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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9 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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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松落

出版社: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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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口袋里的星辰如沙砾

我口袋里的星辰如沙砾试读:

序/安慰了人世间的艰难

成年之后看过一段安徒生和格林童话,喜欢安徒生的笔触,但是,格林童话里阴沉的氛围,冷硬的调性令我印象深刻,挥之不去。故事总是发生在森林中,巨树疯长,藤萝蔓延,光线映入是深绿色,如深海海底。孩子们或者迷路、或被贫穷的父母遗弃,手挽手走入密林,等待他们的除了猛兽,还有饥饿,还有要吃掉他们的巫婆。用成人的眼光来看,这哪里是童话,简直是纪实:出生时带着不幸烙印者,终生将被不幸追逐。你穷,你会更穷;你被父母(原生家庭)伤害,你将被巫婆(社会)更重地伤害;躲避厄运的狂奔,把你带至更糟厄运之中。

二〇〇七年,第一次看到韩松落的黑童话,让我想起格林童话,同样的冷硬心肠,同样的阴沉压抑。比起格林兄弟,黑童话的文字妖异华丽如云南密林中的毒蘑菇,斑斓到引起人的生理反感。边反感,边阅读,就像每年云南都有人死于毒蘑菇。当时有一个异性对我颇有好感,吃饭时我复述黑童话给他,他变了脸色:这些恶心的东西,你不要看。我在心里纵声大笑。那些心中只有“正常”情感、对未来的全部设想是爸爸妈妈爱宝贝的人类,在当时的我看来是多么可笑。他们假装黑暗不存在,恶不存在,他们的世界是二维的平面。我宁可待在毒蘑菇这一边,在黑暗之中。

韩松落的黑童话可能从未发表,这也正常,有哪家纸媒能容纳这样的污秽与阴郁。然后是《为了报仇看电影》《我们的她们》的出版,从二〇〇四年开始写专栏,写过三十多个专栏,作为大陆最重要的专栏作家之一,韩松落以这个身份出书并广为人知。

和专栏中他显露出的弓马娴熟的文字技巧不同,《我口袋里的星辰如沙砾》中的文字直白、暴烈、字字见血。这是……不要命的写法。这不可能是约稿,“那时候根本没有发表的渠道”。“那时候”,是一九九二年吗?因病休学的他在家度过备受煎熬的两年,终于获准重返学校时,“我改掉名字,重填履历,和少年时所有的朋友断绝往来,提着一口极为沉重的箱子,迎着秋天的、又大又红的落日狂奔回学校。”要理解那两年,就要理解他的命运本来是初中毕业进入母亲工作的商场做一个电器销售员,那年他十三岁;就要理解在有些年代、有的地方,要求上大学对家庭是一种伤害。“那时候”,是一九九六年吗?他成为一名养路工,“如果是运沙子或者石头,每天是十二拖拉机;如果是边沟,每天一百二十米;如果是油漆树干,每天是三公里。”“就在那时,我重新开始写作。”

这是他实际意义上的第一本书。第一本书,往往还来不及掩饰,在之后的出版物里,他再也没有这么多地写自己、父亲、母亲,贫穷。这本书里,看得我最难受的,也是我认为韩松落最好的文字,是他写母亲,那里面有种噩梦一样的痛苦。大萧条中出生的作家、犹太裔作家,文字里都有这种痛苦,像刀切割骨头,不疼,只是难受,醒不了的难受。

但痛苦不是这本书的全部。韩松落的文笔,属性是秋天,总带着萧萧肃肃的秋凉,书写痛苦,但并不兜售悲惨,这让他笔下的痛苦保持着人类的高贵。写热点娱评,也不会走向嘈杂与狂欢,热点被他写成了悲凉,最繁华处最悲凉。

心理学领域的“创伤的代际传递”,指的是上一代的创伤会被传递到后代身上,集中营、大屠杀幸存者的孩子中求助于精神诊所的比例远比普通人高。而经历过三年大饥荒、十年“文革”的我们的父母,身上也分明有着幸存者的烙印,这烙印烙在基因里,通过一个个家庭,传递到下一代。

编辑同行中,韩松落的名字像传奇一样流传:他写得又好又快,从不拖稿,且常常作为救急作者,在一天内交稿,填补天窗。他有求必应,别人出书,求他写篇书评,他不但写了,还主动替你发在最好的报刊上。他救过许多场,帮过很多人,可自己出书时他很少张口,向那些他帮过的作家讨要一篇书评。被重创过的人,被命运拒绝过无数次的人,发誓不要再被拒绝,不被拒绝的唯一办法就是不要求。你能从很小的端倪中看出幸存者后代的印戳,他,我们。

一度,他的文笔变得犀利而尖刻。那几乎是必然的,聪明人从来容易尖刻。那大概是他漫长的生病期间,去医院看病的头一天,他会特地多写一篇专栏,把第二天的补出来。

艰难地——人世间的生活从来都是艰难,被不幸烙印过而又敏感的人生更加如此——在不同医院的病房中辗转写着专栏,艰难而缓慢地,他的文风发生了变化,尖利的嘲笑变成叹息,仿佛是挖穿黑暗之后,对人性有了更多认识,更深体谅。每有热点,各大娱评人发言看遍,再看到韩松落的总有新意、总能体恤,不由点头,“毕竟还是韩老师”。

如今的韩松落是一个进化后的结果,他并非一开始就写成这样,这件事情令人安慰。我们都曾在黑森林中跋涉,这本书看到第二遍,我看到的不再是一段县城青年的心灵挣扎史,而是一个人,一个人在被驱逐的命运中呐喊出了:我爱,我恨,我依然渴望。从贫瘠的土壤中长出来的文字,汲取所有黑暗,啪地绽放,这是人的光彩,这是文学的胜利。

被命运逐入黑暗却不停留于黑暗,凝望深渊而不被深渊吞噬的,是我敬佩的人。记录下这个过程的文字,安慰了人世间的艰难。绿妖二〇一七年二月

自序/我口袋里的星辰

同样的文章,在不同的年代读来,会有不同的心得和感触。十几年前读到刘慈欣小说《乡村教师》时,并没太多感触,十几年后再读,却魇在里面很久。这个故事最迷人的地方来自对照,这边是黄土高原上窑洞里的孩子,他们被患病的老师带着,摇着铅笔,一个字一个字地学习,那边是纵横宇宙的舰队和执政官,一场银河战争,毁灭的战舰以千万计,被引爆的超新星有两千多颗。窑洞孩童和星际联邦执政官的对照,村庄和宇宙的对照,让人心驰神往。这种对照的好,有美感上的,也有文明史意义上的,过去荒蛮,未来浩荡,两者互相映衬。

让我产生类似感触的,还有今敏的《千年女优》。女主人公生在一九二六年,在少女时代成为电影演员,从此,凭借电影穿行在各个时代,她忽而是二战中为爱人奔赴北方的少女,忽而是战国时代的公主,这一段,她是女忍者,下一段,她又成为艺伎,甚至消灭哥斯拉的女科学家,而在故事的最后,她乘上了宇宙飞船。这些角色,有对照也有隐蔽的进阶,既构成一部日本电影史,也是一部日本近现代史,更是一部个人史。

人生也大致如此,窑洞里摇着秃头铅笔的少年,可能变成舰队上的司令官(对,我知道小说里的少年们并没有变成司令官),小镇街道上的少女,或许变成把地球抛在身后的宇航员。

当然,未必一定要把进入太空作为最高追求和叙事上的高潮,进入太空,只是为了对照更鲜明,也是一种象征——他们之前的努力并没有白费,秃头铅笔费力写下的一个个字,堆积成了一键消灭一个星球的武器,无数个农耕时代的少女,一个个接力,把我们推进宇宙时代。人生不是空中楼阁,需要漫长的堆积,堆积出它的体量,堆积出不可思议的结果。

这种对照,还是一种预言——最后,我们都得在更浩荡的世界里寻找归宿。《乡村教师》和《千年女优》之所以让我心驰神往,是因为我慢慢体会到那种对照,那种浩荡之感。我的生活中,确有村落,也确有宇宙舰队,确有这样的卑微,也确有这样的无边开阔。

从南疆荒漠中的绿洲小城,到万里之外灯火通明的城市,从心智未开的少年,到什么都懂得的中年,回顾来时路,我常常有那种从窑洞走入飞船的恍惚之感,这种恍惚,并非来自人生境遇的变化,而是来自人和事的堆积,经验和心事的爆发式涌现。少年时的我,从没想到,仅仅半生,就会经历这么多人和事,就会有这么多感触,就会突然什么都明白,什么都懂得,甚至远远超出我的带宽输送能力,和我的硬盘存储能力。我被这些人和事推送着,升入我的宇宙。

这些人和事,在别人那里,可能极其微小,微小到近乎虚无,在我这里,可能大于一个星球,可能小于一个沙砾,却都有各自的分量,不会被轻易忽略。这些人和事,经过时间的干扰,渐渐真假难辨,或许白马本是黑马,腊梅本是杏花,星球本是沙砾,沙砾本是星球,到如今,只是一片漫湮的颜色和气味,但我依旧珍惜护持。我之所以成为我,不过是因为这些星球或者沙砾。我手捧这些往事,作为和失散的过往时光相认的信物。

新疆策勒通往于田的那条公路上,秋天的白杨树,碧空下静静坠地的金叶;夏官营小镇外的荒原,被落日和晚霞染成血红的峡谷和荒滩,芨芨草割破透明的狂风,发出细微的呼啸;兰州的家里,那个朝西的阳台,阳台外漠漠的山林,一年四季,鸦群在林子上空聚成黑色的、不断变换形状的点阵;青海腹地的小镇,夏天暴雨后,落日的金光突然穿破云层,照亮寺庙前的小广场,广场上的僧侣和孩童,被那道金光镇住,静了一静,像海水被划破了一个口子,随即又恢复喧闹;在山中那座军营改成的旅馆里,凌晨五点醒来,窗外的蓝天和白花,被微光染上淡淡的蓝紫。

我把它们写下来了,还将继续写下去。写,就像为星球和沙砾做上标记,徒劳无功,但又非如此不可。我得紧握我的故事,那是我的神明,我得记住我的感受,那是我的宇宙。在星辰之间,藏着每个人的一生。

谢谢杨晓燕老师、薛芊老师为这本书付出的辛劳,谢谢绿妖的序。谢谢我们的星辰和沙砾。韩松落二〇一七年二月第一辑新疆:旷野在召唤长河

在我们到达那里之前,那条河已经流淌了许多年。

那条河,那条以它流经的地方为名的于田河,发源于昆仑山,是无数溪流、瀑布汇集的结果。汇成这样的一条河,需要巨大的耐心、惊人的巧合,更要忍受巨大的消耗。这一切巧合都发生了,一切消耗都被忍受了,才有了这样一条河。

在玉门关以西的土地上,有着无数这样的河流。它们有的只需一步就足以跨越,有的从源头到最终干涸的地方,只有几里之遥。但因为它们经受的寂寞的深重,它们所做的努力的艰辛,它们也足以赢得敬意和感动,它们都配得上称为长河。

它们总是在春天泛滥,在秋天暴涨,在冬天枯涸断流,它们为所流经的地方带来了冰雪融水、肥沃的泥沙、植物的种籽以及动物的尸体;在它们流经的地方出现了节节草、芦苇,出现了红柳林、沙枣林、核桃树林,后来又出现了良田、居民,出现了每到礼拜日就熙熙攘攘的集市。

我的父辈是在河流两岸栽下核桃树、在盐碱地上种出小麦的人。他们来自甘肃、山东、河南或是上海。他们说着“到那边去,那边有地种,有粮食吃”,招呼着叔伯兄弟,坐上了拖拉机、大卡车和冒着长烟的火车往西走。在玉门他们看见了堆积如山的金刚砂矿石在阳光下闪亮,在以后的漫长的、夜以继日的跋涉中,他们看见了更多的奇异景象,他们看见了阿克苏的红色紫色和绿色的山,比心灵所能承受的最亲近的距离还要近的玻璃似的星空,看见了野黄羊群像汹涌的朝霞一样在落日下的戈壁上奔跑。

他们忍受了一条河流所能忍受的消耗。在火车的闷罐车厢里,有人带来了传染病,有人病死了,就埋在沙漠里;有人偷走了别人小心携带着的全部积蓄;有人打架,有人受伤了;有人和别人有了私情,约好了火车一到站就逃走。在和田,他们遇上了地震,所有怀着巨大希望的垦荒者都睡在了草棚里,疾病还在蔓延,草棚失火了,有的人失去了骨肉至亲。而当卡车到了终点时,谁也没有留在车上,他们纷纷跳下车厢,抓起一把发硬的、白花花的盐碱土,仔细地端详。

在他们之前,还有那些王震的垦荒战士。那些到过南方和北方,最终由儿女把报丧的家书寄回东北、寄回平原的战士。他们为节省仅有的一身衣服,在劳动时赤裸着身子。几万、十几万个男子,赤裸着,像一块块黑色的金子,散发着胶质的光芒。几万、几十万个男子的身体,像道黄色的洪流。

男人在三十岁就显得苍老,孩子在拼命长大。棉花田、苜蓿地全都望不到边。沙枣林里的沙枣,全都落在地上,无人捡拾。所有走上几天几夜也到不了头的宽而硬的白土路,全都是脚踩实的。如果想见到沙漠必须走上一百里路,想打到黄羊,就得带上帐篷。即使是一年一版的地图,也来不及写上所有新出现的村落、镇子,那些音节优美的地名,如果翻译过来,本应是“野狼出没之地”“飞鸟坠落之地”“大风口”,候鸟飞去南方,再飞回来,就找不到自己的沼泽。

于田河、策勒河,所有的长河,即使是离开以后,即使是在万里之外的大城市,我还是能听得见它们的水声,嗅得见它们的气息。甚而不用闭上眼睛,甚而不用追忆。我,我们由于田迁回内地的十三口人,我们知道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召唤。

而那于田河呢,是不是还在皓月笼照的大漠里日夜不停地流淌,每到春天就有巨大的冰块在河中拥挤着?那河边的红柳林、芦苇滩,是不是还在依序生长着?草地上的男人是不是还在歌唱?每到秋天,无边的草都会变成枯黄,来了风,就随风起伏着,像银白的浪,而每到夜里,远远近近,都是野火明灭?

而我那于田河边的家呢?园子里长满青草了吧?葡萄架倒了吧?野鸟,在房梁间,做着巢了吧?在大风的天气去草地

我们动身的时候已经是黄昏,天气开始凉爽起来,走起路来格外轻快,所以,没费多少时间,我们就走到了河边的草地上。芦苇、泽泻、蒜瓣子草,密密地生长在河边湿润的土地上,棵棵都是叶片宽大,梗茎粗壮,这在别处可真不多见,在草丛里,间或有白柳点缀其间,却并不显得高大,唯有野菊和石蒜兰的花朵,在这重重叠叠的深绿之中,反倒显得异常醒目。

我们伸出双手,分开大片大片的草,并且尽量把这些草折倒,以便让走在后面的人可以顺利地通过,没过多久,我们每个人的手臂上都布满了被锋利的叶片割出的伤口,伤口被汗水浸润,隐隐作痛。沾了露水和湿气的草叶不时地贴到我们身上,而后又被拖离开来,小蛾子也在乱飞乱撞——那是暴雨将至的前兆,我们也确实感到空中饱含水汽,衣服下摆也潮湿起来,灰黑色的、饱满的云不时地从天地交接之处涌出来。

我们已经忘了是谁提议要在这个时候到河里去,到河里去做什么,是游泳、捕鱼,还是为了别的?这些我们都已经忘记了,只是一旦有人提出来了,马上就得到了我们默默的响应。就是这样,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到河里去,有段时间不去,身体里的某个地方就充满了渴望,是那种隐隐地从什么地方发芽,然后蔓延到全身的渴望。把全身浸在冰凉的河水里,感受到河水被身体穿拂开来,那种感觉,的确没有什么可以替代。

要不了多久,我们就看见那个河中的岛了,那个岛,平时我们只是在天气晴好的时候从屋顶上看见,它长满了整齐的芦苇,夏末秋初的时候,就被芦苇青碧的叶子和朱红的花穗所覆盖。有时落日就坠在岛的上方,像一块水胭脂,只中间的一块透着薄,透着亮,那时应该有一只鹤飞过去的,缓缓地拍着翅膀,也并不凄清地叫,可是我们等了一年又一年,也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景象。但是落日下面总应该有一只鹤,或者别的什么鸟飞过去。

暴雨就在那时候来了,一阵凉风把我们全身的汗水都吹得冰凉之后,雨点粗暴地砸在我们身上,非常有力量,我们停在河边的柳树下,雨水并没有减少,只是,大的雨点被柳树的枝条阻挡了,并减轻了下坠的力量。我们站在那里,看见狂风卷过我们刚才经过的草地,被风吹得翻卷、或者塌陷的草丛,呈现出一种难得一见的银白色光泽,只要大风所到之处,都会出现这种银白色的光芒,风暂时没有吹到的地方,还保持着那种深绿。

银白、深绿、浅绿,这些颜色,被暴雨天特有的不知来自何处的白亮的光线照耀着,非常醒神,而草地背后的天空,却分明是黑云沉沉,这让眼前的光亮更加夺目,这种光线的对比,似乎有点不合常理,但是出现在这里,却是再也自然不过。每个人都被一种少有的、彻底的清醒穿透了,都不得不把眼前的情景深深记在心里。多年之后,我读到了阮籍的一首诗,这首诗让我觉得最亲切的地方,是因为它所写的,正是我们在草地上所看到的这种景象,我把这首诗,也深深记在心里:徘徊篷池上,还顾望大梁。绿水扬洪波,旷野莽茫茫。走兽交横驰,飞鸟相随翔。是时鹑火中,日月正相望。朔风厉严寒,阴气下微霜。羁旅无俦匹,挽仰怀哀伤。小人计其功,君子道其常。岂惜终憔悴,咏言著斯章。

那个时候,我们站在河边的柳树下,没有一个人读过这首诗,我们只是专心地在等着暴雨过去,而它也和我们所预料的那样,在我们开始沮丧、开始感觉到寒冷之前,及时地结束了,像它来的时候那样突然。眼前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紫红的落日又一次悬挂在岛的上方,把河水染得通红,靠近落日的云彩,有种被灼烧过的痕迹。

我们都兴奋起来,向着岛的方向奔跑过去,边走边把身上的衣服甩掉,或者挣脱掉,到了岸边的时候,他们身上只剩下军绿色的短裤,很快,他们弯下腰去,把这最后的遮盖也去掉了,一个接一个,他们三个深棕色的身体走下了河岸,而我照例是在河边收集他们的衣服,把它们整理好,时不时地抬起头来,看看他们的举动,一种暂时被遗弃的空洞感,以及被他们共同涉过河流而带来的亲密所搅起的忌妒混合在了一起,但是这些感觉都太轻微了,不足以提起。在岸边,他们蹲下,先撩起河水擦拭身体,随后,走进河流,让河水在流经他们身体的地方漾出细细的波纹和小的旋涡。

游到岛上要不了太多时间,但就是这么一点时间,落日也快要沉下去了,水边的青蛙和草丛里的虫子,开始没命地叫起来,瞬间就像是晚上了,清凉顿至。他们三个人已经走到了岛上,身体在这光线里沉甸甸的,只在身体的边缘有点漫湮的光,这光让他们身体的边线消失了。

他们走在岛上的浅草地上,开始有点小心翼翼,也许是还没有适应脚底下那些短短的草,很快,他们确定这草对他们的身体没有什么伤害,就恢复了他们在地上的自如,和那种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男子气,手臂也甩得很开,似乎他们一生下来,就行走在一无阻拦的空旷大地上。

在靠近芦苇丛的地方,他们站住了,三个人围在了一起,似乎是把一件东西,或者一个话题围在了中间,围在了我这个遥远的旁观者目不能及的地方,也许只是某个人的手受了伤,使他们都呈现出一种伸手到胸前的姿态?落日最后的光线在他们身后,给他们的姿态赋予神圣的意味。他们更像是在祷告,一刹那的光线、姿态、偶发的事件促成了这一切,促成了眼前这种祷告般的静默。很快,他们就散开了,并消失在落日沉没后黑绿色的芦苇丛里,芦苇的穗子摇动着,提示着他们最后消失的方位。女疯子简买丽

有天深夜,我和朋友们聊天,有人提议,每个人都来说说自己见过的疯子吧。我立刻想起了一个名字:简买丽。

简买丽是我见过的第一个疯子,但她其实不是疯子,她只是决定要疯掉。我有生以来见到的第一个疯子,是个决定让自己疯掉的人。以至于让我在此后多少年里,面对疯子,并无痛惜,我想,他们只是决定要疯掉。

那个时候,我们住在于田劳改农场,那里收留犯有各种罪行的人,这些罪行中的大多数,在今天简直不值一提,砍树,偷粮食,说错话,一旦被抓住,都会被送到那里,送到那个沙漠绿洲中的劳改农场里,谁也别想逃出去。

简买丽来自上海,剑桥大学毕业,他们说,她来到这里接受劳教,是因为她打算偷渡出去和身在国外的丈夫相会——那个时候,劳改是有期限的,而劳教是没有期限的。有海外关系的简买丽,在刚来到于田劳改农场接受劳教的日子里,是清洁的、沉默的,默不作声地和别人一起劳动,但有一天,她突然决定要疯掉。

这些出自我三十年后的猜想:她一定用了很多时间来为自己要扮演的角色制定剧本,她一定搜肠刮肚地让自己见过的所有疯子在眼前排着队一一经过,在夜里,这些疯子活色生香,犹如电影胶片,一格格地从她眼前拉过,他们嬉笑怒骂,清晰如昨。随后,她就像所有普通人做一件大事前所要做的那样,闭着眼,默念着口诀,纵身跳入她自己所设计的疯狂。

她一定先选择了自己要投入的疯狂的类型,那种类型应该是没有危险性的,被人嘲笑的,因而被人忽略的。然后,她是女人,她不能不想到服装的问题,包括,应该为这样的疯狂穿些什么衣服,做怎样的装扮。

她这样装扮自己,这是经典疯子的装扮:抹脏脸,让口水和眼泪在脸上留下痕迹,在头上扎满彩色的纸条和布条,在有花的季节,甚至扎上鲜花。衣服很脏——慢着,衣服变脏需要一个过程,应该和疯狂的进程紧紧相随,一点点变脏,但是在别人的叙述里,这个过程消失了,她刚一疯,人们就为她穿上了脏衣服。但是,当我侵入到她绝望、细致的策划中的时候,我发觉,她应该是想到了的,怎样让衣服变脏的过程更加合理一些。

没有人注意这个,她疯了,一切都理所应当,只有她,兢兢业业、殚精竭虑地操办着自己的疯狂。

接下来,她出现在每一个垃圾堆之中,一支木棍在她手里,她用木棍在垃圾堆中翻捡,被人丢弃的破布,烂鞋,报纸,她尽数收留。她整日和垃圾为伴,困倦了,就睡在房檐下,树荫里。孩子们,毫无疑问,会向她丢石子,吐唾沫。我是不是也向她丢过石子呢?或者土块,应该也丢过的吧。

终于,她以疯狂的形象,进入了于田农场的日常语汇。如果一个人穿着不够整洁,或者头发凌乱,别人就会嘲笑他:“简直跟简买丽一样。”如果一个人提着一个棍子,别人也会嘲笑:“跟简买丽一样。”一个人,说话不着三两,人们也说:“跟简买丽一样。”这些话语,在田间,在地头,在屋子里被人们熟练地使用,每次都会惹得大家发笑。连孩子们也学会了“跟简买丽一样”。在黄昏,有风的天气里,晚上临睡前,“跟简买丽一样”像所有进入了日常生活的语句一样,在空气中慢慢变弱、消失。

她就这样疯了十几年,一直到一九七八年年底,她在遍及农场的广播里听到了那个会议的消息。第二天,她不疯了,她穿戴整齐,到农场唯一的邮电所去,要求发一个电报,发到上海,发给她的家人。她表情严肃地写下了她的电报内容。她的电报内容,再过三十年也不会让人忘记,因为只有三个字:“快快快”。

对她的装疯,农场的人都有疑问,这个疑问,和于田劳改农场的环境有关。农场距离最近的县城也有好几百里,这几百里,全部是沙漠、戈壁。如果没有车,没有人能够活着走完这几百里。有人试过,他逃走了,最后,在他渴死之前,他被找回来了。

所以,监狱虽然在那里,在农场偏僻的一角,巍然耸立,貌似庄严,却只是一个象征,所有的犯人都可以随处走动,行动从未受限。他们散居各处,看守水闸、果园、菜地,白天,就在地里劳动。如果和管教干部相处得好,甚至可以和管教全家人一桌吃饭。区别只在于,当家里来了外人,指着菜园里那个干活干得很起劲的男人或者女人,问起他或者她的来历时,会得到主人讪讪的回答:“是犯人。”

再来说说我们的农场。我们的农场,被河流、苜蓿地、果园、葡萄园、麦子地环绕,再远一点,是芦苇荡、森林、草地。夏天,苜蓿地里尽是白色的、紫色的花,秋天,葡萄园晶莹剔透。在那里,是做一个囚犯,而且是自由的囚犯,似乎并没什么不好。但简买丽决定要疯掉。苜蓿地里白色紫色的花,也不能阻止她的决定,她决定要疯掉。

三十年了,农场的人已经不再探究她装疯的原因了,我却有了答案。形式上的自由,也还不是自由,她要以一种属于她的方式,去获得真正的自由,去护住她的内心,以及全部的尊严。即便,这种方式本身,是貌似没有尊严的,但她始终有自己的底牌,她掌握着秘匙:眼前这一切,是假的,是她营造的幻境。她以主动进入幻境的方式,去嘲笑另一个幻境。

——这是个幻境。

再回到开头的那个晚上吧,终于轮到我了,该我说自己见过的疯子了,我喃喃地、艰难地寻找着措辞,开始说了:“我见过的第一个疯子叫简买丽,但她其实不是疯子,她只是决定要疯掉。”星辰与沙砾

草香

每到割过草以后的那些日子,我们就会闻到浓浓的草香,说是香味似乎也不恰当,因为它带些苦味,还有些凉意,然而在我看来,再没有比草更香的东西了。

草割过了,原先被遮掩着的地方是一览无余了,闪着亮光的水泊、树桩,藏在草丛里的一棵开着白花的野栗子树,还有那些枯草盘成的鸟窝,它们的主人在割草的时候就惊叫着拍着翅膀飞走了,留下孤零零的它们,有些凄凉。但那草香是无处不在的啊,它让这一切都显得生气勃勃,让人心醉神迷。

我任性地整天开着窗子,就是晚上也不例外,那草香就会被凉风送进来,闻着闻着,我也就睡着了。然而第二天醒来,我就会发现窗子是关着的,那就是说,小舅夜里来过了,他替我关了窗子,或许还捡起了掉在地上的皮大衣,重新盖在我的被子上,或许还俯身长久地注视着我,而这些我全不知道。

然而这草香会留存许多天,那些天里我就把整天的光阴耗在窗子前和草地里。我会捡起一截枯树枝或小石子往草丛里乱丢,被打到的地方有时会飞起鸟儿来。我也会一遍遍地去抚弄那些草茬,手心被它们刷得痒酥酥的,草汁也会把我的手掌染得绿绿的,手纹也会清晰起来,像一些横七竖八的乱草,多乱呀!

晚上,我带着我的绿手掌睡到床上去,并且长久地不肯入睡。挟着草味的凉风从窗子里吹进来,小舅要来了!我预备等小舅去关窗子,就大声喊:“我没睡!”然后用被子蒙上脸,只露出一双眼睛,月亮那时正在我窗外,月光照到我床头,我的眼睛里有月光,亮晶晶地。这样,小舅就不会走,坐在我的床边等我要求他讲些什么奇异的事,带草味的风吹进来,墙上映出一个模糊的影子,小舅要来啦!

第二天我们见面了,谁也不提头一天晚上的事。小舅会说:“走路的时候不要东张西望!”“你真是笨得要命!”或者“羊栏该修了,黑耳朵老是踢卷毛,该把它单另关着。”我总是满怀兴味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而他总是不动声色。

只有在夜里,草味的风越来越浓,小舅进来关窗子的时候,我才会大声喊:“我没睡!”然后用被子蒙住脸,只露出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准备听些奇异的故事。我们一天天重复着这样的游戏,并且乐此不疲。

比喻

看到小舅挑着水走到门口了,我就从窗前翻起身来去开门。因为跑得太快,门打开了,我还喘着气,小舅是弯着腰的,他眉毛底下的眼睛瞪着我说:“跟土鲁昆一样。”土鲁昆可是街上的野孩子啊,常给人追着跑,喘着气。

小舅就是这样来描述一个人的,总是说:“跟谁谁谁一样。”当他从你身上发现了某种他不喜欢的,不够从容和体面的东西,他就会说你“跟谁谁谁一样”。他总是能找出一个与你有着相似之点的人,而听的人也会知道这些相似之点是什么。他总是这样眼光敏锐,所做的比喻也总是令人发笑,尽管他每次都不改变这个句式,只是改变里面的人名,依旧令人发笑。

如果你说话太多,小舅就会说你:“跟王二喜的妈一样”。王二喜的妈在这里是多嘴老太婆的代表,农场的人很少有人像她那样成天无事可做的。如果你穿着不够整洁,小舅就会说“跟简买丽一样”。——那可是个疯女人啊,头上扎着五颜六色的毛线,手里举着一支木棒,在垃圾里翻来翻去。

人们总是引诱小舅来做出他的比喻,因为那是多么令人发笑啊。在灯下,在炉火旁,那是我们经常的娱乐。可小舅如果发现了你是有意引导他拿出这项绝活来,他就会躲闪着,看你心急。小舅是多么机敏啊。

有时候我会跟着他到涝坝边去,看他挑水,回去的时候,手里举着一大把在涝坝边采的灯笼草跟在他后面。到了门前,我依然喘着气跑去为他开门,他眉毛底下的眼睛瞪着我说:“跟阿番江一样”。阿番江也是街上的野孩子啊!可是我一点也不生气,我不能想象若是没有我开门,挑水回来的小舅会是多么费力——也是多么孤单!就像是菜园的篱笆上,少了缠啊缠的牵牛花。

露天电影

农场场部要放露天电影的消息总是不到黄昏就传遍了各个角落。人们隔着大老远就高声招呼着:“看电影去啊!”这样一来,原本不知道的人也知道了。到了黄昏,人们快快地吃了饭,提着小凳子就出了门。

先要走上一段长长的白土路,路右边是河,路左边是苜蓿地,人们走过去了,手里多半攥着一两枝紫色的白色的苜蓿花。我的一枝是小舅给采的,花最多,花梗子也比别人的长。白土路到了头,再向左一拐,就走到石子路上了。路边有一家小商店,男人们多半会停下来买纸烟或莫合烟,再往前走,路上就星星点点闪起火光来了。石子路两边是白杨树,很神气地排着队,像士兵一样,月亮又白又亮,从树后一路检阅过去。我牵着小舅的手,只管仰头走路,月亮也不看我,仿佛比夜里我从窗子里看见的要严肃呢。

有白杨树的石子路到了头,场部也就到了。一大块白布挂在空地当中,再有一架放映机,就是我们的电影院了。放映员是个黑瘦的男人,胡子拉碴的,耳朵上夹着别人敬的烟,看起来蛮神气的。我转身对小舅说:“我长大要放电影。”小舅一边照料着让我坐下,一边没有一点表情地说:“你原先不是要当军人的吗?”我生着气了,也不理小舅,还把头偏到一边去。可是电影一开始,我就又忘了要多生一会儿气,拉着小舅不让他讲话了,可是别人还是在吵着,我急得不得了,东张西望地,看看是谁还在吵着。

电影上有个男子在劈着柴,劈得可吃力了,一点也不像小舅那样麻利,却有个扎着大辫子的姑娘给那男子送上一块毛巾,那男人笑得怪不好意思的。我看看小舅,小舅也在笑,我也就跟着笑。后来又是一个外国电影,是黑白的,好多人又唱又跳,我就睡着了。

每次都是这样。小舅早准备好了厚衣服,紧紧裹着我,背我回去。其实一路上的事我都知道。包括那在白天被太阳晒得燥热的干草垛的气味,还有几个半大的孩子学唱电影里的歌,还有白杨树后的月亮,这一切我全知道。

回去了,我也就醒了,缠着小舅,要他讲我没看到的情节。

不过,现在,我回不去了,除非是在睡着的时候,在梦里,我们又在看着露天电影了。那条长长的白土路,紫的白的苜蓿花,摇着它们小小的花球,还有月亮,还有大自然的轻微的震动,还有在小舅背上度过的时光,和小舅讲电影故事时候,月亮把窗格的影子投到床上——这一些都久久地令人怀念。

古堡幽灵

又是在看露天电影的时候,我又睡着了。

电影叫作《古堡幽灵》,讲的是一个大楼里住了好多鬼,后来人们要把楼拆掉,楼拆掉鬼可就没地方住啦!所以鬼就一个个地出来了,盆子罐子就在半空中飞,床自个儿动来动去。

我还是睡着了。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家里了,小舅正把我往床上放。

我睁开眼睛,知道电影已经演完了,急得不得了,就问:“《古堡幽灵》最后咋了?”

小舅觉得很可笑,也不回答,故意学我:“《古堡幽灵》最后咋了?”

我缠着他要他讲后面的故事,仿佛那些我没看到的部分就特别精彩。

讲着讲着,我就又睡着了。

第二天,我发觉自己还是没有听到最后的结局,就又问:“《古堡幽灵》最后咋了?”

小舅又笑了,又学我一遍。随后,他把我看电影睡着的事,还有我的问话,一次次地学给姥姥、姥爷、小姨、隔壁姗姗家。要不了多久,农场的人都知道我看电影睡着了,还问傻话。姥姥就说他:“不许再学大刚!”可他再学的时候,姥姥还是一样地笑着。

可恶的小舅!都过了好多天了,他也不肯忘了,时不时问我一句:“《古堡幽灵》最后咋了?”在饭桌上,菜园子里,早晨有雾的小路上,他会猛地想起这句话来,看起来脸是朝着别人笑着,说的却是:“《古堡幽灵》最后咋了?”这一句话快说完的时候,他又猛地把头调过来,看着我,笑着说完。我追着打他,他跑得快,也不给人打。

再不就是在葡萄架子下,摘黄瓜的时候,或者晚上数鸽子的时候,他冷不丁地就说出这一句来。周围的人就全笑了。

他四十岁的时候,我二十八了,我们是在离农场很远很远的城市里,有多远?一万里也有了!他的女儿快要上小学了,离婚以后又生的双胞胎也满月了。有一天,他还是突然笑着问我:“《古堡幽灵》最后咋了?”

安度

安度是一个魁梧的人呢!也像所有魁梧的人一样好胃口、大嗓门,他站在自家门口说话,非常有气度地指挥他的四个儿子干活,那简直像是在指挥全农场的人,那好像是说:看,我生命的印迹简直有一大串!而且他们个个身体强壮,皮肤棕黑,我应该为此骄傲。

他老斜叼着一根纸烟,卷烟的是报纸,上面印着:考察队登上南极。但那是很遥远的事,完全可以不管。燃着的烟丝一点点烧掉了“极”字,又烧掉了“南”字,烧到被他口水润湿的那一截,就停住了。他就拿下那烟嘴来,丢到地上,再用脚揉搓着去踩,丢的时候看也不看,踩的时候也不看,却准准地一脚踩上去,看,它敢掉到别的地方去吗?

就是这么一个人,看到我的时候,却会咧开嘴傻笑起来,用两只手指来捏我的鼻子。像捏白杨树上的一个小虫子一样,我把他的手拨开,瞪着他,他就跟小舅说:“这小东西,和他爹一样,南方人!”

老穿着一件坦克装一样的灰上衣,蓝裤子,笨重的大皮鞋。

就是这么一个人。要吃核桃了,也不砸,用手一捏,就给捏破了;要去放水了,裹一件皮大衣,在水渠边坐着就睡得着;腿上破了口子,血流着,就扯一束青草,揉成一团,随便一擦。

他在这么不够精致的生活里也随心所欲地活下来了,冬天在草场上放火,春天在荒地上开田,都少不了他。他是这么自然而然地依赖着大地,想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对土地是想也不想就毫无保留地相信了: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这样简单教人感动。所以谁也想不到他会给一场病打倒了。

他被送到场部医院去的时候,正是黄昏,他平平地躺在一辆板车上,盖着一床花被子,他的女人拉着车,后面拖拖拉拉地跟着四个黑小子。说是多半年前,下树的时候磕着了腿,也没在意,又淋了一场雨,痛了几天,也就又下地了,但那病就在骨头里生了根,慢慢就到了全身。再拉回来也是黄昏,还是平平地躺着。村子里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骚动。他的女人也不说话,咬着下嘴唇,拉着车只顾走。

那天晚上农场里好多人聚在他家里,夜深了,家家都不点灯,只往他家的方向看。一个女人忽然撕心裂肺地哭叫起来。我一个人在门槛上坐着,坐也坐不住,站也站不起来,胸口拧着,简直恶心起来。

天亮的时候我也去看了,安度在他家的屋子中间躺着,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的脸可以这样白,屋里光线昏暗,人多气浊,可他的脸像浮在屋子里一样,月亮浮在夜里的河上,就是那景象。

那些天里,小舅不许我上树了,也不准我碰芦苇,说是有人给芦苇割了手,也很是发了一阵子烧。可是小舅还要砍回大丛的芦苇晒干,因为,我们烧的,盖羊棚的,都是这青翠的芦苇啊。我惊恐地站在一边,看着小舅搬动、摊开那些芦苇,它们欢快地沙沙作响,清脆得像少女们欢笑和歌唱的声音。

而安度已经不再有一丝一毫的担忧,大地最终接纳了他,在大地温柔的怀抱里他酣然入睡。在阳光明媚、蒲公英盛开的时节,他四处行走,面带微笑,嘴里叼着芦苇叶子卷的烟。

他就那样微笑着,好像他最有把握的就是,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微笑。旷野在召唤

新疆南部,于田农场,我出生在那里,在一座建在旷野之中的屋子里,屋外是草原、森林、沼泽、湖泊,芦苇荡和溪流无数。

旷野每到春天就会野花盛开,一派庄严、欢欣景象,蒲公英,石蒜兰,春黄菊,紫云英,这些自不必说,就是红柳的花穗,也会久久地不枯不败。蒲公英要抽一支茎,就抽一支茎,要抽五支、六支茎,就抽五六支茎,要一起开花,就一起开花,要只开一朵,或者什么花都不开,谁也管不到。

就是蒲公英的茸毛,那也是想往哪里飞,就往哪里飞,有风托着。石蒜兰有白色的汁液,春黄菊有黄色的花粉,红柳花什么也没有,那谁也管不到。谁让太阳总是那么好啊。

我在旷野中长着,要赤着脚,就赤着,要在草丛里躺着,就躺着,草叶子自顾自地长着,不掩饰什么,风来了,就说话。

我渐渐懂得旷野之美:

开满紫色、白色花朵的枸杞子枝条向着溪水弯曲,在水面上划出细细的波纹;

春黄菊,羊角奶的花和它们不同的香气;

松林里松脂的味道;

久久凝视车前草叶子上的纹路;

风吹动碎叶白杨的叶子时的声音;

正午的阳光下,野蝇飞过,在长满浅草的高地上投下的阴影;

野麻雀站在芦苇枝上,把枝子压弯;

野果树的叶子在秋天变红,虫蛀的小孔有着黑色的边缘;

被砍倒的芦苇在捆扎时,青碧的叶子的抖动,和簌簌的声响;

在山岗上俯瞰,白色的房子,散落在长满青草的大地上;

越过一片芦苇荡,忽然展现在眼前的大河;

风雨来临前,沼地上湿重的空气,飞蛾的翅膀被水汽打湿,粘附在裸露的肌肤上和宽而硬的草叶上;

黄昏时候,从麦地返回的男人,被晒得黝黑,红色的背心,胸前和后背的汗湿;

月亮照着白花花的盐碱地,平屋顶,木头牛栏,和晾着一双黑布鞋的窗台;

睡在用香蒲充填的枕头上的那种绵软;

冬天,草地上的野火;

雪后的岑寂;

炉边的沉默;

还有,那种心灵上的沉寂和暗影,那种近似痛楚的欢乐。

这一切,都久久地令人怀念。

那些气味、音响、色彩和节奏已经汇入我的容颜、血液、言语之中,从不曾离去。我在人群中忽然忘记走路,我在凌晨两点惊醒,忘记自己是谁,细细从头追忆,二月的夜里,我想要奔出去的欲望,全和它有关。它始终潜伏着。在早春,车声喧哗的深夜,候车室,或是酒吧,会突然发作,像筑了巢的黑鸟,飞走了,还是会回来,缓缓地,无声地拍着翅膀,直直飞进胸膛。

我知道怎样回去,尽管有万里之遥。乘坐火车,在乌鲁木齐或是库尔勒下车,转乘长途汽车,五天五夜,到达和田,然后是短途汽车,三百里,到策勒,最后,搭乘军车,到于田。如果有人问,你是谁,就说,我是老郑的孙子,从口里回来。他们会说,都长这么大了。我曾这样回去过无数次。有一天,我还将回去,不需要火车,汽车,或是别的什么。回去,终日在旷野中漫步,在沼地上游荡,低地上的湿气湿不到我的衣服。

回去……如果有忧伤,就让它化为雨露但需是哀悼带来的银色忧伤,让葱绿的林子在这里做梦,渴望在我心中觉醒,倘若我重新复苏。可是我将要安睡,我长出根系,如同一棵树,那蓝色的岗陵在我头顶酣睡,这也算死亡?我远行紧抱着我的泥土自会让我呼吸。第二辑从和田到兰州梨树

那棵梨树是一九六六年被移进这个院子的,九年后,七五年,他出生。

它是一棵生长迟缓的树,所有关于种树的农事谚语在它身上统统没能应验,而它之所以没有被早早砍掉,是因为人们终于习惯了它的存在,当然,也不排除一点小小的好奇心。在前十四年当中,它经历了三次冰雹,一次火烧,还有一次,它差点被羊啃断。一九八一年,它开始开花,以后也还是每年开花,却从不结果。一九八二年,他七岁,它已经长到近四米高,春天的时候,花开得密不透风。

他家是在一九八〇年搬来这个小院的,那时他已然进入小学,他是个苍白、乖巧、听话的小男孩,从不和人打架。提前入学除了使他变得沉默寡言、信心不足之外,似乎没有更大的影响。然而它一开始就感觉到了:他是那种人,或者,终将变成那种人,一部分在这里,一部分不在这里。这种想法使它期望被他注意,一年后,它开了花。

在这期间,这个院子里发生了许多事,男女主人每隔三天必然爆发争吵,女主人进了医院,又生下一个男孩,男主人的侄女搬来和他们同住,他们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小男孩进入二年级,开始记日记,写作文,第一次作文,他写了它,题目是《我家院子里的梨树》。他还会做出一些不属于这个年龄的事,比如,在旷野里独自游荡,对着坟墓说话,用一把铅笔刀试图自杀,还有,那种对父亲威严的惧怕,每当他听到门口传来父亲的脚步声,就开始紧张不安,试图找个地方躲起来。它在四米高处俯瞰着这一切,它知道这种威严的阴影将笼罩他一生,使他只可能爱上那些强健、专横、深不可测的事物。

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改变了它和他的关系。那天夜里,他从外面回到家里,看见了它。它的枝条不再像平时那样服服帖帖,而是像通了电,像海中生物的触须在海水中摆荡一样,带着醉意,狂乱地伸张翕合,它的每一片叶子都在痉挛,每一朵花都在扭曲着脸嘶叫,天空中好像密布着旋涡,而旋涡的中心就是它,它看到了他,却不能自制,它知道他已经感受到了秋天的炯炯、清寒的气息,感应到了在清炯的荒野和幽深的山与海中间,有些事物在滋长,在酝酿,有些阴郁的力量,在逼视着灯火辉煌、浑然不觉的城市,他终将变成一个忧郁的人。

事实上,他所感受到的比它想到的还要多,首先是恐惧——那恐惧不是因为弟弟的出生,不是因为害怕失去爱,失去庇护,而是对于这棵梨树所代表的未知力量的恐惧,他的脸变得煞白,而后又变得青紫,呆立片刻之后,他踉踉跄跄地撞进屋子。随后,屋中的人一拥而出,来到树下查看,当然,他们一无所获,人们开始嘲笑这孩子胆小,没出息,看见树的黑影都会害怕,有人说老人常说孩子会看见些大人看不见的东西,但随即就被人否定了。那孩子站在人群里,眼睛格外明亮,他感受到了它的沉默所表达的蔑视:你告诉了他们,他们也不会相信,你带领了他们,他们也不会知道。

几天之后,屋子里一如既往地爆发出争吵,他被撵了出来,伴随着屋子里的吼叫:“滚出去,再别回来!”他站在院子里,远远望着它。后来,他走过来,抱住它,把身子紧紧贴在它身上,把手指伸进每一道裂缝探寻。它以它的繁茂、强壮、深不可测赢得了他,征服了他。这样的争吵越来越多,他的拥抱也越来越熟练。

一九八四年,夏天,院子里开始有陌生人出入,他们要搬走了。秋天,它第一次结了果,只有一个,青红,发硬,最后落在树下的草丛里。他捡到了这个果子。冬天,他们离开。

十三年之后,九七年,他开始写作,却从未写过它,经历了生病,绝望,爱,他已经如它所愿,变成一个抑郁的人,他无法和人建立亲密的联系,无法通过通常的途径来了解人,除了拥抱,炯炯地睁着眼的拥抱,和永恒的、对隐秘爱情的饥饿感,他混迹在人群之中,努力地使自己不被发觉。

而它还停留在北方,停留在北极星炯炯照临的地方,饱含着汁液,在夜空下,在大地上招展。

他爱它,这隐秘的爱至死不渝。我和另一个我,总也无法相见“走,跟我拉石头去!”“在哪?”“沙漠里。”

七岁的时候,暑假的某一天,住在我家的小舅,开着他的卡车,拉着我,去策勒县城外的沙漠里拉石头。

走出县城,走过防风林,继续往前,直到县城变成天空下面一撮小小的墨绿色。一个小时后,车停在了沙漠里一片小小的绿洲外面。绿洲边上,有一条干掉的河,河床里满是鹅卵石。穿过河床,是白杨树、榆树、槐树、沙枣树、核桃树组成的绿荫,绿荫里,有一些高大的房子,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个池塘。

舅舅指挥着工人们从河滩里抱起鹅卵石扔到车上,开始,是鹅卵石砸在铁皮上的声音,然后,是鹅卵石砸在鹅卵石上的声音,那种声音,让人非常不舒服。每砸一下,耳朵和心脏都会随着那声音激烈地跳动一下。

我离开卡车,向着那片绿洲走过去。

池塘的水非常浑浊,深绿色,看不到底。我在池塘边蹲下,往水里看,一些虫子在游动,像鳖,黑色,有很多脚,我拔了一根草棍,挑动那些虫子,那些虫子开始拼命划动那些脚,我顿时觉得非常恶心。

我站起来,向那片房子走过去。

那是一个小型铸造厂,厂房很高,墙壁涂成青灰色,第二层的玻璃都是破损的。一些榆树从破损的地方,把枝条伸了进去。

我推开一扇沾满油污的小门,等到眼睛适应了里面的黑暗,慢慢走了进去。

许多我不认识的机器,许多地沟,还有巨大的轰鸣声,人说话的声音掺杂其中。我小心地绕过那些机器,觉得自己不该往前走了,但一种让我反感的力量却推着我继续走下去。

工厂是狭长的,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工人们穿着看不出本来颜色的工作服,站在通道两边,当我走过去的时候,他们回过头来,漠然地盯着我看,脸上沾满尘土和泥灰,颧骨高耸,嘴唇厚实,眼睛晶亮。

我走过很多门,很长的通道,通道两边,永远站着一样姿势的工人,穿着一样脏污的工作服,缓慢地转过头来,漠然地看着我。

我身不由己地走下去。两边还是相似的机器、通道,相似的工人,和漠然的眼神,这个工厂也许是一节节无限重复的空间。

直到小舅的手突然拉住了我。

当天晚上,这个梦来了,从此再没离开我:我在一座高峻的钢铁工厂里行走。我要说的是,它也许在每次出现时,会有细节上的差异,但总是在那种光线下,在那种地点:晦暗之中的,无人的钢铁工厂。

起初,我总是身处一座空旷无人的城市,它们有一个相同的特征:异常宽阔的、足够几十辆车并行的马路。我被一种令自己反感的吸引力催促着往前走,知道无论怎样都会到达那个地方。我努力地记下路两边建筑物的所有特征,同时却有一个恍惚的、来历不明的想法告诉我:我不可能第二次走上这一条路。它仿佛具有博尔赫斯笔下那些路径的迷宫性质,连路两边的建筑也只是为了我这次的经过而存在。

在我行走的过程中天色开始变得昏暗,这种昏暗好像不是因为日落或是天气的阴晴,而是一种被操纵和被调解的光线——有种力量始终在注视着我的行动。

我再努力地追忆我当时的衣着也是枉然,梦在那里缺失了,被擦掉了,尽管我的衣着或许能说明我当时扮演的角色,并为我行动的动机提供线索,但梦在那里被擦掉了。

钢铁工厂就在天色最晦暗的时候出现。它的形貌——厂房异常高大——灰色——窗子极为狭长——玻璃破损——还有那无处不在的灰色。它所引起的感觉,犹如爱伦·坡在《厄舍古厦的倒塌》中描绘的:“不知怎么回事——第一眼瞥见那座府邸,就有一种令人难受的忧伤感渗入我的心灵。我心头有一种冰冷、低沉、要呕的感觉——一种不可填补的思想上的阴郁……”。

天色在这种哀愁与荒寒之中变得更为阴沉,此时我已经置身于工厂内部——进入的过程也缺失了。厂房的穹顶,犹如在外边所看到的那样,极为高远,隐没在黑暗里,从窗子里透进了蓝灰色的光线,光线中的灰尘是静止的,绝无涌动的可能。我绕过那些沾满油污——而不是铁锈——的机器,地上同样有沾着厚厚油污的枕木、钢管以及用水泥砌出的沟渠和深井,同样地,也被乌黑的油水覆盖。

在我专注于在这些障碍物间行走的时候,我并不觉得恐慌,然而稍后,这种恐慌就如滴水进入了油锅,在刹那间便扩散到我身体各处,那不是苦痛,也不是焦虑,那是一种被禁闭的预感,近似于被窒息致死前的抓挠。一些我所熟悉的面容和记忆片段在那一刻轰然前来,成团,成块,不可辨识,发出种种不可言说的、杂乱的、混沌的声音,起伏,旋转,并且在它周围形成涡流。

这种窒息感达到顶点的时候我的愿望得以达成,我或者醒来,或者已然离开了厂房内部。天色更为晦暗,四处是污水、沟渠、粪迹、沾满油污的手套和工作服。我望望远处,大气中有深蓝色的、半透明的、宛如果冻的物质,无声地、颤动着下落,落在远处荒凉的山上。我开始留恋那种濒死般的、窒息的快悦。

醒着的时候,我四处寻找我在梦中所见的那个城市,那个工厂,我总疑心,那是关于我的生活的一个重大的预兆。我在许多城市见过相仿的道路,见过相似的工厂,但没有哪个,和我的梦境完全相符,在德尔沃的画里,也有相似的地方,但那还不是我的梦境。

但是我又怎么能肯定,那只是一个梦境呢?也许,那是另一个空间,另一个世界,我正生存在那里,梦见生活在这个空间里的我。我是被别人梦见的。我对那个梦见我的人满怀眷恋。但是,也许他像那些早已死亡的星辰,早已不存在,但光芒却在宇宙间漫游,并且终于被我接到。我满心都是凄凉的温柔。

我知道我的光芒还在宇宙间孤独地奔走,在亿万光年之间,在星辰和陨石之间,终于没有落脚的地方。愈禁忌,愈甜蜜“你连筷子都不会抓!”

爸爸用他的筷子打在我抓筷子的手上,那种类似于肿胀的疼痛似乎有点惬意,但是似乎再自找一次又不可能。我看一眼自己抓筷子的手,再暗暗看一眼他们抓筷子的样子,看不出有什么区别。等了几秒钟,我又伸出筷子。爸爸毫不犹豫地再一次把筷子打过来:“什么时候学会抓筷子,再吃饭!”

我六岁,看上去只有四岁的样子,刚刚能在饭桌上探出头来,双腿悬空在高高的方凳子上,一点着落也没有。手上的疼痛终于没有了刚开始那种突如其来的快悦感,落实成为踏踏实实的疼痛,火辣,挣扎着,皮肤也盛不下,开始乱蛇一样丝丝缕缕地往里面渗。我终于确信饭不能再吃下去了,开始盘算着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在不被注意的时候吃到。

大弟刚刚被接回家,比我更没有地位,他丑、黑、瘦,不像我们家的任何一个人,尤其是给英俊的父亲抹了黑,他不会说话,嘴不甜,更不讨父母的欢心,他胆怯地看我一眼,不知道是不是该同情我,又担心自己的筷子也是抓错的,看了又看。

小弟两岁,看到我被打了,高兴地笑了。他是家里的孩子中,惟一一个由父母亲手带大的,也是最健康的一个,有一张胖脸,这是我和大弟都没有的。他看到我们被父母惩罚,通常都非常开心。

我始终没有学会抓筷子,这样一直持续下去,到十六岁,我也没有学会抓筷子,二十六岁,也没学会,三十六岁,我想还是一样,这辈子我看我学不会抓筷子了,我趁早绝望吧。

被筷子打到的疼痛感始终在那里,那种难以启齿的快悦感也在那里,在手背上。一直到多年以后,我找到另外一种东西,代替了它,代替了那种被惩罚、拒绝、打击所带来的快悦感。

一九八二年,一九八三年,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家的西南端,新疆策勒县农机公司的大院里。

和这里所有的人一样,我们住在政府分配给职员住的房子里,那些房子,通常都是一种格局,每家房屋的前面,都有很大的一个院子,可以随心所欲种点东西,梨树、苹果树或者枣树,大一点的院子,还可以种植蔬菜,在靠近屋子的地方,还会有一棵繁茂的葡萄树,被木头架子引着,一直生长到屋顶上去,葡萄架下面的那块地方,异常宽敞,足够全家人乘凉、吃饭。

一年有三个季节,葡萄树都在那里,荫蔽着整幢房子,只有冬天例外,到了冬天,葡萄藤就被收起来,盘卷着,用疏松的沙土,埋在院子里。谁家埋藤埋得晚一点,就是懒人,要被人耻笑。霜降之前,葡萄藤都要被埋在土里。埋在土里的葡萄藤,有种令人心缠的脆弱,惹人怜惜。

我们家通常都是按时埋葡萄藤吗?我不记得了,我想应该是的吧。在这个家里,凡是能长出叶子、结出果子,生出鸡蛋,产出肉类的东西,都值得关心爱护。

家家似乎都一样,藏在葡萄树后面,被墙壁和玻璃窗隔开,夏天在葡萄树下乘凉,冬天把葡萄树埋起来,劳动的时候,笑声在冬天那寒冷白亮的天空下听起来格外愉快。但是,我始终有个疑心在那里,担心别人家和我们家不一样。别人家是什么样的?我想也想不到。除非隐身偷偷去看一看,但那是不可能的。

在我们家,到处都是禁忌。屋子,每天至少要清扫两遍,先洒一点水,用扫把把所有的角落轻轻扫一遍,然后再洒多点清水,在水迹渗到铺地的青砖里,只留下一点潮湿的痕迹之后,再扫一遍。这样,扫把就不会弄得满是泥浆,也不会把灰尘扬在家具上。一周一次大洗,所有的东西都要洗。还有,我们不用油漆过的筷子,那会致癌;不用铝制品做炊具,那会引发神经系统中毒症状;饭前洗手要在三遍以上,洗过之后自然晾干,不能用毛巾擦,因为毛巾上有数以亿计的病菌。

吃饭时绝对不可以讲话,有飞沫,飞沫传播许多许多病;筷子只能夹自己面前那一区域的菜,不能在盘子里乱搅;不能站起来夹菜,那是不要脸;吃饭的时候不讲话,其他时间也少有言语。对于大声说话,爸爸概括为:作鬼样的叫!这句话是一张封条,或者是穿着羊肠线的大针,足以把我们所有人的嘴缝上。这个家的人,逐渐长出了猫脚上的软垫,走起路来轻手轻脚,悄无声息,舌头也失去了功效,偶然说一句话,把自己都会吓一跳。

坐过沙发或者床之后,起身之前要把坐皱的布纹抚平。拉窗帘的时候,要拉到最展,不让那上面有一点皱褶。一叠书放在一起的时候,书脊一定要向着一个方向,所有的边角对齐。手绢要叠成最小的正方形放在口袋里,再把口袋抚平,看不出里面装了东西。光抚平一次,是不管用的,要时不时地看看,口袋是不是鼓起来了。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禁忌。

身体才是。

妈妈是《当代》和《大众电影》的订户,每到杂志上出现较为裸露的图,她就用了一种代为解释的语气说,人的身体是最美的。

但是,这种最美的东西,是不可以被看到的。我们家,从来不去公共澡堂洗澡,我们沿袭着南方老家的习惯,用一只大铁盆盛满热水,洗澡,就在那里进行。我们也从来不被允许到遍布这个城市的河流和湖泊去游泳,孩子被淹死的悲剧性新闻始终挂在爸妈的嘴上,持续一个夏天。但是,他们始终没有说出他们真正的恐惧,看见别人的裸体,是件万劫不复的事情。

妈妈的口头禅是:十八岁,十八岁你们就离开家,你们要干什么,我都不管。这句话意义重大,似乎也包括了,可以去经历一切万劫不复的事情,包括,看见别人的身体,或者裸露自己的身体。十八岁还有多远,小学的数学不够算。

要不了多久,这种精致的、干净的生活被打破了。我们离开了那里,流落到一个荒凉的小镇上。妈妈,逐渐变成了可以在街道上和村妇吵架的人。但是,新的铁盆子又打起来了,每到周末,家里就热气腾腾。

十六岁,我考上了大学。入学的第一天,我到学生会在迎新现场摆设的摊位上,买到了洗澡用的一切东西。但是,立刻我就生病了,我还没有用上自己买的洗澡用具,就回到了家里。

十八岁,我再一次离开了家。果然是十八岁,甚至没有早一天。妈妈的话是咒语。离开之后,我没有再回去。

浴室的门被打开,一阵预料之中的凉爽空气灌了进来,笼罩着浴室里的那股蒸汽被吹散了一点,一个年轻的男子在门口迟疑地站了一小会,随后,他慢慢地走了进来。他看上去非常苍白,像是许久不曾见过阳光,还有,他所携带着的用具全都是新的,蓝色的毛巾,拖鞋,提篮,全是蓝色,簇新。他们想着:嗬,像是第一次来洗澡呢!

他小心翼翼地走到一个没有人的喷头下面,站了一小会儿,在那片刻,他屏住呼吸,看看别人是怎么使用这些用具的,怎么样打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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