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余生再无波澜,我自悲欢(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11 02: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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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梅莉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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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余生再无波澜,我自悲欢

愿你余生再无波澜,我自悲欢试读:

七十二变——自序

有句话被用得泛滥成灾了,那就是:不忘初心。

你的初心,曾经不过是希望爸爸是个开糖果店的,这样你就有吃不完的糖果了。

后来,你又希望爸爸是个当官的,最好是个大官,这样在你毕业找工作时就会有最好的安排,省去多少年的奋斗。

再后来,你看到有钱人得意扬扬地炫富,有才华者不时显摆他的能耐,有颜值者拼命秀自己又美出了新高度。再看看你自己,灰头土脸的穷人一个。

这世界上,总有人比你美、比你富、比你聪明能干。但一个人真正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意识到你最大的敌人是自己。

你是不可替代的唯一。“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自带粮草与地图。”世界一刻不停地在变化,你要学会的一件事就是:变。

不忘初心是个伪命题。

早已摒弃初心的我们,其实一直在变,有些是自己主动求变,有的是被时间改变。

一家人在外面吃饭,有一道菜上面撒了几根绿意葱茏的芫荽做点缀,先生和孩子都不喜欢吃,挑了就要扔,我连忙制止:“哎,别扔,芫荽是我的大爱,你们不吃我吃。”

咦,什么时候我也爱上了芫荽?记得从前我曾那样讨厌它,因为它有一种特别的气味,有人喜欢到骨子里,自然有人恨到骨子里。后来我怎么喜欢上它了呢?究其根源还是在父亲那里。父亲从前喝小酒的时候,最爱一道下酒菜,就是芫荽花生米拌香干,红色的花生米与碧绿的芫荽是绝配,浇上麻油便香气溢屋。可是我不爱,总觉得芫荽的香味太冲,就像一个个性太强的人,我会本能地回避一样。可是父亲屡屡让我尝,他认为世间这等美味有人竟然不吃简直是匪夷所思。也不知从哪一天起,我悄然接受了芫荽,并且渐渐被它的香气迷住,直到现在执迷不悟。

与榴梿相遇也是这样。起初闻到它的气味,几乎是掩鼻而逃。臭,真臭!这么丑而臭的东西凭什么被誉为“水果之王”?有一次,去朋友家里小坐,她从冰箱里取了一盒冷冻的榴梿让我品尝。朋友说,榴梿是她的大爱,可是家里其他人都不喜食,说是太臭,拒绝共享,所以,希望发展我做她的知音。盛情难却,我端着那盒榴梿,一小勺一小勺地艰难吞咽着,几次想放弃,却又不好意思,这一小盒怕也有十几元吧?冷冻过的榴梿如同水果冰激凌,但却不是我好的那口。那是我第一次吃榴梿,味同嚼蜡。

没想到的是不知从哪天起,我竟会被它悄悄俘虏,爱上了以后,评价就变了,会替它辩驳:人家哪里是臭,分明是香嘛!如今,我几乎隔一阵子就要去水果超市抱一个大榴梿回来解馋,剥好,一盒一盒分装密封,一部分冷藏,一部分冷冻,家里无知音,只我一个人慢慢品尝它独特的美味。

每种食物与人一样都有它的个性,有的温和,有的浓烈,有的特立独行。与浓烈派的芫荽、榴梿缘起时都不是一见钟情,开始甚至是反感与讨厌,后来能慢慢接受直至爱上,这样的改变令我也觉得吃惊,可见岁月有双能化腐朽为神奇、点石成金的魔术手。其实,被岁月改变的又何止是我们的味觉呢?

友小岸,做姑娘的时候,口口声声说要找一个儒雅、幽默、满腹经纶的知性老公,最好是大学教授之类。谈了几次恋爱,都是戴着眼镜、文质彬彬、书生气十足的男友,倒也符合她的审美观。问题是,她最后嫁的却是个运动男。那个曾经嘲笑体育系男生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女人不见了,一米六不到的她站在一米八的型男身边,小鸟依人般露出亦真亦幻的幸福笑容。

我问她不是喜欢学者型吗,怎么会违背初心,改变口味,喜欢上另类气质的男人呢?她说,爱是说不清也道不明的,与斯文男在一起,发现他们身上缺少运动男的生命活力和对她的执着追求精神,于是,渐渐被现在的老公简单、质朴的生活理念,对生活充满热情的阳光气质所牵引,最关键的一点是对她死心塌地,遂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们与某种食物结缘,就像是与某人谈一场恋爱,一见钟情是靠美貌与惊艳,可是那份烈火烹油的浓烈炽热在岁月流逝中却最不容易保持。开始不喜,或者是无感,后来逐渐被吸引、被征服,这种慢热的过程,更像一场老式恋爱,文火煲汤,慢慢见到对方的好,爱到后来,直叫人深陷其中而不悔,纠缠一生而不厌。

在变幻莫测的时代,不论是顺应改变还是自己要改变,也唯有变,才是最好的出口。想起蔡依林的歌《看我七十二变》里唱道:“再见丑小鸭/再见/自卑留给昨天/女大要十八变/看我七十二变……”

每个女人都要七十二变,这样才会遇见更好的自己。第一辑既然相爱,彼此就温柔相待过日子从厨房开始

记得我出嫁前夕,妈妈说过一段话:“你看一户人家日子过得怎么样,只要看看他家厨房就知道了,厨房冷冷清清,日子肯定也过得不得劲;厨房热气腾腾,日子过得也热气腾腾。因为成了一个家后,你不可能天天在外面吃饭,也不可能一辈子指望父母做给你吃,日子还得关起门你们自己过。”

我愁眉苦脸地说:“可是我不会做饭啊。而且我特别讨厌做饭、做家务。”

我妈斩钉截铁地回我:“不会做,学!谁天生会做饭?谁喜欢做家务?”

此时此刻,真怀疑我这个妈妈是假的。

就这样,妈妈彻底切断了我回家蹭吃蹭喝的后路。后来,我慢慢地发现,还真是如她老人家所言,厨房是婚姻的一面镜子,婚姻的好坏,可以通过厨房的安排体现出来。

比如下面说的是我同事淼淼的故事,她的婚姻就是从厨房磨合开始的。

淼淼和她先生美滋滋、喜颠颠地为爱情而结婚后,就从爱情的仙境跌落至人间的凡尘。她做梦也没想到婚后的日子会如此平凡、琐碎、一地鸡毛、满脸委屈。

结婚前,虽然两个人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但她在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他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大少爷”。这样的两个人纠缠在一起,每天所面对难度系数最大的一件事就数下厨做饭了。

刚开始,淼淼也是冲着贤妻的目标要求自己的。下班就去菜场买菜,再钻进厨房练习煎炸蒸煮。那天,她买回一条活黑鱼想做酸菜鱼,鱼活蹦乱跳的,就唤他来杀鱼,他却受了惊吓似的躲得老远,连连摆手说:“我不会,我从来没杀过鱼。”她反驳:“难道我就杀过?我也不会!”可是他偏偏爱吃鱼!婚前曾有位前辈送给她一句话:不要轻易逼男人下厨。她想了想,还是自己动手吧。谁知黑鱼力气很大,挣扎凶猛,足足杀了半个小时,溅得她一脸的血水不说,还把手指给割破了。她吸取了这次血的教训,下次买鱼买鸡买鸭,都让别人杀好弄好再拎回家。

习惯一旦养成就不易改变。有一次,他在家休年假十天。淼淼心想,这下终于可以休息几天远离烟熏火燎的厨房,回到家就有香喷喷的饭菜等着了吧。可是,回到家中一看,冷锅冷灶的,哪里有饭菜香!她心里顿时不开心起来,厉声质问,你在家休息都不做饭,我上班一天回来累得要命还要做给你吃,这结婚过的是什么日子啊?他却委屈地说,我不知道怎么做,是想等你回来一起做嘛。谁天生会做饭呀?她气得小宇宙终于大爆发,结婚原来是顶顶无趣麻烦的一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烦透了!这日子过不下去,不过了!

两人就这样为谁做饭而大吵一顿,弄到后来,都不愿下厨,几乎到了谈厨房色变的地步,经常是妈妈家蹭一顿饭店混一餐,到处打游击。

面对婚姻的琐碎,淼淼有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迷惘。

一年后淼淼怀孕了,妊娠反应强烈,正常的饭菜不想吃,尽想吃些腌韭菜、皮蛋瘦肉粥、梅菜扣肉之类。他从书店买来一本孕妇菜谱,仔细研究起来,从那天起,他正式接手并掌管了厨房。他其实是颇有大厨天分的,悟性很高,做菜的水准也是一日千里,虽然他做一顿饭时间极其漫长,常常把人等得饿晕了才上菜。但是,慢工出细活,她爱吃他做的菜。怀孕的淼淼,被他喂得白白胖胖。

等孩子出生后,他已荣升为家里的大厨。看他系着围裙从厨房里钻进钻出的样子,淼淼忽然心生愧疚,又想起了前辈说的那句话:别轻易逼男人下厨。她爱的怎能是一个整日围着锅台转的男人?她的男人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呀。况且,她是妈妈,要让孩子记住的是妈妈的味道,而不是爸爸的味道。她于是抢过了他的锅铲,在厨房里大刀阔斧、重战江湖。“久做成大厨”,淼淼的菜是越做越好吃了,她先生也被赶出了厨房。最不可思议的是,她已经不再如从前那样厌恶厨房,甚至喜欢下厨的感觉。可是,男人竟然也不高兴被踢出局,他一有空就钻进厨房,看着淼淼已安排好的菜肴,指手画脚、指点江山。于是,家里的厨房就逐渐形成这样的局面:周一至周五,淼淼掌勺;周六,男人当大厨;周日,“厨师们”放假一天,一家人去外面吃,品尝美食顺路取经。

他们的小日子越过越融洽、越过越滋润了。淼淼和她先生看上去比同龄人要年轻好几岁,他们的孩子也品学兼优。可见,好的婚姻是养料,滋养着一家人。

厨房,就是一个家的灵魂。我现在有个小癖好,就是每到一户人家做客,就喜欢参观他家厨房,看到厨房干净得不沾一丝烟火,主人说他们从不在家开伙时,就会觉得他们有种不像在过日子的感觉。看到人家厨房里各种餐具锃光瓦亮、井井有条地各就各位,随时准备为主人的大餐而跃跃欲试时,情绪就会无端饱满起来。

每次下班回家,闻到家家户户的厨房窗户飘出缕缕香味时,我的心里会生出一丝平凡的感动和温柔的情愫。爱情在天上,婚姻在人间,天上太缥缈,人间多静好,所以,还是吸引了不食人间烟火的七仙女下凡尘来与董永婚配,“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夫妻双双把家还,比翼双飞在人间。

想起一句诗:“时光静好,与君语;细水流年,与君同;繁华落尽,与君老。”哪一家的夫妻过日子,不是从厨房开始的呢?初恋是个什么鬼

闺蜜晓雯这几天纠结得很,非要请我出来喝咖啡。她说心里像有一百只猫爪子在挠,日夜不得安宁,因为失散多年的初恋竟然找到她了。她必须找个人倾诉一下,不然,心事重得快要爆炸了。

那是一个安静的周末午后,儿子在房间做作业,先生出去参加大学同学聚会了,晓雯在午睡。忽然她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正要接,对方忽又挂了。随后涌进来了四五条短信,第一条是:晓雯同学,你好,方便说几句话吗?后面几条都是,请加我微信,微信号是×××。晓雯觉得号码陌生,或许是骗子,不予理睬,又迷迷糊糊睡去。电话再次响起时,晓雯恍惚中听到的竟然是久违的初恋情人的声音,顿时惊醒,所有的睡意瞬间跑得踪影全无。

电话那头,初恋的情绪很激动,说他此刻回到了母校,正站在他们曾经约会的地方,要她赶紧加他的微信,因为他拍了大量照片要发给她!于是,晓雯看到了大学校园里的那个湖,湖水在阳光下泛着涟漪,周围的绿植郁郁葱葱,不远处一排略显陈旧的教职工宿舍……啊,那真的是他们第一次拉手、初吻的地方啊,彼此的怦怦心跳声仿佛还能听到,轻舟已过万重山。

他在电话里依旧有些语无伦次地表达此时起伏的心情,其中一句又凶猛又准确又温柔地戳中了晓雯的泪点:初恋对我来说真的很难忘,我用了很长的时间来忘记你。晓雯对我说,你知道吗,当时我真的热泪盈眶了,因为当年是我先离开他的。

在爱情的战役中,是不是先放手的那个很占便宜,注定要被另一方念念不忘?这大约是人性中自带的一种执念。他还说下个月要来沪参加公司高管培训,想要见她。而晓雯也有想见一面的冲动。

于是,我看见晓雯眼里闪烁着一束奇异的光芒,那是被平淡生活磨灭了的久违的亮光。晓雯是幸福的,先生的宠爱,儿子的聪慧,使她的生活不乏温情却缺少了那么一点激情,这是结婚十年主妇们的通病。

我毫不客气地给她兜头泼了一瓢冷水:有必要再见吗?你以为他真的是对你念念不忘?那是你自作多情了。他不过是在怀念已逝的青春,而你恰好出任了他青春片里的女主角,他怀念的是青春帅气的自己和记忆中花娇水嫩的你而已。不见面或许还有点什么,见了面可就什么都没有了。你好好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不是我太无趣,也不是看得太通透,是身边有活生生的例子。前同事甲,当年是她先与初恋提出的分手,分手后,各自结婚生子,生活安定。可自从她的初恋事业上打拼成功,再回头找她来叙旧后,她的日子就不复安宁。因为他俩叙旧,叙着叙着就滚了床单。然后,甲为了初恋而离婚,而初恋的后院却固若金汤。他本来就没想过离婚,只是了却当年没有征服她的缺憾。谁让你当真?是你自己想多了吧。

同事乙,当年被富二代的初恋男友分手。如今虽是罗敷有夫、使君有妇,却一直心有不甘,总是在有意无意地打探初恋的消息:他买别墅了,他换路虎了……这些消息简直像晴天霹雳一样撕扯着她的心。于是,她总是隔三岔五地去招惹一下初恋。后来,她和初恋频频一起出游开房,被精明的公婆觉察后,本来打算换大房子,产权证写上她名字的计划随之泡汤,丈夫知道此事更是零容忍。于是,好端端的婚姻也解体了,只是可怜了牙牙学语小儿。

晓雯撇撇嘴,你说,初恋到底是个什么鬼?呵呵,初恋嘛,就适合待在记忆的云端,不是有句话叫“美人如花隔云端”,你就在云端继续做他的女神好了,千万别他一召唤你就迫不及待下凡来,因为青春片是不适合一对中年男女来出演的,那是再多的脂粉也掩盖不了的岁月沧桑。何必把一段美好的校园纯爱生生演绎成八点档的三流言情剧?

有句话说,一个合格的前任,就应该像死了一样,不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不会打扰你现在的生活。话糙理不糙啊。

当然,前任还可以以一种美好的、闪闪发光的姿态,在记忆里完美存在。

林语堂八十多岁的时候,有一次从客人口中听到初恋陈锦端的名字,他双手硬撑着轮椅的扶手颤颤巍巍要站起来,激动地说:“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

当然,那只是一个美好愿望,林老先生是有心无力了。

你,一直住在我心里的某个角落,哪怕我老了,仍不忘相思,但我并不去打扰你,彼此好好地活着,美好地相望于江湖,这才是真正对待初恋的态度。用心爱你的男人值得嫁

常有姑娘说,我不知道应该嫁给谁,很纠结,身边的两个追求者各有优缺点,他们的优点如果结合起来就完美了。

做梦。

世上哪有完美的人,正如你自身也不完美一样。女人如花,要嫁还是嫁一个真心疼爱你的人吧,当然如果你有母爱情结,想找个心智不成熟的伴侣来宠爱他,那也是你的自由。

话说他年轻的时候真不是她的菜,不高不帅,甚至比她还要穷。她那时喜欢帅哥加才子型的。有句话是说女文青都有作死的爱才子的阶段,被对方的文字呀、思想呀、才华等所打动,承受着和才华相伴而来的自我、阴沉、忧郁、冷漠和不可理喻。还真是这样。

问题是又帅又酷的才子总那么抢手,她喜欢的那个人身边总是围绕一群女孩,她们看上去个个比她出色,还不时有绯闻传入她的耳中,像锥子一样扎痛一颗因爱而卑微入尘的心。在爱才子的那段时间,她的心伤痕累累,自卑自弃。

而他一直在默默地关注她、想靠近她,她却把他明确放到普通朋友之列,离“男朋友”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更别提他和她所生活的城市相距几百公里。谁知这距离看似遥远,却也在某一天被他轻易攻破。

那年夏天,她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病。他正好打电话到她家,得知情况以后,第二天就捧着一束红玫瑰和满天星出现在她面前。玫瑰只有十一朵,她傻乎乎地问他,为什么只有十一朵而不是十二朵,一年不是有十二个月吗?他有些腼腆地解释道:“还有一朵一直开在我心里,就是你。”这话太让她惊讶了,他看上去是那么内敛而沉默,与浪漫根本不沾边。而彼年的玫瑰多么昂贵,差不多花了他半个月的薪水。还有,她何曾听过如此浪漫暖心的表白?又何曾得到如此隆重的关爱?他请了一天的假,坐五六个小时的火车来,还将坐五六个小时的火车回,只为看她两小时。是的,她曾收到过许多才情并茂的情书,喜欢过比他帅太多的才子,可是,在她真正需要关爱的时候,他们在哪儿呢?

她在心里开始一点点地接受他了。时光飞驰,转眼就是情人节。他问她,情人节想要什么礼物呢?她任性地说,什么也不想要,只想如果礼物是你该有多开心。他没吱声。她知道情人节那天不是周末,他的工作那么繁忙,路途遥远,他怎么可能过来陪她呢?但是,她心里还隐约存有一丝期盼。情人节那天,他直到傍晚时分也没出现。看到别的情侣卿卿我我,手捧鲜花,不免心下失落,异地恋果然艰难。

这时,突然传来敲门声,打开门,他笑吟吟地立在门口,风尘仆仆。一个男人肯为你花钱不一定是真爱,他愿意花时间陪你,当是真爱了吧?但丁说:“一种真心的爱慕发出的时候,常常激起别人的爱慕。”情人节的那夜,他们去歌厅K歌,情意绵绵地相互唱和,“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只要你真心,拿爱与我回应……”也曾浪漫肉麻得如小说里的男主女主。

从此,两个人的感情有了新的突破,他开始蛮横地占据她的心。而她父母却强烈地反对这段异地恋,让亲友为她介绍对象。她的心也有软弱、犹豫、动摇的时候,彼时,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在提醒她:“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他对你更好的人了,错过了就不会再来。”于是,她对父母认真地说:“你们要是不让我嫁给他,那我就一辈子独身好了。”

父母当然不希望她一辈子不嫁,她也老大不小了,她和他相识已经六年,恋爱两年,从前的爱情慢,慢得可以一生只爱一个人。于是,结束马拉松长跑的两个人终于结婚了。没举办豪华婚礼,也没有蜜月旅行,他倾囊买了一套婚房后,口袋里只剩下三百大洋,连买婚纱的钱都是她自己掏腰包支付的。

她没看错人。在他冷峻的外表下,其实藏着一颗柔软细腻的心。在她是个大肚婆的时候,有次节假日他们逛商场,商场正在搞促销,人越涌越多,他一看情形不对,赶紧用长长的双臂从她背后环绕到她的大肚子上,一边呵护着她,一边跟旁边的人说,麻烦让一让,别碰我家大肚子!然后他们安全撤出人群。

他一直是这样的体贴入微。婚后十年来,始终在生活的小细节上温暖、感动、宠爱着她。

夏日的夜晚,她决定和女友安安去三公里外的地方买心头好——泰国榴梿。回来的路上,九点了,接到他的电话,问需不需他来接她。他考虑到榴梿很沉,拎着它走很远的路,担心她那经常酸胀的胳膊会吃不消。她愉快地告诉他不需要,因为榴梿都是剥好的,很轻。一边的安安听见,醋意大发,说她那位才不管不顾她的死活呢,回家得好好给他上一课。

女人其实很好哄,只要男人肯在细节上多花点工夫,心里有她,她就心甘情愿地付出更多,甚至学厨艺做西点、甘当带薪保姆也在所不辞。可惜很多男人误读了女人,以为女人都是物质至上,只要用钱砸,什么女人都可以拿下。

比如我很喜欢的艺人周迅,古灵精怪的气质,演技一直在线,如今的当红花旦周冬雨和她气质很像。周公子在爱河里几度浮浮沉沉,终于在四十岁那年把自己嫁了,嫁给身高只有一米七、无甚名气的美籍华人演员。据说对方获其芳心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在她拍雨戏的时候,那个人总会拿一条干爽的大浴巾等在摄像机后面,一听到“CUT”,就快步上前把周迅像裹小猫一样包起来,而她会很配合、很享受地甩甩滴水的头发。爱过才子、爱过阔少的文艺女神周公子最终还是嫁给了一枚心疼她的暖男。“暖男”这一名称就是这样流传开的。

再说说国际巨星章子怡,与名导演传过绯闻,与高富帅谈过恋爱,还差点嫁给外国富翁,最后却与一个已有两个孩子的浪子汪峰牵手。人人都不看好他们,可是汪先生就是抱得美人归了。他不仅愿意陪她打麻将,还愿意陪她的父母打,他的体贴与温柔让她心动,走过千山万水后,她愈来愈心思澄明,演技也越来越棒,爱一个人就是简简单单地去爱,不再看他的背景、财富、名望什么的。如今他们已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宝宝,日子静好,所有从前不看好他们的人也纷纷送上由衷的祝福。

其实,高冷的才子年轻时欣赏一下就可以了,因为才子的爱虽然激烈,但也比较短暂。爱你时不顾一切,不爱时也是一切都不顾。暖男的爱则细水长流,女人倘若想找个相伴一生的人,还是选暖男更靠谱些。只有那个用心爱你的人,才会关心你的冷暖与喜怒。爱要分享更要分担

记得主持人鲁豫与她的前任老公离婚时说过一句话,因为他们在生活中有许多东西不能一起分享了,所以选择了分开。

她的话乍听上去似乎很有道理,但我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劲。

现实夫妻之间,不仅仅要共同分享,更重要的是彼此分担。如果只能分享,婚姻是不是太没有分量与责任了?

婚姻中的两个人,如果有一方只承担分享,而不负责分担,那样的感情也不会长久的。我的一位闺蜜,身材性感、相貌出众,还是个超级能干的女汉子,家里家外都能独当一面。男人想搭把手,她却嫌他做哪件事都不能入她的法眼,碗刷得不干净,孩子带不好,拖地像写大字……久而久之,男人只有分享的份儿。当闺蜜觉得男人一定觉得娶了她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时,慢慢地,男人却不回家了。后来,听说他在外面找了个需要他分担的女人,因为他觉得自己在家里根本就可有可无,没有存在感,而那个女人不论从哪方面来看,都远不如闺蜜。

电视剧《虎妈猫爸》里也有这样的例子。赵薇扮演的虎妈毕胜男,是个职场女强人,在家也很强势,就连马桶坏了也是自己动手修。而她的老公却在旧爱唐琳那里,正帮人家卖力地修着水龙头呢。当毕胜男目睹这一切时,她的内心崩溃了,本来她以为家里什么脏活累活都自己抢着干,老公会感谢她都来不及,没想到事实恰恰相反。他反而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讨好别人显摆自己的能耐。

闺蜜铃子婚后分居双城时,她也曾能干得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淋浴头坏了,自己捣鼓捣鼓竟然也修好了;断电了,她找来电笔、老虎钳,像个男人一样爬高上低把电给接上;买房子时,她东奔西走,从看房到拿下,都是她一个人在忙碌,老公在远处听她汇报进展。想想铃子做姑娘时,也曾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小姐,在婚姻当中,竟然被锤炼成十项全能的雌雄同体。不是老公不愿意分担,是因为战线太长,他够不着。当然,铃子心里也明白,这不是她一个人在战斗,但是她一个人,就像一支队伍,代表着他们全家。

举家团圆后,慢慢地,铃子又自觉退化成了一个连灯泡也不会换,在高速上不敢开车,只会做饭的笨女人。一个人不再是一支队伍,一个人就是一个人。嗨,再说,哪家男人不是高段位的维修工?还用得着女人亲自动手吗?

青葱岁月时,我们曾流行过读席慕蓉。我读过她的许多诗集,印象最深的却是她与丈夫合写的一本散文,书中细述他们夫妻的感情之好,被我视为人间美满夫妻的另一对楷模(还有一对神仙眷侣是钱锺书与杨绛)。他们深谙婚姻中的分担与分享。比如,夏日清晨,在孩子稚嫩的歌声伴着清脆的鸟鸣中醒来的席慕蓉,听见先生刘海北正悄声跟孩子们说:“嘘,小声一点儿!妈妈还在睡觉。”他永远比她早起一刻,亲手做美味的食物来填充她的胃,因为她就不爱做饭。他永远是她的第一个读者,虽然不懂诗歌,却给予尊重和理解。然而,如花美眷,终究敌不过似水流年,如今,刘海北先生早已不在人间,与席慕蓉天人相隔,相互凝望了。

一篙子荡远了,回头再说说婚姻吧,它从来不只是两个人相爱那么简单,一辈子说长也长说短也短,有风雨雷电交加、有春花秋月静美,只要两个人共同分担与分享,这样的婚姻带给你的绝对是阳光、雨露和养分。

某天,先生忽然举箸感叹:老婆,我们结婚都快十五年了!我说,我老了。他说,你一点也没变。我喷饭,如果十六年前我就长得这样,你还会多看我一眼吗?

其实我知道,变化最大的不只是皮相,而是内心。“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我们终将老去,所以,才学会了彼此珍惜,而青春年少的时候,哪里会懂爱情会变老,爱人会消失。

婚姻中,不要把所有的压力和重任都让一个人扛,一个人的轻松闲适往往意味着另一个人的负重前行;也不要有快乐自己独享,别忘了,你还有一个同谋。

两个人分担压力,压力会减半;两个人分享快乐,快乐会成双。你因灵魂而被爱

同事安宁是个美人儿,美目盼兮、巧笑倩兮。当然她还自带成都女人休闲慵懒的特质,仗着自己丽质天成,不修边幅,成天运动鞋、休闲服,头发胡乱捋个马尾扔在脑后。但这并不动摇她在大家心中女神的地位,人靓嘛穿啥都好看。你看人家模特,裹个窗帘布也美得像仙女,若是换个姿色平庸的女人试试看?准成了一个东施效颦的大笑话。

直到那次安宁的人生出了点小“事故”,我们才看到女神的B面。她意外“中奖”,又不想生二胎,于是去医院做人流手术。然后我们几个女同胞就拎了营养品,去她家里探望她。

在推开她家门的一刹那,差点惊掉一干人的下巴。她家乱得像马上要搬家一样,从客厅地板到房间堆放着各种杂物,简直无从下脚,我都不好意思坐下来。隐约听到安宁说过她家乱,也脑补过各种零乱的场景,大约和女人偶尔偷懒时的家一样,但没想到如此乱象丛生。而且,安宁平日不喜做家务,更不爱做饭,做菜只喜欢“东北乱炖”这道菜,就是把各种菜放在一个锅煮熟就OK了。可是,就这么一个懒妹子,却是老公心中的宝贝疙瘩。每次快到下班时,她先生就在我们单位楼下恭候。一个电话打来,安宁就像恋爱中的小女人,用温柔得能拧出水来的调调说上几句,然后粉面含春地拎起坤包,向她老公的车飞奔过去。

有时,女人们在一起也八卦安宁,好奇像她这样的女人,不会收拾屋子,也不好打扮,连做菜都胡乱对付一气,你说她是过日子的人吧,还真不像。那么,她老公到底图她什么呢?漂亮吗?就算是仙女,十年看下来,也该审美疲劳了。可是,看他们感情蜜汁如新婚,那么,安宁总应该有什么过人之处,值得她先生深爱吧?

答案很快就找到了。一天,安宁说,她要在网上买几套衣服和鞋子送婆婆,还让我们帮她参考,因为她的婆婆即将去欧洲旅行。那一次,她共买了三千多元的行头送给老人,还郑重其事地叮嘱道,您到外面去,吃得好点住得好点,穿得也不能太寒碜,别让人家外国人瞧不起咱们,说完,又包了个大红包。老人家收到礼物、红包后开心得不得了。

安宁的婆婆我们都见过,因为有一次,还在试用期内的安宁因工作没做到位,误了事,领导很生气,本来就对她平时的懒散作风看不惯,于是打算借机辞退她。她婆婆闻讯赶来,跟领导求情,说她这个媳妇人很老实,心眼绝对好,希望领导能再给她媳妇一个改过的机会。虽然最后还是请了关键人物出来说话,安宁才得以留下,但一个婆婆为儿媳如此倾力相助,足以见证婆媳情深。据说,安宁还有两个妯娌,都是上海姑娘,但是婆婆却偏爱她这个外来的媳妇。

这就对了嘛。安宁是懒女人不错,家里从来就没弄干净过,最近说是买了个机器人扫地机,地板才略微可以看清纹路。可是,她照样被老公爱在掌心,因为她不仅爱他,还真心爱他的家人,从不计较花多少钱、费多少心思在公公婆婆身上。爱老公的女人多了去,但像爱他一样爱他的家人,这点,相信没几个女人能做得到位。特别是和婆婆的关系,没几个儿媳能处得好的。懒一点,乱一点,算什么呢?识大体的女人才可爱,男人才不傻呢!

跟安宁相反,我的闺蜜蓓蓓有洁癖,家里天天收拾得像五星级宾馆,客人一走就跪着抹地板、换洗拖鞋,弄得纤尘不染,日子过得井井有条。可是,她苦恼地对我说,她老公就是越来越不爱她,连续几个月都不碰她了。为什么呢?是不是他有外遇了?她说没有。蓓蓓说可能还是因为她的洁癖,导致他哪怕热情似火想立即与她“亲热”时,也非要赶他去冲个澡,他的欲火就这样被慢慢浇灭了,于是,身体与灵魂都渐渐疏离了她。

蓓蓓因此深感苦恼。

女人可以因为美貌而被爱一时,也可以因为灵魂而被爱一世。但是男人决不会是因为你把家整得跟五星级宾馆一样就爱你多一些,没准他还嫌你毛病多;也不会因为你把家弄得跟狗窝一样就不爱你了,也许他觉得这样更温馨随意。男人看女人看似肤浅,其实洞若观火,看外面的女人是只看皮相,看与自己过日子的女人,那是要细细掂量的,有一颗善良灵魂的女人才是值得爱一生,如果再加上美丽的皮囊,就赚大了。

别小瞧男人,他们往往表面上笨拙,其实内心鬼得很!爱是平淡生活中的一束光

情人节前夕,小米问闺蜜慧子,情人节怎么过?慧子说,都老夫老妻了,还能怎么过?就当平常日子过呗,相互送点实惠的礼物,再浪漫一点的话,去电影院看场电影喽。

是看文艺片还是喜剧片?小米打破砂锅问到底。

哪里,他说要看谍战片呢!你知道我是最不喜欢看谍战片的。慧子无奈地说。

是啊,婚姻走过了七个年头,再绚烂的爱情也归于平淡,淡下来的,那才叫生活。女人们不过是打着情人节的幌子,趁机理直气壮地“从郎索双钏”罢了。女人总是说,老公,花就别送了,我养了许多花的;巧克力呢,吃了容易发胖,还是给我买双鞋,或者送个包包吧!仔细想来,钻戒、耳环、项链此类贵重东西多半是女人年轻时看到别人有,自己也要有的。近几年的情人节礼物早就从鲜花巧克力演变成鞋子、衣服、包包之类的东西。婚后,还有哪个女人不“改邪归正”,由浪漫主义转为现实主义?

记得小米还在热恋季时,有个情人节不是双休日。他在另一座城,相距几百公里,小米只有独自过寂寞的情人节。早晨他打来电话问小米情人节有什么愿望,小米说:“只想你的礼物,陪我一起过。”晚上下班,就看见门口站着个手捧一大束鲜花的男人,朝着小米傻笑,露出一口洁白如玉的牙齿。

今年情人节前夕,他问小米怎么过、想要什么礼物,小米说不如我们去K歌吧?他说,就一家人有啥好唱的?!还没等小米说出要啥礼物,他又说,看中什么你自己去买吧,卡反正就在那里。小米顿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了。

但回头一想,其实送不送都没关系,不过是左手送右手的礼物而已;过与不过也无所谓,情人节就在那里。总觉得一个人对“情人节”的重视程度和一份感情的稳定程度是成反比的。比如,你不会经常去追问妈妈,你爱不爱我?因为你知道妈妈肯定是爱你的,她的心永远不会变。但你会问老公,你爱不爱我呀?因为他的心可能会变。当一个人的感情状态越稳定,那么他就越不在乎“情人节”。只有那些吃不准爱与被爱的人,才需要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被确定:TA到底爱不爱我?TA有多爱我?

也许在一枚资深主妇眼里,拥有玫瑰与巧克力的情人节,远不如男人早早下班回来,和她一起下厨,俩人在厨房边说着闲话边做饭;然后,端上一锅老母鸡汤、一盘清蒸鳜鱼、一碟子碧绿时蔬,还用透明玻璃碗盛着五颜六色的水果沙拉,营造出一片温馨的氛围。家人围坐,灯火可亲,这才是尘世间最高级的情人节的浪漫。要是饭后再牵手去看一场电影听一场音乐会,这个节日就圆满了。

电视里正在放王菲、陈奕迅的那首《因为爱情》:“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听到也会红着脸躲避……”是的,在这个情人节,我们再也唱不出那样的歌曲。而天后王菲,却走过她的一场又一场爱情传奇,轰轰烈烈、世人瞩目。

寻常女人不可能像王菲那样任性去爱,我也并不赞同天后过于自我的处理爱情方式,可是,那是她的自由,她也有任性的实力。平凡如你如我,不可能制造什么传奇,也不希望那样折腾,更经不起那样的折腾。也许,我们凝视对方的眼神,不再那么热烈与冲动,但是心里仍是满满的依赖与爱意,那种血浓于水的爱。

只要他依然还爱着你,只要你还爱着他,每一天都是情人节。正如法国作家杜拉斯说的:爱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爱是我们平淡生活中的一束光,有光照进来,生活就有希望。在没有情书的年代

前几天翻一本闲书,是八卦鲁迅与许广平恋爱时写的情书。看到平时严肃尖刻、金刚怒目的鲁迅先生,在《两地书》中称心爱的女人为“亲爱的小刺猬”“小白象”“害马”,称儿子海婴为“小狗屁”,不禁大笑。私下里,鲁迅活泼、幽默、饱满的孩子气令人忍俊不禁。敢情名人谈起恋爱来,和咱凡夫俗子们也差不多嘛!

情书在民国时期最为盛行,文笔、意境也是美到无边际。像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情书,就热烈得像一杯烈酒,几近肉麻:“龙,我的至爱,将来你永诀尘俗的俄顷,不能没有我在你的最近的边旁;你最后的呼吸一定得明白报告这世间你的心是谁的,你的爱是谁的,你的灵魂是谁的。龙呀,你应当知道我是怎样的爱你;你占有我的爱,我的灵,我的肉,我的‘整个儿’永远在我爱的身旁放置着,永久的缠绕着。真的,龙龙!你有时真想拉你一同情死去,去到绝对的死的寂灭里去实现完全的爱,去到普通的黑暗里去寻求唯一的光明。”诗人的个性热情奔放,谁能抵挡得住这爱的熊熊烈焰?也难怪陆小曼为了他,放弃了美国西点军校毕业的丈夫王赓,和徐才子爱得死去活来啊。

而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情书,就显得含蓄而宛转:“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形状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画面这么美,能闻得到芬芳。

这些情书的经典,慢慢地,盛极而衰,发展到了今天,情书已经日渐式微、芳踪难觅。好在我们那个年代的姑娘大抵都有幸收到过纸质情书。

至今,丽丽家中的书柜里,还完好无损地保留着她和先生所写的一沓一沓的情书,那些情书被她用红绸带精心地系成蝴蝶结状。每隔一两年,丽丽会拿出来温习一遍,相互调笑一番。虽然她先生每次会边念边笑得在床上打滚,还说牙都酸倒一片,但是,丽丽还是相当佩服当年那个见到写作文就头大的理科男写起情书来的熠熠神采(虽然后来他坦白是泰戈尔的《飞鸟集》帮了大忙)。因为爱情,他曾当过诗人:“姑娘,你从我身边经过,总是目不斜视;姑娘,请用你美丽的眼睛凝视我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瞧,这表白得真够自作多情的啊!

婚后第一年他俩还延续着两地书的作风,这时应该不叫情书而称家书了。可是,家书因为时空相隔,充满了浓浓的相思意,所以写着写着,还是老情书。第二年,他们买了手机,手机不仅可以随时诉诉衷肠、吵吵架什么的,还可以发短信,虽然只能发英文版的,并且字数有限。但他们“LOVE”来“LOVE”去的,乐此不疲。就这样,温暖人心的情书时代终于被手机的快捷便利给替代了。手机换了一茬又一茬,屏幕越来越大,短信越摁越快,从此,他们不再写情书了,只以短信传情。只是,每换手机时,丽丽总是很纠结,因为里面有大量类似小情书的短信内容舍不得删,于是,她就拿出一个笔记本认认真真地抄下来,把它放在情书里一起收藏。

岁月慢慢地把他们过成了左手握右手般的老夫老妻。短信成了有事说事,实话实说的工具,鲜有肉麻的情话。这时,微信来了,它成了很多夫妻传情的新宠。

我同事Amy是个微信控,针眼绿豆大点的事儿她都要发布一条微信传朋友圈。有次,她做了几只形状大小迥异、歪瓜裂枣的南瓜饼,从正面、侧面反复拍了N张照片传到微信上,无人点赞,因为那真是惨不忍睹哪!可是,却有一人捧场,大唱赞美诗点评道:“才女啊,你真能干,晚上是不是我就可以吃到这南瓜饼了?真幸福!”原来是她先生!

还有一次,Amy上传了一道黄花菜、黑木耳炒烤麸的照片,据说这菜她做了整整三个小时,我们看菜的色泽有点黑乎乎的,可能是老抽放太多了,勉强点个“赞”吧,赞她的超级自信与勇气。可是又有粉丝在夸她:“老婆,这是你的拿手菜,我敢保证比电视里美女私房菜的主持人做得还要好吃!”瞧,人家老公多懂事贴心啊,小绿见状心里痒痒,心想,我是不是考虑也让家里某人加个微信好友,捧捧场子,顺便传传情?

都说幸福是相似的,不幸才各有各的不幸。其实幸福也不见得就相似,天下有情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表达恩爱的方式。有对小夫妻,他们传情的方式是递纸条,收集起来就是迷你情书集;还有一对喜欢互画漫画,画得丑萌丑萌的,万一哪天不小心出名了,还可以出版一本画册;最绝配的是一对化学老师夫妇,秀恩爱的方式是俩人没事就在家里做做化学试验。

在没有情书的年代,但愿“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样的古老情话,依然有虔诚的信徒。只要我们相信爱情,表达爱情的方式就不会消失,只不过换了个马甲而已。悍妇的美好时代

婚姻如同四季,也有春夏秋冬之分。你不可能总是如夏天那般热情似火,也不可能时时如冬天般寂静安宁。有时,如春天般蠢蠢欲动,有时,也有秋天的惆怅恍惚。

结婚七年,闺蜜小洁遭遇七年之痒。

小洁那天早上也是无意中拨打了老公的手机,那时应该是他正开车途中,电话里还传出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小洁立即警觉起来:老公上班开的是私家车,怎么会有女人同车呢?

原来行政部新来了一个女大学生羽飞,家住小洁的老公上班必经的途中。羽飞在午餐时分,天天娇嗲地唤他“领导”“前辈”“大哥”,让他上下班捎她,省得她挤地铁坐公交,一路上要颠簸两个小时。男人其实是惧内的,他知道自家女人温柔起来像Holle Ketty,发起威来就是只母老虎。因为爱,所以怕。但是,男人更好面子,不就顺路带个同事嘛,小事啊,OK!

小洁知道这事已经是他们同车上下班三个月以后了。小洁的老公身高1.86米,英气逼人,当初小洁就是看上他的帅,那时他啥都没有。如今他三十出头,有房有车、风华正茂、事业有成,正是男人的最好时光。现在年轻的女孩子谁不想嫁个现成的成功男士?结过婚又怎样?成功,人财两得;失败也没啥,反正还年轻嘛,重新开启一段感情还来得及。

小洁一想,这两人天天一起上下班不说,还天天上班也在一起,比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还多了哎,日久生情了怎么办?顿时感觉危机四伏。

她对男人说,明天起,再不许带那个小妖精!否则后果很严重!男人为难地说,不好意思拒绝人家呀,因为顺路。小洁说那我来打电话告诉她。男人说,别啊,老婆,明天不带还不行吗?

第二天早晨,男人上班途中,小洁打了个电话,她只要他说一句话:老婆,我爱你。男人支支吾吾不肯说。聪明如她立即明白,他身边一定还坐着那个女人。就听见“咣当”一声,小洁把家里的电话机摔得粉碎,男人的心哆嗦了一下。

第三天早晨,小洁又用手机打电话给开车途中的男人。她还是让他说那句话:老婆,我爱你。男人因为当着那个女孩的面,依然不肯说。结果男人就听到“啪”的一声脆响,小洁的手机又被摔成碎片。男人的心又抽搐了一下。下班的路上,就赶紧买了个新手机给小洁。

这出戏反复上演一周,家里的手机、电话、锅碗瓢盆全被小洁摔碎光了,男人终于扛不住,跑到丈母娘那里哭诉要离婚,说自己根本就没爱上别人,只不过顺路带了一下,家里的东西就全被小洁砸坏了,你女儿根本就是个泼妇。小洁一点也不含糊,说那就离婚吧,我正好趁自己年未老色没衰,再找一个去。反正我们家的车都被妖精占领了,这个家很快也要被她占领了!离婚,你就净身出户!女儿归我。给你一周的时间好好想想。

男人在父母家里住了一个星期,最后还是乖乖地回到小洁身边。当然,副驾驶座上再也没有那个年轻的女大学生。一场因七年之痒萌发的小幼苗,终于被小洁拦腰折断。

小洁说:男人一旦有出轨的苗头,女人就得下手快、准、狠!因为他也在犹豫要不要玩一场火。一回头看见家有悍妇杏眼圆瞪,就差拔刀相向了,赶紧撤退吧,不蹚这浑水了,回头是岸!

这是个情感泛滥的时代,有的女孩子,看到优质男就生扑上去,管他有没有主,抢到碗里就是她的菜。女人偶尔做个悍妇也好,亮出自己的底线:不卑不亢,你若身心已走远,我不拦;你只是走神一会,再回头,我是你的岸。

从小洁的身上,可以看出该彪悍的就得彪悍。但女人的彪悍要有底气,不是像《欢乐颂》里的樊胜美那样外强中干,虽然外表是典型的现代“白骨精”模样,骨子里却把自己的幸福完全寄托于某个男人身上。女人要有独立的经济与完整的内核来支撑,这样她不论嫁与什么人,结局是Happy ending还是Bad ending,都可以保持自己的尊严与节奏,不至于在婚姻里迷失。顺手的爱源自于心

结婚十年,大多夫妻在情感上已形同左手摸右手了,日子过得平淡如水,波澜不惊。可是,婚龄已十年冒芽的米兰夫妇却形同初恋。这真不是现代童话故事,保鲜秘诀无他,只因米兰老公一直保持着一个很特别的优点,使她对他青眼有加,让米兰沉浸在锅碗瓢盆的烟火深处依然对他每天多一点爱恋。

当他们的婚姻走过纸婚、丝婚、木婚、铜婚什么的,并没有遭遇所谓的七年之痒、八年之痛。吵是肯定吵的,他脾气不好,米兰性子急,拍案而起的日子要是叠加起来数字一定也庞大得惊人,但是米兰只要一想到这么多年他顺手送她的小礼物也可以装满一卡车了,就会迅速忘记他所有的缺点,比如他平时像个锯了嘴巴的闷葫芦、不会说好听的情话、不能自觉自愿地帮老婆做家务,等等。

有个笑话很形象,有人问妻子,你老公缺点多吗?她说,多得像星星。那他优点多吗?优点少,少得像天上的太阳。那你还不离开他?她说,因为太阳一出来,星星就不见了。

一般的男人,习惯于婚前送礼物给女友,婚后就把这俘虏女生的撒手锏弃之不用了。可是米兰的先生不论婚前婚后,一直能很贴心地每天为米兰顺手捎回来一些可心的小物件。比方说在书报亭买体育报时,他不会忘记随手给夫人带一份娱乐周刊之类。下班时经过德兴馆,那里的鲜肉月饼总是要排好长的队才能买到,他也会耐心地排一个小时的队买几只带回家给她解馋。甚至家门口新开了一家品牌内衣店,开业促销那天,他恰好路过,在门口犹豫再三,最终厚着脸皮拐进去,为她买了一套粉色内衣。

虽然他随手捎回的小礼物并不贵重,也不一定每次都能打动米兰,但是每次都能感动到她,因此收到每件礼物时米兰总是做欢呼雀跃惊喜状,就是为了鼓励他把这一优点继续保持下去。米兰说,男人有时就像孩子,你说他菜做得不好吃,他下回就再也不做给你吃了;你说他买的东西不好,他下回还会买吗?

米兰先生顺手送给她最有意思的礼物,是那次他去海边疗养,捡回来好几只漂亮的石头和贝壳给她,还说只要把耳朵贴近贝壳的出口,就能听到大海的声音。米兰试了试,还真是!好生喜欢,于是把它们收藏在她的百宝箱里。最雷人的一次,当属那个夏天他随手捎回的小礼物,话说那天米兰正在厨房热火朝天地唱着锅碗瓢盆交响曲,他依旧是晚归。米兰一边做饭一边朝窗外张望,这人下班早该回来了,怎么还是不见人影,也不晓得回来帮帮忙!

结果,饭菜上桌时,他到家了,声音很响亮地说,要给米兰一个小惊喜,就开始从包里掏呀掏的,她万分期待地立在他身边,只见他掏出锡纸包装的三根细树枝。米兰纳闷了,这是什么神仙草?米兰先生则一脸羞涩地说,老婆,我送你的玫瑰花怎么只剩下树棍了呢?又从包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三朵没有枝杆、被蹂躏得不成样子的玫瑰花!米兰顿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说你这个人买了花,怎么还藏在包里呢?花应该是捧在手上吧!他嗫嚅道:那是因为出公司的大门口时,被一个卖花的小姑娘拦住了,让我买她的花,我一看她顶多十岁,就同情她这么小不上学却出来卖花,于是给了她一百元随手抽了三支玫瑰本想给你一个惊喜,想想自己都大叔辈了,也不好意思把花握在手上,就塞进包里了……他们的儿子嘟嘟闻动静从房间跑出来,看见玫瑰的可怜模样,也爆笑不已,三个人都站在门口笑弯了腰。

今年夏天,是儿子嘟嘟十岁的生日,而米兰因为不小心意外怀孕做了手术在家休息,不能陪他们一起去饭店为孩子庆生。米兰的先生和儿子及儿子的同学,一行十人去了饭店,米兰在家等他回来为她下鸡汤面。等到下午一点了,她饥肠辘辘时,他回来了,顺手带回来一盒热乎乎的该饭店有名的美味虾仁云吞,让米兰赶紧趁热吃,还说是儿子特意为她点的呢!

米兰心里暗暗高兴。看来,老公的这个特别优点有望被儿子继承并发扬光大下去了。慢慢地,米兰也学会回赠他一些顺手的小礼物,给平淡的生活制造一点小惊喜。

晓洁羡慕米兰嫁的男人浪漫,因为她老公婚后从来不主动送礼物给她,生日、纪念日什么的,就掏钱让她自己去买,她觉得很无趣。星座控晓洁于是认定米兰家那位是浪漫的双鱼座,米兰纠正她,其实她老公是非常龟毛的处女座,挑剔难处,他之所以一直能保持这个优点,是因为从一开始就让他明白老婆好的就是这一口。顺手捎回的小礼物,不用花多少钱,无须费多少力,却给他们日渐平淡的婚姻生活充入新鲜的氧气,起到了长长久久的黏合作用。因为在他的心里时刻装着她。

男人如同长不大的孩子,他做每一件想讨好你的事,哪怕不是你想要的,你都不能打击他,而是拼命表扬就对了,不然,你还能指望他有下次吗?一只汤碗里的两个勺

小菁如今回头看,嫁的这个男人还是蛮老谋深算的,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洞房花烛夜,他拿出一份协议书,让她看完后若没意见就签字。她心惊肉跳,不会是什么财产公证协议书吧?不错,房子是你买的,可装修费用、家具电器是我挣的,连结婚照也是我出钱拍的……当时她就悲愤地想,如果是财产公证协议书之类,就把它撕碎了掷到他脸上,然后昂首阔步离家出走。

结果,一看,是一份吵架协议书,内容只有四条,如下:

一、吵架时,不准骂对方的父母。(同意)

二、不许为给老人赡养费而吵架。(不就是给你父母生活费吗,也同意)

三、吵得再凶,也不准动手,如果实在是火大要发泄,可扔枕头、靠垫之类不值钱的轻软物品。(小气鬼,是怕砸坏了家里那几件值钱的东西吧)

四、最后一条最重要,哪怕吵到天翻地覆、天昏地暗,也不能说一个词:离婚。(滚,为什么不能说)

看完后,小菁把心放回原处,轻蔑地笑了笑,切,这么简单呀,你太小看人家了吧!欣欣然签字。并问,为啥不能提“离婚”二字呢?他说,吵架都是在气头上,一个说,离婚!另一个说,离就离,谁怕谁!就真的离了!就算没离,说这样的话也太伤感情了吧,所以不能提。

婚后,他俩因为个性原因,吵架成了婚姻的主旋律。第一次吵架,还在蜜月里。好像是小菁为了看某个电视剧要求换频道,他看球赛正酣,没依她(彼时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机),于是,俩人就争吵起来。结果越吵越凶,先是脸红脖子粗,然后,她就开始摔东西,先把抱枕、书这种没杀伤力的东西往他身上砸,见他没反应,就试着投了一枚“深水炸弹”——一个白皮原木方凳,“哐当”一声在他面前落下来,山响!这下他被彻底激怒,小眼圆瞪、怒火中烧,做出要动手打人的样子,虽然举起的拳头最终没有落实下来。但是,她还是受到了内伤,心想,娶回家果真态度大不一样了啊,委屈的泪水,就像被拧开的水龙头一样“哗哗”地流。话说她那时年轻,梨花带雨还有一点杀伤力的(现在这招早已弃之不用),最后当然是他让步。

吵归吵,他们还是很努力地遵守吵架协议书上所写的每一条。没骂过对方父母,没为支付老人赡养费吵过(其实是给公婆,因为他们在乡下无社保),没有在吵得不可开交时提过“离婚”二字。

只有第三条小菁没有做到,因为吵得心头火苗乱窜时,不抓住那人的胳膊,咬出几个牙印来是不能解气的。他有时气极,怎奈好男不和女斗,就把她像扔沙袋一样往沙发上一摔,甩门而出。后来,她也反省,女人是不可与男人比武的,因为男人力气多大呀,一不小心,推推搡搡中,受伤的还是女人。再者,女人先动手,男人正气头上,万一还手了,形成习惯性家庭暴力多可怕。如此一想,小菁再也不动辄恃宠而骄动手脚了,练好嘴皮子功夫就成,反正男人嘛,大多嘴拙。

夫妻过日子,就像一只汤碗里的两根勺子,叮叮当当、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如果实在是避免不了战争,不妨签个吵架协议。一般来说,夫妻吵架谨记一条:不要触及对方的底线即可。他气极时,你放他一马;你气极时,他退让一步。千万不要在气头上说出伤人至深的话,做出无法挽回的事。如此,吵完架后,没准夫妻感情还能柳暗花明又一村呢。因为吵一次,你就了解他多一点。谁还没有一点小脾气,因为懂得,所以才会有怜惜与退让。男人其实也浪漫

文艺女小影在朋友圈分享他们一家三口在马尔代夫度假的惬意生活。那些照片看上去既温馨又浪漫,妙不可言又忍俊不禁。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张,她和先生都穿着花团锦簇、以粉色打底的泳装合影时,两人的手臂圈成了一个大大的心形,把我和小伙伴们看呆了。你想想看,一个理工男,平时在外企做管理,穿得西装革履,一副体面绅士模样,如今华丽丽地摇身一变,换上老婆给整的花里胡哨的粉色泳装,勇敢地露出自己已然发福的肚腩,还愿意和文艺老婆一起携手凹造型,多么不容易啊!

小美和叶子当即纷纷表示,自家那位先生是断然不会答应这样的请求的,因为他们会认为这样做很幼稚可笑或者肉麻兮兮,是小年轻才玩的把戏。

虽然这样想,小美心里却也想试探一下某人,于是问他,如果外出度假,你愿不愿意和我穿上情侣泳装,在沙滩上摆个POSE拍照,比如摆个心形、千手观音什么的?他竟然立刻、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小眼睛里还闪动着好奇与惊喜。这让小美大吃一惊:平时看上去那么一个笨口拙舌、不善言辞的技术男,对于这些看似文艺浪漫爱情片里的矫情桥段竟然也非常神往,是不是作为妻子的,太不了解他了?

刚结婚时,小美也还算浪漫之人。经常借各种名头搞庆祝活动。比如,登记结婚日是值得纪念的日子,摆酒席宴请亲朋好友的那天也是结婚纪念日嘛,彼此生日,第一次拥抱、接吻等都可以美其名曰纪念日……他也会送小美鲜花、礼物、看场电影什么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会因有许多画在日历上的特别日子而过得鲜活生动,有盼头。可是,随着孩子的到来,家庭琐事陡增、一地鸡毛横飞,再精致的生活也会慢慢露出粗粝的本质。加上结婚年限越长,眼神里不再有含情脉脉的凝望,更多的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索然,对彼此的关爱也越来越草率。

一个家,尤其是当女人对生活疲于应付、浪漫消失时,男人必然也会变得越来越务实……且慢,也许、也许男人的内心,也曾掠过失望、挣扎与不甘的一瞬?

其实小美一直羡慕,那种一生都能保持着浪漫气息,有颗少女心的女人。每一个中年女子,身体里其实都住着一个花样少女。小影平日工作繁忙,但是只要休闲在家,那她的日子就过得五彩纷呈。榨花样百出的果蔬汁,烘焙精美的西点当早餐,与家人一起微旅游,写些都市时尚女白领的文章发在报纸杂志上,书出了一部又计划下一部,每天过得兴兴头头,精致精彩,看得人眼花缭乱。而小美呢,今天重复着昨天的刻板日子,波澜不惊、不喜不忧、寡淡无趣。一年四季,除了孩子的生日他们会略略重视一下之外,彼此的生日如今几乎忽略不计,更别说什么纪念日了。有时他的生日,她连一句祝福的话都会忘记说。孩子成了家中的小太阳,他们不知不觉成了围绕着太阳转的向日葵。

有人说男人是船,女人是舵手,女人决定一个家的航向。小美决定改变一下。上个月是他们结婚纪念日,小美提议一家人骑单车去大宁灵石公园玩,因为骑车既环保又健身,然后就在外面就餐,再一起逛街,每个人都会得到她准备的一份心仪的小礼物。女儿边骑车边开心地说,这是我们家第一次集体骑单车出游呢,妈妈,我喜欢这种感觉,很开心很特别!只见娃爸眼角含笑,初夏的阳光温和地抚摸着他们的脸,洋溢着欢乐和满足。小美开心得想吼歌。

如今,小美他们家每年会远游一次。那次在歌诗达邮轮上,老公还非要跑到船头与小美一起张开双臂摆个《泰坦尼克号》电影里“迎风飞翔”经典姿势,让女儿给拍摄下来。还说这是他此行最大的一个心愿,酝酿已久。真当刮目相看啊,谁再敢说工科男不浪漫,小美准会拍谁一砖头。

过日子,平淡是正餐,浪漫是甜点。甜点当然不可以当主食,只是忙碌之余,女人偶尔撒上一点浪漫给生活做浇头,孩子会欢喜,男人会惊奇。并且,他也会慢慢制造一些出乎意料的惊喜,当然,有时也是惊吓。就算是被惊吓,也是小意思,话说过日子久了的女人,内心都很强大很有张力,谁不是经历了从前见到小强要尖叫如今敢捏死的成长如蜕的受虐过程?

因为有了浪漫点缀,日子却从此两样,生活立即有了鲜活的流动感,元气满满。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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