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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8 00: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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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俊甫

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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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生一个惊艳的假设

给人生一个惊艳的假设试读:

自序

换一种方式说话

我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甚至可以说,我是一个有点儿木讷的人。

小时候,母亲带着我走亲访友,桌边一坐,第一句话就是点着我跟人家说:“这孩子啥都好,就是不太爱说话。”我明白母亲的意思,她是怕我闭着嘴坐久了,人家会把我当成哑巴。好在那时候沾了年龄的光,不爱说话在大人眼里似乎还是一项“优点”,我就常听见那些大人用羡慕的口吻对母亲说:“你家孩子多乖呀,哪像我们家那个,整天麻雀似的叽叽喳喳吵个不停 。”

及至渐渐长大,毕业了,工作了,才慢慢地觉出不喜欢说话给家人和自己带来的苦恼。谈恋爱碰到的坎坷就不提了,即便是在社会上或生活中,也活得并不轻松。常常会碰到一些各种名目的聚会,陪酒陪聊自然是免不了的。陪酒尚可,只管端起来喝就是,陪聊却实在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不喜欢开口,只好带着耳朵在酒桌上倾听,或者干脆闷头吃菜,以掩饰自己的笨嘴拙舌。一次两次还能敷衍,时间久了,便有一些议论飘进了耳朵里,大意是说我这个人心里揣着一座冰山,有点儿冷。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心里揣的不是冰山而是火山,时时刻刻都有喷发的冲动。可又找不到喷发的出口,那种苦闷难与人言。后来在网上渐渐地认识了一些喜欢写字的朋友,慢慢地耳濡目染,于是就上“船”了。

最初在“船上”的感觉,是有几分欣喜的,那种感觉,像极了一个懵懂的少年,“出其东门,有女如云”,在如云的美女里忽然碰到了心仪的女子,该有一些故事发生吧!最初的写作与功利没有多少关系,心里先是有了诉说的欲望,然后就写了,自然、率性,不矫揉造作。反正也不是为了发表才写的,不需要迎合谁的口味。就像初恋的时候,一次牵手,一次亲吻,都不是为了要拿到那一纸婚书一样。因而,文字就写得没有多少匠气与技巧,也写得很杂,散文、随笔、生活琐事,像一笔流水账。后来,一位热心的副刊编辑来信说:“要是有兴趣的话,就写点儿小小说吧。”于是,我便写了,一边写,一边看人家怎么写。很惊诧于小小说这么个小东西,能被人“玩”出那么多流派和技巧来。想跟着学。一位编辑说:“干吗要学人家呀?写东西更多的时候就是在自言自语、自说自话。”

想想也是,自言自语为什么要用别人的方式呢?我这样想时,心豁然就亮了。于是乎,每到晚上,泡上一杯茶,然后坐在电脑前,轻轻地敲打键盘时,脑子里的那些人物便开始次第登场。借着他们的口,我把积压在心里的话一句一句地掏出来,给人生铺设了一个个或惊或艳或朴或拙的假设,直至酣畅淋漓、快意人生。

我这才知道,不是自己不喜欢说话,也不是自己不会说话,只是以前不曾找到这样一种合适的表达方式罢了。

有位同样喜欢写字的朋友,曾在自己的QQ签名里留下过这样一句话:“生性木讷的人,除了写作,还能有更好的宣泄方式吗?感谢主,让我们不开口,也能够说话。”

这也正是我想说的。第一辑谁成就了你繁华一世的江山

中原大地,千里沃土,一寸一寸带血的江山,归于我的麾下。但我想要的不止于此,我想仿效始皇,一统天下。我的同桌叫曾参

开学第一天,夫子问我,愿意跟谁坐在一起?我想也没想,就说曾参吧。其时,我是刚刚拜夫子为师,他的许多高徒,我都不认识,这其中也包括曾参。可我听过曾参的故事,关于那个杀人的故事,嘿嘿,你也听说过吧?

好玩儿,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一个有故事的人,一定是好玩儿的。我跟曾参住得不远,隔着四条街的距离,每天上学,我都跑到他家的街口等他,然后跟在他后边,像个尾巴似的。三人行,必有我师,两人也一样,近朱者赤,我就不信成不了夫子的第七十三个高徒。

我们上学原本可以走仁义路,过德馨街,然后穿一条羊肠似的小巷,就是学堂了。可是,曾参第一天就给我出了一道难题,他不走小巷,非要绕道书画街。那可是要多走好几里的路呀,没有车,全靠磨鞋底,何必呢?我劝他,怎么说都不行,他铁了心。问他理由,也是死活不肯说。起初,我猜他是为了锻炼身体,毕竟天天坐在学堂,腹中诗书倒是越来越多,身子骨也跟着越来越羸弱。

日子久了,才知道自己错了。有次,曾参病着,走路歪歪斜斜,弱不禁风的样子。到了小巷,还是绕行,倔得跟牛没什么两样。我撑破脑壳也想不明白原因,索性不想了。好在曾参乐于助人,跟着他学了不少东西,多跑那么点儿路,值了。

有一天,我们正在温书,曾参忽然很哥们儿地跟我说:“我要离婚了。”我吓了一跳,疑惑道:“嫂夫人我见过,典型的贤妻良母,又懂得烧一手好菜笼络男人的胃,这样的女人,你们为什么呀?”

曾参抿着嘴唇,第一次呆愣得像个孩子。半晌,才幽幽地吐一句:“该死的女人,居然给我娘吃不熟的饭菜。”“不会吧?”瞅着曾参那样子,我就知道他没说实话。不会是……我不敢想了。每个男人都有坏毛病,这个我知道,但总不能因为有了坏毛病,就编上一个莫须有的理由去休妻吧?

但我没能劝住曾参,他还是离了。后来,我才知道,嫂夫人确实是做了一顿夹生饭。原因是她生了病,拉肚子,没办法才匆忙间起了锅,没想到就把好好的一个家弄得支离破碎。事情搞清楚了,我劝曾参复婚,把嫂夫人接过来好好过日子。记得谁说过,日子比树上的叶子还稠呢,犯什么小性子呀!

我依旧劝不动他,我急了,冲他嚷:“我知道你是夫子眼里的孝子,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你。可是,说到底,你娘不就是个继母吗,至于你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听了我的话,曾参忽然瞪了眼,抬手甩了我一巴掌。我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会打人,而且还打得这么凶。

日子按部就班,一天叠着一天。回到单身生活的曾参,再也没有以前埋头用功的样子了,一放学,他就拼了命地往家奔。我知道,他是赶回去给娘做饭,还有照顾他的宝贝儿子,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儿子,不好过。

曾参的生活开始潦草起来,不修边幅,胡子拉碴。以前他不是这样的,刚认识他时,多小资的一个人哪,动不动就对着清风明月之乎者也。现在,哎,快赶上一个管家婆了。

心力交瘁的曾参很快“老”了起来,我指的是心理年龄。他大概心里早就后悔了,只是碍着一顶“孝”的帽子,活生生地把自己压成了五行山下的孙猴子。

曾参病重那天,我去看他。他蜷卧在一张席子上,手里握着《孝经》,正在训斥着他的几个弟子。我听了半天,才弄明白,他是因为自己没有做过官,觉得自己级别太低,不配享用身下那么好的席子,强烈要求换掉。“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这些繁文缛节?”我嗔怪他。

见到我,曾参咧着嘴笑了笑,样子像哭。抱病以后,他就只对我这么笑过。他是怀念我跟屁虫似的黏在他身后的那三年岁月了吧?

曾参费力地招招手,示意我过去。然后把嘴凑在我耳边,口齿不清地吐着悄悄话:“小师弟,我好像还有一个问题没有回答你呢,就是……我宁可绕道也不愿过的那条巷子,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嘿嘿地笑,依旧像哭一样。“因为……那条巷子名叫‘胜母巷’……”说完,他的头一歪,就那么去了。好像这些日子,他病着不肯走,就是为了等着告诉我一个我早已知道的答案。“‘胜母巷’,叫什么不好,怎么就取了这么一个名字?”我叫了一声,悲从中来。我的冤家叫子路

没有风,车队在七月的阳光里已经颠簸很长时间了,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有点儿坐不住了,挑开车帘,朝后面望了望,叹了口气,回身问闭目端坐的夫子:“老师,离卫国到底还有多远呀?”夫子的眉梢挑了挑,轻声地答道:“该到的时候自然就到了。”

我撇了撇嘴,这动作给一旁的子路瞅见了。子路本来是在擦拭自己的剑,剑像是他的命根子,容不得落上半点儿尘埃。“哈哈哈,走这点儿路就受不了啦?看来只能做闭门造车的书呆子。”我横了子路一眼:“谁像你呀,只知道打打杀杀的,大老粗一个。”

子路原是鲁国的武士,握惯了刀剑,后来不知搭错了哪根筋,费了许多周折拜到孔子门下,学习礼仪。他每天挤在三千儒士中间,笨拙的样子经常成为大家的笑柄。

子路却不恼,他也探出车窗,望了望后面蜿蜒的车队,一脸感慨地说:“现在我们出一趟门,动用这么多车马,有吃有喝,还有什么可牢骚的?想想小时候,家里穷,为了让父母吃到一点儿米,我穿着草鞋,步行一百多里路到城里去买。哎,要是父母能活到现在该多好啊!”

夫子睁开眼,看看子路,又看看我,捋着胡须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都该学学子路的孝啊。”

太阳落进山谷的时候,车队终于在一个小镇上停了下来。一行人在客栈里安顿了下来,洗漱好了以后,大家便都挤到我的房间,之乎者也地聊些琐碎的事。

琴声就是这时响起来的,声音很大,有点儿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气势。一屋子的人倏忽静下来,面面相觑。“谁这么不懂礼呀?好不容易休息一下,还在那儿捣乱。”有人不满意了。“除了那个大老粗子路,还能有谁?”我还在对路上输给子路的事耿耿于怀。

大家蜂拥着走出来,看到弹琴的人果然是子路。一把陋琴,席地而坐,悠然自得,却仿佛已经置身于金戈铁马的战场。

我哼了一声:“喂,还以为从哪儿飞来一只昏鸦在聒噪呢,原来是老兄你在抚琴呀。”一群人哄笑起来。

琴声戛然而止。子路乜斜了我一眼,忽然抽出佩剑,笑道:“我倒是想舞剑,可惜找不到能够对舞的人哪。要不,你来?”“粗野,真是粗野,不知老师当初为什么会收下你。”我在剑气寒光里趔趄了一下,然后跑到夫子房间,“老师,您看看,子路琴弹得不好,我们只是提了点儿意见,他竟然拔出剑来,这还是知礼的人吗?”

夫子放下手里的竹简,摇摇头说:“我们周游列国,在兵荒马乱的路上跑了十四年,没有子路这样勇武的人护佑,只怕早就喂狼了。你怎么能说子路是不知礼的人呢?”

我支吾了一阵,无话可说了。

三日后,车队赶到了卫国的地界,刚一落脚,就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卫国发生了内乱,外姓篡权,搅得国将不国。我们都劝夫子:“老师,还是快离开吧,不然就白白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了。”

夫子迟疑了一会儿,回头问子路:“既然我们都是读书人,也平息不了什么战乱,撤吧?”

子路摇头:“老师,您忘了,我可是卫国的臣子呀。您经常教导我们,于家要孝,于国要忠。现在国家有难,我怎么能只顾个人安危呢?”

子路没听老师的劝,只身仗剑杀进了都城。叛贼被子路的气势吓住了,忙招呼一群武士,把子路团团围住。子路冷笑着:“都上来吧,想当年,老子可是赤手搏过虎的,还怕你们这些蟊贼?”

子路愈战愈勇,一连砍倒多名武士,要不是一名武士从他背后进行偷袭,子路说不定还能再杀几个。偷袭的武士一剑刺中了子路的帽子,缨带断了,帽子歪了,子路不干了,他把剑一丢,高声喊道:“等等,你们先等等!我老师说过‘君子死而冠不免’,你们先让我把帽子戴好了再打。”说罢,便坐在地上专心整理起帽子来。

子路的帽子正了,缨带也系好了,但是围攻的武士却没等他再站起来,而是一拥而上,挥起了刀剑,可怜的子路瞬间便被剁成了肉酱。

消息传到夫子那里时,夫子正坐在案前吃饭,案上摆着一罐香喷喷的肉酱,刚买的。夫子呆坐良久,掩面哭道:“子路,你怎么这么傻呀!”说完,抬手就把那罐肉酱丢进了垃圾筐里。是谁害了颜渊

我一直对颜渊的死耿耿于怀。

好像是N年前的这个时候,颜渊还难得地绽开着一张挂满褶子的笑脸,跟我说,他要出国了。我由衷地为他高兴,倒不是因为他十年寒窗,肚里的墨水终于有了涂抹的地方,而是他的处境,哪怕是在国外混上个芝麻绿豆大的官儿,也该有所改变了吧。

颜渊活得太苦了,我一直这么认为。我记得刚在学堂遇见他时,差点儿把他当成了叫花子。破旧的衣衫,枯槁的面容,在飘雪的冬天会露出脚趾的草鞋,使他很自然地成为一帮富家子弟的笑料。起先我还以为他是在作秀,林子大了,什么鸟儿没有?于是,我便很好事地扮演了一回跟踪者,摸到了他的家。颜渊的家在东关的贫民窟,一个乞丐都不肯光顾的地方。我进去的时候,颜渊正喝着一碗野菜汤,那架势像是转世的饿死鬼,狼吞虎咽。一碗汤下了肚,似乎还没饱,他又拎了一只黑乎乎的水瓢,跑到井边舀水喝。那可是腊月的生水呀,怪不得颜渊在课堂上常常闹肚子。

见到我时,颜渊吓了一跳,他的脸涨得通红。当时他的表情里有惊讶、尴尬、羞怯还有无措,一想起来就让我的心隐隐地疼。我才明白,颜渊平时一副知足常乐的样子,都是做给别人看的,他一直过着的,其实是一种戴着面具的生活,面具后面的那张脸,以及脸上的表情,没有人能辨得清。

现在好了,颜渊终于要出国了,或者说终于要摆脱一种戴着面具的生活了。当时我问他,打算去哪个国家?他说卫国。我吃了一惊,印象里他这样的高才生是该去一个大国的。颜渊不经意地笑笑:“夫子不是说过,大丈夫要施展身手,就得到一个混乱的国家,整天歌舞升平的,还要我们这些人去治理什么?”

也是。

那段日子,颜渊总是一副喜形于色又心事重重的样子,他大概是有点儿舍不得学堂了。出国毕竟不是郊游,一走三五年的也说不定。为了送他,我动手做了件礼物,一件家乡的石头穿成的珠子,很朴拙。本想多花点儿钱,买些实用的东西,又怕伤了他。贫穷让颜渊的心变得格外敏感。

我们这帮哥们儿就等着为他践行了,然而大家等来了一场变故。颜渊再出现在我面前时,他像是丢了魂魄。一见面,他就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师弟,夫子让我吃斋,你说,我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几个月甚至都闻不到荤腥,这难道不是天天都在吃斋吗?”我听得云里雾里:“你马上就要出国了,还管夫子说什么呢?”颜渊摇摇头,叹了口气,长长的一声,像是失望到了骨子里:“夫子说,我现在还年轻,心浮气躁,难以治理国家,去了只会乱上加乱。”“可这跟吃斋有什么关系呢?”我不解。

几天后,我在一间空荡荡的学堂里见到了颜渊,他端坐在一张席子上,嘴唇翕动着,也不知在叨咕什么。问他,半天,才轻轻地回了一句:“夫子说的吃斋,指的原是心斋。心静了,眼自然明。”“可是,心静了,还有激情去治理一个国家吗?”我想问问颜渊。这个呆头鹅,像入定的老僧似的,再也不理我了。我忿不过,去质问夫子:“颜渊连饭也吃不饱,你还忍心让他打坐?”夫子乜了我一眼,轻飘飘的。我瞅见他的案头摆着刚撰就的蝇头小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猜夫子会端出父亲的架势臭骂我一顿。没有。夫子的脸色倒是和缓了下来,随手从案上拿起一个东西,递到我手里。

是一道嘉奖令,齐王颁布的,上面还有他大红的印戳。原来,齐王跟夫子扯闲篇,探问夫子的弟子中哪个做得最好。夫子把七十二个高徒在心里PK了一遍,最后举荐了颜渊。夫子说:“家里只有一锅菜汤、一瓢冷水,住在要饭窝似的地方,颜渊还整天那么乐呵呵的,换谁能做到啊?”“可是,”我小声嘟囔着,“发一张荣誉证书顶什么用啊?又不能填饱肚子。我看,颜渊现在紧缺的不是这个,而是粮食和蔬菜。”夫子不说话,直盯着我,脸色渐渐变得严肃,食指在一把宽大的戒尺上不停地叩打。我开始心虚,真怕他气昏了头,像对待宰予那样,也给我扣上一顶“朽木不可雕也”的帽子,让我毕不了业。于是只好放弃规劝,狼狈而出。

颜渊一下成了名人,连夫子这样见过世面的人,都觉得跟着变成了“星星”。但我总有些隐隐地担心,担心颜渊会出事。出什么事呢?一时也掰扯不清。

几个月后,我的担心应验了。颜渊在学堂的一次早读课上倒下了,他是饿倒的,年仅41岁。葬礼上,夫子对着颜渊,哭得一塌糊涂,死儿子的时候都没见他那么难过。

我知道,夫子是真的伤心了。毕竟,他唯一可以作为仁义代言人的弟子,真的去了。

他不哭谁哭?差生宰予

宰予其实并不差,只是有点儿另类而已。

那天,连绵多日的雨终于停了。阳光一跳进院子,我们便欢呼着从教室里涌出来,像一群飞出樊笼的鸟。我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扯着嗓门嚷道:“既然天气这么好,下午又没课,不如我们套辆车,出去遛遛。”

几个师兄弟立即响应,于是,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准备出发。在人群里侃大山的宰予看见了,忙凑过来说:“等等,也算上我一个,这几日窝在教室,心里都快长毛了。”

我犹豫了一下,原本是不愿捎带宰予的,这小子整天油嘴滑舌,动不动就闹大家的难堪。最后,还是班长颜回心软,他悄悄地扯扯我的衣襟,打着哈哈说:“反正车上还有地方,那就上来吧。”

我们几个人赶着车,在夏天的田野里四处游荡,一直疯玩到太阳落山,才意犹未尽地往回赶。路过一处繁华的都城时,宰予拍拍肚皮说:“师兄弟们,我的肚子都开始闹革命了,不如我们在这里找个地方,打打牙祭,再走不迟。”

我也正有此意,于是掀开车帘,问赶车的子路:“这是什么地方啊?”子路答:“朝歌。”我大惊:“原来是纣王酒池肉林荒淫无道的地方啊。子路,快点儿赶车,离开这块‘凶地’。大家蒙住眼,千万不要染上晦气。”

大家便都用袖子遮住了眼。走了一会儿,我忽然发现,宰予不但没有遮眼,还伸着脖子朝外面张望着。原来,河边有几个女子在且歌且舞,婀娜的样子让宰予垂涎三尺。我悄悄地把这个发现告诉子路,武士出身的子路大怒:“好你个宰予,没想到整天之乎者也的,肚里竟然一泡坏水。”说完,一抬脚,把宰予从车上踹了下来,赶着车扬长而去。

宰予是第二天早上才鼻青脸肿地赶回来的。一进门,宰予就呜里哇啦地哭着去找夫子:“老师,您可得为我做主呀。子路他们太欺负人了,您看看,把我打成什么样子了!害得我在荒郊野外躺了一晚,差点儿让狼叼走。”“他们已经把事情告诉我了。”夫子乜斜了宰予一眼,摇摇头说,“子路是做得不对,可你呢,这些年的礼仪怕也是白学了吧?我看这事你也别再怨天尤人,回去好好反省吧。”

宰予还想争辩,夫子已然离开座位,摆摆手说:“好了好了,宰予同学,该上课了。”“哼,走着瞧吧,有你们好看的!”出门的时候,我听见宰予不满地嘟囔了一句。

上午的课讲到了“仁”。夫子在台上讲着古往今来,引经据典滔滔不绝,我们在下面正襟危坐,聚精会神。课讲到一半儿时,教室里忽然响起了鼾声。声音开始还很轻,婴儿般香甜,后来越来越大,肆无忌惮,声震屋瓦,以至于我们再也没心思听课。

原来是宰予在睡觉,哈喇子流得足有半尺长!

夫子脸上挂不住了,他走到宰予面前,抡起戒尺在宰予头上狠狠地拍了一下。宰予醒了,揉揉脑袋,一副无辜的样子:“老师,您怎么啦?”夫子的鼻子差点儿气歪:“宰予,你还好意思问我?大白天竟然在课堂上睡觉!我看你就是一块腐烂的木头,不堪雕刻;粪土砌成的墙,不堪涂抹!”

教室里一下子鸦雀无声,我们的心都吊了起来。学堂开了这么些年,大家还是第一次见到夫子发这么大的火。

宰予也一样,平时那张伶牙俐齿的嘴,此刻也像贴了封条。好一会儿,他才结结巴巴地道:“老师,您误会了,我没有睡觉。”“没有睡觉?”夫子冷冷地哼了一声,“那好,你说说,我这堂课讲的什么?”“仁,老师。”宰予的语气恢复了正常,“我刚才趴在课桌上,是因为有个问题一直弄不明白,想请教一下老师。”

夫子沉默着。“如果告诉一位仁者,有人掉进了井里,他该不该下去救呢?”宰予的嘴皮子终于利索起来。“这还用问,当然要下去救啦!”不等夫子搭腔,我在一旁抢着答道。“那就是说,这位仁者要跳下去陪落井者一起死?”宰予讥诮道。“这……”我哑然。“怎么能为了救人而去白白送死呢?”颜回想了想说,“不能救。”“你的意思是见死不救?”宰予反问,“那他还是仁者吗?”

我们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了。宰予撇了撇嘴,一脸的幸灾乐祸。大家便都望向夫子。

夫子狠狠地瞪了宰予一眼:“就你爱逞能,提的这也叫问题?人当然要救,但也不能把自己白白搭进去,只要到井边寻找一个救人的法子就可以了。不过,我觉得眼下,大家需要明白的问题还不是这个,而是仁者可以受到欺骗,但绝不可以受到‘朽木不可雕’者的戏弄。下课!”

班上响起了一阵笑声,宰予还没有回过味儿来,我们便嘻嘻哈哈笑着,从这个“钦定”的差生身边一哄而散。美人赠我蒙汗药

去卫城的路不长,我却走了很长时间,确切地说,是胯下的青皮走了很长时间。尽管我给青皮的四蹄包了稻草,但覆盖着冰雪的路面还是让青皮小心翼翼,始终不敢有所放纵。

雪是三天前来的,下了一夜,城里很多上了年纪的人都说,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呢。“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有雪相佐,正好照顾了我的生意。可是,来自卫城的消息又让我皱起了眉头,知情人说,卫城东关村倒了不少房子,还死了人。

东关村是我幼时住过的地方,旧是旧了些,但民风淳朴,人心向善。无父无母的我就是吃着百家饭,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几乎没有多少犹豫,我就下了决心,要去卫城赈灾。这些年,靠着经营“彭记酒坊”,虽说没有成为彭城首富,倒也挣了些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也打算为东关村做些事。青皮背上驮着的,就是我连夜凑起来的两千两纹银。

我赶到卫城的时候,天已经暗了,肚子里有点儿空,青皮跟我一样,有气无力地吐着哈气。我却顾不上吃饭,来的路上已经琢磨好了,把银子分给大家,不如干脆在东关村支上十几口大锅,放粥。

于是,打算先去买锅。

雪灾后的卫城像一个颓废的老妇人,空气中充斥着无精打采的萧条气息,就连儿时极喜欢的那条繁华的石板街,也泛着一股慵懒的气息。偶有来来往往的人,也都是拄着竹杖讨饭的百姓。一路走过去,全被这样的人簇拥着、包裹着,让人心酸得落泪。好不容易把几家卖杂货的店铺转完了,我想要的那种大锅,根本就没有。杂货铺的老板说:“这么大的锅,进了货卖给谁呀?”我想想也是这样。

天已经晚得看不清路了,街上渐次响起的打烊声提醒我,如果再不找家客栈填填肚子,只怕就要挨饿了。青皮有一声没一声地打着呼噜,整整奔波了一天,这家伙连发脾气的力气也没有了。

我扯着青皮开始留意街边的招牌。女人就是这时候闯进我的视线的,她慵懒地斜靠在一家不起眼的店门边,先是把我上下打量了几眼,然后一改散漫的姿态,开始夸张地摇着腰肢,朝我迎过来。“大哥”,她说,嗲声嗲气的样子让我疑心自己误入了青楼,“是要住店吧大哥?上我这儿来吧,特色客店,包您满意。”

我停住脚,就着店门口微弱的灯光,也把她上下打量一番。一袭斜襟蓝底红花儿的长裙,松松地挽着云鬓,年纪顶多三十出头,却有着一种久经世面的练达。而且,也得承认,她算是一个很标致的美人。

女人见我有些迟疑,她娇笑着扯过青皮的辔头,一只手指了指店面的招牌,“大哥,您一定没来过卫城吧?‘美人汤’的饭菜可是卫城的招牌哦!”

我不经意地一笑,卫城是我长大的地方,即便是后来离开了,也常常因为这样那样的事,一年要来上几次。“美人汤”,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该是一家新店了。不过,不争气的肚子和女人夸张的热情还是牵住了我的脚步,先住下来再说吧。

女人把我领进一间宽敞的客房,一边招呼伙计打来热水,一边巧笑倩兮地说:“大哥,您稍等,我去给您上菜。”

片刻的工夫,门口就飘来了阵阵的菜香,瞬间食欲大增。我迫不及待地坐下来,拎起了筷子,没等动手,女人又端来一壶酒,“刚烫好的,喝点儿暖暖身子吧。”女人拿出一只酒杯,满上,又拿出一只,也满上。酒香一飘进鼻孔,我就知道是上好的酒了。“我不喝酒的”,我抬起眼皮对女人说。我没有骗她,经营酒坊这些年,卖出的美酒无数,我却滴酒不沾。

女人嗤笑一声:“跑路的男人不喝酒,谁信哪?”不由分说,端起两杯酒,一杯塞进我手里,一杯一饮而尽。然后冲我亮了亮杯底,“怎么样大哥,干了吧?”

酒色在女人的脸上泛起两朵灿烂的桃花,越发勾勒出一股掌上飞燕的妖媚神态。见我没有动静,女人接着倒了第二杯,一仰脖,又亮了亮杯底,动作干净利落。我一时有点无措,不知道这个妖媚的女人到底想做什么。女人撇撇嘴,忽然凑近我的耳朵:“大哥,别看您瞅着挺像个男人,其实都是装给外人看的,连酒也不敢碰,那还叫男人吗?”

我横了女人一眼,端起酒杯也一饮而尽。明知道她是在用激将法,可也不能让一个女人小瞧了不是?女人仰起脸,娇笑成一团,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很暧昧地揉了揉:“大哥,慢慢吃哦。”一阵香风便飘出了屋子。

那晚我只喝了一杯酒,奇怪的是,后来的事情我却一无所知,只知道自己醒来后,头痛欲裂。更要命的是女人和店里的伙计都不见了,一起不见的,还有青皮和那两千两纹银。我慌忙去向官府报案,开设黑店,巧取豪夺,也太张狂了吧!没想到,衙役听了没两句,便不耐烦地摆着手说:“‘美人汤’?从来没听说过!”

我一下子蒙了。

回到彭城,整整躺了一天,才从女人的那杯酒里醒过神儿来。钱丢了,灾还得救。思虑再三,我决定再去筹一笔银子。三天后,两千两纹银筹齐了,又开始动身上路。这次,为防万一,我带了两个伙计,全都是滴酒不沾又有些身手的。

卫城还是那座卫城,卫城又全不是几天前的卫城了。街道上的人摩肩接踵,他们脸上洋溢着兴奋,仿佛几天前上天降下的不是一场雪灾,而是甘露。越是接近受灾最严重的东关村,越是热闹,街上横着两排队伍,一直蜿蜒到石板街的尽头。

我疑惑地挤过去,问一个排队的老汉:“你们都在干什么呀?”老汉抬起挂满褶子的脸,乐呵呵地说:“你还不知道啊?有个善人在这里放粥呢,好几口大锅,都已经放了两天啦!”

许是怕我没听明白,老汉身边的小伙子插话说:“是‘美人汤’的女老板,听说花了两千两银子。很漂亮的一个女人呢,嘿嘿。”“女人呢?”我忙问。“早走了,锅一支上,就没见过她的影子,连个名也没留,真是善人哪。”小伙子一脸的感激之情。

我一顿脚,豁然开朗。“美人汤”里费尽心机的“劫富”,竟然也是为了“济贫”。这个女人,莫非知道我买不到放粥的锅吗?我摇了摇头,哑然失笑。多吃了一颗桑葚

丹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是楚国人,我是吴国人,这并不影响我们整天嘻嘻哈哈地打闹在一起。我们两家所在的两个小城——吴国的卑梁和楚国的钟离,就像两个毗邻的村庄,这边一声鸡啼,那边立刻就能响起狗叫。那条象征国境线的小河,清清的,浅浅的,不必挽起裤脚,我们就能轻而易举地蹚过去。

我和丹的童年时代,就是在那条小河边度过的。那时候我们都还没进学堂,忙着种地的大人们也顾不上管我们,我和丹吃罢饭,便相约到小河边摸鱼,要不就是捏上一堆泥巴兵,玩儿“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游戏。

丹说,他长大了要当一名将军,我说我也是。丹还说,他还要下令让工匠们把卑梁和钟离连在一起,这样两家就能随便串门子了。我哈哈笑着说我也是。

可是,我和丹的梦想刚刚迈过那个秋天的门槛儿,事就来了。

事情的起因跟一棵桑树有关。桑树就长在小河边,粗大的树干,浓密的树冠。平时,我和丹玩累了,就枕着胳膊,躺在树荫下歇凉,或者听鸟声啁啾。更大的乐趣还是数树上的桑葚,一颗两颗……一直数到它们变红变紫。紫红的桑葚让我们的童年爬满了馋虫,爬满了大大小小的欲望。不过,这样的时候不会很长,因为桑葚的美味会引来很多孩子,让桑树上很快只留下一片绿叶。

那天,我和丹又来到桑树下,准备碰碰运气。是丹上的树,丹的身子瘦瘦的、小小的,爬起树来像只猴子。我则守在树下,防着别的孩子来抢我们的果实。丹在树上忙活了半天,然后摇着酸痛的胳膊滑下来,龇牙咧嘴地问我捡到了多少。我数了数,十一颗。丹掰着指头算了半天,说,你五颗,我六颗。

凭什么?我叫起来。

是我爬的树嘛。丹一边辩解,一边抓起地上的桑葚往口袋里塞。

你爬的树怎么啦?不是我守着,别人早就抢光了。我抓着丹的手,试图阻止他。

丹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依然往口袋里塞着。我有些生气,凭着自身块头大一些,随手搡了丹一把。丹一个趔趄,坐倒在地,地上刚好有块石头,丹一下子捂住屁股,呜里哇啦号叫起来。

丹的哭声很快召来了他在地里劳作的父亲。丹的父亲虽然和丹一样瘦小,样子却很凶,他一上来,不由分说便扯住了我的耳朵,向上使劲儿拎着,几乎就要把那只耳朵扯离我的脑袋。我也开始号叫,声音比丹还要凄惨。

过了一会儿,总算有人来救我了。是邻家的三叔,他也是听见叫声才从地里跑过来的。三叔和丹的父亲吵了几句,话不投机,很快便扭打在一起。我和丹在一边插不上手,只好扯起嗓子,拼命喊两边的大人。

大人们跑过来,黑压压的两群。他们手里拎着锄头、铁锹,还有放羊的鞭子,叮叮当当混在了一起,场面一下子热闹起来。我和丹躲在一边,茫然地当着看客。丹似乎很喜欢这样的场面,我瞅见他用衣袖揩掉脸上的鼻涕,掏出桑葚,津津有味地啃起来,那样子勾得我直淌口水。

混战是在一声惊叫中停下来的。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不好,打死人啦!亢奋的人群立时静下来,并且很快围成了一圈儿。我挤过去,看见邻家的三叔蜷在地上,头上汩汩地冒着血水。几个大人慌忙抬起三叔,踉踉跄跄往城里跑。

三叔还是没能抢救过来,大夫不停地摇着头说,太可怕了,血都快流干了。父亲从大夫那儿出来后,招呼了一帮人,哭喊着去找卑梁的守将。晚饭的时候,父亲回来了,脸上有了一丝喜色。父亲说,守将同意发兵了。紧接着,父亲又咬着牙狠狠地骂了一句,狗日的,我要让他们血债血还!我不知道父亲是在骂谁,丹还是那群大人?父亲只是叮嘱我,这几天不许出门,外面乱得很。

外面果然乱得很,因为没几天,我就看见父亲惊慌失措地躲在家里,再也不敢出门。问他,他说,卑梁城里到处都是楚军,见人就杀,街上的尸体都快堆成山了。母亲纳闷,不是我们去打钟离吗?是呀,父亲说,可是狗日的,刚打了两天,楚王就不愿意了,竟然派兵占了卑梁。

那些天,我缩在家里度日如年。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丹了,没有和他一起摸过鱼、爬过桑树了,一个人形单影只的,真没意思。一个月后,父亲终于探听到了让人激动的消息,吴王一怒之下,发精兵三万,不但收复了卑梁,还一举攻下了楚国的钟离和居巢。

这下可好了,父亲在饭桌上把碗敲得叮当响说,连钟离也成我们的了,看他们还能闹不!

那我是不是可以去小河边玩了?我问父亲。

当然啦,父亲眉飞色舞地对我说,不光是小河边,连钟离也可以去呢。

听了父亲的话,我胡乱扒了几口饭,便迫不及待地往小河边奔。丹已经在那儿了,看来他也得到了消息。丹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棵桑树边出神。桑树的树冠不见了,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树干,上面黑乎乎的,像是母亲刚从灶膛里抽出来的烧火棍。怎么回事儿?我惊讶地问。

还不都怪他们!丹撇了撇嘴。见到我,丹的眼里有了光亮,他攥住我的手,说想死我啦!我说我也是。

我们在光秃秃的桑树下坐下来,互相讲着这些天城里发生的事。讲着讲着,丹忽然冒出一句,那些大人真不好玩儿!

我点头,说咱们玩儿咱们的,不管他。于是,我和丹俯下身子,捏了一堆泥巴兵,开始玩游戏。史官传奇之太史简

我是被一阵哭声惊醒的。不只是我,我们弟兄四人都是被这一阵哭声惊醒的。

作为齐国的史官,大哥太史伯一直教导我们,世界那么大,人心那么乱,每天都有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但不管外面怎么乱,史官不能乱,史官要做的,就是为纷乱的结果找到真相。

真相只有一个。大哥总是在我们遇到岔路的时候,就让我们默念这一句,然后像礼佛的僧人一样,清心前行。

大哥为了给自己营造一个清静的环境,他把录简的工作放在了晚上,下午小睡,闭门谢客。

然而,这一次,无论如何是睡不成了。外面哭声震天,大哥说:“怕是谁家又殁了先人吧。”

出了门,见到的竟是上大夫晏子。晏子是个很讲究的人,平日里喜怒不形于色,即便是形于色了,你通常看到的他也是弥勒佛的一面。

大哥惊讶地扶住晏子,问他出了什么事。

晏子捶胸顿足,那样子比丧了考妣还难受:“太史伯,大王……薨了。”“怎么可能?昨日大王还跟一帮武士比骑射,箭能射百步,怎么今天就……”

晏子止住哭声,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庄公喜欢上了大夫崔杼之妻东郭姜,常常带着随从以礼贤下士的名义到崔杼家访问。其实是借着崔杼外出的机会偷会东郭姜。对于这位上级给自己戴的绿帽,崔杼心知肚明,怀恨在心。这天,庄公又去了崔杼家,这一次,他没有避开崔杼,不但当着崔杼的面对东郭姜抛着媚眼,还把崔杼的帽子赏赐给了随从。“君子死而冠不免”,这侮辱最终使崔杼动了杀心,一阵乱刀让庄公死于非命。“崔杼弑君时,我就在他的府门外,眼睁睁地看着,却无能为力。”晏子又开始号啕。“为人臣者,君忧臣劳,君辱臣死。”大哥搡了晏子一把,怒道,“上大夫为什么不跟大王同赴难?”

晏子一边呜咽,一边辩解:“大王若为社稷而死,我也会为大王而死;大王若为社稷而逃亡,我也会为大王而逃亡。可是,今天他是为了自己的错误而遭难,我觉得不该为这样的错误去殉难呀!”

大哥狠狠地一跺脚,刚要辩下去,外面响起了杂乱的脚步声。

是崔杼派来的侍者。侍者传话说,让大哥马上过府说话。

晏子慌乱地盯着大哥:“他这是要急着抹平这件事呀。”

大哥冷笑一声,转身进了屋。片刻,抓着一卷竹简出来,竹简上是一行瘦长的大篆:“夏五月,崔杼弑其君。”

晏子抓着大哥的手说:“太史知道此去意味着什么?”

大哥说:“知道。”

大哥又转身叮嘱我们:“照顾好家人。”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半个时辰后,崔杼的侍者又来了,传二哥太史仲。

二哥像大哥一样,在竹简上工整地写上“夏五月,崔杼弑其君”,昂首出了门。

又过半个时辰,侍者再来,传三哥太史叔。三哥冲我笑一笑,抓着早已写就的竹简,也走了。

时间过得真快,仿佛三哥前脚刚出门,侍者后脚就闯了进来,厉声叫嚣着:“上大夫有令,传太史季!”

我来不及写好竹简,不过这不重要,那几个字,在哪儿我都能把它们誊写工整。

家人已经哽咽着说不出话。晏子也一样,一向稳重讲究的晏子大夫,脸上凌乱得像是洪灾现场。他扯着我的衣袖,拼命摆手:“季,留得青山在啊……”

可是,青史如果不在了,留着一座光秃秃的山有什么用?

我像三个哥哥一样,义无反顾地出了门。

崔杼的府上戒备森严。崔杼拎着一把剑,像一头杀红眼的野兽,站在院子里。他的脚下,是三具血淋淋的尸体,每个人的手里,都紧握着一卷竹简,上面沾满血迹。

崔杼指了指身边的案几,上面一笔、一砚、一卷竹简。“你的哥哥们不听我的号令,我已处决了他们。你就写庄公是病死的,不然,那就是你的下场。”他转身指着三个哥哥的尸体,恶狠狠地说。

我的心在一滴一滴地淌血,牙齿几乎要咬碎。我走到案几前,冷静地摊开竹简,提笔写道:“ 夏五月,崔杼弑其君。”

崔杼怒不可遏,把剑横上我的颈项,然后凶狠地说:“你三个哥哥都已经死了,难道你也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吗?如果改变写法,你还能有一条活路。”

我平静地回答:“按照事实秉笔直书,是史家的天职。与其失职,还不如去死。”

崔杼睁着一双兽眼,半晌,弃了剑,叹息一声,道:“退下吧。”

走出府门,迎面踉踉跄跄撞过来一人。是我的好友史官南史氏。听说我的三个哥哥皆被杀害,他也来了。

南史氏盯着我,问:“记下啦?”

我点头:“记下啦。”

他长啸一声,抖开了手中的竹简,上面一行遒劲的字体——夏五月,崔杼弑其君。

竹简在风中哗哗作响,恍若一面旗帜。史官传奇之董狐笔

堂兄赵盾最近有点儿异样,他动不动就唉声叹气,借酒浇愁。赵盾身为一国之相,位高权重,本不该像个市井之徒的样子。那天,我们对饮,他喝红了脸,竟然拍着桌子大骂:“昏君,昏君呀!”“怎么啦?”我吓得灵魂出窍。

赵盾说:“一国之君,不想着为民谋福祉,却整天聚敛民财,残害臣工。我苦心劝谏灵公,他非但不改,反而迁怒于我,多次派人刺杀。你说,这样的昏君,国家还有希望吗?”

灵公的德行我是知道的,却不承想荒唐至此。看着可怜的堂兄,我一边喝酒,一边琢磨着怎么帮他。

没等我想出个子丑寅卯,事态就恶化了。

十多天后,灵公在宫中举办宴会。赵盾赴宴,没想到帷帐中埋伏着全副盔甲的兵士,酒喝到一半,好好的一场聚会就变成了武斗。幸好赵盾有些身手,在护卫的帮助下,拼死杀出重围,逃到晋国边境,躲藏起来。

一国的相国没了,灵公不但没有丝毫愧疚,反而更加放纵起来。他日日花天酒地,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不问政事。这样的国君,不佐也罢。我决心唱一回白脸,当一回忤逆的“乱臣”。有一天,趁着灵公烂醉如泥,我带着贴身的侍卫,一拥而上,除掉了这个败国的昏君。

赵盾又回来了。在他的主持下,成公继位,他仍被委任为相国。一切都回到了正常的轨道,国家兴利除弊,开始蒸蒸日上。

本以为这件事情就结束了,没想到董狐的一支笔又搅起了风浪。董狐本是一介书生,司太史职。成公早朝,董狐在朝堂上宣读拟写的载入史册的大事,只一句,就让朝堂上炸了锅。他说:“赵盾弑其君。”

赵盾当时就跳了起来,像个蒙冤受屈的孩子,争辩道:“我没有杀君王!灵公遭难时,我身在千里之外,怎么杀他?”

我也站出来,拍着胸脯说:“人是我杀的,跟相国无关。有什么想写的,冲我来!”

董狐毫不畏惧,他问:“相国位居正卿,世承王恩。王有过错,你可以离职,另谋高就。请问,你离开国家了吗?”

赵盾答:“没有。”

董狐又问:“相国未离开国家,也未辞掉相位。请问,你跟大王的君臣之义断绝了吗?”

赵盾犹豫了一下,答:“没有。”

董狐再问:“相国既与大王君臣之义没有断绝,那么大王罹难,你回到朝中,仍司相国之职,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请问,你讨伐了吗?”

赵盾顿时涨红了脸,半晌,方嗫嚅道:“没有。”

董狐忽然提高了嗓音,厉声质问道:“相国不讨伐乱臣就是未尽到人臣之责。你说,这‘弑君’之名,你不担谁担?”

满朝文武面面相觑,无言以对。我在一边恼羞成怒,拔出佩剑,嚷道:“大胆董狐,灵公无道,杀了他也是为民除害,替天行道,何错之有?”

董狐轻笑一声,说:“将军息怒,在下是个太史,秉笔直书是在下的职责。至于大王是否有错,不是我该问的。”

董狐这家伙,仗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弄得我跟堂兄赵盾颜面尽失。我举着剑就要冲过去。

赵盾拦住了我,身为相国,肚里撑船,额头跑马。他很快就恢复了常态,冲董狐深深作揖,动情地说:“当今之世,杀伐当道,礼崩乐坏,太史还能直书事件的实质而不加隐讳,今之良史呀!”“赵盾弑其君”就此载入史册。

奇怪的是,这件本该搅起轩然大波的事,到此竟然画上了完美的句号。很多人知道真相后,不但没有非议赵盾的不忠,反而给他戴了一顶“良大夫”的高帽。

还有人开玩笑说:“可惜呀,他当时要是逃出了国境,不就没有责任了吗。”去赵国的邯郸

我一直很后悔那次去邯郸。这之前,我一直在父亲的军中当差,整天跟一帮靠脑子吃饭的同事为父亲出出谋、划划策。不客气地说,我的军事理论还行吧,因为每次父亲征战回来,都会冲我伸伸拇指,说,你小子主意不错,又胜了。虽然多数时候,都是些国界上的磕磕绊绊、小打小闹,次数多了,功劳累计起来,我的职位还是很快升到了高参。

父亲闲下来时,喜欢跟我们一起围坐帐中,磨磨嘴皮,逗逗乐子,话题当然跟战局有关。说起打仗,我弓不能射百步,力不能举百斤,可咱读过的兵书多,从古至今的军事著作,堆起来,五辆车都未必能拉完。小范围的争论,大场面的辩驳,也从没在人前掉过链子。

也许是树大招风吧,渐渐地,流言就来了,先是嘲笑我“官二代”,借着父亲的职位谋点儿稻粱,再是讥讽我“死读书、读死书”,书呆子一个。起初很生气,抡胳膊挽袖子像个愤青似的想去理论,父亲笑着止住了,父亲说,流言止于智者,亮出你的本事,自然也就没人再嚼舌头了。

也是。

很快,机会就来了。公元前280年,父亲攻打齐国的麦丘,久攻不下,赵王很生气,下了死诏,只给父亲一个月的时间。我从没见父亲那么愁过,虽然战场上父亲总是置生死于度外,可这是攻城,麦丘城高墙厚,如果硬着来,父亲的一世英名可能毁于一旦。在紧急军事会议上,平日里夸夸其谈的同事们都没了主张,父亲把目光转向了我。我笑了,说,碰到这样久攻不下的残局,用兵其实已经意义不大,兵书上说“攻城为下,攻心为上”,不如优待那些俘获的齐军,锦衣玉食,宝马雕车,然后再放回去,让他们做一回活广告,乱了对方的军心,城自然不攻自破。

行吗?父亲跟同事们的目光里充满了狐疑。

把“吗”去掉,不试怎么知道?我胸有成竹。

一周后,传来消息,放回去的齐军杀了守将,降了。

我一下子声名鹊起,成了赵国街头巷尾谈论的对象。一夜之间红遍全国,让我多少有点儿不适应,父亲见了,语重心长地说,一次成功不算什么,难免授人以“瞎猫碰上死耗子”的嫌疑,要想成为名将,就得踩着敌人的尸骨不停走下去。

于是又有了阏与之战。公元前269年,秦国借道韩国进攻阏与,赵王派父亲前去救援。父亲问计于我,我想了想,说,秦军既然是借道,韩国一定会犯嘀咕,怕秦军顺手牵羊,灭了韩国。不妨利用韩军的心理,派人散布谣言,打一场离间战。

一个月后,计谋见效,韩军果然出兵夹击,跟父亲一起大败秦军,还杀死了秦国名将胡阳。

这也许就是后来秦军兵犯长平,国家生死存亡之际,赵王召我去邯郸的原因吧。其时,父亲已经故去,在长平与秦军对峙的,是老将廉颇。秦军叫嚣说,廉颇根本不在他们眼里,他们唯一畏惧的,是我。

赵王说,虎父无犬子,秦军没有看错。

我摇了摇头,说,他们搞的是反间计。

赵王皱了皱眉,很不高兴地说,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国难当头,爱卿难道怕死不成?

死我倒不怕,我想说的是,跟随父亲征战这么多年,虽然成了名人,但却从未单独领过兵,把一场关乎国家存亡的战争作为我的“处子秀”,未免太冒险了些。不如仍旧让廉将军领兵,我当参谋。

遗憾的是,赵王已经听不进我说的话了,他说,廉颇老了,饭也吃不进去,还整天拉肚子,怎么打仗?他又说,爱卿只管说,需要带多少兵吧?

我掰着指头算了算,无奈地说,四十万吧。

四十万,差不多就是倾国之兵。后来的战事你都知道了吧?现在想想,肠子都要悔青了,那么多风华正茂的男儿,生生被我领进了一个巨大的墓坑,再也没能回来。

后人很刻薄地嘲笑我,动不动就搬出“纸上谈兵”的糗事,他们哪里知道,遮蔽在赵王阴影下的我,也是身不由己呀。

罪过。刺客聂政

在成为刺客之前,聂政只是一位勇士。在战国,像聂政这样没有正当职业,偶尔舞舞刀、弄弄棒的勇士,你在街上随便转一转,都能碰到。跟别人不一样的是,聂政胆大心细,好打抱不平,因而屡有美名传于乡里。

聂政生活的变化源于一桩命案。有一天,聂政和往常一样,只是想教训一下那个为虎作伥的衙役,谁让那家伙不长眼,顺手拎了聂政狗肉铺子里的半条狗肉,还嚷着说:“老子吃你的东西是看得起你!”

让聂政没想到的是,那家伙竟这么不经扁,三拳两脚下去,竟一命呜呼了。有好心的人劝聂政快逃,杀人偿命,何况杀的还是官府中人,不跑还能有好?

聂政只是笑笑,没事人般照常营业。自从做了勇士,聂政就不知道“害怕”是什么意思。傍晚,聂政收了摊子回家,远远地就瞅见白发苍苍的母亲倚在门口等他的身影。这样的场景聂政每天都能见到,但那天,聂政的心猛地跳了一下,泪就下来了。

聂政改变了主意,带着母亲离开家乡,躲到了齐国的一个小镇。镇子不大,没有多少聊以糊口的营生,聂政只好重操旧业,屠狗为生。一间屋,一张案,一把刀,寂寞是寂寞了点儿,可那又怎么样呢?只要母亲过得安生,聂政也就知足了。

母亲六十大寿那天,聂政掏出多日的积蓄,招呼左邻右舍,摆了几桌酒席,想好好热闹热闹。酒喝到一半,门外忽然响起了喧哗声,一群衣着华丽的人走了进来。聂政一愣,自己除了劫过富济过贫,还真没跟有钱人打过交道。“你们是干啥的?”聂政抱拳问道。“果真是一位壮士!”为首的把聂政上下打量了一番,颔首道,“我们也没什么事,就是听说侠士的母亲大寿,特赶来祝贺!”他说着,一挥手,身边的人抬上礼盒,打开,竟是满满的一盒黄金。

聂政皱起眉来:“我们既非亲戚,也不是旧交,为什么送这么贵重的礼?”

来人迟疑了一下,说:“不瞒侠士,我来的确是有事相求。鄙人严仲子,本在韩国当差,有一天跟韩相侠累因为意见不合,拌了几句嘴。想必侠士也知道,侠累是韩王的亲戚,一向骄奢淫逸,耳朵里容不得半点儿逆言,好多人都因为这个死在他的手里。没办法,只好背井离乡,逃到了这儿。可我咽不下这口气呀,我要杀了侠累,为国除害,恳请侠士助我。”

聂政边听边摇头说:“不是我不想帮你,可是你看看,我老娘这么大年纪了,我怎么能抛下她不管呢?”

严仲子说:“这个好办,令堂可以由我来照顾,侠士放心,我一定会像待自己的生母一样待她。”

聂政摆了摆手,道:“父母在,不远游。我还是不能离开啊。”他说完,两眼深情地望向母亲。任凭严仲子怎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聂政坚辞不受,那盒黄金,聂政也紧追到门口,退了回去。

一年后,严仲子正在家中喝茶,聂政忽然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开口便说:“你要我办的事,我今天帮你。”严仲子一愣:“侠士想通了?”聂政的眼圈立时便红了:“我娘她……归天了,我现在是无牵无挂。士为知己者死,承蒙你看得起我,我怎能袖手旁观呢?”

严仲子听了,心下大喜:“侠士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聂政说:“夜长梦多,我现在就动身。”

严仲子又问:“需要多少助手?我派给你。”

聂政轻轻一笑:“不必了,人多嘴杂,反倒误事,不如我一个人来得利索。”说完,晃了晃手中的短剑,走了。

聂政是七天后赶到韩国的。相府夜里守得严,白天管得松,聂政就找了一身侍卫的衣服换上,混了进去。

韩相侠累正在大厅里喝茶,厅下是盔明甲亮的侍卫,戒备森严。聂政昂首晃过那些寒光闪闪的长戟,疾步走向侠累,边走边喊:“相国在哪儿?相国在哪儿?我有急事禀报!”

侠累伸长脑袋,想看清是谁这么大胆,敢在厅前喧哗。没等看明白呢,聂政的短剑就出手了。一招致命。

侍卫半天才明白过来,有刺客啦!厅前一阵骚乱,刀光剑影,血肉横飞。十几具尸体倒下后,人却越来越多,聂政有些招架不住了。

侍卫长叫嚣道:“大胆刺客,竟敢刺杀相国,不知道要株连九族吗?”

聂政哈哈大笑:“你知道爷是谁?”

侍卫长哼了一声:“拿下你,不怕你不招。就算你嘴硬,暴尸三日,悬赏天下,还怕没人认出你来?”

聂政朗声道:“那你就试试吧。”

说完,挥手在脸上狠狠一剑,容貌顿毁,又一剑剖开腹部,五脏俱出。飞溅的鲜血,染红厅堂。送你一座黄金屋

如果不是母亲过来,那天我们会玩得很开心。游戏是捉迷藏,剪刀石头布,轮到彘弟弟捉人了,我们嬉笑着四下散开。仲春的宫院,红花绿草,柳丝芊垂,假山亭阁,曲径通幽,找个藏身的地方太容易了。可我没有像其他人那样钻到花丛和石缝里,而是躲进了侍立的宫女宽大的袍子里。哼,只要没人出卖,足够让彘弟弟找到哭鼻子。

好戏还没有开场,母亲就来了,前呼后拥一大群人,一下子就让宫院里的气氛紧张起来。我以为母亲是来喊我吃饭的,看看太阳,午饭好像也不到时候,便很生气。母亲好像故意要搅了我们的游戏,她兴致勃勃地在凉亭的石凳上坐下来,四下瞅了瞅,就看见了蒙着眼睛的彘弟弟。“彘儿,过来。”母亲招着手,一边差人解下蒙布,亲昵地把他拥进怀里,“彘儿长大了要娶老婆吗?”“当然啦。”彘弟弟一点儿也不害羞。“那么,”母亲用手环顾四周,“这些宫女,你喜欢哪一个?”“这些啊?”彘弟弟神色黯淡下来说,“这些我都不喜欢啊。”“是吗?”母亲笑起来,“阿娇,阿娇呢?”她居然叫起了我的名字。

我不情愿地从宫女的袍子里钻出来,噘着嘴,生气地站到母亲面前。

母亲不理会我的神色,兀自抓起我的手,一把扯到彘弟弟面前,“彘儿,把阿娇嫁给你做老婆,愿意吗?”“阿娇啊?我愿意,我愿意!要是阿娇做了我老婆,我就用黄金造一座屋子给她住。”这个臭小子,色眯眯地盯着我,头点得像鸡啄米,一副没羞没臊的样子。

我一下子红了脸,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谈这个话题,太让人难堪了些。不过说实话,我心里还是很兴奋的,不仅因为彘弟弟是个小帅哥,更重要的是他居然舍得为我造一座金屋。

事情就是这么有趣,十多年后,彘弟弟真的娶了我,在他登上皇位的那一刻,我的身份便成了皇后,而我们的婚房,那是你想都想不到的奢华,全由黄金打造。在那间阔大的金碧辉煌的屋子里,我每天做的事就是煲一碗他喜欢喝的汤,然后静静地等着他回来,用温情和爱抚为他洗去一天的疲乏。青梅竹马,鱼水欢爱,锦衣玉食,宝马雕车,别的女人有的,我都有了,别的女人没有的,我也有了。金屋里的一时一刻,都让我心旌摇曳,而迈出屋子,更让我的心有了膨胀的快感。我能感受到那些来自面前和身后的目光,嫉妒、羡慕、向往、失落,像无数触角,从每个角落里伸出来,将我紧紧包裹。奇怪的是,在那张网里,我丝毫没有窒息的感觉,只有幸福。

如果时光这么定格就好了。可是时光总是太像手中盈握的沙子,于不经意间点点流失,你越是想握紧它,它越是流失得更快。那个让幸福的沙子流失的女人是叫卫子夫吧?平阳公主府的一名家奴,何德何能牵走了我青梅竹马的爱人。不,不光是爱人,还有那座黄金打造的宫殿,那是只属于我的爱巢啊,六岁的时候,彘弟弟就把它送给我了。

可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旧人哭,新人笑,长门宫里的涟涟泪水,也挡不住金屋里的鼓乐笙歌。我想过了断,既然金屋里曾经的郎情妾意不在了,做一枝无根的苇有什么意义呢?三尺白绫,上好的白绫,是他送给我作帷幔的,现在就悬在屋梁上,即将带我回到那段无限眷恋的日子。

是贴身的宫女唤醒了我,她泪流满面的样子,像极了一朵带雨的梨花。“皇后,您怎么这么傻啊!事情原本还是有转机的,您这么一走,什么希望都没有了。”这个丫头,贴身棉袄似的,总能明白你身上的冷暖。可她不知道我心里想的,哭过,求过,劝过,闹过,我把自己高贵的尊严丢到了尘埃里,换来的依旧是长门宫里夜夜枯灯、日日孤影。心已死,还奢谈什么希望啊!“皇后,陛下不是喜欢辞赋、青睐才子吗?您为什么不去找个人,把您的心迹表明出来?说不定就打动陛下了呢。”

我一惊,继而一喜,是啊,自己怎么没想到呢。

找的人是相如,我打听过了,还没有哪个人的文采出乎其右。接下来就是翻箱倒柜,收罗家底,然后豪气冲天地把一封血泪心迹和一包沉甸甸的酬金交给了下人,“告诉司马,让他使出看家本事,拿出一篇千字千金的赋来。”

那几天,我就像一个赌徒,把生命和一个女人全部的爱押在了那篇未知的赋上,日夜期盼着相如与文君情动天下的姻缘,能够在自己身上延续。

相如的文采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这一点,我在彘弟弟读完赋后湿润的眼角中看出来了,彘弟弟颤抖着手,一遍遍嗫嚅着一句话:“朕没有忘,朕怎么会忘呢?阿娇,这些日子,委屈你了。”

我的泪像决堤的江河,有委屈,也有宽慰。更让我欣喜的,是彘弟弟拉着我的手,许下的承诺,他说:“这几天,朕会抽出空,与你在城南宫相会。”

为了这个承诺,我坐在了久违的梳妆台前,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我要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呈现给彘弟弟,为了那句让我黯淡的心重新绽出新芽的承诺。

第一天,他没有来,许是政务繁忙吧。第二天,他没有来,许是国事纷扰吧。城南宫外,我把身子蜷成一团,目光随着初升的太阳一起游移,直到寒风渐起,星河满天。

日复一日。这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在另一个世界,我看见这段故事成了很多人的谈资。金屋藏娇,人们喜欢这么指喻。说说也就罢了,可千万别当成美谈,那会羞煞妾身啊。

唉……牧羊滩头一阕歌

我到匈奴的那天,风很大,漫天卷起的黄沙让人睁不开眼。“还有这么荒僻的地方啊?”随从一边拍打着满身的沙尘,一边叹气。“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家乡的那些繁华,在这里连个鬼影也找不到,我的脚下除了黄沙,就是荒草。

一阵高亢的号角把我的思绪拉回了现实。眼前出现了一队人马,瞅那样子,不像是来打仗的。他们的手里只有旗幡,没有兵器。为首的冲我一抱拳,我就愣了,是李陵,飞将军李广的长孙。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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