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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6 08: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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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龙

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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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文集·流星·蝴蝶·剑(上)

古龙文集·流星·蝴蝶·剑(上)试读:

第一章 杀手行动

流星的光芒虽短促,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辉煌!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芒。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最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只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一个剑客的光芒与生命,往往就在他手里握着的剑上。

但剑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会变得和流星一样短促?

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他就躺在这块青石上。

他狂赌,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经有过各式各样的女人。

他甚至杀人!

但只要有流星出现,他都很少错过,因为他总是躺在这里等,只要能感觉到那种夺目的光芒,那种辉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欢乐。

他不愿为了任何事错过这种机会,因为他生命中很少有别的欢乐。

他也曾想抓一颗流星,当然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剩下的幻想已不多,几乎已完全没有幻想。

对他这种人来说,幻想,不但可笑,而且可耻。

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灯光还亮着,有风吹过的时候,偶尔还会将木屋中的欢笑声、碰杯声,带到山上来。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却宁可躺在这里,宁可孤独。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呜咽,狂欢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现在他必须冷静,彻底地冷静下来。

因为杀人前必须绝对冷静。

他现在就要去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

每当他的剑锋刺入别人的心脏,鲜血沿着剑锋滴下来的时候,他并不能享受那种令人血脉贲张的刺激。

他只觉得痛苦。

但无论多深邃、多强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杀人不可。

不杀人,他就得死!

有时一个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享受欢乐,而是为了忍受痛苦,因为活着也是种责任,谁也不能逃避。

他开始想起第一次杀人的时候。

洛阳,是个很大的城市。

洛阳城里有各种人,有英雄豪杰,有骚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贫穷,还有两大帮派的帮主,三大门派的掌门人住在城里。

但无论谁的名声都不如“金枪李”那么响亮,无论谁的产业都没有金枪李一半多,无论谁也无法抵挡金枪李的急风骤雨七七四十九枪。

他第一次杀人,就是金枪李。

金枪李的财富和名声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

但却从没有一个人妄想来杀他,也没有人敢。

金枪李手下有四大金刚、十三太保。每个人的武功都可说是江湖中第一流的,还有两个身长八尺的力士为他扛着金枪。

这些人经常寸步不离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金丝甲,别人非但无法要他的命,根本无法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杀他,也得先突破七道埋伏暗卡,进入他住的金枪堡,打退围拥在他四周的力士、四金刚、十三太保,然后一剑刺入他的咽喉,绝不能刺在别的地方。这一剑绝不能有丝毫错误,绝不能慢半分。因为你绝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

没有人想去刺这一剑,没有人能办得到。

只有一个人能办得到,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个月的工夫将金枪李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左右随从,甚至连每天的一举一动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混入金枪堡,在大厨房里做挑水的工人。

然后,他再花一个半月的工夫等待。

什么事都容易,等却不容易,金枪李就像是一个冷淡而贞洁的处女,永远不给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机会,甚至连洗澡、上厕所的时候,他身旁都有人守护。

可是,只要能等,机会迟早总会来的——处女总有做母亲的时候。

有一天,狂风骤起,吹落了金枪李头上的高冠,紧贴在他身旁的四个人同时抢着去追。

金枪李的目光也跟随着被风吹走的帽子。

在这一刹那间,没有人留意别的,因为这一刹那实在太短,没有人能把握住这一刹那机会的。

所以他们疏忽了,他们认为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孟星魂就在这一瞬间冲了过来,斜剑一刺。

只一刺!

剑往金枪李左颈后的血管刺入,右颈前的喉管刺出!

剑立刻拔出。

鲜血激飞,雾一般的血珠四溅。

血雾迷漫了每个人的眼睛,剑光惊飞了每个人的魂魄!

血雾散开的时候,孟星魂已到十丈外。

没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时更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速度。

据说金枪李入殓的时候,眼睛还是瞪着的,目中还是充满了怀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己也会死!

他死也不信有人能杀得了他。

金枪李的死讯立刻震动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却还是默默无闻。

因为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毒手。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凶手”,为金枪李报仇。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救星”,跪下来吻他的脚,感激他为江湖除了一害。

还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剑客,也在找他,却只不过是想跟他斗一斗,比比看是谁的剑快。

这些他全不在乎。

杀了人后,他就一个人跑回那孤独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着泪呕吐。

到现在,他虽已不再流泪,无泪可流,但每次杀了人后,每次看到剑锋上的血渍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要一个人躲着偷偷呕吐。

杀人前,他是完全冷静,绝对冷静,极端冷静的。

可是杀人后,他就再也不能控制自己。

他必须狂赌,酗酒,烂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个最好看的女人,来将杀人的事忘却。他很难忘却,甚至根本无法忘却。

所以他只有继续不停地狂赌,酗酒,继续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杀人的时候。

那时他就会一个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着,什么事都不做,什么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强地使自己冷静下来,好去杀另一个人。

这个人和他既不相识,也没有恩怨,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

这个人的死活本来也和他全无关系。

可是现在他必须去杀这个人。

他杀他只因为高老大叫他这么样做。

他第一次见到高老大的时候,才六岁。那时他已饿了三天。

饥饿对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来说,甚至比死更可怕,比等死更不可忍受。

他饿得倒在路上,几乎连什么都看不到了。

六岁大的孩子就能感觉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但那时他的确已感觉到死——也许那时他死了反倒好些。

他没有死,是因为有只手伸过来,给了他大半个馒头。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馒头。

当他接着这块馒头的时候,眼泪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来。泪水浸湿了馒头。他永远不能忘记又苦又咸的泪水就着冷馒头咽下咽喉的滋味。

他也永远无法忘记高老大的手。

现在,这只手给他的不再是冷馒头,而是白银、黄金,他要多少就给多少。

有时这只手也会塞给他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只写着一个人名,一个地方,一个期限。

纸条是那个人的催命符!

苏州,孙玉伯,四个月。

四个月,这期限就表示孙玉伯在四个月内非死不可。

自从他杀了金枪李之后,他从来没有再花三个月的时间杀一个人。

就算他杀点苍派第七代掌门人天南剑客的时候,也只不过用了四十一天。

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剑更快,而是因为他的心更冷,手也更冷。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个月的工夫去杀人。

高老大也知道。

但现在,期限却是四个月,这已说明了孙玉伯是个怎么样的人,要杀这个人是多么困难,多么艰苦。“孙玉伯”这名字孟星魂并不生疏,事实上,江湖中不知道孙玉伯这名字的人,简直比佛教徒不知如来佛的还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目中,孙玉伯不但是如来佛,也是活阎罗。他善良的时候,可以在一个陌生的病孩子床边说三天三夜故事,但他发怒的时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将祁连山的八大寨都夷为平地!

这显赫的名字,此刻在孟星魂心里却忽然变得毫无意义了,就好像是一个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象出剑锋刺入孙玉伯心脏时的情况。他也能想象得到孙玉伯剑锋刺入他自己心脏的情况。不是孙玉伯死,就是他死。

这其间已别无选择的余地,只不过无论是谁死,他都并不太在乎。

东方渐渐现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雾渐渐在山林间、泉水上升起,又渐渐一缕缕随风飘散,谁也不知飘散到什么地方,飘散到消失为止。

人生,有时岂非也正和烟雾一样!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枫林旁,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尔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已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已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晌。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个人,四五个似乎完全赤裸着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拥睡,有的却只是在怔怔地凝视着酒樽旁的孤灯。

看到孟星魂,沉醉的半醒,相拥的人分开,半裸着的女孩子娇笑着奔过来,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缠住了他脖子,温暖的胸贴上他的胸膛。

她们都很美丽,也都很年轻,所以她们还未感觉到出卖青春是件多么可怕的事,还能笑得那么甜,那么开心!“你溜到哪里去了,害得我们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孟星魂冷冷地瞧着她们,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来的,为她们,他袋中的银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还会躺在她们怀里,像念书般说着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语。现在他却只想说一个字。“滚!”“你叫她们滚?”

软榻上半躺着一个男人,赤裸的上身如紫铜,衣服早已不知抛到哪里去了,但身旁却还留着一把刀。

一把紫铜刀,刀身上泛着鱼鳞般的光。他穿不穿衣服都无妨,但这柄刀若不在手旁的时候,他就会觉得自己好像是完全赤裸着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谁?”这人笑了,道:“你醉了,连我是谁都忘了。我是你从三花楼请来的客人,我们本来是在那里喝酒碰上的,你一定要请我来。”他忽然沉下了脸,道,“我来,是因为你这里有女人,你怎么能叫她们滚?”

孟星魂道:“你也滚!”

这人脸色变了,宽大粗糙的手握住了刀柄,怒道:“你说什么?”

孟星魂说道:“滚!”

刀光一闪,人跃起,厉声喝道:“你就算醉糊涂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谁,也不该忘了这把紫金鱼鳞刀!”

紫金鱼鳞刀的确不是普通的刀,不但价值贵重,分量也极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这种刀,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不会用这种刀,不是武功极高的人也用不了这种刀。

江湖中只有三个人用这种刀。孟星魂并不想知道他是谁,只问他:“你用这柄刀杀过人?”

这人道:“当然!”

孟星魂道:“杀过多少人?”

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个,也许还不止,谁记得这种事。”

孟星魂凝注着他,身体里仿佛有股愤怒的火焰自脊髓冲上大脑。

他总觉得杀人是种极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会有人杀了人后还沾沾自喜,引以为荣。

他痛恨这种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慢地垂下,紫铜色的脸上带着冷笑,道:“今天我却不想杀人,何况我又喝了你的酒,用过你的女人……”

他忽然发觉孟星魂已向他冲了过来,等他发觉了这件事时,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已打上了他的脸。

他只觉得天崩地裂般一击,第二拳他根本没有感觉到。

甚至连疼痛和恐惧他都没有感觉到。

很久很久以后,他才觉得有阵冷风在吹着他的脸,就像是一根根尖针,一直吹入了他的骨骼,他的脑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嘴,竟已变成了绵绵的一块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上面也没有鼻子,鼻子已完全不见。

这时他才感觉到恐惧。

一种令人疯狂崩溃的恐惧突然自心底涌出,他失声惊呼。

别人远远听到他的呼声还以为是一只被猎人刀锋割断喉管的野兽。

木屋中已没有别的人,樽中却还有酒。孟星魂慢慢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

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入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经过他的舌头,流下咽喉,流入胸膛,与胸膛外的酒仿佛已融为一体,将他整个人都包围住。

他忽然觉得有种晕眩的感觉。

平时,在杀人前,他总是保持着清醒,绝不沾酒。

但这次却不同。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该去杀那个人,也不想去,在那个人的身旁,仿佛正有种不祥的阴影在等着他。

等着将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眼睛大亮了起来。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人喝了酒后,眼睛就会变得蒙蒙眬眬,布满了血丝,大多数人都属于这一种。

她却是另一种。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里有六七个人正在掷骰子,骰子掷中的声音,脆如银铃。

灯也是银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灯光照着桌上精致的瓷器,照着那紫檀木上铺着大理石的桌子,照着那六七张流着汗的脸。

她心里觉得很满意。

这是她的屋子,屋子里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这屋子,只不过是她财产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这几人不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巨商,就是声名显赫的武林豪杰,本来甚至连瞧都不会瞧她一眼,现在却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开口,他们就会去为她做任何事,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求于她,她也随时准备答应他们各种奇怪的要求。

迎门坐着的一个留着短髭、穿着锦袍的中年人,就是鲁东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带着酒意说,他什么都吃过,就是没吃过一整只烤熟的骆驼。第二天,他刚张开眼,就看到四条大汉抬着他的早点进来。

他的早点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骆驼。

在她这里,你甚至可以提出比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这里你无论要什么,都绝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现在她却已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愈亮的时候,酒意愈浓。

骰子声不停地响,赌注愈来愈大,脸上的汗也愈来愈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一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坐庄,老板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

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坐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粗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庄家虽然笑得已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上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就变得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赌的算是狗叫。”

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广大的园林,在曙光中显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径走,走出了这一片美丽的园林,就到了山脚下的木屋,一推开门,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过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没有睡着,也没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听到脚步声,他张开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双极美丽的手,只不过略嫌太大了些,正显示出这双手的主人那种倔强的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结了霜的地下挖过番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过煤。

她凝视着他,轻轻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该喝酒的。”

她的声音虽温柔,却带着种命令的方式。

她的确可以命令他。“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这双手给他的,在当时说来,那块又冷又硬的馒头实在比世上所有的黄金都珍贵。

那时正是战乱饥灾最严重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饿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去才真是怪事。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仅是怪事,而且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创造了四个奇迹——有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己,她几乎做过任何事情。

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己。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淌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

初升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了窗纸。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皱纹。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来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从来用不着我催,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

孟星魂道:“但这次……”

高大姐道:“这次怎么样?”

孟星魂道:“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猝然转身,盯着他,道:“为什么?你怕孙玉伯?”

孟星魂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问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个人若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那只是一种厌倦,一种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生活。

这种生活岂非正如妓女一样?

他前面只有一条路,后面却有条鞭子。过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

高大姐美丽的笑容忽然凝结成冰,道:“不行,你非去不可。”

她走得更近了些,又道:“你知道,石群在西北,小何入了京,暂时都回不来,何况,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只有你才能对付孙玉伯。”

孟星魂道:“叶翔呢?”

高大姐冷笑,道:“叶翔!他现在只能抱抱孩子。”

孟星魂道:“他以前做过的。”

高大姐道:“以前是以前。”

她脸色渐渐和缓下来,柔声道:“我已经给过他三次机会,我不能再让他令我失望一次。”

孟星魂脸上没有表情,一点表情也没有,但他右边的眼角却在不停地跳动,每次他感觉到伤心和愤怒时,就会这样。

他和石群、小何、叶翔,都是被高大姐养大的孩子,叶翔是他们其中的领袖,不但年纪最大,也最聪明,最坚强!

但现在……

高大姐叹息了一声,忽然在他身旁坐下,躺下,道:“不要跟我争了,我已经累得很……”

她的手慢慢地伸过去,握着他的手,缓缓接着道:“我知道你也累得很,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我们要活下去,就不能停下来。”

活下去?谁能在乎活下去?

但人生中总有些事是你不能不在乎的。

孟星魂闭起眼睛,道:“你若一定要我去,我就去。”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紧,道:“我知道你绝不会令我失望。”

她的手柔软而温暖。从他六岁开始,这双手就常常握着他的,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长姐,也是他的母亲。

但现在,他忽然发觉这只手带来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张开眼,瞧着她的手,然后慢慢地从手上向上移动,终于看到了她的面靥,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她的脸,却是朦朦胧胧的,阳光已被厚厚的帘子隔在窗外,灯光也已熄灭。

他忽然觉得她就像是陌生人,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女人。

她也在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轻轻叹息,道:“你已经不是个孩子了。”

他不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已不再是个孩子。

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过很多女人呢!”

孟星魂道:“很多。”

高大姐道:“你有没有喜欢过她们?”

孟星魂道:“没有。”

高大姐道:“你若不喜欢她们,她们就无法令你满足,一个人若永远不能满足就会觉得厌倦。”

她笑了笑,笑得那么温柔,那么妩媚,道:“也许,你根本还不懂得女人,还不知道一个女人能给男人多么大的鼓舞。”孟星魂没有说话,他的喉头上下移动。

他看着她。

她站了起来,慢慢地站了起来,姿态是那么柔和优美。

她的手放上衣纽,衣纽解开……

忽然间,她就已完全赤裸,她的腰还很细,胸还很挺,腿依然修长而结实,皮肤依然像缎子般发光。

她绝不像是个青春已逝去的女人。

站在这熹微朦胧的晨光中,她看来依然像是个春天的女神。

她在看着他。

忽然间,他觉得一种无法形容的冲动,连咽喉都似已堵塞,在这一瞬间,他已忘却过去,忘却将来,甚至连现在都已忘却了。

她慢慢地俯就向他,声音温柔而遥远,轻轻地道:“你若懂得女人,就不会再厌倦,我要教你懂得……”

她的呼吸温柔如春风,带着种令人心醉的甜香。

她也许已醉了,但酒也化作了甜香。

虽然青春已逝去,但她依然是个不可抗拒的女人。

孟星魂在秋日已带着寒意的晨风中猛奔,就像是一只中了箭的野兽。

他奔跑的时候,眼泪突然流落。

他想,他要,可是他不能接受,无论谁都不知道他想得多么厉害,可是他不能接受。

他第一次冲动是在十三岁的时候,那时他们还在流浪,有一天睡在别人的谷仓里,是夏天,谷仓里又闷又热,半夜他被热醒,无意中发现她正在角落里用冷水在冲洗。

月光从谷仓顶上的小窗照下来,照着她赤裸裸的,发着光的胴体,她的手在自己的胸膛上轻揉,咽喉里发出一声声梦呓般的呻吟。

然后她身子突然痉挛,整个人都似已虚脱。

就在这时,他觉得自己小腹中像是燃起了一团火,他咬紧牙,闭起眼睛,汗水已湿透了衣服。

自从那时开始,他每一次冲动的时候,都不由自主会想到她,想到她那只在胸膛上轻揉的手,想到她那痉挛发抖的腿。

每次事后他都会有种犯罪的感觉,拼命禁止自己去想,他甚至在身上偷偷藏着根针,每次只要一想到,就用针刺自己的腿。

他年纪愈大,腿上的针眼愈多,直到他真正有了女人的时候。

但他只要一闭起眼睛,还是忍不住要将别的女人当作她。

他永远想不到有一天能真正得到她。

他的确想,的确要,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他从木屋中冲出来的时候,她脸上那种表情就如被人重重掴了一耳光,对一个女人来说,世上简直没有比这更大的侮辱。

他也知道她心里的感觉,但却非拒绝不可。

她永远是他的姐姐,是他的母亲,也是他的朋友,他不能破坏她在他心目中的这种地位,因为这地位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

林中的树叶已开始凋落。

他奔入树林,停下,紧紧拥抱着面前的一棵树,用粗糙的树皮摩擦自己的脸,只觉得脸是湿的,却不知是血还是泪。

阳光已升起,林外的庭园美丽如画。三千里内,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如此美丽的庭园,同时更不会找到比这里更迷人的地方。

各种不同的人,从各种不同的地方到这里来,就像是苍蝇见到了肉上的血,就算在这里花光了最后一分银子,也不会觉得冤枉。

因为这里是“快活林”。

在这里,你不但可以买得到最醇的酒、最好的女人,还可以买到连你自己都认为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要你够慷慨,在这里你甚至可以买到别人的命!

这里绝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也绝没有不用钱就可以得到的东西,到这里来,就得准备花钱,连孟星魂都不能例外。

没有人能例外。

因为这里的主人就是高寄萍高老大。将近二十年艰苦、贫穷的流浪生活,教会了她一件事:亲生子也不如手边钱。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钱更重要。

没有人能说她不对,因为她从贫穷中得到的教训,比刀割在自己的肉上还痛苦,还要真实。

小桥旁的屋子里,正有几个人走出来,手揽着身旁少女的腰,一面打着呵欠,一面讨论着方才的战局。

一场通宵达旦的豪赌,有时甚至比一场白刃相见的生死搏斗更刺激,更令人疲倦。

孟星魂认得最先走出来的一个人姓秦,是鲁东最大世家的这一代主人,年纪已大得足够做他身旁少女的祖父。

但他身体还是保养得很好,精力还是很充沛,所以每年秋天,他都要到这里来住一段日子。

孟星魂忽然想:“要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是不是他?”

要买人性命的代价当然很大,够资格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以前孟星魂杀人的时候,从不想知道买主是谁,但这次,他忽然有了好奇心。

姓秦的这一夜显然颇有所获,笑的声音还很大,可是他的笑声突然间停顿了,因为小桥上正有个人从那边走了过去。

这人的身材很高,很魁伟,穿着件淡青色的长袍,花白的头发挽了个发髻,手里叮当作响,像是握着两枚铁胆。

孟星魂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秦护花的脸。

秦护花在武林中的地位并不低,已可与当代任何门派的掌门人分庭抗礼,但他看到了这个人,脸上的神色立刻变得很恭谨,闪身在桥畔躬身行礼。

这人只点了点头,随意寒暄了两句,就昂然走了过去。

孟星魂真想过去看看这人是谁,但却不能。

在这里,他只不过是个永远不能见到天日的幽魂,既没有名,也没有姓,既不能去相识别人,也不能让别人认得他。

因为高老大认为根本就不能让江湖中知道有他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他这一生就是为了杀人而活着,也必将为了杀人而死。

他若想活得长些,就绝不能有情感,绝不能有朋友,也绝不能有自己的生活。

他的生命根本就不属于自己。

第二章 枭雄之搏

孟星魂忽然觉得连这棵树都比他强些,这棵树至少还有它自己的生命,至少还能自己站得很直。

他推开树,站直,树上突然垂下了一只手,手里有酒一樽。

一个低沉嘶哑的声音道:“这么早就清醒了,可不是件好事,赶快来喝一杯。”

孟星魂低着头,接着酒樽。

他用不着抬头去看,也知道树上的人是谁,就算他听不出这已日渐嘶哑的声音,也可以认得出这只手。

手很大,大而薄,表示他无论握什么都可以握得很紧,尤其是握着剑的时候,任何人都休想将他掌中的剑击落。

但这只手已有很久很久都未曾握剑了。

他手里的剑已被他自己击落。“叶翔杀人……永远不会失手……”

高老大一直对他很有信心,他自己对自己也有信心,可是现在,他却仿佛连这只酒樽都握不住。

他手臂上有条很长很深的创口,那是他最后一次去杀人的时候留下来的。

那人叫杨玉麟,并不能算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叶翔杀过的人,无论哪一个都比他厉害得多。

高老大要他去杀这个人,只不过是想恢复他的信心,因为他已失败过两次。

谁知他这次又失败了。

杨玉麟一刀几乎砍断了他的手。

从此以后,他没有再去杀过人,从此以后,他没有一天不喝得烂醉如泥。

酒苦而辣,孟星魂只喝了一口,就不禁皱起了眉。

叶翔道:“这不是好酒,我知道你喝不惯的,但无论多坏的酒,总比没有酒好。”

他忽然笑了笑,道:“高老大还肯让我喝这样的酒,已经算很对得起我了,其实像我这样的人,现在只配喝马尿。”

孟星魂没有说话,他不知该说什么。

叶翔已从树上滑了下来,倚着树干,带着微笑,瞧着孟星魂。

孟星魂却不去瞧他。

以前见过他的人,谁也想不到他会变得这么厉害。

他本是个很英俊、很坚强的人,全身都带着劲,带着逼人的锋芒,就好像一把磨得雪亮的刀。

但现在,刀已生锈,他英俊的脸上的肌肉已渐渐松弛,渐渐下垂,眼睛已变得黯淡无光,肚子开始向外凸出,连声音都变得嘶哑起来。

接过酒樽,仰首喝下一大口,叶翔忽然叹了一口气道:“现在我们见面的机会愈来愈少,我并不怪你,你就算看不起我,也是应该的,若不是你,我已死在杨玉麟手上。”

高老大最后一次叫他去杀人的时候,已对他不再信任,所以就要孟星魂在后面跟着去。

从那一次起,孟星魂就完全取代了他的地位。

叶翔又笑了笑,道:“其实那次我早就知道你会在后面跟着来的,所以我……”

孟星魂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那次我根本就不应该去的。”

叶翔道:“为什么?”

孟星魂道:“你知道高老大叫我跟着你,知道她对你已不放心,所以你对自己没有信心了,我若不去,你一定可以杀死杨玉麟。”

叶翔又笑了,笑得很凄凉,道:“你错了,那次我去杀雷老三的时候,已知道以后永远也没法子杀人了。”

那次去杀雷老三,就是他杀人第一次失手。

孟星魂道:“雷老三只不过是个放印子钱的恶霸,你平时最恨这种人,我一直奇怪,那次你为什么居然下不了手?”

叶翔苦笑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忽然觉得很疲倦,疲倦得什么事都不想去做,那种感觉你也许不会懂的。”“疲倦”这两个字,就像是针。

孟星魂的眼角又开始跳,过了很久,才一字字地说道:“我懂。”

叶翔道:“你懂?”

孟星魂道:“我已杀过十一个人。”

叶翔沉默了很久,忽然问道:“你知道我杀过多少人?”

孟星魂不知道,除了高老大,谁都不知道。

每次任务都是最大的秘密,永远都不能向任何人说起。

叶翔道:“我杀了三十个,不多不少,整整三十个。”

他的手在发抖,赶紧喝了口酒,闭着眼吞下去,才长长吐出口气,慢慢地接着道:“你将来一定也要杀这么多的人,也许还要多些,因为你非杀不可,否则你会变成我这样子。”

孟星魂的胃在抽搐,忽然,又有了种呕吐的感觉。

叶翔就是他的镜子。

他仿佛已从叶翔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一生。

叶翔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大多数人都在受着命运摆布,只有很少人能反抗,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我只恨我自己为什么不是这种人。”他黯淡的眼睛中忽然有了一线光亮,道:“但我也曾有过机会的。”

孟星魂道:“你有过?”

叶翔叹了口气,道:“有一次,我遇见过一个人,她愿意不顾一切来帮助我,那时我若肯不顾一切跟她走,现在也许活得很好——就算死,也会死得很好。”

孟星魂道:“你为什么当时没有那么做呢?”

叶翔的目光又黯淡下来,瞳孔已因痛苦而收缩,过了很久,才黯然道:“那也许因为我是个又愚蠢又混蛋又胆小的呆子,我不敢。”

孟星魂道:“你不是不敢,是不忍。”

叶翔道:“不忍?不忍更呆,我只希望你莫要跟我一样呆。”

他凝注着孟星魂,缓缓又道:“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永不再来,但每个人一生中都至少会有这么样一次机会的。我求你,等机会来的时候,千万莫要错过。”

他扭转头,因为他不愿被孟星魂看到他目中的泪光。

他求孟星魂,也许并不是为了孟星魂,而是为了自己。

他这一生反正已完了,他希望能从孟星魂身上看到生命的延续。

孟星魂没有说话,他心里的话不能对人说。

他对高大姐的情感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情愿为她死。

叶翔又道:“你是不是又有事要做了?”

孟星魂点了点头。

叶翔道:“这次你要杀的是谁?”

孟星魂道:“孙玉伯。”

这本是他的秘密,可是在叶翔面前,他没有秘密。

他发现叶翔的瞳孔又在收缩,过了很久,才问道:“是江南的孙玉伯?”

孟星魂道:“你认得他?”

叶翔道:“我见过。”

孟星魂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叶翔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没有人能说得出,我只知道一件事。”

孟星魂道:“什么事?”

叶翔道:“我绝不会去杀他!”

孟星魂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我也只知道一件事。”

叶翔道:“你知道什么?”

孟星魂目光凝注着远方,一字字道:“我非杀他不可——”

老天对他们的确太不公平,他们悲哀、愤怒,却都无可奈何。

这世上不公平的事情本来就很多。

幸好他们除了老天外,还有老伯。

老伯从未让他们失望过。“老伯”的意思并不完全是“伯父”,这两个字包含的意思还有很多。

在很多人心目中,它象征着一种亲切,一种尊严,一种信赖。

他们知道自己无论遇着多么大的困难,老伯都会为他们解决,无论受了多么大的委屈,老伯都会替他们出气。

他们尊敬他,信赖他,就好像儿子信赖自己的父亲。

他帮助他们,爱他们,对他们一无所求。

但只要他开口,他们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方幼苹回家的时候,已烂醉如泥。

他已不记得自己是在哪里喝的酒,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

他清醒的时候绝不会回来。

他本来有个温暖的家,可是在七个月前,这个家忽然变成了地狱。

仆人们都已睡了,他自己找到了半樽喝剩下的酒。

他还没有开始喝已开始呕吐,就吐在地上他花三千两银子买来的波斯地毡上。

吐完了就仿佛清醒了很多,但他却不愿清醒。

清醒的时候他会发疯。

他有钱,又有名,有钱有名的人,大多数都有个很美丽的妻子。

他的妻子不但美,简直美得令人无法忍受,他受不了男人们看到他妻子时眼睛里带着那种贪婪的表情。

他恨不得将这些男人的眼睛挖出来。

可是她喜欢。

她喜欢男人看她,也喜欢看男人那种贪婪的表情。

虽然她外表冷若冰霜,但他却知道她心里也许正在想着和那男人上床。

他知道她还没有嫁给他以前,就已经和很多男人上过床。

在他们洞房花烛的那天,他就已几乎忍不住要扼死她,但只要一看到她那双大而灵活的眼睛,小而玲珑的嘴,他伸出去准备扼死她的手就会拥抱住她,伏在她胸膛上流泪。

他永远不知道她和多少别的男人上过床。

他只知道一个。

床上没有人,她一定还在那个人的床上。

方幼苹冲入厅堂,找到另一樽酒,就在门口地上躺了下来,继续不停地喝,直到他听见窗外衣袂带风的声音。

朱青在嫁他之前,本是个很有名的女飞贼,轻功甚至比方幼苹更有名。

现在她当然用不着再去偷,但轻功还是给她很多方便,她随时可以从窗子里溜出去,去偷。

现在她不再偷别的,只偷男人。

烛已将残,烛光却还是很亮,她忽然出现在他面前,就站在他面前,垂首看着他,眼睛里带着轻蔑不屑的表情望着他。

她脸色苍白,眸子漆黑,神情冷漠而高贵,看起来甚至有点像是个贞洁的寡妇,无论谁也想不到她刚出去做过什么事。

方幼苹道:“你出去干什么去了?”

他明知道,却还是忍不住要问。

朱青目中的轻蔑之色更浓,冷冷地道:“找人。”

方幼苹道:“找谁?”

朱青道:“当然是去找毛威啰。”

毛威,城里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毛威,毛威的财产比城里一半人加起来的还多,毛威玩过的女人比别人看到的还多。

十个人中,至少有六个身上的衣服都是毛威绸缎庄买来的,吃的米也是毛威米店里买来的。

你随便走到哪里,脚下踩着的都可能是毛威的地,随便看到哪个女人,都可能是毛威玩过的。

在这里,你无论做什么事,都免不了要和毛威沾上点关系。

方幼苹的脸在扭曲,道:“毛威,你……你又去找他干什么?”

朱青道:“你想知道我去干什么,是不是?”

她眸子里忽然露出一种撩人的媚态,苍白的脸上也现出了红晕,咬着嘴唇道:“他也喝酒,但却不像你,他就算醉了也行。”

方幼苹突然跳起来,扼住了她的咽喉,嗄声道:“我杀了你!”

朱青忽然笑了,吃吃笑道:“你杀吧,你只有本事杀我,你若敢去杀他,我才佩服你。”

方幼苹不敢,就算喝醉时也不敢。

他的手松开,手发抖,但看到她脸上那种轻蔑的冷笑,他的手又握成拳。

朱青尖叫,道:“别打我的脸……”

她尖叫,却不恐惧。

她还在笑。

他一拳打在她肚子上,她仰面跌倒,却钩住了他的脖子,拖着他一齐倒下,倒在她身上,让他闻到她身上的芬芳。他还在打她柔软的胸膛和大腿。

但他打得实在太轻了,打得她吃吃地笑,修长的腿随着笑而扭动,曳地的长裙卷起,终于露出了她那双雪白柔滑的腿。

方幼苹牛一般喘息着。

朱青的腿分开,浪笑着道:“来吧,我知道你真正想要的是这个,我虽然陪过了他,却还是可以再陪你,陪你用不着费力。”

方幼苹突然崩溃,再也无能为力。

他连试都已不能试,只有从她身上滚下来,滚到他方才呕吐过的地方。

他还想呕吐,却已吐不出,他只能痛哭。

朱青慢慢地站起来,轻拢鬓边的乱发,一刹那间,她已又从浪妇变成了贵妇,冷冷地瞧着他,道:“我知道你一喝醉就不行,我要去睡了,千万莫要来吵我,因为我要睡得好,明天才有精神去见他!”

她转过身,慢慢地走回卧房,冷冷道:“除非你杀了他,否则我天天都要去找他的!”

他听到房门关起上闩的声音。

他继续不停地哭,直到他想起了一个可以帮助他,可以救他的人!“老伯……”

一想起这个人,他心情忽然平静,因为他知道他能替他解决一切。

只有他,没有别人。

张老头站在床头,望着他美丽的女儿,眼泪不停地流。

他是个孤苦的老人,一生都在默默地替别人耕耘,收获也是别人的,只有这唯一的女儿,才是他最大的安慰,也是他的生命。

但现在他的珍宝已被人摧残得几乎不成人形。

从昨天晚上回来,她就一直昏迷着,没有醒过来。

抱回来的时候全身衣服都已被撕裂,白嫩的皮肤上青一块,紫一块,身上带着血,右眼被打肿,浑圆美丽的下颚也被打碎。

昨天晚上究竟遭遇到什么,他不能想,不忍想,也不敢去想。

她出去提水的时候,还是那么纯真,那么快乐,对人生还是充满了美丽的幻想,但她回来的时候,人生已变成了一场噩梦。

在倒下去之前,她说出了两个人的名字。

两个畜生。

他只恨不得能亲手扼断他们的咽喉。

他当然做不到。

江风和江平是徐家堡的贵宾,他们的父亲是大堡主徐青松的多年兄弟,他们兄弟都是江湖中有名的壮士,曾经赤手空拳地杀死过白额虎。

若是凭自己的力量,他永远没法子报复。

但徐大堡主一向是个很公正的人,这次也一定会为他主持公道。

徐大堡主铁青着脸瞪着站在他面前的江家兄弟,他衣袖高高挽起,好像想亲自扼死这两个少年。

江风和江平头虽然垂得很低,极力在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但他们的眼睛里却并没有畏惧之色,弟弟在瞧着自己的鞋尖,鞋尖上染着块血渍。

这双靴子是他刚从京城托人带回来的,他觉得很可惜。“畜生!天咒的畜生,狗娘养的!”

张老头愤怒得全身都在发抖,拼命忍耐着,他相信徐大堡主一定会给他们个公正的惩罚,让他们以后再也不敢做这种事,徐青松的声音很严肃,道:“这件事是你们做的?说实话!”

江风点头,江平也跟着点头。

徐青松怒道:“想不到你们竟会做出这种事,你父亲对你们的教训,难道你们全都忘了?我身为你们父亲的兄弟,少不得要替他教训教训你们,你们服不服?”

江风道:“服。”

徐青松脸色忽然缓和了下来,叹了口气,道:“你们的行为虽可恶,总算还勇于认错,没有在我面前说谎,年轻人只要肯认错,就还有救药,而且幸好张姑娘所受的伤不算太严重……”

张老头忽然觉得一阵晕眩,徐青松下面说的话,他一个字都听不到了。“她受的伤还不算太严重……”要怎样才算严重,她一生的幸福都已毁在这两个畜生手上,这创伤一生中永远也不会平复,这还不算严重?

徐青松又道:“我只问你们,以后还敢再做这种事不?”

江风目中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他知道这件事已将结束。

江平抢着道:“不敢了。”

徐青松道:“念在你们初犯,又勇于认错,这次我特别从轻发落,罚你们在这里做七天苦工,每天三两工钱,全都算张姑娘受伤的费用。”

他重重一拍桌子,厉声道:“但下次你们若敢再犯,我就绝不容情了。”

张老头全身的血液都似已被抽空,再也站不住。

每天三两银子,七天二十一两。二十一两银子在江家兄弟说来,只不过是九牛一毛,却买到了她女儿一生的幸福。江家兄弟垂着头往外走,走过他面前的时候却忍不住瞟了他一眼,目光都是带着胜利的表情。

张老头一生艰苦,也不知受过多少打击,多少折磨,多少侮辱。

他已习惯了别人的侮辱,学会了默默忍受。

可是现在,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用尽全身力气冲过去,抓住了江风的衣襟,捶着他的胸膛,大声嘶喊道:“我也有二十一两银子,带你的姐姐来,带你妹妹来,我也要……”

江风冷冷地瞧着他,没有动,没有还手。

张老头的拳头打在他胸膛上,就好像蜻蜓在撼摇石柱。

两个家丁已过来拉住张老头的手,将他整个人悬空架了起来,他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架上的猴子,终生都在受着别人的侮辱和玩弄。

徐青松沉着脸,道:“若不是你女儿招蜂引蝶,他们兄弟也不敢做这种事,否则他们为什么没有对别人的女孩子这么做,这堡里的女孩子又不止你女儿一个。”

他挥了挥手,厉声道:“快回去教训你自己的女儿,少在这里发疯!”

一阵苦水,涌上了张老头的咽喉,他想吐,却又吐不出。

他拿起根绳子,套上了屋顶。

他恨自己没有用,恨自己不能为自己的女儿寻求公正的报复,只有眼睁睁瞧她受畜生的摧残。他情愿不惜牺牲一切来保护他的女儿,但他却完全无能为力。“这么样活着,是不如死了的好。”

他在绳上打了个结,将脖子伸了进去,就在这时,他看到了堆在屋角的几个南瓜和一大堆葡萄。

每年秋收,他都会将田里最大的瓜和最甜的葡萄留下来,去送给一个人,表示他对这人的爱和尊敬。“老伯”。他想起了这个人,心里的苦水突然消失,因为他相信这个人一定会为他主持公道。

他是他这一生中唯一可以信赖的人。

只有他,没有别人。“七勇士”是七个年轻、勇敢、充满了活力的人!

只不过他们对“勇敢”这两个字的意思并不能全部了解。

他们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

他们认为这就是勇敢,却不知这种勇敢是多么愚蠢!

七勇士的大哥叫铁成刚。

铁成刚和他们六个兄弟都不一样,只有他不是孤儿,但他却喜欢在外面流浪。

秋天是狩猎的天气。

这一天,铁成刚带着他的六个兄弟到东山去打猎,刚打了两只鹿、一只山猫和几只兔子,忽然发现后山起了火,火头很高。段四爷的万景山庄就在后山。

段四爷是铁成刚的舅父。

他们赶到后山起火的地方,果然就是万景山庄。

火势很猛烈,却没有人救火,万景山庄上上下下七八十个人到哪里去了?

他们冲进去,就知道了答案。

万景山庄连男带女,老老小小七十九口人,已变成了七十九具死尸!

段四爷常用的梨花银枪已断成两截,枪头就插在自己的胸膛上。

但枪杆并不在他手里。

他双手紧握,手背上青筋凸起,像一条条死蛇。

是什么东西能让他握得这么紧,连死都不肯松手?

没有人知道,他自己也永远再无机会说出,他死不瞑目。

铁成刚望着这张已扭曲变形的脸,望着这双已因愤怒惊恐而凸出的眼珠,只觉得心在绞痛,胃在收缩。

他蹲下来,将他舅父的眼皮轻轻阖起,然后再去扳他的手,却扳不开。

他的手抓得太紧,他的血液已凝结,骨骼已硬化。

火势却已逼近,烈火已将铁成刚青白的脸烤成赤红色,头发也已发出了焦臭。

他的兄弟在喊:“快走!先退出去再说!”

铁成刚咬咬牙,突然拔刀,砍下了他舅父的两只手,藏在怀里。

他的兄弟又在奇怪:“你就算想看他手里抓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不连他的尸体一齐抬出去?”

铁成刚摇摇头,道:“火葬很好。”

他对自己的兄弟从无隐瞒,可是这次他并没有将心里的感觉说出来。

他忽然有了种不祥的预感,知道今天非但绝对无法将这里的尸体带走,连自己的性命能不能带走都很成问题。他退了出去,他的兄弟愕然望着他,道:“这里咱们就不管了么?”

铁成刚牙咬紧,道:“怎么管?”

兄弟们道:“我们至少也该先查出是谁下的毒手。”

铁成刚没有说话,他已看到三个人出现。

三个穿着蓝布袍的道人,杏黄色的剑穗在背后飞扬,花白色的胡须也在风中飞扬,就像是三个久已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这三个人当然绝不会是凶手。

铁成刚的心忽然沉了下去,但他的兄弟面上却都现出了喜色。“黄山三友来了,只要这三位前辈来了,还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的?”

一石,一云,一泉,就是黄山三友。

他们虽然是出家人,但却没有出世,江湖中谁都知道他们不但剑法极高,而且为人极公正,很多学剑的年轻人都将他们当作偶像。

七勇士也不例外,都已在躬身行礼。

一石、一云、一泉的脸色却沉重得很,好像十月中黄山的阴霾。

一泉道长忽然道:“你们好大的胆子!”

一云道长沉着脸,道:“我知道你们一向胡作非为,却还是想不到你们竟敢做出这种事。”

一石道长向来很少说话。

他沉默得就像是块石头,却比石头更硬,更冷。

七勇士中有六个人面上都变了颜色,并不是恐惧,而是吃惊。“我们做了什么事……这件事,不是我们做的。”

一泉现出怒容,道:“还敢说谎?”

一云厉声道:“不是你们做的,是谁做的?你们刀上的血还没有擦干净!”

刀上的是兽血,不是人血,以黄山三友那样锐利的目光怎会看不出来?

大家更加吃惊,但铁成刚却反而变得很平静。

因为他已看出这件事的关键,已知道这件事绝没有任何人再能为他们辩白,他不愿含冤而死,更不愿他的兄弟陪他死。所以他必须冷静。

一泉道:“你们还有什么话说?”

铁成刚忽然道:“这件事全是我做的,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一泉道:“你要我放了他们?”

铁成刚道:“只要你放了他们,我一个字都不说,我保证!”

一石的瞳孔也收缩,道:“一个都不能放走,杀!”

他的剑比声音更快!

剑光一闪,已有一勇士惨呼着倒下去。

七勇士并不像其他别的那些结拜兄弟,他们并非因利害而结合,并非酒肉之友,他们之间的确有情感,有义气。其中一个人死了,别的人立刻全都红了眼。

虽然他们自己也明知绝不是黄山三友的对手,可是他们不怕死,什么都不怕,他们只不过是群血气方刚的孩子,既不能了解生存的可贵,也不能了解死的恐惧。

铁成刚长大了。

他忽然转身,冲入了火焰。

他临阵脱逃,并不是怕死,只是不愿意这么样不明不白地死。

他知道这一死,七勇士就变成了洗劫万景山庄的凶手,臭名就永远也无法洗刷,那真凶永远可以逍遥法外。

他也知道黄山三友绝不会让他逃走,所以他冲入了火焰。

一石厉声道:“不能让他走,追!这五个我一个对付就已足够。”

他剑光闪动纵横,剑锋划过处必有鲜血随着激出。

一泉和一云也已冲入了火焰,火势虽已接近尾声,却还是很猛烈。

他们花白的胡须上已沾着火星,虽仗着剑光护体,身上还是有些地方已被燃着,发出了焦臭。

黄山三友的生活一向如闲云野鹤,黄山三友的风姿一向如世外神仙,从来也没有如此狼狈过的。

但这次,他们却已不顾一切。

他们为什么要将铁成刚的性命看得如此重要?

一泉道:“铁成刚,你可听到了你兄弟的惨呼声?你竟不管他们?你这样算什么朋友?”

没有回应,只有火焰燃烧着木头“哔剥”作响。

一云已无法忍受,道:“咱们还是先退出去,他反正跑不了的。”

铁成刚的确跑不了。

他若逃出火场,就逃不出黄山三友的利锋;他若留在火场,就得被烧死。

火熄灭了。

黄山三友开始清点火场,所有的尸身都已被烧焦。

一石道:“尸身多少?”

一泉道:“八十五。”

一石的脸沉下来,过了很久,才一字字道:“铁成刚还没有死。”

一泉点点头,道:“他还没有死。”

一石道:“他不能不死!”

一泉又点了点头,重新开始搜索。

他们终于在瓦砾间找到了一条地道。

一泉的脸色更难看,道:“他只怕已经由这地道中逃了出去。”

一云道:“他是段老四的亲戚,当然到这里来过,所以知道这条地道。”

一石道:“追!”

一泉道:“当然要追,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不能让他逃掉。”

铁成刚伏在黑暗的荆棘丛中,动也不动。

虽然他全身已被刺伤,伤处还在流血,虽然他已有两三天水米未沾,已饿得眼睛发花,渴得嘴唇破裂。

但他连动都不敢动。

因为他知道有人正在外面追捕搜索,“虎林大侠”赵雄几乎已命他门下所有的弟子全部出动。

赵雄本是他父亲的好朋友。

铁成刚逃进这里来,本想求他保护,求他主持公道。

但赵雄却宁可相信黄山三友的话,若不是他已经发觉赵雄神色不对,此刻只怕早已死在黄山三友的剑下。

若连赵雄都不相信他,还有谁能?

江湖中还有什么人愿意为了保护他,而去得罪黄山三友?

铁成刚的脸伏在泥土上,泪浸湿了泥土。

他有泪本不轻流,宁死也不愿流泪,但现在却已伤心得几乎完全绝望。

那两只已干瘪的手还在他怀里,手里握着的就是证据。

但他却不能将这证据拿出来给别人看,因为他任何人都不能信任。

别人会将这双手拿去讨好黄山三友,会将这证据湮没,他就更死无葬身之地了!晚风中传来野狗的悲吠。

铁成刚现在就像是条野狗一样,悲苦,无助,寒冷,饥饿。

他甚至连野狗都不如。

他翻了个身,天上已有星光升起,星光还是和以前同样灿烂美丽。

星光总是会替人带来希望。

他忽然想起了一个人。“老伯。”

这世上假如还有唯一一个人他能信赖的,这人就是老伯。

只有他,没有别人。

这本是个美丽的地方,风光明媚,绿草如茵,躺在这里,可以看到青翠的山,飘动的云,也可以看到白云下青山上那座美丽的城堡。

那是座古城,早已荒废,十几年前万鹏王才将它修饰一新。

所以这古城就做了“十二飞鹏帮”的总舵,总舵主万鹏王就住在城里,武林中绝没有人敢随意来侵犯这里的一草一木。

现在花已凋谢,草已枯黄。

但他们并不在乎。

只要他们能在一起,他们什么都不在乎。

是花开也好,花落也好,是春天也好,秋天也好,他们只要能在一起,就会觉得心满意足。

他们还年轻,相爱着。

他才十八岁,他比她大不多。

喘息停止,激情已升华。

他躺在她怀抱里,觉得风是如此温柔,雨也是如此温柔。

她脸上带着满足的笑靥,对生命的美好衷心感激。可是当她看到山上那庄严的城堡时,她笑容立刻消失,目中立刻充满了痛苦。

过了很久,她终于幽幽地叹了一声,说道:“小武,你本不该这么喜欢我的,也不应该对我这么好。”

小武的手轻抚着她柔滑的肩,道:“为什么?”“因为我不配。”她眨了眨眼,泪已将流,慢慢地接着道:“你知道,我只不过是人家的一个小丫头,我全身上下都是人家的,人家要我死,我就不能活。”

小武的轻抚变成了拥抱,柔声道:“黛黛,千万莫要再说这种话,只要你的心是我的,我的心是你的,我们什么都不必怕。”

他抱得那么紧,抱得她心都已融化。

但她的泪还是忍不住流落,黯然道:“我不怕别的,只担心我们的事有一天被人家发现了。”

想到那一天,她心里就生出一种不能形容的恐惧,因为她曾经看到过她主人发怒的脸孔。

她的主人就是万鹏王。

万鹏王发怒的时候,没有人能劝阻。

她翻身,紧拥着他,道:“老爷子绝不会让我跟你在一起的,你总该知道他对下人是多么严,他若知道这件事……”

他忽然用嘴封住了她的嘴,不让她再说下去了。

但他的嘴唇也冰冷,身子也在颤抖,道:“我不会让任何人来拆散我们,绝不会……”

他停住嘴,因为他感觉到黛黛柔软的身子突然僵硬。

他转身抬起头,就看到万鹏王。

在很多人眼中,万鹏王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神。

若真的有神,那么万鹏王身材也许比真神还高大,相貌也许比真神还威严,虽然他一手击发不出雷电,却能令风云变色。小武并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非但能文,而且武功不弱。

但是当万鹏王的巨掌挥出时,他根本无法招架,无法闪避。

他甚至可以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晕晕迷迷中,他听到黛黛的惊呼啼哭,也听到万鹏王慑人的语声。“我知道你是‘镇武镖局’武老刀的儿子,看在他曾经替我做过事,今天饶你不死,但你下次要是还敢再到这里,我将你五马分尸!”

万鹏王说出的话,从来没有一个人敢怀疑不信,他若说要将你五马分尸,就绝不会用别的法子杀你,也不会只用四匹马。“抬他回去,告诉武老刀,他若是想要他的儿子,就不要放他出门!”

武老刀从此不敢放他的儿子出门,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但他又怎忍看着他这唯一的儿子日渐憔悴,日渐消瘦?

他去求过情,求万鹏王将黛黛嫁给他儿子。

他得到的回答是一巴掌!

万鹏王拒绝别人只拒绝一次,因为绝没有人敢第二次再去求他。

别人秋收的时候,小武的生命已将结束。

他不吃,不喝,不睡,甚至连醒都不醒,终日只是晕晕迷迷的,呼唤着他心上人的名字。

他的呼声听得武老刀心都碎了。

他愿意牺牲一切来救他的儿子,却完全无能为力。

他只有看着他的儿子死!

他自己也不想活了。

就在这时,他接到了一个人的帖子,这是他从小就认得的朋友,他们的年纪相差无几,但他对这人的称呼却是:“老伯”。

这两个字,已足够说明白他对这人是多么的尊敬。

他只恨自己为什么一直没有想到这个人,世上只有这个人才是他儿子的救星。

只有他,没有别人。“老伯”就是孙玉伯!

没有人真正知道孙玉伯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究竟能做什么事。

但无论谁有了困难——有了不能解决的困难时,都会去求他帮助。

他从不托词推诿,也绝不空口许诺,只要他答应了你,天大的事你都可以放到一边,因为他绝不会令你失望。

你不必给他任何报酬,甚至于不必是他的老朋友。

无论你多么孤苦穷困,他都会将你的问题放在心上,想办法为你解决。

因为他喜欢成全别人,喜欢公正。他憎恶一切不公正的事,就像是祈望着丰收的农人,憎恶蝗虫急于除害一样。

他虽然不望报酬,但报酬却还是在不知不觉中给了他。

他的报酬就是别人对他的友爱和尊敬,就是“老伯”这称呼。

他喜欢这称呼,而且引以为荣。

除了喜欢帮助人之外,老伯还喜欢鲜花。

他住的地方就是一片花海,一座花城,在不同的季节中,这里总有不同的花盛开,他总是住在花开得最盛的那个地方。

现在开得最艳的就是菊花。

所以老伯就在菊花园里接待他的宾客。

客人们已如潮水般自四面八方涌来,有的带着极丰盛的贺礼,有的只带着一张嘴和一片真诚的贺意。

老伯对他们都一视同仁,无论你是贫,是富,是尊贵,是卑贱,只要你来,就是他的客人。

他绝不会对任何人冷落。

尤其今天,他的笑容看来更和蔼可亲,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

他站在菊花园外迎接着贺客。

孙玉伯其实并不高,但看到他的人却都认为他是自己所见到过的最高大的人。

他面上带着笑容,但却没有减少他的威严,无论谁都不会对他稍存不敬之心,很多人对他比对自己的父亲还尊敬。

唯一敢在他面前出言顶撞的,就是他的儿子孙剑。

孙剑的名字本来是孙剑如,但他觉得这“如”字有点女人气,所以就自己将“如”字去掉。

他不愿自己身上沾着一星一点女人气。

孙剑的确是个男子汉,就像他父亲一样,身材也不高,但全身都充满了劲力,永远都不会消耗完的劲力。

他和他父亲一样慷慨好义,就算将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别人穿也在所不惜,但别人对他却和对他父亲不同。

因为他性如烈火,随时都可能翻脸发作,暴躁的脾气非但时常令他判断错误,而且使他失去很多朋友。

别人并不是不愿接近他,而是对他总存有一种畏惧之心。

女人却例外。

女人虽也怕他,却无法抗拒他那种强烈的吸引力,很多女人只要被他看过一眼,就会情不自禁地向他献身。

现在孙剑也站在菊花园外,陪着他父亲迎接着贺客,他神情显得有点不耐烦,因为他已在这里站了很久。

幸好这时已到了晚宴的时候,该来的人大多已来了。

宾客中有许多陌生人,其中有一个是衣衫朴素、面容冷漠的少年。

他带来了一份既不算轻,也不算太重的贺礼。

孙家父子却不认得他,这没关系,老伯喜欢朋友,他这里的门户就是为陌生人开着,只要来他就欢迎。

何况这陌生的少年,既不讨厌,孙家父子都觉得他顺眼,孙剑甚至还愿意和他交个朋友。

所以特地瞧了瞧礼单上写着的名字——陈志明。

很平凡的名字。

孙玉伯忽然问道:“陈志明,你听过这名字没有?”

孙剑道:“没有。”

孙玉伯皱了皱眉,道:“这两年你常到外面去走动,怎么会没听过这名字?”

孙剑道:“他绝不是著名的人!”

孙玉伯道:“奇怪,像这么样一个年轻人,怎么会是无名之辈?”

孙剑道:“也许他运气不好。”

孙玉伯沉吟着,道:“等会你去问问律香川,也许他知道。”

孙剑道:“好。”

他虽然答应了,却没有去问。因为来的客人愈来愈多,他们很快就将这件事忘记了。

就算孙剑没有忘记,也未必去问。

他不喜欢律香川,他认为律香川有点像是女人。

但他若知道这少年是谁,是为什么来的,情况也许就完全不同,那么很多可歌可泣,令人热血沸腾、热泪盈眶的事,以后也许就不会发生。

这陌生的少年真名并不叫陈志明。

他是来杀人的,杀的就是孙玉伯。

他真正的名字是:孟星魂!

孙剑若是问过了律香川,律香川一定就会去将这陌生少年的来历调查清楚,不调查出结果来,他绝不会放手。

律香川并不像女人,他比女人更仔细,更小心,更谨慎。

他和孙剑恰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他们的外貌也完全不同。

孙剑相貌堂堂,浓眉大眼,身上的皮肤已晒成了紫铜色,他眼睛瞪着你的时候,你绝不会去看别人,也没法子再去看别人。

律香川却是个脸色苍白、文质彬彬的人,所以别人往往会低估他的力量,认为他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这种错误不但可笑,而且可怕!

律香川不但是孙玉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武林中三个最精于暗器的人之一,尤其是属于机簧一类的暗器,天下再也没有任何人能比得上他。

他从来不用兵器,他不必。

一个全身都是暗器,随时随地,无论在任何角度都能发出暗器的人,不必再用任何兵器。

孙玉伯看到篮子里的瓜和葡萄,就知道张老头来了。

每年这个时候,张老头都不会忘记将田里最大的瓜果送来。

他一年辛劳,难得有空闲,更难得有享受,只有到这里来的时候,他才能真正放松自己,享受到他在别的地方从未享受过的美食和欢乐。

所以他每次来的时候,都满怀兴奋,但这次一见到孙玉伯,他就已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孙玉伯将他带进书房,递给他一筒烟和一杯酒,先要他设法平静下来。

书房是老伯的禁地,在这里无论说什么都不必怕别人听到。

他将张老头带来这里,因为他知道他的老朋友必定有很多痛苦要叙说。

他也知道一个人要向朋友诉说痛苦,要求帮助是多么困难。

张老头终于说出那段可怕的遭遇,听完了之后,他脸色也已发青。

虽然他并没有答应要做什么,但是张老头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做得完全公正,一定会让那两个畜生得到应得的教训!武老刀离开书房的时候,心情也和张老头一样,满怀欣慰和感激。

方幼苹也是如此,无论谁来到这里,都不会失望。

然后是几个来借钱的,等他们都满意走了后,律香川才走进书房,他知道老伯这时候必定对他有所吩咐。

孙玉伯的命令一向很简短。“叫几个人三天后去徐家堡,不必要江家兄弟的命,但至少要他们三个月之内起不了床。”

律香川沉吟了半晌,道:“要文虎和文豹去好不好?他们对这种事有经验。”

孙玉伯点一点头,说道:“毛威便要孙剑去对付。”

律香川笑了,他知道老伯的意思。

老伯要孙剑去对付一个人,就等于宣布了那人的末日。

孙玉伯又道:“但十二飞鹏帮那里,却要你自己去一趟,万鹏王是个很难惹的人,我希望你去的时候能把那小姑娘也一起带走。”

他只发令,不解释。他只要你去做那件事,而且一定要做成功,你无论怎么样去做,那是你自己的事了。

律香川当然知道这任务是多么艰难,但面上却丝毫没有露出难色,任何人都知道他愿意为老伯去做任何事。

老伯将最困难的事留给他做,这就表示看得起他。

想到这一点,他目中不禁露出感激之色。

老伯仿佛已看到了他的心,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是个好孩子,我希望你也是我的儿子。”

律香川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心里的激动,道:“韩棠来了,已经在外面等了很久,要亲自向你老人家道别。”

听到“韩棠”这名字,老伯的脸突然沉了下来,道:“他不该来的!”

律香川没有说话,也无法说什么,就连他都不知道韩棠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和老伯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他很少见到韩棠,但只要一见到这个人,他心里就会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寒意。

这连他自己也都不知道为什么。

韩棠并不野蛮,并不凶恶,只不过眉目间仿佛总是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冷漠之意,无论谁都没法子和他亲近。

他自然也不愿和任何人亲近,随便在什么地方,他都是站得远远的,若有人走近他七尺之内,他立刻就会走得更远些。

除了在老伯的面前,也从来没有人见到他开过口。

甚至在老伯面前他都很少开口,他好像只会用行动表示自己的意思。

律香川看得出他对老伯并没有友爱,只有尊敬,每个人都是老伯的朋友,只有他不是。

他仿佛是老伯的奴隶。

孙玉伯沉默了很久,终于叹了口气,道:“他既然来了,就让他进来吧!”

韩棠一走进书房,就跪了下来,吻了吻老伯的脚。

这种礼节不但太过分,而且很可笑。

但韩棠做了出来,却没有人会觉得可笑,他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会令人觉得可笑。

因为他只要去做一件事,就全心全意做,那种无法形容的真诚不但令人感动,往往还会令人觉得非常可怕。

孙玉伯坦然接受了他的礼节,并没有谦虚推辞,这也是很少见的事,老伯从不愿接受别人的叩拜,律香川一直不懂他对韩棠为何例外。

老伯道:“这一向你还好?”

韩棠道:“好。”

老伯道:“还没有女人?”

韩棠道:“没有。”

老伯道:“你应该找个女人的。”

韩棠道:“我不信任女人。”

老伯笑笑,道:“太信任女人固然不好,太不信任女人也同样不好,女人可以使男人安定。”

韩棠道:“女人也可以使男人发疯。”老伯又笑了,道:“你看到了小方?”

韩棠道:“他没有看到我。”

老伯慢慢地点了点头,仿佛表示赞许。

韩棠忽然又道:“就算是有人看到我,也不认得。”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冷漠的眼睛里才有了一点表情,那是种带三分讥诮、七分萧索的表情。

律香川从未在别人眼中看到过这种表情。

老伯道:“你可以走了,明年你不来也无妨,我知道你的心意。”

韩棠垂下头,沉默了很久,才一字字道:“明年我还要来,每年我只出来一次。”

老伯面上忽然露出同情之色,只有他知道这人的痛苦,但却无法相助,也不愿相助。

这一点他深深引为自疚,他不愿见到韩棠,也正是这缘故。

韩棠已转过身,慢慢地向外走。

律香川忍不住道:“我房里没有人,你若愿意留下来喝杯酒,我陪你。”

韩棠摇摇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就走了出去。

律香川苦笑,忽然发觉老伯在盯着他,目光仿佛很严厉。

老伯对他很少这么严厉,他知道自己做错了一件事,却不知做错了什么。

近来他已很少做错事。

老伯忽然道:“你很同情他?”

律香川垂下头,又点点头。

老伯道:“能同情别人,是件好事,你可以同情任何人,却不能同情他。”

律香川想问为什么,却不敢问。

老伯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你若同情他,他就会发疯。”律香川不懂。

老伯叹了口气,道:“他本来早就该发疯了的,甚至早就该死了,一直到现在他还能好好地活着,就因为他觉得世上的人都对他不好。”

律香川还是听不懂,终于忍不住问道:“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以前做过什么事?”

老伯脸色又沉了下来,道:“你不必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有很多事你都不必知道。”

律香川垂首道:“是。”

老伯忽又长长叹了一声,道:“但我不妨告诉你,他做过的事以前绝没有人做过,以后只怕也没有人能做!”

律香川垂着头,正想退出,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骚动声,还有人在惊呼,屋内后花园闯来了个怪物。

闯入花园来的不是怪物,是铁成刚,只不过他看来的确很可怕。

他全身上下几乎已没有一处完整的地方。他头发大半都已被烧焦,脸也被烧得变了形,一双眼睛,赤红如血,嘴唇干裂得就像久旱的泥土。

他闯进来的时候,正如一只被猎人追逐的野兽,咽喉里发出一声喘息与嘶喊,几乎没有人能听出他呼喊的是谁。

他喊的是:“老伯。”

那时孙剑正在和“四方镖局”胡总镖头带来的一个女人使眼色。

他不知道这女人是谁,只知道这女人不是胡老二的妻子,也不是个好东西,而且一直在对他暗送秋波。

对这种女人的诱惑,他从不拒绝,这女人的诱惑简直是种耻辱,他正在想用个什么方法将她带到没人的地方。就在这时,他看到了铁成刚。

他已认得铁成刚很久,但现在却已几乎完全不认得这个人,直到他冲过去,扶起他,才失声惊呼道:“是你!你怎会变成这个样子的?”

他挥手,要酒。酒灌下铁成刚的咽喉后,他喘息才静了些,却还是说不出话。

孙剑看出了他目中的恐惧之色,道:“不用怕,到了这里,你什么都不用怕了,谁都不用怕了,在这里绝没有人敢碰你一根毫毛!”

这句话刚说完,他就听见有人淡淡道:“这句话你不该说的。”

说话的人是一泉道人,黄山三友已追来了。

孙剑道:“不行!”

一泉道:“你也许还不知道他是个杀人的凶手,而且杀的是他自己的舅父。”

孙剑沉声道:“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而且受了伤,只知道他信任我,所以才会到这里来,所以谁都休想将他带走。”

一泉沉着脸,冷冷道:“找你的父亲来,我们要跟他说话。”

孙剑额上青筋凸起,道:“我父亲说的话也一样,就算天王老子也休想从这里带走我们的朋友!”

一泉怒道:“好大胆,你父亲也不敢对我们如此无礼!”

突听一人道:“你错了,他的无礼是遗传,他父亲也许比他更无礼。”

说话的人语声虽平静,却带着一种无法形容的威严。

一泉道:“你怎知……”

孙玉伯道:“我当然知道,因为,我就是他父亲。”

一泉怔了怔,他只听说过“老伯”的名字,并没有见过。

一云道:“孙施主与贫道等素不相识,所以才会如此说话。”

孙玉伯道:“无论你们是谁,我说的话,都一样。”

一泉变色道:“久闻孙玉伯做事素来公道,今日怎会包庇凶手?”

孙玉伯道:“就算他是凶手,也得等他伤好了再说,何况谁也不能证明他是凶手。”

一云道:“我们亲眼所见,难道会假?”

孙玉伯道:“你们亲眼所见,我并未见到,我只知他若是凶手,就绝不敢到这里来!”

没有人敢欺骗老伯。

无论谁欺骗了老伯,都是在自掘坟墓。一云大叫道:“你连黄山三友的话,都不信?”

孙玉伯道:“黄山三友是人,铁成刚也是人,在这里无论谁都一样有权说话,我要听听他说的。”

铁成刚忽然用尽全身力气,大喊道:“他们才是凶手,我有证据,他们知道我有证据,所以才一定要杀我灭口!”

孙玉伯道:“证据在哪里?”

铁成刚挣扎着往怀中取出一双手,一双已干瘪了的手。

看到这双手,黄山三友面上全都变了颜色。一石忽然尖声道:“杀人者死,用不着再说,杀!”

他的剑一向比声音快,剑光一闪,已刺向孙玉伯的咽喉。

一泉和一云的剑也不慢,他们剑锋找的是铁成刚和孙剑。

老伯没有动,连手指都没有动。

别的人脸上已露出惊怒之色,几乎每个人都想冲过来。

用不着他们冲过来,根本用不着。

一石的剑刚刺出,就跌落在地上。

他握剑的手臂上已钉满了暗器,三四十件各式各样不同的暗器,只有一点相同之处,那就是它们的速度。

一石甚至没有看到这些暗器是从哪里来的,只看到一直站在孙玉伯身后的一个斯斯文文的少年人仿佛抬了抬手。

暗器忽然间就已刺入了他的手臂。

他甚至连疼痛都没有感觉到,因为他这条手臂忽然间就完全麻木。

孙剑的人似已变成了怒狮,向一泉扑了过去,就好像不知道一泉的手里握着剑,不知道剑是可以杀人的。

他怒气发作的时候,前面就算有千军万马,他也敢赤拳扑过去。

一泉从未想到世上竟有这么样的人,一惊,手里的剑已被一只手抓住,一只有血有肉的手。“咯噔”,这柄百炼精钢铸成的剑,已断成两截。

孙剑的手上也在流血。

流血他不在乎,只要将对方打倒,他什么都不在乎。

连旁边的一云,都被吓呆了,手里的剑慢了一慢。

这种人手里的剑当然不会太慢,就在这刹那间,不知从哪里冲过一人来。谁也没有看清他长得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只看到他穿着一身暗灰色的衣服。

但每个人都听到他说了一句话,九个字!“谁对老伯无礼,谁就死!”

说九个字并不要很长的时候,但这九个字说完,黄山三友就变成了三个死尸,三个人几乎是在同一刹那间断气的。

就在这人冲出来的那一刹!

他冲过来的时候,左手的匕首已刺入了一泉的胁下。

匕首一刺入,手立刻松开。

一泉的惨呼还未发出,这只手已挥拳反击在一石的脸上。

他拳头击碎一石的鼻子的时候,也就是他右手抓住一云腰带的时候。

一云大惊挥剑,但剑还未出鞘,他的人已被抡起,摔下。

他的头恰巧摔在一石的头上,几乎每个人都听得见他们头骨撞碎时发出的声音,而那种声音本来只有在地狱中才能听到的。

还是没有人能看到这灰衣人的面目。

他右手抡起一云的时候,左手已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他脸上立刻染上了从一石鼻子里流出来的血。

其实他根本不必这样做。大家全已被吓呆了,哪有人还敢看他的脸?

来到这里的大多是武林豪杰,杀两三个人对武林豪杰说来,也算不了什么大事,但大家还是被他吓呆了。

杀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杀人的方法——迅速,准确,残酷。

从没有人杀人能如此迅速,准确,残酷!

铁成刚带来的那双干瘪了的手里,抓着的是半段杏黄色的剑绦,一块青蓝色的布,布上还有个黄铜的扣子。

丝绦正和黄山三友剑上的丝绦一样,碎布当然也和他们所穿的道袍质料相同。但这些并不重要,他们是不是凶手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谁对老伯无礼,谁就得死!”

这句话谁都不反对,也不会忘记。孟星魂更难忘记。

就在黄山三友断气的时候,孟星魂离开了老伯的菊花园。

他已不必再留下去。他所看到和听到的事,已足够说明孙玉伯是个怎么样的人。

他杀人的第一步,就是先设法去知道对方是个怎么样的人,至于别人的事,都可以等到以后慢慢再知道,他并不着急。

现在,距离高大姐给他的期限还有一百一十三天。

现在他杀人行动的第一步已开始!

第三章 以牙还牙

孙剑平素是最恨做事不干脆的人,他做事从不拖泥带水。他无论做什么事,用的往往都是最直接的法子。老伯要他去找毛威,他就去找毛威,从自己家里一出来,就直到毛威门口。

他永远只走一条路,既不用转弯抹角,更不回头。

毛威正坐在大厅和他的智囊及打手喝酒,门丁送来了张名帖——一张普普通通的白纸上,写着两个碗大的字:“孙剑”。

毛威皱了皱眉头,道:“这人的名字你们谁听说过?”

他的智囊并不孤陋寡闻,立刻回答道:“好像是孙玉伯的儿子。”

毛威的眉皱得更紧,道:“孙玉伯?是不是那个叫老伯的人?”

智囊道:“不错,他喜欢别人叫他老伯。”

毛威道:“这次他的儿子来找我干什么?”

智囊沉吟道:“听说老伯很喜欢交朋友,八成是想和大爷您交个朋友。”

其实他也知道这其中必定还另有原因,只不过他一向只选毛威喜欢听的话说。

毛威笑了笑,道:“既然如此,那就请他进来吧!”

孙剑用不着别人请,自己已走了进来,因为他不喜欢站在门口等。

没有人拦得住他,想拦住他的人都已躺在地上爬不起来了。毛威霍然长身而起,瞪着他。

孙剑并没有奔跑跳跃,但三两步就走到他面前,谁也无法形容他行动的矫健迅速。

连毛威心里都在暗暗吃惊,出声问道:“阁下姓孙?”

孙剑点点头,道:“你就是毛威?”

毛威也点点头,道:“有何贵干?”

孙剑道:“来问你一句话。”

毛威看了他的智囊和打手一眼,道:“问什么?”

孙剑道:“你是不是认得方幼苹的老婆,是不是和她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毛威的脸色变了。

他脸色一变,他的保镖打手就冲了过来,其中有个脸上带着疤痕的麻子,一步蹿了过来就想推孙剑的胸膛。

孙剑忽然瞪起眼,厉声道:“你敢!”他发怒的时候全身立刻充满了一种深不可测,却又威棱四射的力量,令人望而生畏。麻子的手几乎立刻缩了回去。

但打手这碗饭并不是容易吃的,要吃这行饭,就得替人拼命,近年来毛威的势力日渐庞大,他已很少有为主人卖命的机会。

近年来他日子也过得很好,实在不想将这个饭碗摔破,咬了咬牙齿,手掌变为拳头,一拳向孙剑胸膛上击出。

孙剑忽然叼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手臂反拧,跟着一个肘拳击出,打在他脊椎上。

麻子面容立刻扭曲,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但尖叫声并没有将他骨头拆碎的声音罩住,他倒下去的时候,身子已软得好像是一摊烂泥。

孙剑也觉得自己出手太重了些,但他不想在这种人身上多费手脚。

这是他小时候从一个人那里学来的,做事要想迅速达成目的,就不能选择手段,最好第一击就能先吓破对方的胆。

和麻子一起冲过来的人,果然没有一个人再敢出手,饭碗固然重要,但和性命比较起来,还是要差得远一点。

孙剑再也不看他们一眼,盯着毛威,道:“我问你的话,你听到没有?”

毛威的脸已涨红,脖子青筋暴露,道:“这件事与你又有何干?”

孙剑的手突又挥出,掌缘反切在他右边的肋骨上。

这一招并不是什么精妙的武功,甚至根本全无变化,但却实在太准,太快,根本不给对方任何闪避招架的机会。

毛威的尖叫声比那麻子更凄惨。

他已有十几年没有挨过打。

孙剑道:“这次我没有打你的脸,好让你还可以出去见人,下一次就不会如此客气了。”

他看着毛威手抱着胸膛,在地上翻滚,不等他停下,就揪住他衣襟,将他从地上拉起,道:“我问你,你就得回答,现在你明白了么?”

毛威的脸已疼得变了形,冷汗滚滚而落,咬着牙点了点头。

孙剑沉着声问道:“你搭上了方幼苹的老婆,是不是?”

毛威又点头。

孙剑道:“你还打算跟她鬼混下去?”

毛威摇摇头,喉咙里忽然发出低沉的嘶喊,道:“这女人是条母狗,是个婊子。”

孙剑看到他目中露出愤怒怨毒之意,就知道他绝不会再跟那女人来往,因为他已将这次受的罪全都怪在她头上。

世上大多数人自己因错误而受到惩罚时,都会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绝不会埋怨自己。

孙剑觉得很满意,道:“好,只要你不再跟她来往,一定可以活得长些。”

毛威暗中松了口气,以为这件事已结束。

谁知孙剑忽又道:“但以后她若和别的男人去鬼混,我也要来找你。”

毛威吃了一惊,嘶声道:“那女人是个天生的婊子,我怎么能管得住她?”

孙剑盯着他的眼睛,缓缓道:“我知道你一定可以想得出法子的。”

毛威想了想,目中忽然露出一丝光亮,道:“我明白了!”

孙剑脸上第一次有了笑容,道:“很好,只不过这种天生的婊子,随时随地都会偷人,你既然已想出了法子,就愈快愈好。”

毛威道:“我懂得。”

孙剑的拳头忽又笔直伸出,打在他两边肋骨之间的胃上。

毛威整个人立刻缩了下去,刚吃下的酒菜已全都吐了出来。

孙剑的脸上却还露着笑容,道:“我这不是打你,只不过要你好好记得我这个人而已。”

他把人打得至少半个月起不了床,还说不是在打人,这实在令人哭笑不得。

但他说的话,别人只有听着。

孙剑走过去,将桌上的大半壶酒一饮而尽,皱皱眉道:“到底是暴发户,连好酒坏酒都分辨不出,又怎么分得出女人的好坏呢!”

毛威脸上忽然挤出一丝笑容,道:“姓方的那女人虽是个婊子,却的确是个够味的女人。”

孙剑道:“你的女人呢?”

毛威的脸色又变了变,道:“她……她们倒没有一个比得上她的。”

孙剑盯着他,忽然笑了笑,摇着头道:“你的话我不信,你连酒都不懂,怎么懂女人?”

这句话未说完,他忽然冲了进去。

他已看到屏风后有很多的女人在躲着偷看,冲进去就选了个最顺眼的拉过来,扛在肩上。

这女人似乎已被吓昏了,连动都不动。

毛威变色道:“你……你想干什么?”

孙剑道:“不干什么,只不过是干你常常干的。”

他又拉住了毛威的手,厉声呵斥道:“送我出去。”

他不想半途中被人暗算,所以拉个挡箭牌,他不怕别的,只是怕麻烦。

毛威只有送他出去,几乎连眼泪都流了下来,道:“只要你放了凤娟,我送你一千两金子。”

孙剑眨眨眼,道:“她值那么多?”

毛威咬着牙,不肯回答。

孙剑道:“你很喜欢她?”

毛威还是拒绝回答。

孙剑又笑了,道:“很好,那么你下次打别人老婆主意时,就该先想想自己的女人。”

门外有匹高头大马,显然是匹良好的千里驹。

孙剑一出门,就跳上马绝尘而去,绝不给别人报复的机会。

这也是他小时候在一个人那里学来的。

这人不大说话,说的每句话都令人很难忘记。

马行十里,他肩上扛着的那女人忽然吃吃地笑了。

孙剑道:“原来你没有晕过去。”

凤娟吃吃笑着道:“当然没有,我本来就想跟着你走的。”

孙剑道:“为什么?”

凤娟道:“因为你是男子汉,有男子气概,而且我觉得这样子很刺激。”

孙剑道:“毛威对你不好?”

凤娟笑道:“他虽有钱,却是个小气鬼,若对我不好,怎舍得为我花一千两金子?”

孙剑点点头,忽然不说话了。

凤娟道:“这样子难受得很,你放我下去好不好?我想坐在你怀里。”

孙剑摇摇头。

凤娟叹了口气,道:“你真是个怪人。”

孙剑打马更急。

前面一片荒野,不见人迹。

凤娟已开始有些害怕,忍不住问道:“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

孙剑道:“去一个你想不到的地方。”

凤娟松了口气,媚笑道:“我知道你想要找刺激,其实什么地方都一样的。”

过了半晌,她忽然又道:“我认得那姓方的女人,她叫朱青。”

孙剑道:“哦。”

凤娟道:“她真是个天生的婊子,每天都想和男人上床,若要她不偷人,简直比要狗不吃屎还难,我真不懂毛威能想出什么法子。”

孙剑道:“死婊子不会偷人的!”

他抱着凤娟的手忽然松开,凤娟立刻从他肩上摔下来,就像是一袋面粉似的重重跌在地上。

她尖叫道:“你这是干什么?”

孙剑的马冲出去一箭之地,再兜回来,骑在马鞍上冷冷地瞧着她。

凤娟伸出手,道:“快拉我上去。”

孙剑道:“我若要拉你上来,就不会让你跌下去。”

凤娟还想作出媚笑,但恐惧已使她脸上的肌肉僵硬,嗔声道:“你抢走我,难道就是把我带到这里来摔下我?”

孙剑道:“一点不错。”

凤娟大叫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孙剑笑笑,座下的马已绝尘而去,他做的事不喜欢向别人解释。

尤其不喜欢向女人解释。

凤娟咬着牙,放声大骂,将世上所有恶毒的话全都骂了出来。

然后她忽又伏地痛哭。

她痛哭并不是因为她全身骨头疼得像是要散开,也不是因为她要一步步走回去。

她痛哭只是因为她知道毛威不会相信她的话,绝不会相信孙剑并没有对她做什么事。

孙剑若是真做,她反而一点也不会伤心。

世上本就有种女人永远不知道什么叫侮辱,什么才叫作羞耻。

她就是这种女人。

别人侮辱了她,她反而开心,没有侮辱她,她反而觉得羞耻。

她也永远无法明了孙剑的意思。

孙剑这么做,只不过是要毛威也尝尝自己老婆被人抢走的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老伯虽然也知道用这种法子来惩罚别人并不太好,但他却一直没有想出更好的法子。

很少有人还能想出更好的法子。

孙剑骑在马上,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老伯并没有指示他应该怎么样处理这件事,但他却相信就算老伯亲自出马,也未必能比他做得更好。

近年来,他已渐渐学会了老伯做事的方法与技巧。

他对自己觉得很满意。

黄昏时,老伯还是逗留在菊花园里,为菊花除虫,修剪花枝。

他喜欢自己动手,他说这是他的娱乐,不是工作。

看到文虎、文豹兄弟走进来的时候,他才放下手里的花剪。

接见属下,是他的工作。

他工作时工作,娱乐时娱乐,从不肯将两件事搞混乱。

他不会将任何事搞混乱。

文虎、文豹是两个精悍的年轻人,但面上已因艰苦的磨炼而有了皱纹,看起来比他们实际的年龄要苍老得多。

现在他们脸上都带着种疲倦之态,显然这两天来他们工作得很努力,但只要能看到老伯赞许的笑容,再辛苦些也算不了什么。

老伯在微笑,道:“你们的事已办完了?”

文虎躬身道:“是!”

老伯道:“快把经过说给我听!”

文虎道:“我们先打听出徐大堡主有个女儿,就想法子将她架走。”

老伯道:“他女儿多大年纪?已经出嫁了么?”

文虎道:“她今年已二十一,还没有出嫁,因为她长得并不漂亮,而且脾气出名的坏,据说她以前也曾定过亲,但她却将未来的亲家翁打走了!”

老伯点点头,道:“说下去。”

文虎道:“我们又想法子认识了江家兄弟,把他们灌醉,然后带到徐姑娘那里去。”

文豹接着道:“那两个小子喝醉时,见到女人就好像苍蝇见到了血,也不管这女人是谁,一见面立刻就动手蛮干。”

文虎道:“等他们干完了,我们才出手,给了他们个教训。”

文豹道:“我们动手时很留心,特别避开了他们的头顶和后脑,绝不会把他们打死,但至少在三个月内他们绝对起不了床。”

他们兄弟一个练的是打虎拳,一个练的是铁砂掌,他们的武功也和老伯属下其他的人一样,一点花巧都没有,却快得惊人。

老伯曾说,武功不是练给别人看的,所以根本用不着好看。

江家兄弟清醒时也许还能跟他们过过招,但喝得大醉时,除了唉声和叫痛外,什么花样都使不出来了。

文虎道:“然后我们就雇了轿,将这三个人全都送到徐青松那里去。”

文豹道:“只可惜我们看不到徐青松那时脸上的表情。”

他们说得很简短,很扼要,说完了立刻就闭上了嘴。

他们知道老伯不喜欢听废话。

老伯脸上全无表情,连微笑都已消失。

文虎、文豹的心开始往下沉,他们已知道自己必定做错了事。

无论谁做错了事都要受惩罚,谁也不能例外。

过了很久,老伯才沉声道:“你们知不知道做错了什么?”

文虎、文豹一起垂下头。

老伯道:“江家兄弟在床上躺三个月并不算多,徐青松处事不公,受这种教训也是应该的,这方面你们做得很好。”

他声音忽然变得很严厉,厉声道:“但徐青松的女儿做错了什么?你们要将她折磨成那样子?”

文虎、文豹额上都流下了冷汗,头更不敢抬起。

老伯发怒的时候,绝没有人敢向他正视一眼。

又过了很久,老伯的火气才消了些,道:“这主意是谁出的?”

文虎、文豹抢着道:“我。”老伯瞧着兄弟两人,目中的怒意又消了些,缓缓说道:“文虎比较老实,一定出不了这种主意。”

文豹头垂得更低,嗫嚅着道:“这件事大哥本来就不大赞成的。”

老伯背负着手,踱了个圈子,忽然停在他面前,道:“我知道你还没有娶亲。”

文豹道:“还没有。”

老伯道:“立刻拿我的帖子,到徐家堡去求亲,求徐姑娘嫁给你。”

文豹就好像忽然被人踩了一脚,立刻变得面色如土,嗄声道:“但是……但是……”

老伯厉声道:“没有什么但是不但是的,叫你去求亲,你就去求亲,你害了人家一辈子,你就得负责任,就算徐姑娘的脾气不好,你也顺着她一点。”无论谁做错事都得受惩罚,恐怕也只有老伯能想得出!

文豹擦了汗,说道:“徐大堡主若是不答应呢?”

老伯道:“他绝不会不答应,尤其在这种时候他更不会。”

徐青松当然不会拒绝,现在他只愁女儿嫁不出去,何况文豹本来就是个很有出息的少年。

文豹不敢再说话,垂头丧气地走了出去。

走出菊花园,文虎才拍了拍他兄弟的肩,微笑道:“用不着垂头丧气,你本来早就该成亲了。“成亲之后你慢慢就会发现,有个老婆也并不是什么太坏的事,甚至还有诸多好处。”

文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喃喃道:“好处?有他妈的见鬼的好处。”

文虎道:“常言说得好,有钱没钱,娶个老婆好过年,至少冬天晚上,你在外面冻得冷冰冰的时候,回去立刻就可以钻进老婆的热被窝,她绝不会轰你出来。”

文豹冷笑道:“现在我也有很多人的热被窝可以钻,每天都可以换个新鲜的热被窝。”

文虎道:“但那些热被窝里也许早就有别的男人了,你也只有在旁边瞧着干瞪眼,老婆却不同,只有老婆才会每天空着被窝等你回去。”

文豹道:“我想起了一句话,不知道你听过没有?”

文虎道:“什么话?”

文豹道:“就算你每天都想吃鸡蛋,也用不着在家里养只母鸡。”

文虎笑了,道:“这比喻不好,其实老婆就像是吃包饭。”

文豹道:“吃包饭?”

文虎道:“只要你愿意,随时可以回去吃,但是你若想换换口味,还是一样可以在外面打野食。”

文豹也笑了,只笑了笑,立刻又皱起了眉,叹道:“其实我也并不是真的反对娶老婆,但娶来的若是个母老虎,那有谁受得了?”

文虎道:“我也想起了一句话,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

文豹道:“你说。”

文虎道:“女人就像是匹马,男人是骑马的,只要骑马的有本事,无论多难骑的马,到后来还是一样变得服服帖帖,你要她往东,她绝不敢往西的!”

他又笑了笑,接着道:“你嫂子的脾气本来也不好,可是现在……”

文豹道:“现在她脾气难道很好么?”

文虎抬起了头,昂然道:“现在我已渐渐让她明白了,谁是一家之主。”

他的话刚说完,菊花丛中忽然走出个又高又大的女人,一双比桃子还大的杏眼瞪着他,道:“你倒说说看,谁是一家之主?”

文虎立刻变得像是只斗败了的公鸡,赔笑道:“当然是你。”

老伯又举起花剪,他发现很多株菊花枝上的叶子都太多,多余的叶子不但有碍美观,而且会夺去花的养分,有碍它的生长。

老伯不喜欢多余的事,正如不喜欢多余的人一样!

他手下真正能负责实际行动的人并不多,但每个人都十分能干,而且对他完全忠诚。

对于这一点,他一向觉得很满意。

他知道自己无论指挥他们去做什么事,他们大多能够圆满完成任务,所以近年来他已很少自己出手。

但这并不是说他已无力出手。

他确信自己还有力量击倒任何一个想来侵犯他的人!

那天一石的剑向他击过来的时候,在那一瞬间,他已看出了一石剑法中的三处破绽,就算别人不出手,他还是能在最后一刹那间将对方击倒。

他出手往往都要等到最后一刹那,因为这时对方发力已将用尽,新力还未生,而且以为这一击已将得手,心里的警戒必已松懈。这时他必定反击,往往就是致命的一击。

只不过要能等到最后一刹那并不容易,那不但要有过人的镇静和勇气,还要有许多痛苦的经验。

他发现律香川虽不是他亲生的儿子,但对他的忠心与服从甚至连孙剑都比不上,他对这少年近来日益欣赏,已决心要将自己的事业传给他一半。

因为只有他的冷静与机智,才可以弥补孙剑暴躁的脾气,愈庞大的事业,愈需要他这种人来维持的。

创业时就不同了。

创业时需要的是能拼命,也敢拼命的人。

老伯又想起那灰衣人,他当然知道这人是谁。

却一直绝口不提此事,就好像这人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一样。

这人的确为他做过很多别人做不到的事,但现在若还留下他,却只有增加麻烦,因为无论遇着什么事,他都只会以暴力去解决。但老伯却已学会很多种比杀人更有效的方法,现在他要的不是别人的性命,而是别人的服从与崇拜。

因为他已发现要了别人的性命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好处。

但当能得到别人的服从与崇拜,就永远受益无穷。

这道理那灰衣人永远不会懂得。

老伯叹了口气,对那天他用的手段颇为不满,而且一个人创业时总难免有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知道的秘密太多。

若是换了别人,也许早已将他除去。

但老伯却没有这样做,这也正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有时他做事虽然不择手段,但他的确是个豪爽慷慨、心胸宽大的人。

这一点谁都无法否认。

老伯究竟有多少事业?是些什么样的事业?

是个秘密,除了他自己之外,谁也不知道。

这么多事业当然需要很多人维持。

所以老伯一直在不断吸收新血。

他忽又想起了那天来拜寿的那个衣着朴实、态度沉静的少年,他还记得这少年叫陈志明。

他对这少年印象很好,觉得只要稍加训导,就可以成为他一个非常优秀的助手。只可惜,这少年自从那天之后,就没有再出现过。“我也许的确老了,照顾的事已不如从前那样周到,那天竟忘记将他留下来。”老伯又叹了口气,反手捶了捶腰,望着西方清丽的夕阳,他心里忽然有了种凄凉萧条之意。

近来他时常会有这种感觉,所以已渐渐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

尤其是律香川。

律香川每次去办事的时候,老伯从没有担心过他会失败。

这次却不同,这次老伯竟觉得有些不安,因为他很了解十二飞鹏帮的实力,也很了解万鹏王的手段。

他生怕律香川此去会遭到危险。

但立刻他又觉得自己的顾虑实在太多,律香川一向都能将自己照顾得很好,此去就算是不能完成任务,也必定能全身而退。“顾虑得太多,只怕也是老年人才会有这种心情吧!”老伯叹息着,在夕阳下,缓缓走回自己的屋子,这时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已到了应该收手的时候了。但这种感觉却总是有如昙花一现,等到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他立刻又会变得雄心万丈。

世上本就有种人是永远不会被任何事击倒的,连“老”与“死”都不能。

这种人当然并不多,老伯却无疑是其中一个。

律香川坐在车子里的时候,心里想着的并不是他就要去对付的万鹏王,而是那杀人如割草的灰衣人。

黄山三友逞阴谋那天,他也没有看到这灰衣人的面目,却已隐隐猜到他是谁了。他并没有去问老伯。

老伯自己不愿说的事,世上绝没有任何人能要他说出来。老伯既然绝口不提这个人,他就连问都不必问。

他只隐隐感觉到这人必定就是韩棠。

就连他都没有见过那种迅速、冷酷的杀人方法。

韩棠做的事,以前没有人做过,以后也不会有人能做到。

近年来律香川的地位已日益重要,权力也日渐增大,已可直接指挥很多人,但无论他用什么方法,却无法探出韩棠一点来龙去脉。

谁也不知道这人以前在哪里,做过些什么事,武功是哪里学来的。

每个人活到四五十岁都必定有段历史,这人却完全没有。

世上就好像根本没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第四章 十二飞鹏

这辆马车是经过特别而精心设计的,整个车厢就是一张床,上面铺着柔软的垫,车身的颤动也特别小。

睡在车厢里,几乎就跟睡在家里的床上同样舒服。

律香川要去做一件事的时候,就准备以全身每一分力量去做,绝不肯为别的事浪费丝毫精力。

他当然也知道这一次的任务十分艰巨。“一个男人若为了一个女人而沉迷不能自拔,这人就根本不值得重视,所以你也不必去同情他。”“男人就应该像个男人,说男人的话,做男人的事。”

这是老伯的名言之一,别人也许会奇怪,老伯怎会为了这种事去冒这么大的险,去得罪万鹏王这种人。

只有律香川懂得老伯的心意。

万鹏王早已是老伯的对象,这次他若肯将小姑娘放走,就表示他已向老伯低头,那么他很快就会变成老伯的朋友。

否则他就是老伯的敌人。“我对人了解得并不多,只知道世上有两种人,一种是仇敌,一种是朋友。做我的朋友,还是仇敌,都由你选择,却绝没有第三种可选的。”

这也是老伯的名言之一。

其实他给别人选择的机会并不多,因为无论谁想做他的仇敌,就得死!

现在的问题是,万鹏王并不是个容易被吓倒的人,他的选择很可能跟别人不同!他若选择了后者,那么一场血战也许立刻就要发生了,这一战就算能得胜,付出的代价也必定十分惨烈。

律香川做事一向慎重周密,他已对万鹏王这个人调查得很清楚。

万鹏王并不姓万,也不姓王,据说他是个武林中极有地位的人的私生子,但谁也不能证实。

他十七岁以前的历史几乎没有人知道。律香川只知道他十七岁时是家镖局的趟子手,半年后就升为镖头,十九岁时杀了那家镖局的主人,将镖局占为己有。

但一年后他就将镖局卖掉,做了当地的捕头,三年中他捕获了二十九个凶名在外的大盗,杀了其中八个,但却放走了二十一个。

这二十一人从此对他五体投地,江湖中的黑道朋友,从此都知道江南有个捕头,武功极高,义气干云,简直已可与隋唐时卖马的好汉秦琼秦叔宝前后辉映。

二十四岁他辞去捕头职位,开始组织“大鹏帮”。

开始的时候“大鹏帮”只有三处分舵,百余名党徒,经过多年的奋斗,并吞了其他三十个帮会,才正式改名为“十二飞鹏帮”。

因为它在江南十二个主要的城市中都有分坛,每一个坛统率四个分堂,每一堂指挥八个分舵。

现在十二飞鹏帮已是江南最大的帮派,连历史悠久、人数最多的丐帮都凡事让它三分。

当年无名镖局中一个无名趟子手,现在已是这最大帮派的总瓢把子,直接间接归他指挥的人至少在一万以上。

他的财产更多得无法统计。

当年他说的话无人理会,现在他无论说什么,都是命令。

这一切并不是幸运得来的,据说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多达四十余处,一个人的武功本来就不算高,经过这么多生死血战后,也会变得十分可怕,何况他十七岁时就已是个很可怕的人。

那时他捕获的二十九名大盗,就有一大半都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其中还包括少林的叛徒“凶僧”铁禅,和辰州言家拳的高手“活僵尸”。

近年来江湖中更传闻万鹏王得到昔日天山大侠狄梁公留下的一本武功秘籍,将狄梁公威震八方的“七禽掌”加以融会贯通,练成一种空前绝后的掌法,叫作“飞鹏四十九式”,威力之强,无可比拟。

所以,无论谁想击败这么样的一个人,都是不容易的。

律香川早已深深体会到此行责任的重大,因为老伯和万鹏王这一战是否能避免,就得看他处理这件事的方法是否正确。

不到万不得已,他绝不愿意看到这一战爆发。

他生怕万鹏王不愿接见他,所以特地找了江湖中的四大名公子之一,“南宫公子”南宫远替他引见。

南宫远是“南宫世家”的最后一代,风流倜傥,文武双全,玩的事更是样样精通,江南的名妓就算还有不认得南宫公子的,也不敢承认。

因为那实在丢人极了。

这种人花钱自然很多,南宫世家近年来却已没落,南宫远花的银子,十两中至少有五两是老伯“借”给他的。

律香川相信,他绝不愿失去老伯这么样一个朋友。

恰巧他也是万鹏王的朋友。

万鹏王也和其他那些有钱的男人一样,四十岁以后,兴趣已不完全在女人身上,地位愈稳定,兴趣就愈广。

除了女人外,他还喜欢赌,喜欢马,喜欢学学风雅,其中最花钱的当然还是最后一样,要学风雅不但要舍得花钱,而且要懂得花钱。

恰巧南宫远对这些都是专家。

所以万鹏王也很需要他这么样一个朋友。

马车在枫林外停下。

一个人,负手站在枫林中,长身玉立,白衣如雪。

他身旁的树下有一张几,一面琴,一壶酒,一个青衣垂袖的童子,一匹神骏非凡的好马。

远看他虽然还是个少年,其实眼角早已有了皱纹。

他那种成熟而潇洒的风采,本就不是任何年轻人学得像的。

律香川走下马车,走了过去。他忽然发现南宫远目光中带着种沮丧之色,立刻停下了脚步。

南宫远却慢慢地走了过来,在他面前停下。

律香川忽然道:“他不肯?”

南宫远轻轻叹了一口气,沉着声道:“他拒绝见你。”

律香川道:“你没提老伯?”

南宫远道:“他说他和老伯素来没有来往,也不想有什么来往。”

律香川道:“你不能要他改变主意?”

南宫远道:“谁也不能要他改变主意。”律香川点头没再问,其实他早已知道自己刚才那句话是多问。

万鹏王若是个时常改变主意的人,今天他也许还是镖局中的一个趟子手,只有在每月领饷的时候,才能带着醉去找一次女人。

律香川面上没有一点表情,心里面却已打了个结。

他不知道用什么法子才能将这个结解开。

他只知道这件事只许成功,不能失败,因为失败的后果太严重。

南宫远忽又道:“每个月初一,是万鹏王选购古董字画的日子。”

律香川目中立刻露出一丝希望之色,道:“明天就是初一。”

南宫远点点头,长长叹息了一声,慢声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绿鬓少年,忽已白头,人生一梦,梦醒便休,终日碌碌,所为何由?”

律香川淡淡地笑了笑,笑容中带着种讥讽之意,忽然自怀中取出了个很大的信封,道:“也许为的就是此物。”

南宫远道:“这是什么?”

律香川道:“五千两银票,这是老伯对你的敬意。”

南宫远看着他手里的信封,也笑了,笑容中的讥讽之意更浓,缓缓道:“我这种人还有什么值得尊敬?”

他忽然回身,到树下,手抚琴弦。

琤琤一声,琴声响起。

南宫远大声而歌:“人生一梦,梦醒便休,终日碌碌,所为何由?”

消沉的歌,惨淡的琴,夕阳照着枫林,天地间忽然变得十分萧索。

律香川静静地站着,他现在无论地位和成就都比南宫远高得多,但在南宫远面前,他总是觉得仿佛缺少了什么。

他缺少的是“过去”。

他拥有“现在”和“将来”,南宫远却拥有“过去”,只有“过去”是任何人都买不到的。

无论用多大的代价都买不到。

律香川想到过去那一段艰苦奋斗的岁月,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愤怒之意。

他走过去,将信封放下,凝注着南宫远,一字字道:“我的梦永远不会醒,因为我从没有做过梦。”

南宫远没有抬头,只是淡淡道:“但你也知道,每个人偶尔都该做做梦的,是不是?”

律香川知道。

他的毛病就是不做梦,所以他紧张,紧张得已渐觉疲劳。

可是他宁愿如此。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他选的是比较复杂的一种。

琴声猝绝。

他大步走回马车,发出简短的命令:“古华轩。”

初一。

附近三百里内的古董商都来到山脚下,有的甚至是从千里外赶来的。

因为今天是万鹏王选购古董的日子,万鹏王无疑是个好主顾。

这些古董商人彼此都已很熟悉,其中只有个态度沉静、举止斯文的少年很陌生,大家只听说他是古华轩主人派来的代表。

白云缥缈,古堡似在云端,高不可攀。白云间忽然传来一响钟声,大家才开始走上山去。

律香川第一眼看到万鹏王的时候,心里着实吃了一惊。

连他都从未见到过这么样的人物。

万鹏王是个天神般的巨人,坐在那里就和别人站着差不多高。

有人说,四肢太发达的人,头脑未免简单。

万鹏王却显然是个例外。

他目光冷静锐利而坚定,显示出他的智能和决心,而且带着无比的自信,使得任何人都不敢低估他的力量。

他的手掌宽而厚大,随时随刻都握得很紧,像是时时刻刻都在握着一股力量,随时都准备将冒犯他的人击倒。每个人在他面前说话都得小心翼翼,他却连看也懒得看别人。

直到律香川走过去,他眼睛里忽然射出一股光芒,刀一般逼视着律香川,过了很久,才缓缓道:“你是古华轩派来的?”

律香川道:“不是。”

他很了解万鹏王这种人,他知道在这种人面前最好莫要说谎。

因为无论多好的谎话都很难骗过这种人。万鹏王忽然大笑,道:“很好,你这人很不简单,能支使你的人当然更不简单。”

他的笑声忽又停顿,盯着律香川,一字字道:“是不是孙玉伯?”

律香川心里忽然对这人生出一种尊敬之意,将手里捧着的盘子捧了过去。

汉玉的盘子,上面有一只秦鼎。

律香川道:“这就是老伯对帮主的敬意,望帮主笑纳。”

老伯在向别人有所需求的时候,通常都会先送一份厚礼表示友谊,他做事喜欢“先礼后兵”。

但这次却不是老伯的意思。礼物是律香川自己做主送来的,他希望这件事能和平解决。

万鹏王眼睛虽然瞧着盘子,其实却在沉思。

过了很久,他才缓缓说道:“听说武老刀是从关外流浪到江南的,三十年前才在江南落户生根。”

他抬起头,盯着律香川,道:“孙玉伯也是?对不对?”

律香川道:“老伯和武老刀本是一个村子里的人,而且是同时出关的。”

他知道万鹏王已看透他的来意,所以对什么事都不必再隐瞒。

他已渐渐发觉,万鹏王比他想象中还要可怕得多。

万鹏王沉声道:“他要你来替武老刀的儿子求情?”

律香川道:“老伯知道帮主对这种小儿女的私情迟早定会一笑置之,何况,那位姑娘只不过是帮主买来的一个丫头。”

他说话不但婉转有礼,而且先将这件事的利害分析得很清楚。

为了一个丫头而开罪老伯,大动干戈,这么样岂非很不值得?

万鹏王却沉下了脸,道:“这不是儿女私情的问题,而是本帮的规矩,没有任何人能够破坏本帮的规矩!”

律香川的心沉了下来,他已看出这件事成功的希望不大。

但未到完全绝望前,他绝不会放弃努力。

他想将这件事的利害解释得更清楚些,试探着道:“老伯素来喜欢朋友,帮主若能与他结交,天下人都必然将抚额称庆。”

万鹏王没有回答,霍然长身而起,道:“你跟我来!”

律香川猜不透万鹏王要他到哪里去,去那里干什么!

他虽然猜疑,却不恐惧。

万鹏王若要杀他,他现在也许就已死了。

走出厅,律香川才发现这古堡是多么雄伟巨大,城堡的颜色已因岁月的消磨变成青灰色,这使它看来更古老庄严。

四面看不到什么巡哨的堡丁,安静得令人觉得这地方毫无戒备。

但律香川当然不会有这种错觉,他懂得“包子的肉不在褶上”,这里若是三步一兵,五步一卒,他反而会看轻万鹏王。

像万鹏王这种人,当然绝不会将自己的实力轻易露出来。

老伯也一样。“你最好能令敌人低估自己的力量,否则你就最好不要有敌人。”

只有乡下人才会将全部家产带在身上。

走廊阴暗而肃穆。

走廊的尽头有道门,并没有锁,就好像里面的屋子是空的。

但你若打开门,立刻就会发现自己错得多么厉害。

这屋子里藏着的古玩珍宝,就算是皇宫大内也未必能比得上。

连律香川这样的人,到这里都不免有眼花缭乱之感。

万鹏王背负着双手,带着他兜了个圈子,忽然道:“你随便选两样,就算我的回礼。”

律香川没有推辞拒绝,有些人说出的话,你拒绝非但无用,反而显得可笑。

他真的选了两件。

他选的是一块玉璧和一柄波斯刀。

两样东西的价值几乎和他送出的完全一样,这表示他不仅识货,而且对万鹏王很看得起,知道他不愿占人便宜。

万鹏王目中果然露出一丝赞许之色,道:“无论什么时候,你若和孙玉伯闹翻了,就到我这里来,我绝不会埋没了你。”

律香川道:“多谢。”

能被万鹏王这样的人看重,律香川也难免觉得有点得意。

但他的心却已冷透。

因为他知道这件事已完全绝望,万鹏王绝不会再给他商量的余地。

他们由另一条路走回,穿过外院,忽然听到马嘶声。

万鹏王脚步停了下来,问道:“要不要看看我的马?”

律香川第一次看到他目中真正露出欢愉之色,立刻发觉他这次邀请并没有其他目的。

只不过好像主人将聪明的儿女叫出来和客人相见一样,要客人夸奖两句而已。

夸奖别人是律香川永远都很乐意做的事。

因为这种事做了,不但可以令别人开心,自己也有好处,只有呆子才会拒绝,虽然现在他还不知道好处在哪里。

马厩长而整齐,几乎每匹马都是百中选一的千里驹。

但所有马的价值,加起来也许还比不上最后那一匹。

这匹马单独占用了一间马厩,毛泽光亮柔滑,宛如缎子,虽然是一匹马,却带着无法形容的高贵和骄傲,仿佛不屑与人为伍。

律香川脱口赞道:“好马,不知是不是大宛的汗血种?”

万鹏王笑道:“你倒很识货。”

他笑得不但愉快,而且得意,这也是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的,就算他在那珍宝堆积如山的屋子里,都没有出现过这种神色。

律香川心里忽然有了一线希望。

他已想出了一个也许可令万鹏王低头的法子来。

虽然他还不知道这个法子是否能行得通,但好歹至少要试一试。

无论这法子是否能行得通,结果反正都是一样。

第五章 危机四伏

深夜。

这条街本来是城里最热闹的一条,但现在每家店铺却已熄灯打烊,街道上几乎看不到一点灯光,也听不到一点声音。

武老刀陪着律香川走到这里来,却不懂是要来干什么。

他也不敢问。

律香川虽年轻,态度虽斯文有礼,但像武老刀这种老江湖却已看出这人有一种与年轻人特别不同的气质,虽没有老伯年轻时那么威棱四射,却更深沉难测,将来的成就一定不会在老伯之下。

武老刀有心结交这位年轻人,所以对他特别尊敬。

街上最大的酒楼叫八仙楼,现在每一扇窗子都是漆黑的,酒楼的伙计显然早已睡得很沉了。但律香川却直接就走过去推门。门居然没有上闩,楼上灯火通明,只不过每扇窗子都蒙着很厚的黑布,所以外面看不到一点灯火。

有四五十个人早已在这里等着,从衣着上看来,这些人的身份复杂,但却有一点相同之处。

每个人的神情都很沉静,一双手都粗糙而有力,他们彼此间显然互不相识,但看到律香川,每个人全都站了起来躬身行礼。

在这一刹那间,武老刀忽然发觉老伯的势力远比他想象中还可怕得多。

他完全没有看到律香川召集任何人,这些人却全都来了,他在城里住了二十多年,竟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

最妙的是,这八仙楼的老板余百乐也在这群人之中,而且第一个走过来迎接律香川的就是他。

武老刀和他做了二十年的朋友,居然始终不知道他与老伯有来往,而且显然还是老伯的属下。

律香川对他的态度谦和又带着三分尊敬,就像是一个聪明的帝王对待他的功臣一样。

余百乐躬身道:“除了有事到外地去了的之外,人多数已到,请吩咐!”

律香川微笑着点了点头,张开双手,道:“各位请坐下,老伯令我问各位的好。”

大家一起躬身道:“不敢……属下等一直惦记着老伯,不知他老人家身体可康健?”

律香川笑道:“他老人家就像铁打的,各位都是他的老朋友,当然知道得比我还清楚,就算瘟神见了他,也要落荒而逃的!”

每个人都笑了。

刚才大家心里都有点紧张不安,但现在却已全都一扫而空。

律香川道:“今天和各位初次见面,本该敬各位一杯,却又怕余老板心疼。”

大家又在笑。

等这阵笑过了,律香川神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接着道:“何况,不瞒各位,这次我到这里来,肩上的担子很重,这件事若是不能解决,我也没脸面再回去见老伯了,各位想想,我怎么有心情喝酒呢?”

有人接着道:“律先生若有什么困难,无论是要人还是要钱,但请吩咐。”

律香川道:“多谢。”

他等到每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之后,才接着道:“现在我想要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十二飞鹏帮总舵的马厩!”

夜更深,武老刀和律香川走在归途。

现在他对这少年人的尊敬比去时更深。律香川刚才说话的时候,他一直在旁边留意着,他发觉这少年不但说话比老江湖更有技巧,而且还有种特殊的魅力,能够使每个初次见到他的人就想跟他亲近,而这种亲切并无损他的威严。

由于多年亲身的体验,武老刀深知一个人要得人敬爱是多么困难。

最令武老刀感动的是,律香川虽急于在人群中建立自己的声望和地位,却还是未忘记将老伯高置于他自己之上。

律香川忽然回头对他道:“你是不是有些话要问我?”

武老刀迟疑着,他在这少年面前说话已更小心。

他终于问道:“你真的要那匹马?”

律香川道:“老伯一生中从未对人说过假话,我一心想追随他老人家,别的事我虽然万万赶不上,这一点至少还能做到。”

武老刀暗中伸出了大拇指,过了半晌,才试探着道:“那飞鹏古堡戒备森严,要将一匹会叫会跳的马活生生偷出来,只怕很不容易——就算马夫中有老伯的朋友,也不容易。”

律香川道:“非但不容易,而且简直几乎是完全不可能。”

他忽然笑了笑,道:“但是,我并没有说要将那匹马活生生带出来。”

武老刀怔了怔,变色道:“你是说,只要能带出来,不论死活?”

律香川道:“我正是这意思。”

武老刀倒抽一口气,道:“万鹏王将那匹马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若是杀了它,只怕后果很严重。”

律香川淡淡一笑道:“就算不杀,后果也同样严重。”

武老刀道:“为什么?”

律香川道:“你知道,老伯从来不喜欢被人拒绝,这次更特别告诉我,只要能令万鹏王放出令郎的心上人,不必考虑一切后果。”

他拍了拍武老刀的肩,又道:“老伯的朋友虽多,但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却没有几个,他就算牺牲一切,也不让你伤心失望。”

武老刀忽然觉得胸中一阵热意上涌,喉头似已被塞住,勉强控制自己,道:“难道老伯为了我,竟不惜与十二飞鹏帮一战?”

律香川淡淡道:“我们早已有所准备。”他说得虽轻松,但武老刀深知十二飞鹏帮的实力,当然知道这一战所要牺牲的代价如何惨烈。

想到一个老朋友竟会为自己如此牺牲,他热泪已忍不住夺眶而出。

律香川道:“当然我也不希望这一战真的发生,所以才决心这么做。”

武老刀擦了擦鼻涕,想说话,却说不出。

律香川道:“我只希望这一举可将万鹏王吓倒,乖乖地将那位姑娘送出来。”

武老刀点点头,心里充满了感激。

律香川道:“我选择那匹马,只因为我们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愿伤及人命,何况,我知道一个人发现自己最心爱之物被人毁灭时,除了愤怒悲哀外,还会觉得深深恐惧。”

武老刀嗫嚅着,道:“可是,万鹏王并不是个容易被吓倒的人!”

律香川淡淡一笑道:“我早已说过,我们对一切可能发生的后果,都已早有准备。”

武老刀垂下头,心头的重压,使他连头都抬不起来。

他但愿自己永远未曾将这件事向老伯提起。

他当然永远不会知道,就算没有他这件事,这一战还是迟早难免发生的!

万鹏王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脾气都特别暴躁,所以陪寝的少女早已找个机会溜了。

直到万鹏王吃完早点后,他的火气才会慢慢消下去。

万鹏王的食量也和他别的事同样惊人。他的早点通常是一大锅用冬菇和云腿熬得烂烂的老母鸡汤,另外还加上十个鸡蛋、二十个煎包子。别人看到他的早点时,往往都会吓一跳。

今天却不同。万鹏王掀开银锅的盖子时,面色突然发青。

锅子里没有冬菇,没有火腿,也没有鸡。

锅子里只有一个马头,一个血淋淋的马头。

万鹏王认得这只马头。

他的胃立刻痉挛收缩,有如被人重重打了一拳。

然后就是一股足以将万物燃烧的怒火,他几乎忍不住要从床上跳起来,冲出去,将第一个见到的人扼死,将马厩里所有的人全都扼死,将送这锅子来的人扼死十次!

但令人惊异的是,他居然忍耐了下来。为了芝麻绿豆大的一点小事,他往往会暴跳如雷,怒气冲天,甚至会杀人。

但遇着真正大事时,他反而能保持冷静。

他知道唯有怒火才能毁灭他自己。

他也知道这件事是谁干的。

老伯必将有所行动,早已在他预料之中,但却未想到行动如此迅速。

律香川正是要让他想不到。“你要打击一个人,若不能把握第一个机会,就只有等到最后对方已松懈时,只不过要等那么长久简直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

这也是老伯的名言,律香川从未忘记。他把握了第一个机会,因为他知道对方这时还未及防备。

万鹏王吃早点的时候没有人敢留在屋子里。

他不喜欢别人看他狼吞虎咽。

幸好屋子里没有别人,所以他才静静思索。

老伯的确是个可怕的对手,比想象中还要可怕十倍,他手下像律香川那样的人还有多少?

万鹏王惶惶地盖好锅盖,走出去的时候脸上毫无表情,只吩咐了一句话:“把黛黛立刻送到武老刀的镖局去!”

孟星魂躺在客栈的木板床上,足足躺了七八个时辰。

他没有吃,没有动,也没有睡着。

现在,距离高老大给他的期限还有九十一天。

他对老伯这个人所知道的,还是和二十三天之前同样多。

他知道老伯是个很特别的人,别的事他几乎完全不知道。

武功是什么来历?是深是浅?

孟星魂不知道。

那天老伯连一根手指都没有动。那种非人能及的镇静,正是孟星魂觉得可怕的一点。

老伯属下究竟有些什么高手?有多少?

孟星魂不知道。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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