出现了两个综合各家思想的派系,即“黄老学派”和荀学。黄老学派“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该派是以老子学说为基调,又渗入了儒、墨、名、法等各家特色;荀学是以儒家为主体,集各家优点之大成。这两派均是百家之学融合的产物。

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独一无二的官办高等学府,是对旧官学改革的成果。它的创办为先秦教育史揭开了新的篇章,其规模之大、历时之长、特点之鲜明、成果之卓著,堪称中华文明史上的一大奇迹。它的官私合办的形式可谓中国教育史上一大创举。它的诞生,使从西周官学到汉代太学之间官办高等学府的缺阙脱节得以衔接。稷下先生多有作品传世,其中稷下学人的论著汇编《管子》,是中国文化宝库中的一块瑰宝,其《弟子职》,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较完备的学生守则,成为历世书院、官学制订学则、学规的蓝本。它首开中国历史上学校实行网罗众家、兼容并包、学术自由的先河。它创设的“期会”制,也成为后世书院“讲会”制的滥觞,对书院自由讲学、开放门户、切蹉论辩的教学形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稷下学宫的教学硕果累累,培养了大批治学、治术的人才。稷下学宫是精英文化的集结地,它容纳了那个时代的多科学术领域最高水平的文化积淀物和一些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的文化成果。

秦代文教政策

秦在统一六国之前,就有重视实利,轻视礼乐的传统。早在前6世纪初,辅佐秦穆公“东服强晋,西霸戎夷”的由余,就视诗书礼乐之教为祸乱之源。战国中期商鞅变法,奖励耕战,倡导刑名之学,直斥务学“以诗书为教”、“其国必削”。而“民不贵学”,反倒“国安不殆”。秦灭六国前夕,韩非著《五蠹》、《孤愤》、《说难》等十余万言,薄文学礼义之教,斥私学“乱上反世”,使“士有二心”,不利于统一政令,也深得秦王嬴政的赏识。

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既忌于士儒学古非今,惑乱黔首,不利于稳定政局;又鉴于先秦诸侯各国厚招游学,虚言乱实,致使社稷灭绝的教训,断然实行了取缔私学、焚书坑儒,以吏为师等政策与措施。同时,秦始皇恃强权立国,在实施文化教育政策方面,也薄仁寡义,“事皆决于法刻”,表现出极大的严酷性。

前213年,儒学博士淳于越借为秦始皇贺寿之机,鼓吹分封制,提倡“师古”,引发出一场有关私学是否应继续存在的争论。丞相李斯认为:私学是“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环境下的产物,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士当学习“法令辟禁”,而私学则以不合法度的内容竟相教人,各以其学妄议朝廷政令,私学不禁,则必然导致“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的恶果,从而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专制。因此,他力主取缔私学。他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赞同与批准。取缔私学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局面的结束。民间的学术传授被定为非法活动而加以禁止,对教育事业无疑是巨大的摧残。

民间藏书是私家从事学术研究和教育活动的前提,因此“焚书”便成为取缔私学的基本措施。前213年,秦始皇颁布“挟书律”,规定:“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次年,儒生卢生和侯生对秦始皇的为人行事指责一番后逃亡,儒生460余人被牵连告发,坑杀于咸阳。太子扶苏也因谏止此事,而被贬斥上郡。“坑儒”本是一次孤立事件,与“焚书”并没有直接联系,也不具有政策性意义,但恰好发生在焚书禁学之后,而且又是针对读书之人,因而人们将其与“焚书”联系在一起,客观上成为秦代文化专制政策的重要体现。实施这样严酷的政策,使绝大部分民间藏书毁于一炬,实为学术文化的一大浩劫。焚书、坑儒、禁学,激化了社会矛盾,促使大批的知识分子转化为秦政权的反对派,削弱了秦王朝的统治基础。《汉书·儒林传序》称:“陈涉起匹夫,驱适戌,以立号”,而鲁中缙绅先生竟不计其秦坑儒谷微贱,纷然往归委质为臣,原因就在于“秦禁其业而发愤于陈王”。当时有些学者也不顾禁令,私藏图书。如济南伏生藏《尚书》于壁中,直到西汉建国后,才将藏书掘出,并在齐鲁一带传习讲学,成为汉初专治《尚书》的一代宗师。当然,由于秦王朝国祚短暂,博士隶属于“九卿”之一的掌管礼仪祭礼的太常。汉初博士秩为四百石,宣帝时增为比六百石,官品相当于县令、县长,只不过是中下级官职。但博士在朝廷中很受尊崇,其地位优于其他同级甚至级别更高的官员。《汉宫仪》记载冠冕之制,博士与卿、大夫、尚书及二千石级高官享有同等待遇。朝贺时博士“位次中郎官”(秩为比二千石),在朝廷中占有正式的一席位置,非一般属官可比。博士可直接与皇帝对答,并常被皇帝派遣赴各地巡视吏治民情,无人敢于怠慢。博士升迁之途也是很优越的:“高为尚书,次为刺史,其不通政事,以久次补诸侯太傅。”丞相也多有博士出身者,这是汉代尊师传统所致。由于有如此高的政治地位,博士选拔条件也相当高,或是已具名望由朝廷直接征召,或是由了解其人的官员荐举,总之需兼顾德行、学识、才干、身世等方面的条件,还有限年50岁以上的惯例,如此严格的标准是与博士作为官方学术权威代表的地位相符合的。

太学

“太学”之名,早已出现于儒家经籍所描述的西周教育制度中。汉代太学的建立,以前124年汉武帝置博士弟子员为标志。博士即太学教师,博士弟子即太学生。最初博士弟子只有50人,各自随师专经学习。以后弟子名额成倍增加。汉成帝时效仿孔子弟子三千之制,也将博士弟子定员为3000人。东汉太学生人数继续增加,最多时达3万余人。太学有博士舍、内外讲堂、学生住宅区,还有商业区印治安管理机构,堪称当时全世界规模空前的高等学府。东汉大多数皇帝均曾亲临太学视学,召集师生讲论经术,观看太学的礼仪活动,并赏赐师生以资勉动。皇帝视学的传统为历代王朝所继承。

太学生的来源最初有两种:一是由太常直接挑选“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二是门地方举荐“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其对象为民间子弟。西汉末年以后才要求官僚贵族子弟入太学受业,但这些人自幼养尊处优,又以通过特权赋予的“荫子”途径作官,对入学学习多缺乏热情。而民间子弟入太学,既可以免除徭役赋税,而且还能以此作为进身之阶,学习的积极性很高。太学虽不收学费,但生活费用仍需自理,一些家境贫寒的学生,不得不靠劳动谋生来维持学业。例如翟方进靠母亲随其赴京,编织草鞋提供生活费用;倪宽承担给同学作饭的事务,自己也得以果肠;匡衡、桓荣等人则在课余时间受人雇佣,靠打工维持生计。

太学学生多而教师少,不可能逐一照顾周全,除定期指导、讲授和举行集会活动外,平时主要由学生自修、自习。太学没有限定的学习期限,学业完成的标志就是被选拔作官。因此太学的主要管理措施就是考试。最初是每年考试一次,通一经以上者即可作官。后因学生人数猛增而官位有限,考试改为甲乙丙三科:“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在限定的录用名额内择优选拔。东汉时改为两年考试一次,要求通二经以上,按名次高低补充官员缺额。未考中者可留校继续进修,以待下次再报考。由于补官越来越难,滞留太学的人也越来越多。“结童入学,白首空归”者不乏其人。为安抚久困太学者的怨愤情绪,朝廷数次为60岁以上的太学生举行特别考试,凡合格者即赏给一个官衔,以此来诱导士人毕生埋头于经籍的学习中,起到控制知识分子的作用。

地方官学

汉代最早兴办地方官学的,当推汉景帝时蜀郡太守文翁。文翁为改变蜀地文化落后于中原的状况,亲自挑选了10余名聪敏有材者,派到京城,有的随博士学习,有的学习法律。他节省府库开支,购买蜀中特产赠给博士以表酬谢。几年后这些人学成归蜀,文翁均予以重用。他又在成都建起学舍,招收下属各县的子弟入学,免除他们的徭役,弟子学成后,从中择优选拔录用。文翁平时巡视各县时,让高材弟子随行,代为传达教令,以此给弟子增添荣耀。于是各地吏民争先恐后遣子求学,甚至不惜出重金谋取弟子资格,蜀地劝学重教的风俗从此形成。汉武帝即位后,推广文翁兴学的作法,“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西汉末王莽执政时,于3年按地方行政系统设置学校。郡国一级设“学”,县、道、邑、侯国一级设“校”,各配备经师2人。乡一级设“庠”,乡以下的基层单位“聚”一级设“序”,各配备《孝经》师1人。东汉前期地方教育相当发达,班固《两都赋》中赞颂“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正是当时地方学校昌盛的写照。

汉代地方官学的教师是郡国文学掾史。文学官多由学者名流担任,除作为郡国长官的学术顾问外,在有地方官学之处,也从事教授诸生的活动。汉代碑刻文学中有许多关于地方官学的记载。例如《蜀学师宗恩等题名碑》文中,除列有文学掾外,还有《易》掾2人、《尚书》掾3人、《诗》掾1人、《礼》掾2人、《春秋》掾1人、文学孝掾(疑即掾《孝经》掾)1人,有专经教师从事教学的分工,已与太学相似,当然只是在文教事业发达的地区才能达到这种规模。地方官学的主要任务是作为本地从事礼教活动的中心场所。如韩延寿在颍川(今河南禹县)“修治学宫,春秋乡射,陈钟鼓管弦,盛开降揖让”。李忠在丹阳(今安徽宣城)“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射,选用明经”。卫飒在桂阳(今湖南彬县)“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都是以地方官学的礼教典范来推动社会风尚的转变,培养学术人才仅为其次。汉代地方官学师资的学术水平一般偏低,且兴衰无常,与中央官学没有衔接措施,朝廷对地方官学也没有考试升迁的专门措施,因此各地有志于求学上进的人,均力争赴京城太学去学习深造,或投拜于有学术造诣的私家大师门下。

秦汉私学

民间的私家学术活动在秦汉之际业已恢复。楚汉相争时,刘邦举兵围鲁,“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为绝”。汉代吸取秦王朝覆灭的教训,意识到不能对私学采取摧残和取缔措施;只要善于引导,民间学术活动还可以起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教化和培养人才的作用。既然太学名额有限,地方官学又一时难以普及,由人们自行求学和施教,补充官方教育的不足,是两全其美的事。因此汉代统治者对私学采取开放政策,允许私人收徒讲学,对教学内容一般也不加限制,诸子百家及各类知识技能均可传授。独尊儒术后,政府则鼓励民间的经学教育活动,凡学者有所成者,均有可能通过选士的途径得以录用。杨仁为什邡(今属四川)县令时,鼓励子弟求学,凡通经术者,均录用到县署,或举荐到朝廷,于是境内出现了许多民众自办的义学。私学经师在学术研究和传授活动中声望卓著者,可被任命为博士而执教太学,或被地方当局聘为本地官学教师,而博士及其他有学术造诣的官员,也多有私下兼收弟子门生者,官方教育与民间教育相互沟通,这正是汉代经学教育昌盛的体现。儒学经学的私家传授

这是汉代民间教育活动的主体。西汉时经学尚处于恢复兴起阶段,因客观条件的局限,特别是博士官学一时居绝对优势,故私学的规模不大。至东汉时,各经学学派繁衍滋盛,不仅博士之学发生分化,“在野”的今古文经学也不断发展。各派经师为了扩大学术影响,争取政治上的地位,都要在私家传授上下功夫。造纸术的广泛应用使书籍数量剧增,洛阳等大城市已有了出售书籍的市场,这样就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学习条件。东汉私学数量和规模都有极大发展,一名经师常有数百乃至数千弟子,张兴有弟子万人,蔡玄的门徒达16000多人。这些私学的规模不逊色于太学,而太学仅有1所,私学则遍布各地,可见私学承担着当时经学传授的大部分任务。

私学一般只有1名经师,而弟子成千上万,在当时的条件下显然不可能遍教每一学生。不过私学弟子有“著录”与“及门”之分,在弟子名册上有相当一部分是只挂名而不亲身前来受教的,即所谓“著录弟子”。这些人或是在家自学经师的著述,或是根本不学,仅谋取一个师生关系的名义而已,因这种师生关系在当时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除去“著录弟子”外,东汉私学中及门求学的弟子也常有数百上千人,靠经师一个人仍难以遍教。从董仲舒开始,汉代私学多实施“次相授受”的教学法,即由经师先把学业传授给少数高足弟子,再由这些高足弟子分别传授给其他弟子,逐次相传,即可应付所有弟子的求学需要。以东汉经师马融为例,他有门徒400人,其中能得到他亲自教诲的仅50余人,其余的人则靠间接授受。郑玄在马融门下,最初竟3年未能得见其师一面。后因马融考论图纬遇到困难,有人推荐郑玄善算,于是叫他前来帮助计算,郑玄才有机会向马融当面请教。不过有的经师也采用总集诸生进行讲授的方式,称为“大都授”。汉成帝时宿儒胡常采用这种方式,翟方进派自己的弟子门生前去听讲,可见“大都授”不限于自家私学,社会上一切有兴趣的学者都可以参加。私学由学者自办于民间,有较大程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私学教学内容比较多样化,那些不被列入官方正宗学说的古文经学,就是在私学中得到传授和研究的,并以此获得广泛的社会影响。私学的学术色彩比较浓厚,师生多抱潜心治学的态度。垣荣遇两汉之际天下大乱,携经书与弟子隐居山谷,虽常遇饥困讲论不辍。孙期牧猎于大泽中,以奉养老母,远道来求学者手执经籍,追随他求教。孙林、刘固、孔庙杏坛段著等人仰慕经师张霸的博学,索性在其师宅舍附近购置房屋住下来,以便就学。私学的教学比较富于生气,学生可以自由择师,班固、郑玄等人甚至“学无常师”博取所长。教师也可以自由讲学,因此许多私学出身的学者,其经学造诣并不是逊色于博士。例如戴凭公开向光武帝声称“博士经说皆不如臣”,光武帝让诸儒及群臣中能说经者与他辩论,竟无人能驳倒他。查《后汉书》中所载各类经学著述共百余种,90%以上是由非博士的私家经师所编纂的,由此可见私家传授对经学发展的巨大贡献。其他学术的私家传授

除经学的私家传授外,其他学术及技艺也有私家传授,而这些教学内容是当时官方教育所没有的。

道家学说在独尊儒术后仍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也屡有私家传习的记载。汉成帝时严遵卜筮于成都,每日挣得百钱、足以谋生后便停业传授《老子》,著有《老子指归》十余万言,学术上颇有地位。安丘先生也是当时著名的道家学者,王莽堂弟王慑和东汉初名将耿彝之父耿况都曾跟随他学习《老子》。桓帝时杨厚辞官归家,修黄老之学,教授门生,著录者3000余人。这些人本多为儒生,他们传习《老子》,或者出于涉猎博学的兴趣,或是在政局动荡下作为“修身自保”的手段。东汉后期道教创立,《老子》成为宗教教义——《道德真经》,传授范围更广。张陵(道教徒后称为张道陵)在川汉一带创“五斗米道”,成为后来道教正统——天师道的本源。至其孙张鲁,三代传教,以《老子》教化民众。早期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也与儒生有关。鱼豢《魏略》记载前2年博士弟子景庐接受大月氏使者伊存口授《浮屑经》。佛教和道教后来形成以寺观为场所的宗教教育,仍属民间教育的一部分。

各类专门知识技能的传授在汉代均有开展。刑律有私家传习,如郭躬继承父业,传习《小杜律》,教授门徒常有数百人之多。据《晋书·刑法志》记载,东汉时有关刑法的章句之学已有10余家,共数十万言,可见刑律的传授相当广泛。天文、历法是古代最重要的自然学科,传习者不断。《史记·日者列传》记载,汉初隐士司马季主与弟子讨论“天地之道、日月之运”,并有总括性讲论数千言,颇有条理。汉代张苍首治律历,一时研究律历者均以张苍之说为本。后有焦延寿的“六十律”历法,刘歆的“三统历”,均广为传习。东汉末年刘洪等考校王汉所上《月食注》的师法,可见律历已久有师传关系。汉代医学相当发达,医师行医同时也收徒传授。例如华佗有弟子吴普、樊阿等,他给吴普讲论运动能防治疾病的道理,并传给体操“五禽戏”,传给樊阿“漆叶青毡散”等方剂。汉代各种技艺、方术,如灾异、图谶、风角、卜占、推步、相术、武技等,也多有自己的私家传授,其中虽有不少荒诞、迷信的内容,但也并非全是无稽之谈。当时有“富为上,贵次之;既贵,各各学一伎,能立其身”的传语,古代的科学技术正是依靠这种私家传授才得以延续和发展的。

蒙学

蒙学特指儿童早期的启蒙学习。《易经·蒙卦·彖辞》:“蒙以养正,圣功也。”后人遂将儿童早期教育称为蒙养教育。儒经中记载西周学制有大学和小学之分。秦汉以后,官员多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其子弟可在家庭中完成启蒙教育,而民间的启蒙教育,政府不需要也没有能力全部包下来,因此除个别宫廷贵族小学外,没有官方的小学,启蒙教育均在民间进行。

蒙学汉代有条件实施启蒙教育的,大部分是在家中由长辈或聘请的教师施教,此外民间也办有一些蒙学程度的私学。例如光武帝刘秀9岁时,曾随其叔父在萧县(今属安徽),入小学学习。王充8岁时进“书馆”读书。这类蒙学多为乡里宿儒为谋生而开设,学童人数少则数人、多则百余人不等。教师水平较低,教学方式呆板,用体罚惩治儿童是常见的事。如王充在《论衡·自纪篇》中追忆自己8岁入书馆学习,周围的同学或因犯有过失、或因字写得难看而遭到责打,只有他因表现一贯好而从未被体罚过。

蒙学阶段的学习内容,首先是识字和习字,有专门的字节以供教学。儿童认识一定数量的字后,便进入读书阶段,一般均要读《孝经》,各地设有专门的《孝经》师。《论语》也是初学者普遍学习的教材,进一步学习《诗经》、《尚书》的也为数不少。蒙学除习字读书外,还兼习算术。据《汉书·律历志》,算术是小学的学习内容。另外,蒙学还重视品德陶冶,特别是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蒙养教材启蒙教学的途径各有不同,而识字和习字教材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自古就有各种字书的编纂。据《汉书·艺文志》记载,西周时有教学童用的书——《史籀篇》。秦代李斯作《仓颉》、赵高作《爰历》、胡毋敬作《博学》。汉初乡里的教书先生将三书合在一起,编成《仓颉篇》,断60字为一章,共55章。因该书重复字多,成帝时李尚取其中的正字作《元尚篇》,平帝时扬雄又删去《仓颉篇》中的重复字,并另补充一批有用的字,续成《训纂篇》89章,东汉班固再续13章,共102章,作到无重复字,已将当时“六经”及各种典籍中所出现的字基本上包括在内。可见汉代学者在精心编纂字书方面是下了不少功夫的。上述字书早已佚失,从现存《苍颉篇》残片看,编排体例是四字一句,有韵,用汉代通行的隶书书写。汉代字书流传至今的是元帝时史游所作的《急就篇》。该书以七言韵句为主,间以三言、四言句,按文字含义的类别组句,包括日常生活各个方面和有关自然、社会方面的基本知识,而且能尽量减少重复字的出现,具有简练、易记和实用的特点,所以自汉至唐,一直是广泛使用的识字教材。

魏晋官学

魏晋官学因时局动荡而变化多端,官学的学制设置,也纷呈百态,难以划一;五胡诸国,南北六朝,自行其是,因势造置,学制方面也无一定成规。但就总体而论,同两汉相比,魏晋南北朝官学的学制设置与变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逐步形成并确立了中央官学的双轨体制。两汉中央官学就其正宗而言,惟有太学一家,太学生员混杂,既有公卿子弟,又有庶士布衣,并非专门的贵胄学校,也不是专门的庶民学校。曹魏在洛阳东汉太学旧址重建太学,大体因袭汉制,也未区分士庶。其后,由于门阀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强化,门阀士族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均占有独特的地位,而且世家子弟大多拥有世传家学,文化起点较高,不愿与太学中的庶族子弟同流,并要求在现行的官学体制中扩大其文化优势,将

门阀家学

的专利进一步扩充为官学体制中的专利。而现存的太学不能满足这种需求:“博士率皆粗棘,无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无能习学;冬来春去,岁岁如是”。以致台阁考试降低标准,只问字指、点注、墨法之类的常识,“百人同试”,竟是“度者未十”。由此,太学“博士选轻,诸生避役,高门子弟,耻与其伦”。西晋依汉魏旧制恢复太学,仍未改变太学旧弊,学生品类杂猥,学校有名无实。在此条件下,西晋于咸宁四年(278)在太学之外另设国子学,继于元康三年(293)设立国子学官品,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僚子弟,方有资格入国子学读书。从此太学与国子学泾渭两存,国子学为贵胄学校,太学则专收六品以下庶族地主官僚及平民子弟,这种区分士庶贵贱等级的学校制度从此在形式上正式确立,并一直延续了一千多年之久,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教育形态之一。

但是,魏晋南北朝士庶双轨的学校体制建立之后,其发展并不稳定。这一点,与门阀势力的消长有直接的关系。同时,自永嘉之乱以降,中原丧乱弘多,衣冠道尽,南渡以后,虽肇基江左,亟欲劝学,但衣冠士族,不遑立命,且牒谱散乱,士庶难辨。孝武帝太元元年(376),尚书谢石曾表请“复兴国学,以训胄子”;朝廷也明令只限于公卿二千石子弟为国子生,并再三强调:“若非束惰之流,礼教所不及,而欲阶缘免役者,不得为生”。但国学复设之后,仍是“品课无章”,“学建弥年而功无可名,惮业避役,就存者无几,或假括亲疾,真伪难知,声实混乱。”国子祭酒殷茂曾要求恢复元康旧制,只许冠族华胄比列皇储,及“清官子侄”入学为生,彻底改变国子学中“混杂兰艾”的局面。其议虽蒙褒纳,而不得施行。说明东晋时期,经过多年的战乱,门阀士族势力遭到很大削弱,江左苟安之时,也未完全恢复,竟不能有效地控制国子学这样一小块专有的领地,以致庶族布衣竟不顾禁例,争跻于其间,高门大族虽讥讽国学“混杂兰艾”,并自恃清高,“耻与其列”,却又无能改变这种士庶争夺官学位置的现状。晋宋以降,高门大族门户渐成,自可安流平进,世袭显职,居常以文雅自逸,以风流相尚,虽位高名重,而不虑时务,渐失权要;寒人布衣则希荣心切,勤力奉职,因而多被人主倚重,权势益重。随着庶族地主势力的增强,其在教育领域,也多染指冠族华胄的世袭领地——国子学。

宋齐之间,国子学也兴废无常,劝课不广,其教学成果远在一般学校之下。至梁武帝天监兴学,开置五馆,已是不分士庶,广招生徒,而国子学虽然并存于世,其规模及影响竟远在五馆之下。

北朝官学最初未分双轨,北魏道武帝建都平城,先立太学而无国子学,至天兴二年(399)增设国子太学生员,其时贵庶混一,学制未分。明元帝在位时,将国子学改称中书学,另立教授博士,但学校设置仍未分立。至太武帝始光三年(426),方在平城以东别置太学,并征辟范阳卢玄、渤海高允等名士,拜为中书博士,兼掌太学、中书学之教。但此时北魏贵族大体是指鲜卑拓跋旧部及北边部落氏族贵族而言,尚未归化于魏晋以来传统的门阀政治范畴之内,至太和改制时期,鲜卑贵族才逐步门阀化,并确定了族姓等级制度。与此相适应,官学中双轨体制也逐趋完备;太和中正式改中书学为国子学,迁都洛阳后,诏立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小学;孝明帝神龟年间又诏定:国学“以三品以上及五品清官之子以上充生。”其后又于正光三年(522)初置国子生36人。从此,北魏官学适应门阀制度的需求,正式确立了士庶双轨的体制。但在孝明帝统治后期,北魏边镇将领拥兵起事,势力日增,中原衣冠又遭劫难,以致“文章咸荡,礼乐同弃,弦歌之音且绝,俎豆之容将尽”。从此,门阀大族多于战乱之中颠簸离散,北齐国子学竟惟有数十生徒,胄子以经术进仕者也不过一二人。士流与富豪之家多不从学。因此,从北魏孝明帝后期开始,士庶双轨的官学体制已是名存实亡,终至隋世,也未曾改观。

第二,郡国学校制度逐趋完备。由地方政府主办地方学校的传统,肇始于西汉武帝时的蜀郡太守文翁,其后地方学校普遍设立,西汉平帝元始三年初定其名分,但郡国学校制度并不完备。魏晋时期,地方官学虽有创置,仍无定制,多为州郡各自为政,而无统一程式。诸如:羊祜“出镇南夏,开设庠序”;杜预督镇荆州,“修立泮官”;等等。这些在地方开设学官的人士,均为朝廷重臣,且为门阀大族出身的著名学者,其办学举动在当世影响很大。但这些零散的地方官学,多为门阀士族子弟或部分官僚子弟举办,并不带有普及地方教育;广开教育门户的意义,如上述荆州办学,即明令招收“胄子”为生;庾亮办学,也明确规定:只收“束惰之流”——“参佐大将子弟”,及“吾家子弟”,不对一般庶人子弟开放。其后,东晋孝武帝太元元年(376),尚书谢石表请“班下州郡,普修乡校”,以便“大启群蒙,茂滋成德”。这个主张虽未实施,但却带有庶民教育的含义,同时也说明,广开地方学校教育的问题,已上升到政府施政决策的范围之内,而不仅仅局限于士族文化的范畴。

魏晋南北朝州郡学校制度的建立和完备,主要是在十六国时期的后赵和北朝元魏政权中完成的。南朝的宋、齐、梁、陈,虽有地方官学与中央官学并行于世,但没有形成常规。

羯人石勒于后赵建平四年(333)诏命郡国立学官,并规定:“每郡置博士祭酒二人,弟子百五十人,三考修成,显升台府。石勒之后,其侄子石季龙在位期间,又诏令郡国立五经博士。上述后赵地方兴学之诏的实施情况如何,史料无证,但就此诏文的内容来看,已大体规定了郡国学校的规模、数量、以及教师、学生的限额,并制定了地方学校学生考核、录用的原则;故此诏文内容虽少,却是汉代以来有关郡国学校制度的较完备的政令之一。

郡国学制的完备化,是在北魏逐步完成的。北魏在439年吞灭北凉之后,基本统一了北方,随后加快了鲜卑族汉化的进程,并重视恢复和发展中央及地方学校教育,以此作为汉化政策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466年(天安元年),北魏献文帝诏谕汉族大臣高允:“自顷以来,庠不建,为日久矣。道肆陵迟,学业遂废;子衿之叹,复见于今。朕既纂统大业,八表宴宁,稽之旧典,俗置学官于郡国”。诏下之后,高允会同中书、秘书二省参议郡国学制,制定出中国古代第一个郡国学制模式,其内容包括:(1)学校的规模与设置,按诸郡的大小分级排列:大郡立博士2人,助教4人,学生100人;次郡立博士2人,助教2人,学生80人;中郡立博士1人,助教2人,学生60人;下郡立博士1人,助教1人,学生40人。(2)教师的录用标准:博士、助教选取“博关经典,民履忠清,堪为人师者”;博士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上,助教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上。除上述条件之外,若有“道业夙成,才任教授”,则“不拘年齿”。(3)学生的录取标准与次序:取“邵中清望,人行修谨,堪循名教者”;“先尽高门,次及中第”。

北魏天安学制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中国古代郡国学校教育制度的正式建立,从此,地方教育改变了先秦以来相对独立于官方之外的状态,开始在行政、设置及教学内容等方面逐步地增加了官方统一控制的比例,这也是封建专制文化建设日趋发展的必然后果。北魏以后,历朝地方官学体制的设置,虽在形式、内容等方面略有损益,但基本制式和性质大体不变。因此,北魏天安学制模式是中国封建社会地方官学的基本模式。

当然,天安学制本身带有浓厚的时代特色,这又是封建官学文化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独特表现。首先,同两汉惟有中央官学——太学定为常制的情况相比,北魏郡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正反映了魏晋南北朝地方封建势力的增强和中央集权的削弱,官学教育突破太学的单一模式,向统治中心之外的郡国地方伸展,也正说明了魏晋南北朝封建统治重心逐步分化与外移的过程。其次,天安学制也是门阀政治发展的产物。北魏统一北方之后,为了榜标正统,有效地控制广大汉族文化区域,借助并扶植北方汉族士族集团势力,天安学制的建立正反映了北方士族集团要求控制地方官学的愿望。这个学制规定教师必须是“世履忠清”,即强调了教师的家世必须出自清流;在选拔学生方面,也贯彻民优先录取高门大族子弟的原则。再次,天安学制强调儒家经典和恢复名教的地位,也反映了北方地区经历了十六国战乱之后,重建封建生活秩序、恢复儒家伦理观念的历史要求。这一要求,无疑也是推动社会文化建设的动力之一。同时,天安学制还有许多缺陷,这个学制没有规定郡国学校的经费来源、学校的行政管理、教师的职责及学校的考试制度和课程设置,这使得北魏郡国学校后继发展无力,难以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统一规范,因而流于形式;延至北齐,虽诸郡并立学校,但诸生皆为差逼充员,郡学沦为游惰之所,更无教学之实。

第三,学校种类和学科门类扩大。同两汉相比,魏晋南北朝官学的学校种类有所扩大,学科内容也更加丰富;这一点,与魏晋南北朝丰富活跃的社会文化现状有直接的关联。

就学校种类而言,由于突破了秦汉以来单一的太学模式,魏晋南北诸朝官学类型不断分化扩大。其数量也因势消长,决非两汉之常规所能囿限。这一情况同当时学术文化的活跃状态、不同社会阶层对文化教育的多方面需求,有直接的关系;同时,胡汉文化的融合、帝王的雅好、国家政策的调整及和平环境的产生,均成为推动官学改进的力量。两汉宫学除太学之外,惟有鸿都门学与四姓小侯学,而魏晋除太学之外,又设国子学、崇文观(魏青龙四年);西晋国子学的创立,标志着中央官学双轨制的形成,而崇文观则兼教学与研究为一体,扩大了学校的功能。五胡十六国中,后赵于太学之下,又设宣文、宣教、崇儒、崇训等小学19所,后秦除太学、国子学之外,又设逍遥院,专门从事佛经的研究与教学;同时,还在长安创建律学,召郡县散吏,教授有关刑狱方面的专门知识,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刑律学校。

宋文帝元嘉年间,设置玄学、史学、文学、儒学四馆;宋明帝时期又设总明观以统儒、道、文、史、阴阳五部学。刘宋官学类型的分化与扩大,正反映了当时社会文化与政治的现状;玄学馆的设置,反映了玄学、老庄学说与佛教文化的兴盛;文学馆的设置,则反映了魏晋以降文学艺术的高度发展和对文学艺术研究的高度重视;史学馆的设置,则反映了门阀士族集团对于“簿伐”、“谱牒”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促进了史学研究的深化与发达。总明观则兼容儒、道、文、史、阴阳诸单科学校,而成为综合性的研究学院,从而开创了中国古代综合大学与研究院合为一体的先例。南朝齐国国祚最短,但也广开武校,并置学士馆,其办学形式,也有独到之处。梁武帝在位期间,除于天监四年(505)置五馆教授五经之外,又于次年置集雅馆,以招远学;大同七年(541)又建士林馆,广纳学人。

北朝官学,多承汉魏遗风,兼采江左风情,而又自成一体。北魏官学除太学、国子学(又称中书学)之外,又开皇宗学(492)和四门学(495),皇宗学的建立,把皇室子弟的教育正式纳入到官学教育的体系之中,是对先秦以来宫廷保傅教育的重大改革;这一改革的成果,也说明对于皇室子弟进行汉文化教育,是太和改制期间的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四门小学的设置,虽然没有详细的史料说明其内容,但确实开创了中国古代四门学的先例,当是一种庶人教育的初级学校。同时,北魏伴随佛、道势力的消长,一度设置崇玄署,这虽然不属学校类型,但也内设仙人博士,专掌道教礼典与研究。此外,北魏还设有太史博士、律博士、礼官博士、太医博士、太卜、博士、方驿博士,这些博士虽不尽以教学为专职,但多于常职之外,兼负传授专业知识,培养专业人才的职责,这种现象是中国古代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官方形式,被隋唐以降历朝承袭。北周官学类型也有特色。明帝宇文毓在位时,没“麟趾学”,集公卿以下文学之才校刊经史,捃采群书,叙缀世谱,颇染江左风范;武帝天和二年(567)又为皇室贵胄子弟设路门学(又称露门学)和虎门学;值得注意的是:北周官学的设置,带有明显的复古倾向,并对魏晋以来的传统,给予大胆的否定。所以,史称北周官学“黜晋魏之制度,复姬旦之茂典”。以皇室子弟学校为例,即完全仿照《礼记·内则》建制:虎门学为天子路寝之门学,也即内学;路门学则为燕朝之外的路门之学,相当于西周的门塾之学,也即《内则》所谓的“外傅”之学。这种完全模仿西周旧典的学校建置,也是北周统治者标榜自我承运岐周正朔、服色、强化正统地位的政策内容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魏晋南北朝官学种类的分化与学科内容的扩大,具有混合一体的关系,即学校的设置与学科的设置,尚未分解成两个独立的,或相互包孕的概念;在这种意义上,一个新学科的建立,就意味着同一专科学校的出现。如:南朝宋的玄学馆、儒学馆、文学馆、史学馆,十六国中后秦的律学,便既是学校,又是学科。由此来看,魏晋南北朝同两汉相比,学科门类增加了律学、史学、文学、玄学、武学、阴阳学和医学。学校类型和学科门类的扩大,反映了魏晋南北朝学术文化事业多方面发展的成就,也体现了当时文化学术的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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