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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2 11: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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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萨朗

出版社:上海市华文创意写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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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朗短中篇

萨朗短中篇试读:

作者简介

萨朗,本名王钟。新疆作家协会会员。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作家协会副主席。在《花城》、《西部》等刊物发表中短篇小说60余万字,出版中短篇小说集《中间人》,长篇小说《博尔塔拉河左岸》。

萨朗短篇小说系列 之二干尸

落叶是从入秋的某一天正式拉开了序幕的。

谁也不知道第一片落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几片几十片几百片,和着一个金色季节的低吟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在回家的路上,脚下突然感到一种柔软,这时候你明白离下雪的日子不远了。那天晚上,有一个姑娘在回家的路上,她突然感到自己就像在地毯上行走,她的艺术感觉非常好,非常好的艺术感觉给她带来许多美好的想象。树叶儿在秋风中漫舞,有的很快坠地,有的却被气流的落差左右着,长时间在风中漂流。每一片落叶上的颜色都是不一样的。一年的生长期就这么快地结束了。刚刚经历了一次大爱,姑娘显得十分疲劳,在她的身上还烙着地毯的美丽图案,图案里隐隐有一种烧灼的感觉。这时候她的耳边仿佛还回响着男女之间本能的缠绵声,在感觉皮肤有一种烧灼的同时,她闻到了体内散出的温暖的气味。

这是一种美好的感觉。生命是那样美好,好得连一条皱纹都没有。

有人把树叶扫去喂羊。每天晚上你都会听到没完没了的扫地声,刚扫完一片,就会又铺上一层,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第一场大雪来临为止。白杨树和老榆树开始渐渐变丑,像裸露的老人,没有一处让人看得下去。然后开始盼望春天的到来。

姑娘的家实际上只有她一个人,单位分的一套旧楼房。因为单身一人,单位就不让她参加房改。

单位的头头常给她吹风:“快结婚吧,只要结了婚,那套房改房就归你。”

有一阵子姑娘被逼得四处找人结婚,但中意的男人毕竟不多,日子一长,姑娘也就在寻找的过程中死了结婚的念头。

那天晚上回家的姑娘在州博物馆上班,是名解说员,我们就叫她解说员小姐吧。

解说员小姐长得很美,很美的女人大都很晚才回家。很晚才回家的女人那天晚上有些害怕。走在柔软的落叶上,她不知为什么忽然想起了博物馆里的一具干尸。想着干尸狰狞的表情,解说员小姐就不由得加快了脚步。起了风,落叶在风中把解说员小姐团团围住。她老觉得有人在后面悄悄跟着自己,心里害怕极了。最近城里不大太平,城南的博乐河里漂上来一具无名女尸,公安局查来查去也没弄出什么名堂,人现在还冻在大冰柜里。解说员小姐越想越怕。她开始沿着大街狂奔。这个城市出租车很少,路灯也不多。政府为了节约用电,每十盏路灯只许亮一盏,有的路灯年久失修,有的路灯被醉鬼用不明物体打坏。所以一到夜晚这个城市马路上基本上是黑的。

在经过博物馆门前的时候,解说员小姐开始尖叫起来。

有个东西突然撞在她身上,确切地说是有一个东西粘在她背上。那东西很轻,软绵绵的一点分量也没有。凭感觉就知道是遇着鬼了。解说员小姐像匹受了惊吓的牝马沿着顾里木图路狂奔,那东西紧紧贴在她身上,他们的长发彼此缠绕在一起,根本就没有办法把它们扯开。风中,解说员小姐感到有一双干瘪瘦长的爪子死死卡住她的脖子,她两眼发黑几乎窒息过去。这时候她闻见一股肮脏腐烂的臭气。

这种气味只有在州博物馆的展厅里才能闻见。

救命!解说员小姐想喊却已经喊不出来了,她已经到了生命的极限。

她慢慢倒下,倒地的时候她的四周掀起一股粉尘,灌在喉咙里的粉尘有种甜丝丝的味道。她死了,但是灵魂还在她的体内游动,所以她感觉自己在某一时刻还是清醒的。

她倒在一片坟地里,微睁着眼睛。她看见黑色的天空上有星星点点的亮光,月亮被浮云遮住,整个天际变得暗淡无光。这时候卡在脖子上的爪子慢慢松开了,解说员小姐感到身上的东西离开了她的身体,她这才看清那粘在自己身上的东西原来竟然是一具从博物馆里逃出来的干尸。他在她面前站了一会儿,黑暗中干尸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像,只有眼白和稀疏的牙齿散发着白色的光。干尸站在黑暗中一直端详着解说员小姐,后来他可能觉着这样做很无聊,就俯下身来跪在解说员小姐的面前。

他小心翼翼地解开她的衣裙。

月光下,裸体的解说员小姐展示了一个优美的身形。这时候干尸的表情不再狰狞恐怖,脸上所有的皱纹几乎同时舒展开来。

他轻轻地抚摸着解说员小姐,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解说员小姐的肌肤光滑细嫩,就像沙漠里最细小的流沙,你根本就没有办法把它攥在手里。干尸细长的爪子在解说员小姐的身上温柔地蠕动着,仿佛在弹奏一首美妙的音乐。在音乐中,解说员小姐身上长出了草,变成了草原。长出了树,变成了森林。接着出现了河流雪山和沙漠。有一只鹰在她的头上盘旋。

这时候,解说员小姐已不再害怕。她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燃烧的火球,在湛蓝的天空上迅速升高……

清晨。解说员小姐感到自己虚脱极了,头晕,嗓子沙哑,有一只鼻孔被什么东西堵着喘不出气来,眼睛跟金鱼眼差不多。总之,情况糟透了。做了一夜的梦,乱七八糟的说不上是恶梦还是好梦。她不知道在梦中,自己怎么会和干尸扯在一起,一想起被干尸抚摸过的身体,就觉得恶心。她躺在被窝里努力回想晚上的梦境,梦已变得支离破碎,任凭如何回忆,也没有办法把它拼成一个完整的图形。倒是后来发生的事记得不少,她梦见干尸变成了诗人或者是另外一个英俊强壮的男子,他们不停地和她做爱。

她后来是在快乐的呻吟中醒来的。

所以解说员小姐觉得这个梦至少不是一个坏梦。

解说员小姐爱的是一位诗人。诗人总是桀骜不驯的,他常出现在梦里,又在现实中消失。

早餐:一碗牛奶,一个煎鸡蛋。化妆。上班。

州博物馆。在西部20世纪90年代的最后几年里,它几乎成了这座边疆城市的最后一道景观,每天从这里路过的人,只要一看到这所破败的房子,就会气呼呼地想,是时候了,政府为什么还不把这所破房子铲除掉,把这里盖成一个大商场不是更好吗?这种想法连很晚回家的解说员小姐也产生过好几次。她受过高等教育,自从来博物馆上班之日起就没开心过。博物馆目前严重超编,工作人员大部分是州里头头脑脑的亲戚,干活的少白拿工资的多。上面天天喊机构改革,有背景的人没一个显示出害怕的样子,倒是他们这些实实在在干活的人整天诚慌诚恐的像热锅上的蚂蚁。管他呢!解说员小姐早就想好了,下岗未必就是件坏事,说不定下岗以后会成大事呢。再说博物馆里没一件值钱的文物,最好是集体下岗,这样州财政一年要节省多少开支呀。

干尸就住在这座破房子里。对外人来说,州博物馆最具代表性的东西当属干尸。

干尸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实际上他只是一具干尸。人们都这么说,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这种说法干尸本人基本上表示认同。他就是一具干尸,并且躺在州博物馆里已经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了。人们说他作为文物的历史最短,就把他放在所有古物的最后。这样摆放既像一个故事的结局,又像一段历史的结束语。是属于句号的那种类型。人们说这具干尸与近代史很接近,就是说属于1800年以后的。所以他就被摆放在博物馆里所有古物的最后面,人们认为这是最为科学的一种摆法。

岁月如歌,干尸自己也数不清在这里度过了多少日月,只是每当他透过铁窗看见发黄的树叶在风中飘逸的时候,就想:要下雪啦。一年又重新开始啦。实际上,在每个季节里,干尸都要想起与这个季节相关的一些故事,而在这些故事里,总是要想到一个名叫阑纳的女人。这是他众多妻妾里最受宠爱的一个,他一生最辉煌的时候是拥有她而度过的,那段时光很短,却像大漠上空的流星,虽是瞬间却是美妙无比。

那个叫阑纳的女人和解说员小姐长得一模一样,这是干尸根据自己长期观察后得出的结论。

干尸不知道他的心上人现在在什么地方,当初他们是相拥而眠的。死之前他们发誓永不分离。后来有人把他从塔布都里克城堡的废墟里弄出来之后,有关阑纳的一切情况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人们从没有谈起过她,史书上也没有这方面的记载。时光飞逝,他现在甚至记不清阑纳长得什么样子了,有时候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而阑纳在梦中却是越来越像博物馆里的解说员小姐,他甚至认为博物馆里的解说员小姐就是阑纳的转世真身,而他自己把什么事情都往她身上胡扯。扯多了就相信了这件事的真实性。反正他有的是时间。自从人们把他从塔布都里克城堡的废墟里挖出来以后,他就在孤独中做这件事。实际上他已不记得自己是在什么地方被人挖出的了,他当时只是觉得自己很不走运,因为离他不远处还有一处更重要的古墓群,里面样子样子东西都有。

可是人们只是单单发现了他。

现在很少有人来博物馆参观,博物馆在人们的记忆里越来越淡,有时候需要在大脑里搜寻好一会儿,才能想起博物馆是怎么一回事。只有江洋大盗经常惦记着博物馆,他们中的很多人是真正的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但他们从来不公开自己的学识。

来博物馆参观的人,很少有人认真地在干尸面前呆上一会儿,这里原因很多。

之一,英国学者沃尔特·司各脱爵士说:历史既能传真,也能传讹。历史是什么?谁也说不清。一个时代有一种说法。实际上历史就像一团乱麻。更糟的是,人们宁可信一团乱麻,也不愿意花费更多的精力去将其理顺。现实就是这样。而那些研读历史的人,尽管他们著作等身,实际上他们往往都是最大的说谎者。他们运用大量物证制造了大量的骗局,不明真相的人在他们的骗局里越走越远。往往历史与现实的距离越大,出入越多,越荒诞,越离奇,不明真相的人就越信。这是人类的一个通病。

人们在传讹(或者是谎言)中失去了对历史的耐心。全是骗人的鬼话!现在的人总是这么想。以前的人很单纯,别人怎么说他们就怎么信。

之二,干尸的模样很恐怖,呲牙裂嘴,面目狰狞。中世纪印度诗人异密·库斯鲁描绘了(可能是夸张的)一幅于13世纪末侵入北印度的蒙兀儿人的形象:有一千鞑靼异教徒和其他部落的战士,骑着骆驼,高级将领全都有一具钢铁般的身躯,穿着棉布衣裳;他们的脸像火一样红,戴着羊皮帽,头发剪得短短的。他们的眼睛很小,射着凶光,仿佛可以把铜器穿一个孔……他们的脑袋紧紧贴在身躯上面,好像没有脖子一样。他们的面颊好像是软皮袋,布满了皱纹和瘤子。他们的鼻子老大的,从一边脸连到另一边脸上去了……他们的嘴老宽的,把两边的颧骨都连起来了……他们的上嘴唇胡须老长的,而下巴上的胡须却只有一点点……他们的相貌看来活像一群白鬼,人们远远看到他们就望影而逃。活着的时候都如此可怕,成为几百年以后的干尸,其形象可想而知。尽管人们说他生活在1800年以后的某个时代里,也不知道他究竟是阿拉伯人、蒙古人、哈刺契丹人还是某些正在变异的人种。人的想象力是有限的。不过干尸本人对上述描写基本上是满意的。

摆放干尸的位置也不是很好。那里不仅光线暗淡,而且很接近楼梯口,干尸黑乎乎地躺在玻璃盒子里,像个行将睡醒的鬼魅,有谁还敢在他面前多停留一会儿。是啊,很少有人在我们的干尸面前真正呆上一会儿。胆小的人不敢接近,哪怕是瞥上一眼,也会忍不住浑身颤抖口吐白沫夜晚恶梦缠身的。胆大的人也只是匆匆看上一眼,他们没有艺术家商人或者历史学家的眼睛,看一下干尸,发几句陈词,都是题外话,其目的也仅仅只是为了显示自己胆大而已。

干尸躺在州博物馆的玻璃盒子里已经有五十多年啦。在解说员小姐的误导(她也不敢真正靠近干尸,据说现在许多变异的病菌正是从干尸这样的东西里冒出来的,现代医学根本拿它没办法,染上了只有死路一条)下,忍气吞声地存在着。解说员小姐站在远远的地方用一根细长的金属棒,指着干尸,对参观的人们说,这是一具掏金人的干尸,X年X月X日在X地出土。死因不明。尸体保存得相当完好。然后无话。(你们自己看吧,反正傻瓜看傻瓜。)

看了一会儿,解说员小姐就把摆放在另一个小玻璃盒子里的几件掏金工具指给人看。这几件掏金用的工具看上去比干尸还破,不仅锈迹斑斑,而且有几样东西根本就不知道是用来干什么的。似乎很有说服力,参观的人一下子就被罩在干尸就是掏金人的骗局里了。一个小高潮,然后参观结束。走人。

令干尸愤愤不平的是,人们都以为他生活在1800年以后的某个时代里,而且出身卑贱肯定不是老板级的人物,而是一个可怜的掏金人,一个萎琐的小盲流或者一个鞍前马后的小马仔,为了生活千里迢迢来西部圆发财梦……后来死无葬身之地被考古学家挖出来摆放在州博物馆,甚至不够进省级或国家级博物馆的资格!考古学家一致认为这具干尸的历史价值很一般,属于鸡肋那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这样的干尸在西部中国干燥的气候环境里很多很多。好像干尸被摆放在州级博物馆里,纯属他的幸运、殊荣和巧合。干尸为这件事气得常常咽不下恶气睡不着觉。当今时代的人们,想象力有限得要命,他们要么不愿去想,要么想的不是这件事,总之人们是宁可相信解说小姐的说法,不愿意发挥自己的想象越池半步的。再说偌大个博物馆里,人们感兴趣不仅仅只是干尸,他的位置放在最后,轮到他上场的时候,大部分人兴致已过,干尸只不过给人们提提精神而已。

之三,没有人对历史真正感兴趣,人们感兴趣的只是目的或者只是结果。从前,人们一拨一拨地来博物馆参观,是为了政治目的。那时候这里热闹非凡,车水马龙,门庭若市,参观的人们都想在这里嗅出一些阶级斗争的气味儿来。解说员(那时候不叫小姐)把什么物件都往阶级斗争上扯,她把一件石雕说成是奴隶主惩罚奴隶们用的刑具;把干尸说成是被奴隶主残酷压榨迫害后生了重病,然后被活活埋进石灰岩之中。那时候不知有多少善男信女为干尸洒下过同情的泪水。

历史是什么?是美酒,供人饮后兴奋勃起;是女人,供男人勃起后肆意把玩。

现在解说员小姐对参观的人说,石雕其实是一件男性生殖器(仔细看也像那么回事,与现代人的相比乃大同小异也),它反映了生活在严酷条件下的人们对生存、繁延后代的一种渴望。至于掏金人(她依然坚持这种说法),几经科学仪器检测,属男性,身高2.00米以上,族别不详,身体健壮,年龄在四十岁左右。纯粹是在一次偶然事故中丧生,死时平静安详,一点壮志未酬的迹象都没有。

解说员小姐还了历史一个真面目,也给干尸讨了一个公道。而干尸却对解说员小姐这一说法气得差点发了疯。活着的人总是颠倒黑白,过去是这样,现在依然如故。这就是历史,死去的人有口难辩,活着的人信口雌黄。唉,随你怎么胡说八道吧。

之四,公元1998年9月的某一天,有一群来此地开笔会的作家朋友被主办单位安排参观州博物馆。都是文化人嘛,除了学术交流,总不能天天聚在一起吃花酒或者狂轰烂赌,文人放浪形骸可以理解,但是不让作家朋友们参观一下本州浓缩了历史景观的博物馆,也太对不起这次笔会了。干尸听说这件事之后非常高兴,早早地躺进玻璃盒子里等待作家朋友们的到来。今非昔比,这座州立博物馆目前门可罗雀,一年之中来那么一两次来访者已属幸事。特别是接待作家朋友,这样的机遇可以说是几十年不遇一次呀。解说员小姐也和干尸一样兴奋不安,她是个工作认真负责的好姑娘,虽然已经好几个月没领到工资了,但她还是坚持上班,从不迟到早退。她长得很漂亮,既有维吾尔族的相貌又有俄罗斯人的气质,她还有一套能歌善舞的小本领,就和几个哥们姐们组织了一个业余歌舞团,每天晚上在这座城市里的许多舞厅里客串演出,他们自编自创的新疆舞把中国西部舞蹈推向登峰造极的地步。用汉语、维吾尔语、蒙古语合起来演唱的新疆民歌,个性化极强,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所以他们收入颇丰。这也是给逼出来的,人要吃饭穿衣。目前这个州的财政状况不容乐观,已到了非常严峻的地步。大中小企业没一个景气的,已形成一个巨大的黑洞,国家每次投进去的钱财连个响声都没有,下岗职工像蚂蚁一样多。政府财政困难,发不出工资也是正常的事,改革年代嘛大家应该为国家着想才对。州委书记上任才两年,一头黑发已有一半挂了霜,难道他不急吗?急了就搞工厂,倒了又在农业上打主意,最近听说又打算养牛,准备在这个州建一个全国最大的养牛基地。州委书记在一次大会上说:“……那一天到来之后,我州的牛奶可以直接空运到蒙牛集团总部,我们的牛肉可以坐火车去意大利、法兰克福!”于是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纷纷捐款养牛。解说员小姐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好姑娘,大道理比一般人懂得要多些,虽然常常领不到工资,但给政府捐钱养牛却是毫不含糊。

这一天,解说员小姐起了个大早,选了一套艳丽的服装,把自己精心妆扮了一番。望着镜中人,解说员小姐相当满意。然后早早地赶到博物馆。她避开闲杂人员,一个人静静地站在走廊里非常认真地一遍一遍诵读着久违了的解说词。

上午,作家朋友们没来。

中午,下班,回家,做饭,吃饭,没睡午觉。

下午,下半时,作家朋友们还没到。

解说员小姐心灰意冷,禁不住博物馆对面烤肉摊子上四溢的香气的诱惑,跑过去一口气吃了20串烤羊肉,还觉得没过瘾,就喝了一瓶啤酒。烤羊肉的维族小伙子,留着一撮黑胡子,他有一副舞者的好身段,他在烤肉串的时候把那天生的舞蹈感觉都揉了进去。小伙子边唱边烤,往肉上撒辣子面的时候,手指就像在弹钢琴。因为吃烤羊肉串的姑娘长得很美,卖烤肉的维族小伙子就多给了她四串奖金。在新疆,烤肉吃得越多,奖金就给得越多。解说员小姐有点上头,木呆呆地望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城市就像街上匆匆行走的物体,有心无心之间已面目全非。解说员小姐以前从未认真地去观察过自己生活的这座城市,变化真是太大了,大得超乎想象。以前没有的现在有了,以前有的现在却没了(或者正在消失),走在街上忽然感到自己都陌生起来了。解说员小姐想七想八想着各种心事。

最近有个大老板在追解说员小姐,开出一个天价,就等着她就范。解说员小姐为这件事头大得很。到目前为止,她的人生防线已经在生活摧枯拉朽般的打击中严重崩溃,就只剩下那一道最可怜也是最珍贵的防线了。那道可怜的防线现在连中学生都呲之以鼻,而她却在苦苦抗争着。解说员小姐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顶住,试试看吧,反正信心不是太足。口红被烤羊肉弄进肚子里找不见了,白白的牙齿上星星点点粘着不少辣面子。她面色苍白,由于睡眠不足,显着病态。

唉。解说员小姐叹了一口气。她爱的人一个个离她而去,不爱的人偏偏又死追烂打。

解说员小姐实际上爱的是一位诗人,诗人也爱她但却不想和她结婚。诗人注定一辈子要爱许多姑娘的,诗人有一颗永远不安分的心,在你身上的时候柔情似水,离你远去的时候却铁石心肠。有一天他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他可能现在还在草原上流浪呢,从一个草原到另外一个草原,从一个毡房搬到另一个毡房。

毡房里的姑娘一定很美。

在博物馆里,干尸更是烦躁不安,他已寂寞多年,有时候他甚至常常怀念文化大革命那阵子。那时候虽然颠倒黑白却不像现在这么冷清。那时候吃香喝辣政府拨款一笔接一笔,医生护士整天围着干尸忙个不停,他们每时每刻都要消灭潜藏在干尸体内所有病菌。为了斗争的需要,防其腐烂,防其发霉,防其有一天突然消失……干尸的价值体现在一种养尊处优的重视和呵护之中……然而现在,博物馆里所有的古物落着一层厚厚的灰尘,灰尘里面繁殖着疯狂的病菌,所有的古物都在无人问津中开始腐烂变质。现在的寂寞是真正的残酷啊,连江洋大盗也不屑光顾这里,他们都把目光瞄向省级国家级博物馆,因为州立博物馆里的古物价值很一般,不值得江洋大盗们冒险。

干尸躺在落满灰尘的玻璃盒子里,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儿,他实在耐不住烦躁,就从盒子里爬出来,在博物馆里乱跑。他的样子非常可怕,像个真正的恶鬼。

不能这样啦!不能再这么没明堂地呆下去啦!干尸嗷嗷叫着,用瘦长的爪子狠狠地撕扯着一头长发,那头发一点生命的光泽也没有,由于多年得不到防腐处理,大把大把的头发嘣、嘣断成无数节,没有生命的头发一点份量也没有,在阳光中和其他悬浮颗粒一起,久久不肯落下。

同天堂相比人世还有什么价值?

我的心哪,已经寄托到另一世界。

我何必为了这促如蜗角的疆土,

使自己的精神套上枷锁的限制?

又何必为了这弹指一挥的人生,

而东西征南北剿到处奔走不息?

干尸吟唱着一首久远的歌。这支歌把他带回到一段久远的历史之中。他仿佛又看见自己统领十万大军挥师四方,所到之处,敌人惊恐万状,面如土色,四散奔逃……那时候没有爱国主义,在亚洲腹地爱国主义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失败、胜利,胜利、失败,占领一个国家后走人,然后再去占领一个国家然后再走人,最后一个国家都没占领上,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几百年后被人挖出来摆在博物馆的展厅里。而且一点历史记载都没有,原先被人当作奴隶后来又被当做掏金人,更可恨的是被误以为是生活在1800年以后的某个时候的人。他背黑锅已经背了五十多年啦,想想真是可悲得很。这是游牧民族的一个通病,他们只善于马背生涯,若让他们长久地去统治一个国家,这无疑要他们的命。祖先留给他们唯一的遗产,就是游牧生活。先是浪迹草原,后来觉着不过瘾,就进入沙漠。他们荡平了沙漠中的所有村落,生灵涂炭,掠夺了数不尽的财富,最后就变成了干尸。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尊贵的人,也不免一死。上帝是公平的。

博物馆里充满生硬干燥的响声,那是从干尸身上传出来的愤怒的吼叫。他实在没办法再呆下去了。种种迹象表明,他快要完蛋啦。这里的空气污浊不堪,再呆下去只有死路一条。干尸是有感情的,他的感情藏匿在被鲜血染红的蓝宝石里,藏匿在无尽地缭绕在他和最后一个爱妾之间的爱意和喘息里,而不是在这里。在这所破房子里,他充其量就是一具干尸,和博物馆里任何古物相比,没有质的区别。而且,他有一种不详的感觉,这座州立博物馆不出一年就会被炸掉。有一次一位州里的大官来视察博物馆,他转了一圈后对馆长说:该卖的卖,该扔的扔!州里的大官给博物馆的未来基本上定了性,干尸肯定是属于该扔的扔的那一部分,任何一位专家只要给他做上一次详细的体检,都会做出扔掉他吧的结论。因为这具干尸已经没有理由再保存下去了。

是该扔掉啦,肯定不是扔在城市的垃圾箱里,说不定念其在博物馆五十多年的功绩,人们会把他放生大漠或者是天山脚下。只要根不散他还是他,只要能回到梦中的故乡,他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方水土,甚至还可以找到自己的心爱之人。不过谁知道呢,现在的人死坏死坏,把他塞进马桶里一冲了之也说不定呢。收拾他的办法许多许多。对于未来,干尸实在没有多大的把握。

下午,下半时,作家朋友们突然而至。大队人马,使人肃然起敬。

事实证明,作家朋友们对这个州的历史进程,并不特别在意,他们像一群发情的马蜂,嗡嗡嗡总是安静不下来。这仅仅是一个州的历史,并不代表整个人类,而且从古到今这个州的战略位置一般,没发生过重大战争、重大瘟疫,当然也没出现过流芳百世的人物。在整个参观过程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作家朋友都在想着同一个问题:这些古物拿到黑市上能值多少钱呀!人穷志短,商品社会谁也避不开这个要命的问题。他们盯着一件件古物,各怀心事,眼珠子骨碌骨碌乱转,什么颜色都有。作家朋友对文物的鉴赏能力远不如一个江洋大盗,而对金钱的想象能力却是成倍成倍往上翻。许多人都幻想着自己初战告捷,在黑市上,接头人什么的……然后买车买房子泡妞离婚花天酒地最后永远不再染指文学!

一个玻璃盒子接着一个玻璃盒子参观,一块版图连着一块版图看,间或有石器陶瓷岩画等物件。在一件顶天立地的男性生殖器石雕前,著名女作家毛毛对其构造产生了异议,她指出这具伟岸的立柱下面竟然连着三个睾丸!这明显有悖于现代人的生理结构。女作家的发现立即引起作家朋友们的极大兴趣。作家朋友们思维敏捷头脑灵活,在这种事上想象力特别丰富。

争论。大家各抒自见,吵成一片。

结论。

大致有二:(一)在严酷恶劣环境下生存的人很有可能会产生第三个睾丸,这如同战争年代男孩出生率比和平年代出生率要高一样,同属一个思考范畴。(二)很有可能是细菌腐蚀造成的,明年也许会变成四个蛋,后年也许会变成五个蛋六个蛋。

结论未必可信,最后不了了之。继续参观。往前走。

解说员小姐开始解说历史。大意是:从前,这块土地,没人。也不产猴子,所以也没有猿人。后来有人来啦,什么人种都有,从黄河流域或者亚洲以外的什么地方,光着屁股,流着哈喇子,披着狼皮或者羊皮,带着有限的生活道具零零散散地聚在一起。

有物为证。

然后他们学会了放牧和一些简单的耕种。

有物为证。

也学会了打猎、缝制衣物和盖城堡,于是城市和国家形成了,接下来是你争我夺相互吞并。

有物为证。

这块土地上的人进化很快,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因为他们不是原始人类不需要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他们是风而不是源头,他们是雪而不是造雪的地方,他们是人,已经被人生过成千上万遍了。那时候已经有人骑着骆驼横穿欧洲和亚洲了,这块土地上的人在物的交换中学会了文明,在与大自然恶劣环境的搏斗中学会了残忍和野蛮,他们一半死于战祸,一半被其他人种吞并,他们每天都面临着信仰选择,他们今天成为一个民族,明天又出现在另外一个种族行列里。这就是15世纪的中亚,一天之内形成上百个小国,一夜之间又并成几十个大国。这是一个多事之秋,各方面都在进行着战争,国家被蹂躏,城市被包围,而战争或阴谋诡计操纵着统治者之幸或者不幸,几乎天天都有崛起或倒台的。君王们与被逐王族的子孙们,以及各部落的大部分汗和伯克都认识到,无论是为了支援自己家族或亲戚,还是为了自己,都不得不结盟。而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又毫不考虑是非曲直地背信弃义。他们最初参与纷争也是如此。当他们强大的时候,也许有理由,也许没有理由,便向邻近部落进攻;如果获胜,他们通常能在一个短时期内恣意进行血腥的反报复和放纵享乐,但为时不久,他们又要跨上战马进行新的战役。如果战败,他们就逃往某一邻邦,如果他们没有被这个邻邦杀死,就在流亡中等待,直到时来运转,使他们得到一个东山再起或进行掠夺的新机会。

干尸参与了这次解说活动。他沉默得太久啦,手忙脚乱并且结巴。他尽量用身体挡住解说员小姐,为的是把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他知道这样做有些过分。五十多年来,他在这座博物馆里不知见过多少任解说员,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他从来没有反抗过他们的意志,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说什么他都认了。因为那时候人家的确对他有恩的,虽然颠倒黑白,但毕竟有那么多的医生护士黑天白日地围着他转呀。可是现在,没人知道他是谁了,他就像博物馆破旧的楼房,谁看着都不顺眼,要么炸掉盖一座购物大厦,要么改造成歌舞厅。博物馆地处闹市区,不知有多少贪婪的眼睛围着它转,州长办公会议已经连续三次否定了专家的建议。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人们讲的都是短平快,只有傻瓜才把钱投到这种没有回报的公益事业上。况且这座州立博物馆里的文物价值都很一般,有它没它都妨碍不了人类的进程和演变。由于没有经费开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文物腐烂发霉。干尸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放肆,因为他的魂魄快要散了,也许是今天或者是明天。他在这里呆得太久啦,久得连任何一个神灵都不能容忍他的存在啦。

干尸的声音很大,有关战争那部分是他擅自加上去的。干尸觉得时至今日,是到了让历史真相大白的时候了。以前他想说我不是奴隶!我是一个武士!现在他想说我不是掏金人!我是一个王!他希望作家朋友相信他的话,这他是最后的机会了,也许今天之后,他,一个统治四方的王,将永远地消失了……历史是什么?这就是历史!他大声地说。

解说员小姐并不理会这些,她尽量保持一种职业上的温柔和妩媚,并且用迷人的眼睛在作家朋友们中间扫来扫去。这是解说员小姐的拿手好戏,在场子维持不下去的时候,这一招很管用。

然而作家朋友们既没理会干尸的胡言乱语,也对解说员小姐的解说词以及她本人表现出无动于衷的样子。他们觉得解说员小姐妨碍了他们的想象力,做江洋大盗他们都没胆量,也不合身份,要知道他们是作家呀。虽然他们中间有不少人悄悄的黄色小说的干活,马屁文章的干活,鸡鸣狗盗翻墙头钻狗洞的干活。现在已经很少有作家知道自己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啦,吃喝嫖赌无所不作。面对物欲横流的世界,谁能坐怀不乱?当今文坛就像一座大妓院,走进走出的不是婊子就是嫖客,是个主儿就能跳出来当作家,人们对作家一词的理解已经远不如旧时代那么单纯和神圣了。但是作家和婊子毕竟有区别的,作家白天受穷晚上失宠,婊子是晚上受宠白天睡觉(有吃有喝又有钱赚,而且傍大款傍大官也比作家来得快,相比之下要比作家朋友心态好多啦)。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如果你想当一个好作家,又以清贫为乐,倒也罢了。问题是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一点呢?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但无论怎么说,作家毕竟是让人肃然起敬的职业嘛。罢,罢。江洋大盗咱们不做了。于是作家朋友中间就有许多人在心里开始狂想着一篇篇一部部杀人越货惊心动魄的小说,都与色与钱有关,因为这样可以多换些稿费。当今社会,作家就像博物馆里的干尸一样,仅仅是为一种需要而存在,你得自己学会生存。博物馆里的干尸之所以留存到现在,在土里埋了几百年,又在博物馆里躺了五十多年,归根结蒂就是他的适应能力强,能适应在各种条件下各种气候的变化。真是应了一句老话,叫做识实务者为俊杰。

没准他们日后真能写出点什么。

之五,干尸想为自己平反昭雪,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说,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的人。那时候他们斩杀敌寇,血染宝剑,使那青翠如绿宝石的剑光闪现出红宝石的光芒,有如石榴花映目。但没人理会他的存在。他只是一具干尸,和州博物馆里的其他古物一样,冰冷干枯霉迹斑斑。而且因为博物馆经费严重不足,他没吃没喝,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作过防腐处理了,细菌快要咬酥他黑褐色的干皮了,他觉得筋络也快要断啦,骨头痛得要命,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腐败脱落。他觉得自己的魂魄就要飞散了,也许是在今天或者是明天,谁知道呢……他要么在等待中无人问津,要么在无人问津中慢慢腐烂。

之六,没有高潮。主家已经准备好丰盛的晚宴,和一场大型舞会,如果碰巧,没准能遇上解说员小姐呢,她那顶尖歌舞比参观博物馆有意思得多。作家朋友也许记不住博物馆里的解说员小姐,但解说员小姐换一个模样出现在舞厅的晚会上,肯定会让他们对这个州产生一种流连忘返的感觉。

作家朋友们匆匆离去,签名的时候你推我让,都说自己的笔迹不好看,最后屁墨迹也没留下。

之七,解说员小姐说她想单独呆一会儿,等其他工作人员离开展厅后,解说员小姐突然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哭声相当难听,跟吊死鬼的声音差不多。

只有干尸陪着她。看着大悲的解说员小姐,干尸的心里好难过。这个漂亮的姑娘竟然和自己的爱妃长得一模一样,她那泪水涟涟和不停抽搐的样子,使他想起了许多好时光。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和一个叫阑纳的爱妃同骑一峰骆驼,他们的笑声长时间地融合在骆驼的嘶鸣里。那时候天蓝得让你想哭,太阳晒得你两眼发黑,一往无际的大漠戈壁把你分割得支离破碎。然而,有谁能想到那竟然是一种幸福呀。

解说员小姐哭是有原因的。不知为什么在这种时候,她突然想起了那个开天价的大老板,那个人诚心诚意地给她开了一个天价,使得解说员小姐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这几天心脏好像也出了什么毛病,一想起这件事就狂蹦乱跳个不停,毕竟这是一场人生中最重要的决择嘛。况且这种决择远比作家朋友们写上一部黄色小说麻烦得多。她突然觉得自己很美,美得实在让人觉着可惜。美是有时间限制的,特别是对一个青春亮丽的女孩来说。她应该在自己一生最美丽的那段时光里,抓住机遇大胆地赌上一把,也许生活就在她迈出第一步的瞬间里开始了新的辉煌呢。

况且,有钱的男人不一定都是坏人,也许应该约他出来好好谈谈,喝上一杯。夕阳斜下,哭完之后的解说员小姐心情好了许多,对明天也产生了许多踏实的见解。她想,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不管失贞也好,下岗也好,死了爹娘老子或者全世界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到她的头上也好,她总有活下去的办法。比如……比如……,她随意想了几个目前最不要脸的职业,越想心情就越好。

至于那个诗人,解说员小姐再也没有想过他。把一生里最美好的一段光阴给了她爱的人,有过一段纯洁的往事去回味,这就够了。还需要说明的是,以后的生活就变得简单多了。

离开博物馆的时候,解说员小姐认真地在放干尸的玻璃盒子前站了一会儿,这是她到博物馆工作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么认真地端详干尸。

她想:嗨,没准,这个家伙活着的时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呢。萨朗短篇小说系列 之二干人

干人诞生在一个叫塔布都里克的城堡里。

所谓城堡,实际上只是一个不知名族群遗弃的废墟。在干人的家族到来之前,这里曾发生过一次毁灭性的灾难,看情形非常惨烈。散落在城堡里的白骨有一尺厚,用脚轻轻一踩即刻变成粉沫。但是在城堡的一个地下通道里,干人的家族却意外地找到了大量的金银财宝。这真是上苍赐予的福祉,干人家族当下决定把塔布都里克城堡作为永久的聚居地。

干人出生不久,永远耐不住寂寞的父亲在一个新月高挂的晚上,悄悄地离家出走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父亲是个职业阴谋家,一辈子都在从事策反或者政变之类的工作。因为富有,幼时干人的生活基本是幸福的,和当今所有的小孩子一样衣食无忧,整天玩着各种所能想象的游戏。这种生活一直延伸到干人成为家族的掌门。

所谓干人,就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最不中用的人。“干人”,也叫旦干人,是中国西部最遥远的一个地方的叫法,据说这种叫法已经流行了好几个世纪,至今还在中国新疆广为流传。干人身上集中了人类所有的劣根性,自私、狡猾、贪婪、卑鄙、猥琐以及无耻等等一系列最歹毒的词汇都可以用在他身上。

干人生活的详细年表已无从考证,有关他的生平史书上记载得很少,有的也只是一笔带过。史学家们非常吝啬,都不愿在他身上多浪费一丁点笔墨。这可能是因为干人既不是一个伟大民族的代表,也不是一个驰骋疆场的大英雄;既没干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曾有过可歌可泣的动人传说。但是,干人是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他大概在13世纪末到15世纪初生活中亚南部的某个地方,至于属于哪个民族,现在考证起来却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头大得很。据说他的祖上最早是成吉思汗征服者的后裔,打着伟人旗号在辽阔的草原上光荣地生活了许多年。后来家境败落,在某一个历史时期,当突厥人像蝗虫一样在北方泛滥成灾的时候,干人的祖上就识时务者为俊杰,不断地与突厥人通婚。一个种族灭亡了,又会诞生另一个种族,在人口不断地延绵和各种血脉交流的过程中,诞生了干人。

其实,轮到干人横空出世时,祖上原汁原味的血液在他的体内早已丧失殆尽,谁也说不清干人的家族和多少族群杂交过。按照当今优生学的说法,这种人应该是最优秀的人种了。

塔布都里克城堡的四周被沙漠所包围,可耕种的土地十分有限,只能种一些谷物之类的东西,因为秸杆太矮,大部分被牛羊践踏坏了。城堡的周围生长着茂密的干旱地带的植物,骆驼在这里充当重要物种。这里严重缺水。在城堡的旁边有一座小山,山顶上有一条沟,沟底有一个洞。这条沟一年四季都是干涸的,只有金牛座季节才有水从洞中流出来。每天猛烈地喷流三次,这条沟就满了,从山边流出来的水足够推动两个大磨坊。

在不同的时代,在干人家族的每一代里,总要跳出几个不甘寂寞的人,像庄子像孔老二一样周游列国,他们没有大智若愚的脑袋,却急功近利,年纪轻轻总想靠阴谋诡计干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结果个个都落了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干人的父亲是一个反复无常和诡计多端的人,几乎从来没有遵守祖上的规矩,没有恪守“干人”的遗训,常年离家出走。前面说过他是个职业阴谋家,先在喀布尔阴谋推翻当时的巴布尔政权被判死刑,逃离。后又投靠月即别首领昔班尼汗王,引起了这位首领的怀疑,然而他又一次得到了逃跑的机会。这时候他还不死心,破衣烂衫地又跑到了当时的呼罗珊首府哈烈,准备择机再投靠一位明主。如果不成,干人的父亲打算再去印度碰碰运气。这是干人家族有史以来跑得最远的一个人。说起来也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极为恶劣的气候和极为落后的交通工具没有挡住干人父亲成千上万公里的奔袭,干人的父亲虽然不是一位很走运的谋士,却是位优秀的马拉松高手。但月即别首领昔班尼汗没有再给干人父亲活下去的机会,这位英明的汗认为干人的父亲本性阴险狡诈,他的存在会给全世界带来危险,就派了几个密史在雨季的最后一个晚上把他杀死在哈烈的一家驿站里。那一年,在塔布都里克城堡,干人还是一个很小的孩子。

干人出生在频繁的战乱中,所以摆脱不了奔波逃命的际遇。在这之前,干人的家族早已失去了草原原有的自在辉煌的生活,在中亚腹地流浪了近百年。干人的家族没有家园,却很有钱,但钱不能买来尊严,没有人瞧得起他们。因为他们是干人家族的后裔,所以每隔一个时期就会被当做异教徒屠杀一次,这好像形成了一个周期,每当干人的家族有点兴旺的时候,灾难就会降临。所以,干人的家族在干人成为首领之前基本上没有形成什么规模。但不管怎么说,干人的家族还是顽强地活下来了,像一条河,涓涓细流,永不干枯。在战乱年代,那些不打仗就难受的英雄们,他们虽然灭绝了许多族群,但是他们自己也死得更快,要么集体诞生,要么集体灭绝,没有一个能比干人们活得更长久。但他们是受人尊敬的英雄,他们用刀书写了历史因此流芳百世。

总的来说干人是聪明的。他的聪明之处在于,他善于总结前人的教训,严格遵守“干人”原则,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民族,没有宗教,没有信仰,没有军队,不参与任何一个民族的纠纷。所以在他30岁之前,他的生活基本上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惊险场面。像一个孬种一样地活着,家族的首要任务就是疯狂地繁殖后代。在当时的中亚,除了战争以外,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了。那个时候,女人和孩子受到空前的保护,许多战争皆因女人而起,战争需要女人为自己繁殖后代,除了女人之外,战争的胜利者们也从不杀死别人的孩子,哪怕是仇人之子,他们也会把他们精心养大成人。即便是这样,在当时残酷恶劣的环境下,女人和孩子的死亡率都是空前的。

但是被占领地的男人们就没有女人和孩子这么幸运了。一场战争过后,胜利者往往会大声宣布“把女人和孩子留下,男人统统杀光”的命令。对于在战争中发生的杀戮,史学家一般都是一笔带过,没有作详细的描述。

有关干人的背景资料我就说这么多,下面将向各位讲一个跟干人有关的故事。

父亲死后不久,干人在众亲族的推举下成为家族的新首领,年纪小小的他很快就显示出天生的在领导才能。首先他公平地分配了家族里的女人,把父亲的遗孀和侍女全部分给部落里的男人,采取双向选择制。父亲常年在外不归,老婆们早已和野汉子勾搭成奸,生的野种跟蛆一样多。因为是和平时期,野种的成活率特高。其次他分光了家里的金银财宝、牲畜和土地,他认为女人和财宝都是万恶之源,所有的罪恶都因此而起。仅这两项举措就使干人在部族中赢得了空前绝后的威信。在他的统治下,塔布都里克城堡比父亲在时扩大了三倍,牲畜、人口、粮食和土地比父亲在时增加了十倍。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平等富足安居乐业,塔布都里克城堡已逐渐显露出城市的雏形,远远望去就像海市蜃楼。这在当时战乱不息的中亚是十分罕见的。干人的领地闻名遐迩,干人的名声传遍四方。那时候各路商贾都喜欢来塔布都里克城堡进行贸易活动,干人准备把这里建设成中亚最大的贸易集散地,他的家族集于这个人身上的许多不安分的品性,此时已毫无例外地暴露出来,勃勃雄心已涌动在他的血脉之中了。这是干人家族有史以来最繁荣最辉煌的一个时期,史书上所记载的也正是这段历史。史书上称塔布都里克城堡是“一个没有人事倾轧和马蹄践踏的地方,是安分守已、殷实富裕的人的栖息之所”。干人将塔布都里克城堡治理得四境翕然,上自达官贵人,下至井市小民,都欢乐非凡,饮酒作乐,高枕无忧。所以人人都说:如果一个老妪头上顶着一坛金子在这里行走,也不会被人抢去。当时有一首民谣唱道:“单身带着一坛金,独自安然东西行。”就是说,如果你是一个妇道人家,因为尿急就把满满一钵金子扔在路旁,无论你什么时候回来都会发现金子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这真是令当今的人们汗颜无比呀。

如果不是一场灾难从天而降的话,干人和他的城堡说不定会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乌托邦们的理想国了。前面说过,干人的灾难是周期性的,不是发生在这代人身上就会出现在另一代人身上。

这是公元1448年夏季的一个炎热的中午。在塔布都里克城堡北端一望无际的大漠边缘,刮起了大风,不是很大,十级左右吧。接着沙漠开始涌动了。一片一片松沙,宛如海洋,沙浪一排一排地从西北涌向东南,很快形成一个一个巨型沙丘,有些沙丘像山一样高。它们一阵一阵地盖住平原,在风的作用下,沙丘一列展开,形成无数的沙丘链,一条一条地排在地上,就像大海里的巨浪。沙浪滚滚向前,所向披靡,所有生物无不闻风丧胆。然而比沙浪更可怕的东西还在后面。在漫卷天地的黄色大风中,在不断变幻位置的沙丘上,出现了一条类似黑色丝带的东西,一展整个天际,像丝绸一样柔软,远远望去就像一只巨大的鹰在天空中飞翔。巨鹰不停地扇动着它那硕大的翅膀,遮天蔽日,飞沙走石,或闻歌啸,或闻号哭,视听之间,恍然不知所至。

塔布都里克城堡的末日到了!刚开始,所有的人都被这一奇异的景象所吸引,这是和平时期的人一生中都难以一遇的。城堡里的老老少少以及城堡外劳作的人们都手搭凉棚站在高处,他们兴奋地观看着,激动地用今天谁也听不懂的话交流着各自的感想。后来,男人开始尖叫尿裤子,女人开始尖叫尿裤子,人们像惊天霹雳中的蚂蚁“哗”一下散去,各自逃命。人们如鼠类动物一样拼命寻找洞穴,有许多被遗弃的孩子在混乱的人群中被踏死。

这一瞬间过去之后,在毫无生机的沙海中,塔布都里克城堡变得死一般寂静,甚至连蚱蜢的唧唧声都听不到,人们几乎在这种窒息中死去。

巨鹰用硕大的翅膀把塔布都里克城堡团团围住,当尘埃散尽的时候,巨鹰变成了成千上万的鞑靼人。他们全都骑着骆驼,士兵气势高昂,表情庄严肃穆,样子很像是准备开始一场祈祷仪式。高级将领穿着棉布衣裳,全都有具钢铁般的身躯。他们的脸像火一样红,带着羊皮帽,头发剪得短短的。他们的眼睛很小,射着凶光,好像可以把铜器穿一个孔。他们的脑袋紧贴在身躯上面,好像没有脖子一样。他们的面颊好像是软皮袋,布满了皱纹和瘤子。他们的鼻子老大的,从一边脸连到另一边脸上去了。他们的嘴老宽的,把两边颧骨都连起来了。他们的上嘴唇胡须长得老长的,而下巴上的胡须却只有一点点——他们的相貌看上去活像一群白鬼,所有的生物看到他们无不望影而逃。

在寂静中,所有的鞑靼人都盯着他们的首领,一个叫速檀的家伙。“把女人和孩子留下,男人统统杀光!”速檀拔出腰刀大声喊道。“呜嗷——!”杀戮的时刻终于到了。成千上万的鞑靼人挥舞着大刀呐喊着从四面八方冲进了塔布都里克城堡。一时间,刀光剑影,塔布都里克城堡沉浸在一片悲惨的哭号之中。干人家族男人们的头颅像土坷垃一样在天空中飞来飞去,肮脏的白布包裹着缠头的脑袋,在落地的一霎那间,松软的沙土被砸出一个坑,从尘土飞扬中滚出一道一道亮光,紧裹在头上的白布散开了,变成了一条一条长长的血路。尸体在欢笑中被抛出城外,卷起一股股红色沙暴。鲜血像喷泉一样从城里溢出来,流向四周耐旱的植物丛中,并染红了周围的土地。大规模杀戮结束后,入侵者放下屠刀,开始大口大口喝胜利的喜酒。然后,他们在鲜血染红的泥泞的城堡里开始奸淫妇女、掠夺财物,这种罪恶行径一直持续到第三天中午,许多女人在强暴中死去。

干人是这场大屠杀中唯一幸存的男人。没有被杀是因为速檀希望他活着,活活地看着自己在一夜之间,是如何失去他的部族、他的女人和孩子,以及属于他的那份巨额财富。速檀把他的牙帐迁到干人的“蔷薇园宫”里,“蔷薇园宫”聚集了许多逃命的女人。这是她们最后的避难之所。这些女人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干人身上,想用干人伟大的盛名做庇护之伞,以期得到速檀的赦免。然而干人没有力量保护他的女人们免受野蛮的鞑靼人的凌辱,他和生长在沙漠之海的所有生灵一样,是没有能力掌握自己命运的。速檀把这些女人全部赏赐给他所器重的部将,他们为他征战四方,忠心耿耿,毫无私心地为他献出生命。

速檀只能用女人和财富来慰藉他的部将。假如他的统治地位想更长久的话。

速檀只留下一个叫阑纳的女人。

阑纳是干人众多妻妾中最漂亮的一位,平日深得干人的宠爱。战争因女人而起,又因女人而结束。塔布都里克城堡之所以成为当时中亚最大的贸易集散地,有一半归功于阑纳的美貌。春天的鸟儿在胡杨林里鸣啼,风卷起漫天黄沙,干渴的驼队穿过浩瀚的大漠戈壁,所有的生灵怀着无限希望聚集在塔布都里克城堡,然后又怀着无限眷恋离开此地。第二年,当人们重新在这里聚集的时候,驼队里少了一些老面孔,多了一些新面孔。所有的生灵在这一天聚集在一起,这时候,是塔布都里克所有男人们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阑纳将在塔布都里克城堡最热闹的集市上用优美绝伦的波斯舞款待远道而来的人们。不知有多少男人为了一睹阑纳的芳容,跋山涉水不惜散尽一生集蓄,有的消失在通往塔布都里克城堡的沙漠里,有的僵死在冰冷的城墙边。有的男人则突然倒在狂欢的人群里,死的时候耳边长时间萦绕着女人清丽无比的歌声。这时候,鸟儿不再鸣啼,黄沙不再遮天蔽日,干枯的泉眼开始猛烈地往天空喷射粗壮的水柱。

速檀记不清有多少次混在狂欢的人群里,拥挤的人群像变幻不定的沙丘一样,他一会儿被挤上沙丘的顶峰,一会儿又被埋入沙丘的最底层。他穿着粗布长衫,捆着黑色腰带,巨大的缠头下面是一双邪恶的眼睛。狂热的男人们不停地往舞台上掷着金币,厚厚一层金币在阑纳的脚下发出音乐般的声音。女人水灵的眼睛,洁白的牙齿,颤动的乳房,扭动的身躯,每一次热烈大胆的舞姿,都激起台下一浪高过一浪的狂躁情绪。倒下的男人越来越多,他们死而无憾,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们目睹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每当这时候,速檀就气得发疯,他恨不得立刻掏出藏在裤子里的腰刀,把在场的男人统统杀光。

这一愿望终于变成了现实。

在这之前,速檀的部下化装成商人、乞丐或者卖艺者,在塔布都里克城堡进进出出,把城堡里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甚至他本人也把自己装扮成流浪汉,亲自在“蔷薇园宫”外乞讨了20天。“蔷薇园宫”的人见他实在可怜就收留了这只披着羊皮的狼,速檀成功地打入“蔷薇园宫”内部。他干的活很简单,只要每天把“蔷薇园宫”里所有的粪便运到城外就行。速檀在每天运送粪便的途中,策划着一个又一个凶险的阴谋。“蔷薇园宫”和塔布都里克城堡一样,在速檀的狂笑中灰飞烟灭。强盗们如同冲进羊圈里的恶狼,女人在他们疯狂争夺和嘶咬中发出骇人的惨叫。屋宇门庭,新月之下,都是强盗们的欢乐之所。因为急不可耐,有些强盗就用屠刀去剥女人身上的衣物,因为用力过猛,许多女人就丧生在屠刀之下了。即使这样刽子手依然不肯松手……

速檀命人将干人绑在一个拴骆驼用的木桩上,这里能看到塔布都里克城堡和“蔷薇园宫”发生的一切场景。

干人悲痛欲绝。

在众多女人哀痛哭泣魂魄飘缈中,干人找到了阑纳的声音。

阑纳的声音来自“蔷薇园宫”的一间密室里,凄凄哀哀,如同一首动人心弦的黑色葬歌,在众多女人的哭泣声中脱颖而出。他在寻找阑纳的声音的时候,竟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沙漠的风呼啸着把干人裹得严严实实,沙土遮住了他的眼睛,吸干了他的眼泪,他在风的喘息中全神贯注地寻找阑纳的声音,这一瞬间仿佛耗尽了他一生的智慧。从此以后,干人再也不关心任何事情了。后来阑纳的哭声开始变得细微柔媚,似在绝望的哀鸣中出现了涓涓溪流,溪水没有被沙漠所淹,反将流沙霹开一条裂缝,于是溪水开始发出欢快的流淌声。没有悲伤和痛苦,一切充满生命的动感,仿佛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人类几个世纪所没有走完的路程。伴着阑纳发出的快乐的声音的,是一头健壮的牦牛的叫喊,这恐怖的叫喊声充满原始物种欢畅的野性,显示着一种星转斗移的力量,它掀翻了“蔷薇园宫”的屋顶,冲向塔布都里克城堡上空,在无垠的沙海上空盘旋。一时间,所有的生灵都被这翻江倒海的恐怖之声震慑了,人们爬在地上,不停地亲吻着血色泥土,含着一嘴风沙咕噜咕噜地祈祷。后来,牦牛停止了喊声,仿佛是一座巨大的沙丘突然无声无息地塌陷了,只有阑纳若继若离的呻吟,宛如蚊蝇一般……干人极其仔细地聆听着“蔷薇园宫”所发出的声音。他发现这两种声音合在一起就像风在推动着沙漠,一条由三个并列的新月形沙丘组成的沙丘链,呈一条线的形状越过平原,后来外边的一个新月形沙丘碰到一所房屋的院墙而逐渐涨大,过了一些时候,便高出院墙,并倾泻而淹没了那个地方;而旁边的其他两个新月形沙丘却沿着没有障碍物的地表继续前进。多么奇妙的组合啊。多么美妙的声音啊。干人一时间忘却了发生在塔布都里克城堡所有的不幸,进入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境界。

一切进行完之后,速檀命人把干人带进“蔷薇园宫”。

强盗们累了饿了就开始杀羊宰牛,人的血腥气味和烤羊肉的香味交织在一起,产生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气味,闻上去恶心极了。“蔷薇园宫”摆满佳肴美酒。

速檀坐在土炕最里端,高高在上的样子。一撮金黄色的毛发从他胸前肮脏的衣缝里钻出来,他脸上的肉瘤分外红艳,小眼睛里闪着柔和安详的光芒。

阑纳已经精疲力竭,像一只抽了筯的母羊赤条条地瘫在速檀的怀里,她的身上仅仅裹了一条黑色的波斯纱巾,粉色肉体在黑色物件的衬托下美艳无比。

速檀的部将把所有的眼睛都集中在阑纳的身上,大块大块的羊肉堵不住贪婪的嘴,从嘴角边溢出的液体不知是酒还是哈喇子。

只有干人视而不见。“你的眼睛没有眼泪,你的表情麻木不仁,这说明你是一个自私冷酷的人。”速檀说。干人是所有人种里最卑贱的一种,这是当时最流行的看法。速檀最痛恨的就是这种人,甚至超过拿刀的敌人。“我只是干人,干人是没有感情的。”干人木然回答道。“首先,你们应该有自己的信仰,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是打不垮的民族。”速檀说,“你们还要有自己的宗教,为了使你的子民都信仰这种至高无尚的宗教,你就要杀死所有的异教徒。统一宗教就等于统一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所以你应该拿起刀剑去征服其他的民族。”“我只是干人,对宗教了解甚少。穆斯林说,行善就可入天堂,作恶就要下地狱。释迦牟尼说,你们的宗教是真的,我们的宗教也是真的。仅仅入教信神是不能入天堂的,还要看他的业因如何。无论皈依了哪种宗教,都必须先修行后行善。所以说,世界上所有的宗教之原,无不是以教育人民苦炼修行弃恶扬善为根本的。为了宗教去屠杀别人,是所有圣者所不为的。”

沉默。无言以对。

不知谁碗里的酒洒在地上,落在地上像泉水似的哗哗地发出声响。速檀的手下都把目光聚集在干人身上,然后又把目光聚集在速檀身上。他们紧握屠刀,只等速檀一声令下把干人拉出去,砍下这位干人家族里最后一个男人的脑袋。

干人表情麻木,脑子白白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当时真的麻木了,死算什么?活着又能干什么?几百年来在干人的家族里,每当剩下最后一个男人时,他们在最后时刻,脑子都是白色的。

速檀脸上的肉瘤开始变色,柔和安详的表情渐渐收敛,灰蓝色瞳孔在一瞬间缩小成针眼那么大。

这时,速檀怀里的粉色尤物舒懒地蠕动了一下,发出柔弱的呻吟,仿佛刚刚从梦里醒来似的。

阑纳说:“我要喝酒。”她说着梳理了一下长长的亚麻色头发,掀开黑色波斯纱巾,从桌子上端起一碗酒。她没有生过孩子,两个乳房好似刚刚发育成熟的母山羊紧紧贴在胸上,乳头是紫色的,就像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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