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边疆学(第6辑)(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03 00:52:29

点击下载

作者:邢广程主编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中国边疆学(第6辑)

中国边疆学(第6辑)试读:

东北与北部边疆研究

沈馆考论

玄花

摘要:清鲜宗藩关系的形成是在1637~1644年,即清建都沈阳时期。当时清认为已将朝鲜纳入附属国范畴,但朝鲜并未完全承认清的宗主国地位。本文通过考察沈馆的设立和外交活动,以及沈阳在17世纪东亚社会中的政治地位,阐明在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中,沈馆超出了质子馆所的意义,成为清与朝鲜交涉的主要渠道。两国间除了具有正常宗藩体制因素即使节往来与外交仪式之外,还存在朝鲜储君作为质子常驻沈馆的现象。当时双方信任度极低,关系脆弱,沈馆成为相对稳定的交涉渠道,这无疑确保了尚未稳固的清鲜宗藩关系的健康发展,是通过当时正常的使节渠道无法做到的。沈馆的设置,相当于将朝鲜东宫置于清的直接控制之下,使沈馆秉承清的旨意从事朝鲜对清的外事活动。在清鲜宗藩体制初创期,形成了沈馆外交这种独特的外交机制。

关键词:清入关前 沈馆 宗藩外交

作者简介:玄花,1980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先晓胡同10号。

自皇太极以宗藩关系对待朝鲜以来,清一直要求朝鲜纳质臣服。天聪十年(仁祖十四年,1636),朝鲜斥绝满、蒙使臣,拒绝为皇太极“上尊号”之时,皇太极即决定“先遣人持书往,谕以利害,令其[1]以诸子大臣为质,彼若访诺则已,不则再议征伐”。这是皇太极首次要求朝鲜纳质。到清太宗崇德二年(仁祖十五年,1637),清与朝鲜订立三田渡盟约后,清再次要求朝鲜世子李緽等王公贵族子弟到沈阳作人质,世子在沈阳的居所——沈馆成为两国外交往来的主要机构之一。本文正是要考察这种机制的运行情况,并通过考察沈阳的外交地位,阐明沈馆置于沈阳的意义。一 沈馆的设立

清太宗崇德元年(1636),后金改名为清朝,要求朝鲜称臣纳贡。因朝鲜拒绝,为了与之建立宗藩关系,清朝发动了丙子之役。崇德二年(1637)正月,朝鲜投降,被迫与清朝订立三田渡会盟,正式确立了对清朝的藩属身份,并与明朝断绝原有的宗藩关系。

按照约条规定,朝鲜必须派遣国王长子、次子,以及王公大臣、三公六卿子弟到清朝首都沈阳,作为人质。清太宗崇德二年(仁祖十五年,1637)二月八日,朝鲜正式派遣昭显世子家眷、东宫辅佐官员、三公六卿之子跟随清军从朝鲜出发,四月十日到达沈阳。

清朝共为朝鲜准备了四个馆所,其中沈馆供世子、大君及辅佐人员居住,质子馆供三公六卿子弟居住,东馆和西馆本是接待朝鲜使臣之所。由于朝鲜世子一行到沈阳时,沈馆尚未完工,清朝将世子、凤林大君及其僚属和三公六卿的子弟分别安排在东馆和质子馆。“初,[2]清人处世子、大君于东馆,改营今馆,于东馆北七里许建。”等到五月七日,世子、大君及辅佐人员搬到沈馆居住。沈馆是朝鲜对昭显世子沈阳居所的称呼,亦称沈阳馆。

天聪八年(1634),清朝将沈阳改称盛京,但是,朝鲜依然称之为沈阳。顺治十八年(显宗二年,1661),清朝甚至移咨朝鲜,要求[3]“沈阳称为盛京”,朝鲜依然没有改口。直到康熙三十年(肃宗十七年,1691)朝鲜才开始改称沈阳为盛京。

沈馆人员主要是在朝鲜世子东宫僚属的基础上,依据当时对清交涉的需要调整而成。其构成主要包括宰臣、侍讲院官员、翊卫司官员、宣传官、译官。尽管沈馆的僚属是由朝鲜相关部门派遣的职官,但其在沈馆已变成具有专门职守部门的代称,故仁祖称之为“沈馆宰臣、[4]侍讲院、内官”,“翊卫司、宣传官、译官、禁军、译官、军官”,并没有严格区别机构与官员。二 沈馆的外交活动

清太宗崇德三年(仁祖十六年,1638)八月至崇德七年(仁祖二十年,1642),清朝在宁锦一带与明朝作战。为此,清朝两次从朝鲜征兵,均不顺利。为了达到征兵目的,清朝利用沈馆与朝鲜交涉,且使朝鲜世子与凤林大君出征。朝鲜世子出征两次,即崇德六年(1641)八月十五日至九月十八日、顺治元年(1644)四月九日至六月十八日。凤林大君共出征三次,即崇德三年(1638)十月十日至十一月二十八日、崇德四年(1639)二月十四日至四月十四日、崇德六年(1641)八月十五日至九月十八日。沈馆人员直接参与征兵问题的交涉,逐渐建立起清朝与朝鲜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处理渠道,日益受到清朝的重视,其政治地位不断提高。1.第一次征兵交涉

自清太宗崇德二年(仁祖十五年,1637)至清世祖顺治元年(仁祖二十二年,1644),清朝共在朝鲜征兵三次,即崇德二年二月二日至四月八日、崇德三年六月至八月、崇德四年六月至崇德七年四月。崇德二年二月为了进攻皮岛而从朝鲜征兵之时,沈馆尚未建立,不属于本文探讨范围。

清朝与朝鲜签订的约条中,有两条关于征兵的规定,即“今旋师经取之皮岛,着遣鸟枪、弓箭手等兵船五十艘。以旋师之礼,宜按例备礼献众军”;“朕若征明国,降颁旨诏遣使到日,则遣步骑舟师数[5]万,如约某日抵某处,兵额限期,不得有误。”结果,在签订约条两天后就实现了第一条。于是,朝鲜怕清朝果真实现第二条,皮岛之战结束以后,马上派使臣请免征兵。而且朝鲜认为,征皮岛和征明朝[6]是两码事。在南汉山城约条中写明:“助兵,最是难从之事”。

清太宗崇德二年(仁祖十五年,1637)四月,朝鲜派谢恩使李圣求赴清朝,其最主要的任务是请免征兵。但是,李圣求到达之时,正赶上清太宗出外射猎,李圣求被软禁在沈阳城外二十多天,没有机会了解清朝的状况。清太宗回来后,虽然接见了李圣求,但是李圣求没能呈上请免征兵的奏文。在沈阳滞留的四十多天,李圣求仅听说“彼以我国炮手精锐,椵岛之役,赖此成功,故方抄被掳者一千六百[7]人,习炮于海州卫云矣。”

使臣没有表明朝鲜的立场,使朝鲜陷于被动,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而清朝用朝鲜人练兵的消息,使事情变得更加急迫。因此,朝鲜在遣使争取免征的同时,还打听出征日期,以及朝鲜兵的用途。左议政崔鸣吉认为“此事系国存亡”,应该再次遣使争取。由于崔鸣吉持主和态度,为两国结盟出了不少力,朝鲜将免征的希望寄托于崔鸣吉身上。[8]“彼之待卿,必异他人,卿须善为之。”

不过,崔鸣吉的出发点在于朝鲜的现实困难,而朝鲜仁祖则要求从名分论出发,在奏文中强调义理。清朝一向对朝鲜的尊明舆论比较敏感,因而奏文的内容为周旋免征一事增加了难度。而且,在事先不了解清朝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崔鸣吉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所以,出发之前,崔鸣吉以群议为由,向仁祖提出“彼人时未发端,在我之道,[9]不必先自提起”和“不必为文书,以言语恳陈其闷迫之情为当”,等几种决策方案。不过,在朝鲜仁祖的坚持下,崔鸣吉表示“征兵之[10]事,措辞甚难,然当尽心力。若夫成不成则在彼矣”。

清太宗崇德二年(仁祖十五年,1637)九月,崔鸣吉以谢恩使的身份到清朝贺清太宗诞辰,并趁机提出免征问题。崔鸣吉在与清朝交涉的过程中,大肆渲染朝鲜战后的惨淡状况,以及社会对征兵的不安情绪,称由于遭到清朝的征伐,朝鲜“国内空虚”,而民间又相传清朝早晚会有征兵之命,为了避免到异地服兵役,百姓“疑惧逃徙”。不但如此,去年春季,与清朝邻近的平安道、黄海道发生了牛疫,逐[11]步扩大到全国。总之,朝鲜的意思是无兵可征。

其实,朝鲜不愿派兵的原因有二:一是从义理出发,不愿意参与征明战争。尽管朝鲜为了保国,与清朝缔结了宗藩关系,但是,其国际秩序观念并没有由于一场战争而发生改变。而且,仁祖即位的基础是“反正”,即纠正错误的政治秩序。二是从民生考虑,担心刚刚经历战争,接着又征兵,恐怕百姓在经济上、心理上均承受不了。而且,征兵可能引发的社会动乱,也是朝鲜政府请免征兵的原因。

不过,这次遣使还是没有得到清朝方面的任何军事情报,也没能获准免征。清朝讽刺朝鲜君臣每言为百姓,实际上只为保“宗社”[12]“庙社”一事而想。但是,崔鸣吉却对朝鲜国王分析,清朝之所以[13]不告知征兵日期,是因为“当初助兵之言,盖出于试我也。”清朝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征兵,助兵之言,不过是试探朝鲜的忠诚度而已。[14]而清朝在国书中称:“征兵,自当量时势,讵肯强其所甚难乎?”这句话就表示免征兵。[15]

石少颖认为,朝鲜是为了躲避征兵而故意否认、含糊事实。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但是,笔者认为,此事还应与朝鲜不了解清朝的作战方式有关。正如沈馆宰臣所称,清朝“军机甚秘,未能的知。”[16]清朝士兵也是在作战前夕才能知道出征日期。

清朝在敕书中称量势征兵,朝鲜却派右议政申景禛感谢清朝免征兵。对此,户部承政英俄尔岱反问使臣:“尔等之意,谓是限年不征耶,抑为终不之征耶?”此次遣使,朝鲜知道了清朝无意免征。而清朝对朝鲜军兵的用途,申景禛分析,“非必用于战阵,盖欲助为声势,[17]使闻于中国也。”

清太宗崇德三年(仁祖十六年,1638)四月,清朝正式向朝鲜征兵5000人,要求六月内留屯安州、义州之间,以听调用。但是,因为先是崔鸣吉等请寝使臣均称请免征兵获准,后来申景禛又说,尽管清朝没有免征,但是也没打算将朝鲜军士用于战场。因而,朝鲜仁祖对免征仍抱有希望,没有按照清朝的要求征调士兵,而是遣陈奏使请寝。

不过,朝鲜派遣的内官罗嶪、宣传官具鏊、陈奏使洪宝,到清朝以后就被锁起来,没有机会呈纳请寝咨文。崇德三年七月十日,户部英俄尔岱、马福塔、布丹扁俄,内三院范文程、希福、刚林、罗硕、胡丘等人到沈馆,向朝鲜世子、洪宝、罗嶪出示朝鲜陈奏咨文和敕书一本,这是清太宗崇德二年(仁祖十五年,1637)崔鸣吉带来的朝鲜表文,以及崔鸣吉带到朝鲜的清朝敕书誊录,也就是崔鸣吉宣称清朝同意免征的内容。

清人称:“此咨文甚为不似,不敢奏达,只以言语陈之矣。崔政丞赍去敕书中,果是永不征兵之意乎?你国必欲不从征兵之令,而有[18]此陈奏乎?”内三院博士要与朝鲜世子确认敕书内容。十多位清朝官员一起到沈馆是从未有过的事情,从而可以看出清朝对征兵问题的重视程度。

朝鲜世子根据敕书中“自当量时势,讵肯强以所甚难乎?朕既为民加恩于其初,宁不斟酌于其终”等文字,答曰:“大国虽无永不征兵之语,既量时势,不责其所甚难,且有斟酌等语,则目今时势之难,抑又甚焉?大乱甫定,旱灾亦酷,八路赤地,饿莩相望。此时调兵,民情涣散,决难收拾!小邦非必欲终始违拒大国之令,第缘目前罔极之事势,陈情以奏。小国之事大国,有同一家父子,子有闷迫之情,[19]则岂不陈恳于父乎?”

实际上,“既量时势,不责其所甚难”等词句,只是表达宗主国对藩属国的事大字小的外交辞令,常见于外交文书中。朝鲜世子却抓住其内涵的宽泛性,与朝鲜现状联系起来,为朝鲜请寝找出了依据。且强调朝鲜的“事大”,清与朝鲜关系“有同一家父子”,也就是在清朝强调朝鲜的义务时,世子反而指出清朝的“字小”责任。

由于朝鲜世子就敕书内容谈到事大字小的内涵,清人没再讨论敕书,而是将话题转移到约条,也就是信誉问题。清人称:“在南汉时,非但文书往来,俺等以言语相约,凡事无不顺从,数万之兵,亦当调发。而今者,量减五千之数,亦欲违拒。何忘其前约若是乎!”对此,朝鲜世子回避“违约”,即问题的核心,而是强调朝鲜战后万物萧条的国情,与“诉闷于上国”的无奈之情。

清人指责朝鲜世子一味抵挡清朝的要求,“世子庇护本国之事,必欲自此搪塞乎?”朝鲜世子否认在搪塞,而是称,因为“大人以奏文草”询问,不得已“随其文字”回答。而且,以朝鲜世子的职责仅仅是“在宫中,问安、视膳”为由,拒绝参与征兵交涉。朝鲜世子要求清人直接与使臣交谈,“今者,使臣勾于此事而来,问于使臣可[20]也。”

朝鲜世子的回答向清朝传达了两方面的信息:一方面,强调“随其文字以答”,表示是对敕书文本的客观解读,不代表政治立场。另一方面,强调“世子之职”,表明朝鲜世子没有政治权限,清朝应该通过使臣与朝鲜沟通。

由于双方各持己见,不肯让步,这次交涉没有结果。第二天,英俄尔岱和马福塔到沈馆,接着与朝鲜世子谈征兵问题。

首先,推翻朝鲜的请寝依据。“当初相约时,虽数万之兵亦不持[21]难;而今者,皇上量度本国之事势,减征五千之兵,甚为略少。”清人比较约条中规定的征兵数目和清朝实际要求的数量,表示,征兵数量从约条中的数万,减少到5千人,已经是清朝的恩德,是清朝充分考虑朝鲜国情的结果。

其次,追究朝鲜的违约责任。“国王则必不忘前约,而每听朝臣之言,至有如此之举。”意思是说,清朝与朝鲜对南汉山城约条已达成共识,并相信朝鲜国王有遵守约条的意愿,而阻碍约条履行的是臣下。清朝通过如上措辞,在维护朝鲜国王信誉、缓和两国关系的同时,也点明了朝鲜仁祖的软弱,这为将来朝鲜大臣的沈狱埋下了隐患。英俄尔岱又谈到违约的后果,“俺等得罪之时,国王、朝廷亦岂无事[22]乎?”威胁朝鲜世子,如果今后在征兵问题上出差错,清朝会向朝鲜问责,将会殃及朝鲜国王。

最后,要求马上派兵。清朝考虑到陈奏使回去汇报以后,朝鲜再安排派兵,恐怕不能在清朝要求的日期内到达。于是,让朝鲜先把朝鲜的发程日期报上来。但是,这遭到了世子的反对:“此非使臣之所[23]可擅便。使臣详听而去,岂不善处乎?”朝鲜世子仅仅同意传达,对征兵问题,始终不松口。朝鲜世子的每一句话,可能都会成为清朝与朝鲜谈判时候的口实。因而,在朝鲜反对征兵的情况下,朝鲜世子与清朝官员对答时,不敢留余地。

沈馆在抵挡清朝的要求的同时,派宣传官如实汇报,分析形势。清朝提出具体的征兵要求以后,朝鲜备边司没有急于决定,而是要听取沈馆宰臣的意见。清太宗崇德三年(仁祖十六年,1638)六月,[24]备局启曰:“待朴入来,商议以处似当。”

这是因为,同一时期,义州府尹林庆业报告,有一汉人称,明朝“皇帝请兵于日本、琉球、安南、西洋等国,今将合势讨贼,而吕碧则时在登州,陈都督方领舟师,来住石城岛,拟于三月进住獐子岛。”而陈都督曾经向朝鲜征水师。尽管备边司回复称:“汉人孟浪之说,[25]边臣不必惊动”。但是,明朝的动向是朝鲜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因此,掌握清朝以及明朝的最新情报的沈馆的意见,变得极其关键。

沈馆宰臣朴到朝鲜以后,汇报清朝的政治、军事动态。关于清朝的兵力,称:“号令之间,远地兵马,一时齐会,无不及期者也。”而对明朝的情况,则称:“顷者和使出来,暂闻中朝,流贼大炽,将不能制御云云。且岛中汉人,几尽投属于彼云矣。”评价战争态势,称:“虽许和,战争则一边为之矣。”而清朝对沈馆的接待,朴称:“待接则极尽矣。”总之,朴对清朝的看法是,清朝根基稳定,国势日益强盛,在辽西战场上占上风,“大概彼中形势,与我[26]国计料,大相不同。”

通过朴朝鲜全面了解到清朝情况,也对战争情况有了新的认[27]识。备边司判断:“征兵之举,终恐不免。”在其主导下,朝鲜任命李时英为总督使,调动两西军兵。沈馆参与了朝鲜的军政事务决策,其意见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准备好以后,朝鲜没有马上派兵,而是观察清朝动态。朝鲜国内,还有一批坚持义理的派别,因此,在与明朝相关的事情上,[28]朝鲜朝廷不得不谨慎。“朝廷所谓士论者,必蜂起。”馆学儒生金迬、徐匡履、崔后贤、申昪、申最等四十二人上疏反对助兵,要求仁[29]祖“思神皇再造之恩,念祖宗事大之义,请亟寝助兵之议。”艺文馆检阅申冕也上疏曰:“其何忍以神宗皇帝再造之国,用神宗皇帝所[30]活之民,驱之以渡江哉?”

在两难的状态下,仁祖称:“或有出奇计,能免助兵一事者,岂[31]非大幸?予亦昼夜思度,而未得善策,奈何?”这句话一方面表达了仁祖对无力控制局面的悲痛心情,另一方面表示仁祖认为朝鲜征兵已成定局。果然,没过几天,朝鲜派林庆业带领300名军士到九连[32]城,再令中军调动义州、宣川、郭山、定州、嘉山等5邑军士到凤凰城。

从以上论述可知,朝鲜世子在沈馆谨遵朝鲜的外交政策,尽力维护该国利益。沈馆作为藩属国的人质机构,无力阻止清朝的行动。但是,当清朝官员欲通过沈馆解决问题时,朝鲜世子以及沈馆人员始终站在朝鲜的立场上,极力为朝鲜争取利益。同时,沈馆在清朝与朝鲜之间充当信息通道,朝鲜通过沈馆了解清朝的国情,以及辽西的战况。尽管朝鲜尚未完全断绝与明朝的联系,但是,朝鲜不得不履行其作为清朝藩属国的义务。这表明,虽然过程缓慢、曲折,局势逐渐向朝鲜实际接受清朝的方向发展。

为了使朝鲜军队能够如期到达,清朝对沈馆提出了两点要求:一[33]是令沈馆宰臣“直自移书于平安兵使,调兵入送。”二是让沈馆宰[34]臣通知将帅“一边启知国王,一边行军”,省略先报国王,获批以后再调遣的程序。沈馆不是执行部门,不能指挥朝鲜地方官员。但是,由于清太宗要携带朝鲜世子出征,“皇帝发怒于征兵之违拒,军行时,当欲带往世子云。”不得不一一履行清朝的要求。且向朝鲜发状启,表达对征兵的看法。“以臣妄料,征兵之举,势不得免焉。则急急整[35]齐,毋失师期。”

清朝告知沈馆,军期定于九月三日,要求朝鲜军队八月二十三日到达。八月二十三日,朝鲜第一批军队如期到达,“助防将林庆业率兵三百人,到九连城,传令于义州、宣川、郭山、定州、嘉山,令其[36]中军,督率五邑军,先进凤凰城。”而李时英率领后续军队到达九连城时,不少军士逃走,不得不到义州补充,在这一过程中延误了日期。所以,九月三日,清朝先锋出发之时,朝鲜军队还是没有到来。

于是,英俄尔岱等人向世子传达了清太宗的旨意:“朝鲜军兵至今不来,往在戊午年,明朝所征,则凿山通谷,不分昼夜,及期赴战,厮杀我人;今番所征,则百般称頉,至今不送。存亡继绝之恩则有大于明朝,而命令则慢侮不行,不亦怪甚乎?军兵既失师期,此后虽来,更无可用之处。故马夫大明日出去凤凰城,入来军兵尽为驱逐还送。此意世子知之!”同时,威胁世子:“军兵不来,必有朝鲜中寝之[37]患;若不然,则何至今无形影耶?”

从清太宗的举措以及英俄尔岱的话,朝鲜世子意识到朝鲜有可能要承受严重后果。九月五日,朝参时,朝鲜世子跪在门外待罪。诸王[38]商量后,称:“在此世子则别无待罪之事。”九月十四日,马福塔从凤凰城回来以后,沈馆宰臣奉朝鲜世子旨意向英俄尔岱和马福塔请罪。不过,始终不说朝鲜有错,请罪的理由是:“入境之军至被退还本国,若有罪责,吾安得独为晏然?”朝鲜世子是从对朝鲜负责的角度请罪。但是,英俄尔岱和马福塔将朝鲜世子与朝鲜区别看待,称:[39]“军之后期罪在于本国,在此之人非所预知。”朝鲜世子愿意为朝鲜代罪,但是两人不肯。

就如朝鲜世子所担心的一样,清朝对朝鲜的处置,并不仅仅限于要朝鲜世子参加西征。由于朝鲜世子体弱,凤林大君代替世子参加两次西征,分别是崇德三年十月至崇德四年一月、崇德四年二月至四月。

清太宗崇德二年(仁祖十五年,1637)十二月,马福塔提醒朝鲜译官张礼忠,曰:“世子册封,至今无奏请之举,是何事也?奏请[40]使若来,则万无不许之理。”两个月以后,册封之礼尚未举行,清太宗就赐朝鲜世子国王章服,“世子以为,此乃国王章服,据礼力[41]辞。”清太宗也没有强求。

南汉山城盟约的第四项是:“尔有不讳,则朕立尔质子嗣位。”[42]崇德三年征兵时,清朝威胁朝鲜,如果朝鲜不顺从,将会殃及国王。这时候清朝主动要求册封朝鲜世子,且将国王章服赐给世子,可视为清朝对朝鲜国王的威胁与暗示。2.第二次征兵交涉

清太宗崇德四年(仁祖十七年,1639)二月,清朝再次开展征明战争,六月,要求朝鲜提供水师、骑兵和军粮。但是,这次清朝没有通过沈馆,而是直接与朝鲜交涉。经过协商,朝鲜要为清朝提供水师6千名,将一年军粮于次年二月运到朝鲜安州等海边,岁贡米一万包,也于翌年运到清朝大小凌河之间,并点名以林庆业为副元帅,元[43]帅也要“以两西总兵差定”。与清太宗崇德三年(仁祖十六年,1638)征兵时不同,这次朝鲜积极合作,与清朝退回朝鲜军队,明显扶植朝鲜世子有关。

清太宗崇德五年(仁祖十八年,1640),朝鲜按照清朝的要求派运粮船,结果接二连三地出事。自崇德五年正月至二月,两个月内,共有32艘船、数百人出事,损失粮食九千余石。对此,朝鲜的处理[44]方法是,使林庆业亲赴清朝,“以陈舟师败没之状”。同时,对逃[45]避出征的中军别将则“令本舡充军”。

由于朝鲜果断应对,没有引起外交纠纷。清朝将户部参政硕詹派到朝鲜督发水师下海,要求林庆业“限四月十五日前,速令起行”。[46]同时,派洪尼喀、库礼等30人,与朝鲜水师将领同船引导而行。不过,朝鲜水师开行5天以后,8艘船只再次覆没。林庆业则停留在弥串前洋,以不知水浅、沙屿情况为由,要求清朝提供指路舡。

不过,在林庆业的状启到达之前,清朝获得情报,称:“闻舟师[47]征发之初,两南士人有上疏止之者云。”申景禛和崔鸣吉则是因支持派遣水师而被罢免。于是,清朝怀疑林庆业有意停留在朝鲜境内,拖延时间。因而,清朝当即要求沈馆“急遣宰臣讲官中一人出往义州,[48]督令入送。”每当清朝与朝鲜处理重要外交事务时,清朝都会要求沈馆宰臣或侍讲院最高官员亲自处理。

为了判断清朝是否真的需要朝鲜军队出征,沈馆宰臣让清译金庆信到内弘文院大学士希福家打探情况。希福回答:“皇帝必见尔国舟[49]师然后回来,而尔国舟师尚无形影,俺亦为尔国极以为忧云。”据金庆信汇报,希福话语恳切,不同寻常。因而,沈馆宰臣一方面紧急发状启,告知朝鲜事情的紧迫性;另一方面,侍讲院辅德郑致和按照清朝要求,当日发往义州劝林庆业前行。沈馆再次参与到清与朝鲜之间的征兵交涉之中。

清太宗派人向朝鲜世子指出了林庆业的两点罪状,一是林庆业率领的水师既不前进,也不卸载粮食于清朝境内。二是林庆业遇到汉船之时,不尽心作战。清朝要求朝鲜派遣115艘船只,结果经过一个多月,仅有船52艘至盖州,而且据说“朝鲜二船遭风,船内三十人为[50]洪承畴所获,报于锦州。”清太宗怀疑是朝鲜朝廷指使林庆业故意误期。但是,朝鲜世子立即将林庆业与朝鲜朝廷以及沈馆划清界限,称:“定将出境,则成败利钝在于将臣,此岂朝廷与馆中之所知也?”自上一年清朝流露出朝鲜国王入朝说以后,朝鲜世子极力维护朝鲜国[51]王。对于林庆业,称“功罪赏罚,唯在大国处置。”

在林庆业的问题上,清朝也认同朝鲜世子的解释,“此非归咎于[52]馆中,只为报知如许曲折。”而清朝的宽大处理,与八王阿济格有关。清朝八王会议在讨论朝鲜水师问题时,诸王均怀疑朝鲜潜通明朝,故意沉船,议决要严厉处罚朝鲜。但是,由于八王阿济格平素与朝鲜世子交情深厚,提出了异议:“人皆有惜死之心,岂有不尽心力,故限于沦没之理哉?”在阿济格的帮助下,沈馆躲过了清朝的诘责。会后,阿济格派清译崔莫同到沈馆忠告:“皇帝凡有分付之事,世子每有防塞之意,皇帝心甚不快,以为世子凡事不宜任意自断,只可转报本国而已云。此后若有帝命,须知此意,善意酬应,切勿违拒,以致[53]生梗之患。”

本来清朝严令禁止私交,“馆中之于外人相接,乃清人之大禁。”[54]但是,沈馆有意结交九王多尔衮、八王阿济格等权贵,逐渐在清朝形成了自己的情报网。就因为朝鲜世子结交了阿济格,当朝鲜与清朝因征兵问题发生纠纷时,阿济格出面调解,免了朝鲜的危机。且告诉了朝鲜世子与清太宗交涉的诀窍。

清太宗派内国史院学士罗硕到林庆业处宣谕:“庆业等准其由陆路前运,止许率副将五员、游击三员、备御五员、兵一千、厮卒五百同来,其余兵丁俱付该管官带回本国。其米用我国车辆运至盖州、耀[55]州。其陆路兵令于海州驻扎,以候马匹。”清朝放回清朝军兵,要求朝鲜提供马匹。马匹是清太宗崇德四年(仁祖十七年,1639)清朝提出的条件,只是因为朝鲜请求,免征马匹。朝鲜水师频频发生事故以后,清朝重新命朝鲜提供马匹。而且,军粮也不得免,要求朝鲜由陆路搬运。

但是,自崇德四年到崇德六年,朝鲜自然灾害严重,而派兵所需[56]费用非常多,朝鲜担心在国家不能承担全部所需费用的情况下,出征士兵的经济负担超过其承受能力。清太宗崇德三年(仁祖十六年,1638)征步兵之时,就出现贫穷士兵为了准备资装“或出私债,或[57]卖田畓”的情况。因此,除了不愿意与明朝交战的观念上的原因以外,现实上的困难也是朝鲜不能轻易答应清朝的重要理由。

朝鲜虽然认为,此事难办,但是与第一次征兵时不同,这次朝鲜不敢提出免征。据《朝鲜仁祖实录》记载,清太宗崇德五年(仁祖十八年,1640)四月二十三日,朝鲜仁祖引见大臣和备边司诸宰臣,曰:“见彼国密书,其二事可知,而其第一款,语意非若泛然说话,诚不可晓也。【第一款有曰:凡有征调,不致稽迟。国王虽不亲来朝觐,而既见王之忠诚,疑心自释。王之二子必令往来无间云云。】盖[58]其意,若日后有事,则必将归咎于执政,深可虑也。”在清朝将征兵问题与国王朝觐、世子、大君回还联系起来,王权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朝鲜仁祖不会冒着危险,潜通明朝。因为涉及王权的稳定,朝鲜仁祖将运粮失误称为“辱国”,从三南地区调发了海卫替代军。而后沈馆宰臣的状启到达,更加坚定了朝鲜仁祖派兵的决心。

同年十月,洪尼喀库礼等遣使向清太宗汇报:“朝鲜兵粮五千四百一包,两月零十日用过一千四百一十三包,朝鲜带去米七百二十四包,留给朝鲜守仓人十名,病人十三名,十一月以后粮十四包,其余三千二百五十包寄于海州仓内,银六千两买马骡二百九十五匹,各官银两亦买马三十四匹,并朝鲜来马一百零三匹,共四百三十二匹,臣[59]等所率朝鲜兵于十月初五日过辽河,谨奏。”

不过,的确如朝鲜世子所说,水师入海以后,“声息断绝”,朝鲜国王并不知情。林庆业的情况,朝鲜仁祖也是通过沈馆状启才得知。[60]备边司打算令平安监司“别定哨探船一两艘,入送探候踪迹。”朝鲜也分析了运粮船和水师频繁出现事故的原因,总结出两点。第一,水手厌行役。第二,清朝的押运人员过分督促,不量水势。魏志江从兵曹判书李时白多次提出要密通陈都督的记载分析,朝鲜确实是在暗[61]通明朝,朝鲜船只是故意违误军期的。此分析是有道理的。

清太宗崇德五年(仁祖十八年,1640)十二月六日,清人对朝鲜世子称:“世子在此,凡事自当处断,而时或推诿于本国,是何故也?”朝鲜世子反驳:“吾所不敢擅便之事,则不得已通报国王;吾[62]所自擅之事,则自当极力为之,岂有推诿之事乎。”此次清人与朝鲜世子的对话,不仅仅是针对征兵问题,是清人在人口刷送、沈狱案等诸多问题上,对朝鲜世子处事方式的不满。

魏志江从朝鲜世子的立场解读这条史料,认为朝鲜世子始终维护本国利益,对清朝的需索和要求尽力推诿和搪塞,但是,当两国关系真要恶化时,又努力调解。据魏志江分析,朝鲜世子的处事方式为,在清朝面前极力为朝鲜争取利益,而在对朝鲜的状启中又渲染清朝的氛围,催促履行约条。在朝鲜世子的周旋下,最终朝鲜还是答应清朝,[63]逐步履行藩属国的义务。

而金龙德则从清朝的角度理解史料,认为这条史料证明清朝逐渐对沈馆或朝鲜世子期待转达事务以上的功能,而且从朝鲜世子的答复中看到了希望。金龙德认为,朝鲜世子的态度发生转变,开始迎合清朝的意思。这是因为,在朝鲜,世子的职责是问安、视膳、讲学,但是在沈馆,朝鲜世子有相当的权限,具有调解两国关系的重任。金龙德进一步认为,清朝将沈馆当作朝鲜驻清代表机关,将其作为对朝鲜[64]政府的联络通报机关,几乎所有的交涉都是通过沈馆完成的。

两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解读史料,笔者认为都有道理。朝鲜世子多次明确表示世子无权处理政务,拒绝介入外交事务。但是,清朝依然选择与沈馆交涉,笔者认为这与清朝对沈馆的定位有关。“代表朝鲜”是清朝对沈馆的首要要求。清朝要求沈馆的朝鲜世子和宰臣代表朝鲜,作出决定。“俺等之意以为,世子在此,凡事与亲达于国王无异矣”,“朝鲜少君在此,诸宰陪从,我意则少君之[65]言,必胜于差官,故不送差官,使少君急急通之。”所以,当清朝与朝鲜之间有外交事务时,多数情况下,不是派遣使臣,而是通过沈馆交涉。沈馆是清朝维护宗藩秩序的机制,也是牵制朝鲜的工具。

而朝鲜对沈馆的要求则与此不同。第一,沈馆不得决定外交问题,需要随时向朝鲜朝廷请示报告,以便迅速和准确地向朝鲜朝廷反映情况。第二,就外交争议问题阐明朝鲜朝廷的立场和主张,实现朝鲜朝廷的意图。第三,了解清朝的状况及战争情形,及时向朝鲜朝廷汇报。

朝鲜没有正式赋予沈馆外交权力,仅仅将其作为传达消息的窗口,甚至有意降低沈馆在两国关系中的地位。但是,沈馆驻清朝都城,外交回旋余地较使节更大。沈馆随时需要在清朝处理各种事宜,对不同问题表态,事实上沈馆的任务极为复杂和重要。

沈馆的信息传递程序是,译官打听情报后,首先对沈馆宰臣汇报,然后由沈馆宰臣核对信息来源,通过宣传官或军官把消息传到朝鲜朝廷。这样的传递程序,一是为了维护身份等级,二是为了尽量确保消息的可信度。“卫门虽不明言,而清译辈随所闻言于臣等,臣等必详探其虚实,然后驰启于朝廷可也。”沈馆为朝鲜提供了尽量多的情报,并注意传达细节,使朝鲜在与清朝交涉时,更加稳妥。沈馆状启是朝鲜了解清朝军事动态的主要情报来源,对朝鲜的政治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三 沈阳的外交地位

1616年,清朝(后金)建立以来,逐步与蒙古、朝鲜建立宗藩关系,且对内与西藏、对外与日本建立联系,为入关后构建以清朝为中心的东亚国际秩序奠定了基础。而清太祖天命十年(1626),从辽阳迁都沈阳,以沈阳为中心进行交流,直到顺治元年(1644)入关的19年时间里,沈阳成为东亚的政治、军事和经济中心。

清太祖在建议迁都之时称:“沈阳四通八达之处,西征明国从都尔儿弼渡辽河,路直且近,北征蒙古二三日可至,南征朝鲜自清河路可进。沈阳浑河通苏克素护河,上流处伐木顺流而下,材木不可胜用,[66]出游打猎山近兽多,且河中水族亦可捕取矣。”王明琦根据《满文老档》未见迁都原因,且迁都理由符合清太宗时候的情况,提出《清太祖实录》所记载的关于努尔哈赤对迁都沈阳的一番议论,正是皇太[67]极继承汗位之后所为。无论如何,这段记载表明,沈阳具有地缘政治优势。

首先,清太宗统一漠南蒙古诸部以后,一方面确立了朝贡册封制度,使诸部汗王接受清太宗的册封,并定期遣使到沈阳朝贡。另一方面在清朝中央设置蒙古衙门,崇德三年(1638)改名为理藩院,隶属于礼部。同年,漠北喀尔喀蒙古诸部也相继对清朝称臣纳贡。由此,蒙古进入清朝的统治体系之中。

其次,清朝与朝鲜建立宗藩关系以来,朝鲜每年定期向清朝派遣正朝使、冬至使、圣节使和岁币使,遇事时不定期派遣谢恩使、进贺使、陈奏使、问安使。朝鲜使臣在沈阳参加政治仪式、尽藩属国的义务。此外,沈馆的朝鲜世子以及凤林大君也在沈阳参加一些活动。

具体来说,第一,朝参。清太宗崇德二年(仁祖十五年,1637)六月,英俄尔岱和马福塔通知朝鲜世子:“本月初五日、十五日、二十五日,有王子及诸将朝谒于皇帝之例,王世子若同参,则非但与诸[68]王面熟,皇帝亦必亲爱之云。”所以,每月朝鲜世子在“大君及从[69]臣六员”的陪同下,“章服参礼”。朝参时,朝鲜世子要穿正式官服。朝鲜世子的章服为五章之服,彩数四表里。朝鲜世子、凤林大君参加朝参时,没有实质内容,仅仅是“行茶之时,所言皆是诙谐之语,[70]着实事为之间,则绝不言及”。而清朝讨论军国之事时,朝鲜世子是不能参加的。尽管如此,朝鲜世子参加朝参这一行为,体现的是双方宗藩关系。

第二,行祭宗庙,朝贺。行祭之时,朝鲜世子位在诸王之列,沈馆宰臣则与明朝降将洪承畴、祖大寿一样位于大将之列。行祭后,入[71]帐幕茶歇时,世子亦与诸王同坐。正旦、圣诞等节日,朝鲜世子要单独备礼。排序上,先是清朝诸王朝贺,然后是朝鲜世子、凤林大君率沈馆官员朝贺,之后是蒙古亲王,最后是明朝降将。

第三,试射、打猎、阅兵。比如,清太宗崇德二年(仁祖十五年,1637)八月十五日,清太宗在城外练兵之时,也令朝鲜世子参加。日出时到练场,铁骑浩荡、弥亘广野、旋旗介胄、金银绮绣辉朝日,令人目夺。清太宗在中军旌钺旗纛一,倚天子威仪,问朝鲜世子的感受。朝鲜世子回答:“其整肃矣”。清太宗大喜,称:“吾以此兵既定[72]东土,又将蹴踏中原,其谁能我敌。”每年清太宗都邀请朝鲜世子与凤林大君参加这些活动,不但使朝鲜世子了解清朝文化,也让其目睹清朝军队的军纪与强大。

第四,宴会。清太宗时不时地会把蒙古将领、投降的明将以及朝鲜世子、凤林大君聚在一起吃饭或饮酒。比如,清太宗崇德二年(仁祖十五年,1637)六月,朝鲜世子第一次参加朝谒后,清太宗派人来请朝鲜世子。朝鲜世子进往宫殿,清太宗在寝房之前大设酒馔,“别无他王子,只有降汉将及蒙古将三四十员,而十王则监膳于一侧[73]酒所。”尽管每次聚会都是“从容行酒而罢”,但是,蒙古将领、明朝将领,以及朝鲜世子在清太宗的寝宫饮酒,本身就具有大一统的意义。

清朝方面邀请朝鲜世子、凤林大君参加宴会,不仅仅是简单的社交活动,它所体现的是君与臣之间的一种权力关系,是宗主国与藩属国之间等级关系的具体表现。随着与清人的频繁接触,朝鲜世子目睹清朝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状况,看到了清朝的强大与蒸蒸日上的态势。质子对清朝的印象发生了改变,在对清意识上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再次,与日本建立联系。崇德二年,清朝与朝鲜建立宗藩关系之时,清朝要求朝鲜“日本贸易,听尔如旧,但当导其使者赴朝,朕亦[74]将遣使至彼也”,表明了与日本建交的意愿。于是,崇德三年(仁祖十六年,1638)三月,朝鲜通过东莱府得知日本发生“岛原之乱”后,即派译官洪喜男通过倭馆了解详情,然后“移咨清国,传报倭情”,称:“本国与倭交好四十余年,自平调兴构谗以来,便有疑阻之端。丙子四月通信使任絖回还后,京外人心,日益疑惧。上年十二月倭差平成连又无端出来,气色与前顿异,以唐货不来,隐然为咎。至于请改流来拜庭之礼,本国于是不能无疑,差遣巡检使巡督海上防备,又修筑汉江以南城池,以为待变之计。正月以后规外倭船托请求鹰马,连续往来,显有探试之状。今又卒发国中生事之说,而其言前后不同,头倭卒倭所言参差。倭人狡诈,言语变幻,固其常态,至于国中之变,乃其所当讳者,而今乃显言于邻国者,何也?无乃彼见本国之申饬防备,做出此言,以为缓我之计耶?既系边情,不得不具报[75]上国。”

易惠莉认为,由于朝鲜在咨文中表示日本对朝鲜政治外交的威慑力由来已久,而且还正在不断深化之中。因而,清朝在处理朝鲜与日[76]本关系时,采取了审慎克制的态度。咨文送达沈阳后,清朝对朝鲜此举予以赏赐,且要求今后将倭情不论虚实皆从速传报,但没有提出与日本接触的要求。入关前,倭情咨文被清朝视为军事情报,由兵[77]部负责受理,入关后,逐渐由咨兵部转为咨礼部。除了朝鲜的报告外,清朝又通过沈馆了解到朝日关系以及日本国内的社会政治情况。崇德四年(1639)六月,清使马福塔在到朝鲜册封王妃之际,听到日本对马藩遣使到朝鲜的传闻,就提出与倭差会面的要求,“得[78]闻倭使出来云,使吾侪相见,以开交邻之道”。不过,因为当时日本使者尚未到达朝鲜,马福塔未能得见。由于日本实行锁国政策,以及清朝长期专注于关内外的征战,清朝入关前双方没能直接接触。[79]但是,清朝通过朝鲜和沈馆关注日本情况,日本则在朝鲜倭馆内[80]设馆守制度,馆守负责搜集与朝鲜和中国相关的情报,为日后两国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最后,清入关前还与西藏建立了联系。西藏蒙古族黄教喇嘛伊拉[81]古克三在东部蒙古传教时,得知清朝与明朝分庭抗礼。他在内蒙古地方传教完毕返回西藏后,向达赖喇嘛建议,应遣使与清朝皇帝通好,建立施主关系。清太宗崇德四年(1639),清朝正式派遣察汉喇嘛等出使西藏,声称:“尔乃图白忒之主,振兴三宝,是所乐闻,倘[82]即敦遣前来,朕心嘉悦。”清朝有意拉拢西藏的统治者,与之建立联系。而五世达赖、四世班禅与固始汗也派伊拉古克三前往清朝通好。[83]伊拉古克三于崇德六年(1641)离开西藏,次年到达沈阳。西藏使者到达沈阳之时,清太宗亲自“率诸王贝勒大臣出怀远门迎之,还至马馆前,上率众拜天,行三跪九叩头礼。”给予至高礼遇。伊拉古克三等人则“献驼马,番菩提数珠,黑狐皮,羝单、羝褐、花毯、茶[84]叶、狐腋裘、狼皮等物。”伊拉古克三等人在沈阳受到清朝的盛情款待,逗留了八个月之久。回程之时,皇太极亲自“率诸王贝勒等,送至演武场,设大宴饯之,复以鞍马银壶等物,赐伊拉古克三呼图克[85]图喇嘛。”这是西藏地方政权同清朝的第一次正式接触,双方首脑互相致书赠礼,表达了结交的愿望。杨庆镇称,清太宗时代所建立的满蒙藏民族友好关系,为清朝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国家的巩固[86]奠定了牢固的民族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沈阳不但是东亚的政治中心,而且是经济交流中心。沈阳城内设八处贸易场所,使百姓自由贸易。“通商为市,国家经费所出,应任[87]其交易。”沈阳商市十分繁荣,比如,崇德三年(1638)十二月十日,沈阳八处商市征收的税银为1105两5钱,按一两税三分计,这一[88]天的实际交易额高达36850两。朝鲜使臣到沈阳以后,也乘便在此处进行交易。朝鲜人主要是以布匹、纸张、烟草等杂货换取银两、耕牛、农器等物。烟草起初由西班牙人传到菲律宾,万历年间通过日本传到朝鲜,朝鲜又将其带到沈阳进行贸易。由于清朝人喜欢烟草,朝鲜使团人员贸易烟草,置办盘缠,赎还俘虏、商人,甚至政府机关也[89]从事贩卖。丙子之役过程中,清朝军队将俘虏与掠夺的数十万朝鲜人带到清朝,与朝鲜愿赎人之间自由进行赎还。在耕地待垦、人力[90]缺少的清朝,人口等于财富,是可买卖交换的。由于赎金很高,[91]“沈阳物情,无不以赎还为大利。”根据老少贵贱,价格多少有点差异,但是大体上平民是四五十两,贵族是数百两,有时甚至高达千[92]两。赎还俘虏为清朝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利益。沈阳贸易兴旺,“商贾之辈与赎还人等驼载络绎,前者未还,后者续至……此辈遍满清人[93]之家,醉酒饱肉,留连不还。”清朝与蒙古则以征明朝掳掠的布帛及朝鲜易换的货物购取马、牛等畜产品。因与明朝的正面贸易几尽干涸,于是通过蒙古、朝鲜与明朝建立了间接的贸易关系。东亚各地区的产品正是以沈阳为中心进行流通,为各地区的经济繁荣注入了活

[94]力。

[1] 《清太宗实录》卷二八,天聪十年三月乙丑,中华书局,1985,第358页。

[2] 〔韩〕林基中编《燕行录全集》卷一九《沈阳日乘》,东国大学校出版部,2001,第23~25页。

[3] 〔朝〕《备边司誊录》,显宗二年辛丑七月二十六日。http://db.history.go.kr/item/level.do?itemId=bb,以下均源于这一版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第241页。

[4] 《承政院日记》,仁祖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http://sjw.history.go.kr/main.do,以下均源于这一版本。

[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第241页。

[6]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四,仁祖十五年三月二十日,第39b页。

[7]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五,仁祖十五年七月四日,第10a页。

[8]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五,仁祖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9a页。

[9]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五,仁祖十五年九月十一日,第23a页。

[10]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五,仁祖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9a页。

[11] 〔朝〕吴渊:《野言记略》卷二,十一月三十日,国史编撰委员会,2001,http://www.history.go.kr/url.jsp?ID=NIKH.DB-sa_045b_0010_0020_0150。

[12] 石少颖:《仁祖时代朝鲜对后金(清)交涉史研究(1623~1649)》,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08,第173页。

[13]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六,仁祖十六年二月十日,第16a页。

[14]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五,仁祖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36b页。

[15] 石少颖:《仁祖时代朝鲜对后金(清)交涉史研究(1623~1649)》,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08,第174页。

[16]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86页。

[17]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六,仁祖十六年五月十一日,第40b页。

[18]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76~77页。

[19]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77页。

[20]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77页。

[21]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78页。

[22]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79页。

[23]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79页。

[24]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六,仁祖十六年六月十九日,第47a页。

[25]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六,仁祖十六年三月六日,第22a页。

[26] 〔朝〕《承政院日记》,仁祖十六年八月四日。

[27]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七,仁祖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第8b页。

[28]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四,仁祖十五年二月九日,第26a页。

[29]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七,仁祖十六年八月九日,第15a页。

[30]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七,仁祖十六年八月一日,第11b页。

[31]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七,仁祖十六年八月一日,第12a页。

[32] 节度使下置中军,负责道内军务。参见〔韩〕金云泰《朝鲜王朝行政史》(近世篇),博英社,1987,第143页。

[33]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七,仁祖十六年八月十三日,第17b页。

[34]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83页。

[35]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81页。

[36]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七,仁祖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条,第19a。

[37]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90~91页。

[38]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92页。

[39]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96页。

[40]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七,仁祖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第35a页。

[41] 《朝鲜仁祖实录》卷四〇,仁祖十八年二月十八日,第12b页。

[4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第241页。

[43] 〔朝〕《承政院日记》,仁祖十七年十二月四日。

[44] 《朝鲜仁祖实录》卷四〇,仁祖十八年三月七日,第15b页。

[45] 《朝鲜仁祖实录》卷四〇,仁祖十八年三月十一日,第17a页。

[46] 《清太宗实录》卷四四,崇德五年三月辛丑,中华书局,1985,第678页。

[47] 《朝鲜仁祖实录》卷四〇,仁祖十八年五月十七日,第28b页。

[48]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185页。

[49]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186页。

[50] 《清太宗实录》卷五二,崇德五年六月戊辰,中华书局,1985,第690页。

[51]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190页。

[52]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190页。

[53]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194页。

[54] 《沈馆录》,辽海丛书第四册,辽沈书社,1985,第2787页。

[55] 《清太宗实录》卷五二,崇德五年六月戊辰,中华书局,1985,第691页。

[56] 韩明基:《丁卯、丙子胡乱与东亚》,《蓝色历史》,2009,第222页。

[57] 〔朝〕《承政院日记》,仁祖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58] 《朝鲜仁祖实录》卷四〇,仁祖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第21b页。

[59] 《清太宗实录》卷五三,崇德五年十月癸未,中华书局,1985,第705页。

[60] 《朝鲜仁祖实录》卷四〇,仁祖十八年五月十日,第27a页。

[61] 魏志江:《中韩关系史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第202~203页。

[62]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221页。

[63] 参见魏志江《中韩关系史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

[64] 〔韩〕金龙德:《昭显世子研究》,《史学研究》第18辑,1964,第440~444页。

[65]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75、88页。

[66] 《清太祖实录》卷八,天命十年三月,第377页。

[67] 王明琦:《努尔哈赤宫室与沈阳城“九门”——兼谈努尔哈赤迁都沈阳原因》,《社会科学辑刊》1984年第2期,第97页。

[68]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27页。

[69] 〔韩〕林基中编《燕行录全集》卷二四《昭显沈阳日记一》,东国大学校出版部,2001,第499~500页。

[70]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17、142页。

[71]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26、28页。

[72] 〔韩〕林基中编《燕行录全集》卷二七《沈阳日记抄》,东国大学校出版部,2001,第50页。

[73]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27页。

[74]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四,仁祖十五年一月二十八日,第20a页。

[75] 《朝鲜仁祖实录》卷三六,仁祖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第26b页。

[76] 易惠莉:《论入关前后的清与日本关系》,《学术月刊》2001年第1期,第67页。

[77] 薛明:《清入关前的对日认识》,《清史研究》2012年第2期,第50页。

[78] 〔朝〕《承政院日记》,仁祖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条。

[79] 易惠莉:《论入关前后的清与日本关系》,《学术月刊》2001年第1期,第67页。

[80] 韩明基:《丁卯、丙子胡乱与东亚》,《蓝色历史》,2009,第312页。

[81] 杨庆镇:《皇太极与西藏》,见《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第141页。

[82] 《清太宗实录》卷四九,崇德四年十月庚寅,中华书局,1985,第651页。

[83] 牙含章编著《达赖喇嘛传》,人民出版社,1984,第33页。

[84] 《清太宗实录》卷六三,崇德七年十月己亥,第859页。

[85] 《清太宗实录》卷六四,崇德八年五月丁酉,第887页。

[86] 杨庆镇:《皇太极与西藏》,见《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第145页。

[87] 《清太宗实录》卷一,天命十一年八月丙子,第26页。

[88] 刘小萌:《满族从部落到国家的发展》,辽宁民族出版社,2001,第314~315页。

[89] 张存武:《清韩宗藩贸易:1637~1894》,台湾《近代史研究所专刊》,1978年第39辑,第116~117页。

[90] 刘家驹:《清朝初期的中韩关系》,文史哲出版社,1986,第17页。

[91] 〔朝〕《承政院日记》,仁祖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92] 〔日〕田川孝三:《关于沈狱问题》(上),《青丘学丛》第17号,1934,第139~140页。

[93] 〔朝〕《沈阳状启》,辽宁大学历史系印,1983,第552~553页。

[94] 王茂生:《清代沈阳城市发展与空间形态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华南理工大学,2010,第73页。[1]清代科布多的官商赖惠敏

摘要:本文通过大量大陆与台湾两地所藏档案及中外文献,全面考察清代科布多商号协助运送军需物资、汇兑银两,以及垫办满蒙衙门的经费等情况,指出,过去学者强调商号对蒙古人实施高利贷,但从双方契约文书看来,蒙古人若在固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并无高额利息,累积数年的债务也经由官员协调,还债的比例降至五成或四成。

关键词:科布多 清代 官商 旅蒙商

作者简介:赖惠敏,中研院近代史所,地址:台北市南岗区研究院路二段128号。前言

明代开中法是由边商进行报中,以粮食向政府换取盐引;内商凭盐引到指定的盐场守候支盐;水商进行市易,将盐运到指定地点进行销售。清朝除持续商人领盐引制度外,商人参与国家专卖事业如金属[2]矿产、人参、茶叶、中外贸易更为活跃等。商人领有户部或理藩院发给的执照,称为盐引、茶引、部票或院票等,在档案上称这种商人为“官商”。本文讨论的科布多因位处极边,需要商号协助运送军需物资、汇兑银两,以及垫办满蒙衙门的经费,这些商号亦属官商性质。

科布多位于喀尔喀蒙古西部,靠近新疆。清朝在科布多设置参赞大臣,管理屯田、设牧厂以供军需。买卖城在科布多城的南面,1876年,俄国探险队曾做过科布多买卖城的调查。1892年,俄人阿·马·波兹德涅耶夫曾到过科布多,详述各商号的买卖活动。目前,许多研究大盛魁和天义德的著作都还引用此著作。但他讨论的商号除了大盛魁、天义德、元盛德、义和敦之外,其他商号都采音译,不知原[3]来名称。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藏民国六年(1917)《科城商场案》,此案系蒙方私让科城为俄人之贸易圈,华商请外交部令外蒙官府认赔。商号透过库伦办事大员陈毅向北京政府外交部呈请与驻京俄国公使交涉,提出证据为民国元年(1912)、六年(1917)科布多买卖城商民公、私有房产表,并附有科布多城市略图,该档案共有8件。当时科布多城内商民私有房产表共57家商号,有商场的号东、执事[4]人、房屋数目、位置、估价等,为十分宝贵资料(参见附录一)。[5]

波兹德涅耶夫称在科布多经商者为“通事”,亦有称通词业或[6]通译业,如大盛魁。清代档案叙述通事职责更为清楚,因科布多地属极边,一切军需取自山西协饷。天义德和大盛魁负责汇兑银两,以及代办乌里雅苏台将军衙门、驻班蒙古王公军需物资。另外,商号到蒙古各旗贸易,以及处理汇兑银两事务,也被称为“通事”。再者,蒙古人必须承担驿站的工作,大盛魁和天义德等商号提供蒙古部落当差的骆驼、马匹、牛、羊以及帐篷等亦称通事。另外,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档案记载,康熙年间随营来乌里雅苏台开设官店的天义德和大盛魁二店,在乌城充当社首、经理,其职责亦有详细讨论。附录一 民国元年科城华商房产表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