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22项基本工作一本通(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9 14: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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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子华、席丽雯 编

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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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22项基本工作一本通

工程监理22项基本工作一本通试读:

前言

编写《工程监理22项基本工作一本通》是为了适应《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2012-0202)通用条件中明确规定的22项监理基本工作实施的需要,指导如何做好22项基本工作。书中针对每一项工作实施要求,给出最新法律法规依据和新的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的规定以及做好每一项工作的程序、方法、措施。本书的编写具有以下特点。

①密切结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新规定新要求编写实施内容。

②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编写实施内容。因此,具有适时性强、内容新的特点。

③结合22项基本工作,凡涉及强制性标准规范时均以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为重点,简明扼要、讲述清楚,便于掌握重点实际应用,增强针对性和适用性。

④重要的适用资料数据以附录形式编入,便于查找应用,起到工具书的作用。

⑤书中编入一定数量的案例,通过结合监理基本工作的典型案例使认识理解加深,更好掌握,起到促进监理工作的作用。

总之这是一本实用性强、可指导监理工作的工具书。

全书由董子华编写基本工作2~11、基本工作14~17和基本工作19,席丽雯编写其余内容。全书由董子华统稿。特别是第二次重印前根据最新发布实施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与《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将书中关于验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工程文件归档等内容做了修改,保持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本书编写过程中得到同行专家和山西省监理协会的指导及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的帮助,特别是唐桂莲、辛俊红、庞志平、崔玉川、苏生吉、王东科、郝昕、於仁灵、王学兰、董健敏、范朝英、贾彦峰、席霄雯、王丽、苗淑琴、刘凤凤、荣丽萍、齐凡等同志,在此深表谢意。全书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部分已在书中列出,但由于资料太多,未能一一列出,在此深表歉意。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诚表谢意。编者2015年9月基本工作1 编制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这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通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监理22项基本工作的第1项工作。

监理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是开展工程监理的首要工作,监理规划是依据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目标、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具体要求而编制的全面指导监理工作的文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而成,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7天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指导下,结合工程项目特点、施工环境条件和施工工艺等编制的实现监理控制管理的操作性文件,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1.1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由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经过调查和充分研究建设工程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工程参建各方等情况后制订的指导监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监理规划应起到真正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因此,监理规划中应有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监理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制订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

1.1.1 监理规划的作用

①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②涵盖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起到履约合同的保证,作为建设单位衡量监理工作的依据。

③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检查监理工作的依据。

④监理单位考核项目监理部工作的依据。

⑤施工单位配合监理工作的依据。

1.1.2 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

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规范。

②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如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技术要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候、地震以及节能和环保要求等。

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1.3 监理规划编制要求

①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工作和安全职责应协调统一,有序不乱,具有针对性。

②应遵循建设工程的运行规律。

③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在收到设计文件、签订监理合同后开始编写,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送交建设单位。

④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并上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监理规划的表述方式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划要求格式执行并达到标准化。

⑥如果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工作,应纳入监理规划。

⑦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建设工程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设计方案重大修改,施工承包方发生变化、工期和质量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监理规划所确定的程序、方法、措施和制度等需要做重大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规划,并按原审批手续审核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1.1.4 监理规划的内容目录

①工程概况。

②监理工作设施。

③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④监理工作依据。

⑤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⑥监理工作制度。

⑦工程质量控制。

⑧工程造价控制。

⑨工程进度控制。

⑩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1.1.5 监理规划具体内容提要

1.1.5.1 工程概况

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工程地点;建设工程组成及建筑规模;主要建筑结构类型;预计工程投资总额;建设工程计划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建设工程项目组成结构图及编码系统。

1.1.5.2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1)监理工作的范围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所约定的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或按建设工程监理承担的某个施工标段以及按子项目划分确定监理工作范围。如果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也属于监理工作范围。(2)监理工作的内容

主要是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也可能委托勘察设计和保修阶段的工作内容以及其他服务内容。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包括:审查分包资质;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重点施工方案、机械设备、劳动力、材料进场情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检查复核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审查开工条件是否具备等。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①施工质量控制。材料、构配件、设备确认合格(包括见证取样复检);通过巡视、旁站发现质量与安全隐患的发出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加强隐蔽工程隐蔽前检查;严格认真做好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对消防、节能、环保项目应专项验收;对工程归档文件资料做好规范填写,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及时回收归档;对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下达工程暂停令;主持开好监理例会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等。

②造价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计量报表,认真核对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超计、不漏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规则;保证进度支付计量准确计价无误,建立进度支付台账,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计量;依据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规定审核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导致工程量增减所产生的费用。

③进度控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组织施工;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网络进度计划进行工期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保证措施;发生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时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对策;建立工程进度台账,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进度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④合同与信息管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处理工程变更、费用索赔、施工合同争议等,并对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进行处理。

⑤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文件资料管理,文件资料管理应达到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归档保存。(3)监理工作的目标

主要是按监理合同约定而确定,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造价目标。质量目标一般是达到合格并实现预期创优目标;进度目标是实现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造价目标是实现不突破预计造价目标。

1.1.5.3 监理工作的依据

①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相关标准。

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1.5.4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采用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或矩阵制。

人员组成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应由监理单位在7天前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征得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①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②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③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④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⑤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⑥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⑦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⑧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如下:

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②组织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③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④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⑤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⑥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⑦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⑧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⑨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⑩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调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和工期索赔;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参加或者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如下:

①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②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③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④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⑤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

⑥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

⑦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⑧进行工程计量;

⑨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⑩填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监理员的职责如下:

①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情况;

②进行见证取样;

③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④进行旁站、检查和记录施工作业问题;

⑤处理发现的施工作业问题;

⑥记录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

1.1.5.5 监理工作制度

①施工监理交底制度。

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③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验制度。

④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⑤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⑥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及报告制度。

⑦审核工程款支付与竣工结算制度。

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⑩旁站与见证取样制度。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监理日志记录和会议制度。监理指令签发制度。

1.1.5.6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应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②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③监理工作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否年检合格,检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④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安全验算结果。

1.1.5.7 合同及信息管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明确规定参建各方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同时规定了工程文件的归档规范及质量要求。(1)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应符合的规定

①管理制度应健全,岗位责任明确。

②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

③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应及时。(2)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应符合的规定

①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②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③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④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签字、印章应清晰。

⑤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

⑥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3)监理文件资料内容

①合同、设计图。

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③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

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

⑥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复工令、开工/复工报审文件资料。

⑧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

⑨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

⑩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监理工作总结。

1.1.5.8 监理工作设施

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需要具备必要的设施条件,如办公和居住用房、办公桌、椅、文件柜等用具、交通和交通设施、生活设施、工作必备的检测设备和用具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了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资料明细纳入合同第五部分附录B中。

1.1.6 目前监理规划存在的问题

①纸上谈兵流于形式,不是为了指导监理工作,而是为了应对检查,规划一旦形成就束之高阁,很少应用。

②编制监理规划时未对工程项目技术要求、复杂程度、结构特点以及质量、工期、造价目标、节能环保要求做详细分析,使监理规划缺乏针对性,千篇一律直接套用范本。

③建设市场不规范也直接影响监理规划的质量。《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实际情况往往做不到,有的工程项目开工后监理人员进场一段时间还未能签订监理合同;有的项目边设计边施工,设计图纸滞后,不能掌握设计文件全面要求,不具备编制监理规划的条件,所编写的监理规划毫无针对性。

④工程项目周期长,工作过程中法规政策的变化或强制性标准的新要求,以及自然条件的变化等造成重大影响,建设单位对工程有改变要求,都可能使原监理规划不适应,所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现实中即使情况发生变化,监理规划也不再做修改。

⑤监理单位对监理规划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从管理上没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只是认为履行程序编出来即可,素质不高的监理工程师编制不出高质量的监理规划。监理单位应该杜绝照抄乱套形成的监理规划,监理规划的编制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才素质的优劣。1.2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责任落实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工程实施具体情况制订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文件,其作用是指导本专业具体监理工作有效开展。

1.2.1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要求《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专业性较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进行编制。

对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比较简单且有成熟管理经验的可不必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1.2.2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①监理规划。

②相关的标准规范、工程设计文件。

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1.2.3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内容

①专业工程特点。

②监理工作流程。

③监理工作要点。

④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2.4 目前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存在的问题

①将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成施工工艺流程,大量摘抄规范条文形成大杂烩,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指导监理工作。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监理工作的文件,不是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操作的文件。

②没有针对工程专业特点进行编制,而是照搬照抄其他工程细则,未做修改直接套用,使监理实施细则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③监理实施细则概括范围过大,如有的项目编写《土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这明显不可能成为细则,如此大范围编制细则不能有效地指导监理工作。

④有的工程项目未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有的工程项目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不全,编制审批有误。

1.2.5 案例(深基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概况如下。某市风景保护区,工程周边均为优秀历史建筑,2邻近已建成地铁区间隧道,交通方便。音乐厅总建筑面积19950m,2其中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8m,建筑面积5270m,地下四层,基坑开2挖深度15.7m,建筑面积约14680m,建筑密度为28%,绿化率为30%,建筑功能布局包括一个1200座大排演厅、400座小排演厅、公共区、乐团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区及停车场。主要结构形式为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加筏板基础,地下室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体系,排演厅采用剪力墙嵌套结构、弹簧隔振和中空墙隔声等结构体系。基坑呈不规则矩形,东西向长约170m,南北向最宽处66m,基坑工程采用地下连续墙结构。基坑分深坑和浅坑,开挖深度分别为15.7m和12.4m。基坑采用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四道钢筋混凝土支撑体系,以明挖顺作法方式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除上述内容外,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将专家论证会提出有关安全的意见体现在监理实施细则中。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要明确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如基坑开挖、支护以及降水保证安全的强制性规定,如:基坑支护设计中做到安全适用、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基坑施工必须有变形监测方案而且要确定监测变形报警值。

1.2.5.1 重要的强制性条文(1)《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

第2.0.2条 土石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

第2.0.3条 施工前应针对安全风险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第2.0.4条 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6.3.2条 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施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也不得在支护结构上放置或悬挂重物。(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第3.1.2条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①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②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第8.1.3条、第8.1.4条、第8.1.5条强制性条文内容与上述第6.3.2条规定基本相同。

第8.2.2条 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与支护结构使用期间,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第3.0.1条 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或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第8.0.1条 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监测报警值应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

第8.0.7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①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②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③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④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⑤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⑥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例如北方湿陷性黄土地区对基坑上、下部和四周必须设排水系统,上部排水沟距基坑边距应大于2m等)。

1.2.5.2 该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细则要点

该项目基坑工程的特点和难点是面积大(170m×66m)、开挖深度深(15.7m和12.4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工程,而且周围环境复杂。许多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地铁区间隧道和道路对周边建筑沉降和地铁设施变形要求严格,结合相关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确定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细则要点如下。(1)基坑开工前的管理要点

①检查基坑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意见及专家论证意见落实情况。

②审查分包单位资格和人员资格。

③检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进行。

④核查施工人员、机械、支撑的到位、挖土和支撑协同工作现场管理制度的建立。

⑤检查卸土地点落实及途经手续的办理情况。

⑥检查应急预案落实,设备、材料、人员的准备情况。

⑦检查变形监测点的布置、检测仪器设备的落实。

⑧检查围护结构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⑨检查地基处理完成情况。

⑩检查降水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现场排水措施是否落实。检查基坑周边堆土堆物和附加荷载情况。检查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管线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2)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要点

①土方开挖是否按施工方案进行。

②土方开挖与降水、排水间是否按方案协调工作。

③土方施工中测量记录和测点位置的保护措施。

④围护结构和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变形的监测情况。

⑤支撑布置位置时安装时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⑥降水监测是否到位,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需要。

⑦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⑧基坑上下通道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⑨临时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⑩检查基坑周边是否有堆载和行车情况。变形监测报表和报警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是否到位。(3)基坑工程发生险情的管理要点

①及时收集险情信息并及时报告。

②初步判断险情原因,及时发出工程暂停令,督促进行抢险,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

③参与抢险措施与技术方案讨论,督促及时落实。

④掌握险情发展动态并及时报告。(4)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细则中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①明确各专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人负责,并做出明确分工规定。

②巡视检查、方案审批、资质和人员资格检查、定量指标核查落实、协调处理矛盾、异常情况发生后及时报告等均应留下合格资料文件。

③基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掌握的情况应及时在监理例会和专题会中通报并求得解决。

④监理过程中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特殊情况下发出工程暂停令做停工处理,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本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告。

⑤安全监理情况每天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在项目监理日志中,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情况。

⑥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审查应从程序性审查如资质、资格、审批手续和签字人资格、监测仪器精度和校验证等;针对性检查如是否符合现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是否针对工程特点及周围环境;符合性检查如是否符合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监控措施、安全验算结果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等,保证方案科学合理,然后要求严格按方案实施。基本工作2 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监理22项基本工作的第2项工作。2.1 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文件应有的认识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应清晰反映工程规模、造型、功能等建设目标。

施工图设计文件形成是经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几个步骤而完成,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后交付施工。

方案设计是可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用作投资估算。

初步设计是明确工程规模、标准、总图、平立面等的文件,供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同时用作工程概算。

技术设计是针对技术复杂又缺乏实践经验的建设项目而增加的一个设计阶段,一般建设项目不进行技术设计。

施工图设计是满足建设项目施工、安装、加工、使用要求的施工图纸,同时用作施工预算。

施工图设计审查是政府强制性行为。未经审查机构审查的施工图,不得进行施工。

设计阶段是确定建设项目价值(包括功能、效益、总体水平和投资)影响最大的阶段。设计阶段影响工程总造价占75%以上,是影响投资的关键阶段。

设计质量对建设项目总体质量有决定性影响,我国工程质量事故统计表明40%的工程质量事故是由设计原因引起的。

对设计质量的保证是实现建设工程三大目标(质量、造价、进度)控制的重要措施,也是监理工作实现目标事先控制的重要工作,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该重视并积极主动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2.2 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准备工作《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在第五章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中明确规定:“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按施工图要求施工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一条重要原则,经过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是控制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设计文件后,在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及总说明、工程关键部位的技术难度和质量要求。这是项目监理机构实施事先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便于按设计文件要求实施监理。

有关监理工程师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应重点熟悉如下内容。

①设计主导思想、设计构思、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各专业设计说明等。

②设计文件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对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要求;对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③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项目监理机构在熟悉设计文件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2.3 图纸会审的具体内容

①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项目确定的功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适用、耐久目标。

②审查设计文件的审批手续、签字盖章是否完善,是否有审图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

③地勘资料是否齐全,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时间表。

④设计依据的抗震设防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⑤几个设计单位合作设计的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专业之间、平立剖图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完善、有无遗漏。

⑥总平面与各单位工程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⑦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⑧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结构图、建筑图、工艺及安装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表示方法是否一目了然,是否符合制图标准,以及预埋件、预留洞是否标注清楚。

⑨施工图中要求的标准图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⑩节能、环保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地基处理方法是否适合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具体情况。电气线路、智能化设施、设备及管道安装以及运输线路与建筑物之间是否顺畅合理。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2.4 设计交底

2.4.1 设计交底的作用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要求,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通过设计交底,可以说明设计的意图,明确特殊工艺要求以及建筑、结构、设备、工艺等各专业在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明确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解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图纸的疑问。使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充分了解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交底是实现建设目标事先控制的一项工作。

设计交底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前进行。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主持进行。

2.4.2 设计交底的主要内容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总体介绍,设计意图说明。

②建筑、结构、设备安装、节能环保、抗震消防、装饰装修等设计说明中的重点做说明。

③对各专业在施工中的难点及容易发生的问题做说明。

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进行解答。

2.4.3 监理工程师参加设计交底应了解的内容

①有关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在规划、抗震、节能、环保、人防、消防、交通、绿化等方面对本工程的要求。

③设计意图,如指导思想、设计方案中选择情况、结构形式、施工进度要求及工期安排等。

④设计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

⑤地基处理要求,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施工提出的要求,对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要求,对大型设备的安装要求。2.5 监理工程师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必要性

2.5.1 监理工程师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必要性

目前监理工程师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流于形式较多,认为主要是施工单位为了施工顺利对图纸提出问题求得设计单位解答,与监理工作直接关系不大。施工单位要照图施工,图纸中的矛盾问题必须解决。这样监理工程师就把自己当作旁观者对待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这种状况应该得到改变。

2.5.2 监理工程师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要求

严格说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是在工程开始施工前对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的主要方面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全面了解,便于按设计要求去实施。同时监理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前就必须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并能发现图纸中的错误和存在的问题,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后再进行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这是实现目标控制手段的主动控制(即事先控制)工作,但是要做好这项工作,对监理工程师有较高的素质要求,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熟悉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规定。如果对设计规范和标准一点都不了解,就不能发现图纸中的问题,该做的目标控制工作就不可能做好。

例如,旧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04)基本规定中第3.0.1条规定: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设防。一级防水使用年限25年,做三道或三道以上设防;二级防水使用年限15年,做二道防水设防;三级防水使用年限10年,做一道防水设防;四级防水使用年限5年,做一道防水设防。但新规范已做了修改,新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已颁布,2012年10月1日实施,旧规范GB 50345—2004同时废止。旧规范屋面工程防水等级分四级,新规范改为防水等级分级和级。级防水适用于重要和高层建筑,两道防水设防,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级防水适用于一般建筑,一道防水设防,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如果设计图说明中防水设计为三级,而且图纸日期是2012年10月以后设计出图的,就是设计错误,因为现行规范已经没有三级防水等级。像这样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在熟悉设计文件准备参加图纸会审时能否看出来,就要求监理工程师要掌握现行规范的最新规定要求。

再举一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对于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规定是强制性条文。旧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中混凝土结构受压构件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为0.6%。新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旧规范GB 50010—2002同时废止。现在我国基本建设工程中,更高强度的钢筋已经推广应用,混凝土结构受压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依钢筋强度等级不同分别做出新规定。强度等级500MPa时,最小配筋率为0.5%;强度等级400MPa时最小配筋率为0.55%;强度等级300MPa、335MPa时最小配筋率为0.6%。因此监理工程师的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要求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采用400MPa等级钢筋,而受压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为0.6%就不对了,应该是0.55%即可满足要求。如果监理工程师不及时掌握新规范,那么图纸中的问题就看不出来,在实际施工中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也会发生失误。

如果工程项目地处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单体工程有混凝土框架结构,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框架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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