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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6 12: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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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级统计师《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复习全书【核心讲义+历年真题详解】

2018年高级统计师《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复习全书【核心讲义+历年真题详解】试读:

第一部分 复习指南

第一章 高级统计师考试概述

一、组织领导

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成立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人事司。国家统计局设立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编写暨命题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和命题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国家统计局人事司负责。各地方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考试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考试日期及时间(一)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设在每年10月的第三个星期日的上午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三、考试科目

高级统计师的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报考条件(一)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二)学历资历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取得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满2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取得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满4年以上;(3)在企业及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25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6年以上;(4)符合当地《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破格条件的人员。

五、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地区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

高级考试合格者,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用印的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七、考试大纲《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遵循突出能力考核的原则,以统计工作流程为主线,全面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一)统计调查设计

1.准确把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统计用户需求,熟悉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和分类标准,围绕特定统计调查目的,规范设计统计指标和调查表式或问卷,准确界定统计调查单位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划分统计调查范围。

2.熟悉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利用行政记录等数据收集方法的利弊及相互联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要求的调查单位,选择有效的统计调查方法和数据采集方法。

3.掌握各种抽样技术,能够根据特定的调查总体、调查目的和调查条件,拟定抽样方案,确定具体精度要求和样本量,选择合适的抽样方式和现场采样方法。

4.熟悉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规定,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具体统计调查方案的效率、成本和可行性进行恰当的评估。(二)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

1.了解国家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至少掌握一种国民经济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如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电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等。至少掌握一种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如能源统计、财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对外经济贸易统计、财政金融统计、人口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社会统计、科技统计、自然资源与环境统计、住户调查统计和价格统计等。

2.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调查单位、调查指标和调查方法等原则要求,结合实际拟定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工作方案。

3.熟悉本专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能够组织实施较大规模的统计调查项目。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或者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复杂疑难问题。

4、能够综合运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对采集、整理、汇总过程中的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和校验。(三)数据汇总与整理

1.能够总体把握数据汇总与整理工作的全过程,根据统计用户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汇总与整理方案。

2.熟悉逻辑审核、相关分析等主要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方法,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基础数据存在的问题。

3.掌握一种常用统计数据处理软件,如EXCEL、SPSS、SAS、STATA和R等,根据统计分析的需要对调查数据进行加工处理。

4.能够组织编辑统计资料或数据报告。(四)统计分析

1.熟知常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功能及适用条件,能够针对普通数据、纵向数据和面板数据,选择恰当的分析方法,如时间序列分析、多元统计分析等。

2.基于统计数据,能够熟练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建立统计模型,进行定量分析。

3.能够运用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理论,正确运用统计指标,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其变化,评估政策效果。

4.能够撰写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或论文。(五)国民经济核算

1.掌握国民经济核算的功能,熟悉国民经济核算的主要原则。

2.掌握国内生产总值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表、投入产出表等基本核算表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3.理解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等国民经济核算主要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及其相互关系。(六)统计法规

1.全面掌握《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规的主要内容,熟知统计部门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

2.清楚了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3.能够识别统计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选择对应处理措施。

第二章 高级统计师考试复习技巧

高级统计师考试的内容很多,考试所涉及的知识点几乎遍及大纲中各有关章节,要记住全部内容,显然有些力不从心。如果在考试复习的过程中养成读书做笔记的习惯,则可以利用笔记将“厚”书读“薄”,既读得进去,又读得出来,从而高效率的掌握教材的总体知识。那么,怎样做好读书笔记呢?

一是对教材中的重点内容做重点笔记,概括其要点,提纲挈领,提炼出全书的内容和逻辑结构,同时,还要结合教材的详细内容,依据考试大纲,认真研读,真正吃透,抓住重点。

二是在教材的相应位置做好眉批笔记,可圈可点,可增可减,边看边做。这一过程既是读书的过程,也是记忆的过程。

三是对所学内容做好心得笔记。根据学习过程中产生的思考、对比、分析、体会等随手记下来,对于提高学习效率大有裨益。

接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高级统计师职称考试的有效方法:

一、三大忠告(1)学习态度要老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决不自欺欺人,不懂不能装懂,虚心向他人请教。(2)平时学习要扎实:不放过每一个知识点,尤其对容易混淆的东西要下更大工夫搞清楚,基础要牢固,半途改行者更要夯实基础,而牢固的基础来自扎扎实实的点滴积累。(3)正确理解学习和考试的关系: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新的知识,而考试只是验证自己掌握知识程度的一种手段。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尽可能全面、熟练地掌握书中的内容,而不是单纯从考试的角度去考虑哪些内容需要,哪些内容不需要。这样,即使考试时题目难一点或偏一点,也不会茫然无措。

二、六大学习方法(1)会看书:要取得好成绩,抓住教材内容的细小变化很重要。充分利用教材与圣才题库和电子书。(2)带着思考学习:多问为什么,给自己出题,书本常合起来想想,实践中遇到这类题该怎么办?注意比较归纳,逐步浓缩,形成清晰的知识串。久而久之,离开课本也头头是道,不会到考试时,脑子里一团糟。(3)关注错误:平常多做实战演习,每次对照标准答案做总结,把做错的知识点在教材中标出来,并对做错的题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真正的原因:是概念理解不正确,是计算错误,还是粗心大意?通过对比反思,归纳小结,加深对概念的理解。然后适当做一些相关练习,提高计算的正确率,严密关注错误,做到不再重犯。(4)重视弱点:记忆是成人学习的薄弱环节,但有些内容又必须要记。所以在记忆环节,要格外重视。(5)开阔视野:要博采众长,平时多看相关的报刊杂志,及时学习新准则、新方法,这样考试时遇到新知识点就不慌了。(6)温故而知新:在完成一个章节学习内容后,先趁热打铁,对该章内容融会贯通,再将第一章至该章的内容贯穿起来过一遍,然后才开始学习新的章节。

三、考试的目标和要求

考试目标:评价应考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检测他们对统计理论理解的深度、了解的广度,以及他们在工作中应用这些理论的能力,处理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考人员,才能参加考试。应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签字笔,按要求答题,遵守考场纪律。

四、解读《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考试大纲》《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考试大纲》包括了高级统计师应具有的六个方面的业务工作能力:统计调查设计、管理;统计调查的组织和实施;统计整理;统计分析;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分类标准;统计法规和管理体制。要求应考人员掌握与上述六个方面业务工作能力相关的理论和方法知识,强调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在统计调查设计、管理方面,要求应考人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设计调查方案,包括调查方法、指标体系和调查表的设计。熟悉国家有关统计调查的规章制度,规范统计调查行为。

在统计调查的组织和实施方面,要求应考人员掌握各种现场调查方法及其适用条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最适当的方法组织现场调查,解决调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熟悉专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解释其主要指标的口径、含义及相互关系,能够运用主要指标分析社会经济问题。

在统计整理方面,要求应考人员掌握统计整理工作的主要环节及其主要方法,能够设计统计整理方案,组织实施统计整理工作,解决统计整理工作发现的问题。能够熟练使用一种统计分析软件,如EXCEL、SPSS 、SAS或STATA等进行计算调查结果,进行方差分析和统计分析。

在统计分析方面,要求应考人员掌握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统计和经济学理论方法,进行宏观和微观经济分析,能够撰写较高水平的统计调查报告或较高应用价值和学术水平的论文。

在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分类标准方面,要求应考人员掌握国民经济核算的功能、基本框架,准确理解国民经济核算各主要指标的含义、资料来源及与专业统计指标的联系与区别,正确解读国民经济核算账户及平衡表的关系,能够运用国民经济核算的理论和方法,解释和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熟悉各种统计分类标准并能够合理使用。

在统计法规和管理体制方面,要求应考人员熟练掌握统计法的具体内容和我国的统计管理体制,能够运用统计法的有关知识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统计违法现象。

五、考试命题的特点分析(一)全面考核,突出重点

考试大纲是考题的命题依据,高级统计师应具备的能力标准是命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在全面考核应考人员对大纲六部分内容全面了解掌握的基础上,注重突出“一名高级统计师应具备的能力”这一考核重点。(二)注重考核能力

高级统计实务科目考试的目的是考核应考人员的能力,因此在题型上和分值分布上主要倾向于考核应考人员能力。这些能力包括综合能力、分析能力、计算能力、对计算机输出结果的解释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应用能力和判断能力等。同时也关注应考人员的知识面宽度和理论广度。(三)综合度较高

案例分析计算题的综合度较高,应考人员只有在对大纲中所列要点熟练掌握的基础上才可能较全面地回答问题。因此,应考人员在复习时不仅要知道考试大纲要点所在的位置,而且对其内容的实质有所掌握。当然开卷考试,不要求应考人员死记硬背要点,但一定要懂得如何利用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进行实际问题的分析。(四)题量大

开卷考试的一大特点是题量大,因此要求应考人员合理把握考试时间,统筹安排,注意答题结构,避免头重脚轻。(五)一定比例的选答题

考题分为必答题和选答题。必答题是应考人员必须回答的考题。选答题要求应考人员从给出的几个题中选择某一题目进行回答。因此,要求应考人员答题时一定要注意审题。

六、考试的形式分析(一)考试的题型分析

考试的题型主要有两种:简答题和案例分析计算题。考试试题以案例分析计算题为主,以简答题为辅,具体题型以当年试卷为准。简答题要求答题简明扼要,案例分析计算题要求先认真审阅已给的背景材料,然后判断考核要点,并运用所学知识围绕要点展开计算或分析。案例分析计算题是综合性较强的题目类型,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和运用统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考试时间为180 分钟。采取开卷考试是一种比较务实的做法,因为参加考试的人员一般年龄偏大,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理解力较强,但记忆力相对较弱,采用闭卷考试不利于体现综合能力。

采用开卷考试,应考人员可携带必要的参考资料。

七、复习考试的几点建议

根据考试大纲,在相应参考书中找出大纲中有关每章要点的论述。由于采取开卷考试,不要求应考人员对有关内容死记硬背,但应对大纲中的知识要点要能理解、掌握,并具备融会贯通的能力。由于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的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的能力,因此除简答题一般在参考书中能够找到答案外,其他考题重点是考察应考人员的分析能力、计算能力、对计算机输出结果的解释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应用能力和判断能力等,书中通常没有直接的答案。

八、考试注意事项(一)填写答题卡注意事项

务必用2B铅笔填写清楚准考证号,修改时务必用橡皮擦干净,务必保持卡面整洁。

务必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的相应栏目内填写清楚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考点考场。

答题时务必用黑色签字笔,对照题号在相应答题栏内作答,答题不得超出答题栏边框。因采用计算机图像扫描阅卷,超出边框部分将不被评阅,在答题栏外答题无效,另附答案无效。

请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叠、弄皱、弄破答题卡。

禁止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二)答题注意事项

统筹安排好每道考题的时间,设计好卷面。由于开卷考试,题量大,试题难度大,时间不易把握好,故建议考生考前做些模拟题,以便对答题时间的安排有个感觉。对于不同分值的考题,要合理分配时间。

注意案例分析计算题是必答题还是选答题,对于不答的题,题卡上该题目位置要留出空白。

对于不同题型,要区别对待。需要展开论述的要展开论述,不需要展开论述的,则答题时要简明扼要。

清楚题目类型,认真阅读试题,切实把握考题要点。

遇到一时难以回答的题目时,可暂时放下,先做下面的试题,待考题全部做完后,再花时间仔细推敲作答。

答题时需要注意字迹清楚;卷面整洁;条理清楚;答案完整。(三)考试前注意事项

一定要携带计算器、2B铅笔、黑色签字笔,也可带些年鉴,抽样调查等方面的统计书籍。

第二部分 核心讲义

第一章 统计调查设计

第一节 统计设计应注意的问题及应遵循的原则

统计设计环节主要指对统计指标、标准、统计方法、调查单位库、报表制度、工作流程和生产系统的设计。包括设计指标体系,建立元数据标准,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编制审核规则,制定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

一、确定统计需求

1.确定统计需求是统计生产的第一个阶段。包括咨询和了解统计用户的需求,根据当前统计资源情况确定满足用户需求的统计产品,与用户商议和确认产出目标,准备业务文件,申请批准。

2.统计数据用户包括政府机构、研究机构、国内公众和国外用户。不同的用户对统计的需求存在一定差异。为了掌握用户需求,统计机构应该主动向各类用户咨询其需求,且建立畅通的渠道供用户方便及时地表达需求。了解用户需求是使统计产品“适合使用目标”的前提。

二、确定统计调查内容

统计调查内容要充分反映各类用户需求。根据所了解到的用户的统计需求,统计机构应结合统计工作的现有条件和所采用的统计方法,确定统计调查的内容。

统计指标是用户需求与统计可行性相结合的产物,一方面反映了用户的需求,另一方面又要求在实践中可采集、可测量。统计机构应依据用户需求情况,按照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分类标准设计调查指标。同时要保证调查指标易于理解,便于基层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填报。

三、确定统计调查方法

统计方法是指有关收集、处理、分析和解释统计数据的方法,方法恰当与否不仅关系到统计工作的效率,而且关系到统计结果的准确性。建立科学完善的统计方法体系,使用科学规范的统计方法收集、处理、分析和解释统计数据,将大大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准时性。要尽可能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非全面调查方法,能用非全面调查方法解决问题的,就不采用全面调查。

四、定期对调查项目进行审查

1.定期审查调查项目的内容,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评价,对于已经不能反映用户需求的调查内容,或者能通过应用行政记录数据获取的调查内容,应从调查内容中剔除,可节约调查力量用于其他需求的满足。

2.调查对象负担过重会直接影响调查对象的配合度,填报数据的差错率也会上升,从而影响到统计数据质量。因此,统计机构应将调查对象负担最小化,改进调查内容的设计,尽量使调查内容与台账、原始记录等数据衔接,避免基层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对调查指标的加工和计算,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减轻调查负担。

第二节 统计分类标准

统计分类就是根据事物的内在特点,按照一定标志将重复出现的社会经济现象体区分为不同的类型。

统计分类标准是由统计主管部门对统计分类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一般是以国家标准或统计部门标准形式发布的。

统计分类标准化是指由统计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一系列统计分类标准,并在统计工作中贯彻实施这些统计分类标准,以适应统计信息采集、处理及管理的规范化和自动化的要求,实现统计的功能和统计的最佳效益。因此,统计分类标准化是整个统计标准化中重要的一环。

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在统计工作中贯彻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分类标准化是整个统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统计分类标准化具有以下作用:(1)建立规范统计秩序,取得良好统计效益;(2)为统计指标分组提供依据;(3)为实现统计信息化提供保障;(4)是统计数据可比性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前提。

一、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

1.统计单位的概念

统计单位是指我国境内除住户以外拥有一定活动场所并从事一定生产活动的社会经济单位。

2.统计单位的分类

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单位的具体情况,我国的统计单位按其作用和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三种,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1)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③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设立的其他法人。(2)产业活动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②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③能够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3)个体经营户

个体经营户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3.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之间的关系(1)法人单位由产业活动单位组成,一个法人单位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产业活动单位。(2)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之间存在一种隶属关系,即产业活动单位接受法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3)对于大多数法人单位来说,他们位于一个活动场所,并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这类法人单位本身就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即单产业法人单位;另一些法人单位,他们或位于一个以上的活动场所,或从事一种以上的经济活动,并能够提供各自的业务情况和财务收支资料。对这种单位原则上要将他们分解成两个以上的产业活动单位。这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

4.产业活动单位的认定

认定一个产业活动单位,除了依据行政登记资料,可以参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资料(如卫生、教育、娱乐业等),还可以根据单位是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机构,生产或业务活动是否相对独立进行(对社会提供劳务或服务),能否掌握收入、销售、工资和现金出纳台账来进行判断。不论哪种方法,能否掌握业务核算资料很重要,不能做到这一点的单位,原则上不单独划分为产业活动单位。

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组织机构代码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为了规范和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发布并于2009年实施了《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由八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组成。为便于人工识别,使用一个连字符“-”分隔本体代码与校验码。表示形式为: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在银行、税务、财政、公安、统计等部门应用。单位代码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机构赋予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并颁发由技术监督部门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统计用区划代码

区划代码执行两项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和《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该标准对我国县以上行政区划的代码做了规定,主要适应于按行政区划处理、检索和交换信息。

行政区划代码是指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的代码,用六位阿拉伯数字分层次代表我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的名称。《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补充和延拓,规定了表示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行政区划的三位代码。

为了更详细的反映乡镇以下区划情况,国家统计局补充了三位表示居委会、村委会的代码。这样,我国从省、地、县、乡一直到居委会和村委会都有了统一的代码,一共由十二位数字组成,分为三段。代码的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其具体格式为: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在统计工作中,各级统计部门不编制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直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县以下区划代码则由各级统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制订的编码规则编制。国家统计局建立全国统一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库》,供各专业统计直接使用。

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4年和2002年进行修订,2011年第三次修订。该标准(GB/T4754-2011)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根据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类别进行的标准分类。

我国主要以“法人单位”作为划分行业的基本单位。《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共分20个门类、96个大类、432个中类、1094个小类,并对每一个类都按层次编制了代码。

为了便于标准的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局还编印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20个门类类别是: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国际组织

在具体划分一个单位的行业属性时,如果一个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则按主要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主要活动是指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按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确定主要活动。具体方法是: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按照销售收入判断;

建筑施工活动按照工程结算收入判断;

交通运输活动按照营运业务收入判断;

批发零售活动按照商品销售收入判断;

其他活动按照经营(营业)收入判断。

五、《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国家统计局于2012年12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了《三次产业划分规定》。该规定划分的三次产业的范围是:

第一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包括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六、《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

2008年7月,国务院批复了国家统计局与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共同制定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

城乡划分代码以统计用区划代码为基础,在12位区划代码后面延拓5位代码组成17位代码。其中,前12位代码直接使用区划代码;第13、14位为城乡属性代码,由各地统计部门编制;第15~17位为城乡分类代码,各地统计部门不直接编制,通过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转换生成。

统计上划分城乡是以居委会和村委会为基本单位,以国家批准的市辖区、县级市、县和街道、镇、乡的行政区划为对象。城乡分类和代码如表1-1所示:

表1-1 城乡分类和代码

七、《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2011年,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对1998年发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划分为3个大类,18个中类,25个小类。如表1-2所示:

表1-2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划分

八、《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如表1-3所示。

表1-3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在使用中需注意以下几点:(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上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①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②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③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九、企业控股情况划分

2005年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该办法以法人企业为对象,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1.国有控股(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3)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6.其他

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

十、《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

1.经济成分的分类

国家统计局于1998年9月发布,该规定将经济划分为:(1)公有经济

指资产归国家或公民集体所有的经济成分,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2)非公有经济

指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归外商、港澳台商所有的经济成分,包括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

经济成分分类和代码如表1-4所示:

表1-4 经济成分分类和代码

2.使用范围

此规定仅限综合部门利用企业资料,对各主要经济总量指标(如产值、销售收入、国内生产总值等)进行所有制结构分类时使用。为简便起见,以企业的构成资料为依据推算经济成分时,先将法人资本金剔除后再进行推算。(1)企业经济成分的推算

对企业经济成分的推算,是以企业资本金的构成资料为依据,按各投资主体投入的资本所占的比例来确认各种经济成分所占的份额,并以此推算有关经济指标的经济成分构成。即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的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确定。实收资本中的国家资本作为国有经济成分、集体资本作为集体经济成分、个人资本作为私有经济成分、港澳台资本作为港澳台经济成分、外商资本作为外商经济成分。(2)农业生产单位经济成分的推算

我国农业生产单位的情况比较特殊,除农场外,其余绝大多数仍为农户。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土地属国家或集体所有,公民只有使用权。因此,《关于统计上经济成分的推算办法》中规定,农业生产单位的经济成分主要按其所使用土地的归属性质划分为国有或集体。但家庭养殖等不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农业生产活动,则可划为私有经济。

第三节 统计指标

一、统计指标的相关概念

1.统计指标的涵义

统计指标:是反映现象总体数量特征的基本概念及其具体数值的总称。

具体应用时,注意统计指标的两种理解和用法(1)两种理解

①从统计理论和统计设计上讲,统计指标是反映现象总体数量特征的概念。这种涵义的统计指标包含三个要素,即: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

例如:国内或地区生产总值(GDP)、人均工资等。

②实际统计工作中,统计指标是指反映现象总体数量特征的概念及其具体数值,这时统计指标除包含上述三个要素外,还包含了时间限制、空间限制和指标数值等另外三个要素。

例如:2010年我国年末总人口数为134091万人、2011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13%等。(2)用法

对统计指标的这两种理解都是成立的、合理的,它们分别在不同的场合使用。在进行一般性统计设计时,只能设计统计指标的名称、内容、口径、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这是不包括数值的统计指标。然后经过搜集资料、汇总整理、加工计算可以得到统计指标的具体数值,用来反映现象总体的实际数量状况及其发展变化的情况。从不包括数值的统计指标到包括数值的统计指标,反映了统计工作的过程。

统计指标是社会经济统计活动的基本单元。统计工作的全部过程也都是围绕或通过统计指标来进行的。同时,正是通过各种统计指标,统计部门才得以发挥其信息、咨询和监督三大功能,为国家进行宏观决策、宏观调控以及为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2.统计指标的特点与作用(1)统计指标的特点

①同质事物的可量性。

没有质的规定性不能成为统计指标,有了质的规定性不能用数量表示,也不能成为统计指标。有些抽象度较高的社会经济概念难以量化,是不能直接用来作为指标名称的,必须将其分解为可以量化的概念才能成为统计指标。

②量的综合性。

统计指标反映的是总体的量,它是许多个体现象的数量综合的结果。(2)统计指标的作用

①从认识的角度讲,它是记录社会经济现象变化发展情况的工具,同时,又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规律的手段;

②从社会管理和科学研究的角度讲,它提供以数量表现的事实,是进行社会管理和科学研究的基本依据。

3.统计指标的种类(1)按统计指标所说明的总体现象内容的不同,可分为数量指标(外延指标)和质量指标(内涵指标)。

①数量指标:是说明总体外延规模的指标,反映总体绝对数量的多少,它用绝对数的形式来表示,并有计量单位。

数量指标的数值随总体外延范围的大小而增减;数量指标又称为总量指标,可表现为总体单位总量,即一个总体中单位的数目;也可表现为总体标志总量,即总体各单位某一标志值的总和。

②质量指标:是说明总体内部数量关系和总体单位水平的指标,它通常以相对数和平均数的形式来表示。

质量指标的数值不随总体范围的变化而变化。(2)统计指标按作用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标志变异指标四类,分别反映现象的规模、水平、结构、比例、集中分散程度等数量特征。

①总量指标:是反映总体规模的统计指标,表明现象总体发展的结果。

②相对指标:是两个有联系的总量指标相比较的结果。

③平均指标:是总体各单位某一数量标志一般水平的统计指标。

④标志变异指标:是表明总体各个单位标志值的差异程度(离散程度)的指标。(3)统计指标按指标的时间标准的不同,可以分为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4)统计指标按指标的报告次序和准确性不同,可分为预计指标和终期指标;(5)统计指标按指标的用途不同,分为观察指标和考核指标。

注意:各种指标的分类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交叉的。同一指标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类。

4.统计指标体系

若干个相互联系的统计指标组成的整体称为统计指标体系。

例如:(1)用产品产量、产值、增加值、销售量、库存量、品种、质量等指标构成企业生产统计指标体系;(2)用企业资产负债指标、企业损益指标、企业工资、福利和增值税等指标构成企业财务统计指标体系。

由于实际工作中经常需要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全面情况,因此常常会运用具有有机联系的统计指标体系来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研究与分析存在的问题。

二、总量指标

1.总量指标的概念和作用(1)概念

总量指标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一定时间、空间条件下的总规模或总水平的最基本的综合指标,用绝对数表示。(2)总量指标的作用:

①总量指标是认识现象的起点。现象总体的基本情况通常表现为总量。

②总量指标能够反映社会经济发展规模、国情国力和生产建设成果,是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制定经济发展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③总量指标是计算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等其他形式统计指标的基础。

2.总量指标的种类(1)总体单位总量指标和总体标志总量指标

总量指标按其反映的内容不同可分为总体单位总量指标和总体标志总量指标。

①总体单位总量指标:是总体单位数的总和,它说明总体本身规模的大小。

②总体标志总量指标:反映的是总体内各个单位某一数量标志值的总和。

注意:单位总量和标志总量是相对的,随着总体的变化,单位总量可以变为标志总量,或标志总量变为单位总量。(2)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

总量指标按其反映的时间状况不同,分为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

①时期指标:是反映总体在某一段时期内累计规模的总量指标。

②时点指标:是反映总体在某一时刻状态上规模的总量指标。

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的区别在于:

①时期指标数值的大小与包含的时期长短有直接关系,一般情况下,包含时期越长,指标数值越大,包含时期越短,指标数值越小。时点指标数值的大小与时点间的间隔长短无直接关系。

②时期指标的各期数值可以相加,表示现象在更长时期内发生的总量;时点指标的数值不能相加,因为相加的数值没有实际意义。

3.总量指标的计量单位(1)实物单位

①概念:是指根据事物的自然属性和特点而采用的自然单位、度量衡单位、复合单位、标准实物单位。

自然单位:是按照被研究事物的自然状况来度量其数量的计量单位。

a.例如:人口数以“人”为单位,设备数以“台”为单位,轮船以“艘”为单位。

度量衡单位:是按照统一的度量衡制度的规定来度量其数量的计算单位。

b.例如:煤炭以“吨”为单位,木材以“立方米”为单位,布以“米”为单位。

复合单位:是用两种实物单位结合在一起度量某种事物在特定情况下的数量关系的一种尺度。

c.例如:以“吨公里”表示货物运输的周转量,以“千瓦时”表示发电量等等。

标准实物单位:是按照统一折算的标准来度量被研究现象数量的计量单位。

d.例如:各种不同发热量的能源折合为7000大卡/公斤的标准煤计算,各种不同型号的拖拉机折合为15马力/台的标准台计算。

②按实物单位计量的指标的最大特点

可直接反映产品的使用价值或现象的具体内容,因而能够具体地表明事物的规模和水平,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③实物单位指标的局限性

实物单位指标的综合性能比较差,不同的实物,性质不同、计量单位不同,无法进行汇总,因此不能用来反映现象的总规模和总成果。(2)价值单位

①概念:是用货币来度量事物的数量的计量单位。

例如:元、万元、亿元等。

②按价值单位计量的指标的最大特点

具有最广泛的综合性和概括能力,可以表示现象的总规模和总水平。

③价值单位指标的局限性

脱离了物质内容,比较抽象,有时甚至不能正确反映实际情况。因此,实际工作中常常需要把价值指标和实物指标结合起来应用。

④价值指标的分类(按计算价格的不同分类)

a.按现行价格计算的价值指标

例如: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是用报告期内销售产品的实际出厂价格计算的,反映现象实际的水平,是研究国民经济现实经济关系和一些重要比例的依据。

b.按不变价格计算的价值指标

它消除了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可以真实地反映事物发展的水平和规模。(3)劳动时间单位

劳动时间单位是用劳动时间来度量的事物的数量。

例如:工日、工时等。

4.总量指标的计算原则(1)科学地确定总量指标的含义、计算范围,才能保证总量指标计算的准确性。(2)计算总量指标必须注意其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和计量单位的统一,才能进行汇总计算。

三、相对指标

1.相对指标的概念(1)概念

相对指标:就是应用对比的方法,将两个相互联系的指标数值加以对比计算的一种比值。

相对指标是质量指标的一种形式,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中某些相关事物间数量对比关系的综合指标,其表现形式为相对数。(2)相对指标数值的计量形式

①复名数,即以分子分母的复合单位计量。

例如:万元GDP能耗的计量单位为吨/万元。

②无名数,通常以百分数、千分数、系数或倍数、成数等表示。

百分数:将对比的基数抽象化为100而计算出来的相对数,通常用“%”表示。

千分数:将对比的基数抽象化为1000而计算出来的相对数,它适用于比数比基数小得很多的情况,通常以“‰”表示。

系数或倍数:将对比的基数抽象化为1而计算出来的相对数。

系数常用于对比的比数与基数差别不大的情况;倍数则用于比数与基数相差很多时,一般是比数远远大于基数。

成数:将对比的基数抽象化为10而计算出的相对数。

2.相对指标的作用(1)可以反映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程度,说明总体现象的质量、经济效益和经济实力的情况。

例如:增加值率就是一定时期内增加值占总产值的比重,是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2)利用相对指标可以使原来不能直接相比的数量关系变为可比,有利于对所研究的事物进行比较和分析。(3)相对指标可以表明事物的发展程度、内部结构以及比例关系,为人们深刻认识事物提供依据。

3.相对指标的种类和计算原则

相对指标分为两类:同一总体内部之比、两个总体之间对比。(1)同一总体内部之比的相对指标

属于同一总体内部之比的相对指标有: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计划执行进度相对指标、结构相对指标、比例相对指标、动态相对指标等。

①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

a.概念及计算公式

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是某一段时期内同一总体的实际数和计划数对比的相对数,通常用百分数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说明: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是统计工作中最常用的相对数,用来检查和分析计划执行的进度和均衡程度,反映计划执行的结果,并作为编制下期计划的参考。在计算时,要求分子、分母在指标的内容、范围、计算方法、计算单位及时间长度等方面完全一致。

b.对计划完成程度的评价

若计划指标以最低限额规定:则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是指计划完成程度指标等于或大于100%,大于100%的部分为超额完成计划部分;

若计划指标以最高限额规定:则计划完成程度指标以小于或等于100%为超额完成和完成计划,小于100%部分为超额完成计划部分。

c.检查分析方法:累计法,水平法

累计法:适用于计划指标是按计划全期累计应完成的总量规定的情况。用累计法检查长期计划完成情况的计算公式为:

水平法:适用于计划指标是按计划末期应达到的水平制定的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注意:按水平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计算提早完成计划的时间一般是打破年的界限,用连续一年时间的产量和计划规定最后一年的产量相比较来确定的。

计划完成程度指标只反映了计划执行的结果,在分析计划执行情况中,还要检查计划执行的进度和均衡程度,这就需要计算计划执行进度指标。

②计划执行进度相对指标

计划执行进度相对指标是计划期中某一段时期的实际累计完成数与全期计划数的比值。它可以逐日、逐句、逐季地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反映计划执行的均衡性。其计算公式为:

③结构相对指标

结构相对指标是利用分组法,将总体区分为不同特征的各部分,以部分总量总体总量对比求得的比重或比率来反映总体内部组成状况的综合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④比例相对指标

比例相对指标是反映总体中各组成部分之间数量联系程度和比例关系的综合指标,它是总体内部各不同部分的数值进行对比的比值。其计算公式为:

⑤动态相对指标

动态相对指标是同一总体中同一指标在不同时间上的数值之比。这个指标用于反映现象发展速度,并据以推测现象变化的趋势。统计上把用来作为比较标准的时期称作“基期”,而把和基期对比的时期称作“报告期”。其计算公式为:(2)两个总体之间对比的相对指标

属于两个总体之间对比的相对指标有:比较相对指标和强度相对指标。

①比较相对指标

在同一时间内同类事物不同总体由于所处的空间条件不同,发展状况也不一样,要了解它们之间的差异程度,就需要将不同空间条件下的同类事物进行对比。不同空间条件就是指它既可以进行不同国家、地区、部门单位比较,还可以与标准水平或平均水平进行比较。

a.概念

比较相对指标是将两个性质相同的指标做静态对比得出的综合指标。

b.计算公式为:

将同类指标做静态比较,可以反映某种事物在同一时间不同空间发展的差别程度。

注意:比较相对指标可以用绝对数计算,也可以用相对数或平均数计算。由于总量指标易受经济条件不同的影响,因而,计算比较相对指标时,更多地是采用相对数或平均数进行比较。

②强度相对指标

强度相对指标是不属于同一总体的两个性质不同但相互间有联系的总量指标对比的比值,是用来反映现象的强度、密度和普遍程度、利用程度的综合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注意:强度相对指标作为比较的两个总量指标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互为分子或分母。因此,它有正、逆指标两种计算方法。正、逆指标往往不同时使用,应根据需要加以选择。另外也不是所有强度相对指标都有正、逆指标,有些只采用一种方式计算(如:人口密度指标)。

例如:某市人口数为20万人,零售商业机构600个,则该市零售商业网密度为:

这是零售商业网密度正指标,说明该市居民每千人中有三个零售网点为他们服务。正指标数值愈大,说明零售网的密度愈大。

零售商业网密度逆指标为:

该指标说明每333人拥有一个零售网点。逆指标数值越大,说明零售网的密度越小。(3)计算相对指标原则

①要正确选择对比的基数

各种相对指标是通过指标数值对比来反映现象的联系,因此,必须根据研究目的,从现象的性质、特点出发,正确选择对比基数,才能真实反映现象的联系。

②要保持对比指标的可比性

由于相对指标是两个有联系的指标之比,所以这两个指标就必须在经济内容、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价格以及计算单位等方面具有可比性。需注意的是不同的相对指标要求是不同的。

四、平均指标

1.平均指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1)平均指标的概念

①概念

平均指标是将一个总体内各个单位在某个数量标志上的差异抽象化,以反映总体的一般水平的综合指标。

注意:平均指标是表明总体综合数量特征的重要指标之一,它不说明个别单位的数量,而是反映总体的一般水平。如果说相对指标着眼于各单位的对比,而平均指标和变异指标则着眼于各单位的差异。

②平均指标具有两个基本特点:

a.平均指标是一个代表性的指标,代表总体各个单位某一数量标志的一般水平。它代表总体各单位标志值的集中趋势。

b.平均指标把总体各个单位某一标志数值的差异抵消掉,而反映总体的综合特征。(2)平均指标的作用

①可以消除因总体规模不同而带来的总体数量差异,从而使不同规模的总体具有可比性。

②可以反映同一总体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趋势。由于不同时期,客观条件变化,用总量指标对比往往不客观,通过平均指标可以进行比较,从而看出发展变化趋势。

③可以分析现象之间的依存关系。

④可以进行数量上的推算和预测。在统计上常常利用部分单位的平均数去推算总体平均数,根据总体某个标志的平均数与总体单位数可以推算和预测总体标志总量。

⑤对总量指标进行补充说明。(3)平均指标的分类

平均指标可分为数值平均数和位置平均数。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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