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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7 16: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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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费孝通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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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性格

美国人的性格试读:

前言

《初访美国》(1945年)、《

美国人的性格

》(1947年)和《访美掠影》(1980年),前两本是新中国成立前由生活书店出版的,后一本是十年动乱之后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自抗日战争时代起,我就养成了“整篇零写”的习惯,就是就一个题目,分成若干连环画式的一回一回,分篇写出,随写随发表,写完一题,合为一册,成一集子。经过抗战生活的朋友大家都明白其中的原因。那时后方的粮食一天是一个价钱,我们这些教书匠,钞票一到手立刻要去换成实物。写好了文章积压在桌上同样是会贬值的。从这个经济条件中养成的写作习惯,日子一久,也就难改,直至今日。《初访美国》和《访美掠影》是我前后两次访美的随感录,记着我个人在旅行中的一些见闻和感想。《性格》是我的读书札记,读了一本美国作者写的分析美国人性格的书,按原书的论点加上我的发挥而写成的。当时就声明这本书里所讲的美国人只是美国人中的一部分,不能认为所有美国人都有这种性格。这三本小册子联串起来阅读固然可以看到一些美国和美国人在这段时期里的变化,但是从这本书里所可能得到的印象必然是过于简单、浅薄、片面甚至还有失实之处。我之所以没有能在这几本小册子里更充分、深入、全面和真实地把前后两个时期的美国和美国人的实际情况写出来,首先是我当时并没有对自己提出这个要求,其次是主观上和客观上并不具备这样做的条件。我这两次访问,有一点相同,都是应美国政府或所谓“官方”的邀请而去的。《初访》是1943年的事。1941年美国对日本宣战,成了我们抗日的盟国。1942年美国政府向我国十个大学发出邀请,要它们分别派出一位教授去美访问。云南大学派我应邀,1943年夏出国,在美国住了一年,名为“文化交流”。我在美期间并没有去调查美国社会,而埋头编写Earthbound China一书,只在休息期间到过附近各地观光,得到一些美国人生活的印象。当时昆明风行一种“小报”,云南大学的学生办了一张《生活导报》,要我给它写访美通讯,随感随写,随写随寄,有十多篇。返国后,加以整理,以《初访美国》的书名,最初由美国新闻处出版,后来才给生活书店重版。既然这本小册子是以一般通讯为底子写成的,当然谈不上科学水平。《掠影》是1980年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和美国学术交流的代表团出国访问后回来写的。这次访问一共只有一个月,走了十个城市,有点像蜻蜓点水,浮光掠影,比走马看花还要仓促。这样的条件下,不可能写出结实的东西。在介绍美国和美国人战后的变化上,这几本小册子既然不可能满足读者的要求,我又为什么同意把它们合在一起重版呢?在这件事上我确曾犹豫过一番,但是等我在校阅时从头把这几本小册子读了一遍之后,却发现如果从另一些角度,或另一些层次里去阅读这一本书,可能会另有一种味道,另有一种收获的。所以我想不妨印出来试试,是否有些读者能领略这种味道,取得这种收获。我校阅时,站在第三者立场上看到了:一个在清朝末年出生,小城镇里长大,在当时的教育体制中循级而进,“正途出身”,在国内和国外大学里学过所谓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抗日战争时期在大学里当了教授,而且在艰苦的条件下坚守岗位工作的人,当他初次访问美国时,他是怀着什么样的一种心情去看那个和他本国不同的世界的。我们固然可以在字里行间看到通过他笔下写出的他所见到的当时的美国,但也许更有意思的是在字行之外可以看到他本身站在什么立场和怀着什么心情看这个在他还是初次接触的世界。他的立场,他的心情又不是凭空得来的,而是在中国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于是又可以更进一个层次,看到当时中国的这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立场和心情,以及形成他们的立场和心情的历史条件了。经过了三十五年,同是这个作者,经过了一段坎坷不平的遭遇,又到了同一个国家去访问,又写下了一本访问记。这一本访问记和前一本访问记情调有什么不同呢?这个变化和他所看的美国和美国人的变化是两回事。所以在他所写出的东西中就存在着这两个变数,主观和客观各自的变化。作者主观方面的变化又在多少程度上反映了他所在的国家和他所处的社会客观上的变化呢?这是第三个变数。从变的一面去看还存在着将变未变,变得不透的成分,而且这三个变数各有其未变的底子:美国还是美国,看美国的这个人还是这个人,影响着这个人的中国还是中国。像剥笋壳一般,一层一层地剥进去,一层有一层的境界,一层有一层的味道,所以我说读这本书可能得到的收获也是可以层层不同的。读书的味道也许只有读者自己去品尝,别人不应代口……其他的话也就是多余的了。1984年1月21日美国人的性格

1 美国在旅程的尽头

我们很多已经不太自觉其意义的客套和口头禅,时常能表示我们文化最深的一层里隐藏着的原则。尤其是两个素来不太相识的人,想在三言两语中,建立起社会关系时所用的那些已经成为习惯的客套,最足令人寻味。譬如说,我们传统社会中,见了个陌生的客人,开头几句里就要请问对方的年龄。我在《初访美国》里说过,这正表示了我们社会中尊卑的划分时常是以年龄做标准的。在美国,两个不太熟悉的人,除非他们不愿相识,见面不久总会问到对方“你的家乡(Home town)在哪里?”他们所谓家乡和我们的家乡性质不同。我们说的家乡是和我们现在生活上还是发生重要关系的地方。我们的亲人在家乡,我们的支持来自家乡。家乡也就是一大群关心我们的人,所以衣锦了要还乡。这是我们感得到荣辱的团体。我们攀同乡是因为我们属于一个亲密的团体。美国人所谓家乡并不如此。美国人的家乡并不是现实的团体,而是个人历史上的纪念品,记忆中的标识。他们是流动的人民,最初从别的大陆移到这地方。许多从一个地方来的人住在一起,说他们的土话,吃他们的土味,跳他们的土风舞——于是形成了“小西西里”“罗宋镇”“波兰街”等各大城市里有名的土香土色的小区域。在这些人,只有祖国没有家乡。而祖国在他们的脑中并不是个将来死了还要把棺材运回去葬在那里的地方。大多是代表着穷困,压迫,不自由的陈尸。不但如此,“祖国”是他们在新大陆上发展的障碍。人似乎是都很势利的:祖宗不成为靠山,没有余荫的话,子孙们不易常常为了过去的劬劳之恩,而对他们念念不忘的;一旦祖宗的名字阻挡了他们发展的机会,对于他们的出身和来源很容易发生反感了。在土香土色的小区域住过一段时间,那些移民或是移民们的子女开始向美国社会侵入。他们搬家了,搬到了大城市的郊外和附近的小镇上去住。这些人和隔壁邻舍并不发生亲密的感情,对于所住的房屋更说不上依恋。可是这是他们在社会生活上进入美国的第一步。这一步是走得很孤单的:在人缘上,他们不再日常听见从小学会的语言了;在生命的经历上,是断链的。他们不但不能从过去的生活里得到有助于当前、展开将来的资本,反而是束缚、阻碍;所以他在生命上要划断,要另起炉灶。这一步却又踏上了一个一时一代所走不完的旅程。在美国早年,向西去,象征着这遥远的前途。各人走着各人的路。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社会地位上升或下降到另一个地位。“家乡”是指这条长长的旅程上所停留过的站。孤单的社会旅途中,他们举目无“亲”。血缘的关系联结不住不断移动的人。劳燕分飞的结果,手足之谊不免落了空。我们托人情的时候找亲戚,要攀登的时候拉裙带。美国人却没有这么许多表兄弟。他们社会的连锁是什么呢?各人的社会旅程是孤单的,但是当他停留的时候,他们遇着许多停留在同一站上的过客。过客之间是陌生的,只是偶然的凑合,无情义可说。时候到了,各人又照着各人的方向移动了。可是当他们在第二次偶然凑合的时候,却不同了。他们在当时的许多陌生过客中可以见到了一些有过相同经验的人了。这是美国人情的来源。Mead女士曾记着这一件事:“从澳洲到旧金山的船上有许多旅客:肯萨斯的工厂老板,雪德莱的看护,印度回来的牧师,英国的商人。他们在一个桌子上吃饭,一同跳舞,一同上岸,在码头上分手了,一毫也没有惜别之感。出于这位英国朋友意料之外的,他开始接到肯萨斯工厂老板的信了,告诉他这个偶然凑合的团体里每一个人的情况。他和这些朋友显然老是保持着通信——这些在海上一同享过毫无可纪念的三个星期的朋友们。”“你的家乡在哪里?”并不是要发现对方和自己是否属于同一的乡土团体,而是要找出两个人的人生旅程上是否到过相同的地方。这一点就够作人情的基础了。美国人要提拔的是“同路人”。Mead又说:“一位常挡住来向她上司讨差使的秘书,一旦知道来者是从那极小的德可他大学里出身的,就不再挡驾了,因为她的上司就是这个大学毕业的。”美国人主要的社会关联不是血统,而是那些名目繁多的“社”。这种兄弟会之类的组织在中国留美的学生中也极盛行,而且一度也成了中国政治中的重要势力。这一套是“美国式”的,是一个永远在攀登、在流动的社会中的产物。攀登成了美国人特有的性格;上升,上升,不肯停留在一个地方或是一个地位上。这个性格反映着美国的历史,这是一部移民的历史。一个初到美国的新客不但在社会和经济上都处在极低的地位,在心理上也充分地被“自卑意识”所支配。现在的美国人大多是这些第一代、第二代或第三代的新客的子女。这些父母所希望于他们子女的是离开他们,他们自己是代表了没有成功的例子。他们希望子女成功,要他们的子女在美国社会里占一个可观的地位,他们的子女就不能像他们一般说话带着土音,不能承继他们所有较低的职业。他们自己不过是把子女送入美国社会的一个垫脚石。子女决不应该像父母一般。应该变一些,上升一步。初入美国的移民们所记得的祖国是一个他们想求解放、想抛弃的过去。他们的父母在他们心理上是强项的,可怕的,不可亲的,甚至是可恨的。可是他们自己的子女对他们却不同了。他们并不是他可恨的压迫者,而是个可怜的失败者。他们是在美国社会门外徘徊的贱民。第二代的美国人的心理是矛盾的。他不敢正视门外的父母,他深怕自己结果像他父母一般被他们所渴望而进不去的美国社会所拒绝。凡是他父母失败的原因,他自己得很小心地予以避免,于是发生了美国孤立主义的心理基础。避免、疏远、藐视一切使他们父母失败的因素——也就是从欧洲祖国所带来的一切,甚至是祖国的名字。祖先崇拜绝不会在这种社会里发生。但是为什么他们这样念念不忘华盛顿、杰斐逊、林肯呢?有些心理分析家说,美国人想用这些“国父”来补偿他们没有个可以敬崇的父亲的缺憾。可是我们应当知道华盛顿并不是一般崇拜他的人的祖宗。他并不是一个属于自己的“过去”,更不是属于自己的光荣。华盛顿是代表着一个他们想加入而尚没有完全接受他们的“美国社会”,一个前程的地址。华盛顿是成功者的祖宗。别人的祖宗成了自己的憧憬,这是美国保守心理的结症。“美国”在大多数的美国人是一个理想,一个目的,不是一个现实。“美国”在哪里呢?在旅程的尽头。旅程的尽头是怎么样的呢?他们指着华府的三个纪念堂,华盛顿、杰斐逊、林肯。每个美国人都想超过他们自己的父母,更接近“美国”一步,他们要购买一辆比父母所有的更新型的汽车,他们要穿着更时髦的衣服。他们不能恭维一个父母所赏识的明星。和父母一般,就表示了一样的没有出息。做父母的要子女们向前走,不是普通的所谓“前进”,而是更近于“华盛顿、杰斐逊、林肯”这些美国的象征。象征着个人的成功;成功是指他们更离开他们的祖国,成功是指和他们父母不一样,成功是指“上升,上升”。美国是怎样的?或者怎样才是美国?这问题并不能正面地答复,只有反面的答案,反面的答案就是“不像父母”。于是他们不能停,一代一代地推着,向着一个望得见达不到的目标走。人生成了一个旅程,抛弃了父母,本乡,走呀走。他们在寻找美国,一个还不是他们的,更正确一点,自己还没有资格被接受的爱人。你不能指责这爱人,若是这个还没有入门的天堂是不完全的话,走呀走,不是就失去了意义了么?为了要使自己的努力有成就的希望,要使他们的父母的牺牲有价值,他们必须把“美国”推得很远,近于理想。哪一个美国人能告诉你“美国是这样的”?他们要求的安慰是这一代比上一代更近了这理想一步。他们既然说不出理想的内容是什么,于是只有在他们生活的周围看到不断的按年按月的变化。1947的汽车不同于1946,正如时装的袖子今年又比去年短了或长了一寸。

2 在记录与起码之间流动着

Social Class在中文中总是翻译成“社会阶级”。这个翻译业已习惯,用的时候也不太细究了。美国人心目中这个词有它独特的意义,和我们所了解的颇有出入。我不知道Class这个词是怎样望文生义地译成“阶级”的,细细想来确是有点问题。“阶”和“级”这两个字都是指由低而高,斜面上分划的步骤。“晋身之阶”“拾级而登”——都是指通门达户的一条攀登的道路。我们若说“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工商阶级”以及“长衫阶级”等是不是说这些是像学校里一串相联的“年级”么?在“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的社会里,工和商显然并不相联续在一个斜面上,直通“目标”道路上的“阶”或是“级”了。除非我们说这两个意义类同的字一加起来就失去各个字原来的意思则罢,否则“阶级”一词其实只能指社会地位上升或蜕化的段落。如果我们愿意这样限制这个字的意义,凡是一个社会里划分着的各个大体上不相逾越,而在价值上又分高下的团体,我们就不能说是“社会阶级”了。这些有上下等级分别的团体只能说是社会层次。如果有人觉得这样未免把用惯的字重加限制之后,用起来不方便,那么我们也可以爽性用社会梯阶来指可以攀登的层次,留“阶级”一词来指另外一种社会实体。我咬文嚼字了一番,目的是要说明美国的社会很少“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的分层情形,他们的社会结构是梯阶性的。他们所用Social Class这个词其实就是指社会阶梯的各级。层次性的社会和梯阶性的社会很不相同。印度是层次社会的极端形式。生为婆罗门,衣食住行全得在这一层里,死了也要葬得像个婆罗门。一生在一个层次里生活,既走不出这层次,人家也进不进来。这极端形式叫作Caste,有人译作“种姓”。欧洲中古的封建社会分层分得没有那样细密和划得那么严格,但是贵族和平民是层次之分,平民在普通情形下不能攀登到贵族层里去的,其间没有梯子,而是一条鸿沟。封建制度退化了的欧洲,产生了一种中间人物,德国的Mittelstand,法国的Petit Bourgeoisie,我们常在翻译书中看到的“布尔乔亚”者(即“资产阶级”——编者)便是。我说他们是中间人,因为这辈人是一个流动的,可上可下,不成一个固定的层次。上贵下贱是高低两层,大夫之子恒为大夫,工人之子恒为工人——层次分明,生来如是。中间那些商人富农们,却很可以爬上去成为新贵,也可以掉下去成为难以翻身的无产工人。他们不是一个固定的层次,也不成一个集团,而是在一个梯子上正在上下流动的一批人。层次间一旦发生流动,这个社会也就从层次社会变成梯阶的社会了。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社会进入了初期的资本主义社会。社会梯阶的发生不但改变了社会结构的性质,同时也发生了一种新的精神。这精神可说是“攀登上进”的精神。还没有登高到顶的人,总是有一种不断上升的奔头。他们必然要否定运命,否定社会地位是上帝安排下的岗位。在他们,好汉得靠自己,要白手起家,不稀罕祖宗余荫,不讲究天生丽质;有本领的要从努力里见颜色。他们不会安分,他们要到处找垫脚石,有机会不肯放松,百变不离其宗地要达到“上去呀!”的目的。生活有计划,讲经济,谈话得考虑考虑,吞吞吐吐,看人颜色,一切行为都是有作用的,是手段。是非好恶之情,有害无益。紧张,疑虑,晚上多梦,白天也会见鬼,神经衰弱是他们的通病。这种性格和一个生于斯,死于斯,身份地位改变不了的人不会一样。在层次里生活的,既然改变不了,只有安之若素。譬如一个矮子,长不长,他不会成天照镜子,比尺度。天也,命也,不痛快的也忍了。命运自有幸与不幸,但是安于其位是一样的。他们无从紧张,不必努力。美国这个社会,从这角度看去,是很别致的,大体说来它是早年截去了两头的层次,只剩下了个中间梯阶的结构。我说这是别致的,因为梯阶是发生在两端之间的,没有两端也就没有梯阶了。其实美国的两端不在美国,它是个移民的社区,是从欧洲中间梯阶里爬横了,到了这新大陆,结果保持这梯阶的精神,永没有顶地往上爬。在英国,社会金字塔顶上的贵族们是有封号的,生来就是尊贵的。美国没有这一套。他们没有像英国一般一听就知道这人出身的说话腔调,一看就知道这人地位的举动礼貌。美国人并不在这些上边表示分化。要在说话腔调、举动礼貌上表示分化,每个人在他所处的地位上必须停留得相当久,而且一定得从小就生在这地位。像说话腔调那种富于习惯性的肌肉动作,长大了是不容易改的;即使改了,也很难自然,在别人听来特别刺耳。美国人没有人愿意长久停留在任何地位上,于是这套附着于社会层次的各种文化特征也就培植不起来了。在英国,一个出身高贵的人是掩藏不了他的社会地位的。我在印度旅馆里远远地听见走廊里有人问掌柜的某人在不在,这个腔调一听就知道这位先生是牛津大学念过书的。交谈三句之后,他的来历,他所认识的朋友和盘托出了。英国似乎是个很小的国家。在美国这种情形是不会发生的,而刚刚相反,只要你借得着漂亮的汽车,时髦的行头,任何人都可以在最高贵的旅馆里出入,在说话、举动、礼貌上不会露马脚。如果一个地位相当高的人,没有留心他的行装,譬如说,他忘了在胸前挂上一个某某学会的金钥匙,没有在名片上刻上某某工厂的经理,他又穿得不太体面时,很可能被大旅馆门前站着的那种穿着礼服的仆欧们冷眼看上几眼。美国人的社会地位是比出来的。你没有汽车,我有汽车,我的地位比你高。你有汽车,我有比你更新的汽车,我的地位比你高。如果大家有一辆当年最新式的汽车,汽车也就不成为表示社会地位的标志了。这一点显然又是和层次性质未脱的英国不同。在英国作为上等人标志的特色是富有独占性的。譬如说话腔调根本不容易半路出家,即使要学习也得天天和说这腔调的人接触,换一句话说,得先加入了上等人的社会集团才有学习的机会。层次相当严格的社会里,这是不太容易做到的事。美国的社会结构像个梯子,大家在上边攀登,速度快,所以不能采用那些富于文化性的标志,于是他们只有在汽车、衣着、住宅、浴室等物质条件上去争强了。这些物质条件顿时成了每个想要面子,想要被人看得起的人所追求的对象了。一个原来不容易得到的物质条件,一旦因为经济的开发,而大家可以得到时,这项条件也就成了必需品,失去了社会上高下之分的标记。如果一时想不出新花样,他们只能在数目上比了。以汽车说,在战前美国已到了每家平均都有一辆的程度,于是只能一面讲款式,一面讲数目。你有一辆,我有两辆;你有两辆,我有三辆。新花样难想,数量上比较倒不必费心思,于是美国社会地位的比较多少成了量的竞赛,和英国社会地位偏重质的差别,大异其趣了。我们局外人看美国,他们似乎有一点数目狂。这种狂是狂得有社会背景的。而且由社会身份变为物质表现,由质变为量,也有他们的长处。他们物质享受的增进确是世无其匹。美国人以浴室数目来表示住宅的高贵,多少是可以鼓励他们清洁的习惯;英国太忽略了社会身份的物质体现,到现在还是不太喜欢洗澡,也不能说是个足以骄傲的特点。美国社会地位既然是要比较才显得出来,两极端也就很少,而且没有多大意义的了。爬到了最高层,除非到外国去,他就变了一个尺度上的记录,本身固然是荣耀,但到了这地步也就空虚了。美国人崇拜造记录。什么都有个记录,甚至继续不断跳舞的时间,喝啤酒的洪量,在高楼架空铁丝上站立的长久,全有最高记录。这些造记录的人是值得推崇的,因为他们给了美国人许多生活的目标,刺激生命的活力。在以比较来规定社会地位的美国,不能没有引诱人向前的记录。美国社会是个梯子,不是平常的梯子,而是愈走愈长的梯子。有时在我们看来确是没有什么道理,但是这个活力却推动了他们物质的享受。这一点我们也不该忽视。印度是个层次的社会,也是个几千年来物质享受最不进步的社会。英国在两端的层次里发生了个中间梯阶,现代的工业的发展就是这些中间人搞出来的。有人说民主、资本主义、科学等现代化的特征,是中间人的贡献,我也觉得这说法也有点道理。美国社会整个结构是个梯阶。上下两极端,一是记录,一是起码,都不过是个记号,形不成社会集团。他们另有一功,因为他们的社会结构是梯阶性质,在记录和起码之间流动着的人们并不容易团结为一个共同层次而成为争斗的团体。他们不必去打倒在上的层次,因为每个人都有希望,或是相信有希望,有一天会攀登进去的。每一级都是通门达户、接近记录的石阶,美国工人们缺乏“阶级意识”,多少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们记着的是福特、洛克菲勒都是工人出身,如果取消了这些记录,他们努力的目标不是同时失去了么?美国是不是能永远使工人中不断地有福特、洛克菲勒这等人物出现?他们能不能使他们的社会梯阶永远开放,每个努力的人都能向上爬?这些是美国人所关心的问题,因为假如梯子一折断,他们也是会变成层次性的社会了。生活在这种社会结构里的美国人,一说Social Class就会想到学校里一年升一级的体制。这是一个梯阶,只要你用功,考试及格,就能升级。这和我们所了解的“社会阶级”显然是不同的。

3 有条件的父母之爱

我们的星期日好像是特别为了社交所留下的日子。本来,我们脑子里一想到节日,必然是宾客满堂,没有半刻清闲的场面。在肉食是这样稀有和难得的社会里,靠了祭祖的名目,有这么一顿馂余可以大嚼,无怪他们得借题发挥,大大地请请客人,热闹热闹了。星期日剔去了宗教内容自然不可能是个安息日,进入了我们的传统体系,成了个十足的节日。一清早就有朋友们来找你,太太们得忙个整天,为了招待那群不速之客。小孩们高兴得乱跳,星期一小学校里的请假率也就特别高。中国学生出了国,没有不每逢星期倍思亲的。我们热闹惯的节日,在人家却冷冰冰的使人难受。这倒并不是英美的朋友们热心宗教,星期日全上了礼拜堂;冷冰冰的原因是他们大家缩在家里。家,这是个我们中国人所不太容易了解的偶像。它是个富于神圣性的生活堡垒,四周围着一道和社会隔离的墙,谁也不准胡乱闯入的。中国那道围着家的墙似乎只是为女人筑的,被称为“外子”的男人们好像不太感觉到这道墙的限制。在西洋,男人们也像我们的女人,他们是驯服的“家里人”。家的外面是利害竞争之场,辛苦奋斗了六天,第七天得在家安息了。这一天照例是留着享受堡垒之内的温情,外人得自己识相不要去乱闯。家庭的独立性和神圣性本是西洋社会所共有的特色。在美国,这特色却特别出色。我在以前两篇关于美国人性格的分析中已说到过:他们是社会旅程上的旅客,大家在向个陌生的地方走。在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小社区里的人,在自己生活堡垒四周住着的都是些深知来历,面目熟悉的老乡,这个堡垒也就不能或无需门禁森严。但是在美国,除了第一代初到的移民还不能不依靠乡亲者之外,为了要争取体面,必然得离开那些“小西西里”“罗宋镇”,和老乡们隔离。“家”在这种举目无亲的世界里才成为唯一温暖的孤岛。美国的家并不等于我们的家。我们的家里可以有祖父、祖母、伯伯、叔叔,一大堆,即使关起门来作个堡垒,这个堡垒也可以和大观园一般,自成一个世界。美国的家却只有一对夫妇和没有成年的孩子们——这不但是个标准,而且也是统计上的常数。孩子大了,成了人,照例要离开父母。没有女孩子愿意嫁一个和他母亲一起住的丈夫,结果使每个生活堡垒小到不能再小(不成家的孤魂不是没有,但究竟不是正常的)。这狭小的生活堡垒也限制了孩子们的社会联系。在一个美国孩子,所有的温情都来自父母。我常觉得西洋人对上帝、对爱人的感情强调专一,这专一性的训练场所就是在早年亲子间的关系里。我们中国人在孩提时,就接触着许多亲密程度不太相差的人物,广被的联系冲淡了专一的依恋,这感情的方式表现在宗教上的是和尚道士在一个行列里合作出现,表现在朋友之间的是“君子之交淡如水”。这小小的生活堡垒在时间里也缺乏推陈出新的连续性,很有一点像用种子来繁殖的植物。每一个新堡垒并不在旧堡垒里长成了雏形,然后脱离本枝而独立的。一个青年人想结婚就得先准备自筑香巢。他自己的“家”是另起炉灶的,和父母的家,在历史过程中是隔断的。这显然又和我们不同了。我们是老小相接,虽则不一定老小和气,像蛇脱壳一般,一代一代这样结成了没有清楚起迄的一线,所谓一脉相承,像条流水。我们说美国是个没有历史的国家,并不是说他们三百年历史太短,而是指每一个人在生活紧要关头,并不去乞援于历史的。每个人都在向前看。我在以前两篇文章中说过:在美国人的心目中,过去总是个累赘。一点都不错,一个说着洋泾浜英文的父亲显然是个不足取法的失败者,而且失败的原因就在他不肯或不能和他过去的历史绝断关联。殷鉴不远,历史只是消极性的警戒。于是,很自然,一个力求比上一代更美国化的美国青年组织了家庭,不会回头向他们父母去请教做父母是应该怎么做法的了。每个人自己去创造自己的模式么?那自然不可能,而且也不是他们的目的。他们的目的是强爷娘,胜祖宗,比他们更美国化。可是美国化的标准在什么地方呢?说到这里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妇女和家庭》杂志的销路会这样好,为什么《生活》会人手一册了。这些,有一点像我们传统社会中的朱子家训和黄历之类,是生活的指导。这些杂志里重要的地方显然不是论文,而是广告。广告里暗示着“美国化”的标准。有一次一张香烟广告里的美女所戴的帽子,因为照相时,时装店的职员偶然少加了一个花边;这广告一登出来,帽子店里忙着拆花边,因为顾客们认为“美国化”的标准不该有花边的。在杂志广告中,在电影上,大家在寻求“美国化”的标准,亟力地要设法做像这些标准,可是这种生活指导究竟有限,于是他们不能不很敏感地注意着隔壁邻舍,茶会里遇着的客人,甚至路上的行人,电影院里的观众了。谁也不敢后人,因为大家怕别人看见自己“不够美国化”。父母应该怎么做法的答案也别无更可靠的字典可查。他们关心着别家孩子怎样,自己孩子也就不能不这样;自己孩子不如别人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不同),也就是说自己没有做得像个父母。在孩子的行为上,他们可以测量出自己美国化的程度来。美国的父母并没有具体的孩子将来应当成为怎么样一个人的标准。他们对此是没有自信的。自己不应像父母,孩子也自然不应当像自己。要教育出一个不像自己的孩子来是件很难着手的事。他们的办法是绝不能让自己孩子落在其他孩子的后面。如果别的孩子都会跳,自己的孩子决不能不会跳,而且要跳得比别的孩子更高。“我们怎么知道他长成了这世界上会变得怎么样?但是他总得争在前面,不管怎么变,他总在前面。”在一个像我们这种社会里,我们希望孩子像自己,和客人们谦虚时,称自己儿子作“不肖”,心里正在用自己的标准去奖励或谴责孩子。孩子如果真的不肖,我们心里固然不高兴,但是至多说“子不教,父之过”,可是绝不会因孩子的不肖,而自己都变成不肖起来的。这是我们和美国人不同的地方。他们对待孩子比我们认真得多,如果自己孩子落在别人家孩子后面,不但是孩子没有出息,而且也表示了自己不够做像美国化的父母的程度,这是多丢脸的事!在以自己的标准来教育孩子的社会里,孩子们养成了一方面是服从,循规蹈矩,尊重权力,另一方面是逃避,欺骗,假冒伪善的性格。这些在我们社会里是很熟悉的。以不落在别的孩子之后的相对标准去训练孩子的,造下了竞争、好胜的性格。做美国的孩子除了胜过自己同伴,得到好分数,出风头,有人向你拍手之外,不容易获得父母的喜欢的。生活在狭小的堡垒里,感情上专一地联系于父母的孩子们,除了父母,向什么人去求得感情的满足呢?而父母的爱却是有条件的,不在堡垒之外夺得锦标回来,父母的脸上难有笑容。美国的孩子们从小就明白,父母不会单因为你是他们的孩子就会爱你的。父母之爱不是孩子的权利,而是一种胜利品,要你争取,争取的地方不在家里,而在堡垒之外,你的同伴之间。他们并不是为了竞争而竞争,为了出风头而出风头。在他们从小养成的意识里,这样深深地长着根,天下没有可以不必争而得到的收获,一切幸福,甚至父母的爱,都是有条件的。胜过别人才是自己的安全。

4 不令人服输的成功

在英国,你在私底下打听老太太们,刚才碰着的那位客人是谁时,她会一连串背出那位客人好几代祖宗的名字来。你如果是个外客,不熟悉这些名字,她会极耐烦地好像念名人传似的啰嗦很长的时候——这是个家世社会。说明了祖宗也就等于介绍了那位客人了。在美国,很少遇见过这种情形,偶然在新英伦的区域里有一点遗风,但是很少人对于别人的祖宗有兴趣的。他们介绍一位不相识的客人时,你常会听见他们说:“这位是畅销书的作家。”“这位是某某小镇里的网球锦标。”如果那位客人还是学校里的学生,“这位是某校的优级学生”,或是“级际球队比赛选手”。畅销书、锦标、优级学生、选手等都是和同业、同行、同级中比较出来的杰出者——这是个竞争社会。在这个竞争的社会里做父母的人担心着自己儿女落后。怎样能保证儿女们不落人后呢?他们很认真地依学校里的报告单去报酬或责备他们的儿女。在父母们看来,只有儿女在他们的同班中能保持优级的地位,儿女的前途才有把握。这方面说来,美国真是个十足的科举社会,孩子们对于考试从来不敢疏忽的。科举得到功名,考试得到父母的爱。我们这些受过美国版的教育的人不难明白“分数疙瘩”的作祟。到现在我离开学校已经近十年,但是半夜里还是常常会被考试不及格的梦所惊醒。在中学里教我英文的老师曾告诉我:当他考完最后一次算术时,曾点了蜡烛,烧了柱香,送走这苦了他多少年的鬼,他把算术书都烧了。我不知道这应否称作“教育”,但这是个“制度”无疑。这“制度”是从美国社会背景中产生出来。我们中国孩子却也在受这份罪,虽则科举据说是已经废了。“分数”是什么呢?我做了几年教员,批过不少卷子,实在还是无法回答这问题。有一次我请教美国的一位念教育的朋友,他解释给我听:数目是比较出来的,尺寸是长度的比较,分数是成绩的比较。这一点我是明白的,但是成绩的尺寸标准在哪里呢?我这位朋友也是位统计专家,他毫不迟疑地告诉我:学生的成绩是有差异的,形成一个“常态曲线”。标准就是中数,也就是及格,凡是比中数高的,分数也高。我听了说:这样说来每级必然有不及格的了。他点点头。在美国一班学生如果全体及格,那是老师马虎,不对。在认真的老师手下当学生必然有四分之一不及格。美国的教员们也许多数接受这个看法的,至少有很多觉得这才是公允、客观,甚至有人说是科学化。有一个孩子在班里常常考不好,回家受父母的白眼,听见邮差送报告单来,吓得饭都不敢出来吃。后来病了。他停学了几个星期,换了一个班上课。他不但没有因为旷课而受到损失,反而分数突然好了。他父母高兴得很。原因是他这个班上的学生程度低,并不是他自己病后变得聪明或努力了。——这一种现象并没有引起教育家的注意。在美国,所谓成就还不是“相对的”“客观的”?孩子们的家长默许这种考试制度的合理,而且依“考试”结果来决定应当给孩子多少“父母之爱”。考试是发生在同班里的,不是在一班里的就没有同一的标准。在上边所举的例子里看得很清楚。在不同班的人中如果进行竞争,问题就复杂了。这复杂的情形就发生在不同年龄的兄弟或姊妹之间。他们都要得到父母的奖励、报酬和爱。父母怎样去分配呢?在我们中国,父母对儿女的亲疏,所谓偏爱,是依长幼次序的。贾母这样老了还要在笑话中说出不要认为她偏心的话。同时,我们在兄弟间的权利上也是以长幼为序的,长者在前。我们从小就听惯了孔融分梨的故事。小弟弟在母爱上多得一些,在物质上少得一些。——这是以身份决定同胞间高下的办法。没有竞争,有习惯的成法可据。在美国这种竞争社会里,从小在家里就奖励竞争。如果兄弟或姊妹间在同一标准上竞争,问题简单得多;可是同胞间年龄有差别,这种竞争除了男子的气力和女子的美貌外是行不通的。于是发生了间接比赛了。他们各人以他们在自己班里的地位作比较的筹码。老二在初小里得八十分就算比老大在中学里得七十分为强。这种以不同性质、不同场合里获得的分数来比较,会使比赛者觉得太不公平的。于是发生了美国社会里同胞间很别致的嫉妒心理。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在父母的严厉监督之下,不准用手抓菜,不准赤脚走路,他得赶上他同年的孩子们的标准。可是他眼前就有个不适用同一标准的小弟弟,张着嘴有人喂他,坐在童车里有人推着跑,而且因为他长得胖,会笑,而受着父母的称赞。哥哥的心里就会养成对于标准较易的成功者的嫉视。这个心理发生在很幼的年龄,一直在不同标准的竞争中滋长,在美国人的基本性格上铸下了一个烙印。美国人瞧不起家世,并不完全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家世,也不完全是因为他们成功的人物大多不倚靠家世,至少有一部分是受了这种心理的影响。他们心眼里有个不像自己一样费了劲就能得到母亲说声好的小弟弟。这种不费力而成功的,虽则成功了,被人称赞了,报酬大了,却不能使没有成功的人服输。没有凭借,白手起家的才算奇罕,才能成为美国式的英雄。好汉是要苦出身的。美国有一种极受听众欢迎的广播节目,叫“知识测验”。在这测验中时常是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胜过了大学教授。听众听了高兴,因为他们同情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机会的人。大学教授环境好,因而有知识,如果没有这样好环境的人而能胜得他,那才是本领。他们拍手叫好时,其实是在向他们的小弟弟出气。美国的传统是同情于刻苦而受委屈的平民,他们所谓under dog。这种同情和我们上边所说的心理是贯通的。一个成功的人必须遭受“阻碍”,受委屈,最后克服了困难,成了人上人。平民是受委屈的,所以应该得到同情。美国人多少都把自己列入平民之中。我在另一篇中说过美国社会本来没有什么有形式的层次。平民并非层次的名称,他们叫作Common man,直译是普通人。凡是上面还有比自己更高的人都可以算是普通人。更说得明白些,普通人的特点就是没有特权。特权在美国也不是具体地像爵位一般,而是一个比别人机会多,容易成功的好环境;也就是我们上述的小弟弟。每个人自己都会感觉到在成功路上的阻碍,而且也总容易觉得自己的阻碍特别多。因之,都可以自认为Common man。美国对于公平的观念也因之有它的特别的涵义。他们没有我们传统里所希望的爬平王,来重分财富。他们也不想每个人所有的享受都一样,他们所求的是大家要有相等的机会。譬如说一个学生得五十分,不及格,看别的同班学生得八九十分,神气,那是甘心的,公平的,因为大家标准相同。但是回到家里,有个弟弟明明什么都不如自己,可是他在他的班里得了九十分回家,妈妈喜欢他而冷落自己,这会使他心里不高兴。在社会上确是有类似的情形。各行各业,各个圈子,等于学校里的各班,竞争的标准不同的,但是社会上却依着各人在自己圈子里的地位给报酬。这真容易使人常常引起幼年时在弟弟面前受母亲冷落的闲气。美国人注重的是fair而不是equal;是公平,不是相等。竞争的社会中,真正的成功是要使人心服的。

5 猜不透上帝的意志

五月九日的The Spectator周刊上,Gunther Stein发表了一篇《迷惘的美国》。他说美国在这次大战之后因为生产力的增加,国民收入差不多比较战前加了一倍,一般人民的生活程度大大提高了。乡村里的普通农家一年的平均收入已超过二千元。我在美国时曾打听过,在战前一个一年收入在八百元到一千元左右的农家已算是小康之家了。所以现在他们手边的钱确是多得多了,虽则物价也在涨,一片繁荣的景象是很显著的。可是Stein接着说,这片繁荣的景气带来的却不是欣欣向荣的愉快和满足,而是恐惧和不安。据他的观察,上自企业家,下至工人农民,都在担忧,这繁荣可能是朵昙花,怕不久就会有经济恐慌要发生。政府里的要人们愈是“辟谣”,民众也愈觉得恐惧得有根据。Stein并没有说美国经济是否真的不久会有恐慌发生,其实谁也不敢预测,除了算命先生;人类历史中的波动确是难说的。不过他所描写的那种普遍的迷惘的心情却是事实。美国人为什么这样神经质地在繁荣中会担忧起恐慌来呢?有人说这是因为在上一次大战后美国人所受经济恐慌的打击太深了的缘故。一个吃过苦头的人不会忘记痛苦的经验,所谓杯弓蛇影、草木皆兵都是这样发生的幻觉。但是这次大战和上一次大战究竟并不是如法炮制的一帖药。而且有了一次经验正可以及早设法,更有把握来应付可能的覆辙,学了一次乖,不是更有一点保障了么?美国现在那种心情的不安还有着更深刻的疙瘩。关于这方面,Stein是没有讲到的。美国人的骨子里还是充满着清教Puritan的精神。清教徒的信仰里有着一个严厉的上帝。他是整个宇宙的舵手,驾驶这万有的大船,向着至高的目标进行。这个目标是什么呢?在其他宗教派别中是要求说明的。他们依赖先知,直接和神交通,启示给芸芸众生。清教徒却不然,上帝既是全能全在的,他可以直接在给每个人的赏罚中去表示他的意志。他会给合于他意志的人具体的恩赐,他可以给违反他意志的人严厉的刑罚。生活上的顺利和繁荣就是恩赐,事业的失败和破产就是刑罚。于是清教徒放弃了依赖先知或其他权威来猜测上帝意志的企求,一转而把眼睛看到了现实的生活。同时也把日常生活作成了测验上帝意志的指数。他们在现实生活上加上了一层宗教的意义。他们并不是说,一个衣食丰裕的人是个好人,而是说好人一定会衣食丰裕的。衣食丰裕是上帝所给的,上帝只会赏给配受恩赐的人。普通观察者都看得到美国人是最主张自助天助的原则。一个自己不想求上进的人是道德上有缺陷,上帝会降下灾难,使他受苦。人怎能对这些上帝所不喜欢的人予以援助呢?美国人在社会保险这一类事业上是永远带着一些怀疑的。贫穷由于自取。很多人反对罗斯福的新政是为了新政养成了人的依赖性,使上帝对每个人赏罚的机构受到了阻碍。清教徒勤俭刻苦,生活很严肃,不断地自省,像是在替上帝记账。我在以前的几篇文章中曾分析过美国社会背景,说明了他们怎样会发生那种竞争的心理。这心理和他们的宗教信仰是配合得十分密缝的。他们竞争,比别人顺利,有办法,更富裕,那就表示他们更能得上帝的宠爱,因之,也必然是更好的人。物质就是道德。在一个机会丰富的社会里,各人可以不必靠劫掠别人来谋自己富裕的经济里,这种信仰多少是有客观根据的。勤俭的人起了家,懒惰的人破了产,天道恢恢,赏罚不爽。这种信仰对于一个顺利的人是有鼓励的,但是对于一个失败者却不然。如果失败的原因果真出于自己的错处,自可以借此自己检点一下;如其并非出于懒惰或疏忽,情形就不同了。不幸的,美国在上一次大战之后容忍竞争的开拓机会已经减少,成败已经不是个人的能力或道德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制度的问题了。那种个人负责的传统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但是深入人心的信仰常是出于理性控制之外的。两次大战之间的经济恐慌,会使无数的人受到严重的打击。在经济上固然因罗斯福的新政而得到了挽救,但是心理上的创痛却不易平复。严重的经济恐慌在个人来说是事业的失败。失业之后,大批的人靠救济过日子,传统的自信心一扫而光。而且更严重的是找不出上帝为什么要谴责他们的理由。依清教的教条,这些不幸必然是因为人犯了罪,但是每个人自问良心并没有做过什么错事。他们如果不能把这责任归之于社会制度,就不免迷惘起来。迷惘是出于对传统道德标准失去了把握,像是一个受到了莫名其妙的刑罚的孩子一般。1929年开始的经济恐慌对美国人自信心的打击是空前的。过去几百年,新大陆的新字不但是指地理上的新,也是道德上的新。自助天助,上帝严厉而公正。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们出兵欧陆都自认为是以光明去征服黑暗,正是逼他们祖先出外开辟新天地的黑暗;是以新去克服旧,是进步的。所以1918年的胜利,道德的气息远过于军事。威尔逊到巴黎代表的是新世界的曙光。美国在德国的屈服中证实了自己的优越,几百年来传统精神的优越。同时也证实了他们祖宗确是弃暗投明,走上了正道。但是上帝却并没有给这些正直的人应得的报酬,相反的,却是失业和穷苦。上帝是不能错的。于是他们迷惘了。他们猜不透上帝的意志。迷惘的美国曾经想把头埋在沙土里像一只鸵鸟。但是在他们并没有恢复自信的时候,那些在1929年经济恐慌中渡过早年的孩子们刚长成又被送上第二次大战的战场了。我们如果比较前后两次大战结束时的心情,可以看出一个很大的差别。一个避免“思想问题”的战争必然避免不了胜利时道德上的迷惘,也因之并不能使世界感觉到获得了新生命的欣慰和愉快。大西洋宪章的道德境界本身已经不太高;不幸的,宣布不久又遭到丘吉尔的蹂躏。我在美国时印象很深的就是在胜利前一年竟没有人愿意勇敢地追问到这次战争的目的。太平洋上的空战差不多成了足球比赛一般,报纸上竞相以各战斗员击落敌机的纪录来吸引读者。关于战争目的他们觉得只是罗斯福的事,罗斯福一死战争的目的也跟着死了。这次战争缺乏道德气味并不是偶然的。美国心里有病。他们在这次大战之前原有的自信心已经消失,而新的标准并没有建立。有人觉得罗斯福一死美国怎样会完全变了面目。其实这并不值得惊异。罗斯福挽回了经济危机,但是并没有确立一个新的道德标准。新政人物是技术性的,并不是人民的导师。罗斯福一死新政人物悄然引退,除了华莱士发表一些演说外,没有半点挣扎。这就表现了罗氏十多年的执政只续延美国经济制度的寿命,并没有在美国人的心底引起一股新的改造热力。新政死得像罗斯福一样容易!美国人道德上的自信力的虚弱使他们并不能安心接受从战争里得来的繁荣。在他们内心,更有着一种不敢说出来的恐惧,这恐惧是新大陆在道德上将要不能再领导世界了,因为有一个更新的大陆在浓雾里闪烁出现了。美国讨厌苏联并不止是它的“强大”。在经济和军备上美国深知苏联在二十年内没有法子超过他的。但是他们感觉到压力,这压力不是来自实力。如果美国人有自信觉得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好,或是共产主义是不近人情的主义,他们不必害怕苏联会危害美国了。美国在这次战后像患了歇斯底里症一般地反苏,把苏联的思想威力估计得这样高,除非心里有病是很难理解的。美国的心病害了近二十年了,还是在上一次经济恐慌中得的病,一直没有平复。他们并不能承认在美国之外还有一个“新大陆”。“美国”本来是个理想,是个追求、靠近的目标,如果这理想在道德上是次级的,这目标上没有了光芒,这些各自奔向前程的美国人有什么可以系维在一个社会里呢?这些来源不同,皮肤颜色不同,兴趣不同的一大堆同路人是必须有一个共同目标把他们联系起来,这目标在道德上必须超过一切。可是现在呢?不论是真或是假的,在亚欧方面据说又有一个新大陆了。这是美国人所不敢相信的。苏联把美苏看成两个体系,所以斯大林可以说:“不妨并存,更可合作。”美国并不这样看法,是两个理想,两个爱人,理想和爱人岂可携贰?杜鲁门回答说:“并存不得,你得让我。”从经济和政治上没有人能指出美苏必须冲突的理由,但是在美国人的心理上却有此非理性的病根。美国人反苏能这样夸大,绝不是少数“反动分子”可以制造出来的。美国对自己的信心已经动摇,所以难于自恃了。美国眼前的繁荣并不能维持人民对自己制度的信心。他们害怕经济恐慌像鬼一般,在一闭眼之间,会突然出现。罗斯福把“没有恐惧”列入四大自由之一,谁知道这次战争非但没有在这世界上实现这“战争目标”,反而把美国也拖入了这恐惧的苦海里了呢?在太平洋这岸看过去,美国虽则在经济繁荣上打出了一个记录,但是他们在心理上还得安定下来,这繁荣才不至真的成为昙花一现。闹鬼的,鬼真会找上门来的。

6 蛮一点,孩子!

“什么情形之下,一个人可以用武力来对付别人?”不同的文化对这问题有不同的答复。有人认为用武是决定是非的最后方法,所谓成则为王,败则为寇。弱肉强食,是生物界最基本的原则。这种看法把生存视作唯一目的,武力是获得生存的手段,所以武力本身是道德的。我们记得尼采曾认为基督所代表的道德标准是弱者的护身符。这世界应当是强者的领土。如果被人欺侮,那是因为你自己弱,弱的本来不配在这世界上生存下去。侵略有选强汰弱的作用,是合理的。胜利是强者的报酬。有人却刚刚相反,认为武力根本是要不得的。用武本身是罪恶。基督说人家若是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给他打。这种看法里包括着一种道理:人和禽兽是不同的,人是有社会的;社会的形成有赖于合作,共同的生存才是道德的基础。个人不能以威胁别人的生存取得自己的生存,因之,侵略是反社会的,不道德的。人家如果用武力来侵略我,我也用武力来抵抗,我固然可以防止被害,但是我同时也承认了武力在人和人关系中的地位。这承认也就威胁了社会所赖以生存的原则。武力来,武力去,结果道德的基础必然被否定,而回到了人相食的禽兽秩序中去了。不主张抵抗,是因为用来抵抗的武力本身就可以成为侵略的武力;要确立人类社会,必须取消武力。甘地厌恶武力,提倡无抵抗主义,就是从这种看法中引申出来的。在这两极端之间,还有着各种程度上不同的答复。事实上极端的看法是不能彻底的。原因是在我们所处的人群中并不完全是以利害相结合的,也并不完全是以道义相结合的。Jack London所描写的“海狼”船上那种以力的平衡来维持的局面,本来是少见的;但是《镜花缘》里的君子国也同样属于一种想象——至少现在的世界离开这理想尚远。在现实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免不了有时要用武力,但是也不允许武力成为通常维持人和人关系的手段。因之,每个文化对付上述问题所有的答复,大多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而且都是早年教育的一个主要项目。我们做父母的人,无时无刻不就具体的情境去指示孩子们:什么情形之下,用武力来对付人是不应该的;什么情形之下,不用武力又是不应该的。譬如说,最近我的孩子从学校里回来,哭着说她的皮球给她同学抢走了。我毫不思索地向她说:“没有用的孩子,给别人抢了皮球,还要哭!”意思是很清楚:自己的财产是应该自己保护的。人家用武力来抢就该用武力来保护。很显然的,我承认武力本身并不是坏的,应当不应当是要看情形。我的孩子还哭着说她告诉了老师,老师没有保护她。我又随口地说:“真没有用,我最不喜欢有人一来就告诉老师。有本领的,人家不敢来抢你。”这句话我又无意中指出了倚赖别人的权力不如依赖自己的能力,只要用得应当,武力是比其他办法更可靠,更可贵的。——我们就是这样传递了我对于用武的态度。孩子们从我们这些对具体情境不经意的反应里,学得了做人的态度。我上述对孩子的反应,也许并不代表我们中国传统的规矩。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凡是和别的孩子有争执,动了武,给我的祖母知道时,不论我为什么打了人,总是派我的不是。她会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谁动手就是谁不是。”她有时也知道我是委屈了,她会安慰我说:“我们不和他们一般见识,他们那些野孩子不讲道理,我们可不能。让让他们就得了。”她会接着给我些糖果,赔偿我的损失,我的气也平了。这是我们传统礼让社会的正统方式。我想到了自己对孩子说的话,不能不觉得我们的文化的确是在变了。在我们的礼让社会中,君子是不动手的。鲁迅把阿Q式的精神胜利描写成了一种懦怯的心理掩护。这在现在的情境里也许是事实,但是在传统的社会中也不尽然。不动手是赢得社会同情的手段,表示自己理直。中国的传统社会是富于社会压力的,在社会争执中不鼓励个人间的直接解决,而要诉之于社会。在小学校里老师最忙的是听取学生们的“告诉”。大一些,吃讲茶。更大一些,我们会一味地等国际仲裁,我们可以请马帅来调解,那是一贯的。我有一次在美国某一个讨论会上,听到有人责备我们中国把国联太看得认真了,以致国联的纸老虎在东北事件中被人戳破。我听了觉得很奇怪,我反问:我们依赖国联来判断是非是尊重国联,怎能说是我们的错误呢?他们也很奇怪地听我这样说:这是你们自己的事,怎样推给国联,你们希望别人替你们打仗么?——这里我看到文化的基本差别了。我记起了祖母的教训;也使我在我自己孩子失了皮球,我向她说了上述的话之后,默想了半晌。在存在着有效的社会压力的社会里,不动手是争取胜利的手段,因为不动手是表示讲理,也就表示了有理,动手的人会受到社会的制裁,至少社会会给受欺的一方面其他的报酬。阿Q的不幸是因为社会压力已经无效,他所得到的也只能是他个人的精神胜利了。在一个还没有国际制裁的秩序里去依赖国联,结果也只成了以大好江山去换取国联的崩溃,于己于人都没有好处!经过了多少现实的教训,我们这一代做父母的已经和我的祖母不同了。与其说是受了西洋文化的影响,不如说是我们对于自己传统的否定。在西洋文化中,各国对什么情形下应该或不应该用武力的问题的答案还是不同的。德日的黩武主义是个极端,我们且不论,单以英美而论,他们也不一样。英美相同,而和我们传统社会不同的,是并不把动手用武一概加以否定。君子也可以动手,但是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他们所谓fair play。这个字我直接用原文来说实在是因为不容易翻译的缘故。这字有一点像我们的礼字,但是礼字下面我们可以跟一个让字,而fair play却比较积极,可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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