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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3 14: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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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德利 主编

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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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必知要点

资料员必知要点试读:

前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工程资料管理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资料员的工作是一项集工程建设管理、档案管理知识为一体的复合专业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建筑专业知识、档案专业知识及操作计算机建筑应用软件的能力。随着国家建设的不断升温,资料员社会需求量逐年提高,现在资料员已成为工程行业必不可少的专业人才。从现在和将来一段时间来看,资料员的市场需求量将是十分庞大的。本书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 250—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写而成的。

本套丛书体例新颖,内容以“必知要点”形式表达,从工作实际需求出发,力求使读者查找知识点时一目了然,快速掌握知识,提高学习效率。本书共分为八章,包括:基础知识,工程管理资料概论,施工物资、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记录,建筑工程施工试验记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工程监理资料管理以及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等。本书可供施工现场资料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相关专业大中专院校的师生学习参考。

本书由苏德利主编,王文胜、王健宫、代斌、田文静、刘恰、刘虎、孙奇涵、朱永新、邹雯、张文权、金慧、李楠、解兆谦、吴铁强、殷鸿彬参与编写。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许多优秀书籍、专著等资料,并得到了业内有关人士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编者的经验和学识有限,尽管编者尽心尽力、反复推敲核实,但仍不免有疏漏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编者2013.06第1章 基础知识必知要点1:资料员的工作职责

资料员的工作职责宜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 资料员的工作职责必知要点2:资料员的专业要求

①资料员应具备表1-2规定的专业技能。表1-2 资料员应具备的专业技能

②资料员应具备表1-3规定的专业知识。表1-3 资料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第2章 工程管理资料概论必知要点3:基本规定

①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

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b.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

c.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应及时。

③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

b.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c.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d.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

④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⑤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

⑥工程资料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必知要点4:工程资料分类

①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5类。

②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

③监理资料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6类。

④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类。

⑤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必知要点5: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

①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②监理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的有关规定。

③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④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b.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c.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

d.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e.竣工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f.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及相关责任人签字。必知要点6:工程资料编号

①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宜按表2-1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②监理资料宜按表2-1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③施工资料编号宜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资料编号可由分部、子分部、分类、顺序号4组代号组成,组与组之间应用横线隔开(图2-1)。图2-1 施工资料编号注:①为分部工程代号,可按表2-1规定的代号填写;②为子分部工程代号,按表2-1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③为资料的类别编号,按表2-2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④为顺序号,可根据相同表格、相同检查项目,按形成时间顺序填写

b.属于单位工程整体管理内容的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用“00”代替。

c.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施工物资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主要使用部位填写。

④竣工图宜按表2-1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⑤工程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填写,专用表格的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非专用表格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必知要点7: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

①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b.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c.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d.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也可委托其他单位。

②工程资料的组卷除应执行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内在联系。工程资料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b.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可按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c.监理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d.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单独组卷。

Ⅱ.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Ⅲ.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Ⅳ.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组卷时,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Ⅴ.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e.竣工图应按专业分类组卷。

f.工程资料组卷内容宜符合表2-1的规定。

g.工程资料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其格式及填写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的有关规定执行。必知要点8: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①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移交归档。

②工程资料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b.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c.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d.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e.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③工程资料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程参建各方宜按表2-1规定的内容将工程资料归档保存。

b.归档保存的工程资料,其保存期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

Ⅱ.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的需要。

Ⅲ.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必知要点9:工程资料的形成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图2-2所示步骤。图2-2 工程资料的形成必知要点10:工程资料的类别、来源及保存要求

工程资料的类别、来源及保存宜符合表2-1的规定。表2-1 工程资料类别、来源及保存注:1.表中工程资料名称与资料保存单位所对应的栏中“●”表示“归档保存”;“○”表示“过程保存”,是否归档保存可自行确定。2.表中注明“*”的资料,宜由施工单位和监理或建设单位共同形成;表中注明“**”的资料,宜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多方共同形成。3.勘察单位保存资料内容应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勘察招投标文件、勘察合同、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以及勘察单位签署的有关质量验收记录等。4.设计单位保存资料内容应包括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要求征求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和要求取得的有关协议、初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施工图及设计说明、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审查报告、设计招投标文件、设计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单位签署意见的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以及设计单位签署的有关质量验收记录。必知要点11: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

施工资料编制时,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应按表2-2填写,表中未明确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依据相关标准自行确定。表2-2 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表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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