绽放: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作品精选(A卷)(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03 22: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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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奔三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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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放: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作品精选(A卷)

绽放: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作品精选(A卷)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绽放: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作品精选(A卷)作者:刘奔三排版:辛萌哒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15-08-01ISBN:9787569902938本书由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敛云裳

喜欢读书写字。前尘无事可追溯,亦不知将来如何。只求江湖逍遥散淡,万事清和。尘归尘,土归土,我亦有去处。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笑画

获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时兮

生于没有海的城市。有很长的写作幻想期,不过败给了严重的拖延症,目前的状态是随意生活,偶尔写作,作品散见于一些青春言情杂志,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朴生

生于小镇。为了多念几本书从理转文。同人交流略有障碍,和计算机感情良好。喜欢王小波和卡尔维诺,写出来的东西大多没谱。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利钦

不想让脑子里的创造力被贬低和浪费,于是提起笔写东西,不合格的美术生和舞蹈生,低产写手,沉沦于安妮宝贝和余华的世界里。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A卷作者简介林杳

十七年来一直寄居襄阳城下,文艺女青年。性嗜“冬眠”及各路美食。白驹过隙,十余载,不精任何行当,唯有文字寥寥,却袭染半夜披头散发啃火腿肠码文的怪癖。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七朵

生长于黄土高原的边缘,愿如野草般坚韧。向往学霸和文艺少女却不得不顶着羞涩的外表做一个不合格的女神经病。坚信梦与自由同在。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贾静

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徐雅文

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溥小山

出生于1995年,一个邋遢的处女座。喜欢安静温暖的文字,只愿可以找到一个一起旅行一起买菜的人。偶尔写写诗,写写文章,并未成大器。喜欢欧美音乐,尤其是Lady Gaga,并一直在努力成为一个像她那样的人。感激每一个喜欢我文字的人。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鲸海

出生于沿海小城,非典型射手座人。喜欢挑战自我,偶尔会犯小迷糊。有着一个小清新的世界,一大杀手锏是卖萌卖蠢。无不良嗜好,拖延症除外。内心善良,永远热爱世界。现硕士在读。微博公众号:云鲸歌。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阿柔

女,甘肃人,喜欢绿色和娄烨,发誓摇滚至死。获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一匹马赛克

90后,目前在某沿海工作室实习,其实也就是给导师打打下手,极简主义提倡者,喜欢原研哉,爱摄影、爱胶片的味道,地方性小剧场“住得很远”小剧场编剧。关于写作这件事儿,个人觉得拿它当酒喝总比拿它当饭吃要好,君不见,编剧是一种行业,而文学是一种艺术。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梦鲤

卡佛死忠粉,摇摆不定的天秤座。语言表达困难,喜欢听各式各样的人讲各式各样的故事,听到好结局就会觉得开心。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侯沐

1997年12月末摩羯,现居成都,正在学习好好跟自己相处。所有风声隐藏于万物生长。获第十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世事万物自有运势,铭记或遗忘,都不可能重新经历。我不畏惧任何一条道路,却固执地留住年少时期的爱意。而我们此刻相遇就是背负了各自曾经走过的伤痛,放下往日付出的心力,共同到达一处栖息地,然后开始了交集之后的同行。梦想在最纯粹的时候才是最美好的。但愿年岁温和,你们依旧明媚如初。年轻且脆弱的爱情,大概已没有了挽回的余地。第01卷但若初见他点亮全世界的灯火文︱时兮

只愿我这一生铁石心肠,再也不要为你动容。01“这是我走的最后一场秀,谢谢今天到场的你们,我在T台上走了七年,直到今天,没有任何遗憾。”宁苏夏站在台中央,头顶上的灯光带着些昏暗的色调斜斜地射下来,将她精致的五官笼住,带了几分隐约的感伤。

她话音落定的几秒内一片死寂,紧接着就乱成一片。“Summer不要走!”“Summer我们还要看你走秀!”

台下有的粉丝已经号啕大哭,没有人想到这场算不上大牌的走秀竟成了宁苏夏的告别场。

宁苏夏是近几年身价最高的模特,她从一个小小的试衣模特到被贵人相中走了一场秀,紧接着又在VOGUE分五期推出了一个系列时尚大片,“Summer”这个名字一时声名鹊起。

一张亚洲面孔能在一群欧美模特里占据一席之地本来就困难,而且宁苏夏更是在巴黎和伦敦的时装周上受邀为Jean Paul Gaultier、Burberry、Louis Vuitton、Alexander McQueen等知名品牌连走二十四场秀,并为Anteprima闭场。

许多国内外知名媒体和时尚杂志都为她做了大版面的报道,称宁苏夏是中国最有灵气的模特。

她是一个传奇。“我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宁苏夏轻轻开口,观众席上的议论声小了些,“自从十九岁正式入行,这七年来我每年几乎都有十个月穿着十二厘米以上的高跟鞋、化着浓妆走在T台上,有时候我看着镜子就会问自己,这种生活到底还要过多久?就在几天前,我突然觉得自己老了。”

她哽咽着的声音发出颤抖的声调,宁苏夏做了一个所有人都吃惊的举动,她轻轻摘下左手食指上戴了七年的素戒,弯腰放在台上,深深鞠了一个躬:“我要和盛易结婚了,谢谢你们陪我走到这里。”

盛易本来是模特出身,但因为出色的相貌和过人的演技渐渐在演艺这条路上发展起来。他最初因为投资傅允崇的工作室与宁苏夏相识,后来在各类综艺访谈中都毫不掩饰地表示心目中的女友类型就是宁苏夏那样的。

没想到他们最后真的走到了一起。

宁苏夏抬起头来,向来冷静的她也以手掩面,眼泪大滴大滴地从眼角滚落,观众席更是哭声一片。最前面的VIP座位上,一个穿着正装、面容俊逸的男人在听到宁苏夏宣布她要结婚的消息时右手紧紧握拳,青筋根根分明地凸出来,足以看出他这一刻的暴怒。

时装秀结束后宁苏夏如同大病一场,她婉拒了经纪人要送她回家的建议,拖着疲惫的身体穿过六楼走廊准备乘电梯去停车场取车。高跟鞋“嗒嗒”地踩在木质地板上敲出脆响,突然拐角处的一扇门打开,宁苏夏被傅允崇一把拽进房间里狠狠地抵在门板上。“宁苏夏,你今天竟敢宣布退出的消息,还要去结婚,真的要跟着盛易吗?”傅允崇一直是冷清寡淡的样子,相识近十年宁苏夏也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恼火暴怒。“不和他结婚,难道和你吗?”宁苏夏倔强地扬起头和傅允崇对视,嘴角挑起轻蔑的笑,语带嘲讽,“傅大设计师,你不要忘了你可是有未婚妻的人,现在却来问我和谁结婚,是不是管得太宽了些?”“我跟你说过了那是迫不得已!苏夏,你知道我有多辛苦才做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如果不和秦婉订婚得到V-Star的支持它就永远是个三流品牌,你等我两年,你再等我两年!”傅允崇紧紧握住她的肩膀,语气急促间竟带了几分恳求。

在宁苏夏眼里,傅允崇永远骄傲,从来不会低头和恳求。“我等不了你了。”宁苏夏与他对视,“是我一直跟在你身后追逐,你也从没说过要接受。傅允崇,你永远不会爱任何人,因为你只爱你自己。”02

宁苏夏或许永远不会忘记她面试模特的那一天。

那时她只有十七岁,穿着发旧宽大的白T恤和牛仔裤,站在一群浓妆高跟儿超短裙的应征者之间像一块儿旧补丁,甚至傅允崇只是微微打量她一眼就带了几分轻视地问道:“你也来应征模特?”

言语间的不屑一目了然。

宁苏夏有些羞赧,轻轻点了点头。她对模特行业并没有什么了解,只是从家乡来到这个城市读书急切想找一份兼职来养活自己。有要好的同学说她高挑瘦弱,正好一家知名的模特公司要新征一批年轻模特,推荐她来试试。“是傅允崇要招模特啊苏夏!”好友捧着脸一副花痴的模样惊叹,“他的工作室自从捧红秦婉之后已经有三年没有公开招过模特了,就冲着能看到傅允崇,这次公开招募也会有不少小姑娘前赴后继往上冲的,苏夏你要加油啊!”

没有谁不知道傅允崇,几年来的报道专访多以“天才设计师”来形容他。

傅允崇出身普通,父母都是西南地区一个小镇上的普通职工,整个家族祖祖辈辈都和设计扯不上边儿,可他在设计上却相当有天赋。二十岁时就拿了新加坡的一个设计金奖,成为该奖项成立以来最年轻的获奖者,二十二岁参加一场在伦敦举办的以“原始”为主题的设计大赛惊艳全场,成为享誉国际的知名设计师。“一点儿时尚嗅觉都没有还来应征模特,以为模特都是靠着那张脸吃饭吗?”傅允崇从沙发上站起来围着她绕了一圈,最后在她面前站定,抬手捏住宁苏夏的下巴强迫她把脸抬起来。

纵使在这个圈子里看了那么多漂亮的面孔,傅允崇还是不得不承认她真是生了一张极漂亮的脸,皮肤凝白,眼睛大而明亮如同两团旋涡吸引人一直望进去,鼻尖有一颗小小的浅棕色雀斑,把原本有些冷硬的脸部线条瞬间点缀出了几分生动。“之前有过什么工作经验?”傅允崇问她。“在来这里之前做过导游,另外……”宁苏夏挣开他的手,冷冷道,“我不是没有时尚嗅觉,也知道来这种地方面试模特不应该穿得像刚去菜市场挑了把两块五一斤的豆角,我只是没有钱。”“这个妞有点意思,身材比例不错,而且也长得够漂亮,留下来试试看吧。”盛易坐在沙发上懒懒地举起双手伸展了一下腰,“比那些浓妆艳抹的瞧着顺眼得多。”“你要知道,品牌需要的不是模特漂亮的脸蛋,而是透过模特展现自己的品牌,所以一个好的模特要表现出品牌的个性而不是凸显自己。一个太漂亮的模特往往会喧宾夺主,她所展示的不同服装也很难表现出个性。”傅允崇仔细地看着宁苏夏,又好像透过她看到了别的什么。“先留下来做个试衣模特吧,人总该知恩图报。”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她的左手,目光一滞,随后挥挥手示意助理带她去填合约和一些资料。03

晚上十点钟的光景,夜色中各式各样的灯光顺着巨大的落地窗灌进来,投下一小片光亮。

傅允崇没有开灯,偌大的房间陷入整片沉沉的黑暗里。他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坐在落地窗前看风景,半边脸沐浴在小片的光亮中勾勒出立体而深邃的轮廓,另外半张脸倾斜进夜色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深沉。

他从来没有想到会在这种巧合下遇见宁苏夏,显然她没有认出他。可他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见到宁苏夏以后总是忍不住回想起几年前。

那时候傅允崇因为获得了新加坡的设计金奖被邀请参加在伦敦举办的以“原始”为主题的设计大赛。他对这个主题想了很多,包括考虑了以兽皮和树叶为主要元素的冬装和强硬的设计风格来凸显“原始”的一种回归与韧性,但画了大致的草图之后总觉得缺乏核心的生命力,因此打算到处走走寻找灵感。

宁苏夏出生在九溪镇,一个以“原始旅游”为噱头的小市镇。说是“原始旅游”,不过是因为地处偏僻又缺少资金打造景点,当地又没有什么资源能带动经济,只好靠一些天然形成的大面积深山吸引一些喜欢攀岩或者登山的年轻人。

傅允崇在绕了几个地方后也来到了这里,刚一进小镇就碰见了宁苏夏。他穿着冲锋衣又背着个硕大的旅行包一看就是个风尘仆仆的旅人。宁苏夏一看见他就过来问:“先生,你需要住宿的地方吗?我们这里的民居都特别干净温馨,而且价格也很优惠。”

他很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只是冷冷淡淡地摆摆手:“不用,我只在这儿待一天,马上就走。”

宁苏夏不甘心白白放弃这样一个获取收入的机会,她还打算假期攒出自己的学费,于是又说:“那先生你需要导游吗?我们这里的深山很容易迷路,之前很多来这里登山和攀岩的人都会找个导游。”“说了我不需要,你烦不烦?”傅允崇有些不耐烦,多日连续的奔波让他变得黑瘦憔悴,眼看大赛的截止日期在即,他至今也没有一个让自己十分满意的想法。九溪是他的最后一站,如果他仍旧没什么好的灵感,就只能上交那个兽皮元素的设计稿。

宁苏夏很少遇到这样态度恶劣的游客,加上年纪也还小,一时之间不由得有些委屈,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最后还是咬了咬嘴唇强忍了回去。

九溪的深山确实曲折盘绕,傅允崇只顾着拿相机拍沿途能打动他的风景和一些模样奇怪的石头造型,不知不觉间越走越深,最后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到处都是嶙峋的怪石,他像是走进了一个阵法,时而狭窄时而开阔,但就是走不出去。一直到夜幕降临他还在深山里鬼打墙似的来回走动。

白天还不觉得有多冷,晚上刺骨的寒风顺着每一处骨头缝钻进来,整个人都忍不住哆嗦起来,三四个小时就已经冻得他嘴唇青紫四肢麻木。

他躺在一块儿平整的石头上看着挂在天上碎钻似的星星,心里苦笑了一下,早知道就雇那个瘦弱的小姑娘当导游了,今天恐怕要冻死在这深山里了。

他觉得没有什么好后悔的,每一场冒险,都不能只期待幸运。“先生,先生你在哪儿?”

隐隐约约的呼喊传进傅允崇耳朵里,他愣了一下,随后赶紧用尽全身的力气高喊:“这里有人!我在这里!”

没过多久,傅允崇就看见了宁苏夏,她左手拿着一件厚重的大衣,右手提着一盏灯,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伴着灯光在夜色里荡漾。她小跑过来把大衣披在他身上,搀着他往外走:“你还好吗?”

傅允崇体力已经接近透支,四肢麻木迈不了大步,只好把胳膊搭在宁苏夏的肩膀上,依靠她的力量一步一步往外走。“还没死。”他叹了口气,偷偷看了她一眼,宁苏夏眉头皱成小小的“川”字,咬着牙搀扶他一步步向前走。那么冷的天她只穿了件薄薄的外套,额头上的汗却一滴滴往下掉。“今天下午对不起。”傅允崇很少跟别人道歉,更别说是这样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女生,他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扭扭捏捏说出道歉的话,宁苏夏却忍不住笑了。“有你这句道歉就够了,也算我没白救你。”

她笑起来很漂亮,眼睛微微眯成半月,嘴角有浅浅的梨涡,好像所有的暗淡一瞬间就被点亮。

这个笑容在此后的几年反复出现在他的梦境里,在那些失败和挫伤的时候总能给他勇气,让他一直念念不忘这个倔强又善良的导游姑娘。

有一句情话说得真好:“她啊,是星空。”

两个人都没有问对方的名字,好像彼此心照不宣地默认这是一场萍水相逢。宁苏夏几乎要虚脱了才终于把他带到出口,谁知就在快要出去的时候,他们被一根用来指示方向的麻绳绊倒,两人顺着一处斜坡摔下去。

宁苏夏紧紧抓住傅允崇的胳膊,在滚落到坡底的时候为他挡了一下头部,她的左手食指重重地打在一块凸出来的锋利石头上,两人都昏了过去。04

幸亏有早起晨练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找来几个年轻人把他们送进镇上的医院。可傅允崇没有再见到宁苏夏。他只是因为体力不支而昏倒,再加上年轻,身体素质也好,很快就醒了过来。

护士告诉他和他一起被送来的女孩左手食指伤得很严重,以后想要和其他手指一样灵活基本是不可能了,因为家里条件比较贫困交不上住院费,已经简单包扎后被家里人接走了。

傅允崇本想找找她,但盛易的电话把他叫了回去。大赛组委会在官网发布公告称截止日期要提前一周,他立刻赶了回去。“我不打算用兽皮的创意,虽然夸张大胆的式样和用色可能会很容易让人辨别,但作为成衣来说不够实用。”傅允崇神色严肃,把已经成稿的兽皮元素系列全部否决。“难道你有更好的想法?”盛易仔细看了一遍那些设计稿,也承认虽然想法新鲜,但的确缺少生命力。“或许我们一开始对这个主题的理解就偏了。”傅允崇突然想起九溪镇的宁苏夏,非常简单甚至有些老土的打扮,但却更加突显干净的气质。

那些繁复的设计虽然能让人眼前一亮,但还是让人觉得拖沓笨重,很少能作为日常装来用。“‘简单’,我们就以这个方向做一套四季成衣的设计。回归‘原始’,就应该抛弃那些复杂的堆叠、烫钻、绣珠等,用简单来诠释时尚的各种性格。”傅允崇把钢笔重重地点在桌子上,语气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对,这就是我想要的感觉。”“好,我这就通知设计部去准备。”盛易也被他的情绪感染,整个人都透着开心。

傅允崇在伦敦大获成功,他设计的服装线条明朗,式样简洁,却又在小细节上透出微微倔强和坚硬的性格,无论是上层社会还是中层白领都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个性。

Ellen杂志为他做了头版专访,他更是获得了当年杂志的年度封面人物,傅允崇在这个圈子里名声大噪。

此后这几年里他捧红过一线模特,做过国内外几场大型秀的指导,也设计过好几款风靡一时的秋冬经典时装,却再也没有当时想到宁苏夏时那一瞬间几乎要溢出来的灵感。

还好还能再遇见她。05“苏夏,你快过来帮秦婉试试这套衣服,小心点儿别弄皱了,这件衣服可是用来压轴的,每次整理起来都好麻烦。”傅允崇的小助理Lucy急匆匆地对着单子清点这场秀所有要用到的衣服,然后从一个专门的橱子里拿出一身旗袍让宁苏夏试衣。

这是今年国内最大的一场秀,全程都在网络和电视上直播。有许多外国媒体也过来进行采访,傅允崇专门请了法国著名设计师Mission来指导,整个工作室为了这场秀已经连续两个月忙得人仰马翻。秦婉是这场秀的压轴模特,但是她现在还在米兰走秀,排不开时间过来试衣服,傅允崇就安排宁苏夏替她试衣。

宁苏夏已经在这里待了两年,除了平常帮某些杂志拍上几幅内页,替一些A类模特试衣,她一直无所事事没有走过一场秀。不过好在工作清闲,每个月也都能按时领到一笔对她来说已经不菲的酬劳,所以她一直坚持到现在。

宁苏夏小心翼翼地套上那身绣工精致的旗袍,就好像是为她量身打造的一般,旗袍贴着她纤细的腰身垂下来,侧边隐隐约约露出笔直修长的腿,长发如墨直直地披在腰间,如同一幅画。

起码在傅允崇眼里,柔水夕阳,风卷长云,就是一幅画。“Lucy,你把单子上的名字换一下,横幅也重新打,这套衣服让宁苏夏来走。”傅允崇沉声道,“压轴那场的模特全部找西方面孔,身高全部都要在一米八五以上,你去安排一下。”“好、好的。”Lucy有些愣住了,随后赶紧把傅允崇说的话记下来,她知道,宁苏夏要红起来了。“我来走吗?”宁苏夏也觉得不可置信,“可是我之前没有走过秀,没什么经验,这么重要的一场我怕走不好。”“知道我之前为什么不安排你走秀吗?”傅允崇穿着一件纯色的衬衣,整个人又挺拔又好看,“路易·威登曾是拿破仑三世的爱妻乌捷妮的御用皮革师,他发明具防水功能的平盖硬式行李箱,坚固耐用,顿时传遍上流社会,也让Louis Vuitton一问世,就是以名牌的姿态。所以我希望你也是这样,走的第一场秀就是最好的。”

傅允崇摘下一枚一直戴在手上的样式普通的素戒递到宁苏夏手里,“这是我设计的第一件东西,现在把它送给你,戴在左手上遮住你的伤疤。苏夏,所有美好的东西,你都配得上。”

这是他第一次叫她“苏夏”,这两年来宁苏夏总是不自觉地注视他,傅允崇很少笑,总是一张严肃脸,但她就是喜欢他。作为一个待了那么久还是C类模特的她经常受到其他人的冷嘲热讽,能留到现在,其实是为了他,想要离他近一些。

这是一场非常成功的服装秀,甚至宁苏夏走出来的时候,很多人被那种旧时岁月感所震撼,当场就落了泪。

前面灯光打得很亮,西方的模特身材高挑、面容倨傲,高至腰间的单开叉旗袍,立领对襟长马褂等皆以立裁进行分组重构,在传统平面材质上还增加了织花、飘珠秀等立体工艺,颜色也做了全方位的提纯。整体风格削弱了中国传统式的收敛,而凸显了整个系列的华贵张扬。

而后灯光一盏盏熄灭,最后只留下一个昏暗的灯影,宁苏夏慢慢走出来,她手持一把镂空设计的折扇,走得很慢。她身上的旗袍与那些西化的旗袍大相径庭,是非常中式的旗袍,上面用明黄和水蓝的丝线绣成大片的兰草,交织着华丽的流苏碎线。她的头发低低地绾上去,耳饰一直垂到肩膀,脸上化着烟熏妆。

因为前面的模特身形高大,所以更衬得宁苏夏这套衣服精巧秀致。灯光暗影,秋月无边,T台两侧伸展出几枝开得正好的荷花,一时寂静,只听得间或两滴水声。灯光随着她一步步向前慢慢打开,宁苏夏的目光迷离中又透出沧桑,明明没有什么夸张的表情,却因了她的情绪让人在短短几分钟里有了光阴流逝的感觉。

那一场秀的主题是“岁月”。

那一刻,傅允崇在台下看着宁苏夏才真正明白,她是为秀场而生。“很感谢大家今天能来看这场‘岁月’,这或许是我人生当中最好的一场时装秀。”傅允崇作为主设计师在最后向所有观众致辞,“同时今天也是一位模特的T台首秀,我最好的模特,Summer宁苏夏。”

宁苏夏那天刚过完十九岁生日,傅允崇就是她的贵人,把她从一个不起眼儿的角落捧至光芒耀眼。此后的七年,她都站在光芒里。06

人生三大错觉:手机响了,有人敲门和他喜欢我。

宁苏夏全部的爱恋都给了傅允崇。她会在工作之余为他亲手做汤羹,会精心为他准备生日礼物,只有她会注意到他的每一个小细节,他生气时会攥紧右手,不耐烦时会很沉默。

傅允崇坦然接受她对他所有的好,也会在她生病时放下手边的一切工作飞九个小时赶到她身边只为督促她好好吃饭,她的行李从来不让经纪人或者助理整理,都是他亲手整理得井井有条,应急药品都会在药盒外面贴上便利贴,上面细心地写好对应的病症。

如果连这样都不算爱情,她不明白,什么样的感情才是爱情。

即使没有表白没有承诺,但宁苏夏一直以为傅允崇和她的心意是相通的,他喜欢她。直到后来听到不少人议论,说傅允崇要和秦婉订婚。

V-Star是国内最大的娱乐传媒公司,同时也涉及一些品牌包装和设计。秦婉就是V-Star的大小姐,当初因为喜欢傅允崇甚至和家里闹翻执意要去他那个小工作室做模特,后来渐渐闯出些名头才得到父亲的原谅。“我和公司的合约是今年八月份到期吧?”宁苏夏躺在沙发上,扒拉着盘子里的葡萄一颗一颗剥着吃。

傅允崇在厨房里做菜,油在锅里滚滚翻腾着,一把土豆丝撒下去,翻出慢悠悠的香味来:“好像是,等到你走完公司给你安排的那场秀再续约也是一样,还能跑到哪儿去。”他笑了起来,“你就得一辈子当我的小尾巴。”

他不知道的是,宁苏夏在听到这句话时一直捂着嘴掉眼泪,她死死压抑着哽咽,不停深呼吸,眼泪就是止不住,一直无声地掉下来。

你不知道我是那么爱你,连面对你时彻骨的伤心,我都不能痛痛快快地哭出声来。

在她最后一场秀开场之前,宁苏夏问傅允崇:“你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吗?”

他眼光有些躲闪,沉默了许久才缓缓说:“是长久的思念和等待。”“不。”宁苏夏靠近他,帮他把稍微有些褶皱的西装领口伸展拉平,“爱一个人,就是他点亮了全世界的灯火。有时候一个人的世界太孤单太黑暗,所以只要觉得这个人点亮了全世界的灯火,那么就爱他。”“我怎么跟你说这些。”宁苏夏自嘲地笑了,“傅允崇,你根本不配点亮我的灯火。”

没有人会想到事业如日中天的宁苏夏会为了结婚选择退出,各大报纸网站都以头条的形式对宁苏夏退出模特圈子做了详细的报道,而在微博的热搜榜上她也居高不下地占据着热门话题榜榜首的位置。

网友纷纷感叹如今像她这样愿意全身心回归家庭的明星越来越少了,盛易虽然长了一张很是招桃花的脸,但他出道那么久除了宁苏夏没有任何绯闻对象。“两人真是金童玉女啊,令人羡慕。”“尽管好舍不得Summer,但是男神女神能在一起也不错。”“祝福祝福,有情人终成眷属。”

就在很多人都留言祝福的时候,有一条微博被顶到了热门微博。微博配的图片是傅允崇和宁苏夏一同参加Chanel秋冬装系列的发布会,傅允崇不知道在和宁苏夏说什么,她专注地看着他,眼睛里像是缀满了星光。“这完全就是看爱人的眼神,不知道Summer最后怎么突然要嫁给盛易,我一直觉得Summer和傅允崇才是真爱啊。”

不管别人怎么说,宁苏夏推了所有的活动一直专心准备婚礼。“两年,再等两年。”

就是这一句话,让她彻底死了心。

傅允崇永远不会爱任何人。07

盛易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直到遇见宁苏夏,看起来寒酸却又有着锋利的棱角,不卑不亢,不迎合不媚俗,整个人都似乎有一层淡淡的光芒,让他一见难忘。可是他爱的姑娘,从来没有把目光放在他身上,她的眼睛里只有傅允崇。

盛易承认自己是乘人之危,他在宁苏夏知道傅允崇要和秦婉订婚后迅速向她求了婚,意料之中,她拒绝了。

记得那天是她的生日,可秦婉突发阑尾炎,傅允崇急匆匆地带她去医院做手术,把宁苏夏的生日忘得一干二净。

宁苏夏约了他喝酒,两个人坐在阳台上喝得都有些醉了。马路上车来车往,新换的路灯一盏接着一盏从西向东次第亮起来,盛易举着酒瓶高声说:“真好看,如果我爱一个人,就要为她点亮全世界的灯火。”

宁苏夏眨巴着眼睛注视他良久,然后轻轻说:“盛易,我们结婚吧。”

其实盛易明白,她只是太累了,想找一个可以停靠的港湾,而他恰巧就是那个最近的。

那又有什么关系。

他爱她,那就够了。

时光哪里会让每个缝隙都裹满爱意,能够遇见并且获得,就值得用一生感激。

婚礼举行得很快,在宁苏夏告别秀场三个月后,他们就在北京举办了非常隆重的婚礼。

宁苏夏和盛易结婚那天傅允崇没有去,他从来没有那么落拓过,头发乱糟糟地团在一起,下巴上也冒出了青色的胡楂。他呆呆地坐在客厅里看网上转播的婚礼现场,宁苏夏真的漂亮极了,洁白的婚纱、淡淡的妆容更显得她气质出众。盛易在一旁致辞,她用那种有些害羞又幸福的目光不时侧过脸去看他。

傅允崇想,如果他能选择爱情,是不是现在站在她身边挽住她的手走向每一个清晨和黄昏的人就是他?

他突然发了疯一样想听到宁苏夏的声音,他找出手机颤抖地拨出她的号码,在等待接通的过程中他一直在想,如果打通了这通电话要说些什么,是“苏夏,是我错了,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你能回到我身边吗”还是“祝你幸福”?“喂?”电话接通了,傅允崇兴奋的一颗心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可在下一刻就沉入了谷底。“我是苏夏的朋友,请问你是哪位?苏夏今天结婚不能接电话,你有什么话我可以帮你转达。”电话里的女声欣喜中带着俏皮,不是她。

就在傅允崇打算挂掉电话的那一瞬,听见主婚人问:“宁小姐,你愿意嫁给盛先生吗?从此对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我愿意。”宁苏夏的声音顺着手机落在傅允崇的耳朵里。

傅允崇刹那落泪。08

那时我们都等得太晚,又懂得太迟。

最终傅允崇也没有和秦婉结婚,他不再做设计,也把工作室转给了别人。这个圈子向来不缺新人,他渐渐在这个圈子里销了声。

有人说他去法国的艺术大学做了教授,也有人说他已经定居纽约。

宁苏夏再也没有见过他,直到第二年清明节,盛易陪着已经怀有身孕的她来九溪镇拜祭故去的父母,邻居家的张奶奶告诉她:“苏夏,去年有个长得很好看的年轻人说是你哥哥,在这里买了处房子,经常到山里转转,偶尔还帮别人带个路。我看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怎么没听说你有这么个哥哥?不过我看着那面相倒有些熟悉,好像是好多年前你摔伤手指那次同你在一起的那个,你张爷爷还让我去医院给他送过饭呢。”“就是他。”宁苏夏好像陷进回忆里,随后展颜而笑,“奶奶你要多照顾他一下,我要走了。”

他一直以为她来面试的时候她没有认出他,宁苏夏也从来没有点透过,他们给予对方的爱,都比想象中长。

其实,宁苏夏在婚礼的时候许了一个有关傅允崇的愿望:只愿我这一生铁石心肠,再也不要为你动容。

也希望你能够懂得爱,下一次遇见更合适的人,和她牵手走过每一个清晨和黄昏,即使那不再是我,我也为你高兴,也为你祝福。

那些深情,都留给岁月吧。喜欢你是一场漫长的失恋文︱时兮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吧。01

这个城市的夏天像是患上了一场重感冒,有时候皱起眉头连打几个喷嚏,于是雾气枕着乌云的肩膀,绵绵的雨水寻找每一个缝隙钻进去,甚至让人连心也变得潮湿起来。

在连续熬了几个夜晚之后,终于在植物泥土混合着湿漉漉气息的阴沉天气里睡了整整一天。阳台的窗户和卧室的门都敞开,凉风穿堂而过,偶尔张开细羽扎进太阳穴,然后整个人都在昏昏沉沉的头痛里陷入梦境无法自拔。

我不知道为什么又会梦见你。

你挤在狭小的厨房里下一碗面,细长的面条沉在锅底,沸腾的水咕嘟咕嘟吐着泡泡。热气渐渐填满整个空间,我看不清你的五官,只能看见你瘦削的肩膀、干净的衬衣领口和手臂上一条淡青色的血管。

然后你侧过脸来,拿着装着醋的瓶子笑着问我要不要添一点醋。

虽然这几年也陆陆续续梦见过你几次,但常常是醒来之后就忘了那些细节,只能记住你明亮的眼睛和温煦的笑脸。可这一次清醒之后,关于你的每一个记忆都像是浸在药水里的底片渐渐显影,甚至连当时钟表走动的滴答声都能轻易想起。

所以,这次醒来之后我格外难过。

为那些明明咬牙说要忘记,但却难以掩饰对你的喜欢和想念而难过。

有关你的一切都被我装进背包里,在无数个孤单的时刻叮当作响,跟着我翻越无数峻岭高山,跋涉过无数条深水浅溪,陪我迎接了无数泛光的黎明和柔软的黄昏。

我最难过的,是我从来不能忘记。02

邮箱里躺着一封四年前你发过来的邮件。

你大概早就忘了曾经发过这样一封邮件给我,其实就是一张生日贺卡,祝福的话也只写了寥寥三两句,我却在每次清理邮箱的时候都把它保留下来。尽管我再也没有点开这封邮件,但却反复看着那个标题舍不得点下删除键。

好像“喜欢你”已经成为身体里的一个细胞,尽管刻意被忽略但却一直隐藏在某个角落,和无数个细胞混在一起组成“我”这个个体。

那种“喜欢你”的情绪也慢慢变成一杯晒在阳光下面的酒,每当被炙热的光线蒸发掉一些我就会向里面再倒满水,久而久之,虽然还是满满的一杯水,但已经失却了最初的那种本质。

黄葛树落了满地的叶子,寒冷的空气里仿佛夹杂着冰霜,一年又到了尾声。

年复一年,虽然我仍旧不敢说出“不再喜欢你”这种话,不过有些东西也变得不一样了。

你之前经常笑我对数字一点都不敏感,每次别人问起我的手机号码时我最多只能说出五个数字,还是你不厌其烦地替我补充完全。

但你不知道的是,这样连自己的号码都记不住的我却可以流利地背出你的手机号码、家里的座机号码和QQ号。

喜欢一个人时就拥有了一种特定的天赋,哪怕是自己最排斥的东西,也会因为那个人而变得擅长起来。

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我们之间的疏远,当我再想起你时再也没有以前那样浓烈的情感。现在的我仅仅能记住你的号码是以某个数字开头,再回忆就是语焉不详的空白。

你看,我也在慢慢尝试忘记你。03

岁月就黏在行人饱满的额头上,随后蜷缩了身体慢慢陷进凹下去的皱纹里。

记得有一次我和你坐着环城公交车转过这座城市最长的一条路线。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竖起质地柔软的绒毛从车窗外爬进来,软软地搭在你的脸上。那个时候,我觉得你是我见到过的最好看的男生。

公交车上乘客很少,零零星星坐了几个在打瞌睡的人。夏天总是轻易让人觉得疲怠,困倦像灰尘一般挤挤挨挨地落在眼皮上,让它不堪重负地垂下去,最后安睡在香樟树的气味里。

公交司机或许也被疲倦侵袭得焦躁不已,急急忙忙地想赶在变红灯的最后一秒冲过路口,结果在一阵刺耳的紧急刹车之后还是撞上了前面车的车尾。

就在急刹车的那一瞬间你一只手紧紧抓住我的手,另一只迅速护住我的额头,然后惯性拽着我狠狠撞向前面的座背,你的手背磕了一小片瘀青,而我毫发未损。

你那个完全下意识的反应击中了我内心最柔软的部分,那时候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长长久久地喜欢你。

还好只是一场小小的事故,并没有什么损伤,两边的司机都在争吵,你牵了我的手慢慢地走在路上去下一个车站。谁都没有说话,沉默像是张开巨大翅膀的飞鸟从头顶呼啸而过,我跟在你身边,觉得满心欢喜。

那天你把我送到学校门口,我向你挥挥手走了几步,转头再看时发现你还站在那里,然后我说:“拥抱一下吧。”

你愣了一下,随后就张开双臂,脸上的微笑“轰”的一声点亮天光。

我紧紧地抱住你,不知为什么就开始掉眼泪。我们就像是将要离别的恋人那样,我一直哭一直哭,眼泪落到你的肩膀上,你就拍着我的后背温声安慰我。

天色有些暗了,夕阳衬着暗下来的天空像覆盆子果酱被抹到微微有些烤焦了的全麦面包上。没过多久,月光就如同一把银质的刀叉把果酱撇得干干净净。

仿佛是有了某种预感,那天我哭了很久,直到晚自习的铃声打响我才抽噎着向你道了别。你欲言又止地想说些什么,最后仍然只是朝我摆了摆手。

刚回到教室就收到你的短信,你说:“我是真的喜欢你,但是我已经有了正在交往的女朋友了,所以对不起。”

你是多么坦诚的人,我把那条短信删除,然后又从垃圾箱里拖出来,再看了一遍,最后还是按下删除。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不仅是到目前为止的最后一次见面,或许也是我们今生的最后一次见面。04

一月份的时候我去了一趟上海。

拉着小小的行李箱出了上海虹桥站,七扭八拐地找到二号线,然后被挤在人群里站了八站地去了静安区。

出了地铁才算是真正触摸到这座城市。那些我根本叫不出名字的摩天大楼裹着单色的外套冷静地耸立在路旁,走得再长一点就能看到很多老房子,有的墙壁还渍上了油烟,门牌号码钉在门旁,老旧却有着无法替代的岁月感。

临近年关的气氛给上海添上了几笔温柔,逛个超市也要排很久的队才能结账,到处都是软绵绵的上海话。路上看见很多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他们围着毛茸茸的围巾、耳朵里塞着耳机,不一会儿就消失在某一个转角。

到上海的第二天我和很多人一起在路两旁等着逸夫职业技术学校开门,冷风带着寒气不停地顺着领口袖口钻进去,整个人冻得哆哆嗦嗦。

一个奶奶好奇地打量了我们一会儿,然后用上海话跟我说了一句话,我摆摆手表示听不懂,她又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问我:“你们在这儿干什么呢?”

我回答:“等着进去比赛。”

奶奶就和气地笑起来:“那么厉害啊,要好好比。”

陌生人的善意总能轻而易举地感动别人。手机陆续接到好朋友的短信,我有一瞬间突然想,要是能收到你的短信就好了,这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时刻,我多么想和你一起分享。

可是我知道那根本不可能,我们那个时候早已失去联系很久,我更换了一切联系方式决心要开始新生活,况且我也知道,你不会是一个恋旧的人。

之前看过一个特效专题,据说很多声音都可以被模拟,它们被处理成音效,成为点缀某个镜头的一部分。

飞机的轰鸣声。

翻滚着撞向岸边的海浪声。

飞鸟的振翅声。

卷过树梢拉出细长尖锐哨声的风声。

那么我喜欢你时的心跳能够被模拟吗?一样的频率一样的强度,渐渐从空旷的胸腔深处连通到耳道振动鼓膜。

我知道不能。

因为我喜欢你时的心跳声是独一无二的。

你那天说喜欢我的时候,心跳声也是独一无二的吗?05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出发去外滩,跟着手机地图走了很远的路才找到十号线,等到达外滩的时候黑夜已经完全替代了白昼。

看到什么景色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天的风很大,贴着头皮吹过几乎要把头发斩断。我背靠栏杆拍照,风吹得我睁不开眼睛。东方明珠像一个矜贵的帝王,在夜色里一把抓住游人的视线。

冬天的夜空像是展示奢侈品的玻璃橱窗,被漆上深沉的墨蓝色,有着冷硬的质地,几颗星星仿若随手镶嵌上去的钻石,冷漠地俯视着一切。

那么多的人举着相机,手被冷风吹得泛红,仍旧固执地等着那块儿巨大的LED显示屏变幻出“我爱上海”或者“2014上海”的刹那间将这一幕定格。

这段记忆里当然不是只有寒风和流光溢彩的各式灯光,也有温暖动情的时候。

我在要离开外滩的时候碰见了一场求婚。男生单膝跪地捧着一大束花,我离得远一些,只能听见男生断断续续跟着风声飘过来的只言片语,无非是“会好好照顾你”的这类承诺,想想都觉得老套又俗气,但真的发生在生活中,还是浪漫又动人。

女生伸出手,捂住了潮湿的眼睛。

你求婚的时候,她也是这样感动吗?

其实你是个好人,我对你的爱慕昭然若揭,你在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回应之后把她拉到你身边,然后伸手熄灭了我头顶期许的那盏清灯。

这两年陆续听到我的某个同学抑或朋友结婚的消息,我们虽不再联系,我仍旧从别人口中听说了你快要结婚的消息。

我只伤心了几秒钟,真的。

谢谢你曾经说过“喜欢我”这句话,让我知道在这场漫长的喜欢里起码有一个时刻,我同你势均力敌。

像是某个动物纪录片会扫到的镜头,一场声势浩大的动物迁徙,漫长地跋涉在平原上踩下深深浅浅的脚印,镜头沿着它们沉重又笨拙的脚步把这条迁徙之路拉向无尽,好像永远不知终点。

但是似乎在转眼间就只剩下空荡荡的平原,干燥的风滤干了最后一丝水汽,落日沉寂,四下无声。

就如同我喜欢你的心情,原本带着笨拙的、漫长的期望,总有一天会到达终点。

我已经听见了终点的哨声,我也知道,要到告别的时候了。06

这么多年以来,让我眼泪流得最多的男生是你,我明明说好要长长久久地喜欢你,但却要食言了。

我喜欢了你整整五年,青春里能有几个五年,人这一生中又能有多少个五年呢。

我知道你最喜欢哪个乐队,知道你最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知道你最向往哪个国家,知道你最喜欢听的歌是什么。

每次看到星座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先看你的那个星座。

竟然也为星座配对中,因你的星座是狮子座最不合适的几个之一让我不开心很久。

因为我希望,哪怕是一场虚无,我也能在任何地方都与你相配。

我为了忘记你做了太多努力,身边的人渐渐很少再在我面前提起你。知道你的人越来越少,你被埋在我内心的一片废墟里,成为一段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

我已经忘记你了,已经不喜欢你了。

直到这次梦见你之前我都在心里这样以为。

可我为什么在醒来之后由于这场梦为你哭成这样。07

夏天的热度迅速流逝,日历又慢慢翻到这一年的末端。

时间的流逝就像是我们无力改变的四季轮换,在岁月里与我们冷静地对峙。

彭斯说: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什么?是没有黎明的长夜。

你已经找到了黎明,我还在长夜里挣扎。不过没关系,我已经慢慢地能在黑夜中绕过密布的荆棘,也能穿行在湿漉漉的森林里,萤火虫为我点亮一盏盏小小的灯。

有关你的回忆我也不再刻意努力深掩或抛弃,顺其自然说不定是最好的遗忘。

总有一天,有你的这段深刻记忆会被泥土填满痕迹,然后在温湿的环境里长出潮湿柔软的青苔,轻轻托住不知道从哪棵树上坠下来的红色浆果。

听说你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没有刻意打听你最后为了哪个城市驻足,但是不管你在哪里,请你一定要幸福快乐地过下去。

不要为我担心,我只是失恋一场,本就是这样,喜欢你本来就是一场漫长的失恋。

有一首歌里这样唱: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吧。

再想起你时,就当你是个老朋友吧。

我知道一定会有一个人从世界的某个角落正在寻找我,奔向我,陪我从长夜跨越到黎明。

他把我从深海峡谷带到一个新的世界,我们的心将永远连在一起,哪怕距离、疾病甚至战争和死亡都无法将我们分开。

我会等。老巷的桂花树文︱溥小山

老巷的桂花树开了,满树金黄的泪。

老巷的桂花树死了,死在巷子的泥土里,死在孩童的笑声里,死在绵长的桂花糕香里,死在三年前寂冷的清秋里。

在长长的秋风里,我思念老巷的桂花树。

祖母在九月尾声的时候开始收集枝上的桂花,一朵朵绽放在柔绵的阳光下,播散一缕甜香。我站在巷子里堆砌的沙土上,望着比自己高一段身的桂花树顶,日光在其间零碎。无云的天空仿佛是一张干净的脸,星叶为眉,扶风为发。我浅浅地意识到,十年前正是这苍青的明空,被春风剪下一册缘。风里面藏着小小的我,圈着大大的春生。

我遇见春生的时候她比我大四岁,等我长到像春生那么大的时候,人海茫茫,我却再也寻不着她。01

于我来说,老巷是活在城市映像中的。一棵桂花树,几排嵌着青苔的红泥板砖,还有一些云流散在仰望的罅隙。巷子进深二三十米,不长不短,但却恰好容下一树桂花,还有一些欢喜阒然的日子。日光绵长,老巷的青石板上流满一季季的雨水。墙上长满狗尾草,随着一首陈旧的歌谣在晚风中窸窸窣窣地摇晃,在四季的轮转中点缀着老巷的荒郁。

这是四月里一个晴朗无风的日子。时光凝固成一首歌,像少年装满的心事在老巷宁静的天空飘忽不定。从桂花树的枝丫上,眺望葱郁的田野,层层叠叠地蔓延到远方。偶尔有一行风筝般的鹭鸶打断绿色的音弦,仿佛几行触手可及的诗,灵动婉转。时间像个说故事的老人,一步一步地走入岁月的深处,留下几页未完的旧稿。

春生坐在我身旁,念着一些我不理解的书,阳光和桂花树叶抚摸着她馨香的脖颈。她说:“山,你听过海的呼吸吗?那种蓝色的潮汐在静谧的夜里汹涌极了。”我摇着头。在那些春温秋素的年岁,我深深爱着老巷的阳光和桂花,我不爱海洋,不爱那种深蓝的忧孤。春生说:“山,你一定会爱上那种富有生命力的、自由而梦幻的蓝色呼吸声。相信我。”

她说:“山,你一定会爱上那种深蓝色的来自大地深处的呼吸。”

她说:“山,你要相信我。”

那年,春生十七岁,来自南方一个小城市。她曾告诉我,那里的空气常年飘浮着桂花香;夏季梅雨绵绵,气候潮湿而温暖;冬天下雪,天地之间苍白一片,大片冻结的湖面反射着灰白的光;而她的家在一个可以听见海浪声的地方。她说:“你一定要去看看,我的家园就在那里。”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里泛着光。要有多想念,才能在离开后留有如此深沉的渴望。

我问她:“为什么你要来这里?”

她摊开手在掌心画了个圈:“山,你会长大,然后慢慢懂得。”

我在四月的尾巴点亮三盏烛光,祈祷着阳光更加充沛,九月的新桂浓艳茂密;春生和我在桂花树的枝丫上有念不完的故事;触碰几个遥不可及的梦,比如春生的家园,那个能够听到海洋呼吸的南方小城。

黄昏从大地的四角涨潮般涌起,从枝丫吹过的风清凉似一滴情人的眼泪。春生坐在我身旁,给我念着那些我不懂的书。书里面有她的故事,有别人的故事。在这些我所未触及的光阴里,我只是一个走马观花的匆匆过客,目睹着一个年轻人的爱情,一个村落的死亡。

春生告诉我,她突然那么热切地想要放风筝。

她的家园无风,那里没有做风筝的小店,那里没有田埂,那里只有神话与传说。

四月的最后一天,大风,我和春生站在田垄上。远处有葱郁的麦穗儿摇晃的身影,在晚风的包裹下涌入黄昏的一角。霞光满天,被白色的风筝线割裂成两半。春生拽着风筝线在田垄上奔跑。

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欢喜,填补了这些年所有虚无的时光。

我拉着线,由于风力太强导致指节疼痛剧烈。风筝从大地腾起而后越升越高,天空高远而澄澈。我把风筝线递给春生,她表情欣喜明亮如一汪清浅的小溪。

风筝穿过田野,在深深的田壑投下倒影;风筝遇见稻草人,在忙碌的时分消磨着应有的趣致;风筝停泊在老巷的桂花树丫上,缠了几圈,却仍旧在风中飞扬。我试图解开迷宫般的筝线,却无能为力。

我求助春生,她摊开手在掌心画了一个圈。不言,亦无其他动作。

我至今仍不解为何春生要将风筝放飞。

在往后的日子里,春生仍坐在我身旁,念着一些我不理解的书。我们眺望着如诗般灵动的青郁麦田,层层叠叠蔓延到远方,偶尔有鹭鸶飞过,有孩童的笑声,有迎娶新娘子的唢呐声,有鸡犬声……山野阡陌,我仍旧祈祷着日光更加充沛,九月的新桂更加浓艳茂密。而春生告诉我:“你一定要去听听海洋的呼吸。”说这些话的时候,风筝无语,她身影悲凉。02

夏天最后一场梅雨落下的时候,老巷的桂花树有了向上延伸的姿态,每一节花枝上都铺缀着绿意。纵横交错的花枝将天空分割成无数小窗,偶尔有云流过这些小天窗,春生都要凝神望着这些云。

春生告诉我,她的故事已经差不多念完了。

我很难过。

她说:“山,我们是道路上的行者,框景着日光,荒芜了孤独,在日子平静如水的时候,记得去亲吻风景。”

她说:“记得去亲吻风景,触碰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比如山河,比如春水。”

她说:“山,陪我一起去爬山。你应该站在山顶看看,那里很美。”

我点头,欣然答应。

梅雨过后的天气艳阳高照,然而山中并不那么炎热。空气潮湿,有白色的雾丝缠绕皮肤,温柔清凉。林鸟低鸣,重峦叠嶂。道旁有不知名的野花兀自盛开,生机勃勃,绿意盎然。我跟在春生身后,祈祷着山路不再漫长。她似乎能够与我心灵感应,回头拉着我的手说:“山,我牵着你,我们马上就到山顶了。”

站在山顶,居高临下。整座山被一层灰白的雾气包裹,森然苍郁,与远处的天空衔接在一起,若隐若现。大片茂盛的芦苇在风中摇摆。凉风习习,凛冽清朗。我感受到自然的呼吸,在远离老巷的山中。第一次。

春生擦净一块儿岩石,我们稍作休息。离我们一米以外的灌木丛,丛从生生交接在一起,如一座寂静的小山在潮雾中静默着自己的尘芜。唯有一只被蛛网缠住的蝴蝶,颤抖地陈横在死亡的边缘。春生伸出手,慈柔地将其从蛛网上捏下,放置于自己的掌心。蝴蝶像是一位几经荒漠跋涉的行者,奄奄一息。我原以为,春生会将它放在草丛中,让她自行修复。然而,她拾起一块儿石头在泥土上刨出了一个小坑,将蝴蝶放进,掩埋、碾压。

我难以置信,怨恨地凝视这失意而短暂的生命。

春生看着我,笑着摊开手在掌心画了一个圈:“山,你会长大,然后慢慢懂得。”“山,我就要走了。”“不能再留下来了吗?”“你知道的,我要去听深蓝色的大海的呼吸声。我的家园,就在那里。”“我等你回来,带着那些你最新的故事。”“好。”“到时候我带着一树桂花来路口接你。”03

春生走的那天,阳光落满山野。这季的香樟依旧浓荫茂盛,老巷在夏日的尾声辗转着蝉噪的留音。这个焜黄落叶的山岭小村,桂花香味愈来愈浓烈。

我站在路口,挥手作别。

春生用手盖住我的双眼,只是感觉黑暗了那么久,睁开眼的时候,尘土飞扬,人海茫茫,我再也寻不着她。

在长长的秋风里,老巷寂静着,于冗长的时光中,偷渡了光阴撒过的谎。

还记得我曾在四月尾声的时候点亮过三盏灯,我祈祷着日光愈加充沛,九月的新桂浓艳茂密;春生和我在桂树的枝丫上有念不完的故事;触碰几个遥不可及的梦,比如春生的家园,那个能够听到深蓝色大海呼吸的小城。而现在,这些都没有实现。

今秋的桂花,再未盛开。

巷子里的妇女路过这株桂花树,总要吐些唾沫星子,骂道:“就你这死树,害我全家喝不到桂花酿酒,吃不上桂花糕!”就连巷子的孩童都开始对老桂树展开攻击,平素打落桂花的乐子去了,便将这无聊的趣致转至折腾那苍怜的老树干,秋日一过,树干上满是层叠交错的伤痕。

祖母坐在老椅上叹着气,这棵桂树真的老了,也好,清净。

我不信。春生尚未归来,我还要送一树桂花于她交换那一摞路上的心事。

那年秋天,祖母走了,走得安详宁静。家人办好丧事,便将我接回城里。

离别的那天,我坐在桂树的枝丫上,凝望着远处余落的红辉,稻田翻起云涌,如一层波浪弥漫到黄昏的远方。墙头上的狗尾草稀稀落落所剩无几,尚不足以做一枚盛大的草戒赠予爱情。

后来,我回到老巷,在无边的荒野中站立、静默、思考。老巷已经消失在无端的岁月中,唯独留下一株死去的老桂树,还有一叠碎瓦。哽咽。桂树的枝丫已经无法承受我的体重,我只是看着,尚未解开的风筝,在风中挣扎,挣扎。

一卷狂沙。恍惚中,我仿佛听到了春生邈远而清逸的声音:“来,山,让我来给你念些陈旧的故事。”“山,我终于回到我的家园,可以听到深蓝色大海呼吸的城市。”“山,这里没有满树的桂花,我又要离开了。”“山,你会长大,然后慢慢懂得,那个我在手掌画起的圈。”

命。

在阒静荒芜的年岁里,风筝仍然在挣扎,而我仍然祈祷着,日光愈加充沛,九月的新桂愈加浓艳茂密。你从不会为我哭泣文︱时兮

那些想起来就能让你掉眼泪的人,一定有最深沉的爱静掩其中,无声无息,一动即痛。仿若暗恋一般,遮遮掩掩暗自欣喜,唯有自知“夏夏,你怎么还没来公司,主编刚才打电话过来让你去他办公室一趟,估计是找你有急事。”季夏把手机开着免提扔在桌子上,秦思思的大嗓门儿焦急高亢。“昨天我不是去参加那个电影的新闻发布会了吗,回来熬夜赶报道,今天睡过头了,我马上就到,思思你帮我顶一下。”季夏利索地收拾齐整,最后从医药箱里拿出一张创可贴贴在右肩上。

创可贴下不是一个伤口,也不是一个吻痕,而是一个文身。

那是十九岁的时候,季夏在右肩上文的一个文身。

文身是挤在一起的几个小小的字母,犹如一只幼蝶隐秘而又张扬地落在她的右肩上。为了避免被别人看到,她特意买了一盒贴近肤色的创可贴,时时刻刻贴在上面,仿若暗恋一般,遮遮掩掩暗自欣喜,唯有自知。

只是最开始是一种遮掩,到后来就成为一种习惯。

可现在距离那样十九岁文了文身也要偷偷摸摸的季夏,已经七年了。你说,蛇蝎心肠的人也会有紧张的时候吗

季夏到了公司把文件全部扔在秦思思的桌子上让她帮忙整理,自己赶紧去主编办公室报到。“主编,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刚才去外面跑采访了。”

主编拿下架在鼻梁上的眼镜亲切地让季夏坐下,清了清嗓子语重心长地对她说:“是这样的,小夏,王助理要被派到北京的公司去了,上面有意提拔你接替助理的职位。不过呢,你今年才二十六岁,入咱们这行时间也不够长,资历相比很多老员工来说还是浅一些,一定要有点成绩才能服众啊。”

季夏的腰板挺直,一身黑白套装勾勒出她纤细的身材,让她看起来气质温和、优雅知性,即使她只是静静地坐着不开口也有不容忽视的魅力。“主编,是不是有什么任务需要我出?”季夏很快明白了主编的点到为止。“眼下确实有一个比较棘手的采访需要你去。”主编看季夏主动提出任务松了一口气,语气立刻轻松和善起来,“你知道咱们杂志近几个月销量下跌得很厉害,好不容易才说动顾氏集团的顾总上咱们杂志,顾总点名让你去跟采访……”

主编还在叽里呱啦不停地告诉她要是成功采访在这么短时间里经历过破产风波并能迅速东山再起的商场奇才顾宁,对于她来说助理的职位就是囊中物之类的话,可是从主编口中听到那个名字时,她的思维就已经全部停止了。

那个名字像是《哈利·波特》里的门钥匙,一旦触及就被吸进另一个世界里,不由自主。“夏夏,主编找你什么事?”刚从主编办公室出来就碰见一脸八卦的秦思思。“让我去采访顾氏集团的顾总。”季夏面色平静。“什么?怎么让你去采访顾宁?虽然他现在是提高销量的绝佳人选,又英俊又年轻又单身……”秦思思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罗列,“但是,你们……”

她和季夏读书的时候就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在宿舍住的时候还是上下床,也是她把季夏介绍到这个公司工作,对季夏之前的事都很清楚。“没关系,我去准备准备。”季夏虽然依旧平静,但也掩盖不住苍白的脸色。

和顾宁的采访约在第二天下午顾氏集团总裁办公室。一向冷静沉着总能从另一个角度挖出不一样新闻的娱乐记者季夏却觉得这个采访太过艰难,之前信手拈来的问题连一个都问不出口。

顾宁穿着Cenci经典款纯手工衬衣,随意地解开领口下的三个扣子,露出一小部分结实的胸膛。

他慵懒地靠在椅背上玩味地看着季夏:“怎么季小姐看起来有些紧张,像你们这些跑娱乐新闻的不都是靠着厚脸皮吗?三年前的你可不是这么拘谨的人,你说,蛇蝎心肠的人也会有紧张的时候吗?”

季夏平时的伶牙俐齿和沉着冷静在顾宁的挖苦嘲讽下都跑到了九霄云外。她僵硬地站在门口,一张脸涨得通红,尴尬又不知所措。

看着这样的她和她额角虽然痕迹变淡但仍旧清晰可见的伤疤,顾宁突然仿佛看到最初见到季夏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红着脸,不知所措地站在拥挤的人群中。起自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然后一见钟情一往情深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感情,起自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然后一见钟情一往情深。

季夏在十八岁那一年明白了这句话。

那是六月末的一天,天气炎热得不像话,整个人像是被泡在黏腻的汗水里,每个毛孔中都好像住着一个微型的蒸汽机,不停地向外喷发着热气。

学校离家有五站地的距离,2路公交车从来没有空调,但因为比空调车便宜三分之二的价钱所以在这个城市也颇受青睐。季夏像饺子馅儿一样被挤在人群里,汗流浃背地赶到学校去填报高考志愿。

公交车上最让人恶心担忧的是两种人,一种是小偷,另一种是色狼。季夏就遇到了其中一种。

一个矮胖秃顶看起来就猥琐不堪的中年大叔腆着外凸的啤酒肚挤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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