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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5 1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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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二十一世纪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文库()人格的培养

新版二十一世纪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文库()人格的培养试读:

内容提要

如果说性格是由各种性格特征结合而成的复杂结构,那么人格则是包含性格在内的复杂结构。每一个人都有比较系统、完整的关于自己以及对接触的人的行为、品行的看法,不论你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它实际上就是一种潜在的“人格理论”,这种理论帮助你随时随地解释和预测他人的行为并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究竟什么叫人格?明确阐明这一概念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有许多概念多与人的行为风格相联系,诸如气质、性格、个性等。因此,对人格概念的理解最好通过与之有关概念的相互对照、把握它们的相似性与区别而获得。

人格概述

人格概念

如果说性格是由各种性格特征结合而成的复杂结构,那么人格则是包含性格在内的复杂结构。每一个人都有比较系统、完整的关于自己以及对接触的人的行为、品行的看法,不论你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它实际上就是一种潜在的“人格理论”,这种理论帮助你随时随地解释和预测他人的行为并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究竟什么叫人格?明确阐明这一概念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有许多概念多与人的行为风格相联系,诸如气质、性格、个性等。因此,对人格概念的理解最好通过与之有关概念的相互对照、把握它们的相似性与区别而获得。

人格

人格一词的英文personality是从拉丁文persona演变来的。拉丁文的原意是面具。面具是用来在戏剧中表明人物身份和性格的,而这也就是人格最初的含义。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已使用“人格”的概念,并引申出较复杂的含义,包括:一个人的外在行为表现方式,他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个人品质的总和,声望和尊严。在现代英文词典里,仍然可以在“人格”(personality)这一词条下看到上述含义的影子。

心理学家们对人格的定义并不完全一致。阿尔波特(G.Allport)曾列举出50种不同的定义,足见人格概念中的分歧,同时还表明人格的复杂性。但众多定义有一个基本相似的看法,即认为人格是与人的行为风格或行为模式有关的概念。从以下各种定义可以看到这种共识:“人格是个体由遗传和环境决定的实际的和潜在的行为模式的总和”(艾森克,1955);“人格是一种倾向,可借以预测一个人在给定情境中的行为,它是与个体的外显的和内隐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卡特尔,1965);“人格的稳定的心理结构和过程,它组织人的经验,形成人的行为和对环境的反应”(拉扎勒斯,1979);“人格是个人心理特征的统一,决定(内隐,外显的)行为,同他人的行为有稳定的差异”(米歇尔,1980)。如果把诸多界说总结起来,可以这样概括:人格是心理特征的整合统一体,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组织,在不同时……空背景下影响人的外显和内隐行为模式的心理特性……人格标志一个人具有的独特性,并反映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交织。

这个定义反映了人格的复杂性与多维性,它包括:

1.整体性

人格标志一个人表现在行为模式中的心理特性的整合体,它是一种心理组织,构建成一个人内在的心理特征结构。它不能被直接观察,但却经常体现在人的行为之中,使个体表现出带有个人整体倾向的精神风貌。

2.稳定性

由许多个性特征组成的人格结构是相对稳定的,在行为中恒常地、一贯地予以表现。这种稳定性具有跨时空的性质,即通过个体人格,各种情境刺激在作用上获得等值,产生个体行为上广泛的一致性。但是这种稳定性是可变的、发展的而不是刻板的。这是因为:各种人格特征在某个人身上整合的程度(如稳定性)不同;一个人可能具有相反性质的特征,在不同情境中可反映它们不同的方面;暂时性地受情境的制约,表现出来的并非个人的稳定特性。

3.个体性

由于人格结构组合的多样性,构成了不同人之间的个体差异性。尽管不同人可以有某些相同的个别特征,但他们的整体人格不会是完全相同的。

4.动机性与适应性

人格“支撑”行为,它驱使人趋向或回避某种行动,寻找或躲开某些刺激,人格是构成人的内在驱动力的一个方面,它的动机性与内驱力或情绪不同,它似乎是“派生的”,情境刺激通过人格的“折射”引导行为,致使行为带有个体人格倾向的烙印,成为一定的行为模式。人格的这种驱动力反映着人格对人的生活活动具有适应性的品质。

5.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综合

人格蕴含着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文化价值两方面。人格是在个体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它在极大程度上受社会文化、教育教养内容和方式的塑造,然而它以个体的神经解剖生理特点为基础。

由于翻译上的原因和中文的习惯,人们也常用“人性”一词代替人格,它们在概念含义上是一样的。不过,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个性一词常常更强调个体的独特性。而对人格一词,日常又往往在贬意上使用,(如“某人人格太差”),这样的使用把人格完全归结为道德范畴,就违背了其科学含义。

人格概念注重人的独特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格心理学家们不关心普遍性规律。实际上,心理学家们相信:存在着一定的共同规律,它们可适用于所有人类个体;揭示人的共性与说明人之间的差异(即人的特殊性),以及通过揭示人的个别性来得到共同规律,同样重要。因此,人格心理学家肩负着双重任务:既要解释人的行为的共性,又要解释人之间的个体差异。前者是一般规律研究(nomothetic approach),后者是个体化研究(idiographicapproach)。实际上,二者是密切联系着的,共性从个性而来;个性中体现着共性。

需要说明的是,许多心理学家在概念上把人格规定为人惯常表现出的具有一贯性、稳定性的行为模式或心理特性。也就是说,人格具有跨时间、空间(情境)的一致性。由于这种一致性,我们才能识别出每一个人,把他同别人区别开来。这种在不同其他人之中寻求一致性的认识倾向,是人知觉恒常性的一种扩展形态,前者针对人,后者针对客观事物,但都是人的认识的一种特点:寻求规律,从而使世界看起来更有序、更容易预测,使我们的认识更为简捷、经济。然而,就像人们的知觉恒常性并不总是百分之百地可靠一样,我们关于人格一致性的看法,也会有其片面性,而并非总是可靠。

气质

气质(temperament)的概念和人格概念一样古老。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把行为风格同人的体液相联系,以此说明、预测行为。在以后的认识发展中,人们又把气质同其他体质因素如腺体、体格(体型)、血型等相联系。现代心理学的一种看法是:气质是由生理尤其是神经结构和机能决定的心理……活动的动力属性,表现为行为的能和时间方面的特点……如行为的强度、反应的速度、活动的持久性和稳定性等。比如,人们常说的“冲动”与“文静”、“敏感”与“迟钝”、“急性子”与“有耐性”等,都是描述的气质,都是指行为的动力与时间特点。

不难看出,气质和人格一样,是与行为模式相联系的一个概念。然而,由于气质被定义为较多、较明显地与人的体质因素相关,因此又与人格有一些区别:(1)气质更多同生理因素而不是环境因素相联系,因此较为固定而不易受外因左右;(2)既然同生理因素关系密切,从种系发展来看,气质更多同生物进化相联系,而人格则更多受社会文化历史背景的影响;(3)由于更多依赖于生理基础,从个体发展来看,气质出现得较早,而人格则是在个体生长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广义地说,气质是人格形成的基础,是人格发展的自然基础和内因,它使人格带有一定的气质色彩。是构成人格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人格中较多由生物性决定的方面,是人格的先天预置结构,它对环境的依赖性较小,不带有道德价值和社会评价的内涵。

人格的形成和发展

众所周知,一个人的思维能力是在他的一生中通过学习讨论和解决问题时所取得的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发展的。人格也是这样,它是个人参与各种社会交互活动,通过同别人的接触,把这些社会交互作用时取得的经验加以内化所形成的。下面我们对人格形成中的某些因素作一番简要的分析。

机体的状况

一个人的身高、体重和外貌以及后天造成一些缺陷等,对他的人格会产生某些影响。符合社会所赞许的体格标准的人往往具有较好的社会反应,反之则可能会产生较多的个人问题。这是因为机体的状况中有些因素有助于社会上所认可的那些技能的发展,而有些因素则有碍于这些技能的施展。有些身体特征符合或不符合当时当地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往往会对一个人的自我敏感性产生重大的影响。有的人逐渐养成了娇矜自恃的习性,有的人则产生自愧不如人的自我感觉。但应该指出的是,一个人的人格物质并不直接来自机体的因素。人的本性不是抽象的自然性和生物性,而是人类历史中形成的社会性。人的生物性(包括遗传的各种特点)并不能直接决定人的心理特点,人的人格物质,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决定。先天跛足的人不一定产生自卑的感觉,只有在遇到周围人的贬低和排斥时,才有可能形成自卑心理。个性,在其现实性上,必然是一定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出发点是颠扑不破的,不可动摇的。

家庭和学校的影响

伦理道德观念和态度是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对儿童的道德面貌的影响是很大的。有人把儿童的公正观念与父母、教师和同伴的加以比较,结果发现,父母与其子女的观念之间的相关要比同其他人的相关高得多,而母亲与其子女的道德信念之间的关系比父亲与其子女之间的更为接近。但是,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相似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递减。这意味着,儿童成长后,他的信念和态度受他家庭以外的群体以及正规教育等社会因素的影响更多了。

儿童进入学校后,影响他的人格发展的因素就更广泛了。学校中最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就是集体态度和集体情感,即人们常说的“班风”或“校风”。

很多人认为,一个人读些什么书对他的性格和人格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作家相信文学名著的影响价值,艺术家看重音乐、绘画名作的感染力量,那些宗教教徒们则强调阅读教义经典著作的重要意义。事实上,要确定阅读某种材料对一个人性格和人格的某个方面的影响是很困难的。一般说来,文学作品、电影、电视等传播媒介以及其他艺术形式对一个人人格发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强烈的情感发挥作用的。因此,有人曾认为,患偷盗癖的人,他们的偷盗行为是与满足感相联结着的,如果使之与烦恼感相联结,就可成功地治好这种癖性。但若要解决一个比这要复杂得多的问题,这种做法就太简单了。

社会学习和社会规范的内化

一个人的人格特征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习得的结果。一般说来,同获得知识和技能的原理并无多大区别。一个人的道德标准和价值系统,部分是在教育过程中学会,但更多的是在不知不觉中偶然习得的。这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学习。特殊文化中的道德信念和价值观念一旦被人在潜移默化中所吸收,它们就被逐步内化,组合成为“自我”,构成人格的一个部分。个体对自己人格核心部分的防卫尤为严密,不到万不得已是决不会轻易泄露其隐私的。

个体的信念和态度经过高度抽象化和概括化,就形成了他想往自己成为具有一定道德面貌的人的道德理想,这些理想又会升华为观念上的道德命令。当一个人的行动背离社会道德标准时,他便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道德信念和价值系统内化为“良心”是一个缓慢的历程,即使成年人也往往只是部分地完成了这种过程。

人格的稳定性与人格差异

在不同时间和不同情境中个体的人格特征在多大程度上能保持一致性?也就是说,人的人格有多大程度的稳定性呢?一个关于性格和人体稳定性的典型研究作出了解答。这项研究最初由哈维赫斯特(R.J.Harvighurst)和泰伯(Taba)于1949年进行。在《青少年的性格和人格》一书中,他们指出,要评价一个人的道德声誉,由和这个人长期接触的非专业心理学工作者来作,比由不了解他的专业心理学人员来作更切合实际。因此,他们采用“声誉评定法”进行研究。这一研究的范围相当可观,美国伊利诺斯州普莱利城全城10~16岁的少年都是他们的研究对象。

哈维赫斯特和泰伯把一个人的道德声誉分解为诚实、负责、义勇、忠诚和友谊等五项主要指标,由被研究的青少年的教师、家长、邻居和同伴广泛地进行评定,获得了大量的个案材料。他们在研究中发现,性格和人格上的不一致和前后矛盾是所有被试都具有的特征,但他们又认为,在青少年的成熟过程中仍然可以找到行为上的一贯的模式。他们把青少年的性格分为五种类型:能够自我管理的人;能够适应环境和周围人的人;顺从的人;违抗的人;不能适应的人。

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佩克(Peck)和哈维赫斯特参考了哈维赫斯特和泰伯的研究材料和结果,用观察、记录、调查等方法,对十年前曾经研究过的对象进行追踪研究,以考察其一贯的道德态度和作风。他们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探索青少年人格发展的持久性和预见性上。在对大量材料进行分析后,他们认为,在性格研究中采用经验性的描述和总结方法并非完全不恰当,而取样的连续性有助于获得儿童性格发展的全貌,并且可以作出某些预见。

佩克和哈维赫斯特在他们的《性格发展心理学》一书中的结论是:人的性格结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就是说,一个人外表的举止行为变了,一个人性格的基本结构却是不变的。人的性格发展中有动和静两种因素,性格发展的各个连续阶段就是动的因素,性格类型始终保持相对稳定就是静的因素。这两种因素是相互依存的。在任何一种道德行为中,两者都是固有的。

每个人的人格都有其稳定性的一面,这是在同一文化环境下各个体之间的共同特性。我们所说的人格差异,指的是各个人所具有的这种共同特性上的不同质量。这方面的差异可以从人格的类型上去作分析,也可以从人格的特质上去作分析。因此我们可以说,一个人的人格问题,同智力一样,也是一个个别差异问题。

人格的研究方法

人格研究是心理学中的难点之一。要想研究人格,首先要有可靠的方法。现代科学研究的特点是:使用实验法而不是思辩推理;通过直接观察来收集数据;使用可重复的方法和结果,以便对所作出的假设或结论予以证明、修定甚至否定。

个案法

在人格研究中,个案法是大量收集有关个人的资料的理想方法。它通过谈话、测验、观察、各类文字作品,组成关于个体的传记,深刻描述所研究的对象,建立起一个把个体的外部行为与内在主观状态相联系的整合模型,既说明其外在行为的原因,也说明外在表现与内在动力的差别。尤其是,个案法搜集和提供有关个人历史的较全面的材料,对于考察一个人在各种自然生活情境中的人格变化十分有用,对预测行为有一定的价值。

个案法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点。一方面,它对观察的内容缺乏控制,特别是它的资料有时采于事后,对内容的可靠性难于把握。另一方面,由于它针对具体的个体,所得到的结论难于比较和推广。

一般来说,心理学家用个案法进行个体化的特殊规律的研究。在这种研究中,每一种心理特征被看成是某种人格所特有的,因为它的作用取决于所有特质的总体模式。比如,一些临床心理学家通常请病人以各种方式,如口头的、文字或图画的方式,自由描述自己的思想和感受,以此研究特定人的特性。这就是说,一种心理特征在不同人身上可能有不同的意义。与此相反,一般化的普遍规律研究认为,存在基本的人格结构,这种结构体现于每个人都共有的普遍性的特征维量上;不同的人只是在所具有的人格特征(维量)上有程度的不同。比如,有些心理学家让人们对指定的特征用一定的评分尺度评定适用于自己的程度。这是把一种特征看作对于所有的人来说只是程度上的差别的一种观点和做法。

相关研究

相关方法在人格研究中被用来确定在同样条件下所观察到的一组对象的两种或多种行为之间是否有一致性关系。比如,一些心理学家用这种方法考察某些人格特性与患心血管疾病的关系,发现具有高竞争性、时间紧张感等特点的人,冠心病发病率要高。由于这种方法可以针对大样本实施,易于得到大量精确资料,故而被相当广泛地使用。

相关方法也有其缺陷,它不能说明两个相关对象的关系方向,不知道谁是原因、谁是结果,或者也可能根本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由这种方法得到的结论虽然可以推广、适用于较大的群体,但其深刻性却不如个案法。

实验法

在现代心理学中,越来越多地采用实验方法来研究人格。比如,我们在有关知觉一章中曾介绍了知觉与场依存性的关系。这既是知觉特点的研究,也是有关人格的实验研究。这个实验揭示:具有场独立人格的人在知觉时更多依据个人的内在标准,而不是轻易地被环境条件所左右。实验法给人格研究注入了新的生机。实验法的优点在于,可探索刺激条件与种种对人格具有标示性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检验有关人格的假设。实验法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它可控制变量,具有精确化、可信度高等特点。

然而,实验法同样也有其不足。由于实施高度控制化、精确化、具体化,收集的信息量也大大缩小,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情境差异较大,可推广性也就较差。

人格类型的差异

人格类型差异研究概况

在很早的年代,有些医学家和哲学家就有把人的性格和气质分成有各种不同的类型的企图。我国古代医学哲学家提出的阴阳五行说,古代希腊和罗马医生提出的气质四体液说均属此类。这些区分都缺乏坚实可靠的科学根据,我们可不必讨论。这里只将近代的几种重要的人格类型学说作一简要介绍。

荣格的分类

瑞士精神病学家荣格(C.G.Jung)把人的性格分为外倾和内倾两种类型。他认为,精神活动的根本力量是生命力,这种活动的力量如果趋向于事物,便形成外倾型人格,若是趋向于主观自身,便形成内倾型人格。而精神活动有思考、感情、感觉和直觉四种根本机能,由此而推演出8种人格类型,即思考的外倾型、感情的外倾型、感觉的外倾型、直觉的外倾型和思考的内倾型、感情的内倾型、感觉的内倾型、直觉的内倾型。后来他又提出介乎这两种类型之间还有中间型。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荣格的分类标准并不是一致的,初次分类是以自我与环境的关系而定,而派生的分类却又是以心理机能为标准。

克雷奇默尔的分类

精神病学家克雷奇默尔(E·Kretchmer和S·N·Kretchmer)测量精神病人的体质时发现,躁郁狂者大多属于圆胖型,早发痴呆症患者多数属于瘦长型或强壮型。他们更对这几种体型的健康人加以研究发现,圆胖型的人多半有躁郁病人所有的行为特征。而瘦长与强壮型的人有早发痴呆病人所具有的行为特征。所以,他们将人格可分为两大类型,即躁郁狂型和早发痴呆型。前者大多是健谈的乐观者,冷静的幽默者,正直的负责者,好享乐者,讲求实际者。后者大多是高傲的爱美者,超越的理想家,冷酷的支配者,利己主义者,以及极端孤独的人。克雷奇默尔将人格类型建立在现代生物学形态的基础上是一个重要的进步,但这一理论由对精神病患者的观察推及正常人就未必可靠了。

杨施的分类

德国心理学家和内科医学教授杨施兄弟(E.R.Jaensch和W.Jaensch)先从心理方面以遗觉象为出发点研究人的心身组织,认为个体可分成两大类型,即类手足搐搦性型(Tetanoid type,简称T型)和类甲状腺病型(Basedow type,简称B型)。T型人与手足搐搦性精神病的情形相类似,其遗觉类似于后象,行为特征是隐的,非社交的,好独处,精神活动少。B型人类似于精神病中的甲状腺病,其遗觉类似于忆象,行为特征是对事物有兴趣,好变动,多想象。

斯普兰格的分类

德国哲学家和心理学家斯普兰格(E.Spranger)从文化学的观点出发来划分人格类型。他认为人类的精神活动,不外知识、经济、艺术、社会、政治、宗教六个方面;个人精神活动的意义,即可从这些方面的表现中去估量。这些方面的活动构成六种理想的人格类型,即理论型、经济型、艺术型、社会型、权力型、宗教型。斯普兰格的人格分类并非依据归纳的结果,而是从文化价值中演绎而得的。有人认为这种分类完全依据主观臆断,也不无道理。

人格的类型不能单从行为上看,还须从生理方面来看。近代有许多生理学家、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还在这方面努力,想从生理学方面找出人格类型的基础。

柏尔曼的分类

美国心理学家柏尔曼(L.Berman)根据人的某种腺体分泌激素的多少,把人分成:

甲状腺型。如果分泌物多,表现为精神饱满,感觉灵敏,意志力强;分泌物少则表现为迟钝、缓慢、可能发生痴呆症。

肾上腺型。精神健旺,雄壮有力,情绪易激动,好斗。

脑垂体型。如果分泌物增多,表现为性欲强,脑力发达,有自制力;分泌物减少,则肌肉萎弱,精力不足。

副甲状腺型。分泌物多,表现为易激动,缺乏控制力;分泌物少,则表现为精力不足,缺乏生活兴趣。

性腺型。分泌物多,表现为进攻性,行为猛烈;分泌物不足,则进攻行为很少,容易对文学艺术感兴趣。

古川竹二的分类

日本学者古川竹二根据血型把人的气质划分为四种类型:A型气质的人,内倾保守、温和、老实稳重、多疑、怕羞、顺从、依赖他人、情感易冲动;B型气质的人,外倾积极、感觉灵敏、镇静、不怕羞、喜社交、好管闲事;AB型气质的人,兼有A、B型的特征,O型气质的人,对己对人都是积极的,志向坚强、好胜、霸道、不听指挥、喜欢指使别人、有胆识、不愿吃亏。

路德莱姆的分类

医学家路德莱姆(D.W.Ludlem)曾把精神病人的血液、唾液、汗水及尿液加以化学分析,发现躁郁狂病人的唾液均呈碱性反应,汗水与尿液则酸性与碱性都有,随时变化而不固定。早发痴呆病人的血液均呈酸性。后来莱希(G.J.Rich)对正常人作了同样的研究,结果完全相似,即感情易激动者的体液呈酸性,而性情沉静者呈碱性。由此可知,体内的化学变化与个人人格也有一定的关系。

总之,人格类型差异的研究,曾风行一时,赞成的人固然把它看作是了解人的行为的钥匙,但诋毁的人则认为它缺乏科学的根据。

个人的人格是否有一定的类型

这个问题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个人的人格是否仅仅是一些社会行为倾向的集合体,人格本身是否有一定的特殊的性质?二是假如我们承认每个人的人格都有一定的特殊的性质,那末个人间的差异是否只有量的差异,而无质的不同?

先说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对于人格差异的研究,如果只是注意于人格组成成分的分析,就难免重犯注重心理元素分析方法的错误,对整个人格的了解帮助不大。假如我们从整体性去了解人格,则类型的观点就不能不采用。科学的任务重在分类。个人的人格虽有差异,但也有其共同点。人格类型研究就是要在这千差万别之中找出其共同点,把属于这一共同点的归为一类,属于另一共同点的又归成另一类。这种归类不仅有逻辑上的需要,社会实践也是需要的。例如,我们说某人“忠厚”,某人“圆通”,并不纯是道德的意义,而是指整个人格而言,戏剧中常用脸谱和服饰以代表某类人格,文学作品中也常有对某类典型人物的描写。所以心理学所研究的问题如果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事实,则类型的观点就是必要的。

再说第二个问题。有不少心理学家根据常态分布的事实来反对人格类型,认为个人间的差异只是量的,而没有质的不同。伍德沃斯曾经说:“我们可以断定,不能把人分为若干性质不同的集团,只能按一种中数或平均数分布,集中在中数的个人为最多,由中数至两端的个人逐渐减少。”然而,类型学所研究的问题恰恰就是一个性质的问题,而不是数量的问题,例如色觉,只问红与绿有什么不同的性质,而不去问红有多少种,绿有多少种。在类型学看来,无论何种红都是属于红这一类型的。所以,人格的差异,是性质的差异,决不能用常态分布去表示,我们姑且承认人格在某些方面的差异是属于量的,但殊不知这种差异到了一定的程度就起质变了。如果懂得了量与质的辩证关系,那末人格类型差异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人格类型差异研究的途径

把握人格类型差异研究的正确观点

现代关于人格类型的研究大多偏重于生理方面,如杨施的遗觉象研究,本来是从纯心理现象出发,但后来也把它推演到生理方面去了,同时又似乎承认各种类型都是固定不变的。若用这种观点推演下去,就很容易把人格类型看作是一种先天的产物。其实,人格的类型也是发展着的,不断改变的。一个儿童,如果身体不十分健壮而又处在一个同伴很少并且十分不幸福的家庭,其社会行为必然是退缩的,极容易形成一种内倾型的人格。后来,如果他的身体强健了,又受到各方面的种种鼓励,也很容易成为一个乐观进取,即所谓外倾型的人。有时候,可能由于“刺激的束缚”,使那些“问题儿童”显现出所特有的顺应不良的行为方式。例如,有一个在多数场合下非常内倾的男孩,在一次野营活动中担任某项领导职务后,马上就变得格外积极。由于这个男孩有高超的航行知识和技能,他在划船方面的经验远远超过别的儿童,他有了自信心,在水上表现出很积极的领导才能,后来就被评为很外倾的人了。这证明,他原先的内倾就是一种顺应不良的行为反应。

这种人格类型的先天性观念在某些心理学实验中也会出现。例如有一个实验情境,将儿童先后引到一间房中来,房中的桌子前坐着一个陌生人,手里拿着玩具玩着,看儿童对玩具作什么反应。结果是有些儿童见了生人羞涩不前,而有的儿童则毫无顾忌,见了玩具就要。研究者根据这类实验认为,那些羞涩不前的儿童,便是内倾型的,而那些毫无顾忌的便是外倾型的;而且还认为女孩多属内倾型,而男孩多属外倾型。一个人的性格类型在四岁或五岁,甚至更小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并且一开始就存在性别上的差异。但这个实验是值得怀疑的。儿童对于一种情境的态度受过去行为习惯的影响很大,在未经考虑每个儿童过去的生活习惯的情况下,怎能断定儿童性格类型的差异以及性别上的差异呢?更何况这个研究没有把同一儿童在受生活环境变动后再加以重复实验,因此,我们不能据此断定人格的类型差异是不变的。

总之,在人格类型差异研究中,我们应把握住这样一个观点,即人格特征并不是直接来自机体的因素,但它们确有生理学的根源。婴儿最初是作为一种有机体而生活的,后来发展成为一个社会的人,这就说明一个人的人格类型是在他所处的社会关系中不断发展变化的。

应该确立人格类型的分类标准

人格类型的研究几乎人各一说。尽管有些人的研究结果大致相同,如杨施的T型与克雷奇默尔的早发痴呆型和荣格的内倾型相类似,B型与躁郁狂型和外倾型相类似,但与斯普兰格和柏尔曼的分类对照起来就相差很大了。如果我们承认人的人格可用类型来表示,而所表示的又是具体的事实,则不应该有这样的分歧,因为真相只有一种。现在人格类型差异研究之所以有这样的分歧,是由于:各人的出发点不同;各人所着重的行为种类不同;各人分类的标准不同。这些分歧现象当然是科学发展中的必然现象,何况整个心理学也还在分歧状态之中,属于心理学一部分的人格类型研究当然也不会例外。因此,在人格类型差异研究上要求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必须从逐步的研究中摸索前进,但不能希望在目前就达到这个地步。

气质

我们生活的世界是纷繁多样的。为了更好地把握事物,我们总要对事物进行概括和分类。这使得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变得经济、简捷。我们对人的认识也不例外。心理学家对人格研究所作的努力之一,就是试图对人的行为品质进行概括、归类,以期达到对人的了解。

气质类型学说

所谓气质类型,是指气质特征的特殊组合模式。类型说研究主张:可根据特殊的相似性对人进行分类,这些类别应当互相不重叠,也就是说,类型是全或无的现象,非此即彼,在各种类型中必具其一,而且不同类型之间并无交叉重合。这种设想是可以理解的,否则分类也就失去了意义。从历来的类型理论来看,气质类型大多是被设定用来说明某些简单的、极为显见或易于确定的特征与行为之间的关系的。

体液说

最早的类型理论是在公元前500年左右由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提出来的。希波克拉底认为,人体内有4种基本体液:血液、粘液、黑胆汁、黄胆汁;每种体液对应于一种气质;人体中的4种体液可以有不同的配置,其中占优势的体液主导着人的气质类型。500年后,罗马医生盖伦(Galen)对希波克拉底的4种类型分类采用了气质概念,这就是近代气质概念的来源。这4种体液与气质的对应关系是:

血液——多血质:活泼,快乐,好动;

粘液——粘液质:沉静,情绪淡漠,不好动;

黑胆汁——抑郁质:忧郁,不快活,易哀愁;

黄胆汁——胆汁质:兴奋性强,急噪易怒。

希波克拉底的体液说的科学性受到后人的怀疑和批评。一来,把人体内的体液划分为4种的做法并不合理;二来,并不存在不同体液的主导关系,体液同人格的关系也并不明确。然而,希波克拉底的理论对后世的影响却很大,原因是虽然体液与气质的关系并不那么可靠,但他对气质的4种划分本身却是有道理的,这4种类型在人们之中很容易看到。后来,人们对这4种类型作了进一步探讨,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对4种气质类型的特征作了如下说明:

多血质:敏感性低,反应性、主动性强,兴奋与抑制过程的平衡较好,情绪兴奋性高,可塑性高,外倾。

胆汁质:敏感性低,反应性、主动性强,行为较刻板,情绪好冲动,抑制力差,外倾。

粘液质:敏感性低,反应性低,反应迟缓,行为刻板,兴奋性弱,情绪平和,内倾。

抑郁质:敏感性高,反应性和主动性低,反应迟缓,刻板,情绪抑郁,内倾。

高级神经活动类型说

原苏联生理学家巴甫洛夫对人的高级神经活动特点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了描述神经活动的3种维度:(1)神经细胞工作能力的兴奋和抑制过程的强度;(2)神经系统的平衡性……即兴奋与抑制过程一致性的程度;(3)神经过程的灵活性……即兴奋与抑制过程转换的快慢难易。巴甫洛夫指出:这3种维度上的不同表现可以组合成4种神经系统活动类型。这4种气质类型与体液说的4种类型有很好的对应关系。这种殊途同归的现象本身意味着这4种气质可能是的确存在的。

1.强、平衡、灵活型(活泼型)

相当于多血质。这种类型的个体能根据刺激调整自己的活动,适应性较好。巴甫洛夫认为这是一种健康、顽强、充满活力的神经系统类型,对恶劣的心理、社会环境有较高的抵抗力。

2.强、平衡、迟缓(不灵活)型(安静型)

相当于粘液质。这种类型与多血质有许多类似之处,不同的是,这种类型的个体行为惰性较强,因此不太容易适应迅速变化的环境。

3.强、不平衡型(冲动型)

相当于胆汁质。这种类型的人兴奋强度胜过抑制强度,易冲动,神经质,对自己的行为常常难以控制。

4.弱型

相当于抑郁质。这种类型的个体的神经细胞显得很脆弱,即使是正常强度的刺激对它们来说也嫌太强,导致神经细胞产生保护性抑制;外在刺激的迅速而频繁的变化会使个体行为紊乱。因此,这种类型的个体在适应生活方面有一定困难,容易表现出神经官能症病状。

巴甫洛夫的理论最初是以其在动物身上进行的研究实验而著名的,后来他与他的学生在儿童身上进行了推广研究,同样取得了重要成果。他们发现:多血质的儿童大脑各个部分较协调,语词能力发展迅速,言语清晰流畅,声音宏亮,并伴有活泼的体态、手势,有良好的模仿性。粘液质的人也很容易适应社会环境,言语能力发展迅速,但这类人言语速度较平缓,伴随的体态、手势较少。胆汁质的儿童在学校里常常难于遵守纪律,言语发展较前两者都要慢一些。抑郁质的儿童情绪低沉,言语缓慢,声调低弱,较易疲劳。

巴甫洛夫的研究与理论为古老的体液说的分类找到了新的生物依据,尤其是它把人格的生理基础由体液转到神经系统的活动上来,无疑要合理得多。

调节说

调节说是由波兰心理学家斯特里劳(Strelau)提出来的。这一理论吸取了巴甫洛夫高级神经活动学说的基本思想,前苏联心理学的活动论,同时引入了西方心理学有关唤醒的激活的观点。作为一名东欧的心理学家,斯特里劳把气质单独区分出来,将其定义为:有机体的、主要由生物因素决定的相当稳定的特点,由反应的外部特征表现出来。这些特质构成了行为的能量水平和时间特点。

斯特里劳认为,行为的能量水平……是气质的主要成分,是一些人格维度的共同指标。诸如巴甫洛夫体系中的神经系统活动的强弱,艾森克理论中的内、外倾,唤醒水平的高低等,都是能量水平的反映。更具体的说,能量水平反映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反应性,指人对刺激(情境)的感受性、耐受性和反应强度。感受性高、耐受性低、反应强烈的个体,是高反应性个体;感受性低、耐受性高的个体为低反应性个体。能量水平的另一个反映是活动性,个体对一定数量和范围的刺激的组织和调节。通过活动,个体可以接近具有刺激意义的各种环境,或者逃避某些情境任务和其他环境因素的刺激影响。这种调节的目的在于使有机体的状态达到最佳水平,如最佳激活水平、最佳刺激水平、最佳适应水平等。这些最佳水平是活动性执行调节功能的标准。

斯特里劳提出的另一个行为指标是时间特性……包括反应速度、灵活性、持续性、反应节奏和节律性。反应速度体现为对刺激作出响应所需要的时间。灵活性是指根据环境变化而迅速改变反应方式的能力。持续性指刺激停止作用后仍继续保持反应的能力。反应节奏指一定时间内作出相同反应的能力。节律性是指相同反应之间的间隔规律。

斯特里劳认为,行为的反应性、活动性及时间特性等品质,是生物进化的产物,它们在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既满足有机体对刺激的需要,又保护个体免受刺激的伤害。

体型说

与体液说相比,体型说则是一种很“现代”的观点。人们试图把人格同人的外部相貌、体征联系起来。这种把复杂的现象同简单、明显的事物相联系的做法,显然是过于简单化了。

体型说的观点在日常生活中很流行。比如,体态丰满往往被视为具有豁达、开朗的性格;眼睛小、眉毛低而短,被视为“贼相”,有心术不正之嫌;天庭饱满、大耳垂轮,被视为富于智慧;剑眉高竖、膀阔腰圆,被视为具有英雄气概。总之,人们习惯在相貌、体格与人格之间寻找对应,以至把相貌、体格看作是人格标志,是决定人格的因素。

体型说不仅见于民间,学术界也多有尝试。德国精神病医生克雷奇米尔(E.Kretschmer)发现,病人精神失常的类型与他们的体型有关。他确定了4种基本体型:矮胖型,虚弱型,强壮型,发育异常型。他总结了自己的临床经验,发现躁狂-抑郁症患者往往是矮胖型,精神分裂症患者往往是另3种体型中的一种。这意味着,不同体型的人患不同疾病的机率不一样。

最著名的体型说要算美国医生威廉·谢尔登(W.Sheldon)的理论。他区分出3种体格:内胚层型,中胚层型,外胚层型。与克雷奇米尔不同的是,谢尔登并没有把人绝对划归为某一类体型,而是用一个人多大程度上表现出某种基本体型的特征来说明其人格。由此,他划分出3种人格类型:内胚层型占主导体格的人为“内脏优势型”,中胚层型占主导体格的人为“身体紧张型”,外胚层型占主导体格的人为“大脑紧张型”。这3种类型的人的体格与人格对应特征如下:

内胚层型:

柔软、丰满,消化器官过度发达;

内脏优势型:

悠闲,好吃,喜社交,宽宏大量;

中胚层型:

肌肉发达,呈矩形身材,强壮有力;

身体优势型:

自信,大胆,健壮,精力充沛;

外胚层型:

瘦长、虚弱,头大,神经系统敏感。

大脑优势型:

内向,拘谨,胆怯,爱好艺术。

体型说看起来很简明,但这些理论对人格并没有很高的预测效度,并不能从人的体格上预见行为和判定人格。这些人格划分在具体应用时失败的情形远多于成功的情形,却助长了人们的刻板印象甚至偏见,因此并没有被科学界接受。

激素理论

激素理论是由伯曼(L.Berman)提出来的。这个理论认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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