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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9 21: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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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预兵

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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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与和谐社区建设

物业管理与和谐社区建设试读:

前言

经历了春的播种,夏的耕耘,秋实累累的喜悦已为期不远,哪怕它眼前还只有纽扣大小,有的还青涩难咽,毕竟它已成实,它正在努力地填充自己、膨胀自己、酝酿自己,为的是给人们以惊喜、以回报!

只有你亲自参与过从种子到开花再到结果的全过程,才能真正品出它的甘苦。并不是每一粒种子都会一帆风顺地变为枝头的硕果,就像古人曾预言过的那样:“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它——小小的秋实,也没少过风吹雨打,日晒霜冻,有时还得与虫子作斗争。值得庆幸的是,它终于熬过来了,苦过来了,身子正在一天天结实,甜分正一天天增多,树枝也正以坚硬的臂膀等待着它们成熟!

虽然秋实算得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但还不能算是终止符。它不过是无限漫长的全过程中的一小段,它后面的路还很长、很长……

现在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这串“果实”,多数是从西南大学在三峡联合职业大学物业管理学院举办的现代法学与物业管理研究方向研究生课程班学员们的习作中精选出来的。学员们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还要挤时间写论文,十分辛苦。但是他们没有怨言,而且尽最大努力把学得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沉思默想,从中总结出值得借鉴的经验与应当铭记的道理,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在编者们的热忱帮助下和重庆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结集出版。一方面留作纪念,另一方面也希望与同行相互交流与借鉴,获得帮助与批评。不足之处,祈望赐教。编者2014年8月第1篇 和谐社区建设以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区李鹏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并切实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胡锦涛同志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加强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

本文以和谐社区为视角,在广泛调查了解各地和谐社区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概括出了以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区的三元素:开发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和人居的基本平台,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维护稳定的根基在社区。实践证明,和谐社区建设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的和谐稳定。

当前,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我国正处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会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做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对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满足普通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夯实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如何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的高度,把和谐社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区,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一、我国创建和谐社区的概况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后,全国各地开始了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经验,社区建设模式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1)深圳模式

深圳市南山区和桃源居和谐社区建设的经验和特点非常典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南山模式”“桃源居模式”。前者主要做法是寻找特色并打造“特色文化社区”;后者积极探索和引进开发商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和环境的改善,两者均取得了不错的建设效果。(2)上海模式

上海市率先在全国提出并建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新机制,实现了管理重心下移,即通过社区自治,使市民公众参与和管理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上海模式着重发挥了业主委员会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3)青岛模式

在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现象是许多地方普遍面临的一个新课题。青岛开发区(黄岛区)通过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逐步构建了机制完善、环境优美、服务周到、文教发达、家园平安、关系和谐的和谐社区。二、创建和谐社区的三元素(一)开发商

社区是社会的基层单元,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1)房地产业是建设和谐社区的起点

社区形成的一般规律是先有住房,再有住户,再发展为大小规模不等的居住区。在居住区的影响和辐射下,周围的商业、文化、娱乐、服务等各种设施和社会组织应运而生,这就产生了社区。房地产业直接开发人居环境,直接生产民众的生活、学习、经营空间,是创造社会群体聚居的地方。因此,该产业也是直接“生产”社区的行业。社区是房地产业的直接产品,楼盘建设就是社区建设。无论是竹篱茅舍还是高楼大厦,都是社区所必须具备的客观物质条件。房地产的开发和建设过程,也是社区物质载体和发展空间形成的过程。

房地产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特殊性不仅在于对国民经济具有巨大的拉升作用,更在于其直接产品——房子的特殊性。衣、食、住、行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住就离不开房,现代社会的住房在一定程度上也已成为民有(产权)、民享(安居)、民生(乐业)的象征。住房质量、价格和社区管理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成为关系到人民群众能否“安居乐业”的焦点问题。因此,高质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创建和谐社区的物质基础,是建设和谐社区的起点。

房地产业是建设和谐社区的起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开发理念:首先,房地产业应该以人为本,无论什么楼盘,不论房价的高低贵贱,从规划、设计到建设,都要充分考虑当代人居环境的需要,把每个家庭每天的日常生活所需、日常生活习惯、日常生活成本放在第一位,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经济、实用、优良的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社区的环境舒适、安全、健康和人性化。其次,要避免人为地把开发项目划分为高档区、低档区、富人区、穷人区等,这些理念本身就容易引起争论,争论就包含着一定的不和谐因素。

居住环境: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各种自然生态条件,实现社区与周边生态、人文、建筑等环境的和谐协调。建筑空间布局合理,要有充分的阳光、绿地、空气和水,具备良好景观的自然空间、人际交往的文化空间、健康休闲的运动空间、舒适便捷的生活空间、功能齐全的配套服务空间。

建筑质量:强化建筑的构造措施,注重建材的环保性能,保证住宅的性能品质,革新住宅的设备配置,改进管道布管方式,切实做到密闭、隔热、保温、换气、除湿、防燥、防结露、防冷桥、防噪声等。提高住宅的科技含量,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与能源,降低产品能耗,建设高舒适度、低能耗、智能化住宅。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全装修成品房供应。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过程中,完善各项设施建设,促进城市整体功能转化,实现区域土地增值,为城市形象增添亮点。(2)房地产业伴随着社区、业主成长

房地产业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坚持和社区、业主一起成长,这首先是观念上的转变和提升。传统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项目是一个时间点的观念,开发企业在“交钥匙”这一时刻,其任务就完成了,接下来的工作由销售商去做。也就是说,传统的房地产开发只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是别人的事情,产品和服务是脱节的。这种观念来源于过去的计划经济和短缺经济。过去住房的所有权都是国家或者集体的,全部按照计划生产,全部由住户租用,全部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人们满足于有房住就不错了,房地产业只有生产,基本上没有服务的概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住房已成为人们最重要的私有财产。人们购买住房的要求,和过去分配、租用时相比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改革开放以来,社区的功能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只有少数“无单位人”才与社区相联系的情况不同,现在的社区是为广大居民群众组织活动、交流信息、提供服务的平台。目前,我国有5亿多人生活在城镇社区,每年还有大约1.4亿的流动人口流向社区,特别是约4 400万65岁以上的老年人、约2 600万移交社区管理的企业离退休职工、约2 200万城市贫困人群、约1 400万下岗失业人员更与社区密切相关,对社区的服务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业来说,其面临的核心问题是产品和售后服务,两者缺一不可。

从现代制造业的营销观念来看,产品和售后服务应该是密不可分的。以电脑、家用电器等产品为例,在产品的销售总额中,制造产品的部分一般只占50%~70%,其余留做售后服务。现代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确立这种理念,进行经营战略调整,为住户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的集成,把“交钥匙”这个时间“点”发展延伸为一个时间“段”,把开发行为从短线行为变成长线行为,在“交钥匙”之后,继续进入建设和谐社区阶段,为社区住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集成。

房地产业高质量的服务集成,是指房地产业突破传统的房地产概念,引进参与建设和谐社区的内涵,把楼盘建设从注重人居环境的物质层面,发展到满足住户群众包括精神层面在内的其他多层次的需求,如社区生活、居民交往、社区民风、利益关系等。

房地产业提倡和社区、业主一起成长。我们曾经和业主探讨过,“你们为什么要搬家,为什么要二次置业?”大部分人的回答是原来的住房质量差,或者是环境不好,或者是服务不好,或者是兼而有之。这些问题就是因为当年开发商建房的时候,建的这个产品是一个点,建完了就完事了,不做超前的准备。要解决这个问题,开发商就必须树立和社区、业主一同成长的概念,想社区和业主之所想。

所有的开发模式的重点都要往终端来做,更多地考虑和突出社区公共服务的部分,使业主在所在的社区越住越高兴,住房也会因为社区的成长性不断升值。这样,房地产商不但不会被业主抛弃,而且业主还会代为宣传,当房地产商开发新楼盘时,老客户就会给他带来新客户。同时,房地产业的信誉和品牌也得到了扩大和发展。(3)以物业管理为纽带参与和谐社区建设

发挥房地产业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作用,需要寻求具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建设社区相结合的途径。房地产业以物业管理为纽带,积极参与到新型的城区管理模式中去,有效地推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受物业所有人(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以有偿服务的方式,依法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物业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专业化服务组织。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公司也可以承担物业所有人所需要的其他委托服务。

沈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城建·东逸花园社区的建设中,以物业管理为纽带,积极参与创建“三位一体”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如何与建设和谐社区相结合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三位一体”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是指以社区党工委为核心,社区管委会和物业公司为两翼,全面推进社区自治、服务、学习、生态、安全等管理,使和谐社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中的物业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从开发初期就介入工作,是房地产业从生产延伸到全面服务的象征。“三位一体”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完善社区管理体制,促进管理创新。“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通过整合社区党建、管理、服务等各种资源,变过去的“垂直、单一型”管理为“综合、复合型”管理,使社区工作的千斤重担大家挑。通过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体系,实现实际意义上的居民自治,强化居民委员会的自治职能,淡化政府干预社区事务的行政色彩,为创建和谐社区提供民主机制。

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促进社区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通过分工协作,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社区服务基本功能,为居民提供完善的服务目标和措施。在硬件建设方面,服务与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时起步,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础服务设施。在软件建设方面,根据社区居民年龄结构和文化需求,针对少年儿童、老年和中年三类人群入手,以朝阳工程、夕阳工程、中天工程来丰富业主们的生活。朝阳工程,如在寒暑假期间,为了丰富孩子们的课余生活,协助双职工业主解决子女假期教育问题,举办了书法班、绘画班、陶艺班,冰雕艺术等,寓教于乐。夕阳工程,如为老年人建立健身操队、太极拳队、义务服务队和老年合唱团,充实老年人的生活内容,做到老有所乐。社区内还组建了科普大学,聘请专家不定期为老年业主授课,丰富了业主的业余生活。中天工程,如针对中年业主希望沟通的意愿,建立了“城建之家”大型会员制俱乐部,使业主和社会各界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提供信息交流、情感沟通的平台。目前,城建之家已发展成为一个拥有8.6万个人会员和百余家企业会员,集网站、公益活动等沟通方式的互动平台。

繁荣社区文化活动,促进人自身的和谐。“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重视社区建设的文化基础。没有文化的社区,是难以达到和谐目标的。因此,通过组织社区文化活动,活跃社区文化生活,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创造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增强社区凝聚力。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社区的服务与管理,以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调动社区居民“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此外,还通过创建学习型社区,进一步丰富社区文化建设的内涵,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社区建有大型阅览室,每日都向社区居民开放,报纸杂志种类达数十种,藏书近3 000册,适于不同年龄段的读者,在社区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社区通过文化建设,使整个社区弥漫在文化的氛围中,给和谐社区的建设铺垫了文化基础。

大力加强社区治安保障,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把社区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社区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及IC卡技术基础上,采用系统集成方法,建立的多媒体综合信息交互系统,为住户提供了安全、舒适、便捷、高效、节能、环保的生活环境,达到了“科技生活化、生活科技化”的目的,实现了以家庭智能化为主的智能型社区。在家园安全方面,采用技防加人防的防范措施,设有门禁系统、周边防越系统、家居红外线报警系统、保安巡更系统和全园的录像监控系统,配有近百人的专业保安队伍,另有业主自发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及驻扎在园区内的警务人员,切实保证了园区安全。

优化社区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以物业公司的专业力量为依托,积极建设生态社区,形成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和其他各方合力共建绿色、环保生态社区的局面。经过建设和日常维护,整个园区呈现出公园气象。园区内充分利用中水回收系统,高比例地将生活废水回收再利用,既环保又节能。社区采用的供暖方式也是绿色环保的。一期采用电采暖,二期采用地源热泵先进技术,基本没有污染排放。该社区代表辽宁省参加了2006年全国“绿色社区”的评比。

实践证明,“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方面具有以下优势:

实现了“三脱离”向“三结合”的转变。“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原有社区管理中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委员会三脱节的矛盾,从社区实际出发,通过建立社区管委会,有效整合三方的力量和资源,增强了三方的沟通和交流,形成了“1+1>2”的整合效应。现在,在城建·东逸花园社区中,已经形成了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社区同吹一把号、同唱一个调,齐心协力建设和谐社区的可喜局面。

完善了社区服务体系。“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扩大了各项工作在社区的覆盖面,增强了各项工作的服务内涵,促进了社区服务体系的日趋完善,使全方位、多层面、人性化、市场化为特征的现代社区服务得以最终实现。

调动了多方面的积极性。“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不仅使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社区相整合,同时也使当地党政机关、各职能部门、街道甚至是驻街单位等组织,也凸现在社区建设的前沿位置,成为和谐社区的引导者、建设者和维护者。如果把沈阳市大东区东逸花园社区的和谐社区建设比喻成一棵果树的话,那么沈阳市大东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引导就是阳光雨露,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支持就是培土浇水,大东区万泉街道的通力协助就是修枝剪叶,和谐社区就是这棵树的硕果。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在充分调动所在区域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的前提下,才可能创建出和谐社区的繁荣景象。

共生产生共赢。当地政府部门通过建设和谐社区,促进了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安定团结,获得了可观的社会效益。区内招聘百余名下岗失业人员来社区就业,为政府相关部门减轻了负担。房地产开发商以物业管理为纽带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满足了业主的各项需求,塑造了高品质的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了自身价值。(二)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随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个新兴组织,它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们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它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1)广大业主权利的实现是以它为载体的

业主委员会是实现广大业主权利的载体,诸如业主对知情权、收益权、监督权等权利的行使,仅靠个人的力量是做不到的。所以,业主只有通过一个具有中介性质且能起权利保障作用的组织,才能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利。(2)业主委员会起到协调业主与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的作用,是它们之间的桥梁

从根本上讲,业主、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三者的利益是共同的,因为只有三方将各自的优势发挥出来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共同的利益才能实现。当然,三方均能互利应是以相互尊重各自的合法权益为前提、以一个具有相互制约作用的有效机制为保证的。只有以此为基础,业主、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三者相互尊重、相互配合,才有可能达到互赢的目标。(3)业主委员会是使小区物业保值、升值目标实现的载体

每一个业主都希望自己所在的小区物业能够保值、升值。那么,这个目标靠什么来实现呢?笔者认为,不仅要靠发展商的承诺兑现,还须靠三方的鼎力配合,靠业主委员会的科学运作!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是为了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不管这些问题是过去遗留的还是眼前要处理的),更重要的是要制订出一个长远规划,这个规划的前景就是提高小区的知名度,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而使它成为精品;规划的目的是使小区物业保值、升值。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可以说要有一个长远且不凡的历程,这就需要业主委员会不断地努力。任何与此目标不和谐的认识和行为都将最终被摒弃。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渐完善,业主委员会这一代表广大业主共同利益的新生事物将会得到大力提倡。越来越多的业主已经意识到业主委员会在自己长期居住的物业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任何其他形式所不能替代的。因此,越来越多的业主也积极地投入到了筹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之中。这是一个非常可喜的现象,它说明了广大业主的权利自我保护意识在增强,说明了业主委员会这一新生事物正在逐渐深入人心!(三)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长期驻在社区,生活、服务和所从事的管理工作都在社区,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使命的过程中具有其他任何单位和组织都无法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1)物业服务企业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和谐社会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措施和目标,每个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和谐社会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常驻社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更是要承担起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任务。

①从目标的一致性看,物业服务企业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主力军作用。目前,常驻社区的社会机构和企业主要有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标准,社区居委会是行政性管理主体,行使部分政府职能,主要管人;业主委员会是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自治管理的群众组织,是业主利益的代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评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是专业服务组织,以服务为主。这是社区建设的三个主体,它们的工作内容和重点虽有不同,但最终目标却是一致的,就是要构建和谐社区,为业主提供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

②从物业管理与和谐社区建设的关系来看,物业服务企业也必须主动承担起构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物业管理与和谐社区建设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物业管理要在社区中进行,没有和谐的社区环境,物业管理工作难以搞好;同样,和谐社区建设也离不开物业管理,没有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和谐社区建设也根本无从谈起。由此可见,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主动承担起构建和谐社区建设的任务,这既是在尽一个“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也是在为做好自己的物业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③从物业服务企业自身职能来看,物业服务企业天然是构建和谐社区的主力军。物业管理是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合同约定对物业和相关设施进行养护,对其环境和公共秩序进行管理,为业主提供一系列的相关服务。物业管理不仅要使物业保值、增值,而且要创建温馨优美的家园,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直接服务于社区广大居民,成就千家万户安居乐业,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2)物业服务企业肩负着整合资源,完善设施,搭建共建平台的任务

构建和谐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一方面肩负着完善社区硬件设施的重任,尽量满足业主们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担负着整合各方资源,完善办公、服务设施,搭建共驻、共建平台的重任。

①在硬件上尽最大努力为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委会提供优良的办公场所。

②建立电子阅览室、图书室、健身房、文艺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和亲情接待室等居民活动场所,为居民生活和居住提供方便。

③整合人力资源,融入组织,直接参与议事和决策,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争取派员直接参与到社区居委会工作中,并担任领导职务,积极参加社区例会,参与决策,并为社区组织各种健身、文化、体育活动,保证各种活动的质量。

④实行物业管理工作联查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可邀请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领导,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带队,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查找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3)物业服务企业以人为本,广辟渠道,积极搭建沟通平台

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曾说:“中国城市的人际交流淡薄,不符合宜居的标准。”他认为,被忽视的邻里关系是造成这种状况的真正根源,现状亟须改变。

①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增强社区居民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现在住宅越来越好,服务越来越细,关系却越来越疏远。面对这一“都市病”,物业服务企业在搞好社区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也在积极组织社区居民间的联谊活动,加强社区居民之间的联系,搭建业主之间相互沟通交往的平台。

②以各种制度为依托,强化人与人的沟通功能。为加强组织与组织、个人与组织、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建立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联查制度,定期征求意见制度,回访制度,业主之间的协调制度,联系点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对加强各方的沟通和理解,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组织之间和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相互沟通。

③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及基层政府机构组织的各种活动,为业主传达最及时、最新的社会动态。

④主动安排小区贫困家庭成员就业,为业主排忧解难,适当帮助小区残疾人就业,也可对和谐社区的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4)物业服务企业是社区的安全卫士《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在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物管区域内的安全措施。物业服务企业能够为业主提供哪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业主的安全能保护到什么程度等,都应写入合同。”同时,该条例第51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公共秩序维护制度,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未能履行物业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财产安全受损害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是建设和谐社区的三大元素,只有三方将各自的优势发挥出来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和谐社区的建设才有可能从纸上谈兵变为现实。对构建和谐社区的建议张书兵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国家的主题。构建和谐社区,是开发商、业主、业委会、物管、政府主管部门(包括街道、居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社区是现代人们生活的基本区域,也是社会基本构成单位。社区的发展与和谐社区的建设已成为时代的要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然而,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并不是一帆风顺,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时有发生,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社区不和谐带来的影响和危害

①小区两家物管公司同时服务,结果两败俱伤。重庆曾多次发生前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还没到期,业委会就单方面宣布解聘,没有经过正常合法程序,聘请新的物管公司进入。造成两个物管公司同管理一个小区,大门站双岗,清洁重复做,甚至业主信件也是两家物管收发(邮递员送到哪家就由哪家负责)。收物管费时,自然是两家物管争相上门。面对这种尴尬格局,业主缴费也不知该缴给哪一家。为此,小区内一天闹闹嚷嚷,议论纷纷。经媒体报道后,政府主管部门(街道、居委会)出面找来两家物管和业委会调解,结果是有的收到成效,接受调解,一家留下,一家撤走;有的却不接受调解,最终走上法庭,对簿公堂。最终的结果是两败俱伤,谁也不是赢家。

②开发单位不按《购房合同》约定设计施工,留下后遗症,造成小区不和谐。重庆媒体对此时有报道。当业主在接房或入住后发现社区环境、房屋结构、质量等问题时,往往首先找到物管解决,物管公司不是建设单位,没有能力解决这些遗留问题,但业主并不理解,造成业主与物管矛盾加剧,使小区不得安宁。不但耗费了双方的精力和时间,还大大伤害了彼此的感情。

③业主长期不缴物业服务费,物管突然撤离,造成社区管理瘫痪,环境脏乱差。据媒体报道,个别小区业委会不支持物管工作,在物管认真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后,业主仍不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物管在催缴无果的情况下,不得不撤离小区,使其小区一时陷入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给社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也使业主饱受脏乱差困扰之苦。二、社区不和谐的原因分析

①建管不分离。两年前,重庆某隶属于开发商的物管公司,在管理其自己开发的社区时,物管公司在处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时,不可避免地偏向了开发商,让业主无法接受。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物管与开发商和业委会(业主)的矛盾无法调和,闹得小区不得安宁。在这种情况下,该社区业委会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通过合法程序,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理性“炒”掉了原来不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职责的物管,又通过合法程序,理性招聘引进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服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互相密切配合,互相理解支持,既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物管的合法权益,营造出了和谐的氛围,形成了业主与物管公司共赢的局面。

②物管公司不作为。有的物管公司进入社区前对业委会(业主)满口承诺,业委会(业主)提出什么就答应什么,甚至对一些是明知不可兑现的事,也开出“空头支票”。总的来说,只要能进入小区,对业主的所有需求都写进《物业服务合同》。一旦进入小区后,前几天还能按合同履行承诺进行服务管理,时间一长就渐渐地开始“偷工减料”,先裁减员工,再减少服务项目,最后连清洁也不按时做。在这种情况下,小区业委会(业主)向物管公司反映意见,也得不到及时解决和处理。久而久之,业委会(业主)必然与物管发生矛盾。笔者认为,要构建和谐社区,物管公司在入住小区后,一定要践行自己的承诺和职责,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服务和管理,把服务和管理做得让业主满意。

③业主组织制度不健全,业委会成员素质有待提高。一些小区由于业主组织不健全,个别业委会成员素质不高等原因,在行使职权时,时有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最典型的例子是,重庆某小区业委会主任为了私利,以“业主自治”的名义,成立了以家族成员为主的物管中心,对小区实行服务管理,把原来管得好好的物管公司赶走。然而,由于服务不到位,管理混乱,业主怨声载道,社区不得安宁。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强烈要求成立新的业委会,重新选聘了物管公司,小区环境才得到大大改善,和谐平静的生活又回到了业主身边。三、对构建和谐社区的建议

要构建社区和谐,必须大家共同努力,尤其是开发商、业委会、业主、物业公司、政府主管部门(包括街道、居委会)更是要以积极的态度,为构建和谐社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担负起自己的责任。笔者建议:

①开发商开发建设小区时,应严格按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及设计图纸进行开发建设。近年来,一些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宣传做得很好,过分夸大社区环境优美、房屋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质量上乘等,但业主接房发现并非如此,不得已要么拒绝接房,要么找开发商补偿。为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为了社区的和谐,开发商应重塑诚信形象,严格按《购房合同》约定及设计图纸进行开发建设。

②业委会以公正的立场,既对业主负责,又要理解和支持物管公司。业委会是业主选出并且代表业主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的群众组织。小区是否和谐,业委会起的作用至关重要。笔者建议,业委会成员应加强系统地学习《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健全组织制度,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大力支持物业公司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作出自己的贡献。

③业主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按《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管物业管理服务在重庆已有近20年时间,但现今仍有一些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不理解、不支持。甚至错误认为无论小区发生什么事,一律都应由物管负责。把开发商在开发建设时的质量问题,也怪罪在物管身上,等等。显然,这是因为他们对《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熟悉。因此,笔者建议,小区业主,应加强对上述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有懂得了、理解了法律法规,才能为自己维好权,才能为构建和谐社区作出贡献。

④物管企业应诚信服务,严格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自己的事情。行业内,确实存在个别物管企业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服务管理,社区脏乱差现象突出,社区失窃频发,给社区不和谐埋下了严重隐患。为此,笔者建议,物管企业进驻社区后,服务管理绝不能短斤少两,真正做到让业主满意、放心、舒心,为构建和谐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⑤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包括街道、居委会)应主动担负起对小区开发商、业委会、业主、物管企业的监管、协调和引导责任,把一切不和谐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现在一些不和谐社区矛盾刚形成之时,政府主管部门如能尽到协调和引导责任,对一些违规行为监管到位,矛盾就不会加剧。和谐社区的建设就会指日可待。构建“和谐社区”浅谈李预兵

媒体报道:“近日,南方新城一位业主与保安发生肢体冲突,47岁的保安头部中拳,数小时后,该保安昏倒被送医院,在医院昏迷20天后,因创伤性颅脑损伤和脑干挫裂伤出血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业主已被刑拘。”物业管理在中国已有30多年,在重庆也有多年了,自全市轰轰烈烈开展“服务业主、共建和谐”活动以来,在政府、社会、媒体对物业管理比较重视和关注的情况下,物业管理环境不断改善,人们的物业服务有偿消费意识大为增强。在“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推进的今天,竟然还发生这种人们都不愿意看到的悲剧,令人感到非常震惊和遗憾,也成为社会和社区各方面热议的焦点。无论从“和谐社会”还是从“和谐物管”的建设出发,都应该引起政府、社会各界的进一步关注,引起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反省、深思。一、不和谐产生的主要原因

①30多年来,物业管理行业与国家、社会同呼吸,共命运,走过了一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光辉历程,成为居民生活、城市管理、社会就业、国民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地位和作用已经日益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视。但是,目前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还不是很高,政府对物业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尚未健全,物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较低,媒体的报到不实、不客观的现象时有发生等,总体来说,物业管理的环境差强人意。

②全社会的物业服务有偿消费意识还不高,部分业主觉得“我出钱、你服务,我就比你高人一等”,缺乏对物业服务人员以及保安应有的尊重和理解。

③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较差,服务意识不强,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如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服务不到位、行为规范较差,礼仪礼节和礼貌用语不规范,不善于口头表达和沟通交流等。二、政府和社会、媒体应重视、关注物业服务工作,推动物业服务管理和谐、健康发展

①政府既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就要将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议程。把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生态和美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引导帮助市民、业主提高生活水平、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味;解决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和困难,如税率调整,尽快出台新的法规和政策: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等,以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改善物业管理的政策环境。

②政府、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应该正确引导业主树立有偿消费意识和消费观念,积极地宣传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培训工作,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标准等,以培养、提高全社会和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理解,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参与和支持物业服务工作,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特别是新闻媒体应该多做一些正面的报道和宣传,报到客观公正,消除社会对物业管理行业、物业服务企业的误解和偏见,转变业主的消费思想观念,提高其有偿消费的自觉性。

③健全物业服务纠纷调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有效化解各种物业服务纠纷、矛盾和冲突。

总之,全社会都应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规范和完善,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和谐、健康发展。三、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携手合作共建和谐家园,构建和谐物管与和谐社区(一)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业主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首先,物业服务企业要重视自身队伍的建设,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包括保安的培养、培训工作。一是培养和培训他们的服务观念和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理念,尊重业主、善待业主、关心业主、关爱业主。特别要以其所急、所盼、所需为第一信号,切实解决好涉及业主自身利益的物业问题;二是培训他们的行为规范、服务态度、礼仪礼节、礼貌用语等,使服务、行为规范化;三是培训他们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善于和业主解释、沟通,通过和业主交流、服务拉近距离,增进友谊和感情;四是要培训他们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的方法、技巧、减少或避免与业主发生直接冲突。通过培养和培训使他们树立先进的服务理念、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掌握先进的服务方法和技巧,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造就一支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务精神和服务技能的员工队伍。

其次,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牢牢树立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服务的意识,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承诺,加强和业委会、业主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业主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二)换位思考、相互尊重和理解、共建和谐家园,促进小区和谐

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员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物业服务人员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应该尊重业主。同样业主也应理解与尊重物业服务人员,一个小区就是一个大家庭,业主和物管人员都是这个大家庭的一员。物业服务人员为业主们营造平安、温馨的家园,业主们对他们劳动应当积极支持与帮助。

一方面,尊重物业服务人员的劳动和人格,善待物业服务人员特别是保安。遇到矛盾或发生冲突时,多换位思考就不会导致矛盾的激化。另一方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物业服务人员工作不到位或有瑕疵时,可善意地提出意见。若他们不接受,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处理和解决,若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或服务人员有损业主的利益、侵权等行为,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避免激烈冲突和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和保持共同居住家园的和谐。

维护小区和谐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共同责任,只有小区业主之间,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彼此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小区才会有亲情、友情,才会有良好的氛围,保安重拳死亡事件才不会发生,家园、小区才会和谐。因此,政府、社会、媒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共同努力,创造并形成一个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从而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从住宅小区共有共用物权属说起杨洪杰

物业管理在2011年庆祝了30岁华诞,建设部一位负责人在总结中国的物业管理的成绩时曾说:“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管理面积;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物业服务企业;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客户群体;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物管员工队伍。”确实够伟大的!

不过我们也应该而且已经看到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数量之多,也是世界上其他国家少有的,甚至是越来越多。这些纠纷除了业主因所购房屋(主要是专有部分)质量问题以及交房不按时等原因引起的外,由小区共有共用物权不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设备功能不全且越来越老化等原因引起的也不在少数。对这些,理论界、实业界做过众多陈述,想过很多办法,提过很多建议,此处不再赘述。仅以小区地下车库为例。这些年来为车库是小区业主共有抑或是开发商所有或是其他人所有,就有过许多争论。

有幸读到朱宪宸教授等人的新作,对以前有人提出的“谁投资、谁受益”“以是否进入开发成本而决定其权属”“土地是业主共有使用权,当属全体业主所有”等理论依据,一一作了分析后,提出小区地下车库是否同“七层楼房必须设置电梯”这样的强制性标准一样来确定其权属,颇有新意,发人深省。朱教授文章提出了在建设规划中地下车库如系人防工程,即它就具有让业主们紧急避难的功能,理应属于业主共有共用。笔者在20世纪90年代从事过房地产开发,确也听说过人防工程之说,按理应该列入公摊面积摊到购房者各户。但是当房屋建好后由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查验登记时,有的小区(大厦)的车库又未将其建筑面积作为公摊面积计算,这就让人有些糊涂了。今天笔者的发言不是阐述应该用哪种理论依据来确定地下车库的权属问题,而仅是想说明在房屋规划建设阶段,如果国家通过法律政策文件已经把这个小区、大厦除了业主专有部分外还有哪些东西属于共有共用,他们的权属归谁,都说得一清二楚,就不至于让大家还花这么多的精力去探索、去研究、去找理论依据,来解决该如何经营管理,该如何处理收益与维护设备等问题。

就像日常购物一样,要购置一台摄像机时,商品包装清单会告诉你这台摄像机配套了什么,功能有哪些,以及如何使用,发生了故障找谁维修,怎么付费等,一清二楚,但我们的房地产开发却缺了这一环。也许现在已经在这样做了,但尚不多见,任志强的华远好像是国内第一家将共有共用的情形书面告知买房者的。北京已出台文件要求开发商必须将共有共用部分清楚交付给业主们(即业主组织)以后,才能不再承担物业管理责任及费用。能这样做是广大业主的幸事,是吾辈物业管理者的幸事。

既然“源头”尚未明晰共有共用物的权属,在使用中发生这样那样的纠纷在所难免。更令人头疼的是还得去“探索”它的“本源”情况,才能考虑如何解决。就如同前面列举的地下车库的例子。因此,出现了“谁投资、谁受益”“以是否公摊定性质”“以是否属于强制性建设标准”等认定原则。花费了众多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大量的精力仍莫衷一是。类似这样的事倍功半,对于人本身有限的时间精力而言,确实有些“划不来”。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在建设某物之前就对其建立起来后产生的系列后果预先设想并尽可能明晰呢?有人或许会以新事物难免有缺陷,难以预知来解释,甚至用“交学费”为由来减责,这些都是难以成立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笔者就曾以“学费要交到何时”为题写过一篇小文。时至今日,几十年过去了,“学费”难道还没有交清?

为此,笔者主张“正本清源”。

为了“正本清源”,就得“追根溯源”。

还是那句老话:“物业管理现今存在的问题纠纷很多都源于开发阶段,是该对房地产开发环节进行系统审视了,肯定成功的,弥补不足的,规范不合规矩的。”

中国有句古语:“不知者不为过。”可见事前告之何等重要。

再谈一个问题。前不久去西安参观,在与旅游公司中巴车的司机闲谈中得知,他认为只要买房时交了大修资金(即住宅维修资金),这一辈子就不用担心房屋维修的费用了。笔者告诉他维修基金不是只交一次,如果第一次交的用完了还需要继续补交。他大为惊讶:“真的吗?我可从来没听人说过啊!”类似业主不知道购房后有哪些权利,特别是义务、责任的事恐怕不在少数。既然不知,以后要他们续筹当然就会受到阻难。就如现在城市(重庆亦然)里经常发生的高空坠物事件。有的是钢筋,有的是叉棍,有的是钢笔、花盆……楼下人员受伤后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只好将相关人员列入被告。有的还需赔偿,而无辜的赔偿者又觉得冤枉。有的受害者甚至因此而终身残疾。究其原因,很多人不知道高空坠物后会带来后果。据说国外在售房阶段买者必须有律师陪同指导,必须学习法律文件,明确自己的权责。

这些事该谁来做?物业服务企业吗?显然不恰当,不可能由被委托物管的人来给委托者讲解吧?况且,对方不一定听。

这些事笔者认为都该由纳税人供养的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做。《礼记·学记》有一段话对人不无启示:“发宪虑,求善良,足以謏闻,不足以动众。就贤体远,足以动众,不足以化民,君子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可见古代走仕途的人,懂得教化民众是很重要的,它是社会治理者重要职责之一,是比“謏闻”“动众”更高层次的本领。治理者不但要化民,还要使之形成新的风俗习惯。倘若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深厚的治道功底,丰富的实践体验和强大的人格魅力,恐怕是很难达到这个层次要求的。如果政府顾不上,也可由政府有关部门聘请相应的社会组织去代为服务。

关于治理国家的理念,中国传统文化的孔孟、老庄虽然是不同的,一个主张入世,一个主张出世;一个主张积极有为,一个主张无为而治。但是在“教化民众”这一点上,却是相同的。老子主张“无为”,但他“教化”的思想处处体现,如孔子去拜见老子,老子说的那番话:“吾闻富贵者赠人以财,仁人者赠人以言,吾不能富贵,窃仁人之号,送子以言。”这就是教化。

笔者始终认为,“教化”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对于从熟人组成的乡村、家族社会迈进陌生人组成的城市,生活在城市小区的民众,的确应当被告知他们许多过去不曾了解和知道的东西。政府做得如何,大家有目共睹,但愿会越来越好。物业服务是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支撑彭武

党的十六大制定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方针,2006年全国两会又把“建设和谐社会”纳入我国“十一五”规划。“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外延非常广泛,涵盖了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和谐社区”是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社区管理的重要参与者——物业管理行业,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什么是和谐社区

对这个问题表述有多种版本,经过比较,笔者认为较好的是以下三种表述:一是福州的“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基础,发展社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促进各构成要素自身的发展及相互之间关系的和谐,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人的自我身心内外统一的社区”;二是青岛的“以人为本,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使全体社区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社区各要素健康发展、充满活力而又稳定有序的社区”;三是无锡的“组织和谐、文化和谐、利益和谐、人际和谐、环境和谐的新型社区”。

上述三种表述,各有千秋,基本都把握住了和谐社区的内涵,有各自的地方特色。

但笔者认为,作为一种定义,除了把握住总的精神外,还要表现出鲜明的个性特色。把宏观的变成微观的,把理论的变成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根据这样一个思路,笔者对和谐社区的定义是:“一个健康的、成熟的和谐社区,应该是社区与政府、社区与企业、社区与社会、社区与生态、社区与群众处于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区。”这是笔者的一家之言,可以这样解读:它突出了“社区”这个主体;以社区为圆点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社区是以政府、企业、社会、生态、群众存在为前提的,没有这互为依存的前提,也就没有了社区,所以社区与它们的关系至关重要;这既涉及社会结构的三大板块——政府、社会与企业,又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诸多方面。二、为什么要建设和谐社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建设和谐社区是件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为:(1)构建和谐社会的居民群体在社区

目前,社区已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点。生活在社区中的各种人群都会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重要影响。

①外来务工人员。这类人员大多数是从低收入地区流向高收入地区。他们生活在社区,有自己的利益需求,如何融入社区是个大问题,处理不当很容易产生负面影响。

②下岗失业人员和贫困群体。这个群体中需要就业的呼声强烈,他们中还有许多人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居民,急需社会的各种救助。

③老年人和移交社区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已达到了人口老龄化。目前,我国移交到社区的企业离退休职工已达2 600多万,老年化的趋势还在进一步加剧。老年人有许多特殊的生理、心理、文化和交往需求,老龄化问题处理不当将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

④未成年人群体。这类群体求知欲和好奇心强、可塑性强,但如果缺少必要的教育和引导,也很容易出问题。(2)构建和谐社会的矛盾汇集在社区

目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各类矛盾多发。社区作为区域性的社会共同体,集中反映了社会发展改革中的许多矛盾。

①国企改革的“4050”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去向以及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涌向城市等交织在一起引起的就业问题,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矛盾。

②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区面积日益扩大,不少城郊结合部的土地被征用,世代以土地为生的农民也随之转化为市民,这些新市民以往养成的生活习性难以立即适应现代城市的节奏和管理,由此引发了不少矛盾。

③各种思想文化相互碰撞,一些地方治安状况不好,黄、赌、毒屡禁不止,一些人道德失范、家庭失和、行为越轨,引发家庭内部、邻里之间的矛盾。(3)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实在社区

社区是党在城市执政的重要基础。党和国家在城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最终都要靠社区去贯彻和实施;居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最终要靠社区去了解和反映;推动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最终要靠社区组织居民去实现。三、物业服务企业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作为朝阳产业的物业管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不仅贡献了直接的经济力量,而且在改善人们居住、工作环境,提升人们生活品质方面也发挥着巨大作用。社区作为社会的缩影,其和谐是构成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社区管理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在这一过程中,当仁不让地承担着重要的作用。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从建设和谐社区做起,肩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份历史使命。(一)物业服务是社区重要工作的依托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社区管理范围大、难点多、任务重。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两者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两者都以社区居民(业主)为服务对象,都以全面提高居民(业主)的居住质量,营造社区稳定、安全、舒适、健康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宗旨。物业管理是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多年工作实践看,和谐社区建设中有许多内容必须要依托物业管理服务来进行。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物业管理所从事的保安、保洁、绿化、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车辆管理等工作,正是和谐社区建设中卫生、治安、环境等最基本的职能范畴。

②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在居民中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不仅有利于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示物业公司的形象,提高公司的美誉度,而且有助于促进社区内邻里和睦,增强小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③社区建设得好,社区功能完善,居民素质提高,各服务主体自觉履行职责,这有助于物业管理制度的有效遵守和执行,有助于居民自觉性的提高,有助于小区矛盾和纠纷的减少,有助于物业服务企业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管理效能自然事半功倍。

④在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治安等方面,社区是落实责任的平台,但也与物业公司息息相关。这些工作虽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但在政府授权和有偿服务的前提下,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地缘作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成辅助性工作,客观上也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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