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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30 1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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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卫平,张鸿巍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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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服刑人员教育读本

未成年服刑人员教育读本试读:

未成年人的法戒及罚界——《未成年服刑人员教育读本》导读

教育之最终目的为明辨善恶及真伪,并使人倾向于善与真,排斥恶与伪。——(英)塞·约翰生

归去来兮。

近期,国产卡通巨制《大圣归来》意外爆红,逆袭影坛,票房一路飘红不说,映后更赢得无数赞誉,甚至被影迷称为零差评之作,即便是最为挑剔的影评人亦毫不吝惜地频频点赞。随着“大圣”走红的,还有二师兄“八戒”,尽管其声名一向不及前者显赫。众人皆知这“八戒”因其前世贪图女色而被贬下凡间,继而被玄奘和尚收为徒弟,只是法号“八戒”到底为何却鲜为人知。其实,“八戒”之称谓并非无中生有,实受佛家之熏陶,为在家男女信徒于一日一夜中所受的八种斋戒法:一戒杀生,二戒偷盗,三戒淫,四戒妄语,五戒饮酒,六戒着香华,七戒坐卧高广大床,八戒非时食。

由是观之,完成这“八戒”中之任何一戒都非容易之事;即便是看似极简的“一戒杀生”,谁又能完全确保不会激情杀人呢?

无须讳言,进出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服刑人员,所犯之戒又何止这“八戒”?成长链条的每一次无序断裂,都极有可能促使未成年人滑入犯罪的深渊。与身心尚不成熟相关联,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存在着由自我控制弱化与家庭及社会控制失衡而引发的主客观情形。

作为社会控制手段之一,刑罚是国家公权力对抗严重不法行为最为严厉的谴责与制裁,承担着社会防卫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现代犯罪学之父龙勃罗梭曾提出所谓的“天生犯罪人”概念,由此构建了其犯罪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框架。然而,方法论上的明显瑕疵,使得其观点并未长远流行起来。当代犯罪学多从犯罪社会学视角来全面审视未成年人犯罪,并提出相应的矫正对策,愈加强调未成年犯罪人归责性以及与之不断博弈和妥协的个别化处分。

矫正(correction)原义系指纠正、改正,后延伸至犯罪学与行刑学领域。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指出,“矫正可以矫正的,无法矫正的不使为害”,这也逐步衍变为现代犯罪矫正的重要原则,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与偏差更是如此。所谓未成年人矫正,通常系指以问题少年自身所需为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采取专业化与个别化处分措施,通过机构化和社会化纠正其不良心理倾向与习惯的矫正措施总称,特别强调通过未成年人内化而实现其改悔自新及更生重建。

1960年代以降,由于实证主义鼓吹的个别化矫正刑收效甚微,新古典学派重新应时而起,对未成年人犯罪矫正政策及实践影响至今。在新古典学派框架下,刑罚的目的在于吓阻人们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由于个人让渡自己的一部分权利给国家,国家就有责任通过实施刑罚来保护其成员。换言之,当下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实受循证主义(Evidence-based Research)熏陶下的个别化处分及新古典学派下的责任自负原则的双重规制。这既要求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要以儿童利益最大化研拟、设计和践行矫正方案,又要从被害人保护、社会防卫及未成年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等角度敦请其明辨是非、承担责任与自新改造。

一般来说,中国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监狱出现颇为晚近,史上最早的监狱大约出现于夏朝。据《周礼》记载:“以圜土聚教罢民,凡害人者,寘之圜土而施职事焉,以明刑耻之,其能改者,反于中国,不齿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杀。”所谓“圜土”,郑玄注“圜土,狱城也”,即为监狱雏形。一直到清末沈家本变法,这种以羁押为主要特征的监狱在形式上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而对未成年人以个别化处分为导向的机构矫正更是无从谈起。

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这种简单二元化的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在维新图强的旗帜下被注入了更多比较法的含义。以变法图存为名,满清及承袭的民国政府踏上谨小慎微的司法改革之路,其中包括北洋政府颁行监狱规则,明令设立幼年监。而1924年京师感化学校的设立及通令各省监幼年犯需送京受感化教育之举,便被视为我国未成年服刑人员感化教育实施之始。当下,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性质上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为监狱的特殊存在形式,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挽救及改造的机构矫正场所。

未成年服刑人员入狱服刑后,随即深受身临其中各方面影响:不但需要尽快适应与高墙外明显不一样的生活,同时还要努力适应监所副文化。因其年龄尚轻,无论是生理、心理还是社会经验,他们都无法与成年人相提并论,由此其承受的冲击与压力可想而知。恍然若失中,监所中经年累月形成的副文化、价值观及习惯都可能与他们原先在自由世界里的一切格格不入。在此情境下,未成年服刑人员往往别无选择,他们或被迅速同化,或对既定监所文化提出挑战并尝试加以修改。他们几乎很难按照自己秉性随心所欲,而只能尽可能改变原有的思维及行为方式,严酷而深刻的矫正体验将伴随他们的高墙生活。

南宋大儒朱熹有云:“不以小恶掩大善,不以众短弃一长。”与八戒相比,神通广大的孙行者纵然顽劣不堪,却也始终觉知做主,善恶分明。简单地说,善指顺理,恶即违理。未成年服刑人员固然需要被给予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N次机会,以促其改恶归善,但是“教育感化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不能因此而被简单化理解。一些悖逆的未成年人将本应自己承担的责任轻描淡写,致其未用心去感触因犯罪而给被害人所带来的苦楚。在未成年人身心成熟度不断提升的现实下,来自未管所正面的引导与教育,对于未成年服刑人员清醒而全面地认知自己所犯之罪、勇敢承担罪责以及认真改造以期出狱后能尽快重新融入社会都至关重要。

惩罚从来都不是未成年犯入监服刑的终极目标,但这并非意味着对其一厢情愿地放纵和姑息,更不宜对其罪行掩耳盗铃而忽视对其归责性的适当惩戒以及由此而来的责任承担。泰戈尔以哲语警示:“上帝对人说道,‘我医治你,所以要伤害你;我爱你,所以要惩罚你。’”无论是横向的各国正反经验,抑或是纵向的反思与展望,未成年服刑人员教育及矫正的终极目标应是不断研发和践行适合的课程与项目,通过引导未成年服刑人员灵性开悟,省思生命,将其从不成熟的认知中拯救出来;继而,敦促其切实肩负起对自己行为负责,从而真正成为负责任的全新的社会人。在此基础上,使得未成年服刑人员出狱后能成长为富有创造力、具有所需必要能力之社区成员,顺利回归。

以法立戒,辅罚为界,“大圣”归期可盼矣。张鸿巍暨南大学教授、珠海特聘学者中国犯罪学学会副秘书长美国Sam Houston State University刑事司法学博士2015年11月于珠海日月湖畔

主要人物介绍

六名未成年服刑人员(所用名字为化名)

周成龙

家庭背景:官二代,父亲为县民政局副局长

所涉罪名:寻衅滋事罪

杨明

家庭背景:流浪儿童,单亲家庭

所涉罪名:盗窃罪

张银峰

家庭背景: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

所涉罪名:抢劫罪

爱华

家庭背景:城市下岗工人家庭(父母下岗,以卖米粉为生)

所涉罪名:故意伤害罪

朱健

家庭背景:农村进城务工家庭

所涉罪名: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艾明泽

家庭背景:由养父母抚养长大

所涉罪名:强奸罪、故意杀人罪

两名未管所警官(所用名字为化名)

袁正恩(分监区长)

特征:脾气暴躁、性情中人、较为严厉、工作负责

温兰岚(女,心理咨询师)

特征:观察细致、擅长交流、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第一章服刑人员入监教育第一节认罪服法教育

名言警句

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明〕王守仁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初入监狱的未成年服刑人员了解基本的监狱管理常识、纪律以及日常行为规范,认识到监狱管理的严肃性。通过个案的分析,使未成年服刑人员能够认罪服法,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新的审视,在自省的同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出独立的生活技能,最终能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未来,达到重塑自我的目的。

教学重点和难点

1.监狱行为规范的内容

2.适应监狱日常生活

3.知罪与自省的心理转变

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

1.自觉认罪服法(1)认真接受教育,切实转变思想(2)加强自我反省,努力矫正恶习

2.诚实接受改造(1)诚实改造的要求(2)避免虚假改造

3.争做守法新人(1)坚定改造信心(2)加速奔向明天

案例链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随着监狱大铁门“咚”的一声落下,周成龙终于意识到失去自由已成现实。他有些想不明白,自己不过是跟几个朋友喝醉了,开车飙车时,有个臭老头不给让路,言语冲突下打了这个老头而已,怎么就被判了寻衅滋事罪了呢?他也有些怨恨父亲,怎么不能像往常一样,找些关系拿钱摆平,害得自己还要在这未管所蹲上一年。

想着这些,周成龙心中愤愤不平,再看看未管所戒备森严的环境,更加觉得自己太冤屈了。来到五监区,分监区长袁正恩警官告诉他说,所有新来的未成年服刑人员都要在这里开始适应监狱的日常生活。“哼,我需要适应什么,过两天我就赶紧求我爸帮我找关系出去。”周成龙满不在乎地想。“我先告诉你大概的监狱规范,你可记好了啊!出了错可是要扣分的,也会影响你的日常行为评估。”接着,袁警官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了起来。“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别人怎么做就怎么做呗!反正过两天我就会出去了。”周成龙不耐烦地说道。“嘿,我说你这小子怎么回事,犯了法就是要受惩罚来改造的,你这是什么态度啊?!”袁警官厉声说道。周成龙毫不在意地“切”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袁警官回到办公室,看到心理咨询师温兰岚警官在,便拿了周成龙的档案给温警官看。“这小子真不懂事,犯了法不知悔改不说,认罪态度也差得很。”袁警官愤愤地说。温警官仔细看了看周成龙的档案,说:“那我找他谈谈吧!”

过了几天,趁着上午工作的时间,温警官将周成龙叫到了谈话教育室。“周成龙,怎么样,适应监狱生活了没?”温警官和蔼地问道。“不适应,这种破地方怎么适应?”周成龙很不屑地回答。“是啊,未管所确实不是一个好地方,所以一般人见了都躲着走,不愿意进到这种地方来。但是既然你犯罪了,进来了,就应该学会适应,这样才能更好地改造。”“我犯什么罪了!我要进到这种地方?我根本就不服!”周成龙忍不住嚷道。“周成龙,你最大的过错就在于你根本就不知错,你可知道,在我们国家,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追究,不管你的父母是谁,官有多大,钱有多少,也不能够阻却法律对你的追究!更何况,对于你来说,仅仅是丧失了一年的自由,但是你可知道那位被你打的老人,至今还在医院里,医生说就算康复,听力还是会受影响,留下后遗症。那位老人家里很穷,全靠他捡垃圾为生,你这一打可是打掉了他们全家的收入来源啊!”

听完温警官的话,周成龙默不作声地低下了头。“周成龙,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冤屈?是不是觉得依靠你爸爸的权力,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了?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你就太天真了,高官犯了罪都一样要进监狱接受惩罚。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应该懂得其中的道理。其实从内心来讲,你已经知道自己做错了,只是不愿意面对失去自由的现实而已,对吗?”“嗯,温警官,你说我认真改造,是不是就能够早日出去了呢?”周成龙期盼地看着温警官。“当然了,傻孩子,只要你端正态度,认罪悔过,一定能够早日重获自由的!”温警官微笑着说。

经过这次谈话,周成龙想了很多,也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深刻的反省。

释疑解惑

人最可贵的品质不在于永不犯错,而在于犯了错能够及时改正。法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任何人,只要是犯了罪都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在衡量违法犯罪的天平上,金钱与权力都是不值一提的。不认真改造,走歪门邪道只会害了自己;只有真诚地反省自我,听取良师益友的教育才能促进自我的提升。

未成年人的犯罪因素有很多,但无论怎样,犯了罪都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妄图逃避惩罚或者天真地以为权力和金钱能够纵容犯罪的想法都是应当摒弃的。法律的天平是公正的,它不会歧视任何犯了罪的人,但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有罪之人。天性善良的未成年人,因各种因素一时堕入歧途,在多数情况下并非是不可原谅的,更何况,未成年人还年少,所谓的坐牢可能只是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后面精彩人生还尚未开启,千万不要因这一个小插曲而心灰意冷,断送了自己以后的大好人生。

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失去自由并不可怕,只要能够积极地认罪服法,好好改造,未来的时光还很长,明天依然充满了希望。

普法快车

◎应知法条《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规范指南

自觉改造

初入监狱,首先要从心理上进行调适,要认识到只有认罪服法、自觉改造才有光明前途。自觉改造是决裂旧我的必然选择,是重新做人的起码要求,是立功受奖的基本前提,是早日新生的唯一路径。要不断强化自觉改造的意识,保持言行的一致性,注重遵规守纪的示范性,注意改造过程的一贯性。务必克服和消除“混刑度日”“虚假改造”“功利改造”“捷径改造”的错误思想。

自觉改造的关键是矫正恶习。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除了其错误的思想根源外,也与其长期养成的不良行为习惯有一定的关系。自觉改造要有进步,关键是尽快矫正不良习惯,尤其是犯罪恶习,这是能否最终成为守法公民的基础和关键。矫正恶习、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首先要下定决心,主动矫正恶习;其次要从点滴做起,逐步矫正恶习;最后是要经常反省自己、正确认识自己,在自省自律的基础上要求自己,严守规矩。而在此过程中,自省自律的决心要大、角度要多。

德育课堂左思

西晋时期,文学家左思撰写的《三都赋》引起很大的反响,以致“洛阳纸贵”。而左思在准备写《三都赋》之时,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左思是在读了张衡的《两京赋》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才决定撰写《三都赋》的。然而陆机听到这个消息后嘲笑道:左思这样的低俗之人,如果能写出《三都赋》,简直是天方夜谭,即便勉强写完,也不过是废纸而已。

左思不为所动,立志一定要完成《三都赋》。于是他大量搜集资料,四处查访了解,努力写作。为了写好《三都赋》,他大量的时间都在查阅资料、思考词句。十年过去了,左思终于完成了《三都赋》。陆机在看完左思的《三都赋》后,佩服得五体投地,为当初自己的嘲讽感到十分羞愧,只能甘拜下风。

当一个人立志要做某件事的时候,一定要认准目标,切不可为外人所动,坚持就是胜利。第二节行为养成教育

名言警句

习惯是人生的主宰,人们应该努力地追求好习惯。——〔英〕弗兰西斯·培根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节的教学目的在于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行为教育活动,使新入监的未成年服刑人员言行规范化、标准化,从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求新入监的未成年服刑人员适应未管所的日常生活,更要使其在学习的过程中慢慢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从思想到行动上都彻底发生转变,在出狱后能够更好地与社会接轨。

教学重点和难点

1.结合服刑人员改造生活实际,逐章宣讲行为养成的内容及其具体含义

2.要求每一位新入监的未成年服刑人员背诵《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3.根据学习内容进行具体的操练演习

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

1.监狱的基本常识指导

2.监规纪律指导

3.未成年服刑人员行为养成应遵守的准则和应达到的要求

案例链接养成良好习惯,收获成功人生

所有第一次见朱健的人都觉得,他是一个吊儿郎当、毫无纪律感的人,包括负责朱健行为训练的袁警官。第一次见到朱健,袁警官就知道这是一个“刺头儿”,打开朱健的档案,罪名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其父母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相较于同监狱的其他未成年人而言,朱健的家境并不算很差。然而,朱健小小年纪居然建立了所谓的“KISS野狼帮”,并且自称帮主。这让袁警官在啼笑皆非的同时,也明白对于朱健的行为养成训练难度较大。

新入监狱的未成年服刑人员都要背诵《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这是惯例,也是传统。一方面让他们熟悉监狱的行为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对之前不当行为的一种矫正。可是当袁警官拿着小本子进到朱健的监舍时,朱健却只是毫不在意地瞟了他一眼,并没有像同监舍其他舍友一样起立致敬。“起立!”袁警官忍不住呵斥道。朱健这才漫不经心地站了起来,站姿散漫。“这是行为规范,内容很简单,要背下来,大家要尽快熟练地背诵下来,都明白了吗?”袁警官厉声问道。“明白。”朱健有气无力地回答道,并且还没等袁警官说什么,自己便又坐下了。袁警官看了看朱健,把同监舍的小组长叫了出来。“他刚进来,很多纪律都不懂,你是小组长,他有什么不懂的,你多教教他,一旦出现什么大的问题立马跟我报告,知道吗?”袁警官耐心地嘱咐着。“好的,袁警官,您放心好了,刚进来都不习惯,我们都是慢慢适应过来的,我会帮助他的。”小组长应道。

原以为有小组长带着,朱健至少能不那么闹腾,可是第二天便发现朱健存在不听从指挥、破坏秩序、个人衣物摆放零乱、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生产管理等不良做派。袁警官一方面觉得头大,另一方面决心亲自好好教导朱健。在跟温警官进行交流后,袁警官决定对朱健采取“惩罚”加“奖励”相结合的矫正方式。例如,一旦朱健有内务不整、卫生不打扫、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反行为规范要求的行为,就教育朱健背诵《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逐一对照自查。这种惩罚对于原来是“帮主”的朱健来说是很伤自尊的,好像他做得没别人好似的。但一旦朱健能够及时完成任务、内务打扫整理有序、听从指挥,袁警官就在例会上对朱健进行公开表扬,并且在他的表现上记上“良好”,这让朱健的自尊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在袁警官这种“惩罚”与“奖励”相结合方式的训练下,朱健不仅逐渐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而且在未管所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经常受到表扬。

释疑解惑

行为养成的内容是很宽泛的,针对进入未管所的未成年服刑人员来说,主要包括学习规范、生活规范、劳动规范以及文明礼貌规范。未成年服刑人员在身心发展的过程中呈现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自由散漫,而有时正是这份自由散漫慢慢侵蚀了他们的内心,使他们的行为失去了正义的衡量,发生了偏颇。进入未管所,是法律的天平在帮助未成年服刑人员矫正偏差的行为,以养成一个有尺度的行为规范,为未来更长远的人生之路重建基石。

行为养成教育分为几个方面:未成年服刑人员在初入未管所时,应听从警官的教导,熟读熟背《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在待人处事上应时刻用行为规范的标准要求自己。同时,要积极参与警官组织的行为训练,努力养成行动军事化、行为规范化、生活制度化、学习正规化、劳动集体化和语言文明化的习惯。未成年服刑人员应该明白,进入未管所就应认真接受改造。行为养成训练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是一种正能量的教育,对于出狱后顺利进入社会有着很大的帮助。

普法快车

◎应知法条

1.《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七条规定:按时起床,有秩序洗漱、如厕,衣被等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八条规定:在指定铺位就寝,就寝时保持安静,不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条规定:保持劳动现场卫生整洁,遵守定置管理规定,工具、材料、产品摆放整齐。

第三十三条规定: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

第三十四条规定:言谈举止文明。不讲脏话、粗话。

第三十五条规定:礼貌称谓他人。对人民警察称“警官”,对其他人员采用相应礼貌称谓。

第三十六条规定:服刑人员之间互称姓名,不起(叫)绰号。

第三十七条规定:来宾、警官进入监舍时,除患病和按规定就寝外,起立致意。

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来宾、警官相遇时,文明礼让。

◎规范指南

服刑人员改造行为日准则

1.起床:6:00,听到起床号令,应立即起床。

2.就餐:6:30—6:50,迅速进入就餐地点,按号入座,保持安静,文明就餐。

3.出工:7:15—7:20,14:30—14:40,听到出工号令,应迅速穿戴好囚服,带上水杯等必要物品,到操场指定地点集合,等待点名。

4.劳动:7:20—11:10,14:40—17:10,到达劳动现场后,应服从带班警官安排,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劳动任务。

5.收工:11:10—11:20,17:10—17:20,听到收工号令后,应清理劳动现场,打扫环境卫生。到指定地点集合,点名报数,列队返回监舍。

6.午间休息:12:30—14:00,车间的饭后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区域休息,监区的饭后在监舍内休息。

7.休息:星期天、午饭后至午休前、晚饭后、晚上九点以后至就寝,此时间段可以洗衣服、整理个人卫生以及下棋等一些文明的娱乐活动。

8.晚间:18:00—22:00,按时列队报数点名,静听警官讲述一天改造情况。讲评后,若看电视或参加其他娱乐活动时,严格遵守活动现场纪律,未经警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场所。

9.睡觉:22:00—6:00,听到就寝号令,应迅速洗漱、上床,衣物摆放整齐,按指定方向躺下。不准蒙头睡觉、不准和衣睡觉、不准擅自串换床位、不准看书写字、不准两人合睡一床。

行为养成态度

1.严格。服刑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从早到晚的“一日行为准则”,从一言一行到一举一动,从规范意识到行为养成,都要以“严”字当头。如此才能增强规范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细致。服刑人员着囚服、佩胸牌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文明礼貌对人、讲究个人卫生等。

3.认真。服刑人员行为养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未成年服刑人员对管教内容要认真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要做到细心、诚心和耐心。

德育课堂韩信

韩信,西汉开国名将。韩信年少时,刻苦读书,熟读兵法,胸怀大志。然年少父母双亡,家境贫苦,苦于生计,也只能时常到淮水边上钓鱼换钱。有一次,一群屠夫当众羞辱韩信,嘲讽道:“你长得如此高大,却经常剑不离身,你其实就是个胆小鬼。你敢用你的剑来刺我吗?要是不敢的话,就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韩信见此情形,心想如果硬拼肯定占不到便宜,不如先忍一时。于是,当着众人的面,韩信低下头,从那个屠夫的裤裆下钻了过去。这就是史书上所称的“胯下之辱”。

几年后,韩信得以在项羽帐下为执戟卫士,其屡建奇功,终至成为一代名将,为后人所敬仰。

正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学会忍让,不逞一时意气,不失为一种智慧。第三节生活技能教育

名言警句

社会犹如一条船,每个人都要有掌舵的准备。——〔挪威〕亨利克·约翰·易卜生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生活技能的学习,使未成年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活观和生存观。整合未成年服刑人员自身以及未管所里可利用的资源,激发其本身的主体认知和行为实践能力。生活技能的教育是基础,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求未成年服刑人员掌握生活技能,强化生活意志,增强人际交往能力,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教学重点和难点

1.探寻适宜未成年服刑人员的训练内容和途径

2.生活技能理论知识和实践的结合

3.激发受教育主体自身的能动性

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

1.生活技能相关的应用性理论知识

2.采取多元整合的方式,将生活技能教育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3.促进未成年服刑人员健康主动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弥补欠缺,培养和提高他们的生活技能以及适应社会的能力

案例链接多学一步,成功一步

杨明从小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面,家境贫困,父亲对他也疏于管教,他几乎是一个流浪儿童,没有什么生活技能以及收入来源。看着同龄人买的各种新鲜的东西他都觉得很好奇,但是自己的钱只能解决基本的温饱。一天晚上,他终于忍不住潜入一户人家,在行窃时当场被主人抓住。就这样,他被送进了未管所。

与其他犯罪的未成年人不同,杨明没过过什么集体生活,连基本的生活技能都很缺乏。来到未管所后,杨明连衣服、袜子都不会洗,以致一件衣服不知道穿了多久都没洗。最后,索性天天不穿袜子,光着脚穿鞋。温警官发现后,将其叫到谈话教育室,决定慢慢地教导他。首先是从生活基本技能上,要求他按时起床,有秩序洗漱、如厕,衣被等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按要求穿着囚服,佩戴统一标识;按时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保持个人卫生,按时洗澡、理发、剃须、剪指甲,学着洗衣服、袜子,被褥也需定期换洗;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爱惜粮食,不乱倒剩余饭菜。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导,杨明已经逐渐掌握了基本的生活技能。

另外,杨明生性孤僻,很少与人交流,与同监舍的人都甚少说话;看着他们都能愉快地交流各种话题,开着玩笑打闹,他也很想融入其中,只是不知道如何开口,也总是怕自己笨嘴笨舌,妨碍到别人。温警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她多次找到他,对他进行开导,告诉他只有自己打开心门,试着去自信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才能慢慢锻炼自己的口才。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未管所里的各项活动,这样不仅能够在活动里互相认识,学习团结协作的精神,还能够培养自己的兴趣,掌握到不同的技能。

经与温警官多次谈话后,杨明开始在监舍的小组会上发言;刚开始只是在别人发言时简短地插入一些自己的看法,之后慢慢地开始能够主动找到话题,跟大家愉快地聊天了。这样一来,大家也都觉得杨明为人老实,愿意跟他一起劳动。随着杨明人际交往能力的提升,朋友多了,人也变得乐观开朗起来。以前没意识到的生活坏习惯也都开始改变,例如饭前便后洗手,个人卫生保持整洁,等等。就这样,在温警官耐心地鼓励和帮助下,杨明的各项生活技能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释疑解惑

生活技能不仅能让未成年服刑人员的个人内务规整、有序,而且也能帮助他们在出狱之后健康地生活。未成年人需要对初步的人际关系进行适应性锻炼,比如杨明可以在监狱劳动时培养自己一定的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培养未成年服刑人员具备正确的人际交往观念,以适应将来复杂的人际交往环境。

未成年服刑人员在人格素养、心理禀赋以及处事原则方面得到提高,可以使其提高社会责任心。未成年服刑人员在处理人际交往方面得到必要的锻炼,对其学习、生活技能有很大的帮助,既能使自己管理好自己,又能在别人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有利于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再次发生的概率。

普法快车

◎应知法条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八条规定:按要求穿着囚服,佩戴统一标识。

第九条规定:按时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条规定:保持个人卫生,按时洗澡、理发、剃须、剪指甲,衣服、被褥定期换洗。

第十一条规定: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爱惜粮食,不乱倒剩余饭菜。

第十二条规定:集体行进时,听从警官指挥,保持队形整齐。

第十三条规定:不饮酒,不违反规定吸烟。

第十四条规定:患病时向警官报告,看病时遵守纪律,配合治疗。不私藏药品。

第十五条规定:需要进入警官办公室时,在门外报告,经允许后进入。

第十六条规定:在野外劳动现场需要向警官反映情况时,在三米以外报告。

第十七条规定:遇到问题,主动向警官汇报。与警官交谈时,如实陈述、回答问题。

◎规范指南

生活技能包括社会和人际交往的技能(交流、拒绝技巧、决断和“同理”心)、认知技能(作决定的能力、批判性思维以及自我评价)、处理情绪的技能(调节压力和提高自我内部控制)。

对于服刑人员来说,社会和人际交往的技能以及调节情绪的技能尤为重要。社会人际关系是由人类的社会属性决定的,是指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建立起来的往来关系,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一种人际关系。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社会关系较为简单,最初都是在小范围内的人际交往,与父母、伙伴等往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以及活动范围、交往视野的逐渐扩大,未成年服刑人员会逐步扩展自己的社会人际关系范围。未成年服刑人员应对处理好人际关系进行必要的锻炼,这样才能培养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人际关系的适应,既能提高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心,也能锻炼好其自身,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增进社会和谐。

德育课堂钱鍾书

钱鍾书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大家,其写的长篇小说《围城》更是为世人所称颂。然而很多人却不知道,钱鍾书当年数学只考了15分。

1929年高中毕业后,钱鍾书报考了清华大学。然而,在参加数学考试时,钱鍾书一拿到试卷就傻眼了!卷子上的题目令他头皮发麻,几乎都看不懂。碍于交白卷太过丢人,便胡乱硬着头皮答了几题就交了试卷。

成绩出来的时候,钱鍾书的数学只考了15分。按照清华大学的招生规定,钱鍾书是不能被录取的。因为他的数学没有及格,没有达到清华大学录取的硬性标准。可钱鍾书的国文和英文两门考试都是满分,比其他考生的成绩高出很多。鉴于此,校长罗家伦决定破格录取钱鍾书,就这样,钱鍾书曲折地进入了清华大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板,不可因为自己的短板为他人所嘲笑而放弃自己,要学会发挥自己的长处,坚忍不拔。第四节形势前途教育

名言警句

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英〕威廉·莎士比亚

教学目的和要求

在日常的改造生活中,不能混天度日,过一天算一天,必须明确改造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和方向,对自己的改造前途要有信心,要规划好自己的前途,做到改造有方向、有规划。

教学重点和难点

1.个人改造目标要与国家的需要和社会的发展相结合

2.个人改造目标要与自身和所处环境的客观条件相结合

3.长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结合,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一份服刑时期的改造规划

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

1.自觉强化法纪观念(1)明确法律要求(2)纠正错误认识(3)树立正确观念

2.认真规范言行(1)注重心理健康(2)培养良好习惯(3)加强行为训练

3.争取光明前途(1)明确改造意义(2)增强改造动力

案例链接冲动的惩罚

艾明泽来到未管所七天后,从最初的各种不适应,到如今已经能跟得上未管所规律的生活节奏了。是的,不习惯又能如何呢?任何人都应该为自己犯下的错误负责。艾明泽至今仍记得当初庭审时婶婶的两句话:第一句话是“我们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家?”第二句话是“你罪有应得!”时至今日,艾明泽也逐渐接受了无期徒刑这个残酷的现实,只是偶尔看着蔚蓝的天空,看着树上自由自在的鸟儿,会回想起那段黑暗的过去。

艾明泽的家庭很特殊,从小他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生父母,而是生活在养父母的家庭里,在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为了养家糊口,养父母四处打工赚钱,除了逢年过节外很少回家,更别提对艾明泽的关爱了。艾明泽知道,村里的人都是用一种可怜的眼光看他,可是他并不在乎,因为他有一个世界上最好的爷爷。爷爷不仅有文化,能够读书识字,而且对年幼的艾明泽非常关心,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予艾明泽最好的生活。年幼时候的艾明泽看着爷爷颤巍巍地做饭、洗衣服,总梦想着有一天长大后,能够回报爷爷,让爷爷能够安享晚年。

2010年,刚读完小学六年级的艾明泽,便不想读书了。由于成绩不好,也不热衷于学习,想着村里的年轻人进城打工也都能赚到钱,所以不顾爷爷的反对,艾明泽坚持辍学了。爷爷考虑到艾明泽年龄太小,出去打工不安全,便央求艾明泽在村口开网吧的叔叔,让艾明泽过去当了网管。起初,艾明泽并不了解怎么上网,对于年轻人沉溺的网络游戏也不感兴趣,只是尽职尽责地看护好电脑,打扫好卫生。然而,一天晚上,艾明泽看到有一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在兴致勃勃地看着一个影片,只偷偷看了一眼,便面红耳赤,影片上的画面色情、淫秽,这种从未有过的刺激感让艾明泽充满了好奇。趁着晚上人少的时候,艾明泽悄悄打开了那个网页,也打开了一道魔鬼的大门。自此,艾明泽开始沉迷于网页上各种色情、低俗的黄色影片,变得越来越堕落,精神也开始萎靡不振,整日幻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也能体验一下影片上的刺激。

这样的日子大约过了两年,直到有一天,艾明泽看到7岁的小堂妹在院子里玩,不知怎么的,就起了兽性,把堂妹抱到屋内掐晕后开始实施奸淫行为。而在奸淫过程中,堂妹因为疼痛突然醒了过来!这让艾明泽很是害怕,强奸自己的堂妹,这传出去是多么丢人、多么禽兽不如的行为!慌乱之中,他拿起电话线用力将堂妹的脖子勒住,堂妹停止了反抗,身体开始变得冰冷,艾明泽知道自己闯下大祸了,便将堂妹的尸体藏在了卧室内,匆匆离去。

惶恐不安地过了一天,见到叔叔在四处找堂妹,后来见到警车也来了,艾明泽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只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一直疼爱自己的爷爷。再后来,警察把他带走了,庭审时,艾明泽并没见到爷爷来旁听,他以为爷爷一定是对自己失望透顶了。可是庭审结束后,邻居却告诉艾明泽说爷爷已经在两天前去世了,临终嘱托旁人带话,让他一定要好好改造,用心赎罪。听到这个消息后,艾明泽顿时瘫坐在地上,号啕大哭。他是多么痛恨以前的自己,伤害了一直关爱自己的爷爷,也断送了堂妹的性命和叔叔一家人的幸福,自己的未来更是一片晦暗。艾明泽总是祈祷,假若有来世,一定好好听爷爷的话,做一个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人!

释疑解惑

我们身处在一个网络时代,每个人都难以远离网络信息,但是在接触这些信息时,我们必须高度警惕。网络游戏对青少年带来的危害不胜枚举,网络色情将青少年引向歧路的案例更比比皆是。对于艾明泽来讲,网络色情断送了他一生的前途,因此我们要引以为戒,正确对待网络这把“双刃剑”,多接触网络上的有益知识、信息,而不要沉迷于游戏、色情等不良诱惑。《三字经》有云:人之初,性本善。即使是犯过罪的人,也并不是生来就带有恶念的。只是在某一时刻,受到外来不良诱惑的影响,加之本身的冲动,才会作出错误的选择。正如上述主人公一样,因为年少无知,缺乏正确的引导,无法排遣自身的困惑,才一失足成千古恨。但这并非无法挽救,只要存有一颗知罪悔罪救赎的心,改变从来不晚。

身陷囹圄、失去自由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是一件能够容易接受的事情,更何况是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未成年服刑人员年少便进入未管所,失去了自由,但是从反面看,未管所这种纪律严明的生活和学习安排也能够让我们养成一种严谨、理性的习惯,拥有判断是非对错以及自控的能力。所以,不要因为进入了未管所,就认为人生毫无希望。认真改造,完善自我,努力将这种经历变成促进自己成长的良药。重塑自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不仅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得到宽大处理,更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从心理上战胜自己,对未来抱有希望。

每个人的未来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你若不放弃自己,希望之光就永远不会舍弃你!

普法快车

◎应知法条《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规范指南

未成年服刑人员进入未管所后须注意事项:

1.自觉认罪服法(1)认真接受教育,切实转变思想;(2)加强自我反省,努力矫正恶习。

2.诚实接受改造(1)诚实改造的要求;(2)避免虚假改造。

3.争做守法新人(1)坚定改造信心;(2)加速奔向明天。

不要认为进入了未管所,此后就前途渺茫。社会主义制度也为服刑人员改造提供了法律与政策保障,刑满释放后,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更不用担心别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因为监狱的根本任务是通过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服刑人员。通过管理、入监教育、劳动等改造手段,使服刑人员摒弃恶习,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守法公民。所以说,只要不放弃,认真接受教育改造,未来依然一片光明!

德育课堂林肯

一天,美国陆军部部长斯坦顿气呼呼地跑到林肯的办公室,向他抱怨道:“军中有个少将时常当着众人的面侮辱我,嘲讽我,我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对,要给他点颜色看看。”林肯应声道。“那我要怎么做呢?”斯坦顿问道。“我认为你应该写封信给他,在信里将其狠狠地痛骂一顿。”林肯回答说。

于是,斯坦顿回去写了封信,在信里将那位少将痛骂了一顿。斯坦顿便拿着信给林肯看,问这样写行不行。“好,非常好,骂得非常好!”林肯大声叫好。

斯坦顿便将信装进了信封。林肯看见后质问道:“你要干嘛?”

斯坦顿听了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然后回答说:“不干嘛啊,把信寄给他啊!”“你在写信的时候,已经发泄完你的愤怒了,不是吗?信还用寄出去吗?”林肯语重心长地说道。“您说得对,我明白您的意思了,谢谢您。”斯坦顿低下头诚恳地说。

在人际关系处理上,要学会忍让,要学会换个方式发泄自己的不快与愤怒。

轻松一刻

学习完本章内容,让我们来做一个蒙眼游戏,通过游戏锻炼大家的团队意识和团结互助精神。

场地要求:空旷的场地

游戏规则:用眼罩蒙住游戏成员的眼睛,蒙上前先让成员们观察一下四周的环境,把双手抬起,放在胸前,注意保护自己及其他人。游戏的目标是一起找到一根长绳子,将其拉成正三角形,且顶点必须对着东方,完成时每个人都能握住绳子。

电影推荐

说到不畏困难、迎头而上类型的电影,《怒海潜将》可以说是一部经典代表作了。该片主要讲述了出身农民家庭的黑人卡尔在不公平的种族歧视与种种非人的排挤下,依然没有动摇自己的梦想与承诺。他追梦征途的奋斗历程感人至深,绝对地振奋人心!第二章监规纪律教育第一节“一服从”教育

名言警句

浪子回头金不换,衣锦还乡做贤人。——张恨水

教学目的和要求

对于未成年服刑人员而言,认罪服法、接受改造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其走好改造道路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对认罪、悔罪、赎罪的含义及犯罪危害性等知识的讲解,让未成年服刑人员联系实际,深挖犯罪根源,进行自我解剖,增强认罪、赎罪意识,以实际行动彻底与犯罪决裂,重新做人。

教学重点和难点

1.认罪服法与服从管教的关系

2.认罪服法与遵守监规的关系

3.认罪服法与接受改造的关系

4.正确对待法院的判决

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

1.明确认罪、悔罪、赎罪的含义,认清犯罪危害

2.认识到悔罪、赎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知罪、悔罪,以实际行动,彻底与犯罪决裂,重新做人

4.正确处理申诉与遵守监规纪律、自身改造的关系

案例链接浪子回头金不换“不就打了个架嘛,怎么就是故意伤害了?!什么鬼地方,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这样的话,毛爱华每天都要对其他学员唠叨上好几遍。就寝前毛爱华又抱怨了起来,这回周成龙终于忍不住了:“毛爱华,要么认真改造,争取早点出去;要么申诉,还你一个清白。别整天跟个女人似的,唠唠叨叨的有意思嘛!”

毛爱华听了周成龙的话,再也无法入眠了,心想:“老子是冤枉的,何苦要在这受此等窝囊气。”回想起入监前呼风唤雨的潇洒生活,毛爱华坚定了申诉的信念,决定从明天开始装病不出工。想着父亲是民政局的副局长,只要再花点钱,申诉成功那是必然的,幻想着监外的幸福生活,毛爱华甜美地入睡了。“叮叮叮……”出工号准时响起了,大家迅速整理衣着,佩戴胸牌到指定地点列队集合,唯独毛爱华不紧不慢地找到袁警官说:“报告袁警官,我生病了。”袁警官打量了一下毛爱华,然后说:“哪里不舒服,不要跟我耍滑头!”毛爱华说:“报告袁警官,我真的头疼。”袁警官批准他暂时休息,到时再带他去看医生。回到办公室,袁警官把点名册甩在桌上,对温警官说:“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居然还跟我装病,以我以前的脾气非狠狠教训他不可。”“谁呀?这么大胆?”温警官低声问。“还能有谁,刚进来的毛爱华呗!”袁警官答道。

毛爱华躺在床上,拿笔敲着脑袋构思着自己的申诉书,袁警官从窗外看出了端倪,走进监舍问:“毛爱华,哪里不舒服?我就知道你在装病。”毛爱华惊出一身冷汗。“我,我,我……”毛爱华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一张纸掉在了地上,袁警官顺手捡了起来,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回到办公室,袁警官把具体情况告知了温警官。温警官把毛爱华的生效判决书拿出来,反复研究他的案情,最后,她认为,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量刑准确,不存在任何问题。于是,她几次约见毛爱华到谈话教育室,向他讲明法院的判决十分准确,不存在申诉成功的可能。可毛爱华却一直不能接受,总是强调自己的理由,认为法院判得过重。温警官看到这种情况后,专门请来了一名律师对毛爱华进行详细而专业的法律援助。在律师的讲解下,毛爱华终于对自己的罪行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第一次真心地接受了法院对他的判决,并表示不再申诉,认罪服判,踏实改造。

释疑解惑

案例中的毛爱华因不服法院判决而拒绝接受改造,最终在警官的开导和律师的法律援助下,端正了自己的态度,认识到自己的罪过并认真反思,决心认真改造,与过去的自己决裂,重新做人,变刑期为学期。当然,法律依旧赋予服刑人员申诉的权利,以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服从管教、遵守监规与接受改造是指服刑人员在认罪服法的前提下,服从监狱的管教,遵守监狱的纪律,不做违反监规法纪的事情,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认真接受改造。服刑人员应正确对待法院的判决,处理好申诉与遵守监规纪律、自身改造的关系,不能盲目申诉,也不能以抗拒劳动、违反监规等不当行为作为非法申诉的手段,毛爱华就是鲜明的反面典型。

普法快车

◎应知法条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三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七十四条规定: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第七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

3.《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二条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认罪悔罪。

第十九条规定:接受法制、道德、形势、政策等思想教育,认清犯罪危害,矫治恶习。

◎规范指南“一服从”“一服从”是指服从管教,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改造。依法对罪犯实施教育改造,不仅是监狱的职责,也是法律赋予监狱人民警察的使命。在这里,每一个服刑人员都应当服从管教,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改造。其中,认罪服法是基础和前提,只有在认识到自己犯了罪的基础上,深刻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才能更好地调整心态以适应监狱生活,并认真改造。

认罪服法

认罪服法是监狱依据法律、法规对服刑人员进行改造的一项基本要求,加强认罪服法教育有利于服刑人员端正态度,促使其遵守监规纪律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重塑自我的必然途径。

申诉

申诉是指服刑人员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认为错误的,有权通过合法程序向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申诉是有条件的:(1)法院判决的事实不清,缺乏根据,不能说明犯罪的主要事实或者与案件的实际情况不符,证据不确定、不充分;(2)判决违反法律,在适用法律条款上明显不当;(3)案件性质、罪名的认定有错误;(4)量刑畸重;(5)严重违反法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

诚然,认罪服法并不是剥夺服刑人员申诉的权利,当服刑人员认为自己确实是被冤枉的时候,服刑人员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申请,这不仅是法律赋予服刑人员的权利,也是基本人权的应有之义。但我们还应当认识到,权利的伸张并不是盲目的,应当按照基本的程序,服刑人员也不例外,不能以抗拒劳动、伤害他人作为自己的申诉方式,这不仅于事无补,而且还有可能会延长自己的刑期,得不偿失。

德育课堂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是美国著名的科学家和政治家,在他年轻时有一次到一位前辈家拜访,正当他准备进门时,却因门檐过低而使头被狠狠地撞了一下。前辈微笑着说:“是不是很疼呀?这应该算是你今天最大的收获。盼你能明白:平平安安地活在这人世间不容易,希望你记得时时低头做人。”从此,富兰克林把“记得低头”作为其为人处世之座右铭。作为普通人的我们,虽不能与富兰克林相提并论,但也应时刻懂得低头,学会低头,敢于低头。面对重荷过多的生活,低下自己的头,卸下那份多余的沉重。

当我们犯下错误和面对不足时,也要敢于“低头”,正视自己的错误与不足。民谚有云:“低头的是稻穗,昂头的是稗子。”颗粒饱满的稻穗总是把头垂得低低的,而始终抬起头在风中显摆招摇的总是稗子。第二节“十不准”教育

名言警句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战国〕孟子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使新入监的未成年服刑人员了解到监狱基本纪律中“十不准”的内容,阐明每项内容的具体内涵与外延,结合具体案例,让未成年服刑人员重塑正确的纪律观,为今后的改造奠定扎实的基础。

教学重点和难点

1.了解“十不准”的主要内容

2.掌握“十不准”的基本内涵和外延

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

1.通过朗读使未成年服刑人员初步了解“十不准”的主要内容

2.通过讲解,充分释义“十不准”的基本内涵和外延

3.结合具体案例分析违反“十不准”的后果

4.通过小组讨论与集体总结的方式开展教学

案例链接狱中“帮主”

朱健入监前是“KISS野狼帮”帮主,因为跟着别人贩毒而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习惯了享受被小弟们追随感觉的他在监狱也不例外。朱健在狱中的费用一直是由以前和他一起贩毒的朋友提供,所以朱健总是有用不完的钱,而同时入监的杨明来自一个单亲家庭,生活费少得可怜。朱健就是看到这一点,用小恩小惠收买了杨明,从此二人就成为了狱中铁杆,从不把其他学员放在眼里。

朱健和杨明在同一个组,他们平时的劳动就是组装电子元件。监狱每月都会评选劳动能手,根据每个人的产量给予一定的奖励。朱健动手能力较弱,所以每次都需要杨明帮他完成部分产量。虽然这样,但朱健还是不满足。为了获得加分减刑之机,朱健把目光瞄向了同组的艾明泽。为了不惹祸上身,趁艾明泽被警官找去谈话的机会,朱健指使杨明去偷艾明泽完成的工件,因为艾明泽没有数自己完成的数量,所以这次他们侥幸得手了。一而再,再而三,终于有一次,被艾明泽逮了一个“现形”,他直接向警官报告了这件事情,杨明受到了处分。

对此,朱健和杨明一直耿耿于怀,二人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艾明泽。正好要体检,朱健看着医生在给其他学员抽血,对杨明说:“我有办法了,这次一定要给你报仇。”杨明疑惑不解地问:“有什么好办法?”朱健说:“你就等着吧,明天艾明泽就要躺在医院里了。”接着露出了诡异的笑容。轮到朱健抽血了,一切显得都很正常,可就在抽完血起身的时候,朱健脚一歪,然后上身往前一倾,趴在桌上。朱健连忙说对不起,然后与医生道歉便转身归队了,朱健看了杨明一眼,脸上又露出了诡异的笑容,杨明依旧满心疑惑。

晚上回到监舍,杨明实在憋不住了,问朱健:“什么情况?”朱健凑着杨明的耳朵说了一通,然后两人就开开心心地拿着洗漱用品去洗漱了。回来后,两人就坐在床上互相看着,似乎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一样。这时艾明泽出去了,杨明就去门口站岗,朱健趁机走到艾明泽床边,然后往艾明泽床上放了些什么。“袁警官来查房啦!”毛爱华喊道。大伙赶紧往床上爬,艾明泽从门外冲了进来,放下洗漱用品就跳上了床。“啊——”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声划破了夜空,艾明泽被刺伤了,原来朱健偷来了医生记录用的笔芯,插在艾明泽的床上。事后,艾明泽住院了,朱健和杨明受到了严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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